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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翻阅了__x翻译的《小学英语教师教学指南》一书,阅读这本书使我了解了一些小学英语的教学原则和外语教学的各种流派。它可以使我的教学理念更加清晰,可以为我日常的英语教学找到切实的理论依据。对我们小学英语教师来说,是一本指导性很强的书。
这本书的内容大概可以分为五部分。旨在促进中小学英语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它从教授的对象,教学方法与语言技能,资源世界,教师的管理技能以及教师的个人与专业发展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和归纳,同时也提供了大量鲜活的有效指导课堂教学实践的教学案例。这样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书,对于我们广大的一线教师来说,是我们最推崇和喜爱的,也是一本使我们受益匪浅的好书。
《小学英语教师教学指南》的第三部分资源世界,给我们介绍了各种最新的英语教学资源以及选择教学资源的原则。对歌曲、韵律诗、游戏、故事等教学进行了专门的论述,并详细介绍了在英语教学中怎样使用新技术。而我对其中的歌曲、韵律诗这一方面最感兴趣。因为在平时的教学中,对于这一方面,我自己也做了许多的尝试。
学生们喜欢歌曲和韵律诗,强烈的节奏感,押韵的字词,琅琅上口。也是平时教学中最常见、运用最广、操作最简单的一种课堂辅助形式。
如在上课起始阶段,为了调节情绪,营造氛围,我会穿插地给孩子们播放节奏感强、朗朗上口的儿歌,他们会更加兴奋。
在英语教学中,有时感到记忆单词很难或句型难以掌握,我们可以根据需要,自己进行创造,自编儿歌,利用儿歌来刺激学生的大脑兴奋点,对巩固记忆有一定效果。
当然歌曲和韵律诗运用不仅仅局限于课堂,它还可以进行课外拓展的运用。我不仅在课上让学生使用歌曲和韵律诗,还鼓励学生在课后多编、多说、多演,体验英语学习就在生活中。
我常常能听到学生念着课上的歌曲和韵律诗欢快奔出课堂,看到孩子们在课间用自编的歌曲和韵律诗开心地做游戏。这就是歌曲和韵律诗具有浓郁的趣味性和极强的魅力,恰当地使用它,不但可以活跃课堂气氛,突破教学难点,而且可以发展学生的语言能力。
我爱我的家园,并不是因为那里有成群结队的牛羊,也不是因为那里有无穷无尽的宝藏,而是缘于那澄澈的蓝天和氤氲的绿地。
告别都市坚硬的柏油路,我踏上了回乡的泥泞。灰蒙蒙的天底下,偶尔飞过一两只小鸟,倦怠而迷茫;偶尔飘来一阵阵土气,恶浊而清香。这种鸟?这种香?是那样熟悉,又是那样陌生。自然把人的思绪引向了渐行渐近的家园。
在我的记忆里,家园有着美丽的倩影:天空是它美丽的华盖,有着宝石般的湛蓝色;大地是它美丽的衣裙,有着碧玉般的草绿色;清澈透明的水底,映显出更美的肌肤。春天,它象多情的少女,翠绿中点缀着姹紫嫣红;夏天,它象萌情的青年,莽撞中显示着阳刚之气;秋天,它象温情的贵妇,成熟中流溢出珠光宝气;冬天,它象肆情的作家,把所有的梦揉碎,只留下一片蓝天,一片净土。于是,新的梦开始孕育。不久,星星点点的绿浮现,好象缠绵悱恻的梦将醒,内心潜滋暗长着说不明道不白的痒。
剧烈摇晃的车身,起伏颠簸的道路告诉我快到家了。车窗外,漆黑的夜色中散点着几处灯火,忽上忽下,忽左忽右,杂乱无章;静谧的空气中飘荡着几句响亮的人声,忽远忽近,忽高忽低,清晰可辨。这就是我再熟悉不过的家园。
清早,一阵隆隆的机器声碾碎了我的好梦。推开门一看:没有了良田美池桑竹,取而代之的是厂房红土断木;没有了小桥流水枯藤,取而代之的是大桥污水电缆;没有了蛙声蝉鸣鸟叫取而代之的是马达车鸣铁击。不!我要去寻找童年的家园。
记得每天早晨,我都爱追随着风的方向,在树林间跳荡,从不顾忌春寒夏热秋瑟冬冷。每天黄昏,我都爱循着草的清香,在绿地上嬉戏,从不在乎日落天黑云遮霞匿。你想想,仰躺在绿地上,四周簇拥着鲜花小草,头顶上是无边无际的碧蓝,耳畔还有此起彼伏的牛羊声,那真是一种无法言说的惬意。
我的蓝天,我的绿地,我山清水秀的家园啊!我将怎样守望你的明天?
前几天妈妈买了一摞书,其中《活了一百万次的猫》虽是一本图画书,也很短,但却讲述了一个道理。
是,在生活中不也是如此吗一天一天的,做一样的事情究竟有什意思呢一件事情做多了就会觉得腻,每天都要做一样的事情——早上起来吃饭,然后看电视,看完电视后写作业、练字,写完作业出去玩一会儿,回家再吃饭,中午玩电脑,去上课就算在新鲜的事情,一天一天的也会觉得腻,久了之后,就再也对一样事情没有感觉了。就像文中的猫一样——死了之后还能复活,但却没有自由,没有乐趣,一次一次的死,一次一次的活,这样一天一天去没有什乐趣!倒不如好好的活上一次,让成为的主宰,而不是让来为你定制一天一天的生活,干不想干的事情。在心爱的白猫死去时,虎皮猫宁愿死去,因为对他来说,没有了爱,再昏昏僵僵的过日子、昏昏僵僵的活一百万次、一亿次,又有什意义呢!?虎皮猫虽然没有再度的起死回生,但取得到了一条属于,让安排的命运,与其千百万次的像木偶一样的活,不如活一条有意义的命。即使生命只有一次,也可以放出自由、灿烂的光辉!!
我老是想象一大群小孩在一块大麦田里玩一种游戏,有几千个,旁边没人——我是说没有岁数大一点的——我是说只有我。我会站在一道破悬崖边上,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一个跑向悬崖的孩子——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从哪儿过来抓住他们。我整天就干那种事,就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得了。我知道这个想法很离谱,但这是我唯一真正想当的。
当我第一次翻开这本书的时候,脑子里想到的全是些和煦阳光下大片麦浪随风共舞的田园美景。但很快,这种印象就像被海浪掳去的小颗沙粒一样,一去不复返了。
本书的主人公霍尔顿是一个十足的社会残渣:四次被开除,抽烟酗酒,打架逃学,简直是无恶不作。作为一个败类,他的言行倒也挺符合他的身份。张口“___的”闭口“混账”,他看不起学校,学校里也没人看得起他。
接着,作者笔下的内容更令人作呕,宿舍里的污言秽语,火车上的虚伪的谎言,巴士司机的圆滑世故。一件件小事不仅更让我对主人公心生厌恶,却也又巧妙地勾勒出当时社会的真实图景。
艾里与菲比这两个家伙,是小说中极为特殊的存在,他俩都是主人公的弟弟或妹妹(虽然艾里已经死了)。可是正因为他们的存在,霍尔顿心中似乎才有一丝人性与善良,而每当对他们描述时,也有一丝暖意向我袭来,可这种感觉到底是什么,我不知道。直到那一段话的出现。
“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抓住每一个跑向悬崖的孩子。”我反复咀嚼着这句看似玩笑却又另有深意的话,而作者此前的大篇幅描写又重新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霍尔顿多次被学校开除,可开除他的学校又都是些什么样的玩意儿呢?在那里,每个人都是混蛋,校长阴险虚伪,老师弄虚作假,每个学生的嘴里只会蹦出“烈酒、女人、性”之类的东西!先前,我只把这当作一个差生经过添油加醋之后的血口喷人,而如今,“悬崖”二字清楚地告诉我,这是当时美国学校的最真实的写照。或许,把“学校”换成“社会”更加贴切,也更加直白。
接着,霍尔顿的形象在我心中彻底翻身,刚才还是那个粗鄙阴险的小混混儿,现在,却成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个不折不扣的守护神。
我合上了书,合上了一本没有任何优美句子的书,合上了一本脏话连篇的书,也合上了一本能痛击人心灵的书。
而如今,我相信,天堂上的塞林格和他的《麦田里的守望者》也一定、一定成为了真正的守望者,去抓住那每一个跑向悬崖的孩子。
看《麦田里的守望者》,因为我最近想看些叛逆少年的故事,那种邪恶的、叛逆的、无所谓的男孩子,内心空洞的、无助的、脆弱的抗争着,最好还有好看的外貌,最近我迷恋这样的故事。没想到,《麦田里的守望者》,我觉得和叛逆、邪恶完全扯不上边,或许有些颓废,但相信我,小说中的这个男孩子,霍尔顿·考尔菲德,是我看过的最善良的小说人物——嘿,真的,我不开玩笑。
他是彻彻底底的善良,以至于彻彻底底的脆弱,以至于不能融入这个邪恶的社会,他的善良简直让我感动,又压抑得让人想哭。
怎么可以那么善良?他恨人不用真皮箱子,因为他恨自己的真皮箱子让别人自卑,甚至藏起来。他尖酸地嘲讽见到的一切,所有东西都看不惯,但又由衷地为所看到的一切感到害怕和难受,为他衰老的历史老师沉闷的生活,为旅馆里为他抬行李的老头潦倒的职业,为他死去的弟弟(这段令我心碎,是真的心碎,我不开玩笑),为他妈妈向店员问了“百万个愚蠢的问题”后为他买了冰鞋而他却被开除,为那个萍水相逢却勒索他的妓女如何像一个普通姑娘一样去商店买东西,甚至为受人宠爱的钢琴手欧尼永远无法知道自己的钢琴其实有时候弹得很糟,这一切,他感到害怕和难受。他憎恶没脑子的姑娘,但却比谁都尊敬她们,他爱那些真正聪明的姑娘,用心去爱,爱到让我无法相信一个青春期的男生会有这么细腻和温柔的情绪。
他长得漂亮,小说不止一次强调。家境富裕。敏感而聪明,热爱阅读,作文写得好极了。是击剑队的队长,高尔夫打得可以拍体育短片,但被他拒绝了,因为他讨厌“混账电影”,为他讨厌的东西拍短片,会让他觉得自己是伪君子。而这一切,居然都不能令他快乐,居然都不能令他好好的活在这个世界上,那些他眼中的傻子、白痴、变态(我同意他的看法,并非偏激),却能自得其乐,这实在有点诡异。
如果你听我的意见,我说他是有道德洁癖的人。他不像我们,我们有时自己就不道德,有时自己道德但也能理解别人的不道德,我们是自私的凡人,快乐的大多数,因此我们还喜欢这个世界。
还是那句话,人把一切都看得太透,就往往无法幸福。霍尔顿承认,你必须想这一切“想得恰到好处”,才不会为这个世界难受。
塞林格绝对是把自己融入霍尔顿里面了,要是我写这么个完美的人物,我就绝对是把他当成一种理想写的,我要是塞林格,我写这么一个男孩的野心,绝对是让每个女孩子都爱他,每个男孩子都渴望成为他。
如果你了解他谎言后的绝望、粗口中的愤懑,如果你能了解他神经质举动下纯洁的心,如果你了解他面对世界的孤独与苦闷,即使你不能理解他,只要能了解到一些,你也不会认为他叛逆。他的心非常柔软,却过于冷静,他说的话令你笑,但同时鼻子有点酸,他爱着你时,非常温柔和安静,他鄙视你时,是在鄙视你身上的他自己,而他对一些人真正的讽刺,足可令人警醒。
而这样一个人,似乎注定不能享受凡人之乐,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砸碎窗户或是突然跳踢踏舞的人,我多么理解和爱这种人,但却似乎注定不能得到快乐,更可怕的是,当他们真的被人理解和宠爱时,他们又会本能的抗拒,抗拒一切能让他们活下去的糊涂乐观,坚持能让人发疯的清醒苦闷。
还没有看完,不想那么快看完,很小心翼翼地在看,像吃到了最好吃的甜点,不忍心一口吃完,怕吃完了,余生空虚,怕吃完了,忘了刚入口那种沁入心扉的触动,没有撕心裂肺的爱与恨,但我撕心裂肺的为他而痛。
我也觉得,这是一部更基本的作品,超越阶级、超越年龄、超越国界,只要你曾经思考过,你就会有和霍尔顿同样的感受,我看了之后,已经觉得我的余生都无法忘记这部小说,这不是感动、不是会心、不是领悟,不是这些情绪,这是唯一一部直击心灵的小说,是比athena更athena的那个真实的athena在喋喋不休地跟我说话,禁不住流泪,不能不流泪,我听着我自己的声音;禁不住微笑,不得不微笑,面对同样的世界。那个世界,几十年后依然一样,我们和霍尔顿同时代、同地域,这是反人类,这是爱人类,只要有人类,你都可以看麦田里的守望者,你都会觉得那是你自己在和你自己讲话,就是这样,心中永远有个霍尔顿,从此以后,在悄悄地和你说话。
每一个人都有一段无法忘却的岁月,太多的敏感、偏执、荒唐、颓废、甜蜜与欢乐,使日子变得寂寞又温暖。站在一望无际的碧绿色麦田中,我想起了一个曾经的坏孩子——霍尔顿。
我有段时间总是那么烦躁,会因父母一句话而暴跳如雷,会因朋友的一个动作而伤心欲绝。后来我渐渐明白,那段时光,叫做青春。霍尔顿就是在那个时候突然闯进我的世界。他剪一个干净的水兵发型,却满头褐色乱发,邪邪的样子,有些迷人。
霍尔顿读书的地方叫潘西,一个私立的贵族学校。在这之前他还上过艾尔敦·希尔斯学校。那儿有一个非常势力的校长名叫哈斯先生。到了星期天,哈斯先生见到开了汽车来接孩子的家长就跑来跑去和他们握手,要是学生的父母穿的粗俗又朴素,那老哈斯就只和他们握一下手,然后假惺惺一笑,接着就和别的父母去讲话。青春的日子里,快乐和痛苦很容易被放大,刺激着我们敏感的神经,我们总是会因为这点或那点而不满或愤怒。霍尔顿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于是选择了逃离,戴着自己的猎人帽拎着行李想要去往西部。
在临走前,他想要再见见自己的妹妹菲苾。于是托人送去一张便条,约在博物馆旁边。过了好一会儿,菲苾终于来了,她拖着霍尔顿在胡敦读书时用的旧箱子装满了行李决心与哥哥一同离开。霍尔顿没办法,只好放弃了去西部。青春就是这样,充满了叛逆霸道却一心想要离开,最后在种种的牵绊下放弃了目的。
文中有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诶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我们可能很难相信这句话出自一个老师之口,但的的确确是这样,那时候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都是势力的伪君子,他们认为为了苟延残喘地活着不惜一切的人是成熟的,为了某种精神或理想的人是可笑的。就连孩子们读书,也是为了日后能买辆凯迪拉克之类的东西。霍尔顿曾经同妹妹说,他想要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护一群小孩子。相信也有很多人拥有过类似的理想,只是那个理想太过遥远,来不及努力就已经长大。长大意味着放弃,放弃掉有过的美好理想,成为所谓的“成熟男人”,为了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种痛苦的生活方式,但绝大多数人会为了生活背叛心灵。
最后霍尔顿生了场大病进了医院,至于后来的事,无人知晓。于是留在书中的霍尔顿再也没有长大,我想他依然是那个天真的,单纯的“坏”孩子。
成长似乎是个永恒的话题,有时候,懵懂的我们选择把自己的不满和内心的小叛逆藏匿于心中;有时候,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学会了恭维,学会了欺骗,学会了送给别人一个个假笑;有时候,为了追逐名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内心,封锁住心中真实的想法,用一份份赤__的假模假式包裹自己,竭尽全力不让真实的内心显露于外。我们越是这样做,越是会发现——其实别人都在这么做。
用去20天的时间看了一本231页的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请恕才书学浅,但是恍惚感觉这本书一定鼎鼎大名。
首先,就阅读口味先来个自我部析:从地域上分,喜欢看外国小说,国内的小说写作手法众多,叙事脉络众多,语句优美,总觉得看完不收获点啥的不好意思,看起来压力颇大也很累,不如外国小说看着更轻松;从文学形式上分,喜欢看小说,觉得散文诗歌类篇幅简短、印象不深刻。补充一点,大学时候,有门文学课是“外国文学”,授课的是学校外聘来的一位满头银发的老教授,听他的每堂课总是津津不味,课堂笔记密密麻麻写下好几页,也从此爱上了外国文学。
所以,自打回家待业以来,买回来的外国小说最多,而且由泽林出版社翻译出版的居多。
今年看完了《相约星期二》和《不可承受生命之轻》两本外国小说,都是畅销小说,但是和名著比起来还是有一定距离的,就当作闲暇时光里的文化消遣。之后看完了《穆斯林的葬礼》,打算看些轻松的更换下心情。
20_年6月4日,在秋林书城里看到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你我皆是麦田里的守望者。我们每个人都能在麦田里找到自己青春的痕迹。刚看前几页的时候,特别的不适应,从来没有看过这样的小说,里面满眼都是“你他妈的”、“老天爷”,这搁在国内的小说里实在是少见。而且越往下看,越觉得主人公自言自语、自说自话,就是在和你说他自己的所见所闻和遭遇,整个读下来颇有看部电影的欣喜感。
其实整个小说讲的就是一个男孩子被学校退学之后,提前离开学校到学校正式放假期间有个几天的空档期,他在这几天里的生活。小说成功在于讲出了年轻人对于现实生活的不满、迷茫,主张人性的解放和自由,同时也描绘出了美国的市井百态。
其次,小说的生活化的语言不做作。就像有个大男孩在你身边和你絮叨聊天,不停地靠诉你他的想法。他不满名色人等的虚伪想逃离,但是又撇不开对于小妹的挂念。小说结尾处,男孩的妹妹打算和他一起出逃的举动最终让他远走高飞的计划泡汤,用中国的一句话说便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看完温馨一笑。
看完小说的之后几天,我一直在思索观后感如何写,甚至想以“我他妈的看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作为题目”,因为小说里面这个“他妈的”出现得太多了,不过总觉得不妥,毕竟在国内相对保守的文学环境里,本人也是比较有教养的,这个题目还是算了吧。
然后又开始想文章的主旨,小说到底是想说什么。由于对于美国的文化背景、世界观、思维方式了解并不多,从这方面讲深度肯定不够,蜻蜓点水。
上周刚好家里发生养狗事件,和孩子爸提过两次养狗,都是争吵结束,严重破坏家庭和睦。当时电视里正播《生活启示录》,闫妮和胡歌在戏里演绎一段肉麻又奔放的姐弟恋,闫妮有段台词说,感谢蓝馨介入她的婚姻,然后才认识到鲍家明,从而展开新的人生,重新爱过。一个人真的可以因为另一个人而变得美好。这点我真的信。所以,虽然平淡少语的孩子爸不能让我变得温柔美好,我却可以让他变得有趣而美好,妥协的这个人可以是我,想到这,我决定从此不再提养狗的事,不再让他无厘头地发脾气。
那么,妥协亦是进步,这个主题思想同样也可以说明《麦田里的守望者》,主人公不断地质疑、逃避又不断地适应和进取,最终他还是和妹妹妥协,跳入了时代的洪流,继续他的学业甚至人生。
妥协亦是进步。
《麦田里的守望者》中,一个少年形象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他就是大人眼里所谓的坏孩子,他的一切都是那么的不像话,他也就是本书中的主人公霍尔顿。
霍尔顿讨厌周围肮脏的世界,他讨厌那些虚伪的事物,却又不得不去跟他们交往;他讨厌电影,又不得不在无所事事时去那里消磨时光。霍尔顿没有真正的朋友,只有脏透了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拉德莱塔等室友。他讨厌却又无奈,他不想与他们同流合污,他看不惯周围的世界,成绩自然很差,所以他苦闷、踌躇、彷徨。他的不用功,种种表现就是对资产阶级现行教育制度的反抗。
霍尔顿一直希望变得勇敢、强大,被人欺负了不敢还手,被学校开除不敢回家,静静地躲避着父母亲,他没有胆量去做真正有意义的叛逆。霍尔顿是青春期少年的代表,他的理想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边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大人们总认为他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但是霍尔顿渐渐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的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里变得那样细微渺小,他心甘情愿地帮助每一个孩子避开风雨,阳光就会在此刻抚摸你的脸庞。
霍尔顿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他很普通却非常善良,虽然他的思想还很稚嫩,他有着很多的不足之处,但他勇敢地反抗现实,向往着美好的世界,一直在追寻着。
霍尔顿无论是在风雨中还是在麦田里,他都会继续守望着。守望着那没有被虚伪溺死的真挚、没有被虚荣杀死的朴实、没有被金钱名利包裹着的梦想、守望着所有孩子纯洁的生活。
我喜欢霍尔顿的理由很简单:他拥有一颗纯洁、善良、追求美好生活和崇高理想的童心。他对那些热衷于谈女人和酒的人十分反感,对校长的虚伪势利非常厌恶,看到墙上的下流字眼便愤愤擦去,遇到修女为受难者募捐就慷慨解囊。他对妹妹菲芯真诚爱护、百般照顾。这些举动都让人感到十分欣慰,更难得的是为了保护孩子,不让他们掉下悬崖,他甘愿渴望终生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声。
一切的一切似乎成了定式。也许我们本可以去做自己喜欢,但在别人看来是不切实际的虚度光阴的事。但自己真的不想被本和自己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的人抛在后头。没办法,只有坚持下去,进而渐渐地竟然也希望过这样的生活。很难想象自己抛开一切竞争、一切虚假的事物,像故事主人公一样做个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根本不现实。因此,霍尔顿最终还是屈服于现实。“他不愿做英雄,只希望自己是一个平平常常的人”。要知道一个平平常常的人想要摆脱别人给自己套上的枷锁是一件多么不易的事。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人,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人都在逐渐长大,所以会经历很多事,遇到挫折,我们不要气馁,也不要自暴自弃,困难只是暂时的,只要相信自己,只要你的心中还有理想,所有的苦难都会过去的,一切都会好的。
站在麦田里守望属于我们的未来。我们青少年的生活才刚刚开始,在人生的道路上,纵然生活中有许多令我们迷惘和彷徨的,但是只要我们牢记心中的梦想,做自己心灵的主人,守望着自己的未来,那希望就是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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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去书店,我从一大堆世界名著中挑了一本很薄的书,名字叫《麦田里的守望者》,在我拿起这本书时,我没有想到这么薄的一本书会对我产生这么大的影响,使我感触很深,我觉得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出色。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__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灯,它带着人走向远处,走向美好。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所以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都是暂时的,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让我们一起创造明天!为我们的理想而奋斗。
看完这书,已经时隔半月了。在回味了无数次以后,觉得应该写下来,深怕这味道会被忘记。
第一遍看的时候,感觉这是一本杂乱无章的书。讲述了一个思想混乱的少年三天两夜的经历。一切都是那么盲目,那么叛逆。这样的书只能一口气读完,不然你是不会有第二次翻开他的欲望的。
但是我花了一下午读完他的时候,我发现我爱上了这本书,应该是太爱了。
在你读他的时候你会感觉,这是多么奇怪的一个少年,他眼里的世界,他脑里的世界是多么夸张,我很难理解他在想什么的。
他的任何一个奇怪的举动,不可思议的想法,我的身上都轧历过。
感觉,霍尔顿忽然变得那么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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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里的守望者》,很明媚的鹅黄底色封面,涂着一绺绺橙红碧绿的火焰,一如青春本身给予人们的印象,但读后c的情绪所笼罩,呼吸着稀薄的氧气,莫名的悲怆袭上了心头。
小说主人公霍尔顿是我们身边随时可见的孩子,也是凤毛麟角的孩子,16岁的他抽烟,喝酒,与自己不能接受的轻浮女子交往,四次被学校开除,让很多正派人对他的优点也嗤之以鼻了。
但这一切唧唧歪歪,都可以以“无辜少年反抗压抑的社会秩序”的名义而被宽容,甚至被喝彩——据说后来美国有很多青少年刻意模仿霍尔顿——因为他是个少年。在青春的掩护下,颓废是勇气,懒惰是反抗。有一段时间甚至有人为此类文艺作品起了个类型名称,叫做“残酷青春”。我对这个名词没有多少好感,总觉得这是叛逆一个比较积极的说法。但眼前的这个霍尔顿却并不让人讨厌。
他的父母对他充满了期待这份期待却让他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压力。所以在带领了校击剑队去纽约参加比赛,作为队长他却把重要的东西忘在了地铁上。这样的错误自然是不能原谅的.所以他就遭到了再一次的被开除。他对于被开除并没有太多的伤心,但是却害怕回家面对自己的父母。于是决定用他手中的钱去纽约玩两天。当他父母知道消息后无法不面对的时候再去面对。
看到这里觉得有些熟悉,因为这是我们大多数青少年常有的心理。想赢,怕输,怕父母失望,失败了不敢面对。
我想这也是霍尔顿可爱的地方。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守护一种美好这才是真正的大善良,这种大善良让霍尔顿在颓废中也显得那样的可爱,就像在一片沼泽地中让我们看到了闪光的美好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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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j·d·赛格林的《麦田守望者》,封面的天空是纯净的湛蓝色,一片金黄的麦田一直延伸到地平线的尽头。远方,一个孤独少年的守望身影在灼眼的阳光下倾斜着投在那大片的金黄上。
赛格林的书在他人看来活是一本“教育小说”。的确,主人公是一个大家眼里的“问题学生”,再被学校开除后游荡于纽约街头。在这几天中,他看到并且看透了成人世界的种种丑恶,与他童年中那个理想的世界相去甚远。于是,他便幻想守望自己的最后一片麦田,做“纯真”的守护神。但现实的残酷最终逼得他精神崩溃,最后只得在疗养院度过余生。
不知道为什么,面对这本令教育家们争执已久的书,我却有一种想流泪的感觉。
合上书,封面上少年的背影又一次让我有些莫名的感动,眼角湿湿的。想起以前曾在哪本杂志中看到过一个名为“麦田守望者“的乐队,那群年轻人是因为共同的爱好——喜欢《麦田守望者》这本书才这样走到了一起。打开mp4,听着《在路上》,吉他朴质自然地音色顿时流淌出来,是那种令人怀念的调子。“我们没有理想/流浪没有方向/总是梦中麦田/守着一片金黄”主唱有些沙哑似经风霜的声音陡然使我联系到了那位的少年,在纷乱的闹市中坚毅地守望着心灵的最后一片麦田。
也许,他们不是这样……我的思考又渐渐退回遥远的历史长河中,我惊喜地发现了许多“麦田守望者”们的身影在浪花中闪烁。庄子与濮水之畔守望,心如澄澈秋水,心如不系之舟。面对官场功名,他持杆不顾,保留了心中金黄的麦田;于是历史记录了他那至今还在茫茫天域回荡的声音:“往矣!吾将曳尾于涂中。”与之相隔百年后,凡·高在世界的另一端守望,他深爱着欧维尔那片灿烂的麦田。他的作品中便充斥着与这个世界不和谐的热烈,难以为世人所接受。他是在欧维尔的麦田中选择离去的。当夕阳欲颓,金黄热烈的麦田中一个最后的守望者绽放出自己最后的美丽,那片灿烂的麦田会陪伴他走向天堂。
他们是麦田守望者,在红尘滚滚、物欲横流的世界中坚守着心中的最后一块圣地。回望从前,许多“守望者”们站在风扬起的麦田边,目光坚定淡然,望向远方。尼采,北岛,海明威……大片大片的金色麦浪在我的记忆中摇曳。
我想,我也要做个麦田守望者。纵然会孤独,会寂寞,但我也想像赛格林笔下的少年一样,守望自己最后的麦田。
让我们成为麦田守望者吧。守望最初的纯真、善良,守望一片金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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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那么一大群孩子在麦田里奔跑,我只是坐在那里,把孩子们抓住,告诉他们该往哪里跑。我只想做一名麦田的守望者。”这就是《麦田里的守望者》的主人公霍尔顿的理想,也是他在对现实不满的情况下发出的感叹。
霍尔顿是一个反抗现实、追求理想的人。他不愿意认真读书,因为那里充满了各色的伪君子。在第四次被开除后,他只身在纽约游荡了一天两夜,看到社会上各种丑恶,接触了许多事物。他看不惯一切,想逃离这个社会,但又不可能。他只得生活在矛盾中,苦闷、彷徨,最后变成真正的叛逆。
他酗酒、逃课、滥交女友······但他真是这样一个不中用的人吗?不,他只不过是看不惯现实,只能通过一系列行为来发泄心中的苦闷罢了。可是,人们在一开始却无端地判定他没有前途,这本书还被禁止阅读。实际上,霍尔顿比他们看得更远,他知道当时学校里的老师都是势利的伪君子,只是教导一些所谓的基本信条。而霍尔顿呢?追求光明的理想,敢于反抗黑暗的现实。他其实有许多优点,和老师眼中的霍尔顿相差甚远。
可我们呢?以貌取人,只看重表面。讨厌那些面貌丑陋的人,嫌弃那些家境贫困的人,喜欢那些阿谀奉承的人······我们也做不到像霍尔顿那样勇于反抗昏暗的社会。我们没有自己的选择,只知道像家长教导的那样认真读书、将来成为有用的人,对于不正确的事物置之不理,长辈怎么说就怎么做,很少有自己的见解。即使心里不满也只是私下里抱怨几声。只是和别人一样,不想、也不敢追求自己的理想,我们跟霍尔顿差远了!
虽然如今的社会不同了,我们也不该盲目地叛逆了。但是他敢于反抗权威,坚持自己的原则,不愿与别人同流合污的优点值得我们学习!他的精神将永垂不朽!
《麦田里的守望者》通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说话口吻,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从主人公这一个侧面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追求物质生活,而精神生活荒芜的社会风气,道出了资本主义的实质。
主人公霍儿顿是我读过的文学作品中为数不多的反面形象之一。他的性格深受资本主义社会的耳濡目染,既有丑恶的一面,也有反抗现实,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纯洁的一面。
他不愿意与他们同流合污,自然也就无法好好读书,他的不用功表面是颓废、沉沦,实质上是对资本主义的价值观的最无情的揭露。作者把霍尔顿身边的人,全都描绘成假模假式的人,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想逃离这个噩梦般的现实世界,甚至到偏远的小山村去遁世。
但是要真正这样做是不可能的。他最讨厌看电影,但百无聊赖中又不得不在电影院中消磨时间;他讨厌爱慕虚荣而又毫无主见的女友却又迷恋她的美色;他看不惯这个世道,却也无法改变;他甚至痛恨自己,却没有参照的标准来改正自身缺点。
这样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注定了他只能生活在矛盾中,霍尔顿只能用幻想解脱自己,自欺欺人,最后仍妥协于他所深恶痛绝的社会,继续深陷于矛盾的漩涡无法自拔。
这是本大一时候就在长沙定王台买的书,买的时候感觉是本正版书,但是看完之后发现错别字嘛拉拉的多。各种原因到现在这个大三考试周才看。
听说这本书应该是通过玩传奇游戏,里面有个玩家的名字就是叫“麦田里的守望者”,在血腥的游戏中就突然对这个田园安详气息的名字深深地吸引了(所以我说玩游戏并不是只有沉迷,因为三国游戏看三国演义的人不在少数,研究教育学的可以深入研究)。
依稀的印象中,好像韩寒在作品中也提到过这部作品,也是因为韩寒我高中时候从新华书店买来了《围城》,但是并没读懂。现在大学快毕业了,很想再看一遍,但是无奈湖大的图书馆里我真的没找到这本书。
继续说《麦》,说实话序言看得我很郁闷,里面仿佛没把青年情怀放在第一位,反而在抨击美帝社会的阴暗面,然后提示读者要珍惜自己所在的环境。强忍着心中的恶心感,我开始了阅读。
看到《麦》总觉得和《三重门》很像,也很好理解,谁没有二逼的青春岁月呢?
要是再年轻点,18,9岁的时候看着书,我会觉得主人公的形象很叛逆,很酷;但是现在我仿佛也在无奈,在惋惜。“越长大越孤单”?现在我不再一味的为主人公自我的做法,总是看阴暗面的心理而拍手叫好。但是现在。。。不是说我不再看阴暗面,上大学之后我更加看阴暗面了,“虚伪,狂妄,无知”,总是缠绕着我的脑海。我该怎么做?像文中的主人公一样,知道自己其实很胆小,心里面确实知道,但是不说,不评价。不直言相对,无形中我们自身也许为了吗?“友自,友谅,友多闻”,或许只是因为对方不是自己真正的朋友。
主人公想过逃避,想过一个人住一个房子里,装聋作哑,用极端的方式切断与任何人之间的交流。我愿意为这样子的想法只有我有过。比如说我现在想做做技术,这样子今后和人打交道的机会也少,和冷冰冰的机器,计算机打交道的时间会更加多,更加自我。不用和人接触,然后潜意识里又会觉得别人多么的虚伪,好像搞得我自己不虚伪一样。我很受不了这种感觉。
其实现实中真的有主人公这样子的人,我和他会互相接受吗?
我开始觉得一心想要逃避已经不是胆小的事情了,或许真的是总病,但是没人愿意承认自己是有病的物种。但是心中常年的咒骂确实是种不正常的状态吧。于是我现在是22岁,我在学什么?学做人?放屁吧,我学会了妥协,我学着在看到阴暗面的时候要在脑子中提醒自己别人其实有很多优点。学会了假笑,为一些无耻的想法,行为而笑,只因为为了维持所谓的“关系”。当然也试着让很多东西烂在心里。一切的一切我都是只在学习,我做得并不好,很不好。
很喜欢一句很无奈的讽刺:
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的死去。
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下去。
读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一个少年形象出现在我的脑海中——他是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因为他所作的、所想的一切都“不像话”,他的成绩也是那样的糟糕,几乎没有人喜欢他……他就是全书的主人公——霍尔顿。
他的讨厌周围肮脏的世界——他讨厌伪君子,讨厌周围的虚假的人,却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讨厌电影,却不得不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去那里消磨时间……霍尔顿没有真正好的朋友,只有肮脏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但他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他们,却又无奈,他无法改变现状。他不想和他们同流合污,成绩自然会很差。他看不惯周围的世道,所以他苦闷、踌躇、彷徨,自己的心事也只能被自己扛着。
霍尔顿一直都希望自己可以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直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可以把他打败,他连一个瘦弱的女人都制服不了,更何况别人呢?他被学校开除后,都不敢贸然回家,蹑手蹑脚地回去还一定要躲避着父母。他一直都在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己,却没有胆量去做真正意义上的叛逆。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可以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希望他像哥哥一样可以成为出人头地的人,可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但他有自己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美好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作者以犀利的洞察力解剖青少年的复杂心理,透过现象观察精神实质,栩栩如生地描绘了霍尔顿的精神世界的各个方面,既揭示了他受环境影响颓废、没落的一面,也写出了他纯朴、敏感、善良的一面,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反映了青春变化期青少年的特点,无怪乎在西方社会里引起了广大青少年的巨大反响,而且不少成年人也把它看作启发自己理解年轻一代的钥匙。
从教二十多年来,每每看到那些“玩世不恭”的孩子,总有点不能理解他们,不能好好地与他们沟通交流,有点给他们贴上“坏孩子”的标签。读完《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后,霍尔顿的那个只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梦想,那个为了不让小孩子掉下悬崖而站在悬崖边救孩子的形象,那个纯洁无私的想法,天真幼稚却又些许成熟的心事,渐渐放大。在以后的教学生涯中,碰到调皮捣蛋的孩子时,我会把它当成理解他们年轻一代的钥匙。
“我会站在一道破悬崖边上,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个跑向悬崖的孩子——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从哪儿过来抓住他们。我整天就干那种事,就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得了。”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名字叫霍尔顿•考尔菲尔德,这个孩子曾经被四所学校开除来到了潘西中学。《麦田里的守望者》主要讲述的是在他又一次被开除后的故事。
霍尔顿就好像鲁迅先生一样。他看到了社会的黑暗不堪,于是他便想去保护那些还没有沾染上这些风尘气的孩子们。就好像麦田里的守望者,他们看得到悬崖峭壁下的危机重重,却保护着孩子们不被沾染。他想像鲁迅先生那样堵住门后的黑暗,只可惜社会的染缸太大,他又太渺小,无能为力,最后只能选择逃避或者面对现实。
总结起来,霍尔顿其实是一个很悲情的人物。他的内心是悲观的,却希望把快乐带给需要它的人。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我的职务就是在那里守望……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
这几天,我读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书中的每一句话,每个情节都把我深深吸引住了。
美国的20世纪50年代,是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刚刚散去,冷战的硝烟又起了。美国虽然一方面科技在飞速发展,但另外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大背景下,过着昏昏噩噩的生活,于是人们口中“垮掉”的一代,出现了。
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有着一个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有人说这本书抨击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人们精神世界的残缺,我对于这个评价不敢苟同,毕竟他并没有把矛头过多的指向资本主义的精神文明,也没有那么浓重明显的政治色彩,如果说得更准确些,它应该是一部青少年心灵的成长史,适合我们每个人细细品读。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着,从某种意义上说,和那时的美国有些相仿: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逐渐改变,但有些人开始迷茫,甚至走向了平庸、堕落。但我们这些青少年坚决不能这样,我们要有理想,有志向,我们要集中精力看准未来的路,为我们精彩的人生而努力奋斗!
抬头看看蓝天,它很宽广;低头看看大地,它很坚实;感受一下周围的环境,它很温暖。我们就是在这样美好与宽容的怀抱中长大,难道不应该珍惜吗?(赵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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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矿工会的要求,在业余时间我拜读了,《麦田里的守望者》这部书,读后产生了想写点东西的感想,现写下来同各位共同感受下,重温故事内容。
周围环境:有虚伪的势利份子,有穿女装的男人,有互相吐水的男女,有美貌而假模假式的女友萨丽,还有很可能是同性恋的之前尊敬的老师……老师们的谆谆教诲也是一条渗透着浓厚利己主义和功利主色彩的信条;学习只是为了买到“混帐的卡迪拉克”(话外音: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霍尔顿又怎能找到可贵的精神寄托或崇高理想呢?)。
年仅16岁的霍尔顿生于中产阶级家庭,被四次开除学校,他的整个人都散发出叛逆的味道。张口闭口都是脏话,看不惯学校的虚伪,老师的做作,同学的颓废。他喜欢大冬天里穿着风衣,喜欢反戴鸭舌帽,喜欢做些另类的行为。通过他的眼睛,我看到了当时这个社会的虚伪。学校里全是些伪君子,要你干的就是读书,求学问,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一辆混账的凯迪拉克,甚至连霍尔顿唯一敬佩的老师都有可能是同性恋者。也许有些人想要摆脱迷茫,却走不出群体生存的阴影,京生的颓废让人窒息。
由于同经历过叛逆时期,能稍微体会一下霍尔顿的心理。他处于美国“寂静的五十年代”,被称为“垮掉的一代”,他也尝试着反抗,却始终无效,所以每个人每件事在他眼中都贴上了“叛逆”的标签,他是在以自己的方式微弱的与社会做抗争,虽然偶有沉沦,但在精神面貌不佳的五十年代的美国,实属少有了,结局自然可知,无效却依然我行我素,令人悲痛,着实可悲。
读完此篇文章后,我认为孩子可以有纯洁的心,单纯简单的想法,他们不会像大人那样把事情复杂化,孩子不做作,不会假模假式,嘴上说什么,他们心里就想什么,在孩子们的世界里,没有虚伪;而大人的社会误导了孩子,可愚蠢的大人还要求他们的孩子多向他们学习(悲哀!)。如果有多一点的单纯,想必不仅仅是50年代的美国,我们现代社会也会少一些虚伪,问题会变得简单,在任何时代,像霍尔顿这样的青少年就会不再迷惑,起码,不会有过强烈的厌世与叛逆感。我希望生活变得简简单单,可以平平淡淡。相反,如果一切与之相反,再多的霍尔顿,再麻烦的“霍尔顿式烦恼”也不见怪,也就不难怪霍尔顿会有这么复杂的性格了!
我,喜欢凡。高,喜欢他的画,更喜欢他的那片麦田。
我,也同样拥有着一片麦田,一片友谊的麦田,但,这却不是一片会丰收的麦田。
小虫吞噬。它,也在健康成长。
处旺盛,已淡忘了我这个守望者,一直在等待着的守望者。终于,它回来了,不过,它是在与另一个播种者分别后,才回来找我,仿佛我是一所收容所。对啊,难道我不是一所收容所吗?我的麦田向我兴致勃勃的倾吐着它的新朋友的芬芳,根本不想象我的悲伤,一个失去了麦田的心的人,我无语的倾听着。
此后,我的麦田向那位新朋友散发芬芳,已抛弃了我,一直默默保护它的守望者,我,孤独徘徊。
不知多少次,我都想放弃它,但,我舍不得我十几年来的努力毁于一旦,我舍不得我的麦田,我的辛苦,我的努力。我,犹豫着,也同样孤独着。
我默默的望着我的麦田,思考着,也许只有放弃,才是正确的;只有放弃,才是解脱。
于是,我对我的麦田说,我要走了,你的新朋友会寻觅到这里。它虽难过,但没有拒绝。我默默离开了,悄然回望,只希望能够得到它的挽留,而它,却在夕阳的余晖中伫立,等待。我擦干了眼泪,向前走去。
也许,我会找到一片新的麦田,并与它共同延续友谊,并一直到永远;也许,我只能是一个默默的守望者。
我们是失踪了,我们没有信仰,有的只是丛林一般的法则,大家都在狂奔,但是没有方向,我们一生在追求自由,可结果却缠的身上满是枷锁,我们有太多放不下的东西,我们给自己带上脚镣,并逼着自己喜欢这限制人自由的脚镣。
我们何尝不想去改变这个虚伪的世界,但是这个世界的规则却不允许我们这种想法的存在,他要把我们都同化为如他们一般虚伪的人。
我们的霍尔顿,那个书里长不大的霍尔顿,在离开这个城市之前,带他的小妹妹菲比去骑旋转木马。菲比骑在木马上,一圈又一圈地转起来。
霍尔顿险些大叫大嚷起来,心里实在快乐极了,他甚至都不知道是什么缘故,看着菲比穿着这么一件蓝色大衣,老这么转个不停,真他妈的好看极了。于是他答应菲比不离开这个自己深深厌恶的城市,之后的他被父母送进了医院,接受精神分析,还问他一些他无法回答的问题。却没人问问他他真正想的是什么,没人陪他去公园看看那里的野鸭子,冬天到底去哪里了,试着去理解他的世界。这些话,没有人听,他生了一场大病进了医院,之后也许会继续会去学校上学。书在这里也就写完了,后面发生了什么也没人知道了。
书里有这么一句话:“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
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儿。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或许现在,我正在绿油油或是金黄的麦田里做游戏,不知所谓的往悬崖边奔去,每读一次《麦田里的守望者》都像是在悬崖边,在生死边缘被拉扯回路面上。
谢谢霍尔顿,给了我心底里最纯净的一片麦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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