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想是一种力量,它可以让我们勇往直前。实现梦想需要有正确的价值观和坚定的决心。现在让我们一起来欣赏一些成功人士的梦想实现经历吧。
教育是崇高的事业,教师是神圣的职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加强我校教育行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杜绝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我特作出如下保证:
2、不得租赁学校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收费补课;
7、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到学生家中开展课业辅导或各种文化艺术培训并收受家长钱物;
8、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以亲属或他人名义从事各类有偿家教活动。
9、禁止为亲属或他人提供方便进行进行不法有偿家教。
以上保证如有违反,愿意接受上级及学校有关处理规定对我的处理。
欢迎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保证教师:xx
20xx年x月x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xx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及《开化县教育系统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强集团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维护教师队伍良好形象,营造风清气正育人环境,开化县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做出以下承诺:
3、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本班幼儿参加有偿家教辅导;
4、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幼儿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5、不动员、变相动员幼儿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
6、不与他人合伙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
7、不以各种名义开办托管班等收取费用或从中获利;
8、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
10、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节课,关爱每个幼儿;发扬无私奉献精神,无偿为幼儿释疑解惑,让幼儿健康成长、自信发展。
1、不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幼儿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不参加幼儿及家长安排的宴请;
3、不参加由幼儿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4、不让幼儿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5、不向幼儿推销教辅资料、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服务获取回扣;
6、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以上承诺,保证自觉遵守,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规,愿意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理。
为认真遵守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青岛市教育局关于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若干规定》等规定,自觉做到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拒绝有偿补课,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本人郑重向市教体局、学校作出如下承诺:
1.不举办或与他人合伙举办任何形式的有偿教育培训机构或辅导班。
2.不在背后参谋、唆使自己的亲属、朋友举办或允许亲属、朋友及他人假托自己的名义举办有偿辅导班,从中参与有偿补课、有偿辅导。
3.不组织学生到自己家中进行有偿办班、有偿补课、有偿辅导。
4.不在节假日、双休日、学生放学后或其他学生休息时间,以辅导学生为名在校内、校外进行有偿办班、有偿补课、有偿辅导。
5.不到其他面向在校学生的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6.不利用职务之便为任何以赢利为目的的家教、培训机构宣传、代言、提供帮助或暗示、诱导、组织、介绍学生到个人及社会力量培训机构参加有偿补课、有偿辅导。
7.不提供教师、学生及家长的信息给从事有偿教育的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或个人。
8.不为从事有偿教育的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或个人提供场地、房屋、设备、设施等办学或办班条件。
9.不为从事有偿教育的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或个人提供咨询或策划帮助。
10.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涉及学生教育的有偿服务。
若违背承诺,愿意接受组织纪律处理。
学校:(校长签字、学校盖章)
教师:(签字)
根据上级坚决抵制有偿补课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从教行为,树立景范学校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现特向学校、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兴化市教育局《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暂行规定》文件精神,自觉抵制有偿补课,依法执教。
二、不利用放学后、晚上、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在校、在家或在外租(借)用场地举办有偿补课班。
三、不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办学或兼职任课。
四、本人及直系亲属不为本校学生提供家庭寄宿式有偿辅导。
五、不相互介绍或提供补课生源,不为其他教师(含直系亲属退休教师)或民办社会培训机构介绍补课生源。
六、不明示或暗示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有偿补课。
七、实行在职教师阳光辅导登记备案制度。
八、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用“有效佳教”抵制“有偿补课”。
九、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学校、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按照市局及学校有关文件会议精神进行处理。
承诺人:
20xx年12月xx日
根据潜江市教育局印发关于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现特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潜江市教师师德师风十不准》,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关于教师不得进行有偿补课的文件精神。
二、不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三、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四、不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五、不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六、不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七、不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八、不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我要恪守以上8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市教育局监督处罚,除接受行政、纪律处分外,还将调离园林城区工作,并依据相关规定扣除当年绩效工资的处理决定。
为净化育人环境,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针对“乱收费、乱办班补课、乱发教辅”问题,我在此做出郑重承诺: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教体局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的有关规章制度;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拒绝有偿家教。
2、不举办或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班。
3、不组织、不动员、不强制、不暗示、不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托教;不接受学生或家长有偿家教的请求。
4、不到民办教育机构或民办培训班、特长班、提高班兼职任课;
5、不自立名目乱收费。
6、不向学生推销商品、教辅资料,不诱导或强迫学生购买规定书目以外的学习资料,不让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
我将自觉遵守以上内容,请学校、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教育是崇高的事业,教师是神圣的'职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加强我校教育行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杜绝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我特作出如下承诺:
7.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到学生家中开展课业辅导或各种文化艺术培训并收受家长钱物;
8.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以亲属或他人名义从事各类有偿家教活动。
9.禁止为亲属或他人提供方便进行进行不法有偿家教。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有关处理规定对我和学校的处理。
欢迎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学校:绣惠镇回北小学校长:
20xx年x月x日
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家长和社会承诺:
三、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本班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
四、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五、不动员、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
七、不以各种名目举办“奥数班”、“提高班”、“实验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
八、不以各种名义开办“托管班”、“寄读所”、“少儿之家”等收取费用或从中获利;
九、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
十、不在家中有偿托管本班学生并收取费用;
十一、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十二、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用“佳教”抵制“家教”;
十三、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工作。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
承诺人:
20xx/03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区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违规兼职取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育人环境,用实际行动维护教师良好形象,我庄重承诺:
一、不将正常教学时间内应教授内容留到课后以此吸引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并从中获利。
二、不利用职务之便诱导、暗示、动员或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含社会培训机构),并从中获利;不为他人介绍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利。
三、不以家属、亲友及他人名义违规开办补习班等从事有偿补课活动;不参与提供有偿或无偿办班、补课的场所、设施等。
四、不因学生不参加有偿补课而不公正对待学生。
五、不利用节假日为学生进行有偿或变相有偿补课(收受学生家长馈赠礼卡礼品礼金)。
六、不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之外的机构或单位兼职取酬。
七、不参与按照相关规定应当认定为有偿补课或违规兼职取酬的活动。
我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努力践行以上承诺,接受社会、家长和学生的监督。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关责任、接受有关处理。
教育局投诉举报电话xxxx-xxxxxxx(区教育局组宣科)、举报电子邮箱(区教育局组宣科邮箱)。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要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执行《xx省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治理教师违规从教行为提振教师教书育人精气神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神,格尽职守,廉洁从教,拒绝有偿补课、校外培训机构兼职。特郑重承诺如下:
1、不组织、推荐、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不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辅导班、培训班;
3、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有偿补课;
4、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介绍生源;
5、不向社会办学机构提供学生的相关信息;
6、不参与学校或学校通过家长委员会组织的集体补课活动;
7、不以亲属或他人名义从事各类有偿补课活动;
8、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有偿补课、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不正当利益;
9、不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
l 0、不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恪尽职守,廉洁从教。以上承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相关处理。
承诺人签名:xx
校长签名:xx
学校盖章:xx
xx年xx月xx日
根据兖州区教体局《关于切实加强师德教育严禁教师举办或参与有偿补习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相关规定,我特做出以下承诺:
一、不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提高班等,不利用双休日、国家法定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二、不将教育教学场地、资源等租用给民办教育机构或个人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提高班等。
三、不参与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不利用所教学科的不同,联合在家中或在外租用教室进行集体家教。
四、不私自受聘到民办教育机构承担管理工作或从事教育教学活动。
五、不为民办教育机构和社会其他人员举办的补习班介绍生源。
六、不向外泄露本校学生花名册、成绩单、班主任手册、学籍资料、学生试卷等材料。
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上级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承诺,恪尽操守,为人师表。如有违规擅自行为者,愿意接受学校和上级部门的相关处分。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办园行为,深化教师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治理工作,根据《xx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x教科体发〔20xx〕xxx号)文件精神,在我园全体教职员工中开展治理教师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工作。我作为一名教师,坚决遵守《新时代幼儿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明纪律规范,执行十项准则:
1、严禁幼儿园组织、要求幼儿参加有偿特色课;
2、严禁幼儿园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开展有偿特长课;
3、严禁幼儿园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5、严禁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严禁收受或向幼儿及家人索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支付凭证等财物;
7、严禁参加由幼儿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8、严禁让幼儿及家长支付或承担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10、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承诺人:xxx
20xx年9月xx日
根据上级坚决抵制有偿补课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从教行为,树立景范学校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现特向学校、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兴化市教育局《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暂行规定》文件精神,自觉抵制有偿补课,依法执教。
二、不利用放学后、晚上、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在校、在家或在外租(借)用场地举办有偿补课班。
三、不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办学或兼职任课。
四、本人及直系亲属不为本校学生提供家庭寄宿式有偿辅导。
五、不相互介绍或提供补课生源,不为其他教师(含直系亲属退休教师)或民办社会培训机构介绍补课生源。
六、不明示或暗示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有偿补课。
七、实行在职教师阳光辅导登记备案制度。
八、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用“有效佳教”抵制“有偿补课”。
九、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学校、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按照市局及学校有关文件会议精神进行处理。
承诺人:
20xx年2月17日
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xx]5号)通知精神,本人承诺:
一、决不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二、决不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三、决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四、决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本人愿意接受相关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的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承诺人:
日期:20xx年12月xx日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xx]5号)通知精神,本人承诺:
一、决不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二、决不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三、决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四、决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本人愿意接受相关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的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承诺人:
日期:年月日
近年来,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大力加强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有效提升了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但在有些地方仍然存在个别教师进行有偿补习现象,影响了我市教育形象。根据烟台市教育局和蓬莱市教体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在职教师中开展有偿补习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为维护教育的形象,维护教师的良好声誉,切实形成心系教育、廉洁从教的良好风气。为此,我校教师郑重承诺:
(一)坚决不组织本班或本校学生参加收费或变相收费补习,如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所教学生参加其有偿补习。
(二)不利用国家法定节日、寒暑假、双休日在校内给学生补课,不参加以各种名目租赁校外房屋举办“奥赛班”、“提高班”、“特长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的教学行为。
(三)不以家属名义从事有偿补习活动。
(四)不组织、动员、诱导和介绍学生给退休教师、其他人员和校外办学机构为补习生源从中获利。
(五)不私自在校外办学机构兼课。
(六)不参加其它形式的.有偿补习行为。
为切实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规范教师的教育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学校、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县教育局关于教师不得进行有偿补课的文件精神。
二、不从事有偿补课。
三、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四、不接受学生家长有偿补课的请求。
五、不以其它形式协助他人提供有偿补课服务。
六、不私自外出兼课或校外办班;。
七、关爱每个学生,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学校、家长和社会监督。
承诺人:
20xx年 月 日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做出承诺: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勃利县人民政府及教育局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职责,立足岗位,廉洁从教,创先争优。
2、不为社会机构或个人针对学生补课提供场地、设施,不动员、暗示或组织生源。
3、不向外泄露本校学生花名册、成绩单、班主任手册、学籍资料、学生试卷等材料。
4、不得自立名目乱收费,不向学生推荐商品或与规定无关的学习材料。
5、在自觉遵规守纪的同时,还应以学校利益为重,互相监督,以便教育同志,维护学校声誉。
6、如有违规,学校一经发现或接到举报而查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教育是奉献而不是索取,教育是公益而不是功利。以实际行动努力践行承诺,做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无私奉献、开拓进取的人民教师!
承诺教师:
20xx年x月x日
各位教师:
教育是育人的事业,它的伟大在于开智启蒙、传承文明、塑造人格;教师是神圣的职业,它的光荣在于甘为人梯、引领未来、为人师表。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然而目前有一些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这种行为违背了“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的师德要求,异化了师生关系,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影响了教师的社会形象。为此,我们向各位教师发出自觉抵制“有偿家教”的倡议:
第一,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发扬敬业奉献精神,关爱每一位学生,无私地促进每一位学生全面成长。
第二,认真钻研教育教学理论,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精心备课,精心讲课,全面提高课堂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恪尽职守,倾情奉献,主动对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进行义务课外辅导。
第四,不从事“有偿家教”,不私自外出兼课或校外办班,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家教”或校外文化补课。
老师们,爱岗敬业育英才,无私奉献写春秋。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为创造良好的教育风气,为树立美好的教师形象,为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而努力!
xx市亭新中学
20xx-4-21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做出保证: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勃利县人民政府及教育局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职责,立足岗位,廉洁从教,创先争优。
2、不为社会机构或个人针对学生补课提供场地、设施,不动员、暗示或组织生源。
3、不向外泄露本校学生花名册、成绩单、班主任手册、学籍资料、学生试卷等材料。
4、不得自立名目乱收费,不向学生推荐商品或与规定无关的学习材料。
5、在自觉遵规守纪的同时,还应以学校利益为重,互相监督,以便教育同志,维护学校声誉。
6、如有违规,学校一经发现或接到举报而查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教育是奉献而不是索取,教育是公益而不是功利。以实际行动努力践行保证,做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无私奉献、开拓进取的`人民教师!
保证教师:xxx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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