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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宿制学校卫生管理制度(优秀17篇)

寄宿制学校卫生管理制度(优秀17篇)



学校是一个磨炼意志的场所,我们在这里面对挑战、克服困难,不断成长和进步。以下是一些学校活动的精彩瞬间,希望可以给大家留下美好的回忆。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所指饮用水,是指学校供给教职工、学生在校期间使用的`公共饮用水。包括自来水、饮水机供给的饮用水,学校集中购买的瓶装用水。

三、伙食科、文明办、办公室负责学校各种饮用水的安全管理。设饮用水专职管理员,管理员有健康证明。

四、伙食科、文明办与德育处配合,开展各种安全用水和节约用水教育活动,在全校学生、教职工中树立安全用水和节水意识,养成节约用水的习惯,建设节约型校园。

五、伙食科每日安全巡查,要注意自来水和开水器出水的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如有异味、有颜色等),立即实施《阳谷二中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停止使用饮用水,直至处理完毕,恢复正常供水。

六、全校教职工、学生都有及时报告的责任。

七、每学期开学前安排全面清洗开水器,保证清洁。

八、学校配置的饮水机,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九、学校如需购买瓶装饮用水,由办公室集中统一购买。购买时应选择知名品牌饮用水,查验生产许可证、生产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严禁购买无证或假冒的饮用水。学校教职工、学生自购瓶装饮用水,也应注意购买合格产品。

十、发生饮用水安全事故后,一般事故由学校安全事故调查小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做好学校传染病发生后的消毒工作,防止学校传染性疾病的传播和蔓延,特制订消毒制度。

每一天放晚学后,消毒人员对学校重点部位进行消毒。持续一周。

学校所有教室(地面、桌椅、门扶手等)、走廊、宿舍、厕所以及手能够触摸的地方都要进行彻底消毒。

使用1:100的84消毒液或用二氯异氰尿酸钠每20克(1小袋)兑8000毫升水(浓度为0.05%)。

放晚学后消毒员对地面、桌椅、门扶手先用消毒液进行第一遍擦拭,第二天早晨学生到校前再用清水进行第二遍擦拭。

学校指派专人负责每一天消毒工作。学校分管领导监督、指导消毒员消毒工作。

六、消毒员要每一天将消毒状况填入《学校消毒状况登记表》。

寄宿制学校小卖店管理制度

为保证食品卫生安全,提高经营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确保学生身心健康,依照国家《食品卫生法》和国家教育部等十部委颁布的《中小学安全管理办法》,依据我区小学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学校小卖部经营必须坚持“依法经营,安全第一,服务学生,有利育人”的指导思想。要把食品卫生安全、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以满足学生购买生活、学习必需品需求和有利于优化育人环境作为经营目的。不得以盈利为主要目的。

2、学校小卖部必须根据师生的合理需求而开设。学校开设小卖部主要满足学生购买生活、学习必需品需求。学校小卖部提倡以超市经营管理模式有序经营。

3、学校小卖部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小卖部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持证上岗。学校小卖部接受工商、物价、卫生、教育等部门的检查。未取得相应证照,不得开设,坚决取缔。未取得《健康证》的人员不得上岗从业。

4、学校小卖部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工商、卫生部门有关经营场所的规定,经营房屋质量应符合有关建筑质量要求,水电安装应规范到位,货架、食品摆放整齐清洁,食品存放、储存应符合国家食品存放、储存的有关规定,室内应通风干燥,室内外环境应整洁卫生。

5、小卖部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学校必须与承包人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合同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向学生禁卖的食品、承包(租赁)费、价格要求、品种要求等列入合同条款,并明确解除合同的具体条件。

6、学校自营或对外承包(租赁)的小卖部必须单独建账。学校自营利润、对外承包(租赁)费应及时入学校行政帐,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坐收坐支或变相设立“小金库”。

7、学校应明确规定小卖部的营业时间,小卖部的营业时间限于早晨上课前、午饭后、放学后、晚自习后。

8、小卖部商品的价格按国家有关物价法规规定执行,保证物价公平合理,所有商品必须标签立卡、明码标价,严禁价格欺诈。小卖部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不得牟取暴利,更不准以学校组织活动等为名向学生硬性摊派、推销商品。

质量合格证和卫生合格证,坚持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坚决杜绝“三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过期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和散装食品,不得向学生销售学校违禁物品,不得自制或加工食品出售,不得超范围经营。学校应向经营者明确出售商品的品种,除必需的生活、学习用品外,凡不利于学生健康、不利于学校日常卫生管理、不利于营造良好育人环境的商品都应严格禁止销售。

10、学校应建立严格的小卖部管理制度,制度必需在小卖部公示上墙。经营者、从业人员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文明服务,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离岗。学校、经营者应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工作。

11、小卖部工作人员应配合学校做好小卖部周围环境卫生工作,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售出食品的包装物,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同时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行为习惯教育,培养学生勤俭节约,不吃零食的好习惯,确保校园整洁。

12、学校要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等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杜绝疾病、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件的发生。

13、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学校一把手为学校小卖部管理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加强对本单位小卖部的管理,落实具体监管人员,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做好管理台帐,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工作。对师生满意率低或违规经营的小卖部要及时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及时更换经营者或从业人员。对不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的人员应按规定处罚。

本制度从2008年3月1日起执行。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1.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2.学校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3.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贴合国家有关标准。

4.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为学生供给充足的贴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5.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室内卫生、教学卫生的管理。

6.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7.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贴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本事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8.根据学生的年龄,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供给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

9.安排体育课以及劳动等体力活动时,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给予必要的照顾。

10.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

11.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12.学校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1.学校成立爱卫和健康教育领导小组,主管校长熟悉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全校的创卫工作和健康教育。

2.全校划分卫生包干区,落实到班级和职责人,各班级要坚持每日早、中、晚小扫,每周二大扫,节假日前突击扫。

3.卫生检查由卫生员和学生会负责,采用每日检查两次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

4.每日公布卫生检查情景,查出的问题由负责卫生检查的教师及时反馈给有关班级和职责人,督促整改。将检查结果纳入养成教育示范班级的评比。

5.爱卫领导小组、工会、办公室负责对全校教师办公室、各处室、食堂的卫生工作进行检查评比。

6.每学期开学初对各班劳动委员进行培训,增强干部的工作职责性。

7.对模范遵守和执行卫生制度的学生给予表扬,记入评语,成绩突出的可评为卫生积极分子。对违反卫生制度的学生应予批评、教育,如经常违反的应记入评语,品德等第下降一等,严重的可给予纪律处分。

1.教室和包干区卫生工作要求:

(1)室内(包括走廊、功能室):地面无纸屑、果壳、痰迹和杂物;课桌、凳按统一要求排放整齐,桌内无杂物垃圾;门窗和玻璃干净无污迹;墙壁无蛛网、积尘和脚印、划痕等污迹;日光灯管和吊扇干净无灰尘;清洁用具安放整齐;室内总体印象整洁有序。

(2)室外包干区:地面整洁无纸屑、垃圾和枯枝烂叶,有垃圾应及时清扫;不得随地乱扔乱倒垃圾;楼梯坚持清洁,栏杆定期擦洗;地面无积水,拖地时拖把应绞干,不得到处滴水。

2.个人卫生要求:

(1)做到四勤:勤洗衣、勤换衣、勤理发洗发、勤剪指甲。

(2)做到六不:不吸烟喝酒、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纸垃圾,不乱涂乱刻墙壁课桌、不攀折花草树木和践踏草坪、不吃零食。

3、食堂卫生:

(1)食堂工作人员应认真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法规及本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上班时间内必须佩戴上岗证以及携带有效健康证(复印件)。在个人卫生上要做到勤剪指甲、勤换衣服、勤剪头发、勤洗手。

(3)在蔬菜加工过程中要按一拣、二洗、三切的顺序加工,清洗加工蔬菜,要做到无泥沙、无杂草、无异物、无污染。

(4)盛放食品的器皿必须清洁,荤素分开使用。

(5)在烧煮食品时要充分加热,烧熟烧透,不外熟里生。在烧煮过程中要做到清洁、卫生、生熟分开。

(6)食品存放应离墙、离地、不得乱堆乱放,做到环境整洁,工作场所不得有烟蒂、痰渍。

(7)食品操作间和餐厅,应有防蝇、防尘设施(纱门、纱窗、诱蝇灯、风幕或竹帘等)。生产加工、储存、经营场所不得见有苍蝇。

(8)操作人员进入熟食专间,必须将双手洗净消毒,穿戴好白色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戴上口罩。

(9)在对餐具进行消毒时要做到一刮(残渣)、二洗(洗洁精或碱水)、三漂(清水)、四清毒。

4.除灭害虫:

(1)总务处要落实除“四害”的兼职人员,根据“四害”发生的不一样季节,采取不一样的,开展杀灭“四害”的工作。

(2)定期做好厕所、垃圾箱、传达室、厨房周围等地点的消杀蚊蝇工作。

(3)要按规定到指定地点购买灭鼠、灭蟑药物,专人投放。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意识,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制法》及其实施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我校疾病防控在制度。

1、学校应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并制定班主任教师每天做好晨检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日检统计表,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2、学校应普及卫生知识,利用黑板报、橱窗等各种形式做好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定期召开班主任班主任例会,加强有关预防传染病的知识训练。教会师生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健康生活习惯。

3、制定预防疾病措施:

(1)保持工作、学习、生活环境通风换气,教学和生活用房应每天开窗通风应不少于2—3次。

(2)尽量不要组织师生到人群集中的地方去活动。

(3)注意个人卫生,经常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特别在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后要洗手。不要共用茶具、餐具。

(4)注意增减衣物和均衡营养,加强户外锻炼,保证足够休息,增强体质。

(5)学生若发生有发热、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应马上告诉老师或家长,及时就医;教师发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就医。

(6)学校卫生室应按照规定定期消毒。

4、一旦发现师生当中出现异常及疑似传染病病例、立即启动疾病防控预案进行处置。

5、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计划,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保证师生健康。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一、切实加强厕所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设施维护工作。

二、厕所每一天打扫一次,确保地面、便槽、洗手池内无垃圾杂物。

三、厕所每周进行二次扫除,负责班级重点清理隔板、墙面、门窗灰尘、污垢等。

四、每周对厕所进行消毒除臭处理。苍蝇、蚊虫孳生季节进取采取灭杀措施。

五、师生礼貌入厕,爱护厕所设施,讲究清洁卫生,节俭用水。小便要入槽,便后要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不乱涂墙壁。

六、师生若违不礼貌条例者,学校将通报批评。

7、民办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一、学校卫生工作人员在校长的领导下,理解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根据《学校卫生条例》开展工作,为全体学生服务,每学期初制定学校卫生工作计划,期末作出工作总结。

二、热情为全体教师、职工和每个学生服务;定期组织学生体格检查,对学生发育和健康状况做出比较评价分析,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

三、、有目的有计划的向学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卫生员的培训工作。

四、加强传染病防治管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蔓延,负责学生预防接种和组织工作。

五、做好教学、体育、劳动、设备、环境、饮食、饮水及个人等各项卫生监督监测;近视、沙眼、肠道蠕虫、蛔虫、营养不良、贫血、龋齿、齿龈及牙周炎疾病等学生常见病的防治。

六、非医务室人员进入医务室后坚持安静,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动及器械或药品;坚持室内整洁、整齐,任何人不得在室内吸烟。

七、做好学生常见疾病和一般外伤的治疗救护和转诊工作。

八、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定期购置常用药品和必备器械,以便实施简便治疗;定期检查药品,注意失效期,医用器械消毒求及时,防止交叉感染。

九、借用医务室物品,使用完毕应及时归还,如有损坏酌情赔偿。

十、做好学校卫生档案资料的分类、统计、分析、报表工作。

寄宿制学校就寝的管理制度

1、学生凭学生证到宿舍楼就寝,没有学生证不准进入宿舍楼。

2、学生到宿舍后,应该迅速洗涮,到水房接水时应排队,有序进行,不准拥挤哄抢。

3、在寝室内不准疯狂、打骂,必须服从寝室长的管理。

4、上下床铺时,必须依靠扶梯及脚踏处,动作稳健,不得快速翻越或从床上跳下。

5、熄灯铃响后,应迅速关灯并反锁好门,保持安静不得说话或做其它事。

6、晚上起夜上厕所,开门、上厕所的声音要轻,不得在楼道内奔跑,上完厕所需关门并反锁。

7、晚间同寝室学生身体有异常,应及时向当班的生活指导老师报告,寝室长和同寝室学生不得不管不问。

8、晚间发现有异常现象(如小偷或其它安全隐患)应及时唤醒伙伴,保证秩序并及时向当班的生活指导老师报警。

9、寝室内的电灯或窗户等损毁,不能使用,应及时向班主任报告,不得私自动手处理,否则后果自负。

10、午休时间学生必须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进行午休,保持安静不得说话或做其它事。

11、每天晚自习后,熄灯铃前,班主任必须到寝室查寝,检查寝室有没有安全隐患、寝室卫生是否干净及清点人数、查看学生健康状况。

12、每天学生就寝后,男、女寝室各有当班的生活指导老师值班,负责维持学生就寝制度、保护学生安全、并处理学生的突发事件。

寄宿制学校就寝的管理制度

1.就寝后,不准接电话,听音乐,不准逗留在外,不准在寝室内外吵闹,看小说,锻炼身体,聊天等打扰他人就寝的活动,违者扣1分一人,或者运动影响其他寝室休息,给予警告,提醒无效者扣1-3分一次。

2.熄灯锁门后晚归者必须登记,晚归原因,班级姓名,如有请假或有事者,请出示有关证明,拒签或冒假名字假班级走街串巷扣该班1-2分一次,晚归者扣1分一次,若有人爬铁门、摇铁门以及一切就寝次序的行为者,视情节严重给予扣分,并交于学生科处理。

3.就寝后,如该班之间或寝室之间相互打闹,影响休息各扣2分一次,情节严重者通报批评并交于学生科处理。

4.讲话严重扣2分,不服从管理、故意刁难和顶撞检查干部扣3-5分一人,一星期内连续三天以上敲门扣1分,如有连续五天敲门扣3分,态度恶劣者交于学生科处理。

5.班级组织活动时,在就寝前通知生活部,违者扣该班2分一次,如寝室有过生日,搞聚会的同学必须向生活部提前说明情况,违者按平时扣分制度给予扣分,责令立即取消聚会。

6.就寝后,任何人不得在寝室打牌,打麻将一切不允许的活动(绝对禁止赌博),发现一律没收,违者每人扣5-8分,并交于学生科处理。

7.女生不得带男生进入宿舍楼,否则扣3分一人,并交学生科处理。

8.扣分以敲门为标准,第一次为警告,登记;第二次查到扣分;再次查到加倍处理。情况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

9.不准以任何理由在寝室酗酒,吸烟,发现者一律没收。屡教不改者交于班主任或学科处理。

10.就寝后,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外出,被学生会干部或值班老师抓到,情节严重扣1-3分。

11.生活部对每晚就寝情况进行评比,并将结果公开,对表现好的班级给予表扬,表现差的班级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分。

12.一周内违纪严重超过8-10次,该寝室给予通报批评,一周之内无任何违纪现象,该寝室可加3分,如有一月之内无违纪现象,该寝室可加5分奖励。

注:晚就寝时间为9点50分。

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寄宿制学校管理,保障学校工作有序、顺利地实施,依据《国家中西部农村寄宿制学校项目学校暂行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寄宿制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校内管理制度

第一条 建立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各校要不断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学生宿舍管理、检查等各项校内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第二条 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和学生出入校验证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校外人员和车辆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入内;制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制度,规模较大的学校不仅应有专职保安员,还应设专职的保卫干部,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保卫工作。

第三条 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寄宿制学校应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管理。

第四条 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寄宿制学校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设置消防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

第五条 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点采购和索票、登记制度,建立饭菜24小时取样留存(验)和签字记录制度,保证饮用水的可靠,保障师生饮食卫生。

第六条 建立学生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将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信息资料,一旦发生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并注意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章 排查制度

第七条 建立校内日常检查工作制度,认真开展好学校工作“五个一”活动。各校要注重学校排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楼梯过道、食堂餐厅、饮用水源、用电(线路)、图书室、实验室、教室、锅炉房、教职工宿舍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情况。

第八条 建立专项检查工作制度。在日常检查基础上,针对不同时期的工作特点,专门组织消防设施、危房、破旧校舍、卫生等综合性或专项检查,提高学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九条 坚持学校隐患排查与整改登记制度。排查后应填写“学校隐患排查与整改表”。排查过程中发现有危房和其他有隐患的设施,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学校无力解决的,要采取防护、警示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

第十条 积极协调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校内外暴力侵害师生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治安秩序。

第三章 楼梯过道管理

第十一条 学校楼梯间应有警示标志;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合理安排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间;在容易拥挤的时段应有专人定岗疏导,切实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第十二条 加强对学生在楼道和在大型活动地方等拥挤场所活动的行为规范教育,强化其意识。

第十三条 学校应定期对教学楼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要随时检查加固已损坏的楼梯扶手。校舍楼梯、通道的设置凡不符合要求的,应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改进。

第四章 学生离返校

第十四条 建立学生返校和回家接送制度。根据学生档案注明的详细家庭住址,与家长联系合作,制订详细可行的接送方案,确保寄宿制学生往返学校。

第十五条 针对寄宿制中小学学生集中在节假日前后离校和返校的特点,要根据公安、教育部门制订的要求,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学生管理制度和违规接送学生举报制度,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

第五章 教育制度

第十六条 建立经常性教育制度。要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用好《中学生教育读本》和《服务手册》等教材,落实教育“八有”的要求,使教育入校、入课、入心。利用教育课、社会实践课、板报、橱窗、校园广播等有效途径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消防、用电、防溺水、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闲时段要从事的游戏活动等知识的宣传与教育。

第十七条 建立专题教育制度。在开学初、放假前,要结合当地事故发生的特点,做好学生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间自觉不搭乘超载、违规车辆以及农用车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寒假期间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中小学生进行烟花爆竹燃放常识教育。暑假期间,针对我地区雷雨多、山洪大、雷击事故多发、频发的特点,开设专题防溺水、防雷击、防山洪的自护、自救教育,切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和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针对本学校的地势特点和存在的隐患,各校要根据20xx年责任目标的要求,在教体局、中心小学以上的指导下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师生参与针对性、实效性较强的预案避险演练,结合本校实际,在精心筹划的基础上,安排一次全体住校生参加的夜间逃生疏散演练,提高学生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第十九条 加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管理能力建设。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其意识,防止学生事故的发生。制定并落实家校联系制度,建立学校、学生、家长之间畅通的联系方式,探索加强家校共同实施教育的长效工作机制。

第六章 责任

第二十条 校长是寄宿制学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领导职责,真正把学校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

第二十一条 建立和完善学校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目标管理细则,细化每个岗位的责任,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针对寄宿制学校的特点,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对工作措施到位,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人员,给予奖励;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人员,给予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要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寄宿制学校小卖店管理制度

为加强小卖部管理,充分发挥功能,规范工作职责,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要努力提高素质,树立安全意识,关心师生的身心健康,热情服务,礼貌待人,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三、进货时必须到持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的厂家或销售商处进货,索取销售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质监部门出具的“商品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和进货清单及发票,严禁进购“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和过期食品,一经发现将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四、商品要分架摆放,陈列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严禁混放。

五、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商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商品污染。

六、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

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绝对禁止不向校方提供家长及监护人有效联系电话号码或提供假号码的行为。家长及监护人的.电话号码如有改换,必须主动及时到舍务管理老师处更改。否则,校方和舍务管理老师将不承担可能由此导致的相关后果。

2.宿舍区内绝对禁止黄毒赌盗:包括携带、传阅、租售黄色淫秽音像、图像、文字制品;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偷窃行为。

3.宿舍区内绝对禁止吸烟,酗酒;严禁将打火机、火柴、汽油、酒精、鞭炮等易燃易爆的物品与化学药品、炊具(含酒精炉、煤气炉、煤油炉等)电器(吹风机、熨板热宝等)带入宿舍。在寝室内严禁出现燃点蜡烛、蚊香、焚烧纸屑等危险行为。

4.严禁移动、更换插座和电器设备。严禁私自搬弄电闸和使用电热器具。平时不得随意打开和动用消防设施、用品。

5.在指定宿舍、床位就宿,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或床位。睡上铺的住宿生要特别注意夜间上下床位时的安全,头睡在有护栏的一面,尽可能避免踩空、磕碰、跌落等安全意外事故发生。

6.有外客(包括住宿生家人、亲友等)来访要向生活管理老师报告;未经老师许可不得随意将外客带入寝室,绝对禁止私留客人住宿。

7.保管好个人钱财、贵重及隐私物品,反对学生将贵重用品(手机和数码相机等)带进宿舍,坚持带入者,要求其家长出具书面保证,出现遗失、被他人用损坏及被盗等意外时学校方面不承担相应责任;晾晒被褥、衣物等要注意防盗、防坠,尽可能避免丢失、坠物等意外事故发生。

8.严禁在正常住宿期间擅自离校(包括白天)或缺宿,若因病、事需要外出,上课期间凭班主任批条向生活管理老师通报方可离校,住宿时间段内必须在生活管理老师处办理请假手续。假毕返回时必须及时向批假老师销假。

9.双休日、节假日和非学习日,应按照学校规定及年级组要求离宿返家,休假结束时按时返回宿舍。

10. 遇到意外情况或事故苗头发生时不慌乱、不恐惧、不隐瞒、不假饰,不急躁、不掉以轻心,漠然置之,一定要及时向管理老师报告。

1.严禁吸烟、酗酒和一切黄、赌、毒行为,发现他人有此类意图、行为时要及时规劝制止,并向老师报告。

2.保持寝室安静与整洁。进入寝室后,不喧哗、不说脏话、不追逐打闹。

3.不准随意占用他人床位,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动用他人物品。

4.

宿生进入寝室。熄灯后严禁私开照明设施,燃点蜡烛等,以保证全室其他住宿生的正常休息。

5.按时离舍,按时回舍,上课和学校开展各类活动期间不得随意进入寝室,有特殊情况需要返回寝室须凭班主任老师的亲笔批的正式住宿生临时回寝单。

6.男女寝室学生之间不允许串室,反对把异性住宿生带入自己寝室,严禁男女学生在寝室内一对一关门相处,绝对禁止男女住宿生同宿一室。

7.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无正当理由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要受到宿舍管理处分或校纪处分。

8.早6:30前、晚自习前15分钟时,必须离开寝室,及时参与早晚自习和各种班级、学校活动。

9.在宿期间做到不戴饰品,不化妆,女不烫发、留披肩发等。参与学校组织的一切校内外集体活动时必须以校服着装,自由活动时间着装要大方得体。

10、提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服从管理,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学校住宿生管理领导、老师、员工、寝室长和值日学生履行管理职责。

1.寝室内务卫生总要求必须做到整洁、统一、有序。使用学校印制下发的床单、苫帘。床铺铺法整齐划一。被子折成四折,四层面向外,背靠床头栏,不允许平铺床面或叠成长条状;床单(席子)要铺设平整。

2.衣服须叠置放在箱柜内,不准乱挂放。脏衣服鞋袜要及时洗净,晾晒;鞋子放在床下,鞋尖向内整齐成排,床下不许凌乱塞放箱包及零杂物品。及时把不用物品带回家中,不在学校大量储物。寝室内不得从事球类及其它器械和体能锻炼活动。

3.个人洗涤用品不能随意置放,脸盆、水桶等应摆放整齐划一。毛巾折叠后 与香皂、牙具规矩摆放在脸盆 内,放在床底。各床底摆放 成一条美观直线。

4.各种学习资料应放入个人柜、箱中。

5.寝室门口、窗台上不允许随意堆放物品,打扫用具一律摆放门后,水壶摆放窗台右侧。务必要保持窗台、走廊和楼梯的整洁。

6.寝室内不准乱涂写、乱张贴,不准随意钉钉、拉绳。所有住宿生都有义务保持门窗、墙壁及桌椅整洁。

7.寝室环境应适当美化,可以营造一定文化氛围(小心粘贴、悬挂和摆放字画、小挂件或盆景等)。

8.垃圾杂物须及时放入垃圾桶中,值日生应随时注意将垃圾清理出寝室,任何人不得将本室垃圾向门外、走廊、厕所、窗外、墙外等校内、外公共场地弃置、抛洒,更不允许在楼上向下抛弃。

9.每周五中午进行一次清洁卫生大扫除,大扫除行动由生活管理老师统一指挥,寝室长负责,值日生具体安排,全体住宿生必须共同参与。大扫除最终效果由管理老师组织寝室长共同评价计分。住宿生报告寝长检查合格方可离校,寝室长报告生活片教师,经老师检查全寝合格方可离校。

10.注意饮食卫生,不在街头无证流动小食档处购买食品,在商店、超市购买食物时认真查验保质期、有效期和食品包装密封状况,严防食物中毒。

l.寝室长负责组织全室住宿生制定安排寝室轮流值日表,管理、维护寝室各方面正常秩序,做好与其它寝室的联络工作,接受、传达、并带领、督促全室住宿生完成学校、舍务管理老师布置的具体任务。

2.寝室长负责检查督促值日生完成本寝室的内务卫生的整理打扫工作,值日生请假离宿时应及时安排好替补人员做好值日工作,保证寝室环境卫生清洁。

3.负责检查督促本寝室同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必须按时起床、洗涑、整理内务、就寝;抓好就寝纪律工作。

4.协助生活管理老师做好夜间查铺工作,有擅自缺宿或非本室人员在本寝室就寝时立即向老师如实汇报。

5.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向舍务管理老师汇报。 6.在寝室内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带领全室住宿生积极创建 “文明寝室”。

7.团结同学,关心同学生活,有事及时向生活管理老师反映,以便尽快解决。

1.寝室实行轮流值日制,值日生负责一日的寝室卫生打扫及整理工作。

2.值日生每天(早晨、午后)打扫寝室两次,每天拖地、通风、擦拭窗台、门等处灰尘。每星期五宿舍要组织好寝室卫生大扫除。

3.协助寝室长检查督促寝室同学搞好当天个人卫生,保证床铺整洁和室内学习、生活用品摆放整齐。

1.每学期末评选 “文明寝室”、“文明住宿生”和“优秀寝室长”。

2.对违纪的住宿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警告直至退寝处分并记入住宿生管理档案。

注:对违反宿舍管理条例者,两次以下进行批评教育,不听劝阻、违纪情节严重者作退宿处理。

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3、实行来访人员登记制度;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住宿区。

1、请假制度:寄宿生有事外宿须履行相关手续并填写请假条,方可离校,否则视为违纪;

3、晚自习制度:全体寄宿生须于学校规定的时间到班级参加晚自习,不得逗留在宿舍,不得迟到、旷课或早退。

2、宿舍、卫生责任区卫生:各宿舍每天应安排值日生对宿舍及卫生责任区进行卫生保洁工作,每天一次保洁,及时倾倒当日垃圾;各宿舍每周五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工作,要求全员参与,做到门窗无灰尘、地板无污迹、垃圾无残留;学生会定期对卫生考评成绩进行公布,奖优罚劣。

1、寄宿生应遵守学校各种安全规定,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5、应养成及时锁门的习惯,无人在宿舍时,要及时锁门,平时要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和钱包,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凡违反寄宿生管理制度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停宿直至校纪处分。

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1、寄宿生要服从生管老师安排,不得随意调换房间及床位。

2、遵守社会公德及学校纪律,宿舍内公物不得随意损坏。

3、要安全防火,不准在宿舍内使用蜡烛,擅自烧废物等。不得私自接电拉灯、灯具破损要请电工维修。

4、宿舍内严禁抽烟、喝酒、赌博。不得邀请社会青年进入宿舍。

5、未经生管老师同意,不准留校外人员在宿舍内过夜。

6、寄宿生不得在校外留宿,晚自习下课后,不得私自离校,否则,发生意外后果自负,并接受学校行政处理。

7、一般生活用品,自己应妥善保管,预防被盗。如果有较多的钱,要寄班主任或生管老师。

8、各室应安排安全值日生。值日生应做好本室当日安全工作。室长要天天点名,发现有人未准时回寝,要立即向生管或班主任报告。

9、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

学生宿舍卫生要求及寄宿生卫生保健须知

1、学生宿舍须保持整洁、安宁的舒适环境,严禁在宿舍区喧哗、打闹。

2、宿舍内床、桌、椅应按规定摆放合理、整齐,室内设备、物品也应统一、规范摆放。

3、宿舍区(包括走道、室外附近)每周大扫除次,每天应清扫(擦抹)地面、桌、椅、台等。

4、宿舍要经常开窗透气,保持新鲜的室内空气。

5、学生床上物品应统一、规范摆放,床上无零乱现象,床下也应注意摆放整洁。

6、寄宿生应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每天按规定作息就餐,杜绝睡懒觉现象。

7、注意个人卫生,勤洗头、洗澡,勤换衣裤,不留长指甲,男生不留长发。

8、注意防、灭老鼠、蚊、蝇等,注意关纱窗和进出关纱门。

小学寄宿制学校封闭管理制度

为了完善宿舍管理的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提高学生宿舍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为同学提供一个秩序良好、整洁卫生、舒适安全,具有健康氛围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

(2)按照指定的宿舍、寝室、床号入住,不得擅自变动。

2、宿舍作息时间早6:50起床,7:10离寝。中午无特殊情况不经老师允许不得擅自回宿舍。下午13:40—16:25为上课时间。晚上20:10就寝。

(1)禁止走读生进入宿舍。

(2)异性学生不得进入寝室。

(3)学生亲属及同学来校,禁止进入寝室,要到门卫室进行登记。

4、

(1)寝室要排出值日表,离寝之前将寝室卫生打扫好,待卫生小组检查合格后方可锁门离开,并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宿舍卫生。

(2)寝室钥匙在副校长值班室。

(3)爱护公物。自然损坏,及时保修;人为损坏,照价赔偿;有意损坏,加倍赔偿。

(4)学生未经允许不准在校外住宿。

(5)严禁留宿外人在学生宿舍住宿。

(6)学生上课、课间、自习和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期间,不准回宿舍,寝室没人时要锁好门。

(7)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严防丢失,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水龙头关好。(8)严禁在宿舍私接电源,禁止使用电褥子、各种电器、煤油炉、酒精炉、蜡烛或燃烧杂物等。

(9)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就寝、起床。熄灯后不许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如:大声讲话、听收音机、串床唠嗑、洗漱、打电话等。

(10)保持宿舍内的肃静,严禁在宿舍和走廊喧哗、打闹、摔东西、打球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11)宿舍内禁止进行娱乐活动。

(12)宿舍内不得就餐。

(13)不得私自将棍棒、管制刀具等物品带入宿舍,床铺上下,禁止存放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5、宿舍内务规范要求:

(1)被褥、物品摆放整齐。

(2)水杯放在窗台上,摆放整齐。

(3)洗漱用具放在脸盆内,脸盆应放在床下两侧,毛巾可挂在床头。

(4)鞋子头外跟内放在床下,摆成一线。靠近床梯的'为上铺学生的放鞋处,远离床梯的为下铺学生放鞋处。

寄宿制学校宿舍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强化教师宿舍区域的文明管理,为广大教师创设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学校招聘的外地教师;本县或本县路途较远有特殊困难的教职工,经向学校申请获准后,均可入住我校教师宿舍。

教职工一旦获准入住教师宿舍,应本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精神,在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下,自觉服从学校安排。

1、凡入住教师均应在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统一安排下占好房间,原则上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楼内其他空房间、空床位由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统一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经学校批准其他教师需要入住或教师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

2、宿舍钥匙不得随意转借。教师丢失宿舍钥匙经向学校后勤服务中心汇报后再由学校后勤服务中心部门进行登记并付款修配。

3、入住教师因职务调动、辞职、结婚或其他原因需要搬离教师宿舍,应提前一周告知学校后勤服务中心,在一周内做好搬离和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并退还宿舍钥匙等其他学校物品。

4、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宿舍内公共设施、设备的权利,同时,也要有妥善保护、保管教师宿舍楼内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和义务。

(1)严禁在教师宿舍走廊、墙壁上乱涂乱刻乱画,不张贴不健康、黄色淫秽的宣传物品。

(2)严禁在墙壁上私自刻、凿、钉钉子等,不得自行拆装宿舍楼内的电器设备及使用功能。

(3)有故意毁坏教师宿舍公共设施、设备的行为,根据学校有关规定,除进行批评教育以外,还应进行相应的赔偿。

5、积极倡导入住者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爱劳动的良好个人习惯和道德品质。入住教师要团结互助、互相关心,不排挤、不诋毁、不辱骂他人,努力把学校教师宿舍形成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主阵地。

6、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或向窗外门外倒水、堆放垃圾;宿舍楼内做饭要听从学校统一安排,禁止将剩饭菜倒入下水道内,禁止在宿舍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7、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不准私接电线。违反规定对他人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

8、后勤服务中心是教师宿舍的管理服务部门,负责教师宿舍管理、设施维护、日常服务工作。

9、学校教师宿舍纳入学校卫生环境检查范围,由政教处、后勤服务中心。

寄宿制学校宿舍管理制度

一、宿舍管理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学生宿舍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宿舍管理员必须坚持24小时在岗,不得随意离岗。

二、落实学生宿舍常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学校制度,认真做好宿舍清洁卫生的安排、指导、督促和检查工作,做好学生就寝管理,维护就寝纪律,严格按照《利川职校班级量化考核细则》进行检查和考核,如实填写每日考核表,次日课间操前交学生科。

三、严格执行宿舍安全保卫措施。准时关、开宿舍大门;严禁学生在室内点蜡烛、烧火、吸烟、使用电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熟练掌握灭火器和监控设备使用;严禁任何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宿舍留宿;加强对学生宿舍安全防范意识的教育和检查,严禁学生将易燃易爆、有毒的危险品以及各种管制刀具、锤、棍等危险器具带入宿舍;经常检查宿舍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和报告。

四、制止学生一切不文明行为。宿舍管理员应加强对宿舍的监控和巡查,禁止学生在宿舍楼道内追逐打闹、踢球、乱扔垃圾、乱涂乱画、乱张贴、浪费水电及破坏门窗、床铺、监控、宿舍公共设施等行为;指导学生开展文明、健康的宿舍文化活动,严禁在宿舍内起哄、打架、吸烟、打牌、赌博等。如发现上述情况要及时制止,并及时报告值周组、班主任或学校处理。

五、认真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关爱学生,积极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经常对学生进行生活指导,善于与学生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帮助学生解决困难,发现学生生病及非正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迅速向相关班主任、值周组或相关人员报告。

六、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准时开关灯、开关门,按规定时间管理学生进出,上课时间一律锁门,禁止学生上课时间在宿舍逗留,禁止男、女生互相窜楼。对非正常作息时间进出的学生要进行盘查和上报。

七、规范节假日留守学生住宿。实行节假日留守学生住校登记和查房点名制度,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宿舍,严防安全漏洞,维护好学生和学校财产安全。

八、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积极作用。宿舍管理员应经常召开宿管部干部、室长会,总结各寝室纪律、卫生及内务整理情况,并要求学生做好会议记录。

九、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宿舍管理员应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严禁宿舍管理员给学生销售烟、酒等危害学生健康的商品,严禁给学生手机充电,严禁给学生烧开水,严禁将宿舍大门钥匙交给学生或其他人使用,更不得外借和私自乱配钥匙。

十、建立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学校不定期对宿舍和宿舍管理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宿舍管理员不在岗,按《利川民族职校教职工考勤制度》作旷工处理,并每次扣发岗位津贴(工资)100元;宿舍管理员在岗不履职,不按岗位职责认真安排、指导、督促、检查和检查考核不属实的,每次视具体情况扣发津贴(工资)10-50元;宿舍管理员违反学校规定或职业道德,给学生销售烟酒、烧开水、手机充电等,学校检查发现或师生举报查证属实的,一次处罚100元;因宿舍管理员不在岗或渎职、失职造成工作责任事故,学校将作出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1、寄宿学生必须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未经许可不擅自调换。

2、寄宿生按规定携带的生活用品、物品的放置要符合宿舍的管理要求。对各类贵重物品及现金要提高防盗窃意识,妥善予以保管。

3、凡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时间内(因病或准假除外)学生不得留在宿舍内。寄宿学生平时及双休日离校,必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将班主任签字同意的假条交宿舍管理员后,方可离校。周日必须回校参加夜自修。

4、双休日白天要离校的寄宿学生,须向宿舍管理员请假登记后,方可离校。当晚9时前必须回校。

5、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熄灯,按时就寝。

6、按规定要求自觉整理宿舍内务,保持宿舍卫生和清洁,不允许向窗外、走廊、庭院等公共场所泼水、吐痰、抛弃杂物。不将饭菜带入宿舍,不在宿舍用餐。绝不能在宿舍内酗酒、吸烟。

7、爱护生活设施,不擅自移动、调换室内家具;节约用电、用水;设备自然损坏时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报修。

8、在宿舍内不私接电源,不使用电炉、电热杯、电水壶、电热毯、酒精炉等器具。不在宿舍区内使用明火或焚烧杂物。

9、保持宿舍区安静,严禁大声喧哗、起哄。不允许在宿舍区内踢球、打球。

10、注意安全,离开宿舍时要及时关锁箱柜。随手关闭门窗。在宿舍接待来客必须经宿舍管理员批准并登记。不私自留客住宿。男女同学不得在宿舍内互访逗留。

11、为防止厕所下水道堵塞,应使用软手纸,不允许随地大小便和将杂物丢入大小便池内。

1、每个宿舍推选舍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内务卫生,生活秩序、日常管理和值日生工作的安排和监督,并定期组织本舍同学进行卫生大扫除。

2、宿舍内每天安排一人值日。其职责为打扫宿舍地面卫生及门窗玻璃卫生,将垃圾倒入指定地点,督促本舍同学按时作息,按生活用品放置规定存放生活用品和用具,并负责本舍当日的安全保卫值班工作。

3、宿舍管理员不定期地按卫生标准检查、评定成绩。

4、学生违反宿舍制度或宿舍检查不卫生(低于60分),由校区分管主任向班主任发“协助教育通知书”,班主任接通知后,须尽快处理并将结果填好“回复单”上,报校区主任室。

5、对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向班主任签发“协助教育通知书”后即取消其本学期参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资格。若对该同学发出三次“协助教育通知书”,则将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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