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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阵子一部以美食为主题的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在央视播出,使我不禁启开记忆,忆起百里之外“舌尖上的故乡”。
我的故乡湖北黄陂,古代称之为黄国,据说是花木兰将军的故乡。很普通的小村落,阡陌纵横,河汊相连,溢满江南水乡的宛然与灵动。这里的水,除了满足日常生活、浇灌庄稼外,还赐予了人们许多水乡特有的美食。
野k蒿,便是其中一种。k蒿临水而居,耐阴喜湿。阳春三月,乍暖还寒,它们见风便长。远远望去暗红茎杆,一丛一丛生意盎然。
k蒿打回来后,一般不能马上食用,要堆在墙角边沤上几天,每日洒上几遍水,约摸三五天光景,便长出白中带绿的嫩梢。去黄叶老梗,留翠杆新芽,掐成寸长洗净,再割上一些半透明腊肉切成丝,爆炒三五分钟起锅。
盘中k蒿略带几分苦辛的清香,托着腊肉积淀了一个冬天的醇香,让每个故乡人都会为之倾倒。可惜的是,随着周遭环境的变迁,如今野k蒿也越来越难找了。去年清明,小姨带表妹从城里来踏青,闲暇之余,三天时间竟挖来满满一大袋,大喜,不仅饱了口福,更是一解我的相思之苦。
菱角是故乡人再也熟悉不过的,生命力极强,几乎都是野生的。每到初夏,它们便会如约从水中发出来,那一根根源于肥沃淤泥之中的细长主根,便会如约托举起一个个菱叶盘子浮出水面,挤在一起,开出一朵朵小白花,衬着一塘一河的青绿,构成了故乡特有的旖旎。
常见人们站在岸边,将两根长长的竹篙伸入水中,轻搅菱角根茎,再贴着水面将它们拖拽上来。在锅中加姜蒜翻炒两三分钟出锅,吃起来也是清新得很,是故乡人夏天喜爱的下酒菜。
与菱角梗同生于水里的还有藕肠子,其实就是尚未长成的莲藕,因它前头有个像毛笔头的鼓包,我们老家一带都叫它藕簪。得到它一来你要会水,还要不怕冷;二来有时还得付出被长着硬刺的荷梗划伤的代价,更重要的是掏出一截藕肠子,实际上就会失掉一条藕,这是大人们最不愿看到的。
故乡是古老的。在故乡很难找到现代的气息。每逢过年佳节,外出打工的姑娘们回来,笑吟吟地走在街上,倒给冷寂的旧街生增一股活气。
故乡是美丽的。总之我就觉得。每当在家起床开门,就一眼望见对面的一横高山,就像一个翠绿的屏障。
故乡的沙沙石石草草木木都是我喜欢的,尤其是故乡的星空。
以前在家经常看到美丽的星空,后来不在家就没有见过了。别处的星空我也见过不少,但故乡的星空是最美的。
我天生喜欢夜。无论是怎样的夜我都喜欢,即使外面狂风呼啸大雨倾盆。黑色没有让我感觉恐怖,反而让我感到神秘。
但如果星光代替了黑色,夜就不再那么诡秘了。这时的夜让我感到清凉纯净。
明明暗暗大大小小闪闪烁烁密密麻麻的星星,像不计其数的小银子,贴在蓝色的玻璃板下,令人惊讶,令人陶醉,令人遐想。
有的星星在天上,有的星星在山上,有的在树上。它们都在拼命地眨眼,或者在欢欣地跳舞,或者在静静地俯瞰黑黝黝的人间。
淡淡的迷蒙的银河在蓝玻璃板下潇洒地画上一笔,令夜空平添新意。
北斗,大熊,一切尽显其美。星星不同他物,星星是没有丑的。无数的星星在蓝玻璃板下乱摆,似无规律,实有规律。星星的光比不上日月之光,但若在我的故乡,当满天星斗之时,夜行人是不怕掉进悬崖的。
故乡夜里能看见的流星特别多。时不时飞泻而下,好像漂亮的小雪球从夜空滚下来。有的流星带着一条孔雀开屏一样的大尾巴。那亮光不像火,而像能漂浮的迷雾。每当此时,我的`眼睛都睁得大大的,心里暗暗叹息,那流星像个顽皮的小孩子,只在半空划出半个圆弧,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沉沉的夜,静静的夜,为家独有;清新的夜空,绝妙的星空,故乡独绝。
夜晚,故乡的天空总是深蓝色的。在深蓝色的天空总有数不完的星星……。
小的时候,每到傍晚的时候,一个村子里的人,老老少少都从屋子里边出来纳凉。大人忙碌了一天了,老人在拉家常,小孩在嬉戏打闹。就在这样的深蓝的星空下,我总喜欢一个人躺在奶奶的竹椅子上数星星,一颗,两颗,三颗……。
上了中学以后,数星星的日子已经很少了。在那片深蓝色的天空下,偶尔和朋友聊着未来的梦,仰望那片天空,觉得那深蓝色的天空真的是深不可测。
经常在晚上六点钟的时候急急忙忙望家里赶的路上,仰望天空,就会觉得“夜是故乡明”。都市的天空是没有多少星星的,更别说满天繁星了。都市的霓虹灯很亮,把天空都照得通红,一点也没有夜的感觉,更别说“深蓝”了,所以这里被称为“不夜城”。
嘴角微微一笑,小鸟叽叽再叫,大树攀起枝头向我炫耀。我投入大地的怀抱,看见了天空的低调。你往我这里回首,我以为我被你遗忘了,看见你还在,心里也踏实了。你指尖回眸的瞬间,我看见了不一样的天空。
时间有泪,走在路上的角落,一点一点的冷冻我的心。我停留在那街头一角,细心回想属于我的点滴。时间打击了我的信心,摧残了我的狂傲,把我的自尊带走了,只剩一个躯壳自甘堕落。灵魂上了枷锁,把感情的封锁区扩大,伸到了深渊里。做完了角落,收起了遐想,还有一段路程没有走完了。
冬天的冷风里,抵着寒风前进,不曾感到刺骨,没有丝毫猥琐。目光还是朝前,早已没有意识,只知道只能朝前,除了这个我别无选择。人群开始少了,只剩灯光还在炽热它的光芒。虽然照亮了街道但气氛却很冷。
直到看见你出现了,心里的雪融化了,灵魂的枷锁渐渐松开了,如果在朝前我就要错过了,停止了向前的步伐。
你走进我的世界,我很感谢,你暖了我的一颗心,让我感到很亲切。眼前的黑已不是黑,看见的白已不是白。我就想和你,领略四季变化,就这一次,带你去看天荒地老,去看世俗眼光不寻烦恼。
你是春天的一棵树,让我躺在你怀里,感受你的呼吸。夏天的阳光,炽热我的灵魂。秋天的风,带我遨游世界。冬天的雪,为我换上气质的衣服陪你浪迹天涯。
直到遇见你,我看见了不一样的天空!
晚上,家乡的天空总是深蓝色的。深蓝的天空中总有无数的星星。
我小的时候,每天晚上,村里的人,老老少少,都从屋里出来乘凉。大人忙了一天,老人玩得很久,孩子在玩,在打架。在这样深蓝的天空下,我总是喜欢一个人躺在奶奶的竹椅上数星星,一,二,三。
当我在小学的时候,我知道在星空下有许多美丽的神话。《月亮女神》和《牛郎织女》让我明白古人对深蓝色的天空也充满了无限的遐想。后来才知道,无数的星星都有名字,而且比我们肉眼能看到的要大得多。冥王星、海王星、天王星、北斗七星.
上了中学以后,数星星的日子就很少了。深蓝色的天空下,偶尔和朋友聊聊未来的梦想,抬头看看天空,觉得深蓝色的天空真的深不可测。
往往到了晚上六点,看着回家的路,抬头看着天空,你会觉得‘黑夜才是光明的家’。城市的天空星星不多,更别说星星了。城市里的霓虹灯很亮,让天空变红了。完全没有夜感,更没有‘深蓝’,所以被称为‘不夜城’。
在《故乡》这篇充满所谓诗情画意的小说里,我们看到一个天真烂漫、聪明而又机智的少年,终于为种种可诅咒的压榨所歪曲,所毁灭了。在这篇小说里,作者把少年的闰土看作是自己最亲切的朋友,的确,这个少年的朋友有着“无穷无尽”的丰富而瑰丽的生活知识,这正如鲁迅所说,这“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这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少年,在人民的海洋里有着无量数这样的少年,他们充满生气,充满劳动人民的温厚、纯朴的感情,这是过惯狭小、高贵而贫乏的生活的贵家子弟所梦想不到的。我们还记得,少年闰土说过,“走路的人口渴了摘一个西瓜吃,我们这里是不算偷的”。这里所体现的农民的充满诗意的动人的精神品质,怎么可以和那些高贵而其实是猥琐的老爷们的品质相比呢?然而过了30年,闰土便不是当年的闰土了,他和他的少年的朋友已经隔了一道高墙,他已经被剥夺了少年时代的天真无邪的品性,少年的闰土是一去不复返了。
也许这类事件在普通人看来是极为平凡的,但它却深深地刺痛了、激动了作者的心,并且当它在艺术上得到表现的时候,也以同样的程度刺痛了、激动了每一个善良的读者的心。
鲁迅绝没有小市民的多愁多情,没有小资产阶级的软弱和伤感,但正是鲁迅作品,却比所有他同时代的作品更能激动人心,这原因就在于鲁迅所表现的是真正深刻强烈的不可避免的历史悲剧。
旧制度不但毁灭了人的生活,而且毁灭了人,而人是一切财富中最可宝贵的财富。按高尔基的说法,“人”这个字是应该用大写的,提起“人”这个字都应该感到自豪的。这就难怪对人的受到蔑视以至毁灭,在鲁迅那里,正如在其他许多伟大作家那里一样,成了他激烈的抗议、憎恨的焦点了。
在鲁迅笔下,被压迫者们在生活的痛苦面前,大多数都不是逆来顺受,不是忍从的。他们简直没有一个是真正软弱的。他们的生活苦痛,结局悲惨,但他们都表现了劳动人民特别是农民所特有的坚韧的性格,他们都为了起码的生活权力付出了自己的全部智慧和精力,连后来“辛苦麻木”地生活着的闰土也没有例外。闰土的存在始终是厚重强大的存在。的确,人民是不死的,人民的深厚的潜力即使处在绝对劣势的情况下也不会完全泯灭,这点历史的真实,也许并不是所有现代中国作家都能领会,也许他们有些人只能以小资产阶级的感伤备至的心情来看待人民受苦的生活,但作为一个真正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家的鲁迅,却把这点真实地反映出来了。
但在那个时代,在人民解放的历史条件还没有具备的情况下,他们的希望都终于破灭了。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悲剧。对于悲剧,在现代中国的作家里同样是没有比鲁迅能够更深刻、准确地加以表现的。
在这里我们看到往往作者越是展示人民的精神价值,人的才能、智慧,人的崇高的品质和精神力量的时候,便越是加深作品的悲剧的性质。正是人的精神价值在那个时代无可避免地受到冷淡、蔑视以至毁灭,深刻地激动读者,深刻地在读者心灵里造成受压抑的痛苦的感情以至永远不能平复的创伤。
这个城市的街道,没有一点儿风,午后的树叶耷拉着脑袋,似乎静静地睡着。夏日的天空碧蓝如洗。绿灯亮起,横穿街道,我在此岸,你在彼岸,隔岸相观,不相关。刺痛麻木双眼的并不是昏暗的路灯。街道弥漫着霓虹灯与广告牌灯光交错的萧靡。我穿越整个世界走向你!缺乏方向感的我佝偻于时间的尘埃之中!
有一些感觉,正在离我们远去;有一些快乐,正在变得越来越肤浅。这是历史的必然性,还是历史拐了个小小的弯儿?身在外地,一个人傍晚沿着街道散步。望着熟悉的陌生背影消失在人海,摊开手掌后才发现自己紧握的双手,什么都没能留下。
以为自己握住了亲情,其实离亲情越来越远。以为自己握住了友情,却在要不要继续的徘徊中苦苦挣扎。以为自己握住了爱情,却发现自己一直都在起跑线上。回首走过的这20年旅程,除了增添了一些白发,还有经时间消磨过愈渐成熟的理智。夜色渐渐弥漫的城市深处,只有灯火熄灭后的梦乡能够收容人们的倦怠个疲惫。而我站在路口,独守苍凉。人来人往。站在烦恼里,仰望幸福。
雨是斜斜地下下来的,不是一片片、一滴滴。
曾经懵懂无知的我,很喜欢抬头看天空。
喜欢晴天的时候,天空很蓝,很美,还有很多很多洁白的云,按照他们喜欢的姿势摆着各种造型,是那么懒散,是那么的惬意,天空的辽阔常常能让我忘记一切的烦恼。喜欢阴天的时候,天是阴沉沉的,再也没有了蓝色,再也没有了洁白的云,只有乌压压的一片,可是我很喜欢,我听爸爸妈妈说哪里的云颜色更深,说明那里就下雨了,我经常很好奇为什么不同的地方下雨的时间也不同呢?我问爸爸,爸爸说因为雨被风吹来吹去,吹到哪哪就下雨了,如果黑云到了头顶上,也许一阵风过后就又把雨吹到了别的地方,我觉得好神奇,好有趣,我就总是仰着脖子看那片最黑的云。
喜欢下雨的时候,我经常在房间里抬头看着正在下雨的天空,天空上好像布满了一粒粒的雨珠,很美很美,雨珠就不停的落到地上,溅起水花,整个画面就像一幅画一样,我尤其喜欢下大雨的时候,这样的感觉更强烈,那个时候的天空虽然很黑,但却充满了一种神秘,吸引着我,让我无法离开视线。
还喜欢打闪电的时候,夏天,总是会下雷暴雨,天一下变黑,又打雷又闪电的,雨点特别大,这时候的.天好像要把人间吞没,是那么可怕,但在我的眼中却是另外一种风景线,在闪电的时候,天空就像被划开了一道口子,天空都被闪电照亮了,我觉得那是一种残酷的美。
天空,无时无刻都在吸引着我,无论是以哪种姿态,都充满了魅力。
天空,是那么广阔,那么美丽,每当我抬头看着她的时候,我总觉得自己是那么渺小,我那所有的烦恼都会被天空带走,只留下舒畅,只留下陶醉。人生间有太多太多美丽的景色,让游人们流连忘返,可是在我的眼中,无论是多么美丽的景色,都无法与天空相媲美,天空,永远是我心中的那一块净土,让我时时都想畅游在他的胸怀。
树荫下的阳光都是圆圆的。
交织在一起。
幸福都在重叠的印象里清晰可见。
溪水叮咚的流着。
和着吹来的风。
穿过昂首的老玉米。
脚下青青的草。
沿着弯曲的田间小路。
一直延伸到我的梦中。
打开记忆的阀门。
小村在宁静的记忆里。
一树桃花羞红了踏青少女的脸。
畅想肥肥的桃儿。
咬一口脆脆的。
尝一尝甜甜的。
小河漫过了我的记忆。
一片叶把绿装满春天。
一朵花把夏天变的浪漫。
一枚果就染红了秋天。
回故乡的时候把它捞起。
湿漉漉的滋润了我的记忆。
寻找老凤电。
老凤电是我童年的一本书。
里面有哪吒闹海,太公钓鱼。
甚至还有关公战秦琼。
冬天我在南墙根晒着太阳读。
夏天我在树荫下伴着蝉鸣读。
父亲不反对我读那本书。
却不允许我念书名。
他告诉我那是我家的远房亲戚。
读过几天私塾。
我应该叫他姥爷。
他没有老婆。
与生产队的牛马生活在一起。
有时候他会看着那群牛马发呆。
童年的我和小伙伴不懂得那是为什么。
我们只想知道关公和秦琼谁更厉害。
说起那些往事总有些激动。
故乡又多了些蛐蛐的歌唱。
多了些路边的垂柳和青砖瓦房。
走在故乡的柏油路。
记忆就像那条小河涓涓流淌。
想再去翻翻那本书向他问声好。
我去了学校那朗朗的读书声里没有关公战秦琼。
我去过南墙根那里只有一丛盛开的花晒着太阳。
我去过敬老院那些幸福的'夕阳里也没有那个发呆的身影。
后来我才知道那些都成了记忆他已死了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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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旭日东升,阳光似万缕丝线透过云层照亮大地,天际亮起来了。碧蓝如洗的天空映入眼帘,展现出晴空万里的样子,令人心旷神怡。故乡天空的美更是少不了白云的衬托。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故乡的天空高一作文800字,希望大家喜欢!
那是一条老街,简陋的装修在无数个风风雨雨中维持了我的整个童年,潮湿的石板路直至今日依旧没变。
老街里没有很多店铺,星星零零的几家水果店、糕点店还有杂货店。小时候总爱被外婆牵着手去菜市场,而老街就是去菜市场的必经之路,店铺的老板娘看到我总会宠爱的捏捏我的脸,我的脸似乎生下来就是被捏的份,不论是谁都喜欢捏我的脸。喜欢和外婆一起去菜市场,不仅是因为可以挑自己喜欢的菜,还可以去赚点吃的。甜甜的一声阿姨好,或许就能有一大把糖果赚到啦!明明开心的不得了却还是要故作客气地推辞一番,几个回合之后,来之不易的糖果稳稳当当地进入到我的“锦囊”之中。水果摊上是一个慈祥的奶奶,对每一个顾客都很热情,看到我更是笑容满面,不住地往我手里塞荔枝桂圆等小水果,嘴馋的我对这些哪有抵抗力,小手已经拿不下这么多东西了,又是一塞,两个口袋都变得鼓鼓的,很是可爱,圆圆的小脸又是被捏,算了,被捏就别捏了吧,这么多好吃的,已经够补偿我啦。
最喜欢的就是家里来了客人,因为这样就会由我负责拿着钱下去到杂货店里买饮料,家楼下总会有一只_,虽然害怕却也想挑战。紧紧地攥着钱,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爬下楼梯,已经望见了那只_,却也当做没看见似的,眼睛不敢与它对视,生怕它看出了我内心的慌张与恐惧。镇定地走过它身旁,余光偷偷扫了扫,幸好没有跟上来,条件反_地拍了拍胸脯,长呼一口气。步伐轻快地来到大_柜前,个子小小的我在_柜前显得更加小了,好奇的眼睛在_柜里探索,纠结着买哪个比较好,五花八门的包装使我对哪个都充满了欲望,最后只能咬咬牙,艰难的做出了决定。老大伯总会和我闹着玩,找钱的时候总会让我自己算,我掰着手指头一个一个认认真真地数,不敢有一丝怠慢。算对了,就给我一大把的硬_,小手抓的满满的,看我这可爱的模样,总会哈哈大笑,然后接过我手里那些已经快掉出来的硬_,换了张纸_给我。这可就轻松多啦,临走前的一根小棒_算是给我的跑路费吧,也算是自己犒劳自己的一点小礼物。
老街旁的菜市场如今已经重新装修了,可是老街依然没有变。外婆也已经不住在那了,搬到了更好的小区里,但是那条充满人情味的老街一直存在。小学六年匆匆而逝,如今的我挽着外婆的手又逛了逛那条老街,每家店铺的店主脸上还是挂着笑脸,还是和外婆寒暄着,见到我不免有些诧异,耳熟闻详的乳名又被重新喊起。“都长这么大了啊。”这是我听到的最多的一句话。一起说起以往的趣事,还是能心照不宣地轻笑起来。即使分开了这么久,还是没有尴尬,没有隔阂,谈笑风生依旧是那么欢乐融洽。
那是一条老街,在我童年的时候,用简陋的装修点亮了我的生活,充满人情味的地方才充满阳光。
故乡的歌是一支清远的笛,总在有月亮的晚上响起;故乡的面貌是一种模糊的惆怅,仿佛雾里的挥手离别。因为有故乡,席慕蓉笔下的月夜是惆怅的,也因为有故乡,让我的思绪回到那个团圆的时节。
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在中秋佳节,我回到了故乡保定去看奶奶。古韵浓厚的直隶总督府,虽没有省会的高楼林立,却别有一番滋味,在这里,没有噪杂的公路和拥挤的人群,只有一条条热闹的古巷胡同;听,莲池旁_糖葫芦的吆喝声愈加明亮,豆沙上油亮的糖浆明艳着,馋的无数孩子流口水。一路上繁华的景象已让我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家去,因为有故乡,回家是喜悦的。
我似乎不曾懂得马致远“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的愁绪,也不能理解席慕蓉脑海中的故乡为何这样模糊而惆怅,只觉得心中的故乡是明亮的,温暖的。或许真正的思乡之情是暗淡的,我还未曾经历太多坎坷,所以体会不到漂泊在外游子的乡愁。
回到家中,开门迎接的是表弟,一年未见,他早已长大,以前总是缠着我画画,现在却一声不吭地钻进屋里打游戏了。我走到厨房,看见奶奶正娴熟地切鱼,矮小的身躯不时地在厨房中穿梭。她放下手中的活儿抬起头来,这时我看到她苍老的脸上印着一粒粒汗珠,奶奶微微惊愕了一下,踮着脚尖站在我身旁说:“都这么高了,都超过你爷爷了,去和他比比个!”我面前忽然浮现出一个高大的身影,爷爷总是严肃地绷着脸,此时他已经头发花白,正坐在阳台做风筝,严厉不再,取代的是和蔼和充满童趣的眼神。
时光流逝,有些东西会变,有些却一直不变,正因为有故乡,所有追忆、惆怅、留恋、惋惜都凝聚在此,凝成了这圆润而皎洁的月,永远挂在故乡的夜空。
时光匆匆,光_似水流逝。
还记故乡的小溪旁,总会看到杨柳正闪烁着翠绿的生机,在春风吹拂下轻轻飘荡着……。
杨柳树婀娜地长在几个石墩子旁,几朵小花被砌在两三块石砖里。一卷青烟拂过柳枝,那是早春的雾,小花上闪出几颗晶莹的宝石,那是早春的露。那就是我的故乡记忆,我怀着一颗炽热的心,想再次走进故乡的风景里,那里有我所有的儿时回忆。她在我心里有着不变的情感,她牵动我内心柔软的情愫。我从心底一次次呼唤她的名字,故乡!故乡!
梦里,常常走在故乡的风景里。我总是望着她,回想她,轻抚她,她也好像回应我,她唤起一阵轻风,鼓动起几棵柳枝,柳枝轻抚我的脸颊,与我诉说着她的耳语。我随着记忆,走入金黄的田垄,一排排禾稻闪着金_的光芒。故乡,更像一位走在田塍上劳作的母亲。她在前面走,我在后面追,我一眨眼,她却消散金黄的稻浪里不见了。我多么想躺在她的胸膛,感受她唤起的轻风,看着她的山川风物,草木生灵,我多想感受她的温度,她的山水,她的繁星,她的草树,她的瓜果,她的那处灯火。
梦里不知身是客,醒来却已泪千行。
我终究还是忘不了她,我终于还是乘上了飞速地列车,踏上了回故乡的里程……。
她,还是那么一尘不染,风景依旧。她的溪水变成了河流,她的原野变成了稻田,她的空地,早已盖起了高楼。儿时的煤油灯,始终挂在屋檐的梁上,只是多了些许蛛网罢了,村口的老黄_,村门前的老槐树…………故乡的这一切风景,始终带着我的记忆。
我很清楚,我能与她相处的时间不长,但是我的努力没有白费。多少次离别,换来这份相聚,多少次离别,换来这次憨笑,“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
她牵连着千家万户的梦,她存在于每个人的心中。
当我重新踏入这片土地时,我就已经下定决心,我要用汗水,洗去故乡的岁月尘埃,我要取得无比耀眼的荣誉,让她再次闪耀在世人的心中。
到那时,我会倚着她,走在风景里。
我静伫在窗前,望着城市里被灰蒙蒙的雾霾笼罩着的天空,我总是想起故乡的天空。故乡春天的天空湛蓝而又高远。初春的时候田野里的桃花灿烂绚丽,像是落在田间的一团团彩云。麦田里的麦苗纤细稠密,绿茸茸的,向着远方延伸至天际。此时天似穹庐,笼盖着田野与村庄。一片片云朵像是一艘艘航船,在湛蓝如海的空中悠悠飘浮。孩子们在麦田里奔跑,趁着东风将风筝放入天空。风筝伴着飞鸟在深邃透亮的天空中飞舞,这种景象宛如画家精心画出的一幅画卷。
我最喜欢故乡黄昏时的天空,壮丽而又华美。辛勤劳作的人们从田野里陆续回家,田野变得空旷寂静。一根根低矮的烟囱里冒出灰白色的炊烟。此时的天空像是广袤无边的舞台,夕阳与云霞在空中展舞亮姿。云霞像是仙女织成的绫罗锦绣,华彩斑斓。橘红的夕阳像是一团燃烧的火焰在天际渐渐暗淡,夜色犹如一层灰色的轻纱覆盖了大地。当我老了,我希望悠然宁静地生活在故乡的天空下。我会养几只绵羊,白天在河岸的草地上放羊,累了就躺在地上仰望着天空,想睡就睡,想唱就唱。夕阳西下的时候,我在晚霞漫天的河岸挥着鞭子,带着夕阳与羊群一起归去。
故乡的天空总是那么湛蓝、透亮,好像是用清水洗过的蓝宝石一样。有一种别样的美丽和幽静。
就在我沉思的时候,这出演唱会的嘉宾——太阳,把头一钻,露出了它那满头金发的脑袋,却又一翻身,钻进了云层间,像个顽皮的孩子躲进了被窝。鸟儿叫得更欢了,虫子唱得更响了,原来,它们当真是为这神秘的日出而鸣叫呀!
清晨故乡的天空,煞是美哉,悠哉!
晌午,温暖的阳光斜斜地倾撒在故乡的池塘上,水面上金荡漾。碧色的水草在池塘中欢快地舞蹈,扭动着身姿。微风轻轻一吹,池塘的水面便荡漾着轻柔的涟漪,好像有人在悄悄抖动着碧绿的绸子。大桉树叶在轻风中摇曳起来,好像一个个身着花裙的小精灵在清风中翩翩起舞。叶儿发出的“沙沙”声,又好像在向池塘倾诉衷肠。池塘旁的树荫下有些木椅,村里的人,老老少少都从屋子里边出来纳凉。忙碌的大人们会在椅上小憩一会儿:老人们在拉家常;有时,嬉戏打闹累的小朋友也会在木椅上闭目养神。在昏昏欲睡的下午,向池塘娓娓道来,它有许多无人知晓的故事。
“白云千载空悠悠”,站立在故乡天穹之下,实在有一种想与它融为一体的感觉。瞧!它是大自然最真实的写照——天空的澄蓝不经修饰,单只或成群的鸟儿在那里自在徜徉,谱写着最美丽的诗歌。
白天故乡的天空,煞是快哉,乐哉!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夕阳西下的那半边天,被渲染得红红火火。它的红橙相印,却给人一种干劲,去追寻这人世间的美好。
倘若你站在故乡的某一条小道,不经意间的抬头,肯定会惊讶于它的透亮,心田被滋润开来。
在某一个夏夜,你可以静静地躺在草地上,乘着微风,聆听树梢间的蝉鸣,仰望繁星璀璨的夜空。找找那勺子状的北斗七星,或者,将星星一颗一颗串练成线,编织成你喜欢的模样。你可能会陶醉于此,被这大自然的美好所折服。
傍晚故乡的天空,煞是幽哉,静哉!
在我们国家到了一定年龄之后,心里总有一种乡愁在流淌。家乡是一种记忆,是一种文化,似乎扎根在我们心中,是一种无法忘记的传承。很多时候我都不明白这种文化是怎么形成的,因为在我心里,我觉得他只是一种故乡,一个生活的地方,所以我对故乡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直到远离故乡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
远离家乡的人仍然对家乡的环境记忆深刻。我还记得老家南边的河水清澈见底,水草中游动的鱼里藏着荷花。你可以在河边的路上看到螃蟹挖的洞,这让你很想抓住它们。你还可以看到田野里长满了成熟的庄稼,像金子一样,整个地平线都印上了金子。通往田野的`小径上长满了五颜六色的花朵,非常美丽。我还记得小时候妈妈经常很晚才回来,在那个路口叫我回去,那也是我和父母之间最美好的回忆,最美好的童年。
从小到大,我逐渐意识到家乡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家乡的味道,还有家乡的传承,随着时间的推移,会逐渐加深我们的记忆,让我们都记住家乡。
故乡的天空很蓝,蓝到找不出一点瑕疵,偶尔会飘过几朵白云,让人情不自禁的想起了天鹅湖。
小时候,我经常躺在屋顶上看星星,幻想有一天能够飞上天去。不懂什么北极星、牛郎织女星,只是会好奇,如果每一颗星星都有一个名字,那得取多少名字啊!后来懂得北极星之后,小小的心理依然充满了疑惑,北极星为什么一直在北方呢?如果爸爸知道了,他一定会笑笑:“这还要靠你去找答案呢!”。夏日的时候,我有时看星星入了迷,经常在屋顶上睡着了’梦里面依旧是神秘的星空,还有一张宽厚的大掌,像爸爸的手,很温暖。
等入了学,玩性还是不改,经常跑到大海边玩耍。海很阔,和天的颜色一模一样,于是常常产生一种错觉,好像天和海都连在一起。海平线很直,无聊的时候,我会用手指去描,一不小心描偏了,那就稍微正一下,继续描,知道不无聊为止。
文档为doc格式。
一些商品琳琅的商场,一些精致的手工作坊,一些工厂和公司。
就连地里的蟋蟀也来一起托起了故乡的天空。
风儿带走了那片流云,小河洗净了天空的风沙。
举目远眺:一万年瓜果飘香。
过河小记。
父亲告诉我从前他过河的时候是一条小船。
荡起片片绿波,飘摇就到了对岸。
一座小桥窄窄的横亘那条小河。
河对岸的风景就把童年染成一片绿色。
追逐梦的路从这里开出了万紫千红。
回家依然要经过这里。
乘车的感觉少了颠簸。
回望清澈的河水。
围绕那座宽敞平坦的桥一直流向远方。
老叔留我吃饭。
乡音塞满了叔家宽敞的房子。
一句让我想起了奶奶的慈祥。
一句让我想起了父亲的执着。
梦里想象的感觉都随着乡音化成一阵春风。
拂过路边的垂柳地头的蒲公英。
在老树下摆一张桌子。
一只鸡飞了上来。
一头猪睡在桌上。
叔说还有只野兔在啃白菜。
我说毛豆角还嫩吧。
鲜花生还脆吧。
那时酒已满上。
江南的雨季总是绵长的,似乎积蓄了一个冬天的干旱,只为了这一刻的爆发。稀稀沥沥的小雨下了半个月,空气中总黏腻着温热的湿意,和着细碎而连绵的小雨,古书中说,这叫忧伤,也只有这一刻,有那么一点像是传说中的江南小镇。
爷爷奶奶家的小巷,似乎是一个独立的时代,不管外界繁华暄器,它独自绽放在民国2的记忆,厚重的青石板,破旧的砖瓦房,以及长满青苔的小路,很久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一种美,叫做泼墨山水画,可小时候的我,总是嫌弃那里脏,家门口有片很大的空地,爷爷说那是货场,或许就是货物中转站吧,我总是在那里看见堆积如山的煤,“爷爷,那是不是从地下挖出来的?”“这哪有煤可挖啊,是从外地运过来的!”爷爷总是说得好笑。我呢,也是似懂非懂。记忆中还有长长的.铁轨,通向很远很远的地方,枕木周围是金黄的油菜花,顺着铁轨的方向向远处蜿蜒而去,满地金黄,铺陈出一条长长的地毯。我喜欢在铁轨上蹦来跳去,顺手摘一路的油菜花。
我楞了楞,货场是什么时候被拆掉的呢,连我自己记不得了,2忽然有那么一天,再也听不到火车的轰鸣,忽然不见了满地的油菜花,我还小,不懂什么叫不舍,什么叫离别,只是常常问爷爷:“你为什么不带我去货场玩了呢?”爷爷也只是笑笑:“我们不去货场玩了,带你去很远的地方玩,好不好?”家里有辆破旧的自行车,爷爷从来不上锁,随手把它放在墙角,或是放在阴暗的楼道里,我好像是忘了问他,为什么这么随意。爷爷骑车,我坐在前面的横杠上,老自行车吱吱呀呀,运载着我们向前去。“爷爷,去哪儿呀?”“城里。”城里具体是哪呢?记不清,只记得要骑很久,老自行车要叫很久,爷爷才会对我说:“到了。”于是,城里就代表了遥远而神秘的地方。那时候,街上只是很安静,没有那么多的汽车,没有那么多的人。城里则很热闹,我们在那里,买上一串冰糖葫芦,总是吃不掉,可每回都要买。
远处,机器的轰隆声,挖土机的声音,不绝于耳,片刻不歇,离家不远的空地上,正在施工,那空地本是一片荷塘,满地的碧叶荷花,蜻蜓翩然飞舞,而如今,已不见了那片“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盛夏时节,本应是拥有满地的烂漫绚丽,却已是无影无踪。
一如承载了我童年的地方,也消失的无影无踪,就像是当初没有出现。青石小路不见了,货场拆了,自行车卖了,那些模糊的、片段式的记忆,我在有时,甚至会怀疑它们的存在。我一直在我的故乡啊,从未离开,却已快分辨不出它原来的模样。现在的我,常常在故乡,怀念我的故乡。
读完一本书以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故乡的天空》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故乡的天空》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张子健的家乡风景很美,在他的记忆中,家乡的天空永远都是那么湛蓝,白云朵朵,空气清新。因此,每当他想起家乡的时候都会心情舒畅。
张子健的童年很苦,他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爸爸在外打工,许多年都没有回来过,只是偶尔往家里寄些钱。小小的张子健和弟弟相依为命,,他只能过早的肩负起生活的重担,不光要做家务,还要打工挣钱。张子健和六岁的弟弟常常吃不饱饭,村里人可怜这两个小家伙,就每家轮流送饭给他们吃。张子健不愿意平白无故的'接受乡亲们的施舍,就常常和弟弟外出要饭,以填饱饥饿的肚子。乡亲们知道后,狠狠地训斥了两个小家伙,一位大伯对张子健说:“我们就是你的亲人,有我们吃的就有你们吃的,不许在外出要饭,那是给乡亲们丢脸。”
张子健对乡亲们的恩情感激不尽,铭记在心,他发誓长大后一定要学习本领,报答村里人对他们的爱护。张子健读完了高中以后,由于要共弟弟继续学习,张子健没有选择考大学,而是选择了出去打工,他跟着村子里的老乡来的了一处工地,凭力气吃饭。一年一年的过去了,张子健在打工中非常细心,学会了很多技术,后来他当上了包工头,给村子里解决了很多就业问题。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要懂得感恩。
个人认为,《祝福》是鲁迅写得最好的小说。他用“我”的眼光,把祥林嫂这个人物活生生地表现出来,把世态的苍凉,封建社会的黑暗暴露无遗。无论是从选事,还是从写作方法上来看,《祝福》都是一篇非常好的文章。
在我看《祝福》以前,我一直以为,鲁迅只是一个思想前卫,语言犀利的作家。他的出名只是因为他的杂文和他的思想,但是在看了《祝福》后,我对他的看法改观,觉得他是一个凭着真本事而屹立在中国文坛上的。《祝福》一开始用一种很悲凉的手法渲染气氛,写那满天飘舞的雪花,让人们满目疮痍,感到荒凉和痛苦。然后鲁迅慢慢地用祥林嫂的死引出她的一生的悲剧。鲁迅的叙述很自然,把祥林嫂由逃走――打工――被绑走――再嫁――失夫失儿子――再打工――遭唾弃这些遭遇很完整地表达出来,没有丝毫的拘束。鲁迅没有在文中对祥林嫂表示同情,但是却能在叙述中紧紧地抓住读者的心,使大家同情祥林嫂,这表现他的深刻的文学造诣,我想这种文章写作方法是我们最难学习但是又是最需要学习的。
我觉得文章最精彩之处是文章的'题目“祝福”,文章为什么不叫“祥林嫂之死”呢?文章写的是悲剧,但是却用了一个很有希望的题目,这正是鲁迅最高明的地方,简单的“祝福”两个字,把悲愤和希望都表现出来,引人深省。
文章是表现生活的。而鲁迅的《祝福》是揭示生活,把当时的社会的黑暗愚昧展示给读者。祥林嫂第二个丈夫死了后,她回到鲁家打工,主人并没有关心她,而是在意她的表现比不上以前了,而且还认为她是个克星,在祭祀的时候不让她碰供品。祥林嫂用自己一年的工资去捐了条门槛,但是却仍然没有法子改变大家对她的看法,而她自己也过不了自己一关,迅速衰老,自己首先在精神上把自己杀死了。祥林嫂死在大年夜,但是却没有人把她当人看待,只是说她死的不是时候。我看完这篇文章时,觉得很压抑,好像要把那愚昧的社会推翻才能松一口气似的,我想,这就是鲁迅的精神力量吧。鲁迅用笔和黑暗作斗争,用文章来解放人们的思想,鲁迅堪称中国精神领域界的教父。鲁迅在文章中设计了一个麻木的祥林嫂,当她在面对别人的嬉笑时,眼睛呆呆地望着前方。我想,这也表达了鲁迅那当他面对愚弱的国人时,“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无奈吧。
屈原曾经反复这样吟诵:“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我想鲁迅在这文章中表达的也是这样的一种无奈。这种无奈是矛盾的,深深的折磨着他的灵魂,对于这样的灵魂,我是同情他的。
有人说,鲁迅已经离我们远去,我不这样认为,因为仅仅就是从《祝福》上面说来,鲁迅还是离我们很近的。离我们远的只是那封建社会和那愚昧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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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静伫在窗前,望着城市里被灰蒙蒙的雾霾笼罩着的天空,我总是想起故乡的天空。
故乡春天的天空湛蓝而又高远。初春的时候田野里的桃花灿烂绚丽,像是落在田间的一团团彩云。麦田里的麦苗纤细稠密,绿茸茸的,向着远方延伸至天际。此时天似穹庐,笼盖着田野与村庄。一片片云朵像是一艘艘航船,在湛蓝如海的`空中悠悠飘浮。孩子们在麦田里奔跑,趁着东风将风筝放入天空。风筝伴着飞鸟在深邃透亮的天空中飞舞,这种景象宛如画家精心画出的一幅画卷。
故乡清晨的天空纯净而又切近。我斜躺在木床上,慢慢睁开惺忪的睡眼。曙光像是一绺绺清爽明净的飞瀑浸透玻璃窗在屋子里缓缓流淌。窗外微光朦胧,恍如是梦境与现实的交融。此时天空离我们是那么的切近,好像一伸手就能触摸到它。或者说我们像是蛋黄,天空像是蛋清,将我们与它黏结成一体。一群鸟雀在空中飞来飞去,犹如游鱼在蓝色的海水里游弋。
故乡夜晚的天空斑斓而又神奇。繁星像是一朵朵盛开在空中的鲜花。一群孩子在村巷里捉迷藏,一会儿藏进柴垛,一会儿躲到墙角。你追我赶,嬉笑喧哗声在星空下回荡。老奶奶坐在院子里的竹席上摇着蒲扇和孩子们一起数着星星。她指着光彩熠熠的银河,给孩子们讲牛郎织女的故事。孩子们的肩膀上像是突然之间长出了一双翅膀,刹那间腾空飞起,在苍茫的宇宙里遨游。
我最喜欢故乡黄昏时的天空,壮丽而又华美。辛勤劳作的人们从田野里陆续回家,田野变得空旷寂静。一根根低矮的烟囱里冒出灰白色的炊烟。此时的天空像是广袤无边的舞台,夕阳与云霞在空中展舞亮姿。云霞像是仙女织成的绫罗锦绣,华彩斑斓。橘红的夕阳像是一团燃烧的火焰在天际渐渐暗淡,夜色犹如一层灰色的轻纱覆盖了大地。
当我老了,我希望悠然宁静地生活在故乡的天空下。我会养几只绵羊,白天在河岸的草地上放羊,累了就躺在地上仰望着天空,想睡就睡,想唱就唱。夕阳西下的时候,我在晚霞漫天的河岸挥着鞭子,带着夕阳与羊群一起归去。
儿子中考后的第一天,我对孩子说,今天你在家好好休息一天,明天我带你回家看看爷爷奶奶(方言叫爹爹婆婆),我们每回家看一次爷爷奶奶,就少一次。孩子欣然答应。23日上午,我驾车两个多小时,于11:30左右回到了孝南区所属的一个小村子,回家看望八旬有余的父母。
我的这个小村子,其实是一个大家庭,都是一家人。父母很早告诉我,我的爷爷有兄弟五个(我记事时只剩下两位在世),我们都是他们的后人。经过父辈、我们这代和我们的下一代的传承,经过近一个世纪的薪火相传,目前我的这个小村子总人口数量徘徊在80人左右。我依然记得,在80年代中后期(当时我读高中)到90年代中后期,村庄虽小,但是在农忙季节,在田野上、水塘边、稻谷场等,到处是大家忙碌的身影。他们收割早稻、整理田地、抢插晚稻,还要把早稻用脱粒机脱出来,要赶忙借自然风扬谷并晒干。我利用高中放假的时间,帮忙父母做农活。上班后的头几年,我也一放假就回家帮忙做农活,八月底上班时同事说我又晒黑了一大截。可以说,农村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最大限度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闲时大家在一起说说笑笑,一个大家庭,其乐融融。
随着中国打工潮的出现,我所在的.小村庄也是中国农村的一个缩影,自90年代末起,众多20—40岁的青壮年,背起简单的行囊,北上东北、南下广东,打工学手艺。本来村庄的人不多,这样一下子安静了很多。留在村庄的多是老人、小孩,土地的利用率大不如前。最近十年来,我大哥逐渐把村子中无人耕种的土地也利用起来,他说,现在早已不种两季稻谷了,一是没有人手。二是太累。现在只种一季,并且不用手工插秧,一撒即可。也不用人工车水,用潜水泵抽水,收割也是机械。国家政策好,种粮还有补贴。但他担心的是依然没有人想回家种田。他说,等他们这个年龄段的人老了之后,动不了啦,基本上就没人种地了。
前几年春节回家,还可以看到外出打工的年轻人,多数是“离土不离乡”。可这两、三年回家,就很难见到青壮年,甚至连他们的孩子也见不到。因为他们在镇上、或在县城购置了房产,不回家乡住了,他们“离土又离乡”。村庄的常住人口越来越少,只有几个老年人。在镇上住的,也就偶尔回来侍弄一下田地。照此下去,不久的将来,小小的村庄就只剩下十几栋瓦房(还有4--5栋小楼房,空着)在那静静地站着,默默看着即将荒芜的土地。这富饶的土地,养育了几代人,最终可能以荒芜、无人理睬而告终,让人伤心。我记得读高中时学过一篇散文,是秦牧写的《土地》,道出了在社会动荡的特别年代,人们只好背井离乡,远离故土,却“都习惯在远行之前,从井里取出一撮泥土,珍重地包藏在身边。他们把这撮泥土叫做“乡井土”。试想想,在一撮撮看似平凡的泥土里,寄托了人们多少丰富深厚的感情!”
大哥大嫂知道我要回家,准备了几个好的菜,当然我们最爱吃的还是农家菜。这几年来,由于父母行动困难,每次回家看望父母,我总是在大哥大嫂家吃中餐。这次回家,由于孩子一起回家,他们很高兴,尤其是我的父母。以前平时每次回家,父母总要问小孩为什么没有一起回家,我说他在上学,没有时间。这次,我带着孩子,姐姐也回了娘家,与父母一起聊天,倾听他们唠叨一些事情,他们就知足。父母不会计较你带不带东西,带什么东西。他们在乎你回来的次数和时间,常回家看看,多陪父母就是最好的尽孝。
和父母聊天后,我又带着儿子在田野上走走、看看,让他多看看农村的自然风光,多接接地气。
每次走之前,大哥、老姐总会让我带些菜、蛋、油之类,这些天然的食材,是无法在市场上用钱能买到的。这既是亲情的载体,也是牵挂的体现。故乡,家人,你无论走多远,永远是你思念、牵挂的地方;也永远是你思念、牵挂的人。
我叫刘泽坤,已离开故乡了,我想回自己的故乡看看故乡变了没有。
我的心中充满了激动!
我来到了自己以前的故乡,啊!故乡多么美丽。富饶!以前的农地已变成了一座座大楼,以前的平房已变成了一个银行,看啊,故乡的大路上有着一缕芬芳!
让我最想不到的就是,大街上竟然有数不清的机器人在大路上游荡。
我分外激动,因为我看到了家乡的变化!但其实家乡还可以变化的,但这需要我们21世纪的少年去创造,去努力,去发现!将来为家乡献出一份力量,让家乡的美丽天空更加蔚蓝,清新,明亮。
家乡啊!我是多么的爱你!
家乡彻底变了,家乡不再是以前的“土老冒”了!一是一个特别富饶的地方是一个。
让人温暖的地方!
临走前,我亲吻了家乡的土地,回到了自己工作的地方。
我在椅子上坐着,回忆自己的家乡,我想着:家乡多美啊!下次回家乡我一定要让家乡更加美丽,更加富饶。
月亮嵌在黑蓝的天空上,呵,家乡真美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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