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作为一种约束力强的制度,能够确保组织运作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规章制度是我们组织长期探索和总结的成果,通过分享一些规章制度的成功经验,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启示和思路。
为了使多媒体设备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加强责任心,特制定以下管理意见:
1.教室电教设备是学校开展电化教学的主要工具,不得用于其它活动,未经学校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准擅自拆卸任何电教设备,更不准擅自把设备拿出教室外使用。
2.班级电教设备管理实行层层负责制,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班班主任为本班电教设备的第一责任人,有责任有义务管理好本班电教设备,教育学生自觉维护班级电教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各班设专职电教管理员一人(从班干部中产生),负责本班多媒体设备的日常看护和清洁,杜绝其他同学使用。
3.对设备定期清洁,清洁时要用干燥的软巾轻轻擦拭或吹去表面灰尘,切忌用粗糙的抹布或用力擦拭,以免划伤屏幕;切忌用湿巾清洁,预防短路(一周一次)。
4.教室应每天保持环境清洁,严禁在室内吐痰、吸烟、乱扔杂物等。定期做好设备的保养,如有问题,应及时修理,保证每台设备处在良好状态。(放电脑插座的讲桌柜严禁放任何物品,讲桌不得移位)
5.多媒体设备仅供任课教师教学使用,严禁播放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娱乐性、黄色淫秽的音像制品。
6.教师如需在教室计算机上安装软件,须经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安装,不得擅自在计算机上安装和卸载软件,严禁随意拆卸设备,杜绝学生非法操作设备。
7.任课老师在使用前做好一切检查、准备工作,可在使用前五分钟开机,课后任课老师关闭所有多媒体教学设备(如下一节课有人使用,可以不关机),使用时严格按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设备工作情况,如有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电教管理人员处理。使用后,应按操作规定依次正常关闭计算机等多媒体设备,严禁直接关闭总电源,并认真填写《班级电教设备使用情况记录表》。
8.在有老师上课的情况下,其他任何人不得利用多媒体设备制作课件或办其他事宜,等到下课时方能继续使用,以免影响他人的正常教学。
1.平时放置在班级的投影机 、视频展台、计算机等电教设备,由班主任负责全面管理。
2.班级的投影机 、视频展台、计算机等电教设备的维修工作,由实验电教部负责管理实施。
3.班级的电教设备只允许在班级范围内使用,不准拿到班级以外的地方使用,否则造成丢失或损坏的,由班级负责赔偿。
4.电教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向实验电教处报告说明,如果属人为故意损坏,应赔偿,
5.电教设备发生故障,应向实验电教部通报,不得私自拆卸进行处理。
6.每个班级应该设置一名电教协管员,负责协助班主任管理班级电教设备,协助各任课教师使用电教设备,出现故障时,向实验电教处报告。
7.班主任在班级或班主任调动时,做好交接工作。
每学年末,由实验电教部对各班电教设备进行全面清查。
附:电教设备价值表:
普通教室电教设备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常用设备,它的完好程度决定了课堂电化教学能否正常进行。为了保证全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电教设备的利用率,特制订普通教室电教设备的管理制度如下:
1.普通教室电教设备是学校开展电化教学的主要工具,不得用于其它活动。
2.电教设备使用者应掌握各仪器设备使用方法,使用前应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通知电教中心处理。
3.使用时,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一旦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查找出现故障的原因,及时处理后再使用。
4.使用结束,应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整理好仪器设备,并把仪器设备放回原处。
5.未经电教中心同意,不准擅自拆卸任何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教室外使用。
6、各班的班级电教设备管理员,负责各班电教设备的管理、使用登记等工作。
7.违反以上规定者,按学校管理条例处理。
一、学校所有的电教设备,无论是购置的或是赠送的或统配的均要登记入帐。
二、对电教设备的记帐,要严格按照要求对每一件物品进行详细的登记,一物一卡,账物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三、“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使用人对固定资产负完全责任,部门管理员负管理责任。
四、由于管理不善或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电教设备丢失、损坏的,管理人负赔偿责任。
五、要有资产存放地点的分布账。
六、对部分共同使用的资产,由所在科室的负责人负责管理。
七、学校资产,外单位借用,必须有校长批准,且办理有关手续。
八、每学期末对资产进行彻底清查,并及时登记账簿。
一、按要求建立电教硬件保管室、软件资料室等配套设施。电教教材有专室、专柜存放保管。
二、保管和存放要规范化。要有相应规格的柜架存放各种电教设备和教材,做到防尘、防潮、防震、防磁、防火、防盗。电教教材软件应按gb3792.4——85《非书资料著录规则》著录,采用《中图法(儿童馆、中小学馆版)》分类和存放。
三、学校按要求建立电教设备和电教教材的经费帐和固定资产帐,保管室应建立电教专帐(包括经费流水帐和实物明细帐),做到帐帐相符,帐卡物相符。学校每年要组织进行一次清产核资。
四、各种电教设备和教材的使用要严格履行领取、借用、收回手续。根据教学需要,配给教研室(组)、教室、教师个人使用的设备、教材必须责任到人,定期检查。教室电教设备在较长假期中要收回集中保管。
五、学校摄像机、微电脑、录像机、彩电、收录机、照相机等只能用于教学,严格控制非教学使用。任何个人不能外借。外单位借用必须经主管电教工作的校长批准。
六、学校电教人员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要定期对电教设备进行保养,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自己不能排除的故障,应及时送专门维修部门维修。
七、任何人因违章或玩忽职守造成电教设备损坏或丢失,应按其损失金额的80%赔偿;对于高档设备(如摄像机、微电脑、彩电、收录机、照相机等)应照价赔偿。
八、电教设备由于老化、淘汰和正常损坏的,要及时办理报损手续。价值在20元以下的报损报废,由任课教师和电教人员联合签字生效;20——200元以内的,中学由总务主任审批,小学由校长审批;200—500元以内的,中学由校长审批,小学由教育办仪电专干审批, 500元以上的由市仪器电教站鉴定审批。所有报损报废设备要继续保存一年,以备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核实。
1.要规范设备管理,做到实物、帐目分类标签,资产编号统一。每学年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将帐物核对一次。
2.所有电教设备应科学分类,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定橱定位,做到有序摆放并作好登记编号。
3.所有电教设备要做到专室、专用、专人保管,学习电教设备只能用于教学教育活动,不得移作他用,非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不得借出。
4.严禁任何人使用电教设备接收、散布、录放谣言、小道消息或淫秽录音和录像。
5.严格实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归还时由管理人员验收,并作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用人员负全责。
6.电教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经常检查所负责的电教设备,并作好保养工作。力争小修不出校,使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7.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自借用或用于非教育活动而致设备损坏丢失的,一律由管理人员按价赔偿。对于因不熟悉性能或操作不慎而致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由管理人员负部分责任或全责。
8.凡属正常报损设备,必须严格履行手续,经专业人员签定,并填报固定资产报损表,由校长室审批,总务处、电教组销帐后,统一由总务处处理。
9.加强对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电源、消防、防盗状况。
10.定期向校长室汇报设备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根据教学需要请示补充必要设备。
1、要规范设备管理,做到实物、帐目分类标签,资产编号统一。每学年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将帐物核对一次。
2、所有电教设备应科学分类,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定橱定位,做到有序摆放并作好登记编号。
3、所有电教设备要做到专室、专用、专人保管,学习电教设备只能用于教学教育活动,不得移作他用,非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不得借出。
4、严禁任何人使用电教设备接收、散布、录放谣言、小道消息或淫秽录音和录像。
5、严格实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归还时由管理人员验收,并作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用人员负全责。
6、电教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经常检查所负责的电教设备,并作好保养工作。力争小修不出校,使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7、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自借用或用于非教育活动而致设备损坏丢失的,一律由管理人员按价赔偿。对于因不熟悉性能或操作不慎而致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由管理人员负部分责任或全责。
8、凡属正常报损设备,必须严格履行手续,经专业人员签定,并填报固定资产报损表,由校长室审批,总务处、电教组销帐后,统一由总务处处理。
9、加强对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电源、消防、防盗状况。
10、定期向校长室汇报设备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根据教学需要请示补充必要设备。
1.要规范设备管理,做到实物、帐目分类标签,资产编号统一。每学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将帐物核对一次。
2.所有电教设备应科学分类,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定橱定位,做到有序摆放并作好登记编号。
3.所有电教设备要做到专室、专用、专人保管,学习电教设备只能用于教学教育活动,不得移作他用,非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不得借出。
4.严禁任何人使用电教设备接收、散布、录放谣言、小道消息或淫秽录音和录像。
5.严格实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归还时由管理人员验收,并作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用人员负全责。
6.电教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经常检查所负责的电教设备,并作好保养工作。力争小修不出校,使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7.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自借用或用于非教育活动而致设备损坏丢失的,一律由管理人员按价赔偿。对于因不熟悉性能或操作不慎而致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由管理人员负部分责任或全责。
8.凡属正常报损设备,必须严格履行手续,经专业人员签定,并填报固定资产报损表,由校长室审批,总务处、电教组销帐后,统一由总务处处理。
9.加强对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电源、消防、防盗状况。
10.定期向校长室汇报设备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根据教学需要请示补充必要设备。
1、所有电教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进行编号,分类登记,并装订成册。设备附件亦应登记造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保证配合使用。
2、加强对电教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库房要注意通风、防灰尘、防霉、防潮、防锈,保持设备完好。
3、设备使用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禁止带故障运行。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不要随便拆卸,应报告电教专职人员统一处理。
4、凡领用的设备应及时登记,使用完毕及时归还,学期结束时所有贵重设备集中保管。领用人如将设备损坏,应视具体情况,作赔偿处理。
5、电教设备限在校内使用,确因工作需要,须经校长书面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方可带出校外使用。
二、建立设备、器材登记制度,各种设备、器材均按名称、型号、数量、价格、启用时间等入帐。
三、电教工作人员因工作调动,要认真办理好移交手续。
五、要按规定对设备、器材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得带故障强行工作,不得随意拆卸设备、器材或改变机器的性能和用途;录像机磁头一般每半个月或使用20个小时后清洗一次。
为加强班级电教设备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为教育教学的顺利开展提供保证,特制定本制度。
一、班级电教设备是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的重要设施,包括多媒体投影机、数字(模拟)视频展台、计算机(含鼠标、键盘)、打印机、投影幕布、不间断电源、移动柜(小推车)、收录机、高亮度投影仪等。
二、班级电教设备要建立两级管理责任制,即学校(主管部门)和班级。学校要有部门负责设备的管理和指导使用,班级要有班主任主要负责,实行管理人员责任制,保证设备安全,确保电化教学的正常开展。
三、班级电教设备均应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学校总务部门应将设备登入《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总帐》按照有关规定对设备的进货、报损、外借进行管理。对每个班设备的配备情况和领用情况应有记录。学期初应有班主任填写班级电教设备领用表(表上应详细注名使用班级名称用人、设备名称、数量)。
四、学校电教管理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出现故障及时修理,并做好维护保养及“维修记录”。在设备保修期内的设备维护应有供应商负责,保修期结束后应选择有维护能力的单位继续签定“设备年保协议”。
五、教师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操作设备,使用上应以随开随用、用后关闭(除计算机外)为使用原则。对于液晶投影机等单位价值较高的设备,在使用上应以连续使用不超过两节课为宜,以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尤其在天气炎热季节,更应注意做好设备散热工作。小推车在设备(主要指投影机)未冷却的情况下严禁移动。
六、每天放学(下班)前班级电教设备管理员应检查设备电源是否关闭,移动小推车应送会年级组(教研组)集中保管,原则上不要放在教室内过夜。
七、本节课结束后,任课教师(或班级电教员)应将电教设备使用情况(使用设备名称、上课内容、设备完好情况、使用人等)进行登记,并认真检查设备完好情况。下一节课开始使用设备前,任课教师应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不得强行使用。
八、班级电教设备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除学校组织的活动外,严禁任何班级或个人在非上课期间使用电教设备,不得播放与教学内容无关的音像制品。
九、对于已经固定在班级使用的电教设备,其管理工作应由所在班级班主任负责,学校应将管理和使用情况纳入所在班级班主任的学期考核项目中。
十、原则上不得将设备外借给个人或外单位使用,如确需外借的应得到学校主要领导的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
十一、教师、学生应按照要求使用电教设备,对于不按照使用规定操作或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具体赔偿办法各校可根据本校情况制定。
十二、班级所有的电教设备应纳入学校固定资产范围,并建立相应的财产帐。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设备报损、折旧应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
十三、学校电教管理教师应经常对电教设备进行除尘等简单维护,并与有关设备供应商联系,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如遇寒、暑假等长期不使用设备的情况下,应给投影机、展台等设备加装防尘套。同时要认真做好防盗、放火、放鼠等安全工作。
十四、以上管理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主管部门研究酌定。
1、园长接受校长聘任,是校长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负责幼儿园的全面管理,主持全园工作。
2、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全面贯彻《幼儿园工作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
3、主持制定全园工作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确立分级管理目标,建立结构合理、协调灵活、反馈及时的科学管理机制。定期召开园务会,深入第一线检查各项工作实施情况。
4、负责全园教职工的聘任、调整园内工作人员结构,定期对保教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并作出正确评估。
5、全面了解教育、教研、卫生保健及膳食管理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尽量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工会及教代会的作用,发扬民主,尊重人格,加强“爱心、和谐、团结、向上”的园风建设。
6、全面掌握教职员工的思想动态,开展经常性的政治、业务学习,提高修养。关心教职工的生活,改善生存环境,维护合法权益,增强向心力,提高凝聚力。
7、定期召开家长会,展示教育成果,宣传家教方法,听取家长意见,提高办园质量。
8、及时了解国内外幼儿教育动态,研究幼儿教育新成果,关注幼儿教育发展的新动向。
1、协助园长实施各种规章制度,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定期对教职工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考核和评估。
2、协助园长贯彻幼儿园双任务,端正办园方向,明确培养目标面向全体幼儿,全面提高幼儿素质。重点抓好幼儿教养、安全、卫生保健,性格习惯的培养,加强对双语的科学研究,不断提高保教质量。
3、负责幼儿园保教工作。熟悉幼儿各年龄阶段生理和心理特点,熟悉幼儿园各年龄段教学内容及要求,定期检查教师月计划、周计划、备课本、教育笔记及个案纪录,定期测查幼儿教学效果,并做好纪录。
4、负责组织教师业务学习,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指导教师进行幼教改革与科研工作。
5、协助园长搞好职工队伍建设,做好职工政治思想工作,关心群众生活,倾听群众意见,支持群众开展各种有益的文体活动。
6、协助园长制定和审各班板学期工作计划,坚持入班听课。
7、负责整理教师业务档案和教育资料,指导保教人员及时添置玩具、资料、教具。
8、组织保教人员外出参观学习,组织幼儿园内的各项活动。
1.认真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令,执行和宣传《会计法》,严守财政法规、财经纪律,保护国家资产安全。
2.收费管理要做到“四统一”即:统一根据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统一持收费许可证收费;统一使用财政收费收据;统一由幼儿园财务处收取,入幼儿园行政大帐。
3.严格执行审批报销手续,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每一笔经济业务发生后,要办理经办人、证明人、核定人、审批人签名手续,与业务相关的单据、材料出入库手续、工程预决算表、购件清单、工时统计表等所有相关原始资料都要附后。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新颁布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财务制度,认真审核原始凭证,正确运用会计科目,掌握各项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对各项开支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对于不合规定或手续不全的,有权拒付。非正式发票或非行政事业单位收据均不予报销。
5.单位所有收支都要在当年预算中反映。编制预算要本着“收入打足,支出打足,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各项收入支出都必须在核定的预算内节约使用,如在预算执行中要调整预算,需经领导同意,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
6.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财务收支情况,按规定结帐,编制会计报表,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并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到帐表相符,数字真实,内容完整,报送及时。年底做好财务决算工作。
7.定期督促保管清查盘点财产物资,对固定资产的修理、存放地点更换要及时调整,固定资产出借、出租必须由领导审批,对超过使用年限和损坏的固定资产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才能报废注销,大件固定资产报废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
8.加强现金管理,不得坐“支”和套取现金,加强支票管理,不准租借银行账户、支票、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印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全部印章。出纳会计各尽其职,互相制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帐物相符。
9.财务处必须定期收集会计档案,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妥善保管,同时对会计档案的全面性和真实性负责,销毁会计档案必须编制销毁清单,由上级财务部门审批后,共同派人监销。对未清债权债务和需永久保存的资料,应当抽出另行立卷。严格保密制度,做到防潮、防烂、防毁损。
10.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具有岗位证书的财务人员,会计人员或出纳人员调动或因故离职的,必须按规定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好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
一、摄影、摄像、录象、电化教室使用、闭路电视使用、校广播电台使用及其他特殊电教设备使用必须先预约,后使用。
二、如使用设备有冲突,由使用部门协商解决,或由主管部门协调。
三、电教设备的使用由部门负责人填写预约单,经电教组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四、除特殊情况外,电教设备的使用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将预约单交电教组,以便作好准备工作。
五、要健全电教设备帐目。做到帐目、橱签、标签、实物四统一,每学年清资核帐一次。
六、电教设备应根据不同类别分科、分类、编号、入册、存放、定橱定位,陈列有序,统一管理,专人负责。
七、所有电教设备,只能用于教育、教学,专事专用,不得挪作私用,不得借出。特殊情况需借出,须经分管负责人批准。
八、严禁任何人将电教设备用于接收、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严禁录制、播放淫秽录音录象。
九、严格实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借用需办借用手续,由借用人验收;用后归还由管理人员验收,并记载完好情况,如有损坏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十、电教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管理水平,勤检查,善保养,损坏部件能修理的要及时维修或添置,使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十一、严格实行赔偿制度。电教设备因管理或借用人员随便玩弄、拆卸或因保管不善,或因擅自借用于非教育教学活动而致损坏、损失,一律由当事人按价赔偿。因对某些设备性能不熟悉,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损坏的,要根据情节轻重和设备能否修理等情况赔偿部分或全部。
十二、凡属正常报损报废设备必须严格履行手续,认真填写《报损报废设备审批表》。经鉴定、审批,同意报损报废的设备要销帐,并妥善处理,不得私人占有。
十三、加强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电源,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
十四、定期向学校领导及有关上级书面汇报设备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根据教学需要请示给予必要的增添和补充。
十五、管理人员变动时,必须严格办理清点、移交手续。
普通教室电教设备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常用设备,它的`完好程度决定了课堂电化教学能否正常进行。为了保证全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电教设备的利用率,特制订普通教室电教设备的管理制度如下:
1.普通教室电教设备是学校开展电化教学的主要工具,不得用于其它活动。
2.电教设备使用者应掌握各仪器设备使用方法,使用前应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通知信息中心处理。
3.使用时,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一旦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查找出现故障的原因,及时处理后再使用。
4.使用结束,应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整理好仪器设备,并把仪器设备放回原处。
5.未经教科室同意,不准擅自拆卸任何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教室外使用。
6、各班的学习委员为班级电教设备管理员,负责各班电教设备的管理、使用登记等工作。
7.违反以上规定者,按学校管理条例处理。
为保障学校各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的正常使用,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使用质量,特对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的使用维护做出规定:
一、学校为各班级配置电视机等电教设备,是为班级开展教育教学所专用,任何人不经学校领导批准,不得拆卸另做他用。
二、班主任、班长是电教设备使用保管的责任人,应积极配合,并负责电视机等设备的操作使用。其他人不准擅自操作。若出现故障责任人应立刻上报电教中心。
三、按规定使用。如有教育、教学需要,学校将另行通知。
四、彩色电视机、摄像头、管理终端、音箱等是贵重教学设备,各班级务必妥善保管使用;使用者在使用前或使用中发现问题,须立即通知电教中心帮助解决。
五、如因使用管理不当造成损坏或丢失,除对班级通报批评外,由使用管理责任人及班级承担责任。
电教中心不定时进行检查,一经发现有违规现象,必追查到班及个人,严肃处理。
1、做好各类电教器材的保管工作,安放到位,定期检查,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2、负责班级电教设施管理,加强对班级教师正确使用电教设备的指导和培训。
3、负责运用电教多媒体教学的指导、管理和推广工作。
4、对电教设备变动情况要及时登记在册,保证电教硬软件目录清楚。
5、负责全园大型活动的音响设施准备。
6、负责全园电子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并负责管理幼儿园网站,及时更新整理内容。
7、参与管理并带好教学班教学工作,按要求按时完成电教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园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体制。
(二)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建立健全创建文明学校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落实到部门,落实到教工,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三)建立健全创建文明学校各项制度和规范,把文明学校的创建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四)根据上级关于创建文明行业的部署,认真完成创建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安排阶段性工作,并组织实施。
(五)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协调处理解决。
(一)建立创建文明学校工作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二)主要负责人总揽文明学校创建的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文明学校创建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干,负责落实。
(三)工会、青年、妇女等群众组织要结合职能,在群众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担负起组织指导文明学校创建的共建任务。
(一)定期召开创建文明学校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创建文明学校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二)每学期召开文明学校创建工作动员学习会,对创建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对创建意义深入学习,鼓励全体教工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创建工作中。
(一)每学期对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重要工作活动及时检查、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强化社会监督,对创建文明学校实施全面监督。
(三)采取座谈会、问卷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一)每学期开展“文明教工”“微笑教工”“爱心教工”“师德标兵”等评比活动,对成绩突出的教工给予奖励,提高广大教工创建积极性。
(二)创建文明学校工作与绩效考核、年度考核挂钩。
(三)建立创建文明学校经费保障机制,保证给创建工作专项经费和各种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创建文明学校工作有序开展。
1、要规范设备管理,做到实物、帐目分类标签,资产编号统一,每学年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将帐物核对一次。
2、所有电教设备应科学分类,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定橱定位,做到有序摆放并作好登记编号。
3、所有电教设备要做到专室、专用、专人保管,学校电教设备只能用于教学、教育活动,不得移作它用,非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不得借出。
4、严禁任何人使用电教设备接收、散布、录放谣言、小道消息或录音、录像。
5、严格实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归还时由管理人员验收,并做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用人员负全责。
6、电教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经常检查所负责的电教设备,并作好保养。力争小修不出校门,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7、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对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自借用或用于非教育活动而致设备损坏丢失,一律由管理人员按价赔偿。对于因不熟悉性能或操作不慎而致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由管理人员负部分责任或全责。
8、凡属正常报损设备,必须严格履行手续,经专业人员鉴定,并填报固定资产报损表,由校长室审批,总务处、电教组销帐后,统一由总务处处理。
9、加强对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电源、消防、防盗、防火状况。
10、定期向校长室汇报设备管理使用情况,并根据教学需要请示补充必要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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