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内部的规章制度应当与时俱进,能够适应环境的变化和发展的需求。学习和掌握规章制度的原理和要求,有助于提升个人的素质和能力。
原始记录是化验室重要的需要保存的资料,一般过程控制分析原始记录保留一年,原材料及成品分析原始记录保留三年。
对原始记录要求:
1。要用圆珠笔或钢笔在实验的同时记录在化学检验原始记录本上,不应事后抄在本上。
2。要详尽、清楚、真实地记录测定条件仪器、试剂、数据及操作人员。
3。采用法定计量单位。数据应按测量仪器的有效读数位记录,发现观测失误应注名。
4。更改记错数据的方法为在原数据上划一条横线表示消去,在旁边另写更正数据。
5。数据整理要求用清晰的格式把超多数据表达出来,务必持续原始数据应有的信息。
一)、目的。
为了保证分析数据、样品的准确性和具有可追溯性,便于抽查、复查,满足监督管理要求、分清质量职责,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采样管理要求。
1。采样人员要严格按规定实施取样操作,保证所取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2。取样前,根据物料性质准备取样工具和相应的盛器。
3。取样完毕后,做好现场取样记录,贴好样品标签,标签资料包括:样品名称、来源、采样日期和时光、采样者等。
4。采得样品应立即进行分析或封存,以防氧化变质和污染。
三)、留样管理要求。
1。样品的保留由样品的分析检验岗位负责,在有效保存期内要根据保留样品的特性妥善保管好样品。
2。保留样品的容器(包括口袋)要清洁,必要时密封以防变质,保留的样品要做好标识,要按批次或先后顺序摆放整齐以便查找。
3。样品保留量要要根据样品全分析用量而定,不少于两次全分析量,一般液体为200ml;固体成品或原料保留300克。
4。过程控制分析样品一律保留至下次取样,特殊状况保留24小时。
5。外购原材料、样品保留四个月。
6。成品样品:保留四个月。
7。样品过保存期后,根据其质量变坏程度观察,并做出清理。如留样期满产品质量已变质,应作报废处理。
四)、留样间管理要求。
1。留样间要通风、避光、防火、防爆、专用。
2。留样瓶、袋要封好口,标识清楚齐全。
3。样品要分类、分品种有序摆放。
4。持续留样间卫生清洁,样品室由化验员管理。
一)、目的。
为了规范检验、试验秩序和行为,实现生产分析检验和试验活动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准确带给质量数据,到达质量体系贴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化验室一切检验和试验活动全过程及与之相关的活动过程。
三)、管理要求。
1.检验程序。
1。1按规定要求采取样品,并做好登记和标识。
1。2采样作业,要执行《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室管理制度》。
1。3采样后,按规定的标准和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和试验。然后,按要求备好保留样品,并做好标识。
1。4检验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化学检验操作规程》,对那些影响检验结果准确度的因素诸如尘埃、温湿度、时光等要密切注意,并严加控制。杜绝主观随意性,注意样品处理的安全性和操作安全性以及仪器的灵敏性和稳定性。操作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1。5检测过程中,要按方法规定进行双平行或多平行测定,其结果应贴合方法精密度要求。数据处理与结果计算要遵循数字修约规则,有效数字不得随意舍弃。
1。6若发现检测结果异常或实验偏差与方法规定有偏离时,检验人员不要轻易下结论,应认真查记录、查计算、查操作、查试剂、查方法、查样品,找出原因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复验。
1。7要认真及时填写好质量记录。所有原始记录务必使用化学检验原始记录本记录,书写工整、清楚、真实、准确、完整。不准用铅笔记录,不得随意涂改、乱写、乱画和折叠。当发生笔误时,用“--”注销,并在“--”上方由本人更正。对未发生的少量空白项画斜杠,整项未发生时,应在此项栏内状况写上“作废”字样。
1。8难关质量记录分为分析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单两种。化验室涉及到原始记录和报告单两种。
1。9分析数据应即时填入原始记录,需计算的分析结果应在确认无误后填写,分析检验原始记录务必由分析者本人填写,确认无误后,报告给部门负责人。分析者应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计算公式及计算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1。10部门负责人接收到分析数据,经审核确认无误后(两检制),立即填写检验报告单,成品检验单呈送给仓库和市场部,原料检验单呈送给仓库和原料部。部门负责人要对数据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报告单的质量负责。
2。质量记录要按月编目成册,做好标识,归档保管。
3。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质量记录和文件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质量记录,原料和产品分析原始记录、分析检验报告单、留样记录保存3年。
4。质量记录在保存过程中,应防止潮湿、霉变、虫蛀;丢失和盗用,注意防火与通风。质量记录的使用与管理要遵守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的规定。
5。非生产分析样品,非抽检活动,未接到化验室领导指令,一律不能受理。
四)、精密仪器的管理。
安放仪器的房间要贴合该仪器的要求,以确保该仪器的精度及使用寿命,做好仪器的防震、防尘、防腐蚀工作。由化验员负责日常管理。
1。化验室试剂存放要求。
(1)腐蚀性试剂放在塑料或搪瓷的盘或桶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2)注意化学药品的存放期限。
(3)药品柜和试剂溶液均应避免阳光直晒及靠近暖气等热源。要求避光的试剂应装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纸或黑布包好存于柜中。
(4)发现试剂瓶上的标签掉落或将要模糊时应立即贴好标签。无标签或标签无法辨认的试剂都要当成危险物品重新鉴别后留意处理,不可随便乱扔,以免引起严重后果。
2.有害化学物质的处理管理。
实验室需要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称为实验室“三废”。由于各类化验室测定项目不一样,产生的三废中所含化学物质的毒性不一样,数量也有很大的差别。为了保证化验人员的健康及防止环境污染,化验室三废的排放遵守我国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六)、化验员岗位职责。
1、化验员工作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谨廉洁,切实把好原料产品质量关。
2、负责到货原材料抽样,感观检验。
3、负责成品及原料的检化验工作。
4、每批产品常规化验项目。
5、每批原料常规化验项目按原料验收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6、化验次数:原则上成品每班(批)次至少化验一次,原料每批至少化验两次。
7、每批次原料化验及成品化验原始记录均载入档案,并清晰可查。
11、所有标准液配制原始记录清晰可查,标准液标识清楚;
12、化验员应对自我的化验结果负责,为此,务必在化验记录后标明化验姓名;
14、做好当日原料样品与成品样品的留样工作,整齐堆放在样品柜中;
15、观察并记录成品留样观察记录。
16、定期做原料产品质量月报表。
17、持续化验室清洁卫生,干净整洁,化验结束时,务必将所有器具按规定要求清洗干净,化验室工作平台每一天务必打扫一次,所有化验器具有序摆放,不得随意堆砌。
18、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试验室是进行试验、检测、检定的工作场所,必须保证试验室良好的工作、环境,即清洁、安静、整齐、明亮和适当温度。
2.试验室工作场所禁止随地吐痰、吃东西、抽烟和大声喧哗,禁止将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试验室。
3.试验室内建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并注明使用日期,做何种试验和使用人签名。
4.试验室应建立卫生制度,每天有人打扫卫生,每周彻底清扫一次,检测前要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按仪器操作说明进行操作,按仪器设备书定期进行保养,空调通风管按季度彻底清扫一次。
5.仪器设备的零件要妥善保管,连接线、常用工具应排列整齐,说明书、操作手册和原始记录表等应保管好。
6.带电作业应由两人以上操作,地面应采取绝缘措施。
7.试验室内消防设备,灭火器应经常检查,任何人不得擅自挪动位臵,不得挪作他用。
8.试验检测完毕的试件集中堆放,每一周进行处理,处理地点必须是指定的场所,并不得对周围环境和职业健康造成影响。
为了规范检验、试验秩序和行为,实现生产分析检验和试验活动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准确带给质量数据,到达质量体系贴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检验和试验活动全过程及与之相关的过程。
3.1与检验无关的人员不能随意进出检验室。
3.2检验人员在检验室内不得进行与检验工作无关的活动。
3.3检验室内应持续整洁,物品定置放置。
3.4已过有效期的标准滴定溶液以及浑浊或变质的试剂溶液不能用于检验工作。
3.5检验项目结束后须将检验用器具清洗干净,并为其再开展做好准备工作。
3.6盛装在滴定管内的标准滴定溶液须于当天检验工件结束后倒掉,并将滴定管清洗干净后管口向下夹在滴定架上。
4.1穿着规定。
4.1.1进入检验室,务必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4.1.2到生产现场取样,务必按规定戴安全帽、防护手套、防护眼镜或面罩,个性是取液体的酸性和碱性产品,防液体飞溅入眼;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剂、特定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操作检验,务必要穿戴防护器具(口罩、手套、眼镜)。
4.1.3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禁止穿凉鞋或者脚部暴露的鞋子进行检验操作,要穿有保护性的鞋子(防止检验溶液或样品溅伤)。
4.1.4操作高温的检验,务必戴手套。
4.2饮食规定。
4.2.1禁止在化学品存放区和试验室内吃东西、喝饮料、存放食物和饮水杯等器具。
4.2.2食物禁止储藏在储有化学药品的冰箱、冰柜或者储藏柜中,禁止使用检验设备做饭吃,烧开水喝。
4.2.3使用化学药品后需先洗净双手方能进食。
4.3物品存储、领用及操作相关规定。
4.3.1易燃、易爆、易挥发性药品,应远离热源和火源,在通风良好的低温场所保管,不得与其他易燃物放在一齐。身上沾有易燃物时,应立即洗净,否则不得接近火源,工作现场易燃物品存放量不得超过10l。
4.3.2剧毒药品须与一般药品分开保管,发生撒落时,应立即作解毒处理。
4.3.3领取化学试剂或者药品时,应确认容器上标示名称是否为需要的检验用药品,注意药品危害标示和图样,察看试剂或药品的安全数据单(msds)。
4.3.4一切试剂瓶都要有标签。严禁将用完的原装试剂空瓶不更换标签而装入别种试剂;严禁试剂入口,如需以鼻鉴别时,应将试剂瓶远离口鼻,以手轻轻扇动,稍闻其味即可,严禁以鼻子接近瓶口。
4.3.5在室温较高的状况下开启易挥发的试剂瓶时,应先把试剂瓶在冷水中浸泡一段时间,且不可使瓶口对着人脸,以防超多液体冲出伤害人体。
4.3.6检验过程中对于易挥发及易燃的有机溶剂,如需加热时,应在水浴锅或严密的电热板上进行,严禁用明火直接加热。
4.3.7取用腐蚀性药品,如强酸、强碱、高腐蚀性、有毒性的药品等,应带上防护眼镜和手套,操作后立即洗手。如瓶子较大,应一手托住底部,一手拿住瓶口。
4.3.8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性的药品请在通风橱进行操作,操作人员的头应在通风橱外,取有毒试样时要站在上风口。根据其属性、特点安全地进行取用、稀释。
4.3.9稀释浓硫酸等遇水剧烈放热试剂时,务必在烧杯等耐热容器内进行,而且要把试剂缓慢加入水中,绝对不能将水加入到该类试剂中去。
4.3.10使用玻璃器皿时应检查其是否有裂纹或坏损,留意划伤。
4.3.11严禁一切将化学试剂、制剂、药品等带出检验室和用于非检验工作的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4用电安全规定。
4.4.1检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务必贴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检验设备用电务必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4.4.2检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板、箱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持续完好可用状态,室内照明器具也应持续稳固可用状态。
4.4.3可能散发易燃、易爆气体或粉体的检验室内,所用电器线路和用电装置均应按相关规定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
4.4.4检验室内所用的高压、高频设备要定期检查。设备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务必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
4.4.5检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电炉取暖,务必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4.4.6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因实验需要拉接的临时线务必保障安全,用毕应立即撤除。
4.4.7手上有水或潮湿请勿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器插座(防止漏电或感电)。
4.4.8质检人员在检验工作结束或离开检验室时务必及时关掉电源及水源。
4.5气瓶使用安全规定。
4.5.1气瓶应专瓶专用,不能随意改装其它种类的气体。
4.5.2气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易燃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氢气瓶最好隔离。
4.5.3氧气瓶严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4.5.4气瓶内气体不可用尽,以防倒灌。
4.5.5开启气门时应站在气压表的一侧,不准将头或身体对准气瓶总阀,以防万一阀门或气压表冲出伤人。4.5.6用时应将气瓶加以固定,并确认用途无误后方能使用。
4.5.7质检组长每月应对使用的气瓶检查管路是否漏气,压力表是否正常。
5.1标准物质是指标准样品、容量基准试剂、标准溶液和标准滴定溶液。
5.2标准样品、容量基准试剂和标准溶液的保存按该物品存放条件进行,并填写标准物质使用记录。
5.3标准滴定溶液的配制和标定按gb/t601或有关方法进行,并填写配制、标定原始记录。
5.4标准滴定溶液的有效期为二个月,有效期满应重新确定溶液浓度。
5.5标准溶液和标准滴定溶液浑浊或变质后在不污染环境和人身健康的前提下作报废处理。
6.1试剂、药品购回后,质检科应进行核对,对不适用的及时提出退换。
6.2按化学试剂的理化性能进行存放,对贵重和属毒害品的化学试剂和物品实行专人保管、分发,监督使用状况。
6.3非标溶液、杂质标准溶液的有效期为六个月,有效期满不能用于检验工作。
6.4对失效的化学试剂、自配的各种溶液在不污染环境和人身健康的前提下作报废处理。
7.1检验样品的管理是指检验样品的采取、保管和处理的规定。
7.2采样人员应遵守《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同时,应熟悉并遵守氯碱化工企业安全事项,在任何状况下,采样者都务必确保所有被打开了的部件和采样点按要求重新关掉好,并确保采样操作安全进行。
7.3所用采样设备(包括工具和容器)要与待采物料的性质相适应,例:强碱性产品用塑料瓶盛装、强酸性产品用玻璃瓶盛装、三氯氢硅用玻璃瓶或聚四氟乙烯瓶盛装等。装有样品的容器,密闭后应将其置于塑料桶或保温箱中,避免由于样品容器的破损及由此引起的危险。
7.4采样前应在容器上作好标识,标明样品名称等资料。采样时应戴防护镜、橡胶手套、穿劳保服(必要时戴防尘罩),强酸和强碱的腐蚀作用很快,溅到身上后立即用水冲洗;采样阀泄漏时立即报告相关工序人员处理;在工序采样时遵守工序的安全禁令。
7.5采样过程应保证样品不带进其它外来杂质,避免样品吸潮等,确保所采样品的真实性。清洗采样容器用的待检物料,将其返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
7.6公司生产所需原辅料按《原辅料质量》中第5条进行。
7.7过程产品检验样品的采取在生产工艺确定的取样点进行。对气体、液体样品用待检物料置换取样器具2-3次后再采样;用干燥清洁的取样器具采固体样品。过程产品的检验样品可不保留,检验样品在下次采样时将其回到工序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气体样品应用相应的液体(naoh、na2co3kmno4、ccl4溶液)吸收处理。
7.8液体naoh、koh产品在包装过程中用清洁的塑料瓶,并用待检物料置换2-3次后取车槽中任意部位的碱液作为检验样品;盐酸用广口瓶在贮槽取样点取放掉前部约2l后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次氯酸钠溶液用清洁的塑料瓶在贮槽取样点或车槽中取任意部位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液氯产品在包装时在包装管道取样处取排气约2分钟后的产品为检验样品,样品不保留;三氯氢硅产品用清洁的聚四氟塑料瓶在贮槽取样点或车槽中取任意部位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检测后对样品贴标签对其进行标识:样品名称、批号、取样时间等。液体样品的保存期为4天,到期后将其回到工序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
7.9片状氢氧化钾产品由koh片碱包装人员从包装线上每1小时提出一袋产品置于样品存放处,两碱成品质检人员按批用取样勺取样于自封袋中,取样量约1kg,将样品混匀装于清洁干燥的塑料瓶中,贴标签对其标识。国内koh样品保留一个月,出口koh样品保留6个月,到期后由质检人员将其回到生产分厂;取样勺用毕后用纯水冲洗3-4遍,晾干,备用。
7.10聚氯乙烯树脂产品由pvc产品包装人员在包装线上按批取样,用取样勺取一勺/40袋于样品桶中,取样量约1kg。pvc成品质检人员将样品混匀装于清洁干燥的广口瓶中,贴标签对其标识。样品保留一个月,到期后由质检人员将其回到生产分厂。
8.1质检科应对强制检定的检测设备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使用的检测设备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8.2所有检测设备、计量器具都应标明其校准状态,对无标识的计量器具不能用于承载量值传递的检验工作中。
8.3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检测设备操作校准规程》进行操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并告知质量管理人员。
8.4当检测设备由于过载、误操作、显示可疑结果或表示有缺陷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加停用标识,待修理或消除影响因素并经验证证明其状态贴合要求再投入使用。将处理过程记录于设备档案中。
8.5将检测设备的运行状况如实填写于使用记录中。
9.1检测过程中要按方法规定进行双平行或多平行测定,其结果应贴合方法精密度要求。
9.2数据处理与结果计算要遵循数值修约规则(gb/t8170),有效数字不得随意舍弃。
9.3当发现结果异常或结果偏差与方法规定有偏离时,检验人员应认真检查记录、计算过程、操作过程、试剂、方法、样品等,找出原因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复验。
9.4复验结果仍然出现分析结果离散性大,则将信息反馈质检部门;质检部门根据检验过程的异常状况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10.1质检部门编制统一的原料、过程产品及成品的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
10.2分析数据应及时填入原始记录,需计算的分析结果在确认无误后填写。分析者应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计算公式及计算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10.3检验报告中的检测项目和数据应与原始记录一致。
10.4检验报告应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工序或人员。
10.5原料、成品检验报告和过程产品检验原始记录按月整理成册,做好标识,归案保管。
11.1质量检验事故是指由于质检人员失职导致产品退货、带给错误生产信息导致生产极异常或监督抽查不合格的质量事故。
11.2质量检验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分析事故原因。
11.3根据原因,制定纠正或预防措施。
12.1不定期组织质检人员参加潜力比对。
12.2与上级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进行1次/年比对实验。
12.3用钠、铁等有证标准物质使用不同检测仪器进行1次/6月比对实验。
12.4不定期开展对保留样品的再检验工作。
检验过程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称为实验室“三废”。为了保证质检人员的健康及防止环境污染,检验室三废排放也应遵守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13.1废气。
少量的废气可由通风装置直接排至室外,毒性大的气体采用吸附、吸收、氧化、分解等方法处理后排放。
13.2废液。
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进行分别收集,处理后排放。处理方法如下:
a)酸液将废酸慢慢倒入过量的含碳酸钠或氢氧化钠的水溶液中或用废碱互相中和,中和后用超多水冲洗。
b)碱液用1+1盐酸水溶液中和,用超多水冲洗。
c)重金属(砷、铬、汞)废液控制酸度加硫化钠使其生成硫化物沉淀,收集后由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d)可燃性有机物收集后置入煤中焚烧处理。
13.3废渣。
a)电石渣收集后返pvc分厂乙炔工序电石渣浆池。
b)废弃的有害固体药品严禁倒在生活垃圾处,集中后返试剂经销商处理。
1.上班不准迟到、早退、做私活、打瞌睡。
2.上班时间一律穿工作服、穿戴整齐、不准穿拖鞋。
3.不准无故压样,拖延化验时间。
4.分析样品,操作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化验主管汇报。
5.分析样品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6.进出厂样品必需有三名以上的化验员分析。
7.进出厂固体样品保留三个月,其它生产固体样品保留一个月。
8.每槽新液留样,保留三天,其它水样分析数据不正常时,必需留样。
9.化验结果要及时、准确报告相关单位。
10.抄写化验单字迹工整、规范,不准任意涂改化验单,一律由化验主管审核。
11.对外不准泄露化验数据。
5操作台存放的仪器、药品必须为正在使用的物品;操作台划分为专用区,专人专用,并摆放相对应的专用仪器、药品;废液有专用容器盛放,每天清理干净。
6药品存放按药品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定位存放,专人负责保管、使用
7仪器按仪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
9禁止在实验室内喧哗、打闹、吃零食、吸烟等,上班时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串岗
12做好安全、防火、防盗、防毒工作,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设备
一、化验室仪器设备应有明细帐、动态帐、检测仪器一览表。建立化验仪器设备技术档案。包括化验仪器设备运转、维修记录等资料。
二、仪器设备应定机定人管理、维护、保养。
三、进口设备和精密仪器要组织专业人员调试和建立操作规程。
四、凡使用仪器设备者,必须仔细阅读说明书,掌握仪器结构、性能和操作程序,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仪器运行中,操作者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五、计量器具必须送到法定计量单位检定,根据检定结果,分别在计量器具上贴上“合格”,“准用”和“停用” 标签,标签不得污损遗失,凡已停用仪器设备必须在仪器档案使用栏有记录。
六、计量仪器设备全套技术资料、检定证书均应完整归档保存,不得失散缺损。
一、文件、资料及档案实行专人管理。
二、从有关职能部门、单位所获得的文件、资料,要送总经理及相关人员阅读,涉及需办理的事项,要及时办理,读阅后专管人员将文件,资料进行登记,搜集、归档。
三、公司内部制发、出台的文件,要及时送达有关部门,同时进行登记,搜集、归档。
四、对公司的各种原始记录,进行搜集、归档,以便今后查阅对比。
五、各种文件,资料收存归档时,要分类别,目录清楚,便于查阅,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六、若因需要查阅和提取文件、资料,要先经业务部经理同意,查阅和提取要进行登记,记录,并由查阅人签字,提取的文件,资料要近期归还,确保文件的安全、完整。
1、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煤分析室,试验人员进入煤分析室必须穿工作服。
2、试验人员进入煤分析室首先打开空调进行恒温,室内有试验产生的有毒气体和其它易燃、有毒药剂,严禁烟火,禁止吸烟。
3、禁止将饮食及其容器带入煤分析室内,工作后要洗手。
4、煤分析室实行定置管理,不得随意将室内设施移动或挪做他用、更换,试验用具应放在指定的位置。
5、煤分析室应整齐清洁,不准存放其它与试验无关的物质。
6、非试验人员不得随意触动仪器及化学药品。
7、试验人员工作时要严格试验操作规程,药品管理规定,化验工作一般注意事项的有关规定,防止仪器损坏。
8、试验人员应熟悉煤分析室内所有试验仪器、器皿的安全操作方法和试验药品、样品的特性。
9、煤分析仪器必须按照定期工作要求进行对照和校验,保证仪器准确可靠。
10、试验人员不得与矿方人员接触,不准泄露化验数据,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不准矿方人员进入煤分析室。
11、试验中不慎将药剂洒落到仪器、桌面、地面上应及时清理干净,试验废液禁止倒入下水道,有毒试验废液应经过解毒处理合格后排放。
1、要用圆珠笔或钢笔在实验的同时记录在化学检验原始记录本上,不应事后抄在本上。
2、要详尽、清楚、真实地记录测定条件仪器、试剂、数据及操作人员。
3、采用法定计量单位。数据应按测量仪器的有效读数位记录,发现观测失误应注名。
4、更改记错数据的方法为在原数据上划一条横线表示消去,在旁边另写更正数据。
5、数据整理要求用清晰的.格式把大量数据表达出来,必须保持原始数据应有的信息。
一、化验室负责人对化验室安全工作负责。
二、化验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三、化验人员要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
四、凡能产生刺激性、腐蚀性、有毒或异味气体的操作,必须在通风柜中进行。
五、剧毒药品实行专人保管,切勿触及伤口或误入口内。
六、加热易燃试剂时,必须用水浴、油浴、砂浴,严禁使用明火。
七、凡使用过强腐蚀性、易爆或有毒品的容器,应由操作者及时、亲自洗净。
八、如检验工作确需动用明火时,要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九、要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程。
十、班前班后要检查水、电、气、门、窗,确保安全。
十一、化验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灭火知识。
一.水处理人员对水处理设备和化验仪器、药品进行全面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1、水处理设备正常,软化水主要指标合格。
2、锅水碱度、ph值、氯根等项指标合格。
3、化验仪器、玻璃器皿和分析用药品齐全完好。
4、t=作场所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
5、水处理设备运行和化验记录填写正确、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
二.水处理人员对设备运行情况,及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三.锅炉用水必须处理,没有可靠水处理措施,水质不合格,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四.严格执行gbl576―96低压锅炉水质处理标准,加强水质监督。采取炉外化学水处理的锅炉,对给水应每2小时测定一次硬度、ph值;锅炉水应每2小时测定一次碱度、氯根、ph值。
五.水质化验员,应做到持证上岗。
六.分析化验用的药剂应妥善保管,易燃、有毒有害药剂要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
七.化验室和水处理问应保持清洁卫生,有防火措施。
八.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填写完整正确。
使化验室的检验原始记录,仪器设备档案,技术书籍处于受控状态,满足检验、设备的原始资料的保存需要。
2、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验室的检测原始资料和仪器设备档案管理。
3、职责。
3.1班长负责对检测原始记录进行归类,按保存期限进行保管。
3.2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对仪器设备档案进行管理。
4、工作程序。
4.1由班长负责归档资料的整理、保管、借阅和销毁工作。
4.2由班长负责收集日常水质检测原始记录,在检测报告发出后立即归档。凡列入固定资产范围内的各类仪器设备档案资料于进站开箱验收后,立即归档。
4.3借阅存档资料应办理借阅手续。与检测无关人员不得查阅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保密资料需经部长或总经理批准方可查阅,不得带出资料室,不得复印。
4.4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为供货商保守技术机密,并按照相关保密制度管理,否则以违反纪律处理。
4.5要注销的技术档案要造册登记,经部长和总经理审批,指定监销人共同处理,以防失密。
4.6妥善保管资料档案,定期检查防止霉变和虫蛀。
5、相关文件。
6、相关记录。
使化验室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玻璃量器的使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确保其满足检测分析的质量保证。
2、职责。
班长负责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新购量器和使用到期的量器检定,确保仪器设备及玻璃量器符合国家计量标准,为检测工作提供有效的计量保证。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验室的检测计量器皿仪器准确度。
4、工作程序。
4.1、检测人员职责。
4.1.1、负责建立本站计量器具、仪器设备、玻璃量器、标准物质、检测用的辅助设备台帐、档案。及其购置、保存、发放、领用、维护、检定、降级、报废等实施统一管理。
4.1.2、负责编制本站计量检测设备的周期检定计划,并组织送法定计量检定部门进行周期检定。保存好检定合格证书以及检定记录。
4.1.3、对现场使用的各种计量检测设备备注写上“正常”或者“不正常”字样,实行“合格”、“准用”、“停用”标志贴标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对超周期使用或已失准的,有权制止使用者继续使用。
4.1.4、负责监督检查使用计量检测设备的单位合格人要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适时维护保养,作好记录,发生故障的要及时组织力量维修,保证检测的量值准确可靠。
4.1.5、负责宣传计量法律法规和计量基本知识,对发生的计量纠纷负责调节。
4.2、玻璃量器检定。
4.2.1、检定员正确操作设备,并如实进行日常使用中的各种记录。
4.2.2、保管员负责设备的量值溯源、定期维护、保养、记录和标志管理等工作,并承担监督使用的责任。
4.2.3、化验室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有监督、检查、规范执行情况的责任。
4.3、计量标准使用维护管理。
4.3.1、标准玻璃量器应存放在20±5℃的实验室内。
4.3.2、标准玻璃量器装置严禁碰撞,轻拿轻放。
4.3.3、标准玻璃量器应定期检查,每次使用都必须认真清洗。
4.3.4、严格按检定规程,对玻璃量器进行检定。
4.3.5、检定完毕后,将标准玻璃量器放回盒内保存,并清理现场。
4.3.6、标准玻璃量器检定周期为3年。
4.4、计量检定。
4.4.1、检定事故的判定。
在鉴定工作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作为检定事故;。
4.4.1.1、检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使设备损坏或造成精度下降。
4.4.1.2、检定数据失真。
4.4.1.3、受检量器漏检、漏报而无法弥补。
4.4.1.4、原始记录丢失或损坏而无法弥补。
4.4.1.5、违犯检定规程。
4.4.2、检定工作事故的处理:。
4.4.2.1、事故一旦发生,当事人与发现人要立即报告。
4.4.2.2、鉴定质量事故需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重新检测、填写报告记录,向负责人汇报。
4.4.2.3、设备事故需现场分析,进行事故处理,填写事故单,向负责人汇报。
4.5、计量检定室安全卫生管理。
4.5.1、检定室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安静,禁止将与检定工作无管物品带入检定室。
4.5.2、检定室内严禁吸烟、进食。
4.5.3、工作人员进入检定室,按规定更换工作服。
4.5.4、检定室应建立一定卫生值日制度。每天开始工作前应打扫清洁卫生,完成检定测试后,应及时进行标准量器及有关器具的清洁卫生。
4.5.5、检定室内各种仪器、器皿应有规定位置,不得随意堆放,以免错拿错用,造成安全事故。
4.5.6、使用水电时,应按有关规程进行操作,以保证安全。下班时要专人负责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闭,不得疏忽。
4.5.7、检定发生意外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水源,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上报领导。
4.5.8、非检定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检定室。
4.6、检定原始记录、证书核验。
4.6.1、检定原始记录的格式要规范,须用统一印制的记录表。
4.6.2、原始记录必须详细客观地进行记录,字迹工整,不得涂改,但可以划改(即在错误处划一横线,在其右上方填写正确数据,并盖上检测者印章),划改后必须能分辨清被改的原始记录。
4.6.3、原始记录应记载检定日期、检定量器名称、环境条件、检测结果和检测人员(检定员、复核员)的签名。
4.6.4、审核人员在审核原始记录中,无权更改检测数据,如发现有错,可通知检测人员改正,或要求检测人员重测。原始记录的审核人员不得与检测人员为同一人。
4.6.5、原始记录应属技术秘密,不得外泄,摘抄、复印。
4.6.6、检定证书,包括以下内容:证书编号、计量器具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检定结论、主管人、复核人、检定员签名、送检部门、检定日期及有效期、检定结果。
4.6.7、检定证书根据原始记录填写检定结果,必须盖有检定专用章。
4.6.8、检定证书的复核人员不得与检测人员为同一人。
4.6.9、检定证书,如发现错误需更改时,应由有关人员提出书面报告,说明要求更改的内容和理由,由负责人批准后,在有错误的检定证书上盖上报废章,重新填写检定证书。
4.7、计量检定室技术资料保管。
4.7.1、原始记录与相关技术资料一起,放于检定室内的档案柜中专人保管。
4.7.2、原始记录,一般不借给对检定工作无关的人员查阅,如有查阅,须经负责人同意后,在指定地点查对,查对时不得复印和污损原始的记录。
4.7.3、原始记录,保管期原则上为两年。
4.8、检定量器收发。
4.8.1、接受未检定量器时应填写接受清单,包括名称、数目、型号规格、日期、送检部门。在将未检定量器放入检定室内待检区。
4.8.2、对检定合格的量器,应在不影响使用处贴上绿色合格表示,对于不合格量器,也应注明不合格标识。(合格量器作绿色油漆记号,降级使用的作黄色油漆记号,不合格量器作红色油漆记号。)。
4.8.3、发放量器应检查量器标识是否齐全,与检定证书是否相符,并将已检定过量器与检定证书一同交于使用部门。
5、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表》。
6、相关记录。
2、砼配合比提前做试配,按部位、强度等级分别做试配。
3、各种外加剂(泵送剂、早强剂、防冻剂、膨胀剂、防水剂、增效剂、粘结剂等)防水材料提前做二次复试,且必须有使用说明书、检验报告。
4、技术人员应将工程项目的各种原材料每次试、化验票据及试化验汇总表在每月5日前上报公司财务部,每月一报,漏报一次罚款50元。
5、各项目部技术人员应随时抽查检查原材料构配件质量情况,发现问题,马上报告项目部。
6、送样单的内容必须填写完整、齐全,并应编写目录,送样单必须及时整理、装订,以备检查。
7、原材料合格证背面标识必须标明:工程名称、材料名称、使用部位、代表批量、验收意见(二次复试合格,同意使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监理工程师等人员盖章签字。
8、各种原材料试、化验必须建立试验台帐,做到及时准确、内容完整齐全,标明材料名称、产地、数量、使用部位、送样日期、复试编号等相关内容。
9、焊接或机械连接、外加剂、回填土(含击实实验)等也均应编入试验台帐内。
10、如果材料员没有及时将原材料出厂合格证送到项目部,必须通知项目负责人及时索取。
11、原材料二次复试数量必须准确并具有可追溯性。
使化验室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玻璃量器的使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确保其满足检测分析的质量保证。
2、职责。
班长负责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新购量器和使用到期的量器检定,确保仪器设备及玻璃量器符合国家计量标准,为检测工作提供有效的计量保证。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验室的检测计量器皿仪器准确度。
4、工作程序。
4.1、检测人员职责。
4.1.1、负责建立本站计量器具、仪器设备、玻璃量器、标准物质、检测用的辅助设备台帐、档案。及其购置、保存、发放、领用、维护、检定、降级、报废等实施统一管理。
4.1.2、负责编制本站计量检测设备的周期检定计划,并组织送法定计量检定部门进行周期检定。保存好检定合格证书以及检定记录。
4.1.3、对现场使用的各种计量检测设备备注写上“正常”或者“不正常”字样,实行“合格”、“准用”、“停用”标志贴标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对超周期使用或已失准的,有权制止使用者继续使用。
4.1.4、负责监督检查使用计量检测设备的单位合格人要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适时维护保养,作好记录,发生故障的要及时组织力量维修,保证检测的量值准确可靠。
4.1.5、负责宣传计量法律法规和计量基本知识,对发生的计量纠纷负责调节。
4.2、玻璃量器检定。
4.2.1、检定员正确操作设备,并如实进行日常使用中的各种记录。
4.2.2、保管员负责设备的量值溯源、定期维护、保养、记录和标志管理等工作,并承担监督使用的责任。
4.2.3、化验室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有监督、检查、规范执行情况的责任。
4.3、计量标准使用维护管理。
4.3.1、标准玻璃量器应存放在20±5℃的实验室内。
4.3.2、标准玻璃量器装置严禁碰撞,轻拿轻放。
4.3.3、标准玻璃量器应定期检查,每次使用都必须认真清洗。
4.3.4、严格按检定规程,对玻璃量器进行检定。
4.3.5、检定完毕后,将标准玻璃量器放回盒内保存,并清理现场。
4.3.6、标准玻璃量器检定周期为3年。
4.4、计量检定。
4.4.1、检定事故的判定在鉴定工作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作为检定事故;。
4.4.1.1、检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使设备损坏或造成精度下降。
4.4.1.2、检定数据失真。
4.4.1.3、受检量器漏检、漏报而无法弥补。
4.4.1.4、原始记录丢失或损坏而无法弥补。
4.4.1.5、违犯检定规程。
4.4.2、检定工作事故的'处理:。
4.4.2.1、事故一旦发生,当事人与发现人要立即报告。
4.4.2.2、鉴定质量事故需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重新检测、填写报告记录,向负责人汇报。
4.4.2.3、设备事故需现场分析,进行事故处理,填写事故单,向负责人汇报。
4.5、计量检定室安全卫生管理。
4.5.1、检定室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安静,禁止将与检定工作无管物品带入检定室。
4.5.2、检定室内严禁吸烟、进食。
4.5.3、工作人员进入检定室,按规定更换工作服。
4.5.4、检定室应建立一定卫生值日制度。每天开始工作前应打扫清洁卫生,完成检定测试后,应及时进行标准量器及有关器具的清洁卫生。
4.5.5、检定室内各种仪器、器皿应有规定位置,不得随意堆放,以免错拿错用,造成安全事故。
4.5.6、使用水电时,应按有关规程进行操作,以保证安全。下班时要专人负责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闭,不得疏忽。
4.5.7、检定发生意外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水源,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上报领导。
4.5.8、非检定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检定室。
4.6、检定原始记录、证书核验。
4.6.1、检定原始记录的格式要规范,须用统一印制的记录表。
4.6.2、原始记录必须详细客观地进行记录,字迹工整,不得涂改,但可以划改(即在错误处划一横线,在其右上方填写正确数据,并盖上检测者印章),划改后必须能分辨清被改的原始记录。
4.6.3、原始记录应记载检定日期、检定量器名称、环境条件、检测结果和检测人员(检定员、复核员)的签名。
4.6.4、审核人员在审核原始记录中,无权更改检测数据,如发现有错,可通知检测人员改正,或要求检测人员重测。原始记录的审核人员不得与检测人员为同一人。
4.6.5、原始记录应属技术秘密,不得外泄,摘抄、复印。
4.6.6、检定证书,包括以下内容:证书编号、计量器具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检定结论、主管人、复核人、检定员签名、送检部门、检定日期及有效期、检定结果。
4.6.7、检定证书根据原始记录填写检定结果,必须盖有检定专用章。
4.6.8、检定证书的复核人员不得与检测人员为同一人。
4.6.9、检定证书,如发现错误需更改时,应由有关人员提出书面报告,说明要求更改的内容和理由,由负责人批准后,在有错误的检定证书上盖上报废章,重新填写检定证书。
4.7、计量检定室技术资料保管。
4.7.1、原始记录与相关技术资料一起,放于检定室内的档案柜中专人保管。
4.7.2、原始记录,一般不借给对检定工作无关的人员查阅,如有查阅,须经负责人同意后,在指定地点查对,查对时不得复印和污损原始的记录。
4.7.3、原始记录,保管期原则上为两年。
4.8、检定量器收发。
4.8.1、接受未检定量器时应填写接受清单,包括名称、数目、型号规格、日期、送检部门。在将未检定量器放入检定室内待检区。
4.8.2、对检定合格的量器,应在不影响使用处贴上绿色合格表示,对于不合格量器,也应注明不合格标识。(合格量器作绿色油漆记号,降级使用的作黄色油漆记号,不合格量器作红色油漆记号。)。
4.8.3、发放量器应检查量器标识是否齐全,与检定证书是否相符,并将已检定过量器与检定证书一同交于使用部门。
5、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表》。
6、相关记录。
为了规范化验室的环境、安全、仪器设备及化验人员的相关管理,有效地控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保护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车间工艺小试/中心化验室的安全管理。
化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经危化品操作专业培训与考核,合格后上岗。化验室实验时一般应有二个工作人员在场。
化验室要保持整洁的环境卫生和良好的工作秩序,化验室内不准饮食、吸烟,不准闲杂人员出入,严禁个人物品存放,工作人员进入化验室必须着工作服。
5.1对水、电、气、火源及油料应专人管理,要经常检查管道线路及开关的安全。化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5.2化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化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5.3与化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化验室。
5.4室内严禁擅自乱拉电线,任何设施严禁带事故隐患运行。
5.5正确使用和维护电子和电气设备,非工作时不得使用空调、烘箱和电炉等。
5.6严格执行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质的领用、保管、使用的管理;对易燃易爆药品分类摆放,妥善保管,远离火源。下班后,检查电源、火源、水源和气源,做到无隐患方可下班。
5.7化验室使用后的废弃物,做到无害化处理后方可废弃。防火、防盗的安全防范措施要经常检查。
5.8按规定放置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
6.1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6.2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6.3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
6.4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及高压气体钢瓶的存放应满足实验环境条件的规定。
6.5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要有人值班,下班时负责关掉各种开关,进行安全检查。化验室法定的计量器具,检测设备需经常检查,清洁维护和校准。
6.6配制试剂应注明日期、配制人、浓度大小。对原始记录和化验单要求填写及时,内容真实,完整正确,字迹清晰,能准确识别,签名齐全,不得随意更改涂改,如发现数据填写错误,要用划线的方式更改更正,更改人需签名。
7.1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并有专人负责技术管理工作。
7.2化验室内部设备借用,需向仓库管理人员登记,并注明用途、归还日期。化验室仪器设备外借,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要按期归还,经化验室检测确认正常后方能办理归还手续。
7.3做好仪器设备的安全防护工作,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如发现损坏、丢失,应及时报知部门负责人。
7.4化验室的仪器设备一律不许任意拆改,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拆改时,应事先报部门负责人批准。
7.5仪器设备的报损、报失,必须按程序经技术鉴定后,填写《设备报废单》,经批准后方能办理报废手续。
一旦发生事故,及时上报,配合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事故的要追究个人责任;情节严重者,除经济赔偿外,还要酌情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证样品的准确性,满足检测工作的需要。为检测工作的准确性提供基础保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化验室检测样品的质量控制。
3、职责。
采样人员负责对样品的采样、管理、发放、回收和处理。
4、工作程序。
4.1采样方法、数量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人工采样应先将采样容器用水样反复冲洗三次以上)。
4.2采集的样品应及时贴写标签,如实填写采集现场记录单。
4.3委托样品必需填写委托人,经运营公司总经理同意方可受理检测工作。
4.4样品容器应清洁干净,容器材质要符合检测分析要求。
4.5需现场处理(如加浓硫酸固定)的样品,采样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4.6样品应妥善运输,专人在限定时间送到实验室,防止因碰撞而导致损失或粘污;水样如必须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下储存或处置,则应对这些条件加以维持、监控和记录。
4.7样品分发时,接收者和送样者要认真核对,验收登记,专柜存放,填写样品流转单后移交检测室检测。
4.8需保存样品,应按检测分析要求选择必要的保存方法。
4.9接收化验水样时,应记录其状态,并标识,保证在任何时候对水样的识别不发生混淆。
4.9异常现象样品应按规定进行登记,保存留样,逾期方可处理。
5、相关文件。
6、相关记录。
1、化验室需装备各种必备的安全设施(通风橱、防尘罩、试剂柜、防毒面具、消防灭火器材等)。
2、对消防灭火器材定期检查,不能任意挪用,保证随时可取用。经常对化验室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保证化验室人员都能正确使用所备的各种消防灭火器材。
3、化验室内各种仪器设备都应按要求放置在固定的处所,不得任意移动。各种标签要保证清晰完整,避免拿错用错造成事故。
4、使用任何一种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则和操作规程,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5、用电、用气、用火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操作以保证安全。
6、化验室发生意外安全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或气源,立即采取措施即使处理,并上报厂领导。
7、下班时,应有专人检查门、窗、水、电、气、报警器等,避免因疏忽大意造成损失。
8、化验室内不准吸烟、吃食物、存放与化验无关的物品。
1、精密仪器及贵重器皿需有专人保管,并做好相关记录。
2、精密仪器的安装、调试和保养维修,均应严格遵照仪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上机人员上岗前应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3、使用仪器前,要先检查仪器是否正常。仪器发生故障时,要查清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决不允许仪器带病运行。
4、仪器用完后,要摆放到所要求的位置,做好清洁工作,盖好防尘罩。
5、计量仪器要定期校验、标定,以保证测量值的准确度。
6、对化验室内的仪器设备要妥善保管,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养,使之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1、化验室内使用的化学试剂应有专人保管,分类存放,并定期检查使用及保管情况。
2、加强对剧毒、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源及贵重物品的管理将其放在远离实验室的阴凉通风处。凡属危险品必须专人保管。剧毒药品或试剂应存储于保险柜中。要严格领用手续,随用随领,严格控制领用量,并做好使用记录,不准在化验室内任意存放。
3、取用化学试剂的器皿应洗涤干净,分开使用。倒出的化学试剂不准倒回,以免沾污。
4、使用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试剂要先了解其物理性质,再遵守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5、配制各种试液和标准溶液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配完后立即贴上标签,以免拿错用错,不得使用过期试剂。
6、挥发性强的试剂必须在通风橱内取用。使用挥发性强的有机溶剂时要注意避免与明火接触。
7、纯度不符合要求的试剂,必须经提纯后再用。
1、化验室应有专人负责验收样品,并进行登记。样品验收过程中,如发现编号错乱,标签缺损、字迹不清、检测项目不明、规格不符、数量不足,以及采样不合要求者可拒收,并建议补采样品。
2、样品验收登记完毕后,应按规定方法妥善保存,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分析测试。
3、样品测试完毕后,除有特殊要求需继续保存外,要及时将不需要保存的样品处理掉,并彻底清洗处置采样瓶,供下次采样使用。
1、化验室内应保持清洁、整齐、明亮。
2、各组成员每天清除本组各个岗位的工作台、实验台、仪器设备及器皿上的灰尘,保持清洁。室内窗户、墙壁自觉擦拭,保持清洁。
3、分析检测人员在分析结束后将仪器、器皿等排列整齐,清洗干净,一切废物要到入纸篓或废物箱内,并及时处理。
4、化验室卫生划分卫生分担区,实行责任承包到人。对于分担区的卫生要每天清扫,不得留死角。遇大检查时卫生由当日值日人员负责。
5、化验室工作人员上检测岗时,要穿戴好工作服、帽等。
6、将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应马上清扫。
1、注意用电安全,锅内水位要在标准水位以上方可通电使用。
2、锅内带灭菌物品不得超过灭菌锅容积的2/3。
3、灭菌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离开,如果因工作需要室内有班组其他工作人员,要予以提醒,并做好看护,以防烫伤。
4、灭菌完毕后要缓慢放气,必须在压力表的指针回到“以后,放气阀完全打开,待锅内蒸气放尽后,方可开盖。
5、灭菌锅的压力表按时送检。
1、化验室的废液、固体废物不得随意倾倒,必须按规定处理或收集后统一处理。
2、化验室废液或固体废物处理时,需配备消防器材,防止发生化学火灾。
3、废液储存容器场所应能够保证废物不受自然力和人为破坏。
4、储存容器必须维持密封状态,不泄漏且与废物相容。
5、废液应分类存放,不相容废液不得混合储存,且废物容器上须有明显之标识。
6、特殊废物如高温易燃爆或易腐败之废物应在低温下储存。
7、对于某些废酸废碱要经过中和后在进行排放处理。对汞液的处理要撒上硫粉,形成硫化汞再进行处理掉。
8、对于废弃培养基要高温灭活处理后方可按生活垃圾处理。
9、化验室内设有废液槽、废液必须排入废水池进行转化处理或收集后由有关部门处理,不得任意排放。
1、化验室危险化学采取分类保管。
2、需要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化验室负责人根据检测工作需要,每年度提出采购申请,紧急情况时可追加计划,统一报分公司经领导同意批准后(其中剧毒品须经公司经保大队、市公安局审批同意),统一由器材站按采购程序购买。
3、化验室负责人、技术员、材料员、保管员负责对危险化学物品的验收。
4、化验室存放的危险化学品,不宜过多,满足日常分析使用需要即可。分析人员要充分了解所用危险化学品的特性,按要求使用。
5、挥发性强的试剂必须在通风橱内取用。使用挥发性强的有机溶剂时要注意避免明火,决不可以用明火加热。
6、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和使用场所应配备消防器材。
7、危险化学品的存放房间由专人负责,加强管理,经常检查门、窗,做好防盗工作。
5、对于剧毒药品(agso4、hgi2、hgso4)应由专人负责保管;
7、水银如洒在地上,应尽量清除干净,然后在残迹或隙缝处撒上硫磺粉,以免日后水银蒸汽中毒。
1、在使用玻璃仪器前,要详细检查仪器本身有无裂纹,联接部位是否牢固,紧密;
2、截开玻璃管必须用火将末端烧圆,以免划破手指;
3、量瓶与普通玻璃瓶不可直接加热,溶解或放热反应都能使之碎裂。
4资料文件统一保管,非技术部人员未经批准禁止查阅。
5操作台存放的仪器、药品必须为正在使用的物品;操作台划分为专用区,专人专用,并摆放相对应的专用仪器、药品;废液有专用容器盛放,每天清理干净。
6药品存放按药品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定位存放,专人负责保管、使用。
7仪器按仪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
12做好安全、防火、防盗、防毒工作,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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