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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以来,打击涉黑涉恶腐败成为近期反腐败工作中的一个重点。自xx年开始,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工作的根本在于要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
身为单位工作中的一员,在扫黑除恶的过程中,首先要自律其身,洁身自好,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不能出现扫黑还没扫,自身就“黑”的情况,要时刻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牢记在心,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将腐朽势力淹没于汪洋大海中,给人民群众一个安稳的社会氛围。
扫黑除恶不只是一个口号,更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加大宣传发动力度,把开展专项斗争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反腐败斗争、创新社会治理等结合起来。我个人认为,在做好自身清正廉洁的同时,还要积极的向人民群众普及扫黑除恶知识,让人民群众参加到扫黑除恶的工作中,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得到显著的提升。同时还要做到坚持“一案三查”,在接到举报后,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做到各个部门相互合作,相互监督将扫黑除恶进行到底。
相信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的大整治工作后,我们人民的生活将得到更安全的保障,同时人们的生活会更加的舒适。同时在加强基层党建后,党的执政根基也将得到更好的巩固,国家的长治久安也可以得到更好地基础保障。因此我们身为国家的一员,对扫黑除恶的工作应该给以积极的配合,将隐藏在人民大海中的黑恶势力一网打尽,还人民一片宁静的大海。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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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为了使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目的早日实现,我县对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高度重视。
针对中共安康市委政法委员会指出的当前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十个突出问题,我局认真审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可能存在的不足,以便及时纠正。
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政治站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大判断、重大举措,都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深入整治思考。他反复强调,“在领导干部的所有能力中,政治能力是第一位的。”因此,明确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责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重点问题,通过开展专题会议学习、推动党员干部对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对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对不间断开展“大扫除”的必要性认识到位,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
加强宣传引导跟踪巩固效果。
引导我局各部门关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栏,增强工作人员扫黑除恶意识及单位的整体学习氛围。自觉接受督导,做好问题整改,及时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信息,反映情况。通过微博、微信、部门网站等线上宣传方式及线下相关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的专项活动中来。周期性的进行宣传发动,不断改进宣传流程,跟踪巩固宣传发动效果,总结、固化后加以推广。
深入线索排查责任落实到位。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只有进一步拓展线索摸排触角,在坚持群众走访、信访举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基础上深入实际,掌握实情。信息员及时将摸排信息定期汇总、上报。将摸排的责任落实到人,对于摸排不细致、不深入及瞒报、漏报,错报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积极协作配合加强通力合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牵扯领域广、涉及地区部门多、情况错综复杂。我局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司法执法衔接制度。对于触及司法领域的案件,及时移送案件线索,积极协作配合公检法的工作,落实“一案三查”,加强通力合作。
深入专项整治打击黑恶势力。
认真研究土地资源方面涉黑问题和工作隐患,迅速启动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治理行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深入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打击黑恶势力。
切实解决群众问题挺高群众评价。
人民群众是黑恶势力最直接的受害者,也是扫除黑恶成效的直接受益者。请群众参与、监督,评判是衡量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重要标尺。对于群众来访来信,将做好登记,认真调查,及时回信;对涉黑涉恶突出的地方,进行明察暗访,深挖细查,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善用新媒体,实时展示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斗争成果,体现为民服务的坚定决心,加强党的群众工作的优势。通过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来提高群众评价,增强群众认同感。
规范资料收集建立健全档案。
档案资料继承了文件的原始记录性,具有事件、历史再现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档案资料的不规范与不完整极大程度上体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与具体问题。参照平利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档案资料建设目录,建立健全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纳,从而在整体上对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有更全面的把握,对局部环节存在的缺失与问题也可以起到查缺补漏的效果,以便及时完善我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不足,并为后续工作重点指明方向,提供指导。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我局将继续认真学习上级的决策部署,加强宣传发动,深入综合治理,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而助力。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让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让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让社会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明显提升;让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社会环境明显净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纪委监委的同志们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主动落实监督责任,加强执纪监督问责,把扫黑除恶列为“两个责任”督导清单内容、日常监督检查内容。督促推动各责任单位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压实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对重视不够、责任不清、分工不明、措施不力的,督促其限期整改。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严肃问责。
经过近两周的清理,把2017年以来的问题线索进行了全面的再排查,纪委书记指出,要精心组织,细致摸排,重点整治有问题的地方,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和社会关切,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今年以来,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一个个曾经为非作歹、欺行霸市、横行乡里的“保护伞”“地头蛇”“黑老大”纷纷落网,为地方群众“扫”出一片海晏河清与朗朗乾坤,可谓大快人心。然而扫黑除恶没有“休止符”,各有关部门要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歼灭战,为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扫黑答卷”。
凝聚民心所向,奠定扫黑除恶的牢固根基。黑恶势力是危害人民群众利益、扰乱社会和谐稳定、严重影响党的执政根基的“恶性毒瘤”。这些“毒瘤”不根除,广大人民群众也不会有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当前,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触底”,部分黑恶势力更加注重“易地伪装”“隐身行事”,企图以此“瞒天过海”,躲避正义的制裁。人民群众身处基层,既是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直接受害者,也是第一见证者。因此,将扫黑除恶进行到底,就要紧紧依靠群众,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群众及时提供涉黑涉恶的犯罪线索,真正形成全方位、无死角的扫黑除恶“辐射网”,以“秋风扫落叶”的压倒性态势涤荡黑恶势力。要把扫黑除恶的落脚点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实实在在的真招、准招,“扫”出风清气正、国泰民安,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步接一步走向胜利。
《通知》明确指出,要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黑恶势力根深蒂固、盘根错节,仅靠“单打独斗”很难肃清,只有坚持系统思维,统筹各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才能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还原地方“晴朗气象”。各有关部门要打好扫黑除恶“组合拳”,既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又要协同联动、无缝对接,切实攥成一个拳头,共同发力,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协调运转、集中高效。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斗争、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深入整治影响社会治理的突出问题,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尽锐出战、点“穴”出击,真正形成标本兼治、多管齐下的工作局面,最大限度压缩黑恶势力的生存空间,确保扫黑除恶不留余地,不留死角。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紧紧围绕三年为期的工作目标,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关键点,以基层组织建设为着力点,抓住突出问题,奋力攻坚克难,进一步提高组织化、专业化、法治化、社会化水平,推动专项斗争持续深入、不断实现新突破。
在全国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自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各地区各部门都切实增强了“四个意识”,充分认识了开展扫黑除恶转型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各级党委和政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应勇于担当,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持依法查处,绝不含糊。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为了使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目的早日实现,我县对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高度重视。
针对中共安康市委政法委员会指出的当前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十个突出问题,我局认真审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可能存在的不足,以便及时纠正。
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政治站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大判断、重大举措,都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深入整治思考。他反复强调,“在领导干部的所有能力中,政治能力是第一位的。”因此,明确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责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重点问题,通过开展专题会议学习、推动党员干部对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对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对不间断开展“大扫除”的必要性认识到位,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
加强宣传引导跟踪巩固效果。
引导我局各部门关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栏,增强工作人员扫黑除恶意识及单位的整体学习氛围。自觉接受督导,做好问题整改,及时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信息,反映情况。通过微博、微信、部门网站等线上宣传方式及线下相关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的专项活动中来。周期性的进行宣传发动,不断改进宣传流程,跟踪巩固宣传发动效果,总结、固化后加以推广。
深入线索排查责任落实到位。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只有进一步拓展线索摸排触角,在坚持群众走访、信访举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基础上深入实际,掌握实情。信息员及时将摸排信息定期汇总、上报。将摸排的责任落实到人,对于摸排不细致、不深入及瞒报、漏报,错报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积极协作配合加强通力合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牵扯领域广、涉及地区部门多、情况错综复杂。我局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司法执法衔接制度。对于触及司法领域的案件,及时移送案件线索,积极协作配合公检法的工作,落实“一案三查”,加强通力合作。
深入专项整治打击黑恶势力。
认真研究土地资源方面涉黑问题和工作隐患,迅速启动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治理行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深入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打击黑恶势力。
切实解决群众问题挺高群众评价。
人民群众是黑恶势力最直接的受害者,也是扫除黑恶成效的直接受益者。请群众参与、监督,评判是衡量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重要标尺。对于群众来访来信,将做好登记,认真调查,及时回信;对涉黑涉恶突出的地方,进行明察暗访,深挖细查,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善用新媒体,实时展示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斗争成果,体现为民服务的坚定决心,加强党的群众工作的优势。通过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来提高群众评价,增强群众认同感。
规范资料收集建立健全档案。
档案资料继承了文件的原始记录性,具有事件、历史再现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档案资料的不规范与不完整极大程度上体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与具体问题。参照平利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档案资料建设目录,建立健全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纳,从而在整体上对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有更全面的把握,对局部环节存在的缺失与问题也可以起到查缺补漏的效果,以便及时完善我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不足,并为后续工作重点指明方向,提供指导。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我局将继续认真学习上级的决策部署,加强宣传发动,深入综合治理,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而助力。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以来,打击涉黑涉恶腐败成为近期反腐败工作中的一个重点。自xx年开始,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工作的根本在于要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
身为单位工作中的一员,在扫黑除恶的过程中,首先要自律其身,洁身自好,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不能出现扫黑还没扫,自身就“黑”的情况,要时刻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牢记在心,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将腐朽势力淹没于汪洋大海中,给人民群众一个安稳的社会氛围。
扫黑除恶不只是一个口号,更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加大宣传发动力度,把开展专项斗争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反腐败斗争、创新社会治理等结合起来。我个人认为,在做好自身清正廉洁的同时,还要积极的向人民群众普及扫黑除恶知识,让人民群众参加到扫黑除恶的工作中,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得到显著的提升。同时还要做到坚持“一案三查”,在接到举报后,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做到各个部门相互合作,相互监督将扫黑除恶进行到底。
相信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的大整治工作后,我们人民的生活将得到更安全的保障,同时人们的生活会更加的舒适。同时在加强基层党建后,党的执政根基也将得到更好的巩固,国家的长治久安也可以得到更好地基础保障。因此我们身为国家的一员,对扫黑除恶的工作应该给以积极的配合,将隐藏在人民大海中的黑恶势力一网打尽,还人民一片宁静的大海。
今年以来,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一个个曾经为非作歹、欺行霸市、横行乡里的“保护伞”“地头蛇”“黑老大”纷纷落网,为地方群众“扫”出一片海晏河清与朗朗乾坤,可谓大快人心。然而扫黑除恶没有“休止符”,各有关部门要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歼灭战,为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扫黑答卷”。
凝聚民心所向,奠定扫黑除恶的牢固根基。黑恶势力是危害人民群众利益、扰乱社会和谐稳定、严重影响党的执政根基的“恶性毒瘤”。这些“毒瘤”不根除,广大人民群众也不会有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当前,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触底”,部分黑恶势力更加注重“易地伪装”“隐身行事”,企图以此“瞒天过海”,躲避正义的制裁。人民群众身处基层,既是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直接受害者,也是第一见证者。因此,将扫黑除恶进行到底,就要紧紧依靠群众,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群众及时提供涉黑涉恶的犯罪线索,真正形成全方位、无死角的扫黑除恶“辐射网”,以“秋风扫落叶”的压倒性态势涤荡黑恶势力。要把扫黑除恶的落脚点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实实在在的真招、准招,“扫”出风清气正、国泰民安,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步接一步走向胜利。
《通知》明确指出,要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黑恶势力根深蒂固、盘根错节,仅靠“单打独斗”很难肃清,只有坚持系统思维,统筹各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才能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还原地方“晴朗气象”。各有关部门要打好扫黑除恶“组合拳”,既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又要协同联动、无缝对接,切实攥成一个拳头,共同发力,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协调运转、集中高效。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斗争、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深入整治影响社会治理的突出问题,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尽锐出战、点“穴”出击,真正形成标本兼治、多管齐下的工作局面,最大限度压缩黑恶势力的生存空间,确保扫黑除恶不留余地,不留死角。
致全镇广大人民群众: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是:通过3年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城乡结合部等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
发现以下十一种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请马上举报!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要把法律放在神圣的位置,任何人、办任何事,都不能超越法律的权限,我们要用法治精神来建设现代经济、现代社会、现代政府。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收集整理的扫黑除恶。
手抄报。
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目前,部分地区黑恶势力仍然严重影响基层政权的稳定,尤其是自然资源条件优越的村镇,仍然存在着横行乡里的“村霸”,更有甚者直接把控村两委换届选举,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基层就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村霸”上,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要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最期盼、最有发言权。扫黑除恶顺民心、合民意,也必然深入人心,有利于整合扫黑除恶的社会力量,形成人人参与的局面,进而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不断夺取新胜利。
自20xx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拉开帷幕,这是以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促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因而,黑恶严扫必除、起肃必清。
严“打”出头鸟。
20xx年“扫黑除恶”重点任务是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想要“打”就要先有人“喊”,当前“扫黑除恶”学习大活动、宣传大阵地、监督大行动铺天盖地如浪潮般,涌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形成黑恶可除、黑恶必除,扫黑除恶需大家的社会氛围,动员人民群众、凝聚人民力量,为人民群众撑腰、做人民群众坚实后盾,相信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顶风作浪、轻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黑恶势力“出头鸟”严厉打击、刨根究底、一打到底。
横“扫”地头蛇。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要揪出黑恶势力“保护伞”,扫平当地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处罚的地头蛇,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集合起来,外科手术式精准打击,釜底抽薪、顺藤摸瓜、坚决打掉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
铲“除”滋生土。
先扶正而后固本,“扫黑除恶”不仅仅要黑恶可除、黑恶必除,更要做到黑恶再无,不断形成防范的机制体制,时刻在在头上悬着达摩克利斯之剑,提高黑恶势力的犯罪成本,以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广大群众法律意识,培养“扫黑除恶”人人有责,“扫黑除恶”一直在路上的社会风气。治标治本,增强自身的抗病性、抗毒性,抵制黑恶势力,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发芽的土壤。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社会稳定、长之久安的生活环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久久为功,要找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点领域,抓住“落一子而满盘皆活”的关键环节,常怀风雨无阻的心态、风雨兼程的状态,迎着“扫黑除恶”的奋进浪潮,勇立潮头,不断奋进,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三国时期刘备在临终时嘱咐儿子刘禅:“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意在教育刘禅不可轻视小事情,不要因为好事影响小就不去做,也不要因为坏事影响小就去做。这句话至今对我们修身养性仍具有指导意义。
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需“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从中央层面提出扫黑除恶,并明确提出严打“保护伞”、打早打小、除恶务尽、深挖彻查等要求,深刻表明了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社会转型期积累了不少矛盾,在赚取经济利益过程中的非常规手段也不是小概率事件,某些人法治不彰的理念渐渐固化,诸多原因,导致一些地区、行业和领域的涉黑、涉恶问题突出。虽然,这些涉黑、涉恶势力并未产生颠覆性破坏,很多时候是以化“恶小”的方式存在。但这种“恶小”,危害却不小,它们渐成搅乱一方安宁的祸水,成为很多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社会痼疾。对于它们的依法严惩,势在必行。
俗话说“小时偷针,大了偷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讲的就是这个道理。一个人犯错误,也往往是从并不起眼的小事开始的。坏事虽小,但它能腐蚀一个人的灵魂,日积月累,就会从量变导致质变,最后就会跃进犯罪的泥坑,成为可耻的罪人。因此,扫黑除恶工作,一定“不以恶小而不为”,必须是露头就打、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对黑恶势力绝不手软,对“保护伞”连根拔起。
最近在网上看到一则新闻,9月1日晚,秦皇岛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在海港区团结里某超市发生一起故意杀人警情,造成两名受害人死亡。秦皇岛市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赵某进行抓捕,经过19个小时的追捕工作案件宣布告破。犯罪嫌疑人赵某被群众发现在河北大街汤河桥处畏罪自杀。在网上看到知情人评论,事件起因竟然是因为一个西瓜,两位老人因为对事发超市买的西瓜不满意,多次来超市争吵,后被冲动的超市员工刺死。一个西瓜酿成3人死亡的惨剧,不由让人唏嘘长叹,这个社会怎么了,戾气这么重!
老人为什么对一个西瓜斤斤计较我认为是生活幸福感不高,压力大,金钱方面的事容易触动老人紧绷的心弦,二是公民素质不高没有培养正确的价值观,社交处事法,因为对西瓜不满意多次与上门与店员争吵索要高额赔偿,行凶者也同理才一时冲动酿成惨剧。
俗话说“冲动是魔鬼”,如何降服这一个魔鬼,在于提高公民素质,在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在于实现中国梦。
邓小平同志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正式提出“精神文明”。在1979年10月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必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党的十二大对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进行了界定,并明确提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文化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文化塑造人,精神文明的根本任务是提高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根本目标是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公民, 培育“四有”新人是邓小平同志文化建设理论的落脚点。
形象的指出:当高楼大厦在我国大地上遍地林立时,中华民族精神的大厦也应该巍然耸立,并强调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魂聚力,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滋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意义重大。
基层村、社区居委会应该把提高公民素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践行核心价值观落到实处,
利用村规民约、道德讲堂、十星级文明户、身边好人、最美家庭等多种形式活动广泛宣传,以点为模范标杆向面全方位扩散,让“四有”精神深入人心。今年开始的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工作正是这项事业有利推动剂,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育德,全民齐参与创造文明和谐的大环境,抚平社会戾气。
日前,成都市郫都区公安机关同市场监管部门组成“打传”小组,进入居民小区展开行动,捣毁多个非法传销窝点,抓获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甚至非法集资、非法拘禁的嫌疑人数十人——这次“精确打击”的背后,离不开网格员提供的准确线索。(20xx年09月01日四川日报)。
网格化管理是近年来各地加强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方式,也是“推动源头治理创新”“打造共建共享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途径,四川把网格员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提高线索发现能力的创新举措之一。全省23万余名网格员扎根在基层,利用情况熟、联系广的优势,既当侦察兵又当宣传员,让小网格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挥大作用。
“上管天、下管地,中间还要管空气。”从这句口头禅中可见网格员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作用尤其重要,他们不仅关键时刻顶得上,牺牲私利深入群众,发现更多线索,做好黑恶苗头摸排,还广泛宣传,发动更多力量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报道所称的成都市郫都区郫筒街道17号网格员彭英(化名)就是其中之一。网格员是群众与政府间的纽带,他们拥有熟悉网格内人、地、物、事、组织等社会治安要素的优势。四川把网格员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就是要利用其深入群众的独特优势,拓展线索来源渠道,变被动等线索为主动找线索。这是四川的创新之举。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艰巨的攻坚战,必须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基层组织建设和组织领导等重点,全面排查涉黑涉恶涉乱线索。作为基层网格员要既要铁面无私、重拳出击,形成扫黑除恶的雷霆之势;又要保持耐心、深入调查,将根深蒂固的黑恶势力连根拔起,在第一时间将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上报相关部门;摸排收集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发现报告涉黑涉恶案(事)件;协助公安等相关部门对涉黑涉恶线索开展核查,查清楚、解决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把扫黑除恶斗争下沉到网格,充分发挥网格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主体作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打好主动仗、合成仗、持久战。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网格员责无旁贷的重大责任。正因如此,网格员要将扫黑除恶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充分发挥网格员在责任格内“人熟、地熟、基础信息熟”的优势和作用。其实,网格员们除了分发宣传资料、开展“一日双巡”等,还经常组织召开社区群众会、张贴公告、挂横幅、面对面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等,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氛围。为此,我们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不断夯实网格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责任,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就目前而言,全省已形成全方位的高压态势,人民群众越来越多参与到对黑恶势力的斗争中,共治社会基层环境,共享社会安定成果。可以说,这些都离不开网格员作用的发挥。网格虽小,作用很大。全省各地要充分发挥网格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作用,让小网格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挥大作用,坚决打赢打好扫黑除恶这场人民战争,不断提升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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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紧紧围绕三年为期的工作目标,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关键点,以基层组织建设为着力点,抓住突出问题,奋力攻坚克难,进一步提高组织化、专业化、法治化、社会化水平,推动专项斗争持续深入、不断实现新突破。
在全国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自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各地区各部门都切实增强了“四个意识”,充分认识了开展扫黑除恶转型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各级党委和政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应勇于担当,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持依法查处,绝不含糊。
广大团员、青年朋友们: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县委、县政府对扫黑除恶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党有号召、团有行动”,广大团员、青年朋友应该积极行动起来,助力扫黑除恶,远离违法犯罪,为扫黑除恶贡献青春和力量。
我们倡议:
一、带头学法守法。自觉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意识,学会用法、带头守法,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坚决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鉴别力,远离不良人员,不涉足不良场所,不危害他人与社会。
二、坚决远离犯罪。提高自我管理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管好自己和家庭成员,坚决不加入任何黑恶组织,不参与任何涉黑涉恶行为,坚决不给黑恶势力编织“关系网”、寻求“保护伞”可趁之机。
三、积极传播正能量。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乐于助人、无私奉献的青年志愿者精神,树立努力拼搏、奋发向上的新时代青年形象,争做文明新人,让社会充满正能量。
四、争当“中国好网民”。在网络空间营造健康、积极、向上的氛围,坚决抵制网络、低俗和恐怖内容,不沉溺于网络、不散布虚假消息,勇敢与负面信息做斗争,努力为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做出贡献。
五、树立正确的“三观”。加强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培养良好的兴趣爱好。学习身边先进典型,学习革命先辈艰苦奋斗、坚韧不拔、忠贞不渝的革命精神,保持良好的心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做朝气蓬勃、锐意进取的新时代好青年。
共青团镇雄县委。
家长朋友们、亲爱的孩子们:
中华儿女携手一起努力,扫黑除恶共建华夏文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校积极响应区教育局文件精神,助力扫黑除恶,开展系列活动,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社会和谐稳定、学校平安健康需要大家共同努力,特向全体师生及家长朋友们发出倡议:
1、遵纪守法。
切实管好自己和家庭成员,坚决不参与黑恶组织,坚决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不包庇、放纵黑恶势力,坚决不收受黑恶势力贿赂或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坚决不给黑恶势力编织“关系网”、寻求“保护伞”可乘之机。
2、远离“网毒”
教育引导孩子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文明上网,绿色上网,不沉溺于网络游戏、使用文明语言,分清善恶美丑,培养健康网络道德。
家长朋友们要对扫黑除恶态度坚决,对黑恶势力敢于亮剑。树立一身正气,勇于制止身边涉黑涉恶行为。坚决支持对涉黑涉恶问题依法严惩,对“保护伞”和涉黑涉恶腐败、“蝇贪”绝不姑息。通过与家庭成员和亲属共同努力,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孩子们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正确处理校园、正确抵制校园欺凌、正确处理与同学之间的小矛盾、正确处理突发安全事件,要积极向学校老师家长举报校内外不良人员及场所,如打架斗殴、黑暗网吧、勒索钱财等。
4、发动亲属。
共同携起手来,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涉黑涉恶线索,自觉与黑恶势力作坚决斗争,为政法机关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有力支持。
让我们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以雷霆万钧之势向黑恶势力亮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而携手共行!
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上述情况,请拨打:
110。
广大团员青年们: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自20xx年1月起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狠抓不懈,一批批黑恶势力被绳之以法,一顶顶保护伞被强力打掉,已经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扫黑除恶是一场全民战争,全市广大团员青年是受益者,更应是践行者。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攻坚年,团市委号召全市广大团员青年积极行动起来,助力扫黑除恶,为建设平安安庆贡献青春力量,特发出如下倡议:
争做扫黑除恶宣传员。带头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带头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积极向家人、同学、朋友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原则要求。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文明新风尚,传播青春正能量。
争做线索摸排情报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需要全民参与。我们倡导广大青年紧紧围绕黑恶势力打击重点,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自觉与黑恶作斗争,为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有力支持。
争做遵纪守法示范员。自觉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深刻认识到违法犯罪的危害性,远离违法犯罪;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辨是非,分清善恶,坚决不参与黑恶势力,做新时代的好青年。
扫黑除恶,民心所向。青少年朋友们,让我们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打赢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共青团安庆市委员会。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自2018年1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以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党的决策部署,是每位党员、干部必须履行的义务,对此,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倡议,全区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和示范带动作用,积极主动作为,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整体仗,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扫黑除恶重点打击范围:包括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欺压残害群众、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讨债、组织或雇佣“水军”进行网上威胁恐吓、在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拉帮结派盘踞一方等涉黑涉恶情形。
广大党员、干部主要义务:要带头遵纪守法,切实管好自己和亲属,坚决不参与涉黑涉恶组织,坚决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不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坚决不收受黑恶势力贿赂或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坚决不给黑恶势力编织“关系网”、寻求“保护伞”可乘之机;要勇于与黑恶势力斗争,对扫黑除恶态度坚决,对黑恶势力敢于亮剑,树立一身正气,勇于制止周边涉黑涉恶违法行为,积极向政法纪检机关检举揭发涉黑涉恶问题;要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原则要求,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举措,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动引导广大群众打消顾虑,积极提供涉黑涉恶线索,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参与。
中共长乐区委政法委员会举报电话:
110。
尊敬的各位市民:
你们好!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这次专项斗争目标任务是: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原则是坚持“三个结合”: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20xx年,在全市人民的大力支持下,我市的扫黑除恶工作成效显著,社会安定和谐的局面得到巩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得到进一步提升。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攻坚年,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湛江市委的决策部署,铁腕扫黑、强势除恶、重典治乱、除恶务尽,以更硬的手腕、更强的举措、更实的作风,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纵深发展。通过深挖彻查“保护伞”、侦破涉黑涉恶大案要案、严厉整治行业(领域)乱象,誓保廉江平安稳定,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为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大的实效,坚决打赢这场人民战争,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使黑恶分子无所遁形,广大市民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我们诚意发出倡议,广大市民凡是掌握涉黑涉恶情形线索的,请积极向我们举报。特别是以下十类重点涉黑涉恶类型: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我们决心,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参与和努力下,形成党政领导,全民参与,对“黑恶分子”人人喊打,“黑恶犯罪”人人举报的强大攻势,坚决打赢这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市民可通过拨打电话、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信件等形式进行线索举报,我们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维护举报人权益。
举报联系方式:
我乡扫黑除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继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之后,闪石乡党委、政府迅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扎实开展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按照县委政府要求,xx13日组织召开了“闪石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动员部署会议”,xx5日组织召开了“闪石乡学习传达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政法、信访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制定了《闪石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对全乡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村于xx9日前召开由党员、村代表、村干部参加的会议,将本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xx15日组织召开了“闪石乡学习传达全县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会议精神”会议,4月13日召开“闪石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议”,对宣传工作和线索摸排工作进行了强调,5月10日组织召开了“闪石乡学习传达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双提升’工作”布置会议。
二、强化领导,压实责任。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村喇叭、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在全乡范围内张贴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张贴宣传标语共100余条,在全乡主要道路和各行政村显著位置悬挂横幅20幅,书写永久性标语30余条,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四、加强摸底排查,线索收集,重点人员,突出管理。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闪石乡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目前已收集线索4条,并上报到县扫黑除恶办。
五、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3、加强信息报送,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
4、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5、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全市各级政协委员:
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自20xx年1月起,开展为期三年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其意义十分重大。
作为政协委员,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是我们必须履行的义务,更是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为此,市政协向全市各级政协委员发出倡议:。
一要带头提高站位。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时刻与区党委、市委同心同德同向,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凝聚共识、凝心聚力。
二要带头宣传发动。要主动发挥委员作用,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原则要求,大力宣传市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强决心和重要举措,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发动广大群众打消顾虑、积极参与,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要带头遵纪守法。要严格自律,坚决不参与黑恶组织,坚决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不与黑恶人员交朋友,坚决不包庇、放纵黑恶势力,坚决不给黑恶势力编织“关系网”、寻求“保护伞”,用实际行动牢牢守住政协委员荣誉。
四要带头监督助力。要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专题监督,通过视察、社情民意等形式,充分了解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要加强对政法机关、办案队伍及有关部门的民主监督,发现问题、真诚建言,帮助政法系统改进工作作风,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五要带头参与支持。要勇于与黑恶势力做斗争,积极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树立一身正气,勇于制止身边涉黑涉恶行为,积极向政法机关及有关部门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坚决支持对涉黑涉恶问题的依法严惩。
黑恶势力是社会的毒瘤、人民的公敌。扫黑除恶是时代所需、民心所向。全市各级政协委员要立即行动起来,主动参与、积极作为,为不断增强广大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推动山南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政协山南市委员会。
20xx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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