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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检查通知(精选15篇)

消防检查通知(精选15篇)



通知通常包括标题、正文、发布人、发布时间等基本要素。以下是一些优秀通知的例子,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灵感。

学院学校搞好国庆节前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范文

学校各院、系(部)、处(室):

按照《建筑工程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切实搞好今年国庆节前的消防安全工作,建议各二级单位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一次自查自纠,以保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具体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部)、处(室)需要检查的重点部位:

1、检查的部位:

临时工宿舍、超市、学生宿舍、图书馆、计算机中心、电子阅览室、实验室、变电室、食堂操作间、仓库等,作为此次检查的重点。

2、检查的要求:

认真检查,排除隐患,做好登记。

二、保卫处组织对各院、系(部)、处(室)进行检查与抽查。

保卫处于9月29日、30日组织人员对全院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与抽查,发现存有安全隐患的单位或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希望各单位对此次节前消防安全大检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抓好落实,为国庆节长假的安全做好工作。

保卫处。

20xx年9月26日。

春节前消防安全检查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春节将至,为确保业主安全愉快的度过春节长假,现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在节日期间,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治安防范、卫生保洁、车辆管理及消防安全等服务,还应加强同公安、消防等部门以及居委会、业委会的工作联系,对物业服务区域范围内组织进行一次安全、服务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服务等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各物业服务企业在两节期间应制定值班表并告知广大业主。

我局在春节长假期间实行24值班制,如遇突发事件等情况,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向我局及相关部门报告。

联系人电话:xxx。

xxx。

20xx年xx月xx日。

企业消防检查的通知范文

《_关于修改的决定》已经7月6日_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完善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和程序,贯彻执行《_行政强制法》,_决定对《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修改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

将第六项修改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将第二款修改为:“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二、将第九条修改为:“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二)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六)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七)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三、将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将第四项修改为:“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维修保养,是否完好有效”。

将第二款修改为:“对人员密集场所还应当抽查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将第十三条修改为:“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

“(二)在建工程内是否设置人员住宿、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等场所;。

“(四)是否设有消防车通道并畅通;。

“(五)是否组织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六)施工现场人员宿舍、办公用房的建筑构件燃烧性能、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将第十六条中的“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通知”修改为“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书面通知”。

六、将第十七条中的“并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理”修改为“并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处理”。

七、将第十九条第一款修改为:“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发现的依法应当责令立即改正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当场制作、送达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并依法予以处罚;对依法应当责令限期改正的,应当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依法予以处罚。”

八、将第二十条第二款修改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责令限期改正期限届满或者收到当事人的复查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九、将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中的“书面通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进行整改”修改为“制作、送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十、将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中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修改为“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将第二款修改为:“临时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临时查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仍未消除火灾隐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再次依法予以临时查封。”

十一、将第二十三条改为两条,作为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修改为:

“第二十三条临时查封应当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决定临时查封的,应当研究确定查封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的范围、期限和实施方法,并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临时查封决定书。

“情况紧急、不当场查封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可以在口头报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同意后当场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实施临时查封,并在临时查封后二十四小时内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集体研究,制作、送达临时查封决定书。经集体研究认为不应当采取临时查封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第二十四条临时查封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

“实施临时查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四)对实施临时查封情况制作现场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实施临时查封后,当事人请求进入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整改火灾隐患的,应当允许。但不得在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十二、将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改为第二十六条,修改为:“对当事人有《_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_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十三、将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合并改为两条,作为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修改为: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不执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义务且无正当理由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集体研究强制执行方案,确定执行的方式和时间。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自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当事人。

“第二十八条强制执行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需要其他行政部门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提出意见,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实施强制执行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三)对实施强制执行过程制作现场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四)除情况紧急外,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强制执行;。

“(五)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

“有《_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或者终结执行。”

十四、将第二十九条改为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对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单位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组织维修保养。”

十五、将第三十一条改为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修改为:“人员密集场所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将第十项修改为:“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组织维修保养的。”

十六、将第三十四条改为第三十六条,第六项中的“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修改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十七、将第三十八条改为第四十条,修改为:“铁路、港航、民航公安机关和国有林区的森林公安机关在管辖范围内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参照本规定执行。”

十八、将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中的“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修改为“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十九、《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有关条文序号根据本决定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年11月1日起施行。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4月30日__令第107号发布,根据2012年7月17日《_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据《_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依法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第三条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辖区、县级市、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确定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公安派出所可以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单位范围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工作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拟定,报省级公安机关确定。

第四条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与公安派出所共同做好辖区消防监督工作,并对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定期对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监督业务培训。

第五条对消防监督检查的结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对检查发现的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定期公布,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通知

日前,天津市河东区政府召开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推动会暨第三季度消防安全委员会扩大会。副区长刘程彦出席并讲话。

刘程彦强调,各部门要认清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恪尽职守,落实责任,切实提高履职尽责能力。要形成部门联动,搞好防控,全力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上半年,全区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创新消防安全管理,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圆满完成了夏季达沃斯论坛等一系列重要安保任务。针对当前全市普遍存在高温、高湿、多雨,生产、生活用电持续高位运行,各类生产经营活动频繁的特点,下一步,河东区将重点围绕人员聚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等开展排查整治,统筹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提高地区火灾防控整体水平。

消防安全检查通知书

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消防安全日益为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所重视。对消防安全的检查发出一个通知。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消防安全检查。

通知书。

供大家参考!

xx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

冬季来临,气温降低,是火灾多发期和重大火灾集中高发期。针对消防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按照哈市公安消防支队“清剿火灾”大检查工作要求,为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自查自改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要求全体员工做到“四懂四会”,即:懂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火灾的扑救方法、懂逃生自救;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险情事故、会疏散逃生。实现“四个能力”的建设,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二、强化管理,措施到位道里菜市场、乐买超市、三联家电等商场,一定要制定好“消防疏散逃生预案”,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安全通道畅通、确保出口无阻。消防设施配备齐全,确保正常使用。三、自检自查,及时整改排除隐患各分公司、子公司即日起开始消防安全自查自改,特别是加强对火源、电源和用电设备的检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检查内容包括: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3、消防水源、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4、消防安全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5、用火用电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店内防火措施的落实以及其他重要库房的防火安全情况;6、值班值宿人员及更夫安全上岗责任制落实情况。四、公司严查,确保安全在各单位自查自改基础上,公司将由领导带队,组成检查组于十一月四日开始对所属各单位落实本通知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公司希望各分公司、子公司认真贯彻落实(20xx)4号文件要求,立即自查自改清除隐患,确保防火安全。

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年十月三十一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公安部关于"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发生,保障我市的消防安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定于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公共娱乐场所、宾馆(旅馆)、酒店(饭店)、市场、商场、医院、学校等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各类工厂、仓库。

(一)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

(三)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四)仓库物品堆放是否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

(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六)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七)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演练是否落实;。

(八)火灾隐患是否按要求整改。

本次消防安全检查时间为4月25日至6月30日,采取单位自查自改和上级组织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第一阶段(4月25日至5月31日):由各单位按照《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国家消防技术规范,针对检查内容逐一对照自查,逐项落实整改。

第二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由各区、县级市政府和市直主管部门分别组织检查组,对下属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情况进行检查。市政府将在适当时候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区、县级市和市直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公安部关于"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有关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消防安全检查作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措施抓好落实。

(二)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并亲自带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三)要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对照消防技术规范要求逐一查找火灾隐患,发现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一般火灾隐患要马上整改;重大火灾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并指定专人负责抓落实,坚决清除火灾隐患。

(四)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情况,请于6月15日前报市公安消防局。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四月二十一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春节过后,我市连续发生两起重大火灾事故。2月17日,增城市新塘镇瑶田村永耀纸制品有限公司仓库因违章使用高温灯具引发重大火灾,烧毁仓库建筑面积3660平方米和一大批原纸,直接经济损失69万多元;2月20日,海珠区赤岗服装商场因电气故障引起火灾,烧毁110个商铺,过火面积700多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28万多元。为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防止类似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我市的消防安全,现决定用1个月时间在全市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

这次消防安全检查的重点是各类仓库、市场(商场)和公共娱乐场所。

这次消防安全检查,主要是对照检查贯彻执行各种消防法规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况,消除各种火灾隐患,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具体内容包括:

(一)建筑物耐火等级、防火分区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二)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按消防规范要求设置,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

(三)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四)仓库物品堆放是否符合《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

(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照明装置、疏散指示标志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六)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七)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演练是否认真开展,自防自救能力是否具备;。

(八)火灾隐患是否按要求整改。

这次消防安全检查的时间为3月1日至31日。采取单位自查自改和上级组织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第一阶段(3月1日至20日):由各单位按照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技术规范逐一对照检查,逐项抓好落实,逐项整改完善;第二阶段(3月21日至31日):由各区、县级市政府,市直属各单位分别组织检查组对辖区内或下属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情况进行检查。市政府将在适当时候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区、县级市和各有关单位开展消防检查工作的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要吸取教训,警钟长鸣。各单位要从“2.17”火灾和“2.20”火灾事故中吸取教训,提高警惕,克服麻痹思想,高度重视抓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要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大力整改火灾隐患。各级领导要亲自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带领有关人员对本辖区、本单位的各类建筑和场所认真组织检查,对照消防规范逐一查找隐患,要针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一般火灾隐患要马上进行整改,重大火灾隐患要迅速制定整改计划,组织人力、物力落实整改工作,努力消除火灾隐患。

(三)要把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与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起来。各单位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中,要认真分析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认真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各项要求,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健全消防安全制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增强本单位抗御火灾的能力。

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情况,请于4月5日前报市公安消防局。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年二月二十八日。

企业消防检查的通知范文

根据教管办要求,对照有关规定,我校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1、学校认真贯彻、执行《_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成立了以校长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级部主任负责同志参加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教室、办公室、所有功能教室分别安排了责任心强的同志专门负责,明确各级消防安全职责;校长与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书,逐级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2、严格按照程序、审批标准进行学校建设,不存在未经防火审核、消防验收擅自施工、使用或改变用途、装修等行为。

3、通过经常化会议的学习、教育,每学期播放一次安全自救自护常识方面的录像,全校教职员工、学生基本掌握防火灭火和应急疏散逃生常识。

4、学校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每学期向师生宣传一次防火基本常识,班主任利用班会上好安全教育课,提高师生的防火意识,杜绝火灾隐患。以抽查、举办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检查安全教育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安全工作做的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的追究责任。

学校成立以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五个值日检查小组,每天全面负责检查学校的各项工作,量化指标,成绩张榜公布,把安全工作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单位、班级百分考核;学校专门成立校委会成员为组长、学校全部男教职工参加的夜间值班巡查小组五个,具体负责夜间安全保卫、消防值班,脱岗者从学期考评中严厉扣分;出现问题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仪器室、微机室、图书室等,分别配备了灭火器、消防沙、专用水管,并做到定期养护、管理好各室配备的防火器械,做到有效实用,禁止乱拿、乱用。对存在的老化线路及时更换。制定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学期举行一次演练。把防火安全纳入个人考核,出现问题,追纠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同志给予考核加分及隆重表彰。

5、为搞好消防安全工作,学校配备了灭火器、消防沙、保证水源的专用水管、消防桶,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6、学校道路畅通,足以保证消防车顺利通行、进出;疏散通道畅通,无任何障碍物品;安全出口畅通无阻。

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通知

为切实做好兰州新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内入驻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8月4日下午,兰州新区召开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夏季消防安全检查推进会议。园区内49家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参会。

会上,消防支队支队长张小虎就园区各企业消防行政审批办理情况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作了通报,对做好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提出建议:一要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明确各级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定期组织隐患排查整改和培训演练,做到有组织,有职责,有部署,有整改。二要对关键岗位人员及时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切实提高关键岗位人员的“四个能力”水平,以点带面,在全单位形成人人关注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三要园区、企业、消防部门加强合作,建立三方联动联勤机制,共同推动消防工作取得突破。

下一步,新区支队将在总队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更高的起点谋划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以更严的管理措施强化部队内部安全,着力在增强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加强部队管理安全隐患排查,全力确保火灾形势稳定上实干用劲,痛定思痛、深刻反思,重整着装、再鼓干劲,全力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努力推动部队实现“向上、向好、向强”发展。

消防通知

全市各类中小学、幼儿园。

(一)开展“四个一”活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普遍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开展一次逃生疏散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科普教育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其中,学生家庭消防作业,可以是反映参观消防队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的体会作文,也可以是家庭消防演练活动的记录、家庭逃生疏散的.计划等,中国教育报、中国少年报、中国消防在线网、人民公安报等媒体将开辟专栏择优刊登,各地学生家庭消防作业统一上报xxxxx邮箱。

(二)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征集活动。继续在全国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教师中开宣传“下乡”等校外消防宣传社会实践活动,鼓励中小学生当好消防宣传志愿者。有条件的初、高中学校,在新生军训活动中,可以安排消防安全知识辅导讲座、应急逃生疏散演练、火灾报警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消防技能课目。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是增强广大师生及学生家庭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提升国民消防安全素质的重要内容。各级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在总结前几年开展此项活动的基础上,修订完善工作计划,抓好督促落实、检查考评和经验推广工作。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开展活动,建立消防安全教育机制,精准确定教学内容,并加强对授课教师的专业培训,提升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整体水平。

(二)紧密配合务求实效。各级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将此次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作为夏季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确保专项行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同时,要按照全国中小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会(江西)精神,进一步抓好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教材、师资、课时、场地“四到位”建设,确保此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三)着力建立长效机制。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已纳入国务院对省级政府消防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各地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提请当地党委、政府对中小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高度重视,提供政策和经费保障。各级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不断总结提炼、固化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经验做法,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努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9月15日前,各地教育、公安消防部门分别将此次专项行动总结报市教育局安稳处、市公安消防支队宣教中心。

xxx。

日期:xxxxx

消防通知

各位领导、同事:

为提升现场服务处志愿消防队的整体素质与应急能力,服务处将于本周举行一次消防疏散演习,其安排如下:

1、演习时间:11月25日(本周五)(14:35)—(15:30);

2、演习地点:现场a、b、c栋;

3、演习期间,火警报警属于演练安排,请勿惊慌;

4、请在本周五下班前关闭电脑等用电设备,避免演习期间因停电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演习期间请尽量配合服务处的撤离疏散工作。

期间如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可咨询统一服务电话:xxxx。

核服物业管理中心。

现场服务处。

20xx年11月24日。

消防通知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

根据xx物业集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物业管理分公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方案,为提高xx家园物业管理处应对小区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能力和水平,以从容、有条不紊处置未来可能发生的公共突发事件,更好的保障社区住户的人生安全,特举行此次消防应急演练。

一、初期火灾的扑救。

二、伤员的救护。

三、人员的紧急疏散。

此外,夏季天气炎热,空调使用频繁,户内用电量增大,容易发生火灾;为防止火灾事故发生,请业主在出门前检查电源是否切断。特此温馨提示。

20xx年6月28日上午9:30。

xx家园小区7、8号楼北侧。

xx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物业管理分公司xx家园管理处。

20xx年x月x日。

消防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近期安全形势严峻,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为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保障正常工作秩序,根据有关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消防、安全值班等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全局消防等安全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部门消防等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值守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机关安全。

二、强化各类危化品管理。严禁不按规定储存、堆放各类危化品或放而不管,严禁私自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发现办公场所有异味或不明气体烟雾,要及时报告并及时处置。

三、强化电梯安全使用。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定期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四、强化用电安全管理。不得擅自安装或改变办公场所内电源线路,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下班后要关闭电灯、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碎纸机、空调等用电设备。发现电器设备或线路故障,要立即关闭电源,并及时向单位办公室报告。

五、强化治安防范工作。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和重要文件,做到人走门关窗闭。涉密文件按相关保密制度管理,现金按财务制度管理,个人财物自行负责。

六、强化机关门卫管理。加强与物业公司的沟通,共同加强管理,严格来人来访登记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按照值班时间坚守岗位,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登记,有特殊情况可进行调班并向办公室备案,不得漏岗。

七、强化定期安全检查。局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处室(单位),并适时将处室(单位)整改落实的情况予以通报。

八、依法严格责任追究。工作人员因疏忽大意或违反相关规章制度,造成危化品爆炸、电梯事故、用电事故、各类火灾等,导致国家财物损毁、工作人员人身(财产)损害、文件丢失或其他损失的,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局属各单位可参照本通知制定本单位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健全应急预案,确保安全无事故。

特此通知。

消防通知

我司消防专职人员于年月日在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贵铺存在消防隐患如下:

整改意见:

请贵铺于年月日前整改,并在限期内前将整情况函告我司物业管理中心。逾期未做整改的,我司将依法予以处罚。

整改结果:负责人签名:主管签名:检查人员:

南方大厦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物业管理中心。

消防通知

尊敬的业主/住户:

为增强物业服务人员和广大业主的防火意识,提升物业人员火灾处理能力,提高突发火情反应速度,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物业服务中心将开展消防演练活动,具体信息如下:

20xx年12月3日(星期六)15:30——17:00。

8号楼水系边。

演习期间可能产生轻微明火及烟尘,请勿惊慌,请及时与客服中心联系,确认是否为演习效果。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欢迎各位业主/住户观摩并加入我们的演练队伍,感谢您对物业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xxx。

日期:xxxxx

消防通知

各施工、监理单位:

一、整治的重点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火灾警告标志设置情况;

3、动火审批制度执行情况;

4、临时用电管理情况;

5、消防器材使用情况;民工居住区、易燃易爆材料存放处的消防措施落实情况;

6、消防水源到位情况;

7、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情况;

8、电工、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和易燃易爆岗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二、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目前是火灾事故多发时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2、强化措施,消除隐患。各单位要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与质量安全检查结合起来,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消除火灾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计划、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对不具备消防安全生产条件的,要责令停产停业。各监督机构要将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分类,建立火灾隐患档案,并加强对火灾隐患整治情况跟踪检查。

3、健全机制,常抓不懈。各单位要以火灾隐患专项整治为契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管理监督机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火灾应急预案,并将员工的消防知识宣传教育与灭火技能、逃生、自救、互救等实战性训练结合起来,组织实施灭火救援应急演练,不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和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三、检查安排

自6月14日开始大检查,请各单位提前做好自查自纠,检查结果将记入全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拒不整改的将上报安委专项督办,并移交建设行政执法单位立案查处。

消防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所):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体系,切实提高我镇消防安全保障能力,为“平安桥头”建设筑牢消防安全基础,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经镇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全镇消防安全工作作出如下决定:

消防安全是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近年来,全镇消防安全总体虽然平稳,但客观形势仍然严峻,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尚未健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还未有效构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完善,火灾防控基础依然较弱,消防工作总体上滞后于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步伐。对此,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所)必须充分认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坚持政府统一领导,不断完善消防工作格局;坚持部门依法监管,全力构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坚持单位全面负责,稳步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改进消防安全社会管理服务;坚持科技支撑,大力提升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到20xx年底,“十二五”时期消防发展规划全面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有效建立,基本实现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匹配的消防安全管理新格局。

(一)健全各级消防安全行政责任体系。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政法工作的镇党委副书记协助主要负责人抓好消防安全各项具体工作;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是本村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发挥镇消防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加强领导,建立例会制度,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组织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二)进一步构建以部门联动监管为重点的监管责任体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依法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镇级有关部门职责详见附件1),要定期分析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形势,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加强督查考核,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建立火灾隐患抄告督办制度,健全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承诺,将消防安全纳入行政许可、政策激励、行业考核评议等审查范围,形成监管合力。

(三)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企事业单位应当制订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从事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以及生产经营性场所、居住出租房屋等所有者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生产经营性场所、居住出租房屋承租方要履行消防安全主要责任。多产权多业主建筑要明确产权人、使用人和管理人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督促其切实履行。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地下公共建筑等高危单位,要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要实施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监管,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各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必要的投入,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切实提高检查消防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真正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机制。

(四)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责任追究机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每年绩效考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考评范畴,并适当增加在考评中的权重。逐级下发《消防安全工作任务书》,明确各村、各企事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任务,考评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问责制。对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所)未依法或未按照本决定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在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力量发展等方面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单位消防工作责任不落实、火灾防控措施不到位,发生人员伤亡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纪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组织,着力夯实基层消防工作基础。要建立和完善镇消防安全委员会、镇消防安全工作站、派出所消防监管室、镇专职消防队(村志愿消防队)、村消防工作室“五位一体”和“防灭一体”的基层消防组织体系。镇建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和消防安全工作站,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桥头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由鲁霞光任主任,李建赞、徐岳忠、方仲力、孙纪而、王雨锋、钱建巨任副主任,成员由袁彬、冯建林、罗斌、陈炜、黄黎明、曹百君、陈亮、茹武锤、吴碧波、裘国祥、王万益和各村村委会主任组成。下设桥头镇消防安全工作站,由陈炜兼任站长,毛国尧、戚狄君、徐维达兼任副站长,并指派一名干部专职从事消防安全工作,按照《慈溪市公共安全基层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慈社管〔20xx〕12号)和“有固定工作人员和办公场所、有规范管理要求”进行建设,经费保障纳入财政预算,消防安全工作站可由镇招聘工作人员2―5人。

在各村设立消防工作室,村民委员会主任是本村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要明确一名专职干部担任村消防安全管理员开展本村日常消防工作,村三套班子中的专职干部为片区消防安全主要责任人担任片区消防安全网格员,同时各村可聘请1-2名兼职(义务)消防安全协管员,村消防安全管理员,片区消防安全网格员确定后,于20xx年1月25日前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备案(见附件2)。村消防工作室对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管理、检查,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宣传活动,创建消防平安村。公安派出所要设立消防监管室,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督促和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消防宣传和举报投诉处理,制止、查处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并按照被委托权限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专职消防队由当地政府统一领导,纳入镇消防安全工作站管理,公安派出所负责做好业务培训、指导、灭火及应急抢险工作。专职(志愿)消防队主要承担责任区域火灾及灾害事故预案制定、熟悉演练和到场处置等任务,协助做好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协助火灾原因调查等工作。各村要按照消防平安村建设标准,切实加强村志愿消防队伍和装备建设。企事业单位可按照本单位火灾形势建立一定规模的消防队伍,配备合理的消防车辆、器材等装备。

(二)构建“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以消防安全工作站和村消防安全工作室为平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办等5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推行消防工作“网格化”管理,推广使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系统。要以网格为单位逐个片、逐个单位(场所)、逐幢建筑开展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治,做到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经常化;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将“三合一”场所、家庭小作坊、出租房、人员密集场所等作为消防安全重点排查整治对象,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要采取劝告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手段,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

(三)强化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执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严禁擅自降低消防安全标准。机关各办(所)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要严格依法审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不得批准,不得投入使用,不得核发相关证照。对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或者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消防产品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进行查处;对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派出所要依法查处。

(四)严格建筑工地、建筑材料消防安全管理。城建办、派出所要依法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建设工程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xx)要求。公共建筑在营业、使用期间不得进行外保温材料施工作业,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作业期间应撤离居住人员,并设消防安全巡逻人员,严格分离用火用焊作业与保温施工作业,严禁在施工建筑内安排人员住宿。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消防安全要求。外保温材料一律不得使用易燃材料,按照相关规定严格限制使用可燃材料,切实加强建筑材料使用防火性能的源头监管。

(五)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火灾抵御能力。要按照《宁波市消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大力加强消防站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增强装备配备,提高区域火灾扑救能力。镇对照“十一五”消防规划,要尽快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深化消防平安镇、村建设,将建设工作纳入基层平安创建和考核内容。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标准建设供水、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要大力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在工程建设及改造过程中要统筹安装、同步改造、规范设置消防供水管网和消火栓,在农村供水、水利建设和改建中要同步建设消防水源。充分保护和利用江河、湖泊、水塘等天然水源,修建消防车取水通道和取水设施。加强消防道路的规划建设和维护,确保消防通道通畅。派出所要加强对消火栓设置、维护、使用等情况监督检查,确保消火栓完好有效。

(一)依法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按规定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和修订工作;新建开发区、工业区等重点区块在抓好总体规划的同时,要开展消防专项规划或消防规划专篇的编制;农村的消防规划要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做到“同规划、同建设、同发展”,确保消防规划符合城镇总体发展趋势,与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二)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经费保障。根据慈政办发〔20xx〕182号文件要求,镇要建立不低于二级标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配齐消防装备器材,镇消防队的消防业务费和人员保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做好灭火与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的资金保障。加大消防宣传教育的投入,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消防安全工作发展的良好局面。要改善消防队员的工作生活条件和队员工资待遇。对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取得显著成绩的非现役消防队伍集体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因公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非现役消防员,要按规定落实各项待遇并参照有关规定评功、评烈。

(三)提升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要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灭火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和社会联动机制,健全灾害事故数据库。镇要依托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和其他应急救援力量开展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加强消防队伍力量建设,优化消防装备结构,专职消防人员应专人专用,不兼任保安员、巡防队员等其他工作。要完善各类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响应联动、力量集结、现场处置等实战性演练,提高协调配合实战能力。要建立应急救援工作评估机制,每年对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不断提高整体应急救援水平。

(四)全面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工作。要进一步壮大和完善志愿消防队伍,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开展消防志愿队伍建设,志愿消防队伍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装备,开展基本的消防技能训练。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作用,动员人民群众参与消防工作。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界人士对消防事业的公益性投入,探索设立消防公益基金,用于公民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宣传、火灾救助、公益性奖励等。对热心消防公益事业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要将火灾事故调解工作纳入司法大调解机制。

(一)切实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所)要制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普法教育、业务技能培训等工作,努力形成宣传教育培训合力。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培训工作,全面抓好镇、村(居)“两委”负责人培训。加大消防宣传投入,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公益宣传机制,形成消防宣传教育网络,确保“十二五”期间城乡居民消防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要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单位管理人和员工的培训力度,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职业教育、培训、技能鉴定和再就业培训内容,做到员工上岗前100%接受消防安全培训。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深化消防宣传“六进”工作。认真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xx―20xx)》,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不断深化消防宣传进家庭、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人员密集场所工作,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要依法履行消防宣传职责,开设消防宣传专栏,安排专门时段、版块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各类广告运营企业要积极提供阵地资源,做好消防公益宣传。镇科协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科普活动。司法所要将消防法律法规教育纳入普法教育计划。要依托中小学校、图书馆、村落文化宫、村民学校等设施,充分运用多种教育手段,加强对老人、妇女、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要深入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人员密集场所要在醒目位置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疏散出口路线、提示灭火逃生设备器材位置和使用方法。实施“消防安全从学生抓起”工程,积极创建“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中小学校要将消防培训列入军训课程,作为社会实践必修内容,每学期开展1次火场逃生疏散演练、接受不少于2课时的消防安全教育,编印消防安全教育读本,向每名新入学的幼儿园、中小学新生发放。

(三)督促村委会和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制度。村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要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每个村、每栋住宅设有1名专兼职消防宣传员,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要广泛开展消防志愿者招募活动,健全管理考核机制。要全面掌握辖区外来务工人员情况,推动和完善消防宣传教育制度和自防联防制度。通过对村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免费消防培训、设置消防公益宣传、张贴消防知识单张、派发消防安全手册等多种形式,真正让广大群众了解消防安全知识,掌握自防自救本领。

附件:

1、桥头镇有关部门消防工作职责;

2、桥头镇村级消防工作室工作人员上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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