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文秘知识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精选18篇)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精选18篇)



规章制度对于维护组织的正常运行和秩序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接下来,我们将为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规章制度的案例和经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三、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四、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一)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纸巾捂口。

(二)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三)食品销售应有专柜,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

(四)销售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五、食品展示卫生制度

(一)展示食品的货架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须生、熟分离,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鲜卫生,不得超出保质期。

(四)展示柜的玻璃、销售用具、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八、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四)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定期保洁、洗刷、消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九、卫生检查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年3月8日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5、全体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的义务。因对工作不负责任或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5、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的人员,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由其个人承担。

7、不得将亲友或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场所,不准在值班室留宿客人,发现有形迹可疑或不法行为的人和事应及时报告安全保卫科或公安机关。

8、不得将公家财物随便乱放,重要文件及贵重物品必须锁好;

9、重要部门的房间要设置铁闸铁窗,办公房间无人在内时要关好门窗和各种电器设备;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医院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各科确定一名主治医师以上业务人员协助科主任负责本科的门诊工作。

二、应派有经验的医师和护士参加门诊工作,人员相对固定。

三、对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的疑难病症,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四、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上门诊解决疑难病例,每人每周一般不少于两个半天。

五、对病人要进行认真检查,按照门诊病历书写规范书写病历。

六、门诊检验、特检科室所做各种检查,必须准确、及时。

七、门诊有等待就诊病人出现病情变化的抢救方案和急救措施,对高烧患者、重病患者、70岁以上老年患者,应当优先安排诊治。

八、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情及病床使用情况,有计划地收纳病员住院治疗。

九、做好预检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十、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有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十一、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有饮水设施及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示栏。

十二、门诊医师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积极采用合理的检查和治疗方法、避免过度医疗和大处方发生,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

十三、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原地治疗时,要提出书面诊治意见。

十四、门诊各科根据本专业特点,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各种治疗常规、操作规程以及岗位责任制,并认真做好登记、统计报表等工作。

十五、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务部、护理部和门诊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认真执行院、科规章制度,遵守岗位职责。人员调换时,科室应与医务部、护理部和门诊部共同确定名单并公示。

十六、开展电话预约、现场预约、网络预约、诊间预约、等多种形式的预约方式,指导患者预约就诊,减少候诊时间,方便患者就医。

十七、根据季节及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设置相应专业的传染病门诊。

一、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三、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四、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一)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纸巾捂口。

(二)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三)食品销售应有专柜,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

(四)销售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五、食品展示卫生制度

(一)展示食品的货架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须生、熟分离,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鲜卫生,不得超出保质期。

(四)展示柜的玻璃、销售用具、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八、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四)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定期保洁、洗刷、消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九、卫生检查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年3月8日

医院应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医院的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统筹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医院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一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院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医院应当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应当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一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1人,二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2人,三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3人。

各科室、独立的门诊部、卫生所(室)、诊所应当确定专(兼)消防管理人员,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负责检查和整改本科室、本场所火灾隐患。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医院应当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并明确巡查的重点和人员。

医院住院楼(部)、门诊部等白天应当每两小时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住院楼(部)、急诊部夜间应当至少开展两次防火巡查,其他场所每日应当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五)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有各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参加的防火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

(三)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医护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五)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完好有效情况;

(六)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

(七)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督促整改。

医院应当对依照规定依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医院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检测,单项检查每月至少1次,联动检查每季度至少1次,自动消防设施每年至少全面检测1次。

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熟悉应急处置程序,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等纸质或电子档案资料。

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医院,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

医院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应实行标识化管理。

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在楼层显著位置应设置本楼层疏散指示图,在病房门后应设置疏散逃生线路示意图;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应设置消防警示、提示标识;在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张贴维护保养、检测单位和维护保养、检测情况。

医院应当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医护人员上岗前、转岗前应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所有医护人员应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医院对入院治疗的病员和陪护人员应及时开展入院消防安全提示。

医院应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消防队员的数量不应少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数量的30%,并能保证每班次随时能够出动足够的灭火救援力量。志愿消防队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并定期开展训练。

医院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

各科室、住院部、门诊楼、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和锅炉房、配电房等应分别制定针对性的预案。预案应明确每班次每岗位的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任务分工和职责要求,并定期组织演练。

严禁下列行为:

(二)违规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

(三)采用易燃、可燃夹心彩钢板作室内分隔或搭建临时建筑;

(三)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

(四)锁闭、遮挡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扑救场地;

(五)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病房楼内使用液化石油气;

(六)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非医疗大功率用电设备;

(七)室内吸烟和违章使用明火。

(八)在门诊楼、住院楼(部)的外窗设置铁栅栏等障碍物。

一、在分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行政管理工作。

二、经常检查督导门诊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的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质量。

三、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工作,做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序。

四、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五、对门诊流量实时监测,合理调配医疗资源,做好门诊和辅助科室的协调配合工作。

六、加强预检分诊制度的落实,督导落实急危重患者优先处置,保障急诊绿色通道畅通。

七、建立、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

八、不断加强门诊日志管理,做好门诊大事记纪录。

九、每日检查开诊情况并全面掌握各科门诊医疗、护理及宣教工作的情况,负责组织检查门诊患者的就诊情况,组织好各专业专家门诊,方便病人就医。

十、做好导医培训,有效指导患者就诊,正确使用一卡通,落实“首问负责制”。

十一、开展便民服务,不断增加便民措施项目,组织好便民门诊,督促检查便民门诊开诊情况。

十二、总体规划门诊各科室布局,简化就医流程。

十三、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搞好门诊患者满意度调查,并进行分析、总结、改进,提高服务水平。

十四、领导和组织门诊服务质量的考评工作,定期召开门诊工作会议,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整改,不断提高。

为加强医院的消防管理,确保患者及医务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及第61号令的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由我院保卫科与各部门负责人制定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本院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院消防工作由赵蔚书记负责领导,院防火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年终考评等有关事宜,并由院保卫科对各科室(部门)实施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

本院每位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本院建立一支义务消防队,在院防火委员会小组领导下,承担全院范围内防火、灭火、或协助公安消防的火灾扑救任务。

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所在科室(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科室职工在科室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做好医疗设备安全检查,用电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上报。

按消防法规定,确立我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危险品仓库、高压配电房、病区、氧气塔、锅炉房、计算机中心、职工集体宿舍、职工餐厅及地下病区食堂。

凡划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禁止烟火区域内,不准擅自动用明火及吸烟,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电焊、气焊等),必须由所在科室报保卫科审批同意后,并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动火施工。

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储存的库房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等物品购置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电器设备、线路的使用、安装、铺设和维修,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消防技术规定。

任何部门和个人(包括集体宿舍住宿人员),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等电热器具,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保卫科同意,并落实责任人。不得私有使用煤气灶具,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工作场所严禁生活用火或将制热电器用作生活用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用火规定。

根据消防安全要求,院内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设备,由保卫科负责购置布局、更换、检查、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防火安全责任意识,做到新职工上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应经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本院消防安全实行责任区域管理和逐级防火责任制,各科室(部门)防火责任人必须学习消防知识,熟知本部门消防重点,灭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职工宣传消防常识,落实防火措施。

对认真遵守消防安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和火险隐患整改意见,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参加扑救。工作突出的科室或个人,本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防火责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规指示,结合本部门工作,做好消防工作。严格遵守消防条例、法规、防火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制止任何违反消防制度的行为。

1、 布置和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制定防火安全制度,消除火灾隐患。

2、 对本部门的防火重点要专人负责,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和健全各项防火安全,发现隐患及整改。

3、 维护保养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

4、 做好上班前、下班后的安全检查工作。

5、 发现火险积极扑救并及时准确报警,控制火灾发展。

6、 熟悉本岗位的环境、设备、物品及安全操作规程,做好班前班后的防火安全检查,清楚安全出入口的位置,熟悉消防器材、消防设备的摆放位置、使用方法、并做好保管工作。

7、 对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地方或物资库,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各类物品按条例有关规定存放,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

8、不准在办公室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物品,对暂时使用的易燃、可燃品要. 及时清理。不准将衣物放在台灯罩上烘干或在室内、房间内焚烧物品,下班前要关闭电脑等用电器。

9、不准使用电器设备加热东西,如因工作和维修使用电烙铁或其他电热工具时要注意防火安全,人离时要切断电源。

10、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行政部批准。

11、外来施工人员须在医院内夜间作业时,必须由行政部批准并安排专人实施安全管理。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要有安全方面的条款,结合年度工作一并进行考核。保卫科每年要制定《综合安全工作责任书》,由主管医院安全工作的院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签订,年底进行专项考核,考核情况向全院通报,并与工资、奖金和评比工作挂钩;保卫科同时要制定并与院内住户签订《院内住户安全责任书》,把住户的安全责任落实到户主,实行目标责任管理。

院主管领导对全院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行政的领导对医院行政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医疗的院领导对医疗(含医、护、技、药)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后勤保卫的院领导对全院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包括消防、人防、防盗、防意外不法侵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安全工作负直领导责任。每个岗位工作人员对本岗位工作(包括所管理、使用的设施、设备、用品、文件)负直接责任。个人安全由个人负责。

凡在院内因工作原因造成意外伤害、工伤、不法侵害、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危险、威胁,医院承担相应的责任;但由于个人执行规章制度不力、麻痹大意造成的损失和伤害,医院只承担附带责任,对个人的责任要进行追究并严肃处理。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汇编DOC94页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汇编(doc94页)xxx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目录引言……………………………………………………………………………………………………11第一部分消防安全职责一、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4二、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5三、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6四、专(兼)职消防员岗位职责……………………………………………………………………7五、部门领导防火职责………………………………………………………………………………8六、部门员工防火职责………………………………………………………………………………9七、义务消防队员职责………………………………………………………………………………10八、消防操纵室值班员职责………………………………………………………………………11九、消防设施操作保护人员职责……………………………………………………………………12十、保安人员消防安全职责…………………………………………………………………………13十一、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职责………………………………………14第二部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二、消防安全例会制度………………………………………………………………………………17三、防火巡查制度……………………………………………………………………………………18四、防火检查制度……………………………………………………………………………………19五、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20六、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21七、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22八、火灾隐患整改制度………………………………………………………………………………23九、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24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25十一、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26十二、消防档案管理制度……………………………………………………………………………27十三、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编制与演练制度………………………………………………………29十四、火灾事故处置制度……………………………………………………………………………32十五、电气设备使用与检查管理制度………………………………………………………………33十六、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34十七、消防操纵室值班制度…………………………………………………………………………36十八、消防宣传制度…………………………………………………………………………………37十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38二十、物品仓库管理制度……………………………………………………………………………39二十一、内部装修管理制度…………………………………………………………………………40二十二、值班制度……………………………………………………………………………………41二十三、高压氧舱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2二十四、手术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5二十五、医院药库、药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7二十六、医院病房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9第三部分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一、自动消防系统操作规程…………………………………………………………………………51二、变配电室操作规程………………………………………………………………………………52三、电气线路、设备安装操作规程…………………………………………………………………53第四部分消防安全管理各类表格及记录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54二、消防安全例会会议记录…………………………………………………………………………55三、安全疏散设施检查记录…………………………………………………………………………56四、消防操纵室值班记录……………………………………………………………………………57五、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检查记录表…………………………………………………………………58六、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62七、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63八、单位火灾隐患整改复查单………………………………………………………………………64九、单位临时用火、用电作业审批表………………………………………………………………65十、义务消防队业务技能学习记录…………………………………………………………………66十一、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67十二、电器设备检查记录……………………………………………………………………………68十三、值班(值宿)记录表…………………………………………………………………………69十四、消防安全工作考评与奖惩记录………………………………………………………………70十五、消防宣传记录…………………………………………………………………………………71十六、内部装修审批单………………………………………………………………………………72十七、消防安全培训登记表…………………………………………………………………………73十八、医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专项检查记录表……………………………………………………74十九、每周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75二十、每月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77二十一、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80引言一、医院的定义医院是向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的机构。其服务对象不仅包含患者与伤员,也包含处于特定生理状态健康人(如孕妇、产妇、新生儿)与完全健康的人(如来医院进行体格检查或者口腔清洁的人)。其任务不仅包含防病、治病,也包含维持与促进健康。通常医院可分为综合医院与专科医院。门诊部、住院部、手术室等是医院的主体部分;放射、理疗、检验科等是医院的辅助治疗部分;药房、制剂室与仓库、配电房等是医院的后勤供给保障部分。

二、医院的火灾危险性1、疏散难度大由于医院就诊与住院的病人大多行动不便,一些骨折病人、动手术的病人与正在急救的危重病人,可能完全丧失行动能力。一些心脏病、高血压病人遇火灾时,由于紧张可能导致病情加重,甚至猝死。因此,与其他场所相比,医院的安全疏散难度大。

2、人员密度大病人密度是指可能安置在某一防火分区的病人数目。病人的总数取决于分配在该分区内的病床数量,同时假定发生火灾时所有的床都住满了病人。另一方面,由于医院不可避免地聚集大量照顾、探视病人的人员,特别是医院的门诊与病房楼,属于典型的人员密集场所。

33、医疗设备繁多,致灾因素多a.放射机房装有固定或者移动的x线机、核磁共振机等大功率的诊疗设备。这些大功率的诊疗设备一旦断路、短路或者零件损坏等,极易引起起火。这些大功率诊疗设备的工作电压要求较高,当能量在转化为x射线时,同时也会产生一定的热量,具有潜在的火灾危险性。

b.胶片室里的硝酸纤维胶片属于易燃物品,遇到明火或者高热易于燃烧。

c.手术室中所使用的麻醉剂都是易燃易爆物质,使用的电气设备也较多,若发生火灾,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d.检验科及实验室每天都要接触与使用各类化学试剂,有的时候还需使用各类化学试剂与酒精灯等明火与电炉等电热设备,稍有不慎则会造成火灾。

e.药库、药房与制剂室内都储存有大量的易燃、易爆物品与放射性物品,而且种类繁多,性质复杂,若发生火灾,不便操纵与处理。

f.治疗用的红外线、频谱仪等加热器械如靠近被服等可燃物也易起火。

g.住院部的病房属于特殊人群场所,理疗设备又是大功率的用电设备,病员及家属有的时候又使用明火熟食或者吸烟,这些都是病房发生火灾的直接诱因。

三、编制说明本汇编针对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通过明确消防安全职责,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与机制,实行标准化管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保障消防安全。

本汇编分四部分,包含十一项职责,二十六项制度,三项操作规程,二十一类标准化管理表格记录。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一、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者要紧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与国消防法》及实施细则与法规,保障本场所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三、统筹安排全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四、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与组织保障五、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与岗位防火责任制,建立健全防火安全操作规程。

六、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七、把消防工作列入工作、施工、经营管理的内容八、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九、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条件,完善消防设施,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检查。

十、领导义务消防组织,并配备消防器材与装备十一、组织制定灭火方案,带领员工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十二、追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十三、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重大总是也应制订临时管理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十四、消防安全责任人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与国消防法》与本公司的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做好本部门的防火安全教育工作,把防火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的计划。

二、经常对部门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员工参加消防业务培训,确保本部门员工熟悉防火知识与灭火器材的性能与掌握正确使用的方法。

三、严格管理易燃性清洁剂,严格操纵以易燃溶剂替代清洁作业,确因工作需要,应事先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并向安管课通报,经获准后,方可作业。

四、制定本部门做好预防火灾的措施与工作规程,并经常督促检查,对无视消防制定,有章不循,严重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员除必要的教育外,做出相应的处理;对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员工给予表彰。

五、善于发现与规劝顾客有碍消防安全的行为,必要时,向公司防火负责人做出汇报。

六、卖场一旦发生火灾,立即按《紧急应变任务编组预案》规定的程序,组织本部门员工参加抢险及扑救工作。并按火场指挥部的指令,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部门负责人防火职责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与国消防法》与其它消防法规,在本单位防火安全委员会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部门的防火工作。

二、开展防火安全工作,把防火工作纳入部门行政管理与经营的范围,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三、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组织本部门员工开展消防业务知识的学习与训练,不断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保证部门内员工会报警;会正确引导宾客安全疏散;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四、熟悉部门辖区内灭火器材的分布情况与灭火扑救措施,指定专人分管灭火器材,以防失散与损坏,确保临警使用。

五、落实部门内各课的防火职责与防火制度,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六、完成防火安全委员会布置的各项消防工作,按《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指定的限期与项目,负责组织人员整改火险隐患。

七、对部门内员工违反消防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报单位防火安全委员会或者安管部门处理;对能及时消除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个人进行奖励与表彰。

八、部门辖区一旦发生火灾,立即按《紧急应变任务编组预案》的要求,实施扑救;同时,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起火原因,及处理善后工作。

专(兼)职消防员岗位职责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员工防火、消防培训工作。

二、定期检查各部门防火安全制度的落实,对要害部位、重点部位、机要部位采取一定措施,加强检查。

三、制定与负责外来施工人员的防火措施...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医院电力系统和用电部门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加强用电部门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工作。

一、用电单位的科办公室、医生办、休息室、制剂车间、生活用房及各种附属用房等建筑物,均应有符合实际条件使用电器。

二、室内配线根据设计要求而配导线,如若超出室内配线、导线截面的用电量,应立即停用超出用电量的电器设备。

三、对室内照明、插座、插头定期巡视,有无松动、腐蚀或导线是否残旧和老化、外漏,如若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有关部门报修。

四、床头医用综合治疗带,禁止医疗抢救用电以外的其他用电。(属专用)。

五、在使用电器设备时杜绝带负荷插插座(易引起产生火花),设备在运行时带负荷拔电器插头,严重引起漏电保护器断开或引起电器火灾。

六、在下班锁门前,用电设备要处于断开状况。

七、对配电盘、箱,前和下方禁止摆放物品,便于紧急情况下使用。

八、试验仪器、医疗设备等减少待机状态,做到人走灯灭拒绝“长明灯”。

九、禁止科室和个人私接、乱拉导线或安装用电设备。

十、医疗设备应注意防潮,放置在通风干燥处。

十一、科室工作人员要熟知所在科室用电设备和电器。

十二、严禁私自随意拆卸电器,若电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修。

十三、各科室要将电源插板远离地面和水源。

十四、改变原房屋使用设计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使用安全用电。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一)院长要全面负责本院的安全保卫工作。行政副院长为安全保卫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分管医疗、医技、门诊工作的业务副院长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各科、室、班组的主任、护士长、班组长为所属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人。安全保卫科负责组织实施安全保卫工作。各岗位、各工种,如:司炉工、电工、设备维修工、木工等对所在岗位工作的安全保卫负责。

(二)各级领导都要切实履行担负的安全保卫职责,把安全保卫工作列入各自的领导议事日程,与医疗业务管理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使安全保卫落实到实处,做到任务明确,尽职尽责,层层有人抓。

(三)院办公室应在年初将本院安全保卫负责名单呈报上级备案。

(一)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由行政副院长任主任,保卫科长、后勤科长,委员成员为:医务科长、后勤科长、基建办公室主任。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由保卫科全权负责。

(二)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学习贯彻宣传上级劳动安全和社会治安保卫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并实施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定期进行全院安全大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领导义务消防队工作,总结评比,奖惩兑现,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

(三)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分工:主任负责全部安全保卫领导工作;医务科主任负责医疗安全保卫工作;预防保健科长负责职工劳动保护安全工作;后勤科长、设备给点组长、基建办公室主任负责消防安全工作;保卫科长负责全院治安保卫工作,并负责日常安全检查督促工作,根据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一)医院义务消防队,从各大科室抽调部分人组成义务消防队(院部1人,保卫科1人,后勤3人,门诊部2人,内科2人,外科2人,妇产科2人,检验科2人,放射科1人,手术室2人)。副院长任组长,后勤科长、保卫科长任副组长,委托县城北派出所定期培训,每个队员都要增强防火观念,必须做到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和整改火险,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能有效扑救初期火灾,维护保养消防器材。

(二)对重要防火部位,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由安全保卫科进行统计申报,经院领导审核同意后购买。

(三)义务消防队要同重点部位工作人员经常配合作好预防工作,及时清除不安全隐患。医院重点消防部位有:中西药房、住院部、手术室、放射科、检验科、供应室、后勤库房、洗浆房、电工房、锅炉房、厨房、木工房、放疗室、计算机中心。

(四)重点部位要建立防火岗位责任制,消防规章制度要上墙,熟记制度内容,严格执行防火安全措施,完善和充实消防设备。

(一)推行二级安全检查制度。各科室班组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院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每月及重大节日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安全检查重点内容:

1、检查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重要物质储存过程中的防火安全情况。

2、建筑结构,平面布置,水源,道路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3、火险隐患的整改情况。

4、各种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5、各种安全设备是否完好备用。

6、领导同职工的安全思想状况。

(三)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级逐件上报到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由安全管理委员会逐件查核登记,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凡是难于整改的重大问题,呈报院办研究解决。

(一)新调入院的职工要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二)实习进修人员来院时,由医务科负责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三)全院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普及教育,使全体职工一般能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院保卫科有健全的防火档案,内容完整,字迹清晰,随时记载,管好用活。

(一)全院职工必须对本单位安全负责,尽到本职工作岗位的安全责任。具体工作由科室配合落实到人头。

(二)每个岗位职工都要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责任,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做到处处有人管。

(一)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医院目标管理的内容,年终检查考核评比。

(二)奖惩兑现,对于在安全保卫工作中遵守制度做出成绩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对于违反操作规程,不遵守安全制度,造成事故火灾的,根据情节酌情给予行政的,经济的以至法律的处理。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医院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一、医院科室安全用电管理由医院后勤部门负责,科室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总务科统一办理。未经总务科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总务科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二、科室电源输入线路一律由总务科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路新增加设备有总务科统一组织施工。安排有执照的电工施工,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三、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

五、科室和宿舍安装使用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院领导批准,擅自安装使用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使用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使用。

六、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七、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各行政科室、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等电源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后关闭电源,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

八、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九、科室装修时,电源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设计、施工,并充分考虑电源容量和线路安全,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路。

十、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总务科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部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总务科安排巡查人员每天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十一、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科室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十二、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三、新建、扩建、改建的放射源建设项目,建成调试后,在试运行三个月内,必须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配备必要的检查或监测设备。受辐射剂量较高的技术和操作维修人员要配备带报警装置的个人辐射剂量计。

五、对运行中含放射源的装置和场所,要配置剂量监测和报警装置,并定期检验,确保辐射防护设施完好与含源装置性能的稳定。放射源的使用场所应有相应的辐射屏蔽,安装带报警的剂量测量仪器。

六、建立放辐射安全管理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七、放射源实行专人保管,实行管理、使用分离的原则,杜绝“以使带管”现象,防止放射源失控现象发生。建立放射源使用登记制度,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源时应当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八、制定放射源使用操作程序,责任到人,并在工作场所悬挂。

九、存放和使用放射源场所应当设置放射性警示标志。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

十、辐照设备或辐照装置应有必要的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

十一、放射源的包装容器上应当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并配有中文警告文字。

十二、建立安全保卫制度,落实防火、防盗、防丢失、防泄漏。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火灾和放射性污染事故时,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环保、公安部门报告。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1、凡进入细菌室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衣帽整齐,戴口罩。有自我防护意识,一切按微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2、对细菌室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安全防护及消防知识的培训,增强安全法制观念,熟悉、掌握消防设备的使用。

3、对细菌室用过的一切含有标本、菌液的容器等放于专用容器内先进行高压灭菌处理后再行清洗。

4、对细菌室内的各种菌种实行专人、专用冰箱管理,人离本室应关(锁)好门窗及冰箱。

5、禁止细菌室内的各种标本流向室外,防止污染环境。发现室内某区(点)被污染,应立即进行消毒处理,以防交叉感染发生。

6、定期检查仪器设备运行及防火设备情况,以清除各种不安全隐患。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暴、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有关辐射防护法律、法规,结合医院辐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辐射安全管理。

第三条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持证上岗。

第四条正确使用射线装置,做到专人专管专用。

第五条接触辐射的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佩带个人剂量监测笔。

第六条从事射线装置岗位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

第七条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报告单报告。

第八条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应该配备个人剂量笔,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并定期进行体检。

第九条射线装置应设有专门工作室,工作室设立专人管理,非相关人员不得入内。

第十条作好辐射安全防护工作,设立辐射标志、声光报警等,防止无关人员意外照射。第十一条严格检查门窗破损情况,使门窗经常处于关闭状态。

第十二条定期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并委托环保部门监督监测。

第十三条建立射线装置台帐管理制度,设有仪器名称、型号、管电压、输出电流、用途等。

第十四条严格射线装置进出管理,坚决杜绝外借现象发生。

第十五条对退役的射线装置应该选择有资质单位或厂家回收,杜绝私自销毁或处于无人管理状态。

第十六条工作人员应每天检查一次射线装置,加强卫生清洁和管理,使射线装置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十七条设备出现故障时,应请专业人员或设备生产厂家进行维修,建立设备检修及维修记录。

第十八条科室负责人应接受医院举行的相关培训,科室内部要定期对员工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影像操作规程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所有新入职工作人员必须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九条坚持组织学习,并针对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提高操作人员使用、检查仪器设备的水平,杜绝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条发生不明原因停电、机房大面积漏水等情况时,应立即关闭电闸,向科室负责人汇报,并向医院医务部和后勤保障处报告,同时做好病人的安抚工作。

第二十一条发生火灾时,应首先关闭电闸,使用灭火器灭火,拨打火警电话,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汇报,并向医院保卫处、医务部及相关部门汇报,并且采取自救措施。

第二十二条医院发生重大公共卫生事故时(如发现sars患者),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向医院医务部和相关部门报告,随时等待医院及上级卫生部门的指示。

第二十三条操作过程中,机器突然损坏,应立即上报科室负责人,必要时向医院办公室、医务部报告,随后及时与工程师联系,进行维修。

第二十四条员工或病人遭遇意外射线损伤时,操作者首先应立即关机,切断高压电源。第二十五条立即将遭遇意外射线损伤的有关人员送至职业病科,必要时送急诊科作相应处理。

第二十六条对放射工作人员受遭遇意外射线损伤的,还要将其个人剂量笔交到后勤保障处,送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测量所受放射剂量。

第二十七条追踪观察遭遇意外射线损伤有关人员的健康状况,做好随访工作。

第二十八条发生放射事故,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拖延或者隐瞒不报。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一、在分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行政管理工作。

二、经常检查督导门诊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的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质量。

三、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工作,做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序。

四、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五、对门诊流量实时监测,合理调配医疗资源,做好门诊和辅助科室的协调配合工作。

六、加强预检分诊制度的落实,督导落实急危重患者优先处置,保障急诊绿色通道畅通。

七、建立、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

八、不断加强门诊日志管理,做好门诊大事记纪录。

九、每日检查开诊情况并全面掌握各科门诊医疗、护理及宣教工作的情况,负责组织检查门诊患者的就诊情况,组织好各专业专家门诊,方便病人就医。

十、做好导医培训,有效指导患者就诊,正确使用一卡通,落实“首问负责制”。

十一、开展便民服务,不断增加便民措施项目,组织好便民门诊,督促检查便民门诊开诊情况。

十二、总体规划门诊各科室布局,简化就医流程。

十三、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搞好门诊患者满意度调查,并进行分析、总结、改进,提高服务水平。

十四、领导和组织门诊服务质量的考评工作,定期召开门诊工作会议,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整改,不断提高。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县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医院行政一把手对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任。

(二)分管副院长对医院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

(三)医院各科室主任为本科室安全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对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管理责任。

(一)医院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主持。

(二)会议内容:听取各科室主任对每季度末或一段时间以来本科室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医院安全生产问题,总结和布置医院安全生产工作,通报安全生产情况。

(三)参加会议人员: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各科主任。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就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通过职工会议进行通报。

(二)各科室每月末后3日内书面向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送本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内容包括:当月安全生产情况,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以及下月的安全工作安排。

(三)发生紧急、特殊情况及出现事件时,应随时通报。

1、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及有关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2 、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3 、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

4 、事故调查处理和对事故责任人员处分的落实情况。

5 、本院认为需要督查的其他事项。

(一)各科室对责任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上报上级院领导。

(二)对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依法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和“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追究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严肃查处事故责任,达到刑事责任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同时对相关的责任人也必须做出相应的处罚。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班子由一名副职主抓此项工作,并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正规化。

2、对职工要经常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重点部门要按照上级要求签定安全责任书。

3、对配置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要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4、各病区对新入院病人的入院宣教,应将消防安全作为一项重点,值班人员提高警惕,严防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

5、安全保卫科的工作人员要经常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对全院的重点部位和重点设施要勤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院领导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一、放射源辐射防护符合国家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三、新建、扩建、改建的放射源建设项目,建成调试后,在试运行三个月内,必须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配备必要的检查或监测设备。受辐射剂量较高的技术和操作维修人员要配备带报警装置的个人辐射剂量计。

五、对运行中含放射源的装置和场所,要配置剂量监测和报警装置,并定期检验,确保辐射防护设施完好与含源装置性能的稳定。放射源的使用场所应有相应的辐射屏蔽,安装带报警的剂量测量仪器。

六、建立放辐射安全管理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七、放射源实行专人保管,实行管理、使用分离的原则,杜绝“以使带管”现象,防止放射源失控现象发生。建立放射源使用登记制度,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源时应当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八、制定放射源使用操作程序,责任到人,并在工作场所悬挂。

九、存放和使用放射源场所应当设置放射性警示标志。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

十、辐照设备或辐照装置应有必要的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

十一、放射源的包装容器上应当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并配有中文警告文字。

十二、建立安全保卫制度,落实防火、防盗、防丢失、防泄漏。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火灾和放射性污染事故时,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环保、公安部门报告。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医院正常工作秩序,保护患者身体健康,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院长是医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医院安全工作由院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科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医院每月要对职工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月科主任要有针对性的对科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对职工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院内外职工,患者出现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饶河县卫生局及相关部门;患者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职工值日值宿制度;加强医院管理,保证医院的.工作秩序正常;负责医院安全保卫的值班人员要经常和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职工的医德教育,树立敬业爱岗思想,提高业务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患者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呵斥和变相取笑精神病患者,不得将精神病患者赶出医院或病房。

6、外单位或部门手术或者会诊需请我单位人员的,未经饶河县卫生局批准、院委会同意,不得擅自离院参加。

7、医院要教育职工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按时到院、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医院要定期对病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饶河县卫生局。

9、医院要经常检查院内围墙、厕所、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户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职工和患者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医院组织集体活动,要将安全工作摆在第一位,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预案。

1.医院各职能部门要分别明确制订各自安全工作职能,结合自身科室特点,把各自安全工作职能具体化,同时要形成院长负总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格局。

2.医院领导和相关安全工作人员,要分别明确制订各自安全工作职责。院长是医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院长、各科室负责人都要分别结合自身工作要求,把各自安全工作职责具体化,做到职责明确。

4.医院定期、不定期地检查,监督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并书面通报,对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并督促整改。

安全检查制度是医院安全工作事先防范的重要制度。为进一步有效地抓好安全工作,特制订如下安全检查制度:

1、各科室要设有安全员。科主任为本科室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要落到具体人头上,对重要部位和贵重物品检查要做到定时、定人、定位。

2、安全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电器、电源、用水、库房、检验室、食品卫生、旧建筑物、锅炉房、消防措施等均为检查的重点部位。

3、安全检查要经常性进行。科主任每周对所在科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医院领导带队每月组织一次或两次由相关科室主任组成的检查组对全院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时发现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事后落实整改反馈情况。

4、严肃安全检查报告、整改追源制度。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医院领导,并要求有关科室及时整改。对重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对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相关科室相关人员,将追究相关责任;造成严重损失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查处。

5、严肃安全检查登记制度。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出现漏检现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尽最大可能当场落实到具体人头上。记录要有检查负责人和存有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有关落实情况检查负责人要进行再复查。

6、建立安全检查评比制度。对自查自改无隐患的科室要给予表扬,对隐患多、漏洞大,又迟迟不整改的,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年终部门评先、个人评优考核。

7、建立检查情况院内通报及向领导汇报制度。医院办公室除了每月1—2次的安全检查之外,元旦、春节、五一、暑假、国庆、寒假分别进行六次大检查,在重要阶段或特殊时期可随时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在院内进行通报或直接向领导汇报。

中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1.努力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在上级卫生主管部门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全面负责领导医院的工作,包括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人事、保卫、器材、财务和总务等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中医政策,坚持中医医院办院方向,按照中医医院的特点,领导制订本院工作规划,按期部署、检查、总结工作,并向上级领导机关汇报。

3.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不断地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

4.负责组织、检查全院职工的业务技术学习,不断提高中医、药、护队伍的素质。

5.负责领导、制订全院科研工作计划,并认真检查贯彻执行情况。采取措施,促进研究工作的开展。

6.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和地段工作。

7.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进服务态度。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8.负责组织领导医院工作人员的任免、聘任、签订合同、辞退、奖惩、调动及提升等工作。

9.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审查物资供应计划,检查督促财务收支,审查预决算,关心职工生活。

10.及时研究处理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的意见。

11.因事外出或缺勤时,需指定1位副院长代替院长职务。

二、业务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坚持中医特色的办院方向,认真抓好中医药学术的继承发扬工作,狠抓中医疗效,分管全院的医疗、护理、药械、医技等科室工作。

2.督促检查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负责组织和检查门诊、急诊工作,以及危重病员的入院情况。

4.深入科室,了解到检查诊断、治疗过程中中医、中药应用和辨证施护情况,定期分析医疗指标,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必要时领导对重危病员的会诊、抢救工作。

5.负责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学习、考核、晋升和中医院校临床教学实习以及挂勾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6.负责领导全院的中医药科学研究工作。

7.领导医疗业务、统计和病案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指导所负责的机关、工厂等单位的职业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9.组织、检查本院门诊的转诊、会诊、疫情报告及医院预防保健和卫生宣教工作。

三、行政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行政、器材、财务和总务工作。

2.负责组织、拟定医院各项行政工作计划,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领导财务、行政、器材、总务部门,保证供应医疗所需物资。

4.负责审查预决算,掌握财务收支、基建维修以及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加强经济管理,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5.负责领导检查全院工作人员的生活福利工作。

6.负责领导全院的清洁卫生和绿化环境工作。

四、院办公室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文秘及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

3.负责综合医院的工作计划、总结及草拟有关文件,并督促贯彻执行。

4.负责领导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5.负责本室工作人员的政治学习,领导有关人员做好印鉴、打字、外勤、通讯联络、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参观及外宾接待等工作。

五、医务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坚持中医医院的办院方针,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拟定体现中医特点的业务计划,经院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经常督促检查落实情况,按时总结汇报。

3.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组织重大抢救和院内外会诊,每季度检查1次各种常规和制度的执行情况,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4.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组织讨论,及时向院长、副院长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实施、检查全院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考核,建立健全技术人员的技术档案,协助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工作和科室之间的协作。

6.负责做好名老中医经验的继承整理工作,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会诊作用。

7.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基层卫生单位的技术指导工作,以及实习进修人员的教学安排。

8.负责学术论文的征集工作,组织全院性学术会议,搞好经济技术交流。

9.负责督促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和管理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和有关科室联系解决。

10.负责组织医务科所属人员的政治学习。抓好病案统计、图书资料管理工作。

没单独设门诊部的医院,应把门诊部主任职责承担起来,做好门诊的各项工作。

六、人保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根据人事、治安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度和有关规定,组织科内人员业务学习,提高-干部政策、业务水平。

2.掌握熟悉干部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和政治思想情况,提出提拔、配备、培训、使用意见。负责人员调出、调入工作。

3.主动和有关科室研究,提出全院工作人员的考核、转正、定级、晋升、奖惩和工资、福利方面的意见。

4.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工作人员的退职、退休、离职休养工作。

5.负责办理职工的请假、休假、销假事项,负责全院的劳动纪律检查及考勤工作,负责接待、处理外调、函调工作。

6.负责管理工作人员的档案和全院的人事统计、人员鉴定工作。收集整理技术人员的技术档案。

7.维持院内治安,凡有扰乱医院工作秩序,无理取闹者,人保科均应负责处理。协助管理探视。遇有案件发生,及时向院长和公安机关报告。每月检查1次防火工作。

8.配合公安机关进行院内发生的案件侦破和灾害事故的追查工作,审查案件、事故报告。

9.负责组织待聘人员学习、劳动,并向缺编的科室推荐合适的待聘人员。

七、预防保健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积极宣传中医、中药防病、治病知识。

2.负责拟定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领导本科人员做好职工的医疗保健工作,组织体检、掌握健康情况,并提出保健措施。

4.负责搞好传染病管理和疫情报告及各项卫生防疫工作。

5.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6.组织本科人员学习中医中药防治知识,并对本科人员的技术考核,晋升、奖惩提出具体意见。

7.检查督促全院职工执行公费医疗制度的情况。

八、图书管理人员职责

1.在医务科领导下负责订购和收集医学图书、刊物和资料,对中医中药资料应努力收集齐全。

2.负责图书资料的登记、分类和编目工作。

3.负责书库管理,保持书库和图书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图书霉烂、虫蛀和火灾。

4.严格执行图书管理制度、坚守岗位、按时开馆,认真办理书刊借阅手续。

5.经常介绍新书内容,为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等工作主动提供参考资料。

6.负责制定本院图书室的管理细则,经医务科科长批准后执行。

九、病案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病历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检查和保管工作。

2.查找再次入院和复诊病员的病历,保证病历的供应,办理借阅手续。

3.负责病历资料的索引、登记、编目工作。

4.在医务科领导下经常检查各科病历书写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5.提供教学、科研、临床经验总结等使用的病历。

6.做好病案室的管理工作,保持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火灾。

十、医疗统计人员职责

1.在医务科领导下负责编报上级规定的报表和《中医医院医疗质量及效率统计内容》,及时向院领导及医疗、教学、科研部门提供所需要的统计信息、资料。统计资料编写完毕后必须核对准确、完整、并加以必要的说明,按期上报。

2.每天深入门诊、病房及各科室收集工作日志,分别整理、核对,进行登记。

3.每月将门诊、病房及各科室登记好的原始资料分别进行统计。按月、季、半年、年度等分别对比分析,并重点做好中医疾病分类统计工作。

4.督促各科室做好医疗登记,统计工作,给予必要的帮助。

5.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统计和中医疾病分类水平,保管好各种医疗统计资料。

十一、临床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护理、教学、科研、预防、行政管理及组织名老中医经验的继承整理工作。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努力完成医疗任务。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与业务建设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定期总结汇报。

3.每两周进行1次行政查房,解决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问题。

4.组织全科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努力继承、发掘、整理、提高中医药学,进行科研工作,开展新疗法、新技术,不断总结经验,提高中医疗效。

5.检查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严格并及时处理差错事故。

6.确定本科医生的轮换、值班、会诊、出诊。组织中医临床病案讨论。

7.做好对下级医师的业务指导,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组织临床教学,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学习及工作。

十二、临床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运用中医理论和经验,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训与理论提高工作。

2.每周查房1次,亲自参加危重病员的抢救处理与疑难、死亡病案的讨论、会诊。

3.指导全科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4.紧密结合临床实践负责整理研究与本专业有关的中医古典文献,总结临床经验,著书立说,并带好助手。

5.按规定时间参加门诊工作,随时解决疑难病症。

6.了解掌握中医学术动态和先进经验,定期或随时向科内人员介绍,指导临床工作。

7.督促下级医生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

副主任医师参照主任医师职责执行。

十三、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运用中医理论。参加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和技术培训工作。

2.按时查房,随时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辨证论治。参加重危病人的抢救及死亡病员、医疗事故的讨论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科主任或主任医师汇报。

3.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4.主持有关的.临床病案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案。

5.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主管病房的主治医生应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与护士长共同负责搞好病房管理。

6.组织本组医师学习并正确运用中医理论及先进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7.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

十四、临床医师(士)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新毕业的医生应创造条件实行3年24小时住院医生负责制,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2.运用四诊八纲、辨证施治的方法诊治病员、开写医嘱、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书写中医病历及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的病历小结。负责修改实习医生书写的病历。

4.遇有辨证、治疗上的疑难问题,应及时向主治医师报告。提出所管病员的转科或出院的意见。

5.住院医师(士)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前做好交-班工作,对重症病员用口头或书面方式向值班医生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了解病员的饮食起居、情态变化、治疗效果等。上级医师查房和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并汇报病情和诊治情况,详细、准确地记录上级医师或会诊意见。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指导护士进行辨证施护。

8.学习中医基础理论,练好基本功,提高临床治疗效果,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9.随时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

10.在门诊或急诊室工作时,应按门诊、急诊室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十五、门诊部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门诊部的医疗、教学、预防、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门诊部的工作计划。并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负责组织、检查门诊病员的诊治和急诊、重危、疑难病员的会诊和抢救工作。接收大批外伤、中毒、传染病病员时,要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4.定期如开门诊系统会议,协调各科关系,督检查医务人员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医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5.组织门诊工作人员做好卫生宣传、清洁卫生、消毒隔离、疫情报告等工作。

6.按照中医院特点,制定门诊各项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缩短病人候诊时间。

7.负责接待和处理门诊方面的同常医疗科分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十六、挂号员职责

1.在医务科科长或门诊部主任领导下,负责挂号工作。

2.挂号员在开诊前半小时开始挂号,并随时宣传看病的注意事项及制度等。

3.按规定填写初诊病人门诊病历首页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等项目。

4.挂号员必须做好当天挂号前与次日挂号的准备工作,如各科挂号券、初诊门诊病历、挂号数据等。

5.挂号员每天必须向财务科交挂号金额1次,连同票证一并上缴,换回挂号收据备次日用。

6.负责门诊病历查找,传送、回收、整理、归档、管理工作。送病历间隔不得超过15分钟。

十七、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面护理工作,拟定全院护理工作计划和质量要求,经院长、副院长审批后组织实施,并随时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2.负责组织中医护理常规的实施,检查指导各科室做好基础护理,分级护理和辨证施护。对重危病员的护理进行技术指导。

3.负责拟订护理人员的培训规划,组织护理人员认真学习中医护理理论和辨证施护知识及基本功的训练。开展中医护理科研工作,推广护理新技术。妥善安排实习护士的学习和工作。

4.掌握护理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与学习情况,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护理人员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具体困难,提出升、调、奖、惩意见,与科主任协商做好护理人员的调配工作。对护理人员工作中出现的差错事故,应及时与有关科室共同进行调查、研究、处理。

5.审查各科室所提护理用品的申请计划,并随时检查使用情况。

6.每周主持召开1次护士长例会,讨论护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布置下周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经验交流会,不断提高中医护理工作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

十八、主任护师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科护理技术的指导、科研和教学工作。拟定教学计划,编写教材。

2.挖掘、整理祖国医学有关护理的理论,指导护理工作,了解国内外护理新技术及专科发展动态,努力引进先进技术,随时向科内介绍,提高护理质量。推动中医护理学的发展。

3.制定本科急、重、疑难病症的护理计划,参加并组织重危病员的抢救护理及疑难病员的护理会诊。

4.每周组织本科护理人员进行护理大查房一次,指导主管护师的工作,解决查房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及有关问题。

5.协助护理部做好本科下级护理人员的晋级考核和培训工作。掌握护理人员的技术操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对其升、晋级提出考核依据。

6.负责本科差错事故的技术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7.负责组织并主持本科护理学术讨论会,参与护理学术论文的审查、评定工作,及中医护理常规的修订。

8.制定本科护理科研和技术革新计划,并组织实施。

9.对全院护理队伍的建设,技术管理和组织管理提出意见,协助护理部加强对全院护理工作的领导。

副主任护师参照主任护师的职责执行。

十九、主管护师职责

1.在科护士长领导下和本科主任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本科护理质量检查与技术指导,按中医护理常规要求,把好病员饮食起居、情志及基础护理等方面的护理关,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协助拟订本科护理人员的培训规划,参加教材的编写和讲授。协助组织本科护理人员学习中医护理知识,修订本科中医护理常规,加强护理基本功的训练。

5.参加护理部组织的查房,会诊,对本科发生的护理差错、事故进行分析、鉴定,并提出防范措施。

6.对实习、进修护士做好带教和成绩评定工作。

7.制定本科护理科研和技术革新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探讨中医护理理论与方法,总结辨证施护经验。

8.协助本科护士长做好行政管理和护理队伍的建设工。

二十、护师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和本科主管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参加护理临床实践,指导护士正确执行医嘱和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程,解决辨证施护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运用中医术语写好护理记录,交-班报告等。

3.参与重危、疑难病员的护理工作,及难度较大的护理技术操作。要掌握并指导开展中医常用的急救技术和新技术的临床实践。

4.协助护士长拟订护理工作计划,参与病房管理工作。

5.参加护理部组织的护理查房、会诊和病案讨论。

6.协助护士长搞好本病房护士和进修护士的业务培训与带教,制定学习计划,指导护士学习中医护理知识。参加教材的编写并担任讲课或护校的临床教学。对护士进行技术考核。

7.协助护士长制订本病房科研、技术革新计划、提出科研课题,并组织实施。

8.对护理差错、事故除应及时向护士长报告,并进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二十一、门诊部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和门诊部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门诊护理,行政管理,督促检查护理人员和卫生员完成所分工的任务。

3.制定工作计划,负责护理人员分工排班,经常深入门诊各科检查护理质量,复杂的技术应亲自执行或指导护士操作。搞好传、帮、带,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4.督促护理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中医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并检查指导各诊室做好开诊前准备及卫生宣传工作。

5.督促教育护理人员改善服务态度,经常巡视候诊病员的病情变化,对较重的病员应提前诊治或送急诊室处理。

6.检查门诊各有关科室对药品、器材、被服及用品的保管和使用情况,遇有遗失或损坏,应查明原因,给予适当处理。

7.督促卫生员保持门诊整洁,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并组织及时供应开水和饮具。

8.组织护士、护理员、卫生员的业务学习,指导实习护士的工作。开展护理科研,及时总结经验。

二十二、门诊部护士职责

1.在主管门诊工作的科主任和门诊部护士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器械的消毒和开诊前的准备工作。

3.协助医师进行检诊,按医嘱给病人进行处置。

4.经常观察候诊病员的病情变化,对较重的病员应提前诊治或送急诊室处理。

5.与诊室医师共同负责诊室的整洁、安静,维持就诊秩序,做好计划生育、预防保健等卫生宣传工作。

6.做好隔离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查对制度,做好交接-班,严防差错事故。

8.参加护理教学,指导实习护士和卫生员的工作。

9.按照分工,负责领取、保管药品器材和其它物品,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并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二十三、急诊室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领导和急诊科(室)负责人业务指导下进行工作。

2.组织安排、督促检查护理人员配合医师做好急诊抢救工作。经常巡视观察室病员。

3.督促护理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按医嘱进行治疗,做好各种记录和交接-班,复杂的技术要亲自执行或指导护士操作,严防差错事故。

4.加强对护理人员的业务训练,不断提高急诊救护技术及辨证施护水平。

5.督促护士备齐各种中西急救药品、器材,并定量定点定位放置,经常检查补充、消毒、更换。保证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6.负责护理人员排班,制定护理工作计划,检查护理质量,总结经验。

7.负责医疗器材和被服、用品的计划请领和报销工作。做好隔离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8.督促护士、卫生员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安静。

二十四、急诊室护士职责

1.在急诊室护士长和主管急诊科(室)负责人的业务指导下进行工作。

2.做好急诊病员的检诊和登记工作,按病情决定优先就诊,有困难时请示医师决定。

3.急诊病员来诊,应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在医师未到以前,遇特殊危急病员,可给以必要的急救处置。随即向医师报告。

4.准备各项急救所需药品、器材、敷料,在急救过程中,应迅速而准确地协助医师进行抢救工作。

5.经常巡视观察室病员,了解病员证候情志和饮食等情况,及时完成治疗及护理工作严防差错事故。

7.护送危重病员及手术病员到病房或手术室。

8.做好抢救病员的特护记录、登记和疫情报告。

二十五、科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领导和科主任的业务指导下进行工作。

2.根据护理部的工作计划和对全院护理工作质量标准要求,结合本科特点制订本科护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深入本科各病房参加晨会、交接-班,检查护士交接-班日志和对危重病员护理,并做具体指导。对复杂的护理技术或新开展的护理技术。要亲自参加实践。

4.教育全科护理人员加强工作责任心,改进服务态度,认真执行医嘱、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5.随同科主任查房、了解医疗护理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加强医护协作。

6.组织本科护理人员学习中医护理知识和现代护理技术,提高辨证施护和专科护理水平,并注意护士素质的培养。

7.组织拟定本科护理科研计划,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总结,交流护理经验。

8.了解本科急、危重病员的证情,情志变化和饮食起居等情况。随时修订护理方案,并提出改进措施。

9.负责组织安排实习护士的临床教学及实践工作。

10.确定本科护士的轮换和临时调配。

二十六、病房护士长职责

1.在科护士长的领导和科主任的业务指导下,负责本病房的行政管理和护理工作。

2.负责制定本病房的护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3.教育本病房护理人员加强责任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改善服务态度,认真执行医嘱。对复杂的护理技术和危重病员的抢救,应亲自参加或指导护士进行。

4.组织护理人员学习中医护理常规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等,不断提高护士的业务水平。

5.随同科主任查房,参加科内会诊及术前、疑难、死亡病案的讨论。

6.组织本病房护理查房和护理会诊,检查护理计划的书写和执行情况,积极开展辨证施护及护理科研工作。

7.负责管理好病房,包括护理人员的分工、排班,病房环境的整洁、安静、安全及病人的陪护,探视人员的管理,物品的请领、保管、使用、核销等。

8.负责实习、进修人员的安排与管理。指定护师或有经验的护士担任带教工作。

9.经常了解病员的情志、饮食及证候变化等情况,每月召开工休座谈会1次,听取病员的意见,同时向病员宣传摄生、防病等卫生知识。

二十七、病房护士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及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认真执行医嘱,及时准确的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严格执行中医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及查对、交接-班等各项制度,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3.配合医师做好危重病员的抢救和各种诊疗工作。负责采取和收集检验标本接送病员进行检查、治疗等工作。

4.经常巡视病房,密切观察病员的病情变化及治疗后的反应,了解病员的情志、饮食起居等情况,做好基础护理和观察记录,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或报告医师。

5.向病员讲解住院规则,宣传摄生、及中医防病健身的知识。经常征求病员意见,改进护理工作。出院前做好出院指导。

6.有条件者根据病员情况,适当安排、辅导病员练气功、打太极拳等活动。

7.参加部分护理教学和科研,指导实习护士、护理员、卫生员的工作。

8.负责办理病员的入、出院,转科、转院手续及有关登记工作。

9.做好病房管理,消毒、隔离、物资药品材料的保管工作。

二十八、护理员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和护师、护士指导下进行工作。

2.担任病人生活护理和部分简单的基础护理工作。

3.随时巡视病房,接受病人呼唤,协助饮食起居不能自理的病员进食、进药、起床活动及递送便器及床上清洁卫生等工作。

4.做好病人入院前的准备工作和出院后床单、铺位的整理以及终末消毒工作。协助护士搞好被服、家具的管理。

5.及时收集、送出临时化验标本,接送病员进行检查、治疗等工作。

6.协助护士做好抢救病员和尸体料理工作。

二十九、卫生员职责

1.在总务科领导和护士长的业务指导下,担任病房的清洁卫生工作。

2.按分工担任门诊或病房的门、窗、地面、床头桌、椅及厕所、浴室等地的清洁工作,每天至少清扫两次,并保持经常整洁。

3.负责清洁和消毒病人的脸盆、茶具、痰孟、便器等用具。

4.及时做好病房和病员的饮用水供应。

三十、助产士职责

1.在护士长的领导和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态度和蔼,语言亲切,做好产妇的情志护理,解除其忧虑、紧张情绪。

3.经常观察分娩前后的情况,注意产程进展和变化,遇产妇发生并发症或婴儿窒息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报告医师。

4.做好接产准备。负责正常产妇接产,协助医师处理难产,注意保护会阴及母婴安全,作好新生儿的处理和诀别标记。

5.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产科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发生差错事故。

6.经常保持产房的整齐、清洁、定期进行消毒。

7.负责管理产房和婴儿室的药物、器材。

8.指导进修、实习人员进行助产工作。

9.做好计划生育、围产期保健和妇婴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并进行技术指导

10.根据需要,负责孕期检查,外出接产和产后随访工作。

三十一、手术室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的领导和科主任的业务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本室的行政管理、护理工作和手术安排,保持整洁、肃静。

3.根据手术室任务和护理人员的情况,进行科学分工,密切配合医生完成手术,必要时亲自参加。

4.督促各级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要求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做好伤口愈合统计分析工作。

5.组织护士、卫生员的业务学习,指导进修、实习护士工作。

6.督促所属人员做好消毒工作,按规定进行空气和手的细菌培养,鉴定消毒效果。

8.负责手术室的药品、器材、敷料、卫生设备等物品的请领、报销工作,并随时检查急诊手术用品的准备情况,检查毒、麻、限剧药及贵重器材的管理情况。

9.督促手术标本的保留和及时送检。

10.负责接待参观事宜。

三十二、手术室护士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下担任器械或巡回护士等工作,并负责手术前的准备和手术后的整理工作。

2.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态度和蔼亲切,尽量消除或减轻病员的紧张、恐惧心理。

3.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督促检查参加手术人员的无菌操作,注意病人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4.负责手术后病员的包扎、保暖、护送和手术标本的保管和送检。

5.参加卫生清扫,及时处理被污染的敷料、器械,保持手术室整洁、肃静,调节空气和保持室内适宜的温度。

6.按分工做好器械、敷料的准备、保养和打包消毒及药品的保管,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7.指导进修、实习护士和卫生员的工作。

三十三、供应室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领导下,负责组织医疗器材、敷料的制备、消毒、保管供应和行政管理工作。

2.督促本室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熟练地掌握各种器械、物品的清洁、消毒、灭菌方法,严防差错事故。

3.定期检查高压灭菌器的效能和各种消毒液的浓度,经常鉴定器材和敷料的消毒效果,发现异常,立即上报检修。

4.对所属人员进行勤俭节约的教育,做好敷料回收和器材的修旧利废工作。

5.负责医疗器材、敷料、药品物资的请领、报销工作。

6.组织所属人员深入临床科室,实行下送下收。检查所供应器材、敷料的使用情况,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7.组织业务学习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三十四、供应室护士职责

1.在护士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医疗器材、敷料的清洗、包装、消毒、保管、登记和分发、回收工作,实行下收下送。

3.经常检查医疗器材质量,如有损坏及时补修、登记,并向护士长报告。

4.协助护士长请领各种医疗器材、敷料和药品,经常与临床科室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5.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积极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消毒供应工作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6.指导护理员(消毒员)、卫生员进行医疗器材、敷料的制备、消毒工作。

三十五、麻醉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科的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根据本科任务和人员情况进行科学分工,密切配合手术和对重危病员的抢救工作。

4.领导麻醉师(士)做好麻醉工作,参加疑难病例术前讨论,对手术准备和麻醉选择提出意见,必要时亲自参加操作。

5.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对本科人员晋升、奖惩提出具体意见。

6.领导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7.组织并担任教学、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开展麻醉的科研工作。搞好资料积累,完成科研任务。

8.确定本科人员轮换、值班、会诊、出诊等事宜。与手术室密切配合,共同搞好科室工作。

9.审签本科药材的请领和报销,检查使用与保管情况。

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三十六、麻醉科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麻醉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训、理论提高工作。

2.参加和指导急、危、重、疑难病例抢救处理工作。参加特殊病例和疑难病例的会诊工作。

3.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医师和麻醉士做好麻醉工作。组织疑难病例术前讨论,对手术准备和麻醉选择提出意见,必要时亲自参加麻醉操作。

4.指导本科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基本功的训练。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的先进经验,吸取最新科研成就,根据本科情况应用于临床。

5.担任教学、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副主任医师职责可参照主任医师职责执行。

三十七、麻醉科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指导本科医师(士)、进修及实习人员施行麻醉工作。

2.着重担任疑难病员的麻醉和教学,科研任务。

3.其他职责与麻醉科医师同。

三十八、麻醉科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麻醉教学,科研的具体工作。

2.麻醉前,检查手术病员,必要时参加术前讨论,与手术医师共同研究确定麻醉方法和麻醉前用药,做好麻醉前的药品器材准备。

3.麻醉中经常检查输血、输液及用药情况,密切观察病情,认真填写麻醉记录单。如出现异常变化,及时与术者联系,共同研究,妥善处理并报告上级医师。

4.手术后,对危重和全麻病员亲自护送,并向病房护士交待病情及术后注意事项。

5.手术后进行随访,将有关情况做好记录,并做出麻醉小结。

6.遇疑难病例不能单独处理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7.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8.积极开展麻醉的研究,参加科研及教学,做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

9.协助各科抢救危重病员。

三十九、麻醉科医士职责

1.在麻醉医师指导下,参加麻醉工作。

2.做好麻醉前药品、器材的准备及麻醉后物品的整理工作。

3.负责麻醉器材及药品的请领、保管工作。

4.负责麻醉的登记、统计工作。

5.协助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麻醉工作。

四十、药剂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制定药剂科各项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2.拟定药材预算、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领导中西药材保管、加工炮制、制剂与调配工作,确保配发的药品质量合格。

4.督促和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的使用、管理及中药材的鉴定工作,领导所属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药品安全有效,严防差错事故。

5.经常深入各科室,了解需要,征求意见,主动供应。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危重病员的抢救,主动配合,做好药品供应。

6.组织所属人员进行业务学习、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

7.组织中药的加工炮制和改革剂型,尤其是中医治疗急症用药的剂型改革,开展中药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做好中药炮制经验的挖掘继承工作,配合临床积极推广行之有效的单方、验方。

8.组织及指导中医院校中药专业学生的生产实习和医疗单位药剂人员的进修等技术工作。

9.组织实施药品登记、统计工作,督促检查各科室的药品使用管理情况。

一、乡镇卫生院是直接向所在社区居民群众提供医疗、防疫、保健和康复服务的农村基层卫生事业机构,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的中间层次,是连接市级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的枢纽。

二、乡镇卫生院技术上接受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的指导;受乡镇政府和市卫生局委托,对村卫生室进行管理和指导。

三、乡镇卫生院的任务是:树立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服务思想,全心全意为所在社区群众提供医疗、防疫、保健和康复服务。具体包括: 1.发动群众,开展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 2.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尤其是向幼儿、中小学生、家庭主妇和老年人等特殊人群普及卫生知识。 3.做好计划免疫的组织实施和卫生监督管理。 4.在医疗康复方面要认真做好社区内群众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和家庭病床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对一些复杂的急、危、重、难病人,及时护送转院治疗,向群众普及急救知识水平,开展社区康复医疗服务,做好老年保健和慢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5.承担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

四、乡镇卫生院的设置应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布局,方便群众,有利生产的目的,原则上一个乡镇设置一所卫生院。

五、建设规模要根据当地群众的卫生服务需求和防病治病的任务大小来确定,一般可按每千人设一张病床、一张床配备1.3个工作人员的比例计算。

六、在卫生服务方面,要坚持防治结合,发挥整体服务功能,发展适宜技术,实施综合服务,防止盲目与城市医院攀比,任意扩大规模,发展不适宜技术。

安全医院管理制度

5、全体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的义务。因对工作不负责任或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5、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的人员,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由其个人承担。

7、不得将亲友或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场所,不准在值班室留宿客人,发现有形迹可疑或不法行为的人和事应及时报告安全保卫科或公安机关。

8、不得将公家财物随便乱放,重要文件及贵重物品必须锁好;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1、护理部应根据医院制定的职工职业安全管理有关制度处理护士职业意外事件。

2、护士接触血液、体液时,需戴手套。

3、一次性针筒、针头用后应直接放入密闭盒内统一处理(无需徒手分离或将针梗套入塑料套内)。

4、护士接触锐利或玻璃器材时,应小心谨慎。万一受伤,应及时作出相应处理。

5、化疗药物应用时的原则及防范措施。

(1)原则:护士应经过有关防护知识的.培训、体检(wbc在4000以上),尽可能少接触少污染。

(2)防范措施:

1护士在配置药物前,必须戴口罩、眼罩,戴聚乙烯手套,穿隔离衣。

2化疗药物配药应集中配置,配置场所有条件的可在单独的层流间配置,或在净化台配置。

3化疗台面应铺以一次性的无纺布。

1使用玻璃药瓶时应用保护套。

2冲化粉剂药物时要缓慢。

3抽药时针栓不能超出针筒的2/3。

4注入输液瓶时,为避免瓶内压力过高,需回抽瓶内气体。

5若有外漏即刻用25%酒精擦拭或用清水冲净。

6接第二瓶液体时需戴聚乙烯手套。

1化疗药物的空瓶应放在密闭的容器内,外面做好标记,集中处理。2用后的针筒、输液器、无纺布需集中放在做好标记的塑料袋内。

3教育病人在冲洗排泄物时须冲两次。排泄物需经过污水处理。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