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书的编写过程中,我们还需要考虑到自身的条件、能力和资源,以确保计划的可行性和实用性。下面是一份经过专家审定的计划书样本,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隐患排查是治理整顿、建立良好的安全环境和生产规程、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水泥生产企业要坚持领导和群众相结合、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制度化、经常化。所以为确保我公司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解决事关安全生产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及时、全面、有效地开展公司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职责制和职责追究制,展开安全教育,完善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我公司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带给保障。
1.各职责部门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转型行动,排查隐患并及时整改。
2.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重大隐患报告督查等相关制度基本健全,重大隐患动态资料基本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基本构成。
3.全面加强我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公司内安全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公司内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预警应对机制进一步细化。
4.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限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状况,应急预案完善、执行状况;。
2.推行“一岗双责”,完善安全生产职责制工作落实状况;。
4.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状况;。
5.各类危险设施的修缮状况;。
6.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职责人的职责追究状况。
1.全面实施排查,加强整改督查。各职责部门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隐患,切实落实措施,防范事故发生。公司隐患排查治理领导人员负责对公司内所以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检查、指导。
2.规范统计报告。按照公司统一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告的要求,明确工作范围,掌握工作进度,科学统计分析,汇总重大隐患,落实工作职责,为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及长效机制建立带给保证。
3.及时提高,构建长效机制。各职责部门要边排查治理,边经验,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隐患排查工作的可行性、系统性、有效性,构建长效机制。
4.对于安全检查,通常采取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方式。专业检查以各主管部门为主,组织有关单位参加。一般状况下,评价周期最长不超过一年。安全检查资料一般设计如下:
(1)日常安全检查。
(1-1)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
(1-3)公司领导检查各自的承包单位每月至少两次,其它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生产岗位和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应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2)定期安全检查:
(1-1)季节性安全检查。
b、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雷、防静电、防风、防汛、防食物中毒为重点;。
c、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防尘、保暖、检查安全防护设施为重点;。
d、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冻、防滑为重点。
(1-2)节假日安全大检查。
节假日前,对生产要害部位以防火防爆和岗位职责制、上岗人员、值班值宿安排、关键设备、备用设备、消防、保卫等为重点。
(3)专业性安全大检查。
(1-1)检查防火防爆、用或管理及消防设施;。
(1-3)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特殊工作及用具等;。
(1-4)检查设备、仪表、安全联锁、报警仪器、安全附件等;。
(1-5)检查工艺操作,有无跑、冒、滴、漏、堵、串等;。
(1-6)检查礼貌生产、环境卫生等;。
(4)不定期检查新、改、扩建装置试运、投产验收检查,装置开、停工前、检修后检查,临时性的专业检查以及生产出现问题时务必组织的安全检查。
1.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职责。要高度重视,迅速作出工作部署,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真正构成全面负责的职责体系。要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带给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各部门必须要把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凡因排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职责。
2.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排查治理范围资料要求,结合实际和重点时段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建立重大隐患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
3.密切配合,构成合力。排查治理范围广、任务重、要求搞,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工作联系。同时,要用心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构成隐患排查治理的合力。
4.强化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透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全体领导职工,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直觉性,落实主体职责。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领导职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规范生产经营活动,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方案,望各车间、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以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和建立安全长效机制为目标。
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本单位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由安全员具体组织实施。
采取定期及随时排查的形式,范围包括全厂、重点部位。
1、本企业生产系统包括油罐,电梯、叉车、锅炉,高低压配电系统、加工机床等。主要事故是触电、机械伤害、火灾等。
2、生产车间易发生机械伤害、触电伤人。
3、变、配电室易发生雷击、短路、触电伤人事故。
4、材料库易发火灾事故。
5、夏天若未采取防暑措施,工人易发生中暑事故。
依据本企业存在的危险隐患及重点部位分析,排查主要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2、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和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登记建档及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情况。
4、其他情况:企业生产现场实行劳动定员,设立安全标志,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生产能力和劳动强度要满足机器和人的要求,实行领导带班;加强要害部位的区域重点管理,如机器转动。对要害岗位以及危险区域要有专人管理,采取防范措施,并设有明显标志和警示牌。
5、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如消防器材的投入等。
6、各岗位工种严格按各自的操作规程操作情况。
7、生产车间及厂区环境卫生情况。
8、安全生产其它方面的有关要求。
1、企业法人是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隐患排查负总责。负责隐患排查、登记、整改措施、整改资金的落实。
2、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参加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属一般隐患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同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向区政府及市安监部门报告,其内容包括重大隐患产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及治理方案,重大险情随时报告。
3、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隐患排查台帐上登记。
4、定期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做好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
5、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6、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
7、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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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安委会关于做好“元旦”全省“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安委会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根据《阜城县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阜安[2015]1号)要求,县教育体育局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为使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职责。经过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整改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构成职责清晰、规范有序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提升安全保障、维护学校和谐。
检查从2015年1月5日至2月17日结束。检查的方式主要采取学校自查、中心校排查、县教体局督查以及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等。
1、基础设施建设安全隐患。主要排查教学楼(房屋)、实验楼、学生宿舍、学校围墙、厕所、大门、教学设施器材七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于不贴合办学条件的学校坚决予以查封。
5、交通安全隐患。主要排查接送学生上下学自有车辆和合租车辆资质、年检、司机资质、承租手续、接送记录、运行管理六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提示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员按照雪、雾天气安全驾驶要求行车,不超载运行,严防因大雾、降雪及雪后路面结冰影响师生安全。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不乘坐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拼装车、报废车和超载车等不安全车辆。
7、教师队伍管理隐患。主要排查教职工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和维护学生权益中的问题。
8、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情景。
(一)部署发动阶段(1月5日至1月10日)。
各单位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全体人员参加的教育动员大会。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对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进取争取师生、家长、社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参与和支持。
(二)自查自纠阶段(1月11日至2月11日)。
各学校按照方案要求及中小学学校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景,逐项进行排查,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生的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职责、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管理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景、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公布,理解广大师生监督,并报县局安全科。
(三)督导检查阶段(2月11日至2月17日)县教育体育局由局级领导带队赴分包乡镇和县直学校进行督导检查。经过督导检查及时纠正自查整改的不足,进一步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1、提高认识,及时部署。各地各学校要把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以更加严格的管理、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抓好落实。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迅速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专门成立各单位一把手为组长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指挥组、现场处置组、后勤保障组、档案材料管理组,落实职责到人。切实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职责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
2、全面整改,督促落实。各地各学校对在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凡学校能够自我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对于学校整改有困难的,要逐级上报,限期解决。
3、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发动广大师生参与,畅通安全隐患报告渠道,鼓励举报安全隐患,构成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广泛参与的学校安全工作氛围。县教体局举报电话是:0318——4622130。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全县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要给予党政纪处分。
4、严明纪律,务求实效。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是落实省市安委会关于做好“两会”“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安排,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须要严肃认真,决不能敷衍了事。各地各学校要进一步严明纪律,严格安全工作行政问责,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检查管理台账制度,做到安全检查有据可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挂账整治,限期解决。要把安全检查与依法治教相结合、排查隐患与教育警示相结合、强化整改与加强基础相结合,以检查为契机,彻底消除隐患问题,大幅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千方百计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12月以来,全国相继发生多起安全生产事故,危害严重,影响恶劣,造成生命、财产重大损失,暴露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弊端,反映出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为深刻汲取教训,确保“十三冬”、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根据《关于做好元旦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昌州安生字〔2015〕2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经过此次专项行动,进一步摸排整治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职责”,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做到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自改,行业部门专业监管,跟踪落实;安监部门综合监管,监督检查;政府挂牌督办,追究问责;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大排查阶段。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动员部署,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职责分工,确保排查全覆盖。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扎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隐患排查治理数据信息实行“日更新”制度。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分类造册登记,及时向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上报隐患自查自纠情景。
(二)大整治阶段。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逐一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要落实好安全措施并督促继续整改,对整改职责不落实、不到位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将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情景于7月5日午时18:00前上报县安委办。
(三)攻坚阶段。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落实整改验收,复核验收合格后报送县安委办予以销号。县安委办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景进行督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各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报备等资料和程序,不断提高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应急处置等本事,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的常态化、规范化。
(二)重点行业领域工作任务。
1.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方面。
交通运输局:加强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清理县乡道路积雪。全面排查乡级道路安全警示标志标识是否完整、山区道路危险路段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强化客运汽车站、城市公交、出租车安全检查。
运管局:全面排查客运企业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客运线路牌及副卡等是否齐全有效;车辆是否配备三角木、安全锤、灭火器等安全设备。货运企业车辆是否持有效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件,建立车辆及设备维护管理的技术档案;车辆是否存在私自拼装、改装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不贴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和人员上路运营,统筹做好春运安全工作,强化车站安全措施。
公路管理局:加强s303、s228、z917、z904、s327公路沿线服务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对国、省道路积雪清理的监督,执行公路灾害应急预案,做好公路抢险救灾工作。
交警大队:严查超速、酒驾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重点路段安全监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加强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确保安全有序。
2.消防安全管理方面。
公安消防大队:深入排查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场所消防安全隐患。严格整治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疏散通道堵塞等隐患。对未到达消防安全标准的单位,要坚决予以关停。
文广局:全面排查各娱乐场所安全生产职责制、消防安全职责制落实情景,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经营场所应急通道、应急指示标识设置情景。
经信委:加强对工业企业、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大宗批发市场等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方面。
安监局: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环节安全检查。
公安局:严格落实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品实名登记和流向信息管理制度。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销售、运输危化品行为,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运管局: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经营条件、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安全生产投入和劳动防护用品配置。
环保局: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环节安全检查。
农业局:全面排查农产品加工、销售等环节安全措施及农药销售经营、使用情景。
经信委:加强危险化学品物流寄递环节安全检查。
4.煤矿安全管理方面。
煤炭局:强化现场管理和隐患整改,严格检查各企业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景,严防超本事、超强度组织生产,加强煤炭开采危险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
国土资源局:严厉打击煤矿无证非法开采行为。对不按设计要求、乱采滥挖、越界越层开采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矿山企业,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5.建筑施工、城市市政安全管理方面。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排查建筑施工场所安全隐患,防范留守人员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发生。加强城市燃气、热力、地下管网等市政公用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做好城市道路的积雪清理。
6.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方面。
安监局:全面排查非煤矿山开采现场安全隐患,防范留守人员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发生。
7.民爆安全管理方面。
公安局: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等环节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单车运输数量、武装守护押运措施等落实情景。
经信委:全面排查民爆公司和爆破工程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职责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制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民爆物品储存库,冬夏两季限量储存等情景。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等各项安防措施,各涉爆企业在发放、领取民爆物品环节,落实登记制度,保证发放、领用、清退登记等情景。
8.餐饮场所安全生产管理方面。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机关、学校食堂、宾馆、饭店、经营摊点等餐饮场所燃气、燃料的安全管理和食品安全工作。
质量技术监督局:加强餐饮场所液化气、石油气钢瓶使用安全检查。加大对使用超期未检、报废液化气钢瓶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禁在火锅店使用5公斤以下小液化气、石油气钢瓶。
工商局:配合做好餐饮场所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9.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方面。
质量技术监督局:重点对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及安全状况开展全面检查。
10.花岗岩矿区安全管理方面。
闽奇石材产业园管委会:检查花岗岩矿区留守人员冬季取暖、生活设施等方面,严防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发生。
11.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本辖区内道路交通、生产企业、冬季燃煤取暖和防火等领域的安全管理,及时清理道路积雪,进取应对极寒、大雾、降雪等恶劣天气,防范道路交通、一氧化碳中毒、火灾、烟花爆竹等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安全生产总体平稳。
(一)强化忧患意识。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牢抓实,确保完成专项整治行动确定的工作任务。
(二)落实安全职责。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及《关于印发《县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规范》的通知》(奇安生〔2015〕7号)的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和管理措施,既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又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十三冬”、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平稳。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安全教育培训,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应急管理。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灾害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各项应急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要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渠道有效畅通,及时、有效、科学处置事故险情。
请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于分别将工作进展情景由分管县领导签字后报送至县安委办。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通过隐患治理,杜绝一切事故苗头,认真消灭事故隐患,同时举一反三,查找和弥补安全管理和工作中的差错和疏漏,防微杜渐,确保安全生产。
1.通过隐患排查专项活动及各类检查活动,及时发现事故隐患;
2.发现隐患查后,各部门能及时处理的,必须第一时间进行隐患治理,排除险情;
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隐患评估,决定采取的措施;
5.根据危险程度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或通知单;
7.各部门应及时进行治理,确保在限期内完成整改任务;
8.整改结束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派人现场验证,确保治理达到规定要求。
(二)治理措施:
1.管理措施:通过加强管理,确保原危险因素消失或消减,避免事故发生;
2.教育措施:对隐患涉及者制造者、责任人进行安全教育;
4.应急措施:在直接整治前,临时采取必要手段,预防事故发生。
5.技术措施:用改善工艺流程和设备技术的手段消除事故隐患。
4.治理所需物资应按照特事特办原则,由财务或行政管理部及时采购。
组长:总经理。
组员:办公室。
总经理全面负责安全隐患整改治理部署,监督各项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的落实。
办公室负责全体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培训教育。
兼职安全员负责公司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的具体落实。
各区域安全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进行或协助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的开展。
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及时做好现场验证工作,验证不合格的,必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5.隐患治理工作与安全责任制挂钩,实行年终一票否决权。
为认真贯彻落实皇华镇《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针对公司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透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坚决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为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带给保障。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公司所有生产经营场所、环境、人员、设施设备和活动。
1、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状况;。
3、各项用电设施设备安全与管理状况;。
5、各种应急预案、管理方案制订、专家论证、审批和落实状况。
(一)安排部署阶段。
各部门、车间要认真组织学习地方政府和公司有关文件,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保证专项行动取得实际效果。
(二)各部门、车间自查自改阶段。
1、组织好安全自查。自查的重点资料包括: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状况;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状况;安全投入状况;重大危险源的控制状况;外协队伍的管理状况;应急管理状况;现场的各类安全隐患状况;透过自查,全面找出各种安全问题及隐患。
2、对查出的隐患务必坚决整改。对一般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对反复出现的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处罚力度彻底整改;对重大隐患,能整改的应立即组织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应列入计划,定措施、定期限、定职责人,限期整改,在整改未完成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事故。
3、对排查出的重大危险源,要上报公司管理部门,实行分级管理,逐项制定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监控的职责单位,确保重大危险源处于可控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公司督促检查阶段。
在各部门、车间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部门、车间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状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检查的资料以各项目部自查的重点资料为主,进一步了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状况,指出问题,提出推荐,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理解上级督查阶段在各部门、车间自查自改及公司督促检查的基础上,做好迎接镇政府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督查工作。
(五)各单位“回头看”再检查阶段。
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各部门、车间要组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再检查,重点检查重大隐患的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是否到位,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分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和健全等,并做好迎接上级组织的“回头看”再检查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各部门、车间要成立以本部门车间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得到贯彻落实。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简报等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依靠和广泛发动全体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调动员工用心主动地参加隐患排查治理。
(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部门、车间要以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严重威胁当前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加强信息统计,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部门、车间要及时向公司安全科报送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小结及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状况。
为全面贯彻运城市2011年安全隐患排查的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职责制,确保本工程安全、顺利进行,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特制订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方案。
组长:许卡民、张小仙女。
副组长:王希朝、楼益锋。
1、施工用电。
2、中小型机械设备。
3、消防设施和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情景。
4、安全警示标志、标识、操作规程。
5、高空作业和劳动防护用品。
6、起重吊装。
7、特种作业和工作票执行情景。
8、危险品的使用和管理。
9、脚手架和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设施。
10、礼貌施工和季节性三防检查。
11、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职责制落实情景。
12、安全专项资金的投入和使用情景。
13、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情景。
14、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情景。
15、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工作情景。
16、运输车辆。
1、根据石家庄市安监站的要求,组织开展2011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是建筑工程项目部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单位各级部门高度重视。工程项目经理部认真负责具体工作的布置和落实,各相关专业人员和劳务队必须密切配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工程项目部各管理人员和劳务公司要以此为动力,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深化安全礼貌施工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加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本工程项目安全、顺利进展。
3、工程项目经理部在3月底对这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取长补短,进一步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为认真贯彻落实遵市运管发【2013】100号市运管处关于转发省运管局集中开展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补充通知和遵市运管发【2013】104号市运管处关于转发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题会议纪要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工作实际,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加强领导、推动安全生产职责制和职责追究制的落实。认真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树立从业人员安全服务意识,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坚绝遏止重特大事故,有效推动我县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公司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成立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王永生。
副组长:赵克贵。
成员:张厚琴、王林、王彦、袁伟、刘艾、李廷先、王霞、赵航、张安珍。
(一)隐患自查自纠范围公司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组织管理、职责保障、安全制度、应急保障体系,落实好安全会议、培训、检查、整改等工作要求,确保职责履行到位、工作程序规范、归档资料齐全。
(二)排查治理资料针对公司实际,突出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认真查找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各种危险因素和管理漏洞。要排查基础设施、业务管理、车辆、驾驶员中的隐患,规章制度、监督管理、教育培训、事故查处等方面的问题。主要包括:车辆、驾驶员等取得合法证照、资质的情景;各部门安全生产制度、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安全管理基础台账等情景;营运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和安全教育情景;驾驶员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教育处理情景;车辆安全技术检测情景;落实各项安全行驶规定情景;北斗卫星或汽车行驶记录仪安装和使用情景等。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道路运输安全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影响安全运营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把隐患自查自纠工作与日常安全监管结合起来,加大对脱保、脱检车辆的查处力度。
3、坚持把隐患自查自纠工作与加强安全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监管和现场管理,落实隐患治理职责与监控措施。
治理行动自07月11日开始,至12月底结束。
(一)制定方案和宣传发动阶段(07月11日至14日)。结合本公司实际,研究制定开展交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的方案并进行部署,贯彻落实到基层,做到职责、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并经过会议、文件、媒体等各种形式,层层宣传发动,构建声势强大、务实高效的工作格局,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加强领导,强化职责。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积极主动地开展宣传工作。要把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落实到具体人员,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沟通联系,进取供给新闻信息和新闻材料。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一是公司必须做好日检、周检、月检、季检工作。二是做好消防设备的使用,事故(火灾)发生后的应急措施和预案工作。三是要认真组织人员学习逃生自救基本常识。
(二)集中自查、排查和强化治理阶段(07月14日至11月30日)。要安排专职人员对所属车辆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大排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治理,明确职责到人,对检查不合格的营运车辆要强制停运整改,整改验收达标后才能恢复营运。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不一样隐患的具体预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对查出的隐患逐项造册登记。根据不一样时段安全生产的不一样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加快隐患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边查边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定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车辆或驾驶人。
(三)检查验收和集中治理阶段(12月1日至12月10日)。公司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对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进行督促检查。
各部门对前阶段排查出的一时难以治理的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治理,制定整改计划,落实资金和职责,严格按限期整改,同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加强防范和监控,建立健全安全防范长效机制。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公司隐患排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部门第一职责人要亲自组织并参加安全生产专项排查,制定具体的隐患排查方案,做到步骤清楚,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务必做到严而又严,细而又细。检查工作要职责到位,查处的事故隐患要登记上台账,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制。
2、本次排查治理范围广,任务重、要求高、政策性较强,要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各部门要排查到每台车辆,检查易存在安全隐患的每一个环节,依据《安全隐患登记、整改记录本》进行详细登记,对当场无法解决的问题或隐患,要制定可行的措施,限期整改,检查人员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复查。凡是由于自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予以点名通报,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职责。
3、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职工群众。要充分利用板报、简报等形式,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要经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所有人员,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特别是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受教育率到达100%。
4、标本兼治,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消号的全过程管理。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加快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彻底消除一切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5、建立隐患排查报告制度。安全管理办公室从此刻开始每月向公司总经理送一篇隐患排查生产方面的书面材料。每阶段结束后要及时将阶段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
为贯彻落实《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号)和x市委宣传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号)要求,确保校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七x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解决事关师生安全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及时、全面、有效地开展校园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开展安全教育,完善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1.各责任单位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排查隐患并及时整改。
2.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重大隐患报告督查等相关制度基本健全,重大隐患动态资料基本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3.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校园安全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预警应对机制进一步细化。
4.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2.推行“一岗双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
4.各种化学药品的使用、保管情况;。
5.安全生产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
7.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情况;。
8.各类危险建筑的修缮情况;。
9.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1.全面实施排查,加强整改督查。各责任单位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隐患,切实落实措施,防范事故发生。校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检查、指导。
2.规范统计报告。按照全校统一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告的要求,明确工作范围,掌握工作进度,科学统计分析,汇总重大隐患,落实工作责任,为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及长效机制建立提供保证。
3.及时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各责任单位要边排查治理,边总结经验,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隐患排查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构建长效机制。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日前)。
1.学校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订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
2.各责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完成工作部署。工作方案于9月10日前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办公室。
1.各责任单位依照本方案、相关部门指导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单位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坚持边查边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校排查治理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做好排查治理信息统计,督促协调各单位开展工作,在重要时段分别组织对各重点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综合督查指导。
3.各责任单位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总结于11月3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安全生产科)。
(三)总结验收阶段(x年12月)。
1.校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情况组织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各单位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2.建立隐患数据库,尚未整改完毕的校园隐患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落实整改措施。
3.出台相关隐患排查治理配套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1.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作出工作部署,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真正形成全面负责的责任体系。要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各单位一定要把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凡因排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排查治理范围内容要求,结合实际和重点时段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建立重大隐患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同时,要及时上报《校园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月报表》。
3.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本次排查治理范围广、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工作联动。同时,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合力。
4.强化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校报、互联网、校内公告栏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全体教职员工,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主体责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教职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加大群众监督力度。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指示精神,真正做好运河矿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与责任追究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国务院第446号令《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第156号令《山东省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关于《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运河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 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第二条 运河矿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矿长、党委书记,副组长为总工程师、副矿长(安全、生产、机电、经营),成员为副总工程师、矿长助理及安全、生产、机电、调度、工会、企管等科室正、副职。
第三条 矿长对本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四条 各分管副矿长负责组织本职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 总工程师负责隐患等级确认工作,对重大隐患治理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抓好隐患治理方案的制定与落实,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 安全科长负责监督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统计和上报工作。
第七条 各单位行政主管为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
第八条 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广大职工必须认真学习各类隐患标准,发现隐患及时向矿汇报,矿值班领导、工区管理人员或现场管理人员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第九条 每月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在隐患排查会上通报。
第三节 安全隐患的分类分级标准
第十条 煤矿安全隐患,是指矿井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等所有环节和矿井周围邻近地区所存在的危及矿井安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源。
第十一条 按危险程度安全隐患分为重大事故隐患、严重隐患、一般隐患和轻微隐患四等。
(一)重大事故隐患的确认标准:
1.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2.瓦斯超限作业的。
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
4.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5.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
6.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7.超层越界开采或者擅自开采保安煤柱、岩柱的。
8.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9.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10.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
11.年产6万t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
12.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
13.煤矿实行集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而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
14.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
15.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
16.受瓦斯、煤尘、自然发火、顶板、水害威胁,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
17.图纸、资料与实际严重不符的。
18.煤矿安全设施、安全保护装置及安全检测仪器仪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
(二)现场安全隐患的种类分为通风、瓦斯、粉尘、火灾、水害、提升运输、机电、放炮、顶板和其他。
(三)地面安全隐患的种类分为安全管理、电气安全、防火防爆、安全防护、设备压力容器、劳动安全卫生。
第十二条 按处理职责安全隐患分为四级,即a级、b级、c级、d级。
a级隐患:治理难度大,须由集团公司归口业务处室牵头治理的隐患。
b级隐患:治理难度较大,由矿负责治理的隐患。
c级隐患:有一定难度,由区队负责治理的隐患。
d级隐患:可以当场或当班进行整改,由班组负责治理的隐患。
第四节 安全隐患的排查
第十三条 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实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逐级负责制,自下而上层层排查治理。
第十四条 各单位行政主管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
第十五条 在每月的生产作业计划下达后,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区队干部,根据本月生产计划和现场条件对本单位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c级隐患在生产过程中要立即解决,b级及以上隐患要上报矿,隐患排查治理必须于每月5日前书面报安全监察科。
第十六条 安全监察科、企管办每月10号、20号、30号组织安全质量验收小组成员开展全矿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并做好记录。每月5号由机电矿长、总工程师组织开展隐患排查会,矿领导班子、生产科室、生产辅助区队单位负责人、技术员参加,对各单位上报的安全隐患进行分析、确认、汇总(机电科形成会议纪要)。
第十七条 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口副矿长、生产、安全、机电、调度、企管、生产辅助单位人员,对各单位上报的a、b级隐患进行综合分析、审查,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负责人、整改时间,并对排查出的a、b级隐患按时上报集团公司(生产科形成纪要)。
第十八条 各单位每班现场发现隐患问题,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整改,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制订整改措施进行整改。
第五节 安全隐患的治理
第十九条 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按照“分级负责、落实责任”的原则,井下安全隐患由归口领导负责组织整改落实。地面安全隐患由各职能部门组织整改落实。
第二十条 隐患整改资金从矿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中列支,不足部分从维简费中列支。
第二十一条 隐患整改要做到项目、措施、资金、时间、人员、责任六落实。每季度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分管范围,由分管的相关业务科室牵头,经过矿重大事故隐患领导小组确认,拿出治理方案,落实治理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整改时间,报安全监察科备案,由安全监察科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上报工作和措施的现场落实与考核。
第二十二条 对于隐患治理的检查验收,由安全矿长负责组织,生产、安全、机电、调度、企管、生产辅助单位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检查验收要有专门记录,记录存放在安全监察科备查。
第二十三条 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行跟踪闭合管理,即隐患的排查、治理、验收和复查情况均实行签字闭合制度,谁排查、谁安排,谁签字、谁负责。
第二十四条 安全隐患治理情况要逐级汇总上报,每月10日前,a、b级隐患及治理情况由安全监察科报送集团公司及上级部门。
第六节 考核处罚
第二十五条 为了便于对现场事故隐患的掌握、检查和考核,按照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标准,对现场查出的隐患,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处罚。
(一)每查出一条a级事故隐患,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3000元,对单位管理干部及有责任的班长、责任人罚款500元,对有责任的安全员罚款100元。
(二)每查出一条b级事故隐患,对责任单位罚款500~1000元,对单位管理干部及有责任的班长、责任人罚款200元,对有责任的安全员罚款50元。
(三)每查出一条c级事故隐患,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对单位管理干部及有责任的班长、责任人罚款100元。
(四)对查出的隐患,必须按标准要求限期整改。对到期不整改或达不到整改要求的,要分析原因,层层追究责任,限期整改。
第七节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与上级文件、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矿各单位及工程处。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矿安全监察科负责解释。
一、隐患排查制度
一 我矿安全管理 部门是安全 检查管理 的职能部门,负责全矿隐患安全 检查管理 工作。
二 由我矿安全管理 部门组织安全管理 人员进行事故 隐患排查,每周检查一次。检查需填写《安全 隐患检查记录》。
三 日常安全 隐患检查以查违章、查隐患、查管理 为主要内容。
四 季节性安全 隐患检查:
(一)春季安全 检查,以防雷、防跑冒滴漏及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
(二)夏季安全 检查,以防汛、防暑、防人身伤害为重点检查内容;
(三)秋季安全 检查,以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
(四)冬季安全 检查,以防火、防冻为检查内容;
(五)季节性安全 检查由安全管理 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 员进行检查。
五 专业性安全 隐患检查:
(一)检查防火、防爆、用火管理及消防设施;
(二)检查安全 设施、人身安全 、劳动保护器具、通风 、噪声等;
(三)检查防爆、防触电、防雷接地等;
(四)检查特殊工种及用具等;
(五)检查设备、仪表、安全 联锁、报警仪器、安全 状况;
(六)检查运输车辆等安全 状况;
(七)检查环境卫生等;
(八)专业性安全 隐患检查由安全管理 部门组织公司主要领导进行联合大检查,每月检查一次。
六 节假日安全 隐患检查:
(二)节假日安全隐患检查由安全管理 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自查并做好记录;
(三)节日前需认真检查下列情况:
1、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普通物品存放保管情况;
2、假日生产安全措施 的安排落实情况;
3、劳动纪律、操作规程 的执行以及节前安全教育情况;
4、各类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隐患整改情况;
5、节假日值班人员的落实情况。
七 不定期安全隐患检查
临时性专业检查及生产出现问题必须进行安全隐患检查。
八 各级隐患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二、隐患整改制度
一、事故 隐患范围:
1、危及安全经营的不安全因素;
2、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设施、安全设施隐患;
3、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
三、对于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部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四、对于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生产部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五、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部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六、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做到“三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日期),“两不交”(即: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交公司)。
八、凡查出的重大隐患,在未彻底整改前,各有关部门应采取有效的风险消减措施并由安全管理部门监督执行。
九、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列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十、对未按期整改的隐患,实行《隐患整改通知单》办法,由安全管理人员填写,经安全管理部门签发,由部门负责人签收并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处理完毕,《隐患整改通知单》应存档检查。
十一、各类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和节假日检查,其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必须认真保存备案。
十二、凡查出的各类隐患,因没及时整改而造成事故,要追究隐患发生部门安全负责人的责任。
三、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一、事故隐患报告
1、每天工作人员交接-班例行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立即向上级汇报;
4、各部门负责人将每天的事故隐患处理情况向总经理汇报;
5、一旦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部门负责人接到员工报告后,立即向总经理汇报处理,总经理要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a、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b、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c、隐患的治理方案。
二、举报奖励
凡工作人员举报,经部门负责人核实的事故隐患,公司对举报人按一般事故隐患100元,重大事故隐患500元进行奖励。
四、事故隐患监控制度
一、监控点的选择与确定
1、易燃场所;
2、有触电伤害危险的场所;
3、有中毒和窒息危险的场所;
4、有高处坠落危险的场所;
5、有机械伤害的场所。
二、管理实施
1、坚持每一个监控点“有一本台帐”,真正做到检查记录可查,资料台帐存档。
2、搞好“四项管理”,即“监控法”目标管理;“监控法”检查管理;责任人监控责任制管理;监控安全指标奖惩管理。
三、工作程序
1、召开专门会议,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研讨贯彻落实方案;
2、由我矿安全管理委员会统一指挥;
3、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4、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地选择并确定“监控点”;
5、编写“监控点”控制要点,确定责任人和检查周期。
四、监控点检查管理制度
3、对暂不能消除的缺陷、隐患,除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还需及时合理安排整改;
6、每月对各监控点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作出科学性的综合分析论证。
五、事故隐患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我矿事故隐患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围
全矿隐患监控点的档案、日常事故隐患检查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的档案等文件资料。
三、我矿的隐患档案管理由安全主任负责。
四、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我矿的归档资料实行“月度归档”制度,即:每月的月底为我矿隐患档案资料归档期。
2、在档案资料归档期,由安全主任分别向各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主管部门负责人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各部门、车间: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规范生产经营活动,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方案,望各车间、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以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和建立安全长效机制为目标。
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本公司安委会全面负责,由安全员具体组织实施。
采取《安全检查表》进行排查,范围包括全公司。
1、本企业生产系统包括露天物料场、室内物料场所。主要事故是起重机械伤害、火灾。
2、废钢打包作业易发生机械伤害、触电伤人。
3、变、配电室易发生雷击、短路、触电伤人事故。
4、职工宿舍易发火灾、触电伤人事故。
5、职工食堂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易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6、夏天若未采取防暑措施,工人易发生中暑事故。
7、大雾天气,能见度低,易造成车辆碰撞、翻倒事故。
依据本企业存在的危险隐患及重点部位分析,排查主要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2、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和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登记建档及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情况。
4、其他情况:企业生产现场实行劳动定员,设立安全标志,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生产能力和劳动强度要满足机器和人的要求,实行领导带班;加强要害部位的区域重点管理,如使用硝基稀释剂的环节、机器转动。对要害岗位以及危险区域要有专人管理,采取防范措施,并设有明显标志和警示牌。
5、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如消防器材的投入等。
6、各岗位工种严格按各自的操作规程操作情况。
7、生产车间及厂区环境卫生情况。
8、安全生产其它方面的有关要求。
1、总经理是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隐患排查负总责。负责隐患排查、登记、整改措施、整改资金的落实。
2、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参加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属一般隐患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同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向镇政府及县安监部门报告,其内容包括重大隐患产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及治理方案,重大险情随时报告。
3、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隐患排查台帐上登记。
4、定期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做好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
5、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6、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
7、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为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使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班组长要组织本班人员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思想教育、政治学习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作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拒绝他人违章指挥,杜绝人为不安全隐患发生。
第二条:班组长必须随班指挥,班前、班中、班后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密监控生产中的每道工序,及时处理出现的安全隐患问题。
第三条:全员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当班班长和安全质量验收员要进行现场巡回检查,工作中员工必须严格按先检查后开工的程序作业,坚持安全隐患未排除不得开工的原则。
第四条:严格按《规程》,措施和规定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第五条:严格按下列程序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1、查出的一般性隐患,由当班班长安排现场及时整改。
2、查出现场处理不了的隐患,当班班长要安排在安全的前提下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调度室。
3、检查发现有重大险情时,班组长必须立即组织所有人员有序撤离现场到安全地点,并及时报告调度室。
4、进入工作现场后,首先安排治理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班组长还必须排查现场是否存在其它安全隐患,隐患排查必须覆盖所有工作地点。
5、坚持“边检查、边处理”的原则,对作业场所、安全生产设备及各系统进行定时、定点、定路线、定项目巡回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实行分级管理,落实治理责任,隐患没有排除班组长不得组织生产。
6、对限期治理的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现场防范措施。
7、交接班前,班长必须将当班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遗留问题填写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填写必须认真、准确、完整。
第六条:当班能整改的隐患,必须在当班处理完毕,不得留给下班处理;并作好隐患整改记录,及时上报安监科汇总。
通过进一步落实各村、各企业消防工作责任,发动全社会力量,全面深入地排查整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高层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确保全镇一般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龙潭镇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为使全镇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镇政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成员由各村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镇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为保证大排查大整治落到实处,镇政府成立督导组进行督查,具体人员安排与分工如下:
(一)排查整治范围。
大排查大整治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场所);高层;“九小”场所(商场、学校和幼儿园、医院、餐饮场所、旅馆、娱乐场所、小网吧、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除上述内容外,各村、各企业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行业火灾特点,将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1、是否建立和完善了消防安全制度;是否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规范了灭火应急预案、消防档案、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了防火巡逻检查、消防设施定期检测检修和保养、消防演练以及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落实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
3、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以及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4、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工艺、装置设备或储罐、设施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5、“三合一”场所中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6、“九小”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油、用电、用气、用火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7、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各村主任作为本辖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镇各督查组适时进行督查,确保该项工作不走过场,镇综治办负责大排查大整治的后勤协调工作。
大排查大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镇政府已下发方案,各村要根据本方案于11月1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11月1日至25日,各村、各企业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于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镇综治办;对于随时都可能发生火灾的重大隐患,在隐患整改之前,要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死看死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实施“三停”(停止施工、停产、停业)。
(三)总结阶段。
11月25日以前,各村要全面完成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并于11月2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镇综治办,以便镇上统一总结上报。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大排查大整治是一场全省范围内的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各村、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分工,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群防群治。
要突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察;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大排查大整治,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尤其要发动村组开展火灾隐患自我排查整治;要大力推进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推进消防安全管理、设施维护保养和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工作,强化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大力推进火灾隐患举报工作,依托“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平台,动员全社会力量举报火灾隐患,借助群众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三)强化措施,整改隐患。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尽快整改,对严重的消防违法行为,如无法处理的,要及时报镇综治办,以便准确应对。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要广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深入开展消防知识普及和消防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中的先进经验、典型单位和个人,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对于排查整治中发现的典型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通过各种渠道予以曝光,借助舆论的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五)检查督导,跟踪问效。
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期间,县政府将组成督导组,对全县各镇、各部门、各行业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镇政府也将组成督导组,由各包村点长带队深入各村,督促工作落到实处。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凡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在全镇进行通报,相关村、企业负责人都要向镇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凡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将依照国务院和政府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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