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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停车的通知(优秀23篇)

不允许停车的通知(优秀23篇)



通知是一种正式的书面或口头形式,用于向特定的受众传达特定信息或指示。参阅以下范文,你可以了解到通知的写作风格和表达方式。

违规停车通知书

号机动车驾驶人您驾驶的机动车于年月日在侵占人行道停车(现场已录像,机动车已被锁),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第七项之规定,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我局将对您上述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请您持本通知书三日内,到xxxx城市管理局接受处罚。地点:xxxx城市管理局告知您:对损坏所剧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擅自移动车辆易扎胎,后果自负。

执法人员签字(编号):

联系电话:

园区停车的通知范文

为维护xx新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车辆运行畅通,根据《_道路交通安全法》、《_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交通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朝阳新区所有道路两侧禁止大型货运车辆、工程机械车辆停放。以上车辆停放地点:原九师石油公司库区院内停车场(额敏县雅都酒店对面)。

二、为保障冬季机械清雪作业,清雪期间朝阳新区所有道路两侧禁止任何车辆停放。

三、凡违反以上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将车辆拖离现场,并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四、执行时间:20xx年12月5日开始执行。

望广大车主积极配合,严格遵守以上规定。

小区停车收费通知

尊敬的xx业主、租户:

您好!

由于我小区内道路狭窄,地面进出和停放的机动车辆过多,严重影响了老人、小孩和行人的出行安全,同时也影响了部分业户的正常休息,给小区带来了一定的不安全隐患。时逢汛期,为了避免意外情况的发生,保证小区内道路(消防通道)畅通和广大业主及使用人的人身安全,特通知如下:

3、请在地下停车场停车的业主及使用人自觉的将自己的机动车辆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不按规定位置停放或停放在车位外的车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该车辆自行承担。

为了维护您和他人的利益,希望有机动车辆的业主及使用人不要将车停、堵在大门口侧及消防通道上,以避免损害其他业主的正当权益;如在小区内出现紧急情况时,因车辆停、堵在大门口,至使救援抢险的车辆(如:急救、火警、110车等)无法及时进入小区,而延误时间,所造成的严重后果,由停、堵住大门车辆的车主负全部责任。望广大业主及使用人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小区的秩序,创造更加和谐有序的小区环境。

停车场管理的通知

各区、县市政管理委员会、工商分局、地税局、交通支(大)队、物价局:

为加强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工作,按照《北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2001年市政府第75号令)和市政府其他有关规定,现将停车场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主管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以下简称停车场)的管理工作;区、县市政管理委员会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辖区内的公共停车场管理工作。工商、地税、公安交通管理、价格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停车场的经营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二、申请人申请从事停车场经营的,应当先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对文件、证件齐备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予核准登记核发《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统一核定为“停车场经营”,并按照“互联审批”的工作要求转告市或区(县)市政管理委员会。

申请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个月内到市或区(县)市政管理委员会办理停车场备案登记后,方可开展此项经营活动。

三、市或区(县)市政管理委员会对取消停车场经营资质的企业,定期函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

四、停车场经营企业跨区开展停车场经营活动,应在开展经营活动的区、县工商局办理分支机构登记注册。停车场经营企业在一个区内的'不同地点开展停车场经营活动时,应当到所在地工商所办理备案手续。

五、停车场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应当有市或区(县)市政管理委员会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经验收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

六、停车场在道路两侧开辟通道、设置门坡的,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同意。

七、占用车行道、人行道设置或撤销路侧占道停车位,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审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临时占道停车位审批决定以正式文书告知市市政管理委员会,由市或区市政管理委员会负责委托专业停车管理企业对路侧占道停车场(路侧占道停车位按街道划分和经营管理称路侧占道停车场)进行经营管理。

八、市或区(县)市政管理委员会对停车场实行备案登记制度(备案类审批事项)。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负责市管道路路侧占道停车场、道路沿线的公共场地停车场、立交桥下停车场、首都机场停车场、西客站地区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试点的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以及有关执法部门指定停放依法查扣非法运营车辆的专用停车场的备案登记。区、县市政管理委员会负责区、县管道路路侧占道停车场、道路沿线的公共场地停车场、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路外专用停车楼(库)和居住区停车场的备案登记(区、县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停车场备案登记程序规定见附件一)。

九、临时占道停车场经营企业持市、区(县)市政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北京市公共停车场备案表》,分别到市、区(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停车秩序维护措施的审核手续。

十、停车场经营企业持市、区(县)市政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北京市公共停车场备案表》,分别到市、区(县)价格主管部门办理停车场收费标准核准手续(区、县价格主管部门关于停车场收费标准核准程序规定见附件二)。

十一、停车场经营企业应凭有效的《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市、区(县)市政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北京市公共停车场备案表》以及价格主管部门核发的《北京市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核准表》,到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发票核定和购领发票事宜,税务机关将依据《北京市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核准表》中核准的收费标准确定其应使用发票的种类。

对于临时停车收费,停车场经营企业应按规定使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统一印制、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发票发售窗口发售的《北京市停车收费定额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专用发票》式样包括:壹元、贰元、叁元、伍元、拾元五种。《专用发票》自2002年12月1日起正式启用。现以自印发票方式批准使用的停车收费发票可以延续使用到2002年12月31日,自200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到期按规定办理缴销手续。

对于长期包租停车收费,停车场经营企业应按规定使用税控机打发票、定额发票或上门填开发票,经营项目规定为“长期包租停车收费”。

纳税人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发票领购、开具、取得和保管等管理规定。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税务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十二、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经营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和经营备案的通知》(京政管字[2001]258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停车场管理的通知。

停车费涨价通知

根据***(找点理由,目的'是为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车主利益,比如委托专业机构/公司,或是增加人手)需要,经*****(可以说是经领导研究决定,或是征求意见反馈等)决定,从*年*月**日开始,调整停车费,请车主理解配合.

小区停车位管理的通知

六、公共停车位的使用原则是“就近停车,先到先停”,如果居住地附近公共停车位已满,就选择其他车位停放,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在公共停车位上喷涂车牌号或作标记,任何试图将公共停车位据为已有的行为均可视为违法行为。

小区停车收费通知

尊敬的xx业主、租户:

您好!

近期业主反映小区门岗执勤力度不够,车辆检查不够严格,车辆乱停放和占用他人车位情况严重,车辆刮蹭偶有发生。为加强小区的安全性,方便各业主,营造一个让业主放心的和谐小区,物业公司定于11月17日起实施车辆管理和通行证制度:

一、小区车辆凭《中海xx庄园专用车证》进入小区。

二、没有本小区车辆通行证的车辆未经核实不允许进入小区。

三、所有访客和车辆需在门岗与业主核实后方可进入。

四、装修送货车辆凭装修出入证进出。

五、严禁车辆乱停乱放和占用他人停车位。

六、请不要为非本小区车辆代办出入证。

未办理车证的业主请您到物业办公室登记办理,没有领取车证的业主请您尽快到物业办公室领取,已有车证的业主请您在进出小区门岗时放在车辆明显位置以便于安管人员查看,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车辆通行制度将于本月十七日正式实施!

请广大业主予以理解和积极配合!

小区停车位管理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之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为确保全体业主都能公平、合理地使用小区的公共停车位,避免发生产权和管理方面的纠纷,经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协商达成如下共识,特通知如下:

六、公共停车位的使用原则是“就近停车,先到先停”,如果居住地附近公共停车位已满,就选择其他车位停放,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在公共停车位上喷涂车牌号或作标记,任何试图将公共停车位据为已有的行为均可视为违法行为。

宜良县汇东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人行道停车管理通知

1.加强收费人员力量,确保收费服务到位。按照“服务到位”和“应收尽收”的要求,各区要合理安排工作力量,各收费点原则上每班次安排2名工作人员,确保在工作时间段内(8:00-22:30)各收费点有工作人员在岗,以提高收费服务效率,杜绝停车不付费现象。停车需求量较大的夜间繁华路段和停车包月等路段应延长收费服务时间。

2.加强停车收费监督管理力量,确保监督管理到位。市、区道路停车收费监管中心要按照岗位职责配足监管人员,做到专职专岗;区级道路停车收费服务中心也要配足管理人员,加强收费服务巡查和管理,提高收费服务效能。市道路停车收费监管中心要适时对各区道路停车收费监管中心、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配备情况、管理效能等进行检查和督查。

3.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收费人员素质。加强收费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广泛开展技术练兵、岗位技能总结交流等活动,在收费人员中形成“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加强收费人员职业道德教育,认真落实“五个不准”(不准预收费、不准乱收费、不准停车未收费、不准违反票据管理、不准拒绝刷卡)的要求,切实加强收费人员文明服务、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高道路停车服务水平,创造文明有序的停车环境。

4.加强巡查监管,提高监管效能。认真落实杭州市道路停车收费工作考核办法的相关要求,推动各区停车收费服务、管理工作到位。以规范收费行为、降低市民投诉率、提高收费服务工作效率为重点,大力实施科技监管,充分利用停车收费管理服务平台,开展各停车收费点收费服务、泊位需求、使用周转等的运行分析,有效发现和解决各类停车收费服务方面的问题。实施监管工作全覆盖,市、区道路停车收费监管中心要每天开展巡查监管,区道路停车收费监管中心每十天对区域内所有道路停车收费工作点全覆盖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市道路停车收费监管中心每月对全市所有道路停车收费工作点全覆盖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停车收费信息系统建设,在提高停车信息系统稳定性、可操作性、实用性上下功夫,为各级监管部门实时掌握泊位信息、实时了解收费状况等提供技术保障。

1.加强道路泊位停车“有偿有序”宣传,增强司机的公德意识。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有偿有序”停车理念,增强司机停车付费、自觉服从收费人员管理的意识。

2.加强停车收费服务信用研究,探索社会约束机制。积极参与杭州市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向市信用办提供停车人员失信记录,并通过社会约束机制解决停车服务过程中出现的车主拒付或少付停车费、逃逸等问题,使广大司机自觉养成停车付费的习惯。对首次发生停车违规行为的车主,通过书面形式告知,并可向车主单位通报;对发生两次以上停车违规行为的车主,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对情节严重的,应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以维护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的严肃性。

3.加强政府部门间的公务协作,改善道路停车收费环境。市城-管办、城-管执法局、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物价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动,切实消除违反道路停车收费管理规定的现象。市城-管执法局、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要加强巡查监管,坚决查处和制止违法经营道路公共泊位的行为,及时查处泊位内擅自设置障碍物妨碍停车等行为,加强对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时段性泊位内违法停车行为的管理,实现“严管重罚”。

4.加强社会监督,实施有奖举报。要严格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杭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5〕211号)的规定开展收费管理工作,公开收费标准和监督电话(城-管热线12319),完善收费标识牌设置,形成规范、公开的收费环境。规范道路停车票据管理,鼓励司机参与停车收费票据使用情况的监督,凡发现道路停车收费人员对现金结算不出具发票、不足额出具发票或出具非道路停车收费专用发票等,可以拨打公开监督电话进行举报。区道路停车收费监管中心应做好举报登记和核实工作,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一定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市城-管办另行制定。

1.统一收费管理。道路收费工作统一由区道路停车收费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社会单位、社区均不得对道路停车泊位进行收费。

2.统一人员管理。收费人员由区收费中心实行统一管理。各区收费中心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与收费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加强收费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服务技能培训。各区道路停车监管中心要制定考核办法,落实奖惩措施。

3.统一收支管理。要认真执行停车收费服务收支管理规定,各区均设一个道路停车收费服务中心和一个停车收费账户,不得设立账外帐,所有道路停车收费的收入均存入该账户。收取的现金应与收入记录以及使用的`发票相一致,支出应符合相关规定。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财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审计部门要每年对区停车收费中心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1.完善小区停车包月程序。要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严格按照杭州市住宅小区周边公共泊位包月停车收费暂行方案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小区停车包月程序,并尽可能多地提供道路泊位用于小区居民包月停车,切实缓解小区“停车难”。各区道路停车收费服务中心应每半年集中开展一次小区停车包月办理工作。小区停车包月具体申请程序由市城-管办另行制定。

2.实行服务企业门前公共泊位委托管理。为支持我市宾馆、饭店、金融等“三产”服务企业的发展,经企业申请,各区可对“三产”服务企业门前公共停车泊位实施委托管理。

3.坚持主动服务,推广“刷卡收费”。鉴于目前停车付费ic卡发行面不广,难以全面推行“刷卡付费”的实际,各区要积极探索有效方式,尽快全面推广“刷卡收费”,以提高收费工作效率,堵塞管理漏洞。凡在道路停车泊位刷卡付费的,给予一定优惠,具体优惠办法由市城-管办另行制定。

4.开展停车诱导服务。进一步完善道路停车收费服务系统功能,抓紧推出停车诱导服务。第一阶段通过电台等媒体向市民提供全市重点区域停车诱导服务,探索整合社会经营性停车资源,扩大诱导停车范围。第二阶段进一步探索自助式诱导停车,争取尽早推出华数移动多媒体与gps导航系统相结合的自助泊位诱导服务。

1.广泛开展宣传。市、区两级停车管理部门要有重点、有计划、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宣传工作。要加强“停车新政”理念和已出台政策、道路停车泊位公共-产品属性以及有序停车、有偿停车、违法严管的宣传,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破解停车收费管理难题。

2.完善市民-意见办理机制。市、区道路停车收费监管中心和12319城-管服务热线要认真践行“党政、媒体、市民”三位一体的民-主促民生机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专人对市民-意见进行汇集整理。进一步完善意见办理责任机制,建立健全物价、公安交-警、城-管、宣传、国土资源、规划、城-管执法等部门和各区道路停车收费监管中心、服务中心的市民-意见处置网络,并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处置。进一步完善意见办理反馈机制,各部门和单位应加强协调,及时向市民和意见人反馈处理情况,做到复杂问题5个工作日内回复、涉及多个方面的问题3个工作日内回复、一般问题当天回复。进一步落实督办考核机制,市、区两级道路停车收费监管中心和12319热线要加大意见处置督办力度,对市民投诉处置情况100%实行电话回访,重要投诉在反馈后的3个工作日内回访、一般投诉在10个工作日内回访,市民表示不满意的要进一步予以处置。

停车费涨价通知

各位业主:

为方便本小区车辆管理,确保小区道路和消防通道安全畅通,根据20**年11月*日业主大会决议和车辆管理工作意见,拟于20**年11月*日起按汽车地上停车位120元/月、地下停车位150元/月的标准收取车辆管理及停车费。小区物业部将根据缴费情况进行车辆统计和车位安排工作,并组织统一划线、悬挂车牌号码。

请各位有意向在小区内停车的业主带上上期缴费发票(或收据)到小区物业办公室缴纳相关费用。不缴纳费用的车辆,物业部将杜绝进入小区。

此前已缴至今年11月及以后的业主,带上上期发票(收据)到新物业部重新登记,期满后按本通知标准缴费。如有不清楚之处,请在小区业主群中咨询,或致电小区物业部(办公室xxxx)。

小区停车收费通知

尊敬的xx业主、租户:

您好!

为引导广大业主文明规范停车,创造良好停车秩序,给您及他人提供停车便利,xx物业服务中心特提示广大车友朋友们规范、安全停车应注意以下事项:

2、不在非停车位区域停车,不在各组团出入口,公共通道、消防通道上停车;

3、骑线、压线停车等于一车占两位,致使他人车辆无法停靠,属侵犯他人利益的行为,请您将车辆按照车位停放整齐;文明停车的通告由提供!

4、如您发现有车阻碍通行,或其他xx停车现象,请您及时与服务中心取得联系,我们将尽快联系该业主移车。

5、车辆停靠完毕请及时关好门窗,车卡分离,以防物品丢失;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倡导文明停车、规范停车,拒绝违停,共同创建和谐的社区!

亳州禁止停车通知范文精选

一、黄浦区(一)5:30至8:30,人民大道(西藏路至黄陂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二)6:00至8:30,西藏路九江路口起—西藏路延安路(含北侧便道)—成都路—南京路—九江路至九江路西藏路口止所组成的范围内(不含上述道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驶入。(三)7:00至9:30,新开河中山东一路口起—中山东一路(吴淞闸桥延伸至天潼路匝道和塘沽路匝道,含)—南苏州路—四川路—北京路—西藏路—汉口路—四川路—人民路—新开河路至中山东一路新开河路口止所组成的范围内(不含上述道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驶入。

二、卢湾区(一)6:50至9:o0,兴业路(马当路至黄陂南路),黄陂南路(湖滨路至自忠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二)7:45至9:00,西藏路复兴路口起—复兴路(不含)—淡水路—金陵路(不含)—嵩山路—太仓路—顺昌路—崇德路—柳林路—寿宁路—西藏路(不含)至复兴路西藏路口止所组成的范围内(含上述道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驶入。

三、杨浦区9:45至11:30,淞沪路殷高路口起—殷高路(不含)—江湾城路(不含殷高路至殷行路)—国帆路—淞沪路至殷高路淞沪路口止所组成的范围内(含上述道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驶入。四、浦东新区(一)12:00至14:30,花木路锦绣路口起—锦绣路—芳甸路—花木路至锦绣路花木路口止所组成的范围内(含上述道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驶入。(二)13:00至16:00,花园石桥路黄浦江边起—花园石桥路—银城中路—浦东南路—浦东南路黄浦江边止所组成的范围内(不含上述道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驶入。五、轨道交通7:30至9:30,轨道二号线南京东路站实施跳站。5月24日一、徐汇区6:30至8:00,漕溪路(中山西路至南丹路)、零陵路(天钥桥路至漕溪北路)、斜土路(天钥桥路至零陵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二、闵行区7:30至10:00,剑川路(a4至虹梅南路)、莲花路(放鹤路至东川路)、东川路(a4至虹梅南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三、嘉定区14:00至17:00,墨玉路曹安路口起—曹安路—于田南路—博园路(含)—墨玉路(含)—曹安路墨玉路口止所组成的范围内(不含上述道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驶入。(以上为通告事项)届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活动现场情况视情提前或推迟交通管制时间,扩大或缩小交通管制范围,敬请广大市民事先做好出行安排,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工作。

xx市公安局。

违规停车通知书

对于违章停车的处罚,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现场违章停车处罚。如果驾驶员是在违章停车的现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一般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即可,没有罚款的处罚。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驾驶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警会对你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种情况是非现场违章停车处罚。如果驾驶人不在场,除了进行罚款贴罚单之外,如果停放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了,交警部门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如果是被贴罚单,就需要到交通处理中心去处理违章停车。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一定要本人亲自过去处理,带上身份证、本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还有罚单。要不就白跑一趟了。

在交通处理中心开出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然后拿着处罚决定书去银行缴费就行了。但一定要在15个工作日将罚款缴清,不然会有3%的滞纳金。

整治园区南门口乱停车的通知

尊敬的业主:

大家好,近期ee南大门车辆停放秩序很乱,导致小区车辆进出严重受阻,消防车辆、救护车辆等很难进入小区,直接影响广大业主的出行及生命财产安全。

对此ee公寓物业服务中心特下此通知:ee公寓南大门外中间地带禁止停放:1,到幼儿园接送儿童车辆。2,过夜车辆。

从4月18日晚17:00开始执行,如再次发现有违规停放此地影响车辆出行的,不论是业主、租户或是外来车辆,我项目秩序维护部都将采取锁车处理。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ee公寓物业服务中心。

204月18日。

菏泽禁止停车通知范文

为维护xx新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车辆运行畅通,根据《xxx道路交通安全法》、《xxx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交通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朝阳新区所有道路两侧禁止大型货运车辆、工程机械车辆停放。以上车辆停放地点:原九师石油公司库区院内停车场(额敏县雅都酒店对面)。

二、为保障冬季机械清雪作业,清雪期间朝阳新区所有道路两侧禁止任何车辆停放。

三、凡违反以上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将车辆拖离现场,并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四、执行时间:20xx年12月5日开始执行。

望广大车主积极配合,严格遵守以上规定。

xx县公安局。

二0xx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禁止在路边停车通知范文

根据_____新区管委会工作安排,决定对_____新区区域内道路进行提标整治及绿化品质提升,在施工期间禁止车辆停放。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路段:五四大街、西关大街、通海路、海晏路、桃李路。

二、施工时间:自4月19日至5月20日。

三、具体要求:施工期间车辆禁止在车行道及人行道区域内停放,过往车辆与行人需自觉遵守现场交通标志,服从现场人员管理,若有违反,将依法采取拖移等方式予以处理(特殊车辆除外)。

特此通告!

西宁市_____新区管理委员会。

西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五大队。

西宁市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年4月19日。

违规停车通知书

违章停车是城市交通的顽症之一。交管部门提示,机动车在道路上只能在停车泊位内停放,其他地点禁止停放;在停车泊位内停放车辆时,按顺行方向停放,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在道路上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得离开车辆;应当按照顺行方向临时停车,车身右侧紧靠道路边缘,不得超过30厘米,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交叉路口50米以内的路段,以及公共汽车站30米以内的路段等地方,不得临时停车。

违章停车行为处罚标准:

2.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处200元罚款;。

3.机动车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地点停放车辆或临时停车的,处100元罚款,记3分。

禁止小区内停车通知范文

xxx: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提升广大市民及驾驶人员文明停车意识,不断规范我区停车秩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我们倡议:

一、自觉将机动车规范停放在停车场或道路两侧划定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内,不得超出泊位线。非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停放在停车泊位内,并做到“入线内、摆整齐、同朝向”。

二、车辆停放不占用公交车专用停车泊位。严禁占用未划定停车泊位的道路、道路交叉口、人行道、盲道及应急通道。

三、任何单位(个人)未经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在公共区域私划停车位或使用地锁、石礅、栅栏、限行桩等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泊位。

四、坚持文明规范停车,主动劝导家人及身边的朋友,以实际行动告别车辆乱停乱放陋习。

曲江是我家,文明停车靠大家。市民游客朋友们,文明规范停车,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我们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为擦亮城市名片贡献自己的力量!

xxx。

20xx年xx月xx日。

停车场暂停开放通知

广大车主朋友们:

受暴雨天气影响,市区部分停车场和道路泊位由于地势等原因产生了不同程度的积水,汉江智行第一时间组织管理人员在各停车场进行防汛抢险工作,为了各位市民的停车安全及人身财产安全,部分停车场在暴雨期间暂停开放服务。

1、樊城人民广场立体停车楼临时关闭,需要取车的车主可在停车楼入口值班室内进行车牌及电话号码登记,待暴雨天气结束恢复存取车服务后对车主进行通知。

2、襄城岘山文化广场东停车场、环城南路临时停车场,新四中生态停车场(东),习家池生态停车场,檀溪公园双湖路停车场,张公祠生态停车场积水严重临时关闭。

3、襄城山水家园生态停车场,骧龙国际南生态停车场,四中生态停车场(西),真武停车场由于进出口积水严重,建议车辆绕行。

4、收费管理的荆州街、南街、松鹤路、长汉路、女贞路及紫贞路道路泊位已暂时停止收费,因路边亦存在不同程度积水,请广大车主出行和停车时注意安全。

因暴雨滞留于以上临时关闭停车场内车辆,于20xx年7月15日18时再次开放期间免收停车服务费,再次开放后正常计时收费,再次开放时间另行通知。同时,汉江智行运营管理的其他停车场均可正常停放。

20xx年x月x日。

文明停车通知书

为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障车辆、行人安全:

1、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2、小区内车辆停放要服从统一规定,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3、非业主车辆不得停放在小区过夜,若临时滞留必须停放在停车线内指定位置。

4、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车库内,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5、凡因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伤或遗失,后果自负。

6、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行驶,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

7、机动车辆在本小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摩托车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严禁超车。

8、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9、进入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

10、不准在小区内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11、不准碾压绿化土地,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12、不准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和临时车辆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必须停放在自己的停车场)。

二〇xx年五月十八日。

淄博春节免费停车通知范文

关于拆除违法建设的通告根据《xxx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集中拆除违法建设的会议精神,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现就全区拆除违法乱建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规划等部门批准,或不按照批准要求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设,均属违法建设。凡违法建设必须在10日内自行拆除;对到期不自行拆除的违法建设,相关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二、正在施工的违法建设,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自行拆除;凡不自行拆除的,相关执法部门将立即依法强制拆除。

三、所有从事建筑业的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承接违法建设施工业务,违者将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取消招投标资格。

四、凡利用违法建设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公安、文广、卫生、工商、税务等部门不得为其发放有关证照;已经批准发放的,应当及时纠正;供电、供水部门、邮电部门、电视台不得为其供电、供水和办理电话、电视信号入户业务。

五、对拒绝、阻碍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由公安机关依照《xxx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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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美好乡村建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行村镇文明创建形象,根据《xxx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行村镇驻地部分路段机动车禁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机动车禁停路段。

行村镇s202驻地段(邮政储蓄银行至行村粮所)和育行线(镇政府门前至医院路口),客运车辆请停放在昌阳街指定区域内。

二、对违法停车的行政处罚。

根据《xxx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将由xxx门实施电子拍摄或拖移机动车,实施现场或非现场处罚。对人行道内违法停车的,将由xxx门实施电子拍摄或拖移机动车,数据上传到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理。

三、正式实施禁停的时间。

自通告之日起至20xx年11月6日,行村镇人民政府和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强宣传、提示。从11月7日起,对仍违法停车的将由交警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通告。

海阳市行村镇人民政府。

海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小区非机动车规范停车通知

尊敬的民乐花苑业主:

为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和良好的生活环境,杜绝非机动车在小区乱停放,私拉电线充电等现象,综合部分业主要求,现将小区非机动车全部规划于地下车库停放。

一、 免费非机动车位暂时提供免费充电,24小时向业主开放,业主停放车辆上下坡道时请慢行、注意安全。

二、 对外来人员(含装修工人)非机动车辆一律停放在民乐花苑西门口。

三、 小区单元门内外、消防通道、楼道内以及小区地面路面上敬请业主不要停放非机动车辆,未按规定停放的非机动车辆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四、 物业管理处将加强巡查力度,闲杂人员不得在车库逗留和玩耍,非机动车如需长时间停放,请停放在车库靠里面位置。

五、 物业只提供免费充电和免费停车区,如车辆发生发生损失,应按照公安机关处理程序办理,与物业管理方无关,但物业公司需协助业主或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物业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普罗旺斯项目部 

2017年9月3日

尊敬的`广大业主:

为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和良好的生活环境,杜绝非机动车在小区乱停放,私拉电线充电等现象,综合部分业主要求,将于1月15日非机动车全部规划于4号楼地下车库停放。

一、非机动车将于1月15日之前到物业办办理相关手续, 24小时向业主开放,业主停放车辆上下坡道时请慢行、注意安全。

二、对外来人员(含装修工人)非机动车辆一律停放在4号楼地下车库。

四、小区单元门内外、消防通道、楼道内以及小区地面路面上敬请业主不要停放非机动车辆,未按规定停放的非机动车辆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五、物业管理处将加强巡 查力度,闲杂人员不得在车库逗留和玩耍,非机动车如需长时间停放,请停放在车库靠里面位置。

六、物业提供充电和停车区及相关人员看管,如车辆发生发生损失,应按照公安机关处理程序办理,与物 业管理方无关,但物业公司需协助业主或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物业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关塘小区物业办

2017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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