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让您享受到总部的支持,包括培训、市场推广等方面的支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几个热门加盟项目,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作为_____的加盟店,特立本合同。
一、基本要求。
1、店铺面积(含厨房):______平方米以上。
2、加盟费:一次性付清_____元。
3、特许权使用费:_____元/月,按年交。
4、本铺保证金:一次性付清_____元。
5、合同期限:______年(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经营应到总店另签合同)。
6、加盟店无权受理其它加盟店,如需加盟或开分店应向总店提出申请。
二、适用区域。
1、县级城市。
2、沿海发达地区的城市乡镇,工业园区。
3、地级市、直辖市、省会城市。
三、保护区域。
总店保证省会城市,直辖市受权_____家,地级市受权______家,县级城市受权_____家。
四、甲方责任和义务。
1、同等品质,品牌,价格的物质上在加盟店当地就近购置。
2、凡属总店经营特色的物资供应,由总店统一配送。
总店_____标准为:收取物资物品在当季当时市场进购价的基础上,另平均加收不高于15%的费用,其相应产生的交通运输费也由加盟方承担。
3、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厨师进行专业培训(不另行_____,乙方交通费用自理)。
4、甲方负责有偿提供经营特色菜品的物资供应,以确保加盟店口味与总店一致。
5、甲方提_____品组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店_____原则为:先付款后发货的原则进行配送。
五、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对店面招牌进行装修。
2、按规定缴纳费用(即甲方提供的物资)。
3、乙方不得自行进行对外加盟(如另行加盟导致总店受损,则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并承担其法律责任)。
4、乙方需及时付清甲方货款及其它所产生的费用,如有违约甲方有权停止供货,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技术支持。
1、付清加盟费后按照要求加盟店打总店的招牌。
2、由加盟店派厨师到总店进行集中培训,时间_____天左右,不收培训费,但产生的食宿,交通费用由加盟方承担。
3、加盟店随时可派厨师来总店参加培训,不收培训费,但食宿、交通费自理。
4、甲方提_____品制作技术,有偿提供______专用调料,在厨师指导下购买其它配料。
5、甲方提供电话咨询。
6、开业前总店会为加盟店的营销出谋划策,并按照当地的消费实力菜谱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
7、甲方菜品调整支持乙方同步。
七、双方关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总店和加盟店的关系纯属加盟,加盟店不能代表总店,由此而致使总店受损,则越权的加盟方须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八、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本合同,如有毁约按有关_____处理纠纷,_____如有合同内容的修改,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特许方):。
乙方:(受许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主题:甲方授权乙方以阿坤品牌开设火锅店。
第二条:双方法律地位。
1.本合同双方为各自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自然人),是平等的合作关系。
2.乙方以自身名义依法申请获准经营,作为独立的经营者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并承担一定风险和获取相应的利润,乙方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总部)无关。
3.乙方无权以甲方名义进行任何活动,甲方不对除乙方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义务以及任何费用。
4.双方郑重承诺期一切经营活动都是合法的,任何一方违反国家法律,则独立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第三条:甲方授予乙方的权利。
1.使用甲方的国家工商局注册的商标、标识的权利。
2.使用甲方提供的“**”字样及标识作为乙方店面招牌及标识的权利。
3.使用甲方提供的专用标识物的权利。
4.有偿使用甲方提供的火锅底调味品及相关原辅料的权利。
5.使用甲方菜品制作等专有技术的权利。
6.使用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资料的权利。
7.请求甲方从技术、经营管理、营销策划等方面提供支持、帮助、指导的权利。
8.经甲方同意,优先代理、销售甲方产品的权利。
9.在甲方授权经营场所,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种标准物品、标准图案的权利。
第四条:授权区域。
1.授权地点:。
2.授权面积:平方米。
3.保护区域:以该店为中心,半径1.5公里内**总部不开设“**”品牌分店。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变更经营地址,如需扩大经营面积,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向甲方缴纳相应费用后方可进行,乙方若要另开特许经营点(包括授权保护区域内)须事先向甲方申请并经双方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5.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及甲方所授其他相应权利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
6.甲方在上述范围内出售产品,乙方有优先代理或他须经营权,起销售合同双方另行签订。
如乙方在甲方书面通知后15日内没有书面回复甲方,甲方有权自行或授权他人经营。
第五条:授权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
第六条:特许经营加盟费、保证金、管理费。
1.乙方向甲方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元人民币,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3.本合同生效后,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退坏加盟费。
第七条:品牌、商标维护。
1.甲方授权予乙方在授权弟弟昂享有“**”商标、“**鲜鹅肠火锅”商号、特有产品标识物的独家使用权,乙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和使用。
2.乙方认可甲方同意的ci系统并按其规范要求执行。
3.无论是在本合同期内或本合同终止和偶,乙方均不得以任何手段、任何形式向公众做出有损甲方品牌、商标的言行。
4.乙方负有在本地区打击假冒甲方品牌、商标的义务。
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重大服务或质量纠纷时,乙方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以避免事态扩大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可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建议。
否则,由此造成甲方品牌形象严重受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保证金,并有权追究乙方赔偿责任。
6.甲方提供的特有产品如:乙方自行制作或采购,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等级或技术要求制作或采购。
(如:海椒、花椒、豆瓣等)如出现质量问题,则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应充分利用当地良好的社会关系和媒体进行品牌宣传。
如甲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型广告宣传活动,乙方应分担一定的广告费用,但事先甲方应将广告内容及费用分摊金额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同意后5日内将广告费用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8.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从事任何其他火锅的经营和代理销售其产品。
9.应乙方请求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广告宣传计划,供乙方广告宣传时参考、
10.如**其他分店因经营原因出现质量问题进行曝光产生负面影响。
甲方(**总部)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总部尽量协调和建议,减少**品牌负面影响。
11.凡被甲方开除的员工,乙方不得录用。
第八条:支持、保障。
1.在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各种火锅底料并允许乙方使用甲方一切汤料及菜品加工技术。
但不得妨碍甲方向该区域以外的加盟商授予该使用权。
2.甲方向乙方提供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普通员工的初始培训及后续培训。
如乙方人员到甲方培训,其往返差旅费、食宿费自理,培训费、实习费由甲方承担。
如甲方派人到乙方培训乙方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由乙方承担。
3.为充分保证“**”形象的统一、完整,店内及门面设计、施工由甲方负责。
设计、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收费标准遵照双方签订的《装修设计、施工合同》执行。
4.筹备工作完成后,开业前15天乙方向甲方提出开业支持申请,通过甲方开业资格审查后才能开业。
5.开业前,应乙方邀请,甲方派出前厅、后堂管理人员及配料师到乙方协助开业工作,工作时间3天。
所派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由甲方承担。
开业后,受乙方请求,甲方可派人到乙方提供后续支持,每次时间不超过3天,其往返路费食宿费由乙方承担。
如甲方进行超时服务,则按每人每天80元向甲方支付抄手服务费。
6.开业前20天。
乙方可向甲方要求提供开业策划方案和建议。
如需甲方派人到乙方提供现场策划和指导,其所派人员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
7.甲方有义务逐步完善和加强运营督导体系的建设,做好服务督导工作。
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营运报表,并接受甲方督导。
8.乙方可根据经营所在地民众的消费习惯对甲方专有技术进行小幅度的革新,或增加火锅以外的饮食品种以适应市场需求,但须征得甲方同意。
9.甲方在火锅技术、菜品等如有新的研究成果或技术革新,应无保留向乙方推介。
第九条:物料配送。
1.甲方向乙方提供火锅成品底料及其他辅助材料,甲方对乙方的物配应与其他加盟店一视同仁,不得因此对该店的物配而降低或提高,(除市场行情暴涨以外,则按市场行价而定)现为了保证乙方与其它分店的统一味道,总部统一物配:**专用火锅底料-----元/斤;**专用味精-----元/件;**专用鸡精-----元/件;秘制香料包-----元/斤;如分店负责人擅自改动和独自在外乱采购,给予乙方造成味道改变或损失则与总部无关,总部有权追究一切经济责任并终止合同。
特许者:(以下简称甲方)。
被特许者:(以下简称乙方)。
加盟店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加盟事宜,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就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以下事项,以便共同遵守:
一、特许授权:
1.1甲方特许乙方在省市区街号开设加盟店,专门经营由统一开发和配送的产品。甲方保证乙方在该区域(该区域主要指狭义的商业圈,在这个范围内,步行消费者愿意到该店消费的最长距离,这段距离所形成的一个区域范围。而不以国家行政地理区域为划分)。享有独家加盟的权益,甲方不擅自授权第三方在该区域加盟。乙方无权设立分支机构或授与他人加盟,若需发展扩大增设分店,必须向甲方申请。
1.2甲方所注册的商标、文字,相关的网络等知识产权,以及产品申请专利及非专利技术,所属权永久性归餐厅所有,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1.3甲方将其所有的“”商标、产品及相关的经营模式根据以本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许可乙方使用,乙方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在甲方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加盟餐饮的经营活动,甲方所倡导的经营理念,独创的装修风格及产品制作技术,乙方不得透露或复制给他人使用。
1.4甲方特许乙方必须经营产品,乙方不得借商标来销售或变相经营其他商家商品(有利于推动餐饮发展的辅助商品,需事先征得总部同意,同时严禁乙方擅自变相加工或出售乙方的配送产品)。
二、特许经营加盟费及保证金。
2.1甲方特许加盟费为人民币8万元。本合同订立后,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该款项。
2.2保证金为人民币4万元,本合同订立后三日内,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此款项。三年后如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若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有权终止本合同及追讨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且不退乙方已缴纳的特许加盟费用。
2.3乙方须在本合同订立后三日内将特许经营加盟费和保证金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2.4甲方帐户所在地为: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根据视觉识别系统,为乙方免费提供店面规划、设计。但装修期间所有发生的工时费、材料费以及其它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2甲方前往乙方考察加盟店面地址,甲方派出的工作人员所产生的交通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3.3甲方负责乙方两名以上员工的技术培训工作,培训期间员工的食宿由甲方负责(培训地点在四川绵阳总部)。
3.4甲方协助乙方对员工进行xx企业文化的培训,并不定期的检查乙方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3.5甲方协助乙方该加盟店的人事管理,协助该店的主要员工招聘和委任工作。
3.6甲方全权负责签定店铺。
租赁合同。
乙方不得私自与店铺租赁方签约该合同。
3.7甲方有权过问或审核乙方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3.7甲方总部,开发、推出的新产品、试验成功后,应向乙方免费推荐。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装修风格对经营场进行装修改造,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一贯的视觉装修风格,方可开业。
4.2乙方开业甲方可派出两名技术人员配合协助乙方经营一个月,甲方人员工资由乙方支付,以档案工资为准(工程部人员适用该条),乙方负责甲方员工的食宿及安全问题。
4.3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必须遵照甲方的经营模式和经营理念合法经营,必须维护甲方企业形象,弘扬企业文化。
4.5乙方经济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经营中发生的债权、债务、安全事故、员工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经营中所遇到的困难及客人建议及时反馈给甲方。
4.6为了保证甲方的品牌技术标准化,乙方必须从甲方处购买指定产品及原材料半成品,甲方加工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合理费用,以区域来界定(在四川省内甲方不收取配送产品的运输费用,在四川省外,甲方以现行的物流价格为标准收取运输费用)。
五、视觉权威资料及广告宣传费用约定:
5.1乙方加盟甲方,甲方将免费颁发《特许加盟书》,以及提供相关企业认证标准。
5.2乙方在加盟区域进行广告宣传,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将免费协助乙方做好宣传资料的设计事务。但其产生的实物制作费用及其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3根据视觉识别系统,乙方需要制作相关的视觉效果,总部可免费提供设计样稿,但其产生的实物制作费用及其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4甲方如参加展销性质的相关推广会,所产生的展销费用,甲方将统一依据直营店和加盟店的总和店数,一视同仁,平均分摊该费用。
六、乙方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赔偿金:
6.1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
6.2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6.3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6.5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体系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七、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为年,自200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八、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以各种变相手段沿用或保存甲方的各种授权。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双方事宜未尽之处,如有争议,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法院或四川省涪城区人民法院审理。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字人:签字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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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合同由以下各方签订。
特许者: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被特许者: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在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许方式和内容。
2.1乙方自愿申请加盟_________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后,乙方开办特许企业。
特许企业名称:_________(以下简称特许企业)。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特许企业性质: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并提供管理体系。
2.3管理体系即有价值的专用的商名、商标、建筑风格、培训体系、财务体系、和专有技术。
它的核心内容是_________商标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
2.4特许企业的经营范围。
3、特许经营权益费及保证金。
3.1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_________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特许企业总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3.3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_________元保证金。
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
若乙拖延缴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甲方有权用保证金充抵。
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须在_________日内将保证金补足。
若乙方不能按期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退还保证金。
3.4乙方须在本合同订立后_________日内将特许经营加盟费和保证金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3.5自特许企业开业之日起,乙方应在每月结束后的_________日内,将该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3.6甲方帐户所在地为:_________。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提供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证明材料。
4.2为特许企业提供技术骨干人员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再培训。
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内提供《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简称《手册》)。
手册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特许企业不得扩大使用。
4.4有权向特许企业指定配送_________公司专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权以各种形式随时对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商品质量进行检查、督导、鉴定和考核。
在业务指导中,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4.6有权检查和审核特许企业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
5、乙方及特许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负责办理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一切手续及特许企业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为特许企业落实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经营场所(餐位设计不得少于_________个),并按甲方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改造,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特许企业的开业经营条件。
5.2乙方在特许企业开业前派送其有关人员接受“_________公司培训中心”的培训和考核。
在得到甲方的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
5.3乙或特许企业发生重大变动时,如更换法定代表人、增减注册资金,必须在_________日内通知甲方;特许企业改变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4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按甲方的《手册》内容及有关规定进行特许经营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许企业之外使用特许权,不得将特许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5.6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宣传活动,并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的产品和服务中使用_________公司标志。
5.7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甲方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必须销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产的符合甲方标准的产品和服务。
2、加盟店应注册为____,并以其名履行本合同;。
加盟提供者的提供以下的培训及承担以下的义务。
第七条利益分配及送货。
第八条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该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双方签后生效。
甲方:(签盖章)。
乙方: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加盟指参加某一团体戓组织。可拓展到商业领域,指商业品牌的代理加盟。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餐饮加盟。
协议书。
范文,供大家参考!
甲方: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乙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公司盖章公司盖章。
日期:日期:
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_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组织。
1、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登记商标。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加盟。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_壹_万元每年,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餐饮店住所)的“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经营者,本店作为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餐饮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连锁餐饮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
第三条: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2)进货“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贵州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同时享受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产品一级经销商进货价。(各产品规格和价格见附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9)可以适时地得到餐饮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最新餐饮加盟。
合同范本。
(10)加盟店财务上完全独立,自负盈亏,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总部(支部)只负责技术上的指导。
第四条:登记商标的使用。
2、有关“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徽记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仅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从总部进货。
(3)欲做有关“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或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总部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进行。
3、登记的商标,仅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1、加盟店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产品种类和价格。加盟店经营的产品及设计用到的主辅料,原则上由总部(支部)进货,但非总部规定的其他原材料可由加盟店自行采购。
2、加盟店在经营第1条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3、总部(支部)与加盟店均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来进行商品结算。
第六条:商品运输费用。
总部(支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商品的运输费用均由各加盟店自行承担。
第七条:保密义务。
加盟者不得随意将有关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总部(支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2)有关加盟店经营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销售、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及内容。
(3)其他由总部(支部)指定的事项。
第八条:禁止事项。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5)其他由总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项最新餐饮加盟合同范本合同范本第九条:更改劝告。
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总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具备加盟条件时,总部(支部)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第十条:不可抵抗的免责。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总部(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十一条:加盟者的解除权。
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应在6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总部(支部)提出预告。
第十二条:总部的解除权。
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总部(支部)有权解除本合同:
(3)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7)加盟店废止营业时。
(8)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有妨碍连锁活动的行为。
2、当加盟者适合前款第(4)项或第(9)项时,总部不须任何预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终结合同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4)立即清算对总部(支部)及其他关系者的债务。
2、当加盟者未撤掉取消“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徽记及标志等时,总部可自行执行,在此情况下,撤掉、取消这些所需要的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加盟者进行并负担费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不利的言行。
第十四条:合同时间。
本合同的期限为缔结之日起的1年。以后在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合同就视为再连续一年而自动延长,以后也是同样。
第十五条:合同纠纷。
有关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管辖总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依据上述加盟合同书的内容,需正式签订如下加盟缔约书:
年月日(以下称“甲方”或“总部”)和(以下称“乙方”或“加盟店”)依据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加盟合同书,缔结以下合同:
1、加盟店的名称。
加盟店的名称为: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瓮安分店。
2、所属。
加盟店的运营管理归属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瓮安分店最新餐饮加盟合同范本最新餐饮加盟合同范本。甲方依据合同规则开展商品进货以及指导援助等业务。
3、加盟金。
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加盟金_人民币壹万_元,甲方收到________元。
4、技术指导费。
乙方向甲方支付一次性加盟技术指导费_两千_元。
5、指定银行。
双方依据实际情况,就乙方的交易银行规定如下:
银行名称:
存款种类:
户头帐号:
户头名义人:
7、加入损害保险。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加入以下损害保险:
火灾保险:
机动车保险:
其它保险:
以上作为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瓮安分店加盟合同以及依据,由加盟者和总部署名、盖章的正本两套,由甲乙双方各持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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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同意乙方加盟经营————饭店,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第一条加盟经营项目。
分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为_________。
总部根据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标(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许可分部以分许可的形式发展加盟店。
第二条特许经营关系。
分部基于与总部签署的《区域特许经营合同》,获得总部的许可,在_________区域范围内发展加盟商,许可其设立加盟店。
分部与加盟商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执行本合同。加盟店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总部对分部与加盟商之间签订的本合同的审查,总部依据本合同对加盟店享有的权利,以及在实施本合同过程中对加盟店的管理与监督行为,并不表示总部与加盟商之间存在直接的特许经营合同关系,总部不是本合同的当事人。
在本合同中涉及的总部的特许经营权,除本合同有明确规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总部不对加盟商(加盟店)承担任何义务与责任,加盟商不得依据本合同向总部主张权利。
在总部与分部之间的区域特许经营合同关系终止时,总部有权决定本合同继续履行或终止。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临时行使分部依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加盟商(加盟店)应当直接向总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加盟店不是分部或总部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加盟店不得以分部或总部的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义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分部或总部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三条加盟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如需续签合同,乙方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协商续签,乙方享有续签优先权。
————————————————————。
第五条餐饮加盟的条件与要求。
2、加盟店应注册为————,并以其名履行本合同;。
加盟提供者的提供以下的培训及承担以下的义务。
第七条利益分配及送货。
第八条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该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最新连锁加盟店合同范本。
甲方:(特许方):
乙方:(受许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主题:甲方授权乙方以阿坤品牌开设火锅店。
第二条:双方法律地位。
1.本合同双方为各自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自然人),是平等的合作关系。
2.乙方以自身名义依法申请获准经营,作为独立的经营者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并承担一定风险和获取相应的利润,乙方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总部)无关。
3.乙方无权以甲方名义进行任何活动,甲方不对除乙方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义务以及任何费用。
4.双方郑重承诺期一切经营活动都是合法的,任何一方违反国家法律,则独立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第三条:甲方授予乙方的权利。
1.使用甲方的国家工商局注册的商标、标识的权利。
2.使用甲方提供的“**”字样及标识作为乙方店面招牌及标识的权利。
3.使用甲方提供的专用标识物的权利。
4.有偿使用甲方提供的火锅底调味品及相关原辅料的权利。
5.使用甲方菜品制作等专有技术的权利。
6.使用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资料的权利。
7.请求甲方从技术、经营管理、营销策划等方面提供支持、帮助、指导的权利。
8.经甲方同意,优先代理、销售甲方产品的权利。
9.在甲方授权经营场所,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种标准物品、标准图案的权利。
第四条:授权区域。
1.授权地点:
2.授权面积:平方米。
3.保护区域:以该店为中心,半径1.5公里内**总部不开设“**”品牌分店。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变更经营地址,如需扩大经营面积,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向甲方缴纳相应费用后方可进行,乙方若要另开特许经营点(包括授权保护区域内)须事先向甲方申请并经双方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5.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及甲方所授其他相应权利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
6.甲方在上述范围内出售产品,乙方有优先代理或他须经营权,起销售合同双方另行签订。如乙方在甲方书面通知后15日内没有书面回复甲方,甲方有权自行或授权他人经营。
第五条:授权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
第六条:特许经营加盟费、保证金、管理费。
1.乙方向甲方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元人民币,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3.本合同生效后,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退坏加盟费。
第七条:品牌、商标维护。
1.甲方授权予乙方在授权弟弟昂享有“**”商标、“**鲜鹅肠火锅”商号、特有产品标识物的使用权,乙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和使用。
2.乙方认可甲方同意的ci系统并按其规范要求执行。
3.无论是在本合同期内或本合同终止和偶,乙方均不得以任何手段、任何形式向公众做出有损甲方品牌、商标的言行。
4.乙方负有在本地区打击假冒甲方品牌、商标的义务。
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重大服务或质量纠纷时,乙方尽努力妥善处理以避免事态扩大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可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建议。否则,由此造成甲方品牌形象严重受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保证金,并有权追究乙方赔偿责任。
6.甲方提供的特有产品如:乙方自行制作或采购,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等级或技术要求制作或采购。(如:海椒、花椒、豆瓣等)如出现质量问题,则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应充分利用当地良好的社会关系和媒体进行品牌宣传。如甲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型广告宣传活动,乙方应分担一定的广告费用,但事先甲方应将广告内容及费用分摊金额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同意后5日内将广告费用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8.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从事任何其他火锅的经营和代理销售其产品。
9.应乙方请求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广告宣传计划,供乙方广告宣传时参考、
10.如**其他分店因经营原因出现质量问题进行曝光产生负面影响。甲方(**总部)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总部尽量协调和建议,减少**品牌负面影响。
11.凡被甲方开除的员工,乙方不得录用。
第八条:支持、保障。
1.在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各种火锅底料并允许乙方使用甲方一切汤料及菜品加工技术。但不得妨碍甲方向该区域以外的加盟商授予该使用权。
2.甲方向乙方提供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普通员工的初始培训及后续培训。
如乙方人员到甲方培训,其往返差旅费、食宿费自理,培训费、实习费由甲方承担。如甲方派人到乙方培训乙方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由乙方承担。
3.为充分保证“**”形象的统一、完整,店内及门面设计、施工由甲方负责。设计、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收费标准遵照双方签订的《装修设计、施工合同》执行。
4.筹备工作完成后,开业前15天乙方向甲方提出开业支持申请,通过甲方开业资格审查后才能开业。
5.开业前,应乙方邀请,甲方派出前厅、后堂管理人员及配料师到乙方协助开业工作,工作时间3天。所派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由甲方承担。开业后,受乙方请求,甲方可派人到乙方提供后续支持,每次时间不超过3天,其往返路费食宿费由乙方承担。如甲方进行超时服务,则按每人每天80元向甲方支付抄手服务费。
6.开业前20天。乙方可向甲方要求提供开业策划方案和建议。如需甲方派人到乙方提供现场策划和指导,其所派人员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
7.甲方有义务逐步完善和加强运营督导体系的建设,做好服务督导工作。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营运报表,并接受甲方督导。
8.乙方可根据经营所在地民众的消费习惯对甲方专有技术进行小幅度的革新,或增加火锅以外的饮食品种以适应市场需求,但须征得甲方同意。
9.甲方在火锅技术、菜品等如有新的研究成果或技术革新,应无保留向乙方推介。
第九条:物料配送。
1.甲方向乙方提供火锅成品底料及其他辅助材料,甲方对乙方的物配应与其他加盟店一视同仁,不得因此对该店的物配而降低或提高,(除市场行情暴涨以外,则按市场行价而定)现为了保证乙方与其它分店的统一味道,总部统一物配:**专用火锅底料-----元/斤;**专用味精-----元/件;**专用鸡精-----元/件;秘制香料包-----元/斤;如分店负责人擅自改动和独自在外乱采购,给予乙方造成味道改变或损失则与总部无关,总部有权追究一切经济责任并终止合同。撤销乙方“**”店招,乙方无条件接受。其他物资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使用。
2.乙方从甲方所购材料及各种辅料必须用于乙方在授权地点的经营之中。
3.甲方承诺在火锅底料及各种辅料中绝不添加任何违禁物品。乙方也不得在所购进的底料及辅料中添加任何违禁物品。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停止原料供应,没收保证金并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
4.乙方乙方向甲方所购底料及辅助材料费及运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每次从甲方购原料实行先款后货,款到发货原则。乙方应提前6天向甲方提出要货清单,并将货款及运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5.乙方那个开业前20天向甲方提出首批要货清单,甲方那个根据乙方清单及时安排物配。
第十条:保密。
1.乙方在于甲方合作的过程中所获得一切有关甲方的信息,无论信息的形式和目的均视为秘密。
2.乙方无权直接或间接的把从甲方获得的秘密传送给第三方。
3.只要秘密尚未公开,不论在合同有效期内还是终止后,乙方均不得透露或在任何其他目的合同中使用该秘密信息。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生效,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3万元。
2.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并支付违约金,乙方向甲方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自行制作和使用与“**”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降低服务质量或菜品质量,放生被社会舆论工具吧膀胱或消费者严重投诉,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将“**”商标向他人装让、出借、转卖、制作和使用。
未经甲方允许将“**”商标向他人装让、出借、转卖、制作和使用。
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从而使“**”品牌形象严重受损。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各项费用或货款。
不接受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进行的督导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下列情况造成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但当事人必须在发生之日起5日内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一个月以上,另一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
2.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守约方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终止决定在对方收到书面通知时立即生效。
3.乙方遭受严重亏损而又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4.乙方破产、无偿还能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5.乙方财产主要部分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乙方自行解散。
第十三条:终止程序。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不再是被授权的“**”加盟方,但应完成下列事项办理:
1.付清所欠甲方的所有款项,并清偿与其它供货商的债务。
2.在不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商标,包括所有类似“**”的名称及商标,以及含有“**”的任何其它名称或标识、标记或类似的图案、文字。
3.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特许经营体系,包括与“**”相关的物品及辅助资料,以及甲方依本合同交付乙方使用的一切商业秘密、加密资料及专有资料。
4.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尽快在当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执照事宜,并消除在公共名录中医“**”名称刊登的资料。
5.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甲方所有物品、文件资料及副本。包括甲方授予的授权证书、特许加盟牌、“**”标识、**管理手册等专属物品。
6.乙方到甲方所在地办理本合同终止手续时应携带加盟店所在的工商部门的注销证明及上诉甲方授予物品和完备材料。
7.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不得以任何手段、形式向公众作出诋毁甲方品牌、商标的言行。
8.乙方完全履行手续后,甲方退还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含利息)。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因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事宜,双方一致约定以下列几种途径解决:
甲乙双方书面通知对方争议的存在及性质,并通过双方代表友好协商。
甲乙双方意见产生分歧,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可向任命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约定诉讼管辖地为甲方所在地。
第十五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其它。
在执行本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认为其中条款不适用于实践。可提出修改意见,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签署补充协议。
双方其它约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挥_________国家注册商标的品牌效益,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多方论证,共同达成以下合同条款,望甲乙双方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
第一条加盟期。
甲方授予乙方特许加盟期为三年,即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条甲方免费给予乙方特许加盟店装修门头,并配于硬件物品支持,和员工的公装。
第三条特许加盟者特权。
1.以_________品牌对外广告宣传,促销,及其它宣传活动。
2.免费享有_________甲方所属各网站业务推广宣传,在网站内注明特许加盟者的办公地址,电话,邮箱。
3.特许加盟者具有独立经营为主,开展工作。
4.特许加盟者可以适时地得到经营所必须信息情报资料。
5.特许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甲方专业技能方面的培训。
第四条特许加盟甲方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使特许加盟者能良好经营,甲方免费向特许加盟者传授必需的业务知识和经营技术。
2.特许加盟分支机构开业前后一个月,作为营运入轨期,总部根据加盟者的需要是否派员进行开业和业务指导,指导期起超过十天的按每天_________元计费。
3.甲方每年向特许加盟分支机构派遣技术人员进行巡回指导。
4.甲方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者分支机构的员工。
5.甲方依照加盟者的需求,协助采购必要器材。
6.甲方协助加盟者调取相关信息情报资料和档案资料。
第五条特许加盟服务质量管理。
1.为维护特许加盟分支机构的服务质量的统一性,提高_________品牌形象,特许加盟者的经营服务必须遵守甲方提供的经营手册开展工作。
2.甲方要定期和不定期对特许加盟分支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巡查工作,总部根据经营状况进行培训指导。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提供各类业务的合同文本和经营管理制度。
2.乙方在经营中出现疑难业务,如需甲方派员技术支持,甲方应给予支持帮助,其开支费用甲乙双方协商办理。
3.甲方无偿为乙方在总部所属网站宣传推广,扩大乙方知名效应。
4.甲方总部所受理乙方地域的业务,甲方必须移交乙方办理,收入乙方所有,甲方可以收取适当业务提成,具体比例甲乙双方协商办理。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依照本合同规定缴纳管理服务费和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有关于会员的营业额应交予甲方20%)。
2.乙方担任特许加盟分支机构经理,承担本单位经营活动的一切法律责任和义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出现一切债务债权,均由乙方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3.乙方所有经营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4.乙方应同意甲方业务指导监督检查。
5.乙方必须保证在给会员进行维修时不能胡乱要价,要保持着是全市最低价格。
第八条保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方展示特许加盟者各类资料和有损于特许加盟者的情报。
2.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技术秘密和其它内部情报。
3.乙方不得损害甲方和其它特许加盟分支机构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甲方和其它分支机构的业务。
第九条合同延续条件。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无违规经营,未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甲方优先考虑续签特许加盟合同,加盟者必须在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向总部提出申请,总部同意后,可以适当给予奖励。
第十条合同解除终止。
1.特许加盟者拖欠需交总部管理服务费。
2.特许加盟分支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受到查封、审查。
第十一条遇不可抗力的免责条款。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负担因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强制政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履行本合同,违约者按本合同实际金额的_________%处以罚责。
第十三条协商解决。
1.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甲乙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不可协调者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
第十四条本合同签定具法律效力,望甲乙双方严格履行本合同规定条款执行。
第十五条修订与批准。
对本合约的任何改动或修订都必须诉诸于文字形式并由合约双方签字,本合约或其任何修正案都必须经甲方的书面批准方可生效并约束签约双方。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增强公司实力,扩大公司知名度,本着自愿的原则,就乙方在开设世纪百艺国际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支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事宜,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益与义务:
1、甲方提供办理“世纪百艺”分支公司所须的一切手续;
3、甲方负责分支公司文化产业项目的操作、经营及指导和统筹管理,以及员工培训等;
5、甲方有权监督分支公司的各项经营行为,以及财务状况;
6、甲方对分支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及员工聘用有监督权、知情权和管理权;
8、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意一项,甲方有权撤消其“世纪百艺”品牌使用权和分支公司经营权,并保留法律及经济追诉权。
二、乙方的权益与义务:
4、分支公司必须每月按时给集团公司上报分支公司的经营报表和财务报表;
5、分支公司签订合同,必须上报集团公司批准备案方可签定;
6、乙方不得以分支公司名义进行任何借贷,如需要借贷需报甲方认可批准方可借贷;
8、分支公司的经营项目不得超出集团公司规定的经营范围;
9、分支公司如有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12、在经营过程中,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大项的各项规定,甲方有权扣除除乙方所交的保证金,如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甲方有权撤消乙方对分支公司的“世纪百艺”品牌使用权和分支公司经营权,并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分支公司成立和投入:
2、甲方以“世纪百艺”品牌和提供经营项目、管理指导、市场运营、培训等做为投入,占分支公司股份的20%。
3、乙方负责分支公司所需的`全部资金投入,占分支公司股份的80%。
4、甲乙方共同成立分支机构董事会和监事会,甲乙方各派相关人员参与董事会和监事会(具体人员甲乙双方具体协商)。
四、分支公司管理与分成方式:
1、各地分支公司隶属于集团公司垂直领导,有关人事、项目、经营、财务管理由总公司统一监督管理。
2、各地分公司严格按照总公司统一管理章程管理。
3、分支公司财务由集团公司统一监管,按月上报财务报表,并进行项目投入,以及费用统一申报和审批制度。
4、集团公司负责统一管理经营项目运作和指导,实行项目申报和审批制度,有计划的事实各类经营项目,便于统一规模化运作。
5、因文化传媒项目运营的特殊性,集团公司按不同项目统一分配给分支公司一定的利润,并纳入分支公司财务帐目。
6、集团公司与分支公司年底按股份比例实行利润分成,分成比例为:集团公司占股份的20%,分支公司经营者(负责人)占股份的80%,每年12月1日-15日进行分红。
五、协议终止与债权债务:
1、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乙方不得以分支公司名义进行任何借贷;
5、乙方对分支公司的投入归乙方所有,在乙方经营分支公司过程中的所有债权债务,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
六、其他事宜:
3、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乙方:
时间:时间: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xx服饰加盟店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为拓展xx服饰产品在________市(地区)的营销市场,甲乙双方本着发展的诚意,同意乙方在该地区经销甲方的xx服饰公司产品。
第二条。
乙方专卖店的经营场地必须以设在繁华地段或者大商场的专卖店作为营业场所,各专卖店可自行装修,但是必须以中等以上的装修水平对待.我们也将提供装修参考及一些宣传图片。
第三条。
甲方暂时不向乙方收取任加盟费用,但首次进货金额不低于____万元,乙方可自愿预存金(需五千元以上),用于支付服装进货时的货款及进货中所产生的费用,以提高配货发货效率。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进货价为产品吊牌价格的基础上打____折。
折扣将根据乙方季/月度销售额进行调整,如销售额低于双方事先约定,将取消以上折扣。
第五条。
乙方的零售价不得低于产品吊牌价格的____折(换季及特价处理等特殊商品公司另行规定)。
第六条。
甲方所属的所有网站及其它销售机构不得接纳除乙方外____省____市____区(县)的任何批发或者零售客户。
第七条。
乙方所有进货时,全款上时可享有百分之二十的调货率(收货起七内),特价品、低价品,不享有换货率。
非全款上不享受换货。
乙方每次调货时,服装附件不全或污损的不能调换。
换货来回运费需要乙方承担。
第八条。
若进货后发现次品,请在一周内告知甲方,并用相机详细记录暇砒处,说明次品原因,经甲方确认后,如果确属甲方原因,甲方应该给予无条件更换(限同款),换货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九条。
双方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且该义务不受本协议履行终止或解除的限制。
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件;。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促进双方共同发展,甲乙双方经认真协商,现就甲方“焕彩餐饮店”特许经营权授权乙方一事达成下一致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连锁专卖特许授权。
1.1、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县)区,开设“焕彩餐饮店”_______连锁餐厅。
1.2、在合同执行期间,连锁加盟店经许可后可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达这些标志、记号、样式的标签和招牌,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遵循甲方统一的营销模式,服从甲方统一的规范管理。
1.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将甲方授予的连锁特许权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
1.4、本合同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员工由乙方自行招聘,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提任何民事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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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特许方):
乙方:(受许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主题:甲方授权乙方以**品牌开设火锅店。
第二条:双方法律地位。
1、本合同双方为各自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自然人),是平等的合作关系。
2、乙方以自身名义依法申请获准经营,作为独立的经营者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并承担一定风险和获取相应的利润,乙方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总部)无关。
3、乙方无权以甲方名义进行任何活动,甲方不对除乙方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义务以及任何费用。
4、双方郑重承诺期一切经营活动都是合法的,任何一方违反国家法律,则独立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第三条:甲方授予乙方的权利。
1、使用甲方的国家工商局注册的商标、标识的权利。
2、使用甲方提供的字样及标识作为乙方店面招牌及标识的权利。
3、使用甲方提供的专用标识物的权利。
4、有偿使用甲方提供的火锅底调味品及相关原辅料的权利。
5、使用甲方菜品制作等专有技术的权利。
6、使用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资料的权利。
7、请求甲方从技术、经营管理、营销策划等方面提供支持、帮助、指导的权利。
8、经甲方同意,优先代理、销售甲方产品的权利。
9、在甲方授权经营场所,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种标准物品、标准图案的权利。
第四条:授权区域。
1、授权地点:
2、授权面积:平方米。
3、保护区域:以该店为中心,半径1.5公里内总部不开设品牌分店。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变更经营地址,如需扩大经营面积,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向甲方缴纳相应费用后方可进行,乙方若要另开特许经营点(包括授权保护区域内)须事先向甲方申请并经双方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5、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及甲方所授其他相应权利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
6、甲方在上述范围内出售产品,乙方有优先代理或他须经营权,起销售合同双方另行签订。如乙方在甲方书面通知后15日内没有书面回复甲方,甲方有权自行或授权他人经营。
第五条:授权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
第六条:特许经营加盟费、保证金、管理费。
1、乙方向甲方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2、为充分保证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珍惜和维护品牌形象,乙方须向甲方戛纳品牌保证金-----元人民币,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3、本合同生效后,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退坏加盟费。
第七条:品牌、商标维护。
1、甲方授权予乙方在授权弟弟昂享有商标、“鲜鹅肠火锅”商号、特有产品标识物的使用权,乙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和使用。
2、乙方认可甲方同意的ci系统并按其规范要求执行。
3、无论是在本合同期内或本合同终止和偶,乙方均不得以任何手段、任何形式向公众做出有损甲方品牌、商标的言行。
4、乙方负有在本地区打击假冒甲方品牌、商标的义务。
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重大服务或质量纠纷时,乙方尽努力妥善处理以避免事态扩大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可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建议。否则,由此造成甲方品牌形象严重受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保证金,并有权追究乙方赔偿责任。
6、甲方提供的特有产品如:乙方自行制作或采购,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等级或技术要求制作或采购。(如:海椒、花椒、豆瓣等)如出现质量问题,则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应充分利用当地良好的社会关系和媒体进行品牌宣传。如甲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型广告宣传活动,乙方应分担一定的广告费用,但事先甲方应将广告内容及费用分摊金额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同意后5日内将广告费用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8、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从事任何其他火锅的经营和代理销售其产品。
9、应乙方请求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广告宣传计划,供乙方广告宣传时参考、
10、如其他分店因经营原因出现质量问题进行曝光产生负面影响。甲方(总部)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总部尽量协调和建议,减少**品牌负面影响。
11、凡被甲方开除的员工,乙方不得录用。
第八条:支持、保障。
1、在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各种火锅底料并允许乙方使用甲方一切汤料及菜品加工技术。但不得妨碍甲方向该区域以外的加盟商授予该使用权。
2、甲方向乙方提供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普通员工的初始培训及后续培训。
如乙方人员到甲方培训,其往返差旅费、食宿费自理,培训费、实习费由甲方承担。
如甲方派人到乙方培训乙方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由乙方承担。
3、为充分保证形象的统一、完整,店内及门面设计、施工由甲方负责。设计、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收费标准遵照双方签订的《装修设计、施工合同》执行。
4、筹备工作完成后,开业前15天乙方向甲方提出开业支持申请,通过甲方开业资格审查后才能开业。
5、开业前,应乙方邀请,甲方派出前厅、后堂管理人员及配料师到乙方协助开业工作,工作时间3天。所派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由甲方承担。开业后,受乙方请求,甲方可派人到乙方提供后续支持,每次时间不超过3天,其往返路费食宿费由乙方承担。如甲方进行超时服务,则按每人每天80元向甲方支付抄手服务费。
6、开业前20天。乙方可向甲方要求提供开业策划方案和建议。如需甲方派人到乙方提供现场策划和指导,其所派人员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
7、甲方有义务逐步完善和加强运营督导体系的建设,做好服务督导工作。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营运报表,并接受甲方督导。
8、乙方可根据经营所在地民众的消费习惯对甲方专有技术进行小幅度的革新,或增加火锅以外的饮食品种以适应市场需求,但须征得甲方同意。
9、甲方在火锅技术、菜品等如有新的研究成果或技术革新,应无保留向乙方推介。
第九条:物料配送。
1、甲方向乙方提供火锅成品底料及其他辅助材料,甲方对乙方的物配应与其他加盟店一视同仁,不得因此对该店的物配而降低或提高,(除市场行情暴涨以外,则按市场行价而定)现为了保证乙方与其它分店的统一味道,总部统一物配:专用火锅底料-----元/斤;专用味精-----元/件;专用鸡精-----元/件;秘制香料包-----元/斤;如分店负责人擅自改动和独自在外乱采购,给予乙方造成味道改变或损失则与总部无关,总部有权追究一切经济责任并终止合同。撤销乙方店招,乙方无条件接受。其他物资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使用。
2、乙方从甲方所购材料及各种辅料必须用于乙方在授权地点的经营之中。
3、甲方承诺在火锅底料及各种辅料中绝不添加任何违禁物品。乙方也不得在所购进的底料及辅料中添加任何违禁物品。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停止原料供应,没收保证金并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
4、乙方乙方向甲方所购底料及辅助材料费及运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每次从甲方购原料实行先款后货,款到发货原则。乙方应提前6天向甲方提出要货清单,并将货款及运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5、乙方那个开业前20天向甲方提出首批要货清单,甲方那个根据乙方清单及时安排物配。
第十条:保密。
1、乙方在于甲方合作的过程中所获得一切有关甲方的信息,无论信息的形式和目的均视为秘密。
2、乙方无权直接或间接的把从甲方获得的秘密传送给第三方。
3、只要秘密尚未公开,不论在合同有效期内还是终止后,乙方均不得透露或在任何其他目的合同中使用该秘密信息。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生效,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3万元。
2、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并支付违约金,乙方向甲方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自行制作和使用与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降低服务质量或菜品质量,放生被社会*工具吧膀胱或消费者严重投诉,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将商标向他人装让、出借、转卖、制作和使用。
未经甲方允许将商标向他人装让、出借、转卖、制作和使用。
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从而使品牌形象严重受损。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各项费用或货款。
不接受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进行的督导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下列情况造成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但当事人必须在发生之日起5日内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一个月以上,另一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
2、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守约方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终止决定在对方收到书面通知时立即生效。
3、乙方遭受严重亏损而又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4、乙方破产、无偿还能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5、乙方财产主要部分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乙方自行解散。
第十三条:终止程序。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不再是被授权的加盟方,但应完成下列事项办理:
1、付清所欠甲方的所有款项,并清偿与其它供货商的债务。
2、在不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商标,包括所有类似的名称及商标,以及含有的任何其它名称或标识、标记或类似的图案、文字。
3、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特许经营体系,包括与相关的物品及辅助资料,以及甲方依本合同交付乙方使用的一切商业秘密、加密资料及专有资料。
4、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尽快在当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执照事宜,并消除在公共名录中医名称刊登的资料。
5、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甲方所有物品、文件资料及副本。包括甲方授予的授权证书、特许加盟牌、标识、管理手册等专属物品。
6、乙方到甲方所在地办理本合同终止手续时应携带加盟店所在的工商部门的注销证明及上诉甲方授予物品和完备材料。
7、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不得以任何手段、形式向公众作出诋毁甲方品牌、商标的言行。
8、乙方完全履行手续后,甲方退还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含利息)。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因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事宜,双方一致约定以下列几种途径解决:
甲乙双方书面通知对方争议的存在及性质,并通过双方代表友好协商。
甲乙双方意见产生分歧,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可向任命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约定诉讼管辖地为甲方所在地。
第十五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其它。
在执行本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认为其中条款不适用于实践。可提出修改意见,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签署补充协议。
双方其它约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特许方):
乙方(受许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同意乙方加盟经营________,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第一条?加盟经营项目。
1、甲方许可加盟店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为_________。
2、总部根据经营_________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______________(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许可甲方以分许可的形式发展加盟店。
第二条?特许经营关系。
1、甲方基于与总部签署的《区域特许经营合同》,获得总部的许可,在_________区域范围内发展加盟商,许可其设立加盟店。
2、甲方与乙方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乙方作为_____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执行本合同。乙方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_____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3、总部对甲方与乙方之间签订的本合同的审查,总部依据本合同对乙方享有的权利,以及在实施本合同过程中对加盟店的管理与监督行为,并不表示总部与乙方之间存在直接的特许经营合同关系,总部不是本合同的当事人。
4、在本合同中涉及的总部的特许经营权,除本合同有明确规定之外,均由甲方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总部不对乙方承担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不得依据本合同向总部主张权利。
5、在总部与甲方之间的区域特许经营合同关系终止时,总部有权决定本合同继续履行或终止。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临时行使甲方依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乙方应当直接向总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6、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乙方不是甲方或总部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乙方不得以甲方或总部的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义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甲方或总部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三条?加盟合同的期限。
1、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
2、如需续签合同,乙方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协商续签,乙方享有续签优先权。
1、使用甲方的国家工商局注册的_____、标识的权利。
2、使用甲方提供的____字样及标识作为乙方店面招牌及标识的权利。
3、使用甲方提供的专用标识物的权利。
4、有偿使用甲方提供的专门配方及相关原辅料的权利。
5、使用甲方菜品制作等专有技术的权利。
6、使用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资料的权利。
7、请求甲方从技术、经营管理、营销策划等方面提供支持、帮助、指导的权利。
8、经甲方同意,优先代理、销售甲方产品的权利。
9、在甲方授权经营场所,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种标准物品、标准图案的权利。
第五条?特许区域。
1、授权地点:
2、授权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
3、保护区域:以该店为中心,半径1.5公里内总部不开设___________品牌分店。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变更经营地址,如需扩大经营面积,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向甲方缴纳相应费用后方可进行,乙方若要另开特许经营点(包括授权保护区域内)须事先向甲方申请并经双方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5、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及甲方所授其他相应权利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
第六条?特许经营加盟费、保证金、管理费。
1、乙方向甲方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__________元(人民币)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2、为充分保证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珍惜和维护_________品牌形象,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品牌保证金_________元人民币,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3、本合同生效后,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退坏加盟费。
第七条?保密。
1、乙方在于甲方合作的过程中所获得一切有关甲方的信息,无论信息的形式和目的均视为秘密。
2、乙方无权直接或间接的把从甲方获得的秘密传送给第三方。
3、只要秘密尚未公开,不论在合同有效期内还是终止后,乙方均不得透露或在任何其他目的合同中使用该秘密信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生效,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2、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并支付违约金,乙方向甲方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自行制作和使用与______________相似或变形的_____;
(3)未经甲方允许将_____向他人装让、出借、转卖、制作和使用;
(4)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从而使品牌形象严重受损;
(5)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各项费用或货款;
(6)不接受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进行的督导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第九条?合同终止。
下列情况造成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但当事人必须在发生之日起5日内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一个月以上,另一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
2、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守约方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终止决定在对方收到书面通知时立即生效。
3、乙方遭受严重亏损而又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4、乙方破产、无偿还能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5、乙方财产主要部分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乙方自行解散。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发生因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事宜,由甲乙双方书面通知对方争议的存在及性质,并通过双方代表友好协商;如甲乙双方意见产生分歧,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可向______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该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持____份,乙方持____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订地点: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订地点: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世纪海马科技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世纪海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诚实、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授权甲方在指定区域内独家代理金海马餐饮管理系统软件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授权代理商资格及内容。
1.甲方具有独立享有权利并独立承担义务的企业法人。
2.甲方需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贰万元人民币作为独家代理押金。
3.乙方授予甲方为金海马餐饮管理系统软件产品在地区的独家代理商资格,授权甲方在该区域内寻求销售合作伙伴及负责该软件产品的合法销售业务推广并承担售后服务。
4.独家代理授权期限为个月(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后协议无异议自动延续,有一方提出终止时,协议期满后终止。
二、代理级别。
1、一般代理。
1.1可以是个人和公司,具有软件销售维护能力。
1.2愿意做代理的个人和公司,只需向我公司提出代理申请,并提供详细介绍资料和联系方式,即可成为一般代理商。
1.3可以签代理协议,也可以不签代理协议;代理商可以获取代理证书;个人代理商可以获取我公司授权的法人委托书。
1.4享有一般代理商的价格优惠。
1.5我方提供软件试用光盘和宣传资料,代理商应缴纳相应的资料费和邮资费。
1.6如果能够实现月销售10套软件的业绩,本月的代理软件可以享受总代理的价格优惠。
1.7如果在该代理地区有公司申请总代理,甲方有权终止代理协议;但如果乙方此时也申请总代理,甲方应优先满足乙方的申请。
1.8款到发货。
2、地市级总代理。
2.1必须是与电脑相关的公司,并具有相应的软件销售维护能力。代理商应提供详细的介绍资料和联系方式.
2.2必须签订代理协议;代理商可以获取代理证书。
2.3享有总代理商的价格优惠,独家享有在代理地区的经营权。
2.4必须先按售价购买代理软件至少1套,如果今后确实未能卖出去,可以按代理价格退货,退货的同时终止代理关系。
2.5刚开始代理的2个月内,应达到3套软件的销售业绩。从开始代理的第3个月起,应达到每月3套软件的销售业绩。
2.6如实现了超过3套软件的月销售业绩,则在该月份销售的软件可以享有40%的优惠;如月销售业绩低于3套软件,则在该月份销售的.软件按一般代理商的价格计算。
2.7如果在该代理地区有公司申请总代理,甲方有权终止代理协议;但如果乙方此时也申请总代理,甲方应优先满足乙方的申请。
2.8款到发货。
3、省级总代理。
3.1必须是与电脑相关的公司,并具有相应的软件销售维护能力。代理商应提供详细的介绍资料和联系方式.
3.2必须签订代理协议;代理商可以获取代理证书。
3.3享有总代理商的价格优惠,独家享有在代理地区的经营权。
3.4必须先按售价购买代理软件至少各2套,如果今后确实未能卖出去,可以按代理价格退货,退货的同时终止代理关系。
3.5刚开始代理的2个月内,应达到6套软件的销售业绩。从开始代理的第3个月起,每月应达到10套软件的销售业绩。
3.6如实现了超过10套软件的月销售业绩,则在该月份销售的软件可以享有40%的优惠;如月销售业绩低于10套软件,则在该月份销售的软件按一般代理商的价格计算。
3.7款到发货。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甲方应在其授权区域内开展乙方产品的销售与宣传推广工作,按进货要求进货并完成销售指标。负责所发展用户的技术服务并及时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向客户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工作,对于软件本身的bug可以要求乙方第一时间予以解决。
3.甲方有责任维护市场稳定、严格遵守乙方的营销价格体系,确保向最终用户的销售价格不低于全国市场统一价格的80%,不得为短期利益进行低价倾销。因促销活动等特殊情况引起的价格变动应提前得到乙方书面认可。
4.甲方应自觉维护乙方权益及品牌形象,不得从事有损乙方及产品形象的行为;积极配合乙方的整体市场推广宣传活动;甲方有权在许可范围内按规定使用乙方品牌进行市场推广与宣传,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乙方产品的标志及文字。
5.甲方在代理的周边地区进行的销售业务时,应先向乙方咨询该地区是否有代理商,如该地区已产生代理商,甲方应退出该区域的一切销售活动,不得出现串货现象。如未经咨询就向该区域进行销售业务,视为违约,要立即退出该区域销售活动。同时要对已经发生的业务承担售后服务。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自觉保护将乙方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并将产品。
被侵权或用户意见及时反馈给乙方;软件中显示的公司及其联系方式为甲方的公司及联系方式。
2.乙方负责产品技术更新、升级工作。为甲方提供完整产品。(光盘版包含:安装光盘、使用说明书电子版)并为甲方提供部分宣传资料。
3.乙方负责用户的授权与管理工作,及时为甲方提供真实的有效的注册文件或者加密狗。乙方负责甲方本身的技术支持工作,对于客户所提出的新功能,应协商解决比如支付一定修改费用。
4.乙方负责产品的全国性宣传工作。确保产品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同时有积极宣传和维护甲方声誉的义务。在市场推广期间,乙方在市场价格、促销政策、升级政策等涉及到乙方产品市场推广的相关信息有所变更时,乙方确保及时通知甲方。
5.乙方承诺如在甲方代理区域内另有申请成为独家代理商的,同等条件下,首家代理商享有优先权。但独家代理商未完成销售任务,被取消独家代理资格的除外。
6.有代理商区域的商家提出申请成为经销商并且符合条件者,代理商可以受理,如果代理商不受理该区经销商,本公司有权以经销商的价格受理。并将区域独家代理商与经销商之间的价格差额利润转给该区域独家代理商,以保护其在该区的独家代理权益。
7.乙方在公司网站上对甲方的联系方式做相应宣传。
8.销售的软件产品品牌使用乙方指定的品牌如技雄等,甲方不可更改软件品牌进行宣传或出售。
五、进货要求与销售指标。
1.二年的软件销售总额必须达到25万元,否则乙方不退还押金。
2.每季度软件费销售额至少达到3万元以上。
六、价格、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为款到发货,甲方所有款项的汇付均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的银行账户中。
2.如甲方连续2个季度未完成销售指标,乙方可以就协议的继续履行事项与甲方进行磋商,有权将甲方降级为授权经销商。
附:系统功能。
金海马餐饮管理系统(豪华版)。
含所有餐饮管理系统的功能(前台收银,后台统计管理,库存管理,无线点菜,后厨打印)。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约期间未能履行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条款,乙方有权取消授权代理商资格;。
2.没有乙方的许可,甲方不可传播、非法销售此软件;甲方不能组织或指使任何人破解乙方任何软件,更不可销售盗版软件;否则乙方有权取消甲方的代理权和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并且甲方赔偿乙方20万元整。
3.如果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内容,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违约的一方需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并且承担适用法律责任。
八、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未尽事宜,或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若协商不成,提交本合同签约到石家庄人民法院仲裁。
甲方:乙方:世纪海马科技有限公司。
盖章(签字)盖章(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
甲方:
乙方:世纪海马科技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世纪海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诚实、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授权甲方在指定区域内独家代理金海马餐饮管理系统软件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授权代理商资格及内容
1. 甲方具有独立享有权利并独立承担义务的企业法人。
2. 甲方需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贰万元人民币作为独家代理押金。
3.乙方授予甲方为金海马餐饮管理系统软件产品在 地区的独家代理商资格,授权甲方在该区域内寻求销售合作伙伴及负责该软件产品的合法销售业务推广并承担售后服务。
4.独家代理授权期限为 个月(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后协议无异议自动延续,有一方提出终止时,协议期满后终止。
二、代理级别
1、一般代理
1.1 可以是个人和公司,具有软件销售维护能力。
1.2 愿意做代理的个人和公司,只需向我公司提出代理申请,并提供详细介绍资料和联系方式,即可成为一般代理商。
1.3 可以签代理协议,也可以不签代理协议;代理商可以获取代理证书;个人代理商可以获取我公司授权的法人委托书。
1.4 享有一般代理商的价格优惠。
1.5 我方提供软件试用光盘和宣传资料,代理商应缴纳相应的资料费和邮资费。
1.6 如果能够实现月销售10套软件的业绩,本月的代理软件可以享受总代理的价格优惠。
1.7 如果在该代理地区有公司申请总代理,甲方有权终止代理协议;但如果乙方此时也申请总代理,甲方应优先满足乙方的申请。
1.8 款到发货。
2、地市级总代理
2.1 必须是与电脑相关的公司,并具有相应的软件销售维护能力。
代理商应提供详细的介绍资料和联系方式 。
2.2 必须签订代理协议;代理商可以获取代理证书。
2.3 享有总代理商的价格优惠,独家享有在代理地区的经营权。
2.4 必须先按售价购买代理软件至少1套,如果今后确实未能卖出去,可以按代理价格退货,退货的同时终止代理关系。
2.5 刚开始代理的2个月内,应达到3套软件的销售业绩。
从开始代理的第3个月起,应达到每月3套软件的销售业绩。
2.6 如实现了超过3套软件的月销售业绩,则在该月份销售的软件可以享有40%的优惠;如月销售业绩低于3套软件,则在该月份销售的软 件按一般代理商的价格计算。
2.7 如果在该代理地区有公司申请总代理,甲方有权终止代理协议;但如果乙方此时也申请总代理,甲方应优先满足乙方的申请。
2.8 款到发货。
3、省级总代理
3.1 必须是与电脑相关的公司,并具有相应的软件销售维护能力。
代理商应提供详细的介绍资料和联系方式 。
3.2 必须签订代理协议;代理商可以获取代理证书。
3.3 享有总代理商的价格优惠,独家享有在代理地区的经营权。
3.4 必须先按售价购买代理软件至少各2套,如果今后确实未能卖出去,可以按代理价格退货,退货的同时终止代理关系。
3.5 刚开始代理的2个月内,应达到6套软件的销售业绩。
从开始代理的第3个月起,每月应达到10套软件的销售业绩。
3.6 如实现了超过10套软件的月销售业绩,则在该月份销售的软件可以享有40%的优惠;如月销售业绩低于10套软件,则在该月份销售的 软件按一般代理商的价格计算。
3.7 款到发货。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甲方应在其授权区域内开展乙方产品的销售与宣传推广工作,按进货要求进货并完成销售指标。
负责所发展用户的技术服务并及时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向客户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工作,对于软件本身的bug可以要求乙方第一时间予以解决。
3.甲方有责任维护市场稳定、严格遵守乙方的营销价格体系,确保向最终用户的销售价格不低于全国市场统一价格的80%,不得为短期利益进行低价倾销。
因促销活动等特殊情况引起的'价格变动应提前得到乙方书面认可。
甲方(特许方):
乙方(加盟方):
根据《_____》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主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双方法律地位。
1、本合同双方为各自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自然人),是平等的合作关系。
2、乙方以自身名义依法申请获准经营,作为_____的经营者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并承担一定风险和获取相应的利润,乙方的债权、债务由乙方_____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无权以甲方名义进行任何活动,甲方不对除乙方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义务以及任何费用。
4、双方郑重承诺期一切经营活动都是合法的,任何一方违反国家法律,则_____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第三条:甲方授予乙方的权利。
1、使用甲方的国家工商局注册的_____、标识的权利。
2、使用甲方提供的_____字样及标识作为乙方店面招牌及标识的权利。
3、使用甲方提供的专用标识物的权利。
4、使用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资料的权利。
5、请求甲方从技术、经营管理、营销策划等方面提供支持、帮助、指导的权利。
6、经甲方同意,优先代理、销售甲方产品的权利。
7、在甲方授权经营场所,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种标准物品、标准图案的权利。
第四条:授权区域。
1、授权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授权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保护区域:以该店为中心,半径1.5公里内总部不设_____品牌分店。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变更经营地址,如需扩大经营面积,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向甲方缴纳相应费用后方可进行,乙方若要另开特许经营点(包括授权保护区域内)须事先向甲方申请并经双方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5、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及甲方所授其他相应权利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
第五条:授权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特许经营加盟费、保证金、管理费。
1、乙方向甲方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2、为充分保证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珍惜和维护品牌形象,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品牌保证金_______元人民币,与本合同签订时付清。
3、本合同生效后,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退还加盟费。
第七条:支持、保障。
1、甲方向乙方提供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普通员工的初始培训及后续培训。
2、为充分保证形象的统一、完整,店内及门面设计、施工由甲方负责。设计、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筹备工作完成后,开业前15天乙方向甲方提出开业支持申请,通过甲方开业资格审查后才能开业。
4、甲方有义务逐步完善和加强运营督导体系的建设,做好服务督导工作。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营运报表,并接受甲方督导。
第八条:保密。
1、乙方在于甲方合作的过程中所获得一切有关甲方的信息,无论信息的形式和目的均视为秘密。
2、乙方无权直接或间接的把从甲方获得的秘密传送给第三方。
3、只要秘密尚未公开,不论在合同有效期内还是终止后,乙方均不得透露或在任何其他目的合同中使用该秘密信息。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生效,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____万元。
2、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并支付违约金,乙方向甲方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自行制作和使用与甲方_____相似或变形的_____。
(2)未经甲方允许将_____向他人装让、出借、转卖、制作和使用。
(3)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各项费用或货款。
(4)不接受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进行的督导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第十条:合同终止。
下列情况造成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但当事人必须在发生之日起5日内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一个月以上,另一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
2、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守约方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终止决定在对方收到书面通知时立即生效。
3、乙方遭受严重亏损而又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4、乙方破产、无偿还能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5、乙方财产主要部分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乙方自行解散。
第十一条:终止程序。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不再是被授权的加盟方,但应完成下列事项办理:
1、付清所欠甲方的所有款项,并清偿与其它供货商的债务。
2、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甲方_____。
3、乙方到甲方所在地办理本合同终止手续时应携带加盟店所在的工商部门的注销证明及上诉甲方授予物品和完备材料。
4、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不得以任何手段、形式向公众作出诋毁甲方品牌、_____的言行。
5、乙方完全履行手续后,甲方退还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含利息)。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因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先应由双方代表友好协商,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可向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甲方:
代表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代表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世纪海马科技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世纪海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诚实、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授权甲方在指定区域内独家代理金海马餐饮管理系统软件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授权代理商资格及内容
1. 甲方具有独立享有权利并独立承担义务的企业法人。
2. 甲方需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贰万元人民币作为独家代理押金。
3.乙方授予甲方为金海马餐饮管理系统软件产品在 地区的独家代理商资格,授权甲方在该区域内寻求销售合作伙伴及负责该软件产品的合法销售业务推广并承担售后服务。
4.独家代理授权期限为 个月(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后协议无异议自动延续,有一方提出终止时,协议期满后终止。
二、代理级别
1、一般代理
1.1 可以是个人和公司,具有软件销售维护能力。
1.2 愿意做代理的个人和公司,只需向我公司提出代理申请,并提供详细介绍资料和联系方式,即可成为一般代理商。
1.3 可以签代理协议,也可以不签代理协议;代理商可以获取代理证书;个人代理商可以获取我公司授权的法人委托书。
1.4 享有一般代理商的价格优惠。
1.5 我方提供软件试用光盘和宣传资料,代理商应缴纳相应的资料费和邮资费。
1.6 如果能够实现月销售10套软件的业绩,本月的代理软件可以享受总代理的价格优惠。
1.7 如果在该代理地区有公司申请总代理,甲方有权终止代理协议;但如果乙方此时也申请总代理,甲方应优先满足乙方的申请。
1.8 款到发货。
2、地市级总代理
2.1 必须是与电脑相关的公司,并具有相应的软件销售维护能力。 代理商应提供详细的介绍资料和联系方式 。
2.2 必须签订代理协议;代理商可以获取代理证书。
2.3 享有总代理商的价格优惠,独家享有在代理地区的经营权。
2.4 必须先按售价购买代理软件至少1套,如果今后确实未能卖出去,可以按代理价格退货,退货的同时终止代理关系。
2.5 刚开始代理的2个月内,应达到3套软件的销售业绩。从开始代理的第3个月起,应达到每月3套软件的销售业绩。
2.6 如实现了超过3套软件的月销售业绩,则在该月份销售的软件可以享有40%的优惠;如月销售业绩低于3套软件,则在该月份销售的软件按一般代理商的价格计算。
2.7 如果在该代理地区有公司申请总代理,甲方有权终止代理协议;但如果乙方此时也申请总代理,甲方应优先满足乙方的申请。
2.8 款到发货。
3、省级总代理
3.1 必须是与电脑相关的公司,并具有相应的软件销售维护能力。代理商应提供详细的介绍资料和联系方式 。
3.2 必须签订代理协议;代理商可以获取代理证书。
3.3 享有总代理商的价格优惠,独家享有在代理地区的经营权。
3.4 必须先按售价购买代理软件至少各2套,如果今后确实未能卖出去,可以按代理价格退货,退货的同时终止代理关系。
3.5 刚开始代理的2个月内,应达到6套软件的销售业绩。从开始代理的第3个月起,每月应达到10套软件的销售业绩。
3.6 如实现了超过10套软件的月销售业绩,则在该月份销售的软件可以享有40%的优惠;如月销售业绩低于10套软件,则在该月份销售的软件按一般代理商的价格计算。
3.7 款到发货。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甲方应在其授权区域内开展乙方产品的销售与宣传推广工作,按进货要求进货并完成销售指标。负责所发展用户的技术服务并及时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向客户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工作,对于软件本身的bug可以要求乙方第一时间予以解决。
3.甲方有责任维护市场稳定、严格遵守乙方的营销价格体系,确保向最终用户的销售价格不低于全国市场统一价格的80%,不得为短期利益进行低价倾销。因促销活动等特殊情况引起的价格变动应提前得到乙方书面认可。
4.甲方应自觉维护乙方权益及品牌形象,不得从事有损乙方及产品形象的行为;积极配合乙方的整体市场推广宣传活动;甲方有权在许可范围内按规定使用乙方品牌进行市场推广与宣传,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乙方产品的标志及文字。
5.甲方在代理的周边地区进行的销售业务时,应先向乙方咨询该地区是否有代理商,如该地区已产生代理商,甲方应退出该区域的一切销售活动,不得出现串货现象。如未经咨询就向该区域进行销售业务,视为违约,要立即退出该区域销售活动。同时要对已经发生的业务承担售后服务。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自觉保护将乙方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并将产品被侵权或用户意见及时反馈给乙方;软件中显示的公司及其联系方式为甲方的公司及联系方式。
2.乙方负责产品技术更新、升级工作。为甲方提供完整产品。(光盘版包含:安装光盘、使用说明书电子版)。并为甲方提供部分宣传资料。
3.乙方负责用户的授权与管理工作,及时为甲方提供真实的有效的注册文件或者加密狗。乙方负责甲方本身的技术支持工作,对于客户所提出的新功能,应协商解决比如支付一定修改费用。
4.乙方负责产品的全国性宣传工作。确保产品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同时有积极宣传和维护甲方声誉的义务。在市场推广期间,乙方在市场价格、促销政策、升级政策等涉及到乙方产品市场推广的相关信息有所变更时,乙方确保及时通知甲方。
5.乙方承诺如在甲方代理区域内另有申请成为独家代理商的,同等条件下,首家代理商享有优先权。但独家代理商未完成销售任务,被取消独家代理资格的除外。
6. 有代理商区域的商家提出申请成为经销商并且符合条件者,代理商可以受理,如果代理商不受理该区经销商,本公司有权以经销商的价格受理。并将区域独家代理商与经销商之间的价格差额利润转给该区域独家代理商,以保护其在该区的独家代理权益。
7. 乙方在公司网站上对甲方的联系方式做相应宣传。
8. 销售的软件产品品牌使用乙方指定的品牌如技雄等,甲方不可更改软件品牌进行宣传或出售。
五、进货要求与销售指标
1.二年的软件销售总额必须达到25万元,否则乙方不退还押金。
2.每季度软件费销售额至少达到3万元以上。
六、价格、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为款到发货,甲方所有款项的汇付均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的银行账户中。
2.如甲方连续2个季度未完成销售指标,乙方可以就协议的继续履行事项与甲方进行磋商,有权将甲方降级为授权经销商。
附:系统功能
金海马餐饮管理系统(豪华版)
含所有餐饮管理系统的功能(前台收银,后台统计管理,库存管理,无线点菜,后厨打印)
七、违约责任
2.没有乙方的许可,甲方不可传播、非法销售此软件;甲方不能组织或指使任何人破解乙方任何软件,更不可销售盗版软件;否则乙方有权取消甲方的代理权和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并且甲方赔偿乙方20万元整。
3.如果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内容,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违约的一方需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并且承担适用法律责任。
八、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未尽事宜,或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若协商不成,提交本合同签约到石家庄人民法院仲裁。
甲方: 乙方:世纪海马科技有限公司
盖章(签字): 盖章(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xxx加盟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核批准同意就乙方以连锁经营形式加盟“xxx”快餐车。
事项,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快餐车经营技术资产:由甲方开发,完善成型,用于xxx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是甲方的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样式,加盟连锁快餐车方式,商品陈列技术,专业技术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xxx快餐车指使用属于甲方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快餐车。快餐车商标:指称甲方的商标和服务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餐车形象:乙方因使用甲方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当事者
第三条:授权
1、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在 省 市(县) 街(路) 商场/小区以快餐车形式进行经营,经此授权后甲方在该区域内将不再授权任何其它个人以同类的经营方式加盟经营。且乙方在市区内不得占据3个以上摊点。
第四条:加盟费:________元;付款方式:__________;合同签定时一次性付清,此加盟费不返还。乙方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返还此加盟金。
2.加盟押金
乙方在签订加盟合同时需交给甲方市场保证金2000元。此保证金在乙方正常经营3年或有特殊原因经过甲方同意结束经营时方可全部退还,乙方如在经营中违反本合同中任何一条协议或违背甲方意愿,此押金不返还。押金正常退还时甲方以奖励的名义退还乙方3000元。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倡导经营“xxx”加盟连锁事业,并拥有:“xxx”注册商标的所有权。
2、根据市场需要,在各个城市,设立加盟餐车或店铺。
3、有权适时地得到乙方经营所必须提供的市场反馈信息,
4、在产品计划方面,可以结合乙方的所在地的条件对产品供应计划进行综合性援助。
5、保证产品质量,如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如发霉、过期)等,负责调换同类合格产品。
6、不得无故拖延发货时间,否则因此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拥有“xxx”的商标、名称、技术的使用权,及营业推广权。
2、有权获得甲方经营管理业务的诊断性建议。
3、乙方及从业人员有权接受甲方的职能培训。
4、认同甲方倡导的加盟连锁经营理念,遵守甲方关于“xxx”经营的各项规章制度。
5、负责经营管理本区域的产品推广开发工作。依照甲方的标准保持加盟店的结构及形象。
6、维护经营并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7、要认识作为“xxxx”加盟者的社会使命,忠诚为顾客服务,打造健康,安全产品的品牌加盟餐车。
8、快餐车装饰方面,严格按照甲方的标准执行。
9、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进货标准购货,确定产品结构。
10、乙方应执行甲方统一制定的价格标准。若因地区原因需要进行价格调整
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11、乙方必须在熟练操作生产制作产品后,拿到甲方批准同意书面文字后方可经营。
12、乙方依本协议只能经营一家加盟店,如需开办二家或多家加盟店时,尚需另行签订加盟合同、支付加盟费用。
13,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为快餐车加盟提供必要的宣传条件。
第七条:产品进货
1、乙方所经营的产品用料,一律从甲方进货。
2、乙方应及时并按要求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或提货时当面交给甲方,如需以物流的方式发货乙方需提前将货款汇入甲方的指定账户,乙方最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备货做好准备工作,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与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进货前一日需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预约所需的配料、主料的数量提前通知甲方做好准备工作。
4、甲方不负责送货,所有进货需乙方自行到甲方所在地购买。
5、乙方不得无故停止进货超过30日,如有特殊原因或节假日大休等乙方必须提前告知甲方。如果乙方在30日内未告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经济赔偿。
6;在从甲方进完货品后,在一日内验收,并以书面或通讯的方式,回复甲方。如未回复,则视为合格验收。
第八条:禁止行为乙方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有以下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经济赔偿十万元人民币。
1;乙方在合同有效期间可无偿使用由甲方提供的产品制作技术,若合同终止或乙方自行停止营业后禁止私自向第三者教授本餐车卖品的制作技术,及经营流程,或以他人名义开设类似‘xxx’快餐车的行为;如有违反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技术外流损失费人民币五万元作为补偿。
2,乙方不得私自更改产品正常的制作流程与技术方法,要始终保证产品的良好品质,制做过程始终遵守甲方的培训标准来完成;始终与甲方保持统一性。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4、乙方在没有较特殊的情况下,不得停止正常营业,且自加盟合同签订以后,经营不得低于六个月,若乙方未正常经营六个月自行终止本合同。甲方按违约追究乙方的经济赔偿。
5、禁止乙方恶意诋毁损害甲方的所有经营及加盟形象,禁止乙方与甲方的第三加盟合作人发生任何纠纷及矛盾。
6、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区域经营,不得侵占甲方其他客户的摊点。并且乙方不得在本市区内占据三个摊点以上。
第九条保密义务乙方不得随意将有关“xxxx”的运营程序,操作流程等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甲方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甲方其要求予以经济赔偿。
(1)有关经营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3)有关xxx快餐车原材料选用制作工艺及配方向第三者泄露
第十条:更改劝告
当乙方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甲方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乙方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热心时,甲方要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劝告更改。甲方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第十一条:不可抵抗的免责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营业造成障碍时,乙方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十二条:乙方的解除权
乙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应在2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预告。
第十三条:甲方的解除权
1、当乙方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坚持向甲方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甲方的指
导与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照甲方的更改劝告,
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6)私自向第三者教授技术开设类似“xxx快餐车时
(7)加盟餐车废止营业时;
(8)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碍了连锁活动及欲妨碍时;
(9)未遵守本合同的任何一项条款时。
第十四条:乙方的解除权
(1) 乙方在有更好的发展或有特殊原因,需要解除本合同时,需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2) 解除本合同必须在乙方正常经营六个月以上,且没有对餐车形象及甲方的加盟形象造成任何影响的前提下,方可正常解除。
第十五条:终结合同的处理
2、解除本合同时,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停止使用xxx快餐车“徽记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权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甲方指定的餐车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等,还要将总部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等上交甲方,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部分操作设备。
(3)未撤掉取消“xxx”的徽记及标志等时,甲方可自行执行,在此情况下,撤掉、取消这些所需要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4)本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xxx快餐车的名义进行经营,也不得使用类似甲方的商标、原材料经营,否则,向甲方承担给付10倍加盟费的违约金。
(5)本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约或本合同被终止、解除,乙方在三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同类的餐饮经营业,符合法定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或终止条件,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否则,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加盟费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民币。
(6)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甲方不利的言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的争议解决地为______________市。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加盟合同生效。
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共同责任人: 共同责任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甲方:四川麻辣空间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身份证号:
第1条宗旨。
1.1甲方将自己享有的“麻辣空间”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的方式授权许可乙方在一定范围内有偿使用,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特许并按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经营模式下从事规定范围的经营活动,并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1.2甲方已明确告知受许人,项目投资有风险,选择项目须谨慎,乙方完全同意接受上述内容,并同意全额投资加盟店,愿意独立承担加盟店的投资风险,维护并提升四川麻辣空间餐饮有限公司品牌的形象。
第2条加盟条件。
2.1乙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社会关系、无不良嗜好(嫖、赌、毒、酗酒等),并能全职、专注经营甲方的特许项目。
2.2乙方应为独立经济实体(私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2.3具有直接或间接的餐饮经营管理经验,有长期经营本合同约定的餐饮事业并将其发展壮大的意愿。
2.4乙方应具备交通便利,停车方便,面积500m2以上,可用于餐厅经营的场所(具有自有场地或在五年或以上租期的租赁场地)。
2.5乙方拥有经营本项目足够的资金,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经营风险。
2.6乙方能严格执行甲方的经营模式,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对经营项目的统一规范、统一定价、统一品质要求,乙方须向甲方统一采购专用配方底料及主要调辅料;乙方能理解和接受甲方的经营理念,支持和尊重甲方的业务指导和经营督导管理,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
2.7乙方必须保证其在加盟经营过程中,一直符合加盟条件,遵守加盟规则,如有不符事项,愿接受甲方指导直至无条件取消其加盟资格收回本合同中1.1所述的使用权。
第3条特许区域范围及期限。
3.1甲方特许乙方在省市区(县)开办特许经营店壹家。
3.2经营项目:麻辣空间火锅。
3.3乙方需要扩建或增建新店,必须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审查、调研后经书面审批,甲方同意乙方扩建或增建新店时,乙方须按甲方审批要求执行。
3.4特许经营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第4条款项。
4.1乙方在签订加盟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支付元特许加盟费用。
(大写:万仟佰拾元)。
4.2乙方应每年向甲方一次性缴纳权益金元/年。
(大写:万仟佰拾元/年)。
4.3乙方应交保证金元(大写:万仟佰拾元)待合同期满乙方退还全部物品、资料且无拖欠甲方任何款项后,甲方一次性退还。
4.3.1保证金不计息。
4.4甲方按以下价格标准及配送方法向乙方供应麻辣空间品牌专用配方底料及相关辅料;。
4.4.1火锅底料价格元/公斤。(大写:拾元角分/公斤)。
火锅清油价格元/公斤。(大写:拾元角分/公斤)。
4.4.2麻辣空间品牌专用配方底料及相关原辅材料供应实行先款后货原则,乙方根据需求向甲方物流配送中心提前15天申报品种及数量,一次性支付所需货款及运费,甲方查收货款后应在72小时内(不可抗力造成延误除外)发送到火车站货运部或长途车站或零担货运处或航空货运处发运。
4.3根据市场原材料价格变化情况,麻辣空间品牌专用配方底料及相关辅料价格可在原材料价格浮动范围内作适当调整。
4.4员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培训费用收取方式另议。
4.5乙方员工在甲方培训期间:
4.5.1.1经理以下人员培训费元/天/人;食宿费元/天/人。
4.5.1.2经理级以上人员(含经理)培训费元/天/人;食宿费元/天/人。
4.5.1.3总经理(含店经理)人员培训费元/天/人;食宿由甲方安排费用自理。
4.6本合同中所涉及之费用、金额均为人民币。
第5条组织类型。
5.1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用、承包关系,也不存在任何隶属关系。
5.1.1乙方及乙方员工不具有代行甲方行为的权利,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对乙方的行为和劳动关系不承担任何责任。
5.1.2乙方独立申请办理工商登记,采取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模式,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
5.1.3若乙方或乙方员工的故意或过失,违法或侵害他人权利者,乙方须自行负担其民事责任,与甲方无关,如因此而损害了甲方的任何利益,乙方必须对甲方负全部赔偿责任。
5.2依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接受甲方统一的规范管理。
第6条法律责任。
6.1乙方不得将甲方特许提供使用的商标、标识、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特许权转让给他人使用,不得更改、污损甲方的商号、商标、标识、招牌、徽匾等。
6.2乙方使用甲方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方利益时,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3甲方如因乙方的擅自行为而被牵涉承担民事责任的,除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力外,乙方还须承担甲方为此所受到的损失(包括为解决纠纷所花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交通费、名誉损失费等)。
第7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7.1甲方的权利。
7.1.1甲方在特许乙方加盟后,仍拥有该商标和图案的全部权利,可允许本区域之外、本区域特许期外的其它人使用。
7.1.2甲方拥有麻辣空间品牌专用配方火锅底料、专有技术、经营管理模式及锅底配方的全部权利。
7.1.3乙方在合同期内擅自停业经营特许项目(擅自停业7天以上即视为停止经营),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乙方的特许加盟权,不退还其所交费用。乙方欲转让其店铺时,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受让权。
7.1.4甲方向乙方提供经营操作、财务审计、成本控制、广告宣传操作、营销策划相关指导。
7.1.5对乙方不执行标识规范,不执行统一经营策略、质量标准、项目专一者,甲方有权批评、责令整改、处以罚金、中止支持,直至终止合同和收回特许权。
7.1.6若乙方的经营给甲方品牌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无条件取消乙方加盟资格,并追究乙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7.1.7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条款,监督乙方经营行为。
7.2甲方的义务。
7.2.1维护品牌、保护品牌。
7.2.2负责本特许项目技术的成熟性、稳定性和创新开发,提供督导、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
7.2.3确保麻辣空间品牌专用配方底料及时供应,提供相应售后服务。
7.2.4提供本特许项目有期限的商标、服务标记及其它商业符号的合法使用权。
7.2.5提供麻辣空间专用火锅底料、麻辣空间专用火锅清油、袋装清油火锅调料、鱼调料和菌汤调味料、企业文化、企业荣誉铜牌、专用锅具、餐用具、服装、专用调味品及相关辅料物品的配送。
7.2.6提供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评估。
7.2.7提供统一的店面装修平面规划示意参考图。
7.2.8保守乙方经营、人事、经济等商业秘密。
第8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乙方的权利。
8.1.1有权在特许期内、特许范围内经营甲方授权的项目,使用相应的特许商标、图案、专用配方底料及原辅料、广告宣传及营运手册、员工手册、培训手册、人事管理手册、成本控制手册等保密资料。
8.1.2有权向甲方进行技术咨询和请求技术支持,若乙方邀请甲方人员到乙方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甲方免收服务费;但乙方应现金支付甲方人员往返交通费(实报实销),并负责免费安排甲方人员食宿。并对甲方人员进行工资补助(元/天/人)。(公司老总、技术总监、行政总厨、调味师傅及经理级人员按硬卧报销,特殊情况例外)。
8.1.3甲方派往乙方工作人员工资:前期筹备经理元/天/人、前期筹备总厨元/天/人。
8.1.4甲方代乙方招聘人员工资:外派经理元/月、前厅主管元/月、前厅领班元/月、服务员元/月、调味师傅元/月、墩子组长(兼特色菜师傅)元/月、墩子师傅元/月、小吃师傅元/月、凉菜师傅元/月。乙方应和上述人员签定劳动用工合同。
8.2乙方的义务。
8.2.1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统一的经营模式,质量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督导支持,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整改。
8.2.2乙方应在正式营业之前办妥所有营业所必需的证照。
8.2.3乙方必须在每月10日前将前一月经营报表上报公司财务部审计。
8.2.4乙方必须在年月日以前准备好场地,并开始营业。
8.2.5不在特许期外、特许范围外使用特许模式、商标、图案和专用配方底料和专有技术。
8.2.6有关劳动报酬、工商、治安、税收、卫生、行政性收费、税务及行政处罚等事项均由乙方独自承担。
8.2.7有关劳动保护、工伤、事故、疾病、意外伤残、安全等问题,由乙方独自承担。
8.2.8严格执行甲方规范的质量标准,不得改变锅底配制标准,只能使用甲方提供的专用配方底料及相应配制标准,确保锅底及菜品品质。
8.2.9维护甲方商品、商标形象,不得非法利用甲方商标及相关技术,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特许加盟权,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3合同期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终止合同,乙方应交清欠甲方的一切费用,归还所有手册、机密文件及相关资料,且须保守甲方产品、策略、经营等商业秘密。
第9条合同的终止和延续。
9.1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擅自停业7天以上(含7天)即视为乙方不再经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9.2合同期满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停止经营,乙方交纳清甲方一切费用后,合同自然终止。
9.3合同期满乙方需续签本合同的,必须在合同期满前30天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批准后,双方需重新签订加盟合同。
9.4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9.4.1乙方仿冒、滥用“麻辣空间火锅”商标;。
9.4.2乙方在加盟店内自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而影响甲方声誉;。
9.4.3乙方违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营运体系;。
9.4.4乙方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书面(或传真)通知送达乙方之时,即为本合同解除之日。
9.5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继续使用“麻辣空间火锅”商标,必须拆除乙方带有“麻辣空间火锅”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
第10条违约与违约责任。
10.1甲方有以下行为的视为违约:
10.1.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商标、标识等如侵害他人权力的,视甲方违约。
10.1.2甲方在全额收到乙方底料款(以乙方以前不欠甲方任何费用为前提)72小时内,将底料发运出,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10.1.3甲方未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相应的售后服务的,视为违约。
10.2乙方有以下行为的视为违约:
10.2.1乙方加盟条件不具备而隐瞒过关的,视为违约且后果自负。
10.2.2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提供的经营模式、质量标准、制度并接受督导与支持,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10.2.3乙方应按8.2.4条在年月日以前准备好场地,并开始营业,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特许权或视为乙方违约。
10.2.4乙方在经营场地内经营项目应为“麻辣空间火锅”唯一,在特许区域内不得经营其他竞争性项目,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10.2.5乙方需连续停业7天以上的,应书面向甲方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停业,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10.2.6乙方需在本区域内开设第二、第三个相同项目的店,应向甲方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签订特许合同、交纳加盟费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所开设的第二、第三家店为侵权店,甲方有权追究其侵权行为,并视为乙方违约。
10.2.7乙方不向甲方申购底料或用其它渠道底料代替的,视为乙方违约。
10.2.8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使用、未全部使用甲方底料或使用过期底料的,均视为乙方违约。
10.2.9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各项费用在5日内未付清的,视为乙方违约。
10.2.10乙方不执行甲方统一的vi规范,不接受甲方督导支持,不服从甲方整体安排,不配合甲方活动的,视为乙方违约。
10.2.11未经其它加盟店总经理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聘用该加盟店员工;未经甲方总裁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聘用公司员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10.3违约责任。
10.3.1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均可根据过错及损害程度提出拾万元违约金,并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第11条纠纷的解决。
1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若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交由重庆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12条其它。
12.1甲方享有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
12.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四川麻辣空间餐饮有限公司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乙方现居住地址:
电话:
乙方住宅电话:
乙方办公电话:
乙方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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