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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一本书(热门17篇)

喜欢的一本书(热门17篇)



优秀作文不仅可以加深我们对学习内容的理解,还可以培养我们的观察和思考能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选的优秀作文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创作灵感和参考。

我喜欢的一本书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辛苦最怜天上月,一昔如环,昔昔都成玦”………。耳边时常回想起这些词,我想我是中毒了,而且毒入骨髓无药可医,而我所中之毒乃天下绝毒——《饮水词》。

第一次接触《饮水词》是因为“人生若只初相见”这句话,因为这句话我对《饮水词》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后来一次机缘巧合,我在镇上的集市上看到了这本书,那时的我毫不犹豫的买下了这本书,捧着这“珍珠”日夜把玩、爱不释手,时不时的来读几句,有时候夜深人静甚至被书中凄美哀艳的词句弄得痛哭流涕,那时候我就在想“得子如此,夫复何求”。《饮水词》是纳兰容若情感的载体,它带着他的情感穿越了几百年的风霜向我走来,轻叩开我的心扉,从此我的心里就多了一个人,多了一本书,多了一份情感。

有人说“情深不寿”。多情如纳兰,在他而立之年却只能和满山的黄土为伴,一切的一切都在那年定格,唯一没有消失的只有他的词,他的情,这些词、情在几百年的轮回中辗转不变,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痴人”,让他们为他的词、他的情哭泣、祭奠。也许未曾经历过真正的感情,但却有一种感同身受之感,也许这就是《饮水词》的魅力所在,他用苍凉的笔调刻画了一个又一个断人心肠的哀艳之词。王次回的《疑雨集》里空有“艳”而无“哀”,所以略显空洞,唯《饮水词》以“哀艳”并重,动人心弦,感人肺腑。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生活如此,人生亦是如此!

2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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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题记。

我最喜欢的书是《熊猫回家的路》,它是根据迪斯尼电影小说写成的一本书。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我喜欢书中的故事它主要将了主人公失去双亲的芦娃子遇到了迷失方向的小熊猫胖胖,而,、村里的专家认为,一只大熊猫只能抚养一只小熊猫,坚决要把小熊猫带走。芦娃子只好偷偷的抚养胖胖,还教会了它觅食、爬树、吃竹子……历经千辛万苦把小熊猫送回熊猫妈妈怀抱了的故事。它使我看到了熊猫胖胖那奄奄不息的生命奇迹,和芦娃子与动物之间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情意,往往使我看得如醉如痴,芦娃子和胖胖的那些悲欢离合的情节,在作者的笔下更是让我牵肠挂肚。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可爱的熊猫胖胖玩耍的情景,也看到了芦娃子、胖胖的两个可怜的孤儿相依为命的情节,总是使我泪水总在眼眶中打转儿……。

我有个习惯——一但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的将它看完,刚买这本的时候也一样,为了尽快的看完,我早早的起床起来看,上学下课时也看,吃饭时还看……总之一句话——一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了,你可能会想这就完了,这本书的内容实在太精彩了,可我还是一看再看,甚至现在都快会背了,因为他实在太好了。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遥远的村庄》,因为在刘亮程(本书作者)的“村庄”里,那里人花共笑,人虫共眠,人畜共居。在这本书里,无时无刻不充满着共情,人与万物的共情。人并不因为自己的强大而歧视其他弱小的动物,也不因为没有共同语言就拒绝与它们交流。读过这本书,马上拥有了不一样的感觉,品味着人与万物的悲欢离合,感受着作者流露出来的真情实意,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我喜欢共情,我也要达到那种高尚的境界。

在生活中,当我们看见有虫子爬到自己的身上,我们会急忙把它抛掉,如果它再在我们身上咬一口,我们一定会气急败坏地把它摔在地上,再踏上一只脚把它碾碎。可是在《遥远的村庄》里,刘亮程却非常温和地对待它们,他说:“我的身体成了众多小虫子的温暖巢穴。那些形态各异的小动物,从我的袖口、领口和裤腿钻进去,在我身上爬来爬去,不时地咬两口,把它们的小肚子灌得红红鼓鼓。”刘亮程并不把小虫子爬到自己身上当作坏事,反而把自己当成了虫子一样。其实我们人就像一只大虫子躺在大地上,大地并没有因为瘙痒而把我们扔出去。

在这本书里,人与万物都是平等的。在《老鼠应该有个好收成》中,刘亮程写道:“这些匆忙的抢收者,让人感到丰收和喜悦不仅仅是人的。也是万物的。我们喜庆的日子,如果一只鸟在伤心流泪,我们的欢乐将是多么的孤独和尴尬。”在作者的心目中,老鼠、蚂蚁、小鸟、花草都和人一样,有自己的世界,有自己的人生,处处体现着平等。

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读过许多的书:有充满奇幻的《哈利波特》,有充满童真的《小王子》,还有充满激励的《钢铁是怎么炼成的》,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西游记》。这本书没有华丽的语句,也没有豪言壮语,可是它那精彩的故事却深深地吸引了我。

《西游记》中有四位主角去西天取经:一是唐僧,一心向佛、不近美色;二是孙悟空,本领高强、火眼金晴、会七十二变;三是猪八戒,好色贪婪,好吃懒做;四是沙和尚,忠诚老实,吃苦耐劳。此四人西天取经,同心合力,缺一不可,一路降妖伏魔,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达西天见到如来佛祖,最终五圣成真。

《西游记》里的人物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喜欢他知错就改,喜欢他知恩图报。起初他大闹天空,偷吃仙丹,触犯天条,犯了死罪,可谁都治服不了他。这件事惊动了如来佛祖,孙悟空再有本事也跳不过如来佛的手心,如来佛祖把孙悟空压在了五指山下,关押了五百年。五百年后,唐僧把孙悟空从五指山下救出来,奉如来佛祖之命,随唐僧和猪八戒、沙和尚四人去西天取经。他对唐僧忠心耿耿,一路呵护,不敢闹事,如有违背,紧箍咒伺候。一天,唐僧被白骨精抓走,妖怪想吃唐僧肉长生不老。孙悟空不顾自己的性命,使出浑身解数,把唐僧从妖精手中救出来了。

《西游记》这本书好像一盏路灯,照亮我前进的路;又好像一缕阳光,温暖我的心房;还好像一把钥匙,打开智慧的大门,让我在知识的海洋中翱翔。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

从小到大,我也读过许多的书。而其中让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简·爱》。这本书是夏活蒂·勃朗特写的。我很喜欢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她那高尚的心灵和顽强的精神使我非常的感动。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希望在这里可以介绍给大家,让大家有时间抽空去看看,我相信大家会从中得到收获的!

我喜欢的一本书

名字叫《查理九世》。书里的内容是:五个人物和一只狗组成了一个被称为“五人一狗”的小队一起去探索许多人们不知道的惊人事件。

书里面有好几个主人公我都很喜欢,有墨多多、扶右、查理九世、虎鲨等等。

墨多多是一个爱冒险的人,被作者称为“问题多多”,也是这个小队的副队长。他在一次次的冒险中,鼓励队中的每一个成员鼓足勇气,最后战胜了困难。

扶右是一个喜欢创造东西的小发明家,他的成果常常帮助队员发暗号、照明、武器等等……并常常提醒队员做该做的事。

查理是小队里的队长,婷婷一见到它就抱着它。它的主人是墨多多的`爷爷,墨多多的爷爷给了它一个领结,让他可以和人说话。这是只懂得享受的小狗,常常一边看电视一边喝,奶,还常常独自去探险,像个小侦探。

接下来说说虎鲨吧,他是一个体育小霸王,身体肥嘟嘟的。一见到有人想要挑战他,就拳头一握,一下子把对方吓傻了。其中有一次,一个小鬼跑到了他的前面,他刚要挥起拳头,那鬼就吓得撒腿就跑。大家看了,都夸他说:“这么厉害,是不是过去在少林寺学习过。”

这就是我爱看的书——《查理九世》,它告诉了我们:遇到困难,只要认真思考,一定会获得成功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偶然间我认识了一个“朋友”———《青少年。

日记。

》,一下子就喜欢上了他。今天,我要把它介绍给大家,《青少年日记》每月一期,既教你。

作文。

更教你做人。

《青少年日记》分很多个栏目,有“青春斑马线”“日记正能量”“文学星工厂”等,把你带入一个个奇妙的世界,让你体验到各式各样的人物。

当然,我最喜爱的就是“日记正能量”。它给了我积极向上的正能量,给了我无限的动力。其中,最给我正能量的是《让自己成为别人的天使》。短文讲述的是在一个学校的食堂里,一个瘦小的女生拿着饭卡,总是被一个个大女生给挤出来。她大概饿极了,使劲儿往里挤,可始终一点儿效果也没有,对于这一幕,看到的不止作者一个,于是讥笑和议论渐起,有人开始大笑。就在这时,一个穿着红衣服的女孩带着真诚的同情,帮她打上了饭……看到这一幕,我的心砰砰直跳,她俩并不认识,但在那一刻她给予了小女孩一种真正的理解和关怀。

《青少年日记》教会了我写作的方法,更教会我做人的道理。

四年级:朱正宇。

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青铜葵花》,是曹文轩写的长篇小说,故事情节有时悲,有时喜,一会儿让我感动的直流泪,一会儿又让我开心的哈哈大笑。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男孩儿和女孩儿之间发生的感人故事。女孩儿叫葵花,男孩儿叫青铜,青铜天生是个哑巴。一次偶然的机会城里的女孩儿葵花和青铜成为了兄妹,他们一起度过了美好的童年,可是等葵花十几岁的时候,葵花被接到了城里,从此葵花一直挂念着青铜,直到有一天,葵花从城里回来,她和青铜又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我喜欢这本书主要有两点:一是青铜和葵花的亲情。他们兄妹两人互相体谅,把最好的留给对方。印象最深的是一次他们一起去剧院看演出,好不容易抢到了两个座位,这时来了一对小流氓,他们对青铜和葵花又打又骂,根本看不起他们,青铜虽然不能说话但他用微弱的身躯保护着葵花,葵花在青铜的保护下没有受到伤害,但青铜被打的全身上下没有一块好的地方,葵花边哭边帮哥哥清理伤口,包扎伤口……读到这里我感动得几乎要流下眼泪了,为了葵花的安危,青铜不顾一切地保护她。我也应该像青铜那样保护好我的妹妹,在任何情况下不能让妹妹受到欺负。

另一个是:奶奶卧床不起,葵花十分心疼,就去江南摘银杏,可以赚一点钱为奶奶治病。摘银杏的时候皮肤划伤了,她咬紧牙关,腿划破了简单包扎一下依然坚持。为了奶奶能早日康复,她受尽了人世间的苦,等她回到奶奶身边时奶奶已经奄奄一息,不久就离开了人世。要知道奶奶是从小把葵花照顾大的人呀,是葵花最亲的人了,葵花哭得撕心裂肺。在奶奶下葬的那一天,葵花和青铜在奶奶的坟前放声痛哭,他们失去了世上最亲的人,他们的知恩感恩让我深受感动。

除了以上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之外,我感觉这本书语言丰富,词句优美,语句运用恰当,能让人学到很多知识,比如说葵花和亲人分别时,从优美的语句中,让我深深的感受到了葵花对家人的不舍,以及对葵花心理活动的详细描述。葵花从城里返回家乡时青铜歇斯底里的兴奋之情描写得最为细腻,通过文字让我们感受到了青铜与葵花兄妹的真挚感情,引起了读者的共鸣。

总之,这本书写的非常好,认真的阅读之后,你能体会主人公的心情和以及他们细腻的心理活动,从中学到一些写作的方法和技巧。

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看的书有很多,有《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等等,但我最喜欢看的是《西游记》,它是四大名著之一,是吴承恩先生的杰作。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他们不畏艰险,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战胜各路妖魔,最后取得真经,修成正果。书中有机智勇敢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无私奉献的沙和尚,还有待人善良的唐僧。

这里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因为他不但机智勇敢,还会七十二变,而且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够分辨人妖,特别是孙悟空的金箍棒专门用来打妖魔鬼怪,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三打白骨精》的故事,白骨精虽然狡猾无比,唐僧也曾几度冤枉甚至赶走悟空,但是悟空深深记得师父把他从五指山就出来的大恩,最后他还是打败了为非作歹的白骨精,帮人民除了害。这也证明了邪恶永远战胜不了正义。

读完了这本名著后,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不能退缩,应该勇敢的面对,才能战胜困难,才能实现我们的理想。

同学们,你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吧,我也不例外。在我家的书柜上,挨挨挤挤地摆放着许多书,但其中有一本书——《1001个宇宙之谜》,是我最喜欢的。

自从看到这本书的第一眼,我就深深地喜欢上了这本书。这本书的封面就给人一种非常神秘的感觉,画面充满了梦幻的色彩。全书的内容共分为三章,首先向读者介绍的是宇宙大家庭中的每个成员,然后再带领读者走进太阳系,探索我们最熟悉的太阳、月亮和九大行星。这本书介绍了科学家们在探索宇宙的过程中所作的种种努力和发明的各种航天器,并详细介绍了其中的奥秘。这不仅能帮助我们掌握知识,更能激发我们对科学的兴趣,激励我们去探索自然界的奥秘。

通过阅读学习,我真切的觉得这本书不仅给我们带来了知识,还给我们带来了对宇宙空间、对航天科学的兴趣。在这里,我建议同学们要多看这一类书,从而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培养兴趣,激发对科学的好奇心。

同学们,让我们共同牢记吧:读好书、读书好、好读书。大家都能通过读书活动,使大脑变得更加充实、使知识越来越丰富、使眼光放得更加高远,争做未来科学界的后备军!

书是知识的桥梁,是精神的粮食,每个人都读过许多书,也看过许多书,而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而我喜欢的一本书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尼尔斯让我映象深刻,他的经历充满了传奇色彩,也告诉了我们友谊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的,只要坚持相信这个道理终究会实现自己的理想,这是尼尔斯所领悟的,也是他告诉我的道理。

尼尔斯是一个公认的怀小孩,他整天使自己的父母担心,使父母留下了许许多多的眼泪,经常让父母担心他会有生命危险,而尼尔斯却重不关心他人,只为自己着想。

尼尔斯因为惹火了小精灵,结果自己也变成了一只小精灵,骑着自己家里的鹅跟着大雁离开了家一起去冒险,当他们在湖面上休息的时候,有一只狐狸冲了过来要抓住大雁,尼尔斯看见了便在地上捡起了一根小木棒,以自己这样的小的身躯去和巨大的狐狸搏斗。

看到这里我也为尼尔斯的行为所感动,正是他的所作所为使他的大雁朋友们获救,也使他重返了家园,变回了人,在这个故事中,大雁帮了尼尔斯,而尼尔斯也帮回了大雁,正是这种友谊之间的互助才使他们有所成功,所以这就是我喜爱这本书的理由!我喜爱这本书!

我有很多喜欢的书,但我最喜欢的书是《长袜子皮皮》,它是瑞典作家林格伦的一篇作品。

《长袜子皮皮》讲述了皮皮搬到了小镇维古维拉,并且和邻居家的孩子阿妮卡和杜米一起捡破烂、买东西、讲故事、去南海诸岛等许许多多、新奇的事情。

我最喜欢的故事情节是进城买东西、荒岛探险和去南海诸岛的故事。皮皮进城买东西时,先买了18公斤糖果,分给了小镇里的孩子们,但是糖果不够,结果她又买了18公斤糖果,然而只剩下一点儿了;她还让孩子们到玩具店里每个人选1样玩具玩,结果玩具店只剩下了几个书签。在荒岛探险时,皮皮回家时,竟然忘了小船在哪,就用一个瓶子装了一封信,好在皮皮又想了起来,真险!还有在南海诸岛的一个小岛上,她们与黑人孩子一起采珍珠、去山洞,还进行吐唾沫比赛,最后竟阻止了小偷偷珍珠,害得小偷无功而返。

你一定要看呦!

我很喜欢一本书,是妈妈带我在西单图书大厦买的,这本书叫《马桶的奥秘》,看到这个书名,你是不是觉得很好玩?你肯定会问,马桶能有什么奥秘呢?在我刚看到这本书时,也是这么想的。不过,我们还真想错了,马桶的奥秘挺大的呢!

《马桶的奥秘》讲述的是,一个明代的小女孩穿越到了现代,一个叫凡凡的小男孩把她带回了家。在家里,小女孩看到电视机、冰箱、空调等等这些家用电器,感到非常惊奇。特别是对于凡凡家里的抽水马桶,更是觉得不可思议。于是凡凡就给这个穿越的小女孩讲了很多知识。

我喜欢这本书也是因为读了它就能学到很多知识。比如,冰箱是1820xx年,美国的一位农场主托马斯·莫尔造的;空调是1920xx年,英国的一位发明家威利斯·哈维兰德·卡里尔设计的;1946年,第一台现代电脑“埃尼阿克”在美国诞生……看看,我学到的知识很多吧!这本书的图画也画的非常好,看起来很有趣,每个任务都画的栩栩如生,一些家用电器也画的非常漂亮,我很喜欢。

我希望别的小朋友也能看到这本书,跟我一样也学到这些知识吧。

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嗨,大家好,我叫王冰,是大家公认的“小书迷”。

在这个假期中,我阅读了许多书籍:《意林》、《父与子》、《笑猫日记》、《绿野仙踪》、《爱丽丝梦游仙境》、《青铜葵花》、《绿墙上的安妮》、《草房子》、《城南旧事》……等各式各样的书我都看过。然而,在这片茫茫的书海中,我最喜欢看《城南旧事》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英子。她有一个保姆,也就是宋妈。宋妈的命很苦,先是嫁给了黄板儿牙——冯大明,再是她的两个孩子——而儿子小栓子和女儿丫头子一个死了,一个被冯大明卖了。英子还有一个很要好的好朋友,叫妞儿,也叫小桂子。她的亲妈却是惠安馆人人公认的“疯女人”秀贞。秀贞经常痴痴地立在胡同口寻找她丢失的女儿。

之后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地里遇见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这个年轻人为了供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最终他被警察局的人抓走了。后来,被赶出家门的兰姨娘来到了英子的家。英子想方设法把兰姨娘和德先叔凑在了一块儿,使他们俩相爱了,并坐上马车走了。

最后,英子的爸爸因得肺癌而去世了。英子随着家人踏上了去远方的路程带着种种疑惑告别了童年。

从中,我感到小英子生活的滋味,有喜也有忧。然而当她还没有解开所有疑惑的时候,她的童年结束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

阅读,是大家都喜欢的娱乐方式。但是喜欢阅读什么,就不大相同了。是喜欢中国四大名著之?还是喜欢西方古典文学?是喜欢震撼心灵的科幻?还是巴尔扎克,马克吐温的小说?反正,在茫茫书海中,总有你喜欢的书。我最喜欢是法国科幻大师儒勒凡尔纳的《神秘岛》。

如果说英国作家笛福的《鲁滨孙漂流记》用优美的文字和曲折的情节塑造了勇敢的鲁宾孙。而儒勒凡尔纳则塑造了一群“鲁宾孙”,他们就是神秘岛的主人公——工程师塞勒斯史密斯;水手彭克洛夫;战地记者杰丁斯皮莱;以及哈伯特和纳布。

故事发生在美国南北战争期间,他们是从南方军大本营逃出来的五个北方军人。在一望无际的太平洋上,猛烈的风暴狠狠地拍打着一只孤零零的热气球。他们就是想要乘着的这只热气球准备返回北方,却因为一场风暴吹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们一无所有,只能靠自己的双手生存。

他们开始建设这个小岛,而打击却接踵而至——极端天气、海盗……但他们每一次都在一股神秘力量的帮助下挺了过来。终于,他们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同时,也目睹了一直帮助他们的人——尼摩艇长的死去。接着,岛上的活火山喷发了,整座岛化为一座小石块,仅能容他们坐下。这时,救援艇发现了他们,并把他们带回了美国。

他们之所以能够等到获救,是因为每个人各出所长,大家团结一致,俗话说:兄弟齐心,其力断金。这难道不是给我们提示吗?团结合作,会有意想不到的力量。

这本书情节跌宕起伏,一波三折,用词严谨而不失幽默感。书中写一个海盗的死是这么描述的“杰丁斯皮莱的卡宾枪说话了。而且大概说了些伤人的话。因为其中的一位海盗倒下了。”像这样的语言随处可见。不信?看看就知道了。

我喜欢的一本书

要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莫过于《感动心灵》了。

这本书的出版社是中国长安,封面是由瀑布来装饰的,是淡蓝色的,与里面的故事十分融洽。这本书里讲述了146个感人故事,各个故事催人泪下,使人的心中满怀自责、愧疚。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最后的姿势》;一对喜好登山的运动员,为了庆祝儿子的一周岁生日,决定带着儿子爬上7000米的.雪山。登山伊始,天气就像预报中的那样,风和日丽。夫妇俩很快就轻松地到了5000米的高度。当他们正打算休息时,风云突起,雪花大舞,而他们却恰恰没有带定位仪,只能找个山洞避风雪。儿子在一旁三番两次的喝奶,母亲的体温在一次一次地喂奶中一次一次地下降,她的生命在一次一次地喂奶中一次一次地流逝。

三天后,当救援人员赶到时,丈夫已经昏倒,儿子安然无恙,那位伟大的母亲却已被冻成了一尊雕像,但她依然保持着喂奶的动作,屹立不动。 这本书给了我很多启示;这世上,有好多爱,父爱母爱。有那么一种爱,只要一点,就能让人品味到天亮:有那么一种爱,不需太多语言,却让你有排山倒海的震撼。父爱如山,父爱如海,父爱很深沉,是他无言的爱伴我在岁月里从容行走。母亲是我登天的云梯,没有她,也就没有我。母亲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成就未来的我们。有人说,母亲是纤绳,那我就是纤绳一端的风筝,我飞得越高,母亲就牵得越紧,在伟大的母爱面前,一切都显得那么渺小。如果生活中缺少了爱,那就会显得十分枯燥、乏味。正如这篇文章,这里的母亲是那么伟大,可以为了自己一岁的孩子不要了性命,这让我明白了什么是母爱。母爱是生活中母亲为我做的一点一滴。母爱是多么神圣! 这本书给了我给了我那么深的启示,怎可一日不读它哪?我一天到晚把《感动心灵》这本书捧在手里,一刻也离不开它。一天不读它,心里便十分难受,仿佛有无数只蚂蚁在啃食。有好几次,我被妈妈训斥后,来到房间,当我的眼泪如珍珠一样往下掉,我又捧起这本书,我脸上的泪水,一下子就被我擦干了,拿起书看了起来。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珍惜身边的每一份爱。身边的每一份爱都是很重要的,因为它们有一天会离你而去。我十分喜爱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

文学家鲁迅曾经讲过:“书是营养的面包。”我觉得这个比喻特别亲切,我觉得书就是我营养的面包。当我一看起书来,我就忘了吃、忘了睡。我记得最清楚的一本书就是《楚汉英雄传》。

《楚汉英雄传》是我的第一本有关历史的书。里面讲的是项羽和刘邦怎样争夺天下的事。在这本书里项羽是个很残暴的人,有时生气就拿老百姓出气,就把有些老百姓杀掉。我当时真是恨不得把项羽杀掉。刘邦呢?他是一个对老百姓很好的人,就在争夺城池的时候也不让士兵杀老百姓。我可是希望刘邦快点把项羽打败。这书是勾起我对历史感兴趣的第一本书,后来借的都是有关历史的书籍。

《楚汉英雄传》让我对中国古代历史有了浓厚的兴趣与好奇,让我对古代文化的.博大精深感到无限的向往。

书是人类知识的源泉,也是哺育我们灵魂的食物。书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还让我写作得到了有效的提高。所以,让我们一起来读书吧!我相信,书会让你走进另一个世界,书会给你带来无穷的乐趣!

我喜欢的一本书

暑假,我去杭州游玩。除却带回了满满的回忆以外,我还带回了一本有趣的书。这天晚上,吃完晚饭,我兴致勃勃的拉着妈妈去书房,拿起了《骆驼祥子》,当祥子绝望时,我的心扑通扑地跳着,为他担心他的未来。当祥子战胜困难时,我为他感到高兴。当祥子救出虎妞时,我也为他逃出困境而愉快。读着读着,一本书马上就读完了。妈妈问我:“读完这本书,你有什么感想吗?”我想了一会儿,回答道:“祥子原来是个善良、正直,有理想的人,但却因为社会懦弱不堪,所以才从充满希望到最后走向坠落。虽然我很同情祥子,但社会是现实的,他不会为了一个认得理想而改变。我只能感到可惜。”听了我的回答,妈妈点了点头:“你说的对,我们要成功,不但要战胜自己,还要战胜别人,战胜很多很多东西。你现在能做的就是好好学习,为自己的'梦想打下基础,你能做到吗?”“能!”我坚定的回答道。

通过这次和妈妈一起阅读《骆驼祥子》,我受益匪浅。明白了许多道理,如果我们真的用心付出了,那就一定会有好的回报。

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在一个夏季我在图书馆里找书的时候“邂逅”了一本有很多人生哲理的书—《全职高手》。

里面的主角叫做叶修,他有一种不服输的精神,在嘉世战队逼他退役的时候他为了朋友,放弃了他最爱的游戏但他不服输,他等待着时机,从零开始练号。用自己多年的经验做出了全荣耀第一个突破60级的散人。

他有说过一句话:“如果喜欢,就把这一切当做是荣耀,而不是炫耀。”他也是这么做的,他把荣耀这个游戏当成了伙伴因为这个游戏有他对故人的回忆。他答应过一个朋友要成为荣耀顶尖。他做到了。第十赛季的总冠军就是他和他的队友们一起创造的奇迹—草根战队逆袭成为冠军战队。像他们的口号一样:兴欣之火可以燎原。

里面还有一个人,他叫林敬言。一个很普通的名字,他在游戏中的职业是流氓,但是他的样子却十分彬彬有礼,第一次见他的陈果都觉得不可思议。他会在别人向他问好后对别人微笑点头。他也许没有天赋但是他会愿意去付出努力。终于他触碰到了荣耀顶峰,王杰希说过:“努力在荣耀中是最不值得炫耀的,因为每个人都很努力。”可是林敬言的天赋并没有他们那么好,但是他能成为呼啸的队长、霸图的四大天王、荣耀第一流氓。是为什么?因为他的努力。可是他也坚持不下去了,第十赛季他选择了退役时他才20多岁,对于其他职业来说很年轻的年龄,但对于职业选手来说他已经老了。

韩文清,也是霸图的。他在联盟开始建立之初就一直打,打了十年,没有一个战队队长是十年的,没有一个选手打了十年,但他打了十年。他是霸图的精神支柱,一往无前的霸图队长。执着冠军的人。张新杰说过:“霸图的目的一直都是冠军。”为了冠军他不得不把自己首发的位置让给了后起之秀—宋奇英。他在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一定很纠结。纠结新人能不能把战队带上曾经的巅峰,能不能让霸图成为第二个王朝,他爱霸图。他把霸图当成了自己的家。

全职中各种各样的人都在和我们讲述着对一个东西的热爱是能成为职业的全职高手这本书中饱含哲理。

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我喜欢的书很多很多,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

我喜欢《三国演义》的原因是因为它内容丰富,里面有许多的好词佳句;有知识计谋;有如雷贯耳的历史人物……故事情节迭荡起伏、险象环生、令人回味无穷,真是精彩极了!我喜欢这本书!

先前听别人说:“《三国演义》很好看”,“有很多精彩故事!”……我听了,将信将疑,马上跑到书店。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的眼睛急切地寻找着,却怎么也找不到那本书。从头来,再找一遍。啊,它在这里,我终于找到了《三国演义》!

我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像一匹恶狼贪婪地读着。我非常快乐地看着《三国演义》,忍不住一遍又一遍地看,似乎达到“百读不厌”的程度!时间慢慢地过去了,不知不觉天已经黑下来了,书店里的人已渐渐少了,忽然间,我的肩膀被谁轻轻地拍了下,我恍然从梦中惊醒,抬头一看,是一位阿姨,她微笑地对我说:“小朋友,已是晚上九点了,我们要下班了,明天再过来看吧!”

我向四周看看,店中的读者已寥寥无几,街上华灯闪烁,这会儿我才感觉到肚子饿得咕咕直叫,这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书店。

现在,《三国演义》里的很多人物,我都可以背下来!有勇猛的赵云、张飞、关羽、马超、刘备;有聪明的诸葛亮、单福;有诡计多端的曹操、周瑜……各种各样的人物给我展现了一个纷彩的世界。

总之,一句话:你喜爱的一本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从开始读书以来阅读过很多书,但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木偶奇遇记》。《木偶奇遇记》是科洛迪的代表作,发表于1880年。这部童话的主人公皮诺曹是个调皮的木偶,他天真无邪、头脑简单、好奇心强。《木偶奇遇记》通过皮诺曹的种种曲折、离奇的经历,表现出他热爱正义、痛恨邪恶、天真纯洁的好品质。并借此教育儿童要抵御种种诱惑,做一个诚实、听话、爱学习、爱劳动的好孩子。

我在四年级时曾学到这本书的一个片段,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周六,我上街看到书店里有这本书,所以立刻就买了,买回来后细细阅读,有好多精彩的部分。比如第一章《会说话的木头》,你不相信可以自己去读一读哟!

我喜欢这本书!同学们,你有自己喜欢的书吗?有的话,也和我一起分享分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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