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一个明确的实施方案,工作就很容易陷入混乱和无序的状态。在实施方案的选择和设计中,我们可以学习以下范文中的经验和思路。
根据国家、省、市、区关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各项文件精神与要求,为加强对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我校制定了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制度:
为了体现学校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以一把手校长任组长的“新城小学南校区校园欺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组长:
副组长:
成员:xxx、xx、各班班主任。
为了学校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了明确责任,分解好任务,我们建立了“新城小学南校区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带领全体老师认真学习,明确任务职责。
为了营造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氛围,我校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宣传手段:电子屏幕、校园网、qq群宣传橱窗、集体晨会等向广大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宣传。宣传有关法制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友善的要求和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宣传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校园欺凌的社会舆论压力和震慑力。
在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基础上,我们对全校师生进行了防范安全教育,包括早期预警、及时上报、冷静处理以及心理干预等全方位机制,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每位教职员工积极参加校园欺凌事件的防护,本着保护学生安全的原则,当歹徒强行施暴时,可实行正当防卫。对出现的校园暴力事件能够反应迅速,作出有效的防护,切实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不受侵害。
我们明确向学生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比如上课期间,学校大门关闭,学生不能私自走出校门。需家长来接的,需要班主任同意,填写《出门单》,方可离校。要求学生放学后排好路队,及时回家,不在路上玩耍,不和陌生人搭讪。要求家长创造积极健康、和睦的家庭环境,为孩子提供处理问题的正向榜样,培养孩子的自信和良好的交往能力,对孩子在学校中的情绪、交往等有足够的关注,形成强大的校园反欺凌教育合力,确保学生的人身利益不受伤害。
通过以上细致、耐心、全方位的共建,我校迄今为止没有发生一起校园欺凌事件。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校园欺凌治理工作,坚决杜绝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的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事件,确保我校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自20xx年5月起,在全校师生中开展“反校园欺凌”宣传教育和治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精神,深入开展“反校园欺凌”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普及反欺凌法治知识,充分认识开展学校反欺凌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对校园欺凌危害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广大教职工和全体学生“反校园欺凌”的意识,构建平安友善,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20xx年6月5日-7月底。
本次教育活动主要面向全体教职员工和全体学生。
1、校委会组织动员部署,召开教育动员会议,成立领导小组。
2、抓好学校领导对全体教职工的教育培训,然后对全体学生进行宣传教育。
3、加强校园环境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我校微信平台、校会、班会、宣传语、板报、网络宣讲法律知识、显示屏、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形成“反校园欺凌”震慑力。各班要分别在晨会、班会、思想课时渗透反欺凌教育宣传内容,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提高学生抵御欺凌的自我保护能力,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促进友善校园形成与发展。
4、学校健全“反校园欺凌”管理体系,加强法治教育,发挥法治副校长和“校园110”作用,注重心理咨询工作正常开展,每一个班级设立学生安全委员,各科任教师明确教育分工,班主任及时沟通掌握情况,特别关注少数人群,学校定期召开相关学生会议,有效疏导并及时处理问题。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和优秀教师在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断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
5、加强家访工作及农村留守学困生跟单式家访的教科研关爱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教育方向,探求有效教育途径和方法,提高活动成效,总结工作经验,坚决遏制校园欺凌现象的发生,促进学校德育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6、建立长效机制。我们要结合实际把“反校园欺凌”教育立足于长期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反欺凌宣传教育活动,并逐步构建“反校园欺凌”教育与师德教育、学生德育教育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教育机制。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为更好的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有效的打击校园欺凌行为,结合专项文件要求,特制定我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如下: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8月28日—9月15日。
1、召开教师会议。
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文件精神,依据精神要求,了解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措施等。
2、开展学生教育。
(1)开展“校园欺凌治理”活动启动仪式,宣读《我们拒绝校园欺凌伤害——校园欺凌治理倡议书》。
(2)各班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伤害,强化自我保护意识”为主题的班会教育,组织全体师生观看《预防校园欺凌》教育视频,并开展“我拒绝校园欺凌伤害”签名承诺活动。
(3)在学生当中开展校园欺凌行为的排查,对有暴力倾向、有欺凌行为的同学,对其进行法制、安全等教育,督促其改正。对受过欺凌的同学进行心理健康辅导,确保学生不留心理阴影。
(4)加强led、广播等进行宣传。对学校开展的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通过网络、报纸进行宣传。
3、完善工作制度。
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4、加强预防。
学校由后勤负责,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检查校园一键报警线路,确保畅通;让学生知晓遇到欺凌伤害时,及时向学校汇报,必要时拨打110报警,及时制止校园欺凌伤害事件发生或将伤害降到最低。学校将强化责任意识,一旦校园欺凌伤害又发生必须做到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厉教育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二)第二阶段:9月15日-9月20日。
1、暑期组织学生开展手抄报、绘画等评比活动,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学会与人相处,学会自我保护。秋季学期开学前部分作品通过班级文化和校园文化栏进行展示。
2、学校校园欺凌治理活动领导小组针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和总结,形成报告并上报。此项工作于2018年9月完成。
总之,南阳中学将根据制定的方案和要求,认真开展校园欺凌伤害专项治理活动,确保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而且有蔓延的趋势。根据教育局《关于印发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教通[20xx]26号)文件精神,建立校园预防欺凌事件发生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将防患和处置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最大限度地降低敏感事件发生的几率以及造成的伤害,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和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的工作,为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校园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
学校成立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我校校园重大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对重大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作出决策,协调解决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必要时向区教育局、当地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及时汇报,检查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落实情况。
(一)应急领导小组及责任。
组长: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等各班班主任及护校教师队成员。
以校长(杨国华)为组长、其他校领导和处室、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校园欺凌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加强部门、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决定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决策和措施,确保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序、高效。
(二)现场防暴组。
组长:xxx。
(三)组员:xxx、xxx、xxx、xxx。
发生暴力欺凌事件时,组长马上带领本组人员赶赴现场,对施暴者进行强行阻止,必要时可实行正当防卫行为。
(三)疏散引导组。
组长:xxx。
组员:各班班主任。
发生欺凌事件时,组长马上按总指挥的要求组织人员到现场疏散未被施暴的学生,并机智地疏散到安全地带。
(四)通讯联络组。
组长:xxx。
组员:xxx、xxx。
发生欺凌事件时,组长迅速组织本组人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同时向“110”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传达情况。
(五)现场救护组。
组长:xxx。
组员:xxx、xxx。
发生欺凌事件后,组长迅速组织本组人员赶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并立即与“120”联系。
1、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的工作,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和谐校园的创建。
2、防止矛盾激化原则。对参与重大事件的学生,要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以教育疏导为主,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对出现可能影响校园稳定的言论、动态或事态,“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要做到早发现、早布置、早处理,力争把事态平息在萌芽状态。特别在三个主要环节上必须引起足够重视:一是问题发生前,要立足防范,超前工作,掌握主动;二是问题发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质,依法办事,注意方法,及时果断处置;三是事件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反复。
3、本方案的办事程序遵循预防为主、分级负责处置的原则。校长对学校整体安全负责,学校各处室负责人对本处室安全负责,各班级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安全负责,欺凌事件一旦发生,必须第一时间逐渐上报。对已经发生的欺凌事件,严格要求按“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严肃处理、追究责任,已维护法制和纪律的.严肃性,对学生和社会负责。
1、建立健全校园欺凌情况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敏感事件。
2、通讯联络组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10和急救中心电话120,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先口头、后书面。同时,根据情况通知相关学生家长,并做好接待解释工作,稳定家长和家属情绪。(负责人: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财务处、大队辅助员、当日值班教师、学校保卫人员)。
3、防暴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控制欺凌者其进一步施暴,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有必要时协助公安民警制服施暴者(负责:政教处、教务处、大队辅助员、学校保卫人员)。
4、救护组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紧急救治(负责人:政教处、总务处、医务室、班主任)。
5、疏散组马上把学生疏散到安全地点,清点人员,稳定学生情绪,并把情况报联络组和校长(负责人: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大队辅导员)。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初)。
1、出一期校园宣传橱窗,校园广播、文化橱窗、条幅等宣传,让学生全面了解校园欺凌的相关内容。(负责部门:办公室、政教处)。
2、举行一次以“反校园欺凌”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启动“反校园欺凌”活动周。(负责部门:教务处)。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6月-7月)。
1、进行全面的排查工作,在各班级内排查出心理有问题者、有暴力倾向者、搞小团伙者等,并对重点学生进行帮教,心理有问题者心理咨询室个别进行辅导,做到防患于未然(负责部门:教务处、政教处)。
2、举行主题班会,运用多种形式进行立体化宣传普及(负责部门:教务处)。
3、班主任在班级内进行初步摸底,填写好《校园欺凌摸底表》,了解班级内是否存在欺凌现象,针对现象制度专项治理具体措施。
4、举办多场法制现场会,让学生知法懂法(负责部门:政教处)。
5、举行一次以“反校园欺凌,善待身边人”为主题的征文比赛,全体学生参与,通过学生文章检验学生接受教育的成果。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湖北省教育厅等11部门决定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根据《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欺凌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加强我校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学校决定开展校园欺凌预防和治理。经研究,特制订如下方案:
通过本次的预防治理,加强师生们的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让学生认识校园暴力产生的原因,认清“暴力”带来的负面影响。通过恰当的引导和暗示教会学生合理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行为。当面对他人的攻击时能够尝试用温和和理智的态度处理矛盾,有效化解危机。学会应对校园欺凌的正确方法,从而提高防欺凌能力,进而学会保护自己。
本校全体学生。
组长:牟云。
副组长:吕晓娟周璇彭江涛赵宝铭。
成员:梅华刘云刘方孙月辉王钦昱刘颖侯世盛。
1、完善制度制定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和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的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2、宣传教育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学生围绕《遵纪守法、平安校园》主题,通过班会,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
3、加强预防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4、排查建档学校管理负责人和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学生之间的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通过与学生谈心、交流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认真排查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发生过激行为。加强对特殊学生的教育管理,摸清底细、建档造册,积极利用好家校沟通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要特别关注学生的课业和心理负担,防止因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心理压力引发事故案件。要对与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存在纠纷和积怨的人员、精神异常人员、有暴力倾向或过激行为人员、仇视社会或扬言滋事报复人员等重点对象和人员,进行细致排查,属于校内人员的学校要切实做好工作,并逐一建档,落实专人加强管控,如涉及校外的应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告。对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行清查。
5、及时处理。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1、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故发生。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疏漏发生意外。采取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和教职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坚决防止有规定不执行、有制度不落实、有责任不追究的倾向。
2、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按照有关规定,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
1、索要钱财,不给就拳脚相加。
2、以大欺小,以众欺寡。
3、为了一件小事,大打出手。
4、同学间因“义气”之争。
5、不堪长期受辱,以暴制暴。
政教主任(大队辅导员)姓名:刘方电话:15871651895。
后勤安全副校长姓名:彭江涛电话:13227293119。
学校法制副校长姓名:沈华电话:18871592067。
网上举报邮箱:wjljh**@。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长沙县教育局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局文件要求,我校积极落实上级工作指示,特制订如下方案: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学校全体学生。
1、开展校园欺凌专题教育活动。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邀请法制、公共部门相关人员到校开展法制主题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要求各班开展相关主题班会。组织学生围绕《遵纪守法、珍爱生命、共建平安校园》主题,结合近期身边发生的一些校园欺凌事件,根据本校实际进行学习讨论。通过班会,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
3、完善制度。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方案和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4、加强预防。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
5、排查建档。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学生之间的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通过与学生谈心、交流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认真排查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发生过激行为。要对与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存在纠纷和积怨的人员、精神异常人员、有暴力倾向或过激行为人员、仇视社会或扬言滋事报复人员等重点对象和人员,进行细致排查,如涉及校外的应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告。对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行清查。
6、及时处理。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我校要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排查建档、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
1、成立学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学校行政、各班主任、各科任教师、后勤、保卫人员。
2、周密安排部署。开展好宣传教育,进一步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加强预防,及时发现、调查处置类似事件,有效避免直至杜绝该类事件的发生。
3、加强督导检查。认真开展好自查和总结工作并接受教育局对此项工作的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强化整改,将工作落到实处。
4、建立长效机制。把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情况作为20**年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导的重要内容。通过此次专项治理形成工作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促进特殊学生平安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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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和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的工作,为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校园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
学校成立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我校校园重大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对重大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作出决策,协调解决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必要时向区教育局、当地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及时汇报,检查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落实情况。
(一)应急领导小组及责任。
组长: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等各班班主任及护校教师队成员。
以校长(杨国华)为组长、其他校领导和处室、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校园欺凌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加强部门、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决定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决策和措施,确保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序、高效。
(二)现场防暴组。
组长:xxx。
(三)组员:xxx、xxx、xxx、xxx。
发生暴力欺凌事件时,组长马上带领本组人员赶赴现场,对施暴者进行强行阻止,必要时可实行正当防卫行为。
(三)疏散引导组。
组长:xxx。
组员:各班班主任。
发生欺凌事件时,组长马上按总指挥的要求组织人员到现场疏散未被施暴的学生,并机智地疏散到安全地带。
(四)通讯联络组。
组长:xxx。
组员:xxx、xxx。
发生欺凌事件时,组长迅速组织本组人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同时向“110”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传达情况。
(五)现场救护组。
组长:xxx。
组员:xxx、xxx。
发生欺凌事件后,组长迅速组织本组人员赶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并立即与“120”联系。
1、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的工作,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和谐校园的创建。
2、防止矛盾激化原则。对参与重大事件的学生,要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以教育疏导为主,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对出现可能影响校园稳定的言论、动态或事态,“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要做到早发现、早布置、早处理,力争把事态平息在萌芽状态。特别在三个主要环节上必须引起足够重视:一是问题发生前,要立足防范,超前工作,掌握主动;二是问题发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质,依法办事,注意方法,及时果断处置;三是事件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反复。
3、本方案的办事程序遵循预防为主、分级负责处置的原则。校长对学校整体安全负责,学校各处室负责人对本处室安全负责,各班级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安全负责,欺凌事件一旦发生,必须第一时间逐渐上报。对已经发生的欺凌事件,严格要求按“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严肃处理、追究责任,已维护法制和纪律的严肃性,对学生和社会负责。
1、建立健全校园欺凌情况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敏感事件。
2、通讯联络组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10和急救中心电话120,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先口头、后书面。同时,根据情况通知相关学生家长,并做好接待解释工作,稳定家长和家属情绪。(负责人: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财务处、大队辅助员、当日值班教师、学校保卫人员)。
3、防暴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控制欺凌者其进一步施暴,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有必要时协助公安民警制服施暴者(负责:政教处、教务处、大队辅助员、学校保卫人员)。
4、救护组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紧急救治(负责人:政教处、总务处、医务室、班主任)。
5、疏散组马上把学生疏散到安全地点,清点人员,稳定学生情绪,并把情况报联络组和校长(负责人: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大队辅导员)。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初)。
1、出一期校园宣传橱窗,校园广播、文化橱窗、条幅等宣传,让学生全面了解校园欺凌的相关内容。(负责部门:办公室、政教处)。
2、举行一次以“反校园欺凌”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启动“反校园欺凌”活动周。(负责部门:教务处)。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6月-7月)。
1、进行全面的排查工作,在各班级内排查出心理有问题者、有暴力倾向者、搞小团伙者等,并对重点学生进行帮教,心理有问题者心理咨询室个别进行辅导,做到防患于未然(负责部门:教务处、政教处)。
2、举行主题班会,运用多种形式进行立体化宣传普及(负责部门:教务处)。
3、班主任在班级内进行初步摸底,填写好《校园欺凌摸底表》,了解班级内是否存在欺凌现象,针对现象制度专项治理具体措施。
4、举办多场法制现场会,让学生知法懂法(负责部门:政教处)。
5、举行一次以“反校园欺凌,善待身边人”为主题的征文比赛,全体学生参与,通过学生文章检验学生接受教育的成果。
小学校园欺凌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都有很不好的影响,必须要进行专项治理。以下是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小学生的欺凌行为往往是因为不懂得社会规则或者自卑导致的'。因此,加强教育引导是治理欺凌的基础。学校应当通过开设课程、班会、家长会议等多种形式,向小学生普及正确的社会道德、人际交往等概念,加深他们对欺凌行为的认识和了解。
学校应当建立一个欺凌预警机制,以便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欺凌行为。学校可以在各个教室设置监控摄像头,或者对学生进行频繁的体检和心理测试,以便及时发现欺凌问题。这样还可以让学生觉得学校能够及时把自己的问题解决,减少欺凌事件的发生。
学校应当加强师生互动,让老师了解学生的家庭、生活、心理等情况。学校可以定期进行家访,或者组织老师与学生进行心理交流,这样可以更好地发现学生之间的欺凌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
学校可以成立一个小组,由学校领导、少先队辅导员、班主任、心理辅导员等人员组成,负责欺凌问题的处理和解决。在遇到欺凌行为时,发现者应当及时向小组报告,小组统一负责处理,确保每一起欺凌事件都得到解决。
学校应当对欺凌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和处理,以示威慑效应。对于欺凌行为明显的学生,学校可以运用以下措施:调整座位、让其到教育局进行矫治、通报学校多做慈善公益等处置方法。同时,对于受到欺凌的学生要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重新树立自信,减轻心理伤害。
以上是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只有通过加强教育引导、建立预警机制、加强师生互动、建立工作小组、加强处置力度等措施,才能真正解决小学校园欺凌问题,让孩子们健康地成长。
为有效遏制中小学生之间的欺凌和暴力事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制定焦作六中防治学生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方案如下。
1.切实做好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学校根据学生的思想实际,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xx年修订)》,引导全体学生从小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爱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xx年修订)》,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切实加强家庭教育,家长要注重家风建设,加强对孩子的管教,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发生。
2.认真开展预防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
学校强化学生校规校纪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团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参观实践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研制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手册,全面加强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专题培训,提高教职工有效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通过家访、家长会、家长学校等途径,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知识,增强监护责任意识,提高防治能力。要加强中小学生违法犯罪预防综合基地和人才建设,为开展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提供支持和帮助。
3.严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
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将其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统筹考虑,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等机制。要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特别要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对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针对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防治工作。对发现的欺凌和暴力事件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对早期发现的轻微欺凌事件,实施必要的教育、惩戒。
4.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
学校加大新形势下群防群治工作力度,实现人防物防技防的深度融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校园周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要依托公安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整合各有关部门信息资源,发挥青少年犯罪信息数据库作用,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动态研判。结合公安机关密切沟通协作,排查发现学生欺凌和暴力隐患苗头,并及时预防处置。加强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学生途经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欺凌和暴力问题,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及时干预,震慑犯罪。
1.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身心安全。
学校建立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和暴力,学校和家长要及时相互通知,对严重的欺凌和暴力事件,要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报告时相关人员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学校、家长、公安机关及媒体应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以及知情学生的身心安全,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特别要防止网络传播等因素导致事态蔓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使受害学生再次受到伤害。
2.强化教育惩戒威慑作用。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学生必须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既做到真情关爱、真诚帮助,力促学生内心感化、行为转化,又充分发挥教育惩戒措施的威慑作用。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公安机关应参与警示教育。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置,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或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特别是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对校外成年人教唆、胁迫、诱骗、利用在校中小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从重惩处,有效遏制学生欺凌和暴力等案事件发生。各级公安、检察、审判机关要依法办理学生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做好相关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审判和犯罪预防工作。
3.实施科学有效的追踪辅导。
欺凌和暴力事件妥善处置后,学校要持续对当事学生追踪观察和辅导教育。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要充分了解其行为动机和深层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和帮扶,给予其改过机会,避免歧视性对待。对遭受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及其家人提供帮助,及时开展相应的心理辅导和家庭支持,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树立自信,恢复正常学习生活。对确实难以回归本校本班学习的当事学生,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妥善做好班级调整和转学工作。要认真做好学生欺凌和暴力典型事件通报工作,既要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又要注意不过分渲染事件细节。
1.认真履行上级部门统筹协调。
学校把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作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学校将按照区教育局的协调与上级部门组织,应成立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职责,完善防治办法,加强考核检查,健全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合力。
2.依法落实家长监护责任。管教孩子是家长的法定监护职责。积极引导广大家长要增强法治意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尽量多安排时间与孩子相处交流,及时了解孩子的日常表现和思想状况,积极与学校沟通情况,自觉发挥榜样作用,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管教,特别要做好孩子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护、教而不当。要落实监护人责任追究制度,根据《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未成年学生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3.加强平安文明校园建设。学校把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作为加强平安文明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学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教育引导。校长是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法治教育副校长和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要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明确相关岗位职责,将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各项工作落实到每个管理环节、每位教职工。要努力创造温馨和谐、积极向上的校园环境,重视校园绿化、美化和人文环境建设。加强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开展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形成团结向上、互助友爱、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激励学生爱学校、爱老师、爱同学,提高校园整体文明程度。要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校规校纪,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提高学校治理水平,推进依法依规治校,把六中建设成无欺凌和暴力的平安文明校园。
为贯彻落实《教督〔2017〕10号》和《皖教督〔20xx〕6号》文件精神,强化我县对校园欺凌的综合治理,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净化校园风气,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特制定此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以促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条件。
(一)坚持教育为先。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促进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特别要加强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培养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不同群体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
(二)坚持预防为主。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时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加强欺凌事件易发现场监管,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
(三)坚持保护为要。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切实保护被欺凌学生的身心建康,防止二次伤害发生,帮助被欺凌学生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四)坚持法治为基。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事件,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一)明确学生欺凌的界定。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二)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机制。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学生欺凌治理工作,妥善处理学生欺凌重大事件,正确引导媒体和网络舆情。教体局和学校要重点抓好校园内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综合治理,做好校园外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三)积极有效预防。
1.指导学校切实加强教育。中小学校要通过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学期中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配合学校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
2.组织开展家长培训。学校要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
3.严格学校日常管理。学校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加快推进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学校要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工作要求,主要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
4.定期开展排查。学校要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四)依法依规处置。
1.严格规范调查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2.妥善处理申诉请求。局法安科具体负责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教育与处置工作,负责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诉请求。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处理程序妥当、事件比较清晰的,应以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处理结果为准;确需复查的,由县级防治学生欺凌领导小组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小组启动复查。复查工作应在15日内完成,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进行认定,提出处置意见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学生。
县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领导小组接受申诉请求并启动复查程序的,应在复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情况报上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备案。涉法涉诉案件等不宜由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受理的,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引导其及时纳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
3.强化教育惩戒作用。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公安机关根据学校邀请及时安排人员,保证警示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未成年人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规定,对构成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按专门(工读)学校招生入学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
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教体局和学校要及时联络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县公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学生欺凌犯罪案件,做好相关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审判等工作。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要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对依法应承担行政、刑事责任的,要做好个别矫治和分类教育,依法利用拘留所、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场所开展必要的教育矫治;对依法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等处分,必要时可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工读)学校。对校外成年人采取教唆、胁迫、诱骗等方式利用在校学生实施欺凌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对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五)建立长效机制。
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
1.完善培训机制。明确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县教体局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人员每年应当接受必要的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培训。中小学校长、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和教师等培训中应当增加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的内容。培训纳入相关人员继续教育学分。
2.建立考评机制。将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评内容,纳入平安校园创建标准,纳入校长学期和学年考评,纳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
3.建立问责处理机制。把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专项督导结果作为评价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追究。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健全依法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明确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学生欺凌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推进学校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及对实施欺凌学生进行教育。
(一)县教体局负责对学生欺凌治理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是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的牵头单位。
(二)县综治办负责推动将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三)县人民法院负责依法妥善审理学生欺凌相关案件,通过庭审厘清学生欺凌案件的民事责任,促进矛盾化解工作;以开展模拟法庭等形式配合学校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四)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依法对学生欺凌案件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开展法律监督,并以案释法,积极参与学校法治宣传教育。
(五)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办理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和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处理实施学生欺凌侵害学生权益和身心健康的相关违法犯罪嫌疑人,强化警校联动,指导监督学校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六)县民政局负责引导社会力量加强对被欺凌学生及其家庭的帮扶救助,协助教育部门组织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为中小学校提供专业辅导,配合有关部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和帮扶工作。
(七)县司法局负责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建立未成年人司法支持体系,指导协调开展以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八)县人社局负责指导技工学校做好学生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九)县共青团组织负责切实履行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并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建立预防遏制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工作。
(十)县妇联组织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预防学生欺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十一)县残联组织负责积极维护残疾儿童、少年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学生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残疾学生遭受欺凌的风险防控,协助提供有关法律服务。
(十二)各级各类学校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扎实开展相关教育,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的各项措施、预案、制度规范和处置流程,及时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指导、教育家长依法落实法定监护职责,增强法治意识,科学实施家庭教育,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管教工作。
(一)深入细致部署。加强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根据治理内容、措施及分工要求,明确负责人和具体联系人,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督导检查。县教体局要对学校按要求开展欺凌防治教育活动、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等办法措施、在校规校纪中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开展培训、及时处置学生欺凌事件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三)及时全面总结。认真及时做好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总结,一方面围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认真总结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中带有启示性、经验性的做法;另一方面围绕面临的困难和不足,认真查找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与社会、家长和学生需求的差距、不足和薄弱环节,查找问题真正的根源,汲取教训,研究改进,推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
(四)强化宣传引导。结合普法工作,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加强对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推广防治学生欺凌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方法。对已发生的学生欺凌事件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满足群众信息需求。县教体局要联系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共同发布反学生欺凌绿色报道倡议书,营造反学生欺凌报道宣传的良好氛围。
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意识,通过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积极主动和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
学校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和组织我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1、开展教育。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等。
2、主题班会。班级组织学生围绕《遵纪守法、珍爱生命、共建平安校园》主题,结合近期全国发生的一些校园欺凌事件,根据本校实际进行讨论思。通过班会,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
3、完善制度。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4、加强预防。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开展学生心理疏导工作,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5、排查建档。学校德育领导小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学生之间的'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通过与学生谈心、交流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认真排查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发生过激行为。要加强对特殊家庭学生的教育管理,积极利用好家校沟通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工作。要特别关注学生的课业和心理负担,防止因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心理压力引发事故案件。对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行清查。
6、及时处理。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1、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深刻汲取各地已发生欺凌事件教训,结合实际,举一三,严防此类事件发生。采取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相关处室年级班级和教职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坚决防止有规定不执行、有制度不落实、有责任不追究的倾向。
2、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按照有关规定,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
为建立校园预防欺凌事件发生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将防患和处置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最大限度地降低敏感事件发生的几率以及造成的伤害,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贯彻《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江苏等六省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导调研的通知》,结合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和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的工作,为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校园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
成立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部门、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协调,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我校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对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作出决策,协调解决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检查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落实情况。
校园欺凌总体表现:一个人或一群人对他人实施的肢体、言语或精神上的伤害和攻击。
1、身体欺凌:
(1)表现为打架,如打、踢、推、搡等行为对受害人进行人身攻击。
(2)表现为敲诈勒索、抢夺物品等。
2、言语欺凌:表现为威胁、戏弄、辱骂、奚落、嘲弄和起外号等。
3、网络欺凌:
(1)表现为将欺凌视频或受欺凌人的行为公布在网络上。
(2)表现为在qq、微信、贴吧等网络媒体上辱骂、奚落其他同学,或将其他同学的图片随意发布,造成学生心灵和精神上伤害。
(一)全面排查(各班主任)。
1、全面排查班级中有无拉帮结派现象,排查班级中可能存在的各种违纪学生。
2、全面排查班级中可能受到被欺凌的对象。
(二)建立网络。
各班级、年级建立安全信息员,组织开展培训,让信息员及时报告学生中的问题倾向,以利于及时预防和处理。
(三)加强管理。
1、进一步落实值日值周工作责职,及时到岗到位,加强晨读、课间和中午、傍晚等时段的管理。
2、进一步落实任课教师工作责职,对课内、课前5分钟、课后5分种学生的行为进行有效管理。
3、进一步落实保安工作责职,加强对于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进行巡视和管理。
4、全体教职工对于发现可能存在校园欺凌行为能及时制止,并及时与学校进行联系。
(四)专题教育。
1、组织一场法制教育:组织全校性法制专场报告,让学生学法、知法、懂法,对法律有敬畏之心。
2、举行一次主题班会:运用多种形式对校园欺凌的危害进行宣传普及,大力倡导良好的人际关际。活动结束后,班主任把活动内容和图片发至年级组长,组长汇总打包发至德育处。
3、开展一次专题教育:对学生开展一次针对性教育。
4、举行一次以“反校园欺凌”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启动“反校园欺凌”活动周。
5、举行一次以“反校园欺凌善待身边人”为主题的征文比赛,引导中高年级学生参与,通过征文检验学生接受教育的成果。
“反校园欺凌”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应充分重视,积极落实,在矛盾纠纷调查过程中,我们每个人都应本着“以人为本”和“大化小,小化了”的原则去帮助孩子,共同给孩子营造安定而和谐的校园环境!
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开展20xx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天安办发〔20xx〕30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沙市教育系统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长教通〔20xx〕87号)文件精神要求,为了加强我校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我校决定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特制订如下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精神,深入开展“反校园欺凌”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普及反欺凌法治知识。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安全、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从20xx年6月下旬开始,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本校全体教职工和学生。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部署阶段(6月30日课间操时间)。
1、组织动员部署,召开教育动员会议,抓好学校全体职工和学生的教育。
2、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活动的各项工作:。
组长:xx。
副组长:xx。
执行组长:xx。
组员:xx、教育处成员及全体班主任老师。
实施阶段(6月-7月)。
1、加强校园环境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朝会、德育活动课、宣传语、黑板报、显示屏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各班召开一次以校园欺凌为主题的班会。
2、加强法制教育,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作用,邀请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群体教职工和学生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3、进行“心天区教育督导办关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调查问卷,提高学生抵御欺凌的自我保护能力,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促进和谐校园、平安校园形成与发展。
4、进一步加强放学时间段的校园周边安全巡视工作。针对外校学生和青少年,护校队成员进行放学期间的安全巡视工作,为学生离校安全工作做保障。
5、健全“反校园欺凌”管理体系,完善制度,科任教师明确教育分工,班主任及时沟通掌握情况,特别关注少数人群,学校定期召开相关学生会议,有效疏导并及时处理问题。
6、充分利用学校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与疏导,公布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和学校门卫室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7、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检查阶段:(9月—12月)。
学校对校园欺凌宣传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定期小结,对学校调查问卷认真统计与分析,进行排查建档,并按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落实。于20xx年7月2日前形成自查报告报心天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7月迎接区教育局普查;9月份迎接市教育局复查;10月至12月份迎接湖南省抽查。
1、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结合实际情况,严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要加强学校教育教育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疏漏发生意外。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2、逐步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与教师个人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等挂钩起来,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按照有关规定,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将进行追责。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教督办函〔xx〕x号)要求,各地积极采取行动,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第一阶段工作有序扎实。为持续深入推进第二阶段工作,确保整个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为及时掌握各地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建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月报制度。各地要及时了解本地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从9月份至12月份,每月填写《9-12月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月报表》(附件1),加盖公章后,于次月10日前以电子版和传真两种形式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报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一)督查范围。全省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二)督查内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开展教育、完善制度、加强预防、及时处理、监督指导以及组织部署等情况。
(三)督查安排。
1.学校自查。各校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xx年9月1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
2.县级普查。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组织督查组对县域内所有中小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于9月30日前将督查情况报送市教育督导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及本级人民政府。
3.市级复查。市教育督导部门组织督查组对所辖县(市、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抽取县(市、区)比例不低于1/3,每县(市、区)抽取学校数量不少于6所。复查结束后,于10月10日前将复查报告,连同所辖县(市、区)的督查报告一并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及本级人民政府。
4.省级抽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督查组对各市治理情况进行抽查,抽取市级单位不少于3个,每个市级单位抽取县(市、区)不少于2个,每县(市、区)抽查学校数量不少于6所。抽查结束后,于11月10日前将专项治理报告报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同时报省政府。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各地治理情况,组织督查组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实地督查。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1.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部署要求,把工作落到实处,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2.为加强工作联系,请各市于9月12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联络员名单(姓名、单位、部门、职务、手机、办公电话等)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3.请各市认真填写《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9月12日前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教督〔20**〕10号》和《皖教督〔20**〕6号》文件精神,强化我县对校园欺凌的综合治理,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净化校园风气,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特制定此方案如下: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以促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条件。
(一)坚持教育为先。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促进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特别要加强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培养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不同群体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
(二)坚持预防为主。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时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加强欺凌事件易发现场监管,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
(三)坚持保护为要。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切实保护被欺凌学生的身心建康,防止二次伤害发生,帮助被欺凌学生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四)坚持法治为基。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事件,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一)明确学生欺凌的界定。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二)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机制。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学生欺凌治理工作,妥善处理学生欺凌重大事件,正确引导媒体和网络舆情。教体局和学校要重点抓好校园内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综合治理,做好校园外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三)积极有效预防。
1.指导学校切实加强教育。中小学校要通过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学期中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配合学校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
2.组织开展家长培训。学校要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
3.严格学校日常管理。学校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加快推进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学校要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工作要求,主要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
4.定期开展排查。学校要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四)依法依规处置。
1.严格规范调查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2.妥善处理申诉请求。局法安科具体负责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教育与处置工作,负责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诉请求。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处理程序妥当、事件比较清晰的,应以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处理结果为准;确需复查的,由县级防治学生欺凌领导小组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小组启动复查。复查工作应在15日内完成,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进行认定,提出处置意见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学生。
县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领导小组接受申诉请求并启动复查程序的,应在复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情况报上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备案。涉法涉诉案件等不宜由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受理的,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引导其及时纳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
3.强化教育惩戒作用。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公安机关根据学校邀请及时安排人员,保证警示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未成年人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规定,对构成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按专门(工读)学校招生入学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
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教体局和学校要及时联络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县公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学生欺凌犯罪案件,做好相关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审判等工作。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要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对依法应承担行政、刑事责任的,要做好个别矫治和分类教育,依法利用拘留所、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场所开展必要的教育矫治;对依法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等处分,必要时可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工读)学校。对校外成年人采取教唆、胁迫、诱骗等方式利用在校学生实施欺凌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对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五)建立长效机制。
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
1.完善培训机制。明确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县教体局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人员每年应当接受必要的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培训。中小学校长、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和教师等培训中应当增加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的内容。培训纳入相关人员继续教育学分。
2.建立考评机制。将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评内容,纳入平安校园创建标准,纳入校长学期和学年考评,纳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
3.建立问责处理机制。把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专项督导结果作为评价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追究。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健全依法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明确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学生欺凌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推进学校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及对实施欺凌学生进行教育。
(一)县教体局负责对学生欺凌治理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是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的牵头单位。
(二)县综治办负责推动将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三)县人民法院负责依法妥善审理学生欺凌相关案件,通过庭审厘清学生欺凌案件的民事责任,促进矛盾化解工作;以开展模拟法庭等形式配合学校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四)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依法对学生欺凌案件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开展法律监督,并以案释法,积极参与学校法治宣传教育。
(五)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办理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和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处理实施学生欺凌侵害学生权益和身心健康的相关违法犯罪嫌疑人,强化警校联动,指导监督学校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六)县民政局负责引导社会力量加强对被欺凌学生及其家庭的帮扶救助,协助教育部门组织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为中小学校提供专业辅导,配合有关部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和帮扶工作。
(七)县司法局负责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建立未成年人司法支持体系,指导协调开展以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八)县人社局负责指导技工学校做好学生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九)县共青团组织负责切实履行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并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建立预防遏制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工作。
(十)县妇联组织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预防学生欺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十一)县残联组织负责积极维护残疾儿童、少年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学生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残疾学生遭受欺凌的风险防控,协助提供有关法律服务。
(十二)各级各类学校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扎实开展相关教育,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的各项措施、预案、制度规范和处置流程,及时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指导、教育家长依法落实法定监护职责,增强法治意识,科学实施家庭教育,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管教工作。
(一)深入细致部署。加强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根据治理内容、措施及分工要求,明确负责人和具体联系人,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督导检查。县教体局要对学校按要求开展欺凌防治教育活动、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等办法措施、在校规校纪中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开展培训、及时处置学生欺凌事件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三)及时全面总结。认真及时做好防治学生欺凌。
工作总结。
一方面围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认真总结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中带有启示性、经验性的做法;另一方面围绕面临的困难和不足认真查找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与社会、家长和学生需求的差距、不足和薄弱环节查找问题真正的根源汲取教训研究改进推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
(四)强化宣传引导。结合普法工作,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加强对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推广防治学生欺凌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方法。对已发生的学生欺凌事件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满足群众信息需求。县教体局要联系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共同发布反学生欺凌绿色报道倡议书,营造反学生欺凌报道宣传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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