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条据书信

维护消费者权益教案(优质15篇)

维护消费者权益教案(优质15篇)



教学工作计划可以加强教师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使教育教学活动更加贴近学生和家长的需求。良好的教学工作计划可以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效果和学习成果,以下是一些教学工作计划的典型范例。

《维护消费者权益》教案【】

20xx年3月11日12点开始。

xx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一)纪念活动仪式:

主要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xx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3.15咨询活动开始等。

(二)3.15宣传咨询活动:

各有关执法部门按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各单位自行装车,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

(四)几点要求:

1、参加3.15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3.15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

现场活动总指挥:

场地布置、划分联系人: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

2、着装要求:正式参加3.15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不带毛领)、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

3、3.15活动(包括3.15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4、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

(一)市局合同消保科负责:

1、制定3.15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

2、召开相关理事单位(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环保、农牧、烟酒专卖、发计委、经贸委、盐务等)参加的协调会,协商3.15活动有关事宜。

主要内容:通报前期准备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各部门确定3.15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和参会人员情况;各部门案件查处及没收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和销假情况;报送典型案例;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的要求;其他有关事宜。

上述工作3月1日底前落实完毕。

3、提供制作宣传车录音带所需文字材料。

4、收集、撰写工商系统及相关部门xx年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

5、收集、撰写市消协系统xx年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6、整理部分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在板报展上公布。

上述工作3月7日前落实完毕。

(二)市局商广科负责。

1、负责与电视台广告经营部联系,3月份免费连续1个月滚动播出宣传口号。

2、安排宣传单的印制,协助区工商局做好广告经营单位条幅、横幅制作事宜。

3、会同市消协、办公室与电台、电视台、报社取得联系,做好3.15活动月的宣传策划。

4、联系市广播电台现场直播3.15活动实况。

维护消费者权益教案

20xx年3月11日12点开始。

xx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一)纪念活动仪式:

主要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xx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3.15咨询活动开始等。

参加人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xx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场。

(二)3.15宣传咨询活动:。

各有关执法部门按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维护消费者权益教案精选

为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我国自1987年始,每年的3月15日,消费者协会及地方各级协会也都要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运用各种方式介绍消费知识和法律知识,宣传消费者权利,唤醒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督促生产经营者重视保护消费者权利;促进社会都关心、支持消费者保护工作。

20xx年的3月15日湖南省消费者协会、湖南省工商局为了进一步扩大“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广大消费者心中的影响,为消费者提供更丰富、更廉价的商品准备举办20xx年湖南省3.15消费者权益周暨购物游园会。(以下简称“购物游园会”)。

20xx年3月15日——20xx年3月21日(共7天)。

主会场:湖南省长沙市烈士公园。

分会场:长沙市黄兴南路商业步行街、通程商业广场、火车站广场。

“质量诚信、关注民生”

“购物游园会”主要活动。

“购物游园会”内容包括“购物游园会”展览交易活动和“购物游园会”配套活动两个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购物游园会”综合展及商品交易活动。

(一)“购物游园会”展览(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展)。

a:综合展览。

b:专题展览。

c:场外展览。

(二)首届中国湖南3.15购物游园会。

(三)湖南省十大消费者信得过品牌评选。

(四)“质量诚信、关注民生”爱心募捐活动。

第二部分:“购物游园会”配套活动。

一、配套主要活动。

1、开幕式、闭幕式。

2、文化活动。

(2)潇湘美食节。

(3)“质量诚信、关注民生”文艺晚会。

(4)时装表演、民族歌舞表演、国际流行化妆、发型演示等系列活动。

二、“购物游园会”配套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购物游园会”主要内容。

1、场内展览、综合展览。

(1)品牌展区。

(2)非品牌展区。

专题展览。

(1)服装类。

(2)食品类。

(3)日用品类。

(4)消费者权益保护、真假商品实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知识展等。

2、场外展览(长沙市各繁华地段设宣传接待点)。

3、表演活动。

(1)开幕式。

(2)会期活动。

(3)文艺晚会。

(4)闭幕式。

(二)“购物游园会”主要活动安排。

1、庆典活动。

包括开幕式、闭幕式等重大庆典活动。

2、知名企业推荐日活动。

知名企业推荐日活动主要内容有庄重热烈的开幕式、综合扼要介绍活动主办企业的情况及企业产品的新闻发布会、轻松活泼的具有浓郁企业特色的文艺表演、与企业相关产品的经贸展销和洽谈等专题展览。

3、专题展览活动。

20xx年3月20日——20xx年3月21日著名日用品厂商展。

4、各类文化展览。

20xx年3月19日三湘精品服装秀。

5、湖南省十大消费者信得过品牌评选。

每天都抽奖活动,消费者凭购物单据参与幸运大抽奖,抽奖的奖品由当日推荐企业负责提供。

维护消费者权益教案【】

3月15日世界消费者权益日,让孩子们了解到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知识,重点是消费者的九大权利: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权、求偿权、结社权、教育权、尊严权和监督权。组织班级开展通过实对食品(合格食品和劣质食品)的讲解,让孩子们了解怎样选购小食品和玩具,懂得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的基本知识如果不小心买到了劣质食品,可以通过拨打12315电话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这一系列的活动,给予了幼儿初步的消费意识,引导幼儿注意从小事做起,启发他们科学的消费意识,培养健康的消费习惯,并增强了大家的维权意识。这次活动受到师生及家长的一致好评。

1、通过活动让孩子们了解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的基本知识。

2、培养幼儿健康的消费习惯,了解如何选购安全的食品及玩具。

3、引导幼儿从小事做起,启发幼儿科学的消费意识。

4、增强孩子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2、课件:认识标志、食品(合格食品和劣质食品)的对比认识超市货架以及价位标志等。

3、每个孩子带一包有包装的食品或者有包装的玩具,通过实物观察,了解买物品时应注意到的问题。

1、让孩子们了解3月15日世界消费者权益日,认识相关的`标志。

2、通过对食品的相关对比,能总结出合格食品应该具有相关的内。

3、认识超市货架及标签,选购食品,从中找出食品的质量安全标志,了解包装带上应该具有的内容,及学会看保质期以及生产日期等等。

4、让幼儿了解如果不小心买到了劣质食品,可以通过拨打12315电话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注:托班、小班:让孩子们了解3月15日世界消费者权益日,认识相关的标志。认识超市货架及标签,选购食品,从中找出食品的安全标志,以及学会看保质期以及生产日期等等。

《维护消费者权益》教案

教室。

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1983年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而我国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且自我国立法制定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每年的3.15就和消费、维权、打假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而大学生作为当今社会一个高消费的社会群体,眼中或许只有麦当劳、肯得基却不知有消协、消法,只知消费却不懂维权问题尤为突出,因此为提高同学们的维权意识,特开展此次主题班会。

可开展辩论赛、座谈会、ppt课件讲解等,具体由各班团委自行决定。

并加强对消费者协会的认识,通过社会舆论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发生消费纠纷可及时拨打工商管理部门监督投诉热线12135,保障自身权益!

指导思想:以“3.15消费者权益日”为主要内容,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切实加强学生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大力培养学生法律意识,增强和提高学生法律综合意识,在现实生活中学会用法律去维护消费者权益。活动主题:了解消费者权益知识,学会维护自我权益。活动内容与流程:

1、两名主持人通过介绍3.15的由来,向学生宣传了解有关消费者权益的知识,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为保卫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都做了哪些工作;通过报刊、广播电台、电视节目进行宣传,提高学生作为消费者的意识。

2、邀请学生讲述亲身体验或耳闻目见的事例,讲解自己在碰到有损消费者权益的时刻是如何处理的这样事件;其他同学针对这种事例发表自己的观点,如果自己碰到这样的事情,会如何去处理,怎样处理是最好的方式,通过集体讨论和发言,得出最佳处理方案。

3、主持人播放一则消费者维权的实况节目,让学生谈谈观后感,通过大家积极发言,让学生增长见识,拓宽视野,了解丰富消费者权益的具体知识,如果自己碰到类似情况,就知道如何处理了。

4、主持人总结本次活动并向同学们宣告在现实生活中应该如何维护自我消费者权益;班主任点评本次活动并告诫同学们在以后生活中应该从哪些方面去维护消费者自我权利,作个细心人,作个有心人,作个懂法律意()识的消费者!

维护消费者权益教案

为认真组织开展xx区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一周年宣传,强化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宣传活动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为主线,以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提高维权效能为动力,弘扬维权、倡导诚信、引导消费、服务区域发展。

1、“以案释法”,广泛开展消费知识宣传教育。

(2)加强与《中国消费者报》、《中国工商报》、《中国消费者杂志》、《大众日报》、《齐鲁晚报》、《齐鲁消费者》、《xx晚报》、《鲁中晨报》、《山东卫视》、《xx电视台》、《xx电视台》等平面媒体的'合作,传递xx消费维权的动态,弘扬维权为民的正能量。

2、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人员维权业务培训。

培训内容为:

新消法知识、典型案例分析、维权工作技巧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办案。

具体安排是:

3月3日上午在区工商局六楼综合会议室,由消保委秘书长授课,区工商局全体人员参加学习。

3、在商贸企业开展《新消法与售后服务》知识讲座。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新消法知识、纠纷处理实务、售后服务知识和产品质量管理等,由区消保委秘书长进行授课。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1)3月2日下午,在xx广周布艺商行。

(2)3月5日上午,在xx点点孕婴用品。

(3)3月5日下午,在银座商城桃园店。

4、在院校开展“新消法”、“打击防范传销”知识讲座。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新消法知识、打击防范传销知识等,由区消保委办、公平交易局、南营分会、南郊分会组织进行授课和宣传活动。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1)3月11日,在xx职业学院。

(2)3月13日,在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5、开展“家用汽车销售领域经营行为整治”总结及业务培训。

活动内容:

总结整治活动,开展汽车三包、违法行为防范、服务及纠纷处理技巧讲座。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3月12日,在区局六楼会议室,参加人员就是全区汽车销售企业(4s店)销售经理、客户服务经理。由消保委秘书长总结、授课,南郊分会负责召集人员、安排会场。

6、各消保委分会于活动期间分别在辖区开展宣传活动。

各分会要因地制宜,深入学校、企业、社区、农村开展咨询服务活动,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消费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村庄等活动,切实做好消费维权服务工作。农村分会以大集现场宣传为主。具体活动由各分会分别实施。

7、纪念日现场集中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地点:国际家具会展中心(xx市xx区周隆路2573号)。

参加单位:区消保委、区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物价局、药监局、烟草专卖局、司法局、邮政局等部门。

活动形式: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业务人员在现场设立宣传咨询台,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处理相关投诉。

8、组织“3.15”志愿者参加宣传咨询活动。

组织实施:

(1)西城分会组织大街古商城老年消费维权志愿者服务队参加活动;

(2)南郊分会组织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大学生消费维权志愿者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3)南营分会负责组织xx职业学院大学生消费维权志愿者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9、开展家具、餐饮、商贸流通、汽车销售等企业诚信经营倡议活动。

活动形式:

筛选确定诚信承诺企业,协调参加现场活动,组织现场签订倡议书、授牌等有关活动。四大类企业承诺倡议书及参加承诺单位名单将在《xx电视台》滚动播放,在《今日xx》专版刊登,通过移动、联通、电信手机短信全覆盖发送。

组织实施:

(1)区消保委和区食药局筛选确定30家餐饮服务企业;

(2)区消保委与区商务局、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20家商贸流通企业;

(3)区消保委和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30家家具生产经营企业;

(4)区消保委和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10家汽车销售企业(4s店)。

10、名优企业咨询服务活动。

参加企业条件:

“消费者满意单位”、“双十佳”单位、“双基地”企业。

维护消费者权益教案

1、认识发票,了解发票在人们生活中的作用。

3、懂得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体验消费者的权益。

4、培养幼儿与他人分享合作的社会品质及关心他人的情感。

1、幼儿事先和家长一起收集各种各样的发票。

2、幼儿用书《消费者的保护者》。

(一)、组织幼儿举行“发票博览会”。

幼儿将自己收集的发票张贴在展板上,互相观看、介绍。

师:你知道发票是什么吗?(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项凭证)发票上有什么?(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名称、商品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公章、发票号码等内容)

师:你知道发票上的这些公章、号码、金额都表示什么意思吗?

(二)、引导幼儿了解发票的用途。

师:你和爸爸妈妈在消费的过程中,有没有要过发票?

师:如果你们要了发票,是做什么用的?(报销、抽奖、退换货、防止偷税漏税、寻找失物等)。

师:如果你们没有要发票,有没有碰到什么问题?碰到问题后你们有什么感受?

引导幼儿讨论:我们在消费的过程中需不需要索取发票?(发票是维护消费者权益必需的,我们要养成消费者后索取发票的好习惯)。

(三)、我是发票设计师。

观察幼儿用书中不同类型的发票(手写发票、撕票、电脑打印发票等),请幼儿说说这些发票有什么相同和不同的地方。

引导幼儿讨论:随着社会的发展,手写发票逐渐被撕票和电脑打印发票所取代,今后发票还会发展成什么样呢?(从制作发票的材料,发票票面内容等加以讨论)。

集体教学活动中教师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就是与幼儿的有效互动,为了提高互动的有效性,同一节课我前后尝试了四次教学活动,不断反思自己的语言回应出现的一些问题,并逐步改善。

第一次试教活动效果不佳。我发现,幼儿只会站在某一方的立场上来考虑问题,而不像我预期的那样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思考,而我对此进行回应的提问提升性不够、递进不明显,“是不是”“好不好”等单一性提问偏多。另外,活动中完全没有体现对大班孩子的语言要求,如用完整的语言表达等。

第二次试教虽然没有完全达到自己预期的效果,但我突然明白了活动中哪些地方该重点引导幼儿讨论,哪些地方教师应注意引导。因为“礼物”这个教学活动的重点是让幼儿通过移情体验他人的心理,因此,贴表情谱的目的应是帮助幼儿揣摩他人的心理。而我在试教时只是让孩子贴了表情图,却没有引导他们将表情代表的心理活动说深说透。另外,有些孩子描述表情的词汇较单一,有时甚至词不达意,这些都需要教师想办法激发幼儿使用准确而又有变化的词汇。

第三次试教基本达到了移情环节说深说透的目标,难点也有突破。不小心弄坏同伴的玩具该怎么办?每次活动一到这个环节就容易冷场,这次我用了激将的语言:“刚开始想办法比较容易,越到后面就越难,看看哪些小朋友不怕困难,还能想出好办法来。”既体谅幼儿又富有挑战性的语言果然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在前三次教学的基础上,第四次时我又做了一些微调,教学效果比较满意。

总结四次教学,自己采用的有效回应策略包括:

1、提醒如一开始问幼儿有没有收到过礼物时,有些幼儿可能因为没有注意收到过的礼物或认为礼物就是指教师图片上展示的包装精美的礼物,就不暇思索地回答“没有”。幼儿的回答让我有点出乎意料,但一想,首先,幼儿没收到礼物的可能性很小;其次,这个问题很必要,能激发幼儿联想到他自己收到礼物时的快乐心情,可以为后面体验礼物被弄坏后的心理做必要的'情感铺垫。于是我提醒幼儿说:“生日蛋糕、玩具有没有收到过呢?”这样一提醒,幼儿马上想起来自己是收到过礼物的。

2、鼓励前几次听到幼儿用“给生气的幼儿一杯水喝”“给生气的幼儿吃颗糖”等方法时,我觉得这些办法太一般,没有给予积极回应,结果课越上就越没劲。后来当幼儿说“喝杯水就不生气”时,我大声肯定了他的说法:“真正的水是能灭火的,喝杯水也许能灭了心理的怒火,是一个好办法。”有的幼儿说“弄坏了同伴的玩具,可以先告诉妈妈,再卖个玩具给他”时,我马上说:“我很欣赏你的办法,我们做错事时通常是不敢向妈妈说的,这位小朋友能主动承认错误,真了不起。而且当我们遇到解决不了的事情时,真的应该求助大人,听听他们的主意。”几次鼓励式回应激发了幼儿的自信心,也调动了更多的幼儿的积极性。其实,幼儿在学习过程中最需要的就是教师的激励,如果教师能使幼儿所说的不起眼的办法提炼变成了不起的想法,幼儿的积极性就会被调动起来。

3、提升在教学活动中,教师要不断提升幼儿的经验。在这次活动中我使用追问的方法使幼儿进一步思考,促使幼儿自我提升。如当幼儿说“生气了,火,好多好多火”时,我在肯定他们“观察仔细”的同时,追问“这是什么火”,鼓励幼儿用更恰当的词汇来描述,帮助幼儿在说出大火、生气的火、狂火的基础上用怒火这个词来描述。而当幼儿说出一个成语“火冒三丈”时,我又以“还有一个相似的成语知道吗”来追问,激发幼儿在原有基础上继续突破。

4、挑战第三次教学中打破冷场局面时使用的体谅式语气加激励式语言就是这种策略,当问题更有挑战性时,一些幼儿的思考热情又会被激发出来。

维护消费者权益教案

20xx年3月11日12点开始。

xx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一)纪念活动仪式:

主要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xx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3.15咨询活动开始等。

参加人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xx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场。

(二)3.15宣传咨询活动:。

各有关执法部门按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怎么维护消费者权益

怎么维护消费者权益?我们作为消费者权利受损的话,消费者权益去哪里维护?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怎么维护消费者权益,如果喜欢请收藏分享!

消费者权益维护方式如下: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时,消费者可以选择和解、协商、仲裁、诉讼四种方式来维权。双方应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请消费者协会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关有两类:即行政执法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

行政执法机关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等。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主要职责是:

(1)通过对市场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制止违法经营,防止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发生;。

(2)通过对各类市场的监督管理,查处各种市场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为消费者提供公平,安全的消费环境等等。

除此之外,消费者还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的。消费者协会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国性社会组织。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不仅如此,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的。起诉是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的,起诉状的内容一般包括:原被告双方的详细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将起诉状提交至法院之后,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相关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第三十三条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抽查检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检验结果。

有关行政部门发现并认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第三十六条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的途径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维护消费者权益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在提倡全民提高法律意识的今天,离你生活最近的法律又是什么呢?在最近的`一次市民调查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被认定为与个人关系最密切的法律。因其宣导力度较大,而逐渐被多数公民所接受,并得到密切关注。而在5093位被调查者中,仍有四分之一的市民对于与自身关系密切的法律却一个也说不上来。这说明公民的法律意识水平还有待提高。

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充分体现了法律对公民权益的维护。由此可见,法律理应深入民众,为人民能够有序地生活发挥约束指导的作用。然而在诸多法律关系民众利益的同时,我们也应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利用法律这支双刃剑,约束自己,保护自己。

尽管我们从初中就开始学习法律常识,却往往停留在会背会默却不会用的程度上。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知情权是消费者拥有的一项重要权利,也是今年被受争议的话题,理应是最受关注的。那么,我们对身边的法律,是否真的知情呢?在超市买零售商品的时候,又有多少人关注生产信息是否完备,生产商和销售者是否具有合法性的问题呢?事情虽小,却能体现出我们法律意识的薄弱。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时时处处受到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的约束,但同时也受益于这些规定。大到国家法律,小至学校校规,都是如此。正如之前进行得如火如荼的篮球比赛一样,只有场上队员和场边观众遵规守纪,才能成就一场成功的比赛。合理地运用赛场规则,不仅能带给自己一份自信,也能给对方一份公平,同时又赢得了对方的尊重,而提高了集体的信誉。篮球比赛如此,在处理其他事情时亦是这样。

可见,对法律知识的掌握以及合理地运用,可以是个人,集体,乃至国家的信誉在大范围内获得提升。守法意识在全民范围的普及,以及我们年轻一代的不懈努力,终会为集体,为社会做出积极的影响。而大国民信誉的提高,也终会使"中国制造"成为世界优质产品的代名词。

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演讲稿

老师们,同学们:

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知法、懂法,遵法”。

今天是第27个“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是“消费与服务”。1983年,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199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的编导们在激情和探索欲的鼓动下推出现场直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首届“3.15晚会”虽然曝光力度还不够大,形式也并不完善,但为消费者正确维护自身权益起到很好的启蒙作用,消费者们的维权意识被唤醒了。

古代中国是“人治”社会,人们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维权意识很淡薄,粱启超说:“我国成文法之起源不可确指,然以数千年之思想往往视法律与命令同为一物。”没人喜欢命令,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律却让人拥护,它给社会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秩序和保障,但同时更要求人们首先能自我约束,就像西方某位著名思想家曾说的那样,“你首先得约束你自己,然后才能获得更大的自由”“一个人”生活在“人们”中,而“人们”不会让“一个人”为所欲为,所以必得加以约束,剔除为“人们”所不能容忍的行为,思想才能自由地穿梭其中做一切想做的事。

柏拉图认为,对于有意志的公民来讲,法律的统治并不具有强迫性,而是体现了国家的良善愿望。“如果法律能完全导致至善或至少是能部分地达到这样的目的,这些法律我们都应该执行。”而由上面“3·15”晚会的事实也可以看出,我国法律体现了国家“让人民当家做主”的良善愿望。

作为有意志、有思想、追求自由和民主的青年公民,我们是需要维权,但同时也必须知法、懂法、守法,才能遵照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维护消费者权益演讲稿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是六(1)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我是消费者》。今天是3月15日,大家知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啊?今天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天是维护我们消费者权益的日子。有些同学可能不知道什么是消费者的权益。那就让我来告诉你吧!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

每年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都有一个主题,今年的主题是“消费与服务”。这一主题体现了消费与发展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促进关系。这一主题的主旨是: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权,提高消费信心,构建消费和谐,促进经济发展。我们作为一名小小的消费者,也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学习和保护我们的消费权益。比如,在学校门可发现一些人来兜售质量不合格的物品,我们千万不要去买:我们在去超市买东西时,要看这样物品的生产日期,如果日期靠后不要买,一旦发现食品有质量问题时,要及时举报等等等等。当然,在我们维护我们的消费权益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够胡乱花费,要有节制的,环保绿色的消费。

1。要购买散装的东西。当你购买日常用品是,如果数量较大,建议你买散装的商品,这样,可以减少在包装上的浪费。

2。要购买可循环使用的商品,少购买一次性的物品,一次性剃须刀,一次性照相机,塑料杯,塑料碟子等,这些东西虽然给我们带来了方便,但同时也破坏了我们的环境。因为这些东西出场后,在你手中停留不久后就会直接变成垃圾。我们可以买那些可以长久使用的物品。如可充电电池,他寿命长,无毒害;布做的毛巾,他可以替代各种纸巾等等。

3。。买二手或者翻新的物品。用二手的书可以解酒数目,翻新的电器可以节省你的金钱,而且耐用。你就这样同使物品化的利用来为减少污染出一份力吧。

4。购买水留校的淋浴喷头。我们可以在水龙头上安装通风发散装置和低流量的淋浴喷头,可以减少50%的家庭水费支出。

5。主张低碳着装。就是减少购买服装的频率,选择环保面料,选购环保款式,减少洗涤次数,手洗代替机洗,旧衣翻新,转赠他人,一衣多穿等。因为,任何一件衣服,从他种植的棉花,到纺纱,成衣,使用到最终焚烧,每个生产加工环节都有碳排放发生。如果按每机只买两件t恤,两件衬衫,两件外套计算,纯棉服装的碳排放总量约为224千克,化纤服装的碳排放总量约为1504千克,一旦你选择了有颜色和图案的服装,再加上皮革、毛衣等服装,你衣柜里每年新添服装的碳排量远远不止1000千克。

还有许许多多的绿色消费低碳消费的好方法,在这我不一一例举。希望大家从小就要树立环保消费的意识,进行绿色消费、低碳消费。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了。

维护消费者权益演讲稿

老师们,同学们:

在提倡全民提高法律意识的今天,离你生活最近的法律又是什么呢?在最近的一次市民调查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被认定为与个人关系最密切的法律。因其宣导力度较大,而逐渐被多数公民所接受,并得到密切关注。而在5093位被调查者中,仍有四分之一的市民对于与自身关系密切的法律却一个也说不上来。这说明公民的法律意识水平还有待提高。

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充分体现了法律对公民权益的维护。由此可见,法律理应深入民众,为人民能够有序地生活发挥约束指导的作用。然而在诸多法律关系民众利益的同时,我们也应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利用法律这支双刃剑,约束自己,保护自己。

尽管我们从初中就开始学习法律常识,却往往停留在会背会默却不会用的程度上。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知情权是消费者拥有的一项重要权利,也是今年被受争议的话题,理应是最受关注的。那么,我们对身边的法律,是否真的知情呢?在超市买零售商品的时候,又有多少人关注生产信息是否完备,生产商和销售者是否具有合法性的问题呢?事情虽小,却能体现出我们法律意识的薄弱。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时时处处受到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的约束,但同时也受益于这些规定。大到国家法律,小至学校校规,都是如此。正如之前进行得如火如荼的篮球比赛一样,只有场上队员和场边观众遵规守纪,才能成就一场成功的比赛。合理地运用赛场规则,不仅能带给自己一份自信,也能给对方一份公平,同时又赢得了对方的尊重,而提高了集体的信誉。篮球比赛如此,在处理其他事情时亦是这样。

可见,对法律知识的掌握以及合理地运用,可以是个人,集体,乃至国家的信誉在大范围内获得提升。守法意识在全民范围的普及,以及我们年轻一代的不懈努力,终会为集体,为社会做出积极的影响。而大国民信誉的提高,也终会使"中国制造"成为世界优质产品的代名词。

《维护消费者权益》评课稿

听了唐xx老师的《维护消费者权》复习课一课,在此,谈谈自己听了这堂课后的感受。

1.整节课结构完整,条理清晰,教材处理得当。作为一节复习课,这堂课结构是完整的。导入后,出示了课的复习目标,整理知识结构,再以案例贯穿课堂始终进行复习教学,做到讲练结合及解题方法的指导。在每个环节中创设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的教育环境,把知识内化为学生的生活需要。把教材知识与活动融合,达到了预设的效果。

2.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注重自主学习与合作学习,教师只起点拨与引导作用,让学生自己去,去思考,去感悟与体验,去归纳,去解决问题,明白消费者依法享有哪些权利?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依法维护?维权的途径有哪些?可向哪些部门投诉?生活中有哪些侵权行为,应如何处理?通过学生的自主学习与合作学习,基本掌握了这些知识。

3.面对突发情况,应对得当,及时调整。一开始,由于借班上课及学生基础薄弱,出现了严重的冷场。唐老师走到学生中间,直接与学生对话,请学生帮助解决一些困惑,让学生感到与他们是平等的。很快学生们就不再紧张了。

4.不足之处是对一些问题深挖不够。教学让学生面面俱到,逐一分析,花费了大量的时间,于是就出现了走马观花的课堂效果,对问题深挖不够,能力得不到提高。

维护消费者权益宣传策划

为认真组织开展xx区20xx年“”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一周年宣传,强化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宣传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为主线,以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提高维权效能为动力,弘扬维权、倡导诚信、引导消费、服务区域发展。

二、主要内容

1、“以案释法”,广泛开展消费知识宣传教育

(2)加强与《中国消费者报》、《中国工商报》、《中国消费者杂志》、《大众日报》、《齐鲁晚报》、《齐鲁消费者》、《xx晚报》、《鲁中晨报》、《今日xx》、《山东卫视》、《xx电视台》、《xx电视台》等平面媒体的合作,传递xx消费维权的动态,弘扬维权为民的正能量。

2、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人员维权业务培训

培训内容为:

新消法知识、典型案例分析、维权工作技巧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办案。

具体安排是:

3月3日上午在区工商局六楼综合会议室,由消保委秘书长授课,区工商局全体人员参加学习。

3、在商贸企业开展《新消法与售后服务》知识讲座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新消法知识、纠纷处理实务、售后服务知识和产品质量管理等,由区消保委秘书长进行授课。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1)3月2日下午,在xx广周布艺商行

(2)3月5日上午,在xx点点孕婴用品

(3)3月5日下午,在银座商城桃园店

4、在院校开展“新消法”、“打击防范传销”知识讲座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新消法知识、打击防范传销知识等,由区消保委办、公平交易局、南营分会、南郊分会组织进行授课和宣传活动。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1)3月11日,在xx职业学院

(2)3月13日,在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5、开展“家用汽车销售领域经营行为整治”总结及业务培训

活动内容:

总结整治活动,开展汽车三包、违法行为防范、服务及纠纷处理技巧讲座。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3月12日,在区局六楼会议室,参加人员是全区汽车销售企业(4s店)销售经理、客户服务经理。由消保委秘书长总结、授课,南郊分会负责召集人员、安排会场。

6、各消保委分会于活动期间分别在辖区开展宣传活动

各分会要因地制宜,深入学校、企业、社区、农村开展咨询服务活动,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消费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村庄等活动,切实做好消费维权服务工作。农村分会以大集现场宣传为主。具体活动由各分会分别实施。

7、纪念日现场集中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地点:国际家具会展中心(xx市xx区周隆路2573号)

参加单位:

区消保委、区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物价局、药监局、烟草专卖局、司法局、邮政局等部门。

活动形式:

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业务人员在现场设立宣传咨询台,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处理相关投诉。

8、组织“”志愿者参加宣传咨询活动

组织实施:

(1)西城分会组织大街古商城老年消费维权志愿者服务队参加活动;

(2)南郊分会组织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大学生消费维权志愿者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3)南营分会负责组织xx职业学院大学生消费维权志愿者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9、开展家具、餐饮、商贸流通、汽车销售等企业诚信经营倡议活动

活动形式:

筛选确定诚信承诺企业,协调参加现场活动,组织现场签订倡议书、授牌等相关活动。四大类企业承诺倡议书及参加承诺单位名单将在《xx电视台》滚动播放,在《今日xx》专版刊登,通过移动、联通、电信手机短信全覆盖发送。

组织实施:

(1)区消保委和区食药局筛选确定30家餐饮服务企业;

(2)区消保委与区商务局、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20家商贸流通企业;

(3)区消保委和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30家家具生产经营企业;

(4)区消保委和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10家汽车销售企业(4s店)。

10、名优企业咨询服务活动

参加企业条件:

“消费者满意单位”、“双十佳”单位、“双基地”企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驰名、商标企业”等。

活动方式:

相关企业,在本单位及活动现场设投诉咨询服务台,接受消费者投诉和提供咨询服务。

xx市xx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