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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优秀18篇)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优秀18篇)



学校是一个培养人才的场所,它承载着学生们的成长和发展。以下是一些学校典型人物的故事,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启示。

中学学校领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责述廉报告范文

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班子成员、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教育,不断强化“四种意识”。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执行情况作为日常督察的重点,每逢开班子成员会、办公会都会强调政治纪律问题,提高班子成员、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坚决不允许有对抗组织的行为存在,真正让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为焦圻中学的发展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月一次主题党日活动,时时刻刻提醒党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每周一次“谈心谈话”,采取集中谈话、个别谈话的方式至少与每个处室成员谈心一次,了解他们的生活、工作动态,解决其生活、工作上遇到的困难,让他们踏踏实实工作,以廉政为底线,搞好自己的本质工作。

3、确保政令畅通。要求每位班子成员、党员干部毫无条件的执行县委县政府和县教育局重大决策部署和监督检查。本年度,焦圻中学接受了上级领导的各项检查,如:食堂专项整治检查、教辅资料专项检查、教学督查等,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好评。

1、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机制。本年度,本人主持了学校20xx年职评工作、教师评先评优工作、职评方案修改工作等,全程组织各分管校长、职代会参与,纪监组长监督,没有徇私、卖人情等行为。特别是本人主持了焦圻中学立体创建“温馨校园”活动,此项活动中做到了焦圻中学全员参与,“一日一语”、“日行一善”活动正如火如荼的开展,并评选出来20xx年焦圻中学“温馨班级”6个、“温馨家庭”2个、“温馨导师”12名、“温馨使者”20名。本次评选公平公正,由纪监全程监督,没有出现任何偏袒、带有个人观念行为,真正让活动等到了有效开展。另外本人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安排、重要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审批、集体决策制度,本年度,焦圻中心幼儿园正进行紧张的修建中,本人做到了不独断专行、不吃人情酒,重大事情、大额资金运用与班子成员商定,确保了项目的正常运行、资金的正常使用。坚决执行校长“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

2、配合做好巡查工作。本年度,县教育局及有关主管部门对我校进行了教辅资料专项整治检查、食堂专项整治检查、安全文明学校验收等,本人及学校师生积极配合检查,虚心接受了上级领导的建议,做到了好的方面继续保持,有问题的方面积极整改。

1、突出纪律审查重点。本年度,本人联合政工校长、教学校长、后勤校长、纪监组长、工会主席不定时的对学校教辅资料问题进行抽查,没有发现违规征订教辅资料问题。组织纪监线对学校收费问题进行了督查,没有违规收费问题。每次开教师例会,都跟教师们强调师德师风问题,要教师“知红线、守底线”,通过明察暗访没有发现教师违规办班补课问题。每个月联系纪监、教职工对食堂账目进行清查,没有发现多收、克扣学生伙食费问题,做到了账证相符。本年度,有青明钊老师、罗先斌老师,周飞老师三位教师办婚庆喜事都通过了书面申请,本人亲自签字同意后操办,并有纪监全程监督,没有发现违规赈酒情况。

2、坚持抓早抓小。本人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坚持至少每周与班子成员或者其他行管人员、普通教师谈话一次,了解教师所需,了解学校动态,认真落实谈话制度,绝不“该谈不谈”、“谈话走过场”、“记录马虎”、“弄虚作假”。

加强理论学习,落实“一岗双责”。加强政治学习,每月组织教师学习师德师风,学习教师职业道德,学习十九大报告等,切实加强了教师队伍建设,让教师们时刻记住自己的身份,自己的责任,提高了教师的政治站位和思想道德水平,为教育教学正常、有序的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考评结果逐月与绩效挂钩。团结班子成员,加强班子成员的学习与沟通,形成合力,基本形成了“能办事、会办事、办好事”的前沿团队,利用行政会、教师例会向全体行政人员、全体教师宣传、解读相关政策和形势,教育自己的同时,也教育全体教师严守师德规范,知红线、守底线,确保了焦圻中学教师的良好形象,全校教师无一例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对照上级组织的工作要求,工作中还存在差距和不足:

一是理论学习与实际践行融合不够。思想上对学习的主动性欠缺,在学习上存在一定的片面性,注重形式,工学脱节,不能学以致用,学习还停留在安排层面上,没有把学习和工作很好的结合起来。

二是党员管理工作有所欠缺。个人与支委成员的工作水平与新形势的需要还有较大缝隙,工作能力还有待提高,开拓意识还有待加强。部分党员教师不能从严要求自己,缺乏先锋带头意识,不能事事处处示范引领、率先垂范。

三是支部活动方式单一。支部活动缺少创新,流于形式,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够,缺乏丰富多彩的形式和活动载体,缺乏生机和活力。

1、党建统领全局,狠抓支部建设。坚持以学校党支部为核心,有序开展各类教育教学工作。创新开展支部系列活动,积极打造凝气聚力团队。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今年来,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的“要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党风廉政及作风建设的重要载体;全面落实上级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城市管理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以作风为突破、以教育为基础、以制度为保障、以监督为关键、以纠风为重点,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继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推动城市管理事业实现新跨越提供坚强保障。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前提条件,我局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放在突出位置切实抓好抓实,把责任制的全面落实贯穿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之中。一是完善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整充实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构,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二是制定了《城市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下发执行,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要点及具体要求,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打下了基础、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责任;并在县委、县政府、县纪委有关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及时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有关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制定了《城市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层层签订落实,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签,分管领导与各股室负责人签,单位负责人与单位干部职工签,全面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同时制定并下发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表》,将领导干部和各股室、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应的责任细化量化,落实到每个股室,落实到每一位干部,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落实。四是健全机制,形成了局领导班子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配合抓,工作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基础。我局始终把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作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基础。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和理论水平。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定期和不定期学习,以会代学等机会,组织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开展对新《党章》、《廉政准则》、十八大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干部纪律“十严禁”和干部作风“十不准”等有关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和增强其拒腐防变的能力。二是结合思想作风整顿,切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在全局广泛开展以提高干部反腐倡廉意识和廉洁自律能力为核心,以建设学习型组织、廉洁型班子为目标的廉政教育活动,强化廉政学习理念,营造廉洁自律氛围。三是加强反面典型教育。在坚持正面教育的同时,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一些违法违纪文件,观看警示教育录像片,通报反腐败典型案例等方式进行反面典型教育。以案说法,及时提醒,常敲警钟,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四是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问题,特别是“四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根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我局领导班子每年召开了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前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的办法,查找了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发征求意见表,并将征求到意见进行梳理,将意见反馈给了领导干部;会上,班子成员认真地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制定了整改措施,确保了民主生活会收到实效,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制度是具有规范功能和强大约束力的为保障目标实现的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关系到党风廉政及作风建设工作的成败。我局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物、管事的原则,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报账审签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公车管理制度、上下班签到制度、请销假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管理,使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落实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等有关工作有章可循。二是继续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办理条件和程序。在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中,坚决做到了“五个必须公开”和“五个明确”。通过公开,杜绝了弄虚作假和吃、拿、卡、要现象,遏制了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办事拖拉行为,转变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作风。三是健全举报、投诉、接访制度。切实加强对《信访条例》和《关于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学习,充分利用设立的举报箱和举报投诉电话,进一步畅通了举报投诉渠道,加强群众监督。从关注民生的高度,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防患于未然。认真开展日常接访工作,接待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避免了越级上访现象的发生。

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在落实各项保障制度的同时,有重点、有目的地选取一些领域和环节,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确保相关工作取得实效。一是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整顿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上班时间违反工作纪律情况、公款请吃和铺张浪费情况三方面的纪律;规范“三重一大”实行报告、公示和备案制度,完善管人、管财和管事有关制度,建立和完善考核奖惩制度,打造“建立一个好的公示栏,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设立一个作风建设意见箱,给干部职工说话的权力;制作一套警言警句,随时警醒自己和他人;建设一套清正廉洁的领导班子;打造一支高效廉洁的干部队伍”五个一的工作环境。着力解决了执行纪律不严、制度执行不力、廉政文化氛围不浓、创先争优干劲不足、工作主动性不够、服务意识不强、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等方面的问题。二是规范权力运行,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我们局紧紧围绕惩防体系建设,以规范职权运行为核心,以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职权运行机制为目标,编制《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手册》,重点是完善职权运行体制机制,增强制度的约束力,规范职能股室工作流程,强化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责任主体意识,使各项职权阳光操作、规范运行。重点是从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监督管理四个方面建立健全预警防控机制,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强化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风险主体意识,使职权安全有效运行。对相关制度流程进行修订和完善,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并根据《县纪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明确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内容,制定了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组织党员干部紧密结合本职工作和岗位职责认真梳理,准确概括每个岗位的职责及工作流程,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工作流程、规章制度、外部环境等五方面逐一排查,筛选廉政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按照“对照岗位职责--梳理岗位职权--找准廉政风险”的步骤,以及查找风险的范围和内容,对局内设机构和个人进行一次全面“体检”,找出风险点,填写《单位廉政风险登记表》、《各股室廉政风险登记表》、《岗位廉政风险登记表》、《个人廉政风险点自查表》,并正确评定风险等级。全体干部职工根据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签订了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进一步强化了岗位风险意识。三是其它有关工作不断推进。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对公务用车情况进行清查,鼓励干部职工和群众举报领导干部驾驶公车和公车私用情况。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成立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小金库”治理工作方案,并按方案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通过自查,未发现存在“小金库”现象。推行家庭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范全系统干部职工操办家事庆典的有关事项。严格控制公务开支,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县委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格控制行政经费支出。严格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行为,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严肃整治公款旅游行为,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和配置高档办公用品。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我们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个别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工作不力。

二是个别干部职工对开展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处理得不好,落实不到位,尚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

三是部分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行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识比较淡薄,认为都是领导的事,与自己无关。

五是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城管执法行为需进一步规范。

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抓好相关工作:

(一)坚持认真学习。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政策法规,中纪委、县纪委有关会议精神,以及业务知识,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采取行之有效、生动活泼的教育方式,通过开展学习讨论、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不断提高其政治思想水平、业务技术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以及防腐意识和抵御不正之风的能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二)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的工作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推行“以纪督政、以纪促政”工作,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三)继续开展和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加大纪检监察部门、广大群众、干部职工对党务、政务的监督力度,杜绝暗箱操作,实行阳光作业,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四)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长效机制。认真总结我局在开展此项工作中的成绩和不足,借鉴其他单位的一些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坚持抓源头、抓根本,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健全和完善规范的管理制度、广泛的监督制度、科学的考评制度。通过制度约束,把转变作风、强化服务变成干部职工经常的、自觉的行为,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效机制。

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按照县委组织部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规定,进一步推动我校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领导班子成员与各处室负责人签定本责任书。

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与各处室主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围绕学校今年的中心工作,实行目标分解、责任共担的责任连带机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于学校各项工作的始终。

学校支部是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研究部署我校廉政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廉政工作计划、组织总体实施、确定责任考核与奖惩办法等。校长、党部书记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根据不同分工,与分管处室的负责人签订本责任书,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并向党委书记、校长负责。

1、带头学习廉政理论,掌握廉政政策与形势,将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来抓,增强责任范围内干部职工的勤政廉政意识,筑牢拒腐防线。

2、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地区教育纪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分析分管部门的廉政形势,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下达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并认真组织实施,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部署、有措施。

3、组织完善分管处室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合理分解权力,加强监管,规范工作行为,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推动分管部门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4、模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索贿受贿。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问题上,严格按照规定的制度和要求办事。

6、认真执行财务制度,严格经费管理,杜绝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切实堵塞腐败漏洞。

7、认真落实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包括:考核工作结束后,对分管处室负责人的工作和廉政情况进行提醒谈话;对有群众反映、信访举报或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人员进行诫勉谈话(诫勉谈话时,谈话人应认真记录,报备学校支部)。

8、自觉参加民主生活会,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认真自查,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并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考核、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9、对分管处室主要负责人的思想作风和廉政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妥善处理分管处室涉及廉洁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经常听取分管部门的工作汇报,督查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醒警示,有违纪行为的,及时向支部书记通报,协助调查处理,及时报告问题的处理情况。

10、积极推动校务公开和党务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扩大干部职工的知情参与权,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1、带头学习廉政理论,认真组织本处室职工接受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拒腐防变能力和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并对本部门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勤政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贯彻落实校党委、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协助分管领导完成本处室的廉政工作任务,并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部门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3、教育引导本部门职工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落实到工作中,提高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4、模范遵守党纪法纪,贯彻落实学校的廉政制度,认真执行我校人、财、物管理等规章制度,教育引导本处室职工贯彻执行关于勤政廉政的各项措施和具体要求,并将本处室的廉政工作情况作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5、对本处室业务工作的重要环节、关键岗位和相关人员实施重点监管,认真落实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发现监管的薄弱环节或漏洞,以及本处室职工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与有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预防和杜绝违纪现象和不正之风的发生。

6、协助分管领导妥善处理本处室涉及廉洁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定期分析并及时汇报本处室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协助研究制定具体措施。

中学学校领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责述廉报告

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的负责人是地区、部门、单位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在县教育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焦圻中学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重大部署,紧紧围绕推进安乡教育“五个年”建设活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题责任,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格局,现将一年来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如下:

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班子成员、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教育,不断强化“四种意识”。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执行情况作为日常督察的重点,每逢开班子成员会、办公会都会强调政治纪律问题,提高班子成员、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坚决不允许有对抗组织的行为存在,真正让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为焦圻中学的发展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月一次主题党日活动,时时刻刻提醒党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每周一次“谈心谈话”,采取集中谈话、个别谈话的方式至少与每个处室成员谈心一次,了解他们的生活、工作动态,解决其生活、工作上遇到的困难,让他们踏踏实实工作,以廉政为底线,搞好自己的本质工作。

3、确保政令畅通。要求每位班子成员、党员干部毫无条件的执行县委县政府和县教育局重大决策部署和监督检查。本年度,焦圻中学接受了上级领导的各项检查,如:食堂专项整治检查、教辅资料专项检查、教学督查等,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好评。

1、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机制。本年度,本人主持了学校2018年职评工作、教师评先评优工作、职评方案修改工作等,全程组织各分管校长、职代会参与,纪监组长监督,没有徇私、卖人情等行为。特别是本人主持了焦圻中学立体创建“温馨校园”活动,此项活动中做到了焦圻中学全员参与,“一日一语”、“日行一善”活动正如火如荼的开展,并评选出来2018年焦圻中学“温馨班级”6个、“温馨家庭”2个、“温馨导师”12名、“温馨使者”20名。本次评选公平公正,由纪监全程监督,没有出现任何偏袒、带有个人观念行为,真正让活动等到了有效开展。另外本人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安排、重要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审批、集体决策制度,本年度,焦圻中心幼儿园正进行紧张的修建中,本人做到了不独断专行、不吃人情酒,重大事情、大额资金运用与班子成员商定,确保了项目的正常运行、资金的正常使用。坚决执行校长“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

2、配合做好巡查工作。本年度,县教育局及有关主管部门对我校进行了教辅资料专项整治检查、食堂专项整治检查、安全文明学校验收等,本人及学校师生积极配合检查,虚心接受了上级领导的建议,做到了好的方面继续保持,有问题的方面积极整改。

1、突出纪律审查重点。本年度,本人联合政工校长、教学校长、后勤校长、纪监组长、工会主席不定时的对学校教辅资料问题进行抽查,没有发现违规征订教辅资料问题。组织纪监线对学校收费问题进行了督查,没有违规收费问题。每次开教师例会,都跟教师们强调师德师风问题,要教师“知红线、守底线”,通过明察暗访没有发现教师违规办班补课问题。每个月联系纪监、教职工对食堂账目进行清查,没有发现多收、克扣学生伙食费问题,做到了账证相符。本年度,有青明钊老师、罗先斌老师,周飞老师三位教师办婚庆喜事都通过了书面申请,本人亲自签字同意后操办,并有纪监全程监督,没有发现违规赈酒情况。

2、坚持抓早抓小。本人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坚持至少每周与班子成员或者其他行管人员、普通教师谈话一次,了解教师所需,了解学校动态,认真落实谈话制度,绝不“该谈不谈”、“谈话走过场”、“记录马虎”、“弄虚作假”。

加强理论学习,落实“一岗双责”。加强政治学习,每月组织教师学习师德师风,学习教师职业道德,学习十九大报告等,切实加强了教师队伍建设,让教师们时刻记住自己的身份,自己的责任,提高了教师的政治站位和思想道德水平,为教育教学正常、有序的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考评结果逐月与绩效挂钩。团结班子成员,加强班子成员的学习与沟通,形成合力,基本形成了“能办事、会办事、办好事”的前沿团队,利用行政会、教师例会向全体行政人员、全体教师宣传、解读相关政策和形势,教育自己的同时,也教育全体教师严守师德规范,知红线、守底线,确保了焦圻中学教师的良好形象,全校教师无一例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对照上级组织的工作要求,工作中还存在差距和不足:

一是理论学习与实际践行融合不够。思想上对学习的主动性欠缺,在学习上存在一定的片面性,注重形式,工学脱节,不能学以致用,学习还停留在安排层面上,没有把学习和工作很好的结合起来。

二是党员管理工作有所欠缺。个人与支委成员的工作水平与新形势的需要还有较大缝隙,工作能力还有待提高,开拓意识还有待加强。部分党员教师不能从严要求自己,缺乏先锋带头意识,不能事事处处示范引领、率先垂范。

三是支部活动方式单一。支部活动缺少创新,流于形式,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够,缺乏丰富多彩的形式和活动载体,缺乏生机和活力。

1、党建统领全局,狠抓支部建设。坚持以学校党支部为核心,有序开展各类教育教学工作。创新开展支部系列活动,积极打造凝气聚力团队。

一年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下,在全体教职工的大力协助下,本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和廉洁从政等情况的监督。认真履行党员干部职责,围绕学校教代会提出的“强化内部管理,提升服务意识,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的工作思路,在班子的通力合作下,较好地做好了自己的本职工作,现将2021年度本人有关廉洁情况报告如下:

本人始终坚持按政治纪律和规矩办事。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等在内的各项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本人坚决维护各项政治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签订《党员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公开承诺书》,集体向党和人民群众作出政治承诺。并把承诺书进行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和评议。

在管党治党责任方面,本人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带头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部署,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一是本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带头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作风纪律,按党的原则办事,不逾红线,不破底线;二是经常开展谈心对话,及时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的教育,对于少数有违纪苗头的,及时开展廉政谈话,深入剖析查找原因,指出危害,把问题消灭在初始萌芽阶段,从源头上防止问题的产生,切实落实好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要求。三是自觉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集中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会议决定。

本人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把作风要求贯穿到党员的教育培训、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职工的考核评价、群众的监督管理等。根据学校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检视出来的问题和县委巡察组巡察巡查反馈问题,本人亲自抓落实,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实施“台账式管理”制度,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本人作为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在统筹好学校工作的同时,积极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积极承担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对意识形态工作直接抓、亲自抓,切实解决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一年来,我勤勤勉勉,忠于职守、扎实工作,以加强党建为统领,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及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注重抓好各部门的党风建设工作,与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处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作风建设,把廉洁教育贯穿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将党风廉政工作列入学校领导班子、组织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范畴和干部评价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接受监督和评议。通过学校行政会和全校教职工大会方式,通过案例对教师们进行廉政教育,能管好学校班子、带好队伍,重视并掌握学校行政人员和教师们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苗头性问题能及时的批评教育、提醒纠正。

本人时刻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增强党性观念,自觉践行党员义务,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自身利益,坚持立党为公、勤政为民,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监督。我深知为政重在廉,做人重在诚,说话重在信,办事重在实。在公务和社交活动中,做到了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在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奉公守法,做到了讲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我还经常对照党纪法规认真查找自身在贯彻廉政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整改。通过不断学习,增强了我严于律己的自觉性和同腐败作斗争的主动性。达到能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指导自身工作。

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廉洁自律要求,坚决反对“四风”,坚持秉公用权,清白执法,做到清清白白做人,明明白白干事。没有收受红包、插手工程的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没有利用婚丧嫁娶、举办宴席等借机敛财情况;没有出入私人会所等高档消费场所、收受和持有会员卡等方面的情况。做到工作勤恳,生活俭朴,作风严谨。在工作中,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不搞特殊化,充分听取同事的意见和建议。

继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廉洁从政。遵守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学校行政会议制度,三重一大”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的利益,没有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管好配偶、子女,如实报告个人事项;不任人唯亲;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

本人无巡视反馈,接受组织约谈函询一次,受到批评一次,未因“四风”问题被查处。

1.本人及配偶子女未出国(境);未参与经商或投资入股,未持有股票基金;未参加与茅台酒经营活动,无收受使用名烟名酒等;本人严格要求自己和家属,没有任何利用权力谋求不正当利益的现象。

七、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回顾和总结过去的一年,深感自己虽然在党的教育培养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干部职工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在学校管理工作中,我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各方面有了一定的进步,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自己在工作和学习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1.随着学校的进一步发展,对于如何突破学校发展的瓶颈,打造织金一中作为全省的品牌特色高中方面存在差距,例如:高考复习备考方面抓得还不够,指导不够深入,对一二本优生的高考复习备考指导效果不够明显,部分学科教师未严格按学校新一轮复习备考的要求落实,督促力度不到位,应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履职水平、治校艺术,将织金一中打造成全省特色高中的内涵发展之路。

2.学校管理的底气与后劲不太足,内部精细化管理还有待加强,各项规章制度未能很好的落实到位;例如:在抓师德师风工作方面,我安排分管教学的龙瑞华校长去抓好落实,要求他督促班主任和女性生活辅导教师每周访谈学生各5人次,并且每周都要上交资料。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有个别班主任或女性生活辅导教师没有按时上交资料,我并没有严格按要求对分管校长进行通报或者问责处理,而是约谈的方式。有时没有及时处理、批评、约谈出问题的教师。

3.在打造学校特色方面有待提高,我已经把工作通过行政会议进行安排,但是督促落实方面有欠缺;例如:由分管德育的副校长主抓德育活动项目,但工作路线规划还不明确,工作机制还不完善。如校园艺术节活动形式比较单一,系列活动主线不明确。劳动教育实践工作目前开展机制不正常,学生参与度还不够。

4.学校安全管理漏洞仍然存在,扫黑除恶工作意识深入师生头脑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已经把工作通过行政会议进行安排,由分管安全的校长主抓,但是督促落实方面有欠缺,例如:少部分师生没有深刻认识到扫黑除恶、打击校园欺凌工作的重要性和必然性。如学生矛盾纠纷排查机制不够实,针对语言暴力的工作机制还未形成。对于有少部分学生存在只要不在学校违纪,在校外违纪就没有事情的想法。

6.对于教师队伍管理方面还缺少行之有效的办法,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工作。例如:个别教职工对学校安排的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到位,对学校安排的个人工作落实不及时、打折扣,对学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例如;在疫情防控期间部分教师进入校门不主动测量体温,出省不主动提前报备等。

针对这些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本人一定组织班子成员加强学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求真务实作风坚决把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不断提升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和指导实践。在工作中虚心接受群众批评,更加深入地进行自我批评,扎实工作,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困难,创造性开展工作,为教师起榜样示范作用。

作为一所百年老校,我们在今天的发展中遭遇了一些难题,这是对我们意志品质的考验,也是对我们管理能力、教学水平等各项素质的检验。面对当前复杂的办学形势,捉襟见肘的经济承受能力,我们已经收获了很多成功的经验,这是织金一中实现伟大复兴的宝贵财富。当然,我们还有一系列的问题要去解决,如教师专业发展机制的完善,封闭式管理的推进,“级部管理”中责、权、利的进一步明确,经济困难情况下的软件硬件建设,化解高风险压力等等,都还需要我们进一步去努力探索。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着重在以下八个方面继续努力探索:

1.扎实抓好高考复习工作,力争高考再次实现历史突破。

2.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坚决规范办学行为。

3.继续强化常规管理,确保学校的和谐与稳定。

4.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发挥高考改革样板校示范作用。

5.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全力抓好示范性高中复评工作。

6.努力贯彻科学理念,抓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7.加大校园环境整饬力度,创造温馨和谐的校园氛围。

8.加强对教师的业务考核工作,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半年以来,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纪委派驻工作组的指导下,中心党组认真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干部,抓基层、打基础,带队伍、谋发展,积极发挥工作职能,大力促进了党建工作和国有资产运营工作的和谐发展,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服务。

(一)加强党建工作领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为加强党建工作的领导,单位于年初成立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以确保党建工作的领导;年初,根据机关工委的部署,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了本单位党建工作实施方案,确保了全年党建工作的计划性和针对性;在党建工作的开展过程中,针对全区党建工作安排部署,单位党支部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下发了文件,各项党建工作开展的扎扎实实,富有成效;为加强党员管理,提高全体党员的素养,我单位支部制定了《党员百分制目标考核办法》,对每名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都纳入考核范围,在党员日常管理中进行落实,年底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确保了党员管理的措施到位。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责任网络。一是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狠抓责任分解环节,根据领导班子和每个成员的岗位职责,对责任内容实行分解和细化。党组书记作为中心主要负责人对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履行“一岗双责”,对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亲自抓。二是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纳入中心考核。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细则,对股室进行认真的考核,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党员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主要依据。三是严格责任监督,落实责任追究制。中心党支部不定期组织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履行责任不到位者,依据相关规定给予教育、批评等处理。

(三)解放思想,抓好党员干部队伍管理。一是抓规范整顿。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从严加强党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全体党员严格管理。二是抓素质提升。高度重视中心党员培训工作,带头开展理论学习,每季度听取一次专题汇报,主持研究年度培训工作计划。今年党组书记为中心全体党员现场上党课1次,组织各类主题党课活动10余场,其中邀请检察院预防犯罪科李迎春科长给全体党员干部讲党课,通过这些方式使党员干部队伍素质得到较大提升。三是抓党员发展。严把党员入口关,坚持发展党员全程票决制度,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从源头上保证党员队伍的质量,为党组织输入新鲜的血液。

(四)转变作风,着力打造为民务实执政环境。一方面是“接地气”,持续抓好抓实中心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存在的负面清单的整改工作,强化督促,重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庸、懒、散”等问题,力求服务基层有实效。另一方面抓好工作落实,及时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书,规定业务科室办理,提高工作效率,增加政府采购视频音频电子档案,确保采购过程规范有序。年初单位与每名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签订“廉洁自律书”,杜绝吃、拿、卡、要现象,提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保证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平性。

(一)思想认识有偏差,抓党建投入精力不足。党组作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对党建工作研究不深入,重业务工作、轻党建思想根深蒂固,职责履行不到位,认为业务工作是中心,其他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对业务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没有真正重视党建工作。于是对基层党建工作关注不足,投入精力不多,党组平时都是抓工作多,很少召开党支部会专门研究党建工作,在党员管理方面,监督管理不到位,失之于软、失之于松,党员党性意识差,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

(二)抓党建重部署、轻落实,跟踪督导不到位。党组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觉得就是要谋全局、定思路,具体工作有工作人员去抓落实,没有必要亲力亲为,靠上去抓。很多事情,往往党组拍个板,开个会部署下去,后面就是听听汇报、提提要求,很少亲自抓督促落实,导致工作虎头蛇尾,甚至不了了之。

(三)抓党建缺乏激励机制,党员积极性不高。干部职工平时忙于复杂和繁重的业务工作,普遍都认为抓党建工作是领导班子的工作,抓党建工作忽视了激励机制的健全,由于激励措施不到位,制约了党建工作的全面开展,导致普通党员积极性不高。

(一)健全中心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将牵头研究制定基层党建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建立和完善党建工作领导机制,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狠抓工作目标落实,推动责任制落实。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转变作风,提升效能,不断把机关党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推动党建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扎实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切实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制定学习计划和学习制度,改进学习方法和形式,认真组织实施,通过自学、集中学习、实地调研等多种形式,做到理论学习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党的理论知识的学习,重点突出党的十x大精神、《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进一步筑牢思想基础,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领导能力。

(三)扎实做好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按照区直机关党工委的要求,不断完善学习制度,做到理论学习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坚持民主集中制、党员发展“两推三公示”,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健全和落实机关支部成员、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管理、党员经常受教育机制;积极推进党务公开,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员制,拓宽党员服务群众渠道;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增强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

(四)重廉政抓作风,促进良好工作作风的形成。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各方面规章制度,强化机关日常管理,建立勤俭节约的长效机制。二是全面治理“慵懒散”现象,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检查,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对于纪检监察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邀请纪检组领导参加会议,主动接受监督检查。三是邀请专家为全体干部职工作反腐倡廉专题辅导报告,提高干部职工工作水平和效率,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保持党的先进性。

今年以来,校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省体育局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我校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学校班子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落实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牛鼻子”,主动担当,以上率下,年初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扎实推进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始终坚持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形成了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运行机制,逐级靠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管党治党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学校班子把讲政治放在首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结合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切实抓好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全面系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等系列讲话,特别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观看《巡视利剑》《永远在路上》等专题片,让全校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在新时代展现新作为。

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好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坚守纪律规矩“底线”,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齐驱并进,在抓常抓细抓长中把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履行到位,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加强干部职工教育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党员固定活动日”等制度,严把选人用人廉洁关,时刻提醒干部职工不敢逾纪半米、不能越规半步,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念好“紧箍咒”。

学校班子对照严的标准、强化严的意识、落实严的要求,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2018年,校党委班子努力让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地生根,为推动学校适应新时代,不断改革发展,做出了应有成绩。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省体育局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紧紧围绕“1155”体育发展战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更好的培养输送陕西体育后备人才保驾护航,为陕西体育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今年以来,在盐城港集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集装箱集团党总支部坚决贯彻中央和市委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坚决打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贯穿于环保各项工作中,强化政治担当,加强廉政教育,严格纪律规定,确保了全面一岗双责、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筑牢夯实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思想根基,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增强四个意识"等内容为主题,围绕学习内容开展专题讨论,使全体党员干部坚定不移把维护核心、维护党中央权威体现在思想行动上,体现在航运和集装箱工作中,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牢抓住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

1、狠抓主体责任落实。我们始终牢牢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暂代党总支书记工作的副书记坚持对全面从严治党负总责,今年以来,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学习了相关文件要示,分析了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听取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分解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统筹推进。

2、突出问题整改。集团党总支部以集团党委阶段性调研检查为契机,坚持问题意识,问题责任,注重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抓整改、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涉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两个责任”、作风建设、党的建设等方面。我们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带头整改。

1、深入开展纪律警示教育。在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了全体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进行警示警醒。做到廉洁从政警钟常鸣。引导党员干部知规、明纪、守底线。组织进行了一次党风廉政教育,逐级进行了一次谈心谈话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的笼子,推动了党内监督的落实。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强化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确保风清气正。

2、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集团党总支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严抓严管,不回避矛盾和问题。

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工作中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一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解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正确集中集体智慧,促进民主可约依法决策。

今年以来,本集团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切实增强党内生活的规范性和严肃性,有效提升了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是加强支部建设,严格组织生活。确保“三会一课”组织制度的有效落实,严格组织生活,定期党支部党员大会,进一步加强支部建设。

二是丰富基层党建活动内容,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学习计划,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每季度讲1次党课,每半年开展1次谈心谈话、每年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认真做好“三会一课”、组织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记录,确保各项活动有开展、有记录,促进基屏党组织党内组织生活落实到位。

三是引导党员干部立足岗位,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引导党员强化自我约束,规范履职尽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充分发挥党支部一线战斗堡垒作用,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动党员、职工在破解生产经营难题、完成急难险重任务、落实生产经营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有效调动党员、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和竞争实力。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作为党组织学习的必学内容,引导党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切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干部任用条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效引导网络舆情,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待。

三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整治,着力形成管党治党全面从严的态势,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查处各种形式“四风”问题,形成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严谨、规范、科学地做好各项工作。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教育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我区始终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积极实施“科教兴区”战略,坚持依法治教,认真落实“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不断巩固和发展“教育强区”成果,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取得新发展。现将本人2014至2014年履行基础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坚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推动海珠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努力打造与现代化中心城区发展和居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现代化教育,让“教育强区”成果真正惠及全区广大居民群众。围绕“构建优越的教育体制、优美的教育环境、优秀的教师队伍和优良的教育质量”的目标,将教育发展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实施《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的意见》、《海珠区基础教育发展五年规划纲要》等,深化教育改革,创新教育模式,优化教育结构,推动基础教育全面、均衡、优质、可持续发展,为广大居民提供更多更好优质教育服务。履行基础教育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于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区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部署,经常深入教育部门和学校开展专题调研,及时研究解决学校布局调整、教育经费、人事改革、学校用地、教师待遇等具体问题。近两年,根据我区教育发展的实际,突出抓好三个重点:一是抓财政投入,强化教育的物质基础;二是抓教学管理,强化教育的人才基础;三是抓规范化学校建设,强化教育的服务基础。

经过全区的共同努力,我区80%的学校通过广州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督导验收,教育总体水平不断提高。各级各类教育持续协调发展,五中和南武中学分别顺利通过国家级示范性高中终期和初期验收,瑞宝花园小学被授予“全国民办学校先进单位”称号。中考、高考成绩继续位居全市前列;学生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近两年我区学生参加市一级以上体艺科技类竞赛获奖达5639人次,五中男子足球队、五十二中和中大附中机器人等项目获得全国冠军。我区获得省教育收费规范区、省绿色学校(幼儿园)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被确认为“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

坚持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提升教育工作水平的关键,在积极支持分管副区长的工作、配齐配强区教育局领导班子、加强教育系统作风建设的同时,采取三项措施,大力提升全区教师队伍素质。

一是稳妥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公开招聘教师制度、全员岗位职务聘用制度、校长职级制、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逐步建立适应教育发展规律的人事制度和教师队伍。两年来,我区共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374名,确保教师调配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促进了全区教师队伍结构的优化。同时,通过进行教育、强化管理、加强宣传、树立典型等方式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二是积极实施强师强校强教战略。实施“名校长工程”和“名师工程”,加大校长和教师培训力度,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学历进修,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通过建立“名校长名教师—骨干教师—普通教师”的分层培训机制、“市—区—校”的三级培训网络等研训一体的系列措施,促进教师专业水平的持续提升。两年来,对250名中小学名校长、学科名教师组织专项培训,开设专题培训班18期,国外培训43人次。

三是大力提升教师待遇。把教育作为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财政首先确保教育等公共事业的投入。近年我区连续三次提高教师收入,千方百计推进了教职工的住房货币补贴发放工作,彻底解决教育系统工勤人员的岗位津贴问题,每年约新增财政投入1.8亿元,教师待遇达到市属学校的同等水平,有效稳定了全区教师队伍,为海珠教育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全区教师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全区有417人次被评为省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有2人被评为全国模范教师,全区有省、市级名校长、名教师和骨干教师143名。

注重对全区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和社会各界的动员,各部门和单位切实加大对教育工作的支持,为全区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是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区五套班子领导定期议教制度和联系学校制度,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了重教兴学的良好氛围。区人大、区政协有针对性视察教育,对教育法律法规的落实实施有效的监督。对区各有关单位实行教育工作考核制度。

二是美化校园。把校园建设作为宜居城区建设的重点,根据海珠教育发展趋势,重新规划教育布局,加大学校及其周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配套,学校布局日趋合理规范,中小学全部消除危房,校容校貌焕然一新。为了促使全区教育均衡发展,投入3.48亿元升级改造我区东部地区学校的硬件和软件建设,促使东部学校办学条件及办学水平跃上新台阶。

三是净化校园。切实加强校园安全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等制度,推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初步建立了校园安全长效机制;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协作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在全市率先开展“两评三聘”活动,把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纳入街道综治考评内容。

两年来,通过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我区基础教育工作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但对照上级的工作要求和群众对优质教育的现实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今后,将继续按照构建“四优”教育的思路,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树立先进、科学的教育发展理念,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提升教育综合实力。二是充分利用海珠文化资源优势,努力打造海珠教育的品牌,完善教育体系。三是落实政策,加大投入,关心支持学校硬件建设,创造条件培养优秀教师队伍,依照政策落实好教师待遇,调动教师积极性,使教育质量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居民群众教育需求。

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按照省委要求集中开展好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题教育活动,筑牢反腐倡廉建设思想防线,坚决遵守“五个必须”和“五个决不允许”要求,时刻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对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违反政治纪律、不讲政治规矩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努力营造学校守纪律、讲规矩氛围。

2.加强权力行使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明组织纪律,规范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的责任和权力。强化内部工作流程控制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如实报告家庭财产、本人婚姻变化及配偶子女从业、移居国(境)外等事项。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强化党委主体责任意识。学校党委坚决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督促各二级单位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压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当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4.细化主体责任清单。一是建立学校党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把学校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的组织领导之责、选人用人之责、作风建设之责、防治腐败之责、支持保障之责等方面的责任落实到位,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二是建立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清单。既明确党委书记应承担的牵头主抓之责、组织领导之责、支持保障之责、教育管理之责、以上率下之责,也要按照班子成员分工,建立各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主体责任体系,明确班子成员的研究部署之责、支持办案之责、督促指导之责、检查考核之责和严格自律之责,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三是细化二级部门(单位)主体责任清单。二级部门(单位)要根据学校党委的总体要求,对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及内设科室的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结合每个班子成员的职责分工、权力清单、办事流程和岗位风险点,制定个性化的责任清单,使主体责任更加具体化、个性化和具有可操作性,防止搞形式、走过场,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链条、闭环式落实体系。

5.坚持用好“一案双查”、责任倒查“撒手锏”,推动“一岗双责”落实。坚定不移抓好作风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认真落实“三短一简一俭”,严格审批程序,精文简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凡是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部门单位,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通过“一案双查”倒逼主体责任的落实。今年尤其要突出问责,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出现多起腐败案件的部门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

6.从点点滴滴抓起,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一是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把握节奏和力度,坚持从细节入手,从点点滴滴抓起,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公开曝光、及时处理,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一个节点一个节点落实,对违纪违规问题,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二是要抓住时间节点,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旅游和送礼等问题,加强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配备、会议培训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决不让“四风”问题改头换面、反弹回潮。三是要把深化“除陋习、刹歪风、树正气”活动上升为部门党组织的主体责任,继续大力整治赶情风和大操大办的问题。四是要严肃责任追究,对“四风”问题屡禁不止、屡纠屡犯的部门进行问责,对发现的“四风”问题一经查实,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处理到位、通报曝光到位。

7.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对查处贪污腐败问题不定指标、上不封顶。要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行为作为审查重点,严肃查处发生在干部选任、招生录取、重大考试、基建工程、人事管理、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学术诚信、招标采购、资产租赁等重点工作、重要岗位、重点领域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对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建立问题销号制度,确保审计决定落实率达到100%,审计问题整改率达到100%,并按照《湖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大经济责任问责的力度。

8.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力度。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课堂、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内容和主体责任的精神实质,宣传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定期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党章、各项廉政准则等党规党纪教育,实现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真正使清廉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切实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真正成为清醒人、明白人。

9.加强反面教育警示,开展好警示谈话活动。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进行研究分析,剖析案件原因,提出应吸取的教训及改进措施等,教育全校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开展好落实主体责任警示谈话活动,及时掌握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

10.强化反腐败工作保障。支持纪检监察机构“三转”,更好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在组织领导、机构设置、力量配备、办案条件、工作经费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培养交流使用力度,强化内部监督,着力提高履职能力。

11.支持纪委查办案件。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落实案件线索处置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要向上级纪委报告的制度。及时听取纪委工作汇报,解决重大问题,尤其要支持纪委执纪办案,查处腐败问题,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保持高压态势,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12.加大制度落实力度。全面修订学校管理制度,对学校管理制度不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一律进行废除或修改,使学校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同时对制度执行中存在随意性大、标准不一、执行不严格等问题及时整改。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述德、“签字背书”、警示谈话等制度,着力完善惩防体系建设,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度建设,以制度落实为抓手,消除权力寻租空间,降低腐败发生风险。

13.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切实把部门监管的责任落到实处。着力深化政务公开,健全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制度,把学校发展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形成过程及执行情况,把“三公”经费开支和预决算的情况,把重大建设项目经费使用信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及时进行公开,让全体教职工更加了解学校工作,更加支持学校工作。

14.严格责任考核,严肃责任追究。认真贯彻实施《湖北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暂行办法》,着重考核学校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和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三重一大”报告制度以及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等情况,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导致本部门不正之风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一票否决”、“一案双查”,不断提高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

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班子成员、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教育,不断强化“四种意识”。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执行情况作为日常督察的重点,每逢开班子成员会、办公会都会强调政治纪律问题,提高班子成员、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坚决不允许有对抗组织的行为存在,真正让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为焦圻中学的发展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月一次主题党日活动,时时刻刻提醒党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每周一次“谈心谈话”,采取集中谈话、个别谈话的方式至少与每个处室成员谈心一次,了解他们的生活、工作动态,解决其生活、工作上遇到的困难,让他们踏踏实实工作,以廉政为底线,搞好自己的本质工作。

3、确保政令畅通。要求每位班子成员、党员干部毫无条件的执行县委县政府和县教育局重大决策部署和监督检查。本年度,焦圻中学接受了上级领导的各项检查,如:食堂专项整治检查、教辅资料专项检查、教学督查等,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好评。

1、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机制。本年度,本人主持了学校2018年职评工作、教师评先评优工作、职评方案修改工作等,全程组织各分管校长、职代会参与,纪监组长监督,没有徇私、卖人情等行为。特别是本人主持了焦圻中学立体创建“温馨校园”活动,此项活动中做到了焦圻中学全员参与,“一日一语”、“日行一善”活动正如火如荼的开展,并评选出来2018年焦圻中学“温馨班级”6个、“温馨家庭”2个、“温馨导师”12名、“温馨使者”20名。本次评选公平公正,由纪监全程监督,没有出现任何偏袒、带有个人观念行为,真正让活动等到了有效开展。另外本人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安排、重要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审批、集体决策制度,本年度,焦圻中心幼儿园正进行紧张的修建中,本人做到了不独断专行、不吃人情酒,重大事情、大额资金运用与班子成员商定,确保了项目的正常运行、资金的正常使用。坚决执行校长“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

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到在思想上筑起反腐倡廉的坚固堡垒。

1、结合实际,安排部署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支部班子主题会议不少于2次,校领导班子不少于1次,有工作要点及会议记录。

2、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党风廉政理论,有学习资料,有学习笔记。学校组织专题学习全年不少于两次。

3一把手亲自抓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责任分工明确,具体任务落实到人。

二、自觉履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学习并遵守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确保不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坚决不收受家长或他人送的礼品、礼金,做到廉洁从教。坚决杜绝学校利用寒暑假对学生进行收费性补课,或租借校舍给部分教师补课的行为。

三、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制度,实行阳光作业。切实抓好治理乱收费工作,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把春、秋季开学期间收费情况的检查与日常检查结合起来,杜绝自立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强行搭车收费等项目。在学校基建、招生、收费、大宗物资采购、后勤服务等关键部位和环节,认真抓好校务公开工作,做到每开学前应如实公开收费项目、标准,并及时公开学校的收支情况。强化自我约束,坚决杜绝腐败现象发生。

四、认真落实学校述职述廉、廉政承诺等制度,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加大信访核查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的民主监督与评议。

五、实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基因履职不到位,导致校内发生严重违纪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的,其本人当年工作不得评优晋职。

六、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和教师本人各一份。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为了进一步明确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根据、县政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细则》的要求,特制订本责任状。由中心学校校长与各联校校长、乡直中小学校长签订。

一、责任范围 (一)工作责任方面

各单位一把手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本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对以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1、根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联系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2、组织对本单位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及时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执行情况,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每年至少两次听取廉政建设专题汇报。

3、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部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开展种专项清理工作,为办案工作扫清障碍,排除干扰。

4、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防止恶性的事件发生。

5、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暂行条例》的规定选任用干部,组织本单位内党员干部开展学习贯彻《党章》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增强党员干部勤政廉政的自觉性。

6、对上级党委、政府和纪委主要领导批办的重要信访件以及纪检监察机关作出处分决定和纪检监察建议,要认真组织落实,需要报结果的,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书面回复。

(二)廉洁自律方面

1、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务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带头遵守“两个严禁”。

券和支付凭证;(10)不跑官、要官;(11)不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12)不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13)不插手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部门)采购、产权交易等活动;(14)不私自驾驶公车。

二、责任考核

1、在所在单位、党支部组织的专题会上作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并自觉接受勤政廉政测评。

2、每年底就全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写出自查报告,报送教育总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自觉接受党总支统一组织的检查考核。

三、责任追究

1、凡因工作不负责任或不廉洁自律发生下列问题的,将按党纪政纪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4)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

(6)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违纪知情不报不管的,甚至包庇、纵容的; (7)严重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

2、发生上述问题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对责任范围内发生的违纪问题,能主动纠正或及时报告,并支持和协助执纪执法机关查清问题的,从轻或免予处分。

教育党总支书记、校长: 单位第一责任人:

(签名): (签名):

二0一二年二月 日

中学学校领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责述廉报告

“廉洁政府”这个词最早出现在晏子的《春秋与正午》问第二个四个问题:“一个廉洁的长期政府,它能做什么我们现在谈论的是什么“廉洁政府”主要是指政府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以权谋私,公正廉洁。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按照省委要求集中开展好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题教育活动,筑牢反腐倡廉建设思想防线,坚决遵守“五个必须”和“五个决不允许”要求,时刻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对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违反政治纪律、不讲政治规矩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努力营造学校守纪律、讲规矩氛围。

2.加强权力行使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明组织纪律,规范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的责任和权力。强化内部工作流程控制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如实报告家庭财产、本人婚姻变化及配偶子女从业、移居国(境)外等事项。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强化党委主体责任意识。学校党委坚决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督促各二级单位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压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当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4.细化主体责任清单。一是建立学校党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把学校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的组织领导之责、选人用人之责、作风建设之责、防治腐败之责、支持保障之责等方面的责任落实到位,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二是建立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清单。既明确党委书记应承担的牵头主抓之责、组织领导之责、支持保障之责、教育管理之责、以上率下之责,也要按照班子成员分工,建立各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主体责任体系,明确班子成员的研究部署之责、支持办案之责、督促指导之责、检查考核之责和严格自律之责,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三是细化二级部门(单位)主体责任清单。二级部门(单位)要根据学校党委的总体要求,对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及内设科室的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结合每个班子成员的职责分工、权力清单、办事流程和岗位风险点,制定个性化的责任清单,使主体责任更加具体化、个性化和具有可操作性,防止搞形式、走过场,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链条、闭环式落实体系。

5.坚持用好“一案双查”、责任倒查“撒手锏”,推动“一岗双责”落实。坚定不移抓好作风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认真落实“三短一简一俭”,严格审批程序,精文简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凡是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部门单位,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通过“一案双查”倒逼主体责任的落实。今年尤其要突出问责,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出现多起腐败案件的部门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

6.从点点滴滴抓起,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一是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把握节奏和力度,坚持从细节入手,从点点滴滴抓起,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公开曝光、及时处理,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一个节点一个节点落实,对违纪违规问题,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二是要抓住时间节点,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旅游和送礼等问题,加强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配备、会议培训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决不让“四风”问题改头换面、反弹回潮。三是要把深化“除陋习、刹歪风、树正气”活动上升为部门党组织的主体责任,继续大力整治赶情风和大操大办的问题。四是要严肃责任追究,对“四风”问题屡禁不止、屡纠屡犯的部门进行问责,对发现的“四风”问题一经查实,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处理到位、通报曝光到位。

7.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对查处贪污腐败问题不定指标、上不封顶。要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行为作为审查重点,严肃查处发生在干部选任、招生录取、重大考试、基建工程、人事管理、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学术诚信、招标采购、资产租赁等重点工作、重要岗位、重点领域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对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建立问题销号制度,确保审计决定落实率达到100%,审计问题整改率达到100%,并按照《湖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大经济责任问责的力度。

8.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力度。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课堂、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内容和主体责任的精神实质,宣传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定期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党章、各项廉政准则等党规党纪教育,实现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真正使清廉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切实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真正成为清醒人、明白人。

9.加强反面教育警示,开展好警示谈话活动。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进行研究分析,剖析案件原因,提出应吸取的教训及改进措施等,教育全校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开展好落实主体责任警示谈话活动,及时掌握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

10.强化反腐败工作保障。支持纪检监察机构“三转”,更好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在组织领导、机构设置、力量配备、办案条件、工作经费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培养交流使用力度,强化内部监督,着力提高履职能力。

11.支持纪委查办案件。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落实案件线索处置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要向上级纪委报告的制度。及时听取纪委工作汇报,解决重大问题,尤其要支持纪委执纪办案,查处腐败问题,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保持高压态势,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12.加大制度落实力度。全面修订学校管理制度,对学校管理制度不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一律进行废除或修改,使学校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同时对制度执行中存在随意性大、标准不一、执行不严格等问题及时整改。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述德、“签字背书”、警示谈话等制度,着力完善惩防体系建设,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度建设,以制度落实为抓手,消除权力寻租空间,降低腐败发生风险。

13.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切实把部门监管的责任落到实处。着力深化政务公开,健全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制度,把学校发展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形成过程及执行情况,把“三公”经费开支和预决算的情况,把重大建设项目经费使用信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及时进行公开,让全体教职工更加了解学校工作,更加支持学校工作。

14.严格责任考核,严肃责任追究。认真贯彻实施《湖北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暂行办法》,着重考核学校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和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三重一大”报告制度以及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等情况,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导致本部门不正之风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一票否决”、“一案双查”,不断提高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

各单位党组织及班子成员。

重点考核各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照各单位主体责任清单,逐项考核主体责任清单涵盖的强化政治建设、统筹谋划部署、健全工作机制、抓好宣传教育、深化作风建设、选好用好干部、推进源头治理和坚决反对腐败共八个方面的内容。

考核工作由区委教育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强化日常检查,突出考核工作的常态化,采取自查自评与领导评议、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自评。各单位对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不定期开展自查自评,按要求完成工作报告和自评表。

(二)日常检查。区委教育工委将通过组织专项督查,走访群众、现场查看、问题调查等,检查责任清单执行情况,检查结果作为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领导评议。下级党组织年中、年底向区委教育工委报告履责情况,由区委教育工委进行审阅评议。

(四)年底考核。由区委教育工委牵头成立考核组,对照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采取听取汇报、民主测评、查阅资料等方式,对责任清单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1.综合考核。

考核评定指标包括基础项目指标、民主测评指标、领导评议指标和单项考核指标,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基础项目占70%、民主测评占20%,领导评议占10%。其中,基础项目为各单位主体责任清单贯彻落实情况,得分由日常检查和年底考核两方面组成,以日常检查为主。

2.单项考核(加分扣分项)。

加扣分总分正负15分封顶。

加分项:

(1)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特色做法和工作经验被区级肯定推广的加2分,市级加4分,省级加6分,中央级加10分,同一事项以最高分为准,不重复加分。

(2)弘扬优秀家风活动方案和活动图片,一次活动加1分,累计不超2分。

扣分项:

(1)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考核年度内发生违纪违规问题,被上级采取责令书面检查等第一种形态处理的,有一起扣2分;采取停职检查、党内警告等第二种形态处理的,有一起扣4分;采取责令辞职、撤销党内职务等第三种形态处理的,有一起扣6分;采取第四种形态处理的,有一起扣10分,取消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评优资格;扣分对象为当事人主要违纪问题发生时任职单位。

(2)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内发生违纪问题,被上级采取责令书面检查等第一种形态处理的,有一起扣1分;采取停职检查、党内警告等第二种形态处理的,有一起扣2分;采取责令辞职、撤销党内职务等第三种形态处理的,有一起扣3分;采取第四种形态处理的,有一起扣10分。

(3)发生群众到中央纪委越级访、集体访,有一起扣3分;到省纪委越级访、集体访,有一起扣2分;到市纪委越级访、集体访,有一起扣1分。越级访扣分以扣分多的计算,不重复扣分。

(4)在巡视巡察中被发现重大问题的,视情况予以扣分,最多扣10分;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有一项扣5分。

3.考核评定。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70分以下为不合格,70~80分为合格,80~90分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在考核“优秀”的单位中研究确定全区教育系统履行主体责任先进单位。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被评为全区教育系统履行主体责任先进单位的由区委教育工委给予表彰,考核分数70分以下的单位作为下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督查单位,考核同类型中排名倒数且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制度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班子成员、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教育,不断强化“四种意识”。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执行情况作为日常督察的重点,每逢开班子成员会、办公会都会强调政治纪律问题,提高班子成员、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坚决不允许有对抗组织的行为存在,真正让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为焦圻中学的发展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月一次主题党日活动,时时刻刻提醒党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每周一次“谈心谈话”,采取集中谈话、个别谈话的方式至少与每个处室成员谈心一次,了解他们的生活、工作动态,解决其生活、工作上遇到的困难,让他们踏踏实实工作,以廉政为底线,搞好自己的本质工作。

3、确保政令畅通。要求每位班子成员、党员干部毫无条件的执行县委县政府和县教育局重大决策部署和监督检查。本年度,焦圻中学接受了上级领导的各项检查,如:食堂专项整治检查、教辅资料专项检查、教学督查等,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好评。

1、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机制。本年度,本人主持了学校2018年职评工作、教师评先评优工作、职评方案修改工作等,全程组织各分管校长、职代会参与,纪监组长监督,没有徇私、卖人情等行为。特别是本人主持了焦圻中学立体创建“温馨校园”活动,此项活动中做到了焦圻中学全员参与,“一日一语”、“日行一善”活动正如火如荼的开展,并评选出来2018年焦圻中学“温馨班级”6个、“温馨家庭”2个、“温馨导师”12名、“温馨使者”20名。本次评选公平公正,由纪监全程监督,没有出现任何偏袒、带有个人观念行为,真正让活动等到了有效开展。另外本人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安排、重要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审批、集体决策制度,本年度,焦圻中心幼儿园正进行紧张的修建中,本人做到了不独断专行、不吃人情酒,重大事情、大额资金运用与班子成员商定,确保了项目的正常运行、资金的正常使用。坚决执行校长“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

2、配合做好巡查工作。本年度,县教育局及有关主管部门对我校进行了教辅资料专项整治检查、食堂专项整治检查、安全文明学校验收等,本人及学校师生积极配合检查,虚心接受了上级领导的建议,做到了好的方面继续保持,有问题的方面积极整改。

1、突出纪律审查重点。本年度,本人联合政工校长、教学校长、后勤校长、纪监组长、工会主席不定时的对学校教辅资料问题进行抽查,没有发现违规征订教辅资料问题。组织纪监线对学校收费问题进行了督查,没有违规收费问题。每次开教师例会,都跟教师们强调师德师风问题,要教师“知红线、守底线”,通过明察暗访没有发现教师违规办班补课问题。每个月联系纪监、教职工对食堂账目进行清查,没有发现多收、克扣学生伙食费问题,做到了账证相符。本年度,有青明钊老师、罗先斌老师,周飞老师三位教师办婚庆喜事都通过了书面申请,本人亲自签字同意后操办,并有纪监全程监督,没有发现违规赈酒情况。

2、坚持抓早抓小。本人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坚持至少每周与班子成员或者其他行管人员、普通教师谈话一次,了解教师所需,了解学校动态,认真落实谈话制度,绝不“该谈不谈”、“谈话走过场”、“记录马虎”、“弄虚作假”。

加强理论学习,落实“一岗双责”。加强政治学习,每月组织教师学习师德师风,学习教师职业道德,学习十九大报告等,切实加强了教师队伍建设,让教师们时刻记住自己的身份,自己的责任,提高了教师的政治站位和思想道德水平,为教育教学正常、有序的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考评结果逐月与绩效挂钩。团结班子成员,加强班子成员的学习与沟通,形成合力,基本形成了“能办事、会办事、办好事”的前沿团队,利用行政会、教师例会向全体行政人员、全体教师宣传、解读相关政策和形势,教育自己的同时,也教育全体教师严守师德规范,知红线、守底线,确保了焦圻中学教师的良好形象,全校教师无一例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对照上级组织的工作要求,工作中还存在差距和不足:

一是理论学习与实际践行融合不够。思想上对学习的主动性欠缺,在学习上存在一定的片面性,注重形式,工学脱节,不能学以致用,学习还停留在安排层面上,没有把学习和工作很好的结合起来。

二是党员管理工作有所欠缺。个人与支委成员的工作水平与新形势的需要还有较大缝隙,工作能力还有待提高,开拓意识还有待加强。部分党员教师不能从严要求自己,缺乏先锋带头意识,不能事事处处示范引领、率先垂范。

三是支部活动方式单一。支部活动缺少创新,流于形式,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够,缺乏丰富多彩的形式和活动载体,缺乏生机和活力。

1、党建统领全局,狠抓支部建设。坚持以学校党支部为核心,有序开展各类教育教学工作。创新开展支部系列活动,积极打造凝气聚力团队。

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完成2011年度教育工作任务,树立廉洁从政、一心为民的形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区委、区政府和市教育局、区教育局有关工作部署,特制定本责任书。

按照《中共xxxxxxx教育局委员会2011年工作要点》(区教党[2011]6号)要求,抓好本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教职工要带头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同时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一)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实行)》,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努力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出好的班风和校风;带头遵纪守法,管好自己、配偶和子女。

(二)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和制度建设。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按照区三届四次党代会的部署,切实开展好“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按照“教育强区”、“小学更优,中学有位”的工作要求,坚持以教育为先,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和抵御腐败的能力;进一步推进学校教育改革,健全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有效的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提高从严治教、依法执教的能力和水平,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执行,办人民满意教育。

(三)认真处理群众来电来访。对群众来信和来访,要热情接待,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关心群众利益,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各专任教职工要严格按照教育阳光收费的要求进行收费。

(五)认真贯彻落实好“不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歧视、侮辱和当众讽刺、挖苦学生;不准随意将学生逐出课堂,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转学、退学,对学生进行精神伤害;不准违规增加学生作业量,布置惩罚性作业;不准违规向学生收取或变相收取各种费用,不准通过推销书籍和复习资料等形式向家长收费;不准指责、训斥、羞辱学生家长;不准向学生和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委托办理私人事宜;不准在工作日饮酒,在授课期间吸烟,不准在授课期间擅自离开课堂,使用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不准在任何时间参与黄、赌、毒及封建迷信活动,传播对学生身心有害的思想。穿着打扮要朴素大方得体,不化浓妆,首饰佩带得体,谈吐文雅、行为端庄;不准以任何借口在任何地点补课、私自办班,严禁强迫学生或介绍学生到指定的补习班补课。严禁教师以任何理由到校外兼职上课”等规定。

(2)年终总结时在本校职工大会上述职,接受可是成员和群众的评议;。

(4)如果出现严重违纪问题和乱收费问题被查实处理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自觉承担“责任追究”之相关责任。

教职工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进一步强化“亲民、爱民、为民,求实、务实、落实”的理念,带头讲正气、树形象、严纪律、抓改革、谋发展。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扎实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现结合我局实际,签订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纪律、规定、制度,认真落实国土局党委和局总支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关规定,以身作则,做好表率,积极教育引导本部门职工遵纪守法,廉洁从业,树立单位良好社会形象。自觉组织本部门职工学习宣贯《廉政准则》和反腐倡廉的有关文件及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读本,保持每月开展教育学习一次,全年开展教育学习不少于12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工的廉洁自律负责,确保本部门职工无违法、违纪、违规的行为发生。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目标负责,带头廉洁自律,负责教育监督管理范围内工作人员严格履行廉政有关条款和内容,对本部所属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工作负直接责任。

(一)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要求、按照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抓好贯彻落实,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增强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从源头上加强预防和治理。

(二)模范遵守国家和单位规章制度,增强工作中的守法意识,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三)严格按照集团关于公务用车管理要求,加强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四)严肃和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行事,促进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五)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禁止有损单位利益的行为发生,不准接受或索要服务对象的钱物、支付凭证和吃请。坚决遏止在工作事务中“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不准利用单位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从事个人牟利活动,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黄、赌、毒活动。

对各部门履行职责不力,导致本部门所属职工发生重大问题和案件的。依据国家《关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

责任人:

日期: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更好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贵任制,进一步加大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领导力度和工作力度,明确各党支部、各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职责,确保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和上级有关廉政工作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签订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职责书。

(一)组织领导。

1。各党支部、各部门负责本单位和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职责人,各分公司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负主要领导职责,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工作职责,落实一岗双责。

2、按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组织分解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贵任范围、职责资料,并抓好落实。

1、开展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活动。

2、认真组织本部门党员、于部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全年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不少于x次。

3、建立学习教育考勤制度,一般党员出席率达x,干部出席率达x,并有记录、签到。

(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严格执行中夹八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和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重申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通知》,切实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3、严格执行《中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规范集团公司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集团公司健康科学发展。

4、秉公用权、廉洁从业,坚持重大问题团体研究决定,未发生违背民主集中制个人说了算的情景。

5、自觉拒收各类礼金、礼券和有价证券,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

6、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加强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杜绝公车私用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和曝光的情景发生。

7、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待费管理的通知》,严控招待费支出,杜绝铺张浪费,做到节俭办公。

(四)督促检查工作。

1、针对本部门的实际,按照反腐倡廉工作要求,建立完善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

2、加强对本部门党员、于部的教育和管理,做到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3、对所属部门发生的不正之风或不廉洁行为能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未造成较大影呴。

4、管好本部门下属于部和工作人员,不发生违规违纪案件,职责范围内杜绝小金库。

1、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活动,针对本部门容易发生不廉洁行为的环节、岗位,制定具体的廉政规定、措施和要求,建立长效防范机制。

2、严肃和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行事,促进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六)加强作风和行风建设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工作作风的通知》,切实改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强化职责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工作效率和效益的统一,推动集团公司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2、从严落实集团公司购销制度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源头治腐及纠风治乱工作,切实纠正损害集团公司、客户等利益的不正之风。

3、进行梦想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树立集团公司良好的形象。

4、无以权谋私和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等行为。

1、本职责书的履行情景,由集团纪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和考核。

2、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先进团体、班组、个人评选之中,实行一票否决。有下列情景之一的,必须写出书面说明上报集团公司党委,并取消年终评奖资格。

(2)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受到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的党纪政纪处分或追究刑事职责的。

3、经检查考核,完不成目标职责任务的,负责人必须自行引咎辞职。

1、本职责书年初由集团党委与各职责部门主要负贵人签订;责任书一式两份,集团党委和职责部门职责人各持一份。

2、职责书在没有重新签订以前,如有人事变动,新负责人须履行相应职责。

责任人:

日期: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根据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意见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特制定本责任书。

20xx年本村能够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阶段性成果。

(一)带领村两委班子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区纪委和乡党委安排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有健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班子成员分工明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并与村小组签定目标责任书,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

(二)根据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度,结合本村实际,制定相应的各项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并督促执行。每年至少进两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专项检查考核,即责任制年中检查和年终考核。村两委班子成员必须向村民代表会议、村全体党员会议和乡党委考核组汇报年度廉政勤政情况。同时要监督检查村小组干部的廉政勤政情况。

(三)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和本村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保证。同时要大力宣传《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谋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各项反腐廉政策法规,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和廉政勤政的自觉性。

(四)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区纪律和乡党委安排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工作的落实,坚决制止向领导干部送钱、打着领导旗号谋私和领导干部参与赌博歪风,认真抓好制止奢侈浪费,移风易俗工作,狠刹大操大办歪风,为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五)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对本村两委班子成员要严格监督,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抓好班子成员的定期述职述廉工作,要求两委班子一把手每年要在村民代表大会上作两次述职述廉报告。要聘请专家认真开好党课,教育和促进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作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的模范。

(六)建立健全村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两委班子成员每人都要有“接待日”,要认真处理村民的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把矛盾消化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的稳定。凡是对上级领导批示的信件、上级有关部门批转下来的信件置之不理,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答复,或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问,造成矛盾激化,导致群众到区委、区政府,特别是到省上和中央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的,要追究村两委一把手和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七)查违章、堵漏洞,严防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八)村两委班子成员要模范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同时要教育管理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

(一)考核工作按照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组织办公室制定的《20xx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和本目标责任书中的各项内容进行考核。

(二)考核工作实行年中检查与年底考核相结合,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对能够认真履行本责任书规定,年底考核排队前三名的村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以及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给予通报表扬。

(二)对违反责任书中任何一项规定的,要追究村两委班子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村两委班子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把此项工作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未履行目标责任书中任何一项,发生这样那样问题的村,党政一把手当年不能评选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

责任人:

日期: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镇党委、政府、纪检委安排部署的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

1、按照中央、省、市、县、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及时研究、安排、部署及组织实施本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班子每年要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两次以上。

2、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组织,有专人负责,组织网络健全,并充分发挥网络人员的职能作用。

二、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及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制度、规定。

1、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廉政法规,进行经常性地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抓源头等项工作,搞好调查研究,不断完善制度和管理监督机制。

2、对《准则》及县、镇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每季度组织专题学习,党员受教育面达90%以上。

3、严格执行机关工作人员下村就餐制度和公务接待标准。

4、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政务公开制度,不设小金库。

5、严格执行县委、县纪委《关于农村干部廉洁自律规定》(26条)的文件精神和规定,进一步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三、采取切实措施,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确保年度内不发生违纪、违规问题。

1、每半年召开一次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及时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的廉洁自律情况,真正做到自查自纠,防止产生违法违纪问题,并按时将自查报告上报镇党委和镇纪检委。

2、对班子成员家属子女,制定出具体的教育、管理、防范措施及制度,确保年度内无违纪违法行为。

3、严格执行村帐镇管和村财镇管的各项制度规定,坚持按规定时间、内容、方式实行财务政务公开。

4、认真抓好本村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基础工作,落实制止奢侈浪费的各项规定。

四、认真抓好信访工作,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工作。

1、健全信访领导小组和信访网络。

2、每月排查一次信访苗头,并把排查情况及时上报村支部、镇党委、镇纪委。

3、加强同群众的密切联系,积极主动排查信访源,配合支部搞好信访工作,将问题处理在萌芽阶段和最基层。

4、全年无集体越级上访。

五、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1、按照县委、县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部署,重点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和企业负担、治理公路“三乱”和中小学乱收费等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2、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规定,不准巧立名目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

3、杜绝因加重农民负担而引发的恶性案件。

六、强化班子及干部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增强责任意识,凡职责范围内出现的重大问题,必须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七、完成上级党委、纪委和村支部交办的其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责任人:

日期: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和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按照市卫生局党委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明确各支部、委员及所有科室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职责,建立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经研究决定,签订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书如下:

1、认真落实《xx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要点》,不断推进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构成反腐倡廉、清正廉洁的良好风尚,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的发生。

2、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制定岗位职责,将职责目标分解落实到各班子成员并组织实施,履行抓党风廉政职责制的工作职责。

3、加强以警示教育为主线的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有关规定、法律法规,提高廉洁从医意识。

4、深化医德医风建设,落实行风建设,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精心组织,层层推进,全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查找问题,切实解决“四风”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行业行风建设、作风建设水平。

5、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落实医院廉洁风险防控各项工作,实现廉政风险防控100%全覆盖。

6、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遏制各类形式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党风廉政建设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按照“一级抓一级”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职责制管理之中。年终按照卫生局下发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对各支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入廉政档案,作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责任人:

日期: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2016年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守责任担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改进作风,推动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我院副处级干部,各科室科长、副科长、团总支书记。

二、主要内容

1、 落实学校党委、纪委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实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2、加强自身和本科室党员和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和生活等方面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增强廉政意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3、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

4、对分管工作或本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自查、监督检查,并及时向我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5、支持纪检委员开展纪律检查工作、配合学校党委调查核实和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6、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问题。

7、在选人用人、重点项目、资源开发、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程结算、财务管理、含金物料和废旧物资设备处置、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

8、严禁内外勾结,营私舞弊,私设“小金库”,插手施工队、物资设备和

工程项目招投标,贱卖含金物料和废旧物资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9、严禁在工资奖金分配、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方面违规操作。

10、加强民主管理及信访制度、保持民主渠道畅通,避免损害职工利益,群众意见较大,引发不良事件的发生。

11、对分管工作或本科室违规违法违纪问题及时上报,不能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院党总支书记: 院长:

责任人:

2016年 月 日

一、责任目标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求,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学校的日常工作,抓好落实,为全面推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科学发展而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责任范围

1、学校党支部对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责任。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协助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学校各部门正职(主持工作副职)党风廉政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对职能范围内的工作负主责。

三、责任内容

1、“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严格执行“廉政准则”,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以及学校有关清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2、严守教师培训纪律,遵守党性原则,自觉与上级党委、政府政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

3、全面落实学校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计划,严格执行基建工程,技术设备,倡导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杜绝公款挥霍。

4、加强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排查和管控。加强对本单位员工廉洁自律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教职员工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和效能建设的各项要求,自觉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严格禁止违反规定乱罚款和乱收费等现象。

5、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投诉,及时发现和处理,及时发现和处理本单位的违法违纪倾向性苗头,做到防微杜渐。6、要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并且为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而坐出贡献。

四、责任考核

1、学校党支部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考核,具体由学校政教室和党建办组织实施。

2、责任制考核对各科室年度考核、教师个人考核结合,考核结果记入本人廉政档案,并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依据。

五、责任追究

1、工作人员违反责任内容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与口头批评,责令其作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经学校党支部讨论,給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凡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管理不力,导致案件发生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3、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凡本单位工作人员违纪现象的,本单位不得评为各类综合先进。

六、责任期限

1、本责任书责任期限2015年3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签名:

责任人签名:

2015年 3 月 1日

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把“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落实到行动中。按照集团公司党委和公司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精神,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项目部党委是项目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项目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其他管理层是职责范围内的.主要责任人,各支部书记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同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二、主要内容

(一)组织落实责任。落实公司党委、纪委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教育监管责任。加强本单位党员和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和生活等方面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增强廉洁从业意识。

(三)制度建设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制约权力运行的制度管控体系。

(四)“一岗双责”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与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

(五)检查报告责任。对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公司党委、纪委报告情况。

(六)执纪问责责任。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开展纪律检查、调查核实和责任追究工作,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考核与追究

项目部党委将严格按本责任书和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责任考核与迫究。出现重大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领导责任,对严重违纪的报纪委部门,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二)未按公司党委、纪委要求认真及时完成专项工作;

(五)不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选人用人、重点项目、资源开发、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程结算、财务管理、含金物料和废旧物资设备处置、施工队管理等方面出现问题;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疏于监督管理,出现贪污、受贿、渎职等案件:

(六)内外勾结,营私舞弊,私设“小金库”,插手施

工队、物资设备和工程项目招投标,贱卖含金物料和废旧物资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七)在工资奖金分配、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方面违规操作,造成负面影响:

(八)民主管理及信访制度缺失,厂务公开、职代会等;

(九)对本单位违规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十一)其它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规定情形者。

贵州大通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息黔高速公路xqlm-1合同段(盖章)

部门责任人:

日期:2016年 月 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省、市、县纪委会议精神,加强领导,夯实责任,确保2016年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效开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各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是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自觉遵守中央、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及相关纪律要求的各项规定。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和院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分管责任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任务狠抓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情况和问题。

三、开展党风政风和廉洁从政教育,根据分管工作,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和十二项规定,以及贵州省机关干部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进一步整治“四风”,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六、发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带好队伍,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政风廉政建设工作。

七、2016年要在以下方面抓出成效

1、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反“四风”的相关规定,坚决刹住公款消费之风,坚决刹住庸、懒、散、奢之风,改进会风。

2、大力加强作风建设,领导干部廉政自律工作取得新成效。 3、认真组织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行风建设取得新进展。 4、严格执行全省药品集中采购政策。

5、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一是认真开展医德医风、法制警示教育。二是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三是加强对重点科室负责人及热点岗位的监督。四是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对不合理检查和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

的案件。 道真自治县人民医院党风廉政建设

八、奖励与惩处

1、对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完成各项考 核目标,医院给予通报表彰。

2、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所 确定内容的,依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规定》和 院纪委的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组织 处理。

3、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此责任书一式叁份,院办和目标责任双方各一份。

道真自治县人民医院 分管领导:

院 长: 责 任 人:

2016年1月 日 2016年1月 日

目 标 责 任 书 道真自治县人民医院 2016年1月

为加强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保证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根据重庆建工集团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七建公司实际,制定部门、分公司及项目部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书。

一、责任主要内容

1、部门、分公司负责人及项目部、经理对项目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按照公司关于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大对下属职工的约束和管理,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2、加强各部门、分公司、项目党员干部的廉洁教育,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八严禁”、“十二不准”,持之以恒纠“四风”转作风。

3、落实廉洁从业规定。各部门、分公司负责人、项目部、项目经理及关键岗位人员都必须做出廉洁从业承诺,公司党委将做好监督检查,保证各项廉洁从业规定和承诺的落实。

4、把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与公司各项管理紧密结合起来,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各项制度建设和各种权力运行过程;经营管理、施工生产的全运行过程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禁“暗箱操作”。

5、严格履行建设工程合同和项目承包合同,认真执行公司薪酬规定,不得擅自决定发放薪酬外的补贴和奖金。

6、不准用公款或到分包单位、劳务班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在分包结算、劳务班组使用及材料设备采购等其它交易活动中,损公肥私、暗中收受好处。

7、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要定期对项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8、发现违法违纪现象,及时上报公司党委和纪委,并协助处理有关问题。

二、责任追究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的人员,将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关于企业管理人员重大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直属领导的责任。

本责任书由公司第一责任人和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第一责任人分别签名,一式两份,各存一份。从签订之日起执行。

中共重庆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单位: 第一责任人: 第一责任人:

签订日期: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实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切实加强我开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确保20xx年党风廉政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职责书。

1、各支部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对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2、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各项规定,实行“一岗双责”,抓好组织领导、任务分解、检查考核和职责追究。

1、按照“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的要求,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抓好党风廉政、思想道德和法纪教育工作,受教育面到达100%。

2、严肃政治纪律,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加大治懒治庸力度,深入开展党员作风整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

3、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做到上报及时、准确,无瞒报、漏报。

4、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做到严于律己,廉洁奉公。

5、按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要求,抓好本支部惩防体系及制度建设,认真落实。

6、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加强专项治理,坚决贯彻执行“十条禁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民主测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85%以上。

1。、年终经过考核评比,将上述各项纳入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对全面实现上述各项目标的支部,作为评选先进团体和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2、发现包庇纵容违法违纪、瞒报或漏报,追究支部和职责人相关职责。

本职责书签订生效,一式两份,一份存部门第一职责人,一份存开发区纪工委。

责任人:

日期: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1、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2、党政负责人对职责落实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落实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3、班子成员要定期分析职责落实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向镇党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做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年初有计划、有措施,年终有总结。

4、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各项廉政法规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进行党性、党纪和廉洁从政学习,认真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解决领导班子中存在的问题。

对违反下列规定的实行责任追究。

1、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搞资金体外循环和票据报销不按规定,搞变通处理的;

4、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侵占集体利益的;

5、违反计生、土地、森林、堤坊等法律、法规现象的;

6、发展新党员、提拔到副股级以上干部未实行公示的;

7、对党员、干部犯有经济、道德问题隐瞒不报和协助查案执纪不力的;

8、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的;

9、对群众初信初访不够重视,出现群体访、越级访、重复访,造成较大影响和后果的;

10、非正常因素、失职、渎职造成集体财产损失的;

凡存在上述问题,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的第四章责任追究的有关条款实行追究,追究界限为:属于领导班子作为错误决定的追究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属于主要领导人责任的追究领导人责任,属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的追究其他领导成员责任。

责任人:

日期: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列次全会、上饶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弋阳县纪委十六届 六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净化政治生态,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人社局局党委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政建设中的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实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特签订弋阳县人社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书。

一、责任内容

(一)局党委对文体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指导、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局党委书记、局长对人社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局党委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局党委领导班子在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工作议事日程。局每半年召开一次廉政工作专题会议,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制定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责任意识,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和国家领导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及时传达上级反腐倡廉的文件和指示,深入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教育。

3.抓好人社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的落实。对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4.履行监督职责,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干部和干部队伍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在检查、考核、总结、述职、汇报中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专项内容。

(五)股室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落实。针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倾向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阶段性工作意见和整改要求。

2.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党委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定期检查,督促各股室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每年至少两次以上听取股室工作汇报。

3.加强对单位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做到公平执审,文明执法,坚决禁止干部以权谋私,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4.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对股室的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责任和廉洁从政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责任考核

(一)局党委负责领导、组织对本系统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考核、干部考核和业务工作目标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应组织专门考核。

(二)对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全面考核每年进行一至二次。结合领导班子考察和公务员年度考核等工作进行。采取全面考核结果与平时专项工作的检查相结合,综合全局的考核(检查)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责任追究

对本单位或分管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甚至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责任追究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四、本责任书的职责不因责任领导的更换而改变,责任领导如有变动,接任者继续履行。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人社局党委办公室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各存一份。

人社局党委书记(签章):

责任单位(盖章): 责任人(签字):

为加强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保证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根据重庆建工集团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七建公司实际,制定部门、分公司及项目部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书。

一、责任主要内容

1、部门、分公司负责人及项目部、经理对项目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按照公司关于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大对下属职工的约束和管理,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2、加强各部门、分公司、项目党员干部的廉洁教育,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八严禁”、“十二不准”,持之以恒纠“四风”转作风。

3、落实廉洁从业规定。各部门、分公司负责人、项目部、项目经理及关键岗位人员都必须做出廉洁从业承诺,公司党委将做好监督检查,保证各项廉洁从业规定和承诺的落实。

4、把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与公司各项管理紧密结合起来,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各项制度建设和各种权力运行过程;经营管理、施工生产的全运行过程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禁“暗箱操作”。

5、严格履行建设工程合同和项目承包合同,认真执行公司薪酬规定,不得擅自决定发放薪酬外的补贴和奖金。

6、不准用公款或到分包单位、劳务班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在分包结算、劳务班组使用及材料设备采购等其它交易活动中,损公肥私、暗中收受好处。

7、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要定期对项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8、发现违法违纪现象,及时上报公司党委和纪委,并协助处理有关问题。

二、责任追究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的人员,将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关于企业管理人员重大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直属领导的责任。

本责任书由公司第一责任人和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第一责任人分别签名,一式两份,各存一份。从签订之日起执行。

中共重庆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单位: 第一责任人: 第一责任人:

签订日期:

为贯彻落实2016年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守责任担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改进作风,推动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我院副处级干部,各科室科长、副科长、团总支书记。

二、主要内容

1、 落实学校党委、纪委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实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2、加强自身和本科室党员和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和生活等方面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增强廉政意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3、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

4、对分管工作或本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自查、监督检查,并及时向我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5、支持纪检委员开展纪律检查工作、配合学校党委调查核实和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6、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问题。

7、在选人用人、重点项目、资源开发、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程结算、财务管理、含金物料和废旧物资设备处置、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

8、严禁内外勾结,营私舞弊,私设“小金库”,插手施工队、物资设备和

工程项目招投标,贱卖含金物料和废旧物资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9、严禁在工资奖金分配、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方面违规操作。

10、加强民主管理及信访制度、保持民主渠道畅通,避免损害职工利益,群众意见较大,引发不良事件的发生。

11、对分管工作或本科室违规违法违纪问题及时上报,不能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院党总支书记: 院长:

责任人:

2016年 月 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盐都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学校科学稳定发展,学校与中层干部特签定本责任书。

1、带头学习廉政理论,加强对职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拒腐防变能力和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并对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勤政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自觉参加民主生活会,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认真自查,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并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3、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及系统干部作风建设的'“十项规定”、“盐都区师德师风建设十项禁令”等。

4、认真开展以“510”警示教育活动,以廉洁教育和德育教育为重点,以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以培养优良的校风、教风和学风,营造风清气正,和谐向上的教育发展环境。

5、教育引导职工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落实到工作中,提高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6、模范遵守党纪法纪,贯彻落实学校“三重一大”决议,认真执行人、财、物管理等规章制度,教育引导职工贯彻执行关于勤政廉政的各项措施和具体要求,并将廉政工作情况作为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7、对行政业务工作的重要环节、关键岗位和相关人员实施重点监管,认真落实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发现监管的薄弱环节或漏洞,以及职工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与有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预防和杜绝违纪现象和不正之风的发生。

8、协助分管领导妥善处理涉及廉洁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定期分析并及时汇报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协助研究制定具体措施。

9、不搞有偿补课,坚决制止有偿补课行为;严格执行“减负”文件精神,严禁增加学生负担;严禁教师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

10、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中层领导干部绩效管理考核之中并同期考核,同时对出现违纪、违规、违法现象实行“一票否决”。

本责任书的责任期限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人执一份,学校备存一份。

校 长:

责 任 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把“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落实到行动中。按照集团公司党委和公司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精神,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项目部党委是项目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项目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其他管理层是职责范围内的主要责任人,各支部书记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同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二、主要内容

(一)组织落实责任。落实公司党委、纪委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教育监管责任。加强本单位党员和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和生活等方面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增强廉洁从业意识。

(三)制度建设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制约权力运行的制度管控体系。

(四)“一岗双责”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与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

(五)检查报告责任。对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公司党委、纪委报告情况。

(六)执纪问责责任。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开展纪律检查、调查核实和责任追究工作,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考核与追究

项目部党委将严格按本责任书和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责任考核与迫究。出现重大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领导责任,对严重违纪的报纪委部门,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二)未按公司党委、纪委要求认真及时完成专项工作;

(五)不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选人用人、重点项目、资源开发、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程结算、财务管理、含金物料和废旧物资设备处置、施工队管理等方面出现问题;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疏于监督管理,出现贪污、受贿、渎职等案件:

(六)内外勾结,营私舞弊,私设“小金库”,插手施

工队、物资设备和工程项目招投标,贱卖含金物料和废旧物资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七)在工资奖金分配、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方面违规操作,造成负面影响:

(八)民主管理及信访制度缺失,厂务公开、职代会等;

(九)对本单位违规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十一)其它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规定情形者。

贵州大通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息黔高速公路xqlm-1合同段(盖章)

部门责任人:

日期:2016年 月 日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政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本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一条

贯彻落实以及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分解落实责任目标,与班子其他成员和科室签订目标责任书。

第二条

经常研究分析党风廉政状况,及时了解掌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认真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条 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第四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决定人、财、物等重大事项。

第五条 带头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各项廉政法规,教育并管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

第六条

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开好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涉及班子成员干部的思想、作风问题和违法违纪行为,亲自找本人谈话,进行告诫、纠正和处理。

第七条 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部门正职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一条 协助正职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第二条

及时解决分管单位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问题,参加分管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纠正存在的不正之风和有关问题,并及时向党组汇报。

第三条

组织领导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向本级领导班子提出奖惩建议,督促分管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四条

严格遵守廉政法规和制度,带头廉洁自律,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教育并管好家庭成员及身边工作人员。

第五条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程序,积极参与重大事项的研究和决定。

第六条 积极支持违法违纪行为案件的查处。

第七条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成立“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校长,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一条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运行,切实搞好指导、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日常工作。

第二条

工作部署。年初,根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计划和责任目标的分解,经党组审定后,召开不同层次会议进行部署安排,并分级公开签订目标责任书。

第三条

调查研究。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结合分管的责任区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加强调研,针对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馈。

第四条

监督检查。坚持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分析讲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和目标落实情况,有的放矢地抓好薄弱环节。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巡视检查制度》的要求加强监督检查。

第五条

严格考核。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小组将组织专班,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制度》的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执行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告上级纪委。

第六条

奖惩兑现。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结果进行公布,奖惩严明;对责任书结账进行督办,限期落实到位。

第七条

总结表彰。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同时,大力表彰先进科室和个人,为下一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责任目标提出具体要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深入开展。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评议制度

第一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评议工作在上级领导下进行。

第二条

评议工作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根据市纪委的要求负责组织安排。评议工作与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第三条

考评之前先进行自查自评。领导班子的党员干部要填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评自查表》,领导班子要写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第四条

综合审定评议结果,确定考评等次。根据得分多少,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评议审定。综合审定评议结果,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审定。

第六条

根据、市政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规定》的要求,确定考评等次,为奖惩兑现提供依据。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报告制度

第一条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责任人报告制度。按照党组分工,党组成员分管的科室或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同志即为责任区域的责任人,负责领导、组织对本责任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报告工作。

第二条

凡涉及党员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责任人有责任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党组报告,对涉嫌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构成违法的,应向党组或上级写出书面报告。

第三条

责任人对责任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应如实报告。对隐瞒不报、报而不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四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报告后,应根据领导批示,认真做好调查核实。

第五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的具体工作。

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督制度

第一条

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及专班负责同级和下级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工作。

第二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内外监督紧密结合,上下联动,整体协调配合的监督检查格局。

第三条

党组织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党建的一项主要工作,注重抓好责任制监督与党组织生活会的有机结合。

第四条

认真推行政务、财务、事务公开,做到财权、事财、用人权公开透明,强化

和健全单位内部民主监督约束机制。

第五条

注重运用多种形式,强化社会监督。如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等,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六条 及时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纪委、监察局推行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督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巡视检查制度

第一条

按照中纪委要求,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巡视检查制度。党组直接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巡视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条

纪检组定期或不定期派出巡视组或检查员,对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条

检查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及时掌握情况,解决突出问题。

第四条

巡视检查工作要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做到年初有布置、季度有检查、半年有初评、全年有总结。

第五条

检查情况要及时公开通报。各科室根据通报情况,举一反三,认真分析不足,提出改正措施,扎实有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六条 巡视检查要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终总结考评相结合,并向上级写出专题报告。

党组议事规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有效指导机关各科室党组织工作,增强党组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特制定党组议事规则。

(一)议事形式

1、党组会。党组会是党组集体讨论决定重要事项的主要形式,原则上每两个月举行一次,特殊情况可由党组书记临时决定召开。

2、党组扩大会议。党组扩大会是根据会议的内容和需要,由党组指定有关党员、负责人所列席的党组会议。

(二)议事范围

1、讨论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指示、决定的实施办法;

2、讨论决定干部的任免、调动、奖惩等;

3、讨论全年工作指导思想和方案、重大的改革措施、重要的业务工作;

4、研究对党组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讨论和制定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

6、讨论通过以党组名义上报下发的重要文件;

7、应由党组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议事程序

1、拟定议题。议题一般由党组书记根据上级的指示、规章制度、党组成员提议和实际需要拟定。

2、议事准备。除特殊情况外,党组书记或副书记应将议题中所需要的各种资料提前指定专人进行准备,并将议事时间和有关内容提前一至两天安排办公室通知党组成员和有关列席人员。

3、议事实施。议事由党组书记组织实施,书记不在时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组织实施。在讨论中,党组成员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互相支持、互相理解、善于合作、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书记要善于集中大家意见,既要认真考虑少数人的意见,又不可议而不决。党组成员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反映,但必须执行党组决定。决议的形成必须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除议定任用干部、机构设置等重大问题党组成员应基本到齐才能议定外,一般议事参加党组成员只要超过半数即可,未到会者由办公室主任会后将党组会议记录及时传阅。任用干部不得临时动议,也不得用其他任何方式代替会议集体讨论。

(四)议事纪律

1、党组形成的决议、决定未到公布时限,任何人不得提前对外泄露。

2、党组未形成的决议、决定和讨论的过程、议项,任何人不得对外泄露。

3、党组议事专用记录本,专人记录,专人保管。

4、对党组议事失密应追究其泄密者责任,情节较轻者给予批评通报,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的,提请上级党委给予党纪处分。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

第一条

为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促进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斗争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在党组统一领导下,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评议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与民主评议党员同步进行。

第三条

属于被评议对象的领导干部,应当根据安排,积极参加民主评议活动。

第四条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主要内容及标准:

(一)是否按照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是否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是否认真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加强党性锻炼。

(四)是否依照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是否履行监督职责,对所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六)是否按照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七)是否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执法执纪部门履行职责。

(八)领导干部本人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是否率先垂范,遵纪守法,有无违反纪律的问题。

第五条

民主评议时以支部为单位集中学习,以党小组为单位讨论,开展以《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规定》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党小组收集讨论意见,以支部为单位报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第六条

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领导干部自我评价,对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的方向。

第七条

民主评议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领导班子成员除了参加党小组评议外,还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坚持原则,以理服人。并采取适当度听取非党群众意见。

第八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评议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初步评议意见,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上级党委、纪委。

第九条 评议意见经上级党委、纪委审议后,领导小组适时将评议意见以一定方式进行通报。

党政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区目标责任制度

第一条 根据、市政府关于实行党政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区目标责任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责任区的划分主要是指按党委分工,班子成员所分管的科(室),即为该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区。

第三条

状,解决问题,切实抓紧抓好。

第四条

责任区内的各科(室)负责人应对各分管的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对党组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好落实。

第五条

责任区负责人要定期或不定期听取被分管科室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汇报,每季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

第六条

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制,发现责任区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造成一定影响,或发生违纪案件,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而且还要追究责任区负责人的责任。

第七条 检查督促责任区内的科室,努力完成党组下达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两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保证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顺利实施,维护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北京市、集团公司《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及公司的管理规定。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立足教育,提高综合防范能力,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人员目标管理,与经济工作和其他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奖罚,促进公司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公司两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公司职能部门领导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应承担责任的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主体为两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两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正职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 责任范围和内容

第五条 党委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党委书记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党委副书记、委员根据分工,对分管的单位和部门领导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 公司经理对本级行政领导班子及其职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公司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行政副职领导成员(含三总师、三副总、经理助理)根据分工,对分管的单位和领导部门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七条 机关职能部门主管领导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本部门人员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八条 基层党支部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负直接领导责任。支部副书记、支部委员根据分工,对分管单位和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九条 基层行政正职对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业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本级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行政副职领导人员(含三总师)根据分工,对分管单位和业务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十条 两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职能部门领导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以及上级领导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状况,制订党风廉政工作计划,部署工作任务,下达责任指标,提出党风廉政要求并组织实施。要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奖罚。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组织党员、职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增强党员、职工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意识。

(三)根据党和国家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制度,针对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措施,并督促落实。

(四)结合管理和业务工作,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管理机制、监督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五)履行监督职责,对管辖单位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

(七)领导和组织本单位、本部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或协助查处违法违纪、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支持执法执纪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 两级党政及公司机关职能部室正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根据上级党委、政府以及上级领导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工作部署、要求和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需要,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专题会议,进行具体研究安排。

(二)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督促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规章制度的落实。

(三)加强组织协调,及时排除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扰,支持执法执纪部门,依法依纪履行职责。认真处理职工群众来信来访,着重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五)切实搞好教育,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组织召开本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参加基层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检查本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执行谈话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六)严格遵守各项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家庭成员及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第十二条 两级党组织、行政及机关职能部室其他领导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协助党政正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负责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加强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单位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上级和本单位党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在分管单位、部门得到落实。

(三)及时解决分管单位、部门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纠正分管单位、部门发生的不正之风,支持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四)组织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参加分管单位、部门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解决其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五)严格遵守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带头搞好廉洁自律,教育管好自己的家庭成员及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第三章 责任考核

第十三条 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

(一)公司党委负责领导、组织对机关部室领导人员、基层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目标考核相结合,正常情况下每年两次,必要时,可以组织专门考核。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具体考核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考核结果要作为领导人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要给予表彰、奖励。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应限期改正并上报结果。

第十四条 建立和完善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报告制度。

(一)各党支部每年十二月十五日前就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向公司党委、纪委写出专题报告。报告内容要全面、真实地反映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二)两级党政领导应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年终述职报告中或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如实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

第十五条 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民主评议制度。

(一)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本公司两级领导班子和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民主评议工作,并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二)对两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民主评议,每年至少一次;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与年度考核、干部考核、民主测评等结合进行。民主测评可采用座谈会、问卷等多种形式。

第十六条 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制度。

(一)纪检监察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党风廉政监督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和专项检查,实地察看,听取党政正职关于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汇报。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应追究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应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有关程序规定办理。组织处理由人事部门负责,纪律处分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

第十八条 领导人员违反本细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一)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和不查处,或对上级交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围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消党内职务处分。

(二)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企业财产和职工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责令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辞职或免职。

由于管理混乱,致使国家、企业财产被大量贪污,造成重大损失的,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消党内职务处分。造成巨大损失的,加重处分。

(三)民主评议领导人员过程中,对群众意见较大,认可程度低,连续两次处末位的领导人员,应调离或免职。

(四)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提拔任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查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五)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消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六)违反企业规定私揽工程,高价采购材料、机械设备,私自高价向外分包工程收取好处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党内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七)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党内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留党查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八)对企业重大投资不报告、不请示、擅自做主,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九)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职或者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查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十)对失于管理、措施不力、思想工作薄弱而引发的单位党员、群众无视党纪国法上访闹-事、搞封建迷信、参加邪教组织等,造成重大影响的基层领导班子应该解体。对授意、支持、参与、知情不报、不制止、不劝解的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情节轻微的,令其辞职或免职,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以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十一)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条至第十二条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

具有上述情节之一,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一)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

(二)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次要责任的人员。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各基层单位根据本实施细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此细则下发一个月内,制订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措施。

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由公司纪律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本知识

1、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依据是什么?

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

2、什么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责任的制度。

3、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

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主体是什么?

答: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正职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5、加强"党委统一领导"应注意什么问题?

答:加强"党委统一领导"主要应注意下列问题: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总揽全局,统筹安排。要把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落实与抓深化改革、经济建设统一起来,真正提上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

二是要坚持实行各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从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到检查落实,"一把手"要一抓到底。

三是要突出重点,着重抓好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抓好对落实过程?quot;难点"问题和突出问题的解决,抓好每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察。

四是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其他制度、规定的落实力度,尤其是加强对《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重要制度和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法规制度的监督制约效能。

五是对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的过程中发现一些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锲而不舍的精神,切实抓紧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确保抓出成效。

6、党风廉政建设为什么要"党政齐抓共管"?

答:反对腐败,加强廉政建设,是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政权建设是多方面的,但是其中最重要的是思想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反对腐败,加强廉政建设,是全党全国人民共同的政治任务。我们党是执政党,执掌权力的人基本上都是共产党人。在新的历史转变的重要时期,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刻,反对腐败,加强廉政建设,对我们党和国家来说,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强调指出:"反对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的斗争?quot;面对如此重大的政治任务,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不仅应当而且必须把反腐败纳入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切实抓好。

7、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纪委怎样履行"组织协调"职责?

答: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要放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的格局中来把握。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一个重要方面体现在当好党委参谋。要通过加强调查研究,提出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计划、目标和具体实施意见,为党委决策提供可靠的情况和依据。要根据反腐败的任务和要求,协助党委建立和健全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机构,以及反腐败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责任制,为落实反腐败任务提供组织保证。要逐阶段研究分析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提出和部署反腐败的具体任务。要研究制定反腐败考核验收工作规划和标准,并且组织实施。要总结反腐败斗争成功经验,予以推广。还要宣传表彰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先进典型。

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另一重要方面体现协调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各种实际问题。一是协调落实任务。根据反腐败工作的任务和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项具体任务落实到各主管部门,或明确主抓单位、配合单位,以及各自的工作职责。二是协调办案。牵头组建办案协调小组,建立工作制度。纪委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监察、审计等主要执纪执法机关,定期通报交流情况;按程序移送交接有关案件;对党纪与法纪交叉的案件或其他特别重要的案件,实行协同办案,做到优势互补,共同攻坚,增强快速突破能力。三是解决困难。对责任部门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一些疑难问题,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8、"部门各负其责"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什么作用?

答:实践表明,"部门各负其责",对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具有重要的动员、组织和保证作用。

"部门各负其责",有利于充分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党风廉政建设是关系党和国家命运前途的大事,是全党全国的任务,绝不仅仅是哪个部门的任务,只有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把所有部门和人员动员起来,在抓好自身业务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才能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搞好。

统号召力强,对出现问题的原因清楚,归口管理,具体到位,他们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部门管理之中,与业务工作一起抓,与深化改革一起搞,才能真正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9、怎样才能做到"部门各负其责"?

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部门各负其责",主要指按分项负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牵头部门的任务,把专项治理任务分解落实给在工作职能上与该项任务相关的部门,推动部门各负其责。还赋予各部门行使组织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考核奖惩等职权,使责权统一起来。

10、"依靠群众的支持参与",对于搞好党风廉政建设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依靠群众是我们党最基本的工作方法,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曾指出?quot;我们党提出的各项任务,没有一项不是依靠广大人民的艰苦努力来完成的。"党的全部历史已经证明,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我们反对腐败,同样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有了群众的积极参与,人民群众才能对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有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我们提出的反腐败的种种措施,才能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并取得实际效果。 反腐倡廉是人民群众最强烈的愿望。因此,"依靠群众的支持参与",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消除腐败最有效的途径。

11、如何发动和支持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

答:首先,提倡"从我做起,绝不行贿"的.思想,这种思想一旦成为一种社会风尚而被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腐败行为就失去了一部分生存的土壤,腐败势头就可望得到有效的遏制。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也能促进领导干部"从我做起,绝不受贿",并自觉管好亲戚朋友、身边的工作人员、分管的地区和单位,进而促进整个廉洁风气的形成,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层层监督,群防群制。首先,必须建立从中央到地方、从上级到下级、从部门到基层的群众性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工、青、妇、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的监督作用,使群众的监督形成有组织、有领导、有章法的相对独立的社会监督网络,避?quot;虚监"。其次,各级群众监督机构要有专门或特邀监督员,定期从群众中收集情况,及时向专门监督机关反馈信息;而专门监督机关也要定期向群众监督机构或新闻媒体通报有关情况,让人民群众心中有数,防止"弱监"。再次,各级专门监督机关要广泛设立举报箱,发动群众参与举报,公布举报电话,方便群众监督举报,以免"失监"。还有,各级专门监督机关对举报有功的群众要给予表彰,对打击报复监督者的人和事要从严查处,杜绝"禁监"。

提供机会,创造条件。要积极探索群众参与的有效形式,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党代表大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以及党风联络员和特邀监督员的监督作用,不断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完善群众监督机制,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

(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

13、各级党委(党组)及其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是什么?

答:各级党委(党组)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党委(党组)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党委(党组 )副书记、(成员)、委员根据分工,对分管单位及其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答:各级政府(行政)领导班子对本级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政府(行政)正职领导干部对本级政府(行政)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政府(行政)副职领导干部根据分工,对分管单位及其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5、各级党政正职在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必须做到的"五个亲自"是什么?

答:"五个亲自"是:

亲自阅批重要信访件,解决一、两个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

亲自检查一至两个下属单位执行责任制的情况,对需要追究的要落实责任追究;

亲自组织召开本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至少参加一个下属单位领导班子的

民主生活会。

在"五个亲自"中要突出解决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突出落实责任追究,这是主要领导工作到位的重要标志。

答:"三个抓好"是:

一是抓好自己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的落实;

二是抓好分管部门、单位党政"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

三是抓好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的解决。

17、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牵头单位要做到的"三个必须"是什么? 答:各牵头单位要做到"三个必须"是:

必须与各协作单位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尤其是责任追究问题。

18、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协办单位要切实做到的"两个确保"是什么?

答:各协作单位要服从牵头单位的协调指导并积极主动配合工作,切实做到"两个确保":

一要明确协办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责任主体工作到位;

二是要结合自己的管辖范围、业务特点,确保协办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19、党政"一把手"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方面容易产生什么问题?如何纠正?

答:从当前情况看,党政"一把手"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方面存在下列几方面的问题:一是思想不重视,注重抓经济发展,不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二是职责不明确,有的单位党政"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应承担的责任没有明确的规定;三是缺乏检查监督,部分单位对"一把手"的权利,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为解决上述问题,必须采取以下三条措施:

首先是严格教育,确立第一责任的意识。为统一和深化这种认识,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组织基层单位党政正职和主要负责人参加,听取上级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和部署,联系实际,分析负责和分管的地区、系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现状,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要使各级"一把手"明白,哪个地区、哪个系统、哪个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出现问题、甚至严重问题,是与哪个地区、哪个系统、哪个单位"一把手"没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

其次是严格管理,建立和完善正职直接负责的五项工作责任:一是不断完善责任制的责任。根据上级要求及年度工作安排,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修订责任制,并依据班子成员的分工确定工作重点。二是履行对大要案领导承包的责任。凡是涉及下一级正职的来信来访和举报必须由上一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批阅,对构成大要案的案件,党政主要领导要及时组织力量研究案情,调查核实,排障解难。三是履行对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的责任。进行上岗前谈话,郑重地提醒新任基层党政正职走向主要领导岗位要坚?quot;两手抓",担负起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任。四是履行定期听取纪检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监督员意见的责任。党政正职,要定期听取纪检监察工作的汇报,支持他们大胆工作。五是履行落实责任制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责任。

第三是严格监督,树立"第一责任人"的良好形象。领导班子应坚持从自身做起,不以权谋私,不违反政策纪律,不搞题词,不坐超标车等。

20、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怎样严格考评,加强检查?

答: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严格考核测评,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党委"党组"要负责领导、组织对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

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已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措施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解决。监督检查工作要注重实效,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对在责任制贯彻落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利于这些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具体要明确 以下三方面的内容和做法:

一是考核内容。各单位抓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责任目标完成的情况;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的情况;党风党纪教育的落实情况;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情况。

二是考核办法。即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必要时也可以组织专门考核。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三是考核记录。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要把考核的结果归入领导干部的廉政卷宗,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经考核,对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责任考核未达标的单位,一律不得评为文明单位、先进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一律不得评优、评先和提拔任用。

21、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什么要从领导做起,带头执行? 答:江泽民同志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能否以身作则,对加强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至关重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所规定的各种责任,是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必须担负的重大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只有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带头学习宣传,并贯彻执行,才能把广大党员干部动员起来,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答:首先,加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宣传教育工作,能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是加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各级党委、政府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重要工作,是各级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在其任职的岗位上,不仅肩负着抓好经济建设、业务工作的任务,同时也肩负着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的责任。

其次,通过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熟悉《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确保各自责任范围内不发生或少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推动两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再次,只有加强宣传和教育的力度,才能为责任制施行创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才能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3、北京市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考核、巡视检查的内容是什么?

答:考核、检查的内容有五条:一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的情况;二是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要任务完成的情况;三是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配套制度的情况和贯彻执行情况;四是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行责任追究的情况;五是其他需要考核及巡视检查的情况。

答:应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消党内职务处分。

答:调整该领导干部的职务。

答:包括诫免谈话、行政告诫和通报批评三种形式。

27、中纪委四次会议提出的责任追究的四个重点是什么?

答:责任追究的四个重点:

一是本地区、本部门出现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是本地区、本部门发生重大事故和恶劣事件的:

三是本地区、本部门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治理的; 四是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利用该领导干部职权和影响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

28、中纪委五次会议提出的责任追究还要认真执行哪两项规定?

答:第一,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没有履行职责,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至屡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必须追究其责任。

第二,对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违反有关政策和规定、用人失察的,必须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29、北京高校校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的原则是什么?

答:实施责任追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校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30、北京高校领导班子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如何追究?

答:高校党政领导班子违反《责任制》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情节较重的,进行必要的组织调整。对于违反《责任制》情节严重,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除对其负有责任的领导班子成员予以追究外,还应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

31、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中有哪些情节,可以从轻、减轻处分或免予处理?

答: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处分或者免予处理:

(一)发生问题后能主动如实向组织检查、改正错误的;

(二)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挽回影响的;

(三)针对存在问题能够认真总结,吸取教训,积极进行整改,效果明显的。

32、北京高校党政正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内容是什么?

答:1、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与学校的整体建设和发展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情况。

2、党委书记执行责任制和检查监督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责任到位、配套制度落实和实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3、亲自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与难点问题的情况。

4、遵守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廉洁勤政,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表率的情况。

33、实施责任追究的方式有哪几种?

答:实施责任追究的方式分为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34、实施责任追究中有哪些情节的,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

答: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一)干扰案件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

(三)因未尽职责,致使责任范围内多次发生重大案件或严重问题的。

35、为什么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在于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答: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是要抓落实,而抓落实的关键则在于严格执行责任追究的规定。否则,责任制规定的再好也只是一纸空文。落实责任制,要重点追究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不能容忍那种集体负责,而实际上谁都不负责的现象。属于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错误决定的,就要追究领导班子的责任;属于领导班子主要领导人的责任的,则要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生严重问题的,要追究他们的责任。

只有这样,才能引起各级领导干部的警觉和震动,才能增强其责任意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才能真正贯彻落实。

(本问答摘自中共北京教育工委、教委纪检监察室所编

《纪检监察干部应知应会500题》)

北票发电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厂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保证我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职责,根据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生产、经营、多经、基建以及精神文明等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四条、实施细则所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指全厂各级领导班子以及各级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须履行的职责和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追究相应责任的制度。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五条、厂党委、行政领导班子对我厂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党委书记、厂长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厂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六条、厂属各单位党支部、行政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厂属各单位的党政正职、各职能部门的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厂属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各职能部门的副职,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七条、厂党委、行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及厂属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2、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通过教育、法制、监督、改革等措施和途径,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4、贯彻落实上级颁布的各项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加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

5、履行监督职责,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6、严格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和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依法支持配合执法机关履行职责,支持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

执纪部门开展工作,保证其履行职责。

第三章 责任考核

第八条、党委负责领导、组织对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要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相结合,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第九条、考核工作由组织部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核结果记入干部档案和廉政档案,做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应限期改正,并上报结果。考核工作采取单位自查与上级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抽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般应每年度至少考核一次。

第十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厂属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各党支部在每年年底将本单位贯彻执行党内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写出书面专题报告,报厂党委和纪委。

第十二条、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按照《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党风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并及时将监督检查情况向党政领导班子报告。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实施责任追究。

1、违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未认真履行本细则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中成绩评定为“不合格”的。

第十六条、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中,成绩评定为“不合格”的,对其领导班子通报批评。连续两年评定为“不合格”的,调整其领导班子。

第十七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中成绩评定为“不合格”的,取消该单位的评先资格和已经获得的相关荣誉。

第十八条、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按以下规定执行:

1、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对上级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给予负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消党内职务处分。

2、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令负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对其免职。

3、违反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集团公司的有

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负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提拨任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收、审计、统计法规以及集团公司财务制度和北票发电厂规章制度,弄虚作假的,给予负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5、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案件查处,或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负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6、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职或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7、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成绩评定为“不合格”的,责成该单位党政一把手辞职或对其免职,对分管该项工作的党政副职、纪委书记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并降级使用。

8、对应受到责任追究的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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