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在商业活动中是防范风险、保障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如果您不知道如何起草合同协议,可以参考下面的范文,进行合适的调整和修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银行________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本协议需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上市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为依据制定。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截止_____年__月__日,专户余额为_____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_________________项目、________________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_____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_____年__月__日,期限__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__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1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_____年12月31日解除。
十、本协议一式_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____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十一、联系方式:
1.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__分行(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保荐机构)(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保荐代表人a: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保荐代表人b: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署: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
乙方:____银行____分行_____支行(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_日。
丙方:__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卖方):
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联系方式。
法人代表:
乙方(买方):
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联系方式。
法人代表:
银行分支行。
地址。
联系电话。
负责人:
为保障合同号为中交易资金安全,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如下(20__)第号合同交易资金监管合同.
监管费用为元,甲方支付元,乙方支付元。
4.1本合同应自乙方将交易金额一次性全额转入甲方在丙方开设的监管账户,到甲方履行过户和交付义务并收到全部监管金额为止。
4.2按照合同号为约定,监管期限暂定为月,如果甲方不能如期完成过户义务,则丙方自动将监管账户内本金以及产生的利息打入乙方原转账账户。
4.3如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乙双方协商延长监管期限,则需甲乙双方共同通知丙方延长监管期。
甲乙双方在签订(20__)第号合同后日内,由乙方将付款金额1680万(大写壹仟陆佰捌拾万)由乙方账户(账号)转账支付于甲方在丙方新设立的账户(账号:)。
在甲方履行完毕(20__)第号合同全部过户登记的义务后,甲乙方需要携带上述新的土地证,产权证到丙方,通知丙方解除对监管账户的管控。
5.1乙方转入甲方账户的款项由丙方先行监管,甲方该账户余额为不可用余额。监管期限,按客观预估为月,如果期限届满前,甲乙双方无共同通知丙方延长监管期限,甲方未履行全部过户义务则,丙方将监管账户的本金以及产生利息归还给乙方转出账户。
5.2甲乙无论乙方构成违约,对本协议导致无法履行,则丙方所收取的监管费用不予退还。
5.3在甲乙双方共同持过户后的新的土地证和产权证到丙方办理取消监管程序时,丙方应当在一日内予以办理,逾期不能办理视为违约。
5.4在甲方义务履行完毕后,乙方可以单方书面通知丙方银行,取消对监管账户的监管。如果乙方未能及时通知,甲方可向丙方提交申请,由丙方向乙方负责人发出书面确认,乙方确认后也可取消管控。该合约视为履行完毕。
甲方在乙方转账后日内需履行完成合同编号为(20__)第号中土地使用权以及不动产的登记过户义务。
7.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则按照合同编号为(20__)第号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7.2如果丙方违约将监管账户的款项提前取消监管,则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收取的监管费用予以退还,并需支付所收取监管费的两倍费用作为违约金。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效力等同于本协议。协商不成的,守约方可依法向违约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合同签订地点唐山区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持一份,协议自三方单位盖章并由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日期:
买方:____________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
买方代理人:_______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
第三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易铮华地址:芙蓉区五一大道766号中天广场写字楼九楼。
买卖双方于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转让长沙市________区单位房产的《________》,为保证此次交易资金安全,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愿意委托第三方对________部分交易资金进行监管,并签定协议如下:
一、买卖双方同意将本次交易________(定金/房款/交房押金)人民币合计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元)委托第三方托管。签定本协议后________日内(买/卖方)以现金或转帐方式交付给第三方,为转帐及付款方便,买卖双方同意(买方/卖方)从指定帐户将款项转入第三方指定帐户视为第三方收到款项,________(买方/卖方)与第三方的指定帐户如下:
买方:户名开户行帐号签名确认:
第三方: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帐号:_______。
二、第三方仅对托管在其处的资金安全负责,并依据买卖双方约定的以下第________种事由出现时无息放款给卖方:
(a)、卖方将房产证原件交给第三方办理房产过户,且经查档无抵押无查封登记;
(b)、买卖双方签订房管局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将过户回执原件产第三方;
(d)、________。
卖方指定帐户如下:
户名开户行帐号签名确认:
三、买卖双方声明:若此次交易发生纠纷无法完成交易,为了达到保证交易资金安全而委托第三方托管的目的,如第三方已经按约定事由放款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要求第三方再次支付托管款项;如在放款事由出现前双方已发生纠纷,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要求第三方支付托管款项,第三方仅凭买卖双方书面协商结果或法院/仲裁生效判(裁)决向权利人放款。
四、本协议一式叁份,卖方、买方、第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备注:
提示:此合同必须由买卖双方本人或经委托公证的代理人签名后方可生效。
甲方:
丙方:
为强化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铁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资金流向监管的通知》(铁财〔20xx〕237号)、昆明铁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资金监管的通知》(昆铁财〔20xx〕181号)文件精神,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1、乙方在丙方开立临时银行存款账户(以下简称结算户),用途仅限于与新建铁路云桂线引入昆明枢纽工程有关的款项往来,至工程竣工清算结束时终止。
2、乙方在丙方开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专门用于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在建设期内,专户除支付农民工工资外,对于其它方面的资金拨付,须专题报告甲方同意,否则丙方不得受理。乙方必须保证专户存款余额不低80万元。
4、每月22日至25日,乙方根据投资计划和工程进度,填报《月度用款计划申报审批表》(附件一)一式三份,经甲方审批后,由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5、乙方按照审核同意的`《月度用款计划申报审批表》用款,严禁超计划付款。对于超用款计划的资金支付,乙方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丙方才能办理支付手续。
6、丙方作为资金监管的协议银行,负责协助甲方对乙方的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丙方承诺向甲、乙方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7、丙方根据甲方审核同意的《月度用款计划申报审批表》,对乙方的每一笔付款,必须与甲方审核同意的用款计划进行逐笔核对,审核无误后及时办理资金支付结算。对未在用款计划内的资金支付申请不予受理,并及时通知甲方。
8、丙方根据用款计划和实际支出建立台账(附件二),及时登记乙方的资金使用计划执行情况,于次月5日前将台账复印件和明细对账单送甲方审核备案,并定期向甲方和乙方报告监管服务的有关情况。
9、乙方开通网上银行的,应将网上银行查询功能授权甲方及其上级部门使用,由甲方对乙方工程资金动态进行监管。乙方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建设资金时,必须严格执行用款计划,严禁故意通过网上银行支付逃避资金监管。丙方应及时核对乙方网上银行支付的款项是否符合用款计划,发现乙方超计划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款项时,应立即通知甲方。
10、乙方及下属单位不得参加上级单位或部门组织的资金归集,乙方发生的内部债权挂账应以合同协议为依据。
11、丙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应对因本协议的签订所获得的关于乙方经营或财务资金状况、资料等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向乙方以外的任何人披露上述商业秘密,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12、乙方(本级项目部)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资金流向的监管负总责。乙方(本级项目部)及下属单位汇出云南省的资金必须按本协议规定程序报甲方审批。
13、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第5条、第9条和第10条超计划付款的,应向甲方支付超计划付款金额1‰的违约金。
(2)乙方违规转移、挪用结算户和专户存款,用于与新建铁路云桂线引入昆明枢纽工程无关的其他支出,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全额追回,并向甲方支付转移挪用金额2‰的违约金。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全额追回转移、挪用的存款,甲方可暂停拔付建设资金。
(3)乙方应支付甲方的违约金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并由甲方直接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留。
(4)丙方违反第7条为乙方超计划付款办理结算的,应向甲方支付超计划付款金额0、1‰的违约金。丙方违反本协议对结算户和专户资金监管不力,经甲方要求限期整改无效的,取消丙方资金监管资格。
1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
15、本协议一式柒份,甲方叁份、乙方和丙方各持贰份,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丙方:(印章)。
____年____月______日:
丙方(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商丘至周口高速公路商丘段二期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确保建设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经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协商,并在各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制定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积极为乙方提供符合“商丘至周口高速公路商丘段二期工程高速公路工程合同”规定的各项工程资金结算和相关的咨询服务。指导、帮助其搞好工程建设资金管理。
二、甲方应向丙方提供审查资金用途所需的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程进度报表、财务报表、每月用款计划。
三、甲方有权对本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施工设备转移出本项目施工现场,甲方有权停止拨付其工程计量款。
五、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甲方报送当月用款计划和日常支出计划时,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
第二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拥有工程建设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二、乙方须在甲方指定银行开立核算账户,并将其账号签约到甲方账号下。
三、乙方应接受甲方对工程建设资金结算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四、乙方应向单位所在地支行级及其以上级别的商业银行申请办理动员预付款银行保函和银行履约保函,在提交甲方和丙方审查合格后,方可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动员预付款支付手续。
五、乙方应按投标文件的承诺(或按甲方要求)将施工设备按时足数到位,经甲方(或甲方的委托代理人)验收并出具书面证明后方可启用动员预付款。
六、乙方的所有合同或协议(包括分包合同、材料供应合同、设备的购买合同等),必须报甲方计划合同处、财务资产处核备,并抄送丙方一份。
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施工设备转移出本项目施工现场。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拨付工程结算款,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从其结算账户中划转等同于所转移设备价值的款项进入专户存储,专户存款未经甲方的书面批准不得支用。
八、乙方必须保证所有建设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的使用,未经甲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名义转移资金(含上交折旧费、管理费等)。如转移资金,由甲方从履约担保中追索,并且转专户存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拨付工程结算款。
九、甲方在乙方拨付工程结算款时,乙方应同时向其劳务协作单位(如有)和通过甲方同意或批准的主材料供应商支付结算款。乙方、劳务协作单位、主材料供应商应在甲方和丙方指定的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开立结算账户,否则丙方有权拒付。
十、乙方所支付的材料、设备购臵、劳务分包等费用必须和上报给甲方的合同或协议相符合,否则,甲方和丙方有权拒绝支付。
十一、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报送本月用款计划和相对固定的日常费用计划,经甲方核批后送丙方核付。
十二、甲方委托丙方对乙方项目资金的支付进行监督管理,即乙方单笔业务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出超过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含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或提取现金超过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含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必须经甲方签字核准(如距离较远可通过传真方式办理),丙方见甲方签字核准后方可为乙方办理支付手续,否则,丙方有权拒绝支付。
十三、乙方所有资金的支付不得采用背书转让方式,如采用此方式造成一切责任纠纷由乙方承担并且丙方有权拒绝支付。
十四、乙方应向丙方提供审查资金用途所需的各种类资料和必要的工程进度报表、财务报表。
第三条丙方权利义务。
一、丙方应为甲方和乙方提供优质服务,不得无理压票压汇,应配备专管员提供资金结算咨询服务,必须根据甲方已签字核准后的资料方可为乙方办理资金结算业务。有义务接受甲方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监督。
二、丙方应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在甲方资金周转困难时,丙方应按银行有关贷款管理办法积极提供临时周转贷款。
三、丙方应配合甲方对乙方实施工程建设资金监督管理。
四、丙方有权在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擅自转移本项目建设资金或设备时,按照甲方要求从乙方结算账户中划转等额款项进入专户存储。专户存款未经甲方的书面批准不得支用。
五、丙方应协助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履约保函和动员预付款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以背书方式使用甲方支付的工程款项时,应按背书票金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核算专项账户内的资金挪用,作为工程建设以外的支出(包括向其主管部门交纳折旧费、管理费以及与此费用性质类似的用途)时,应按挪用资金金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视挪用金额大小、性质等情况,停(缓)拨工程结算资金。
第五条协议生效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决算后自动失效。
第六条协议文本数量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障合同号为中交易资金安全,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如下(20____年)第号合同交易资金监管合同。
监管费用为______元,甲方支付______元,乙方支付______元。
4.1本合同应自乙方将交易金额一次性全额转入甲方在丙方开设的监管账户,到甲方履行过户和交付义务并收到全部监管金额为止。
4.2按照合同号为约定,监管期限暂定为月,如果甲方不能如期完成过户义务,则丙方自动将监管账户内本金以及产生的利息打入乙方原转账账户。
4.3如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乙双方协商延长监管期限,则需甲乙双方共同通知丙方延长监管期。
甲乙双方在签订(20____年)第号合同后日内,由乙方将付款金额1680万(大写壹仟陆佰捌拾万)由乙方账户(账号)转账支付于甲方在丙方新设立的账户(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5.1乙方转入甲方账户的款项由丙方先行监管,甲方该账户余额为不可用余额。监管期限,按客观预估为月,如果期限届满前,甲乙双方无共同通知丙方延长监管期限,甲方未履行全部过户义务则,丙方将监管账户的本金以及产生利息归还给乙方转出账户。
5.2甲乙无论乙方构成违约,对本协议导致无法履行,则丙方所收取的监管费用不予退还。
5.3在甲乙双方共同持过户后的新的土地证和产权证到丙方办理取消监管程序时,丙方应当在一日内予以办理,逾期不能办理视为违约。
5.4在甲方义务履行完毕后,乙方可以单方书面通知丙方银行,取消对监管账户的'监管。如果乙方未能及时通知,甲方可向丙方提交申请,由丙方向乙方负责人发出书面确认,乙方确认后也可取消管控。该合约视为履行完毕。
甲方在乙方转账后日内需履行完成合同编号为(20____年)第号中土地使用权以及不动产的登记过户义务。
7.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则按照合同编号为(20____年)第号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7.2如果丙方违约将监管账户的款项提前取消监管,则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收取的监管费用予以退还,并需支付所收取监管费的两倍费用作为违约金。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效力等同于本协议。协商不成的,守约方可依法向违约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合同签订地点唐山区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持一份,协议自三方单位盖章并由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监管方):上海________房地产展销服务有限公司。
为保证二手房交易资金安全,丙方受浦东房地产交易中心委托提供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甲、乙、丙三方共同友好协商,就办理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交易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本协议所示资金监管期限从乙方第一笔监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银行帐号之日起至浦东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完成该房地产转移登记,甲方收到全额监管房款、乙方收到房地产权证之日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委托丙方监管购房款为:
(1)一次性全额付清________(2)全额分期付清。
(3)首付款加贷款________(4)部分款:________元。
第四条。
根据甲、乙双方相关协议,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分________次,将监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崂山支行帐号________,具体付款方式、金额、期限如下: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________后________日第一次向丙方指定银行帐号存入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________后________日第二次向丙方指定银行帐号存入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________后________日第三次向丙方指定银行帐号存入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付款方式经三方协商,按下列第________款处理,甲乙双方所签订《买卖合同》之付款方式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一)丙方应在乙方全额监管房款划入丙方指定银行帐号,且丙方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收件收据》所示受理日期后第二十五日(如有退件,受理日期应从交易中心收到补件之日起计算),通知甲、乙双方双方同时到场,至丙方处领取甲方全额监管房款及乙方产权证。(如遇双休日及国定假日顺延)
(三)甲、乙双方自办贷款,则本协议所示放款日期自乙方全额监管款项到帐后第二十五日(以银行到帐凭证所示日期为准)由监管方通知甲、乙双方同时到场,至丙方处领取甲方全额监管房款及乙方产权证。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丙方按本协议约定书面通知甲、乙双方后,甲、乙双方应于收到通知十日内同时到场至丙方处领取监管房款及乙方产权证;如逾期不领,丙方再以书面方式通知甲、乙双方,通知发出七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无法同时至丙方处同时领取,丙方视作甲方或一方自动放弃权利,可向甲方或乙方单方发放监管房款或产权证。
第七条。
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过程中,经房地产登记机关审核,因不符合产权登记条件而导致不能办理转让交易过户登记,不予登记书一经作出,丙方通知甲、乙双方,并于不予登记书作出拾日内向乙方退还已收房款,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八条。
若甲乙双方于正式签订《买卖合同》前签订本协议,但因故终止该房地产交易,或由甲、乙双方所签《买卖合同》引起的纠纷造成交易登记终止。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九条。
方所监管房款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因非为丙方原因而依法冻结造成丙方不能将监管房款交付甲方或乙方。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十条。
丙方对房款的监管不意味着对乙方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对房地产交易的合法性、可行性以及其他与房地产买卖合同有关的任何问题均不承担任何责任。甲、乙双方在履行房地产买卖合同过程中发生与本协议无关的任何争议均应由双方自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若因甲、乙双方原因导致监管方未能及时完成本协议委托事项,则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约定负相关违约责任。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十一条。
因甲、乙双方不按本协议中规定的程序办理而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承担责任。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十二条。
监管费用为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________元,乙方支付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如委托丙方办理贷款、产证等其他事宜,具体见附页。
第十四条。
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后并由乙方按协议约定将监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银行帐号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经甲方收到全额监管房款、乙方收到房地产权证后,自行失效。
丙方(盖章):上海________房地产展销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鉴证方(盖章):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为规范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制定了日照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
第一条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5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市区范围内批准预售的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依法成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其新开发的商品房在竣工验收前出售,由购房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定金、预付款、房价款(包括预售商品房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
本办法所称购房人,是指购买预售的新建商品房的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建委)是本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行政主管部门,市房地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管局)负责市区范围内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负责监督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机构)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和使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日照监管分局(以下简称日照银监分局)负责监督银行机构开展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工作的合规性。
第四条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期限,自项目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项目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后止。
第五条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总额参照建设项目综合造价情况以及该项目的交付使用条件等因素确定,原则上不超过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总额的1.2倍。
第六条新建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必须用于购买本工程开发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支付工程建设的施工进度款等相关费用。
第七条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当选择开发项目贷款(包括项目贷款、住房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额度最大的银行机构作为监管账户开户银行(以下简称监管银行),开立监管账户,并与市房管局、监管银行共同签订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
第八条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应提供预售项目的监管协议。
取得预售许可后,监管协议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并在售楼场所公示。
第九条开发企业应按照基础完工、主体结构封顶、竣工验收、完成初始登记四个环节设置资金使用节点。
第十条符合资金使用节点条件的,开发企业可向市房管局分别申请支取不超过监管资金总额的30%、30%、35%、5%的款项,用于支付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开发企业应按照一个预售许可项目申请对应一个账户的原则在监管银行开设监管账户。
建设项目一经预售,开发企业不得变更监管银行。
第十二条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当全部存入监管账户,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存房价款。
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后收存的定金,应在网上签约后2个工作日内存入监管账户。
第十三条购房人申请贷款的,开发企业应当提供监管账户作为贷款到账账户。贷款(包括公积金贷款)银行应当将个人住房贷款直接发放至监管账户。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到达相应节点后,开发企业使用监管资金的,应向市房管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基础完工,提交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证明;。
(二)主体结构封顶,提交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证明;。
(三)竣工验收,提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
第十五条市房管局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项目用款申请的审核工作。符合拨付条件的,向监管银行出具拨款通知书;不符合拨付条件的,应当向开发企业出具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不予拨付通知书。
对市房管局不予拨付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有异议的,开发企业可向市住建委提出复审。
第十六条监管银行收到市房管局拨款通知后,应当按照监管协议约定的方式于当日拨付相关款项。
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将资金支付给项目工程建设相关单位。
第十七条入账资金达到预售资金监管总额前,开发企业与购房人解除购房合同的,开发企业可持市房管局出具的网签合同注销证明等资料向监管银行申请退回相应购房款,监管银行应在2个工作日内拨付。入账资金超出预售资金监管总额后,开发企业与购房人解除购房合同的,由开发企业自行结算退款。
第十八条监管银行应当按照监管协议中约定的方式,及时将监管账户的收支情况提供给市房管局。
第十九条开发企业办理完成房地产初始登记后,该相关建设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自动解除。
第二十条市房管局应当对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收存、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开发企业有下列行为的,由市房管局责令限期整改:
(一)未按规定将定金或房价款存入监管账户的;。
(二)以收取其他款项为名变相逃避监管的;。
(三)未按本办法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的;。
(四)提供虚假资料逃避监管的。
整改期间暂停拨付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暂停商品房网上销售。
第二十二条开发企业违规支出资金的,监管银行不得向其销售支票并收回已售支票。
第二十三条监管银行未按监管协议约定拨付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市房管局可按协议约定终止其监管银行资格,并将相关情况通报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日照银监分局。
第二十四条监管工作人员在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莒县、五莲县的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11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11月18日。
乙方(操作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其设立在丙方的资金帐户,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及股票交易的正常进行,甲、乙、丙三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就丙方接受甲、乙双方的共同委托,对甲乙双方开立的股票、资金账户的监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二、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委托乙方的投资范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有价证券(股票、基金及国债)。
一、由甲、乙双方分别在丙方开立共管帐户。
1.甲方开设帐户:户名_________;帐户号码:_________(此帐户为甲方开设并委托乙方管理的帐户,但乙方只有操作权无提款转帐权,以下简称共管帐户)。
2.乙方开设帐户:户名_________;帐户号码:_________(此帐户为乙方开设,以下简称保证帐户)。
本协议签订时,三方确认甲方开设帐户内资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现金)、乙方开设帐户内资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现金)。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不得在该帐户提取现金或将资金转入其他帐户,亦不得办理转托管或撤消在丙方的指定交易。
乙方承诺,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不得在该帐户提取现金或将资金转入其他帐户,亦不得办理转托管或撤消在丙方的指定交易。
二、受甲方委托,乙方在约定的投资范围内对共管帐户享有独立的操作权。甲方有权随时对甲方的资金市值状况进行查询,甲方如需要了解共管帐户市值及其对应的履约保证金帐户项下的资金情况,应事先书面通知丙方。丙方在收到其通知后应当提供加盖其公章的反映共管帐户和保证帐户的市值状况。但为保障乙方操作的独立性,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共管帐户的具体交易品种。
三、为确保本协议安全的履行,甲方、乙方授权丙方对共管帐户和保证帐户进行监管。丙方承诺,没有甲乙双方的共同书面授权,任何一方不得动用共管帐户和保证帐户内的资金(乙方进行买卖操作除外)。丙方并负责对乙方在该帐户项下的.资金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买卖有价证券)进行监管,但对该帐户项下买卖有价证券的盈亏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合同期结束前一周内,乙方必须卖出共管帐户和保证帐户内的全部有价证券。合同结束后第一天,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投资结果确认书。此投资结果确认书必须得到丙方的盖章确认后再由甲方确认。
五、乙方承诺以保证帐户上的(_________元)作为保证共管帐户资金期末市值不低于_________元。乙方向甲方提交投资结果确认书后,期末市值低于期初市值部分,乙方授权丙方从乙方保证帐户上拨转到共管帐户。
六、甲、乙双方保证共管帐户在合同生效之前和合同生效期间,不以任何形式发生透支、质押、担保等情形。在履行本协议期间,甲,乙某方若与第三人发生债务纠纷,必须保证于纠纷发生之日即向本合同的另外两方通报,不得隐瞒。甲方由此纠纷而引起共管账户上的损失,不在乙方保本责任范围之内。
七、共管帐户期末市值高于期初市值的部分,为投资利润,甲乙双方协议按照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的比例分配,乙方所应分配利润,由丙方依据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投资结果确认书”,从共管帐户拨转到乙方保证帐户。
八、甲方必须保证共管帐户资金的合作使用期限,不得中途退出,如有变动须经协商,三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九、在委托期限内,除非出现以下第十条所述情况,甲、乙双方均无权对共管帐户和保证账户进行资金划拨、股票转托管或撤消指定交易。
十、共管帐户及保证帐户内有价证券市值与保证金之和小于人民币_________元时,甲方有权委托丙方卖出共管帐户中的证券,账户市值比期初市值减少部分,由丙方从乙方保证账户上划拨回共管账户,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辨,并同意由丙方协助办理。
十一、丙方作为监管方,有责任监管甲、乙共管帐户及保证账户,在监管时间内,不能进行资金划拨、股票转托管或撤消指定交易;有责任按本协议以及由甲乙方共同签署的书面指令协助办理帐户内的资金划拨、股票转托管及指定交易等证券业务,并在共管帐户和保证账户合计市值低于_________元时,由指定专人通知甲乙双方。
十二、丙方对符合本协议及委托书的书面指令的执行,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出异议,甲、乙双方的异议均不影响上述指令的执行。
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若三方协商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一、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后,丙方所承担的监管责任即自行解除,本协议终止。
二、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书面文件,解除双方委托关系,并书面通知丙方,丙方办理完有关手续后,协议终止。
三、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若三方仍愿意继续合作,则需另行签定协议书。
四、甲方、乙方的开户资料,甲方对乙方的不可撤消授权委托书,以及甲方填报的卖出委托单等均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由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持一份,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为推进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与xx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的全面合作,实现共同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合作协议。
第一条说明。
1.1投资人:指在平台使用自有资金认购标的的个人客户。
1.2借款人:指在平台进行贷款申请的中小企业或者个人。
1.3p2b:指peer-to-business,个人对企业的一种贷款模式。p2b网络借贷平台是作为一种中介的模式,投资人能够在平台上找到合适的投资目标,能够很好的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1.4p2p:指peer-to-peer,个人对个人的一种贷款模式。p2p网络借贷平台是作为一种中介的模式,投资人能够在平台上找到合适的投资目标,能够很好的解决个人用户的资金需求问题。
1.5平台运作原理:投资人和借款人在乙方提供的平台上自主实现资金撮合,由投资人向借款人提供资金贷款,贷款人定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归还本金的一种互联网p2b及p2p的商业模式。
第二条合作内容。
为加强对平台流通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资金的真实、合理、安全划拨,由甲方对乙方运营的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所有交易资金进行监管。
户名:账户号:开户银行:监管期间,乙方不得变更、撤销该账户。
2.2投资人通过乙方运营的平台进行标的认购,其认购资金全部进入资金监管账户,平台确认撮合交易成功后,乙方通过平台向甲方发起划款指令,甲方核对乙方划款指令的真实性后,按划款指令将投资人的认购资金划入借款人的指定账户。
2.3借款人偿还支付的借款本息、平台管理服务费等到资金监管账户,由乙方统一管理,乙方再将属于自己的平台管理费转入乙方自己的普通账户。
2.4投资人如果拟收回全部或部分已到期或已取得的本金和利息,在向乙方下达提现请求后,乙方通过平台向甲方发起支付指令,甲方在核对指令的真实性后,按支付指令将等额资金由监管账户划入投资人的指定账户。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3.1甲方负责对资金监管账户的合理监管,以保障该账户符合国家相关法规。
3.2甲方负责配合乙方接入银联在线支付/支付宝/微信支付,以支撑平台的在线充值功能。
3.3甲方负责接收乙方平台传输的交易数据,该数据由甲乙双方共同保存,并对数据进行核对确认,甲方以此数据进行资金划拨,且数据准确性以甲方保存的为主。
3.4在乙方平台进行充值的客户,其充值对应的银行账户信息全部同步提供给甲方,由甲方进行信息备份并保存。
3.5若甲方清算系统发生故障,甲方应于次日内告知乙方;若由于未及时告知导致甲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1提供给甲方接入乙方系统的接口规范,确保甲方系统能够正确连接乙方的业务平台。
4.2负责本方系统的运营和维护工作。
4.3保护用户的交易传输安全,若因为乙方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故障、员工道德风险等导致用户资金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4若乙方平台系统发生故障,乙方应于次日内告知甲方;若由于未及时告知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5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交易信息的安全性,由此产生的资金损失由乙方承担。
4.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平台交易真实性的检查。
第五条保密条款及其它义务。
5.1不论是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还是在本协议结束以后,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保密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违约方应向其他方赔偿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5.2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本方从事该项目合作的员工范围内知悉。在双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本方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
5.3如果任何一方被要求向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有权部门提供保密信息,该方在可能的情况下,应立即向保密信息提供方予以通报,以便保密信息提供方能以保密为抗辩理由或取得保护措施,并且应用尽适用的所有程序来保护该保密信息,由此所花费的合理费用由保密信息提供方承担。
5.4未经对方同意,双方均不得使用对方名称和商标用于合作范围以外的商业宣传和广告。
第六条争议解决及其它事项。
6.1因本协议的履行和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协议双方应平等、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在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除有争议事项外,协议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6.2本协议任何条款的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书面协议,方可有效。
6.3本协议有效期为xx年(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且协议必须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方可生效。本协议期满后,如无任何一方书面提出终止要求,可自动延续壹年,累次有效。
6.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一、经甲方审核同意,乙方拆迁项目用于拆迁补偿安置专项存储的资金额度为___________(大写)。
二、乙方将上述专项资金存入丙方为其单独开立的资金专户,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存款按活期利率计息。
三、上述资金专户内的存款本息均用于乙方_________________拆迁项目的补偿安置。乙方必须持转帐拨付凭证及甲方签开《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支付通知单》交丙方办理资金拨付事宜。
四、丙方负责资金的监管及安全,乙方未持有甲方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支付通知单》,丙方不得从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户中拨付资金。
资金到位后,丙方再次出具当日的存款证明。
六、以下三种情况丙方承担连带责任。
(1)出具虚假资金证明。
(2)未凭甲方开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支付通知单》拨付资金。
(3)不及时拨付资金。
七、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需要对协议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应本着平等互利、互谅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支付结算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结算制度,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商联卡发行资金管理和结算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关键名词。
1.卡:符合乙方业务及技术标准,能在乙方发展受理商家使用的有统一标识的磁条卡、ic卡以及网上交易的信息载体。
2.交易:指持卡人使用商联卡在受理商户进行的消费行为。
3.特约商户:指与乙方签订了《特约商户协议书》,能够受理商联卡用户交易的商户。
4.结算监管账户:指为实现商联卡交易资金清算而开立的资金结算账户。
5.资金监管:甲方对乙方的“结算监管账户”借方交易额进行监管,该账户资金仅用于与商联卡业务相关资金结算。
二、适用范围。
本协议所约定的事项限于乙方销售商联卡资金全额存放在甲方,由甲方代为资金管理和结算的商联卡资金运营模式。
三、账户的开立。
乙方遵照甲方相关规定以乙方的名义在甲方处开立商联卡交易资金结算监管账户(开户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结算监管账户”)。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规章制度的规定,为乙方办理“结算监管账户”的开立及其他相关金融业务。
2.甲方受乙方委托对“结算监管账户”的资金进行监管。“结算监管账户”用于存放乙方出售商联卡的资金,付款仅限于与特约商户的资金结算和乙方收入、利息及手续费、及过期资金等的划转。
3.甲方应指定专门的客户经理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办理各类结算服务,并提供业务资料交接及传递相关凭证,做好各类金融服务。
4.若甲方出现迁址、暂停或终止营业、解散、撤销、破产、清算、接管等任何对履行本协议有重大影响的情形,应及时通知乙方。如双方协商后同意乙方变更服务银行的,则甲方应配合做好乙方账户中资金的划转、账户的注销或转移等善后工作。
5、乙方特约商户及其他相关合作方如需乙方出具银行资金监管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的,甲方应配合出具相关材料。
乙方委托甲方进行商户交易资金结算的,相关结算流程及结算手续费减免优惠等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相关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在甲方处开立“结算监管账户”,办理相关金融业务。
2.乙方应按时将商联卡出售所收到的资金存入“结算监管账户”。
3.若乙方出现迁址、暂停或终止营业、解散、撤销、破产、清算、接管等任何对履行本协议有重大影响的情形,应及时通知甲方。
五、关于资金结算。
甲乙双方协商采取以下一种资金结算方式。
1.乙方按照与特约商户签署的结算周期,定期提供交易清算数据及商户结算信息等报表给甲方,作为委托甲方办理资金结算业务的委托指令,由甲方利用自身资源为乙方进行资金结算。甲方应确保资金结算及时、准确,如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资金结算不成功的,甲方应及时采取纠错弥补措施,由此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乙方结算监管账户内的资金因被有权单位采取停止支付、冻结等原因不足以甲方执行乙方委托指令的,或因乙方提供的有关交易清算报表的不准确、不完整,如数据存在错误或者缺失等原因造成甲方代为进行资金结算不成功的,乙方应及时采取纠错弥补措施,由此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并为此有权通知乙方采取补救措施或进行纠错处理,乙方应按甲方通知要求及时办理。
2.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商联卡交易清算数据后当日将资金划至甲方已留档的各相关特约商户账户中。
六、争议解决。
1.因法律、法规、金融政策和银行结算制度出现变更,甲乙双方。
2.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协议规定,如有分歧、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则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协议有效期间如因不可抗力或法律法规等事由导致本协议无法执行,则协议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但遭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有义务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并尽最大努力减少该不可抗力带来的后果,协助对方处理善后事宜。
七、保密条款。
1.双方均保证,对于本协议内容及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任何涉密信息,任何一方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不包括乙方特约商户及其他合作方)或用于其他目的。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金融监管部门另有要求的除外。
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须对乙方的交易结算资金账户情况保密。未经乙方许可,甲方应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查询。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金融监管部门另有要求以及乙方所做的查询除外。
八、协议的履行及终止。
1.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除甲乙双方按本协议有关条款提前解除外,本协议的有效期为12个月。本协议每一次到期后自动向后延长6个月,除非任何一方在到期之日前三个月内提出不再续签。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未及时履行本协议项下任何义务。
3.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双方应积极配合,妥善处理并解决善后事宜,甲方应当配合把剩余的资金在五个工作日内转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4.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双方在此之间已经进行但尚未完结的商联卡结算业务仍需继续履行,不因本协议终止(解除)而终止。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7.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四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签署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__________。
为强化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铁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资金流向监管的通知》(铁财〔20xx〕237号)、昆明铁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资金监管的通知》(昆铁财〔20xx〕181号)文件精神,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1.乙方在丙方开立临时银行存款账户(以下简称结算户),用途仅限于与新建铁路云桂线引入昆明枢纽工程有关的款项往来,至工程竣工清算结束时终止。
2.乙方在丙方开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专门用于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在建设期内,专户除支付农民工工资外,对于其它方面的资金拨付,须专题报告甲方同意,否则丙方不得受理。乙方必须保证专户存款余额不低80万元。
4.每月22日至25日,乙方根据投资计划和工程进度,填报《月度用款计划申报审批表》(附件一)一式三份,经甲方审批后,由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5.乙方按照审核同意的《月度用款计划申报审批表》用款,严禁超计划付款。对于超用款计划的资金支付,乙方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丙方才能办理支付手续。
6.丙方作为资金监管的协议银行,负责协助甲方对乙方的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丙方承诺向甲、乙方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7.丙方根据甲方审核同意的《月度用款计划申报审批表》,对乙方的每一笔付款,必须与甲方审核同意的用款计划进行逐笔核对,审核无误后及时办理资金支付结算。对未在用款计划内的资金支付申请不予受理,并及时通知甲方。
8.丙方根据用款计划和实际支出建立台账(附件二),及时登记乙方的资金使用计划执行情况,于次月5日前将台账复印件和明细对账单送甲方审核备案,并定期向甲方和乙方报告监管服务的有关情况。
9.乙方开通网上银行的,应将网上银行查询功能授权甲方及其上级部门使用,由甲方对乙方工程资金动态进行监管。乙方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建设资金时,必须严格执行用款计划,严禁故意通过网上银行支付逃避资金监管。丙方应及时核对乙方网上银行支付的款项是否符合用款计划,发现乙方超计划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款项时,应立即通知甲方。
10.乙方及下属单位不得参加上级单位或部门组织的资金归集,乙方发生的内部债权挂账应以合同协议为依据。
11.丙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应对因本协议的签订所获得的关于乙方经营或财务资金状况、资料等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向乙方以外的任何人披露上述商业秘密,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12.乙方(本级项目部)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资金流向的监管负总责。乙方(本级项目部)及下属单位汇出云南省的资金必须按本协议规定程序报甲方审批。
13.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第5条、第9条和第10条超计划付款的,应向甲方支付超计划付款金额1‰的'违约金。
(2)乙方违规转移、挪用结算户和专户存款,用于与新建铁路云桂线引入昆明枢纽工程无关的其他支出,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全额追回,并向甲方支付转移挪用金额2‰的违约金。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全额追回转移、挪用的存款,甲方可暂停拔付建设资金。
(3)乙方应支付甲方的违约金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并由甲方直接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留。
(4)丙方违反第7条为乙方超计划付款办理结算的,应向甲方支付超计划付款金额0.1‰的违约金。丙方违反本协议对结算户和专户资金监管不力,经甲方要求限期整改无效的,取消丙方资金监管资格。
1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
15.本协议一式柒份,甲方叁份、乙方和丙方各持贰份,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印章)。
乙方:__________(印章)。
丙方:__________(印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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