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是商业活动中的法律框架,具备约束力和合法性。请大家留意以下合同协议实例,这些范文可以帮助你更好地理解合同协议的编写与应用。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个人原因希望将住房公积金在甲方代为缴纳,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
3、乙方支付方式:按照每月从工资中扣除,乙方自愿承担个人和公司应承担的全部费用;
5、若因此引起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
6、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日期: 日期:
甲方: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
1.本协议根据**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内容签订。
2.甲方为乙方缴纳住房公积金,且今后的开户、转移、封存等相关手续均由甲方为乙方办理。
3.甲方自 年 月为乙方开户并缴纳住房公积金, 年 月至 年 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全部费用因乙方个人原因全部由其个人承担,并且按月从工资中扣除。自 年 月起甲乙双方按照缴纳比例及金额各自承担相应费用,并按月从工资中扣除。 4. 年 月至 年 月期间乙方因擅自离职,甲方有权自离职之日起停止缴纳住房公积金。
甲方(章):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山东前锦众程华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乙方: 宋宜明 身份证号码:362101198302150672
乙方自愿提出,委托甲方代缴公积金,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公积金有关政策规定及甲方业务办理程序为甲方提供所需材料;
2、乙方已明确了解本签订协议书的含义,仅仅是为了办理代缴公积金事宜;
3、公积金缴费金额由乙方公司济南新港科技有限公司确定,公积金个人应缴金额由乙方承担,企业应缴金额由济南新港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二、双方协商事宜:
2、乙方离职本协议终止,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公积金的缴纳、转移、停保等手续。
3、乙方因个人原因离职,甲方根据协议收取相关的公积金代办服务
费。
4、本协议有效期为 120个月,自2017年 7月 至 2025年7月 ,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有义务提示对方是否继续合作,继续合作则续签协议;不续签甲方则协助乙方转移账户或者冻结账户,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甲方 (盖章):
经办人:
日期: 乙方(盖章): 经办人: 日期:
甲方: 重庆九耀房地产营销顾问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自愿提出,委托甲方代缴住房公积金,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公积金有关政策规定及甲方业务办理程序为甲方提供所需材料;
4、乙方支付方式:按照每月从工资中扣除,乙方自愿承担个人和公司应承担的全部费用;
二、双方协商事宜:
2、乙方离职本协议终止,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公积金的缴纳、转移、停保等手续。
4、因缴纳住房公积金引发的相关法律事宜,由乙方全权承担。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方:
乙方:
甲方受乙方委托,为乙方提供代缴公积金和社保服务,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公积金和社保有关政策规定及甲方业务办理程序为甲方提供所需材料;。
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公积金和社保的缴纳、转移、停保等手续;。
二、双方协商事宜:
1、本次合同有效期为12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有义务提示对方是否继续合作,继续合作则续签协议;不续签甲方则协助乙方转移账户或者冻结账户,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甲方根据协议收取相关公积金和社保代办服务费,公积金和社保代办服务费为600元/年/人,本协议生效后,公积金和社保费用以每月15号前付费方式汇到甲方账户,甲方并依照协议签订内容为乙方人员代缴公积金和社保,并约定公积金按季度缴纳,社保按月缴纳。
4、甲方未按协议按期为乙方缴纳公积金费用的,乙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单方终止协议,并追究每日欠缴总金额1%的滞纳金;并做好相关的后续工作。
5,若乙方未按时汇款至甲方账户导致的社保公积金缴纳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代理服务费用:
1、代交公积金和社保服务费:元/年/人。
2、甲方开户银行名称:
甲方开户行账号: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个人原因希望将住房公积金在甲方代为缴纳,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1、从____年__月__日起,住房公积金每月代缴____元,公司承担____元,个人承担____元,以上共合计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2、甲方代乙方缴纳住房公积金费用,甲方所代缴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公司与个人缴纳款(以第一条为准);3、乙方支付方式:按照每月从工资中扣除,乙方自愿承担个人和公司应承担的全部费用;4、双方权利义务: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当及时办理代缴住房公积金事宜,如有特殊原因暂停办理的,须提前5天告知乙方;乙方如不再需要代缴住房公积金事宜时,乙方应提前5天告知甲方,甲方在能办理业务的情况下进行减少;5、若因此引起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6、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
日期:日期
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个人xx原因,挂靠在我公司,于 年月日向甲方申请,由甲方为其代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以下简称“五险”)。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签订本协议时,根据上海市社保局统一标准,五险最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xxx元。乙方的社会保险每月需缴纳 xxx 元。乙方同意并认可上述缴纳费用及标准。
二、乙方按每一个月为一个周期,在甲方代缴前,提前 天一次性支付完毕当个周期的费用,从 年 月开始。
三、乙方对向甲方的款项有异义,应在付款之日起下一个月的5日前向甲方提出,经核对后,进行多退少补,否则视为乙方确认扣款金额无误。
四、甲方为乙方代缴的五险缴费基数为上海市社保局统一标准,企业和个人承担的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个人全额承担,甲乙双方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及其他任何经济纠纷。
五、在甲方为乙方代缴五险期间,预计发生的所有费用,乙方应当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给甲方,收款人:xxx,收款人银行卡号为:xxxxxxxxxxxxx,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为乙方代缴五险,无论甲方事先有无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承诺放弃向甲方主张任何经济索赔等任何权利,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
六、乙方支付给甲方费用后,由甲方提供相应款项收据给乙方;待甲方在一个会计年度向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获取职工社保信息后,向乙方提供一个会计年度所代缴的社保信息。
七、乙方如未按期支付五险费用,甲方有权停止代缴社会保险。
八、其他
1、乙方不去甲方上班,不提供实质劳动,不受甲方管理,甲方无须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等物质待遇。乙方除因本协议目的而使用甲方名义外,不得对外代表甲方改造任何职务行为。
2、乙方在此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应向第三方主张侵权索赔,甲方不提供乙方工伤待遇。
3、在此代缴社会保险期间,乙方在此期间因代缴社会保险造成甲方处罚,涉及到经济问题的,一切费用都由乙方承担。
九、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甲、乙双主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书,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授权乙方为其代办手续。
二、乙方提供的代办咨询服务范围仅限如下:
1.为甲方代办。
2.甲方对提供的证件和法律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承担向工商、税务、技监等机关缴纳的有关费用。或者由甲方提供经费,由乙方代为缴纳。
四、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照规定从事企业登记代理工作。
2.乙方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督,采用规范的登记代理程序和方法,协助委托方完善各类文件资料,齐全应有的证件。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和资料负有妥善保管和保密责任,乙方不得将证件和资料提供给无关的其他第三者。
五、费用。
六、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撰写材料,甲方确认无误后签名盖章。
七、乙方和甲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火灾、水灾、地震、雷击等自然灾害或者罢工、战争、政府强制措施、政府政策变更等原因而影响本协议的执行,双方不负违约责任,根据事故影响的时间可将协议履行时间相应延长,并由甲乙双方协商补救措施。
九、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签字盖章和授权代表签字后即时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若因某种原因失效,或提前解除,或申请失败,甲方应将乙方制作的所有材料归还乙方或者销毁,并不得在以后任何情况下使用乙方提供的产,或模仿抄袭乙方提供的材料的内容,并保证以后不得再有此侵权行为。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自愿提出,委托甲方代缴公积金,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公积金有关政策规定及甲方业务办理程序为甲方提供所需材料;。
2、乙方已明确了解本签订协议书的含义,仅仅是为了办理代缴公积金事宜;。
3、公积金缴费金额由乙方确定,公积金缴费金额全部(企业和个人应缴合计)由乙方承担。甲方按乙方实际支付公积金金额每月从乙方工资中扣缴。乙方未按协议按期缴纳公积金费,甲方视为乙方放弃住房公积金,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二、双方协商事宜:
2、乙方离职本协议终止,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公积金的缴纳、转移、停保等手续。
3、乙方因个人原因离职,甲方根据协议收取相关的公积金代办服务费。
4、本协议有效期为12个月,自20xx年9月至20xx年9月,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有义务提示对方是否继续合作,继续合作则续签协议;不续签甲方则协助乙方转移账户或者冻结账户,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因乙方个人____原因,挂靠在我公司,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向甲方申请,由甲方为其代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以下简称“五险”)。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签订本协议时,根据上海市社保局统一标准,五险最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______元。乙方的社会保险每月需缴纳______元。乙方同意并认可上述缴纳费用及标准。
二、乙方按每一个月为一个周期,在甲方代缴前,提前______天一次性支付完毕当个周期的费用,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
三、乙方对向甲方的款项有异义,应在付款之日起下一个月的5日前向甲方提出,经核对后,进行多退少补,否则视为乙方确认扣款金额无误。
四、甲方为乙方代缴的五险缴费基数为上海市社保局统一标准,企业和个人承担的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个人全额承担,甲乙双方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及其他任何经济纠纷。
五、在甲方为乙方代缴五险期间,预计发生的所有费用,乙方应当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给甲方,收款人:______,收款人银行卡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为乙方代缴五险,无论甲方事先有无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承诺放弃向甲方主张任何经济索赔等任何权利,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
六、乙方支付给甲方费用后,由甲方提供相应款项收据给乙方;待甲方在一个会计年度向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获取职工社保信息后,向乙方提供一个会计年度所代缴的社保信息。
七、乙方如未按期支付五险费用,甲方有权停止代缴社会保险。
八、其他
1、乙方不去甲方上班,不提供实质劳动,不受甲方管理,甲方无须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等物质待遇。乙方除因本协议目的而使用甲方名义外,不得对外代表甲方改造任何职务行为。
2、乙方在此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应向第三方主张侵权索赔,甲方不提供乙方工伤待遇。
3、在此代缴社会保险期间,乙方在此期间因代缴社会保险造成甲方处罚,涉及到经济问题的,一切费用都由乙方承担。
九、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由于工作需要,甲方员工需长期驻派乙方所在地工作,鉴于此情况,为方便员工,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员工代办社保、代发工资业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在符合法规政策的前提下,甲方委托乙方为本单位指定员工代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社保费,并代支付工资。(指定员工情况见附表1),乙方同意并免费接受委托业务。二、甲方向乙方提供委托员工的社保扣缴、工资等情况数据,并及时将款项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到乙方银行帐户。
三、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资料及汇款,及时办理甲方相应员工的社保缴纳手续、代发工资,并将社保扣缴、工资发放回执行等相应票据回传至甲方。
四、甲方员工有工资、社保扣缴或人员情况变动时,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及时办理变动手续。
五、乙方对甲方委托过程中获知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双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协议到期后双方未提出终止协议的,可视作自动延期______年。对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在本协议生效期内,如其中一方要求变更、终止协的,必须提前_____个月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或纠纷由毁约一方负责。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系甲方开发的嘉禾县建设局小区的业主。乙方委托甲方到嘉禾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就相关事项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供遵照执行。
贷款金额控制在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 000。00元)以内。
贷款金额在约定贷款额度内的担保费用、反担保押金由甲方承担。乙方贷款金额超过约定贷款额度之外的担保费用、反担保押金由乙方承担。
乙方公积金贷款直接划入甲方账户,甲乙双方结算房价、车位款后,公积金贷款先交纳乙方所欠房屋余款、车位款。如还有剩余,剩余部分划给业主,如不足交纳房屋余款、车位款,由乙方用自有资金补足。
因甲乙方、嘉禾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担保公司的原因,导致乙方的公积金贷款申请不被批准的,甲乙双方互相不追究对方的责任。房屋余款的交纳按照原先协定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执行。
1、乙方承担公积金贷款还本付息的义务。如因不能按时还本付息等原因导致甲方反担保押金被扣或者被增加担保费用等,所有损失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2、乙方须出具委托书,同意将公积金贷款直接划入甲方账户。
3、乙方须积极配合申请公积金贷款及今后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等有关公积金贷款相关的手续。
4、其它需要乙方履行的义务。
甲方须积极与嘉禾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担保公司衔接沟通,争取乙方的公积金贷款申请顺利获得批准。
本次为公积金贷款准备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作为调整双方权利义务的合同文本,仅作为公积金贷款之用。对于此事实,双方都应保密。
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
本协议共贰页,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乙方系甲方开发的嘉禾县建设局小区的业主。乙方委托甲方到嘉禾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就相关事项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供遵照执行。
贷款金额控制在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以内。
贷款金额在约定贷款额度内的担保费用、反担保押金由甲方承担。乙方贷款金额超过约定贷款额度之外的担保费用、反担保押金由乙方承担。
乙方公积金贷款直接划入甲方账户,甲乙双方结算房价、车位款后,公积金贷款先交纳乙方所欠房屋余款、车位款。如还有剩余,剩余部分划给业主,如不足交纳房屋余款、车位款,由乙方用自有资金补足。
因甲乙方、嘉禾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担保公司的.原因,导致乙方的公积金贷款申请不被批准的,甲乙双方互相不追究对方的责任。房屋余款的交纳按照原先协定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执行。
1、乙方承担公积金贷款还本付息的义务。如因不能按时还本付息等原因导致甲方反担保押金被扣或者被增加担保费用等,所有损失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乙方:姓名:性别:
2、乙方须出具委托书,同意将公积金贷款直接划入甲方账户。
3、乙方须积极配合申请公积金贷款及今后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等有关公积金贷款相关的手续。
4、其它需要乙方履行的义务。
甲方须积极与嘉禾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担保公司衔接沟通,争取乙方的公积金贷款申请顺利获得批准。
本次为公积金贷款准备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作为调整双方权利义务的合同文本,仅作为公积金贷款之用。对于此事实,双方都应保密。
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
本协议共贰页,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身份证号: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自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购买保险,乙方须自行承担所有的.保险费用(参保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社保缴费基数按照乙方要求基数,并不低于社保缴费基数下限缴费。每年须补缴的社保费基数差额由乙方在下一个交费周期交齐,具体费用以当期缴费明细为准。
二、自____年____月开始缴费,如未按时缴费,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三、每月缴纳社保缴费金额:________。
四、服务费每月_____元。
五、如乙方需要报销生育津贴及产前检查,需要提供社保要求的资料,并另付500服务费。
六、乙方在购买保险期间,需持社保卡去就医,本单位不负责医疗保险报销事宜。
七、乙方在此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等,应向第三方主张索赔,甲方不提供乙方工伤待遇。
八、乙方不去甲方上班,不提供实质劳动,不受甲方管理,甲方无需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等物质待遇。乙方除因本协议目的而使用甲方名义外,不得对外代表甲方履行任何职务行为。
九、乙方联系方式如有变化,乙方应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十、若乙方违反本协议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自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购买保险,乙方须自行承担所有的保险费用(参保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社保缴费基数按照乙方要求基数,并不低于社保缴费基数下限缴费。每年须补缴的社保费基数差额由乙方在下一个交费周期交齐,具体费用以当期缴费明细为准。
二、自____年____月开始缴费,如未按时缴费,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三、每月缴纳社保缴费金额:________。
四、服务费每月_____元。
五、如乙方需要报销生育津贴及产前检查,需要提供社保要求的资料,并另付500服务费。
六、乙方在购买保险期间,需持社保卡去就医,本单位不负责医疗保险报销事宜。
七、乙方在此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等,应向第三方主张索赔,甲方不提供乙方工伤待遇。
八、乙方不去甲方上班,不提供实质劳动,不受甲方管理,甲方无需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等物质待遇。乙方除因本协议目的而使用甲方名义外,不得对外代表甲方履行任何职务行为。
九、乙方联系方式如有变化,乙方应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十、若乙方违反本协议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编号:
委托人(甲方):
名称: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乙方):
名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为支持居民住房消费,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委托协议,并承诺严格遵守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
本委托协议包括职责条款、权利条款、义务条款、其他约定条款等内容。
职责条款
第一条 甲方负责制订和解释本地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规章制度,乙方配合甲方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第二条 甲方负责制订本地区住房公积金借款条件、借款额度、借款期限、还款方式等住房公积金信贷基本要件。
第三条 甲方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
第四条 甲方负责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的受理和资料初审。
第五条 甲方负责住房公积金借款的贷前调查。
第六条 甲方负责住房公积金借款的信贷审批。
第七条 甲方负责向乙方签发委托放款通知,向乙方提供委托贷款资金,明确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等具体委托放款要求,并对委托放款的具体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 根据甲方具体委托放款要求,乙方负责与借款人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受托发放贷款。
第九条 乙方负责为借款人开立借款账户,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信息的录入、修改和维护工作。
第十条 甲方负责借款人提前还款申请事项的审核,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管理要求办理借款人提前还款手续。
第十一条 甲方负责借款人贷款期限调整申请事项的审核,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管理要求办理贷款期限调整手续。
第十二条 甲方负责借款人变更还款方式申请事项的审核,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管理要求办理借款人变更还款方式手续。
第十三条 甲方负责借款人变更担保方式申请事项的审核,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管理要求办理借款人变更担保方式手续。
第十四条 甲方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后催收和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甲方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呆账核销的审核审批。
第十六条 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管理要求办理贷款委托扣款工作。
第十七条 乙方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的计结息和利率调整工作。
第十八条 乙方负责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的查询和对账工作。
权利条款
第十九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受托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人民银行人民币账户和利率管理规定为甲方开立委托贷款基金账户、代收委托贷款利息收入账户、待收委托贷款利息账户等账户,为各借款人开立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
第二十一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统计报表、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数据及相关凭证资料。
第二十二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收回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及时将收回资金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第二十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以贷款人名义协助甲方监督借款人按规定使用贷款和督促借款人按时偿还贷款本息,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第二十四条 甲方自行向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主张和行使借款合同权利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借款合同诉讼所需的相关凭证资料。
第二十五条 乙方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过程中遇到相关政策制度问题时,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解释。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足额委托贷款资金,不为甲方垫付任何资金或款项。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权不予办理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双方约定事项以外的业务。
第二十八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定的时间、支付方式和费率及时支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手续费。
义务条款
第二十九条 甲方应保证委托贷款资金来源正当,借款人借款申请理由合法,通知乙方执行的委托放款通知等指令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十条 甲方如需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要求进行变动和修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
第三十一条 甲方应将委托贷款资金及时划入在乙方开立的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委托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委托贷款基金余额。委托贷款资金转入方式为第 1 种:
1.甲方主动向乙方划转。
2.根据甲方委托放款通知,由乙方直接从甲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中足额扣划。
第三十二条 甲方要求乙方以贷款人名义行使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与诉讼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乙方应将取得的合同利益及时向甲方交付。
第三十三条 乙方应根据甲方委托放款通知,与借款合同当事人签订借款合同,为借款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
第三十四条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协助甲方监督借款人使用贷款资金和督促借款人按时还本付息,并将贷款逾期情况及时报告甲方。
第三十五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将收回的贷款本金在 三 个工作日内划入甲方指定的 住房公积金 账户内,开户银行 ,账号 ;将收回的贷款利息在 三 个工作日内划入甲方指定的 住房公积金 账户内,开户银行 ,账号 .
第三十六条 甲方应按以下约定及时向乙方划付委托贷款手续费:
(一)支付标准:按 利息收入的 1% 支付手续费。
(二)支付频率:委托贷款手续费按(月、季、年)结算,于(月、季、年)末 个工作日内进行清算。
(三)支付方式为第 1 种:
1.甲方主动向乙方划转;
2.乙方直接从收回的委托贷款利息收入中扣收;
3.乙方直接从甲方住房公积金专用账户中扣收。
第三十七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数据、凭证资料和统计报表。
第三十八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与甲方定期核对住房公积金贷款账务。
其他约定条款
第三十九条 甲乙双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1.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甲方可酌情扣减手续费直至取消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资格。
2.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无法正常履行委托协议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十条 其他约定 无 :
第四十一条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通知并监督所属机构认真执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互谅互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无 .但争议未获解决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四十二条 本协议生效后,如需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须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第四十三条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条 本协议有效期 壹年 .
第四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 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名章):
年 月 日
受托人(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付款人)全称*:
乙方(付款人开户银行)全称:
注:带*项为客户必填项,其他部分由付款银行填写。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以下委托协议:
二、乙方每月根据收款机构提供的缴存信息为住房公积金汇缴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款项扣划手续,公积金汇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到收款机构经办网点或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缴存手续。
三、甲方办理本协议中的授权付款或授权终止必须向乙方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预留银行印鉴进行核实无误后方可办理授权手续。
四、甲方保证本协议中所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资料、证件真实、有效。本协议中因甲方登记信息有误,未能支付相关款项所造成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五、因甲方付款账户挂失、冻结、销户或余额不足等原因导致的乙方不能正常扣划所造成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因乙方系统升级造成甲方账号发生变化时,旧付款账号自动变更为新付款账号,甲方予以确认。
七、甲方对付款金额和付款次数有异议的,应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即时配合甲方办理有关查询,并就查询结果出具书面函件。
八、因乙方未按照收款机构提供的缴存信息进行扣划款项,因此而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基于本协议的约定,因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的本协议的一方损失,其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十、甲方基于原有的《委托付款协议》(委托类型为授权付款)在同一银行办理变更户名或账号业务时,应签署《委托付款协议》(委托类型为授权终止)和新的《委托付款协议》(委托类型为授权付款)交乙方审核。乙方根据授权终止的《委托付款协议》删除甲方原授权信息,和授权付款的'《委托付款协议》登记甲方新的授权信息。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变更户名或账号业务手续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一、甲方需终止本协议时,应通过与乙方签订《委托付款协议》(委托类型为授权终止)办理终止授权手续。甲方就付款账户单方面销户的,本委托协议自动终止。
十二、甲方变更委托付款银行时,应与乙方签订《委托付款协议》(委托类型为授权终止)以办理终止授权手续。并及时与变更后的银行签订新的《委托付款协议》(委托类型为授权付款)。否则,据此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三、不管是双方协议终止本协议,还是甲方单方面销户终止本协议,其协议终止或销户前已经委托的付款事项在销户后仍未办理完结的依然有效,并受本协议约束仍应当予以继续办理。
本协议未终止前,甲方不得与其它银行签署新的《委托付款协议》,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就本协议提前办理授权终止,授权终止双方需签订《委托付款协议》(委托类型为授权终止)。
十四、双方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协议一式三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余下一份由甲方提交收款机构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由于工作需要,甲方员工需长期驻派乙方所在地工作,鉴于此情况,为方便员工,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员工代办社保、代发工资业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在符合法规政策的前提下,甲方委托乙方为本单位指定员工代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社保费,并代支付工资。(指定员工情况见附表1),乙方同意并免费接受委托业务。二、甲方向乙方提供委托员工的社保扣缴、工资等情况数据,并及时将款项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到乙方银行帐户。
三、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资料及汇款,及时办理甲方相应员工的社保缴纳手续、代发工资,并将社保扣缴、工资发放回执行等相应票据回传至甲方。
四、甲方员工有工资、社保扣缴或人员情况变动时,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及时办理变动手续。
五、乙方对甲方委托过程中获知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双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协议到期后双方未提出终止协议的,可视作自动延期______年。对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在本协议生效期内,如其中一方要求变更、终止协的,必须提前_____个月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或纠纷由毁约一方负责。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
_______________年月__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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