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条据书信

执行取消申请书(通用14篇)

执行取消申请书(通用14篇)



当我们遇到工作或学习上的困难时,更多申请书可以成为我们向上级求助的有效方式。通过阅读这些申请书范文,同学们可以更好地把握申请书的写作要点。

执行申请书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执行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离婚一案,经xxx市xxx法院作出(xxx)xxx民初字第xxx号民事xxx书,现被执行人拒不遵照生效判决履行。为此,特申请贵院给予强制执行。

执行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请求贵院执行被执行人应向申请人支付的抚养费,共计xxx个月xxx元。

2、被执行人支付本案执行费。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xxx年xxx月经贵院判决离婚,离婚后被申请人从未按生效判决付给申请人一分抚养费,申请人多次索要无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申请人与孩子的生活处于极大困境,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该判决。

被申请人的财产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xxxxxxx。

此致敬礼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男,汉族,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____职业,住____市____区____小区幢____室。

被申请人:王,男,汉族,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____职业,住____市____区____小区幢____室。

申请事项:恢复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合民一初字第号民事判决的执行,强制被申请人加倍支付申请人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益(自__年____月____日至__年____月____日,26个月,年利率6。0%的双倍,计利息__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蒋、王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经____区人民法院()合民一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并生效。申请人已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__年____月____日在法院主持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申请人在两年之内付清18万元,即到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18万元全部付清,如果未在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申请人仍按生效判决连同逾期利息全部主张。达成和解协议后,被申请人未按约定履行,未能在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18万元。因此,其应按生效判决承担逾期利息。

为此,申请人申请恢复执行,继续查封被申请人已被贵院查封的位于____市____区广场商业楼3层的非住宅门面房一套,房产登记号为:。强制被申请人给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此致

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__,男(女),_年_月_日出生,_族,_省_县人,住__。

被申请人:__,男(女),_年_月_日出生,_族,_省_县人,住__。

申请执行依据:(__)__初字第_号判决书。

要求强制被申请人履行(__)__初字第_号判决书的判项,向申请人支付_款人民币__元及诉讼费__元、保全费、鉴定费__元。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___纠纷一案,业经___人民法院作出(20__)__初字第_号_事判决书,现该判决己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至今拒不履行判决向申请人支付__款。因此,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支付上述款项。

此致

___人民法院。

__年__月__曰。

执行申请书

***人民法院:

我行申请执行*****欠款纠纷一案已经在***人民法院受理,在本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不但拒不履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而且还通过各种手段、方式阻碍法院的正常执行。同时,因本案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系当地政协领导,地方的阻挠和干扰等因素直接造成本案在法定执行期限内仍无法执结,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鉴于本案在当地执行遇到了严重的阻碍,长期执行未果,已超过法定的执行期限,案件在当地实际已无法继续执行。所以,为维护国有金融债权的实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排除地方干扰,现我行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32条的规定,特向贵院申请将本案移送至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以排除地方干扰,便于本案尽快执结。

特此申请,恳请批准。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市针织二厂。厂址:_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马路258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男,厂长。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男,54岁,厂行政股干部。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男,56岁,汉族,河北省交河县人,__________市运输机械厂厂长,住__________区__________里__________楼一栋203号。

申请目的:_________________责令被申请人执行(20xx年)津中法民上判字第_____号民事判决书,立即将座落在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93号房屋一间半移交申请人,并协助申请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事实及理由: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房屋纠纷一案先经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审理,以津北法民判字第_____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在案。被申请人不服,提起上诉,又经__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终结,以津中法民上判字第_____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维持原判。原判主文第一条规定:_________________“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被告所有坐落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93号房屋一间半归原告所有,原告付给被告房款3000元,被告协助原告办理一切过户手续,并立即将房移交原告。”现判决已确定多日,被申请人仍拒绝履行其应尽之义务,致使申请人之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综上所述,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本应服判履行。但被申请人明知故犯,拒绝履行,严重侵犯申请人之合法权益。为此,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之规定,申请执行,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李xx,女,汉族,xx工作,现住xx市xx区xx小区xx楼80楼9号。

被申请人:王xx,女,汉族,xx工作,现住xx市xx区东小区22楼2号。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民间借款纠纷一案,业经x市兰州区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兰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被申请人拒绝遵照判决履行还款义务。为此,特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同事,---年---月--日被申请人因孩子上学急需用钱,因被申请人存单是长期存款还有一年到期,提前取款利息损失较大,为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借款---元整,约定从---年---月底开始至--年--月偿还完毕,但被告从--年--月开始屡次拒绝清偿债务。

-年--月-日申请人向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申请人偿还借款--元整。区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兰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申请人于判决书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欠款----元整,案件受理费-元--,实际支出费---元,合计----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然而,判决书确定的被申请人履行给付义务的期限已届满多日,被申请人仍然拒绝履行给付义务。为保护申请人合法财产权益,特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1、查封被申请人个人工资帐号,划给申请人欠款----`元和诉讼费----元,合计----元整。

2、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次强制执行费。

此致

x市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x年x月x日。

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上列当事人间因交通事故纠纷,于年月日向贵院起诉在案,现因,为此申请裁定先予执行,责令被申请人先行给付一部分项(或物品),现将事实和理由陈述如下:

事实和理由:……。

请求目的:……。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执行申请书

1、请求强制执行[(判决书文号)第1741号]民事判决书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精神损失抚慰金8000元人民币,承担诉讼费250元人民币。

2、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执行申请人诉一案,20xx年1月13日法院名称做出[(判决书文号)第1741号]民事判决,确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8000元人民币,承担诉讼费250元人民币,现在该民事判决已经生效。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判决,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该判决。

此致

法院。

日期:xxxx

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张三,女,汉族,1970年3月14日出生,住北京市朝阳区楼单元号。

被申请人:李四,女,汉族,1967年3月11日出生,住北京市海淀区路。

1、强令被申请人履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xx)海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返还申请人股权转让款人民币八十二万四千元、赔偿给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四万元、给付申请人垫付之诉讼费一万四千六百五十元,并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股权转让纠纷一案,贵院已于20xx年月日审理完结,并作出海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定: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股权转让款人民币八十二万四千元(rmb824,000.00),并赔偿损失人民币四万元(rmb40,000.00),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案件受理费由被申请人负担一万四千六百五十元(rmb12,650.00),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前述判决书送达后,申请人、被申请人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间均未提起上诉,该判决书已于20xx年月日发生法律效力。但是,被申请人对贵院的上述判决拒绝履行,分文未向申请人支付判决书确定的款项,致使申请人的合法债权至今未能实现,权益遭受损害。

为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232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4条的规定,特请求贵院依法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强令被申请人返还请求之款项,承担本案全部强制执行费用,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申请书

文号:x卫医罚申撤字【】号申请撤销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电话:

申请撤销内容:

撤销驻马店市卫生局《强制执行申请书》(x卫医罚申执字【】号)。

申请理由:

被申请人在申请人申请行政强制执行期间已缴纳了元的罚款,自觉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书》(x卫医罚字【】号)的行政处罚决定。申请人同意免除加处罚款。特向你院申请撤销xxx市卫生局《强制执行申请书》(x卫医罚申执字【】号)。

申请人:xxx市卫生局法定代表人:

备注:本申请书一式二联,一联留存执法案卷,一联送交xxx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申请书

上列当事人间,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业经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作出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号一审(或终审)民事判决(或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作出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号裁决),被申请人拒不遵照判决(或裁决)履行。为此,特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现将事实、事由和具体请求目的分述如下:

如果是经公证处发给强制执行公证书的`,其写法是: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执行申请书

尊敬的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申请执行人xx与执行人xx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查封了被执行人的房产,贵院以无法处置为由于xx年12月24日作出温龙执民字第121号执行裁定书,终结执行。

申请执行人现已查明被执行人将贵院查封的房产出租,用于开办幼儿园。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特此申请贵院立即恢复执行,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申请书

法定代表人:xxx。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务雇佣合同纠纷一案,经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xx】沈民(1)终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现被申请人拒不遵照生效判决履行。为此,特申请贵院给予强制执行。

1、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劳务费50000元;

4、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诉讼费988元;

5、被申请人支付本案执行费;

事实与理由:20xx年被申请人承建上海某工程,为了能按期完工,被申请人雇佣申请人带领的安装队帮助安装,20xx年6月15日经结算被申请人应付申请人的.劳务费为50000元,由于被申请人一直未支付故申请人向沈阳皇姑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院作(20xx)皇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

二、被告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张某劳务费元的利息(利息自20xx年6月15日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付);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驳回原、被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88元,由被告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判决后被申请人提起上诉,20xx年8月26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终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诉讼费由上诉人负担。

至此被申请人于终审判决生效后10日内未按照判决履行,特申请贵院执行,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张卫星,男,1957年11月12日出生,身份证23270019571116,住址青岛市市北区佳木斯一路20号2单元404户。

被申请人:青岛万国通运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保税区北京路49号1—17号。

法定代表人:杨生,职务:董事长。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执行案号为(20xx)黄执字第327-4号提级执行;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青岛市仲裁委员会于20xx年1月11日作出青仲裁字(20xx)第499号裁决书,该裁决书确定被申请人应于裁决书生效十日内向申请人支付1513631元及利息,但申请人至今未履行裁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01月05日。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