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是商业活动中的重要法律工具,可以规范各方行为,维护交易秩序和市场竞争公平性。参考下列范文,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合同协议的起草要点和技巧。
甲方:
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决定互相信任,在供材料方面达成合作,并签订佣金协议,双方约定如下:甲方给乙方提供材料供货信息,并协助乙方成功签订供货合同。如能达成交易,根据实际情况,经甲方介绍,在甲乙方方签订佣金协议基础上,由采购方直接与乙方签订供销合同,甲乙双方保证严格执行佣金协议。佣金费率为:每吨成品钢材元;佣金支付方式为:现金项目合同供货成品钢材吨,应付佣金元。
第一条甲方主要责任是为乙方寻找、介绍合适的项目,力争促成乙方与采购方供货成交;诚实守信,保守乙方和采购方的商业秘密;为乙方和采购方订立、履行合同提供约定的服务。
第二条乙方应按甲方的具体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做好配合工作。
第三条乙方不得任意变更主张,致使甲方徒劳和丧失信誉。若有此情发生,甲方须消除影响,恢复信誉,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不低于总合同金额的1‰)。
第四条乙方支付甲方中介服务费时间,乙方与采购方谈判成功,签订协议第二天,乙方支付甲方一万吨的佣金,以后每供货完成一万吨应按比例支付一次佣金。
第五条双方须遵守职业道德,甲方履约落实合作后,乙方无履约能力,给甲方和采购方造成经济、信誉损失的,应由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六条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终止履行,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第七条任何一方违反有关条款,违约方应赔偿遵约方损失。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决定互相信任,在贷款方面达成合作,并签订中介费协议,双方约定如下:甲方给乙方提供贷款关系,并协助乙方成功签订贷款合同。如能达成交易,根据实际情况,在甲乙方签订中介协议基础上,甲乙双方保证严格执行中介费协议。
中介费为:每万元300元;中介费支付方式为: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中介费用支付时间:签订合同日(超出个工作日为逾期)。
第一条甲方主要责任是提供贷款信息(关系)配合乙方履行合同。
第二条乙方应按甲方和贷款方的具体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做好配合银行工作,履行合同提供约定的服务。
第三条乙方不得任意变更主张,致使甲方徒劳和丧失信誉。若有此情发生,甲方须消除影响,恢复信誉,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不低于总金额的1%)如逾期,乙方必须给付甲方总金额的1%。
第四条乙方支付甲方中介服务费时间,甲方与借款方谈判成功,签订协议第天,乙方支付甲方贷款贷款总额度的%中介费,以后贷款总额多少按比例算给付出,如逾期,乙方必须给付甲方总金额的%。
第五条双方须遵守职业道德,甲方履约落实合作后,乙方无履约能力,给甲方和贷款方造成经济、信誉损失的,应由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六条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终止履行,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第七条任何一方违反有关条款,违约方应赔偿遵约方损失。
第八条双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经签字、盖章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安排放款方:(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建设项目需要,委托甲方策划引进人民币项目贷款。甲方接受乙方委托。经协商,双方就下列问题取得一致,协议如下:
1、贷款用途:此款只能用于建设项目需要,不得挪作它用。
2、贷款金额:人民币万元(大写:)。
3、贷款期限:以操作银行规定的文件为准。
4、贷款年息:按国家银行规定的年利息率支付。
5、乙方以给银行作为贷款抵押。
6、乙方保证遵守关于银行贴息和咨询服务非的承诺。
7、乙方保证如实提供企业有关文件及企业资产负债情况,积极配合甲方对项目的调查,考察和核实工作。
8、乙方保证向甲方支付信誉保证金50万元/项。此款将在贷款成功后,从甲方所得的咨询服务费中扣除。(此款由湖北海外联谊咨询中心代管)。
9、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乙方保证90天内不得通过其它渠道进行本项目;不得退出与甲方的合作。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交的信誉保证金,并保留进一步向乙方追讨损失的权利。
10、如90天内,甲方无法安排放款方进行实质性操作(除非乙方同意继续运作),甲方应将信誉保证金全数退还乙方。
11、乙方同意支付甲方人员的往返交通及操作期间的膳宿费用。
12、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贰份,乙方三份。本协议签字即生效。
甲方签字:
身份证件号码:
时间:
乙方签字:
身份证件号码:
时间: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贷款中介合同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排放款方:(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建设项目需要,委托甲方策划引进人民币项目贷款。甲方接受乙方委托。经协商,双方就下列问题取得一致,协议如下:
1、贷款用途:此款只能用于建设项目需要,不得挪作它用。
2、贷款金额:人民币万元(大写:)。
3、贷款期限:以操作银行规定的文件为准。
4、贷款年息:按国家银行规定的年利息率支付。
5、乙方以给银行作为贷款抵押。
6、乙方保证遵守关于银行贴息和咨询服务非的承诺。
7、乙方保证如实提供企业有关文件及企业资产负债情况,积极配合甲方对项目的调查,考察和核实工作。
8、乙方保证向甲方支付信誉保证金50万元/项。此款将在贷款成功后,从甲方所得的咨询服务费中扣除。(此款由湖北海外联谊咨询中心代管)。
9、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乙方保证90天内不得通过其它渠道进行本项目;不得退出与甲方的合作。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交的信誉保证金,并保留进一步向乙方追讨损失的权利。
10、如90天内,甲方无法安排放款方进行实质性操作(除非乙方同意继续运作),甲方应将信誉保证金全数退还乙方。
11、乙方同意支付甲方人员的往返交通及操作期间的膳宿费用。
12、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贰份,乙方三份。本协议签字即生效。
甲方签字:
身份证件号码:
时间:
乙方签字:
身份证件号码:
时间: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自身信贷业务的需要,聘用乙方为甲方提供相关劳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书,共同遵守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务合同期限。
本劳务合同为不确定期限劳务合同,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双方约定劳务事项完成。
第二条、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熟识银行信贷流程及相关手续,双方所确定本劳务合同内容主要为甲方申请贷款相关工作。
2、方根据自身需要,委托乙方具体办理在商业银行申请办理抵押、担保、授信及其他合法性贷款的相关事宜。
3、工作时间根据商业银行相关工作制度由乙方自行安排。
4、在该笔申贷工作中,甲方应当按照银行贷款细则的规定,客观真实提供相应申贷资料,如有虚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乙方在本合同申贷工作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不得提供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6、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劳务,向乙方支付报酬;在申贷过程中产生的合理性支出经乙方提出甲方核准后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劳务报酬支付。
1、本次劳动工作为专项业务,待乙方完成甲方的申贷工作后,以实际放贷金额的5%作为乙方的劳务报酬即时支付。
第四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本合同待该笔贷款完成则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如在申贷过程中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经双方协商书面确认后可以补充协议终止。
2、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双方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的,每拖欠一日按照所拖欠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文本及生效。
1、本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于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年月日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合同中应否有保证方,应视借款方是否具有银行规定的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和适销适用的物资、财产,或者根据借贷一方或双方是否提出担保要求来确定。)。
借款方为进行_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_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_。
第二条借款用途_。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_,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_年零_个月,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
2、还款方式_。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
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它。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它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公章)。
代表人:(盖章)。
地址:
电话号码:
借款方:(公章)。
代表人:(盖章)。
地址:
银行帐户:电话号码:保证方:(公章)代表人:(盖章)地址:银行帐户:
电话号码: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借款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中介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因需要,通过乙方中介获得民间借款,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借款用途:
2、借款金额:人民币元整元)。
3、借款期限:个月,以贷款方支付借款日起算·。
4、借款利息:月利率。
5、甲方以。
6、中介服务费:借款总额的%,共计。
如延期续约按此条款另行交纳服务费。
此款在借款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支付。
7、信誉保证金:服务费。
此款在本协议签字当日支付。
8、后续服务保证金元。此款在本协议签字当日支付。如果到时甲方不能如期偿还借款本息,放款方委托中介方上门联系催收时,该款用作支付车耗、油耗、通信及人工等费用,每次上门催收按元计价扣除。
甲方按约偿还放款人本息,该保证金无息退还给甲方。
甲方到期不能偿还本息,如延期续约的,该款转作延期续约佣金不再退回甲方,不足部分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
9、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乙方用户名:
开户行:
帐号:
10、甲方保证如实提供企业或个人的身份及财产相关资料,并积极配合乙方对有关情况的调查和核实工作。
11、如因甲方提供的担保财产及资料不到位或个人信息资料不到位、不真实或未缴纳抵押登记费、公证费等应付费用造成借贷无法操作或_____日内甲方不按时办理借款手续或放弃借款,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所付信誉保证金不予退还。
12、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甲方作,不得私自与放贷方发生借贷业务,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所付信誉保证金不予退还。
对于借贷合同到期甲方不能按时偿还借款的,甲方征得放贷方同意后,需到乙方重新办理延期借贷手续,并重新交缴纳相关服务费用。
13、如天内,因乙方原因未安排甲方与贷款方洽谈签约事宜,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因贷款人不同意签约,不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选择继续履行本协议或解除本协议。
14、特别约定:对于不按时付息或逾期还本的严重违约行为,乙方有权通过新闻媒体发布非诚信消息,甲方对此无异议。
15、争议的解决:双方就本协议发生争议后,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支付信誉保证金及后续服务保证金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
。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鉴于:甲方希望通过乙方介绍,使甲方项目建设中获得贷款机会,乙方愿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经双方商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贷款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为甲方推荐贷款公司,并提供相关贷款服务。
(二)甲方同意,甲方确认乙方所推荐的贷款公司后,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与该贷款公司达成各种贷款协议并获得贷款的,均视为甲方在乙方服务下贷款成功。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贷款服务费。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自乙方所推荐的贷款公司处获得的每笔贷款款项到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到账金额的%作为贷款服务费支付给乙方。如甲方逾期支付贷款服务费,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应付贷款服务费总额的'%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须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贷款所需的详细资料。
2.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须就贷款事宜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3.按照本协议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4.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就甲方贷款事宜提供咨询服务并提出初步建议和指导。
2.协助甲方与贷款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相关协议签署后,尽乙方所能,协助甲方督促贷款人资金到位。
3.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甲、乙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的保密信息等保密。如违约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争取各方之间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未能协商解决,双方可向哈尔滨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签订。
安排放款方:(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建设项目需要,委托甲方策划引进人民币项目贷款。甲方接受乙方委托。经协商,双方就下列问题取得一致,协议如下:
1.贷款用途:此款只能用于建设项目需要,不得挪作它用。
2.贷款金额:人民币万元(大写:)。
3.贷款期限:以操作银行规定的文件为准。
4.贷款年息:按国家银行规定的年利息率支付。
5.乙方以给银行作为贷款抵押。
6.乙方保证遵守关于银行贴息和咨询服务非的承诺。
7.乙方保证如实提供企业有关文件及企业资产负债情况,积极配合甲方对项目的调查,考察和核实工作。
8.乙方保证向甲方支付信誉保证金50万元/项。此款将在贷款成功后,从甲方所得的咨询服务费中扣除。(此款由湖北海外联谊咨询中心代管)。
9.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乙方保证90天内不得通过其它渠道进行本项目;不得退出与甲方的合作。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交的信誉保证金,并保留进一步向乙方追讨损失的权利。
10.如90天内,甲方无法安排放款方进行实质性操作(除非乙方同意继续运作),甲方应将信誉保证金全数退还乙方。
11.乙方同意支付甲方人员的往返交通及操作期间的膳宿费用。
12.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贰份,乙方三份。本协议签字即生效。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自身信贷业务的需要,聘用乙方为甲方提供相关劳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书,共同遵守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务合同期限。
本劳务合同为不确定期限劳务合同,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双方约定劳务事项完成。
第二条、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熟识银行信贷流程及相关手续,双方所确定本劳务合同内容主要为甲方申请贷款相关工作。
2、方根据自身需要,委托乙方具体办理在商业银行申请办理抵押、担保、授信及其他合法性贷款的相关事宜。
3、工作时间根据商业银行相关工作制度由乙方自行安排。
4、在该笔申贷工作中,甲方应当按照银行贷款细则的规定,客观真实提供相应申贷资料,如有虚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乙方在本合同申贷工作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不得提供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6、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劳务,向乙方支付报酬;在申贷过程中产生的合理性支出经乙方提出甲方核准后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劳务报酬支付。
1、本次劳动工作为专项业务,待乙方完成甲方的申贷工作后,以实际放贷金额的5%作为乙方的劳务报酬即时支付。
第四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本合同待该笔贷款完成则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如在申贷过程中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经双方协商书面确认后可以补充协议终止。
2、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双方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的,每拖欠一日按照所拖欠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文本及生效。
1、本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于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决定互相信任,在供材料方面达成合作,并签订佣金协议,双方约定如下:甲方给乙方提供材料供货信息,并协助乙方成功签订供货合同。如能达成交易,根据实际情况,经甲方介绍,在甲乙方方签订佣金协议基础上,由采购方直接与乙方签订供销合同,甲乙双方保证严格执行佣金协议。佣金费率为:每吨成品钢材元;佣金支付方式为:现金项目合同供货成品钢材吨,应付佣金元。
第一条甲方主要责任是为乙方寻找、介绍合适的项目,力争促成乙方与采购方供货成交;诚实守信,保守乙方和采购方的商业秘密;为乙方和采购方订立、履行合同提供约定的服务。
第二条乙方应按甲方的具体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做好配合工作。
第三条乙方不得任意变更主张,致使甲方徒劳和丧失信誉。若有此情发生,甲方须消除影响,恢复信誉,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不低于总合同金额的1‰)中介佣金协议书中介佣金协议书。
第四条乙方支付甲方中介服务费时间,乙方与采购方谈判成功,签订协议第二天,乙方支付甲方一万吨的佣金,以后每供货完成一万吨应按比例支付一次佣金。(农村山林合作协议书)。
第五条双方须遵守职业道德,甲方履约落实合作后,乙方无履约能力,给甲方和采购方造成经济、信誉损失的,应由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六条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终止履行,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第七条任何一方违反有关条款,违约方应赔偿遵约方损失。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决定互相信任,在山东正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安装太阳能项目上达成合作,并签订佣金协议,双方决定如下:甲方给乙方提供采购方信息,并协助乙方成功签订项目合同。如能达成交易,经甲方介绍,在甲、乙双方签订佣金协议基础上,由采购方直接与乙方签订安装太阳能合同,甲、乙双方保证严格执行佣金协议。
第一条:甲方主要责任是:为乙方介绍、说明项目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力争促成乙方和采购方项目成交;诚实守信、保守乙方和采购方的商业机密;为乙方和采购方订立履行合同提供约定的服务。
第二条:乙方应按甲方的具体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做好配合工作。
第三条:乙方不得任意变更主张,致使甲方徒劳和丧失信誉。
第四条:乙方支付甲方中介服务费时间,乙方与采购方谈判成功,签订合同,第一期项目,采购方向甲方支付第一笔资金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佣金;第二期项目,采购方向甲方支付第一笔资金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佣金。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现就乙方委托甲方招聘企业____________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向全社会招聘____________,人数______名。
二.乙方要求____________资质、能力、条件如下:
三.甲方必须完全依照乙方上述用人条件要求招聘人才;同时,甲方必须对招聘到的人才的资质、能力、条件的真实性承担保证责任。否则,如发现虚假,甲方必须承担一切损失赔偿责任。
四.乙方必须支付甲方工作报酬____________元。
付款方式为:______。
a、合同签订时支付甲方全部工作报酬的1/4,人才报到时支付甲方工作报酬全部的2/4,人才过试用期与乙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30天内付清余款。
b、人才在乙方工作超过30天或人才过试用期与乙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10天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报酬。
五.甲方为乙方招聘到符合上述要求的人才达三次,乙方必须接受,否则,视甲方已经履行了合同。
六.乙方因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如经营方向、宗旨变化),造成乙方客观上不需要招聘人力资源管理经理和营销经理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七.甲方在招聘中必须保护乙方的商业秘密,也保护招聘员工的个人隐私及资料,同时,必须保证招聘不损害其他企业的商业利益。
八.其他责任事项:
九.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____进行解决: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并盖章):乙方(签字并盖章):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决定互相信任,在贷款方面达成合作,并签订中介费协议,双方约定如下:
甲方给乙方提供贷款关系,并协助乙方成功签订贷款合同。如能达成交易,根据实际情况,在甲乙方签订中介协议基础上,甲乙双方保证严格执行中介费协议。中介费为:每万元300元;中介费支付方式为: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中介费用支付时间:签订合同日(超出个工作日为逾期)
第一条甲方主要责任是提供贷款信息(关系)配合乙方履行合同。
第二条乙方应按甲方和贷款方的具体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做好配合银行工作,履行合同提供约定的服务。
第三条乙方不得任意变更主张,致使甲方徒劳和丧失信誉。若有此情发生,甲方须消除影响,恢复信誉,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不低于总金额的1%)如逾期,乙方必须给付甲方总金额的1%。
第四条乙方支付甲方中介服务费时间,甲方与借款方谈判成功,签订协议第天,乙方支付甲方贷款贷款总额度的%中介费,以后贷款总额多少按比例算给付出,如逾期,乙方必须给付甲方总金额的%。
第五条双方须遵守职业道德,甲方履约落实合作后,乙方无履约能力,给甲方和贷款方造成经济、信誉损失的`,应由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六条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终止履行,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第七条任何一方违反有关条款,违约方应赔偿遵约方损失。
第八条双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经签字、盖章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安排放款方:(以下简称:甲方):
贷 款 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建设 项目需要,委托甲方策划引进人民币项目贷款。甲方接受乙方委托。经协商,双方就下列问题取得一致,协议如下:
1. 贷款用途:此款只能用于建设 项目需要,不得挪作它用。
2. 贷款金额:人民币 万元(大写: )
3. 贷款期限:以操作银行规定的文件为准。
4. 贷款年息:按国家银行规定的年利息率支付。
5. 乙方以 给银行作为贷款抵押。
6. 乙方保证遵守关于银行贴息和咨询服务非的承诺。
7. 乙方保证如实提供企业有关文件及企业资产负债情况,积极配合甲方对项目的调查,考察和核实工作。
8. 乙方保证向甲方支付信誉保证金50万元/项。此款将在贷款成功后,从甲方所得的咨询服务费中扣除。(此款由湖北海外联谊咨询中心代管)
9. 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乙方保证90天内不得通过其它渠道进行本项目;不得退出与甲方的合作。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交的信誉保证金,并保留进一步向乙方追讨损失的权利。
10. 如90天内,甲方无法安排放款方进行实质性操作(除非乙方同意继续运作),甲方应将信誉保证金全数退还乙方。
11. 乙方同意支付甲方人员的往返交通及操作期间的膳宿费用。
12.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3.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贰份,乙方三份。本协议签字即生效。
甲方: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决定互相信任,在供材料方面达成合作,并签订佣金协议,双方约定如下:甲方给乙方提供材料供货信息,并协助乙方成功签订供货合同。如能达成交易,根据实际情况,经甲方介绍,在甲乙方方签订佣金协议基础上,由采购方直接与乙方签订供销合同,甲乙双方保证严格执行佣金协议。佣金费率为:每吨成品钢材元;佣金支付方式为:现金项目合同供货成品钢材吨,应付佣金元。
第一条甲方主要责任是为乙方寻找、介绍合适的项目,力争促成乙方与采购方供货成交;诚实守信,保守乙方和采购方的商业秘密;为乙方和采购方订立、履行合同提供约定的服务。第二条乙方应按甲方的具体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做好配合工作。
第三条乙方不得任意变更主张,致使甲方徒劳和丧失信誉。若有此情发生,甲方须消除影响,恢复信誉,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不低于总合同金额的1‰)中介佣金协议书中介佣金协议书。第四条乙方支付甲方中介服务费时间,乙方与采购方谈判成功,签订协议第二天,乙方支付甲方一万吨的佣金,以后每供货完成一万吨应按比例支付一次佣金。(农村山林合作协议书)。
第五条双方须遵守职业道德,甲方履约落实合作后,乙方无履约能力,给甲方和采购方造成经济、信誉损失的,应由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六条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终止履行,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第七条任何一方违反有关条款,违约方应赔偿遵约方损失。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甲方: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为借款学生的直系亲属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乙方:国家开发银行。
丙方:受托机构(丙方为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经各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借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本合同共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特别约定条款,具体内容由本合同签订各方根据实际情况及约定书就;第二部分为通用条款,除本合同中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第一部分及第二部分共同构成本合同完整且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部分特别约定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及期限。
借款金额: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借款期限:本合同从乙方贷款资金发放日(指乙方贷款资金发放至省(或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乙方开立的专户之日,下同)起,至年8月31日止。本合同不展期。
第二条账户开立甲方(借款学生)在乙方指定的代理结算行开立个人账户(以下简称“指定账户”),用于乙方贷款发放和回收,户名:;帐号:。
第三条贷款本金还款计划。
贷款本金还款计划为:年至年每年12月21日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元;年(贷款最后一年)8月31日偿还贷款本金元。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第一条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限于甲方(借款学生)在其就读高校就读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剩余部分可用于生活费。
第二条账户用途。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甲方授权乙方(通过代理结算行)发放贷款资金、本息回收和办理甲方提前还款时从指定账户中进行划转和扣收,甲方对此不得提出异议。
第三条贷款发放与划付。
(一)本合同所附回执单(附件1)是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发放的重要凭证,由甲方及其所在高校据实填写。
甲方是新生的,应按高校《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报到日期(下称“规定报到日”)及时到录取高校报到,并于到校后20日内以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丙方送达经借款学生本人签字和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合同回执单。如丙方在规定报到日之后30日内未收到合同回执单,则本合同自动解除。
甲方是在校生的,应在新学年报到后20日内向丙方寄出经借款学生本人签字和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合同回执单。如丙方在9月30日之前未收到合同回执单,则本合同自动解除。
(二)丙方在收到合同回执单后,审查、汇总后报乙方,乙方审批后发放贷款。贷款资金由乙方通过代理结算行进行两次划付:
1.本合同项下贷款由乙方通过代理结算行划至甲方(借款学生)指定账户;2.以合同回执单所载甲方(借款学生)欠缴学费费和欠缴住宿费合计金额(以下简称“学费和住宿费合计金额”)为判断依据,将相应贷款资金划付至甲方就读学校账户。具体为:如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大于学费和住宿费合计金额,则划付等同于学费和住宿费合计金额的贷款,剩余贷款甲方(借款学生)可以用于支付生活费;如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小于学费和住宿费合计金额,则划付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不足费用由甲方自付。
(三)贷款划付至甲方(借款学生)账户和甲方就读学校的手续费由甲方承担。(四)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甲方授权乙方(通过代理结算行)办理上述划付事项,甲方对此无异议。
第四条还款方式。
根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甲方应自正常学制年限毕业2年后开始偿还贷款本金。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每年还款一次,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第五条借款利率与利息。
(一)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以下简称“借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如遇利率调整,乙方将执行调整后的利率,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本合同项下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项下第十一条约定的利率计收罚息,直至逾期借款归还之日为止。
(二)借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乙方贷款资金发放日,结息日为每年度的12月20日(贷款最后一年结息日为最后一年8月30日)。甲方在校学习期间(指正常学制年限内)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甲方(借款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起的贷款利息由甲方自行承担。
当甲方(借款学生)按照就读学校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且未还清全部贷款的,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的利息由甲方承担。如甲方休学,当其复学后,恢复财政贴息起始日为复学当月的1日。实行学分制后,财政部门按甲方就读学校及专业的正常学制贴息,超过正常学制后的利息由甲方承担。
提前还款的,止息日为提前还款日。
(一)贷款利息偿还。每年12月21日为固定付息日(贷款最后一年为当年8月31日),最后一次偿还贷款本金时利随本清。在借款期限内,甲方应自毕业当年起,每年在付息日5日前将应偿还的.贷款利息存入指定账户,乙方通过代理结算行从该账户中收取。
(二)贷款本金偿还。每年12月21日为固定还本日(贷款最后一年为当年8月31日)。在借款期限内,甲方应严格执行本合同项下还款计划,每年在还本日5日前将应偿还的贷款本金存入指定账户,乙方通过代理结算行从该账户中收取。
(三)提前还款。每年1月15日、7月15日为固定提前还款日。提前还款时,甲方应提前30天向丙方提出书面申请。提前偿还的贷款本金须是500元的整数倍或者一次性还清。提前偿还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提前还款后剩余的贷款金额,仍按照等额本金方式偿还。
(四)甲方(借款学生)本科(或专科)毕业后但在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清偿前考取并攻读硕士研究生(或第二学士)的,应在获得硕士研究生(或第二学士)录取通知书后15日内将该情况通知乙方和丙方,并按照乙方的要求亲自办理本合同的变更手续,并按照变更后的借款合同还本付息。如甲方(借款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前述通知义务,则自其办理完毕本科(或专科)毕业手续后的次月1日起,不再享受本合同项下借款的财政贴息,甲方(借款学生)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还款计划及相应约定还本付息。
第七条合同变更。
(一)当甲方(借款学生)指定账户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到申请贷款的县(市、区)资助中心办理变更手续,由县(市、区)资助中心报乙方核准。因未及时办理信息变更,全部责任由借款学生承担。
(二)当甲方(借款学生)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需调整还款计划时,应在毕业前30日通过丙方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后可将宽限期顺延,原贷款期限不变。
(三)甲方(借款学生)发生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情况,应及时通知丙方。经乙方同意后,丙方有权代表乙方按本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等措施。
第八条甲方陈述和保证。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接受丙方及乙方的信贷检查与监督;。
(五)当发生如下情形之一时,甲方保证在2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丙方:
2.甲方出现失业、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可能会对甲方的还款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
4.甲方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5.甲方(共同借款人)户籍地、居住地迁出本县(市、区);6.甲方被劳动教养、被强制隔离戒毒或受刑事处罚;7.发生其他影响甲方偿还贷款的情况。
(八)甲方保证在同一学年内不同时或重复申请高校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九条乙方陈述与保证。
(一)按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二)对甲方的职业性质或变化情况、经济收入、开支等给予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还款,乙方为催收贷款而予以公布的情况除外。
第十条丙方职责。
(六)按乙方要求及时、准确录入有关数据,协助乙方维护国家开发银行基层金融业务管理系统。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乙方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本合同借款利率的130%。
2.甲方发生下列情况时:
(2)发生本合同第二部分项下第八条第五款1-7项情形而未及时、如实告知乙方的;。
(3)发生本合同第二部分项下第八条第五款3-7项情形;。
(4)甲方隐瞒还款能力或有还款能力而拒绝偿还借款本息,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并将违约情况告知甲方(借款学生)所在单位(包括境内外就读院校、工作单位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共同借款人居住地政府有关部门。
3.甲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连续拖欠超过一年且不与丙方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乙方、丙方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在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上公布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生源地(县、区)及违约行为等信息,并提供给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相关机构。
4.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甲方应承担诉讼费、律师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乙方违约责任。
当乙方未按合同约定足额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丙方违约责任。
丙方不履行本合同第二部分项下第十条所述职责,给甲方或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纠纷的解决及司法管辖。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争议应通过各方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进行协商或自协商开始后60天内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乙方经办分行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义务转让和权利保留。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经乙方书面同意,有关各方应就转让事宜办理相关手续后,转让事宜方能生效。
乙方给予甲方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与其他。
(一)本合同同时满足如下条件后生效:
1.各方签字盖章;。
2.丙方收到本合同所附合同回执单并审查通过;。
3.本合同经乙方审批通过。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乙方、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特别提示。
(一)甲方(含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乙方、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合同内容均为真实意思表示。乙方已提请甲方、丙方仔细阅读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和内容,并特别注意有关各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乙方已应甲方、丙方的要求对本合同条款做出相应的说明。甲方、丙方已对本合同有全面、准确的理解。
(二)本合同所附回执单是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发放的重要凭证。出于审慎原则,乙方已提示甲方在条件允许下采取挂号信或中国邮政特快专递邮寄合同回执单。
本合同签字各方特此声明并确认其已完整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内容,其在本合同上签字、捺印或盖章为其接受本合同项下权利和义务的真实意思表示。
甲方:乙方(合同专用章):丙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捺印)(签字、捺印)。
日期:日期:日期:日期:
根据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设立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第_____章第_____条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公司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部分金筹措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公司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________万美元由甲方从境外提供股东贷款解决,即由甲方从境外提供自有资金贷款。
二、甲方应保证其在乙方公司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按期到位并按乙方公司建设和生产经营进程所需提供股东贷款、甲方为乙方公司提供的股东贷款总额不超过乙方公司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________万美元、用途应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规划相符。
三、乙方有义务按建设和生产所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贷款要求。
四、甲、乙双方应协商订立协议确定每次贷款的用途、金额、利息、到帐期限和归还期限等有关事宜。
五、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股东贷款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贷款协议签订后一个星期内向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外债登记手续。
六、甲、乙双方应遵照本协议的条款履行各自义务、如有违约、造成一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和赔偿。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审批部门备案、由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立、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投资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外商投资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湖南省企联融业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签订本协议;有关协议内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
一、发放委托贷款。
二、办理委托贷款结算业务。
三、按甲方书面意见对借款人不合理用款采取适当措施。
四、协助甲方做好委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催收与回收资金转帐工作。
五、代扣甲方委托贷款业务应缴纳的有关服务费用。
六、其他委托事项。
第二条、委托贷款发放与回收。
一、甲方与乙方开立联名存款帐户,将委托贷款资金提前划入联名帐户。
二、甲方与借款人商定后,甲乙双方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甲方配合乙方发放贷款。
三、委托贷款有关结算业务由乙方按《借款合同》中约定利率执行,甲方特殊要求应与乙方协商。
四、收回委托贷款利息时应及时划入甲方规定帐户,开户行:;户名:;帐号:。
五、委托贷款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甲方与借款人协商解决,乙方予以协助。协商不成,甲方可书面委托乙方代理诉讼,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其相应后果。协商期间,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保证委托贷款资金来源正当,规定借款人借款用途合法。
二、保证委托贷款资金及时划入与乙方开立的联名帐户。
三、保证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做好甲方的委托业务。
二、积极协助甲方回收委托贷款本金和利息。
三、按时向甲方收取手续费。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从借款方归还的本金和利息中直接扣划不足部分以及按第七条第三款中规定的违约金。如果借款人归还的本金和利息不足以支付的,乙方有权从甲方的帐户中直接扣划手续费及违约金,不足扣划的,甲方应就不足部分另行赔偿。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无法正常履行协议或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未及时给付乙方手续费,甲方应根据逾期付款的金额按人民银行规定的罚息利率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就不足部分另行赔偿。
第六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确定委托代理关系的唯一有效文件,其他任何涉及甲乙双方委托代理关系的法律性文件,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第七条。
附则。
一、本协议自甲方(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甲方为自然人时则为签字)、乙方(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变更与解除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x年xx月xx日。
乙方:(公章)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x年xx月xx日。
第一条 本协议为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下称原合同)的借款展期偿还协议书。
第二条 展期原因:
第三条 原借款金额为(大写)万元,已归还额(大写)万元,展期金额(大写) 万元。
第四条 原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展期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借款方、贷款方协议展期借款利率为月利率‰。
第六条 本协议与原合同是不可分割的整体,除本协议变动的有关条款外,原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七条 展期借款到期后,借款方应主动归还借款。到期不还,除贷款方、
借款方和担保方再有展期协议外,贷款方按逾期贷款向借款方按日计收万分之 的利息。
第八条 保证贷款的保证方确认对本协议担保展期的借款,负有经济上的连带责任。当借款方不能按协议期限清偿贷款方的款项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义务;抵押贷款的抵押人(借款方或抵押物所有权人)确认,原合同的抵押物继续作为偿还本协议展期借款本息的抵押。当借款方不能按协议期限清偿贷款方的款项时,贷款方有权处分抵押物并从处理抵押物价款中优先受偿。
第九条 本协议经当事人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贷款方有权要求抵押人办妥抵押物的续保险、登记和本协议的公证手续,否则,贷款方有权不履行该协议,按逾期贷款加收罚息或强制收回贷款。
第十条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各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亦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3份,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方(公章)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
担保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
签订时间 年 月日
签订地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贷款人(牵头社):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扩大生产经营需要,向以上由牵头社和成员社组成的社团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由保证人提供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社团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经各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
本合同中,除非法律规定和本合同条文另有约定,合同中的词语按照下列含义进行解释:
1.1 “社团贷款”指由牵头社和成员社组成的贷款社团,采用同一贷款合同(即本合同),按照商定的期限和条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的贷款。
1.2 “社团会议”指由牵头社组织召开或者牵头社应成员社提议召开,全体成员社参加,共同商议社团贷款相关事宜的组织。
1.3 “牵头社”指负责筹组贷款社团和受成员社委托负责贷款管理的信用社:“成员社”指接受牵头社邀请,自愿参加贷款社团,共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信用社。
1.4 “承诺金额”指牵头社和成员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金额。
1.5 “贷款承担比例”指牵头社和成员社的承诺金额占贷款总额的比例。
1.6 “贷款人”包括牵头社和成员社。
2.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2为本合同项下贷款而向牵头社和其他贷款人提供的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3本合同签订之前无重大经济纠纷诉讼发生。
2.4为履行本合同需要,在牵头社开立专门帐户。
2.5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按期偿还本金和利息。
2.6在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或还本日前在牵头社开立的帐户上备足当期应付之利息或本金,并授权牵头社于约定的结息日或还本日从帐户主动划收。
3.1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____万元的贷款。根据“自愿认贷,协商确定”的原则,各贷款人的承诺金额如下:
贷款人承诺金额
_______县_______a农村信用合作社______万元
_______县_______b农村信用合作社______万元
_______县_______c农村信用合作社______万元
_______县_______d农村信用合作社______万元
_______县_______e农村信用合作社______万元
3.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途为____.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借款用途。
3.3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4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
3.5借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日期以外,其他记载事项如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月息_______‰。
4.2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的20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4.3本合同履行中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借款利率并应适用于本合同项下借款时,贷款人无需通知借款人即有权依规定按调整后的借款利率和方式计算利息。
5.1贷款人应当按照各自承诺的贷款金额和第5.4条约定的时间发放贷款。
5.2成员社本合同生效后,分别与借款人开立借款借据发放贷款。
5.3贷款发放时,各成员社应根据本合同约定,将款项划到借款人在牵头社开立的专门帐户。
5.4牵头社和各成员社发放的款项,均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的次日的营业终了前将款项划拨到帐。
6.1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
6.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提前归还借款;
6.3按本合同之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6.4自觉接受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6.6对贷款审查过程中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6.7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时,应于事件发生后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立即归还借款本息。
6.11如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破产、财务状况的恶化等,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7.1要求借款人提供与本借款相关的全部资料;
7.4依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因借款人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7.5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其债务、财务、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资料及情况保密,但本合同另有约定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1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8.2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可以在到期日前____日向牵头社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及担保人同意继续担保的书面意见,经过社团会议决定同意,由社团所有贷款人与借款人共同签订展期协议后,本合同项下借款才相应展期;在双方签订展期协议前,本借款合同继续执行。
8.3贷款本息收回时,由牵头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承担比例划付到各成员社。
8.4如不能按期全额归还社团贷款时,对归还的部分,牵头社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承担比例分别划归各成员社。
8.5贷款逾期和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计收的罚息,由牵头社按照规定统一向借款人收取。
9.1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前____日向牵头社提交申请,经过社团会议决定同意后,可以提前还款。对于提前偿还的款项,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9.2借款人经过社团会议决定同意提前还款的,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一并归还。
9.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贷款人有权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
10.1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的清偿和可能发生的借款人违约金、赔偿金、银团实现债权的费用的承担,由保证人和向贷款社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与各贷款人共同签订编号为____农信社贷保字()第___号社团贷款担保合同。
10.2牵头社认为发生了社团贷款担保合同中约定的足以影响担保人的担保能力的有关事项、提交社团会议讨论决定后,借款人应重新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但在新的担保合同生效前,银团贷款担保合同依然有效。
11.1本合同生效后,贷款人和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11.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并提取借款的,贷款人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违约金。
11.3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并提供借款的,按合同利率按日支付迟延违约金。
11.4贷款人到期不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贷款人有权限期清偿,有权对借款人在贷款人开立的所有帐户资金行使抵销权,同时对逾期借款按本合同第4.1条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11.5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部分乃至全部借款或解除合同,并对借款人违约使用的借款按本合同第4.1条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
11.6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11.7借款人使用借款如同时出现11.5、11.6所列情形的,贷款人应择其重而处罚,不能并处。
11.8借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在收到贷款人通知后3日内予以改正并采取令贷款人满意的补救措施,否则贷款人有权取消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贷款:
11.8.3未经贷款人同意转让或处分、或者威胁转让或处分其资产重要部分的;
11.8.8其它任何可能导致贷款人借款合同项下债权实现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11.9借款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利息,拖欠利息达到2个月(含)的,贷款人有权宣布全部贷款提前到期,自第2个月21日起起,对全部贷款按照逾期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12.1除利息外,社团贷款牵头社和成员社不得向借款人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12.2社团贷款所发生的费用支出,由牵头社先行垫付,由成员社按照贷款承担比例分担。
13.1根据贷款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自行完成本合同约定贷款项目的评估审查;
13.2组织办理社团贷款的担保手续;
13.5组织召开或者应成员社提议召开社团会议;
13.7指定专人负责社团贷款的具体事务;
13.8监督、检查借款人履行合同情况;
13.9必要时向贷款人通报贷款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有紧急情况的,随时通报;
13.10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社团会议决定采取相应的行动;
13.11办理成员社委托办理的有关社团贷款的其他事项。
14.1各成员社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应按照贷款承担比例各自享受权益和承担风险。
14.2各成员社均是在对借款人的项目、业务、财务状况的独立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自主决定订立本合同。
14.3各成员社授权牵头社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行使贷款人的权利,其行为对各成员社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成员社应通过牵头社行使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
14.4成员社有权向牵头社了解借款人的贷款使用、项目建设等情况。
15.1社团会议由牵头社组织召开,任何一个成员社均可以提议召开社团会议;
15.2牵头社和全体成员社参加时,社团会议才能召开;
15.3社团会议根据需要召开,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
15.4社团会议有权对社团贷款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并由牵头社负责采取措施;
15.5社团会议通过决议,应当由牵头社和成员社全体一致通过。
16.1本合同自贷款人和借款人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自本合同和附属于本合同的保证合同获得上级有权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16.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16.3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之约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执行。
16.4合同变更、解除的,不影响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的,不影响本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
16.5借款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必须经贷款人一致同意并重新确认担保。在全体贷款人与受让方的合同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16.6贷款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应及时通过牵头社书面通知其他贷款人、借款人及担保人。
17.1借款人和贷款人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2各贷款人之间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召开社团会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各方上级主管机关协调处理。
18.1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可以另行协商约定其他事项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本合同签订后,牵头社按照管理规定报请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并通过上级主管机关报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备案。
18.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贷款人和借款人各执一份,报上级主管机关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备案一份。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贷款人(牵头社)(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电话: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大东支行。
住所:沈阳市大东区东顺城街113号。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签订本协议;有关协议内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
一、发放委托贷款。
二、办理委托贷款结算业务。
三、按甲方书面意见对借款人不合理用款采取适当措施。
四、协助甲方做好委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催收与回收资金转账工作。
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甲方委托贷款业务应缴纳的有关税金。
六、其他委托事项。
第二条、委托贷款发放与回收。
一、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按“先存后贷,不得透支”的原则将委托贷款资金提前划入存款账户。甲方通知乙方发放贷款的同时应将委托贷款资金转入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委托贷款基金账户不计付利息。
二、甲方与借款人商定后,甲方向乙方发出《个人委托贷款发放通知书》。
根据《个人委托贷款发放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甲乙(或乙方指定的经办行)双方与借款人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委托贷款合同》。乙方发放贷款。
三、委托贷款有关结算业务由乙方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和银行业通行做法执行,甲方特殊要求应与乙方协商后执行。
四、对不能按期归还的委托贷款,由借款人提前申请展期,经甲方同意后,甲方向乙方发出《个人委托贷款展期通知书》。根据《个人委托贷款展期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甲乙(或乙方指定的经办行)双方与借款人签订《个人委托贷款展期协议书》。
五、乙方收回委托贷款本金时应及时通知甲方;收回委托贷款利息时应及时划入甲方规定账户,开户行:建行金桥分理处;户名:;账号:。
六、委托贷款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甲方与借款人协商解决,乙方予以协助。协商不成,甲方可书面委托乙方代理诉讼,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其相应后果。协商期间,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作为委托贷款债权人,对委托贷款的发放、管理、担保与回收全程工作负全部决策责任。委托贷款的担保协议,由甲方与借款人另行签订。
二、在遵守国家有关法规的前提下,甲方具有对委托贷款发放对象、金额、用途、期限、利率、用款与还款计划、罚则和其他要素的决定权。
三、保证委托贷款资金来源正当,规定借款人借款用途合法,通知乙方执行的指令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义务要求借款人将法人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变更情况及时报告乙方。
四、保证委托贷款资金及时划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委托贷款余额不超过委托贷款基金余额。
一、认真做好甲方的委托业务。
二、积极协助甲方回收委托贷款本金和利息。
三、按国家规定,不承担甲方委托发放贷款的风险,不垫付资金。
四、按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供委托贷款有关的核算数据和情况。
五、按时向甲方收取手续费。当出现借款人违约未按时支付手续费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支付应由借款方支付但借款方未按时支付的手续费。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从借款方归还的本金和利息中直接扣划不足部分以及按第六条第三款中规定的违约金。如果借款人归还的本金和利息不足以支付的,乙方有权从甲方的账户中直接扣划手续费及违约金,不足扣划的,甲方应就不足部分另行赔偿。
第五条、委托代理业务手续费。
一、手续费率及计算方式:
1、手续费率为委托贷款额的3‰。
2、手续费计算方式:委托贷款业务手续费=委托贷款额×3‰。
二、委托代理业务手续费的结算时间、计交方式等按照甲方、乙方与借款人三方签订的《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委托贷款合同》约定执行。
第六条、委托贷款逾期的处理约定。
一、对于按照甲方要求发放的委托贷款,贷款(含展期)到期后一年内,乙方承诺履行所有本协议和《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委托贷款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二、贷款(含展期)到期一年以后,如果借款人仍未按《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委托贷款合同》约定清偿所有贷款本息,导致乙方仍需对该笔贷款以及借款人贷款账户、相应利息账户进行管理的,甲方应就贷款及相关账户的管理工作与乙方另行商定处理事宜。甲方可书面委托乙方继续对甲方贷款及相关账户进行管理,但应另行支付乙方手续费。
三、贷款(含展期)到期一年以后,如果甲方未对贷款及相关账户处理工作与乙方达成一致意见或甲方不按期支付乙方手续费的,则乙方将有权停止履行与该笔贷款有关的一切义务,由此产生的丧失诉讼时效及其他相关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
x年xx月xx日。
乙方:
x年xx月xx日。
甲方(借款人):
乙方(贷款人):
为了更好地融通各单位自主运用、暂时闲置的资金,保证资金安全,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甲方)与(乙方)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愿将资金 作为委托贷款基金存入乙方,并委托乙方按甲方指定对象、内容代为发放。
三、乙方对甲方存入的资金,未发放部分比照专业银行单位活期存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每季计付利息一次,直接存入甲方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内,视同甲方委托贷款基金。
四、甲方一次批给、用款单位分次使用时,乙方即按批准发放金额一次由委托贷款基金账户中支出,另行保管,甲方不得安排使用。
五、根据甲方与用款单位协议规定的利率,乙方每季计收利息后,直接存入甲方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内,视同甲方委托贷款基金。
六、乙方按每月末实际贷款余额的 ‰向甲方(或用款单位)计收手续费。
七、委托贷款到期,由用款单位主动归还,并由乙方将收回的贷款本息,直接存入甲方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到期不还,乙方有权主动从用款单位的'结算账户中扣收,逾期加计罚息20%,归乙方收入。
八、甲方提取委托贷款基金,必须直接划入甲方在银行分理处开立的 账户内,不得转划他户和支取现金。
九、乙方只承担甲方与用款单位所签协议中的有关条款的执行、监督、督促还款的责任。
十、本协议一式份,甲方______ 份,乙方 ______份,有效期自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直至委托存、放本息全部结清日止。
甲方公章
负责人章
乙方公章
负责人章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miekuo.com/fanwendaquan/tiaojushuxin/5816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