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可以提高团队的效率和生产力,同时增强团队成员的凝聚力和归属感。想要实现个人目标和团队目标,合作是必不可少的,以下是一些提高合作效果的建议。
本保险分为车辆损失和第三者责任险,本公司按承保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车辆损失险。
第一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火灾、爆炸;。
(3)全车失窃(包括挂车单独失窃)在3个月以上;。
(4)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第二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本公司负责赔偿。
但此项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三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
(1)战争、军事冲突或动乱:
(2)酒后开车、无有效驾驶证、人工直接供油;。
(3)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
(4)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失窃或停放期间翻倒;。
(5)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第四条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本公司也不负责:
(1)自然磨损、朽蚀、轮胎自身爆裂或车辆自身故障;。
(2)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使损失扩大部分;。
(4)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五条公有车辆的保险金额,可以按重置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
私有或个人承包车辆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但最高不超过投保时的实际价值。
第六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调整保险金额,应向本公司申请办理批改。
第七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后,应当尽量修复,补偿保险人修理前应当会同本公司检验受损车辆,明确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和修理费用,否则,本公司有权重新核定亲修理费用。
第八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而遭受的损失或费用支出,本公司按以下规定赔偿:
(2)部分损失投保时按重量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陪偿;投保时保险金额低于重置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出险当时的重置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上列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九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全损后的残作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三者责任险。
第十条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本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给予补偿。
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第十一条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均不属于本保险的责任范围,本公司概不负责:
(1)被保险人所有或的代管的同产:
(2)私有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3)本车的驾驶人员;。
(4)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员和财产;。
(5)拖带的未保险车辆或其他拖带物造成的损失;。
(6)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引起停电、停水、停气、停产、停业或停驶造成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
第十二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
(1)酒后开车或无有效驾驶证:
(2)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第十三条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应当按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赔偿。
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赔偿金额,本公司有重新核定。
本公司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病变或赔偿费用的增加不再负责。
第十四条本公司赔偿后,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投保时对保险车辆的情况应当如实申报、并应当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十六条被保险人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使保险车辆保持正常技术状态。
第一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火灾、爆炸;。
(3)全车失窃(包括挂车单独失窃)在3个月以上;。
(4)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第二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本公司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三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
(1)战争、军事冲突或暴乱:
(2)酒后开车、无有效驾驶证、人工直接供油;。
(3)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
(4)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失窃或停放期间翻倒;。
(5)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第四条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本公司也不负责:
(1)自然磨损、朽蚀、轮胎自身爆裂或车辆自身故障;。
(2)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使损失扩大部分;。
(4)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五条公有车辆的保险金额,可以按重置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私有或个人承包车辆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但最高不超过投保时的实际价值。
第六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调整保险金额,应向本公司申请办理批改。
第七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后,应当尽量修复,补偿保险人修理前应当会同本公司检验受损车辆,明确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和修理费用,否则,本公司有权重新核定亲修理费用。
第八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而遭受的损失或费用支出,本公司按以下规定赔偿:
(2)部分损失投保时按重量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陪偿;投保时保险金额低于重置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出险当时的重置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上列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九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全损后的残作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三者责任险。
第十条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本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给予补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第十一条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均不属于本保险的责任范围,本公司概不负责:
(1)被保险人所有或的代管的同产:
(2)私有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3)本车的驾驶人员;。
(4)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
(5)拖带的未保险车辆或其他拖带物造成的损失;。
(6)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引起停电、停水、停气、停产、停业或停驶造成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
第十二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
(1)酒后开车或无有效驾驶证:
(2)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第十三条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应当按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赔偿。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赔偿金额,本公司有重新核定。本公司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病变或赔偿费用的增加不再负责。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投保时对保险车辆的情况应当如实申报、并应当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十六条被保险人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使保险车辆保持正常技术状态。
第十七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或变更用途,被保险人应当事先通知本公司并申请办理批改。被保险人不得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非法转卖、。转让保险车辆。
第十八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同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同时通知本公司。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本公司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关费用单据。本公司应当迅速审查核实。赔款一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本公司应当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索赔时提供的各种单证必须真实可靠,被保险人如果有涂改伪造单证或制造假案等欺骗行为,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追回已付保险赔款。
第二十三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被保险人向本公司提出赔偿请求,本公司可以按照本条款的有关规定,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并协助中本公司向第三方追偿。
第二十五条保险车辆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牌号,并经检验合格,否则本保险单无效。
第二十六章本条款中的重价值是指保险合同签订地车购置价。本条款中的实际价值是指保险合同签订地该车市价。
第二十七条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点在深圳或双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一章保险责任。
第一条车辆损失险:
(一)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行驶中平行坠落;。
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第三者责任险: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第二章除外责任。
第三条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爆裂;。
(二)地震、人工直接供油、自燃、明火烘烤造成的损失;。
(三)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的损失;。
(四)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
(五)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部分。
第四条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二)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三)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
(四)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
第五条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或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
(一)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扣押、罚没;。
(二)竞赛、测试、进厂修理;。
(三)饮酒、吸毒、药物麻醉、无有效驾驶证;。
(四)保险车辆拖带未保险车辆及其他拖带物或未保险车辆拖带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二)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三)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
第七条车辆的保险价值根据新车购置价确定。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时保险价值或实际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部分无效。
第八条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分5万、10万、20万、50万、100万五个赔偿档次,被保险人可以自愿选择投保。
第九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调整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应向保险人书面申请办理批改。
第三章赔偿处理。
第十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有关费用单据。
第十一条保险车辆因保险事故受损或致使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二条车辆损失险按以下规定赔偿:
(一)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实际值计算赔偿。
(二)部分损失以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修理费用。上列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计算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偿款达到保险金额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十三条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按:_________、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规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核定赔偿数额。对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四条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赔偿费用的增加,保险人不再负责。
第十五条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第十六条保险车辆、第三者的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偿中扣除。
第十七条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
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
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
第十八条被保险人提供的各种必要单证齐全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赔偿金额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后,保险人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十九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第三方不予支持,被保险人应提起诉讼。在被保险人提起诉讼后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应按照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由于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方的请求赔偿的权利或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追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或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提交本条款第十条规定的各种必要单证,或自保险人书面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偿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偿,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四章被保险人义务。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对投保车辆的情况应当如实申报,并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技术状态。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根据保险人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建议,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二十三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被保险人应当事先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
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不得非法转卖、转让保险车辆;不得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五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通知保险人。
第二十六条被保险人索赔时不得有隐瞒事实、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诈行为。
第二十七条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一条至二十六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保险赔偿。
第五章无赔款优待。
第二十八条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险车辆在_________年保险期限内无赔款,续保时可享受无赔款优待。_________年无赔款,优待金额为上年缴保险费的10%;连续_________年无赔款,优待金额为上年缴保险费的15%;连续_________年或_________年以上无赔款,优待金额为上年缴保险费的20%,不续保者不给。被保险人投保车辆不止一辆的,无赔款优待分别按辆计算。
第六章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保险车辆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并经检验合格,否则本保险单无效。
第三十条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以按_________项处理:
(一)申请仲裁机关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机动车辆保险附加盗抢险条款和费率因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或被抢夺,对被保险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车辆被盗3个月后,保险人按保险金额或出险时车辆实际价值进行赔偿。该险种的保险费率为机动车辆损失保险费率的20%~30%。
本保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本公司按承保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车辆损失险。
第一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1)碰撞、倾覆、火灾、爆炸;(2)雷击、暴风、龙卷风、洪水、破坏性地震、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隧道坍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3)全车失窃(包括挂车单独失窃)在3个月以上;(4)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第二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本公司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三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1)战争、军事冲突或暴乱;(2)酒后开车、无有效驾驶证、人工直接供油;(3)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4)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失窃及停放期间翻倒;(5)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第四条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本公司也不负责:(1)自然磨损、朽蚀、轮胎自身爆裂或车辆自身故障;(2)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致使损失扩大部分;(3)保险车辆遭受第一条各款所列灾害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停业、停驶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4)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五条公有车辆的保险金额,可以按重置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
私有或个人承包车辆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但最高不超过投保时的实际价值。
第六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调整保险金额,应向本公司申请办理批改。
第七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后,应当尽量修复,被保险人修理前应当会同本司检验受损车辆,明确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和修理费用,否则,本公司有权重新核定修理费用。
第八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而遭受的损失或费用支出,本公司按以下规定赔偿:(1)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重置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重置价值为限;(2)部分损失投保时按重量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赔偿;投保时保险金额低于重置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出险当时的重置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上列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九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全损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三者责任险。
第十条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本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补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第十一条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均不属于本保险的责任范围,本公司概不负责:(1)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2)私有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3)本车的驾驶人员;(4)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5)拖带的未保险车辆或其他拖带物造成的损失;(6)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引起停电、停水、停气、停产、停业或停驶造成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
第十二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1)酒后开车或无有效驾驶证;(2)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第十三条保险车辆轨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应当按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赔偿。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赔偿金额,本公司有权重新核定。
本部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病变或赔偿费用的增加不再负责。
第十四条本公司赔偿后,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投保时对保险车辆的情况应当如实申报,并应当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十六条被保险人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使保险车辆保持正常技术状态。
第十七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或变更用途,被保险人应当事先通知本公司并申请办理批改。
被保险人不得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非法转卖、转让保险车辆。
第十八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同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同时通知本公司。
第十九条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十五条至第十八条规定的义务,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保险合同。
无赔款优待。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险车辆在一年保险期间内无赔款,续保时可享受无赔款优待,优待金额为上年度应交保险费的10%,不续保者不给。被保险人投保车辆不止一辆的,无赔款优待分别按辆计算。
索赔事宜。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本公司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关费用单据。本公司应当迅速审查核实。赔款一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本公司应当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索赔时提供的各种单证必须真实可靠。被保险人如果有涂改、伪造单证或制造假案等欺骗行为,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追回已付保险赔款。
第二十三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被保险人向本公司提出赔偿请求,本公司可以按照本条款的有关规定,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并协助本公司向第三方追偿。
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提交本条款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各种必要单证或自本公司书面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保险车辆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牌号,并经检验合格,否则本保险单无效。
第二十六条本条款中的重置价值是指保险合同签订地的新车购置价。
本条款中的实际价值是指保险合同签订地的该车市价。
第二十七条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时,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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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合作协议书企业人才网合作协议甲方:常州工商行政局乙方:为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搭建互惠互利的企业人才合作平台,以推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企业人才合理流动。
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加强企业人才合作双方互为对方企业人才招聘提供便利,免费为对方工商局所有企业提供人才招聘服务,并负责为对方企业人才需求信息进行发布;确定专人负责企业人才信息交流工作,定期向对方提供企业人才需求信息,以实现资源共享。
二、加强网络合作常州工商局,两地企业人才和用人单位可通过网络了解信息,方便快捷求职求才,促进企业人才交流。
三、加强企业人才输出与派遣合作双方互为对方企业人才需求提供便利。
一方有用工需求且需对方协助时,需求方负责企业人才需求信息收集整理、信息传输、委托招工协议的鉴订及输出人员与用工单位有关事项协调等方面工作;协助方负责做好输出人员的调查登记、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及协助需求方做好输出工作。
四、加强人事代理合作甲、乙双方互为对方到本地就业企业人才提供优质人事代理服务,一方企业人才在对方落实就业单位后,对方负责为就业人员及时办理有关就业手续,提供全方位人事代理服务,负责组织关系接收;代交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档案工资调整,职称的申报评审;毕业生见习期满转正定级手续办理及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有关证明材料。
五、加强企业人才培训合作甲、乙双方可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对新知识、新技术的广泛需求,共同组织开展学生、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项目的调研、立项,并确定培训项目,在区域内共同组织开展教育培训项目。
六、甲方为乙方引进高端企业人才、紧缺企业人才提供支持。
七、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八、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忠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xxxx年至xxxx年机动车辆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汽车业务与乙方机动车辆保险相结合,满足汽车和保险销售的目的,实现甲乙双方共同客户的共同发展。
一、甲方同意将公司名下车辆(具体投保区域及车辆牌号双方另行协商)的保险向乙方投保,并在投保时向乙方提供完备的车辆资料。
二、甲方车辆投保的险种及保额由甲方确定,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全车盗抢险、等。(具体险种及保额以保险单正本为准)。
三、乙方对甲方车辆的保险期限自投保之日起一年整。如期间甲方车辆保险项目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更改。
四、乙方对甲方车辆提供优质的承保、理赔等保险服务。
一、甲方就其名下车辆在乙方投保机动车辆保险事宜达成一致后,双方签订《车辆保险协议书》。
二、乙方将根据甲方的网点布局和名下车辆号牌属地、原则上以省级区域范围为单元来界定要承保的车辆。
在相应的单元内,甲方名下车辆的保险原则上由乙方承保。关于哪些单元和多少单元由乙方承保,双方可协商约定。
乙方将设立专项团队,指定专人对接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就承保知识培训、承保时效、承保条件和程序、承保资料整理、承保信息反馈、续保跟踪等事宜保持沟通。
三、甲方名下车辆承保费用的确定和收取方式约定如下:。
1、保险按年投保,合作第一年,甲方名下保费,商业车险以中国保监会审批基础费率为基础,按保单单面xx折出单,甲方按此金额预付保费,一年期满,乙方在一个月内对当月合同期满的投保车辆进行赔付清算,以每台车实际发生赔付费用的xx倍为该车实际保费,预付保费减实际保费后余额退还甲方,不足部分由甲方补足。按逐车计算,合计办理的原则开展。
交强险按交强险费率浮动规范相关规定执行。
2、一年后,双方可根据上年实际保费发生情况协商确定保费预付标准,以尽量避免大额退款或补款。
退款方式包括现金退款(甲方提供发票,乙方承担税费)、抵交保费等。
甲方保险未到期车辆因经营原因退出营运,车辆退保,该车辆视同合同到期,纳入当期到期车辆保费清算。
3、保费支付方式:所有车险业务必须执行见费出单操作,可按客户需求按月或按季度出具短期保单,短期保单按日计费。
4、甲方名下车辆若需要保单变更或退保时,由乙方专人全责办理。
四、甲方名下车辆若发生保险单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双方应积极互通信息,乙方及时定损核赔,并支付相应的赔款至甲方指定账户。
根据甲方需求,结合甲方行业的特殊性,乙方将按照以下服务承诺做好甲方名下车辆的保险理赔工作:。
1、电子查勘员、电子理赔员服务。
在保单年度,出险三次内(含三次)损失在3000元以下的单方事故(不涉及第三者、不含停放被撞事故)免查勘,客户拨打95518报案后,按95518指引由客户自行拍摄事故现场照片,(能反映事故现场全貌的全景照片,反映车牌号、碰撞部位,损失程度的近景照片);超过x次的,经沟通,我司将结合具体案情可以申请协商解决。
2、一小时快赔服务。
损失xxxxx元以下单方事故,在乙方远程定损中心定损后,无需再提交索赔资料,乙方在1个小时内赔款至机房账号[i1],以便即时修车。
甲方另择时间提交索赔资料的上述案件,乙方收案点在收到资料后1个小时内赔款至甲方账号。
注明:由于银行划账时间关系,每天15时后提交的案件,延迟至次日9:30划款。
3、异地出险、就地理赔。
客户异地出险后,人保财险公司通过“异地出险、就地理赔”服务网络的运行,为客户提供更加快速、便捷的“查勘、定损和赔付”服务,使客户无论身处何地,都能享受到从报案到领取赔款全流程的便捷、高效、统一的理赔服务。
4、停放被撞理赔减免。
出险x次内(含x次)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但无法找到第三方时,不设免xxxx%。
5、第三者直赔服务。
对于我司承保的保险车辆若给第三者造成伤害,若被保险人怠于履行赔偿责任,第三者可以直接向我司索赔,我司将在限额内直接赔付。
6、提供抢救医疗费垫付担保。
当交通事故导致人伤时,出险当事人垫付昂贵的医疗抢救费用有困难时,在我司合作的医院,我司推出不超过限额的全额担保。
7、对于甲方名下车辆,乙方将统一全国各地索赔资料递交要求、查勘定损时效和理赔时效,并按照深圳承保地的要求和时效为准。其中,对于正常纯车损案件,乙方将在索赔资料递交齐全后的x个工作日赔付到甲方指定账户。
8、重大车损理赔处理的约定。
在车辆损失严重,如修理价达到或超过车辆实际价值时,双方可协商处理。
9、事故责任人手续通融约定。
事故责任人手续缺失的情况下,即甲方客户在办完事故流程后,不辞而别,不配合甲方收集相关资料时,导致甲方在索赔递交资料等环节出现麻烦,乙方将在事故责任人手续上予以通融处理。
10、拒赔案件的处理约定。
拒赔案件的处理,乙方经调查取证后,认为不属于保险责任拒赔甲方的,乙方将提供已取证的相关证据给甲方。
11、超时报案的处理约定。
乙方考虑到甲方的行业特殊性,在发生事故时,部分客户对保险事故处理操作方法不了解,未能在出险xx小时内报案的,造成迟报案的,甲方承诺不以此由拒赔。
12、赔案支付特别事项处理的处理。
对于甲方的部分案件需特别支付的,如部分贷款抵押车辆的赔款提供受益人委托书问题,除出现全损情况以及贷款银行具体特别要求外,无需提供受益人委托书这一手续,赔款仍将赔付至甲方提供的账户。
13、对于甲方名下车辆在高速公路发生的较小的单方保险事故,为了保障甲方的利益,经过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由当事司机拍下事故现场全貌以及碰撞部位的照片,并提供相关的索赔单证(含双方赔款协议、身份证明、联系电话)和资料,乙方将按甲方提供的资料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通融赔付。
14、甲方名下车辆出险后被拖至交管部门,事故处理完毕后再由交管部门拖至维修点而产生的二次拖吊费用,甲方可事先向我司提出申请,为保障甲方的利益,乙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此次事故产生的二次拖吊费给予通融赔付。
15、发生保险事故后,对于属于保险合同责任的事故,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参与调解、应客户要求推荐律师。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乙方:
为满足个人金穗贷记卡(信用卡)消费分期需求,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开展个人金穗贷记卡消费分期业务合作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为每位申请人提供个人金穗贷记卡消费分期的金额不超过商品总价款的70%。
2、分期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分期费率由甲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和甲方上级行规定的浮动权限确定。
4、如甲方上级行公布的分期条件发生变化,另行签订协议。
1、负责对分期客户借款资格进行前期调查、审查审批贷款以及贷款资金划转。
2、负责分期本息的核算。
3、负责按月向乙方提供欠款名单。
4、负责保管应保管的相关手续。
1、乙方同意为申请人在甲方分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责任范围、保证期间等担保义务以双方签订的担保合同或担保条款约定为准。
2、申请人须将所抵押物抵押给甲方,乙方协助甲方先于该抵押担保承担保证责任。
3、乙方须在甲方指定的营业机构开立保证金专户,保证金余额不低于万元并不得低于乙方担保贷款余额的%,如保证金余额低于上述标准的,乙方应即时补足。
5、乙方担保的贷款任何一期还款额逾期时间超过天,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帐户扣收逾期本息。
6、乙方配合甲方对申请人进行分期资格调查。
为促进甲方直属单位和各专业协会会员企业的健康发展,解决甲方直属单位和各专业协会会员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甲方直属单位和各专业协会会员企业搭建多元化、多层次的融资平台。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正式生效之日起,建立双方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建立并发展相互协作、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紧密合作关系,采取定期互访座谈或共同走访甲方会员企业的方式,实现信息及时互通。
二、甲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直属单位和各专业协会会员企业选择乙方为融资租赁合作伙伴。
三、乙方同意为符合条件的甲方直属单位和各专业协会会员企业优先提供“量身定制”的融资租赁服务。
四、甲方同意在适当时机吸收乙方为协会会员,并享有会员单位的权利与服务,包括在协会网站上为乙方做宣传、为乙方业务需要提供相应专业专家评审服务等。
五、乙方承诺加入协会后,遵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
六、甲乙双方应对其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披露。
七、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的任何补充或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予以补充,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并与协议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所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负责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被保险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条车辆损失险。
1、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行驶中平行坠落;
(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者)。
2、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第三者责任险:
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第三条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爆裂;
2、地震、人工直接供油、自燃、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3、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的损失;
4、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
5、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部分。
第四条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2、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3、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
4、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
第五条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或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1、战争、军事冲突、扣押、罚没;
2、竞赛、测试、进厂修理;
3、驾驶员饮酒、吸毒、药物麻醉、无有效驾驶证;
4、保险车辆拖带未保险车辆及其他拖带物或未保险车辆拖带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
5、保险车辆肇事逃逸经公安部门侦破后;
6、保险事故发生前,未按书面约定履行交纳保险费义务;
7、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以及在此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以及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第六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2、被保险人或其驾驶员的故意行为;
3、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赔偿;
4、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七条车辆的保险价值根据新车购置价确定。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时保险价值或实际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部分无效。
第八条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分为五个赔偿档次: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被保险人可以自愿选择投保。
第九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调整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应向保险人书面申请办理批改。
第十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有关费用单据。
第十一条保险车辆因保险事故受损或致使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二条车辆损失险按以下规定赔偿:
全部损失。
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乙方合作,将乙方现有无车辆贷款的车牌___________的营运车辆和甲方提供的散装水泥罐拖车合作,拉运甲方联系的电厂粉煤灰的拉运业务,并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确定,乙方加盟甲方的拉运业务,必须将车辆挂靠甲方公司的名下,以便于统一的管理,(关于挂靠的详细见双方签订的挂靠协议)。
2、甲方负责与电厂的业务与账目的往来和车辆平时业务管理、调度工作,乙方负责车辆运行管理和拉运工作。
3、为了方便工作的需求,双方确定利润分配原则5:5的基础上,为更能公平对日后拉运工作顺利进行,双方协商将车辆在正常运行中所不直接发生的间接费用以大承包的方式,进行重新的利润分配,分配方案为:__甲方:__乙方:__车辆间接费用,(方案的内容见方案分配表);双方并确定,在拉运工作开始后,先期所产生的利润,必须先行将双方合作后购置的散装水泥罐拖车的贷款还清以后,双方再进行利润的分配;在拉运工作结束后,作为甲方将不参与车辆冬季的拉运业务的工作,经双方商议,冬季乙方在进行其他拉运业务情况下,每月付给甲方3600元的生活费。
4、在拉运工作开始后,甲方需要为双方的业务顺利发展,进行管理人员的聘用和一些涉及车辆正常运行所需的非正常费用的支出,经双方协商确定,每拉运一趟,所拉运的运费中扣除100元作为业务发展费用。
5、经双方确定,甲方负责和发货方电厂和收货方的结算工作,乙方负责拉运工作、吨位核对和车辆发生加油、过路费、修理费票据收集与收货单收取的工作,在每拉运完一趟运输的任务,乙方负责该车辆拉运到拌和站的收货收据交到公司负责业务管理的人员,以换取公司出具的运费收据,以便于公司业务人员和电厂的及时结算。
6、乙方必须购买车辆所需的保险,在出现交通事故需承担赔偿责任时,在保险公司予以理赔。如因乙方未能及时购买车辆保险,而不能得以保险赔偿时,则此部分的赔偿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对于驾驶员的任何人身损害,需赔偿时乙方同意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协议期内,为保证甲方的正常营运,乙方欲将该车辆出售、转让时,应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转让、出售该车辆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8、协议期内,乙方不得将该车辆予以抵押或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均等效力。因履行本协议的有关争议由法院裁定。
10、除因有协议终止的事由出现外,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长期有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住址:证件号码:乙方:住址:证件号码: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及范围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乙方负责甲方______品牌产品销售及客户服务工作,并严格执行甲方给予的市场指导价格,服务范围仅限于微信、微店渠道。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一、甲方授权乙方______品牌销售权,并指定乙方在微信、微店渠道进行产品的推广销售工作,并向乙方提供产品官方授权商户编码,可供查询。
二、甲方应及时对乙方的订单做处理,尽快发货;同时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代理业务相关的文件与资料,向乙方的销售和技术人员提供有关业务及操作流程培训,帮助乙方提高技术服务能力,拓展业务范围。
三、由乙方携同甲方积极运作,为加盟商营造好的市场环境。
四、为规____市场,维护甲方产品的品牌形象,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甲方代理管理规定进行监督,预防破坏整体市场。
五、甲方有权对违规xx户采取关闭违规商户后台,撤销产品代理资质、扣除保证金、停止供货等必要手段。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渠道范围内自行开拓与发展客户,积极推广甲方产品,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代理业务中如实向客户介绍甲方产品,并确保为商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声誉。
二、乙方客户出单后,应及时向甲方通知,并认真做好向甲方下订单,确认订单的工作。
三、乙方需要甲方人员协助培训或者从事其他相关工作的,甲方可根据协议内容给予帮助。
四、于每次进货前支付甲方______%的货款,每月月末支付完当月货款。
五、未经甲方正式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办事处或者总代理等垄断性、排斥性等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商业活动及其他非本协议目的之活动,更不得做任何超出协议内容及经营范围之外的本业务不相关的事。否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xx代理条件。
1、当地网络条件具备,具有培训、策划、经营实力的个人或企业、公司、熟知电商相关知识或工作经验者。
2、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或良好信誉的商家。
3、勇于承担责任,具备开拓发展能力的企业或个人。
第五条:合作细则。
1、代理级别:
(1)高级代理商:可享受上架产品分销价格的8折。(分销价格已打折)。
(2)中级代理商:可享受上架产品分销价格的9折。
(3)初级代理商:可享受上架产品分销价格。
2、政策:
(1)高级代理商:以分销额度每季度的______%返点。
(2)中级代理商:以分销额度每季度______%的返点。
(3)初级代理商:厂家每月特推______款产品,销售后获得分销额度______%的返点。
3、任务:
(1)高级代理商:分销额度不限,如若连续______个月无销售,将会扣除______%保证金退还余下保证金,并取消授权。
(2)中级代理商:分销额度不限,如若连续______个月无销售,将会扣除______%保证金退还余下保证金,并取消授权。
(3)初级代理商:分销额度不限。
4、售后政策:
(1)七天无理由退换货,产品质量问题___xxxx____年质保。
(2)在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
(3)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商家,乙方应加入甲方公司的xx运营平台,接受厂家所在公司的管理与监督。
第六条:争议解决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到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七条:其他。
1、协议签署地位______市。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即日起生效。双方各执______份,复印件无效。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__有限公司空调自控工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作协议。
1、项目名称:______有限公司暖通空调自控工程。
2、项目地点:____________。
3、项目内容:暖通空调自控工程。
1、甲方需在项目启动前将前期投入资金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2、甲方需配合乙方进行空调工程施工工作。
3、乙方需按照甲方指定的期限完成洁净空调自动化控制平台设计。
4、乙方需建立车间空调控制系统,设计中央控制室,购置仪表,构建自动化控制系统。
5、乙方需在项目调试过程中协助甲方相关人员跟随调试、学习、现场培训。
6、乙方负责整套空调自控工程及设备的安装调试,甲方予以配合。
7、安装调试期间甲方应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动力电源及水源。
8、调试完成后一周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
9、调试完成后甲方根据国家及行业标准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并签写验收报告。
1、甲、乙双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方案预算,经审核后商定该工程协议价款为人民币______元。
2、上述协议价包括设备费,安装费,调试费等所有费用。
3、在工程开始前支付人民币______元作为乙方的启动资金。在工程调试验收并办理交接证明后______天内支付工程款______元。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
4、剩余______元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______周内付清。
1、质保期为工程、调试验收合格后______个月。质保期内乙方对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损坏进行免费维修或调换。
2、当自控系统发生故障时,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__小时赶到现场处理。
1、除不可抗力外,如甲方中途发生变更技术方案,导致采购货物数量或型号需要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
2、乙方应按协议规定的工期内完工,如逾期完工,每延误一天,须按协议未履行部分总额的______‰支付违约金于甲方。超过______天的每增一天,按协议未履行部分总额的______%支付违约金。超过______天的每增一天,按协议未履行部分总额的______%支付违约金。并且乙方应退还所有货款。
3、甲方应按协议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如逾期支付,除乙方同意顺延外,每延误一天,须按未付货款总额的______‰支付违约金于乙方,超过______天的每增一天,按协议未履行部分总额的______%支付违约金。超过______天的每增一天,按协议未履行部分总额的______%支付违约金。
乙方和甲方均有义务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透露有关本协议内容项目下的任何信息。
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本协议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_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他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协议履行受阻时,履行协议的期限应予延长。
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_______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出示另一方。
1、合作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本协议双方约定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3、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_份。
4、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补充,补充条款同具本协议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第十三条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项目合作合同范本。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甲乙双方就合作施工合同工程施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实施责任及要求
1、甲方将主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的`实施责任交乙方承担(包括该合同项下的全部变更工程)。
2、工期、质量必须满足主合同要求。
第二条甲方责任
1、负责及时办理主合同的预付款手续。
2、负责为乙方实施主合同提供相应的授权,解决只能由甲方解决的事项。
3、负责沿线地方政府的协调工作及本工程的通知、图纸等。
第三条乙方责任
1、负责代甲方履行主合同的施工、缺陷修复及保修责任。
2、负责以自身资源按照主合同要求完成该工程,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3、自觉接受甲方的各项监督检查。
4、保证不以甲方或项目部的名义从事于本工程无关的活动。
5、负责及时清偿为实施本工程而产生的各类债务,及时支付民工工资。
第四条费用、结算与支付
1、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安全的方式,一次包干价:1965042。2元,按甲方给乙方提供的图纸所注明的工程量,超出图纸部分另行计算。
2、经双方协商,乙方开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甲方开始支付乙方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基础完工后付工程总造价的10%,一层封顶付总造价的20%,二层封顶付总造价的20%,封顶付总造价的20%,内外粉刷时付10%,工程竣工付15%,余款5%工程完工后一年内付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对于主合同所规定的甲方的合同责任,如因甲方工程款支付不及时造成停工引起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双方按本协议规定的各自的责任分别承担。若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违约,违约方不得要求另一方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2、工期5个月,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产生安全事故,导致乙方、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受损,乙方须自费承担事故处理费用,向受损方赔偿。
第六条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不得与本协议相抵触,应与本协议一起共同执行。
第七条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结清各项费用后终止。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习生勤工俭学合作协议书甲方:东莞市仁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乙方:
因甲方推荐企业生产发展需要,乙方因勤工俭学的需要,经甲方、甲方推荐企业、乙方三方友好协商,就乙方负责为甲方推荐企业输送实习学生至甲方推荐企业实习事宜,三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诚信的合作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为甲方推荐企业派遣实习生健康。
第二条实习期限:
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第三条上班要求:安排工作岗位是坐着上班,长白班或日夜班。
第四条保险事宜:甲方推荐企业负责为乙方实习生办理工作意外保险,实习生因工负伤或患病,甲方、甲方推荐企业、乙方三方均有负责及时救冶的义务,(如上班时间内及上下班途中因工伤、意外病由甲方推荐企业负责,甲、乙双方协助处理。非上班时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由责任方负责,甲、乙双方协助处理。)第五条劳动时间:服从甲方推荐企业生产需要,员工考勤按实际出勤计算工时,如甲方推荐企业任务不足,合同期内甲方推荐企业平均每月按小时保底(当月如果有请假、旷工记录则不予保底,不足一个月根据月平均天数保底),乙方员工必须服从甲方推荐企业的生产需要安排上下班,如在上班时间内迟到、早退、旷工及违反厂规厂纪者,一律按甲方推荐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处理。
第六条劳动报酬:乙方实习生工资按时薪结算,从早到晚不分时段(包括休息日、节假日加班)每小时以时须在次月日前核对完成。
名驻厂管-理-员(老师),每学生配1元,免费提供食宿。驻厂管-理-员必须第七条驻厂教师:此批学生共配个驻厂老师。每人每月工资刷卡考勤、按时上、下班。
第八条付款方式1名,以实际到达推荐企业人数为准。年龄在16周岁以上,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身体元/小时计算。实习生当月工第一款实习生及驻厂教师当月工资必须在次月第二款甲方给予乙方实习生及驻厂教师工作满并汇入乙方账户。日前汇到乙方对公账天往返车费补贴户,由乙方发放实习生工资,乙方承担工资责任。
元/人,乙方需提供车票。车补在结算第一个月工时工资时一第三款实习结束后如余下工时工资无法完全核算,甲方要在实习结束一周内把实习生工资汇入乙方账户。
第九条乙方实习生从进入工厂之日起至协议期满止,所有实习生由甲方推荐企业免费提供住宿(包括休息日,放假日和所有不上班日期),就餐包括早餐,午餐和晚餐,甲方推荐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扣除乙方实习生的押金、水电费、劳保用品等一切费用。
第十条甲方推荐企业提供工衣、厂牌给乙方实习生免费使用,实习期满按规定办理相关离厂手续,需如数退回,如工衣有遗失将安成本价,在乙方实习生的实习津贴中扣除作为赔偿。
第十一条工作管理第一款甲方推荐企业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环境,保障乙方实习生在厂内的人身、财产安全,保证不安排到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工作岗位。甲方推荐企业可按照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管理乙方实习生人员。
第二款乙方负责实习生入职、请假、以致早退、离职等事务工作的管理,以及人身财产安全、品行、住宿卫生、思想稳定、外出安全管理,及配合甲方推荐企业做好劳务人员岗位生产管理。
第十二条处罚第一款乙方实习生若有违反厂规厂纪者,按甲方推荐企业依法制定并经公示的厂规厂纪规定予以处分及处罚。
第二款乙方实习生若有违法者,可移交当地治安部门处理。
第十三条离职第一款实习生人员如自身原因在甲方推荐企业工作未满3天而离职,甲方推荐企业可不支付任何费用,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履行合同者(除有特殊原因或重大疾病且在甲方推荐企业允许离职的情况下),影响甲方推荐企业生产正常运行,甲方推荐企业将扣除乙方离职人员十2天的工资作为违约金。
第二款若未经批准而自动离职,或旷工三天的做自离处理,不予结算工资。
第十四条甲方、甲方推荐企业、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一款乙方安排管理人员到甲方推荐企业管理,主要配合甲方推荐企业负责日常协调及引导工作,确保乙方的出勤管理,纪律管理和安全管理。
第二款乙方应定期了解其人员意见,工作表现及在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并将意见及时回馈给甲方及甲方推荐企业。
第三款乙方所输送人员发生下列情形的,将被退回乙方,由乙方负责接回,自退回之日起甲方及甲方推荐企业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者;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推荐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者;3、发生重大违法行为,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治安处罚者;4、有病毒性肝炎及严重的肝胆肾疾病病史,患有传染病(如白血病、羊癫疯等)。
5、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经鉴定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6、有打架斗殴,罢工及消极怠工等不良行为者;7、其他甲方推荐企业认为已不适合继续工作之情形。
第十五条重要约定第一款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甲方推荐企业、乙方三方各执一份,自甲、乙方签字盖章之日期生效。
第二款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果有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条款,必须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变更,否则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三款争议的解决:因违反或终止本协议而引起对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未能达成一致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东莞市仁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代表:
日期:
年月日3乙方:
代表:
日期:
甲 方:
住 址:
身份证号:
乙 方:
住 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 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元
5、经营范围: ,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 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 元
(1)甲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50%;
(2)乙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50%;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 账号: ),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 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
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
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 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
自第 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
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
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
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 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20xx年 月 日
甲方诉乙方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和解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乙方确定甲方的机动车辆保险定损额为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因甲方无法提供病历,加扣医疗费用的__%,同时因甲方投保车辆系第二次出险,也须加扣相应金额的__%。最后确定实际赔付金额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收到甲方符合理赔条件的有关票证之日(全套理赔票证原件已交付乙方)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第二条。
甲方在收到上述第一条所述赔款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后,2个工作日内,向__________县人民法院撤回起诉。诉讼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第三条。
有关甲方出险车辆的全部残值由乙方收回,甲方保证不得短少,否则扣减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相应的赔付金额。
第四条。
本协议签订履行后,甲乙双方无其他争执。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协商、合作事宜,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本着资源共享,双赢合作的原则本着诚信合作的意愿进行双边合作.
二、甲方受企业委托与乙方进行双向猎头合作业务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仔细填写《委托招聘需求表》对所委托的职位进行详细的描述,提供企业真实的经济性质、规模大些、发展前景等情况,以便使乙方正确理解委托招聘岗位的要求和客观负责的向候选人介绍聘方的情况。
三、乙方在双方协商的时限内,为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人才信息,供甲方选择;甲方对选中的推荐人选进行面试,录用权在甲方(必要时乙方可与甲方一起面试参与人才与企业的面试)。
四、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人员进行面试后的两个星期内应明确通知乙方是否录用。甲方在与面试人员达成一致,明确表示录用乙方推荐人选之后,在推荐人选上班前,支付乙方成功推荐的服务费,金额为每一位人选年薪的_____%。人才上岗一个月后付清人才全部薪资的_____%。
五、如果乙方推荐给甲方的人选_____个月内,因种种原因离职,那么在该人选解聘后,乙方应该无偿继续为甲方推荐合适人选,若一个月内仍然未能找到合适人选,除非甲方要求继续推荐,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该人选推荐费的_____%。(甲乙双方各提取人才拥金的一半,费用也应由双方一同支付。)。
六、双方要以“公开、公正、守信、诚意”为原则,共同遵守和实施以上委托事宜。甲方必须通过乙方录用乙方提供的人员,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乙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私下与被推荐人员联系或达成有损乙方利益的约定,经发现作违约处理。
七、凡乙方推荐的人员(按约定已向乙方支付全额推荐费用的人员除外),自推荐之日起一年内,甲方除非得到乙方的同意,否则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录用该人。
八、乙方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行为保留一切法律行为的权利。一经发现,甲方在必须全额补偿乙方上述应付金额以外,乙方还有权要求甲方在发现违约之日起两星期内,支付乙方所推荐之人员_____个月薪水作为违约金。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后回传。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代表签名: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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