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签订合同协议,各方不仅可以明确各自的责任与义务,还可以规范交易过程,提高交易的效率。以下是小编搜集的一些合同协议模板,可供大家免费下载使用。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终止委托乙方代表甲方持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企业)%的财产份额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为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持有企业%的财产份额。而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代持协议》约定甲方将其上述的持有财产份额委托给乙方代为持有,代持财产份额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持有并记载于企业章程和工商登记等相关文件中。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将其持有的%的财产份额委托乙方代为持有,乙方亦不再为甲方持有企业任何财产份额。
二、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互相配合努力促成本协议的所有生效条件得以全部成就。
三、本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为乙方代甲方持有的企业%的财产份额已经过户至甲方名下(以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准,下同)。
上述先决条件得到成就之日起,本协议即行生效。
四、本协议项下财产份额转让涉及的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五、甲方承诺与保证。
1、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不违反对甲方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2、甲方承认并遵守企业修改后的合伙协议。
2、甲方保证,在为本协议的签署所提供的所有资料是完整、充分、真实的,且不存在涉及本协议项下交易的未披露法律责任。
六、乙方承诺与保证。
1、乙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不违反对乙方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
2、乙方保证,在为本协议的签署所提供的所有资料是完整、充分、真实的,且不存在涉及本协议项下交易的未披露法律责任。
3、乙方保证该等财产份额未设定任何第三方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或其他第三者权益,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如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由于协议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协议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有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协议双方的过失,则根据各方的违约程度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当向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署后成立并自本协议第三条所述之条件得到成就之日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委托持股协议书委托人(甲方):身份证号:受托人(乙方):身份证号:鉴于:
甲方以其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委托给乙方持有。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委托持股协议如下:第一条本次委托持股的标的1.1本次委托持股标的为甲方在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的%,对应公司出资元。
2.1本次委托持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协商解除或者甲方转让标的股权之日止。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以及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法律和章程赋予的全部权利。
3.2在委托持股期间,获得因标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享有。
3.3如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甲方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5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未通知的,则视为甲方放弃该等权利。
乙方因执行甲方的书面指示或者为实现甲方的权利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需缴纳的税费等,由甲方承担。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4.1在委托持股期间,乙方作为标的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乙方作为公司的登记股东,有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但乙方行使股东权利时受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4.2在委托持股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应转交给甲方。若收益为现金分红的,则乙方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后个工作日内,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其转交给甲方。
甲方指定账户。
户名:账号:开户行:
4.3若乙方为甲方垫付了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从标的股权获得的分红中扣除,直至垫付费用全部结清为止。
4.4在委托持股期间,乙方应保证所委托持股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4.5委托期间,乙方有权收取委托手续费。
元,支付方式为,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乙方指定账户。
户名:账号:开户行:
甲方没有按期支付手续费的,乙方有权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
4.6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4.7乙方违反本协议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原因和责任,给甲方的股权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上一年会计年度公司每股净资产的倍计,对甲方进行赔偿。有股权转让成交记录,且成交价高于本条净资产的倍数的,以成交价的倍作为赔偿金。
5.1在委托持股期间,甲方依据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可转让标的股权。甲方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并提供股权受让方的相关资料。
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以本协议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方式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5.2因标的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六条保密。
6.1除根据法律法规披露外,未经对方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七条协议的生效与解除。
7.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2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甲方可解除与乙方的委托持股协议并可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使甲方成为公司的登记股东。
7.3甲方和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委托协议,但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必须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股权恢复至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人名下。
9.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9.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签署日期:年月日受托方:
签署日期:年月日
住所: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委托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方因为乙方的名义持有_________有限公司股金事宜,现双方就相互权利和义务协议如下:
一、受益人。
甲方名义持有的该股金实质所有权归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任何单位所有,该股金受益人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任何单位,甲方仅为受托名义持有该股金。经乙方签字确认的本协议文本,可以作为充分的受益信托凭证,在乙方书面授权的前提下,其他持有人也可以行使一切受益权。
本协议约定的信托财产为乙方委托甲方持有的_________有限公司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圆整)的股金,该股金为乙方委托甲方名义持有,有关购买款项有乙方全额支付承担,具体依据以各方往来结算凭证确认,甲方未对此股金付任何代价,甲方对该股金不主张任何协议外权利。
本协议委托持股之标的即为占注册资本_________%其他自然人出资_________元的部分股金。
三、乙方或其指定受益人取得甲方信托名义持有的该股金利益的形式、方法_________。
乙方享有一切该股金的实质所有权,乙方受益权及于该股金的一切所得和任何处分利益,具体取得方式和办法由乙方具体指令甲方办理。
四、信托期限。
该甲方信托名义持有的该股金自甲方持有该股金时起至乙方通知甲方处分该股金时止。
五、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
甲方名义持有该股金期间,在具体管理运作该股金方面甲方应全部依据乙方指令操作,无乙方指令不得对该股金作出任何直接或间接处分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该股金的行为,甲方不得将该信托名义持有的股金向一切利害关系人明示。该股金具体运作托管给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有乙方指定的该单位具体管理该股金,该托管具体规定如下:_________股东会行使该集团全部股东权利,无须甲方任何书面授权,本协议即为充分授权。
六、受托人的报酬(考虑是否将此款删除)。
甲方有权收取该信托名义持有费用_________元/年。
七、信托终止事由。
甲方依据乙方具体指令处分完毕并交接完毕本协议所定的信托名义持有关系即终止,本协议或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
八、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履行中如遇争议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由原告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各方签字代表同时作为自方本协议履行连带责任担保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具有双重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 托 方:
姓 名:(基本情况,包括出生年月、民族、性别、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姓 名:(基本情况,同上)
姓 名:(基本情况,同上)
受 托 方:
姓 名:(基本情况,同上)
鉴于:
受托方 (姓名) (以下简称受托方)与委托方各成员均同意共同出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共同出资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其中,受托方本人的实际出资额为人民币现金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元)、受托方分别代表 (姓名) 以人民币现金出资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元)、代表 (姓名) 以人民币现金出资_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_元)、代表 (姓名) 以人民币现金出资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_元)。
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委托方各成员委托受托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
第一条 委托方各成员自愿委托受托方作为各自对公司出资(以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受托方自愿接受委托方各成员的委托,以自己名义对公司出资,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第二条 委托方各成员委托受托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受托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方各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条 知情权
委托方各成员享有对公司投资的知情权,有权通过受托方了解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利润分配方案等。
第四条 参与管理权
委托方各成员通过受托方参与对公司的管理。受托方参加公司股东会、菫事会前,应与委托方各成员进行沟通,涉及需要受托方在公司股东会、菫事会表决的事项,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应事先对有关表决事项进行一次内部表决,内部表决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受托方在参加公司股东会、菫事会时按该内部表决意见进行表决。
受托方应将每一次股东会、董事会表决的情况向委托方各成员作书面通报。
第五条 投资收益取得权
委托方各成员基于其对公司的实际出资,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分红所得及其他收益等全部投资收益。
第六条 转让出资权
在公司工商登记注册后,委托方各成员不得抽回出资,但可以转让出资。
委托方各成员可以在本委托持股协议书约定的出资额限额内,在以受托方为名义持股人的前提下相互转让对公司的出资。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委托方各成员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七条 剩余财产分配权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公司因某种原因解散并进行清算,委托方各成员仍委托受托方参加清算,如经清算后公司有剩余财产并分配给受托方,则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按实际出资额的比例对剩余财产进行分配,委托方各成员有权取得各自应分配的财产。
第八条 监督权
委托方各成员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受托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但委托方各成员不能随意干预受托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九条 按期足额出资义务
委托方各成员应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按期足额履行出资的义务。因委托方各成员未能按期足额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受托方造成的损失)均应由委托方各成员承担。
第十条 增加或补足出资的权利和义务
委托方各成员以其委托出资的数额为限,承担对公司出资的投资风险。
受托方不对委托方各成员的出资承担保值增值责任,委托方各成员不得就出资财产的盈亏,要求受托方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合理税费承担义务
在受托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委托方各成员承担;在受托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委托方各成员或委托方各成员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委托方各成员承担。自委托方各成员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委托方各成员应将该等费用划入受托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受托方有权在委托方各成员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四、受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 受托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股东权利
受托方作为公司的登记股东,有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但受托方行使股东权利时受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受托方不得利用登记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受托方仅可以其实际出资额为限,处置其股东权利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
益的转让、质押、赠予、放弃等)。
第十四条 受托方无权处置因委托方各成员委托而形成的股东权利
受托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委托方各成员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委托方各成员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未经委托方各成员事先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予、放弃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处置行为)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委托方各成员利益的行为。
未经委托方各成员事前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第十五条 支付代表股份投资收益的义务
受托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委托方各成员,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五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委托方各成员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受托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委托方各成员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第十六条 协助转让义务
在委托方各成员拟将相应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时,受托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受托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第十七条 受托方无权就委托事项收取报酬。
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的此项委托关系为免费委托,受托方无权就此委托事项向委托方各成员收取报酬。
五、保密条款
第十八条 协议各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该等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六、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九条 委托方各成员和受托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委托协议,但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除不可归责于解除方的事由外,因解除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委托方各成员在合同期限内提出解除本协议的,委托方各成员可将出资优先转让给受托方,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就转让价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受托方不愿受让委托方各成员的出资或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在受托方同意的情况下委托方各成员可将出资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因受托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导致委托方各成员解除协议的,受托方无权受让该代表股份。
第二十一条 受托方在合同期限内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受托方应将代表股份转移到委托方各成员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二十二条 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委托方全部或部分成员可解除与受托方的委托持股协议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使委托方全部或部分成员成为公司的登记股东。 第二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方各成员以合理价格向受托方或第三方转让对公司的出资的,本合同书因该《转让出资协议》的生效而终止。
七、争议解决条款
第二十四条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委托方各成
员与受托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款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自委托方各成员及受托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公司解散并办理注销公司登记之日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各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受托方:(签字)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
丙方(研究生):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按硕士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对丙方进行培养,学制为3年。
二、甲方(或甲方和丙方协商)应向乙方交纳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经费共元。培养经费分3次支付,每次支付元,在丙方报到入学或学年注册前交清。若甲方未在乙方规定的时间付清培养经费,乙方有权不为丙方办理入学报到或注册手续。
三、委托培养研究生在校期间不享受新生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其他奖助政策按上级有关文件和我校有关政策执行。毕业后丙方应回甲方工作。
四、丙方的户口、人事档案不转至乙方,仍由甲方负责管理。
五、丙方在校期间必须遵守乙方的校规校纪。丙方因各种原因退学或被取消学籍的,乙方一律不退还甲方已交纳的培养经费。丙方仍退回甲方工作。
六、丙方在乙方学习期间,如甲丙双方解除工作关系或委托培养关系,丙方培养经费由其个人自筹解决,但录取性质不能变更。
七、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或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丙三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非经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或者非因法定原因,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九、本协议书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丙方因各种原因未能入学,该协议自动废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负责人签字)代表签字(盖章)。
甲方(委托方):,身份证号:
乙方(受托方):,身份证号:
甲方以下简称“委托方”,乙方以下简称“受托方”,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持有公司股份一事达成协议,以便日后遵守执行。
1、委托方同意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委托受托方以受托方名义持有委托方所有的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指定股权”);受托方同意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接受委托方委托,以自己的名义持有指定股权。
2、双方在此确认:
1)自年月日起,因持有指定股权而产生的在公司的股东权利、利益、义务和责任均由委托方享有并承担;指定股权不属于受托方自有财产,受托方仅作为公司名义上的股东,不享有因持有指定股权而产生的相应股东权益,亦不承担相应的亏损和责任。
(2)受托方因自身债务而导致纠纷、诉讼可能导致指定股权被冻结、查封、拍卖、变卖或受到其他损失时,应书面通知委托方,并向相关债权人、诉讼法院说明指定股权的性质,确保指定股权不被冻结、查封、拍卖、变卖或遭受损失。
二、股东权利的行使。
1、基于指定股权而产生的在公司所享有的股东权利及义务,均由委托方享有并承担。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享有的下述权利:
(6)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7)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作为公司股东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2、委托方在行使上述公司股东权利时,受托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和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向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其他出具授权委托书或出具法律、法规性文件要求的各项有关法律文件等),将上述股东权利授予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他方。
3、委托期限内,若委托方转让指定股权,公司实施分红、送股、转增股本,该等权利及收益由委托方享有。其中的分红款、股权受让款、现金分红款,受托方应出具委托指令,委托公司、付款方将其直接付至委托方帐户,若公司、付款方直接付给受托方的,受托方应在到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划至委托方指定帐户;送股及转增股本作为委托财产,由受托方按本协议规定代为持有。
4、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自行或授权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行使公司股东权利。
5、委托方作为指定股权的实际出资人,在受托方不能或因其他任何原因未行使指定股权相应的股东权利时,委托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直接行使相应股东权利而不需要受托方的另行授权。
三、股权处置。
1、指定股权的质押、托管、转让(包括赠与)等事项由委托方决定,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无权将指定股权质押、托管、转让给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单位及个人,或以投资、置换等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指定股权。
2、委托方拟转让指定股权时,受托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包括提供相关法律文件,配合委托方办理股权过户有关手续等。
3、委托方拟以指定股权提供质押时,受托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包括按委托方意志与质押权人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配合委托方办理质押登记有关手续等。
4、委托方拟将指定股权托管给他人时,受托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包括按委托方意志与受托人签署股权托管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配合委托方办理托管手续等。
四、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开始至下述情形之一发生之日终止:(1)指定股权已全部完成股权交割过户手续,已登记至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他方名下。
(2)受托方按照委托方指令,将指定股权全部出售,并将股权转让款全部划至委托方指定帐户。(3)本协议被委托方解除。
五、保密义务。
1、各方同意并承诺,除非本协议中有明确规定或经另一方同意,任一方均不得擅自向任何其他个人或单位泄露本协议或相关事宜,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信息,在确实需要对外披露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
2、各方均有义务在现在和将来不以任何方式故意或过失泄露在洽谈、进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及公司商业秘密,除非:(1)该秘密被秘密拥有者一方公开而进入公众所知领域。(2)经秘密拥有者一方事前书面同意。
(3)执行不可上诉的法院判决裁定以及仲裁裁决。(4)履行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委托人或隐名股东):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丙方(受托人或显名股东):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鉴于:
a、乙、丙方均为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邦公司”)员工;
c、乙、丙方均为甲方股东,其中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元占甲方注册资本的[]%,为隐名股东,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元占甲方注册资本的[]%,为显名股东。
基于上述,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委托丙方持有甲方股权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兹共同遵照履行:
一、委托授权事项。
1、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乙方自愿并不可撤销的委托丙方代为持有乙方在甲方的[]%的股权(以下简称“代持股权”)且丙方同意接受委托。
2、虽然乙方已委托丙方代为持股,但乙方作为甲方股东的任何实质股东权利和义务仍由乙方享有和承担,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
3、为便于甲方正常运作和提高效率,乙方自愿并不可撤销的委托丙方按丙方自已的意愿行使代持股权在股东会表决《公司法》第38条第一款第1至5项时的表决权,除非乙方另有书面指示。
4、丙方代为行使代持股权(1)应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转让、赠与或质押;(3)接受与放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4)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等4项权利及《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需三分之二股东表决权通过事项时需经甲方另外书面授权。乙方疏于指示或授权、指示或授权不明时丙方应将代持股权对应的表决权投弃权票,除非丙方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投弃权票将严重损害乙方利益。
5、丙方在代表乙方行使与代持股权有关的股东权利和义务时,应该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行事,严格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并对乙方承担忠实和勤勉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事先通过合理的方式充分告知乙方将要行使的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内容,丙方不得隐瞒信息或故意误导,不得越权行使权利和额外承担义务。
6、乙方作为隐名股东,其持有甲方股权的法律证明文件为本委托持股协议、甲方签发的出资证明书及认缴注册资本的原始缴款凭证三者共同证明。出资证明书必须与委托持股协议一致并一起使用,单独的出资证明书或原始缴款凭证均不构成持有甲方股权的充分证明文件。
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本协议签订后的合理时间内,尽快制作甲方公司股东名册并签发出资证明书给包括乙丙方在内的所有股东。
2、积极配合包括乙丙方在内的所有股东发生股权转让行为时所需进行的委托持股协议修订、股东名册修订、注销旧的出资证明书及签发新的出资证明书给股权受让方。
3、确保公司资本金入股都邦公司并取得合法股权证明文件。
4、应该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行使作为都邦公司股东所应有的权利。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3、依法享有和承担《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和义务;
4、依法享有和承担甲方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和义务;
5、及时向丙方发出代行代持股权有关的股东权利和义务所需的指示和授权,并承担因疏于指示或授权、指示或授权不明所造成丙方虽然尽责但仍未能适当行事所造成的损失。
6、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转让代持股权的部分或全部给甲方公司的股东或都邦公司的其他员工,乙方不得向甲方公司的股东或都邦公司的其他员工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权。
7、在发生转让代持股权行为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所需的委托持股协议修订、股东名册修订、注销旧的出资证明书及签发新的出资证明书给股权受让方等必要工作。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代乙方持有股权并善意、谨慎、勤勉、合法行使代持股权有关的权利义务,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侵占或截留乙方应得的分红收益、优先认购新增注册资本、分配剩余资产的权利等利益及其孳息。
2、未经乙方书面授权,不得擅自转让、处置代持股权,不得在代持股权上设置抵押、质押、担保或其他任何限制或可能限制股权的义务。
3、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甲方公司、乙方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4、公司章程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三、协议的解除、终止和承继。
(一)协议的解除。
1、乙方不履行出资义务的,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本协议虽未约定但丙方行为结果侵害乙方合法权益或给乙方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害危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丙方发生不能履约的情形时,包括但不限于离开都邦公司、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宣告失踪、死亡或宣告死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非因本协议约定的原因,各方均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二)协议的终止。
2、在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出现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能存续的事项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解散、撤销、破产等,本协议继续有效,直至甲方公司注销公司登记时终止。
3、本协议解除或终止的,各方应依照法律、公司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妥善处理好各方权利义务关系,尽最大可能保障乙方利益。
(三)协议的承继。
1、丙方发生不能履约的情形时,包括但不限于离开都邦公司、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宣告失踪、死亡或宣告死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本协议中应当由丙方承担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经甲方推荐并经乙方同意的新的受托人承继并由承继人作为新的受托人与甲、乙方重新签署委托持股协议,丙方不再承担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2、当乙方发生不能履约的情形时,包括但不限于离开都邦公司、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宣告失踪、死亡或宣告死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本协议中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经乙方推荐并经甲丙方同意的人承继或乙方的合法继承人承继并由承继人作为新的委托人与甲、丙方重新签署,乙方不再承担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四、税费承担和保密义务。
1、丙方因为其代持乙方股权而额外缴纳的税款,由乙方承担。
2、各方对本协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其他任何人泄露。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直至该信息已经公开或法律法规或政府监管部门要求披露。
五、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造成他方损失的,应承担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2、丙方违反本协议或因过错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不影响守约方索赔的权利。
4、乙、丙方或其中任何一方滥用股东权利给甲方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法律适用和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七、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通过书面补充协议方式予以明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约定事项按照《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执行。
2、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由于对其适用的法律而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则该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必要时本协议各方应当在合法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新的条款,以保证最大限度地实现原有条款的意图。
3、本协议构成各方就委托持股相关事宜达成的合意,本协议将取代此前各方就委托持股相关事宜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本协议各方在签署前已充分了解本协议所有条款的含义并确认签署本协议均系真实意思表示。
4、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1、双方一致同意解除。
2、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退还甲方缴纳的律师费。(注:_________________乙方实际收取律师费计人民币)。同时,本协议也作为收据使用,甲方不另外出具收据。
3、乙方办理案件所需的调查复印查档差旅及其他开支计人民币由甲方承担。(注:_________________甲方已经交纳)。
4、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即终止代理关系,甲方委托的一切代理事务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乙方不得再继续代理甲方事务,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5、本协议生效时,乙方应将甲方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的份除外)返还乙方(注:_________________乙方已经返还)。
6、乙方仍对甲方所委托事务有保密义务,该义务不因甲乙双方代理关系终止而终止。
7、双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负责,如有损失各自承担,并不争议。
8、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本协议由下列两方于2009年3月9日在××签订。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托方:b。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鉴于:
1、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委托方a(以下简称甲方)、c均同意共同出资人民币贰佰万元(小写:2,000,000元)设立vvvvv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公司)。
2、乙方代表甲方以人民币现金出资壹佰万元(小写:1,0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0%;c出资额人民币现金壹佰万元(小写:1,0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0%。
为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方自愿委托受托方作为对公司出资(以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受托方自愿接受委托方的委托,以自身名义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第二条委托方委托受托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受托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条知情权。
第1页,共4页。
委托方享有对公司投资的知情权,有权通过受托方了解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利润分配方案等。
第四条参与管理权。
委托方通过受托方参与对公司的管理。受托方参加公司股东会前,应与委托方进行沟通,涉及需要受托方在公司股东会表决的事项,受托方应根据委托方的书面指示进行表决。
受托方应将每一次股东会表决的情况向委托方作书面通报。
第五条投资收益取得权。
委托方基于其对公司的实际出资,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分红所得及其他收益等全部投资收益。
第六条转让出资权。
在公司工商登记注册后,委托方不得抽回出资,但可以转让出资。
委托方可以在本委托持股协议书约定的出资额限额内,在以受托方为名义持股人的前提下相互转让对公司的出资。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委托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七条剩余财产分配权。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公司因某种原因解散并进行清算,委托方仍委托受托方参加清算,如经清算后公司有剩余财产并分配给受托方,则委托方与受托方按实际出资额的比例对剩余财产进行分配,委托方有权取得各自应分配的财产。
第八条监督权。
委托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受托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第九条按期足额出资义务。
委托方应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按期足额履行出资的义务。因委托方未能按期足额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受托方造成的损失)均应由委托方承担。
第十条增加或补足出资的权利和义务。
如公司股东会决定增加注册资本金或补足注册资本金的决定后,委托方有权利并有义务按公司成立时其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增加或补足出资。
第十一条承担投资风险义务。
委托方以其委托出资的数额为限,承担对公司出资的投资风险。
受托方不对委托方的出资承担保值增值责任,委托方不得就出资财产的盈亏,要求受托方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合理税费承担义务。
股份转为以委托方各成员或委托方各成员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委托方各成员承担。
四、受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受托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股东权利。
受托方作为公司的登记股东,有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但受托方行使股东权利时受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受托方不得利用登记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受托方仅可以其实际出资额为限,处置其股东权利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赠予、放弃等)。
第十四条受托方无权处置因委托方委托而形成的股东权利。
受托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委托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委托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未经委托方事先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予、放弃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处置行为)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委托方利益的行为。
受托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委托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五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委托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受托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委托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第十六条协助转让义务。
在委托方拟将相应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时,受托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受托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第十七条受托方无权就委托事项收取报酬。
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的此项委托关系为免费委托,受托方无权就此委托事项向委托方各成员收取报酬。
五、保密条款。
第十八条协议各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该等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六、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九条委托方和受托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委托协议,但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对方。除不可归责于解除方的事由外,因解除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第二十条委托方在合同期限内提出解除本协议的,委托方可将出资优先转让给受托方,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就转让价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受托方不愿受让委托方的出资或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在受托方同意的情况下委托方可将出资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因受托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导致委托方解除协议的,受托方无权受让该代表股份。第二十一条受托方在合同期限内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受托方应将代表股份转移到委托方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二十二条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委托方全部或部分成员可解除与受托方的委托持股协议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使委托方全部或部分成员成为公司的登记股东。
第二十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方各成员以合理价格向受托方或第三方转让对公司的出资的,本合同书因该《转让出资协议》的生效而终止。
七、争议解决条款。
第二十四条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款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本协议自委托方及受托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各方协商一致签订的补充协议、合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未经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八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二(2)份,协议各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a乙方:b。
签字:签字:
二0一0年三月九日。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受托方:
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资人民币万元(小写:元),占共同出资总额%。受托方与委托方各成员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足额支付相应款项,不得拖欠。
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委托方各成员委托受托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委托方各成员自愿委托受托方作为各自对公司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受托方自愿接受委托方各成员的委托,以自己名义对公司出资,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委托方各成员委托受托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受托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
委托方各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1、委托方各成员享有对公司投资的知情权,有权通过受托方了解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利润分配方案等。
2、委托方各成员通过受托方参与对公司的管理。受托方参加公司股东会、菫事会前,应与委托方各成员进行沟通,涉及需要受托方在公司股东会、菫事会表决的事项,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应事先对有关表决事项进行一次内部表决,内部表决实行占共同出资总额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之原则。受托方在参加公司股东会、菫事会时按该内部表决意见进行表决。
3、委托方各成员基于其对公司的实际出资,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分红所得及其他收益等全部投资收益。
4、在公司工商变更登记后,委托方各成员不得抽回出资,但可以转让出资。
委托方各成员可以在本委托投资协议约定的出资额限额内,在以受托方为名义持股人的前提下相互转让对公司的出资。
5、在委托持股协议期限内,委托方各成员若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须经共同出资总额三分之二以上出资人同意方可接受新入出资人,否则按退出对待。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公司因某种原因解散并进行清算,委托方各成员仍委托受托方参加清算,如经清算后公司有剩余财产并分配给受托方,则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按实际出资额的比例对剩余财产进行分配,委托方各成员有权取得各自应分配的财产。
7、委托方各成员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受托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但委托方各成员不能随意干预受托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8、委托方各成员应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按期足额履行出资的义务。因委托方各成员未能按期足额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受托方造成的损失)均应由委托方各成员承担。
9、如公司股东会决定增加注册资本金或补足注册资本金的决定后,委托方各成员有权利并有义务按公司成立时其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增加或补足出资。
10、委托方各成员以其委托出资的数额为限,承担对公司出资的投资风险。受托方不对委托方各成员的出资承担保值增值责任,委托方各成员不得就出资财产的盈亏,要求受托方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
11、在受托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委托方各成员承担;在受托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委托方各成员或委托方各成员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委托方各成员承担。自委托方各成员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委托方各成员应将该等费用划入受托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受托方有权在委托方各成员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四、受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受托方作为公司的登记股东,有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但受托方行使股东权利时受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2、受托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委托方各成员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委托方各成员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未经委托方各成员事先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处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予、放弃或设臵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处臵行为)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委托方各成员利益的行为。未经委托方各成员事前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五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未按协议约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按退出对待。
2、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其他各方造成的损失。
4、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六、保密条款。
协议各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该等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协议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
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八、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1、委托方各成员和受托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委托协议,但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除不可归责于解除方的事由外,因解除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2、委托方各成员在合同期限内提出解除本协议的,委托方各成员可将出资优先转让给受托方,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就转让价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受托方不愿受让委托方各成员的出资或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在受托方同意的情况下委托方各成员可将出资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方各成员以合理价格向受托方或第三方转让对公司的出资的,本合同书因该《转让出资协议》的生效而终止。
九、争议解决条款。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协议自委托方各成员及受托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公司解散并办理注销公司登记之日终止。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各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下一页签章栏,无正文)。
受托方:
协议签订地:
日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基于事实基础上共同确认如下事项:
1、乙方在占公司总股本________%的股权,对应支付入股款人民币_____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该款项以货币资金方式支付入股,该股份委托甲方代为持股。
在代持股期间,甲方作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拥有者,以甲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2、乙方作为________%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权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处置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3、在甲方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份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乙方按出资比例享有,与甲方无关。
4、如本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乙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5、乙方作为51%股份的实际拥有者,甲方不得处置代持股份,乙方有权对甲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
6、甲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乙方承担;在甲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股权转让涉及的税费以及变更登记费用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7、代持有的51%股权期限为签订确认书之日起两年,到期日必须将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身份从工商局登记中撤出,撤出所涉及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8、本确认书一式两份,签署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人民法院:
在本人与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中。自即日起,解除本人与__________律师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终止对___________律师的授权。
委托人:
时间:xx年月日。
律师电话:
单位地址:
受托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委托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方因为乙方的名义持有_________有限公司股金事宜,现双方就相互权利和义务协议如下:
甲方名义持有的该股金实质所有权归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任何单位所有,该股金受益人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任何单位,甲方仅为受托名义持有该股金。经乙方签字确认的本协议文本,可以作为充分的受益信托凭证,在乙方书面授权的前提下,其他持有人也可以行使一切受益权。
本协议约定的信托财产为乙方委托甲方持有的_________有限公司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圆整)的股金,该股金为乙方委托甲方名义持有,有关购买款项有乙方全额支付承担,具体依据以各方往来结算凭证确认,甲方未对此股金付任何代价,甲方对该股金不主张任何协议外权利。
本协议委托持股之标的即为占注册资本_________%其他自然人出资_________元的部分股金。
乙方享有一切该股金的实质所有权,乙方受益权及于该股金的一切所得和任何处分利益,具体取得方式和办法由乙方具体指令甲方办理。
该甲方信托名义持有的该股金自甲方持有该股金时起至乙方通知甲方处分该股金时止。
甲方名义持有该股金期间,在具体管理运作该股金方面甲方应全部依据乙方指令操作,无乙方指令不得对该股金作出任何直接或间接处分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该股金的行为,甲方不得将该信托名义持有的股金向一切利害关系人明示。该股金具体运作托管给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有乙方指定的该单位具体管理该股金,该托管具体规定如下:_________股东会行使该集团全部股东权利,无须甲方任何书面授权,本协议即为充分授权。
甲方有权收取该信托名义持有费用_________元/年。
甲方依据乙方具体指令处分完毕并交接完毕本协议所定的信托名义持有关系即终止,本协议或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师程兴处理甲方同汪洋事宜。现甲方提出解除委托代理合同,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双方一致同意解除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
2、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退还甲方缴纳的.律师费:__________元。(注:乙方实际收取律师费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同时,本协议也作为收据使用,甲方不另外出具收据。
3、乙方办理案件所需的调查复印查档交通等费用及其他开支计人民币: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注:甲方已经交纳)
4、本协议签订生效时,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终止,甲方自行承担解除委托代理之前未完成事宜的相关法律后果,并保证不再纠缠相关案件参与人员,甲乙双方之间不在存在任何未了结事宜。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追究对方或案件其他参与人员的法律责任。
5、本协议生效时,乙方应将甲方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_____份(已交公安机关的一份除外)返还乙方(注:乙方已经返还)。
6、本协议生效时,甲方需退还同乙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及收取律师费发票各一份。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承办律师:
年月日
年月日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师为。现由于其他原因,甲方提出解除委托代理合同。
为此,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一致同意解除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2、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退还甲方缴纳的律师费____________元。(注:乙方实际收取律师费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同时,甲方退还乙方为该笔律师费出具的发票。
3、乙方办理案件所需的调查复印查档差旅及其他开支计人民币由甲方承担。
4、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即终止代理关系,甲方委托的一切代理事务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
5、本协议生效时,乙方应将甲方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______份(已交法院的______份除外)返还乙方(注:乙方已经返还)。
6、乙方仍对甲方所委托事务有保密义务,该义务不因甲乙双方代理关系终止而终止。
7、双方就委托事务无争议,互不追究法律责任。双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负责,如有损失各自承担,并不争议。
8、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主办律师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由下列两方于200x年3月9日在××签订。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托方:b。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鉴于:
1、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委托方a(以下简称甲方)、c均同意共同出资人民币贰佰万元(小写:2,000,000元)设立vvvvv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公司)。
2、乙方代表甲方以人民币现金出资壹佰万元(小写:1,0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0%;c出资额人民币现金壹佰万元(小写:1,0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0%。
为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方自愿委托受托方作为对公司出资(以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受托方自愿接受委托方的委托,以自身名义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第二条委托方委托受托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受托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条知情权。
委托方享有对公司投资的知情权,有权通过受托方了解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利润分配方案等。
第四条参与管理权。
委托方通过受托方参与对公司的管理。受托方参加公司股东会前,应与委托方进行沟通,涉及需要受托方在公司股东会表决的事项,受托方应根据委托方的书面指示进行表决。
受托方应将每一次股东会表决的情况向委托方作书面通报。
第五条投资收益取得权。
委托方基于其对公司的实际出资,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分红所得及其他收益等全部投资收益。
第六条转让出资权。
在公司工商登记注册后,委托方不得抽回出资,但可以转让出资。
委托方可以在本委托持股协议书约定的出资额限额内,在以受托方为名义持股人的前提下相互转让对公司的出资。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委托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七条剩余财产分配权。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公司因某种原因解散并进行清算,委托方仍委托受托方参加清算,如经清算后公司有剩余财产并分配给受托方,则委托方与受托方按实际出资额的比例对剩余财产进行分配,委托方有权取得各自应分配的财产。
第八条监督权。
委托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受托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第九条按期足额出资义务。
委托方应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按期足额履行出资的义务。因委托方未能按期足额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受托方造成的损失)均应由委托方承担。
第十条增加或补足出资的权利和义务。
如公司股东会决定增加注册资本金或补足注册资本金的决定后,委托方有权利并有义务按公司成立时其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增加或补足出资。
第十一条承担投资风险义务。
委托方以其委托出资的数额为限,承担对公司出资的投资风险。
受托方不对委托方的出资承担保值增值责任,委托方不得就出资财产的盈亏,要求受托方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合理税费承担义务。
股份转为以委托方各成员或委托方各成员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委托方各成员承担。
四、受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受托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股东权利。
受托方作为公司的登记股东,有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但受托方行使股东权利时受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受托方不得利用登记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受托方仅可以其实际出资额为限,处置其股东权利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赠予、放弃等)。
第十四条受托方无权处置因委托方委托而形成的股东权利。
受托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委托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委托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未经委托方事先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予、放弃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处置行为)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委托方利益的行为。
受托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委托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五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委托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受托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委托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第十六条协助转让义务。
在委托方拟将相应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时,受托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受托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第十七条受托方无权就委托事项收取报酬。
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的此项委托关系为免费委托,受托方无权就此委托事项向委托方各成员收取报酬。
五、保密条款。
第十八条协议各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该等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六、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九条委托方和受托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委托协议,但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对方。除不可归责于解除方的事由外,因解除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第二十条委托方在合同期限内提出解除本协议的,委托方可将出资优先转让给受托方,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就转让价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受托方不愿受让委托方的出资或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在受托方同意的情况下委托方可将出资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因受托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导致委托方解除协议的,受托方无权受让该代表股份。第二十一条受托方在合同期限内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受托方应将代表股份转移到委托方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二十二条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委托方全部或部分成员可解除与受托方的委托持股协议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使委托方全部或部分成员成为公司的登记股东。
第二十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方各成员以合理价格向受托方或第三方转让对公司的出资的,本合同书因该《转让出资协议》的生效而终止。
七、争议解决条款。
第二十四条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款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本协议自委托方及受托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各方协商一致签订的补充协议、合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未经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八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二(2)份,协议各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a乙方:b。
签字:签字:
二0xx年三月九日。
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师程兴处理甲方同汪-洋事宜。现甲方提出解除委托代理合同,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双方一致同意解除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
2、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退还甲方缴纳的律师费:__________元。(注:乙方实际收取律师费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同时,本协议也作为收据使用,甲方不另外出具收据。
3、乙方办理案件所需的'调查复印查档交通等费用及其他开支计人民币: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注:甲方已经交纳)。
4、本协议签订生效时,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终止,甲方自行承担解除委托代理之前未完成事宜的相关法律后果,并保证不再纠缠相关案件参与人员,甲乙双方之间不在存在任何未了结事宜。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追究对方或案件其他参与人员的法律责任。
5、本协议生效时,乙方应将甲方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_____份(已交公安机关的一份除外)返还乙方(注:乙方已经返还)。
6、本协议生效时,甲方需退还同乙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及收取律师费发票各一份。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乙方:_____。
承办律师: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对__________________事项做出了约定,该合同已生效。
2、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致使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合同》项下的目的不能实现,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委托代理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一致同意解除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
2、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即终止代理关系,甲方委托的一切代理事务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乙方无需退还甲方已交付的代理费。
1、双方同意自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各方依据《委托代理合同》应该履行而尚未履行之义务不再继续履行。
2、本协议生效时,乙方应将甲方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返还乙方(注:乙方已经返还)。
1、为保障双方利益,任何一方在未经对方书面同意,都不能泄露《委托代理合同》的一切内容。
2、乙方应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维护甲方公司形象,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和知识产权,该义务不因甲乙双方委托关系终止而终止。
双方同意自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各方依据《委托代理合同》从对方取得的权益作如下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就委托事务无争议,互不追究法律责任。双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负责,如有损失各自承担,并不争议。除本协议书另有约定外,双方均不得依据《委托代理合同》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若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解决。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运作,甲乙双方就_________有限公司出资问题,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实际购买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
二、乙方购买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圆整),此股权记在甲方名下,但仍由乙方履行其股东权利和义务。
三、甲方在公司工商登记资料中的书面股权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实际运作上,甲方仅以其实际购买股权数,履行其股东权利和义务。
四、公司在年度分红时,甲、乙双方乙公司核定的红利按其实际股权由公司统一造册分发。
五、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备案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个人代持股份协议书
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诉讼委托协议书
仲裁检测委托协议书
代理贷款委托协议书
2022委托加工协议书
委托协议书模板大全
仲裁检验委托协议书
注销公司委托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受托方):
国籍:
证件号:
住所:
甲方以下简称“委托方”,乙方以下简称“受托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于年月日,就委托持股有关事宜签署如下合同条款:
1、委托方同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委托受托方以受托方名义持有委托方所有的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指定股权”);受托方同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接受委托方委托,以自己的名义持有指定股权。
2、双方在此确认:
(1)自年月日起,因持有指定股权而产生的在公司的股东权利、利益、义务和责任均由委托方享有并承担;指定股权不属于受托方自有财产,受托方仅作为公司名义上的股东,不享有因持有指定股权而产生的相应股东权益,亦不承担相应的亏损和责任。
(2)受托方因自身债务而导致纠纷、诉讼可能导致指定股权被冻结、查封、拍卖、变卖或受到其他损失时,应书面通知委托方,并向相关债权人、诉讼法院说明指定股权的性质,确保指定股权不被冻结、查封、拍卖、变卖或遭受损失。
二、股东权利的行使。
1、基于指定股权而产生的在公司所享有的股东权利及义务,均由委托方享有并承担。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享有的下述权利:
(2)公司股东会出席、召集及表决权;。
(3)股东会提案权;。
(4)公司董事、监事提名权;。
(5)分红权;。
(6)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7)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作为公司股东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2、委托方在行使上述公司股东权利时,受托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和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向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其他出具授权委托书或出具法律、法规性文件要求的各项有关法律文件等),将上述股东权利授予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他方。
3、委托期限内,若委托方转让指定股权,公司实施分红、送股、转增股本,该等权利及收益由委托方享有。其中的分红款、股权受让款、现金分红款,受托方应出具委托指令,委托公司、付款方将其直接付至委托方帐户,若公司、付款方直接付给受托方的,受托方应在到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划至委托方指定帐户;送股及转增股本作为委托财产,由受托方按本合同规定代为持有。
4、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自行或授权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行使公司股东权利。
5、委托方作为指定股权的实际出资人,在受托方不能或因其他任何原因未行使指定股权相应的股东权利时,委托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直接行使相应股东权利而不需要受托方的另行授权。
三、股权处置。
2、委托方拟转让指定股权时,受托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包括提供相关法律文件,配合委托方办理股权过户有关手续等。
3、委托方拟以指定股权提供质押时,受托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包括按委托方意志与质押权人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配合委托方办理质押登记有关手续等。
4、委托方拟将指定股权托管给他人时,受托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包括按委托方意志与受托人签署股权托管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配合委托方办理托管手续等。
四、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至下述情形之一发生之日终止:
(1)指定股权已全部完成股权交割过户手续,已登记至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他方名下。
(2)受托方按照委托方指令,将指定股权全部出售,并将股权转让款全部划至委托方指定帐户。
(3)本合同被委托方解除。
五、保密义务。
1、各方同意并承诺,除非本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或经另一方同意,任一方均不得擅自向任何其他个人或单位泄露本合同或相关事宜,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信息,在确实需要对外披露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
2、各方均有义务在现在和将来不以任何方式故意或过失泄露在洽谈、进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及公司商业秘密,除非:
(1)该秘密被秘密拥有者一方公开而进入公众所知领域。
(2)经秘密拥有者一方事前书面同意。
(3)执行不可上诉的法院判决裁定以及仲裁裁决。
(4)履行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义务。
六、违约责任及责任免除。
1、双方均应沿革信守本合同,任一方违反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委托方行使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股东权利时,受托方如拒绝履行其配合和协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拒绝向委托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或出具法律法规、股权性文件要求的各项有关法律文件;拒绝与委托方签署新委托持股合同),受托方应就每次违约按照指定股权公允价值的5%向委托方支付赔偿金并同时赔偿损失及继续履行该等义务。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国家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一方或双方确实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发生不可抗力或受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影响的一方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则可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七、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自委托方、受托方签署之日生效,本合同一经生效,任一方均无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的继续履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合同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经委托方、受托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变更、终止或解除。
4、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师程兴处理甲方同汪洋事宜。现甲方提出解除委托代理合同,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双方一致同意解除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
2、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退还甲方缴纳的律师费:__________元。(注:乙方实际收取律师费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同时,本协议也作为收据使用,甲方不另外出具收据。
3、乙方办理案件所需的调查复印查档交通等费用及其他开支计人民币: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注:甲方已经交纳)。
4、本协议签订生效时,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终止,甲方自行承担解除委托代理之前未完成事宜的'相关法律后果,并保证不再纠缠相关案件参与人员,甲乙双方之间不在存在任何未了结事宜。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追究对方或案件其他参与人员的法律责任。
5、本协议生效时,乙方应将甲方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_____份(已交公安机关的一份除外)返还乙方(注:乙方已经返还)。
6、本协议生效时,甲方需退还同乙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及收取律师费发票各一份。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与青岛食品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代理诉讼事宜,现因甲方未依约定支付代理费,甲乙双方协商解除上述代理合同,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不得违反:1、双方一致同意解除20xx年8月1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2、本协议签订生效时,甲方委托的代理事务由甲方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
3、本协议生效时,乙方已将甲方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三份退还甲方。
4、双方就委托事务再无争议,互不追究对方法律责任,双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负责,如有损失各自承担,再无争议。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主办律师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年月日 年月日(自愿退股协议书)
委托方: 地址:
受托方: 地址:
根据《深圳市推进政府职能和工作事项转移委托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并鉴于"某某采购文件规定"或者"鉴于双方在竞争性谈判中达成的协议",双方约定如下:
一,委托服务事项
(一) .
(二) .
二,委托服务标准
(一) .
(二) .
注:各单位可根据购买服务内容的不同,根据招投标文件制定各自的服务标准.
三,委托服务要求
(一) .
(二) .
注:各单位可根据购买服务内容的不同,根据招投标文件制定各自的服务要求.
四,委托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建议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委托方责任:
1.委托方对受托方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完成委托事项负有指导,监督责任.
2.将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设备,档案资料,信息数据等移交给受托方,并办理好书面交接手续.
3.按照约定向受托方支付服务费用.
4.负责处理委托服务对象或其他群众对受托人的投诉.
5.发现受托方存在违反约定行为的,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
6.委托协议期满或提前解除,终止后,依法收回交由受托方使用的设备,档案资料,信息数据等.
(二)受托方责任:
1.受托方必须在委托的权限和范围以及生效时限内完成委托事项,并按照委托方要求提供完成委托事项的工作总结和相关台帐资料给委托方.
2.受托方有维护委托方的声誉义务,受托方不能以委托方名义从事与委托事项无关的'工作.
3.受托方应独立完成委托事项.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向他人转让该委托事项.
4.受托方应每季度(或半年)定期向委托方书面报告工作情况,并指定专人负责与委托方联系.
5.受托方应按年度向委托方提交委托经费使用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
6.受托方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履行保密义务.
7.委托协议期满或提前解除,终止后,应将使用委托方的设备,档案资料,信息数据等财务按照经委托人确认的财产清单交还委托方.
六,委托服务费用
(一)本委托事项的费用包括: , , 费用等,共计人民币 元( 元).
(二)经费用途:
(三)支付方式:
(按照经费支付与服务提供情况相结合原则,采取经委托方认可受托方服务后按月支付或分批次支付等灵活的方式.)
委托人开户银行: .
账 号: .
七,协议提前终止或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自委托方向受托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提前终止:
(一)委托方的职能发生转变,不再具有委托职能.
(二)原来适用于委托服务的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化.
(三)委托方发现受托方出现丧失或部分丧失履行委托服务能力的情况后通知受托方限期整改,但期限届满后没有改善的.
(四)受托方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明确表示不再履行合同的.
(五)存在其他事项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经双方协商不再履行本协议的.
八,违约责任
任一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由于不全面或不及时履行协议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法律规定的途径解决.
十,其他约定
(一)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书由委托,受托双方盖章或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三)本协议书一式六份,委托单位,受托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各一份,并报市编制部门,市财政部门和市民政部门各备案一份.
(四) .
委 托 方:(盖章) 受 托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租房合同协议书范本
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
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公证范本
房屋租赁协议书终止协议提前解除
解除房屋租赁协议书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范本
民政局版离婚协议书范本
住所:_________。
甲方因为乙方的名义持有_________有限公司股金事宜,现双方就相互权利和义务协议如下:
一、受益人。
甲方名义持有的该股金实质所有权归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任何单位所有,该股金受益人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任何单位,甲方仅为受托名义持有该股金。经乙方签字确认的本协议文本,可以作为充分的受益信托凭证,在乙方书面授权的前提下,其他持有人也可以行使一切受益权。
本协议约定的信托财产为乙方委托甲方持有的_________有限公司人民币_________元的股金,该股金为乙方委托甲方名义持有,有关购买款项有乙方全额支付承担,具体依据以各方往来结算凭证确认,甲方未对此股金付任何代价,甲方对该股金不主张任何协议外权利。
本协议委托持股之标的即为占注册资本_________%其他自然人出资_________元的部分股金。
三、乙方或其指定受益人取得甲方信托名义持有的该股金利益的形式、方法_________。
乙方享有一切该股金的实质所有权,乙方受益权及于该股金的一切所得和任何处分利益,具体取得方式和办法由乙方具体指令甲方办理。
四、信托期限。
该甲方信托名义持有的该股金自甲方持有该股金时起至乙方通知甲方处分该股金时止。
五、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
甲方名义持有该股金期间,在具体管理运作该股金方面甲方应全部依据乙方指令操作,无乙方指令不得对该股金作出任何直接或间接处分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该股金的行为,甲方不得将该信托名义持有的股金向一切利害关系人明示。该股金具体运作托管给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有乙方指定的该单位具体管理该股金,该托管具体规定如下:_________股东会行使该集团全部股东权利,无须甲方任何书面授权,本协议即为充分授权。
六、受托人的报酬。
甲方有权收取该信托名义持有费用_________元/年。
七、信托终止事由。
甲方依据乙方具体指令处分完毕并交接完毕本协议所定的信托名义持有关系即终止,本协议或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
八、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履行中如遇争议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由原告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各方签字代表同时作为自方本协议履行连带责任担保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具有双重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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