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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安全管理协议书(优秀21篇)

学生安全管理协议书(优秀21篇)



优秀学生在面对挑战和困难时能够保持冷静,勇往直前,具备良好的应变能力。下面是一些优秀学生总结的学习方法和技巧,希望对大家的学习有所启发。

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协议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协议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写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协议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为了加强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积极预防和减少学生的伤害事故,特制定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协议书,明确责任,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甲方:

乙方:校车司机

乙方责任人必须履行的`职责范围:

1、驾驶员必须熟悉交通法规,在平时必须努力学习有关部门制定的新的道路交通方面的规则,并运用于实际。

2、在行车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规则,杜绝超载,确定做到行车安全,杜绝一切事故发生。

3、经常注意车辆保障制动系统设备完好,每天行车之前要检查车辆,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绝对不带问题出车。

4、按规定定期保养维护、按时检验,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状态。

5、接送学生在校门口停放车辆时,要听从学校值班人员的管理,顺序停放。

6、由于乙方原因,在接送学生的过程中,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7、造成事故的,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做好处理。

8、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章)

乙方负责人:(签名)

具体责任人:(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学校学生安全管理协议书

乙方:________________家长。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让孩子安全健康成长是我们的共同心愿。

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社会都要关心孩子重视孩子的安全工作,树立“教育安全重于泰山,师幼生命健康高于一切”的观念。

幼儿的安全是幼儿园和家长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为了切实做好安全工作,落实安全措施,家长需要与园方签订“安全协议”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条款。

1、家长要亲自接送幼儿,如果委托他人接幼儿,要在早上送孩子时与班上老师交代清楚,留条并接送卡转交给临时接送人,晚上接孩子时带同样的条子及接送卡方可接走幼儿。

2、家长要严格遵守幼儿园制定的出入口管理制度,严格要求去做。

3、家长要在早上7:30分----8:00前按时送幼儿来园,要亲自将幼儿送到教师手中,若送的较早,请交予值班保安或值早班教师手中。

下午4:30----5:30接幼儿(6:00以后开设延点班)。

4、晚上家长从老师手中接幼儿后要看管好幼儿直接到离园,不要再让幼儿在操场玩耍、逗留、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5、请不要让幼儿带危险品入园,如:项链、扣子、别针、小颗粒、零食等,避免不必要的危险发生。

6、给幼儿穿大小合适的轻便鞋(布鞋或球鞋和便于活动的衣服,避免幼儿活动中因服装、鞋不合适,发生摔伤、磕伤现象)。

7、请协助幼儿安全教育:自我保护,玩具的正确玩法,良好行为规范等。

8、晚间当幼儿离园时,为了避免陌生人利用此间作案及人员拥挤造成不安全隐患,请不要带幼儿在幼儿园停留,听到广播立即离园,幼儿园不再负责幼儿管理。

9、请在带幼儿外出时遵守交通法规,用模范行为让孩子养成好习惯。

10、如为孩子带药来园时,请您按要求填好服药条(幼儿姓名、班级、吃药时间、剂量、药名、服法)一并亲自交到保健医生或本班教师手中。

若无服药或服药内容不清,教师将不能为孩子服用。

11、本。

责任书。

供本园使用。

本责任书自家长签字、学校双方签字(盖章)后在责任期内生效。

本责任书供园内留档存查,请家长签完字后交与本班老师,解释权归本园所有。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安全管理协议书

乙方:________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地点:____省____市。

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保证人身、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其它要求。

第二条本协议指向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承揽甲方项目、从事与甲方有关的业务时发生的一切安全生产事项”。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年初,甲方依据上年度与乙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标的总额50%的5%向乙方预征收安全保证金,半年时再征收下半年安全保证金。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由乙方将保证金交到甲方财务部门。对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存在“三违”行为或安全隐患而被处罚的,造成的损失以及罚款金额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安全保证金数额不足时,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及时补交。

(六)关键装置、要害部位施工前,甲方应检查乙方的施工方案、应急预案,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提示。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数额足额缴纳安全保证金;。

(五)乙方的施工队伍必须按照新大集团hse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六)乙方负责为其所有工作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以及发生事故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九)进入关键装置、要害部位施工前,乙方要制订施工方案、安全应急预案备甲方和建设单位检查,并要求甲方进行一次入场安全教育和提示。

第四条责任。

(四)乙方不履行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将相关损失及赔偿款进行抵扣,不足以支付赔偿款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偿。

第五条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长期。在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承揽甲方项目、从事与甲方有关的业务期间有效。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山东省东营市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它。

本框架协议及附件(附件一: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附件二:作业现场安全生产协议书)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乙方承担具体项目工程施工时,另行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作业现场安全生产协议书。

第八条附则。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生产经营的安全管理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由经营生产单位和个人承担。

根据百环大厦实际情况,广大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和个人配合我物业公司,积极参与,共同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具体安全管理协议内容如下:

一、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和个人应对其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保证员工在发生紧急突发事故时有处置能力和自救能力,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和个人应服从物业统一管理,根据物业公司提出的安全整改建议,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整改。

三、经营生产者在经营超市、酒楼、饮食、咖啡厅、酒吧及其他项目时,须办理相关工商、消防安全、卫生等经营许可证,同时必须按许可规定进行营业。

四、在经营罐装燃气时,必须按有关部门核准的存储量进行营业。

五、未经有关部门及物业公司同意,不能在房屋(场地)内经营或存放易燃易爆(含烟花炮竹)和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及动用明火。

六、用于经营50平方米以下必须配备有效的4kg灭火器1-2具,50平方米以上的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灭火器材。

七、房屋内的各种电气设备、排风扇等电源线路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八、根据要求经营、生活不能超过8kw用电负荷使用电器。

九、需安装、改装或增加使用电器及装修电源线时,需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布线线路图、使用电器的负荷量,同时电源线必须采取安全有效的绝缘措施。

十、要进行电源线安装、装修或所使用的电源线、电源开关、插座等用电线路发生故障时须向物业公司报告备案,并由持有电工上岗证的电工处理。

十一、房屋(场地)在停止营业、休息、人员离开时,应将炉火熄灭,并检查燃气、油炉开关是否关闭,用电电源电器是否正常。

十二、在租赁的范围内,距电源开关、照明灯具等周围30米以内不准悬挂或堆放物品并留有通道。

十三、所有使用的房屋(场地),不能居住人员,以防安全事故发生。

十四、物业公司不定期地对经营生产进行安全知识宣传与指导,可对经营使用的房屋(场地)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存在的安全陷患和问题提出安全整改建议。

十五、使用房屋(场地)个人不得在大厦区域内冲洗任何车辆。

十六、使用房屋(场地)个人及其朋友车辆按停车收费系统缴纳停车费,摩托车统一由西门通道进出,进出时不得大轰油门影响楼内客户,并按要求停放车场最东侧位置。

十七、使用房屋(场地)个人及其朋友车辆应按大厦车场管理要求不得逆向行驶,尤其是进入地下车库时需按进出口进出。

十八、使用房屋(场地)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并按大厦要求统一存放b2垃圾站。不得乱扔垃圾,保持周边清洁。

十九、大厦区域内严禁随地大小便,按要求进入大厦卫生间。

二十、使用房屋(场地)个人及其朋友在大厦区域内放生任何安全问题,物业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管理协议书

(2)[乙方](经销商):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经华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同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融资监管项目中,对货物存放仓库租赁以及货物保管安全等方面(本协议项下货物均指“《业务合作协议书》(协议编号: )中乙方质押给华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货物”)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总则

根据华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有限公司和厦门中远物流有限公司三方所签署的《业务合作协议书》(协议编号: )之规定,结合本项目的自身特点,确定在项目的运作中,甲方作为该《业务合作协议书》(协议编号: )中监管责任的实际履行方,全面租赁乙方的自有或租赁的仓库作为银行质押货物的保(监)管仓库,用于存放银行质押货物;并委托乙方对仓库进行管理、履行货物的保管责任。同时,甲方另行派驻监管人员到仓库对货物进行监管。

甲乙双方签署本“仓库租赁及保管安全协议”,以此明确各方在监管仓库租赁、货物保管与监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本协议中,甲方的监管责任限于与华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及乙方共同办理验收入库手续、按照本协议约定对于货物出库进行监控以及检查货物的保管情况。

第二条 仓库租赁

1. 仓库地点:乙方将位于 仓库,出租给甲方作为监管仓库,用于存放银行质押货物。乙方如需将货物存放到其他新增场地,需经过银行及甲方的同意。乙方应保证仓库权属不存在任何问题,如因仓库权属存在争议而导致甲方或华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 租赁期限:仓库租赁期限与前述《业务合作协议书》(协议编号: )之期限保持一致,并随着该协议期限的延长而延长。

3. 租赁费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仓库租赁费、维修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4. 仓库管理权:甲方委托乙方对仓库进行管理,乙方承担货物的保管责任。

5. 根据业务需要,乙方免费为甲方的监管人员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施以及住宿场所。办公场所要求位于监管场地,有电话线路,可安装宽带网络或adsl。

第三条 仓库安全要求

1. 乙方负责提供仓库的消防值班、安全值班和汛期值班。

2. 乙方负责仓库的安全,因仓库安全等原因造成的货物毁损、失少、损耗等,由乙方向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仓库安全系指仓库的防震、防水、防潮、防火、防盗抢等预防自然灾害和人为恶意行为的能力与措施。

3. 乙方是货物的保管人并对仓库进行直接管理,须根据存放货物的属性做好物流过程的质量监控,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对仓库内货物的安全负责,妥善保管货物,确保货物数量正确,质量完好。

4. 甲方在仓库执行监管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乙方有关仓库安全的规章制度,配合乙方做好仓库安全工作。

第四条 货物监管

在合同开始执行时,甲、乙双方共同验收货物,乙方应提供货物的发票,验收确认无误后,甲方将货物委托乙方进行管理,甲方进行监管。甲方在实际监管过程中根据货物库存价值不同,将采取不同监管措施,具体如下:

1.新的货物到库时,乙方应提供货物的发票。甲方核对确认货物重量和发票后,将入库信息反馈给华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此时新到货物方正式计入库存货物。

2.货物的进出库需要经过甲方监管人员和乙方指定人员共同确认。乙方应于每日上午9:00前向甲方提供前一日的货物库存日报表。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报表对货物进行抽查盘点或者全面盘点。

1)在甲方人员的同意下,乙方可以进行正常的出库作业,质押货物出库的重量需经过甲方监管人员的确认。

2)甲方及时将出库信息反馈给银行。

1)在甲方人员的同意下,乙方可以进行正常的出库作业,质押货物出库的重量需经过甲方监管人员的确认。

2)甲方将立即把货物库存信息报告给乙方和华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发出质押货物库存可能不足的警报。

3)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库存报表对货物进行全面盘点或抽查盘点。

4)甲方及时将出库信息反馈给银行。

1)乙方不得擅自办理出库,而应当严格依据甲乙双方与华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的《业务合作协议书》(协议编号: )办理出库并进行保管作业,质押货物出库的重量需经过甲方监管人员的确认。

2)甲方将立即把货物库存信息报告给乙方和华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发出质押货物库存不足的警报。

2)当乙方符合三方协议中提取质押货物条件时,在甲方根据华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发的有效单据解除该数量货物的质押监管后,乙方可对该部分的货物进行出库。对于未解除质押监管的货物,乙方仍应履行好保管职责,不得私自出库。

4)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库存报表对货物进行全面盘点,并对进出乙方厂区的货物进行监控。

第五条 货物保险

1. 乙方自行负责对仓库存放货物(含质押监管货物)的保险事宜,并将投保资料复印留甲方一份。对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保险导致甲方委托保管的货物毁损、灭失等损失,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2. 发生保险事故时,乙方应立即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在1小时内向甲方报告事故情况。

第六条 费用结算

因本合同的履行,甲方收取的'费用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1.年货物监管费:人民币 元/年,甲方按每季度 元收取。

2.乙方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 15 日前向甲方支付当季度货物监管费等费用。 在全部解除货物质押监管前,乙方必须结清所有费用,若未结算,甲方有权在该费用的范围内留置所储存的货物。本合同中所指的第一季度自第一份仓单开具之日起算。

第七条 保密事项

双方同意并保证将保守监管过程中所有保密信息:

1 .保密信息

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包括:

1)一方在监管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另一方业务往来中被认为是保密信息的数据和资料,它包括所有但不限于口述的或记载于各种介质和载体上的数据和信息。

2)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经营、生产、销售数据和资料等。

3) 其它的需要保密的资料。

保密信息不包括如下资料和信息:

1)一方在取得另一方的资料之前对此保密信息已经了解,且事先声明的;

2)由一方出具同意向特定人披露或向社会公众披露的书面证明后的保密信息;

如果一方被要求将本协议保密资料提供给政府或法庭,一方同意通知另一方,以便另一方可以为此资料作辩解或申请保护。

2 .保密义务

一方应确保所保存的另一方的保密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在保存另一方的保密信息期间,一旦发生信息的遗失、公开或损坏,无论事故是否是由一方引起,都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在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或减轻损失后,向另一方以书面方式提交详细的报告,以及未来措施的建议。

一方只允许必要的参加项目人员因工作需要接触该保密信息。接触保密信息人员的应遵守保密协议的条款,意识到自身的保密义务。上述人员在取得上述保密信息后只能将其在本协议授权范围内使用。

在协议或项目合同终止或到期后,一方应及时将另一方提供的保密信息的原件和复制件以及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类保密信息的原件和复印件归还,并不得以其它任何形式再复制或传播在协议期内认定的属于保密信息范围内的文件和资料。对确实有必要留档的,应对此作出说明,并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第八条 权利、义务与违约责任

1. 乙方是货物的保管人并对仓库进行直接管理,对仓库内货物的安全负责。乙方应认真履行保管职责,确保货物品质完好、数量、重量准确和标记完整。如发生货物缺失和损坏,乙方应及时如实的向甲方的监管人员报告。

2. 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库存报表内容与实际状况相符,不存在任何虚假与误导。如因货物库存报表与实际状况不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甲方是货物的监管人,指派监管人员进驻仓库对货物进行监管,协助参与仓库的管理,甲方有权随时检查货物的保管情况。对甲方的盘点检查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对盘点结果进行签字盖章确认。如果发现货物失少或损坏,甲方将追究乙方的保管责任,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甲乙双方须严格按照前述《业务合作协议书》(协议编号: )进行业务操作。

5. 甲方在乙方场地执行监管工作期间,遵守乙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保守乙方的商业保密,严于律已,不得做有损乙方形象、影响乙方销售的行为。

6.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所遭受的损失。损失的计算,包括但不限于追索或索赔的全部费用。

第九条 合同期限

本协议附于前述《业务合作协议书》(协议编号: )而存在,其生效期和有效期与该《业务合作协议书》(协议编号: )保持一致。本协议与《业务合作协议书》(协议编号: )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第十条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原则上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进行判决。

第十一条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各方于下签字盖章接受本协议条款与条件。

甲方 签章:厦门中远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立协单位:

发包单位: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电厂(甲方)以下称甲方。

承包单位: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以下称乙方。

一、本协议适应范围: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电厂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检修安装电力工程项目均应执行本协议。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承接项目有关的、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乙方承包的项目与其资质相符合。

三、甲方将本项目发包给乙方,为确保“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落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华能南京电厂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施工,双方在签订项目承包合的同时,必须同时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承包项目:

1.发包项目名称:1#炉烟道反应器防磨工程。

2.承包范围:1#炉烟道反应器防磨工程。

五、项目期限:自20__年月日开工,至20__年月日结束。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地方政府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的法令、法规、条例,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遵守华能国际电力股份公司及华能南京电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2.甲乙双方必须有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并有明确的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乙方参与承包项目的人员超过10人(含10人)的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10人以下的可设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应经考核,有相应上岗资格证书,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并同时向甲方提供承包项目现场管理有效的组织机构与人员名单。

3.乙方应有针对承包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制度等。

4.甲乙双方施工人员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施工现场,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详细了解施工区域内作业的施工日期、施工环境、施工特点与要求、停电范围。

5.乙方应根据工程项目施工要求制定项目安全目标、安全工作计划提交甲方审核后组织落实。对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等危险或引起人身、设备事故的施工,乙方应认真勘察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甲方安全管理机构审查合格后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应同施工组织措施在施工前提交甲方审核,甲方应监督乙方实施情况。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规定组织施工。乙方应在施工现场有危险因素的区域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应当向施工人员告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应身体健康,满足施工要求。

6.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职工法制观念,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保证职工在享有安全生产保障权利的同时,监督其自觉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和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7.工程开工前,甲方预留一定比例的施工管理费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或根据项目施工实际情况由乙方向甲方预交)。乙方人员在施工时违反有关规定时,甲方应予以教育,必要时予以考核。并通报乙方,同时从安全施工保证金中扣除考核款。

8.在发生乙方责任的人身伤亡事故或重伤事故时,由甲方根据违章程度、工程规模和工期,确定安全保证金扣除比例,直到停止乙方施工。

9.施工前,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进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防爆、防高空坠落、防中毒等要求,并保证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乙方施工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乙方进场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供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施工人员名单,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施工人员,不得进场作业。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掌握情况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者必须劝其退出施工场所。乙方若在施工中要新进、增加施工人员必须向甲方提出申报,并经教育培训后方可进场作业。

10.在承包本项目期间,乙方指定张万里同志负责本项目的有关安全管理。甲方指定贾海东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监督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情况。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有关的安全管理事务,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乙方安全负责人(专职或兼职安全员),佩戴相应袖标。并根据锅炉班检修期间“安全及文明生产注意事项”表格(另附,开工前交乙方)每日进行布置,检查,整改,落实。乙方项目工作负责人检修期间参加锅炉班早会,工作负责人汇报昨日主要工作进度、安全、文明卫生情况、需要班组协调的问题等,将锅炉班早会与本项目安全相关的问题传达给工作班成员、并布置落实。乙方每日开工前进行站班会,布置每日工作,对当日工作进行危险点,,安全控制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进行针对性交待。

11.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在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方面的有关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管理,以及监督乙方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的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进,甲方应认真整改。

12.乙方作业人员应对所在的作业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可继续作业。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经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于作业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而造成的事故后果负全部责任。

13.乙方在作业时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器具等应由乙方自备。如乙方必须借用或租赁甲方设备及工器具,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或工器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设备或工器具使用特殊说明书应书面交待清楚。借入方必须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借入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器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中,由于设备、工器具因素或使用不当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全部责任。

14.乙方每日开工时工作负责人要和工作组成员交代工作内容和安全注意事项。乙方使用人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每天开工前必须检查验收签名,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带,高空作业1.5米以上作业均应系好安全带,并保证上方悬挂点牢固可靠、对高出作业临空面采取挂安全网。安全带无悬挂的地方,需架设安全绳。

15.现场交叉作业设专职协调指挥员,外包单位安全负责人必须做到不违章指挥,杜绝野蛮作业,坚持按照工艺标准组织生产。经常在生产现场进行检查,纠正违章现象,保障本单位安全有序生产。作业期间现场安全负责人因事离开现场必须临时指定一位负责安全监管,若长时间离开必须主动向发包班组联系人说明情况,同时到检修部安全员处备案。二个及以上作业点,每个作业点均应指定工作负责人、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16.进入烟风道内作业,须采取受限空间特殊作业安全措施,办理特殊作业措施票,履行特殊作业许可手续。作业时,孔洞外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必须始终坚守在孔洞边,如需离开,必须先派人替换。

17.行车操作必需有相应操作资质的人员担任,起重作业时专人指挥,起吊作业现场区域设置必要的围栏。专用吊车进入现场必需报安监部备案,起吊大件需有专门起吊方案并甲方审核后方可进行,并甲方相关人员现场全过程监护。

18.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齐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合适的防护服、手套、防护眼镜、耳塞等,防止作业现场粉尘、噪音等对作业人员健康造成伤害。

19.外包工程施工作业过程中应在现场备置文件包备查。文件包中含有:工作票或者生产区域工作联系单,动火作业需要办理动火申请的应有动火措施票,特殊作业工作时需要有特殊作业措施票;现场安全巡查表;作业指导书(内含施工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作业指导书需由甲方相关专业人员签字确认);特殊工种证(原件或复印件);外包工程施工监督检查记录表;节假日加班申请(遇节假日和夜间需要加班者)。

20.乙方施工人员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拦、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不准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乙方施工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办理手续,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更动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任何一方擅自拆除、更动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负全部责任。

21.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省、市、地区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22.乙方必须按照规定开展经常性检查和定期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拦、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不准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乙方项目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办理手续,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更动安全防护设施。任何一方擅自拆除、更动安全防护设施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负全部责任。

23.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系统动火规定,正确使用动火工作票,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工地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主管人员的同意,落实防火、防爆、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门人员值班。

24.承发包工程必须贯彻先订承包合同、安全协议后开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

25.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项目承接企业依据国家和行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本企业职责和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安全责任。甲、乙双方人员在作业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电气、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非甲、乙方人员)伤亡时,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和保护现场,甲乙双方按照国家、省、市地方政府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向各自的上级管理部门进行上报。乙方施工人员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甲方通报。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的伤亡事故及其它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一切责任。

26.乙方不因甲方对其资质证明、安全技术措施等已审核认可,或已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以及对其进行检查监督实施,而免除其相应责任。

27.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8.本协议订立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遇有同国家、省、市和电力行业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国家、省、市和电力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29.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附件一式四份。甲方合同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项目管理部门及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乙方单位名称:(盖章)。

华能南京电厂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责任班组负责人:(签字)。

项目责任部门负责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立协日期:立协日期:

安全管理协议书

用户(信息源和信息发送方责任单位)与______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业务合同,使用服务方提供的服务时保证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第1条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第2条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甲方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将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甲方需要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甲方需要开展电子邮件服务的,须遵守《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

第3条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用户保证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当用户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到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将对网站进行关闭处理。

第4条用户不得利用乙方服务发布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坏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抹黑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5条客户发布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政策规定。

第6条客户在联网测试、试运行期间以及业务正式开通后,应保证其所提供业务内容的安全性与稳定性,不对电信运营商的相关业务平台造成危害。

第7条客户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并接受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8条若违反上述规定,服务方、电信运营商或电信行业主管部门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关闭相关信息源接入通道和信息发送通道,情节严重者终止合作业务,追究客户的法律责任,并追索由此产生的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9条在使用北京新网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过程中,服从监督和管理;若我司违反本承诺书的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第10条网站开通时请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将备案编号按要求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

网站主办单位(公章):接入服务单位:(盖章):

网站负责人签字:

核验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将本建筑安装工程项目发(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规、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上海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一)工程项目应有甲方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二)工程项目应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监督乙方执行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放那个火管理等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该认真整改。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自负。

10、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部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有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的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定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每月对设备进行二次或二次以上检查并出具检查记录交项目部。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柴竹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和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的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的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贯彻先订合同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进行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由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所在地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办理上海市建设工程开工安全受监报告手续。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灾(火警)、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上海市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一个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0、其他未尽事宜:本协议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

21、本协议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遇有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规部符者,按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2、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送区(县)劳动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各一份备案。

23、本协议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地址地址代表(签字)

电话

乙方: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地址地址代表(签字)

电话

代表(签字)

电话

安全管理协议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方将西都大厦工程发包给乙方承建,特订立如下安全管理协议书: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西都大厦及比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3、甲方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4、甲方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和具体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5、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围内的甲方相关安全责任条款,按标准拨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及奖励费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项目经理是乙方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西都大厦工程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乙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承担总承包责任。

2、乙方应当建立健全的西都大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西都大厦施工全过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3、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人员,明确职责,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4、乙方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5、乙方安全施工措施、安全作业环境条件等专项安全约定,由双方另订专项协议或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报审执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加强期间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项目施工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保证工程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实施。

2、甲方有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安全、技术、水文、地质等资料的义务。

3、协助乙方了解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碰到的各种涉及安全的问题。从思想上和组织上应把乙方安全生产管理纳入甲方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之中。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现场内不遵守、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

5、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对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甲方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7、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随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8、发生灾害事故时,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事故可能波及乙方施工范围的人员撤离。

9、甲方应当为乙方工伤人员提供救护便利。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山东省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要求,并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2、乙方是施工现场安全责任的主体,应当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并接受甲方的统一监督管理,乙方在施工中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3、乙方不得将所承包工程转包、分包或者以任何变相的形式转包、分包给第三方。

4、乙方应当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实行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

5、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落实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施工安全情况。

6、乙方应当为工程施工配置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应当持证上岗,并按规定独立行使职权。

7、乙方应当落实劳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保证从业人员熟悉并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备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识。未经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8、乙方可根据自身需要组织其从业人员参与建设单位或甲方组织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训等活动。

9、乙方必须依法为其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10、乙方应当按照工程承包方式(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不同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施工和技术规范要求的施工机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并告知其正确的使用方法。乙方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

11、工程施工前,乙方技术人员应编制承建工程施工技术安全措施,报甲方有关部门审批。乙方应及时将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人员认真传达贯彻,传达人与被传达人均应签名备查。

12、乙方应当负责施工现场内的安全设施的建立、正常使用和维护工作;并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

13、乙方应当教育职工爱护工程安全生产设施。如损坏安全施工设施要及时修复,并由乙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4、乙方应当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向甲方通报排查情况;对甲方或乙方查出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15、由乙方违章违规作业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致使工程设备及其它受到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6、发生灾害事故时,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通报,由甲方相关部门和人员统一指挥救灾,乙方要认真执行甲方抢险、救灾命令,所需抢险救灾人员、材料、设备等均无条件服从甲方调度。

17、发生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时,乙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滋生事故的生产或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乙方应当及时、如实报告,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18、因乙方直接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承担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和伤亡指标。

19、因甲方直接责任造成乙方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处理善后,甲方承担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并协助乙方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甲、乙双方积极配合各级调查组的调查工作,由乙方上报伤亡指标。

20、因乙方直接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员的伤亡事故,由甲方(或第三方)处理善后,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及伤亡指标,由乙方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各方应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

21、因甲乙双方共同责任(含责任暂未查清)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各方应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待查清各方所应承担的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有人员伤亡的一方处理善后,所需处理事故与善后的费用按比率共同分担,伤亡指标由乙方上报。

三、一般规定。

1、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同时生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安全管理协议书

为了加强机械安全暨生产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免受损失,保证安全生产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北京市建委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住六西三旗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协商,签定安全协议,双方信守执行。

1.目标:(1)无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发生;(2)无机械设备及事故发生;(3)无火灾事故发生;(4)无食物中毒事件发生;(5)一般事故发生频率15‰以下;(6)无刑事、治安案件发生;(7)达到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标准并参加验收。认真贯彻执行住六公司ohsas2800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和要求,参加贯标和验收工作。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北京市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3.双方均无权指派未经培训,且未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书的无证人员上岗作业。如因强行指派无证人员上岗作业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指派人员和直接责任者负全部责任。

二、甲方责任:

1.负责对上级及施工现场的各项法规、规章制度的宣传工作。

2.协助乙方对乙方作业人员的入场教育和现场安全教育工作。

3.下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计划和指标,指导和监督乙方执行和实施(计划指标)工作。监督检查乙方对施工现场和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隐患整改工作。

4.负责对现场中小型机械、电气和高、大、特殊架子验收及其它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验收、检查工作。有权对乙方在施工现场的一切违规、违纪和违章、违法等现象及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罚款和清理出场。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者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乙方责任:

1、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严格遵守《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工程施工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及上级和施工现场的各项法规规定和规章制度。消防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

2、及时申报本机组及有关人员花名册,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本机组人员入场教育、认真做本机组人员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技术培训、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参加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经入场教育和岗前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塔吊司机、信号工、电工、电气焊工、机工等)必须持证上岗。

3、认真落实完成甲方下达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工作任务计划和目标。积极配合甲方参加住总集团和北京市安全、文明施工工地达标验收工作。落实三个体系标准,参加贯标工作。

4、负责对乙方机械设备安装验收及维护保养工作。同时负责乙方机械设备安装、运输、拆除全过程安全工作。

5、乙方租赁给甲方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和要求。保证资质齐全有效和机械设备完好,并报甲方备案。凡因乙方提供虚假资质,证明和伪劣机械设备等,所产生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6、负责乙方在甲方施工现场及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安全防护和隐患整改工作,并做好详细记录存档,必须作好机械运行交接班记录和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同时乙方需每月一次将乙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及安全装置设备设施检查、隐患整改情况、重点问题及安全生产动态和安全管理情况等以及人员配备情况向甲方安全部门以书面形式作详细汇报,对乙方人员安全负全部责任。

7、乙方每周一应根据施工部位和安全生产情况对机组人员进行不少于一小时的安全教育,由乙方记录存档。在施工生产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范。同时根据施工部位、项目向机组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交底。针对当天工作任务、作业环境作好班前安全讲话,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8、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合理配备机械操作人员和安排机组人员工作,禁止使用50(含)岁以上和18岁以下未成年工。一切不适宜进行生产的家属、来访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住宿,一切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禁止穿拖鞋、光脚,不得疲劳作战。维护现场一切安全设备设施和宣传标语、标牌。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随地大小便。

9、乙方采购租赁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临时用电器具、钢管、扣件等必须使用经住总集团考察认定和住六公司指定厂家产品。大型机械、安全防护用品、临时用电产品等要保证资质、合格证件等齐全有效并报甲方图案。机械操作室内必须配备灭火器材。

10、执行安全用电规范和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电热得快等取暖做饭和烧水。

11、无条件接受并服从上级及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要求和违章处罚。凡由于乙方违反有关规定,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机械设备安全设施不完善,设备本身有缺陷,机械设备未及时维护保养和维修等,以及违章指挥、违章不纠和违章作业及违反有关安全用电、机械安全管理规定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直接责任者和乙方负责。

12、吊篮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吊篮机械故障、钢丝绳、配重、所用型钢、电缆漏电等原因所造成使用人员的伤残事故,以及经济损失等其他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13、乙方必须派专业人员对吊篮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培训考核,在吊篮使用期间,乙方必须派专业人员定期对使用中的吊篮进行保养、维护、跟踪服务。

四、其它:

施工人员的意外人身伤害保险由用人单位(乙方)负责。

五、奖惩条款:。

凡违反以上条款和有关规定,将根据情节对肇事者进行100—500元罚款处理,同时对肇事者单位进行500—5000元罚款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给予10000—100000元罚款处理,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甲方上级和有关部门对甲方的罚款,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同时甲方还将根据情节给予加倍处罚。甲方下发《隐患通知书》及隐患问题乙方未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将视情节对乙方进行1000—10000元罚款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皆由乙方负责,并加倍处罚。

六、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可以补充协议(或责任状)的形式进行补充。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项目工程竣工乙方退场后本协议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出租方。

安装方。

加强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合理使用。保障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为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根据北京市《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协议。

项目名称朝阳区华威南路施工地点弘善家园进出场时间20__年7月27日。

一、总承包方责任。

1、根据施组设计与主体结构进度按时组织施工升降机进场,型号与性能必须满足施工需要。

2、双方协议确定后组织签订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后方可让升降机进场。

3、根据出租方提供的升降机基础图纸及技术要求组织基础施工、出租方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安装方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表,方可进行整机安装。

4、做好升降机进场前的场区道路畅通及电力电源设备供应与配置。

5、支搭升降机作业范围内地面设施安全防护和楼层的临边安全防护设施。

6、对整个机组操作人员进行入场教育及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并留有记录。

7、机械安装完毕后,经公司专业安检人员监督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将租赁合同、安全协议、验收资料、检测报告、机械设备编号、全市统一设备编号等资料存档。

8、对升降机安装质量监督与日常作业检查,对操作人员不安全行为和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有权制止及采取强制处理措施。

9、为机组人员的住宿和就餐提供方便,保证机组人员的正常生活。

10、对租用设备自验合格30日内,于市建委互联网进行登记,取得挂在设备明显处。

11、督促各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环保相关规定。

二、出租方责任。

1、严格执行北京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的若干规定,出具市建委注册的租赁资质,统一编号并有市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测合格证,提供状态良好的机械设备。

2、根据总包方提供的地质情况和主体结构型式确定安装位置,签订租赁合同与安全管理协议,确定进场安装与验收日期。

3、组织设计拆装方案,提供升降机基础施工图纸并技术指导项目部基础施工与验收,合格后方可设备安装,如委托拆装,必须由具有相应安装资质的企业承担并签定拆装合同,同一台设备拆装接高附墙必须是同一拆装企业来完成,保证按期交付使用,拆装合同报总包方一份备案。

4、机械安装完毕后,督促安装方按时验收,资料整理,保证按时交付使用。

5、配备足够的操作司机,必须是持有效证件的人员操作并持证上岗,机械使用前必须根据机械性能、操作规程及防护等进行书面的安全交底,做好作业、维修记录,并填写履历书。在运行中不得违章作业,在每层启动前观看楼层安全门是否关闭,未关闭时严禁启动。

6、每月要对机械进行一次整机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并交总包方一份,司机做好日常检查与保养,保证机械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7、配备、遵守操作规程并教育司机服从总包方的管理,作业中控制乘人违章行为,做到优质服务,不得刁难工地,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

8、设备故障必须及时组织检修与故障排除,保证机械设备正常使用。

9、提供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并交总包方注册与存档。

10、施工现场在居民生活区等区域必须遵守环保有关规定,不得超时作业,无特殊情况不得采用鸣笛方式,保持整机清洁,不得将油污污染地面。

三、安装方责任。

1、承担起重设备拆装必须是有相应的拆装资质企业并提供资质证件、拆装人员证件与出租方签定拆装合同与拆装管理协议书,并报总包方一份备案。

2、根据现场确定安装位置并根据总包方提供基础地质情况,编制安、拆方案,进行基础制作质量鉴定验收工作,质量合格方可安装。

3、安装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现场的管理规定,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做好安全交底,配备足够的起重能力设备,划定拆装作业区域并设监护人员现场监督全过程,确保安装过程安全。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配戴好防护用品。

4、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必须对整机质量及安全装置进行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向施工企业进行书面的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签字并填写《北京市起重机械安装同一检查表》。

5、安装自检验收完毕后必须经总包方专业安检人员监督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必须立即整改,以确保机械质量与使用安全。

6、设备安装施工现场在居民生活区等区域必须遵守环保有关规定,不得超时作业,特殊情况办理相关手续,作业时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地面上泄油。

四、分包方责任。

1、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对所乘坐、使用升降机的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2、严禁在恶劣天气以及6级以上大风时使用升降机,乘员和载物应均匀分布与吊笼内,防止偏载、严禁超载,乘员不得在笼内打闹、喧哗。

3、乘员在乘坐吊笼,在吊笼运行时不得搬、动机械任何部件,乘员离开吊笼进入楼层时必须关闭好联锁门与楼层安全门,乘人在等候吊笼时严禁打开楼层安全门或探头。

4、施工升降机司机不在时施工人员严禁随意开动施工升降机。

五、四方其他增项。

在机械出现故障时维修人员能及时到达施工现场进行维修,不能出现机械带病作业。

六、事故处理。

因机械在拆装、使用过程中发生机械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认定事故原因和责任后,根据京安监政法[20__]49号文件,《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进行处理。

本协议一式四份,四方各持一份。

总包方负责人(签字)出租方负责人(签字)。

安装方负责人(签字)分包方负责人(签字)。

__年__月__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施工总承包单位):

乙方(起重机械产权单位):

丙方(起重机械拆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三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以兹信守。

第一条起重机械概况:

(一)起重机械名称:

(二)机械规格型号:

(三)机械统一编号;

(四)租用工程名称:

(五)工程地点:

(六)租用期限: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对乙方、丙方进行安全监督,对乙方、丙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处罚,有权要求乙方、丙方对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隐患限期整改。

(二)甲方为起重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和拆装提供必要的场地、照明等条件。

(三)甲方依据乙方提供的基础设计方案,负责起重设备基础施工,组织基础验收,并向乙、丙方移交起重设备基础。甲、乙、丙三方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进行起重机械安装。

(四)甲方负责按规范要求做好起重设备的防雷接地装置。

(五)甲方负责起重设备的使用登记备案管理工作。

(六)甲方负责组织编制塔吊作业方案,施工现场有多台起重机械作业时,编制群塔作业方案。

(七)甲方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起重机械的验收工作。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承担起重设备的安装、顶升、锚固、拆除的安全管理责任,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二)乙方必须保证出租给甲方的设备安全可靠,不得将带病、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出租,出租前提供起重机械备案证明及自检合格证明。

(三)起重设备一经安装,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基础地质条件、混凝土的强度报告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甲方交于乙方的一切施工条件符合安全及作业要求。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不良因素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乙方应对基础验收负责,若因乙方没有履行作业前安全检查职责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负责对起重设备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保养和现场检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和各种保险装置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并将维护、保养和现场检查记录报甲方备案。

(五)乙方委派的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乙方对上岗证件的有效性负责,并保证所有证件按期进行复检,且复检合格。

(六)乙方应选择资质合格的拆装单位(丙方)进行设备的拆装,并应对丙方拆装作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其整改。

(七)乙方应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并配备安全有效的防护用品。

(八)乙方负责起重设备的日常检验工作,若发现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应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九)乙方因违反国家或地方关于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技术规程等,而导致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丙方对起重设备安装、顶升、锚固、拆除过程中安全生产负总责。

(二)丙方严格遵守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同时应服从甲、乙双方的安全监督。

(三)丙方在进场拆装前应办齐拆装报审手续,在手续不齐的情况下严禁进入甲方现场拆装起重设备。

(四)丙方在拆装前应到甲方现场实地考察现场情况,应根据现场情况编制起重设备拆装方案及安装与拆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报甲方、监理备案。丙方按方案组织安装、拆卸作业,丙方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

(五)作业前丙方须对其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六)丙方须保证安装、顶升、锚固、拆除的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对特殊工种上岗证件的有效性负责,保证现场作业人员与拆装报审表备案登记人员一致,否则,丙方承担由于人员不一致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七)丙方在作业时,须设置警戒区,并指派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和监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拆装现场。

(八)丙方在安装、顶升、锚固作业结束后,须按照要求对起重机械进行检验和调试,出具自检合格证明,确保起重机械达到安全使用标准要求。

第五条甲、乙、丙三方应共同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规定。甲、乙、丙三方必须密切配合,相互监督。在起重设备进场前、安装时、投入使用前、运行过程中共同协作,排除一切安全隐患,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第六条起重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乙方不得将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起重设备交于甲方使用。

第七条塔式起重机使用前,甲、乙双方应共同对塔司、信号指挥人员等进行联合安全技术交底,相关责任人员签字。

第八条甲、乙、丙三方均无权指派无操作证人员上岗,因强行指派无证人员操作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由指派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乙方、丙方应保证起重机械在使用、拆装过程中不影响甲方施工现场文明安全达标活动。

第十条事故处理。

(一)起重机械作业中发生事故时,甲、乙、丙三方均应保护现场、积极抢救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配合上级部门调查处理。

(二)属于甲方的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甲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丙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但具体善后工作由乙方负责安排和处理,甲方不直接对乙、丙方职工及家属。

(三)属于乙、丙方责任或乙、丙方人员不服从管理、违章作业发生的事故,由乙、丙方自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补偿,甲方不负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时乙、丙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不良社会影响,甲方有权对乙、丙方进行经济处罚,处罚标准:重伤事故每人次处以五万元罚款;亡人事故每死亡一人处罚三十万元。

第十一条争议条款。

当甲、乙、丙三方发生争议时,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进行判决、裁定。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起重设备撤离施工现场及设备租赁合同结算完毕后终止。

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无。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丙方代表:

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贯彻我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明确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双方就安全管理责任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

2、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建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安全管理目标分解落实情况。

3、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

4、有权检查乙方有关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持证情况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监督并促进乙方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活动的开展。

6、督促乙方做好环境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7、有权组织安全生产定期不定期检查,专项治理检查,文明施工创建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检查和评审乙方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9、监督检查乙方的安全施工作业情况。因乙方严重违规施工作业而影响甲方正常生产时,有权停止其施工作业至整改验收合格为止。

1、乙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2、乙方明确由乙方主要负责人,并对本单位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条例、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管理缺陷、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责任和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4、按有关要求对项目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辩识评价,针对评价出的重大危险源、重大环境因素制定管理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5、保证项目足够的安全生产投入并有效实施。

6、乙方为所有从业人员办理合法的用工手续。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业人员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乙方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乙方承担其法律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7、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和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边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费用。

8、施工单位对现场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1)乙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2)针对工程项目由乙方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

9、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10、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施工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11、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防火防毒等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12、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13、乙双方人员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4、施工单位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应会同相关单位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做好工人和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遵章守纪等方面的管理。严禁上班前喝酒,寻衅闹事。乙方承担因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16、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7、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施工单位来承担责任。

18、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劳动保护用品。

19、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告知作业人员相应的作业环境、操作规程、防范及紧急避险措施,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和安全检查记录工作。

20、施工单位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定需要拆除变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指派的安全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21、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22、乙方配置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满足施工要求,所配置的特种工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教育培训,做到100%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2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责任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不准任意玩弄,损坏偷盗。动用明火必须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并制定防火监护人员,签发监护工作交底书,落实监护措施。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生活区内,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准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气。不准私自拉接电线插座,不准躺在床上吸烟。

24、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25、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26、乙方在签订本同后,应自觉地向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并向永宁县城建办(建设局)安监站、劳动局劳动保护检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

27、乙方必须建立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技术、安全人员自查、巡逻,自觉接受和配合上级及甲方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28、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按规定处罚。

29、乙方应按有关要求设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交接班制度。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使用。

30、乙方自备及租赁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负责保管和使用以上设备并对安全负全责。

31、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危险部位、场所悬挂安全标志和和警示牌,并认真维护和管理,不得随意拆除和挪动。

3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消防管理规定组织施工,明确消防负责人,自觉接受上级及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乙方承担由于消防管理缺陷和自身消防措施不力造成的火灾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33、乙方必须认真执行文明施工和卫生管理制度,保护环境,做到水、气、声、渣达标排放,保持场容场貌整洁和办公区、生活区的卫生整洁,做好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力争所确定的文明创建目标的实现。

34、乙方如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向甲方主要负责人报告,同时积极组织抢救,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好记录或拍照摄像。

35、乙方要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甲方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损毁事故现场,乙方承担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6、乙方如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接待和善后处理工作。乙方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费用。

37、乙方若为供货安装单位,则供货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事故由乙方对其负全责,安装过程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质保期内若因为货物质量和缺陷问题造成安全事故,乙方负全责。

38、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

1、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搞好文明施工作业。

2、本协议书和合同主件同时签订,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质保期满后终止。

甲方:(章)。

乙方:(章)。

安全管理协议书

为了明确员工家属及小孩在公司居住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家属及小孩的人身安全,公司本着对员工家属及小孩在公司生活区内健康、安全负责的原则,依据公司的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经双方协商,特制订并签订本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责任:

1、负责在生活区域的水域区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2、负责员工和家属及小孩对生活区的安全相关要求的告知。

3、负责生活区域所有雨水井盖以及各排水沟无隐患,保证完好无损。

4、负责员工家属及小孩到工厂临时居住协议的签订。

乙方责任:

父母、家长是孩子成长道路上的法定监护人,为了家庭的幸福和孩子的健康成长,必须切实履行对孩子的教育、监护、管理的法律义务和责任。

1、所有员工家属带孩子进厂时必须在行政部东门岗处进行登记,登记时注明进厂时间,和初步居住计划时间。

2、要掌握公司的相关安全和管理规定,加强对孩子在公司期间的交通、活动、饮食、用电、用火、防溺水、防爆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3、员工的家属及小孩严禁进入公司生产区域、施工区域及非生活区域。

4、对未成年小孩在公司生区活动要有成年人陪同、监护,严禁私自活动造成隐患。

5、严禁到公司水塘边、井口边、临时建筑物下等容易对人造成损伤的地方活动。

6、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易伤人等物品进入公司。

7、严禁随便动用及损坏公司的设施、设备及物品。

8、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的管理制度。

9、所有员工家属及小孩进入公司暂时居住,都要到公司安委会签定安全管理协议。

10、如有违反以上规定及因自己监管不力造成事故的,所有责任由当事员工自己负责。

以上条款由甲、乙双方共同配合、各负其责。

本协议一试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家属及小孩离厂时自动失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

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外包工程施工及外来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明确因本公司(甲方)生产、工作需要,承包单位以及其它外来施工单位(乙方)在甲方管理区域内施工、作业过程中,各自应履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作业安全,甲方和乙方特签订以下《安全管理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施工项目及施工期限:

11台asme罐箱内部喷砂及罐内喷锌作业:存在易燃、易爆和粉尘、锌尘等职业危害的危险因素,应按gb11375-1999《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热喷涂操作安全》的要求加强安全管理。

一、甲方和乙方在签订施工作业及工程合同或劳务协议前,乙方应提供符合相应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施工作业的资质证明材料和相关文书,乙方对提供的材料和文书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甲方(职能部门和公司安委会)应认真审查乙方施工资质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二、甲方应对乙方的施工安全管理负监督检查职责,督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甲方工程项目负责人及其它下达施工作业任务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对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违章违规现象应及时督促乙方落实整改,并对出现的违章、违规行为有经济处罚权,经济处罚可从工程款和劳务工资结算中直接扣除。

三、甲方在可能的范围内,为乙方施工安全顺利进行提供方便的条件(由乙方书面提出)。

四、乙方必须具备符合规定的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人员等方面的条件,同时乙方在施工期间,应遵守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乙方在施工作业前,应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保证作业人员掌握所从事的生产作业安全生产要求的知识和技能。

六、乙方施工作业过程中使用的设备、设施应符合安全要求,并落实专人进行管理、检查。

七、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应落实具有相应资质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具体负责乙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现场监督检查。

八、乙方施工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使用和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九、乙方施工过程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上岗作业。

十、乙方施工作业过程中,登高作业应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合格的安全带、安全帽,并正确使用。

十一、乙方施工作业过程中,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乙方因施工作业需要与甲方生产作业有交叉时,应提前向甲方相关部门提出,由甲方职能部门负责协调,并报安委会,以便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2、乙方施工作业过程中,在禁火区动火作业必须到甲方人事保卫部办理明火作业审批手续,经甲方批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后方可作业。

3、乙方施工需临时用电必须到甲方设备部办理临时用电审批手续,并按规定正确使用,严禁乱拉乱接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4、乙方施工人员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动用甲方的任何设备、设施和工位器具及电器设施。

5、乙方施工人员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进入甲方的生产作业区域或重点防范部位如:油漆库、油库、调漆房、空压机房、配电室等。

6、乙方施工人员严禁在甲方生产作业区域内、生产车间外围吸烟。

7、严禁乙方施工作业人员从铲车铲臂下或铲吊起的箱子下方穿越或停留;严禁从行车吊起的任何物料下方穿越或停留;严禁在移箱轨道附近及轨道上逗留或穿越轨道。

8、在甲方区域道路和车间通道上行走时,严禁追逐搞笑,并按甲方指定的道路(通道)行走,并主动避让各种机动车辆,严禁与车辆争道强行。在拐弯及其视野盲区行走时,须“一停,二看,三通过”。

十二、乙方在工程及其它施工作业期间若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设备事故,由乙方按规定报告和处理,甲方负责配合。

十三、本协议书一式四份,一份由甲方人事保卫部留存;一份由甲方安委会留存;一份由甲方负责工程项目及施工作业负责人(责任人)留存;一份由乙方单位留存。

十四、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单位签章和法人代表或委托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法人代表或委托部门负责人(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为了配合各相关执法部门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公司的管理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的主体责任,根据《合同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第6章第2条规定要求,签订本协议。

一、柳河县庆达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同意将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接纳为我公司20xx年烟花爆竹经营临时零售网点,零售网点选择在_________销售我公司的烟花爆竹,甲方指派_________为负责人,_________为安全员,负责乙方烟花爆竹经营过程进行管理,承担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安全的主体责任。

二、乙方自愿成为甲方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经营临时零售网点,承担零售经营网点经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并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

三、乙方在经营工程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否则甲方有权采取警告、举报或其他合法手段相应进行处理,直至取消《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全管理协议》,并提请安监部门吊销乙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1、乙方只能向所属地甲方购进所需的烟花爆竹;

不得向非所属地其他单位采购烟花爆竹;

不得经营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

不得经营假冒伪劣烟花爆竹;

2、乙方所签订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全管理协议》是合法有效购进烟花爆竹来源的证明材料。

3、乙方严禁做出违反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明令禁止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甲方要加强对乙方的经营安全管理、并负责烟花爆竹产品的配送;

春节销售旺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合法合规经营、确保经营安全;

协议到期后,乙方在甲方购进的烟花爆竹还尚未销售完的、整箱未拆封的产品、应送甲方代为储存。甲方不收取代存费用。

五、甲方见到当地县安监部门发放的相关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后,甲方与乙方签订《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全管理协议》。

六、甲乙双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有关执法部门的安全检查。

七、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以上协议,确保经营安全、否则造成事故或损失由责任方负全部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协议有效期为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3月2日。

甲方单位:柳河县庆达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乙方单位:___________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20xx年__月__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加强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项目施工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保证工程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实施。

2、甲方有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安全、技术等资料的义务。

3、协助乙方了解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碰到的各种涉及安全的问题。从思想上和组织上应把乙方安全生产管理纳入甲方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之中。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现场内不遵守、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

5、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对违反安全生产、消防、施工规定的行为,甲方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条例、规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要求。

2、乙方是施工现场安全责任的主体,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并接受甲方的统一监督管理,乙方在施工中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3、乙方不得将所承包工程转包、分包或者以任何变相的形式转包、分包给第三方。

4、乙方应当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实行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

5、乙方项目负责人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落实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施工安全情况。

6、乙方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保证从业人员熟悉并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备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识。

7、乙方必须依法为其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

8、乙方应当按照工程承包方式的不同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施工和技术规范要求的施工机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并告知其正确的使用方法。

9、乙方应当负责施工现场内的安全设施的建立、正常使用和维护工作;并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

10、乙方应当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向甲方通报排查情况;对甲方或乙方查出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11、由乙方违章违规作业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致使工程设备及其它受到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2、发生灾害事故时,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通报,由甲方相关部门和人员统一指挥救灾,乙方要认真执行甲方抢险、救灾命令,所需抢险救灾人员、材料、设备等均无条件服从甲方调度。

13、发生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时,乙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滋生事故的生产或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乙方应当及时、如实报告,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14、因乙方直接责任造成乙方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承担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和伤亡指标。

1、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同时生效。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20____年月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的有效管理,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的正常有序进行,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包的'工程必须持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属经济独立核算单位,自负盈亏。

二、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由安全设备部负责监督检查。

三、甲方负责对乙方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资料,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四、甲方负责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分部、分项工程等重点部位或工序的安全技术交底由乙方负责进行。

五、乙方进场前必须提供作业人员的体检证明(县级以上医院),电焊工、长时间接触粉尘作业及其它易导致职业病的岗位操作人员,须提供专项检查证明;从事登高作业人员须提供恐高症、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等症状的体检证明;班前、班中严禁饮酒。

六、乙方进入现场后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规章制度,按要求做好抑尘、降噪措施,产生的废物、废料及生活垃圾严格按照指定地点分类存放。

七、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管部门的日常检查工作,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乙方的“三违”现象,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或处罚,罚款不能当场兑现的,可从工程款中扣除,上缴公司财务部门。

八、包工、包料工程:乙方自备防护设施及工具,如确有困难,甲方以租赁方式提供给乙方,但发生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九、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及其他必要的劳保用品,施工用电及其它特种作业时,必须持证上岗,经安全设备科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乙方在用电时,应有配电箱,并安装符合要求的漏电保护器;易燃、易爆品要有专人看管,禁火区内严禁烟火。

十、外墙粉刷、窗户安装等作业时,应选择标准的吊蓝、吊具,并保证单人单绳(安全绳)必须佩戴安全带及其它必要的劳保用品,严禁用沙袋或其它不安全物品压挑杆。

十一、甲方安全管理机构有权对乙方的违章现象进行处罚,如不听劝告有权停止乙方的承包,并及时办理停工手续;在施工全过程中,乙方发生任何大、小工伤事故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并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罚款。

十二、其它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三、此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工程竣工后自行作废。

甲方:

甲方负责人:

乙方:

乙方负责人:

日期:

安全管理协议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尤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收到损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校或教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教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责任或由教职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有肇事方负责;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教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学生应按学校指定地点食宿(走读生在家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应按学校签订的责任书去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负责。如果受害方能证明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学校可承担部分责任。

11、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12、严禁学生私自到山塘水库河沟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3、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有学校负责,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4、已投保的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5、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本校学习期间。

本协议书如有欠妥之处以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为准。

甲方: (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学生监护人) 签字:

20xx年5月18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加强期间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项目施工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保证工程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实施。

2、甲方有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安全、技术、水文、地质等资料的义务。

3、协助乙方了解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碰到的各种涉及安全的问题。从思想上和组织上应把乙方安全生产管理纳入甲方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之中。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现场内不遵守、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

5、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对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甲方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7、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随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8、发生灾害事故时,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事故可能波及乙方施工范围的人员撤离。

9、甲方应当为乙方工伤人员提供救护便利。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山东省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要求,并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2、乙方是施工现场安全责任的主体,应当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并接受甲方的统一监督管理,乙方在施工中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3、乙方不得将所承包工程转包、分包或者以任何变相的形式转包、分包给第三方。

4、乙方应当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实行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

5、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落实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施工安全情况。

6、乙方应当为工程施工配置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应当持证上岗,并按规定独立行使职权。

7、乙方应当落实劳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保证从业人员熟悉并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备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识。未经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8、乙方可根据自身需要组织其从业人员参与建设单位或甲方组织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训等活动。

9、乙方必须依法为其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10、乙方应当按照工程承包方式(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不同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施工和技术规范要求的施工机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并告知其正确的使用方法。乙方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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