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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财产离婚协议书简单版(热门18篇)

无财产离婚协议书简单版(热门18篇)



离婚协议是离婚前后双方就财产、子女等事项达成的一种约定,具有法律效力。接下来,我将分享一些离婚协议的写作技巧和注意事项,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帮助。

简单离婚协议书

协议人双方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年月日生育一子,取名。现协议双方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与自愿离婚。

二、儿子由抚养,由每月给付抚养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三、夫妻有座落在路号的楼房一套,价值人民币万元,现协商归所有,由一次性给付现金万元。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万元,归所有,向张某支付万元。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五、可在(时间)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时间)送回居住地;如临时探望,可提前天与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离婚协议书简单

原告甲某(女)与被告乙某(男)于1979年10月结婚,1981年6月1日生育一女。婚后原、被告夫妻恩爱,家庭和睦。1990年5月,原告患精神病,生活不能自理。经法医鉴定,甲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出于原、被告双方的夫妻感情,被告并未因此嫌弃原告,在工作之余,被告除一人承担起全部的家庭事务外,还十几年如一日,无微不至地悉心照顾原告,并为原告四处求医,但原告的病情仍无好转的迹象。被告对原告的真情付出,使原告的父母感到莫大的欣慰和感动。原告的父母认为,被告已尽到了一个当丈夫和父亲所应承担的职责,现原、被告的女儿已经成年,而原告所患的精神病却久治不愈。为不耽误被告的前程,原告之父曾多次主动向被告提出,要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与原告离婚的民事诉讼,其愿意作为原告的法定监护人,承担对原告的监护义务,但均遭被告拒绝。原告的父母在无奈之下,遂以其女为原告,自己为原告的法定监护人的身份代表其女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除原、被告的婚姻关系。

法院在立案审查时,对甲某在本案中是否具有原告的主体资格以及甲某的父母作为原告法定监护人参与民事诉讼是否适格的问题,有以下两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在离婚案件中,甲某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不具有原告的主体资格,其父母也不能作为原告的法定监护人参加本案的诉讼。其理由是:

一、婚姻案件是涉及到当事人身份关系的诉讼,鉴于该类案件的特殊性,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离婚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在本案中,甲某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其父母以甲某为原告提起与乙某离婚的民事诉讼,并不一定是甲某的真实意思表示。从另外一个角度考虑,如果甲某不主动提出与乙某离婚,也不可能对其合法权益构成侵害。因此,甲某的父母以甲某为原告,自己为其法定监护人代理涉及甲某身份关系的离婚诉讼,超出了我国民法通则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所规定的法定职责,其代理行为无效。

二、本案的被告系原告的配偶,是原告第一顺序的法定监护人,而原告的父母是原告第二顺序的法定监护人,现原告的父母以原告法定监护人的身份代表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与被告离婚的民事诉讼,应当视为原告的近亲属之间对原告的监护权有争议。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原告的法定监护人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指定。换句话说,甲某的父母作为原告的监护人参加本案诉讼的前提,必须先由上述单位指定其为原告的法定监护人。如果被告对该指定不服,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以判决方式维持或撤销原先的指定。故在未经过上述法定程序前,原告的父母不具备作为原告法定监护人参加本案诉讼的主体资格。

第二种意见认为:甲某在本案中是适格的原告。其父母具备作为原告法定监护人参加本案诉讼的主体资格。其理由是:

一、我国《民法通则》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从该法条的立法原意来看,主要是为了保证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在民事活动中的诉权。此外,该法条并未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参加民事纠纷案件的类型,即未排除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在婚姻案件中作为原告的主体资格。,尽管甲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但其诉权仍然是受法律保护的。因此,甲某是本案适格的原告。

二、从我国民法通则关于设立监护权的立法本意来看,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其实质并非民事权利而是一种职责。乙某在本案中,具有双重身份,即与甲某在离婚诉讼方面,乙某处于被告的身份;而在与原告的身份关系方面,乙某是原告的配偶、第一顺序的法定监护人。如果我们将本案原、被告的诉讼地位互相调换,即乙某作为原告,甲某为被告,甲某的父母作为甲某的监护人参加诉讼,那么,根据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上述当事人在离婚案件诉讼中的法律地位都是适格的。既然在婚姻案件中,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在指定了适格的监护人的前提下可以作为被告参加诉讼,那么,从保证诉讼目的得以实现和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诉权的角度出发,也同样应当允许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在有监护人的前提下,具有原告的法律地位。另外,由于乙某在此离婚诉讼中处于被告的地位,与原告有利害关系,继续作为原告第一顺序的监护人不利于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此时,被告应当将其原告第一顺序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让渡给第二顺序的法定监护人——即原告的父母,所以,甲某的父母在本案中是适格的原告监护人。

三、假如我们把上述案例中的情节稍加变化,即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在离婚案件中当原告的第二种情形。如果乙某自从甲某患精神病后,长期对甲某不好,经常虐待甲某,但其出于某种目的又不主动提出与甲某离婚,这时,应当视为甲某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乙某的不法侵害。甲某的父母或其成年子女为维护甲某的合法权益,以甲某为原告,自己作为甲某的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依法解除甲乙双方的夫妻关系,此时甲某在该案中的原告身份仍然是适格的。人民法院对甲某的父母或子女以甲某为原告,自己为其法定监护人的离婚起诉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综上所述,在本案中,甲某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当具有原告的主体资格,其父母也能够作为原告的法定监护人代理原告参加案件的诉讼。

20xx年初,长洲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该案中刘某起诉要求与其妻庞某离婚,请求法院确认双方达成的有关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赔偿的协议及庞某向刘某作出的承诺有效,并要求庞某按约定履行。

法院经审理查明,刘某和庞某于20xx年相识后,经自由恋爱登记结婚。数年后生育了一个女儿。婚后双方感情良好,但自从刘某20xx年下岗后,双方因生活琐事经常争吵。20xx年,刘某怀疑庞某与他人发生婚外情,于是庞某写下一份承诺书,表示若以后离婚,愿意放弃一切夫妻共有财产和女儿的抚养权,全部共同财产归刘某所有。之后双方因感情无法再维系,协议离婚,协议上除了庞某在承诺书中承诺的条件,还增加了庞某须补偿刘某十万元的条款。后双方没有依据承诺书和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刘某因此诉至法院并提出上述诉讼请求。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长洲区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除了婚姻关系,对女儿的抚养权进行了确定,并合理分割了夫妻共同财产。

评析:关于本案中双方签订的承诺书及协议书是否有效,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可参照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关于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离婚时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条款的效力问题的规定。根据该条款,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但有一点必须注意,离婚协议是以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完离婚登记为生效条件的,即以当事人双方实际解除夫妻关系为生效条件。因本案的刘某和庞某并未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该协议并没有生效,对原、被告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原告高某(女)与被告龙某(男)于20xx年8月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将龙某工资收入70%及单位一切福利待遇归原告所有。离婚后,双方如约履行至20xx年9月被告退休。后被告以退休金70%给原告后自己基本生活已无法保障为由,请求协商,原告不同意。20xx年6月,被告采取挂失方式重新办理银行存折,同时将存折内原告存款1708元持为已有,并拒绝给付原告扶养费,为此,原告诉至法院。本案经一、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协议离婚合法有效,但给付扶养费的条款约定不妥。经二审法院调解,双方就扶养费达成协议,即被告至2005年1月止,从总退休金中扣除70%支付给原告;自20xx年2月起,被告每月自愿给付原告扶养费200元;原告自愿放弃被告已支取的存款1708元。

在我国夫妻财产实行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原则,二者之间的适用原则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约定财产制具有优先于法定财产制的效力,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才适用法定财产制。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一制度不以一方付出较多义务为前提,亦不以一方具有过错为前提,而是以一方生活困难为前提。这是扶贫济困的道德准则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要求,是夫妻间互相扶养义务在离婚时的延伸,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因离婚带来的消极后果,也是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原则的必然要求。

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或离婚后没有住处的情况,不是指为了更好地生活而存在的相对困难,是与周围群众相比,而不是与婚前或双方相比而言的。帮助的形式可以是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帮助,也可以是给付住房帮助;金钱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分期给付。住房方面的帮助,根据帮助方实力,可以无偿居住,也可以有偿居住,还可以转移房屋所有权。

本案中,原被告双方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财产的范围应是(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二)夫妻婚前个人财产;(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特有财产等。原被告离婚时对上述财产进行了约定,同时对被告离婚后的工资也作了约定,该项约定已超出夫妻约定财产范围。考虑到原被告结婚几十年,原告年老病弱,失去劳动能力,且双方所生三个子女均生活困难,原告无生活来源等情况,可以由被告给予较长期的帮助;双方约定的是将被告工资70%给原告,由于被告退休金又比原工资少,还要在外租房,如果70%的退休金给了原告,将使被告基本生活难以维持。故被告要求重新调整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二审法院本着公平、合理和自愿原则,组织双方调解,被告自愿给付原告每个月生活费200元,符合公序良俗的民法原则,是合法有效的。

因此被告自愿给付原告每个月生活费200元,符合公序良俗的民法原则,是合法有效的。

离婚协议书简单

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___族,现居住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女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___族,现居住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男女双方感情不和,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照《婚姻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有____,取名____,离婚后____直接抚养生活,由____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________元,在每月1日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高中教育阶段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夫妻双方婚后购有________,离婚后,该套房屋归女方所有。

夫妻双方共有房屋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离婚后归____所有。

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男方:_______

女方: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一份)。

简单离婚协议书

协议人:李某,男,××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

协议人:王某,女,××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

协议人方某王某双方于××年×月×日在××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年×月×日生育儿子×××。因协议人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且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方某与王某自愿离婚。

2、儿子方××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600元,在每月5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也可一次性付清抚养费)。

3、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座落在××路××小区××室商品房一套,价值人民币80万元,现协商归女方王某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给付男方方某现金38万元,此款在本协议签订后的第二天付清;此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归女方所有。

4、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若有债务,在谁的名下则由谁来承担。

5、方某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时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下午五时送回王某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王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简单离婚协议书

协议人双方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年月日生育一子,取名张。现协议双方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张x与冯x自愿离婚。

二、儿子张由冯x抚养,由张x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在每月10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三、夫妻有座落在路号的楼房一套,价值人民币万元,现协商归冯x所有,由冯x一次性给付张x现金万元。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万元,归冯x所有,冯x向张x支付万元。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五、张x可在(时间)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时间)送回冯x居住地;如临时探望,可提前天与冯x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简单离婚协议书

协议人:___,男,1983年_月_日出生,住__市___路___号。

协议人:___,女,1986年_月_日出生,住__市___路___号。

协议人___、___双方于__年_月_日在__市__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现因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并无和好可能,决定协议离婚。现双方就协议离婚一事达成如下条款:

一、___与___自愿离婚。

二、子女由一方抚养,另外一方每个月支付600元的抚养费。

2、抚养费支付时间和方式,如果一方不能够按时支付的,每天加收3%的赔偿金。

5、离婚后一年内子女户口迁到一方,另一方应协助办理,如果不协助,则赔偿损失元人民币。

6、离婚后另一方户口一年内迁出,如果超过该时间的,按日支付补偿金元。

7、离婚后,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子女的姓氏,擅自改变的,应及时恢复原来的姓氏,并一次性支付赔偿金元。

三、双方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如下:

1、房屋,分割办法;。

2、存款,分割办法;。

3、家具电器,分割办法;。

4、股票、基金,分割办法;。

5、汽车,分割办法;。

6、其他投资、财产,分割办法。

四、夫妻共同债权及债务:

1、双方共同债权,分割办法;。

2、双方共同债务,分割承担办法。

五、探望权行使办法:

1、探望子女的时间;。

2、探望子女的方式;。

3、探望子女的地点;。

4、爷爷、奶奶探望权的行使;。

六、其他问题约定:

本离婚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___协议人:___。

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

简单离婚协议书

男方,,1969年月27日出生,民族:汉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女方:,年月17日出生,民族:汉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双方于年月日在池州市东至县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感情不和等原因,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婚姻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双方于1996年9月16日生育有一女儿,取名:,离婚后女儿随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20xx元,在每月10号前付清,直到孩子独立生活止。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房产:女方单位一套房子归女方所有。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男方:女方:

日期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一份。

简单离婚协议书

姓别:_____姓别:_____。

民族:_____民族:_____。

年龄:_____年龄:_____。

出生年月:_____出生年月: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住址_____住址_____。

甲乙双方系夫妻关系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颍上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甲乙双方婚后生育一子现因夫妻婚后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经调解无效,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感情已完全破裂自愿离婚。

三、为保障子女的居住,生活和学习环境,减少对孩子造成心灵创伤,乙方放弃双方婚生女子女的抚养权,由甲方抚养,乙方无需每月给付甲方子女抚养费。

四、乙方每月有看望女儿权利。但要与甲协商确定时间。

五、甲乙双方所居住的房屋为甲方享有所有权,不作为双方共同财产。

六、甲乙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七、以上未尽明事项,甲乙双方事后可以协商补充。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

20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

20___年__月__日。

简单离婚协议书

男方与女方在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生育子/女,名字为____________,现因婚后性格等问题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权、探视权及抚养费。

1、子女的抚养权归男方所有,女方在协议生效后的不得反悔,

2、女方有每周两次的探视权,具体时间已子女合适的时间为准,男方负责通知女方。女方可带子女出去游玩或其他,但保证外出后______点之前必须带子女回到男方住处。女方保证子女的人身安全不受威胁,未尽到监护义务导致子女人身损害的,由女方承担全部损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住宿费、营养费等。

3、抚养费由男方全部负责。

三、离婚财产分配。

1、婚前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股票、期货、房产等)归男方所有,女方可取走己方的私人物品。

女方不得以其他原因为由否定该协议的财产分配方式。

2、如在女方名下的财产,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日内进行转账,转到男方账户。

3、女方在该协议生效之前或之后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转移的,女方有义务追回该财产,如不能追回该转移财产,则按该转移的财产的价值折算成人民币补偿给男方,如需要鉴定费用或其它任何费用,由女方承担。

4、男方在恋爱关系期间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女方的赠与,男方可视情况决定是否要求返回。

四、离婚债务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但一方以自己名义所负债务,另一方不知情或明确表示不同意的该债务不得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双方所欠债务有协议按协议处理,如无则各按______%承担。

五、违约责任。

2、如果双方未最终到民政局办理自愿离婚手续的,该协议第三条和第四条视为夫妻双方对夫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约定,该约定同样有效。

六、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效力相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七、其他未尽事宜。

双方可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就本协议及后续协议内容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简单离婚协议书

协议人:张 某, 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市____路____号。

协议人:王 某, 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市____路____号。

协议人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导致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张某与王某自愿离婚。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条款

夫妻婚后购有坐落在____路____号楼房一套,合同价人民币60万元,现值人民币100万元(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购房时以男方为主贷人贷款42万元,现尚剩余贷款本金30万元。该房购买时首付18万元,首付款来源于婚后双方存款。现协商该套房产归女方所有,由女方给付男方房屋折价款35万元,折价款计算公式为:房屋现价100万元,未还贷款本金30万元。女方给付男方折价款35万元在两年内分3次付清:

第一次,办理完离婚手续当天给付人民币10万元;

第二次,办理完离婚手续当年12月31日之前,给付男方人民币10万元;

第三次,办理完离婚手续次年12月31日之前,给付男方人民币15万元。

女方若不按时支付,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数额日万分之五支付逾期违约金。男方有义务配合女方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以及产权变更手续,相关变更手续在 办理完离婚手续后即予以办理。若由于男方不予配合女方办理房产转移而给女方带来不必要损失,男方必须双倍返还。

房内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2万元,归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1万元。

三、离婚夫妻债务分担

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四、子女抚养权行使方式

儿子张某某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500元,在每月10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五、子女探视权行使方式

张某可在每月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点送回王某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王某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财产离婚协议书

女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经××市××区民政局登记结婚,于××××年×月×日生育一女取名×××,现双方均感出现婚姻中不可调和矛盾,婚姻关系已无维系必要,自愿离婚。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原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二、婚生女×××由乙方抚养,抚养费支付及探望方式如下:

1.甲方应支付抚养费为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每月支付人民币3000元。随着时间推移双方均认为小孩实际需要为逐年增加,为此双方同意每隔两年抚养费增加10%,至18周岁止。

2.抚养费每半年支付一次,于每一次周期开始前十五天内支付完毕。由甲方将款存入乙方指定银行账号内。

3.甲方每月探望婚生女儿×××两次,具体方式为每月第二及第四个周五下午由甲方自行至学校将×××接回原告住处,周一上午自行送×××返校。寒暑假由甲乙双方轮流抚养,本次署假由乙方抚养,以次类推。

三、双方对现住房割协议如下:

2.该房屋内现家具、家电归乙方所有;

3.该房屋仍欠银行按揭货款本息由乙方自行清偿;

4.乙方取得该房屋产权及结合本协议书其他财产分割约定,对甲方相应补偿为,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

四、双方其共同财产分割为:

1.双方各自名下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工资收入、住房公积金等。

2.双方各自名下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及承担。

五、各自衣物等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甲方应于离婚登记之日前将所有个人用品从现住房内搬出,否则视为放弃。

六、相关手续办理:

1.离婚手续办理,不影响本协议中所约定财产分割协议独立效力;

5.乙方应于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办妥之日向甲方支付完××元补偿款;

6.甲方应在收取补偿款之前,将户籍从现住房内迁出。否则,应扣除5万元户籍迁出押金,待户籍迁出后,乙方再将剩余5万元交付给甲方。

七、相关罚则:

2.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延误三个工作日以上(含三个工作日),未支付甲方××万元经济补偿金,应支付甲方延误损失人民币5万元。

八、本协议双方签字时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中财产约定内容,自本协议签字时即生效,不以离婚登记手续办理及(或)产权变更手续最终完成为生效前提。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简单离婚协议书

甲乙双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省_______县_______镇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结婚证号为:_______。婚后于20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育一子/女,名:(若有小孩则填写,若无则不填)。现由于甲乙双方无共同语言,且经常吵闹,致使感情破裂,且已无任何和好可能,基于上述原因甲乙双方自愿离婚,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均系自愿离婚;

二、关于子女抚养问题: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婚生子/女,_______周岁,由_______方抚养,随同_______方生活,抚养费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双方确认,_______方同意分阶段向_______方支付小孩抚养费,在小孩1-5周岁期间,_______方每月向_______方支付抚养费_______元;在小孩5-10周岁期间,_______方每月向_______方支付抚养费_______元;在小孩10-18周岁期间,_______方每月向_______方支付抚养费_______元。抚养费支付至小孩满18周岁为止。_______方享有对婚生子的探视权,_______方有权每月探望婚生子_______次,_______方应无条件配合方行使探视权,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拦方探视小孩。

三、关于财产分割问题:

经双方核实确认,甲乙双方无任何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土地、存款、股票以及其他有价证券等),不存在任何财产分割问题。

四、关于债权债务问题:

4.1若有,则双方约定处理方式。

4.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其他约定事项:

5.1离婚后,一方不得干预另一方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及商业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否则应向对方承担违约金10万元人民币。

5.2甲乙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语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的情形。

5.3甲乙双方自愿离婚,完全同意本协议书的各项安排,亦无其他不同意见。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分保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生效。

甲方(男方):_______乙方(女方):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

简单离婚协议书

协议人:张 某, 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王 某, 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双方于××年××月××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张某与王某自愿离婚。

二、儿子张某某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在每月10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三、夫妻有座落在××路××号的××楼房一套,价值人民币6万元,现协商归女方所有;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等等(见清单),归女方所有;男方银行存款××元归女方所有。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五、张某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点送回王某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王某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简单离婚协议书

(一)

男方:

女方:

男方与女方现因自愿离婚,经双方商定,对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婚生女_____已经成年,目前读大学,女儿上学期间的学费由男方出 。生活费由女方出,女方每月15号之前把生活费打到女儿的卡上。孩子可以自由选择和父亲或母亲生活。

二、双方共同财产分割方案如下:

夫妻双方共有的位于鱼台县农机公司家属院一套三室一厅房产 登记在女方名下,系双方共同财产。现双方约定: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所有,女方配合男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由男方承担。

为保障女方的居住和生活环境,男方补偿女方该套房产的共同财产分割折价款7万元。

三、房屋内所有家具 家电归男方所有,首饰归女方所有

四、家庭存款男女双方各一半

五、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其它共同债权债务 个人名下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自负。

男方:(签字)

女方:(签字)

(二)

女方:生于 年 月 日,汉族, 文化, 县镇人。

男方:生于 年 月 日,汉族, 文化, 县镇人。

我们双方于 年 月 日办理结婚登记,因婚后感情不和,现夫妻关系已彻底破裂,经反复冷静思考,我们自愿离婚,解除夫妻关系,经男女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离婚协议:

一、与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关系及抚养费支付方式:无。

三、财产的处理:无共同财产。

四、债权及债务的处理:各自名下的由其本人负责。

五、其它协议:无。

我们自愿离婚,完全同意本协议书的各项安排,()亦无其他不同意见。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协议内容如有欺骗、隐藏、虚假,责任由协议人自负。此协议书一式叁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立协议人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

协议人:

女方:

(三)

协议人:方 某, 男,××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

协议人:王 某, 女,××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

协议人方某、王某双方于××年×月×日在××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年×月×日生育儿子×××。因协议人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且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方某与王某自愿离婚。

二、儿子方××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600元,在每月5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也可一次性付清抚养费)。

三、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座落在××路××小区××室商品房一套,价值人民币80万元,现协商归女方王某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给付男方方某现金38万元,此款在本协议签订后的第二天付清;此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归女方所有。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若有债务,在谁的名下则由谁来承担。

五、方某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时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下午五时送回王某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王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简单离婚协议书

男方:______,男,汉族,1987年06月15日生,住____,身份证号码:

女方:______,女,汉族,1991年05月07日生,住____,身份证号码:

男方______与女方______于xx年12月认识,于20____年11月25日在____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20____年04月26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______。因男方有外遇,婚后对女方处处不满,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儿子李跃进由男方抚养,随同男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

三、债务的处理:

债务归男方偿还。

四、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将无权分割。

五、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六、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______。

女方:______。

简单离婚协议书

甲方:_______,男,____年__月__日出生,住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

乙方:________,女,____年__月__日出生,住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____年__月__日生育儿子______。因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李____与女方王____自愿离婚。

二、儿子方____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600元,在每月5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也可一次性付清抚养费)。

三、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座落在____路____小区____室商品房一套,价值人民币80万元,现协商归女方王____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给付男方李____现金38万元,此款在本协议签订后的第二天付清;此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归女方所有。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若有债务,在谁的名下则由谁来承担。

五、李____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时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下午五时送回王____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王____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简单离婚协议书

协议人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在______市______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经过充分考虑、协商,现自愿就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人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

二、子女抚养问题。

1.双方婚生子/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出生,现年______周岁,由女方直接抚养。

2.抚养费的承担:

(1)抚养费给付标准:方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______元,直至孩子年满______周岁止。

(2)抚养费支付方式:在每月底前付清;方应在______银行开立专项账户(账号:______)方每月______号前,将______元抚养费足额存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给付应及时告知______方,取得______方的谅解。每半年______方应向______方提交教育、医疗使用状况明细单。

协议人双方尽可能给孩子创造良好的教育医疗环境,涉及择校、课外兴趣、特长班、家教等教育及大病医疗的重大事项花费、支出均应由双方共同商定。

(3)(可选)______方以孩子的名义在______银行设立______周岁以后的教育、医疗及创业专项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每月足额存入______元,存款日期同上,该款项专款专用,只能为孩子存储的教育、重大医疗及创业储备之用,为孩子个人财产,除非出现极特殊的情况,协议人双方未经协商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双方均无权取用、占用。

3.探望权的保障与行使:

原则性约定:方享有法定的对孩子的探望权,但在孩子能够独立表达意志时,应充分尊重本人的意愿,不得强迫。

(1)探望权行使应至少一周______次,原则上应安排在______时间;每次时间为______个小时以内,可在孩子住所,也可单独带孩子去公园、博物馆、游乐园等儿童游乐场所或公共场所,或者____方家中;孩子在______方处过夜应事先征得方同意。

(4)每年春节孩子轮流与双方家人团聚,自______年春节开始,首先与______方共度。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坐落在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______小区的楼房______套(要与房产证上的名称保持一致),房产证号:第______号,产权人登记为______方名字,价值人民币______万元,该房所有权及室内的家具家电归______方所有。

2、双方婚后的共同存款人民币______万元(见清单)双方同意归______方所有。

3、上述房产中的个人衣物及个人用品归各自所有。

四、协议人双方在本协议之外无其他共同的债权债务,一方名下的债务由其个人承担。

五、离婚手续及财产分割执行方式:

1.协议人双方协商一致,到______市______区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事先应备齐办理离婚手续所需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______寸照片两张、离婚协议一式______份等相关材料。

2.离婚协议手续办理后______天内,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确实需要,方应予配合,不得拖延。

3.办理正式离婚手续后______日内,方应完成个人物品的清理交接,方应予配合。

4.办理正式离婚手续后______日内,双方办理户口分户手续,方将其户口迁出。

5.房产过户后______个月内,方应及时办理物业费、供暖费、水电气费、有限电视费的户名变更手续。

六、本协议时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所有条款真实有效,有未尽事宜,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条款,具有与本协议同等效力。

七、离婚后,双方应友好坦诚相见,不得作出有损对方情感、声誉的言行。

八、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______份。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备案时起生效。

财产离婚协议书

女方:李xx,汉族,生于1988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

男、女双方于20xx年xx月xx日办理结婚登记,婚后未生育子女。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男女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双方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男女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无夫妻共同债权。

三、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夫妻双方不存在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情况。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男方:

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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