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的编制应该具备可操作性和可控制性,并考虑到资源和时间的限制。下面是一些经过实践验证的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和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关于印发《菏泽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稳妥的做好我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我县要按照土地总登记模式,到2012年底,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完成40%以上。到2013年底,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凡是未按时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市、县(市、区),农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暂停,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不予立项。
二、技术路线。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据。
(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
对农村居民点实施地形测绘,测量出1:1000的地形图作为权属调查的基础图件。
三、工作步骤。
成立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有关部门集中时间、人员和地点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一)准备阶段(2012年8月12日-2012年8月17日)。
1、设立机构。
为加强对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东同志为组长,县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规划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公路局、司法局、公安局、信访局等部门乡镇(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曹县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土地确权登记中遇到的政策性问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资源局局长徐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成立两个工作组:督导组和技术组。督导组负责调度各乡镇(办事处)、各作业组的工程进度,督促检查作业质量。技术组负责人员培训,解决各乡镇(办事处)工作中遇到的技术和政策问题。各乡镇(办事处)要成立由乡镇长任组长,各管区书记为成员,国土所长为办公室主任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土地登记、测绘工作,配合权属调查工作中的指界、签章。
2、调查准备。全面搜集整理1:10000基本比例尺的土地利用。
现状图等各类图件资料;购置开展工作所必须的设备(gps接收仪、电脑、打印机等),印制调查表格等。
3、培训人员。结合我县实际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包括权属界线调查、指界等。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利用他们在调查、土地登记代理等方面的技术优势,帮助开展工作。
4、工程招标。要具有乙级以上资质的作业队伍竞标。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拟招3到5个作业队伍参与测绘、建库工作。
(二)实施阶段(所有权2012年9月1日-2012年11月30日,使用权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1、权属确定。作业单位具体负责个行政村的界线、宅基地接线的测量工作。各乡镇组织对界址线的确认、签字,形成地籍档案。
2、建设农村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依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调查成果,建立数据库,并据此开展所有权、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在完成土地登记工宗地编号、地类编号、界址点编号、宗地图编绘及要素内容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3、申请确权登记。登记申请人按照各地土地登记机关的统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集体土地登记受理点申请集体土地登记,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并按照《土地调查条例》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4、审核审批。公告期满无异议,符合登记条件的,由国土资源部门审核,报县政府审批。
5、颁发证书。
四、工作保障。
(一)保障工作经费。该工作需经费需3298.53万元,曹县土。
地总面积1967.02平方公里,1185个行政村,43万户农村居民。按照国家经费标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每平方公里需0.6513万元,我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共需1281.12万元;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每平方公里7.4233万元,我县使用权地籍调查面积271.77平方公里,经费共需2017.41万元。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在8月底前拨付启动资金650万元。
(二)实行责任制,层层分解,狠抓落实。为确保我县到2012年年底集体土地登记工作的顺利完成,要倒排工期,将工作量化并分解到各乡镇、各作业组。每个作业组要制定作业计划,将计划上报到领导小组,由县领导小组根据工作计划进行督导,实行定期报告通报制度,县领导小组每周通报工作进度情况,每半月召开一次调度会。采取工作简报、电视报道等形式督导工作。技术组将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性、技术性的问题编制工作手册,解决技术难题。县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办事处)完成工作目标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进度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项目区位于崇仁县西北部、河上镇政府东南部,距崇仁县城8公里,距河上镇政府驻地5公里,涉及河上镇元家村和甘坊村。项目东至崇仁——东来公路、西至石牛甘坊村、南靠左港水(河流)、北至井坑村,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16°02′03″-116°05′21″,北纬29°49′34″-27°52′09″。项目区总面积248.96公顷,其中元家村192.17公顷,甘坊村56.79公顷(5063.25亩)。项目总投资307万元。
2、项目效益。
2-1功能和经济效益。
(1)项目区248.96公顷土地通过综合整理,可新增耕地面积29.22公顷,预计每年可增加产值39.45万元。
(2)原有耕地通过土地整理后,使没公顷农田粮食生产成本减少200元左右,生产投工减少10歌工左右,每公顷农田粮食生产总成本减少500元左右,原有耕地可降低生产成本约9.32万元。
(3)项目区通过土地整理后,原有耕地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得到了很好改善,一季稻可改双季稻,还可种植冬作,预计原有耕地每公顷可增产值0。225万元,每年可增产值41.93万元。
2-2社会效益。
(1)可以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使土地权利人获得长期的社会效益。
(2)通过土地整理,充分利用了未利用地,土地利用率由原来的91.40%提高到96.92%。
(3)通过整理耕地面积由原来的186.35公顷增加至215.57公顷,新增耕地面积29.22公顷,占项目土地总面积的11.37%.
(4)通过整理,水利工程网络覆盖186.35公顷,从而改善了灌溉条件,提高了耕地质量,使原有耕地的投入降低了成本。
2-3生态效益。
(2)建立农田防护林网,改变以前少林或五无防护林的状况,提高了林木覆盖率,有效地增强防风固沙和减少水土流失的作用。
(3)改变了零乱的坑塘和无序的灌溉沟渠,建成了排灌分开、统一有序的农田排灌系统,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率和灌溉、排洪能力。
(4)改变了高低不平、弯弯曲曲的农村道路状况,建成了便利机械化耕作和人行管理的道路网络,提高了道路的网络水平。
3、资金来源。
全部资金307.2万元由国家拨款。
4、项目的目的、意义。
4-1充分发挥土地资源潜力,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的原则,保护生态环境,使农田基本达到同一层面平整,建立高标准、高效率农田。
4-2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完善道路与沟渠体系,使原来形状、大小不一的田块变为标准化田块,有利于土地用途管制,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和土地集约规模利用效应,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4-3改良土壤水、肥条件,提高农田质量,调整农业和农作物结构,实施集约规模经营和管理,提高耕地的产出率。
4-4通过路边、沟边等农田防护林带的种植,提高区内林木覆盖率,增强防风固沙作用,改善区内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项目建设总体目标。
1、通过对沟、田、水、林、路的综合整理,实施248.96公顷土地整理的施工,使原来形状、大小不一的田块成为“田成方、溪成网、树成行、路相通”的标准化生态农业园区。
4、完成11750株农田防护林的栽种工作,按3米1株的标准栽种,达到防风固沙、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的作用。
5、积极做好土地权属调整和分配使用的工作,达到整理一片利用一片的目的。
三、项目的实施步骤、资金分配、时间安排。
1、项目的实施步骤、时间安排。
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结合当地的气候、资金情况,先着手投资少,见效快的工程,并尽量避开雨委,充分利用闲期,减少农作物的损害。
(1)测绘项目区地形图:年月日—年月日;。
(2)编制项目详细规划设计施工图件和方案:年月日-年月日;。
(3)核实项目区土地权属现状并制定调整方案:年月日-年月日;。
(4)项目工程招投标:年月日-年月日;。
(5)完成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年月日-年月日;。
(6)项目开工施工放样:年月日-年月日;。
(7)填土造田、土地平整:年月日-年月日;,完成格田、梯田的土方量,符合耕作要求。
(8)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其他工程:年月日-年月日;,修筑各类道路及桥涵、灌溉渠道和排水沟、建生态防护林、配套电力工程、蓄水与提灌站工程。
(9)竣工验收:20xx年4月。
2、资金分配。
(1)该项目国家总投资万元,其中:
(2)工程施工费: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3)设备购置费: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4)前期工作费: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5)竣工验收费: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6)业主管理费: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7)不可预见费: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3、项目建设所采取的措施。
3-1-1、公告制度实施措施。
(1)项目基本情况公告。在项目实施前14—28天将土地整理项目名称、总规模与项目范围、新增耕地面积、建设工期、土地权属情况、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施工单位、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项目设计单位等内容向社会公告。
(2)项目招投标公告。为了提高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对工程内容逐一分解,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招标公告,然后根据《招标投标法》分标段向社会公开招投标,公开、公正、公平选用全省范围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的施工企业进行招标。竞投方按照工程质量和施工要求,拟定工期、报价和质量标准等方案,最终由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领导小组根据以下程序择优选定中标单位:公告—报名—初步资格审查—工图答题—施工单位投标—公开投标—标文评议—确定中标施工单位。
项目招投标公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得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招投标方式、招投标结果等。
(3)权属管理公告。在实施前将项目区内土地权属基本情况、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在项目区内乡(镇)、村进行为期15天的公告。
3-1-2、项目法人责任制实施措施。
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作为法人单位,对项目周期的各个过程实施全程管理和全面负责。
(1)实施准备阶段:负责组织工程施工、招投标,择优选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合同,编制实施方案和项目进度计划,制定工程质量标准和有关制度。
(2)项目建设阶段:公布公告接受当地群众监督,履行法人义务,监督检查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履行合同情况,协调其他问题,抓好组织、信息、统计、档案管理。
(3)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后,对项目工程验收。
按照《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组建有关组织,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作为项目实施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合同,明确三方的权责利。合同管理由专人负责,专设项目合同管理专用章。其他招投标合同、设备购置合同必须由法人盖章签发。合同纠纷调处按《合同法》规定程序处理。
(1)招标的组织实施: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会同县建设工程招投中心提出具体的招投标方案,交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县纪委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自始至终参加招标、施工、验收的全过程监督工作。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由招标单位通过电子幕墙、电视台、报纸等宣传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招请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竞争,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施工企业都可自愿参加投标。
(3)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招投标的基本程序为:招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发放招标文件,然后投标、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人,签订合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项目施工招投标活动。
委托人xxx,身份证号码xxx,联系电话xx,因xx原因,不能回村参加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事宜,经我户家庭成员商议,委托亲属xxx,身份证号xx,联系电话:xxx,全权代表我户办理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事宜,并承诺:
1.其因确权登记事项所发生的签字、手印均代表我户意见;2.按该项工作要求配合确权登记过程中的各项事务。
授权委托书签字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签字按手印:受委托人签字按手印:
年月日年月日。
注:委托人手持委托书及身份证拍照后,将照片粘到贴照片处,将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到贴身份证处,再将委托书寄到被委托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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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根据888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持现行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
(二)总体要求。根据《陕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技术规范》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现有合同、权属证书为依据,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臵,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臵不明、登记簿不健全、权属纠纷等问题,把承包地块、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平台。
(三)基本原则。
1.保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对农村土地第二轮土地延包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依据,通过调查实测,进一步明确农户承包地面积和空间位臵,而不是重新调整承包关系、不是重新组织发包农村土地,坚持原土地承包关系的延续性和稳定性。
2.依法规范。严格执行《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参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登记内容和程序开展登记。
3.群众参与。充分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确权工作,重大事项均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
4.分级负责。确权登记工作由镇政府统筹安排,镇政府是主体,村组是重点,实行“镇上指导、村组实施”的工作责任制。
二、工作目标。
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登记簿和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农村土地信息化管理。
三、
工作内容。
(一)开展土地承包档案清理。全面清理土地承包档案,解决承包登记不全、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未到户、经营权证与承包档案、承包现状不符以及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建立“一户一页、一组一卷、一村一档、一乡一柜”的管理制度,做到承包台账、承包情况登记表等齐全,权证内容与实际完全相符。
(二)清查农户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臵。逐户核实分配承包地人口、承包地块面积;聘请具有测绘资质的专业机构,在航拍底图基础上采集农户承包地信息,根据农户指界确认和精准定位,确定地界坐标,实测结果经过公示确认后,绘制农户承包地位臵图;同时,与国土资源部门协调,把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到户,标注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
(三)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和信息管理系统。陇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确权办)根据镇村审核后报送的登记表格,按照规范格式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建立陇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与宝鸡市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平台对接,实现数字化管理。
(四)做好资料档案归档工作。按照农业部和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0‟12号)要求,做好登记工作形成档案资料的收集和分类归档工作。村级要设立土地承包管理档案柜,落实工作人员,做好地块信息、农户现场确认、签字等资料保管;各村做好地籍草图、农户确认表等资料保管;并上报县级部门做好确权成果图、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薄、权属变更登记材料等原件资料的保管。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4年6月—7月)。
1.组建机构。成立陇县河北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和督察检查全镇确权登记工作;各村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全面负责本村确权登记工作,指导和督促各组开展工作;各行政村以村两委会、村民代表等人员组成村确权登记工作实施小组,具体实施本村确权登记工作。
2.制定方案。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各村民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经三分之二大多数农户同意,报村委会和镇政府审核后组织实施。
3.准备资料。制定规范样表,采购信息数据设备,购臵工作底图,确定专业测绘公司。
4.宣传动员。镇上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动员大会,对全镇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村组要召开会议进行宣传动员,推荐或选举熟悉二轮土地承包情况的人员作为调查登记员;充分利用横幅、标语、网络、宣传车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向每户发放“致广大农民群众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5.开展培训。镇确权办对村组干部和调查员培训,明确工作任务,让工作人员掌握相关政策法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点。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4年8——9月)。
各村民小组对土地承包资料档案全面清理,理清承包地。
资源信息,包括地块、面积、四至、变动等情况;逐户核对承包地实际现状,收集整理,归纳核对各种基础信息,做到人口情况清,土地面积、地块确权到人,建立基础土地承包数据,为登记实测做好准备。
(三)实测颁证归档阶段(2014年10——11月)l.核查实测。各村民小组根据确权登记信息申报表和基本工作底图,通过农户现场指认,确定地界坐标和面积,绘制空间位臵,形成地籍草图。
2.公示审核。各村组对经过核查实测的地块、面积、地籍草图情况进行初次张榜公示,召开村民大会,收集村民意见,对核查实测阶段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经修正,再次张榜公示,召开村民会议无异议后,农户签字确认,形成地籍图,上报镇确权办、县确权办,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附件。
3.建立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经镇确权办审核后上报登记资料到县确权办按照规范格式建立全县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以后发生土地流转等变更情况,农户要进行申请登记。
4.颁发证书。按照“申请、审核、登记、发证”的登记程序,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为依据,由镇确权办上报县政府核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与市农村土地管理平台对接,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
6.资料归档。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全过程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建立健全整理立卷、分类归档、安全保管、公开查阅等制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存放要符合国家保密、消防及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储存涉密数据的电脑要专机专用,严禁连接互联网,防止泄密,确保资料的安全和依法使用。
本次登记统一使用《陕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技术规范》规定表格,县确权办提供样表,登记方法不得各行其是。登记中不得敷衍塞责、直接抄录二轮土地承包档案、倒推长宽,搞以证换证、虚假登记。
(四)。
总结。
验收阶段(2014年12月)。
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成后,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登记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并向县委、县政府上报总结报告,迎接上级组织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组织领导,河北镇党委、政府成立河北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包村干部联系村组开展业务指导,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
(三)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法律规定,在现有承包合同、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工作。对实测面积,经公示后据实登记,作为确权变更依据。实测面积不与按延包面积确定的农业补贴基数挂钩,不与农民承担费用、劳务标准挂钩,严禁借机增加农民负担。对延包不完善、权利不落实和管理工作不规范的,予以依法纠正。对存在争议和纠纷的,先依法解决,再予以确权。
(四)妥善解决突出问题。对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臵”的原则依法妥善解决。要组织力量对承包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妥善解决可能影响确权工作顺利开展的突出问题。法律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要依照法律政策基本精神,结合当地实际作出具体规定。要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地反映和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渠道妥善化解。
(五)加强监督检查。村委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必须。
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对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和镇上沟通,妥善解决,将可能引发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的事态消除在萌芽状态;镇确权办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指导,帮助村组制定方案,及时纠正不讲质量赶进度、虚假登记、应付交差等行为。对登记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的,由镇纪检部门调查核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888888政府。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扎实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一是通过图解、实地测量等多种方法,弄清、搞准农户承包地面积和地块四至。二是借助于符合标准的各类影像图和土地利用现状图,绘制出农户承包地块示意图,做到一户一图,标识统一的地块编码。三是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四是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五是进行登记资料归档,将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纳入信息化管理系统,切实解决好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基本原则。
(一)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对现有土地承包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而不是推倒重来、打乱重分,严禁借机调整或收回农户承包地。对土地整理后事实已调整承包地的地方,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妥善处理。
(二)依法依规有序操作。严格执行《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农业部制定下发的相关规范和标准,依照法定内容和规范程序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对确权登记颁证中的争议,依法依政策、运用调解仲裁等途径妥善解决。权属争议未解决的,可暂缓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对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和资料要依法进行保密管理并加强对土地承包权利人的个人信息管理,保护个人隐私。
(三)以确权确地为主。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总体上要确地到户,从严掌握确权不确地的范围,坚持农地农用。凡土地已经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到户的,原则上都要确权到户到地。对土地规模流转、土地整理等原因导致原有承包地块四至难以明确的,可在所涉整片土地测量定位基础上,采取虚拟还原、按序排位等农民认可的办法确权确地;大多数农户要求确权不确地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经多数农户同意,由发包方提出,镇、街道和区农经局审核,区政府批准并抄送省、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后,实行确权不确地。
工作,引导农民广泛参与、积极配合,变“要我确权”为“我要确权”。坚持以农民认可为前提,发挥民主协商和民主决策作用,村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方案要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充分讨论通过。承包地块面积、四至等表格材料要经农户签字认可。
三、工作程序和方法。
(一)村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宣传政策,组织发动农户积极参与和支持。在会议上讨论制订并通过本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方案。推选出村民代表组成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小组,具体承担确权工作。
(二)调查摸底。村工作小组根据村二轮承包合同及相关清单组织人员对各个村民承包农户家庭成员信息、承包地信息进行核对,对承包地块面积、性质、承包权属等发生变化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完善权属变更手续。
(三)调查与测绘。一是村工作小组组织相关农户到现场进行地块指界,协助作业单位人员在调查底图上勾绘地块,标注地块编码、权利人、合同面积及相关实地情况。二是作业单位人员根据前期绘制好的调查底图上,在村工作小组的配合下,通过“图解+实测”测量出每块地的位置。
(五)成果公示、签字。在村公务公开栏以及相关村民小组公共活动场所等处张贴公示公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村承包地块分布图》。在公示结束后,村工作小组组织农户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以及相关权属变更手续上签字,并摁手印。
(六)收回旧证、发放新证。
四、有关具体情况处理。
(一)承包户家庭成员的确定。
承包户家庭成员按现有二轮承包权证实有成员结合当前在册户籍成员填写,现有权证取得以来家庭成员出现新生、死亡、嫁入、出嫁、升学、参军、服刑、考入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员工和出国等情况的可在承包方家庭成员情况“备注”栏说明。
(二)农户分户问题。
农户因离异或子女成家等原因在组内分户,承包地未分割的,按原承包关系登记;承包地分割的,可凭分户协议书、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分别签订承包合同,并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如因分户存在争议的,先由当事人解决争议,再进行确权。
(三)承包户全家户口外迁转入非农户口的。
全家迁入城镇的,应当尊重其意愿,要求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予以确权。对全家迁入设区市以上转为城市户口的,承包地已经交回或收回的,本次不予确权。没有交回或收回的,尊重承包农户意愿,要求保留的,予以确权。
(四)承包农户整户消亡的。
承包农户家庭成员全部消亡的,发包方可以依法收回承包地。尚未收回的,不予确权。
(五)土地被征收的承包地确权。
承包地全部被征收(含预征,下同)的,应依法注销登记,不予确权;承包地部分被征收的,对未征收部分予以确权,依法做好征收部分的变更登记。
承包土地正在办理征收手续或者计划2017年底前征收的,经村申请,可暂缓确权。
(六)存在承包经营纠纷。
对于承包地块、面积、边界及承包经营权存在争议和纠纷的,由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协调解决,协调解决不成的可通过仲裁、诉讼等法定程序依法解决,纠纷解决后再进行登记。承包纠纷一时难以解决的,可以暂缓登记。
(七)发包方确定。
根据《浙江省实施办法》第八条等相关规定,确定本村土地确权的发包方为各村民小组,并统一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代为发包。
(八)******。
其他有关情况处理。本方案中未具体明确的,对于一些疑难问题,在不违背法律政策精神的前提下,可由农民通过民主协商方式妥善处理。
以村为单位民主协商表决的,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成员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以组为单位民主协商表决的,由本组承包户或承包户代表人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年**月**日在村办公室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
镇人民政府审批备案后实行。
xx镇(街道)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16年。
月
日
按照上级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置换方案的精神,我村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了本村的土地置换方案。
一、新农村规划范围内的所有土地,全部由在规划内建房的用户平均分摊。
二、置换土地以同类、就近为原则。
三、置换土地以先近后远为原则(先在本组置换,后在本屯置换,再到外屯置换,而谁在本组、本屯、外屯置换则由村委会统一排号,以协商或抽签的方式处理。)。
四、在本组、本屯置换的土地,上级一次性补助每亩一万元给被用作新农村建设土地的承包者(包括二次被置换的土地承包者);在别屯置换的土地,上级一次性补助每亩3万元给被用作新农村建设土地的承包者。
五、农户土地置换的具体地块,统一由村委会排号后,以协商或抽签的方式处理。
六、置换土地后,土地使用权也相应更换。土地使用权更换的面积以被置换土地承包证上的面积为准。超过承包证上的土地,超过的部分以开荒地处理。
七、开荒地置换也给予一定的青苗补偿,但土地权属为小组集体所有。
设的新途径。
李红。
(霍山县委党校,安徽霍山237200)。
摘要:土地置换,是保护耕地,促进集约、节约用地的有效手段,是解决当前用地指标严重不足、结构布局不合理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文章主要是针对该县的土地置换作一个简要的介绍。
关键词:土地置换;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
根据县政府有关精神,该镇按照“自愿、合法、有偿”的原则个“统一规划、整体搬迁、集中安置、综合开发”的思路,积极稳妥推进土地置换工作。为此该镇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1基础工作做得细、做得好。
如成立专门组织,宣传政策,确保宣传到位。并及时召开动员会,广泛宣传政策,认真征求意见,实现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为了使这项民生工程能真正惠及该镇低洼区的农民,为此镇政府对项目区的村民组进行了逐户调查土地权属、地类等,确保不错、不重、不漏。
1.2实施科学的规划设计。
在安置点的选择和规划设计上坚持“合理选址,科学规划”的宗旨和“尊重民意,合理选址和规划先行”的原则。为此镇村干部深入实地开展调查研究,并通过召开座谈会讨论,反复听取广大群众意见,在此基础上会同县国土局、规划局及搬迁户代表,确定搬迁安置点。并交县规划局进行规划设计,力求做到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1.3多方筹措资金,解决资金不足。
据测算,完成首批易涝地区农户的搬迁安置工作,资金的需求量大,因而县项目工程领导组通过多种途径来筹措资金;如使用置换计划的用地项目已收取的报批费用;水务部门争取的洼地治理移民搬迁补助资金等,从而短期内解决了资金不足问题。
1.4组织土地复垦,实现农业集约化生产,推动城镇化进程。
居民搬迁后,应按照建设用地置换复垦方案,由县国土局和该镇政府共同实施复垦,两年内完成复垦任务。对于复垦的土地采取招标的方式招标进行承包,促进土地向种粮大户和产业化经营组织集中,从而实现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走现代化农业发展的道路。
1.5完善安置点配套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2.1有效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通过对农村居民点和零散村庄进行综合整治,较好地解决了村庄用地存在的分散、零乱用地粗放等问题,促进了土地的集约利用,有利于推进土地流转,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现代化。
2.2有效地解决了建设用地指标。
本批次建设用地置换项目可置换近500亩用地指标,用于全县城镇、工业企业建设,对于推进我县城镇化、工业化进程,有着很现实的意义。
2.3有利于加强和改善民生,加快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
通过对项目区内居民实施统一规划,整体搬迁和集中建设,并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因此,建成后的每个安置点都将是集安置房建设和水、电、路、通讯、排污等配套设施较为齐全的高标准住宅小区,大大改善了当地居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更好的促进了民生工程的实施,成为全镇乃至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亮点。
2.4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的发展。
通过土地置换项目的实施,将其转化成农民进城就业创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效地增加了当地居民的收入,同时也实现了城乡资源的合理流动与有效配置,有利于小城镇建设的发展,从而加快城乡统筹发展的步伐。
存在的主要问题3.1农民素质有待提高。
4.1科学规划,统筹兼顾,促进农村各项工作良性互动要组织人员开展调研,摸清适宜土地置换的区域。在此基础上,结合镇村总体建设规划,编制土地置换与新农村建设专项规划,明确土地置换项目的模式和任务。土地置换项目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在土地置换工程中,要加强民生工程资源整合,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做规划时要与中心村建设、集镇建设、工业集中区建设、新农村建设、水利兴修和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用规划整合这些工作,统筹兼顾,捆绑推进,争取到更大的政策支持。
4.2把握关键,攻坚破难,实现镇域经济又好又快又稳发展。
在土地置换工作中,调研普查、项目编制、土地整理和上报审批是四个阶段,也是四个关键。在调研普查阶段,要深入现场,摸清实情,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在项目编制阶段,要因地制宜,做好规划,综合考虑复垦成本、置换成本等因素,排出项目实施的轻重缓急,抓大放小先易后难,循序推进。在土地整理阶段,要严格按规划好的方案;要制定更加优惠的安置补偿办法,让农民得实惠;要做过细的群众工作,让农民乐于拆迁、愿于聚居、安于生活。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搞好土地置换复垦工作,要立足全局,长远发展,统筹城乡发展。
4.4要逐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搞好土地置换工作也要从当地农民的长远利益出发,因此不仅要落实当地农民的就业、创业。同时也要把当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纳入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实现病有所医、学有所教、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努力朝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迈进。
4.5要因地制宜、与时俱进。
制定并实施当前推进土地复垦置换的实施方案逐步制定、修改和完善土地复垦置换工作计划和远景规划,并加以持续实施。
2011年市政府将晋宁县20000亩土地配置给滇投公司,但古典王国在建设期间占用滇投约8000亩土地。在与晋宁县政府沟通后,晋宁县政府决定用昆阳周边地块作为古典王国占用土地的置换。共五个地块,地块情况如下:
5.地块五:面积为2984亩,其中现有村子面积约为190亩,计划建成泛亚家居产业园。
一、地块二以及地块三的用地性质简单,更靠近昆阳镇。综合以上优劣势建议选择地块。
一、地块二以及地块三进行置换。
此报告。
昆明滇池置业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12月20日篇四: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庄墓镇2014年土地整治项目。
为改善农村居住和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节约土地资源,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实际利用率,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产业调整、实现规模经济效益,切实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为确保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顺利有效实施,切实保障项目区农民根本利益,加快项目组织实施进程,规范操作、科学管理、提高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省、市、县有关建设用地置换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着力提高农村经济质量和效益,着力实现农村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着力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能力,扎实推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努力实现农村繁荣、富裕、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局面。
二、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原则。
项目选址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长丰县土地整治规划,要选择群众积极性高、村两委班子战斗力强的行政村作为项目实施的行政村。
(二)项目实施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项目规划、设计补偿标准要充分征求项目区群众意见。规范操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保障群众权利。
(一)明确职责。
1、民为主。项目实施坚持村民自愿原则,召开项目所在地村民会议,征求意见,确保做到户户都表态同意,并签订同意实施的意见书,充分调动项目区群众的积极性,保证项目实施按规划设计顺利实施。
2、村负责。要明确“村两委”在项目实施中的责任,确保项目所在村班子健全,有战斗力、号召力、有威信,充分发挥村“两委”在房屋拆迁、土地整理和新村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3、镇指导。镇政府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统一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具体落实项目实施任务,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二)严格标准。
1、统一拆迁标准。房屋丈量、登记、标准要一把尺子量到底,要严格按照镇制定的标准执行,要公平、公正、公开,切实保护群众利益。
2、统一宅基地整理。旧村拆迁后,依据项目规划,宅基地统一整理成耕地,归还到原权属单位。
四、组织实施。
(一)筹备阶段。
1、成立组织。
镇政府成立庄墓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领导组,组长:党委书记马家圣。
第一副组长:镇长王世德。
副组长:分管领导甄茂力。
领导组成员:国土规划所长邓卫伍。
财政所长闫媛媛。
农办主任孙本龙。
党政办主任郑浩。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规划所,国土规划所所长孟令球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孟祥玲、严彩霞、李瑱、谢军。
2、工作职责。
工作组及村两委职责:房屋丈量登记、协议签定、房屋拆迁、宅基地面积丈量登记、提供净地供整理、施工环境保障、工程质量监督。村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国土所职责:制定方案、资料收集、技术指导、质量把关、招投标、竣工验收等工作。
3、宣传动员。
召开项目涉及的村民组代表大会,介绍项目基本情况,宣传项目实施原则、方法、目的和意义,表明政府态度,争取群众响应、支持、配合。
4、召开专题会议。
镇党委、政府召开项目专题工作会,研究讨论项目实施有关政策、措施,确定工作思路和流程,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在项目点成立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村民理事会组织。
五、拆迁采取货币补偿。
(一)拆迁范围。
庄墓镇已批准的项目区内。
(二)拆迁补偿标准:
要从群众的利益出发,坚持补偿标准合理适当、要求从严、落实从紧的原则,切实把补偿资金发放到位。具体补偿标准严格按照省市县文件规定执行。必须据实与涉及农户充分协商签订协议,按时发放。各村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确保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奖惩措施。
1、对拆迁户奖励:鼓励农户自行拆迁,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在5日内拆除完毕,经验收合格,一次性给予拆迁费的10%奖励,逾期不再奖励。在拆迁过程中,安全责任自负。拆迁对象户如放弃自行拆迁房屋,在签订协议之后,按上述时间主动清理完自家室内外财物及附属物,将房屋及附属物交付给镇领导小组,由镇政府统一组织拆除的,参照以上奖励政策执行。
拆迁户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搬迁并交房、交宅基地的,建房过渡期间一次性补助拆迁户每户1000元房租费,作为临时安置费。
七、复垦整理。
项目区的宅基地,通过复垦整理后,要切实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土地生产力,增加可用耕地。按照“田平、路直、林配套”的要求,做好项目区土地复垦整理工作。
(一)土地平整。
根据地形地貌特点,机械施工,分层次整平,符合设施农业精耕细作要求。田块和格田面积根据地形而定。
(二)道路。
结合项目区内地形和原有农村道路,布置生产道和田间道。便于农户生产,满足小型农用机械操作。
(三)资金。
土地平整所需的费用均由政府统筹安排,无需群众自筹。
根据党委安排,对本镇范围内六个村土地置换项目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督查,按照《红杨镇督查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组织。
由镇党委督查室牵头,国土所、财务代理中心抽调人员参加,成立督查小组,负责本次督查工作。
各村,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环政办发[2016]95号《关于印发环县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规范有序推进确权登记颁证,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让农民吃上“定心丸”。
二、工作目标。
从2016年6月起,用17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全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具体分二步实施:第一步是2016年6月底由洪涝池村先行先试,并在全乡全面启动,2016年底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第二步是2017年10月全乡完成自查工作,接受省市验收。
三、基本原则。
1.依法规范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政策规定的登记内容和程序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解决;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采取民主协商、村民决议方式解决。要实行程序、内容、方法和结果“四公开”,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2.确保稳定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对原有承包关系的规范和完善,不是打乱重分更不是推倒重来。要在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承包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台账等为基础,做到原有土地承包关系不变、承包地块和面积相对不变、土地承包合同的起止年限不变和不影响正常农业生产经营。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
3.先易后难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系统工程,必须把质量放在首位,稳妥推进,不能因方法简单、工作粗糙或违规操作而引发群众性的矛盾和事件。开展工作要先易后难,权属清楚的先确权登记颁证,权属不清的明晰产权后再确权登记颁证,有纠纷的要做到调处后确权登记颁证,确保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步推进。
4.确地为主的原则。坚持以确地方式确定农户承包权益,凡土地已经承包到户的,原则上都要确权到地到户。个别地方人均耕地少、地形地貌变化大、界址无法明确的地方,应按照农户承包关系合理确定承包地面积和位置。
5.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承包以来,农户之间承包地互换、转让等因土地流转造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化的要及时变更;对农户承包地实际面积与账证不符的要结合实际,依据有关法律政策记入账证,实现“四统一”和“五到户”,即:承包地面积与座落、承包合同、登记簿、证书相统一;承包地分配到户、承包地边界四至登记到户、承包合同签订到户、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到户、承包地块图斑落实到户。确权登记后,原有承包地面积的惠农政策和相关责任义务不改变。
6.尊重历史的原则。对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实际耕地面积与账证面积不符的,要在登记原有承包面积的同时,按照现有地块权属范围内实测面积登记账证,并取得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认可,但集体经济组织内各农户新确权的耕地面积总和不得大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的耕地面积。对已颁发林权证的,本次不再确权登记颁证。
7.民主协商的原则。要坚持以农民群众认可为前提,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广泛动员农民积极参与,发挥民主协商和民主决策作用,土地调查、丈量、确权、登记等重大事项,严格执行公示制度,结果要得到农民同意,不得替农民做主、代农民决策,搞强行推动。
8.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本意见的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本辖区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按阶段完成工作任务,妥善处理在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发生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
四、工作内容。
1.开展土地承包档案清理。按照《环县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环政办发„2016‟95号)精神,全面组织清理土地承包档案,着重解决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台账不齐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认真对土地承包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
2.查清承包地块权属和四至面积。以现有的土地调查成果、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和测绘部门的基础测绘结果为基础,依据已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进村入户查清每块承包地的权属、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利用图解、实测等方法形成示意图供农户指认。对经初审的示意图进行公示,结合农民意见,村组及时核实完善。公示无异议的,由农户签字确认作为承包地块示意图。
3.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根据依法确认的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等登记信息,组织村组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同时,根据国土部门提供的基本农田有关信息,将基本农田落实到户并标注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证书上。
4.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土地承包档案管理规定,坚持分级管理、集中保管的原则,建立健全整理立卷、分类归档、安全保管、公开查阅等制度,并指定专人认真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的规范管理工作。
五、工作步骤。
1.前期准备(2016年6月1日一2016年6月15日)成立乡、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两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开展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通过召开动员会、培训会等对政策和技术方面进行宣传与培训,明确政策界限、调查方法和工作要求,规范调查程序。
收集整理承包合同、土地台账、登记簿、农户信息等资料,形成农户家庭承包情况入户调查表。
2.入户调查(2016年6月16日一2016年8月31日)根据工作底图和农户家庭承包情况入户调查表,组织专业测量人员、乡村干部、村民代表等组成调查指界小组,进行承包地块权属调查,由农户进行确认。对于外出不在家的农户,要采取多种方式及时通知到人,充分保障其知情权、选择权、决策权;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可暂缓登记,但不得收回其承包地。对存在争议的地块,待争议解决后再登记。
3.测量制图(2016年9月1日一2016年9月30日)按照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技术规范对承包地块进行实地测量和内业绘图,并标注地块编码、面积、四至、空间位置等情况,形成承包土地地籍核对草图、公示核对表格。乡、村对调查成果进行初审,确保数据基本无误。
4.公示审核(2016年10月1日一2016年10月31日)。
将经过初审的地籍草图、公示表格在村、组公示7天,对公示中农户提出的异议,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农户签字并摁手印确认后作为承包土地确权登记调查最终成果,由村组上报南湫乡人民政府。南湫乡人民政府汇总并核对后上报县级人民政府。
5.登记发证(2016年11月1日一2016年11月30日)根据村上报的登记资料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登记簿应当记载发包方、承包方的姓名、地址、承包共有人、承包方式、承包地块面积、坐标、界址、编码、用途、权属、地类及是否属于基本农田、承包合同编号、合同成立时间、合同期限、权利的内容及变化等内容。依照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记载内容,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核后,由县政府向农户依法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承包期限以当地统一组织二轮延包3的时点算起,承包期为30年。换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前原有证书应收回,无法收回的换发新证书后自动作废。
6.建档入库(2016年12月1日一2016年12月31日)按照上级要求,将登记工作形成的相关成果资料进行归档,并按照统一的标准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以便于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农村土地承包日常管理使用。
6.总结完善(2017年1月1日一2017年10月10日)。
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完成相关扫尾工作,做好总结和。
自查工作并接受省市区验收。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南湫乡政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阳泉为组长,乡长韩志发为副组长,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各村要分别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各村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具体实施。
2.明确职责分工。在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各村要加强政策指导,明确工作要求,完善操作规程;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管理,做好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认真做好上访群众的接待工作,及时化解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作用。按照本方案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目标明确和任务落到实处。
3.确保工作质量。通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切实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将农户承包地成图、登记、建册,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信息系统,对测量制图、数据库建设进行质量管控,实现确实权、颁铁证,经得起群众和历史的检验。在进度把握上,要先易后难、稳步推进,时间服从质量,不能赶进度、走过场。
4.工作经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经费是由财政拨付不得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严格执行预算法律法规及财政资金管理规定,严格支出标准,严禁挤占挪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遵照坪桥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归属清晰,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产权制度,结合本村民小组实际,经集体讨论确定本组实施方案。
一、村民小组的基本情况及土地现状。
本村民小组共有户,人,本村组土地东至,西至,南至,北至,总计农田面积亩。
二、村民小组进行确权登记的范围。
本村组共有块地,分别是总面积亩,涉及户,人。
三、确权登记遵循的基本原则。
本次土地确权坚持“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政策不动摇,按照“不推倒重来、不打乱现行政策、不搞强行推动”的“三不”要求,具体按照《陕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技术规范》规定内容和程序进行登记。
四、具体登记办法。
1、按照已经签订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和颁发的土地经营权证为基础,全组基本农田亩全部确权确地,2、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本组没有人员死亡,基本不作调整,出现人员死亡,按前后次序的调给新增人员。
3、享受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待遇,必须是本组农业户口人员。
4、承包农田不允许抛荒,如有抛荒不再享受分田资格。
5、如果因有事不能回家进行土地确权的户主,必须要有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亲笔签字的书面委托书。
1、月日召开第一次村组农户大会。
2、经村民推选同志为土地确权五人工作小组组长,同志为组员,负责本组确认地界,处理矛盾纠纷。
4、月日召开第二次村组农户会议,通过实施方案。
5、月日开始上山指界,进行实地丈量,尽量用固定物来充当四至界限,丈量过程中户主必须到地里面,进行照相留档,以备后期查看。
6、月日进行表。
5、6的填写。
7、配合测绘公司进行指界测绘。
8、所有表格进行电脑录入。
9、对所有丈量过的土地进行张榜公布。
10、申请登记。
户主签字:
2014年月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及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探索建立符合“长久不变”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滕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明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强化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有效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土地流转市场秩序、开展承包经营权贷款质押和股份合作奠定基础,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和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提供体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确保稳定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对农村土地二轮土地延包的规范和完善,不是重新调整原有承包关系,不是重新组织发包农村土地,坚决杜绝违法收回和调整农户的承包地。坚持“三不变,一严禁”,即: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承包户承包地块、面积相对不变;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的起止年限不变;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
(二)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登记内容和程序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三)坚持尊重历史、正视现实的原则。通过对现有土地进行实际测量,把实际测量的面积如实记录在登记簿和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上。对二轮土地承包以来承包地被征占导致面积减少的、因分户及人口变动导致经营权分割或合并的、经营权转让或互换的、承包地灭失以及全户消亡等情形,在这次确权登记时直接变更或注销。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要坚持“阳光操作”,做到“四签两不准”和“四榜定案”(即:群众开会通知要签收、参加会议要签到、表决票要签名、通过方案要签字,不准代签,不准用铅笔、圆珠笔签字,并加盖当事人手印;摸底调查表上榜公示、确权登记方案上榜公示、勘界确权上榜公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证上榜公示),保证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严禁暗箱操作、以权谋私。
(五)坚持规范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五到户”(承包面积、承包地块位置、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基本农田标注到户)、“四相符”(承包面积、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相符)的要求开展工作,做到缺什么补什么,完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三、目标任务。
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滕发[20xx]1号)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力争年内完成40%涉农村居”的要求,采取统一规划、分批实施、逐批验收的方式,确保2年内完成全镇所有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任务。20xx完成30个村(居),约8000户;20xx年完成42个村(居),约14000户。
(一)开展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以村组为单位,以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利用国土二调资料,在逐户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对所有承包农户重新颁发新的经营权证书。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当事人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
(二)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变更、注销登记。依据完善后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对承包地因被征用、占用等面积发生变化的,家庭人口变动导致经营权分割、合并的,经营权转让、互换的以及承包地灭失或全户消亡等情形,在这次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中,应实事求是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或注销登记。
(三)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制度。对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建立健全土地清查、集体土地发包、档案管理、经营权登记等各项工作制度,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实行常态化管理。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信息化。经济基础和群众思想基础好的村,也可直接进行股份制改造,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
四、工作步骤。
各村(居)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工作进度,制定详细的工作规划,逐步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任务。
(一)摸清承包底数,编制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各村要成立实施小组,逐组逐户收集二轮承包后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台帐、经营权证书和农户信息等资料,形成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借助国土二调资料或航天航空影像数据,形成用于调查和实测的基础工作底图。
(二)入户权属调查,核实登记资料。根据基础工作底图和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由村(居)实施小组入户实地进行承包地权属调查,由农户进行确认。对存在争议的地块,应通过当事人协商和镇村调解的方式解决,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可采取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三)实地测量地块,形成地籍草图。根据基础工作底图,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由专业测绘人员采取地面实测或调绘方法,调查每块承包土地的实际面积、位置、形状、权属和空间分布等情况,并按照统一的地块编码规则进行标识,形成承包地地籍草图。
(四)进行公示确认,形成电子数据。由村(居)实施小组审核地籍草图后,在村组公示,对公示中农户提出的异议,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两次公示期均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农户签字确认后形成承包土地地籍图。由村(居)将地籍图报镇经管站进行审核,核对无误后,进行数据录入,形成电子数据上报市农业经营管理局。
(五)建立登记簿,妥善保管登记资料。登记资料报市经管局后,市里按照统一格式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登记簿采用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保存,电子文档定期备份,防止登记资料遗失破坏。
(六)颁发经营权证书,依法确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市里依照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记载的内容,市政府向农户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同时收回原发放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统一进行销毁。
(七)开展检查验收,完善管理制度。每批任务结束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完成确权登记工作的村进行验收。对验收中发现问题,责令限期进行整改。完成登记任务的村(居)要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管理制度,确保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
五、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xx年8月1日-8月30日)。
1、成立机构。镇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抽调具体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各村(居)也要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实施小组,抽调专门人员组织实施。
2、宣传动员。镇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动员会,对登记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村(居)也要分别召开动员大会和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宣传动员,让每一位农民都了解此次确权登记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和原则。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
3、开展培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掌握相关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以及工作操作规程和技术,明确工作任务。
4、建立系统。通过政府采购进行项目招标,建立起完善的登记管理系统,为全面开展登记工作做好准备。
(二)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9月1日-20xx年9月30日)。
各村(居)对二轮土地延包台帐、承包合同、经营权证等土地承包相关原始资料档案进行清查整理。一是要摸清土地现状,查清每块地的名称、坐落、面积、四至、权属性质、土地种类和经营方式。二是要逐户摸清农户家庭承包状况,对承包人,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土地变动等各方面情况和信息进行收集、归纳、整理、核对。提前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初步意见。
(三)清查核实阶段(20xx年10月1日-20xx年11月30日)。
1、实施清查。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对农户在承包土地面积、四至等有异议的,组织村(居)人员实地测量,确认农户实际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等。按地宗逐户核查承包合同、经营权证记载情况,彻底查实与实测结果的差别,制作村组土地承包实际情况表。
2、绘制空间位置图。以国土资源部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绘制农户承包地空间位置图,做到位置明确详细、群众认可。
3、建立健全登记簿。对农户承包地块清查、标明空间位置的基础上,入户核查农户土地承包信息,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农户签字确认,最终确认每一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位置及四至边界等信息,编制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4、组织颁证。按照“申请、审核、登记、发证”的登记程序,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为依据,市政府逐步向农户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日-12月31日)。
对登记工作的检查分两个年度进行,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每年进行一次检查验收,总结登记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对验收不合格、任务没有完成的村(居),重新进行登记。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镇里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第一组长,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管站,主要负责组织做好起草相关文件、制定实施方案、拟定操作规程、筹备召开会议、组织宣传培训、具体业务指导等工作;镇财政所要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的经费保障工作;镇国土资源所要免费提供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用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镇司法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提供法制服务;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本部门的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此项工作,共同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业务培训,落实工作经费。对村(居)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确权登记相关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进行培训,使大家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界限,明确操作规程,确保操作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不得向农民收取费用,镇财政列入专项工作经费,用于人员培训、相关设备的购置等。
(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各阶段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适时进行情况通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作风不实,措施不当,违背政策,导致农民上访和发生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为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村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根据《土地承包法》、《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在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损害农民和村集体利益的前提下,依法、规范、有序地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一)基本原则。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和流转主体地位;坚持集中、规模、增效的原则,因地制宜、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产出率,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坚持管理、规范、有序的原则,在流转过程中,要加强指导以实施流转合同制和备案制为重点,全面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和工作规程,确保流转规范有序,并及时调解土地流转纠纷,维护各方利益。
(二)基本方式。流转方式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采取法定的转包、出租、转让、互换、股份合同作等方式进行。
(三)目标任务。明确目标任务是提升土地流转服务质量,规范土地流转工作的要求。一是构建镇村两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镇村分别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保证场所固定、人员到齐、设备齐全、职责明确、制度健全。充分发挥其在供求信息提供、政策咨询及实施过程中的指导、协调和服务作用。二是规范土地流转手续,统一土地流转的合同文本,对流转土地的流出、流入、及合同登记进行建设,并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库和土地流转档案。实现全镇土地流转信息化管理,促使流转土地得到规范流转、有效管理和服务,土地资源配置明显优化,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基本形成。
(一)强化政策扶持,建立土地流转与农业规模经营扶持机制。创新经营模式,鼓励、引导有资金、懂技术、会经营的农业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设施农业、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对农产品进行深度开发,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加收入。形成"一村一品、多村一品、一镇一业"的产业格局,调整农业产业结构。镇财政每年在农用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土地流转扶持资金。一是重点用于扶持规模流转业主、服务平台建设。二是对集中流转土地500亩以上,流转期限10年以上的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设施农业,财政在扶持政策上给予一定倾斜。三是优化全融信贷服务,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把土地流转规模经营主体,作为信贷支农重点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帮助其解决规模经营、基地建设等资金需要。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等方式进行合作生产。
(二)健全土地流转制度,规范运作。制定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点的土地流转制度、制定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图,并上墙公示。服务中心、点具体负责土地流转信息发布、收益评估、合同鉴证、纠纷调处等工作,具体操作中,一是由转出户提出申请,说明流转原因、期限、形式等;二是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进行审查、政策解释;三是由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统一组织流转合同的签订、归档、上报等工作,当事人要求鉴证的,镇流转服务中心应依法进行鉴证,对委托流转的,须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书,凡以转让、互换方式流转的,要及时注销、变更相关合同和土地经营权证书。
1、加强领导,依法推进。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纳入各村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年终进行专项考评,建立健全督查机制、不定期深入各村督导,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各村要做好摸底调查,逐一造册登记,规范手续,建立制度。及时掌握已流转情况和流出、流入意向等详细信息,为建立信息库和发布信息打下基础。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要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正确引导,强化农村土地流转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培训,充分利用会议、广播、标语等宣传媒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农民的参与度和相关干部管理、服务水平;要抓好典型示范推进,镇里将着力抓好3一5个不同类型的村进行典型示范,力争我镇土地流转工作在点、面上取得一定成效,实现预期的目标任务。
3、照章办事,规范流转。土地流转工作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点必须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操作规程,规范流转。镇村要按照市里统一监制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农村土地流转委托书、农村土地流出意向登记簿、农村土地流入意向登记簿、农村土地流转台账簿,及时完成流转资料的档案整理,归档备份保管,统计数据及时上报,进行规范运作。
4、树立典型,全面推广。要把土地流转工作做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来做,及时总结土地流转的好经验、好做法,全面推进我镇农村土地依法、有序、规范的流转。
鉴于,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2、乙方有意完全受让甲方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用于经营国家法律准许的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本着诚实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的概括转让事宜,甲、乙双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即甲方基于山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山地部分山林地的林权及全部相关权益,具体包括:
1、甲方承包厦门所取得的全部林权,承包期限;
2、甲方承包上述山林地所取得的地上物所有权,地上物包括但不限于等;
3、甲方的全部先期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设施、道路设施、固定设备、土地肥力投入等。
乙方充分认可甲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大量前期投入,并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转让价款:
1、乙方就地上物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款万元人民币,并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内付清;
2、林权转让款分期支付,具体支付安排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每年每亩元支付,并于每年月日前按年支付。
1、仅限于用作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2、乙方有权以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上述山林地,有关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应予以必要之协助。
3、乙方就上述山林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盈亏与甲方无关。
1、乙方对上述山林地享有充分的管理权和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合法利用。
2、乙方应依法经营,不得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国家政策法规。
3、因项目开发需要,须在承包区域内征用建设用地时,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负担全部费用,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
4、乙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或经营项目时需要雇佣临时工或者招录工人,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雇佣发包方的村民。
5、上述山林地全部或部分被政府征收或征用的,发生的补偿赔偿款项除土地赔偿款归发包方所有外,地上物及包干等所有其他补偿赔偿款项均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且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
6、甲方承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甲方无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单方收回林权或有关权益。
1、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甲方非法干涉乙方自主经营的,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2、因本合同的效力与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本合同自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盖章)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为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规定,经甲方双方共同协商,并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流转土地面积和位置。
甲方自愿将3亩土地大田和方田流转给乙方经营。流转土地名块数和土地平面示意图附后。
从20xx年元月1日起至2046年元月1日止。
3亩共计300元,一年一付,乙方于每年元月1日付给甲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
2、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甲方不能干涉乙方用水用电,并保证道路畅通。
4、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治安纠纷等问题。
5、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在流转土地的田坎、田埂上种植任何植物。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依照合同规定,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
2、乙方在流转土地期间享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3、在合同期内,流转土地若被征用、占用,青苗赔偿费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助土地款、安置费等归甲方所有。
5、乙方如遇劳动力减少,以及人力无法抗拒的因素无法继续生产经营时,可向甲方提出终止合同要求。同时,乙方承担义务相应解除。
六、违约责任。
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经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七、其它约定。
1、在合同期内,乙方可以将土地转让给予第三方经营。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期满,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流转该土地。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双方同意对甲方享有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土地在有效期限内进行流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正、平等、自愿、互利、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甲方同意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县(市)______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_____组________________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产经营。
甲方采用以下第转包、出租的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不得超过承包土地的期限。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_________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同意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分________次,按________元/亩或实物________公斤/亩,合计________元流转价款支付给甲方。
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流转土地交回甲方。
交付、交回方式为_____________.并由双方指定的第三人___________________予以监证。
(一)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和补偿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协助和督促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合理、环保正常使用土地,协助解决该土地在使用中产生的用水、用电、道路、边界及其他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不得将该土地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再流转。
(一)按合同约定流转的土地具有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自主生产经营权,经营决策权,产品收益、处置权。
(二)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用及补偿费用,不得擅自改变流转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芜,不得对土地、水源进行毁灭性、破坏性、伤害性的操作和生产。履约期间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三)未经甲方同意或终止合同,土地不得擅自流转。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一)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交付流转土地,或不完全交付流转土地,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元。
(三)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向甲方交回流转土地、或不完全交回流转土地,应向甲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四)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向甲方偿付赔偿金________元。
(五)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3.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一)本合同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如遇国家征用或农业基础设施使用该土地时,双方应无条件服从,并约定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获取国家征用土地补偿费和地上种苗、构筑物补偿费。
1.甲方收取;
2.乙方收取;
3.双方各自收取________﹪;
4.甲方收取土地补偿费,乙方收取地上种苗、构筑物补偿费。
(二)本合同履约期间,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合并,负责人变更,双方法定代表人变更而变更或解除。
(三)本合同终止,原土地上新建附着构筑物,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补偿;
2.归甲方所有,甲方合理补偿乙方________元;
3.由乙方按时拆除,恢复原貌,甲方不作补偿。
(四)国家征用土地、乡(镇)土地流转管理部门、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收回原土地重新分配使用,本合同终止。土地收回重新分配给甲方或新承包经营人使用后,乙方应重新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辖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乡(镇)土地流转管理部门、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原发包人)各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如果是转让土地合同,应以原发包人同意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承包方)(受让方)地址:地址: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xx方式将其承包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
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xxxx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x年,从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臵、面积、等级: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x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具体位臵(名称、四至)。(可具体列表说明,并附土地现状平面图)。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以现金(实物)支付。乙方每年(时间,或一次性)支付甲方x元/亩,(或实物x公斤/亩),合计x元(或实物x公斤)。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协商向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转让合同或专业生产经营项目流转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2、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乙方(承包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1、甲方愿意将承包的位于: 镇 村 组 计( )平方米。详见下表: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耕种农作物,生产经营。地块名称: 分地时评估等级:
面积 亩。
2、土地四至界限:东 西 南 北 。 垄走向
1、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
年( )月( )日止。
2、最长期限不得超过现在土地承包的剩余期限。(第二轮发包土地标准)
3、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1、转让价格:每亩(1000平方米),每年承包费( )元,承包土地共计( )亩。
2、转 让 款:每亩人民币( )元,共( )亩。( )年,共计人民币( )元。
大写人民币; 。
3、支付方式: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将承包款全额给甲方全部支付完毕。
1、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应当向原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并经原发包方同意。
2、转让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当终止于原发包方在该流转土地上的一切承包关系。(异议)
3、甲方交付的承包土地,必须符合双方合同约定的标准。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损坏农田,给土地造成永久性伤害。
5、乙方无权享受国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服务(包括粮食直补)(异议)由甲方享受。
综上所述:双方必须遵守此合同,如有违背合同规定,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本合同一试三份。双方各持一份,原发包方一份。
甲 方: 签字
乙 方: 签字
代 笔 人: 签字
证 明 人: 签字
原发包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自留土地xxx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通组支路道路改造工程。该块土地四至:北面抵杨老贵家围墙脚下,南面抵距离张月祥家正房后墙1.5米处的水泥路面边界,东面抵杨老贵家右厢房墙角直下到张月祥家后墙,西面抵杨老贵家朝门直下(即杨老贵家、张明辉家共走支路边界)。
永久性转让,自转让之日(即签订合同)起,该块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归乙方所有。若遇政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征用或征收,所有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做任何干涉。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大写:叁仟元(3000.00元)整人民币。
乙方采取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转让金给甲方,支付的时间为合同签订日。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该地块当时所值市场价钱的十倍计算。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京山县永隆镇人民政府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经营权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方将在永隆镇严家墩村、张常台村、聂畈村、同益村四个村分三年为乙方流转不少于1000亩的土地(每块连片不少于200亩);其中:2017年200亩、2017年300亩、2018年500亩。
面积确定方法:以甲乙双方实际丈量的面积,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确定当年的流转面积。
期限为合同签定时间至2027年11月30日止。
1、转让价格
转让价格以实物折价计算,转让费以现金支付。第一个三年内,每亩每年价格为700元人民币;后期考虑到物价因素,以实物为基准,按每年每亩540斤稻谷折价。价格涨幅超过20%开始调价。
2、支付方式和结算时间
土地流转费用以年度为单位进行结算,到期前三个月将下一年度流转费打到甲方指定的财政专户。
乙方根据自己的用地情况每年于阳历3月31日和7月31日前将所需用地面积告知甲方;甲方应于每年阳历6月30日和10月31日前将流转的土地经营权交付给乙方,以此时间作为乙方向甲方计算转让费的时间。
1、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项下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并在镇土地流转中心备案。
2、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雇用甲方转让土地的农户的劳动力。 3、甲方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后,如乙方需要,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争取国家农业相关政策。
4、乙方在受让地块上不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下具有土地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生产处置权。
5、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
6、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保护好生产设施和基础设施,防止水土流失。
7、乙方受让的土地若被征用时,其土地征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征地时的征地政策执行,归甲方村民所有;青苗补偿款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归乙方所有。若乙方已支付了甲方转让费,应扣减其相应的租金和土地面积。
8、为提高土地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和方便耕作,提高效率,乙可以进行必要的水利建设、道路建设、电力系统建设,甲方要积极配合,协助办理相关手续,不得阻碍和干扰。
9、流转土地上的坟墓、树木,由甲方负责迁移和砍伐,费用由乙方承担。
10、合同期满后,乙方若需要继续流转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权。
11、在合同期内,在生产经营中若发生纠纷,甲方要积极协调处理。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甲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违背合同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因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的办法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不愿意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由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一份,用于办理相关手续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转包方):
乙方(接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乡(镇)村
组 亩土地(详情见下表)承包经营权,转包给乙方
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转包土地基本情况表
二、转包期限
转包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转包金、支付时间与方式
1.转包金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
(1)以实物形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 (填小麦、玉米或其他实物) 公斤(大写: )共 公斤。
(2)以现金方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转包金人民币 元,(大写: )。
(3)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 。
2.转包金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一次性支付:于 年 月 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转包金;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转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合同关系不变;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转包土地,制止乙方损坏转包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安臵和土地补偿权利。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_________组_________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_________(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_________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_________。
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_________(具体内容见附件)。时间为_________。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为_________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其他约定:_________。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_____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乙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签章):_________鉴证单位(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一、承包土地面积:x亩。
二、承包土地年限: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日。为期10(拾年)。
三、承包费交纳明细表:
水费公摊杂费按农场规定计算由乙方承担。
注:所上交棉花为长绒棉,按甲方要求的日期卖棉花按当日的长绒棉价格计算,水费及公摊费用另有乙方承担。
四、当年上交的棉花数量,乙方在当年的l0月底前交清(如款交不清,立即终止合同)。
五、乙方应在20xx年年底交伍万元(50000元)押金,从20xx年至20xx年,向甲方每年每亩上交100元的押金。
六、甲方每年所征收乙方的水费,应在农场规定的价格和期限内征收。
七、在承包期内,甲方不能向乙方征收合同外无关的费用。(农场规定的除外、内部路、桥、涵、闸、引渠、排渠的维护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应保证乙方的灌溉用水。(按农场用水规定执行)。
九、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应按农场规定处理。
十、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有一方随意终止合同按当年每亩棉花价格的5倍给予对方赔偿。
十二、乙方必须把每年的地膜清理干净,并且甲方交给乙方的一切物品在合同到期后乙方必须完整的归还甲方,如有损坏,乙方按市场价赔偿或给甲方买新的。(如水利设施及用电设施、房子,太阳能等)。
十三、若甲、乙双方的合同到期后,甲方如继续承包,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十四、甲、乙双方合同期已满时,甲方应及时退还本合同第五条中的和预先预交的押金给乙方。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甲方(转包方或出租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住所:联系方式:
乙方(接包方或承租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住所: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经济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镇)或街道村或社区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的亩承包地(详见附件)的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给乙方,转包/出租土地为用途。
二、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期限为年,自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一)转包/出租按下列第中形式计价:
1、实物。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公斤(大写:)(稻谷、玉米、小麦等),共计每年支付公斤(大写:)(稻谷、玉米、小麦等),按该品种当年大宗上市时均价折算现金。
2、现金。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大写:),共计每年支付人民币元(大写:)。
3、其他。。
(二)转包费/租金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逐年支付。于每年月日前支付(当年度/下年度)转包费/租金。且每年递增%(约定不递增的填写0),或每隔年增加元。
2、其他方式。。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流转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等基础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除按投资权属明确为乙方或第三份的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外的其他补偿由甲方享受。
5、甲方于年月日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在流转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产设施。
3、依法享有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获得接包/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补偿和投资明确归己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5、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流转的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
6、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及时交还接包/承租的土地。需继续接包/转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接包/承租期满前个月与甲方平等协商,重新订立合同。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按照当年转包费/租金的%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逾期支付转包费/租金。每日按当年应支付金额的‰承担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当年转包费/租金的‰承担违约金。
3、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4、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负责修复;不能修复或不能如期修复的,负责赔偿。
5、乙方接包/承租甲方的土地从事违反相关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国家有关机关的处罚,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其他。
1、签订合同时,对甲方留在转包/出租土地上的树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等的处理约定:;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约定:。
2、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产设施外,对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设施,对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则遵循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约定。
3、乙方对土地进行在流转,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流转期限。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经协商,决定申请(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6、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协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请求村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以及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可以向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县(市、区)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或鉴证机构各执一份,发包方、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甲方): 住所:
受 让 方(乙方): 住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农
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等,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 乡(镇)街道 村 组座落在 家庭承包地 亩以 方式,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流转给乙方,用于 。
第二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2、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
1、享有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臵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一)流转价款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
1、土地流转期间乙方向甲方以现金形式支付价款。每亩每年由乙方支付 元(大写金额: );共计 元(大写金额: )作为流转价款。
2、以实物方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 (小麦、玉米或其它事物) 公斤(大写数额: 公斤)共计 公斤(大写数额 公斤)作为流转金。
(二)流转价款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提前一年支付。即于上年 月 日前支付,且每年递增 %。
2、逐年支付。即于每 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 %。
3、一次性支付。即于 年 月 日之前全部结清流转价款。
(三)经营使用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标的按时兑现,否则,逾期一天加罚乙方应兑付款的 %滞纳金。
(一)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服从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的需要,并均不负违约责任。
(二)合同一经签订,所有条款双方应严格认真履行,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金,并赔偿给付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一)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而变动,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士地,造成合同无法无法履行的除外。
(二)合同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乙方如需继续经营,享有优先承包权。但需与甲方另行协商,重新签订合同。如不再使用,应清理所有承包土地的地面设施,将土地整平后交给甲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土地流转的期限超过家庭承包期剩余期限的,超过的时间无效。
(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平等协商可在补充栏目(附后)中,完善合同内容,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方: (签字盖章) 鉴证机关: (签字盖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甲乙两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签订本合同以供遵守。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乡(镇)____村____组____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____(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____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____元人民币。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____。
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___(具体内容见附件)时间为____。
1、甲方应于年____月____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
2、交付方式为____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两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其他约定:____。
1、甲乙两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两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两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两方约定,本合同须经两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两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两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
身份证号:____
住址: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代表人(签章)____
身份证号:____
住址: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签章)____
鉴证单位(签章)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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