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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上了长跑(热门14篇)

我喜欢上了长跑(热门14篇)



优秀作文是作者思想的结晶,是他们对于人生的深刻领悟和独特见解的呈现。以下是一些优秀作文的精彩片段,希望能够激发大家的写作热情,并从中学到一些有用的写作技巧。

我喜欢上了骑马四年级作文

8月的云南香格里拉,纳帕海依拉草原上大朵的白云在蓝天的映衬下像极了棉花糖。纳帕海弯延在高山脚下,青青草地之上,风景怡人,我的心情也一下子明朗起来。今天我第一次尝试自己骑马,开始我别提多紧张了,笨拙的我连马都上不去,就别说骑了,后来还是别人给我抱上了马背。

我很害怕,我脚踩着马蹬,双腿夹着马的身体,我的身体僵硬极了,以至于妈妈让我看镜头要拍照,我都顾不得转头。牵马的牧民叫我别怕,还说他的马不伤人非常乖,正说着,突然,马身体下沉了一点,我忍不住“啊”了一声,一看,原来是马走到了泥坑里,我放松了下来,对妈妈说:“我知道为什么每个人都骑马了,因为地上全是牛和马的粪。”渐渐地,我习惯了马呢!而且我还发现我的马是唯一一匹白色的马哦,我不由自主的挺直了身体,还让妈妈拍了许多照片,后来牧民告诉我们,我的马叫“拉玛”,妈妈的马叫“姜丝”,再后面的马叫“拉巴”,我们一开始把“姜丝”听成了“僵尸”,搞明白后我们哈哈大笑。牧民见我如此开心,他便把僵绳给我让我操纵着拉玛,姜丝和拉巴,这对我可算是一次很大的挑战啊!牧民看我适应了骑马,还对马喊起来。

口号。

马听着就跑了起来此刻的我顿时感觉自己像马背上的小英雄迎风奔驰在草原上一定帅极了!后来我还学着自己跳下马背牵着马儿在湖边看风景还抱了一只小白羊拍照呢。有意思的是我不管往哪转小羊的头都能看着镜头跟着一起扭我想:莫非这是小羊中的明星?早已习惯了闪光灯的镜头吗?真是好聪明啊!

经过反复几次上马、下马的尝试,我已经不需要大人的帮助,能自己骑马上,甚至我心想:要不要买匹马跟我上学放学呢?我喜欢纳帕海依拉草原,更喜欢这次骑马的体验!

初中写景作文:我喜欢上了雪

十二月刚过去的第二天晚上,天上就下起了细沙般的白雪,起初也没怎么在意,可几个小时后,令我惊奇不已的一幕出现了,地上竟铺着一层薄薄的白色“棉袄”。真是没想到,这样的小雪,能把大地给掩盖上。

第二天,还没睁开眼睛的时候就听见奶奶跟妈妈说道:“看吧,今天这雪下得真大啊!”似是在惊异这漫天的茫茫大雪,又像是在为寒冷的天气感到不悦。“这雪能有多大啊,恐怕又跟颗粒差不多吧。”似乎已经肯定了自己的猜测,我的心里还想着昨天晚上那细细的雪。可当我睁开眼睛,把头转到左边通往阳台的那扇门时,我呆住了。外面的雪的确下得很大,大片大片的雪花,像是随手撕开的棉絮似的。虽然外面并不是一个完全雪白的世界,但一些高于地面的建筑物或车子上已经盖上了厚厚的“棉被”。

过了几分钟,当我再次将头转向外面的世界的时候,我发现原本的鹅毛般的雪花,现在看起来也只有一半大小了。而外面的天空竟微微的露出点粉色,太阳出来了,就连天空中的雪花似乎也变成了淡粉色的了。妈妈说这叫“太阳雪”。

就这样持续了十多分钟的样子,我发现仅有原来一半大小的雪花已经变成了细细的颗粒状,要不是我看得仔细,恐怕会认为雪停了呢。

我喜欢上了你语录

喜欢是一种情感的变化,是内心的情感的一种升华,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喜欢上了你语录,欢迎参考阅读!

还是先想着如何使自己变得更优秀吧,别整天奢望会遇见什么对的人,你还太年轻,就算遇见了也抓不住。

我喜欢你,无关风月。我愿你好,即使后来你与我全然无关。

大多数时候,消耗你能量的都不是工作,而是工作中遇到的人。工作本身并不累,让人感到累的往往是工作中的人际关系。于是每到周一,就有人不太开心。

我喜欢上了喝酒,就像当初爱上了你。

我不怕等,只是害怕你最后选择的不是我。

就算我再大度,但老朋友找到新朋友的时候我还是会难过。

其实大多人把时间献给手机屏幕,只是为了掩饰没有人陪同的尴尬。

幸福离我们那么遥远,而虚伪离我越来越进。

下辈子我要做你的心脏,我不跳你就死了。

爱情是一种失忆症,居然会令人忘记在这世上还有其他十二亿的.异性。

合适的鞋,只有脚知道;合适的人,只有心知道!

公交好难坐,我发誓以后绝对不让我的老婆孩子挤公交。

孤单是你想约朋友逛街,结果发现朋友已经约了别的朋友,于是他对你说抱歉。孤单是你再也不会为一个人的生日而费尽心机地去挑礼物。孤单是你再不会因为书里的情节和自己的故事相似而大哭一场。孤单是我站在这条经线,而你站在那一条经线,我和你之间隔了几点几个时差。

我希望多年以后,还像现在,说晚安的是你,梦到的是你,醒来见到的依然是你。

笑就大方地笑,哭就躲起来哭,这样比较酷。

等待并非执拗,只是我也很好奇,想看一下,我是有多喜欢你。

虽然有时会想你、虽然每天都起你,不想再爱过头成了痛。

我在意.在意你给别人的每一份小温柔

恋爱最美好的时候就是暧昧的时候,等真正的在一起了,许多感觉都会消失不见。

当你自认为会在乎你的人可他写的日志,心情里对你只字未提。

我爱的那个他在哪里 有没有想念我在夜里

还未成熟的思想 依旧懵懂的心脏 ..

哭泣时,给眼泪讲笑话

他不要情了,我我也不要情了。

亲爱的我很庆幸茫茫人海中能够遇见你

为什么要分手为什么抛弃所有,为什么剩我一个人孤独等候,能不能再爱我能不能陪着我,能不能永远一生不放弃我.

我喜欢在雪天牵着你走,因为一不小心就可以和你一起白头。

我想我不是爱不起了,是爱的太匆忙

一看你长着就是一副容易被人欺骗的脸

突然很想对自己说声对不起,对不起再也找不回原来的自己。

等我以后有了男朋友一定让他请你吃饭,要不是你的让位他永远不会有机会

如果有一天我被你骗了,请你明白,我不是笨,而是我足够相信你。

也许对于生命来说,接纳才是最好的温柔。不论是接纳一个人的出现,还是接纳一个人的再也不见。

留不住的人血液里都住着风,你别等,也别妄想能等。因为,他们随时都会吹向四面八方。

不要再等了,他不会回来了。其实你从一开始就知道。

时间真的很好,让痛的不再痛了,让放不下的放下了。一切我都看清了。只是偶尔还是会不小心发呆,不小心想起,不小心泪流满面。但我已经能接受这个事实,你已经和时间一起,都过去了。

你会找到一个比我更好的人,而我,不会再对一个人这么好了。

所谓的放不下也不过就是四杯烈酒,三根香烟,两滴眼泪和一个难熬的夜晚。

有时候心情会突然很低落,不想说话也不想动。别人问起,也不知道该怎样回答。真的,我不是假装沉默,只是无力诉说。

爱你的人,你随口的一句话,他竟然真的这么做了;不爱你的人,你一句结束吧,他走了就再也没回来。

没什么如果当初,不管重来多少次,人生都肯定有遗憾。--九夜茴《匆匆那年》

该吃吃该喝喝,发完消息就关网,然后出门玩一天晚上再开网,他愿意理你多晚都会回你,如果你回家了发现还是没有消息,哦,把他删了,洗洗睡吧。

你就像一种坏习惯,想改也很难改,强忍着却还是想要喜欢你。

这一次我是真的不想再喜欢你了,请你把冷漠蛮横忽冷忽热都收回去吧,它们再也威胁不到我了。所以你准备好了吗?曾经那么喜欢你的我,真的要走了。

我喜欢上了电脑作文

我最喜欢做的事是玩电脑,每当我玩到电脑时,我的心就会像天使一样,到处乱飞,和吃了蜜糖一样满足。

有一次,我和妈妈在家里,姐姐们去补习,妈妈正要去外面,正当妈妈要出门的时候,说:“曾霖,你要记住,一定要读课文,千万不能玩电脑。”我拿起课本,大声地读着:“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霖……”妈妈去后,我左看看,右看看,生怕被人知道,把家里门窗户都锁了。忽然,妈妈用钥匙把门打开,以为我在玩电脑,幸好我机灵,继续读课文。妈妈走后,我像饿狼一样跑到电脑房,打开电脑,玩起了我最喜欢玩的cv游戏。

开始玩了,一只疯狂的幽灵直追着我,我拿起一把叫做黄金ipk的一把枪,把那个幽灵打得落花流水,四脚朝天,转眼间,我已经玩了半个小时了,我继续玩,这一场是用刀的较量,我们是保卫者,有8人,另一边是潜伏者有七人。我拿着一把锋利的小刀,把一群人给杀掉了。等妈妈回来后,我立马关掉电脑,看成电视。

电脑虽然很好玩,但也不能总玩,因为经常玩会使我们近视哦!

我发现我喜欢上了作文

之前对音乐没什么兴趣,不过是个意外。记得那是在辅导班,一次都没考过,很郁闷。这时有个好朋友过来说,怎么了?我回到这个测试,失败了。她告诉我,心情不好的时候,我会听自己喜欢的歌,这样心情会好一些。听了他的建议,心情不好之前听听自己喜欢的歌,这样心情会好一些。就这样,我发现我喜欢音乐。

我总听别人说作文是作者的灵魂,在我的作品里能看到一个人。我只在觉得无聊的时候写。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喜欢文章中美丽的句子。之前只是一小块。从长远来看,我可以写一篇稍微长一点的文章。每天一点点写一篇文章让朋友改改。到现在,虽然说不出来,就这样,我喜欢写作。

我对衣服的热爱只是一个意外。一开始我只是好奇那些华丽的衣服。看着那些漂亮的衣服,我总在想,要是自己做的就好了,可是梦想是美好的,现实是不一样的。看着那些衣服,我激动得想开一家自己的服装店。那些衣服都是我设计的。我发现我对衣服的好奇渐渐变成了我的爱。

漫长的人生到了,还有很多东西等着我去发现。

我喜欢上了电脑

太好了,我家的电脑可以上网了,网络到底好不好呢?我迫不及待的打开了电脑。

哇!网上的东西真是丰富多采,有游戏、动漫学习内容,我先试着用迅雷下载了一集《虹猫蓝兔七侠传》,用暴风影音打开它,精彩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我看完以后,又打开一些网站,我体会到了一种全新的学习方式,我浏览新闻,了解了许多国家大事,我打开许多。

作文。

网站,看到了和我同龄的小朋友精彩的文章,当我打开了时,看到还可以在线投稿时,非常兴奋,马上叫来了我的爸爸,在爸爸的帮助下,完成了我第一次网上投稿,后来我盼啊盼,当看到我的作品在网上发表时,那种高兴劲就别提了。

我喜欢上了电脑,我喜欢上了网络,因为是网络让我了解外面丰富多采的世界。

仙人球的五年级作文:我喜欢上了仙人球

仙人球全身是墨绿色的,它的形状通常是圆形的,而且全身都是刺,简直就是植物界里的小刺猬。

有一种仙人球,它的身体全都布满米白色的细细的毛,就像穿着一件米白色的小毛衣,这种仙人球的上方有许许多多的黄褐相间的小硬刺,看上去没有什么危险,可是却“暗藏杀机”,如果使劲按它的话,手指是会出血的。

仔细看仙人球上还有些花骨朵,如果开放了的话,就像在米白色的小毛衣上添了几朵美丽的花,当然这些花朵不止一种颜色,有紫色和黄色的`……它的茎像一个精美高大的柱子,很是美丽。

仙人球不但可以起到吸附尘土和净化空气的作用,还可以吸收电磁辐射;它不仅生命力顽强,而且全身都是宝,我爱这小小的仙人球,更爱它伟大高尚的精神。

每天对着电脑的爸爸,有了仙人球在旁边帮助他对付辐射。

我喜欢上了英语课

不知道那一天起,就莫名喜欢上了你,近乎不顾一切地追求你,你却浑然不知,甚至没有给我留下名字。

——但是,我并没有就此罢休,可能是未曾发现自己的愚昧,因为,我习惯活在单纯又真诚的梦里。只有在梦里,你才显得如此完美。

你,就是我的文章。

虽然,我无法理解你的心思,但是我却对你情有独钟,仅仅是你记载了我的故事?

小时候,隔壁的胖叔叔教我用黑炭头在地上画个太阳,太阳下有条大路,大路上有辆拖拉机。胖叔叔告诉我,农村里就差一辆拖拉机来运输粮食和化肥了。每次看到胖叔叔挺着肚子,半蹲在地上,用松树皮一般的手在地上慢慢勾画红红的太阳,冒着浓烟的拖拉机在公路上驶过,一笔一画挺用力的,看到那些粗细不均的线条,然后拼凑起来的图画,似乎忘了胖叔叔憋的红了脸的表情,还有时而皱时而松的眉头和冒着大粒汗珠的鼻子。当我叫叔叔给画命名的时候,他会为难的搔着头,在地上歪歪扭扭写上“一个o”,当我问他这个圈是什么,他便露出两排褐色的牙齿,憨笑着说是一个梦字,怕我看不懂,所以画个圈。其实我就知道叔叔不懂写这个字。我歪着头,眨了眨眼睛,似乎慢慢懂了,地上的作品就是梦。

上小学的时候,村里的老师就常常用白色粉笔在黑板上写上《我想有个家》,然后转身一手举起竹藤教鞭打着节拍,一手张开五指比划着,用沙哑的声音教我们唱这首歌,尽管演唱的跟歌曲内容是格格不入,跟歌手演出存在天渊之别。但是,老师自我陶醉般将歌曲一遍又一遍教我们时,我们清晰地记得他花白的头发,还老花镜里面深陷的眼睛,瘦瘦的脖子上的青筋暴露,微驼的背脊。我们会很快就学会了这首歌,而且经久弥新。当我们回家看到简陋的房子,冬天来风,夏季漏雨的家。渐渐开始理解了,歌里的家,就是我的追求。

中学的生活,就是醉生梦死里的追星生活。每次都是语文课上想着数学课本上的内容,或者是英语课里做物理课的实验,班主任是个身材矮小的中年人,圆圆的脸蛋,两只眼睛炯炯有神。他饱读诗书,满腹经文,才高八斗,出口成章,我们常因此而骄傲。主任会在晚自习课上跟我们谈理想,用故事形式引导我们进入理想之门,他说,大学就是我们的下一个站点,至于如何选择自己的人生和站点,就看个人的努力,“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就是他的。

座右铭。

我们总算受到了启示,从中学到一点点:读书,就是唯一的出路。

到后来,告别学校,以为走出了光明,来到了天堂。出了社会后,在城里找工作就如无头苍蝇一般,常常因为没有经验而碰了一鼻子灰。好不容易在某个工厂落脚,那一天起听不惯领导带刺的话,就起了所谓的野心,眼高手低地急着跳槽而摔倒遍体鳞伤,从堂堂的经理降为普通员工。

——社会才是最大的学堂,在里面学习,永远学不完学不够。想想自己带着面具,佯装欢笑,几年光阴似箭,就爬到了高层,可谓是懂了人生。领导教导我们,经营管理企业就如种花,要懂得气候、懂得季节、懂得土壤、懂得护理、懂得修剪、懂得欣赏。曾经的我总是自以为是懂得了管理,做起了个体户,谁知社会太现实,客人太挑剔,偏偏不选我的门店,不久便关门大吉。这次,我看清了失败的面目,饱尝了失败的滋味。我把这些写入。

日记。

却没有渗透里面的玄机。

事业的失败,载了,从头再来。爱情的失意,摔了、伤了、痛了。再回头已是数年。

只有看到眼前的文章,才给自己莫大的欣慰。文字,不会骗人,记载了我的过去。文章,最真实,是我最忠实的朋友,永远没有背叛。

喜欢上了我的文章,因为里面有我的梦。

我喜欢上了发呆时候的我随笔

从解放前至今,随着时代的变迁,人们的命运也在变化着。像浦老太太这样的老人,中国的农村成千上万。他们中有太多的人老境坎坷,在怨天尤人中度过余生。是他们的命不好吗?不,是他们没有赶上好时侯啊!

我立时想起来十六年前去世的老母亲。母亲生活在豫东一个贫困的农户,一生养育了我们兄妹四人,个个成器成才。上世纪八十年代我们四人先后分散在三个省工作,母亲又不愿跟随我们,甘愿独守“老巢”,成了名副其实的“留守老人”。1988年母亲患了脑血栓,生活难以自理,在我们的劝说下不得不来陕西随我和二弟生活。在这里生活的八年间,她日常念叨的都是老家的人和事,诸如北院“你二嫂”、隔壁“你八婶”、南头“你三奶”等。我们都在上班,没有熟人和她说话,她变得越来越寡言,最后患上老年痴呆,连子女们也认不清了。

想到这里,我忽然觉得,那时如果老家有一个像现在这个小寨村的幸福院,把留守老人集中在一起养老,那该多好啊!

在村委会主任领着我们参观的过程中,我竟迷迷糊糊地似回到老家,好像母亲还活着,同我一起在参观。来到幸福院的卧室,我看到一间房里整整齐齐地摆了两张床,陈设简朴,被褥洁净,我就想到这一张床让母亲住,那一张床让北院二嫂住。二嫂话多,又最会开玩笑,常逗得母亲开心。在幸福院的厨房里,我看到那宽大卫生的擀面板,我就想到母亲在休息时,一定会过来帮助厨师包饺子的.,母亲最擅长包饺子,调的馅儿香,擀的皮儿薄。在游艺室,摆着麻将桌等设施,我想母亲虽不会打麻将,可她很快就能学会的,母亲那么聪明,是一点就会通的。

可是,年老的父母总会思念儿女的,我们又都在外面工作,怎么办呢?村主任领我们到服务室,一台崭新的电脑端端正正地摆在那里。他说,电脑安装有互动视屏,老人可以在这里同在外地工作的儿女们通话见面。这时我想,要是母亲在老家能在电脑上看到我们的样子,听到我们向她问好的声音,她该是多么高兴啊!

幸福院门前是宽阔的庭院和水泥路,地面平整,绿树成行。早晨或傍晚,老人可以在这里散步,中午可以在这里乘凉聊天。我想,母亲是在田野里劳动惯了的,在屋里呆久了,她一定会走出来转转,坐在绿荫下观看周围的农事活动:小麦播种了,返青了,该锄草了;玉米抽穗了,成熟了,该收获了;重温她一辈子走过的路。

据介绍,这个幸福院去年8月建院,全村共有9位空巢老人全部入院。他们每天只需交5元生活费,就能吃上可口的饭菜。对行动不便的老人安排有休息室。服务室配有大屏幕电视等娱乐设施,文化室摆有各类报刊杂志和养生保健书籍,全部实行免费服务。

当带队的县委宣传部长喊着上车,要转到另一个点上采风时,我忽然回过神来:这里不是我的老家,而是千里之外的千阳县,我的老母亲也已去世多年。一种深深的遗憾从我的心头怅然而起:“母亲呀母亲,不是你没有这个好命,而是你没有赶上这个好时候啊!如果你再多活上二三十年,一定会像这位浦大娘一样,活得有滋有味。”

我发现我喜欢上了作文

科学,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枯燥无味,甚至一提到它就会有一种厌倦的感觉。

我,从前十分讨厌上科学课。一上课就会困的想睡觉,老师总是不厌其烦地讲着一遍又一遍的知识,做着一个接一个无聊透顶的.实验。

可上次上科学课,我却发现了科学的魅力之大。那次,老师讲解的内容是关于显微镜,而我正爬在桌子上发呆。当讲解显微镜的构造时,老师说:“一会每一个同学都要上讲台来为大家介绍显微镜的构造。”开始了,同学们一个一个的上了讲台,漫不经心地指着各个部位,说着它们的名称。可过了好久,老师都没有叫到我,我感到十分疑惑。时间一分分过去了。

又过了许久,老师微笑着告诉我:“一会会有更艰巨的任务交给你!””一时间,我提起了精神,反复的想着老师的话,最后我终于明白了这是老师对我的信任,我也应当对得起老师。不一会儿,老师叫我:“施宇萱,请你上讲台来将显微镜按照正确的方法放回盒子内。””我一听,心里特别高兴:平时老师可是不让任何同学挪动显微镜的,这个任务今天却交给我……我忐忑不安地走上讲台,在许多同学的注视下,我小心翼翼地按照老师曾经教的方法取下目镜和物镜装进袋子里,又将显微镜小心地放入盒子内。虽然这只有短短的几分钟,但却包含着老师对我的信任。

从这之后,我慢慢地认识了科学,了解了科学。我发现原来科学如此有趣,它让我体会到了自然和生命的意义。实验中,让我发现了亲身体验的乐趣。

现在,我憧憬着,将来要学习的物理、化学那会多么有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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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人球的五年级作文:我喜欢上了仙人球

仙人球既没有花的芬芳,也没有松树的挺拔,但是我却非常爱它。仙人球是翠绿色的,就像一无暇的翡翠镶在花盆中。在仙人球上还有许多很小的刺,它们整齐的排列在那里,一排一排的,就像一条条火车轨道。在仙人球的上面,还长有几个非常小的小仙人球,它们好像大仙人球的孩子一样,被妈妈搂抱在自己的胸前。在仙人球上,还长着一朵比仙人球还大一点的花朵,花朵的花瓣是两层的,白色的花瓣上镶着一层粉色的花边,美丽极了。花蕊是浅绿色的,上面还长有许多浅黄色的绒毛。

仙人球不仅外观美丽,而且还有治腮腺炎的作用。一次,我的了腮腺炎,脖子上又痛又难受,怎么也不好。后来听邻居说:“仙人球可以治腮腺炎。”我便把仙人球弄碎,涂在脖子上,果真几天就好了。仙人球是生长在沙漠中,人人都知道,沙漠中的温度非常高,许多天都不会下雨,在这样的天气中,许多植物都不能生存下去,可仙人球却可以在这种天气中很好的生活下去。它那种顽强的生命力是别的植物所没有的。我们要学习仙人球那种顽强的精神。我爱我的仙人球。评语:这篇文章可贵之处在于小作者以写物为基础,而后由物及人,层层深入表达了自己的思想感情。

当我喜欢上了一位女生时

遇到一字难表心意,一词难达心思的境况时有发生,就像即将破茧之蝶。那种呼之欲出,却奈何字斟句酌了,不能尽意表达,是一件很伤脑筋的事情。我翻着书,啃着散发着魔力的文字,一副众里寻他千百度的架势拉开,在诗歌里低吟浅唱。

思想是脱了缰绳的野马,落笔却异常谨慎。写什么,我在思索。喜欢的是写人写事写自然风物,亲情友情应该是纳入精神大餐的物料,我很喜欢。这些自然风情一旦落入诗歌的字里行间,便焕发出郁郁葱葱的生命力。诗歌抛去了普通文章的繁杂冗长,寥寥数语小如令,温润如玉坠落,内核很小却掷地有声。一旦诵读起来就如雨落玉盘,敲打一湖碧水,诗的躯体很小,诗香却很诱人,像脆脆般透亮的雨滴,看一眼便舒心养气。这需要多大的积累方可成文啊。没有丰厚的文化底蕴就没有了精巧别致的诗文。小而巧的诗,不娇柔不造作不谄媚不被任何杂念污染。读一阙便心境开阔了许多。世间竟有如此文章,只需几行就可以打动灵魂深处,沉睡在内里的情愫就被这几行小诗引诱出来,怎慨叹人间多少喜怒哀乐悲恐情都成灰,成尘,成风飘散,只留下最美的意境滋养身体的荒芜,杂草丛生般的七情六欲都在世界里灰飞烟灭。小诗最动人。()。

诗是我最喜欢的小物件。晶莹的样子像极了母亲的耳环,在阳光下反射出熠熠的光芒。一想起来就有暖暖的热流荡漾心海,诵读后,小屋生香。短短几行足以安慰我浮躁的'心灵。选一处长满青苔的石头躺下,细数鸟语水声更漏,轻轻地叩击心门,我是谁,我要往哪里去?那里有多远?我是不是那一缕青烟里飞出的火种,将要以什么样的姿态卸下身体这块儿大行李,需要割舍多少欲望,需要剔除多少诱惑呢?我在成长。几回回梦里寻找乌托邦式的生活,怎奈何我是人世间一味苦药。不断追求更高更强大的自我。最不怕的就是孤单与落寞。因为有诗有歌生活才不至于了无生趣,有诗歌作伴,生活也变得有趣多了。

四野寂静邀星月落座。只有在这个时刻我舞起华丽的裙裾,不在乎什么。只要自己尽力歌唱了,便是美好,便有生动便是快乐。打开心门,让所有美好的事物进来。不要让许多聚会打扰我,我很不喜欢和谁称兄道弟,貌似依依惜别的景象太虚假。这样的夜很黑,让一些大美生发出来,水静静地流淌,倦了选一处避风处休息。和周围的草木小虫说话。告诉他们外面的世界很精彩而已。再告诉他们,我们都是自然风物的一部分而已,如此这般就好。

因为诗歌有了缘。问世间情为何物,最折磨人的东西。有朋友打来电话说,缘是可遇不可求的物件。我戏言都是空,我说什么是缘,我只是看见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种下了影子,你说会长出来什么呢?我倒是希望种下去一粒情缘也许看不到收获但毕竟是自己亲手种了一回,便等他静静地生长。一时间,生活也因为这种缘有了新的期盼,美其名曰;有缘相伴,真情永远。因为诗歌,我也有了一个暖暖的春天,种下希望,期待明天。

我喜欢上了发呆时候的我随笔

所有的爱好,我最钟情于发呆。我从不认为发呆是浪费时间,相反,我觉得发呆乃是一种境界。若是能够达到忘我,那必是有一番修练作为者。

不去理会那些复杂的马克思之后,感觉是那么地轻松,崩紧的神经终于得到了疏缓。曾经以为理科是世界上最复杂的东西,现在看来,比他复杂的东西多得是。说到理科,我想如果我可以学好它,那么满大街皆是爱因斯坦之辈了。并不是我懒,而是我实在没有学理科的细胞,尤其是物理,这复杂的东西,我实在是学不来。没有什么是属于我的`,我却乐此不疲地把周围的一切当成是自己的私人物品。我的学校,我的朋友,我的家人,我的手机自以为是的认为他们就是我的了。多么可笑的想法呀!其实,他们真的属于我吗?才不是呢,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每件事,都是相对独立存在的,根本就没有属不属于。向左,向右,生活总是让我选择。就这样,在选择的时候,我不断的获得,又不断的失去。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不以得大喜,不以失大悲。

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不知什么时候自己才能修练到如此境界。有人把生活分为三层境界,独上西楼,望尽天涯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斓栅处。我大概是望尽天涯路那种吧!我不去想是否能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给自己定个原则,不再为自己找借口!没有借口,没完成就是没完成,不再为懒惰找借口!

我喜欢上了发呆时候的我随笔

我一度认为白色和蓝色是这世界上最纯净的颜色,没有杂质,没有沉浮。不像红色那样热烈,也不想黑色那样极端……有的只是一丝轻柔,一缕浅淡。总是给我心灵的慰藉。

渐渐的,也就自然而然的,我喜欢上了你,蓝天。

不知你的年龄,不知你的性别。只知道你很美,很柔……每次我倚在窗前,仰望着你,对你说悄悄话时,你总是很认真,很耐心的听我讲,这令我十分欣慰。你是一优秀的聆听者。

伴随着你的,总是两个人:太阳和白云。你们从不闹别扭,和和睦睦的,只会相互映衬的更加美丽。有时,在阳光的洗礼下,你会微微泛白,在白云的衬托下,你会更显湛蓝。你是一个善交朋友的人。

有人说你抄袭海的蓝,其实不然。因为蓝是你的本质,是符合你性格的颜色。要相信你自己!

蓝天你是多么地善良,认真。有时会像个知心地大姐姐,有时又像温柔,体贴地母亲。以致于我已深深地迷恋上了你。

现如今,我对蓝色与白色地认识又多了一层见解,深深的,深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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