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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书(优秀22篇)

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书(优秀22篇)



租房可以解决居住需求的临时性或短期性问题,让人们无需付出过多的经济和精力成本。最后,祝愿大家能够找到理想的房源,顺利完成租房的过程,享受舒适的居住环境。

出租房屋安全责任书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确保租赁房屋的安全要求,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在使用房屋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内容,保障使用安全:

1、承租期内,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气的安全检查,不准在公用部位堆放杂物、垃圾,乙方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负责。

2、严禁使用没有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伪劣接线板电器等,严禁私自拉接电线和随意加大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乙方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负责。

3、房屋离人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关掉电源开关,保证安全用电。乙方使用的家用电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现问题,发生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

4、乙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装房屋及影响整体结构,不得破坏房屋外貌。否则,由此出现的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不得将所租房屋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注: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出租房屋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对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保障房屋租赁双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首都治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31号《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出租房屋的个人、单位以及房地产经纪公司,应当与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订《租赁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责任。

一、对承租人进行住宿登记。登记时应按照《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的要求,核对承租人的身份证件,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不得向无身份证明的人出租房屋,不得以出租房屋的方式为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发现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有犯罪活动嫌疑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对不能按照要求履行责任的出租人,将按照《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二、带领或督促没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承租人在3日内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对逾期未办理《暂住证》的人员,不得向其出租房屋。

三、出租人应当自与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房屋租赁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出租人应当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承租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对不能按照要求履行责任的出租人,将按照《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四、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标准。不得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等作为卧室出租供人员居住。对不按照要求履行责任的出租人,将由建设(房屋)行政部门按照《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予以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从事房屋租赁经纪业务不按照要求履行责任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将由建设(房屋)行政部门按照《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予以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五、集中出租房屋供他人居住,出租房间达到10间以上或者出租房屋居住人员达到15人以上的,出租人应当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专门的管理人员,设置监控、灭火等治安防范、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通道,并建立信息登记簿或者登记系统。对未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的出租人、单位,责令改正,并可按照《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六、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禁止将违法建筑和其他依法不得出租的房屋出租。出租人对出租房屋应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承租人生产经营与生活同在一室的,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对存在各种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将按照《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七、向承租人进行遵纪守法的宣传教育,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防火、防盗和防止发生治安案件的工作。

八、房屋出租单位或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规定,承担房屋出租人的责任。

广大房屋出租单位、房地产经纪公司、个人应认真履行治安责任,协助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出租房屋治安管理工作。对不履行治安责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单位及个人,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出租人和承租方出所各持一份,留存备查。有效期三年,期满续签。

出租人:承租人: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日期:日期:

出租房屋安全责任书

出租房屋的安全是很重要的,在进行出租房屋时,租客会被要求签出租房屋安全。

责任书。

房号:

为了确保租赁房屋的安全要求,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在使用房屋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内容,保障使用安全:

1、承租期内,应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气的安全检查,不准在公用部位堆放杂物、垃圾,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的,负完全责任。

2、严禁使用没有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伪劣接线板电器等,严禁私自拉接电线和随意加大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的,由完全负责。

3、房屋离人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关掉电源开关,保证安全用电。的家用电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现问题,发生事故,负完全责任。

4、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装房屋及影响整体结构,不得破坏房屋外貌。否则,由此出现的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

5、不得将所租房屋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责任人(承租房):

日期: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房屋使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房屋,谁负责房屋安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一下安全责任书。

一、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在交付时结构完成无损,无漏水、渗水现象;。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所租房屋仅供居住使用,不得将所租房屋用于商业活动或有损坏公共利益活动,不得擅自转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法律和法规、规章禁止的行为。

2.乙方负有使租赁房屋的整体结构及原貌完好无损的责任。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不得在承租屋内外违法搭建建筑物。

3.乙方应保持租赁房屋及环境的整洁;不得产生本市允许标准外的噪音;严禁在租赁房屋内使用和存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5.乙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三、乙方的责任:

1.除不可抗力及甲方责任外,乙方造成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因聚众赌博、酗酒闹事等行为引起的纠纷,乙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4.本责任书中的“人员”指甲乙双方的人员和其他人员;本责任书中的“财产损失”指甲方及他人的财产损失;本责任书中的“房屋”是指。

四、其他。

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租赁合同。

的附件,与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盖章)(盖章)。

联系方式:

甲方:x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构建和谐平安的社区,保证甲、乙双方在租赁期内经营有序安全,根据安全、消防、治安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本安全责任书的时效为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起至乙方将房屋归还甲方之时为止。在该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

1、甲方对承租的外来人员督促其在规定时内到辖区派出所中报暂住登记,并根据暂住手续办理房屋租赁一切手续,要求承租人遵守与有关外来人口管理的规定,配合辖区主管部门进行检查工作。

2、甲方要经常检查乙方租住人员及房屋的安全防火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督促乙方遵守消防规定,配置必需的消防设施。

1、乙方严禁在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严禁私自乱接电线,私自改造水管等等,杜绝一切产生安全隐患的行为。

2、乙方在经营中不得违反消防安全的相关规定,并按消防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服从甲方物业管理,不得在楼道及消防通道停放车辆、堆放物品。

3、乙方不得改变承租房屋的结构和使用功能,如需进行合理的装修,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退房时不得拆除已做装修,以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和安全。

4、乙方所租房屋必须进行合法经营,按规定办理工商、税务、卫生等相关登记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5、乙方应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并有安全措施,所租房屋出现火灾,爆炸触电及任何安全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含给其他租户及甲方造成的损失)。

6、乙方应负责其雇佣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相关从业规范教育,并配备相应的劳动安全用品、护具。乙方与雇员之间发生的劳务、工伤等纠纷由乙方负责。

四、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

协议书。

不得违反。

五、本责任书未尽事宜按昆明市有关管理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补充。

此安全责任书与所签租房协议书同等效力,相互补充。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责任书签订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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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安全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为确保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以下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

一、承租方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是本场所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要采取多种形式向从业人员进行防火、防盗、防爆、防投毒、防止自然灾害事故的安全教育,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承租方要遵守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自觉接受管理部门及属地公安、城管、安监、消防等有关单位的监督检查,文明经营,诚信经营。

三、承租方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要对本经营场所的安全负全责。严禁经营者在服务场所内从事违法、违纪、违规活动,严禁出售假冒伪劣商品、非法制品。

四、承租方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要将安全生产经营工作应纳入到经营管理工作中去,各经营场所应设安全员一名,每日经营完毕必须对本店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实行夜间值班巡查制度,积极消除隐患,督促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经常提醒住宿人员出入锁门,不要将陌生人,闲杂人员或不熟悉的人带入宿舍,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和钱款,对所经营的场所、居住的宿舍必须经常进行检查,夜间必须清理,不得留宿,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宾馆保安部备案。

六、承租方所雇佣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严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因违反国家法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所在公共居住场所,由于自身管理不善造成人身和财物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法律和经济责任。

七、承租方的经营场所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放置在固定位置,保管好消防器村,若发现损坏丢失,应及时维修和补充。承租方所使用的灭火器要经常检查,若有过期或损坏无法使用的,要及时年检更换,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严禁在仓储用房内吸烟,对隐患知而不报或瞒报,为此而引起火灾所造成的事故损失,责任完全由承租方自负,宾馆根据情节对承租方进行5000—10000元的经济处罚,并在宾馆范围内进行通报,必要时,宾馆将终止租赁合同。

八、承租方铺面装修需使用电焊、气焊、氧焊,必须到宾馆保安部开具动火申请并由施工方派专人现场督促检查,方可施工,施工完毕后应立即清理现场,检查无火灾隐患方可离开现场。由于检查不到位,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施工方负全部责任。

九、承租方设的安全员每日对经营场所的门窗、电器线路和使用的天燃气,液化气阀(管)进行检查、关闭,对火炉处理完毕方可离开。坚决禁止使用各种取暖设备、电炉子、电褥子等,一经查出坚决没收,由于使用以上电器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者自负。

十、承租方的场所内不得摆放国家禁止的物品,如:辐射源、污染源、聚能源和爆炸物等,门前实行“三包”(即:负责绿化、环境卫生、清理摆摊设点)。

十一、承租方在宾馆院内停放的机动车必领按宾馆门卫值班人员所指定的地点停泊,服从指挥,保持院内车辆停整齐;非机动车辆(摩托车、自行车等)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内,不得在院子里存放。

十二、承租方租赁的房屋若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及时报警或报宾馆保安部,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应由承租方全部承担其各类赔偿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十三、承租方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有义务对网络信息、意识形态等方面的管控,严禁发布错误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后果自负。

十四、承租方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本店铺或经营场所的贵重物品或现金管理,如发生盗窃、诈骗、抢劫等事件,应当保护好现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十五、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承租者依法自行处理和解决,其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承租者负责。

十六、责任书一式贰份,出租方与与承租方各执一份,并由宾馆保安部存档,此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承租者如有变动,继任者继续履行责任。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责任人: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年度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责任书年

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以下橙子为大家提供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责任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条本责任书所称的租赁屋是指旅馆业以外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公民私有和单位所有出租于他人的房屋。

第二条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

第三条私房出租,出租方必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向所在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出租的,出租人必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单位介绍信,到当地派出所申请登记。

1、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2、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或者让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后,方可租赁。

3、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4、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5、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居住的安全。

6、房屋停止出租,因刚到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1、必须持有本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2、租赁屋住宿的外来暂住人员必须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3、将承租房屋再转让他人的,应当到当地派出所登记备案。

4、发现承租人有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5、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有毒等危险物品。

6、集体承租或单位承租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7、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第六条、公安机关将定期或不定时的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必须限期整改。

第七条、检查时,公安人员应当出示证件,依法办事,礼貌待人,维护出租方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出租屋治安管理责任书3篇小学作文-初中作文-高中作文-中考作文-高考作文-节日作文及各类中小学生作文第八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九条予以处罚。

1、出租人未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或者未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保证书出租房屋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出租金五倍以下的罚款。

2、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何法有效证件的,处以警告。月租金三倍以下罚款。

3、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报告、或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责令停止出租,可以并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的罚款。

4、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未按规定报告公安机关的,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5、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出月租金十倍以下罚款。

出租人:

承租人:

磁窑堡派出所责任区民警:

为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河南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和《郑州市市区暂住人口登记办法》,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房屋出租人保证不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身份证件的承租人。

二、房屋出租人应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房屋出租人应及时填写《暂住人口信息采集表》(一式两份,出租人留存一份,上报派出所一份),保证在三日内上报当地派出所或警务室进行登记。

三、房屋出租人应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身份证号、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四、房屋出租人应按要求安装“河南省流动人口治安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社会版”,保证将承租人的及泵信息在24小时内准确录入、上传。

五、房屋出租人应在出租房屋明显处张贴“民警承诺牌”保证在租住人员入住后告知其应旅行的责任和义务。

六、房屋停止租赁、房屋所有权变更的,房屋出租人应保证在一周内及时到当地派出所或警务室办理注销或变更手续。

七、“城中村”出租房屋应指定专人作为该出租房屋的房管员,专职做好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防范工作。

八、城中村房屋出租人,应按照“城中村”出租房屋旅馆式星级化管理的要求,完善各项安全防范设施,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避免治安刑事案件发生。因防范设施不完善或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对承租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九、安全防范设施不完善或治安管理措施未落实的房屋,房屋人不得将该房屋用以开办旅馆或出租给承租人开办旅馆。否则,派出所将下达整改通知书,经通知仍未整改的,派出所将予以取缔。

十、房屋出租人应对承租开办旅馆的承租人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和培训。

十一、房屋出租人负责对承租人的现实表现进行监督管理,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保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十二、法律责任。

1、房屋出租人如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条至第八条的行为、经通知拒不改正的,依据《河南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房屋出租人如有违反责任书第十一条的行为,依据《河南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情节轻微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如有其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河南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和《郑州市市区暂住人口登记办法》的行为,应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三份,房屋出租人和村委会各执一份,派出所备案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房屋出租人:

村委会:

(加盖公章)。

派出所:

(加盖公章)。

出租房屋安全责任书

甲方:(乡镇人民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为保障出租房主、承租人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乙方及承租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乙方出租房屋的实际情况,甲方和乙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如下:

1、向乙方传达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组织出租房房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2、维护乙方出租房周边公共区域的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3、甲方在必要时,可对乙方出租房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如发现乙方的出租房内存有消防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和其他消防法规。根据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在出租房内配置符合规范的轻便灭火器材。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浙江省的各项消防管理规定及甲方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3、负责建立健全出租房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实消防责任,重点部位要确定专人进行管理。

4、自觉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并积极主动落实整改。

5、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6、督促承租人不得在出租房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安全用火用电。

7、负责制定和贯彻承租单元的消防应急方案,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演习。

8、保护好出租房内的消防设备、设施,并协助甲方保护好公共场所的消防设备、设施。

1、此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此责任书的未尽事宜或因国家及本市有关法规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修改责任内容。

3、甲、乙双方租赁合约终止,此责任书自动解除。

4、此责任书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责任书参考

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以下小编为大家提供出租房屋治安管理。

责任书。

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为了加强租赁屋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强化基础工作,提高治安管理水平,为我市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两好的治安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租赁屋治安管理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第一条本责任书所称的租赁屋是指旅馆业以外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公民私有和单位所有出租于他人的房屋。

第二条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

第三条私房出租,出租方必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向所在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出租的,出租人必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单位。

介绍信。

到当地派出所申请登记。

1、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2、于承租人签订。

租赁合同。

承租人是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或者让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后方可租赁。

3、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4、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5、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居住的安全。

6、房屋停止出租,因刚到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1、必须持有本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2、租赁屋住宿的外来暂住人员必须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3、将承租房屋再转让他人的,应当到当地派出所登记备案。

4、发现承租人有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5、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有毒等危险物品。

6、集体承租或单位承租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7、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第六条、公安机关将定期或不定时的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必须限期整改。

第七条、检查时,公安人员应当出示证件,依法办事,礼貌待人,维护出租方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出租屋治安管理责任书3篇小学作文-初中作文-高中作文-中考作文-高考作文-节日作文及各类中小学生作文第八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九条予以处罚。

保证书。

出租房屋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出租金五倍以下的罚款。

2、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何法有效证件的,处以警告。月租金三倍以下罚款。

3、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报告、或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责令停止出租,可以并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的罚款。

4、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未按规定报告公安机关的,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5、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出月租金十倍以下罚款。

出租人:

承租人:

磁窑堡派出所责任区民警:

为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河南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和《郑州市市区暂住人口登记办法》,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房屋出租人保证不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身份证件的承租人。

二、房屋出租人应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房屋出租人应及时填写《暂住人口信息采集表》(一式两份,出租人留存一份,上报派出所一份),保证在三日内上报当地派出所或警务室进行登记。

三、房屋出租人应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身份证号、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四、房屋出租人应按要求安装“河南省流动人口治安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社会版”,保证将承租人的及泵信息在24小时内准确录入、上传。

五、房屋出租人应在出租房屋明显处张贴“民警承诺牌”保证在租住人员入住后告知其应旅行的责任和义务。

六、房屋停止租赁、房屋所有权变更的,房屋出租人应保证在一周内及时到当地派出所或警务室办理注销或变更手续。

七、“城中村”出租房屋应指定专人作为该出租房屋的房管员,专职做好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防范工作。

八、城中村房屋出租人,应按照“城中村”出租房屋旅馆式星级化管理的要求,完善各项安全防范设施,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避免治安刑事案件发生。因防范设施不完善或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对承租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九、安全防范设施不完善或治安管理措施未落实的房屋,房屋人不得将该房屋用以开办旅馆或出租给承租人开办旅馆。否则,派出所将下达整改。

通知书。

经通知仍未整改的派出所将予以取缔。

十、房屋出租人应对承租开办旅馆的承租人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和培训。

十一、房屋出租人负责对承租人的现实表现进行监督管理,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保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十二、法律责任。

1、房屋出租人如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条至第八条的行为、经通知拒不改正的,依据《河南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房屋出租人如有违反责任书第十一条的行为,依据《河南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情节轻微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如有其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河南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和《郑州市市区暂住人口登记办法》的行为,应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三份,房屋出租人和村委会各执一份,派出所备案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房屋出租人:

村委会:

(加盖公章)。

派出所:

(加盖公章)。

出租房屋安全责任书

出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房屋出租的安全管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安全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2.甲方依照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安全协议》。

3.企业入驻前向乙方交清工作环境和水、电、要害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项。

4.对乙方提出的有关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二、乙方责任。

2.乙方入驻前要对工作环境及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和确定,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

3.乙方在租赁期间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造成单位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处理和解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人员不准私自动用、拆卸甲方厂房原有的设施,由于未执行此项规定,造成乙方人员或甲方人员伤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甲方区域内进行物料运输、装卸车辆,遵守甲方的有关安全规。

6、乙方对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依法自行管理与检查。

三、如甲乙双方因工作需要到对方工作区域或甲方其他单位进行工程施工,提前与对方联系。

四、由于甲方或乙方未严格执行《安全协议》约定内容,造成对方单位人员伤亡事故,按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划分责任,依法协商处理。

五、甲方或甲方上级专业部门有权随时检查工作现场及《安全协议》落实情况。对不安全隐患有权指出并要求责任方及时整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出租房屋安全责任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构建和谐平安的社区,保证甲、乙双方在租赁期内经营有序安全,根据安全、消防、治安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本安全责任书的时效为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起至乙方将房屋归还甲方之时为止。在该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

1、甲方对承租的外来人员督促其在规定时内到辖区派出所中报暂住登记,并根据暂住手续办理房屋租赁一切手续,要求承租人遵守与有关外来人口管理的规定,配合辖区主管部门进行检查工作。

2、甲方要经常检查乙方租住人员及房屋的安全防火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督促乙方遵守消防规定,配置必需的消防设施。

1、乙方严禁在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严禁私自乱接电线,私自改造水管等等,杜绝一切产生安全隐患的.行为。

2、乙方在经营中不得违反消防安全的相关规定,并按消防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服从甲方物业管理,不得在楼道及消防通道停放车辆、堆放物品。

3、乙方不得改变承租房屋的结构和使用功能,如需进行合理的装修,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退房时不得拆除已做装修,以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和安全。

4、乙方所租房屋必须进行合法经营,按规定办理工商、税务、卫生等相关登记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5、乙方应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并有安全措施,所租房屋出现火灾,爆炸触电及任何安全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含给其他租户及甲方造成的损失)。

6、乙方应负责其雇佣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相关从业规范教育,并配备相应的劳动安全用品、护具。乙方与雇员之间发生的劳务、工伤等纠纷由乙方负责。

四、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不得违反。

五、本责任书未尽事宜按昆明市有关管理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补充。

此安全责任书与所签租房协议书同等效力,相互补充。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责任书签订时间:xx年xx月xx日。

出租房屋安全责任书

本学期我校共有8名学生在校外租房寄读,涉及6户房东。由于学生年龄小并远离父母独自生活,在行为养成、卫生习惯、安全意识方面都有待教育与监督。为增强学生自我保护、遵守纪律的意识以及房东的责任感,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校领导组织班主任教师,对校外学生出租屋进行了全面排查,并与房东签订了《学生校外租房安全监管责任书》。

甲方:

乙方:

甲方责任:

1.学校对校外租房学生进行纪律、安全等方面教育,严格要求学生按照规定作息时间作息、按时返回住宿地点,会同家长对违纪学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

2.学校定期组织教师走访、检查学生住宿地点,排查饮食卫生、住宅安全等,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3.学校及时组织人员排查学生校外住宿地点周边环境,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出现,严厉打击房租屋及周边出现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乙方责任:

1.加强管理,晚上按时关锁大门,非本住宿点学生或闲杂人等一律禁止进入住宅,如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当承担相应责任。

2.改善条件,督促学生加强饮食卫生、宿舍卫生,防止各种疫情发生,确保学生身体健康。

3.确保学生用电安全,及时更换老化、裸露电线,防止触电等事故出现。冬季提醒学生注意取暖安全,防止煤气中毒事件发生。

4.经常检查学生宿舍,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

5.发现学生违纪现象,及时与家长和学校联系。

6.如遇可能威胁学生安全的事件要及时通知学校或报警。

7.若因以上事宜未尽职责造成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大方县教育局法规股一份,学校一份。此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学校(盖章):

房东签字:

____年级____班学生签字: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房屋的责任书

为了加强对租赁房屋、租赁对象的管理,明确租赁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安全稳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特签定以下安全责任书。

1、房屋租赁双方必须签定租赁合同,并同时签订本安全责任书。本责任书与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房主为(电话:,手机:),安全负责人为(电话:,手机:);租赁人为(电话:,手机:),安全负责人为(电话:,手机:),都应对租赁房屋的安全生产负责。

3、房主应随时检查房屋的使用情况,有无安全和火灾隐患,若因房主监管不力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房主应承担相应责任。

4、租赁人使用房屋前,应检查所用房屋及附属设施是否安全牢固、房屋的出入口、通道等是否符合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租赁人有权要求房主提供安全完好的`房屋,之后发生的一切事故,除不可抗力及房主责任外,租赁人承担所有安全责任。

5、承租期内,租赁人应保持房屋及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气的安全检查。严禁违反规定私自接、拉电线和随意加大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严禁违规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房主应对房屋的安全检查负责,落实防火、防盗措施,督促和指导租赁人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6、租赁人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及影响整体结构,不得破坏房屋外貌。房主应随时检查租赁人是否在承租屋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加大房屋的负载,是否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一经发现、应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否则,由此出现的安全责任由房主和租赁人共同承担。

7、租赁人如需对房屋内的配电设备,给排水设备进行更改,对房屋进行装修,须向房主提出方案,经批准同意后,租赁人方可进行。并承担由此给任何他方造成的损害责任。

8、租赁人不得将所租房屋擅自转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进行法律和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否则,租赁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房主应加强对出租房的管理,若发现租赁人利用承租房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应当及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房主代表人:(签)__________租赁人代表(签):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出租房屋责任书

为规范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房屋租赁双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和《湖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出租房屋的个人或单位应当履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责任:

1、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禁止将危险和违章建筑进行出租。出租人应对出租房屋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出租房屋核定的居住人数达到十人以上的,要指定治安管理负责人并到流动人口服务部备案,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2、对承租人进行暂住登记并申报。应登记承租人(含同住建人员,下同)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龄、民族、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户籍地址、政治面貌等基本情况,如实填写《流动人口暂住信息登记表》。登记时应复印承租人的身份证件,承租人是育龄妇女的,还需提供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3日内向当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站)申报。对没有本市(县)常住户口的承租人,在申报的同时可免费申领居住证。

3、及时将出租房屋进行登记备案并及时依法纳税。房屋出租人应当在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与承租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向房产部门申请登记备案手续,核发《房屋租赁证》。核发《房屋租赁证》应悬挂在出租房屋内显眼处。房屋租赁合同变终止的,应及时到房产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手续。

4、不得向无身份证明的人出租房屋,出租房屋内不得从事非法犯罪活动。出租人发现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嫌疑的,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5、行政企事业等内保单位院落的公、私房屋和门店出租,由本单位承担上述责任,监督房主及时落实登记备案责任和缴纳税费。

6、如违反上述规定,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出租房屋责任人予以处罚。

责任人:

日期:

出租房屋的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泉州市安全管理考证暂行规定》为明确各自责任有效消除事故隐患。特与承租方签订协议书如下:

1、落实“谁生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承租方在租赁期间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对本租赁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防火工作负责。

2、做好防火工作。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设施,严禁存放燃气罐等易燃易爆的物品。

3、特种行业需经消防部门审批验收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设施后方可营业。

4、餐饮行业需要在环保部门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后方可营业,营业期间油烟、排污、噪音不得对他人造成影响。

5、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不得擅自增容,内部用电设施严格按规范布局。

6、加强经营管理,严禁“三合一”使用。

7、出租方有权组织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承租方应依照有关法规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配合整改的承租方应终止租赁合同。

8、本协议书经租赁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

联系人:联系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承租人:_________。

1、自觉遵纪守法,不准利用出租屋(门面)从事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公安机关等管理部门的检查。

2、按规定申报暂住登记,入住时,在24小时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件和三张免冠小一寸相片,到当地暂住人员管理小组申报暂住登记,自觉申领《暂住证》。《暂住证》期满或者变更暂住地时,在期满前7日内或变更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或者申报注销。

3、承租人员的亲友来访,需临时留宿者,须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在当天内报告屋主进行登记。不得在租住房内留宿来历不明的外来人员。

4、租赁的房屋(门面)不准用于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承租人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应遵守有关规定并应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备案。

5、发现同屋居住人员有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检举并报告公安机关。

二、承租人如不履行上述治安责任,并在租住屋(门面)内发生各类案件、治安事故,本人愿意接受管理部门处理。

三、本责任书一式_________份,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各执__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

贵家长:

为保证你的孩子校外租房住宿时的人身安全,学校特制定本责任书,请你及你的孩子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去做:

一、校外租房住宿学生需由家长(监护人)陪伴照顾,不能让学生在校外单独租房。

二、家长(监护人)要经常关心学生的食宿条件和安全管理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向房东提出,并督促改进,防止因管理不善引发安全事故。

三、家长(监护人)要经常和房东、班主任取得联系,及时反映学生在校外住宿动态,以便共同教育。

四、家长(监护人)要协助房东作好学生寄宿期间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五、放学后按时回租住房,未经家长允许不到同学家串门,或在校外逗留。

六、学生校外租房属个人自愿行为,在租住期间,若出现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本人负责,与学校无关。

鸣皋一中。

20__年2月26日。

家长承诺。

学生本人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20__年2月27日。

为规范在校外租房学生的安全管理,确保学生生命财产不受侵害,根据《未成年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真正把校外租房学生安全落实到位,现由房东(甲方)和家长(乙方)共同签订校外租房学生的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甲方(房东)责任:

1、房东必须检查租的房屋是否安全,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有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家长、学生确认安全后方能租住。凡因房屋建筑、线路等硬件设施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房东承担全部责任。

2、需在外租房的学生,须经家长及监护人同意,由房东与监护人签订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后方能租房借住。

3、房东有管理租房学生的权力和义务,必须把男女生分开租房,不能让男女生合租在同一间房内。

4、禁止学生在租房内燃煤取暖、煮饭,及乱接电线烧电炉或用电老虎等烧水。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房东承担全部责任。

5、严禁房东把燃烧的煤灶、气灶烟囱正对租住的学生,以免学生煤气中毒。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房东承担全部责任。

6、房东要严禁外来人员对租房学生的骚扰和侵害,如有不法分子对学生侵害的,房东必须及时制止并报有关单位和派出所。凡因外来人员进入寄宿点骚扰、殴打学生发生的事故,由房东承担责任。房东有义务制止寄宿点周围社会青年对学生的骚扰、侵害。

7、每天晚上房东必须清理和检查学生下晚自习后归宿情况,按时关锁大门,如发现学生未归时必须及时向家长(监护人)联系。凡因房东未按时清点人数、及时关锁大门造成在外流窜,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房东承担责任。

8、禁止学生在寝室内打牌、赌博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乙方(家长及监护人)责任:

1、家长及监护人必须联系房东确认出租房屋安全并与房东签订学生校外租房安全管理责任书后方能租住。

2、家长每天对子女上、放学时间与房东和学校联系,随时掌握学生去向。

3、每天晚上学生的归宿情况应主动与房东联系。

4、每周放双休和从家到校时,家长及监护人应与房东和学校联系,及时了解情况。

5、家长应随时保障电话畅通,以便联系。

6、凡因学生违法乱纪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家长及监护人承担责任。本责任书一式四份,房东一份、家长(监护人)一份、学校一份、派出所一份。

甲方(房东)签字盖章:

乙方(家长及监护人)签字盖章:

学生签字:(年级班)。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吐鲁番地区鄯善县消防大队对房屋租赁安全防火的规定,为加强租赁房的管理,明确租赁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定以下安全责任书:

1、房屋租赁双方必须签定租赁合同,并同时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对租赁房的安全负责。防止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2、承租期内,乙方应保持房屋及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气的安全检查,杜绝事故隐患。严禁违反规定私自接、拉电线和随意加大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严禁违规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乙方若违反规定发生事故和重特大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因事故发生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3、乙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如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且赔偿因改造房屋和结构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乙方如需对房屋内的配电设备、给排水设备进行更改,对房屋进行装修,乙方须事前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改造。并承担由此给任何他方造成的损害责任。

5、乙方不得将所租房屋擅自转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行为。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6、本安全责任书是租赁合同的补充,是租赁合同不可分割部份。

7、本责任书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签字盖印生效。

甲方:乙方:

二〇二--年月日。

为了加强对租赁房屋、租赁对象的管理,明确租赁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安全稳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特签定以下安全责任书。

1、房屋租赁双方必须签定租赁合同,并同时签订本安全责任书。本责任书与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房主为(电话:,手机:),安全负责人为(电话:,手机:);租赁人为(电话:,手机:),安全负责人为(电话:,手机:),都应对租赁房屋的安全生产负责。

3、房主应随时检查房屋的使用情况,有无安全和火灾隐患,若因房主监管不力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房主应承担相应责任。

4、租赁人使用房屋前,应检查所用房屋及附属设施是否安全牢固、房屋的出入口、通道等是否符合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租赁人有权要求房主提供安全完好的房屋,之后发生的一切事故,除不可抗力及房主责任外,租赁人承担所有安全责任。

5、承租期内,租赁人应保持房屋及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气的安全检查。严禁违反规定私自接、拉电线和随意加大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严禁违规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房主应对房屋的安全检查负责,落实防火、防盗措施,督促和指导租赁人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6、租赁人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及影响整体结构,不得破坏房屋外貌。房主应随时检查租赁人是否在承租屋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加大房屋的负载,是否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一经发现、应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否则,由此出现的安全责任由房主和租赁人共同承担。

7、租赁人如需对房屋内的配电设备,给排水设备进行更改,对房屋进行装修,须向房主提出方案,经批准同意后,租赁人方可进行。并承担由此给任何他方造成的损害责任。

8、租赁人不得将所租房屋擅自转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进行法律和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否则,租赁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房主应加强对出租房的管理,若发现租赁人利用承租房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应当及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房主代表人:(签)__________租赁人代表(签):___________。

出租房屋责任书

本人(单位)将坐落(地址)私(公)房屋平方米出租,为履行治安责任,保证做到以下几条:

1、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的承租人。

2、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口的必须督促承租人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保证在承租之日起三日内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办理暂住证,暂住人口离开时应当办理注销手续。

3、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携带子女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基本情况有变动的,及时报告公安派出所;房屋租赁人变更后与派出所重新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4、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发现承租人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的,及时报告当地计生部门,并配合处理。

5、出租的房屋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并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证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6、无法履行对出租房屋管理职责时,应委托代理人代为管理。

7、房屋停止租赁,及时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8、违反以上条款愿意接受公安机关按《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责任人:

日期:

出租房屋的责任书

为规范在校外租房学生的安全管理,确保学生生命财产不受侵害,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真正把校外租房学生安全落实到位,现由房东(甲方)和家长(乙方)共同签订校外租房学生的安全管理责任书:

1、房东必须检查租的房屋是否安全,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有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家长、学生确认安全后方能租住。凡因房屋建筑、线路等硬件设施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房东承担全部责任。

2、需在外租房的学生,须经家长及监护人同意,由房东与监护人签订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后方能租房借住。

3、房东有管理租房学生的权力和义务,必须把男女生分开租房,不能让男女生合租在同一间房内。

4、禁止学生在租房内燃煤取暖、煮饭,及乱接电线烧电炉或用电老虎等烧水。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房东承担全部责任。

5、严禁房东把燃烧的煤灶、气灶烟囱正对租住的学生,以免学生煤气中毒。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房东承担全部责任。

6、房东要严禁外来人员对租房学生的骚扰和侵害,如有不法分子对学生侵害的',房东必须及时制止并报有关单位和派出所。凡因外来人员进入寄宿点骚扰、殴打学生发生的事故,由房东承担责任。房东有义务制止寄宿点周围社会青年对学生的骚扰、侵害。

7、每天晚上房东必须清理和检查学生下晚自习后归宿情况,按时关锁大门,如发现学生未归时必须及时向家长(监护人)联系。凡因房东未按时清点人数、及时关锁大门造成在外流窜,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房东承担责任。

8、禁止学生在寝室内打牌、赌博等违法违规行为。

1、家长及监护人必须联系房东确认出租房屋安全并与房东签订学生校外租房安全管理责任书后方能租住。

2、家长每天对子女上、放学时间与房东和学校联系,随时掌握学生去向。

3、每天晚上学生的归宿情况应主动与房东联系。

4、每周放双休和从家到校时,家长及监护人应与房东和学校联系,及时了解情况。

5、家长应随时保障电话畅通,以便联系。

6、凡因学生违法乱纪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家长及监护人承担责任。本责任书一式四份,房东一份、家长(监护人)一份、学校一份、派出所一份。

甲方(房东)签字盖章:

乙方(家长及监护人)签字盖章:

学生签字:(年级班)。

____年__月__日。

出租房屋责任书

本人(受委托管理)出租房屋座落于,共间。现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特向你们保证承担房屋出租人治安责任如下:

一、不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二、与承租人依法签订租赁合同,并自觉履行合同。承租人属外来暂住人员的,及时带其申报暂住户口,办理《暂住证》;半个月交换《循环卡》一次。

三、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和服务处所、主要经济来源等情况进行了解登记并报告你们和计生部门备案。

四、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及时举报、制止或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发现政策外怀孕或生育的,及时报告计生部门。

五、经常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六、在签订此治安责任保证书后才出租房屋。房屋停租后,7日内主动办理停租注销手续。

若违反以上规定,愿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罚。

责任人:

日期:

出租房屋的责任书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坐落在______区______路______街(巷、里)______号______房号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号码______)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_____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______平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租赁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月租金额(币种:______)____________元。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注: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金按_______(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_______(月、季、年)的第_______日前按_______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_币)_______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_______(退回乙方、抵偿租金)。

第五条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xx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______________。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_______个月(不少于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_______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出租房屋责任书

为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安部制定的《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公安机关对租赁房屋实行治安管理,建立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出租人、承租人为履行治安义务,特向城关水陆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书。

(一)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四)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六)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七)房屋出租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一)必须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件;

(三)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者转借他人的,应当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备案;

(四)安全使用出租房屋,发现承租房屋有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六)集体承租或者单位承租房屋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违法行为的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人:

日期:

出租房屋管理责任书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作为该房屋的出租人,我保证严格履行以下责任:

一、核查承租人的《身份证》,认真登记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基本情况,并及时办理租赁房屋备案手续。

二、告知外来承租人在入住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站申报居住登记或者居住变更登记,申领《居住证》;不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员。

三、发现可疑物品和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不包庇犯罪,不提供违法犯罪场所。

四、出租住房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出面积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室储藏室不出租给人居住。

五、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消防隐患等不安全因素,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服从和协助管理人员依法进行管理,接受公安、房管等有关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

六、租赁房屋变更承租人或停止租赁的,及时到公安、房管等有关部门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

七、房屋出租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如违反出租房屋的有关管理规定,自愿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责任人(出租人)签名: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租房屋责任书

为了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预防和减少治安事故的发生,保障租赁房屋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房屋承租人必须履行以下治安责任:

一、房屋仅为办公使用,不得作为其他用途。

二、钥匙为出租人配制的卷帘防盗门钥匙一把,承租人不得私自配制钥匙,否则将终止租房合同,若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上报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理。房屋到期退房时,承租人必须将钥匙退回出租人。

三、钥匙不得私自转于他人,否则将收回钥匙,若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上报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理。

四、防盗门做到随开随关,否则将收回钥匙,若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上报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理。

五、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

六、本保证一式二份,各持一份。

责任人:

日期:

出租房屋安全责任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北京市、学校有关安全的规定及要求,现就教师公寓有关安全问题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公寓内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没有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电水壶、电水杯、伪劣接线板电器等。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反规定一经查出严肃处理。处以经济处罚____-____元,严重者行政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乙方的家用电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现问题,发生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2.楼道不准堆放杂物及做饭,垃圾不准堆放在家门口楼道上,必须装入垃圾袋投入楼外设置的垃圾箱内。

3.公寓房只能承租人自己使用,不能转租,转借转让他人。一经查出房产科即收回公寓房另行安排。

4.房间离人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关掉电源开关,保证安全用电。

5.房间内的暖气、水、电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到房产科或后勤物业公司修缮中心报修。

6.不能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备,简单装修的需报房产科批准,未经批准私自装修的一经查出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7.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单位。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出租房屋管理责任书

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为保证承租人的合法权利,维护社会治安,合法出租房屋,我镇特向各村治保委员会签定房屋出租户治安责任保证书,并保证做到:

一、对承租人应逐一查看其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外来暂住人口需办理暂住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无身份证件,或证件与承租人身份不符的,保证不出租房屋。

二、将房屋出租给外来暂住人口居住时,在24小时内带领承租人到镇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办理暂住证。离开时,办理注销手续。经常向暂住人口宣传有关法律规定,落实治安防范措施,保障暂住人口居住和经营的安全。

三、将房屋租给本镇常驻人口居住时,在24小时内带领承租人到镇派出所申报办理寄住户口手续,承租人因故变更住址的及时申报注销寄住户口。

四、在各村治保委员会的领导下,主动参加治保会工作,搞好本户安全防范工作,一定做到以下几点:

1、不允许承租人存放易燃、易爆、毒害、腐蚀性等违禁物品。

2、不允许承租人从事偷窃、赌博、收脏、窝脏、制假、贩假、卖淫、传播和贩卖反动、淫秽物品等违法活动。

3、不将房屋出租给“邪教”组织或非法团体做为活动据点。

4、发现有违法犯罪可疑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或各村治保委员会报告,不隐藏、包庇违法犯罪份子,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五、主动接受公安机关和村治保委员会对房屋出租户进行的治安检查。

六、如违反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出租房屋,自觉接受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的处罚。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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