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作文能够通过生动的描写和精准的语言塑造,使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场景变得真实可感。下面是一些优秀作文的片段,它们以其优美的语言和深刻的思想赢得了读者的赞誉。
我的家庭生活造多姿多彩、充满欢乐的。其中最让人满意的,要数暑假里举行的那场“家庭世界之最知识竞赛”了。
那天,为了丰富假期生活,爸爸提议,举行世界之最知训竞赛,一家人都赞成。于是爸爸、妈妈、我和弟弟都准备了题目考对方。
“嘟——”弟弟吹响了喇叭,紧接着是爸爸洪亮的声音:“家庭世界之最知识竞赛现在开始!”
先是爸爸与我对阵:“小林,世界上跑得最快的动物与最懒的动物分别是什么?”
这题目我最拿手!“跑得最快的动物是猎豹,最懒的是‘猴’!”我不假思索地立刻回答。
“好,回答正确!加10分。”爸爸用粉笔在黑板上我的名字下写了个大大的“10分”。然后是弟弟与爸爸对阵:“爸爸,世界上最年轻的外祖母是谁?”
“叽叽哩啦国人,现年才二十八。”
“噢!爸爸讲不出!只给3分!”弟弟顽皮地说。接着他用粉笔在爸爸的名字下歪歪地写了个3字。
爸爸像个小孩子似的吐了吐舌头。
接下来该我向妈妈挑战了:“妈,世界上最甜的是什么植物?”我十分得意,这题目准把妈妈“将住”。
“是非洲森林的一种浆果,它比糖还要甜三倍。”妈妈一字不漏地说道。
嗬!平日不爱多语的妈妈回答得如此正确,我不禁一愣,弟弟连忙在妈妈的姓名下写了个“10”。
最后,弟弟也回答了爸爸的提问,不过因为漏了一点,得七分。
比赛结果是:我与妈妈并列第一。
“来,来!吃西瓜!胜者一人一半。”爸爸早已准备了奖品,我和妈妈喜滋滋地品尝着这又甜又脆的大西瓜。心里甭提有多么高兴了。
“妈、姐,给我来一口。”弟弟挤了过来,结果也沾了光。当然我们也不让爸爸光看着,也让他品尝西瓜的甜味。
“哈……”我们忍不住捧腹大笑,笑声在屋里回荡,不愿散去。
名师简评。
小作者选用对科学追求这一当代生活气息极佳的材料作为竞赛的内容,又采取别具风格的问题式写法,使文章中的家庭成员各具特色富有朝气。展现给人们的是一幅活的竞赛画面。
我因为上大学已离开故乡二十年了。在我的记忆里,故乡有一条条土路。一座座土屋歪歪斜斜地立在地面上,一下雨,到处都是泥沟。
现在,我已是一名空军总司令。因为十分惦记家乡,所以在工作之余,我来到了我的故乡dd乐都。到了故乡,我大吃一惊。原本坑坑洼洼的土路已成为一条条柏油马路,一座座高楼大厦拔地而起,最低的也有二三十层。人们不再居住土屋,替代它的是一座三角形的“金屋”。这时,一位导游机器人走上前来,我立刻问它这时怎么回事。它告诉我,因为随着科技的发展,时代的变化。家乡人的素质也提高了,大家开始着手创建自己的家乡,许多留学生也来帮忙。“那这些房子是怎么回事呢?”我迫不及待地问。机器人不紧不忙地说:“这时伟大发明家卡利多德斯的想法。这和三角形的结构有关。因为三角形具有稳定性,所以卡利多德斯博士正是利用了这一点,把房屋改成三角形的。不管刮台风还是大地震,它都不会到他。另外,它还有自动报警系统,一有灾难就会发出警报,好让人们做好准备。”机器人又带我来到交通叉口,这一看人那个我大吃一惊。以前,县城的马路十分狭窄,交通经常堵塞。现在,取代它的是一条条空中通车道、海底通车道、地下通车道。此外,机器人还告诉我,为了交通更方便。几乎每家都有三四条spt特殊私通道私人通道?”我大吃一惊。它解释说私人通道是一种可以只通行自家车辆的通道。它会产生一种电磁,再加上一些化学物质,你要开车到哪儿,只需要再系统上输入地址,spt特殊私人通道就会查找最近的路线。然后,会有一个类似停车场的通道再你面前,你只需要随着通道的路线直直的开车。通道的出口就是你要去的地方。”“那么spt私人通道会占城市多大面积呢?”我稀奇地问。“百分之零平方米”“百分之零!不会吧……”我惊奇万分。“你看别着急,我给你说一下spt通道的特殊组成部分你就知道了。spt私人通道是一种光和虚拟世界为车道,由电、电子芯片、磁等物质作为中心系统的车道。说白了,它是一种透明车道,能在任何街道的任何地方通车……”机器人滔滔不决地介绍着。
此时,我心想,这几十年里,故乡的变化可真大呀……。
我们这一届的毕业生再也无法停留在母校的仅仅最后一年了,原因是教育局十分重视我们的学校,为了后一代又一代的学生在更好的环境里学习,所以我们学校要马上施工,扩建为广东省的一级名校。大家得知这个消息后,脸上的喜悦的笑容顿时消失了,变得垂头丧气,愁眉苦脸的!我们真的不敢面对这个残酷的事实,我们就这样与母校离别而去吗?这可是愚公移山,因为母校是我们难以分割的家园!然而,一幕幕的情景又浮现在眼前......
虽然,我即将要离开母校了,但我相信未来的永岗小学,会建造得更加美丽宽敞!我也希望在美好的未来里,能荣幸的回母校当上小学老师!
时光匆匆,转眼我们已经离开了我们的母校。离开了我们呆了几年的地方、离开了我们的第二个家。回忆我的校园时光,还真是十分的开心。
母校是最美丽的。虽然学校只是一所村小,但这并不影响她的美,学校四周没有死气沉沉的水泥围墙,取而代之的是一排排高大的白杨树,夏天的课间,我们三五成群的,在树根底下逗昆虫、捡蚕壳、做游戏,浓密的枝叶遮住炎炎烈日,整个学校仿佛置身在天然的绿色空调中。学校的中间是一个大花坛,花坛的左边是我们的国旗台,国旗台的旁边是操场,每天我们都在那儿做操、锻炼。学校最南边,是同学们每天必去的地方,因为那里有个金鱼池,里面的金鱼有的是学校放养的,也有的是同学们从家里带来的,每逢下课,同学们都会在李主任的指引下,用专门的饲料或者面包屑等喂金鱼,看到金鱼浮出水面,争先恐后地吃食,我们往往会被逗得哈哈大笑,一切烦恼也都随风飘散了......
母校不但“外美”,还很“内秀”。
校园里到处洋溢着浓郁的文化气息。校园里每一面墙壁都会“说话”:瞧,每个教室的设计都可谓匠心独运,后墙上是同学们自己设计的黑板报,内容丰富多彩,黑板左边是优秀作业展,黑板右边是手工园地,绘画、剪纸、手抄报等五花八门、应有尽有;四周墙壁、门柱上等地方是学校统一规划设计但内容不尽相同,有弟子规、三字经、名人名言等,我们六年级选了《论语》等书中的名句,我们每天都可谓“与圣贤为友,与经典同行”了。
再见了,我的母校!虽然我现在即将远去,但是我会一直都记得你。也一直都会以我的母校,你为荣。在以后的日子里,好好学习,不让你失望!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眼间二十年过去了,我很想念故乡,于是我便开车回到家乡齐齐哈尔。
我刚走到故乡“哇!这里还是故乡吗?”突然一个人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一回头原来是妈妈,妈妈带着我找到了家,我有点向了,想“自己的家怎么找不到了。”这里已经不是二十年前的故乡了,而是新科技的故乡,有在天空自由自在飞翔的汽车,没有车尾气,这些来回过往的汽车像宇宙的飞船川流不息,而且这些车,速度也很惊人,也许你没想到,这些车只需要一秒钟就可以飞遍全球,全宇宙。到了家我看到了观光电梯,妈妈说:“家在十三楼。”我一看没有楼梯,只好乘坐观光电梯,“哇!外面的景物真优美。”不一会儿,就到了楼上,门是透明的,像玻璃一样,但是我没有注意,啪的一下,撞在门上了,这门可真坚固。妈妈说:“这是金钢罩玻璃门,无论是电钻,还是炸弹都破坏不了它。”我听了更惊叹不己。“咦,这门怎么打不开?”妈妈笑了笑在密码门上按了几下,不知从哪里传来的声音“密码正确,门已打开”哦,原来这是密码门呀!走进家里一个机器人走进来为我和妈妈做了丰盛的午餐。我夹了一块肉放进嘴里“哇,太好吃了”。吃完饭后,机器人迅速地把碗收拾了,妈妈把我带到一个房间,说:“这是你的房间。”“哇,好大呀!”夜深了,我睡着了,机器人见我没盖裤子,就帮我盖上了,第二天,我起床,正要叠被的时候,功能齐全的机器人直接换了个床,把我吓死了,然而,我和一天天快乐的交谈。
二十年后的家乡真是环保,而且现在的吃住行都是科技的。
有一天,我读了南唐末代皇帝李煜的一首诗,“远离恨,犹如春草,走得更远,活得更……”是的!我已经离开家乡20多年了,但我对家乡的思念和记忆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失,而是像草一样生活着,得到了春风的安慰。
“家乡在哪里,忘了吧,除非我喝醉了”,虽然变了,但我还记得村里那满是水的池塘,飘着小时候玩耍时的欢笑和笑声;我忘不了在烈日下看不见的麦田里捡麦穗的身影;忘不了自己被裹在野外飞扬的尘土里童年五彩梦想;我忘不了坑坑洼洼里留下的我成长的足迹;我忘不了我郎朗的读书声回荡在村里简陋的校舍里。时间可以让绿叶枯萎,让容颜衰老,让大海变成一片荒地,但却无法磨灭我对家乡的记忆。
“呼玛靠北风过燕窝南枝”的故乡,是我的记忆积累,也是我永恒的梦想。如果我是一朵失落的兰花,一朵飞舞的秋日华盖,故乡的记忆,将是我重返大地的力量。一枝一叶总会影响感情,感情像酒一样浓。家乡,承载着我童年的脚步,承载着我远行的梦想。即使树有几千英尺高,树叶也会落回到根部。即使时光流逝,故乡的记忆也永远是我灵魂的寄托,灵魂的港湾。
缅怀似水流年,转眼间,我离开故乡已有5年之久,但我却时常思念着它,因为它是我的根,是孕育我成长的地方,我永远不会忘记它。
今日,我终于要回到了这里了。但心中却有着一股莫名的苦涩,却不知为何。大概是由于长时间没回来了吧。
经过几分中的步行,终于到家了,但故乡的荒凉却让我心酸:低矮的房子,贫瘠的土地,还有一群老顽固……总之,故乡的现况令我很失望。
我们的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窗外的常青树像守卫家乡大门的巨人一样,张开他们宽阔的双臂,好像在欢迎我们,好像他们还在对我说:孩子们,欢迎来!我突然想起上次我们回老家的时候。
那是一个清爽的秋天中午,阳光明媚,微风习习。我们坐公交车回了老家。我们坐的车开到老家门前的一座山前,那里植被稀疏,留下一些枯草,小花儿也枯萎了。连鸟儿都没有在这里停留,到处都是一些黄土,连树根似乎都在说:好冷!可怕。我不禁瑟瑟发抖,心里暗暗叫苦:妈的,早知道就不会来这鬼地方了。真的不是人呆的地方。要知道,那时候老家还没通电,晚上还用蜡烛。这时,到了晚上。
凯丽,过来帮妈妈拿东西。妈妈的声音把我从记忆中拉了出来。
下了车,我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透水的水泥路取代了退役的泥路,路边种上了松树。这里鸟语花香,五彩缤纷。小花也是五颜六色。又脏又臭的土房也换成了高大的别墅。
走进奶奶家,有一个42平米的客厅,里面有组合皮沙发、木地板、大理石茶几和电视柜。走进一张大桌子,里面放着冰箱。二楼有三间卧室,大卧室里有两台电脑。我哥哥兴高采烈地来到我面前,告诉我:表哥,你可以上网!
我真的想留住每一棵树和每一株植物,多看看我美丽的家乡!
寒假时,我回到了故乡——湖北的一个偏远山村,故乡奇缘。
一天,我和亲朋在打谷场踢足球,渐渐,我有些累了,想休息一会儿,就走到场边的石碾上坐下,却看到旁边的柴堆旁那比鸡还要小点儿的狗儿,它骨瘦如柴,灰不溜秋的,睁大眼睛望着正在踢球的人们,似乎对那个被人们抢来踢去的球很感兴趣。几只鸡踱过来,有一只在狗儿的头上啄了几下,它跳开了,在垃圾堆上嗅着,它找到了一块没吃干净的骨头,翻来覆去地把骨头啃干净了,就又回到木堆旁。我慢慢靠近它,嘴里“啧啧啧,啧啧啧……”地唤着它,它有些犹豫,过了一会,才慢慢地走了过来,我前进一步,蹲了下来,用手唤着它,等它走近,我伸出手摸了摸它的皮毛,它一下子跳开了,好像有些害怕。我又继续“啧啧啧,啧啧啧……”地唤它,它才回来,我又摸了几下它的头和背,它舒服地“呜”了几声,接着,它趴在了我的脚旁,我就用我的两条腿给它搭了一个小架子。它看起来十分舒服,也十分满意。我也非常高兴,非常激动。
就这样,我有了一个狗儿朋友。
我们的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窗外的常青树,像守卫家乡大门的巨人,张开宽大的双臂,仿佛在欢迎我们,仿佛还在对我说:“欢迎,孩子们!”我突然想起上次我们回老家的时候。
那是一个清爽的秋天中午,阳光明媚,微风习习。我们坐公交车回了老家。我们驱车来到老家门前的一座山前,那里植被稀疏,留下一些枯草,小花儿也枯萎了。连鸟儿都没有在这里停留,到处都是一些黄土。连根都仿佛在说:“好冷啊!太可怕了。”我忍不住打了起来,心里暗暗叫苦:该死,我明明知道这个可怕的地方,却没有来。真的不是人的地方。要知道,那时候老家还没通电,晚上还用蜡烛。这时,到了晚上。
“凯丽,来帮我妈妈做点事。”妈妈的声音把我从记忆中拉了出来。
下了车,我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透水的水泥路取代了退役的泥路,路边种上了松树。这里鸟语花香,五彩缤纷。小花也是五颜六色。又脏又臭的土房也换成了高大的别墅。
走进奶奶家,有一个42平米的客厅,里面有组合皮沙发、木地板、大理石茶几和电视柜。走进一张大桌子,里面放着冰箱。二楼有三间卧室,大卧室里有两台电脑。哥哥高兴地跑过来跟我说:“表哥,你可以上网啦!
我真的想留住每一棵树和每一株植物,多看看我美丽的家乡!
一条小河缓缓地从故乡村旁流过。我不知它的源头在哪里,只知道它从遥远的地方来,要到遥远的地方去。河水很净,净得能看见水中的鱼、水底的虾和岸上的我。没有人知道它就这样默默地流淌了多少年,就像没有人能说清故乡经历过多少次变迁一样。
我爱看故乡的天空,看天上的白云,看天上那些不知名的飞鸟。故乡的天空总是那么蓝,云总是那么白,鸟儿总是那么快乐。蓝天总是无忧无虑地笑着,白云总是自由自在地飘着,鸟儿总是快乐地飞着,叫着。在城市里,鸟儿仿佛已经消失了,偶尔看到一只,也是飞快地一掠而过,听不见鸟儿那清脆的叫声,也看不见鸟儿那快乐的身影;城市的天总是灰蒙蒙的,云总是一层一层地叠着、一堆堆地挤着,眼前总是无尽的灰土与尘埃。根本就没有故乡的那份悠闲和清静。我爱故乡的路。走在上面总是那样的踏实,那样的亲切;我不喜欢城市的马路,虽然它是那样的平坦,但是走上去却有一种陌生的,截然不同的感觉。
我爱故乡的一切,故乡是我心中的一片净土。我要把思念的种子深深地埋下,让它慢慢地生根、发芽、开花、长大,为我的生命洒下一片阴凉。
故乡,你是我生命中永远的眷恋!
2008年,北京。
此时奥运会已然过了,天气也慢慢的转入了初冬。可人们还尚未从奥运会的喜悦中脱离。很无聊的,打下一行字:既然这不是故乡,你为什么不去寻找那个故乡。愣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我是要写毕业论文的。
北京,一个时尚快节奏的现代化大都市,它光鲜亮丽,万众瞩目。这里有长城、故宫,又有人民大会堂和大使馆,北京是个矛盾的城市。这是贝贝说过的,她在这里生活了六年,然后抛弃了这里去了南方的一个城市,那里,叫杭州。那是她母亲生前想去的地方,可惜没去成,她带着她母亲的梦想去了那个城市,并且一去三年,再也没回来。
对着电脑发了半个小时的呆,一个字没打出来,倒是电脑光刺得眼睛生疼。干脆也就不写了,找了件外套披上走出出租屋。昏黄的路灯打在斑驳的路面上,映射出远方耸立的高楼来。
我不属于这里,我对自己说。
远处是一片喧哗,这里却只有我一个人在街上晃悠着。在这样一个繁华美丽的城市中,似乎没有我的立足之地,记得贝贝临走前对我说:“到时候去了杭州一定要联系我呀。”我到现在还记得她的样子,长发披在肩上,一色浅绿色的长裙,还有她脚上穿的白色凉鞋。我抬起头,今天天上的星星很多,都一闪一闪的。大约是我最近常常对着电脑的缘故,在我眼中倒是有些晃眼。微微眯起眼睛,想看清楚它们,终究还是一晃一晃的,无奈只能作罢。
看着破败的巷子,不由有些怅然。
北京太繁华,繁华的有些不真实。待久了才发现这繁华中的堕落。近几年高楼拔地而起,平民区渐渐被掩盖在灰尘之下,慢慢淡出了人们的视线。房东太太也在催着我搬出去了,因为这里不过多久也要被印上鲜红的拆字了。
可是,我又去哪里呢?我无处可去。
领略过那么多春色,可还是觉得故乡的春天是最美的。
淡淡的花香在空气中晕染开来。花朵争奇斗艳开得特别灿烂有的红通通有的粉嘟嘟游人们看着这些温馨的花心里暖暖的。花儿的样子各有不同有的开得娇而细犹如一个羞涩的黄花闺女;有的开得壮而大就像一个健力士;有的开得小而巧活似一个天真烂漫的孩童……仿佛像活泼的小孩在笑迎游客们的到来……花丛中蝴蝶、蜜蜂都随着花儿翩翩起舞使石峰公园显得格外艳丽。
那里留下过欢歌笑语,那里留下过一记春色,那里留下了人们最幸福的笑脸。
描写过那么多地方的夜色,可还是觉得故乡的夜晚最值得我回味。
夜渐深了,凉爽的风轻轻地吹着,都睡了,故乡也入眠了。
我相信,在明天太阳还未升起之前,那“田间地头”将会站满勤劳的“农民”,而幸福就在“锄头落地”之后,“丰收”之前。
不论走到哪里我都不会忘记故乡软绵绵的草地不会忘记它独特的沙滩,不会忘记它蔚蓝透明的天,不会忘记它的满园春色,不会忘记它美丽的夜晚,不会忘记……太多,太多了,于是,不由地笔头倾泻:
“情,徒留故乡。”
夏日,小镇如此安静而美好。蔚蓝的天空,几朵云悠闲地游走着,时不时还变了形状。天空中好像找不到太阳的存在,不知道是被云遮住,还是它悄悄藏了起来。
天气不算炎热,外套可以穿。那么棒的天气,我心里暗自叫好。哈哈!出去玩哦!我随手拿了一件天蓝色的夹克,甩着用红色发圈儿扎着的马尾辫,活力四射地跑出去。
地上的野花也绽放笑脸,在草丛中闪闪烁烁,像是害羞的少女。操场边那不知名的树“哗啦啦”地响着,好像很开心的样子。我不禁被眼前景色所迷住,像是着了魔一样去抱了抱那树,感受着大自然的气息。谁知我这一举动惊扰了树上的居民,麻雀咻咻地飞走,蝉也扯开嗓子唱起来。我吓得连忙躲开。
视线转移到篮球场上,几个男孩子正玩的热火朝天。一个个矫健的身影在篮球场上跳跃着,为这样美好的小镇添了几分热闹几分朝气。
不觉中,日落黄昏,晚霞在天边燃烧,我竟看得痴了,直到外婆唤我回家。挽着外婆的胳膊,慢慢往家走。一路上,不时有人同外婆打招呼,外婆朗声应着,满脸笑意。
夜晚的小镇格外美丽,满天繁星闪烁,孩子们在水泥地上快乐地撒欢儿,大人们也在一旁谈笑风生,很是和谐。若玩累了,我们会躺在松软的草地上,看着天幕,数着星星。最后伴着清凉的风,青草涩涩的味道,抱成团竟睡去。醒来,却发现已经到了床上。至于怎么回来的,却不记得。
……。
童年美好的一幕幕就这样定格在我的记忆中。
时间匆匆逝去,短若兔尾,像坠入湖底的星星,转眼没了踪迹。又像漆黑深海的发光鱼,朦朦胧胧又能找到一点踪迹。
我再次回到小镇,夏天依然晴空万里,林荫大道,风光绝好,还有蝉鸣阵阵。新铺的塑胶跑道,鲜红的,和这一尘不染的蓝天正好相配。
夜晚,凉风习习吹得人好生舒服。那片人们喜欢聚在一起乘凉聊天的空场地,有了跳广场舞的大妈,幸福和快乐在她们脸上洋溢。
我忍不住躺在草坪上,去抚摸,去亲吻,去感受着生活养我的故乡。一边感慨时光匆匆,一边想:好久不见,我的故乡,你依然美丽如昔。岁月静好,愿你一直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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