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的改变需要及时进行沟通和协调,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介绍一些岗位职责的案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及总行有关安全保卫制度的规定,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进一步加强我行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维护单位内部的安全稳定和经营管理秩序,确保我行员工生命及财产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目标。
1、不发生因违规造成的金融诈骗、盗窃、抢劫、涉枪案件。
2、不发生因违规造成的重要票据、凭证、档案、贵重物品丢失及公私财物被盗案件。
3、营业场所、金库等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设施符合有关规定,达标率为100%。
4、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给我行造成损失的失泄密案件、事件。
5、不发生因违规造成的火灾、交通致人死亡和治安灾害事故。
6、不发生影响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的重大事件。不发生内部人员违法犯罪案件。
7、不发生内部人员违法犯罪案件。
二、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
1、支行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全面负责。应将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没,与经营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同奖惩。
2、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组织。对员工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和法制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员工的防范意识、法制观念和防范技能。
3、支行兼职保卫人员协助本单位第一负责人具体落实治安保卫责任制,履行工作职能。
4、建立健全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
5、按照规定报告发生在本单位内部案件、事故。
6、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掌握要害岗位人员工作和思想情况。
7、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积极化解内部矛盾和消除不安定因素,保障内部安全稳定。
8、自觉接受、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上级的监督、检查及调查。
三、内部治安保卫实行一票否决制,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全年考核的内容之一。
落实责任制和完成工作目标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因违规发生案件、事故,依据规定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及时报告案件、事故情况,并积极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和避免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可视情况予以免责或部分免责。
支行负责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支行员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为确保州内各水库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水利部《关于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责任书。
一、水库管理单位要做好水库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建立健全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筹措管理经费、组织安全大检查,根据工程实际,认真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运行方案和溃坝预案。
二、水库管理单位要做好水库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巡视检查、工程养护、实施水库调度、抢险救灾及水毁工程修复等,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排除,一旦出现险情,要全力抢险,绝不能擅离职守。
三、水库管理部门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库工程,要指定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负责限期整改,落实应急预案和各种可能发生情况的应对措施,确保工程安全、供水安全、水质安全。
四、水库管理单位要及时处理和传递天气、工情、险情、灾情、防汛决策指令等有关信息,努力提高安全抢险的快速反应能力和科学调度能力。
五、水库运行和用水管理要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严格执行经批准的调度运用方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安全大检查制度、科学调度制度、水库调蓄运用管理制度等,重大、紧急情况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坚决杜绝重大险情、灾情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为贯彻《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的精神,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保障煤矿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签订《永安市甲子窠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目标。
煤矿企业是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本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经营方针。
本矿生产经营必须遵守《煤炭法》、《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矿长保护矿工七条规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减少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煤矿负责人(法人)和经营管理人(矿长)对预防煤矿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本矿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护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本矿的生产经营管理人(矿长)对本单位的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一)矿长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之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矿长未按照上述规定履行上述职责的,主管部门可以责令矿长限期组织培训,并依法进行处罚。
(二)矿长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根据本矿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立即停产,撤出作业人员,研究整改方案,直至整改合格。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存档。
矿长未按照要求履行上述职责的,主管部门可以责令矿长限期改正,并依法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矿长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从业人员依照本矿的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主管部门随时进行检查,发现从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可以责令煤矿企业限期改正,并依法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矿长或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轮流带班下井,并建立下井登记档案。
主管部门发现矿长未按规定带班下井的,可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三、安全生产预防制度。
本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治理和报告制度。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本矿矿长应当负责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停止生产,排除隐患。煤矿企业未按照要求履行上述职责的,有国务院446号令第八条第二款所列情形之一仍进行生产的,主管部门可以责令企业停产整顿,情节严重的予以关闭。
四、安全事故的控制。
本矿建立起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层层落实。目标是: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
矿长:
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切实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现就门卫的安全责任明确如下:
一、门卫负责学生出入的安全工作,按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学生进、出校园安全教育,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使之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
二、严把入口关,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内,凡校外人员进入校门,须经值班行政同意,并认真作好外来人员的记录(何时来校、姓名、性别、年龄、寻找对象及出校时间)。严禁学生家长在教学期间进入教学区域,无关人员(含拾捡垃圾,叫卖东西,推销产品和招生人员等)严禁入内,按时开门关门,否则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安全事故由保卫人员负责。
三、严把开、关校门的时间。按学校作息时间开关校门,不能随意开着校门,特殊情况报值班行政。
四、平时学生因病、因特殊事情出校,门卫必须认真验证,凭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门卫应熟悉学校班主任的笔迹,以防学生假冒),若误放,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门卫负责。
六、坚持全校放学时,学生离校凭通宿证或班主任请假条,并作好各班出校学生的记载,且有事及时同值班行政联系。
七、对进入校园寻衅滋事者,要坚决予以阻止,并及时与学校领导、派出所联系,以确保师生安全。
八、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门卫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产生法律效力。有效期限为20__年5月5日至20__年6月9日。
校长签字:__。
门卫签字:__x。
为切实履行安全管理服务职责,落实安全管理服务机制,确保乡镇敬老院在院院民的安全,特制定此责任书。
一、镇民政所是敬老院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敬老院进行指导、管理、监督;敬老院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抓好敬老院安全管理服务工作。
二、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有关文件、规定,增强法制观念,做到安全优质服务。
三、严格遵守出入院程序。符合条件的供养人员入院前必须有本人及亲属、所在村委会与镇民政所签到入院协议书;出院时必须有本人及亲属、所在村委会与敬老院办理出院手续,入院协议书同时废止。入院协议书应当条款清楚,格式统一,权利与义务关系明确,且具有法律效力。
四、建立完善管理制度。敬老院要建立健全《敬老院管理服务条约》《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安全保卫制度》《会议学习制度》《请销假制度》《卫生保洁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院民公约》等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敬老院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细化责任,落实到人。
五、加强对敬老院干部职工特别是护理人员、院民的安全教育,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重点是防火、防水、防盗、防食物中毒、防各种事故隐患,不得在室内外堆放柴禾、烟花爆竹、汽油、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灯头,确保安全用电;严禁在室内吸烟和个人擅自用火用电取暖;不得食用霉变、过期食品;保持走廊、过道、水泥地面的干燥,防止因结冰导致的跌倒、滑倒。
六、工作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不得擅自脱岗、离岗,不准让院民随便外出,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私自带院民出院,确需出门的要严格履行手续,以防止院民走失。院民之间发生矛盾在第一时间内由院长出面予以调解,杜绝意外事件的发生。
七、敬老院要建立每日巡查制度,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巡查工作必须细致、耐心,对院民的衣食起居和身体状况重点关注,确保饮食、饮水卫生无污染,室内室外的环境卫生保持干净整洁。加强用电管理,对损坏的线路及时修复。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八、敬老院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由院长在岗带班。建立值班考勤记录,上下班签到,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并完善手续,夜间值班人员必须在院内就寝。建立值班日志,做好值班记录,重大事情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值班人员和服务人员要坚守岗位,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院长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值班情况。值班期间要做到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夜间巡查到位、人数清点到位、设施检查到位、应急处理及时到位,确保防患于未然。院长外出离岗时半天要向镇分管领导、民政所长请假,超过半天要向镇主要领导请假,并完善请销假手续;一般工作人员外出离岗半天要院长请假,超过半天要向镇民政所长请假,并完善请销假手续。
九、对重大事故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妥善处臵,并随时按程序上报,不得漏报、瞒报、迟报。
十、按县政府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无重伤、无非正常死亡、无重大火灾和房屋倒塌等设备事故。
十一、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管理服务大检查,并及时向镇政府和民政所汇报,有文字记录。
十二、因院领导不重视,制度不健全,防范措施不力,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责任追究,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处理。
20xx年三月十五日。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确保学生离校后的人身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特与家长及学生签订本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
家长要严格教育并监督学生,保证做到防溺水安全“六不一会”要求:
1、保证做到:不私自下水游泳;。
2、保证做到: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保证做到:不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保证做到: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保证做到: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保证做到:不熟悉水性的同学不擅自下水施救。
“一会”:学会科学合理的应急、求助、报警方法。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呼救,寻找周边大人或拨打110、120求救,不能盲目下水营救,避免发生次生伤亡。
二、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家长要严格教育及监督学生,做到遵守交通法规,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不逆行骑车,不翻越道路护栏,不搭乘无牌、无证、无保险车辆,以及超员、超载、超速车辆、载货车辆、酒后或疲劳驾驶车辆、农用车、三轮车等非载客车辆。未满12周岁,不在公路上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车上路,未成年学生不得无证驾驶机动车辆。
三、加强对学生防火防电安全教育,家长要教育孩子平时不携带火种爆竹,不吸烟,不玩火,不携带火种进入山林,不在山林等地搞野炊,麦收季节不在野外焚烧秸秆,发现火情,及时呼喊周边大人前来救助,并及时拨打119、110,未成年学生不允许贸然参与救火,不私自触动任何电路线路,有损坏现象的不触摸,不自行修理,及时报告家长与家长或专业人员进行维修。远离海青铁路线,避免高压触电。
四、遵规守纪。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家长要教育孩子,不携带任何管制刀具,钢管,木棒等易伤人的危险物品,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严重腐蚀性的物品,教育孩子校外不与不良分子交往,不约见网友,不参加小团伙,不打架斗殴,不义气用事做违法的事,家长不得允许自己孩子在别人家过夜,也不留别的同学在自己家过夜,教育孩子不进社会上营业性网吧,不进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不允许给孩子搞同学间生日庆祝聚会,教育孩子不吸烟、不喝酒。不支持孩子组织外出集体游玩。
五、加强家校对接家长应明确规定,学生放学后应该到家的时间,避免学生放学后私自结伴外出或到危险水域玩耍,家长应主动与班主任做好家校沟通,学生中午或在校吃饭午休或者回家吃饭午休。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校,坚决杜绝学生中午既不回家也不在校、游荡街头现象。
请家长认真阅读,平时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督,确保孩子平安!
平度市田庄镇张舍小学。
20xx年6月28日。
为切实加强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杜绝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特签订安全管理目标。
责任书。
1.敬老院应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院长是敬老院安全工作。
第一责任人,应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制度,严格按照安全规范操作。采取多种形式定期对院民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在院民中培养和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意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每半月进行一次安全工作大检查,及时排查院内设施设备、地质灾害、防洪度汛、危房等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整改。
要按规范要求配置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定期检查,确保完好。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加强日常演练,确保能拉得出,用得上。
严禁供养人员吃倒床烟,防止失火、触电等事故发生。
3.敬老院要强化食堂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敬老院不得聘用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从事炊事工作,炊事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不符合要求者,应调出炊事工作岗位或解除聘用。
合同。
厨房操作间及食品贮藏间应安装防护栏,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应保持食品储藏间干燥、通风、防止食品腐烂变质,严禁将农药等有毒物品与食品放在一起。
严格执行食堂操作规范,切实做好消毒工作,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消灭厨房、仓库和配食间的害虫。
严格采购和使用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和病死的家禽、家畜,禁止购买和食用野生菌,严格把关,防止疾病传染、食物中毒。
建立蔬菜食品进入检查登记制度,坚持每餐食品24小时留样制度。
4.敬老院要加强安全管理,杜绝人员以外伤亡事故。敬老院不得收养并及时将新发生的精神病人和传染病人送相应医院隔离治疗,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公共传染病预防和防雷工作。
加强厨房刀具管理,严禁将刀具带出厨房,禁止供养人员私自拥有管制刀具。
对药品实行专人专柜管理。严格按照处方供药,院民不。
得私自购药,应由医务人员或工作人员为不能自理的院民配药或送药。
坚持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门警管理,院民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自觉服从门卫管理,任何人不得强行进出敬老院,防止供养人员院外安全事故发生。
敬老院不得组织供养对象集体外出参观旅游,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二.草坝镇人民政府。
1.加强敬老院安全工作领导和管理,督查敬老院建立、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制度。
2.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帮助发现安全隐患和工作问题限期责令整改,防微杜渐,防患未然,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
敬老院院长签字:镇长:专职副院长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
为切实加强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按照“安全第一,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的观念,县救助中心要切实承担起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责任,敬老院院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得到全面落实,切实做到措施落实、责任落实,防微杜渐、防患未然。根据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敬老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救助中心领导是敬老院安全管理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院长为直接责任人。救助中心要与各敬老院签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人,具体抓好敬老院安全管理服务工作,同时要监督落实服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按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20xx〕第37号)的.规定,救助中心、敬老院应根据五保(优抚孤老)对象申请,与所在乡镇、村(居)委员会及本人签订《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供养协议》、《敬老院入住协议书》,安排五保(优抚孤老)对象入住,建立个人基本信息档案。严禁接收传染病和精神病患者入住敬老院,敬老院组织入住对象认真学习《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院规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相关文件,增强法治观念。
敬老院要建立健全《敬老院管理服务公约》、《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安全保卫制度》、《会议学习制度》、《请销假制度》、《卫生保洁制度》、《院民公约》等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敬老院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工作人员佩证上岗,外出老人戴证出行。
督促敬老院工作人员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自脱、离岗,未经同意,在院老人不得外出。确需外出的要严格履行出入登记手续,以防老人走失;随时掌握老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调解入住老人之间的矛盾,杜绝意外事件发生。
加强敬老院工作人员、在院老人的安全教育,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时查找各类安全事故隐患,重点做好食品安全、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等工作。严禁在室内外堆放柴火、烟花爆竹、汽油、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灯头,确保用电安全;严禁在室内吸烟和擅自用火用电取暖;严禁食用霉变、过期食品;严禁入院人员藏匿和携带管制刀具。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院长负总责。
2、适时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和完善各类安全制度和措施,定期对院内设施、设备及安全隐患进行巡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报修。敬老院如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其责任应由敬老院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3、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灾害的演练,制定应急预案,对火警、灾害隐患及时整改。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并定期检测,平时加强保管,确保完好。设置应急照明设备和疏散通道,保持通道和安全疏散楼梯畅通。电器线路的铺设、电器设备的安装和电器明火作业,均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禁入院人员私接电线和擅自使用电器在宿舍做饭,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遇雷雨天气,不得站在室外突出的高处,不得在大树、电杆和高压线下避雨或者逗留。
4、严禁采购和食用变质、污染的食物,不得食用未经化验签订许可的野生动植物,病死的家禽、家畜。不得食用过期、霉变、腐烂等食品。制作油荤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切生熟食物的刀、板应当分开,每天坚持食品留样工作。食品储藏处应当保持干燥、阴凉、通风,防止霉烂变质。严禁将有毒物品与食品存放在一起。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5、炎热季节,应当适当控制人员的活动量,尽量缩短在烈日下的活动时间。保证饮水供应,并适量饮用淡盐水,预防中暑事故。另外还应该注意灭“三害”。
6、使用煤炉、燃气前应当认真检查和试烧,使用过程中应当经常检查,发现漏烟漏气,及时修理,防止煤气中毒事故。
7、严禁院内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时常做好院内人员的宣传与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敬老院管理人员如发现入院人员藏匿和携带管制刀具应该及时收缴并妥善保管,防止意外发生。
8、预防意外事故。敬老院要严格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责任人,对卫生间、公共浴室、公共活动场所等地方,都要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若发生传染病和精神病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送相应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防止非正常死亡、走失、疾病传染、护理事故以及损坏入住对象合法权益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无意外伤害、无非正常死亡、无院民走失、无重大火灾、无食品安全隐患、无房屋倒塌等事件发生。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应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程序及时上报,不得漏报、瞒报、迟报。
重点关注敬老院入住老人衣食起居和身体状况,确保饮食饮水卫生无污染。室内外环境干净整洁。加强用电管理,对损害的线路及时修复,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敬老院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期间做到安全隐患排查到位、点名查房到位、夜间巡查到位、设施设备检查到位、应急处置及时到位,防患于未然。出入人员要实行实名登记,无关人员不能随便进出,在院院民不得随意留宿外来人员过夜,晚上检查门窗关闭情况,防止物品丢失和被盗。
因救助中心、敬老院领导不重视、防范措施不力、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等原因造成敬老院安全管理服务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制,并视其情节轻重提请相关部门对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实行问责。
青川县民政局负责人:xxx。
县城乡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中心责任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责任书。
是为切实加强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杜绝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由敬老院的负责人根据相关规定所签订的责任书。那么对于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你了解多少呢?本站小编为你整理了一些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希望你喜欢。
为切实加强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按照“安全第一,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的观念,县救助中心要切实承担起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责任,敬老院院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各项安全。
规章制度。
和安全操作规程得到全面落实,切实做到措施落实、责任落实,防微杜渐、防患未然。根据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敬老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救助中心领导是敬老院安全管理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院长为直接责任人。救助中心要与各敬老院签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人,具体抓好敬老院安全管理服务工作,同时要监督落实服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二、严格遵循入住程序。
按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20xx〕第37号)的规定,救助中心、敬老院应根据五保(优抚孤老)对象申请,与所在乡镇、村(居)委员会及本人签订《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供养协议》、《敬老院入住。
协议书。
》,安排五保(优抚孤老)对象入住,建立个人基本信息档案。严禁接收传染病和精神病患者入住敬老院,敬老院组织入住对象认真学习《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院规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相关文件,增强法治观念。
三、建立完善管理制度。
敬老院要建立健全《敬老院管理服务公约》、《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安全保卫制度》、《会议学习制度》、《请销假制度》、《卫生保洁制度》、《院民公约》等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敬老院管理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
》,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工作人员佩证上岗,外出老人戴证出行。
四、切实履行职责。
岗位职责。
不得擅自脱、离岗未经同意在院老人不得外出。确需外出的要严格履行出入登记手续以防老人走失;随时掌握老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调解入住老人之间的矛盾杜绝意外事件发生。
五、确保安全防范到位。
加强敬老院工作人员、在院老人的安全教育,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时查找各类安全事故隐患,重点做好食品安全、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等工作。严禁在室内外堆放柴火、烟花爆竹、汽油、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灯头,确保用电安全;严禁在室内吸烟和擅自用火用电取暖;严禁食用霉变、过期食品;严禁入院人员藏匿和携带管制刀具。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2、适时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和完善各类安全制度和措施,定期对院内设施、设备及安全隐患进行巡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报修。敬老院如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其责任应由敬老院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3、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灾害的演练,制定应急预案,对火警、灾害隐患及时整改。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并定期检测,平时加强保管,确保完好。设置应急照明设备和疏散通道,保持通道和安全疏散楼梯畅通。电器线路的铺设、电器设备的安装和电器明火作业,均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禁入院人员私接电线和擅自使用电器在宿舍做饭,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遇雷雨天气,不得站在室外突出的高处,不得在大树、电杆和高压线下避雨或者逗留。
4、严禁采购和食用变质、污染的食物,不得食用未经化验签订许可的野生动植物,病死的家禽、家畜。不得食用过期、霉变、腐烂等食品。制作油荤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切生熟食物的刀、板应当分开,每天坚持食品留样工作。食品储藏处应当保持干燥、阴凉、通风,防止霉烂变质。严禁将有毒物品与食品存放在一起。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5、炎热季节,应当适当控制人员的活动量,尽量缩短在烈日下的活动时间。保证饮水供应,并适量饮用淡盐水,预防中暑事故。另外还应该注意灭“三害”。
6、使用煤炉、燃气前应当认真检查和试烧,使用过程中应当经常检查,发现漏烟漏气,及时修理,防止煤气中毒事故。
7、严禁院内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时常做好院内人员的宣传与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敬老院管理人员如发现入院人员藏匿和携带管制刀具应该及时收缴并妥善保管,防止意外发生。
8、预防意外事故。敬老院要严格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责任人,对卫生间、公共浴室、公共活动场所等地方,都要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若发生传染病和精神病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送相应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防止非正常死亡、走失、疾病传染、护理事故以及损坏入住对象合法权益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无意外伤害、无非正常死亡、无院民走失、无重大火灾、无食品安全隐患、无房屋倒塌等事件发生。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应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程序及时上报,不得漏报、瞒报、迟报。
六、建立每日巡查制度。
重点关注敬老院入住老人衣食起居和身体状况,确保饮食饮水卫生无污染。室内外环境干净整洁。加强用电管理,对损害的线路及时修复,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七、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来人来访登记制度。
敬老院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期间做到安全隐患排查到位、点名查房到位、夜间巡查到位、设施设备检查到位、应急处置及时到位,防患于未然。出入人员要实行实名登记,无关人员不能随便进出,在院院民不得随意留宿外来人员过夜,晚上检查门窗关闭情况,防止物品丢失和被盗。
八、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因救助中心、敬老院领导不重视、防范措施不力、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等原因造成敬老院安全管理服务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制,并视其情节轻重提请相关部门对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实行问责。
青川县民政局负责人:。
县城乡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中心责任人:。
日期:年月日
为进一步提升我镇敬老院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水平,明确敬老院的安全管理和服务职责,确保五保的生命财产安全,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特制定《先锋镇敬老院等安全管理服务目标责任书》。
分管领导是敬老安全管理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院长、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各敬老院将责任落实到人,抓好安全管理服务工作,监督服务人员岗位职责任制的落实。
二、严格集中入住程序。
按照《重庆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等的规定,敬老院应根据五保对象的申请,与所在村(居)委员会及本人签订《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供养协议》,安排五保对象入住。并建立个人基本信息档案。并组织五保对象认真学习《重庆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院规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相关文件,增强院民的法治观念。
三、建立完善管理制度。
敬老院要建立健全《敬老院管理服务公约》、《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安全保卫制度》、《学习会议制度》、《请销假制度》、《卫生保健制度》、《院民守则》等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敬老院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细化责任、落实到人。
四、认真履行职责。
敬老院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自离岗、脱岗,未经同意,在院院民不得外出。确需外出的要严格履行出入登记手续,以防院民走失;随时掌握发祥地民的思想动态,及时调解院民之间的矛盾,杜绝意外事件发生。
五、确保安全防范到位。
加强敬老院工作人员、在院院民的安全教育,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时查找各类安全事故隐患,重点做好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煤气中毒等工作。严禁在室内外堆放柴火、烟花爆竹、汽油、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灯头,正确使用蚊香,确保用电安全;严禁在室内吸烟和擅自用火用电取暖;严禁食用霉变、过期食品。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无意外伤害、无非正常死亡、无院民走失、无重大火灾和房屋倒塌等事件发生。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程序及时上报,不得漏报、瞒报、迟报。
六、建立每日巡查制度。
重点关注五保户老人衣食起居和身体状况,确保饮食饮水卫生无污染。室内外环境干净整洁。加强用电管理,对损害的线路及时修复,避免竞外事故的发生。
七、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期间做到安全隐患排查到位、点名查房到位、夜间巡查到位、设施设备检查到位、应急处置及时到位,防患于未然。
八、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因院务领导不重视、防范措施不力、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等原因造成敬老院安全管理服务事故的,实行责任追究制。并视其情节轻重提请区政府对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实行问责。
签名:
日期:年月日
为切实履行安全管理服务职责,落实安全管理服务机制,确保乡镇敬老院在院院民的安全,特制定此责任书。
一、镇民政所是敬老院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敬老院进行指导、管理、监督;敬老院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抓好敬老院安全管理服务工作。
二、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有关文件、规定,增强法制观念,做到安全优质服务。
三、严格遵守出入院程序。符合条件的供养人员入院前必须有本人及亲属、所在村委会与镇民政所签到入院协议书;出院时必须有本人及亲属、所在村委会与敬老院办理出院手续,入院协议书同时废止。入院协议书应当条款清楚,格式统一,权利与义务关系明确,且具有法律效力。
四、建立完善管理制度。敬老院要建立健全《敬老院管理服务条约》《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安全保卫制度》《会议学习制度》《请销假制度》《卫生保洁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院民公约》等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敬老院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细化责任,落实到人。
五、加强对敬老院干部职工特别是护理人员、院民的安全教育,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重点是防火、防水、防盗、防食物中毒、防各种事故隐患,不得在室内外堆放柴禾、烟花爆竹、汽油、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灯头,确保安全用电;严禁在室内吸烟和个人擅自用火用电取暖;不得食用霉变、过期食品;保持走廊、过道、水泥地面的干燥,防止因结冰导致的跌倒、滑倒。
六、工作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不得擅自脱岗、离岗,不准让院民随便外出,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私自带院民出院,确需出门的要严格履行手续,以防止院民走失。院民之间发生矛盾在第一时间内由院长出面予以调解,杜绝意外事件的发生。
七、敬老院要建立每日巡查制度,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巡查工作必须细致、耐心,对院民的衣食起居和身体状况重点关注,确保饮食、饮水卫生无污染,室内室外的环境卫生保持干净整洁。加强用电管理,对损坏的线路及时修复。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八、敬老院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由院长在岗带班。建立值班考勤记录,上下班签到,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并完善手续,夜间值班人员必须在院内就寝。建立值班日志,做好值班记录,重大事情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值班人员和服务人员要坚守岗位,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院长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值班情况。值班期间要做到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夜间巡查到位、人数清点到位、设施检查到位、应急处理及时到位,确保防患于未然。院长外出离岗时半天要向镇分管领导、民政所长请假,超过半天要向镇主要领导请假,并完善请销假手续;一般工作人员外出离岗半天要院长请假,超过半天要向镇民政所长请假,并完善请销假手续。
九、对重大事故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妥善处臵,并随时按程序上报,不得漏报、瞒报、迟报。
十、按县政府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无重伤、无非正常死亡、无重大火灾和房屋倒塌等设备事故。
十一、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管理服务大检查,并及时向镇政府和民政所汇报,有文字记录。
十二、因院领导不重视,制度不健全,防范措施不力,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责任追究,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处理。
签名:
20xx年三月十五日。
。
为切实履行安全管理服务职责,落实安全管理服务机制,确保乡镇敬老院在院院民的安全,特制定此责任书。
一、镇民政所是敬老院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敬老院进行指导、管理、监督;敬老院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抓好敬老院安全管理服务工作。
二、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有关文件、规定,增强法制观念,做到安全优质服务。
三、严格遵守出入院程序。符合条件的供养人员入院前必须有本人及亲属、所在村委会与镇民政所签到入院协议书;出院时必须有本人及亲属、所在村委会与敬老院办理出院手续,入院协议书同时废止。入院协议书应当条款清楚,格式统一,权利与义务关系明确,且具有法律效力。
四、建立完善管理制度。敬老院要建立健全《敬老院管理服务条约》《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安全保卫制度》《会议学习制度》《请销假制度》《卫生保洁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院民公约》等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敬老院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细化责任,落实到人。
五、加强对敬老院干部职工特别是护理人员、院民的安全教育,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重点是防火、防水、防盗、防食物中毒、防各种事故隐患,不得在室内外堆放柴禾、烟花爆竹、汽油、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灯头,确保安全用电;严禁在室内吸烟和个人擅自用火用电取暖;不得食用霉变、过期食品;保持走廊、过道、水泥地面的干燥,防止因结冰导致的跌倒、滑倒。
六、工作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不得擅自脱岗、离岗,不准让院民随便外出,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私自带院民出院,确需出门的要严格履行手续,以防止院民走失。院民之间发生矛盾在第一时间内由院长出面予以调解,杜绝意外事件的发生。
七、敬老院要建立每日巡查制度,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巡查工作必须细致、耐心,对院民的.衣食起居和身体状况重点关注,确保饮食、饮水卫生无污染,室内室外的环境卫生保持干净整洁。加强用电管理,对损坏的线路及时修复。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八、敬老院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由院长在岗带班。建立值班考勤记录,上下班签到,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并完善手续,夜间值班人员必须在院内就寝。建立值班日志,做好值班记录,重大事情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值班人员和服务人员要坚守岗位,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院长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值班情况。值班期间要做到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夜间巡查到位、人数清点到位、设施检查到位、应急处理及时到位,确保防患于未然。院长外出离岗时半天要向镇分管领导、民政所长请假,超过半天要向镇主要领导请假,并完善请销假手续;一般工作人员外出离岗半天要院长请假,超过半天要向镇民政所长请假,并完善请销假手续。
九、对重大事故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妥善处臵,并随时按程序上报,不得漏报、瞒报、迟报。
十、按县政府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无重伤、无非正常死亡、无重大火灾和房屋倒塌等设备事故。
十一、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管理服务大检查,并及时向镇政府和民政所汇报,有文字记录。
十二、因院领导不重视,制度不健全,防范措施不力,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责任追究,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处理。
签名:xxx。
20xx年三月十五日。
。
为切实履行安全管理服务职责,落实安全管理服务机制,确保乡镇敬老院在院院民的安全,特制定此责任书。
一、镇民政所是敬老院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敬老院进行指导、管理、监督;敬老院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抓好敬老院安全管理服务工作。
二、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有关文件、规定,增强法制观念,做到安全优质服务。
三、严格遵守出入院程序。符合条件的供养人员入院前必须有本人及亲属、所在村委会与镇民政所签到入院协议书;出院时必须有本人及亲属、所在村委会与敬老院办理出院手续,入院协议书同时废止。入院协议书应当条款清楚,格式统一,权利与义务关系明确,且具有法律效力。
四、建立完善管理制度。敬老院要建立健全《敬老院管理服务条约》《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安全保卫制度》《会议学习制度》《请销假制度》《卫生保洁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院民公约》等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敬老院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细化责任,落实到人。
五、加强对敬老院干部职工特别是护理人员、院民的安全教育,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重点是防火、防水、防盗、防食物中毒、防各种事故隐患,不得在室内外堆放柴禾、烟花爆竹、汽油、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灯头,确保安全用电;严禁在室内吸烟和个人擅自用火用电取暖;不得食用霉变、过期食品;保持走廊、过道、水泥地面的干燥,防止因结冰导致的跌倒、滑倒。
六、工作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不得擅自脱岗、离岗,不准让院民随便外出,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私自带院民出院,确需出门的要严格履行手续,以防止院民走失。院民之间发生矛盾在第一时间内由院长出面予以调解,杜绝意外事件的发生。
七、敬老院要建立每日巡查制度,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巡查工作必须细致、耐心,对院民的衣食起居和身体状况重点关注,确保饮食、饮水卫生无污染,室内室外的环境卫生保持干净整洁。加强用电管理,对损坏的线路及时修复。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八、敬老院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由院长在岗带班。建立值班考勤记录,上下班签到,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并完善手续,夜间值班人员必须在院内就寝。建立值班日志,做好值班记录,重大事情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值班人员和服务人员要坚守岗位,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院长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值班情况。值班期间要做到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夜间巡查到位、人数清点到位、设施检查到位、应急处理及时到位,确保防患于未然。院长外出离岗时半天要向镇分管领导、民政所长请假,超过半天要向镇主要领导请假,并完善请销假手续;一般工作人员外出离岗半天要院长请假,超过半天要向镇民政所长请假,并完善请销假手续。
九、对重大事故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妥善处臵,并随时按程序上报,不得漏报、瞒报、迟报。
十、按县政府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无重伤、无非正常死亡、无重大火灾和房屋倒塌等设备事故。
十一、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管理服务大检查,并及时向镇政府和民政所汇报,有文字记录。
十二、因院领导不重视,制度不健全,防范措施不力,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责任追究,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处理。
签名:
20__年三月十五日。
确保各项安全。
规章制度。
和安全操作规程得到全面落实,切实做到措施落实、责任落实,防微杜渐、防患未然,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敬老院安全管理目标。
责任书。
供大家参考。
为切实加强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按照“安全第一,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的观念,县救助中心要切实承担起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责任,敬老院院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得到全面落实,切实做到措施落实、责任落实,防微杜渐、防患未然。根据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敬老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救助中心领导是敬老院安全管理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院长为直接责任人。救助中心要与各敬老院签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人,具体抓好敬老院安全管理服务工作,同时要监督落实服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按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20xx〕第37号)的规定,救助中心、敬老院应根据五保(优抚孤老)对象申请,与所在乡镇、村(居)委员会及本人签订《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供养协议》、《敬老院入住。
协议书。
》,安排五保(优抚孤老)对象入住,建立个人基本信息档案。严禁接收传染病和精神病患者入住敬老院,敬老院组织入住对象认真学习《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院规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相关文件,增强法治观念。
敬老院要建立健全《敬老院管理服务公约》、《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安全保卫制度》、《会议学习制度》、《请销假制度》、《卫生保洁制度》、《院民公约》等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敬老院管理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
》,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工作人员佩证上岗,外出老人戴证出行。
督促敬老院工作人员切实履行。
岗位职责。
不得擅自脱、离岗未经同意在院老人不得外出。确需外出的要严格履行出入登记手续以防老人走失;随时掌握老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调解入住老人之间的矛盾杜绝意外事件发生。
加强敬老院工作人员、在院老人的安全教育,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时查找各类安全事故隐患,重点做好食品安全、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等工作。严禁在室内外堆放柴火、烟花爆竹、汽油、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灯头,确保用电安全;严禁在室内吸烟和擅自用火用电取暖;严禁食用霉变、过期食品;严禁入院人员藏匿和携带管制刀具。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院长负总责。
2、适时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和完善各类安全制度和措施,定期对院内设施、设备及安全隐患进行巡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报修。敬老院如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其责任应由敬老院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3、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灾害的演练,制定应急预案,对火警、灾害隐患及时整改。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并定期检测,平时加强保管,确保完好。设置应急照明设备和疏散通道,保持通道和安全疏散楼梯畅通。电器线路的铺设、电器设备的安装和电器明火作业,均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禁入院人员私接电线和擅自使用电器在宿舍做饭,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遇雷雨天气,不得站在室外突出的高处,不得在大树、电杆和高压线下避雨或者逗留。
4、严禁采购和食用变质、污染的食物,不得食用未经化验签订许可的野生动植物,病死的家禽、家畜。不得食用过期、霉变、腐烂等食品。制作油荤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切生熟食物的刀、板应当分开,每天坚持食品留样工作。食品储藏处应当保持干燥、阴凉、通风,防止霉烂变质。严禁将有毒物品与食品存放在一起。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5、炎热季节,应当适当控制人员的活动量,尽量缩短在烈日下的活动时间。保证饮水供应,并适量饮用淡盐水,预防中暑事故。另外还应该注意灭“三害”。
6、使用煤炉、燃气前应当认真检查和试烧,使用过程中应当经常检查,发现漏烟漏气,及时修理,防止煤气中毒事故。
7、严禁院内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时常做好院内人员的宣传与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敬老院管理人员如发现入院人员藏匿和携带管制刀具应该及时收缴并妥善保管,防止意外发生。
8、预防意外事故。敬老院要严格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责任人,对卫生间、公共浴室、公共活动场所等地方,都要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若发生传染病和精神病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送相应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防止非正常死亡、走失、疾病传染、护理事故以及损坏入住对象合法权益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无意外伤害、无非正常死亡、无院民走失、无重大火灾、无食品安全隐患、无房屋倒塌等事件发生。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应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程序及时上报,不得漏报、瞒报、迟报。
六、建立每日巡查制度。
重点关注敬老院入住老人衣食起居和身体状况,确保饮食饮水卫生无污染。室内外环境干净整洁。加强用电管理,对损害的线路及时修复,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七、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来人来访登记制度。
敬老院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期间做到安全隐患排查到位、点名查房到位、夜间巡查到位、设施设备检查到位、应急处置及时到位,防患于未然。出入人员要实行实名登记,无关人员不能随便进出,在院院民不得随意留宿外来人员过夜,晚上检查门窗关闭情况,防止物品丢失和被盗。
八、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因救助中心、敬老院领导不重视、防范措施不力、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等原因造成敬老院安全管理服务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制,并视其情节轻重提请相关部门对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实行问责。
青川县民政局负责人:。
县城乡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中心责任人:。
为切实加强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杜绝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特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1.敬老院应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院长是敬老院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制度,严格按照安全规范操作。采取多种形式定期对院民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在院民中培养和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意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每半月进行一次安全工作大检查,及时排查院内设施设备、地质灾害、防洪度汛、危房等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整改。
2.敬老院应强化消防安全,杜绝火灾事故。要按规范要求配置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定期检查,确保完好。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加强日常演练,确保能拉得出,用得上。
要对汽油、烟花爆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做到专室专人管理,严禁供养人员和工作人员私自拥有和带入宿舍。电器设施专人统一管理,严格按照用电规范和要求用电,院内不得存在裸露线,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房间物品及生活用品应整齐摆放,不得堆放其他杂物,严禁院民私自开火做饭,严禁供养人员吃倒床烟,防止失火、触电等事故发生。
3.敬老院要强化食堂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敬老院不得聘用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从事炊事工作,炊事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不符合要求者,应调出炊事工作岗位或解除聘用合同。
厨房操作间及食品贮藏间应安装防护栏,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应保持食品储藏间干燥、通风、防止食品腐烂变质,严禁将农药等有毒物品与食品放在一起。
严格执行食堂操作规范,切实做好消毒工作,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消灭厨房、仓库和配食间的害虫。
严格采购和使用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和病死的家禽、家畜,禁止购买和食用野生菌,严格把关,防止疾病传染、食物中毒。
建立蔬菜食品进入检查登记制度,坚持每餐食品24小时留样制度。
4.敬老院要加强安全管理,杜绝人员以外伤亡事故。敬老院不得收养并及时将新发生的精神病人和传染病人送相应医院隔离治疗,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公共传染病预防和防雷工作。
加强厨房刀具管理,严禁将刀具带出厨房,禁止供养人员私自拥有管制刀具。
对药品实行专人专柜管理。严格按照处方供药,院民不得私自购药,应由医务人员或工作人员为不能自理的院民配药或送药。
坚持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门警管理,院民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自觉服从门卫管理,任何人不得强行进出敬老院,防止供养人员院外安全事故发生。
敬老院不得组织供养对象集体外出参观旅游,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加强敬老院安全工作领导和管理,督查敬老院建立、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制度。
2.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帮助发现安全隐患和工作问题限期责令整改,防微杜渐,防患未然,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
草坝镇人民政府。
敬老院院长签字:
镇长:
专职副院长签字:
为进一步提高敬老院、托老所管理和服务水平,明确敬老院的安全管理和服务职责,确保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托老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经牌楼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特制定《**区牌楼街道敬老院、托老所安全管理服务目标责任书》。
街道分管领导是敬老安全管理服务工作的等一责任人,院长为直接责任人。街道要与敬老院、托老所签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人,具体抓好敬老院、托老所安全管理服务工作。同时聘请管理人员,监督落实服务人员的岗位职责任制。
按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20xx〕第37号)的规定,街道、敬老院、托老所应根据五保对象申请,与所在村(居)委员会及本人签订《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供养协议》、《敬老院、托老所入住协议书》,安排五保、托老对象入住。建立个人基本信息档案。敬老院组织五保对象认真学习《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院规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相关文件,增强法治观念。
敬老院、托老所要建立健全《敬老院管理服务公约》、《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安全保卫制度》、《会议学习制度》、《请销假制度》、《卫生保洁制度》、《经济与则务制度》、《供养人员分级护理制度》、《院民公约》等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敬老院、托老所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工作人员佩证上岗,外出老人戴证出行。
督促敬老院、托老所工作人员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自脱、离岗,未经同意,在院老人不得外出。确需外出的要严格履行出入登记手续,以防老人走失;随时掌握老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调解之间的矛盾,杜绝意外事件发生。
加强敬老院工作人员、在院老人的安全教育,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时查找各类安全事故隐患,重点做好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等工作。严禁在室内外堆放柴火、烟花爆竹、汽油、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灯头,确保用电安全;严禁在室内吸烟和擅自用火用电取暖;严禁食用霉变、过期食品。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无意外伤害、无非正常死亡、无院民走失、无重大火灾和房屋倒塌等事件发生。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程序及时上报,不得漏报、瞒报、迟报。
重点关注五保户托老老人衣食起居和身体状况,确保饮食饮水卫生无污染。室内外环境干净整洁。加强用电管理,对损害的线路及时修复,避免竞外事故的发生。
敬老院、托老所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期间做到安全隐患排查到位、点名查房到位、夜间巡查到位、设施设备检查到位、应急处置及时到位,防患于未然。
因院、所领导不重视、防范措施不力、制度不建健全、执行不到位等原因造成敬老院、托老所安全管理服务事故的,实行责任追究制。并视其情节轻重提请区政府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实行问责。
**区牌楼街道办事处牌楼街道敬老院(所)。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明确学校、家长、房东的责任,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新安边中心小学校外寄宿生安全责任书。
一、原则上在我校上学的学生不得在校外租房寄宿,特殊情况确实要寄宿的,要告知学校详细情况并签订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责任书。
二、房东必须保证租房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所提供的房屋、水、电等生活设施要保证安全,否则房东不得给学生及家长租房居住。
三、校外寄宿学生必须要有家长或委托人陪同看护管理,委托人必须是身心健康,能够履行看护责任的直系亲属,否则不允许在校外寄宿。
四、家长或委托人要定期检查租住房屋安全情况,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通知房东解决并向学校告知情况。
五、家长要经常教育孩子:不参加低级庸俗或有危险的活动;避免与房东及周边群众发生矛盾;注意租房用电、用火安全,严禁私接电源,贮藏易燃、易爆物品;放学后及时回住处,不东游西转,不惹事生非;有病及时治疗,有事及时与家人联系,有困难向房东、老师求助,遇到其他意外情况及时向房东或学校报告,采取其他有效的保护急救措施;保管好自己的钱财与物品,按时作息,照顾好自己。
六、房东要定期检查所出租的房屋的安全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当场解决。否则,严禁对有各种隐患的处所出租给学生及家长。
七、房东有义务提醒房客:看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具;注意安全,防盗、防火、防煤气中毒;不要聚众吸烟、喝酒、打架,阻止其他人随意进入住宅,房东有义务在学生有病或出现意外事件时,尽力帮助学生,并在第一时间告知学生家长和学校。
八、家长(监护人)要协助房东作好学生寄宿期间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九、校外租房寄宿学生,在教学时段以外的教育管理,家长(监护人)、招宿人要全面负责。
十、校外租房寄宿学生,在教学时段以外出现安全事故,由家长(监护人)及招宿人负全部责任,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本责任书以学期为限,一式三份,家长、招宿人、学校各一份,家长(监护人)要认真履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生签字:班主任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招宿人签字:
校长签字:
新安边中心小学。
20xx年8月20日。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管理目标,将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到部门及部门人员,落实责任,考核到人,确保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制定本责任书。
1、落实保卫消防管理制度,加强日常安全消防知识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消防意识。
2、定岗定员进行保卫消防日常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对存在的隐患及时责令有关责任人进行整改。
3、合理配置符合使用要求的消防器材,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动火时必须有专人监护,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杜绝火害事故的发生。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工程项目部、保卫消防部门各存一份。
工程项目部保卫消防部门。
负责人:负责人: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管理目标,将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到部门及部门人员,落实责任,考核到人,确保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制定本责任书。
1、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吊、提升机、搅拌机、外用电梯等机械设备,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经常进行检查,机械设备保持清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
2、各种机械设备要有运行检查及维修记录,确保其安全运行,杜绝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3、按照规范编制用电方案报本公司、业主或监理公司审批后实施。
4、采取安全用电技术措施,严格实行三相五线制,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原则,设置漏电保护器,末级漏电保护器的不动作电流小于30ma。
5、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民用照明采用低压供电,电压小于36伏,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采取安全用电组织措施,杜绝触电伤害事故的发生。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工程项目部、机械动力部门各存一份。工程项目部机电设备科。
负责人:负责人:
编号:
甲方:
乙方:
1、为加强与甲方建立租赁、联营及其他合作关系的商家(简称合作方)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升乙方安全防范意识,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管理条例》及《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有关规定,结合物业安全管理需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责任书。
2、乙方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3、浏阳市北正西商业广场股份有限公司应对乙方的安保工作进行监督,乙方的安保工作应突出保护人员的人身安全,而不得以经济效益或其他借口忽视安全工作。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按约定向乙方提供相配套的设施、设备及有关资料和管理技术。
2、按有关法规督促指导乙方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提供管理技术人员为其服务,帮助其提高自防自救技能。
3、定期对乙方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或制止违章现象,采取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4、定期检查租赁户设施设备,督促及时维修、更换损坏的消防设施,保证性能良好,数量齐全。
1、乙方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并指定专人对安全工作加强管理。
2、必须熟悉建筑布局、设施结构,了解设备、器材的配备性能、数量、质量、使用方法。
3、必须熟悉甲方的安全管理职能机构、人员联系方式和各种紧急预案,接受其指导、监督;执行有关消防法规和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
4、因经营的需要,乙方对使用的场地、设施进行改造、装修、拆改时,应当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批准后实施。防火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擅自拆、改租(使)用财产,有碍消防安全的,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5、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每月开展安全检查,重点部位得到重点保护,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6、治安重点部位(如金库、收银台、黄金首饰柜及其他贵重商品存放点)应按照国家标准对重点部位设置必要的技术防范设施,并实施重点保护。
7、乙方的建筑物和场地,应当符合安全规范的要求。其固定设施、设备原则上由甲方负责提供使用,由乙方负责管理维护,移动式设备器材由乙方负责配置、维修、保养。(合同另有界定除外)。
8、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应当同时执行国家商务部发布的《内贸系统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9、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同时执行公安部发布的《公共娱乐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10、发生紧急事件时,应立即进行应急处置,并在事发最短时间向公安部门和甲方报告,协助公安部门处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由于乙方原因引起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其负责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1、发生紧急事件后,乙方应积极主动进行事故的处理,不得推委、逃避。应消除事故影响,不得影响甲方的安全形象。
1、合同签定后,乙方进场装修,在装修过程中,甲方需全程进行监控,监督乙方二次装修经过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批准后方可进场施工;乙方施工严格安全操作,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施工装修不得违反消防装修规定。
2、装修完毕后,甲方应组织对乙方施工工程进行验收,如装修验收不合格,需整改合格后方可开业,严把工程验收关。
3、装修验收完毕后,应将乙方装修图纸、材质证明等资料及时归档。
4、营业后,甲方需加强对乙方的日常管理,确保每月对乙方进行一次安全监督检查,有记录,有整改,有回复。
5、乙方发生突发事件,甲方应积极介入调查,协助相关部门查清事故真相,明确责任人并进行事故处理。
6、乙方必须将本单位基本情况和单位安全制度报我方存档。
7、乙方必须将日常安全管理状况、反馈给甲方,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以月报形式报送甲方,其日常工作事项如下:
a)承租区域内的本月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隐患及整改情况;
b)动火用电情况。
c)施工装修情况。
d)设施设备维护情况。
e)人员培训情况。
8、在日常经营中,乙方应做好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做好防盗、防抢、防诈骗等治安防范措施。
9、乙方每季度必须出席由甲方组织的安全沟通会议,将本季度双方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互相交流学习,并对双方工作有一个协调规划。乙方参加人员为本单位安全责任第一人、日常安全管理人、物业设备负责人。
10、涉及到需甲方解决的安全管理问题,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报送甲方。
11、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危机,乙方需及时通知甲方,并妥善处置。
(1)甲方违约处理:甲方按国家相关法规及合同约定物业管理条文承担相关约定责任。
(2)乙方违约处理:
1、发生安全事故,甲、乙双方必有民事和刑事责任。
2、有以下行为的,甲方有权强制停业整顿或申请消防管理部门检查处罚直至终止合同,乙方并承担500—5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1)乙方在经营活动中,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不听劝阻、不思整改的;
(5)存在安全隐患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拒不整改的;
(6)过失引起安全事故。
12、商户的经营使用区域为该商户的防火治安安全责任区,商户对其责任区的防火安全和治安工作负有全面责任,商户对其责任区的消防设施设备自行配备、维护、定期检查。如在商户的经营使用区域发生的损失及不良影响,商户承担全部责任。商户接受商场对商户合法合规的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培训及整改要求。
13、商户经营使用区域为本商户消防安全责任区,责任人即法人代表。商户投入使用前应经有关部门以及本商场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商户应对使用区域内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本使用区域消防安全。
a)本责任书由甲方与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b)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方一份备案,乙方一份;
c)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执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店长签字: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规定,为确保辖区内人员、财产的安全,杜绝火险和消防隐患,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此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
一、辖区内各单位、场所的负责人为该单位、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辖区内各单位、场所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机制,带领全体员工共同参与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规。
三、辖区内各单位、场所要主动接受上级公安消防部门、安全监察等部门的监督管理,并积极配合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四、辖区内单位、场所对本单位、场所内部的消防设施及各项安全隐患定期进行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保证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辖区内单位、场所要就自身所经营范围向主管部门申请检查备案,所涉及的卫生、防疫、食品、文化、电力、特种设备等各类隐患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六、辖区内单位、场所员工有义务参与消防主管部门组织的消防演习及宣传活动、消防知识及逃生自救技能培训。
七、辖区单位、场所内各种标志牌不得遮挡住消防疏散示意图、指示标志,保障消防水源充足,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齐全完好。
八、辖区单位、场所要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存有的火灾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九、辖区单位、场所要履行国家所规定的有关防火责任人所应有的权利、义务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责任书双方各一份。
责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观念,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责任心,克服麻痹思想,时刻提高警惕,对参加实验的学生积极进行安全教育。
2、认真执行学校制定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3、对自己分管的实验室、准备室、仪器室等严格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爆、防触电、防污染、防中毒、防传染等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出安全事故。
4、坚持每周开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教导处。
5、严格执行实验操作规程,协助实验教师维持实验教学秩序,不私自转让、出借危险化学品,防止学生将实验药品带出实验室。
6、实验室中暂时不用的药品及时归橱上锁,长期不用的药品及时退库,标签不清的药品瓶要及时更换标签。不在实验室内吸烟、饮食、打闹。
7、确保实验“三废”达标排放,自己处理达不到国家排放标准的实验“三废”,要分开容器、妥善保存。积极学习、研究实验室“三废”物质的科学处理方法。
8、节、假日前,对自己分管的实验室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妥善放置实验室各种危险物品。对化学性质不稳定的化学品,要经常检查,及时通风。
9、剧毒化学品管理要坚持“双人管理、双人领、双人用、双锁、双帐”;按规定程序申请、采购,并做好出入库记录和使用记录。
10、对自己分管的危险化学品要建立账本、定期检查盘点,破损容器和不清楚的标签及时更换,保证帐实相符,出入库均要有记录、有经办人签字、手续齐全。
12、在实验室工作期间要穿工作服,特殊环境下戴工作帽、手套、防毒面具等,加强劳动保护。
实验室管理员、实验教师(签字):
教导主任(签字):
20xx年9月19日。
乙方(经营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镇安全生产管理,强化我镇超市、商场、药店、诊所、卫生院安全责任意识,杜绝假冒伪劣产品销售、杜绝违规使用液化气、杜绝过期不合格食品销售,严防食物中毒现象发生,确保消防设施齐全,保障我乡人民群众饮食健康、用药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年度安全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胡家庙镇辖区内各饭馆、熟食店、超市、药店、诊所、卫生院、学校及机关食堂。
二、责任内容。
1、各饭馆、熟食店、超市、药店、诊所、卫生院、学校及机关食堂要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2、各超市禁止经营、销售无卫生许可、假冒伪劣、过期的食用产品。
3、各饭馆、熟食店、学校及机关食堂禁止使用国家禁令的食物添加剂、地沟油等有害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烹饪作料。
4、各药店、诊所、卫生院禁止使用有问题的药品,过期药品。
5、做到从正规渠道进货,各饭馆、熟食店、超市、学校及机关食堂要坚守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为商之道,严禁购买、使用腐坏、过期食物、作料。
6、各饭馆、熟食店、学校及机关食堂要经常性地对餐具进行杀菌消毒,保持食品清洁卫生,改进人民群众进餐环境。
7、各饭馆、熟食店、学校及机关食堂从业人员一定要有健康证等相关从业人员资格,并随时抓好个人卫生。
8、做好有关部门和镇政府布置的其它食品安全工作。
9、一旦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向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上报。对隐瞒、拖延不报者,严格追究其相关责任。
10、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联系电话:
甲方:xxx镇人民政府(签章)乙方(店名):
责任人:责任人:
日期:年月日
为进一步明确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维护教育秩序的稳定,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安全,使学校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为此,特制定本责任书,内容如下:
1.年级组长为年级组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明确本年级每位教师的安全岗位职责。根据学校教师值班表安排,年级组长负责提前通知本年级组教师按时到位值班。
2.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计划,负责排查本年级组办公室的安全隐患,督促并指导班主任定期排查班级存在的安全隐患,促进年级组安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3.指导并督促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4.负责监督本年级组值班教师值班情况,确保学生在楼层、楼梯等活动区域的安全。
5.合理安排好本年级组内值日工作,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督促教师将教学仪器、作业等物品摆放整齐。每天离校前检查电灯、电脑、电扇、空调等电器开关电源以及门窗是否关闭。
6.若发生紧急事件,要做好保护学生、控制事态、稳定学生情绪和及时上报等相关工作。
7.能及时了解本年级学生和学生之间,学生和外界人员之间的不正常往来及存在的瓜葛纠纷,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8.及时检查安全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做到上传下达,有效监控,使工作落到实处。
9.监督本年级组教师上课铃声响后,按时进入课堂。上课期间,不随意进出课堂。不串岗、不上网淘宝、打游戏、不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
10.监督班主任做好公物管理,防止恶意损坏课桌椅现象,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或自行修理好。
11.监督教师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把学生赶出教室或赶回家。
责任追究:
(1)在年级组长工作职责范围内发生责任事故的,学校将对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职守、违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相关年级组长,进行批评教育,并追究其责任。
(2)被上级通报的,年终考核为不合格,因管理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的,依法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此责任书有效期限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一式二份,学校与年级组长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校长签字:年级组负责人签字:
(学校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城乡个体工户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的规定,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食品经营单位必须保证完善进货手续。进货渠道必须合法,必须从有正当经营手续且手续完备的经销商处进货。
二、食品经营单位保证具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经过体检、培训,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三、销售的定型包装食品标志符合要求,无过期食品销售。
四、食品经营单位经营的食品必须随时接受乡食安办的检查,如一旦查出不得上架或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食品,食品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并主动向乡食安办书面报告,服从乡食安办处理。对已将售出的不合格食品,食品经营单位应及时告知消费者可以退回,并负责对消费者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合理妥善的解决。所退回的不合格食品应交乡食安办销毁处理。
五、食品经营单位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六、食品经营单位不得销售以下食品:
(一)没有qs、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二)没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的食品;。
(三)没有食品合格证明材料的食品;。
(四)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出厂日期、保质期的食品;
(五)过期、失效、变质食品;。
(六)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食品;。
(七)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品;。
(八)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不合格食品;。
(九)注水、未经检疫合格、伪造检疫标记的畜禽食品。
(十)其它。
七、食品经营单位在进购食品中因不慎、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八、食品经营单位不得销售来源不明、不合法、票证不齐全的食品,凡擅自进销者,出现问题一切后果由食品经营单位承担。
九、乡食安办有权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督促,责令限期改正或停业整顿,并依法,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查处。
十、食品经营单位不认真按本责任书履行义务,因销售不合格食品给师生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自觉接受乡食安办的检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食品经营单位、乡食安办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长期有效。
老窝铺乡人民政府食品经营单位盖章食品经营单位名称。
乡长签字:法人签字:
x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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