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是商业交易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规定了交易双方应遵守的规则和条款。合同协议的样本通常包括了各类合同的典型表达方式和条款,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灵感。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一事,决议如下:
1、完全同意转让方 将其股份转让给受让方,转让股权的股份分别%。
2、转让后,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由新股东会作相应的修改。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不变。
3、同意转让方按其出资额承担公司开办以来至转让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及其他合理的费用。
4、受让方支付股款后,按其出资额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5、本协议一式五份,一份报工商机关,有关各方各执一份。
股东签字: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构建合作双方利益共同体,促进项目增效、合作方增收、增强项目凝聚力,甲方决定允许乙方入股本项目。
第一条 持股方式:乙方持股主要采取出资购股的取得方式。
第二条 经甲乙双方认可,甲方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8万 元,甲方占80股。计划增资扩股至20万元,现向乙方进行项目融资12万元,合120股。
第三条 乙方持股比例及持股时间:
1、乙方出资人民币元,计股,占甲方项目总股份的%。
2、购股时由乙方一次性转入相应的购股金额到甲方指定的银行
户名:账号:开户银行:。
3、入股时间:出资购股部分自年月日起计算(生效);
第四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甲乙双方按各自股权比例(占甲方项目总股权的比例)分担共同投资的盈亏,乙方按出资购股比例分享共同投资所获的利润。
2、甲乙双方各自以其所占的实际股份(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
第五条 利润分配方式
分配方式:每月核算1次,每季度分红1次,拿上季度净利润的70%按乙方持有的出资比例进行分红;剩余30%作为项目的发展基金。
第六条 出资购股的退股
1、自本协议签订起一年后,乙方正常退股,甲方按乙方出资额予以回购;
2、如因乙方泄露项目机密造成甲方损失的,即视为乙方自愿退股,甲方可以其所持股份抵扣赔偿并可起诉乙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作为甲方项目的合法股东,乙方有权行使下列权利:
(1)项目清算时,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2)甲方所持为法人股,拥有项目经营的绝对决策权。
2、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有权监管,每季度核算后由甲方召开一次股东大会,公布上季度的经营成果,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
3、乙方接受甲方转入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及奖励款、股权分红等款项
户名:账号:开户银行:。
5、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时间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等)及政府行为,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若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把本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时间等额延长。
第九条 以上合同若有修正,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 方:
乙 方:
民族: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特订立本协议。
乙方经公司审核,同意乙方享有公司分红。比例为:(公司年营业额( 到)分红)
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为本协议服务人员和双方授权从事与本协议有关事项人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得知人员除外)。
1、 公司实施分红权与所有权分离,分红所有人只参加利润分配。是否参加经营管理由股东大会决议为准。
2、 分红股3年后转为注册股,成为公司自然股东。
1、 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所有人一年内不得随意撤销、
2、 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1、 股权分红所有人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
2、 股权所有人每月迟到不能超过3次。每月旷工不能超过1次(无故迟到半天或者未请假就算旷工)
3、 股权分红所有人如有中途离职,则分红自动失效.
4、 股权分红所有人不能泄露公司客户机密,公司运营模式,公司的各项数据。如有发现。分红自动取消。
5、股权分红所有人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如有违反,经劝说仍无法改变者,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其拥有股权。.
6、股权分红所有人不能运用公司业务资源平台私下接私单,如发现一次可以进行劝说沟通,如劝说无效,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其拥有股权分红,情节严重予以开除处分。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1.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订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有效期为2年
甲方签名:签字日期:签订地点:
乙方签名:签字日期:签订地点: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____公司的股份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持有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的股份共_______元出资额,以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大写:______________),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_______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份。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_______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_______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合同规定,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_______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本公司规定的股份转让的全部费用,按规定由甲、乙双方承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经 公司股东代表大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_______份,公司存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互助的原则鉴定本股权合同,甲乙双方均得按一下条款执 行双方职责,履行此约。
一、入股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三年。
二、入股金额,乙方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计 股
四、分红:1、每月.i一日为股东会议日,通报上月经营情况o
2、每满三个月分红一次,以当月 日为分红日。
3、乙方每月工作须满24天方可参与分红
4、如甲方用折旧费开设新店,乙方享受同等股份。
5、 (1)时间为三年,满一年按当时投资金额1/3退还(未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2)满二年按当时投资金额2/3退还。
(3)满三年按当时投资金额3/3退还。
五、退股、合同到期按原始股金额如数退还。 (折旧费及开店基金不予退还)
六、纯利润:每月盈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在扣除行政管理费5%(以当月现金业绩计算),折旧题摊费(以三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
七、其他:
1、乙方在与甲方合同期内,不得与任何人进行同行业营利性投资,如有隐匿之情形则以无条件退股论。
2、乙方连续旷工三天、无故六天不到岗视为自动退股。
3、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若未续约,则在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在当地开设美发店o
4、合同到期前半年,甲、乙双方必须决定是否继续合作事宜,惟乙方保有决定权,若乙方继续合作,甲方不得拒绝。
5、卡金在末消费前,不得入每月业绩帐,有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客户信用。
6、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
八、乙方获得xxx股权后,只保留分红权,乙方承诺其他权益均五条件由甲方全权代理。
九、甲乙双方拥有原始股份自合同期间,甲方以xxx名义开设新店都与乙方有关系。
十、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更改。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其他股东见证(签字)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以其在公司的股份与乙方所有的在公司的股份进行置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公司____%股份与乙方持有的公司____%股份进行置换。
1、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为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因此甲方本次拟置入的公司__________%股权评估值为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2、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为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因此甲方本次拟置入的公司__________%股权评估值为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对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并及时提供相关的资料给对方。
2、甲、乙双方均保证除本合同外,在此之前,各自没有与任何人达成协议或向任何人承诺出售、转让本合同项下的被转让股权;并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股权不存在任何对方未知的质押、担保等其他导致该股权无法转让的情况,且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否则应承当相应责任。
3、甲乙双方均保证置换本合同项下的股权不违反双方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或签署相关文件,如因一方公司章程规定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生效履行的,违约方必须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4、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向乙方提供乙方享有置换股权股东权益所必需的一切法律文件。
5、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向甲方提供甲方享有置换股权股东权益所必需的一切法律文件。
6、甲方应出具书面材料确认,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办理完毕乙方的股东名册变更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止,乙方享有公司股东应享有的权益,乙方保证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义务的责任,并按章程的规定享有的利润,承担风险及责任。
7、乙方应当出具书面材料确认,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办理完毕甲方的股东名册变更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止,甲方享有作为公司股东应享有的权益,甲方保证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义务的责任,并按章程的规定享有的利润,承担风险及责任。
8、甲乙双方那个有义务于本合同生效后实施交接资料等一切必要的行为,签署一切必要的文件,以实现本合同之目的。
甲乙双方应当保守本协议涉及的各方商业秘密,但法律或行政法规要求有关监管机构要求其承担披露义务的除外。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的,均应向守约方承担本次置换股权价格___%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1、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本合同继续有效。
2、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合同的履行时,必须签订书面的终止协议。
1、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之附件:
甲乙双方的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工商局出具的公司的股东状况证明、甲乙双方出资的原始出资证明、甲乙双方互相确认受让其股份的声明及授权委托书、合同共同权利人身份证明、共同权利人同意转让股权的声明。
说明:甲、乙双方向对方提交上述材料时应提交原件,如原件不能最终交对方持有,应留存复印件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与原件相同。
股权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股权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更好的激励____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使其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经____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甲方以股权激励形式与乙方签订股权激励协议。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股权激励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1 甲方将其持有的____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作为股权激励。乙方无需支付任何价款。
1.2乙方担任 职务,全面负责____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且在协议生效后需持续在____公司工作5年,全力保证公司每年业务目标的实现,此作为接受股权激励的条件。
2.1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3.1 乙方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乙方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____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3.2 乙方有权通过股东会参与____公司经营的重大决策,乙方有权参加____公司的股东会并就会议事项按其股权比例进行表决。
3.3 乙方有权按照股权比例分取红利。
3.4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在____公司持续工作满5年后,方可自由处分已转让股权,处分股权包括股权转让、质押、以股权出资等。
4.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双方应办妥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4.2 因甲方原因未能办妥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不影响乙方股东权利的行使。
4.3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1 做为股权转让的条件之一,协议签订后,乙方需要持续在____公司工作5年以上,不得自动离职。
5.2协议签订后5年内,乙方不得处分已转让的股权,处分股权包括股权转让、质押、以股权出资等。
5.3乙方应当与____公司签订并遵守《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不得以任何不正当、不道德的行为损害____公司的利益。不正当、不道德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所规定的乙方应遵守的内容。
6.1乙方违反上述第5.1条承诺时,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全部股权。
6.2乙方违反上述第5.2、5.3条承诺时,____公司有权对乙方进行开除处理,同时甲方除有权无偿收回全部股权外,还有权追回乙方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根据股权所收取的一切收益。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6.3按6.1、6.2,双方应在乙方自动离职、被开除之日或乙方未遵守承诺起30日内办妥相关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未办妥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不影响甲方股东权利的行使。
6.4 乙方未按本协议6.1、6.2、6.3条约定及时将上述股权转让给甲方,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每延迟一日,乙方需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500元。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均有权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8.1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8.2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执一份,工商局备案登记一份。
8.3本协议签订后,自20____年1月1日起生效,上述条款中涉及的“5年”,其起始时间均为20____年1月1日。
8.4附件《____公司20____年12月31日库存盘点表》作为本协议之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转让方:
受让方:
甲方:
住所:
法人代表:
注册号: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根据《##公司事业部股权激励计划》(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利益,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就股权激励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本协议签订时系甲方________,经由##公司事业部(下简称“a事业部”)董事会按照《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评定程序”的相关规定,在对乙方参与股权激励计划进行最终资格确定后,将乙方列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之一。
作为《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之一,乙认同国贸事业部的发展战略和价值观,将个人的前途与a事业部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乙方认同《股权激励计划》一切内容,自愿配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自愿遵守该计划规定的所有条款及配套文件。
第二条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乙方获授甲方子公司 历史贡献股数量为 股、业绩股数量为 股,共需缴纳保证金 万美元。
签署本协议时甲方子公司 上一年度销售额为 、净利润额为 、品牌出口额占比为 ,总股本数 。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享有按照《股权激励计划》所列办法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乙方行权数量、分红收益、转实股数等进行调整的权利。
(2)甲方有权根据国家税法的规定,代扣代缴乙方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
(3)在乙方违反《股权激励计划》所列限制条款时,甲方享有按规定办法对乙方所持业绩股进行处理的权利。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按照《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程序按时足额发放红利的义务。
(2)在行权窗口期内,甲方需按规定的时间和价格对乙方要求行权业绩股予以行权。
(3)乙方行权后,甲方需按规定的时间将行权后的股权进行工商注册。
(4)甲方启动上市计划时,甲方需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将乙方所持股权转为甲方股权。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享有按照《股权激励计划》所列程序领取分红款的权利。
(2)乙方完成相应业绩考核后,有权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程序要求甲方对其所持的满足行权条件的业绩股予以行权。
(3)乙方达到转实股的业绩条件后,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及时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在甲方启动上市计划时,乙方有按股价价值将所持股权转为甲方股权的权利。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有按时足额缴纳购股资金的义务。
(2)乙方应恪尽职守,以确保《股权激励计划》所列绩效指标的达成。
(3)乙方不得对所持业绩股用于抵押或偿还债务。
(4)乙方保证依法承担因参与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纳税义务。
(5)乙方不得向任何无关的第三方透露个人获授股份数量、《股权激励计划》、公司经营状况等,若违反,乙方承诺自愿接受甲方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5)乙方保证本协议的签署已告知其配偶。
第五条 甲方对于授予乙方的股份将恪守承诺,除非乙方有《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特殊情形,否则甲方不得中途取消或减少乙方的股份数额,也不得中途中止或终止与乙方的协议。
第六条 乙方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依法参与甲方的股权激励计划,依法按规定程序享受股权收益,在签署的《股权授予协议书》中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对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七条 协议任何一方变更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电子信箱时,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合同对方,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未及时通知的一方承担。
第八条 乙方违反《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约定、违反甲方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的规章制度或者国家法律政策,甲方有权无需通知乙方而直接结算乙方的股权收益(收益打入乙方提供的永久银行帐号中),终止与乙方的协议而不需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九条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股权激励计划》已涉及的内容按约定解决,《股权激励计划》未涉及的部分,按照相关法律和公平合理原则解决。
第十条 甲乙双方每年签署的《业绩合同》作为《股权激励计划》配套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协议非因法律规定或《股权激励计划》允许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规定或约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协议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
第十三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协议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国贸事业部秘书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转让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受让方: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年 月 日在 市设立,由甲方与 合资经营,前期总投资为 币 万元,其中,乙方出资 币 万元 ,占有公司 %股权,并获得相应分红。经协商一致,就股权分配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分配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乙方占有合营公司 %的股权,根据协议,乙方应出资 币 万元,实际出资 币 万元。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 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分 次(或一次)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营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合营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3、如乙方在资金投入未满 年情况下,将不享受合营公司分红以及一切效益。
四、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五、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书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于 市
甲方(发起人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益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公司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公司的原始股东,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权在乙方在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以优惠价格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 %股权。
第二条 股权认购预备期
乙方对甲方上述股权的认购预备期共为 年。乙方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连续满两年并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考核标准,即开始进入认购预备期。
第三条 预备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
司 %股权分红权,具体分红时间依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
第四条 股权认购行权期
乙方持有的股权认购权,自 年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行权期最长不得超过 年。在行权期内乙方未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乙方仍然享有预备期的股权分红权,但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受预备期的分红权待遇。
第五条 乙方的行权选择权
乙方所持有的股权认购权,在行权期间,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甲方不得干预。
第六条 预备期及行权期的'考核标准
2.乙方被公司聘任 经理,应当保证完成当年的业务指标,业务指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同时符合本条第1、2款所指人员的,应当同时满足前述两款规定的考核标准;
4.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乙方如在预备期和行权期内每年均符合考核标准,即具备行权资格。具体考核办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执行。
第七条 乙方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在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包括预备期及行权期),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7.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考核标准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八条 行权价格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认购价格为 ,即每 %股权乙方须付甲方认购款人民币元。乙方认购股权的最低比例为%,最高比例为%。
第九条 股权转让协议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认购款后,乙方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甲乙双方应当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向乙方签发股东权利证书。
第十条 乙方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乙方受让甲方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1.乙方有权转让其股权,甲方具有优先购买权,即甲方拥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的权利,每xx%股权转让价格依公司上一个月财务报表中的每股净资产状况为准。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乙方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转让价格由乙方与受让人自行协商,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2.甲方及其他股东接到乙方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73条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执行。
第十二条 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年 月日 年 月 日
地址: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某某某,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系甲方员工。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和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权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股权:指某某制品有限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50万元,一定比例的股权对应相应金额的注册资本金。
2.虚拟股权:指某某制品有限公司对内名义上的股权,虚拟股权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权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此虚拟股权对内、对外均不得转让,不得继承。
3.分红:指某某制品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
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甲方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决定授予乙方5%的虚拟股权。
1、乙方取得的5%的虚拟股权不变更甲方公司章程,不记载在甲方公司的股东名册,不做工商变更登记。乙方不得以此虚拟股权对外作为拥有甲方资产的依据。
2、每年度会计结算终结后,甲方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算出上一年度公司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
3、乙方可得分红为乙方的虚拟股比例乘以可分配的净利润总额。
1、甲方应在每年的三月份进行上一年度会计结算,得出上一年度税后净利润总额,并将此结果及时通知乙方。
2、乙方在每年度的四月份享受分红。甲方应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可得分红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乙方的可得分红应当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1、本协议无固定期限,乙方可终身享受此5%虚拟股权的分红权。
2、本协议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相互独立,履行及解除劳动合同不影响本协议所约定的权利义务。
3、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权的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
1、甲方应当如实计算年度税后净利润,乙方对此享有知情权。
2、甲方应当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
3、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4、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及股数以及分红等情况。
5、若乙方离开甲方公司的,或者依据第六条变更、解除本协议的,乙方仍应遵守本条第3、4项约定。
1、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情况将授予乙方的5%虚拟股权部分或者全部转化为实际股权,但双方应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变更协议内容。
3、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协议。
4、乙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5、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
6、甲方公司解散、注销或者乙方死亡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1、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迟延支付或者拒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的,应按可得分红总额的10%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红,并有权解除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当争取友好协商来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是本协议的前提,《股东会决议》是本协议生效之必要附件。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某某制品有限公司
全体股东(签署)
乙方 (签署)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授权代表于_____年___月___日于北京签署:
股权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受让股东”),其法定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______路______号_________楼。
股权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出让股东”),其法定地址位于北京市________区_________大街____号。
1.鉴于股权出让方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某某”)于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签署合同和章程,共同设立京___________公司(简称“目标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机械设备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等。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于_____年___月___日签发。
2.鉴于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元人民币(rmb______),股权出让方为目标公司之现有股东,于本协议签署日持有目标公司百分之_____(____%)的股份;股权出让方愿意以下列第2.2条规定之对价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其他条款和条件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百分之____(____%)股份转让予股权受让方,股权受让方愿意在本协议条款所规定的条件下受让上述转让之股份及权益。
据此,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共同合作和互利互惠的原则,按照下列条款和条件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1.1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2)“人民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5)“转让价“指第2.2及2.3所述之转让价;。
(6)“转让完成日期”的定义见第5.1条款;
(8)本协议:指本协议主文、全部附件及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列为本协议附件之其他文件。
1.2章、条、款、项及附件分别指栖协议的章、条、款、项及附件。
1.3本协议中的标题为方便而设,不应影响对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
2.1甲方双方同意由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第2.2条中所规定之现金金额作为对价,按照本协议第四章中规定的条件收购转让股份。
2.2股权受让方收购股权出让方“转让股份”的转让价为:人民币六十三万元。
2.3转让价指转让股份的购买价,包括转让股份所包含的各种股东权益。该等股东权益指依附于转让股份的所有现时和潜在的权益,包括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有形和无形资产的百分之六十三(63%)所代表之利益。转让价不包括下列数额:(a)本协议附件2中未予列明的任何目标公司债务及其他应付款项(以下简称“未披露债务”),和(b)目标公司现有资产与附件1所列清单相比,所存在的短少、毁损、降低或丧失使用价值(统称“财产价值贬损”)。
2.4对于未披露债务(如果存在的话),股权出让方应按照该等未披露债务数额的百分之六十三(63%)承担偿还责任。
2.5本协议附件2所列明的债务由股权受让方承担。
2.6本协议签署后7个工作日内,股权出让方应促使目标公司向审批机关提交修改后的目标公司的合同与章程,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目标公司股权变更所需的各项文件,完成股权变更手续,使股权受让方成为目标公司股东。
3.1股权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十五(15)人工作日内,向股权出让方支付部分转让价,计人民币300万元,并在本协议第4.1条所述全部先决条件于所限期限内得到满足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余额支付给股权出让方(可按照第3.2条调整)。
3.2股权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第3.1条支付给股权出让方的转让价款项应存入由股权出让方提供、并经股权受让方同意的股权出让方之独立银行账户中,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具体监管措施为:股权受让方和股权出让方在本协议第3.1条所述转让价支付前各指定一位授权代表,共同作为联合授权签字人(上述两名联合授权签字人合称“联合授权签字人”),并将本方指定的授权代表姓名、职务等书面通知对方。在上述书面通知发出后和本协议第3.1条所述转让价支付前,联合授权签字人应在共同到上述独立银行账户的开户银行办理预留印鉴等手续,以确保本条所述监管措施得以实施。该账户之任何款额均须由联合授予权签字人共同签署方可动用。如果一方因故需撤换本方授权代表,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在撤换当日共同到开户银行输预留印鉴变更等手续。未经股权受让方书面同意,股权出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撤换该股权受让方授权代表。
3.3在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转让价余额前,如发现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股权受让方有权将该等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数额的百分之六十三(63%)从股权受让方应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的转让价余额中扣除。在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转让价余额后,如发现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股权出让方应按照该等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数额的百分之六十三(63%)的比例将股权受让方已经支付的转让价返还给股权受让方。
3.4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之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各自承担。
4.1只有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二十四(24)个月内下述先决条件全部完成之后,股权受让方才有义务按本协议第三章的相关约定履行全部转让价支付义务。
(1)股权出让方已全部完成了将转让股份出让给股权受让方之全部法律手续;。
(3)作为目标公司股东的________已按照符合目标公司章程规定之程序发出书面声明,对本协议所述之转让股份放弃优先购买权。
(7)股权出让方已完成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股权转让所要求的变更手续和各种登记;。
(8)股权受让方委聘之法律顾问所已出具法律意见,证明股权出让方所提供的上述所有的法律文件正本无误,确认本协议所述的各项交易协议为法律上有效、合法,及对签约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2股权受让方有权自行决定放弃第4.1条中所提及的一切或任何先决条件。该等放弃的决定应以书面形式完成。
4.3倘若第4.1条中有任何先决条件未能于本协议第4.1条所述限期内实现而股权受让方又不愿意放弃该先决条件,本协议即告自动终止,各方于本协议项下之任何权利、义务及责任即时失效,对各方不再具有拘束力,届时股权出让方不得依据本协议要求股权受让方支付转让价,并且股权出让方应于本协议终止后,但不应迟于协议终止后十四(14)个工作日内向股权受让方全额退还股权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第3.1条已经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的转让价,并返还该笔款项同期产生的银行利息。
4.4根据第4.3条本协议自动终止的,各方同意届时将相互合作输各项必要手续转让股权再由股权受让方重新转回股权出让方所有(如需要和无悖中国当时相关法律规定)。除本协议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股权受让方不会就此项股权转让向股权出让方收取任何价款和费用。
4.5各方同意,在股权出让方已进行了合理的努力后,第4.1条先决条件仍然不能实现进而导致本协议自动终止的,不得视为股权受让方违约。在此情况下,各方均不得及/或不会相互追讨损失赔偿责任。
13.1本协议的签署、有效性、解释、履行、执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并受其管辖。
13.2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争取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迅速解决,若经协商仍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3本协议全部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主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本协议于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章之日,立即生效。
股权受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股权出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甲方:住所:法人代表:注册号: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
乙方:身份证号:住址:公司地址:联系电话:电子信箱:联系地址:
根据《____公司事业部股权激励计划》(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利益,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就股权激励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本协议签订时系甲方________,经由____公司事业部(下简称“a事业部”)董事会按照《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评定程序”的相关规定,在对乙方参与股权激励计划进行最终资格确定后,将乙方列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之一。
作为《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之一,乙认同国贸事业部的发展战略和价值观,将个人的前途与a事业部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乙方认同《股权激励计划》一切内容,自愿配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自愿遵守该计划规定的所有条款及配套文件。
第二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乙方获授甲方子公司历史贡献股数量为股、业绩股数量为股,共需缴纳保证金万美元。
签署本协议时甲方子公司上一年度销售额为________、净利润额为________、品牌出口额占比为________,总股本数。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享有按照《股权激励计划》所列办法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乙方行权数量、分红收益、转实股数等进行调整的权利。
(2)甲方有权根据国家税法的规定,代扣代缴乙方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
(3)在乙方违反《股权激励计划》所列限制条款时,甲方享有按规定办法对乙方所持业绩股进行处理的权利。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按照《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程序按时足额发放红利的义务。
(2)在行权窗口期内,甲方需按规定的时间和价格对乙方要求行权业绩股予以行权。
(3)乙方行权后,甲方需按规定的时间将行权后的股权进行工商注册。
(4)甲方启动上市计划时,甲方需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将乙方所持股权转为甲方股权。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享有按照《股权激励计划》所列程序领取分红款的权利。
(2)乙方完成相应业绩考核后,有权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程序要求甲方对其所持的满足行权条件的业绩股予以行权。
(3)乙方达到转实股的业绩条件后,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及时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在甲方启动上市计划时,乙方有按股价价值将所持股权转为甲方股权的权利。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有按时足额缴纳购股资金的义务。
(2)乙方应恪尽职守,以确保《股权激励计划》所列绩效指标的.达成。
(3)乙方不得对所持业绩股用于抵押或偿还债务。
(4)乙方保证依法承担因参与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纳税义务。
(5)乙方不得向任何无关的第三方透露个人获授股份数量、《股权激励计划》、公司经营状况等,若违反,乙方承诺自愿接受甲方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5)乙方保证本协议的签署已告知其配偶。
第五条甲方对于授予乙方的股份将恪守承诺,除非乙方有《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特殊情形,否则甲方不得中途取消或减少乙方的股份数额,也不得中途中止或终止与乙方的协议。
第六条乙方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依法参与甲方的股权激励计划,依法按规定程序享受股权收益,在签署的《股权授予协议书》中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对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七条协议任何一方变更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电子信箱时,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合同对方,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未及时通知的一方承担。
第八条乙方违反《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约定、违反甲方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的规章制度或者国家法律政策,甲方有权无需通知乙方而直接结算乙方的股权收益(收益打入乙方提供的永久银行帐号中),终止与乙方的协议而不需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九条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股权激励计划》已涉及的内容按约定解决,《股权激励计划》未涉及的部分,按照相关法律和公平合理原则解决。
第十条甲乙双方每年签署的《业绩合同》作为《股权激励计划》配套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协议非因法律规定或《股权激励计划》允许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规定或约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协议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
第十三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协议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国贸事业部秘书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持河北科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20%股权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双方确认,甲方占目标公司20%的股权(以下简称代持股权),但该代持股权以乙方名义持有并登记。乙方实际占目标公司20%的股权,并代持甲方的20%股权,乙方名下登记的股权共计40%。
第二条:双方确认,甲方为上述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乙方为代持股权的名义所有人。
第三条:双方确认,甲方享有因该代持股权所产生的全部股东权利并承担全部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权、表决权、以出资为限对目标公司承担责任等。如果目标公司分红须经手乙方,则乙方应在获得分红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双方确认,代持期间,如涉及出席股东会、以股东的身份签署有关决议、合同等文件的,乙方与甲方协商一致后根据一致意见进行表决和签署。
第五条:代持股权的转让、质押、置换、赠与、继承以及其他方式的处置权利均由甲方实际享有和行使,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给予签字配合。乙方不得单独对代持股权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
以资本公积金或者其他方式转增的股权,属于代持股权所对应的份额,其全部权益归属于甲方所有。
第六条:双方确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其出资、验资证明等,与本协议所载内容不一致的,实际均以本协议内容为准。
第七条: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均应按协议约定执行,任何一方违反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履行本协议如有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八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共谋发展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银川市民生街投资皇室假日美容院,项目周期为五年。
其中:甲方投资占双方投资总额的50%,贰拾万元;乙方占双方投资总额的50%,贰拾万元。
乙方应在本投资投资合同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投资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上。
甲乙双方按其投资额占投资总额的比例分享投资项目的利润的50%,分担投资项目50%,的亏损。
4.1甲方负责投资项目相关证照的办理;
4.2甲方负责投资项目的具体事务执行和管理;
4.3甲方有权按照本投资合同协议书约定分配利润。
5.2乙方不得擅自干涉甲方对投资项目的运营管理,但有权对财务信息进行查询和质问;
5.3乙方有权按照本投资合同协议书约定参与投资项目的利润分配。
6.1甲方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启动,乙方有权终止投资合同协议书,视同甲方违约。
6.2乙方违约责任
若乙方不能按时足额将投资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每迟延一天汇款,应按照乙方投资款总额的3‰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6.3由于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的重大调整,致使投资合同协议书不能继续履行时,应在15天内书面通知对方,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违约责任。经双方协调一致,可终止本投资合同协议书,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投资合同协议书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双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转让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职务:
受让方:(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职务: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市设立,由甲方与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币万元,其中,甲方占%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合营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营公司%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出资币万元,实际出资币 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合营公司%的股权以币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分次(或一次)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营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合营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39;,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公证处公证(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须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承担。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____市公证处公证后(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报请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受让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xx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市订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持有_公司_______%的股权共_______万元出资额,以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____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_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_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xx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xx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承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名):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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