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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亮的封面、精彩的内容和迷人的情节,它就“哈利波特”,这本书好看又有趣,让我深深吸引,手不释卷。
每当我心情不好的时候,我就会打开“哈利波特”来看,书中有趣的篇章让我把烦恼抛到九霄云外,彷佛在作梦一样呢!
我真希望我是“哈利波特”一样,拥有神通广大的魔法,这样我就可以把教室变成电影院,变成游乐场,把家里变成皇宫,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玩什么就玩什么,多自由自在啊!
“哈利波特”陪我度过快乐的童年,让我不仅得到知识,还神游在无限的梦想和希望。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如《博物》、《自然探秘》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让孩子勤学乐思的108个灵感故事》这一本书。这本书向我们介绍了许多伟大的科学家,让我们了解他们是怎么成功的,发明了什么东西,对我们人类有什么好处。
我最喜欢的部分就要数这本书上的附页了,上面有一些小发明,比如木风扇,小钢琴等。有一天,我禁不住诱惑,就根据上面的说明指导动手做了一个小风扇。我拆拆卸卸、摆摆插插,最后终于成功了,我高兴地一蹦三尺高。那可是我花了四个多小时发明出来的,心里别提有多开心,当时就感觉自己已经是伟大的科学家啦。兴奋之余,我想:科学家有多么的累,我仅仅做了一个小型的,就花费了这么长时间,如果做大型的,岂不是更麻烦?况且,科学家们是靠自己的智慧和想象创造发明,而我呢,却是仿制得来的。我可以体会到科学家是多么的劳苦,他们那坚毅执著、追根求源、锲而不舍的精神品质是多么的可贵!
《让孩子勤学乐思的108个灵感故事》,谢谢你!你让我爱上了动脑思考,爱上了发明创造!
是《小蚂蚁抢树叶》。让我来介绍故事的精采内容吧!
有两只叫黑黑和黄黄的小蚂蚁,有一天在路上发现了一片树叶,黑黑说:“我想拿来当作洋伞。”黄黄却说:“不行啊!我想把它拿来当作凉席一定很舒服。”两只蚂蚁因为意见不合而争吵了起来。突然,天空下起一阵大雨,黑黑急忙大叫:“黄黄,快到树叶下面来躲雨。”
终于,雨过天晴了,两只蚂蚁就爬到树叶上欣赏彩虹。黑黑说:“如果我一直把树叶当做洋伞,就无法看见美丽的彩虹。”黄黄更不好意思的说:“如果我坚持将树叶当做凉席,我们有可能都会被淹死。”
看了这本书之后,我才了解每样东西不只有一个使用方法,我们只要将这些方法与人分享,或许可以得到更多的益处,发现更多生活中的美好事物,并且,我们还要尊重别人的看法,如此可以发挥智慧,解决生活中的难题。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不仅仅是我的爱好,而且成为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一部分。
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讲了海伦凯勒又聋又哑又盲,是一个莎莉文老师的到来,改变了她一生的故事。后来,她慢慢地学会了用心去感受世界,她虽然看不见、听不见、不能说话,但是她每天仍然快乐地活着。莎莉文老师把她所知道的东西一点一点地教给海伦凯勒,海伦一天天成长,终于征服了世界。
我很佩服海伦,她度过了八十七年没有光明,没有声音、没有语言的岁月。她用自己那迎难而上的勇气,克服了千千万万个困难。她虽然残疾,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了残疾人也可以坚强,也可以创造自己的一片天地。
我要把别人眼睛所看见的光明当做我的太阳,这一句话一直激励这我,我们要像她那样遇到困难不要退缩,相信总会找到合适的地方把它解。
是《安徒生童话》,刚拿到这本书时,就被上面美丽的图画深深吸引了,在看过书中几个小故事后,就被书中的故事打动了,这本书告诉我许多做人的道理,要与人和睦相处,要乐于助人,要关爱别人。
这本书里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数《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了,读完这个故事后,我知道七个小矮人每次都帮助白雪公主度过难关,这是因为小矮人富有同情心,而白雪公主很善良,她不忍心去伤害每一个人,所以七个小矮人就很爱帮助她,这个故事让我明白,我们每个人要有一颗善良的心,有一个温暖他人的心,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要做一个好人,不能做一个坏人。外表漂亮不是真正的美丽,只有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丽,我们要做一个心灵美的人,那世界就会变成一个幸福的大家庭。
我有许多书,比较多的一类就是漫画书,而是《父与子》,这本书是妈妈带我去图书馆买的。
我原来很不爱看书,直到妈妈给我买了《父与子》。
这本书里面讲的是父子之间的`趣事,有一篇让我印象特别深刻。主要讲述小明的妈妈做好了饭,把热腾腾的饭菜端上桌,准备开始,发现小明不在,就让爸爸去叫儿子吃饭,爸爸叫第一声时,儿子没有听见,爸爸便去了儿子的房间里去叫。打开房门,爸爸看见儿子在看书,就很疑惑他看什么书,看得这么入迷。儿子像接到圣旨一样,便去吃饭了,却发现爸爸不见了,便又回了房间发现爸爸在自己的房间里入迷地看着自己刚才看得那一本书。妈妈等不到父子俩,也过来看看怎么回事,后来自己也被迷住了......每当看到这段时,我都会咯咯地笑出声来。
我为什么喜欢这本《父与子》?不光是因为这是妈妈给我买的第一本书,还因为它可以给我带了快乐。一次,我考试没考好,回家后特别伤心,我把自己关在了房间里,随手拿出《父与子》,看着看着我便哈哈大笑起来,顿时将伤心抛之脑后。
它带给我的收获也很多,因为我买的是只有图,没有字的,所以每看完一篇,我都会把我理解的内容写下来,直到把这本书看完,而我看图写话也在无形之中提高了很多。在生活中,它也给我很大的帮助,让我结交了好朋友。当有同学伤心难过的时候,我给他讲几个书里的笑话,他们就会笑了起来,因此我还得到一个“开心果”的称号。
书中的父与子,每天都是开开心心的,没有一点烦恼。这一点,让我十分羡慕,我也希望自像《父与子》中的父亲和儿子一样每天开开心心,没有一点烦恼。
在我的书架上,有很多很多的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是一本厚厚的外国小说。初一看,一幅插图也没有,满本都是字,我觉得这本书肯定枯燥无味。细细品读后,我发现它其实很好看。这本书的大致内容是:一个叫鲁滨逊的人,在一艘船上当水手,结果船沉了,他漂到不远处的一个荒岛上,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寻找木材,为自己搭建房屋;他外出捕猎,为自己寻找食物;他还饲养羊群,当猎物缺乏时可以以羊肉充饥等等。
书中的鲁滨逊十分让我敬佩,他到一个荒岛上竟然还能生存下来。所以,当我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困难,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鲁滨逊。是呀,鲁滨逊在没有人烟的荒岛上都能生存下来,一点小小的困难难道就把我吓住了?想到这儿,我觉得浑身又有了使不完的劲儿,又开始信心百倍,就这样,一个个困难被我克服了。
《鲁滨逊漂流记》就像一枚指南针,时时刻刻为我指明着方向。所以,我真的非常喜欢它,它是。
阅读,是大家都喜欢的娱乐方式。但是喜欢阅读什么,就不大相同了。是喜欢中国四大名著之?还是喜欢西方古典文学?是喜欢震撼心灵的科幻?还是巴尔扎克,马克吐温的小说?反正,在茫茫书海中,总有你喜欢的书。我最喜欢是法国科幻大师儒勒凡尔纳的《神秘岛》。
如果说英国作家笛福的《鲁滨孙漂流记》用优美的文字和曲折的情节塑造了勇敢的鲁宾孙。而儒勒凡尔纳则塑造了一群“鲁宾孙”,他们就是神秘岛的主人公——工程师塞勒斯史密斯;水手彭克洛夫;战地记者杰丁斯皮莱;以及哈伯特和纳布。
故事发生在美国南北战争期间,他们是从南方军大本营逃出来的五个北方军人。在一望无际的太平洋上,猛烈的风暴狠狠地拍打着一只孤零零的热气球。他们就是想要乘着的这只热气球准备返回北方,却因为一场风暴吹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们一无所有,只能靠自己的双手生存。
他们开始建设这个小岛,而打击却接踵而至——极端天气、海盗……但他们每一次都在一股神秘力量的帮助下挺了过来。终于,他们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同时,也目睹了一直帮助他们的人——尼摩艇长的死去。接着,岛上的活火山喷发了,整座岛化为一座小石块,仅能容他们坐下。这时,救援艇发现了他们,并把他们带回了美国。
他们之所以能够等到获救,是因为每个人各出所长,大家团结一致,俗话说:兄弟齐心,其力断金。这难道不是给我们提示吗?团结合作,会有意想不到的力量。
这本书情节跌宕起伏,一波三折,用词严谨而不失幽默感。书中写一个海盗的死是这么描述的“杰丁斯皮莱的卡宾枪说话了。而且大概说了些伤人的话。因为其中的一位海盗倒下了。”像这样的语言随处可见。不信?看看就知道了。
是《秦琼传》。小说主要讲了隋朝末年,皇帝昏庸无道,瓦岗寨众义士揭竿而起,辅佐李世民打江山,以求国泰民安的故事。
且不说其中跌宕起伏的情节,个性鲜明的人物。单说英雄们的武艺都足以引人入胜。
故事中的瓦岗寨英雄都是武艺高强,行侠仗义的结义兄弟。他们各有各的绝招,各有各的独门武器。老二秦琼,骑的是忽雷驳马,用的是四棱金装锏,双锏使得是出神入化,智勇双全,无人能敌;老四人称“混世魔王”程咬金,用的是一双板斧,虽仅有三招,却有万夫不当之勇;老八罗成,胯下是闪电白龙驹,臂力过人,使得是五钩神飞枪,更是神勇。总之瓦岗寨兄弟个个都是好汉!
我也曾幻想着,有朝一日也练成像他们那样的功夫,仗义执言,扶弱济困,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那该多给力!
还是那幅对联说得好:宝剑锋自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非常有道理的。自小以来,我就爱看书,我的书架上已挤满了薄薄厚厚、大大小小的书,可在这众多的书中,我唯独喜欢那本《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是英国近代小说家丹尼尔·笛福。这本书主要讲了:英国青年鲁滨逊从小喜欢航海,然而,有一次在太平洋上遇难了,落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之后,他运用船上所剩的食物来捕猎和食用,维持自身的衣、食、住、行,后来当没有食物,他又用自己种的水稻和大麦,圈养山羊,这样才得以生存下来,这样的生存方法持续了28年,他终于在1686年12月19日被告一艘英格兰的船拯救了。这本书告诉了我许多遇到困难时的解决方法以及在困难面前,不退缩,不向困难低头,要勇敢地抬起头来,与它抗争,这样才有机会克服困难,战胜困难的道理。
鲁滨逊的所作所为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使我在生活和学习中不断地激励自己做一个永不退缩的人。
记得有一次,一直定居在香港的哥哥回来探亲,入住在我们家,每天下午,我看着哥哥打球时英俊潇洒的身姿,我心血来潮,下决心学打篮球。当哥哥打完球回来时,我急忙跑到哥哥硬面前,让哥哥教我打篮球,起先他还还愿意,后来经过我的再三恳求,哥哥终于答应了。
第二天,我与哥哥到楼下练球,他先教我一些规则和基本动作,然后就叫我自己练习,开始投球了,我使尽力气拼命地地往上投,可总是竹篮打水一声场空,偏偏投不到篮,虽然这只是儿童专用篮筐,可我身高不过130cm,但我不懈气,继续投篮,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可还没投进一个。慢慢地,我没有了之前的十足信心,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心想:我既然没有打球的天赋,就不要瞎掺和了。我哥哥在一边看着我无精打采的样子,说:“弟弟,这好像不是你的一贯作风吧?”对!我转念一想:鲁滨逊在那荒无人烟的岛上遇到多少困难,可他都一一克服了,而我这点区区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我想起一些之后又精神振作起来,继续投篮,成功总是垂青于有恒心的人,我最后终于投进了一个球。渐渐地,我找到了投球的窍门,越来越准了,现在,我已成为百发百中的神投手了,多次在小区的比赛中荣获冠军。
《鲁滨逊漂流记》,,它激励着我面对困难不懈气,不低头,勇敢地向困难挑战,战胜困难。
《太空历险记》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经常拿着它,忘记吃饭,总想一下子把它看完。这本书的作者是洪在彻,是二十一世纪出版社出版的。书中讲的是三个小学生—玛鲁、秀智、沙沙作为少年宇航员候选人,去俄罗斯的加加林航天中心参加训练的故事。
玛鲁是一个脑子里充满稀奇古怪念头的淘气包,但他有超强的体力。秀智是个很聪明的女孩,性格刚强,掌握了各种科学知识。沙沙是战斗机驾驶员的儿子,他非常了解战斗机和火箭的知识。
想成为一个合格的优秀少年航天员,不仅需要参加各种各样的训练,还要学习各种航天知识。在他们三个参加的训练中我最感兴趣的有降落伞训练、海上生存训练和太空行走训练。降落伞训练很刺激,他们要从3500米高空跳下,这需要有很大的勇气。海上生存训练十分惊险,要在海上漂24个小时,因此需要他们有好的体力和耐力。太空行走训练非常奇怪,不能真的到太空上训练,而是在水里训练,因为水的浮力可以托起身体,使人感觉不到身体的重量,所以可以得到和失重状态下相似的体验。最终玛鲁通过了各种考验,被选中了,他搭乘着“联盟号”火箭飞向太空。当他走入太空的时候,看见地球是一个蓝色的星球,非常漂亮,还看见了月亮上的火山口,他感到太空非常壮观。
从这本书中,我不仅跟着三位少年宇航员候选人一同经历了各种训练,而且还学到了很多知识,比如飞机和火箭的飞行原理,降落伞的原理和使用方法,还掌握了不少在严寒地带、大海等地方遇到危险时的生存知识。通过这本书,我知道了人类第一个航天员是俄罗斯人尤里.加加林,第一个登月的是美国人内尔.阿姆斯特朗,还知道目前只有俄罗斯、美国和中国的航天员是乘坐自己国家的宇宙飞船。我为中国感到骄傲和自豪!
读这本书时正好是我国载人火箭—神州九号上天与天宫一号实现自动和手动对接的时候,我每天都期待着新的那些航天员叔叔阿姨的好消息。通过这本书我更好地了解了很多航天知识。我想我一定要好好学习,锻炼身体,长大以后也能象杨利伟叔叔和刘洋阿姨那样当一名合格、优秀的航天员,去探索太空,为国争光!
生活中,总有一些事物让我们得到启发,比如书。
我从小就立志要考上哈佛大学,留学做一名博士生。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得到了一本《哈佛凌晨四点半》,从此,我的哈佛梦就更加坚定了。哈佛大学占地154公顷,没有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只有随处可见的图书馆,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能看到哈佛学子读书的情景对他们来说,学习是不分白天黑夜的,在一个普通的哈佛凌晨四点半,哈佛的图书馆内,已经坐满静静看书、认真做笔记的哈佛学子……哈佛图书馆墙上的一条训言让我知道了读书的重要:学习并不是人生的全部。但既然连人生的一部分——学习也无法征服,还能做什么呢?是呀,所以,我要认真对待学习,丝毫不懈怠自己!
即使现在,对手也在不停地翻动书页!如果想要成为精英,只有比别人更早、更勤奋的努力,才能尝到成功的滋味。
这本书是由一个个哈佛人物的小故事组成的,这些故事让我懂了许多道理。《敢于推开那扇虚掩的门》让我知道,成功确实需要不懈地努力,但是更需要敢于打开那扇虚掩之门,挺过关的勇气。《不行是人最好的的大学》中,米契尔身体以上65%以上的皮肤烧伤,胸部12块脊椎骨全部粉碎,腰部以下全部瘫痪,却成了百万富翁、受人爱戴的公共演说家,洋洋得意的新郎以及成功的企业家。他的故事告诉我,不幸给人的伤害有轻有重,不论大小轻重,都要学会从光明的角度看问题,从积极的方向吸取教训,才能把不幸转化为幸运,成就人生中的成功。
我相信,这本书能带我从平庸走向平凡,从失败走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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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树理曾说过:“读书也想开矿一样,“沙里淘金”。我十分喜欢书,并且在书里“淘”出了许多“金子”。尤其是十万个为什么,更使我爱不释手。
我从三年级时就喜欢上了这本书,并且一看就是好几个小时。有一次,我为了买到限量版的《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冒着倾盆大雨,踏着一尺深的雨水,终于买到了这本书。回到家,妈妈看着像落汤鸡似的我,心疼地说:“不就是一本书吗,干吗弄成这个样子!”我听了,急忙说:“一本书怎么了,书里也有许多知识,虽然它不像财宝那样惹人喜爱,但它是一生中不可缺少的东西!妈妈听了,只好无可奈何的摇摇头。有时,我还用自己喜爱的邮、贴纸来和同学换书,那可是我珍藏好久的宝贝呀!为着妈妈不知打了我多少次,可我总是嘿嘿一笑,又去看书了。
上学期期末考试的试卷上,基本上都是课外知识,而且都是《十万个为什么上的》,像“太空中有什么”、“鱼儿怎样寻找食物”、“水里有什么奥妙”等等。这对我来说小菜一碟,我过五关,斩六将,一会儿就ok了。试卷发下来,我考了97分,都是《十万个为什么》帮我绕过难题。我更喜欢这本书了,连上厕所都不放过,爸妈总叫我“书呆子”。
我将会更喜欢《十万个为什么》,把它的知识全部吮吸到我的脑海中,为人民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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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很多书,四大名著、郑渊洁童话系列、百科全书等等。其中,《小灵通漫游未来》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小灵通漫游未来》的封面上,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头戴蓝色鸭舌帽,水汪汪的眼睛瞪得大大的,身上背着黑色照相机,坐在五用车上,正举起手,向未来挥手告别。那精致的图画栩栩如生,紧紧吸引了我的视线,让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写小记者小灵通由于迷路,沉睡在公园中的椅子上。睡醒后,他发现自己正躺在通向未来的.船只上,一路上了解了未来城市的许多奇特之处。他“三游未来”,认识了小虎、小燕、铁蛋等好朋友,发生了好多好多你无法揣测的事情,这些事情会让你大吃一惊。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作者叶永烈认真的写作态度,他用了三十五年时间才最终完成这样一部“宝书”。但是由于作者是几十年前写的这本书,书中的不少想象现在已经成为了现实。比如:一天晚上,小灵通在小虎家吃晚饭,有一道菜是“萝卜炒丝瓜”。因为萝卜是在冬季收获的植物,而丝瓜是在夏季成熟的植物,所以小灵通感到很奇怪。小虎告诉他,这是利用基因遗传技术来完成的。可是现在,只要有蔬菜大棚就可以收获反季蔬菜,并不需要用到基因遗传这样复杂的技术了。
小灵通还跟随他们一家去了太空站。虽然现在也有太空站,但是只有宇航员能去,一般市民是去不了的。未来城市还有一样神奇的东西,那就是“人造器官”。但现在的科学水平还不能达到,以后我一要把它发明出来,拯救更多的病人。现在看来不可能的事,在未来的某个时间就可能会变成现实。
这本书带给我无穷的乐趣,你们也来读一读吧!
指导老师周凌云。
有一本书让我如痴如醉。它就是《天使在人间》。
这是一本集有新编小小说的书,它反映了人间的真情和善良,是一本感人肺腑的书。
这本书的来历不同寻常,是老师赠送于我的。拿到这本书,我粗略地翻了翻,立即被里边生动的语句,感人的故事迷上了。
“叮零零”,下课了,我捧起书。津津有味地看着,不时抹了抹掉出来的泪珠,继续往下读。“叮零零”,上课了,我见老师还没来,忙抓紧时间,老师来了,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包里。
一整天,我都魂不守舍,就像被书勾走魂。
放学,走在路上我不敢看书,生怕出了什么事。一到家,我便迫不及待地拿出书,有滋有味地读了起来。我遨游在书的王国里,忘了别人,也忘了自己。“开饭了!”我被奶奶的呼声拉回了现实。我眷恋地看了看书,拿起筷子,赶紧吃饭。三下五除二,我吃好了饭,又沉浸在一篇篇动人的小说中。
就这样,我仅花了一天的时间就看完了这本书。现在也只要一有空,我就会忍不住再拿来看。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欢乐,也丰富了我的业余生活。它是。
《夏洛的网》是,它是美国作家e·b怀特所著的,被誉为“二十世纪读者最多,最受爱戴的童话”。
我之所以会这么喜欢它,是因为它里面的情节幽默有趣,而且包含了许多道理,更因为它是我喜欢的作文老师送我的礼物,它寄托着老师对我的期望,我一直把它珍藏到现在。
在e·b·怀特的笔下,夏洛用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爱的大网,这张网挽救了威尔伯的生命,更激起我心中无尽的爱与温馨。
它为了救小猪,一直都努力工作着,不论是白天黑夜还是刮风下雨,它都没有停止。想想看:威尔伯的生死和夏洛一点关系也没有,它又何必这样冒着生命危险来救威尔伯呢?原因很简单,就因为它们是朋友。而且,夏洛承诺过要救威尔伯的。夏洛是把友谊看得那么重要,把他人的幸福看得那么重要,它在救威尔伯时,其实也就是使自己走上了绝路——死亡之路!可是它从没有抱怨,只是默默地付出,付出,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夏洛无私奉献的品质与不惜牺牲生命的精神震撼了我,世上能为他人付出,为他人不惜自己生命的能有几个?岂不是我们连一只蜘蛛也不如吗?回想以前,我上作文班时,一个朋友发现自己没带橡皮,于是她向我“求救”,可是,我却冷冷地给了她一句“不,这橡皮是妈妈买给我的,你凭什么拿啊?!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题记。
我最喜欢的书是《熊猫回家的路》,它是根据迪斯尼电影小说写成的一本书。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我喜欢书中的故事它主要将了主人公失去双亲的芦娃子遇到了迷失方向的小熊猫胖胖,而,、村里的专家认为,一只大熊猫只能抚养一只小熊猫,坚决要把小熊猫带走。芦娃子只好偷偷的抚养胖胖,还教会了它觅食、爬树、吃竹子……历经千辛万苦把小熊猫送回熊猫妈妈怀抱了的故事。它使我看到了熊猫胖胖那奄奄不息的生命奇迹,和芦娃子与动物之间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情意,往往使我看得如醉如痴,芦娃子和胖胖的那些悲欢离合的情节,在作者的笔下更是让我牵肠挂肚。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可爱的熊猫胖胖玩耍的情景,也看到了芦娃子、胖胖的两个可怜的孤儿相依为命的情节,总是使我泪水总在眼眶中打转儿……。
我有个习惯——一但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的将它看完,刚买这本的时候也一样,为了尽快的看完,我早早的起床起来看,上学下课时也看,吃饭时还看……总之一句话——一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了,你可能会想这就完了,这本书的内容实在太精彩了,可我还是一看再看,甚至现在都快会背了,因为他实在太好了。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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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遥远的村庄》,因为在刘亮程(本书作者)的“村庄”里,那里人花共笑,人虫共眠,人畜共居。在这本书里,无时无刻不充满着共情,人与万物的共情。人并不因为自己的强大而歧视其他弱小的动物,也不因为没有共同语言就拒绝与它们交流。读过这本书,马上拥有了不一样的感觉,品味着人与万物的悲欢离合,感受着作者流露出来的真情实意,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我喜欢共情,我也要达到那种高尚的境界。
在生活中,当我们看见有虫子爬到自己的身上,我们会急忙把它抛掉,如果它再在我们身上咬一口,我们一定会气急败坏地把它摔在地上,再踏上一只脚把它碾碎。可是在《遥远的村庄》里,刘亮程却非常温和地对待它们,他说:“我的身体成了众多小虫子的温暖巢穴。那些形态各异的小动物,从我的袖口、领口和裤腿钻进去,在我身上爬来爬去,不时地咬两口,把它们的小肚子灌得红红鼓鼓。”刘亮程并不把小虫子爬到自己身上当作坏事,反而把自己当成了虫子一样。其实我们人就像一只大虫子躺在大地上,大地并没有因为瘙痒而把我们扔出去。
在这本书里,人与万物都是平等的。在《老鼠应该有个好收成》中,刘亮程写道:“这些匆忙的抢收者,让人感到丰收和喜悦不仅仅是人的。也是万物的。我们喜庆的日子,如果一只鸟在伤心流泪,我们的欢乐将是多么的孤独和尴尬。”在作者的心目中,老鼠、蚂蚁、小鸟、花草都和人一样,有自己的世界,有自己的人生,处处体现着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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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开始读书以来阅读过很多书,但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木偶奇遇记》。《木偶奇遇记》是科洛迪的代表作,发表于1880年。这部童话的主人公皮诺曹是个调皮的木偶,他天真无邪、头脑简单、好奇心强。《木偶奇遇记》通过皮诺曹的种种曲折、离奇的经历,表现出他热爱正义、痛恨邪恶、天真纯洁的好品质。并借此教育儿童要抵御种种诱惑,做一个诚实、听话、爱学习、爱劳动的好孩子。
我在四年级时曾学到这本书的一个片段,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周六,我上街看到书店里有这本书,所以立刻就买了,买回来后细细阅读,有好多精彩的部分。比如第一章《会说话的木头》,你不相信可以自己去读一读哟!
我喜欢这本书!同学们,你有自己喜欢的书吗?有的话,也和我一起分享分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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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了现在市场上嘻嘻哈哈的校园小说,也习惯了玄之又玄的冒险小说和悬疑小说,他们如此热闹,但脑海一掠,什么都没留下。
这是大部分作家的选择,或许,是时候找一本淳朴,异于那些快餐性质的畅销书了。在风起云涌的脑海中,就这么一本乘着记忆之舟登上海岸——《草房子》。
这是本能够真正触动孩子心灵的书,我在床头柜曾放着一本《爱的教育》,但也许限于国家文化的差异,于是并没有真正感受到它的含义,《草房子》就不同,讲的同样是一个孩子,塑造了同样有血有肉的人物,但一个重在于教育,读来有些枯燥,一个重在于生活,读来有些乐趣,一个形式死板,另一个如此活泼。桑桑就是许多孩子童年的原型吧,有几个三五好友,感受过背叛的愤怒,感受过炫耀魅力的骄傲,感受过嫉妒的煎熬。
书中首次出现的人物是秃鹤,极力想维护自己的形象,却被同学耻笑,恶作剧,秃鹤感到愤怒,却又无力阻拦,或许这就是被欺凌的感觉吧。尽管那些孩子可谓天真无邪,却不顾他人的感受,可谓不懂事还是无耻,总之这种感受无法说出来,是一种痛。
其次书中书墨较多的也是有血有肉的人物是杜小康,他有着传奇版的背景,当时他最有钱,别的孩子不敢招惹他,当时他是最早有自行车的孩子,如此威风,以至于阿恕肯为此背叛桑桑,但后来,家庭的衰败,父亲的债务,使这个家庭雪上加霜,杜小康颜面扫地,颓废了许多,家庭的变化让他知道什么叫生活,或许这才是书中的重点,杜小康的经历令我动容,为他感到同情,感到悲哀,老天的不公有时未免不是一件坏事。至少在孤独之旅中,他学会了成长。
秦大奶奶是这本书蛮有趣却感人的人物,在油麻地小学放养鸡鸭,那些情节,那些画面都令人忍俊不禁,最令我思念的是那片艾地,一片绿又带着苦艾味,秦大奶奶的一番努力,终于和油麻地小学和好,也了了我的感情。
《草房子》是童年的一面镜子,使我们敞开心扉,这是面我们心灵的镜子,反映我们的纯真,一本足以使我们心灵充满向往——多么自由的童年,多么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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