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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
“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是阿里巴巴所有业务的核心指导原则。
“我们要求销售人员出去时不要盯着客户口袋里的5元钱,你们是负责帮客户把口袋里的5元钱先变成50元钱,然后再从中拿走5元钱。”马云说。
“如果客户只有5元钱,你把钱拿来,他可能就完了,然后你再去找新的客户,那是骗钱。”“客户都完了,穷了,阿里巴巴也就完了。”
这其实也是马云生意经的鲜明写照。有人说马云朋友多,其中固然有马云的人格魅力在,但在生意场上,马云的这种价值观也让他得到了不少生意上的伙伴。
猴子路过草丛,看见一条蛇正在欺负可怜的兔子,兔子吓的浑身之哆嗦,眼看着兔子就要被蛇吃掉了,猴子突然用从树上摘取下来的果实重重的砸在了蛇的身上。
蛇被惹火,生气的对树上的猴子说:“好你个猴子,竟敢砸我,我看你是不想活了,看我不吃了你。”
猴子在树上说:“吃我?我是爬树高手,连狮子和老虎都拿我没办法,你区区一条蛇能抓的住我么?!”
猴子在树上高傲的显示着自己有多了不起,蛇蠕动着身体快速的爬到树上,将猴子用身体缠绕了起来。蛇对猴子说:“不要以为只有你们猴子会爬树,我们蛇类也是爬树的高手。”
说完就把猴子吞进了肚子里,猴子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而失去了生命。
在的第二届阿里巴巴网商大会上,马云当着杨致远的面,称其为“偶像”。的确,没有杨致远,马云的人生轨迹八成是要改写。
1995年,马云在美国第一次接触互联网,第一次看的网站就是雅虎,并“偶遇”杨致远。随后,杨致远成了偶像,马云则成了“粉丝”。结果是,马云有幸在当年全程陪同了杨致远的首次中国之行,带他去了长城故宫,并由此建立了长期伙伴关系。
此后如引来孙正义的投资、拿下雅虎中国,以及最终香港上市,背后都隐现着杨致远的身影。
"外乡人,你们是谁呀?"巨人粗暴地问道,声音如响雷。"你们从哪里来?你们是强盗吗?或者你们是做买卖的?"我们被问得心惊胆颤,最后,我壮起胆子,回答说:"我们是希腊人,刚从特洛伊战场上回来。我们在海上迷了路,到这里来请求你的帮助和保护。请敬畏神衹,倾听我们的请求吧。因为宙斯保护寻求保护的人,他将严厉地惩罚那些危害哀求者的人!"。
那个库克罗普斯人发出一阵可怕的笑声,并且说:"外乡人,你是一个傻瓜,还根本不知道跟谁在讲话!你以为我们敬畏神衹,并怕他们报复吗?即使雷神宙斯和其他的神衹加在一起,我们库克罗普斯人难道会害怕吗?我们比他们强大十倍!除非我愿意,否则不会放过你和你的朋友们!现在告诉我,你们的船在哪里?你们把它藏在什么地方?"。
库克罗普斯人问得很狡猾,可是我已有提防,因此回答得更狡猾。"好朋友,我的船嘛,"我说,"已经被大地的震撼者波塞冬在山岩上摔得粉碎。我和这十二个人死里逃生!"巨人听了以后一声不响,他伸出大手,抓起我的两个同伴,像扔两只小狗似地把他们摔在地上。两人顿时脑浆迸裂,血肉模糊地躺在地上。巨人将他们撕开,如同山中的饿狮一样吞食它的猎物。他不仅食他们的肉,而且把内脏、骨髓,连同骨头都吃光了。我们悲痛难忍,高举双手向宙斯祈祷,控诉巨人的罪恶。
巨人吃饱了,又喝了羊奶解渴,然后躺在山洞的地上睡了。我想朝他走过去,用利剑刺入他的胁部,结果他的。
生命。
但我很快放弃了这个念头,因为这样做对我们并没有好处谁能把巨大的石块从洞里搬开呢?我们仍会封在洞里活活地饿死因此,我们只能听凭他酣睡,在恐惧中坐待天明第二天早晨,库克罗普斯人起身了,他点上火,开始挤奶了等到把这些事做完后,他又抓起我的两个同伴作为他的早餐我们恐怖地看着他他吃完后,搬开洞口的巨石,把羊群赶出山洞,自己也走出去,然后,又把石头塞住洞口我们听到他挥着响鞭,吆喝着牧群走开了我们每个人都惶恐地留在山洞里,默默地等待着下一次轮到自己被吃掉。
我寻思着逃生的办法,终于我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并觉得这是切实可行的。在羊圈里有一根库克罗普斯人使用的巨大的木棒,这是新砍下的橄榄木,像大船上的桅杆一样。我用它削了一根六尺长的杆子。我请朋友们将它磨滑,然后将杆子的一端削尖,放在火上烤干,使它变得十分坚硬。我小心地把它藏在山洞一边的粪堆里。这时我们抽签决定在巨人睡着时由谁帮我把尖木杆戳进他的独眼中去,抽签选出了四个最勇敢的人,他们正是我所要挑选的人。
晚上,可怕的巨人又赶着牧群回来了。这一次他没有让一部分羊留在外面的院子里,而是全部赶到洞里。也许他有点怀疑了,也许是神衹决定帮助我们。故事的结局你们马上就会听到。
像昨晚一样,巨人又把石头堵住洞口,并抓去我的两个同伴。他正在吞食时,我解开盛酒的皮袋,把浓浓的美酒倒进木桶,将它送到巨人面前,说:"收下吧,库克罗普斯人,请喝吧!吃人肉喝这样的酒真是再好不过了。你应该尝尝,我要你知道我们在船上带了一种多醇的美酒。我特意把它送给你,希望你可怜我们,放我们回去。但你待我们却这样凶狠,但愿以后没有人再来找你。"。
库克罗普斯人接过木桶,一句话也不说便将桶里的酒一饮而尽。可以看得出酒的芬芳和强烈使他感到心满意足。他第一次用友好的口气说道:"外乡人,再给我喝一桶,将你的名字告诉我,让我以后也送你一件满意的礼物。我们,我们库克罗普斯人也有美酒。为了让你知道在你面前的人是谁,那么我告诉你吧:我叫波吕斐摩斯。"。
他这么要求,我当然乐意再给他喝更多的酒。于是我接连给他倒了三桶,他也连续喝了三桶,乘他酒兴发作,神志迷糊时,我灵机一动,对他说:"库克罗普斯人,你想知道我的名字吗?我的名字很奇特。我叫'无人',大家都叫我'无人'。"库克罗普斯人说:"好的,你应该得到回报!无人,我将在最后一个吃你。无人,你对这份赠礼感到满意吗?"。
他讲最后这句话时舌头已经僵硬,说不清楚了。他身子向后仰去,随即倒在地上,粗壮的脖子歪在一边,酒糊糊地打起鼾来。我飞快把尖杆放进火堆里。当它点着时,我迅速把它抽出来,由四个朋友帮助我,抓住木杆,狠命戳进巨人的眼睛里。我转动着木杆,就像木匠在木头上钻孔一样。巨人的睫毛和眉毛都已烧焦,发出吱吱的声音。他的那只被烫伤戳瞎的眼睛也吱吱作响,如同灼热的铁块浸入冷水一般。巨人痛得大声吼叫,声音响彻山洞,格外恐怖。我们吓得蜷缩在山洞的角落里。
波吕斐摩斯将木杆从眼睛里拔出来,把它丢得远远的,眼里鲜血直流。他狂怒得像发了疯似的,尖声叫喊起来,呼唤其他的库克罗普斯人。他的住在山上的本族兄弟急忙跑来,围着山洞,询问他发生了什么事。巨人在山洞里大声说;"兄弟们,无人刺杀我!无人骗了我!"外面的库克罗普斯人听到他的回答,便说:"既然无人伤害你,你在这里叫什么?你莫非发了疯吗?这种病我们库克罗普斯人是不会医治的。"说完,他们一哄而散。我却高兴极了,连心儿也在胸膛里发出了呵呵的笑声。
这个瞎了眼的库克罗普斯人痛苦地呻吟着,摸索着来到洞口,掀开门口的巨石,自己坐在洞里,伸出一只手,不断地摸索着,想抓住趁机和羊群一直逃出去的人。我左思右想,终于想出一个办法。我看到周围都是毛皮特别厚实的肥羊。我悄悄地用柳条将它们每三只捆在一起。在中间一只公羊的肚子下带我们的一个人,旁边的两只正好掩护他。我自己选了那只最大的头羊,抓住羊背,骑上去,然后慢慢地转到它的肚子下,紧紧贴住。我们就这样贴在羊身下,等着天亮。
天终于亮了,公羊先跑出洞外到牧场吃草。母羊乳房鼓鼓的,咩咩地叫着,等着挤奶。它们的倒霉的主人在每一头往外窜的公羊的背上仔细地摸着,知道上面没有人。愚蠢的巨人绝没有想到羊肚下藏着人。载我的那只羊走得慢,最后才到门口。波吕斐摩斯摸着它说:"我的好羊,你今天怎么落在最后了?你平时总是走在羊群的最前面。你总是第一个走到草地,第一个走到溪水边,晚上,你也总是第一个回到羊圈。你难道在为主人悲哀吗?是啊,如果你跟我一样,也能说话,那么你一定会告诉我,那个可恶的人和他的同伴藏在哪里。我要把他的脑袋在山洞的墙上撞碎,我才会解恨。"。
巨人说着也让这头羊走出洞口。现在我们都到了洞外。我第一个从羊肚下面钻出来,然后将我的同伴一个个地从羊肚下面解下来。可惜我们只剩下七个人了。我们拥抱在一起,并为死去的同伴感到悲哀。我劝他们不要难过,快把羊群赶到船上去。等我们都上了船,在海上航行了一段距离,我才朝赶着羊群,爬上山坡的库克罗普斯巨人嘲弄般地呼喊:"喂,波吕斐摩斯,你的对手并非等闲之辈,你的恶行得到了报应,你已经尝到神衹的惩罚!"。
波吕斐摩斯听到了这话,怒不可遏。他从山上抓起一块石头,顺着喊声朝我们的船掷来。他掷得很准,差点砸中船舵。巨石激起的波浪和水花把我们的船又冲回岸边。我们奋力划动,才使船离开了巨人。我又一次大声呼喊起来,虽然我的朋友们担心他用石头砸来,竭力劝阻我。"听着,库克罗普斯人!"我大声叫着,"如果有人问你,是谁戳瞎了你的眼睛,你最好能给他们一个正确的回答,不要像上次那样回答!告诉他们:你的眼睛是征服特洛伊城的英雄,拉厄耳忒斯的儿子,伊塔刻的奥德修斯戳瞎的!"。
库克罗普斯人听到这话,愤怒地吼道:"古老的预言现在应验了!多年前欧律摩斯的儿子,预言家忒勒摩斯说,我的眼睛将会被奥德修斯戳瞎。我一直以为他是一个高大的家伙,跟我一样是巨人,而且力大无穷,敢于跟我单独决斗。想不到他竟是这么一个弱小的人,他用酒把我灌醉,乘我熟睡时,把我的眼睛戳瞎!可是,奥德修斯,我请求你回来,这次我会待你像宾客一样,并请海神保佑你一路平安。你要知道,我就是波塞冬的儿子。"说着,他就祈求父亲波塞冬在我的归途上制造灾难,最后还说:"即使他能回到故乡,也要尽量拖延很久,让他受尽漂流之苦,让他在船上忍受孤独的折磨,让他回家后也遭到不幸!"。
我相信,海神一定答应了儿子的请求。不久,我们回到了那个小岛,其余的船只还停留在这里。朋友们见我们久久没有回来,正在焦急。看到我们回来了,他们都大声欢呼。我们上岸后,立即分配从库克罗普斯人那里带回的羊。朋友们都同意把载我逃生的那只羊分给我,我把它献祭给宙斯,并焚烧羊腿献给他。可是神衹不接收这个祭品,不愿跟我们和解。神衹已经决定毁灭我的同伴和所有的船只。
当然,神衹的这个决定,我们并不知道。我们高兴地坐在一起,饮酒食肉,直到太阳落进大海,我们好像全成了无忧无虑的人。后来我们躺在海岸上沉沉睡去。第二天,太阳升起在海上时,我们又上了船,向故乡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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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那年,我参加中考。在我们那座城市,一中是同学们追求的目标。
在中考前几个月,学校里传来了一个消息。市委为了奖励对本市建设做出贡献的人,制定了一项优惠政策,凡连续3年被评为市级先进工作者的儿女,在中考时可以加10分。我突然想起父亲已经连续多年被评为市先进工作者了,心里格外激动。当我兴奋地将这个消息告诉父亲时,父亲异常冷淡,他说:“考试就应该让每个学生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父母有成绩是父母的。拿父母的成绩往儿女试卷上加分,不妥当!”
父亲生硬冷漠的几句话,把我一颗喜悦的心从天堂扯到了地狱。我跑进自己的卧室,趴在床上伤心地哭了。
班里有几个学生将父母获奖证件的复印件交到了学校里。他们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因为他们已经比别的同学多了10分。
但我却不敢松懈。因为我知道,现在到了关键的冲刺阶段,父母是靠不上了,只好靠自己。
令人意外的是,那几个加分的同学竟然一个也没有考上市一中。
当我将红彤彤的录取通知书拿到家时,父亲露出了笑脸,轻轻地拍拍我的头说:“。
人生。
有许多捷径,但有时候捷径会成为。
成功。
的绊脚石。靠自己努力得来的成绩才是最实在、最甜蜜的……”
不等父亲把话说完,我就用力地点点头。我终于明白了父亲冷淡拒绝给我加分的原因,因为父亲怕我靠“捷径”得来的果实不“甜”,更怕“捷径”将我绊倒!
青春的岁月里,原是少不了一些台阶的,得用理解、用。
宽容。
用真诚去堆砌,一级一级,都是成长的阶梯。
忘不了我一伸手,她脸上的惊慌,像只受惊的兔子。一抹潮红,像水滴在宣纸上似的,迅捷滴满她青春的脸庞。
那是高考前,学生们都低头在自修,我在课桌间来回转着圈,不时解答一两个疑问。在这期间,她一直目不斜视地坐在座位上,快速地宣判什么。她面前摊着课本,但我还是在那课本下轻易地发现了一张粉红色的信纸,纸上飘着点点梅花,雪花似的。她的字一个个落到那上面,也如同盛开的小花。我站在她身后看了一会儿,确信她写的东西完全与。
学习。
无关。所以,在她即将结束的时候,我含笑地向她伸出手去:给我——虽是温柔的低声的,但却不容置疑。她愣怔半天,慢慢把手上的东西递过来。
教室里平静如常,没有学生注意到这一幕。我把那张纸小心地折叠好,然后又递给她,我笑着说,青春的东西,收好。她很意外,吃惊地看我,我俯下身去,耳语般地对她说,老师也曾青春过,这也曾是老师的秘密。然后直起身来,轻轻拍拍她的肩,对她微笑,然后又对她点点头,我说,看书吧。她听话地翻开课本,一脸的释然。
半年后,我收到一封从一所名牌大学寄来的信,是她写的,信纸是我见过的那种,粉红色的,上面飘着点点梅花,雪花似的。她在信中写道:老师,感谢你用最美丽的方式,保留了我青春的完整。当时我以为我完了,我不敢想那后果,我以为接下来该是全班同学的嘲笑,该是校长找我谈话,该是家长到学校来。真的那样之后,我还能抬起头来吗?我不敢想象还能心态正常地参加高考。最后她写道:老师,谢谢你,给了我一个台阶,一个最堂皇的理由。
青春的岁月里,原是少不了一些台阶的,得用理解、用宽容、用真诚去堆砌,一级一级,都是成长的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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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
故事就像一杯清茶,淡淡的,细品起来,又是那么的幽香。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准备的我和他的爱情故事,希望大家喜欢!
大学里第一次上视听课,老师放的是。
英语。
原声电影《爱情故事》。影片结尾,奥利弗坐在哈佛大学溜冰场的长条椅上,面对一天一地的白雪回忆他和简的点点滴滴……他听到有人哭,以为是影片中的声音。转回头,发现是坐在自己身边的同学,丁小菲。还好,手绢刚刚洗过,他勇敢地递给她,一起递过去的还有他对她的欢喜。那次的视听作业有两个人做得最好,一个是故事梗概写得好,一个是经典对白抓得准。丁小菲和段青云,视听课老师在第二周的视听课上表扬了他们。
“lovemeansneverhavingtosayyouaresorry(爱,是用不着说对不起的)。”青云有些心虚,他早知道这句话的。
第一次看英语原声电影,他其实和大多数同学一样懵懵懂懂。丁小菲和段青云,多么协调的名字。他那时只有17岁,是班里最小的学生,所有的同学都喊他小弟弟。从小就是一个自立的人,在她面前,忽然间感觉到自己的脆弱。第一次,为一个女生睡不好觉。周末,段青云的妈妈来学校看儿子,学生们正聚在大礼堂看表演,碰巧遇到丁小菲。丁小菲热情地领着她去校外的小餐馆吃饭,然后找到段青云。夜里,顺理成章地住到她的铺上。他请她吃饭,请她看电影,送她小礼物,打着感谢她招待妈妈的旗号,两个人交往由此增多。他去女生寝室,管理员会问:“又去找你姐是吧?”他点头。有人起哄,干脆就认了这个姐姐吧。也好,这样的接近更名正言顺。两个人煞有介事地在女生寝室里跪地拜天。旁边有人信手在墙上刻下了丁小菲和段青云于某年某月某日结拜姐弟的字样。临近春节,有急不可耐的学生在校园里放起了烟花。她拉起他的手:“走,姐带你下去看烟花。”他在家中排行老大,那一刻,真的有做弟弟的幸福感觉。
又一年的春季开学,她带来家乡的糍粑、麻糖分给同学。他到校最晚,去教室上课,她递给他一个铁盒子,亲热地搂住他的肩膀:“给我弟弟留的最多。”5月初,天气微凉。晚上11点多,她在楼下无所顾忌地大喊:“弟弟,我是你姐!快下来!”很多男生就从窗口探出头,捏着腔学她:“小弟弟,快下来!”他重又穿好衣服,下去陪她照像。假装很亲热的姐弟俩,还是有些男女之间的距离。有一天,她从学校旁边的枫树林里钻出来,对着有点诧异的他介绍旁边的男生:“这是你姐夫。”据说是她高中时代的初恋,本校一年级的新生。
那片树林一直是历届学生谈恋爱的地方,他从来没想过去那儿。一。
时间。
两个人如胶似漆段青云成了多余的人。两个月未过她哭着来找他。他不知为啥希望是他们分手的消息。她不说只让他找一辆自行车带着她出去。他不停地追问是想得到证实。她哭得更厉害说你还小不懂的。他黯然神伤弟弟这个角色到底要演多久?她哭得没有力气整个身体伏在他的背上这是两个人最近的距离也是他最熟悉的亲近方式。他有些慌张车子颠了一下。她的手臂就势伸开来圈住他的腰依旧是梨花带雨泅湿了衣衫浸入肌肤。像数百条毛毛虫的触觉激起他的每一根神经。她为他洗衣服缝扣子取笑他和女生的点滴交往眼神里泛着弟弟终于长大了的欣慰。可是她的名字却挤满了他大学4年的。
日记。
本。
在他的无助的眼神中,她又开始新的恋情,对方是系里的辅导员。他讨厌新姐夫,看他的时候总是怪怪的眼神。那个辅导员曾经问过他,喜不喜欢丁小菲。他坚定地给了对方一个字:不。他不喜欢她,只是爱她,他在心里对自己说。看得出来,新姐夫其实不爱她。毕业,她的第二次大学恋情也自然结束。那晚,英语系全班30位同学把教室当餐厅,吃散伙饭。有人拼命地喝酒,拼命地说着道别的套话。夸张的语言,掩饰着分别的伤痛。他不,他只是和每一个人碰杯,相信这不是永别。第二天一早,她来敲门。他感觉头脑是闷的,起身四望,寝室里已经没有一个人。他睡在上铺,她垫着小凳子和他说话。她像4年前一样,眼泪汪汪,即使姐弟,如此分别也会断肠。她11点的火车,他要送她去车站,她不许:“有人送我的。”终于要分别了,她上来拥抱他,那是他们的第二次相拥。第一次是她失恋,她无助地贴在他的背后。对不起,这4年,姐姐没有照顾到你,她的嗓音有些喑哑。
他又一次想起《爱情故事》中的那句对白:“lovemeansneverhavingtosayyouaresorry(爱,是用不着说对不起的)。”这是生离,那是死别。有时候,生离的痛楚更伤人。8月份,她在电话里告诉他,她已经和孝感市重点高中签了。
合同。
快要挂上电话时,她顺口问了一句:“我们学校还需要一个英语老师,你想不想来?”他不假思索地应下来,好啊好啊她已经抛弃过去,这次邀请或者就是一个暗示。
他坐长长的火车去她的城市。在推推搡搡中挤出车站,旋即被听不清楚的湖北方言包围。他突然生出孤独,像虫子噬咬着他的心。他更加急切地想见到她,扒上一辆载沙的货车奔向她乡下的家。凌晨4点多找到她家,连她也感到不可思议。她亲热地向她妈妈说着他们结拜的事,并极力撺掇他也叫妈妈。他不敢拒绝,怕老人看出自己当初结拜的心思。他喜欢这样的生活,喜欢她在他面前说“我们孝感”,喜欢她说“咱爸咱妈”,喜欢她对着他就这样一辈子用“我们”两个字。他父母只有他一个儿子,早已为他联系好了工作。他却抛下一切,在一个陌生的城市,和一个熟悉的人,开始新的生活。
他早已习惯叫姐,只是他们的姓氏暴露了彼此的身份。免不了被议论,他希望她能由此想到自己的苦心。她又来说对不起,怕因为她影响了他的婚姻。她闪电一般结婚,像她一贯的恋情。对象是教育局的一名公务员,他最后一线希望破灭。婚宴那晚,他再次喝醉。嘴里喊着姐夫,心里已千疮百孔。她给他张罗女朋友,一个一个被否定。
24岁那年,娶了她的表妹。即使不做世上最亲的人,也要做一个血缘上的亲戚。结婚前夜,她有些伤感,不是爱,只是惯性的占有。就像她骑了20xx年的自行车,已经破旧不堪了,可一旦有人要它,还是有点不舍。姐夫是个正直的人,也爱她,看得出来,她是幸福的,他在心里安慰着自己。老婆孩子都有了,他的生活也波澜不惊。两年后,姐夫升为副局长,他也成为学校的教务主任。
被查出肺炎那年,她25岁。一边输液一边上课,终于虚弱得站立不住了,才去武汉检查,肺癌晚期。接着就是痛苦的治疗。头发慢慢脱落,经济上也已无法为继。他找老婆要存折,遭到拒绝,表姐都快死的人了,还有什么治的。他第一次动手打了老婆:“你乌鸦嘴!她可是你表姐啊,很快就会好的。”他揣着借来的两千元钱,去看她。看到她瘦成一堆骨头,心疼不已。泪腺却还是发达,纵横满面。她握住他的手:“是姐让你背井离乡来到这儿,姐也知道你的心思。可是,姐不想失去你这样的弟弟。恐怕姐这辈子是还不起你的情了,对不起……”听到此,他也倍感委屈,泪水盈面。她还不忘说对不起,不知道她是否还记得他们共同看过的《爱情故事》。她就要像电影中的简一样离开尘世了,他遗憾的是,在同样的悲剧中,自己甚至不是她的奥利弗。藏在暗处千回百转地爱了她那么多年,她在他的心里早已是最爱的人。有3个字,他不曾对她说起过,从不。还有3个字,他一直隐忍着,再也没有机会说出口。4天以后,她去了,体重只有27公斤。天气正热,当地的习俗是,灵堂要设在太阳能照射得到的地方。他张罗着追悼会的一切,车辆,灵棚,悼词……姐夫召集她的娘家人开会,问有没有什么要求。他站起来,一二三四地讲了好多条,是对她最后的敬意,绝不是无理取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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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早已渐渐深了,像往常般依窗而立,习惯泡一杯浓茶,点燃一只香烟,看着窗外升起的薄薄云雾,透过淡淡的灯光,犹如清风般醉人。
常常想,或许数年后,我会想念这里,或许会给那些孩儿提起,这里的一草一木,这里的一道暮色一米阳光。风清了,是岁月跨过了时间,吹乱发丝,让所有青春融入了长河,永远悲愤着红尘;云散了,是沧桑越过了桑田,揉碎寓言,让所有我爱悄然逝去,再也无法萦绕耳旁!
似乎,人生的每一步都是那么的艰难,总会有或多或少的点点滴滴,闵一口茶,唯有这茉莉来得真真切切。说起茉莉,本部的桂花开了,很香,那种香很是熟悉,因为几年前和母亲就从哪里开始这里所有的一切,如今回想,似乎都近在眼帘,还记得我和她的约定:她幸福的送我来,就一定在毕业时,带上全家,开开心心接我满载而归。妈妈,我似乎总觉着欠你们什么,我也经常想起小时候河北的海港的这凌晨呼呼的海浪声,和窗外海湾那一盏盏霓虹,还记得我用相机拍下的那张从我卧室窗户透过的照片,如今依然摆在我的那张书桌上吧!可惜我再也不想回去,因为我已深深的爱上这里,爱上这里的她!
忽然之间,想起那首歌,”夜已深,还有什么人,让你这样醒着数伤痕”我想我不是在想林忆莲醒着数伤痕,而是真的想有个家,有个她,我的宝宝!
老姐,明天你就三十了,生日快乐,我和她在这里祝福你,愿你和你的小宝贝还有姐夫幸福!爱你们!
iamsailing,iamsailingtofaraway!iwillwin!
小时,住于乡下,无友。实在孤寂难耐,就养就了一身内向之性。回城后,仍没除去这种性格。像在乡下时一样,内向的我周边无甚好友,每日只得待在寂寥的小屋里。每每站在阳台,望着楼下那一个个活跃的身影,不时叹息一声,为自己的怯懦而不甘,而又无勇气面对其他人。
在楼下花坛古树边,总能望见一个瘦细的身影在笑,在闹。见到过多,也算是认识了吧,可是不敢问候。因为胆小,我只能坐在旁边看她与朋友们玩耍。对于那时的我来说,朋友这两个字是多么遥远的存在。
一回,依旧是我在旁边看着她们嬉戏玩耍,突然她走向我,伸出手拉着我说“要不要一起玩?”受宠若惊的我忙点头同意,一天下来,我们彼此也就熟悉起来了,即互通姓名,才知她叫傅盈赫。回家的路上,顿时感觉原来黑暗幽深的小路变得明亮了,变宽阔了。心情也随之变好了,朋友原来有如此之大的魔力!
上幼儿园时,我们分到了同班,接触更多,且父母都认识,更是称之为闺蜜。上学堂时,又不出意料之外的分到了同班。因为她,我变得外向、大胆了。可以说现在的好朋友,都是她给予我的。
朋友两字,读起来太美好,写起来太美丽,听起来太悦耳。
愿这份友谊永存。
他,指的是一个转班生,他自恋,他花心,为了维护他的人身权,就简称小杰吧!
他转过三次班,三班,四班,二班,转了又转,可自从他来了以后,我就被他改变了。
他花心,是因为他转过太多班,认识太多女生,这也是我不喜欢他的原因,他喜欢过小艺、艺文、小文,当然包括我,我们班的同学经常拿我和他开玩笑,他很开心,我却很难过。前几天,我说:“小杰,小艺来找过你,他飞奔起来,迅速赶到四班,比往常走得还快,不过我想这是正常的。”
他自恋,是因为被夸得太多,小艺来找过他后,我问小阳“那是小艺吗?”可却被小杰听到了,他说:“你怕我被抢走啦嘛!”我故作呕状,说:“你少自恋点吧!”说完走了。
还有一次,小杰找我,说:“不要把我比你小的关系说出去啊!”我那小文开玩笑,说:“你正宗女朋友知道!”他看小文一眼,说:“歪的!”说完,又说:“我在门那等你,出来,我找你有事!”我走到那,正好上课了,他慌忙地说:“你才是正宗的!”我踢了他一脚就走了。当时我很感动,因为我挺喜欢这样的男生的,可后来就不喜欢了。
我和他的故事太多了,不管是高兴的还是伤心的,我都不会接受他,但我会把这些故事深深地记住。
每学期换一次同桌,四年级的时候,倒霉的我竟被分配跟他坐了,我很不高兴,还有点生气,理由有两条:一是他太讨厌了,二是舍不得性格幽默的老同桌。如我所料,还没坐多久,我就觉得这学期度日如年,痛苦难熬,他有个特别不好的习惯——老喜欢发号施令,好像全世界都是他的奴隶,一点小事,都要我帮他做,比如倒杯水,借个东西,去找老师问个问题,帮他买一下文具……如果他手头有事忙不过来,我还能理解,但他始终游手好闲,这我实在不能忍,我当时性格懦弱,只好忍受他的欺凌,也有同学替我打抱不平,让我向老师提意见,换个同桌,但我始终没这个胆子,交际能力差,这只能怪我。
同桌很懒,真的很懒,猪在他面前都得自愧不如,他数学很好,但一直不喜欢写数学作业,常常抢走我的作业本,拿去抄个痛快,想想平时,我要是眼睛不小心瞄到他的本子,他都会说我抄袭。我对他早已恨之入骨,我知道,他也讨厌我,那时,我也想不明白,我没惹他,为什么他还讨厌我,现在总算明白了:我以前胆子太小,连说话都不敢,还得帮他干他也不敢做的事——比如向老师说出不满,我做不到,他当然会觉得我不中用。现在,我又悟出了一个道理:善良是好,但过度了总是不好,就成了懦弱,就像勇敢过度是横蛮一样,世上没有完美,善良也不是完美,一个不懂保护自己的人,跟被人抽打的奴隶没什么不同。
在忍受一学期折磨后,我终于可以脱离苦海了,就像一只被关在笼子里的鹦鹉得到了自由,我欣喜若狂,第二个学期,我就换了个同桌,新同桌是个皮肤黝黑,长相傻里傻气,却是性格开朗幽默的家伙,他很善解人意,在那学期里,给了我数不清的帮助,跟原先那个自私自利的小子有着天囊之别,这一学期,是我有史以来最快乐的一学期。
但好时光总是转瞬即逝,上帝似乎跟我开了个玩笑,下一学期,又将老同桌分配给了我。我起初很是不爽,因为这小子早给我留下了魔鬼般的印象,但不久后,我发现我变了,我不再听他发号施令,不再受他束缚,我如同一匹扯断缰绳的马儿,洒脱自由,我敢和陌生人搭话,敢向任何人提出意见,他也许也察觉到了吧!我不给他抄作业了,不帮他倒水了,他不欺负我了,再也不欺负我了,我有时还会拿他开玩笑,他也会拿我开玩笑,笑来笑去,每一天都乐意融融。现在看来,他其实不是那么糟糕,而是个憨厚的胖子。就这样潇潇洒洒地过了一学期,烦恼真是少之再少,我常常大笑,烦恼都给笑跑了。我们关系越来越好,现在已经是无话不说的好朋友。这种变化真是神奇。
从我认识他已经有7年了,他的名字叫xxx,他是我最好的朋友。
他在老师同学面前很腼腆,不怎么说话,但和我在一起,总是滔滔不绝的找出点话题来说,只要说到可笑之处,便开怀大笑,他的学习也非常的不错,也许是我们的性格比较的相似,所以才成为了最好的朋友。
我认识他是在二年级,那时我们仅仅只是一路回家,所以一起走,()没想到却成为了最好的朋友。
我们虽然不是一个幼儿园出来的,但我们是一个小学出来的.,而且是一个班,也是同一届出来的,而且也被划分到了一个学校。
在101网校上的我写我秀里我见到几篇文章叫《友情、虚伪的可笑》。
《友情》《什么友情?》,这些文章都是遍地友情的,我并不是非常赞成他们的说法,但你们没有遇到真正的朋友,但你们遇见真正可以理解自己,帮助自己的朋友时,我想你们绝对不会这么说了,我会说:“友情是一种摸不着,看不到的,却可以体会到的一种真挚的感情!”
我和他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但是一件小事让我们闹得不愉快。
那天,一大片乌云遮住太阳,雨哗哗地下,打落了花坛里的花瓣,树叶被风吹得满地都是。我们俩无法出门,只好闷在家里玩游戏。
我们玩得很兴奋,不知怎的我一不小心把他拍疼了。天气格外闷热,他的火气竟然暴涨,气呼呼地朝我就是一拳,我气不过,一把把他按到沙发上,两个人都瞪大怒目,咬牙切齿的。他猛一用力甩开我,头也不回地扔下一句话:“绝交!”我愣住了,不知怎么办才好。屋外的雨仍在哗哗哗哗下个不停,他撑着伞渐渐地消失在雨幕中。地上的水汇聚成小河,很混浊,无情地冲刷着掉落的叶子。我呆呆地望着迷蒙的窗外。
过了几天,我实在忍不住了,趁放学时凑到他身边,嬉皮笑脸地问他:“我们真的绝交了吗?”他头一侧毫不客气地嚷道:“不知道。”“那就不要了嘛?那天是我不好,我的手长太大了,我让它变小好吗?”我真诚地说。他忍不住大笑,拉着我的手跑起来。我们在阳光下嬉笑,看柳枝跳舞,躲在树荫下散热。
从此,我和他又形影不离了。
每当我拿着吉他的时候,很多人都会感到奇怪,因为这个根本不是小孩子摆弄的玩意。其实我练吉他的原因很简单,我想像快乐男生一样站在舞台上唱歌。
当妈妈和我确认好,学习吉他是我自己的选择而且不管多苦我都愿意坚持以后,我拥有了自己的第一把小吉他,开始了自己的学琴之路。学了才知道有多难,我觉得自己的当初的选择是个错误。每当我要放弃的时候,妈妈总会用我最初许下的诺言作为提醒,我只好坚持,因为我不愿意让人笑话是个说话不算数的人。
算一算从中班到现在已经有2年多的时间了,从最初的曲子到现在苦练的“大横按”,想想我不知挨了多少骂,流了多少眼泪。其实我很生气爸爸妈妈对于我不练琴的粗暴态度,我心里恨透了这把琴。但是经过了这么多时间,当我收到别人的掌声的时候,也在窃喜还好当初没有放弃。
看到周围很多小朋友都在学习乐器,我知道大家肯定和我有一样的经历。我现在还体会不到这种努力和金钱之后会给我带来什么,但是我现在已经可以从弹琴的过程中学会了坚持。
现在爸爸已经没有办法跟上我的进度了,我已经可以成为他的老师了。因为爸爸以前就很喜欢吉他,但是没有机会学。所以我要努力,要教会他,也帮爸爸完成心愿。
我可要好好写写我们班上颜值、学习和品格俱佳的重量级人物。他可是我们班的人格超好的帅气大学霸!
我认为一个人的品格比所有东西都要珍贵得多,所以我先介绍他的品格吧。他有美好的品格,他最注重的还是女生优先,就拿这个举例吧。有一次,我们班的女生被我们班的拳王打了,正巧他从办公室里抱着许多作业本走出来,作为中队长,他岂能放过!于是,他丢下作业本,冲到了那个女生前面,骂了我们班拳王一顿,并把他带到了班主任办公室,让班主任好好教育一下他。
我认为一个人的身上除了品格之外,最好的还是知识,下面我就来介绍他的学习。不用说,一提到学霸、班长和中队长这些词,大家都会认为他的学习肯定很好,我们班这位大学霸也不例外,学习很好。就说说他每学期的半期考和期末考的成绩,就知道人家有多厉害:他一年级的平均分是100,二年级的平均分是99,三年级的平均分99.5,现在知道实力的巨大差别了吧!所以还是劝你再努力一点,否则令人吃惊的场面反复而不时地出现。
最后,我们再说说他的颜值吧。他的颜值我不用说,你们肯定都知道,超级帅气!一头浓密的黑发,粗粗的眉毛,葡萄似明亮的大眼睛,翘翘的小尖鼻,红樱桃似的小樱桃嘴,再加上一点清淡的小点缀——红红的小脸蛋,这样就凑成了一张完全标志性的帅哥脸。
现在,你总知道这位重量级人物了吧!
他的内心,是一个世界,他的生活,是一个故事。
刚进教室,就看到他那嬉皮笑脸的在那坐着,我顿时满头黑线,我累个去,来的这么早!他是谁?他是我新换的同桌——林宇天。
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
他是转来的,父母在外地打工,他笑嘻嘻的在讲台上介绍着自己。真开朗的男孩,我在心中暗道。
“老师,我坐哪?”老师看了看我和我同桌,说“铁浩,你先坐哪,林宇天,你坐铁浩那。”“哦,他看了看我答应了一声。
我就这样莫名其妙的换了个同桌,但我很开心,终于不用受学霸的气了,但还是有点不舍,毕竟在一起一段时间了,可转念,又对这个新同桌充满期待,可在经历了他那“惨无人道”的折磨后,我竟会对那时的期待搞不懂。
下课,他神秘兮兮的对我说:“嗨,新同桌送你一个礼物,把手张开。”我半信半疑的看着他,他的目光好像很真诚,我相信了,张开手,他把一个东西放在我手上,我看了一眼,靠!是一只死蜘蛛!我顿时一甩手,大叫“啊!!!!!”而肇事者呢?早在那笑的趴下了。
一天,我为了防止他在我桌框里放什么不大好的东西,来得早早的,可刚走进教室,就看到他那嬉皮笑脸的在那坐着,他似乎是故意的,可今天他却没有干什么,他看着我,什么也没说。
下课,他看着我,嘴角抽了抽,对我说:“我离开你一定很开心对吧?”我没心没肺的点了点头,他低下头,又说:“要不是我爸出事,我还能陪你几天。”“你爸怎么了?”“摔死了……”于是我有幸知道了他的“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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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出生于密西西比州一个黑人家庭。由于兄妹众多,加上父母收入低下,他们的日子过得捉襟见肘,以至于年少时想买一辆自行车也成了一个遥不可及的梦。不过,贫困的生活并没有让他丧失信心,反而让他更加坚强。
16岁那年,他出去打工挣钱,在一家车行帮人洗车。在常人眼里,洗车是一个没有前途的职业,这跟扫大街差不多,若非被生计所迫,绝对没有哪个年轻人愿意做这份工作。起初,他也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毕竟他需要一份工作来养活自己。
这家车行一共有十几个洗车工,大家似乎都对这份工作不满意,但又显得无可奈何。因为他们没有什么特殊的本领,只能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除了每天重复着机械的动作外,他们最盼望的就是快到月末,可以从老板那里领薪水。
他每天都要工作十几个小时,经常累得连腰都直不起,还得遭受老板的责骂和客户的白眼。即便这样拼命,他每天也只能得到十美元左右的报酬。一个夏天过去了,他变得更黑更瘦了,内心也更加失望。于是,他萌生了离开的念头。
这天,约翰逊去拜访一位朋友,这个朋友住在一座山上,连接他家的是一段高高的石阶。走着走着,他若有所悟,每个人都渴望成功,都希望站在令人仰慕的塔尖上,可要想到达最高处,又必须从最低处拾阶而上。虽然洗车工是一份让人不屑一顾的职业,它却是一次很好的锻炼机会。只要干好了,每一份工作都是一级通往成功的台阶。试想,一个连小事都干不好的人,又如何能干出一番大事业呢?从那以后,他坚定决心,重新回到了车行。
洗车的经历,让他明白了,要想成为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人物,就得尽快熟悉每一个环节,掌握每一种技能。于是,他虚心地向老工人学习车厢吸尘的技术、清洁轮胎的技术、擦拭车身的技术。没多久,他就成了车行里的头牌,许多人都争着要他洗车。
其间,他还学会了团队协作精神,与工友们配合得亲密无间。他知道,很多时候,要干好一件事情,不是光凭一个人的努力就能办到,还要依靠集体的智慧和力量。与此同时,他还努力交际。一个人应该广交朋友,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需要他们。
他还经常鼓励自己,困难就像下雨的天气,如果每次一下雨就说“我不能出门了,只能在家里睡觉”,那什么也做不成了。对待挫折,他总是抱着一种积极的态度。后来,他离开车行,成了普林斯顿大学的研究生。再后来,他创立公司,成了纽约证券交易所第一家黑人控股公司的创始人。他就是美国黑人娱乐电视网的创始人罗伯特·约翰逊。
从一个不起眼的洗车工到一个商行巨锷,约翰逊一步步地实现了自己的人生理想。在谈及创业的经验时,约翰逊说:“要想取得成功,必须有自信、决心和意愿把一件事情做好。”
从前,在一个贫穷的乡村里,住着俩兄弟。他们受不了穷困的环境,决定离开家乡,到外面去谋发展。于是,兄弟俩都去了异乡。大哥好像幸运些,他到了富庶的香港,弟弟却到了相对贫穷的广东。
兄弟相聚,不免谈谈分别以来的遭遇。哥哥说,我到了市场经济的社会,既然没有什么特别的才干,唯有用一双手煮饭给别人吃,为他们洗衣服。总之,其他人不肯做的工作,我统统顶上了,生活是没有问题的,但事业却不敢奢望了。我的子孙,书虽然读得不少,但能有安分守己地去做一些技术性的工作来谋生。至于要进人上层社会,相信很难办到。
看到弟弟如此成功,哥哥不免羡慕弟弟。弟弟却说:“我初来广东的时候,做些低贱的工作,但发现当地人的观念比较落后,于是便在改革开放春风吹拂之际,以勤劳和智慧开始了自己的事业,慢慢地不断收购和扩张,生意便逐渐做大了。”
真实的故事告诉我们:影响人生的绝不仅仅是环境,心态控制了个人的行动和思想。同时,心态也决定了自己的视野、事业和成就。
有一种孤独是,当你鼓起勇气说出你的梦想之后,无数的人嘲笑你、打击你,不要害怕,因为你会在未来的某个路口等着那些曾经嘲笑你的人!
我表弟今年也二十了,94年的一位帅小伙,是我姑姑家的大儿子,下面还有个小表妹。我和他从小一起长大,小学、初中、高中,在一起度过了无数个春夏秋冬,感觉那些亲兄弟都没我们的感情好。虽然有时候对某些事情的看法还是有些分歧,但最后这些问题都会得到愉快的解决,我们会互相鼓励对方去做自己想做的事,一直到今日也是如此。
中考的时候他没有考上我们县城里那所重点中学,于是我和他便去了县里那所私立的高中,读了两个月,感觉这不是我们想要的生活,于是他转学去了职业中学,我回家复读去了。命运在这一刻让我们从此各奔一方,为了各自的梦想而努力、而奋斗!
也许是上天的眷顾,第二次中考顺利的考进了县里的重点高中——“道真中学。”中国人都好面子,拿到通知书那天家里人高兴了一上午,村里的七大姑八大姨见到都会说这个孩子以后有出息,是咱们村的骄傲,个中滋味,只有自己知道。高中的时候在外面租房住,和表弟一起,他时常说他也许天生块就不是读书的料,只能到职中好好学门技术,将来好创业。我们都来自偏远的农村,看见祖祖辈辈都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心里害怕极了,想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改变这样的生活,来改变这样的生存环境,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大概就是如此!
如今我在这里美其名曰读大学,真的收获了多少只有自己知道。他在职中的时候学习成绩不错,中职毕业了可以还可以继续考高职,他选择了后者,考到了贵阳的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姑姑姑父他们这下还是感到比较欣慰的,先不说学校怎么样,好歹比中职要强吧!在众人的期待的目光中,他来到了学校,开始了他的大学生活。
两个月之后,我接到了他的电话,“哥,我打算退学了,在这里真的没什么意思,上课听不懂,下课不想学,还浪费了自己的青春和金钱,好不如自己回家养羊。”反正你自己考虑清楚就行,现在也成年了,只要你不是做违法犯罪的事,哥都会支持你。过了一个星期,他拖着行李回来了,认定的事情不会因为任何一个人而改变,年轻的时候就应该干一两件冲动的事,有句话叫再不疯狂我们就老了。青春,荷尔蒙的分泌,带着有几分叛逆的成长,这段日子会在我们记忆力保存一辈子。
回到家以后,家人的不理解、亲戚的嘲笑,才开始的日子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度过,没有抗打击的能力、没有不到黄河心不死的气概,大概他早就崩溃了。老一辈那种封建落后的思想,认为不读书就是没有出息的表现,就是不听话的表现,归根到底还是面子在作怪,可在这偏远落后的山村,面子能值几个钱?最后姑父没有办法,不得不接受这个可怕的现实,毕竟是自己的亲儿子,还是得帮他一把。这就是父母,哪怕我们怎样的不听话、不懂事,到最后站出来的还是他们。
既然说了是回家干事业的,那就得用努力来捍卫自己的尊严不是,咱不能让人家瞧不起咱。说干就干,修建圈舍,开荒种草,贷款买羊,这一切都在他的规划之下慢慢的进行着。今年已经是第一个年头了,目前大大小小的羊加起来200多只,打算把能出栏的出售一些,投资的本钱差不多就回来了。他所付出的努力得到了应有的回报,不仅增加了自己的信心,更狠狠地打击了那些曾经嘲笑他的人,谁说不读上大学就一定没出息的。
人生难得几回搏,只要勇敢的迈出了第一步,后面的路会更加平坦。创业一年多来,他在深夜里一个人偷偷地哭过,在孤独无助时也曾想过放弃,看着自己的小羊在寒冷的冬季被一只只的冻死,他也伤心欲绝过,是心中那颗梦想的种子让他坚持了下来,走到了今天。有时候我在想,要是换做是我,我有没有那么大的勇气去迈出第一步,能不能坚持个一年、两年。一个人回到偏远的老家养羊,没有城市霓虹灯的闪烁,没有学校嘻嘻哈哈的笑声,没有一个能促膝长谈的知己,唯一有的就是他要白手起家的那群山羊,听得见枝头上的鸟鸣,闻得到空气里泥土的芬芳,这就是他现在的生活。
如今大学的扩招成了有些人趁机敛财的工具,进学校的时候最关心的问题是你的学费有没有交够,当你到毕业那天宿管通知你必须几天之类要搬着行李离开之时,却不关心你的前途在何方?越来越多的青年学子不相信读书能改变命运,越来越多人放弃了参加高考,我表弟也只不过是沧海一束。
几度风雨几度春秋。
风霜雪雨博激流。
历经苦难痴心不改。
少年壮志不言愁。
梦在青春在!也许你现在为了自己心中的梦想在地球的某个角落默默地奋斗着,也许你的现在放弃了上大学的机会而出来自己默默地努力着,不要着急,只要你努力去做了,你想要的时间都会给你,加油!
这是个故事:
她与他不过是普通老百姓,生活不算富裕,却也幸福美满。
那一年战乱,皇上下旨征兵,他去了。
临行前他对她说“等我,我会回来找你的。”
“好,我等你。”她笑着送他离开,眼里满是凄凉。
刚走时,他偶尔会托人给她带信,报平安,后来战事越发紧张,他与她的联系越来越少了。
她的身子也越来越差了,她怕等不到他回来了。
她想托人哨信给他,又怕他会分心,就一直瞒着他。
到最后,她还是没能等到他回来。
后来,他身穿铠甲脚跨白马来寻她,邻居家的大婶告诉她,她走了。
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儿。听说好像嫁人了。
他不信,他不信她不等他,可他找遍附近村庄,依旧没有她的一点消息,他失望而归,重返战场,上阵杀敌,不知疲倦。
他把对她的恨发泄在这些敌军身上。多年之后,他凯旋而归,现在的他已经是一个赫赫有名的'大将军了。率领数百万将士,路过那个村庄时,他下令安营扎寨。他去了她曾经居住的小屋,屋里很破旧,好久都没人来了的样子,只有院里梅花开的极其艳丽。看着梅花,他好像看见她那张微笑的脸。
他忍不住上前抚摸了梅花。却不料差点被一块木板拌倒。他低头看了看那块木板,本不以为然,却在看见木板上的字时,几乎崩溃。
木板上赫然写着“林氏素素之墓”。“素素”他轻唤,却没有人回应他。
后来邻居大婶告诉他,他走后不久她就身染疾病,怕他担心,一直没有告诉他,又怕他回来知道她死了想不开,就托邻居骗他,说她嫁人了,好让他死心。
她还让邻居在她的墓碑上写林氏素素,说她生未能嫁他,死也要冠他之姓。
他抱着她的墓碑痛哭。
不久后,他辞了将军一职,回到那个小屋,亲手为她刻了墓碑,守着她孤独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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