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作文应该具备立意独到、内容丰富、语言精准、结构合理等特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备受赞誉的优秀作文,让我们一起来欣赏一下吧。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望天地之间,银装素裹,定睛一看,一枝红梅凌寒独开。
冬天,一个酷寒的季节,一个死气沉沉的季节。红梅,一枝独开于冬天,却是那样的美。
红梅从不开于春天,是因为春季的迎春花,花香四溢;红梅从不开于夏天,是因为夏季的莲花,清新怡人;红梅从不开于秋天,是因为秋季的桂花,香飘十里;红梅只绽于冬季,不仅因为冬天是孤独的,更在于它愿面对冬日的肃寒。
不得不说,寒寂的冬日只能让人联想到死亡。但红梅却在这少养分、劣环境之中找到了属于它的坚强!正是这份坚强让它成为一位位诗人心中的骄傲!
“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你是孤独的却又充充斥着坚强。“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你俏,但你的季节却只属于冬天,在这个季节的天空你可以自由翱翔,但这个季节却只属于坚强的你,或许也只有你才值得冬天回味。
辽阔的天空之中,只有你,面对严寒无所畏惧,面对困苦坚强面对,从而收获了一段段佳话。身为花中四君子的你,不卑不亢,将君子之风淋漓尽致的表现。
坚强的你,让我懂得面对,懂得感悟――或许正是因为生命中总有不断地磨难,太多的曲折才使你如此的坚强,如此坚定不移在其冬天绽放。
世间有那么多种花,正如陶渊明爱菊,周敦颐爱莲一样,我独爱红梅。红梅,也许没有人完完全全知晓你的美好,但我却因知晓你的坚强而倍受鼓舞。
有人说,红梅像一段段诗词。
小时候我羡慕天上的飞鸟,想到蓝天上翱翔,立志要当以个飞行员。可自从读了当代作家孙幼军的童话《怪老头牵手小布头》这本书后,我又想以后当个作家练笔头,将来做一个像孙幼军一样的儿童喜欢的作家。
当你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时,就会看到孙幼军写的小传。从他的小传中我知道他是当代著名的童话作家,曾获国际安徒生文学奖,多次获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
《怪老头牵手小布头》这本书中有许多大家十分熟悉的人物,如:怪老头,小布头,小猪稀里呼噜等等,这书里的故事好像有一种神奇的.力量在吸引你,使你看完了一页就波不急待地想看下一页,始终舍不得放下,好像你的手和这本书粘在了一起,看完整本书后,每个故事的情节都会令你回味无穷,就连做梦也能梦到故事中的人和事呢!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亭亭和小猴》和《泥巴小猪》这两个故事。《亭亭和小猴》这个故事讲的是亭亭的爸爸忙得不能陪亭亭去动物园,亭亭就给小猴写信,把自己的感想告诉了小猴子,小猴子写信安慰她。亭亭过生日,小猴还来祝贺她,人和动物间有着纯洁的友情。而《泥巴小猪》这个故事讲讲爸爸在森林里捡到了一个有点像猫的小东西,把他带回家,当作自己的第十只小猪仔收养,并取名“噜噜”,“噜噜”能打败老狼,能啃篱笆又能上树,与小猪的习性一点儿也都不同。经猴子辨认,“噜噜”是只高贵的熊猫。为了确信“噜噜”是熊猫,小猴将“噜噜”带到城里请专家辨认。满脑生意经的人打起了“噜噜”的主意,可是淳厚善良的“噜噜”不为诱惑所动,情愿做“泥巴小猪”,多么的淳朴,富有人情味的“噜噜”啊!书中除了这两个故事外,还有《毛毛和大鬼》《怪老头》《小布头奇遇记》等等故事,也都很有趣。
读到这里大家还不心动吗?如果你心动了,那么就快来看《怪老头牵手小布头》吧!有趣的故事在等着你呢。
每到冬季,你都会如约而至,带着清新的芳香走进千家万户,水仙,自从认识你开始,你便成了我的一本书。
洁白淡雅,你教会了我朴素。
纵观花海,最为素淡的,便是你了吧。没有火红的颜色,没有招摇的姿态,只有一片片青翠欲滴的叶,拥着一朵朵洁白如雪的花。就连你的芳香,也绝不似茉莉那般浓郁,而是淡淡地起伏着,只一吸,心田都为之沉静。你并不华丽,却是那么素净,低调安静地绽放着,别有一番风韵。从此,我学会了朴素:在众多时尚华贵的服饰中,我只选择最适合我的那一款,因为我明白------气质比服饰更重要;看着那些浓妆艳抹的人,我只付之一笑,因为我明白-----朴实素雅才是真正的美。“敢将十指夸针巧,不把双眉斗画长”,无须粉饰的美才真实。
迎冬开放,你教会了我勇敢。
面对寒风,你无所畏惧,展开花瓣,为人们送来春的生机,面对霜雪,你从不退缩,露出笑颜,为世间增添无数生气。直到经过一季漫长的严冬,你才停了你倾城的舞蹈,缓缓凋谢。你的勇敢使我理解了“毅魄归来日,灵旗空际看”的悲壮,你的勇敢使我理解了五四时期大学生奔走呐喊的豪情。从此我也学会了勇敢,因为我明白,困难并不可怕,只要勇敢地走过去,总有一个春天在前面等待。而当我在跑道上摔倒时,我也总是咬咬牙站起来,因为你让我懂得,只要站着,就没有失败。
寒来暑往,斗转星移,花开花落,云卷云舒。你就是我的一本书,一本关于生活哲理的书,你教会了我朴素与勇敢,你将伴随我走过整个人生,寒冬来临之时,嗅一嗅你的清香,心底间不由得满溢愉悦与安宁。
生活就像是一本书,已经翻过的永远忘记,留在了我的记忆中,但我永远无法预料下一页是怎样的内容,怎样的曲折。
生活更像是一本小说,记录我无数离奇的经历,翻开其中的一页,那天的经历又重新出现在我的眼前。那是一个炎热的夏日,我跟着父母开启了一场不一般的冒险--我生命中的第一次漂流。
我们来漂流的地点,穿上了救生衣,坐上了皮筏艇,我紧紧的抓住把手,身体紧绷着,我深深的呼出一口气。一、二、三,开始漂流了,皮筏缓缓的行驶,水流速度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急,我们谁也没有放松双手紧抓住把手。旁边的工作人员鹰一般的眼睛紧紧盯着前方,唯恐出现意外,来不及反应。我们每个人都预料不到接下来会发生怎样的一件事。
水流越来越急,皮筏的速度也越来越快,我忍不住放声尖叫,尖锐的笑声惊起一林鸟儿。这时,只听见“砰--”的一声,皮筏突然猛的摇动起来。我的心猛的一顿,连尖叫声都卡在嗓子中忘记放出,在得知只是撞到石头后才松了一口。可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前方是两块大石头!
浪花拍打在石头上,发出“嘭嘭--”的拍打声,我的心又猛的提起来,我仿佛已经看见了我们撞到岩石上的一幕。不过似乎是我太过于紧张了,那岩石离我们还有很大一段距离的距离,我们也不往那里走,后来就没有太多惊险的时刻了。渐渐的水流缓下来,我们进入了浅水区。
浅水区就是一条小溪流,因为人迹稀少溪水还很清澈,我自从进入浅水区后,整个人才放松下来,开始欣赏周围的风景。这里是漂流的场所,几乎没有人到这里,这片地区充满着大自然的清新的气息溪水清澈见底,小溪中的水草给人带来无限的希望,远处树林中耳传来几声清脆的鸟鸣,打破寂静的天空。我们就在悠然恬静的气氛下,沿着溪流,欣赏着沿路的风景,离开了大自然的怀抱,只留下欢声笑语在上空中久久不散。
合上生活这本书,将回忆深藏其中,我不知道下一页会是怎样的内容,生活这本厚厚的书还等着我去发现,去探寻。
你会不会在午后的。
仅仅只是因为想起了我。
会吗?
你说,一个太阳升起,一个太阳落下。
直到日光都残缺变了样。
你会不会对着天空傻傻的笑。
仅仅只是因为那朵云想我。
会么?
你会记得我吗?
就像我忆起你一样。
有段时间我的网名叫:忆。
有人说它很俗。
但我想说:
走的太快,或许忽略了一路的风景。
甚至都没来的及。
好好想起过。
有一个抑或两个人。
有点特别却又不特别。
他?
谁?
不记得了。
其实,说永远谁都不能够。
只愿许多年以后。
有那么一瞬。
会记得有个人。
曾在你最美好的年华来过。
我在这儿。
叫三妹。
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
只有一个普通的称谓。
大家好,我今天向你们推荐一本书。这本书可以消除你的一切烦恼,让你的心情一下子变开朗,这本书就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这本书文讲的是:哈利·波特的父母被无恶不作的伏地魔杀害,因而哈利·波特被美国特警送往孤儿所。那时哈利·波特才三岁左右,因为个子太小经常被孤儿所的小朋友追打、欺负。因此,童年时的哈利一直过着受人欺压的悲惨生活。
渐渐地,哈利开始长大,成为一个中学生,他的生活也渐渐地开始发生变化……。
有一天,哈利独自走在大街上,结果遇到一个陌生人。陌生人对他说:“你不知道你是一个拥有魔法的巫师吗?你在出生前给你留下了一点魔法,你现在应该逃离孤儿院,去霍格沃茨魔法学院上课!”哈利根本听不懂这个陌生人在说什么,也不相信他的话。陌生人再三解释,哈利还是不信。最后陌生人拿出了一份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的证件,哈利看了才真正相信自己是一位有着魔法的小魔法师,自己的父母是被一个叫伏地魔的怪物杀害的,而伏地魔现在已被囚禁。
于是,哈利便跟着那个陌生人买了许多霍格沃茨的开学道具,并办好了离开孤儿所的手续,来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院。
魔法学院十分高大,像一座千年古堡,一座座塔桥连接着一座座学员宿舍。这景象让哈利大开眼界,他真不敢相信世界上竟有这样一个神奇的地方。
来到学院,哈利·波特开始踏上了学习魔法之路。他对学院里的任何东西都很满意,唯一感到奇怪的是,给他们上魔药课的老师斯内普好像很痛恨自已,还总是留给哈利一些不好的印象。因此,哈利觉得斯内普教授不是一个好人。
如果你看这本书,一定会被其中的故事所吸引,并且忘记烦恼,变得开心起来!
书,是知识的海洋,能让我们获得智慧。生活中也有很多书,让我们获得道德智慧。
最近,我从电视上看到:杭州有一个驾驶员吴斌在行驶途中,突然被飞来的铁块砸中腹部,肝脏被击碎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吴斌为了25个乘客的安全。忍着剧痛,把车停在路边,岸上双跳灯经过78秒的时间,才安心地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吴斌的行为让我深深感动了,他在危急时刻。第一想到的是坐在后面的乘客,第二想到的才是自己。他的壮举感动了全中国人。
吴斌做好事不是偶尔的。他每时每刻都在做。他驾驶客车行驶了100多万公里,相当于绕地球三圈,竟然做到了零交通事故。
他奉献社会、舍人为己、忠于职守的崇高品德的精神值得灵我们学习。
吴斌同志虽然离开了我们,但是他的英雄壮举留在我心中。让我们以吴斌同志为榜样。
教训是一盏心坎上永不熄灭的路灯。
——题记。
练习自行车一个多星期后,我能骑着自行车行驶一段距离了,慢慢地我的精神没有初学时的紧张与集中了,我基本没有了警惕性,以为这就是自信。当骑到马路上时,我甚至会认为自己骑的比汽车还快,但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在拐弯的地方摔跤。
那是一个艳阳高照的下午,我骑自行车骑得满头大汗,正赶在回家的路上,教训看准时机,向我扑来。
当时我刚上完两个斜坡,有点累了,感觉没力气了,自行车的车头左摇右摆,让人看着就觉得很危险。到了家楼下拐角的`地方,我的心纠结起来:骑自行车的感觉让我迷恋,我到底是骑一会儿再回家呢?还是直接回家呢?最后决定绕一圈,然后再回家。
正当我往前骑的时候,突然看见电梯快下来了,要是我晚一会儿再回家的话,就要等很久电梯才会来。我快速地把车头往右一拐,但已经晚了,过了岔路口再拐回头来就比较难了。说时迟那时快,自行车开进了花丛里,我从自行车上摔了下来,膝盖的下方被撞出了一个很大的伤口,鲜血一下子涌了出来,疼得让我想哭。这时,一位叔叔走了过来,急切地问我:“小朋友,你没事吧,要不要我送你回家?”
“不用了,谢谢。”我咬着牙说。
我很艰难地推着自行车,一瘸一拐地走向电梯。回到家后,我忍着疼痛让妈妈给我擦了药。我在暗地里默默地检讨自己:为什么当时不小心点、警惕性高些?难道这才是自信吗?下次一定要看路,不然后果会更严重。
摔跤以后,我每天只能一瘸一拐地走路,这也让我得到了难忘的教训:做任何事都要谨慎,不可粗心大意,也别想着一蹴而就。
一直以来,妈妈都是我黑暗中的指路人。但她也是一本书,一本工具书。每当我在学习上不知所措时,我便会打开这本书,她会告诉我我想知道的一切。仅仅有一次,这本工具书“失灵”了。
那一天,我正在写数学作业,我很轻松地在台灯下奋笔疾书。可就在我快要大功告成的时候,我突然顿住了。我绞尽脑汁扎破头皮地想,仍旧没有任何头绪。我急忙跑过去问她:“妈妈,这道题怎么做呀?”我正等待着她的回应,躺在沙发上静候佳音。可她给我的答案却是:“自己去思考吧。”这对我来说简直就是晴天霹雳,给了我当头一棒。
“工具书”,失灵了?
我不敢接受这残酷的现实,继续趴在桌子上苦思冥想。书桌上的闹钟“嘀嗒嘀嗒”地响着。十分钟过去了,那一块依旧是干干净净的。
我该怎么办啊?我一边看着题目,一边用笔敲着脑瓜。忽然,我的眼前灵光一闪终于找到头绪了!我又惊又喜,继续严谨地思考着,笔在草稿纸上“东奔西忙”。看着灵感如泉水般涌出,我感到开心极了!这解题的思路犹如贝多芬的第二交响曲在我耳边萦绕,每一个音符都在我眼前轻快地跳着,唱着,多么美好的感觉啊!终于,我顺藤摸瓜找到了答案。
我开心地找到妈妈,自豪地宣读这道题的结果。但这时她又告诉我:“自己动脑筋是不是非常快乐呢?”我大声地回答:“是。”
现在,我终于明白了,我的妈妈不仅是一本工具书,她也是一本深奥的哲学书,是她告诉了我思考的快乐。
提到我最喜爱的书,非《xxx》莫属。这本书,让我真正意识到了一个小孩应具备什么样的品格。读此书之后,我从中学到了一点东西,自我感觉自己有了一些变化,因为我也没有以前那么急躁易怒,学会了忍耐,而又不失活泼。
《xxx》里的主人公玛丽,刚出生就被母亲交给了印度奶妈,从不跟她亲近。这是因为玛丽长得非常不招人喜欢,脾气也非常怪。可是在玛丽九岁时,她的父亲、母亲和奶妈都被一种急性肠道传染性夺去了生命,而玛丽因此成了一名孤儿。
后来,玛丽被她英国的姑父柯瑞文先生接到英国大鸫庄,但她却一点也不庆幸。过了一段时间,她认识了大鸫庄的一名女仆——玛莎,玛莎给玛丽讲故事,买跳绳,梳头发……反正,玛丽只要和玛莎在一起,就会很快乐。
不久后,玛丽又认识了大鸫庄的一个男孩——狄肯,他们经常去花园里散步,听小鸟唱歌。还在一起做有意义的事:植树,聊天……总之,有了玛莎和狄肯,玛丽的性格好了许多。
这不仅是一本小说,更像是亲近我们生活的真人真事。书中的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人的心情是随着周边的环境变化而变化的。相信你只要读了这本书,你就会选择好的环境去学习,选择好的朋友去交际。这样,生活和学习就有质量,人的脾性就有修养。读了这本书,可能使一些小孩不再蛮横霸道,又不失活泼开朗。
书,伟人xxx曾经说过:饭可以一吨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读书就是一场心灵的旅行,我们可以在旅途欣赏到各种风景,扩大我们的眼界,获取很多知识。所以读书非常重要!你有一本你最喜欢的书吗?我有,那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凯勒写的,首先我觉得她的句子很美,比如“总是会有山风吹过,那山风带有林中的一切气息”这句话让我好像也从山风中感受到了那林中的生机,好像我也像她那样闭着眼睛站在山上感受到那山风拂面。
让我感到最精彩的是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因为她写出了珍惜时光。她说:她的第一天先要看家人朋友和生命一切深爱的人,要仁爱和温柔陪伴我一生的人,比如我的父母姐妹。我要看安妮·莎莉文·梅西夫人,她的盲文老师,很细心很有爱的一个个盲文不厌其烦的教给她,改变了她的一生。
她说她的第二天要在巴黎起身,去看黑夜变成白昼的动人奇迹。她要去仰望太阳用光明唤醒沉睡的地球。我想,正常的我好像从来没有注意过这个世界的美!突然感觉自己很幸福,这个世界什么都可以看到,而她却只有相信中三天的光明,而且只有三天……。
在她的第三天,她还会迎接黎明并渴望发现新的喜悦,因为眼睛看得见的人,每天的黎明都是一个永远重复的美景。她还给我们讲了一个小小的故事:她有一个朋友去林子里玩,等她回来了海伦凯勒就问她树林里有什么?可是朋友说没有什么好看的,海伦凯勒很奇怪,你出去一个多小时也没发现什么吗?一个人仅仅有双眼没有心灵的“眼睛”依然感受不到世界的美好,而一个即使没有光明的眼睛有了心却感受到更多的美好。
我觉得海伦凯勒这一本书写的太好了,好在优美的语言,好在内心情感的丰富细腻,好在她虽然是一个***却让我感动和震撼,送给我们一个美好的世界。
在所有的作家中,我最喜欢的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因为他的书不但给我带来了欢乐,还带给我了知识,因此我总结了沈石溪的书的几大特点:充满了知识性、故事性、趣味性和哲理性。
沈石溪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家,作为他的粉丝,他的作品我几乎读遍,说起沈石溪的书,大家肯定都会想到《狼王梦》这本书,而《狼王梦》也是我接触沈石溪动物小说的第一本书,因此记忆犹新,至今想起都回味无穷。
说到《狼王梦》这本书,我与它的相识还有一个故事:那是三年级,我常常听我的同学们说什么《狼王梦》、《稻草人》、《宝葫芦的秘密》等书是最畅销的书,因此我买了一本《稻草人》,而打开书的第一页有一个“好书推荐”,第三个就是《狼王梦》,因此我对这本书的好奇心越来越浓,后来我去我的姐姐家玩,我的姐姐上来就问我:“你读过《狼王梦》吗?”我摇了摇头,我姐忙推荐我看,还把主要内容说了一遍,我很好奇,问我姐为什么要向我推荐,原来我姐姐的老师布置一项作业,让推荐一本书给三个人,并完成一张表,我填完表后不禁对姐姐说的《狼王梦》的内容充满了兴趣,于是第二天,我就让妈妈带着我去买了一本回来,谁知,我一看就再也放不下,只要一有空闲,我就去看,自此,我对沈石溪的书越来越钟情,越来越痴迷,而让我接触沈石溪动物小说的桥梁,就是《狼王梦》。
《狼王梦》一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而花了毕生的心血去培育自己的孩子,可这美好的愿望并没能如愿以偿,孩子们相继离去,给了紫岚莫大的冲击,当它知道自己的愿望彻底破裂时,自己唯一剩下的女儿媚媚也驱逐了它,紫岚用它最后的生命为它即将出生的狼孙换来了一片安宁的天。
沈石溪的文笔酣畅淋漓,狼群之间争斗的场面惊心动魄,血腥残忍,让人心生颤栗;紫岚母性的挣扎和矛盾,真实而感人。有时读着读着,甚至觉得也是人类社会的写照。生动的描写,真实的感悟,成为这本书的亮点。
读完这本书,我非常震撼,母性的伟大和坚忍,狼王梦实现过程的艰辛和残忍,历历在目,我把这本书推荐给妈妈读,读过之后,她也感慨万分。
我问妈妈有何感想,她说:“狼的世界其实也是人的世界,为了让孩子实现一个光辉的梦想,是否一定要以亲情和人性为代价?培养一个优秀的孩子绝不能只看成绩!”
妈妈问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我说:“好书让人深思,好书让人成长,《狼王梦》就是如此”!
我们在红尘里,却不知风过无声也能杀人。
大千世界,滚滚涛声里。树树花开,天空裂锦的四月里,我重拾了这样一本书。陈旧的油质封面早已覆满灰尘,留下浅浅的影子。在我一堆玄幻小说亦或杂书之中毫不起眼。我甚至记不起什么时候买了它又弃之不顾。
“我们可以用南瓜,欧洲萝卜和碎胡桃木。
酿制成甜酒滋润我们的嘴唇。”
此时夕阳余晖倾洒,天边的火烧云沸腾了般极速翻滚着。我的心却在这些朴实的文字中愈发澄净。
我们在青春这个色彩纷呈的舞台上,看着台下的悲欢离合。疯狂迷恋若有若无的.人生。为此呕心沥血,积蓄成矫情的片段。她或他以南宫,慕容等等名字开头,白衣飘飘,临水照花,所谓言情,大抵就是这样子了。
我是看了三毛就想去撒哈拉的人,大漠的狂野一下子把我从对四维空间的亢奋中拉了出来。
而梭罗的文字句句闪光,立刻吸引了我这颗伪文艺的心。
他讲他的流水账,讲墨西哥人的净化活动,讲康科德的文化,讲瓦尔登湖像夏日傍晚一样宁静而充满了喜欢,湖面上映照着黄昏时的天空。他和他的湖,生机勃勃,令人心生欢喜。
我总以为自己像秋天的大雁,孤独而苍凉。后来才发现故作深沉是因为桀骜不驯。比如以为自己是拯救地球的蜘蛛侠,才发现顶多是个填充背景的人物。
听说折射热点是个不错的题材,可是一边刷微博喊“慢生活”,一边迫于生活也做了什么自己也不知道做什么的事情。这样子,无疑让很多人要失望。
我们所沾沾自喜的一切,在后人看来也不过如此,埋没于日益变迁的社会。给自己构建的哲学框架啊,偶尔悲天悯人,愤世嫉俗。我从不认为,开辟一方小院子,种上大朵雅致的花,进行一场黄昏的流浪旅行是鄙视。身于闹市,心在pm2。5中,暗香浮动已经很好了。
偶尔想起,他眼中的那片湖,灿如星子。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它是我们的良师益友,但在浩如烟海的书里,你一定有最喜欢的一本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老人与海》。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令人震撼的故事:一个老渔夫,因好多天抓不到鱼,濒临破产。就在他第八十五天捞鱼时,发现了一条巨大的青枪鱼,他非常兴奋,拼命地捕杀这条鱼,经过一场争斗,终于,这条巨大的鱼被老人的毅力折服了。老人正往家赶,一群鲨鱼又跑了上来。老人实在太累了,无力抵挡,鲨鱼把鱼尸吃掉大半,老人只拖了个鱼头回家。
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书,从心底佩服老人那种勇敢、毅力与不屈不挠、乐观向上的精神。当他的船被青枪鱼拖着走时,他从未想过“我完了”这样消极的话语;当他身心疲倦又遇上大批鲨鱼时,他不慌不忙,尽自己的努力保护自己的生命……这些都是老人身上多么可贵的品质啊!
看了这本书,我不禁想起我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作业多一些,上学累一些,周末兴趣班多一些……但这些小小困难,与老人遇到的困难相比,只能说是九牛一毛,但我并没有像老人那样乐观的面对困难,一遇到一点儿困难就怨天尤人,抱怨这不好,抱怨那不对。想到这里,我就有点脸红心跳羞愧不已。从此以后,我遇到了困难,再也不会等待妈妈来帮我,而是迎难而上,独自解决难题,尝到了成功的甘甜,这还真要感谢老人啊!
我除了喜欢老人身上那种品质,还喜欢海明威粗犷热情的语言,他用他那神奇的笔,描述出了一个明朗的“硬汉”形象。我非常喜爱这本书,如今,已看了三五遍,满书都是我标注的痕迹。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书是智慧的源泉,让我们徜徉在书的海洋里,用心体味文字的魅力!
一杯清茗,一腔豪情,你只求冷月轻王侯;一壶浊酒,一只翰笔,你只为醉饮一方休;一路潇洒,一路飘逸,你只想散发弄扁舟。
着霓裳,驾风马,乘鸾鸟,驰骋于天地之间。酒入豪肠,三分化为剑气,七分酿为豪情。雄心挥洒,便是半个盛唐。诗仙之称,你当仁不让。
当故乡之水,载你在仕途之路上缓缓前行,本该大展宏图的你,因憎恶官场的勾心斗角,摧眉折腰而为权贵所排挤,为世俗所不容。浑浊的空气使你心胸压抑,黑暗的人心使你悲愤难当。于是,不屑与蓬蒿人为伍的你,弃千钟之俸为敝履,仰天大笑跨出了利欲的门槛,将你的满腔才学寄情于诗词之中,与山水为伴,与日月同行,尽情挥洒你的万丈豪情与不羁。那香炉之上的紫烟萦绕着你的诗魂,那九天之上的银河,带着三千丈的雄壮冲刷着你的豪情。
你是酒仙!你是诗仙!但哪怕你早已看清世事,哪怕你早已归隐山林,你还是寂寞的。
月朗星疏,槐树下你独酌清酒,思家念亲,月华在槐树下投下你寂寞的身影。你忧伤过吗?是的。但你被击倒过吗?没有。从来没有!你高举酒杯,邀月共饮;你与影子结伴同欢。你于树下疾舞,于月下狂歌,将壮志与寂寞融合,奏出人生的强音!
虽有时,你停杯投箸,望着那被寒雪束缚的太行山,望着那被冰封的黄河对剑低吟: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狂风席卷而来,剑身在风中颤动,发出低沉的龙吟,你的自信宛如野火一般在风中肆虐,在风中蔓延。你挺剑高呼: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诗仙是一本书,翻开它,你将收获豁达与自信。诗仙是一本书,翻开它,你将收获豪放与飘逸。诗仙是一本书,翻开它,你将收获世间最真的爱与恨。
诗仙,一本永远值得我们用心去品读的书……。
那一天,我在图书馆里找书本看,我走到书架前,看着一本本(名著)呈现在我的面前的名著:《三国演义》《红楼梦》《水浒传》……呀,我找到了我最喜欢看的书——《西游记》。
打开《西游记》,我被书里的(精彩)内容所深深地吸引了,在我读到第三章“孙悟空大闹天宫”的时候,我的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团烟雾,随着一群烟雾的消散,我来到了美丽的天庭。
突然,孙悟空在十万八千里外,一个后空翻给翻了过来。只见孙悟空有着又黄又长的头发,头上没有了那让无所不能的猴哥变得听话的紧箍咒。他,长着一双火眼金睛,一对尖尖的耳朵,高高的个头,穿着一条虎皮裙,手里拿着重达一亿五千吨的金箍棒。
啊!我吓了一大跳,因为我看见了十万天兵天将拿着长刀和盾牌(向孙悟空扑来)走来了。孙悟空也不害怕,拿出了一个桃子,咬了一口,天兵天将看见孙悟空在挑衅,自然不会放过他——这个死猴子。
“冲啊!”随着天将头领的一声令下,十万天兵天将立即冲了过来。只见孙悟空拔了一撮猴毛,轻轻地一咬,那一撮猴毛变成了一大堆孙悟空的分身。“打!”猴哥大声地喊着,可我被吓坏了。
这时,猴哥发现了我,把一把长刀扔到我的面前。这时,正好有一大堆天兵天将也发现了我,向我冲来。我长刀一挥,竟然打飞了许多。
“太好了,再继续打!”猴哥对我称赞,我受到鼓舞,继续英勇杀敌。不久血已经染红了天空,尸骨堆成了山。
这时,突然冲过来了一个(人,他)身穿白色战袍,脚踏七彩云,头上还有着一个和正常人相像的眼睛,手里拿着三叉戟的人。在他的身后还有一只身披装甲的狗。呀,这不是三只眼的二郎神吗?身后的不是哮天犬吗?孙悟空打十万天兵已经受了不少伤,这二郎神一来,孙悟空就更加承受不住了。
“猴哥,你先坚持一会儿,我马上回来!”我穿过时间隧道,回到了现实世界,在军事基地拿出了两把重机枪,回到天庭,见猴哥已全身是伤了。
我的怒气随之而来,敢打伤猴哥,我打死你!“嗒嗒嗒……”我按动了扳机,一颗颗子弹打得二郎神血肉模糊。二郎神倒下了,哮天犬又冲了上来,它朝着我的脚冲去,想冲倒我。但我却一躲,哮天犬没刹住车,一路冲到边界,没站稳,掉了下去,掉到凡间了。哈哈!在凡间当个好狗吧!
“谢谢你,孩子!”“没关系,猴哥,再见!”我又随着穿梭通道回到了现实世界。
“您好,我们的图书馆要打烊了。”啊,原来这一切都是一场梦啊!
一天,儿子和爸爸去书店买书,到了书店,他们眼花缭乱。他们看到了一本,推销员说:“买这本吧!
这是最好看的书,就剩这一本了。”儿子苦苦央求说:“爸爸,买了吧!”爸爸点点头说:“好吧,我买了。”
儿子开心地跳起来,因为这是他梦寐以求的一本好书。
回家的路上,儿子迫不及待地一边走一边看。爸爸看儿子全神贯注地看着书,也被吸引了。他跟在儿子的后面,弯着腰,背着手。连风把帽子吹走了也没发觉。
回到家后,儿子津津有味地看书。爸爸口渴了,烧了一壶水,正准备倒水时,由于被故事的精彩情节所吸引,又抓了一把茶叶直接放进水壶里。水漫出来了,差点把爸爸的脚烫了。
晚上,爸爸看着书,不知不觉地走到澡盆边,连衣服鞋子都没脱,就跳进澡盆里了。
看了这本组漫画后,我觉得书的魅力真大!
我最喜欢的这本书的书名是《金奖作文》,别看是本作文书,我很喜欢哩。在这本书中有着一篇篇生动,形象,搞笑的小作文。
我最喜欢这本书里的其中一篇作文,题目叫《说出来不怕你笑话》这篇小作文里我知道了主人公是张涛,他的事迹是: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被送到了全封闭的寄宿学校,由于张涛平常在家与妈妈睡惯了,到了寄宿学校睡不惯没有妈妈陪伴的日子,故事就从这里展开了。第一天张涛在睡觉时翻来翻去,一点儿也睡不着,可听着同学们均匀的呼吸声,就不知不觉的睡着了。睡到半夜生活老师来了,见到张涛连忙把他叫醒,张涛迷迷糊糊的说:“生活老师怎么了?”“你睡在地上了。”张涛这才睁开朦胧的双眼,一看,自己真的在地上躺着呼呼大睡,手里还抱着枕头,原来是张涛把枕头当成妈妈了。这个晚上生活老师来看了张涛三次呢!
第二天,赵涛晚上喝水时不小心洒在被子上了,生活老师让他跟上铺的王磊一起睡,在这天晚上,张涛做了一个美梦:自己回家了,恳求妈妈不要再送他去寄宿学校,妈妈答应了,张涛非常高兴,便不停地亲妈妈。
今天早上叠被子的时候王磊用慕名奇妙的眼神看着他,张涛迷惑不解的问:“你怎么用这么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张涛,你昨天是不是做了一个梦,梦见你回家见到妈妈了,然后你恳求妈妈不再送你去寄宿学校,妈妈答应了,你非常高兴,一个劲的亲妈妈,对么?”“你怎么知道我的梦?”“好你个不害臊的张涛,昨晚你可把我害惨了。你昨晚一个劲的亲我,我越推你你搂得越紧,还一个劲的亲我。”“一听到这我的脸羞得全红了。”
没想到,晚上给同学叫妈,还能引来这么多同学的喜欢。就这样,是我轻轻松松的打破了这个习惯。
我推荐的这本书怎么样怎么样?
自从我看了《乌丢丢的奇遇》后,我就觉得这是我最喜欢看的书。
里面写着吟痴老诗人,每写第一首诗的时候都会把它扔进有诗的篓子里,后来有一天突然从里面蹦出一个丑娃娃。后来丑娃娃告诉吟痴老先生他的脚是独脚大侠乌丢丢的一只小脚丫,后来被耍木偶戏的老爷爷给弄丢了。被一位名叫“珍儿”的小姑娘捡了起来,珍儿的十岁生日的时候,她的妈妈帮她缝了一个很可爱的小娃娃,又帮她把那只小脚丫缝上,那个小娃娃活了。由于小脚丫的独脚大侠乌丢丢的一只小脚丫,所以珍儿给他取名“乌丢丢”。突然有一天。乌丢丢想耍木偶戏的老爷爷了,于是就去找他。
吟痴老先生听完乌丢丢的经历后,说:“你现在我家住下吧,以后慢慢想办法。”
回来,吟痴老先生陪乌丢丢去找珍儿和耍木偶戏的老爷爷,出去的前一天晚上,吟痴老先生家里的所有收藏品都一个个跳起舞来,集体欢送乌丢丢和吟痴老先生。
他们一路遇到了很多有趣的东西,最终到达了老爷爷的家,但是没有想到老爷爷已经去世了。他们又去了珍儿的家,乌丢丢被大火烧死了,小脚丫却跳到珍儿的脚上。以后,珍儿上学、放学都蹦蹦跳跳,成了跑步跑的最快的女孩。我想:我要是也能有像珍儿那样的小脚丫就好了!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珍惜童年,珍惜身边的一切,它们都是自己最美好的回忆。
我是开春上的小学,放暑假的第二天,父亲回来了。我正在院子里看着晾晒的小麦,不停地轰赶麻雀,祖母最讨厌麦子里掺和上麻雀粪。新打的小麦经阳光晒透发出甜蜜蜜的味道,非常容易催眠和催梦。父亲把我喊醒,我见他用手翻着金黄的麦粒,回过头问我:“你考的第几名?”我说:“第二名。”父亲摸摸我额头上的“马鬃”,欣慰地夸奖了我一句:“不错。”祖母在房子里听着我们说话,大声说:“他们班一共才三个学生。”父亲问:“第三名是谁?”我低头不语,祖母替我回答:“第三名是二黄毛。”二黄毛一只手几个指头都说不上来,村里人谁都知道。父亲板起了面孔,对我说:“把书本拿来,我考考你。”他就地坐下,我磨磨蹭蹭,不想去拿,背书认字倒难不住我,我是怕他看见那本凄惨的课本生气。父亲是一个十分温厚的人,我以为可以赖过去。他觉出其中有什么奥秘,逼我立即拿来,我只好进屋把书拿了出来。父亲看着我拿来的所谓小学一年级国语第一册,愣了半天,翻来覆去地看。我垂着头立在他的面前。
我的课本哪里还像本书!简直是一团纸。书是拦腰断的,只有下半部分,没有封面,没有头尾。我以为父亲要揍我了,可是没有。他愁苦地望着我泪水盈眶的眼睛,问:“那一半呢?”我说:“那一半送给乔元贞了。”父亲问:“为什么送给他?”我回答说:“他们家买不起书,教师规定,每人要有一本,而且得摆在课桌上,我只好把书用刀裁成两半,他一半我一半。”父亲问我:“你两人怎么读书?”我说:“我早已把书从头到尾背熟了。乔元贞所以考第一,是因为我把自己的名字写错了,把‘史承汉’的‘承’字中间少写了一横。”父亲深深叹着气。他很了解乔元贞家的`苦楚,说:“元贞比你有出息。”为了好写,后来父亲把我的名字中的“承”改作“成”。
父亲让我背书,我一口气背完了。“狗,大狗,小狗,大狗跳,小狗也跳,大狗叫,小狗也叫……”背得一字不差。
父亲跟乔元贞他爹乔海自小是好朋友,乔家极贫穷,乔海隔两三年从静乐县回家住一阵子,他在静乐县的山沟里当塾师。脸又黑又皱,脊背弓得像个“驮灯狮子”(陶瓷灯具)。
父亲对我说:“你从元贞那里把那半本书拿来。”我不懂父亲为什么要这样,送给人家的书怎么好意思要回来?元贞把半本书交给我时,哭着说:“我妈不让我上学了。”
晚上,我看见父亲在昏黄的麻油灯下裁了好多白纸。第二天早晨,父亲把我叫到他的房子里,把两本装订成册的课本递给我。父亲的手真巧,他居然把我们两个的半本书修修补补,装订成了两本完完整整的书,补写的字跟印上去的一样好看。父亲把两本课本用牛皮纸包了皮,在封皮上写上名字。元贞不再上学了,但我还是把父亲补全的装订好的课本送给他。
这就是我的第一本书。对于元贞来说,是他一生唯一的一本书。
知识改变命运,这种例子古今比比皆是。
古代的仲永是大家所熟悉的一个神童,他五岁时因先天所赋予,就能写出有相当质量的诗,一时成为乡里邑人大户人家的坐上客,大家都坚信仲永将来肯定是一个了不起的才人。可惜,他父亲没让他读书,他所掌握的知识就只有原先这一点,无法在学业上发挥他的神智,最终成了一个平常人。可见没有一定的知识,神童也会成为普通人。
美国著名女作家海伦凯勒。自幼因病成为盲聋哑人,在莎莉文老师的教导和家人的鼓励下,更在她自己的自强不息下,成了一个知识渊博者。一个原本对世界不抱任何希望的残疾人,用知识在她身上谱写了奇迹。她的事迹曾两次被拍成电影,使几乎每个人都引以为豪,毫无疑问,是知识改变了她,将她从黑暗中拉了出来,使她闻名全世界。
无独有偶,我国的张海迪与海伦凯勒何其相似。如过张海迪不看“镜子书”学习,以非凡的毅力去获取知识,怎可能成为医生和作家?如果没有知识,像张海迪这样的人,不仅不能服务与人类,还将成为他人的累赘。是什么改变了张海迪的人生,让她的人生体现出如此辉煌的价值?毫无疑问,又是知识!
因此,我非常推崇“知识改变命运”这句话。
朋友,让我们以张海迪与海伦凯勒为榜样,趁着少壮努力学习,多多掌握科学文化知识,让知识改变自己的命运,也让知识改变国家民族和人类的命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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