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采购管理可以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为了提高大家对采购软件的了解和运用能力,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常见的采购软件使用教程。
我公司自愿参与贵中心组织的项目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守公平竞争,并无条件地遵守本次采购活动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如果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有以下情形的,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等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四)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
(八)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非法分包他人的;
(九)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
(十二)与采购人串通,对尚未履约完毕的采购项目出具虚假验收报告的;
(十四)开标后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再进行质疑的;
(十五)恶意投诉的行为:投诉经查无实据的、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十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十七)财政、监察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
公司名称:(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政府采购必须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为了确保采购行为的规范与廉洁,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根据《常州市政府采购廉政准入规定(试行)》,本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时,自愿遵守以下廉政责任承诺条款。
1、从事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除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业务的资质,符合投标要求的条件之外,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廉政准入有关规定。
2、单位和个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愿承担在一定时期内丧失相应资格。
(1)单位或个人行贿数额在0.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半年到一年丧失进入本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
(2)单位或个人行贿数额在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一至二年丧失进入本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
(3)单位或个人行贿数额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二至三年丧失进入本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
(4)单位或个人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永远丧失进入本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
自愿承担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追究的以下行政责任:一是处以采购金额5-10‰的罚款。二是对实施非法行为而产生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情节严重的,由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行贿5000元以下的,对该供应商作不良记录一次,一年内连续发生二次不良记录,对照以上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3、本《承诺书》由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保存归档,供应商盖章生效。
供应商:
日期:
为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根据自治区作风效能领导小组《关于在各级机关和干部中推行公开承诺的实施意见》精神,对照查摆问题阶段查摆出的突出问题,结合全市工作实际,现就加强市政府自身建设郑重承诺如下:
一、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努力建设开拓创新的政府。
1.加强思想修养和党性锻炼,政治上与党中央、国务院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的各项部署。
2.健全政府学习制度,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活动,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执政能力。市政府领导每年撰写工作研究性论文1篇以上。
3.创新思路,全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做到工业发展与环境治理同步推进,国民经济与宜居城市同步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
二、转变职能,优化服务,努力建设高效务实的政府。
1.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集中精力抓好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2.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推行并联审批和网上审批,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建立完善“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完善项目服务。进一步加强备案制度建设,简化招投标程序,减少、简化报装、报建等程序,加快企业工商登记等环节。
3.完善市领导联系县区、企业和新农村试点制度,深入开展“为纳税人办实事”“中小企业服务月”等各项服务活动,进一步更新服务理念,完善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手段,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4.大力压缩政府会议和文件。改革会议形式,压缩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提倡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减少政府文件,提高政府办文效率,特急件1个工作日内办结,急件3个工作日内办结,普通件10个工作日内办结,特别复杂、需多方协调的公文15个工作日内办结。
5.从严控制各类检查,多深入基层和一线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市政府领导每年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三个月。
6.加强对政府部门的管理,严格工作规范,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法定程序办事,严格执行“四牌”工作制。
7.加强政务督查,确保政令畅通,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对既定的目标、部署的工作和确定的事项,实行责任到人,追踪问效,确保完成。
三、科学决策,政务公开,努力建设阳光透明的政府。
1.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切实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2.增强政府行为透明度,政府行政决策事项依法予以公告,政府重大活动和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全面推进“阳光政务”,市直54个行政单位及所属122个二层机构、县区政府及所属266个部门全部推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办证窗口印制《办事指南》。4.整合各类便民服务系统,把行政审批业务系统、政府热线12345等系统有机结合起来,同时在媒体上开设《市长信箱》《政府热线12345瞭望台》,努力打造反映社情民意的快捷通道,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四、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努力建设百姓满意的政府。
1.全面推进就业与再就业,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健全援助机制,着力解决“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让更多群众就业有门、创业有路。
2.加强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障机制,认真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对特殊困难群众的救助,让更多的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3.切实抓好为民办实事工作。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在教育、卫生、住房、治安等方面,切实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见成效,让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
五、依法行政,严于律己,努力建设法治廉洁的政府。
1.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切实做到依法办。
事、依法行政。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2.自觉接受市人大会的法律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诚恳接受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3.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加强政府系统监督检查,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发生。
以上承诺,诚请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承诺人:
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署驻重庆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审计署关于审计重庆市政府性债务的通知》(审财通〔xxx〕64号),我们将积极配合与支持审计组的工作,并作如下承诺:
一、我们对按照我国《预算法》、《会计法》以及国家有关财政、财务法规的规定形成并提供的资料(含电子数据)中的真实、完整情况承担责任。
二、我单位将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xxx〕6号)及审计表格填报说明,认真填写审计表格,保证所填写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具体债务情况详见上报的审计表格。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
xxx年三月九日。
1.采购员必须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采购计划保质保量的到指定合法采购点去采购公司所需物品。采购时需要求供货商提供正规真实的税务发票和生产日期证明、产品合格证明等凭据资料。
2.熟悉市场行情及进货渠道,坚持“货比三家,比质比价比售后,择优选购”的采购原则,努力降低进货成本,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商品的流入。
3.购买时严格把守质量关。由于购买不合格产品造成的事故或随意采购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采购员负责,重大事故责任由有关部门负责。
4.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财务制度及规定,并坚持“计划采购”的原则,购进的一切物资要及时通知收货员及用货部门负责人,按规定办理验收入库及移交手续。并要求及时出具入库清单,以便审核。
5.遇大宗货物采购需与客户签订采购合同,督促合同正常如期的履行,并催讨所欠、退货或索赔款项。
6.在保证正常生产运营的前提下,尽量压缩库存。与供应商沟通,积极协助生产使用部门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6.采购人员不经手、代付任何款项,所有采购费用全部由财务完成。
7.建立长期采购合作商名单,尽可能在名单内合作,并与需要长期合作的供货商需与其签订产品质量与账目往来安全及防止报价失误的责任承诺书。
8.做到以公司利益为重,不做损害双方利益的事情,规范行为、公平、公正、廉洁自律。
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仙桃市20xx年度政府采购货物类协议供应商项目(项目编号:xtzfcg201505、xtzfcg201504)招标文件要求,我公司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郑重承诺:
一、 我公司提供的投标货物皆为符合国家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产品,我公司承诺为各采购单位提供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且投标产品在我公司中国总部对外公众网站上具有标准配置和服务的,我公司为各采购单位提供的服务符合或高于其标准。
二、 保证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我公司投标文件的承诺,按中标价格优惠承诺(包括单一合同折扣)及时向各采购人提供高质量的中标产品和服务,并保证满足市内采购人的购买需求,且不在供货合同(《仙桃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内容之外,提出任何附加条款。
三、 保证在供货时遵从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的采购程序,按中标合同文本规定内容及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规定的方式与各采购单位签订合同书,妥善保管该合同书并按月报送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一份。并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向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上报我公司当月在本招标项目下的各单位销售记录统计表。
四、 在协议供货项目有效期内,签订每单采购合同之前,如果我公司推出中标产品更高档次的替换产品,我公司会将原投标产品取消或一对一替换为新产品,新产品的配置规格不低于原投标产品,其价格优惠不低于原投标产品,每款原投标产品只由一款新产品替换。
五、 在每月5号前向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报送上月市场零售价格表,每季度向市政府采购中心报送有关报表。
六、 在协议供货项目有效期内,保证根据报刊媒体公示价格的调整而同时调整供货价格(从发布调整通知或媒体广告起计算,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并将调整内容上报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调整后价格的优惠幅度保证不低于该产品投标时的报价相比投标时报刊媒体价的优惠降幅。如确无报刊媒体价,将提供同一型号配置产品的网上报价(投标人中国总部的对外公众网站上公开报价)或市场统一零售价。其中计算机产品的价格调整办法是执行中标时确定的.统一的或者更优惠的折扣。
七、 保证按照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的要求,及时提供投标产品的样机及有关配件,配合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投标产品进行测试及标后评测。
八、 我公司同意贵方为实施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可以在有关网站和相关文件上公布我方中标产品的型号、价格、折扣以及相关的信息。
九、 我公司和所有在本项目下具有我公司特别授权销售我公司中标产品的代理商都知道:我们对各采购单位的供货资格只限于提供我公司在本招标项目下的中标产品。
十、 如采购人或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需要我公司推出的中标产品外的其他投标产品,我公司承诺按照低于同一时期给予最高级次分销商的批发价供货。
十一、 如发现我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的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或承诺书的有关规定或承诺,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将我公司列入政府采购不良供应商名单,并按照有关规定,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处罚。
十二、 我公司将满足全市境内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我公司所投产品的采购需要。
十三、 本承诺书自20xx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止,1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政府采购部门将重新组织招标,也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有效期或进行适当调整。
承诺单位:(盖章) 仙桃蓝星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为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建宁县政府特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要抓氛围,解决“不主动”、“不融入”问题。强化公职人员宗旨观念和责任意识,树好“人人都是发展环境”的形象,营造“社会关注、积极参与、主动融入、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二要抓治理,解决“庸懒散”、“中梗阻”问题。持续开展“建绩效工程,创三优单位”活动,强化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项目效能评估、推进项目建设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形象进度“三卡死”及月调度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机关干部有错无为问责办法”,重点整治作风“庸懒散”、“吃拿卡要”、“乱作为、不作为”和“中梗阻”问题,查处曝光反面典型,对责任人员给予诫勉谈话、效能告诫等处理,严肃问责。
三要抓服务,解决“低效能”、“轻服务”问题。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延伸绩效评估,规范行政审批,推行办事公开,简化服务环节,优化政府服务,形成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四要抓提升,解决“转作风”、“促发展”问题。通过“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健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达到“作风明显改进,效率明显提高,环境明显优化,发展明显增速”的目标。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投诉受理单位:建宁县效能办,投诉电话: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认真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基础上,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公开承诺如下:
1、决不听信、散布、传播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小道消息。
2、决不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
3、决不利用职务便利违反规定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以及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跑门子、找关系、说情打招呼。
4、决不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5、决不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6、决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7、决不允许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打着自己旗号干预人事安排、案件调查和审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审批等。
8、决不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以上承诺,欢迎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承诺人:
日期:
(招标人):
我公司(投标人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投标人,不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及其他参与招标活动的人员行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三、不捏造事实或借用他人名义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不以质疑或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干扰政府采购秩序。
四、若中标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招标人订立有悖于招标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及相关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泰安市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我单位志愿加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企业信息库”(以下简称用户库),自愿将本单位相关信息在***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对外发布。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提交并在用户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虚假内容。
二、我单位在项目投标活动中提交的企业信息均已在用户库中对外发布,未发布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三、我单位在参加投标活动中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四、我单位将及时、准确、客观的更新用户库中相关内容,否则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五、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接受***省政府采购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单位名称(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联系电话:传真:
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的我方自愿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编号为的采购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我方已知悉并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为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政府采购原则,共同维护镇原县政府采购市场良好秩序,我方郑重声明和承诺如下:
一、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镇原县有关规定。
二、我方郑重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我方同时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方对以上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的信用记录查询。如发现以上声明不实,我方承担相应后果。
三、我方郑重承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
(1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3)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政府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4)不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
(15)不得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行为;(16)不得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的违法犯罪或者失信行为。
四、如有违反以上声明或者承诺之一情形的,我方知悉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政府职能部门将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追究我方责任:
6、没收违法得所得;7、吊销营业执照;
8、政府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戒措施;9、追究民事责任;10、追究刑事责任;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理处罚措施。
声明人:(加盖公章)法人签字:年月日。
引导语:政府采购之前都需要签订政府采购廉政承诺书以确保公开廉政。下面是本人整理的政府采购廉政承诺书范文,希望能帮到大家!
范文一:
政府采购必须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为了确保采购行为的规范与廉洁,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根据《常州市政府采购廉政准入规定(试行)》,本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时,自愿遵守以下廉政责任承诺条款。
1、从事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除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业务的资质,符合投标要求的条件之外,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廉政准入有关规定。
2、单位和个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愿承担在一定时期内丧失相应资格。
(1)单位或个人行贿数额在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半年到一年丧失进入本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
(2)单位或个人行贿数额在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一至二年丧失进入本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
(3)单位或个人行贿数额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二至三年丧失进入本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
(4)单位或个人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永远丧失进入本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
自愿承担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追究的以下行政责任:一是处以采购金额510‰的罚款。二是对实施非法行为而产生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情节严重的,由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行贿5000元以下的,对该供应商作不良记录一次,一年内连续发生二次不良记录,对照以上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3、本《承诺书》由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保存归档,供应商盖章生效。
供应商:
日期:
范文二:
根据仙桃市20xx年度政府采购货物类协议供应商项目(项目编号:xtzfcgxx05、xtzfcgxx04)招标文件要求,我公司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郑重承诺:
一、我公司提供的投标货物皆为符合国家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产品,我公司承诺为各采购单位提供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且投标产品在我公司总部对外公众站上具有标准配置和服务的,我公司为各采购单位提供的服务符合或高于其标准。
二、保证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我公司投标文件的承诺,按中标价格优惠承诺(包括单一合同折扣)及时向各采购人提供高质量的中标产品和服务,并保证满足市内采购人的购买需求,且不在供货合同(《仙桃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内容之外,提出任何附加条款。
三、保证在供货时遵从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的采购程序,按中标合同文本规定内容及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规定的方式与各采购单位签订合同书,妥善保管该合同书并按月报送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一份。并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向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上报我公司当月在本招标项目下的各单位销售记录统计表。
四、在协议供货项目有效期内,签订每单采购合同之前,如果我公司推出中标产品更高档次的替换产品,我公司会将原投标产品取消或一对一替换为新产品,新产品的配置规格不低于原投标产品,其价格优惠不低于原投标产品,每款原投标产品只由一款新产品替换。
五、在每月5号前向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报送上月市场零售价格表,每季度向市政府采购中心报送有关报表。
六、在协议供货项目有效期内,保证根据报刊媒体公示价格的调整而同时调整供货价格(从发布调整通知或媒体广告起计算,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并将调整内容上报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调整后价格的优惠幅度保证不低于该产品投标时的报价相比投标时报刊媒体价的优惠降幅。如确无报刊媒体价,将提供同一型号配置产品的上报价(投标人总部的对外公众站上公开报价)或市场统一零售价。其中计算机产品的价格调整办法是执行中标时确定的统一的或者更优惠的折扣。
七、保证按照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的要求,及时提供投标产品的样机及有关配件,配合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投标产品进行测试及标后评测。
八、我公司同意贵方为实施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可以在有关站和相关文件上公布我方中标产品的型号、价格、折扣以及相关的信息。
九、我公司和所有在本项目下具有我公司特别授权销售我公司中标产品的代理商都知道:我们对各采购单位的供货资格只限于提供我公司在本招标项目下的中标产品。
十、如采购人或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需要我公司推出的中标产品外的其他投标产品,我公司承诺按照低于同一时期给予最高级次分销商的批发价供货。
十一、如发现我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的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或承诺书的有关规定或承诺,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将我公司列入政府采购不良供应商名单,并按照有关规定,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处罚。
十二、我公司将满足全市境内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我公司所投产品的采购需要。
十三、本承诺书自20xx年7月1日至xx年6月30日止,1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政府采购部门将重新组织招标,也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有效期或进行适当调整。
承诺单位:(盖章)仙桃蓝星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承诺人:x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我单位自愿加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企业信息库”(以下简称用户库),自愿将本单位相关信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对外发布。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提交并在用户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虚假内容。
二、我单位在项目投标活动中提交的企业信息均已在用户库中对外发布,未发布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三、我单位在参加投标活动中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四、我单位将及时、准确、客观的更新用户库中相关内容,否则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五、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接受江西政府采购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单位名称(法人公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德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自愿参与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守公平竞争,并无条件地遵守本次采购活动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如果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有以下情形的,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等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四)向招标采购单位贿赂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
(八)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非法分包他人的;
(九)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
(十二)与采购人串通,对尚未履约完毕的采购项目出具虚假验收报告的;
(十四)开标后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再进行质疑的;
(十五)恶意投诉的行为:投诉经查无实据的、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十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十七)财政、监察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
公司名称: (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我单位自愿加入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企业信息库”(以下简称用户库),自愿将本单位相关信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对外发布。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提交并在用户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虚假内容。
二、我单位在项目投标活动中提交的企业信息均已在用户库中对外发布,未发布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三、我单位在参加投标活动中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四、我单位将及时、准确、客观的更新用户库中相关内容,否则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五、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接受江西政府
采购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单位名称(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联系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我公司自愿参与贵中心组织的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守公平竞争,并无条件地遵守本次采购活动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如果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有以下情形的,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等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四)向招标采购单位贿赂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
(八)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非法分包他人的;
(九)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
(十二)与采购人串通,对尚未履约完毕的采购项目出具虚假验收报告的;
(十四)开标后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再进行质疑的;
(十五)恶意投诉的行为:投诉经查无实据的、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十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十七)财政、监察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
公司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我公司自愿参与贵中心组织的项目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守公平竞争,并无条件地遵守本次采购活动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绝不在招标活动中以下情形的,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等部门监督。
1.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3.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行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
7.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非法分包他人的;
8.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9.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
11.与采购人串通,对尚未履约完毕的采购项目出具虚假验收报告的;
13.开标后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再进行质疑的;
14.恶意投诉的行为:投诉经查无实据的、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1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6.财政、监察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
公司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一、我单位提交并在用户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虚假内容。
二、我单位在项目投标活动中提交的企业信息均已在用户库中对外发布,未发布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三、我单位在参加投标活动中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四、我单位将及时、准确、客观的更新用户库中相关内容,否则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五、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接受江西政府采购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单位名称(法人公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我公司自愿参与贵中心组织的项目采购活动,严格遵。
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坚守公平竞争,并无条件地遵守本次采购活动各项规。
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四)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
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立背。
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
(六)开标后擅自撤销投标,影响招标继续进行的或领。
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不投标导致废标的;。
(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单位。
签订合同的;。
(八)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非法分包他人的;。
(九)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
(十一)擅自或与采购人串通或接受采购人要求,在履。
约合同中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更换品牌、降低配置、技术。
要求、质量和服务标准等,却仍按原合同进行虚假验收或。
(十二)与采购人串通,对尚未履约完毕的采购项目出。
具虚假验收报告的;。
(十三)无不可抗力因素,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售后服。
务态度恶劣、故意提高维修配件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的;。
(十四)开标后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再进行质疑的;。
(十五)恶意投诉的行为:投诉经查无实据的、捏造事。
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十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十七)财政、监察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
公司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
环境,我单位志愿加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企业信息。
库”(以下简称用户库),自愿将本单位相关信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对外发布。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提交并在用户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
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虚假内容。
二、我单位在项目投标活动中提交的企业信息均已在用户库中对外发布,未发布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三、我单位在参加投标活动中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和相关规定。
四、我单位将及时、准确、客观的更新用户库中相关。
内容,否则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五、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接受江西省政。
府
采购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单位名称(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联系电话:传真:
根据xx市20xx年度政府采购货物类协议供应商项目。
求,我公司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郑重承诺:
一、我公司提供的投标货物皆为符合国家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产品,我公司承诺为各采购单位提供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且投标产品在我公司中国总部对外公众网站上具有标准配置和服务的,我公司为各采购单位提供的服务符合或高于其标准。
诺,按中标价格优惠承诺(包括单一合同折扣)及时向各采。
购人提供高质量的中标产品和服务,并保证满足市内采购。
人的购买需求,且不在供货合同(《xx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
合同》)内容之外,提出任何附加条款。
三、保证在供货时遵从xx市政府采购中心的采购程。
定,向xx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上报我公司当月在本招标项。
目下的各单位销售记录统计表。
四、在协议供货项目有效期内,签订每单采购合同之。
前,如果我公司推出中标产品更高档次的替换产品,我公。
品,每款原投标产品只由一款新产品替换。
五、在每月5号前向xx市政府采购中心报送上月市场。
零售价格表,每季度向市政府采购中心报送有关报表。
六、在协议供货项目有效期内,保证根据报刊媒体公。
示价格的调整而同时调整供货价格(从发布调整通知或媒体。
广告起计算,不超过两个工。
作日),并将调整内容上报xx市政府采购中心,调整。
后价格的优惠幅度保证不低于该产品投标时的报价相比投。
标时报刊媒体价的优惠降幅。如确无报刊媒体价,将提供。
同一型号配置产品的网上报价(投标人中国总部的对外公众。
网站上公开报价)或市场统一零售价。其中计算机产品的价。
格调整办法是执行中标时确定的统一的或者更优惠的折。
扣。
七、保证按照xx市政府采购中心的要求,及时提供投。
标产品的样机及有关配件,配合xx市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投标产品进行测试及标后评测。
八、我公司同意贵方为实施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可以。
在有关网站和相关文件上公布我方中标产品的型号、价。
格、折扣以及相关的信息。
九、我公司和所有在本项目下具有我公司特别授权销。
售我公司中标产品的代理商都知道:我们对各采购单位的供货资格只限于提供我公司在本招标项目下的中标产品。
十、如采购人或xx市政府采购中心需要我公司推出的中标产品外的其他投标产品,我公司承诺按照低于同一时期给予最高级次分销商的批发价供货。
十一、如发现我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有关条款的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或承诺书的有关规定。
或承诺,xx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将我公司列入政府采购不。
良供应商名单,并按照有关规定,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
行处罚。
十二、我公司将满足全市境内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
位、社会团体对我公司所投产品的采购需要。
十三、本承诺书自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
日止,1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政府采购部门将重新组织。
招标,也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有效期或进行适当调整。
承诺单位:(盖章)仙桃蓝星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致:**财政局: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共同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本单位在参与:**项目(项目编号:**)政府招标过程中特作以下承诺,(相关证明材料附投标文件中)以保证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有违反,甘愿接受相应处罚,直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不以不正当手段向招标人谋取资格预审及投标的不正当照顾。
(八).不以提供不正当利益等方式,向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审查人员打听预算编制情况,向招标采购单位谋求不正当利益。
(九).在确定中标人前,不向评标专家打招呼谋求照顾,不与招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十).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十一).不与供应商之间相互串标,如有其他人出现上述情况,主动向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及有关监督部门反映。
(十二).不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十三).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骗取中标。
(十四).中标后,不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他人。(十五).中标后,与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十六).主动接受并配合**财政局及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十七).承诺服务期内与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定点保险入围企业签订协议,提供代办保险车辆索赔服务。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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