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不仅仅是简单的规定和禁令,更应该是一种引导和规范行为的指南。通过学习规章制度的经验和教训,能够更好地总结出适合自己组织的管理规定。
第1条为了规范生产成本核算,达到生产成本管理与控制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在抓好生产过程成本管理与控制的同时,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成本核算制度,全面提高生产成本的会计核算水平,是公司领导特别是公司财务工作人员的重要职责。
第3条公司财务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对生产成本的列支范围、核算的程序方法等进行的强制性规范,以保证生产成本核算成果的质量。
第4条为了准确、真实地核算产品成本,公司各部门、各生产车间和仓库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健全成本管理基础工作。
第5条公司各部门根据公司下达的指标,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费用开支实行分口管理、层层落实的管理办法。
第6条各生产车间要加强对产品成本核算的基础管理工作,具体工作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
1、对生产耗用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动力、工具、备件以及主要低值易耗品等实行定额管理。
2、准确统计每批产品的原材料耗用,并在各产品之间进行合理分摊。
3、根据本公司水平对各种产成品、在产品制定合理的工时定额,使其成为工资费用分配、个人考核、班组工时利用情况的依据,并把经过准确统计的产品生产所耗工时上报给财务部。
4、设立专门的领料员,对每种产品的原材料进行准确记录和分摊。
5、区分原材料的定额和无定额,有定额的应按定额领、发料,无定额的应编制领用料计划,实行限额发料,不准以领代耗。
6、对月末结存的材料等物资实施盘点,如需继续使用的应办理结转手续,转入下月继续使用;不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及时退回供应仓库。
第7条仓库管理
1、加强仓库登记管理,对领用的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及备品备件进行全面、准确登记。
2、严格物资的验收计量,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原材料、备件、产品等物资的入库、出库和水、电、气的消耗,都要经过严格的检验和计量。
3、强化物资的盘点管理,建立《物资盘点表》,实行定期盘点和不定期盘点相结合的方法。
第8条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1、对生产中耗用的各种原材料、备件、工具和动力,工时、设备利用情况,内部转移,成品交库、出库和数量,质量检验,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等建立原始记录。
2、采用统一的原始记录格式的填制方法。
3、严格签署、审查、传递、汇集、保管程序,保证数字完整、清晰、真实可靠。
第9条财务部应对成本核算及管理工作按月进行严格考核,尤其对生产产品所耗工时、生产批次产品领用的原材料进行严格控制,如有超标或浪费现象应给予相应处罚。
第10条公司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凡不属于本期产品承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已经支付,也不能计入本期产品生产成本,要严格划清成本开支的界限。
第11条生产成本核算必须划清下列界限,不得相互混淆。
1、正确划分应计入成本与不应计入成本的界限。
2、正确划分各月的费用界限。
3、正确划分产品费用和期间费用的界限。
4、正确划分各种产品的费用界限。
5、正确划分产成品和在产品的费用界限。
第12条下列支出应当计入产品生产成本
1、直接材料,包括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配件、外购半成品、直接燃料和动力、包装物以及其他直接材料。
2、直接工资,包括公司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3、其他直接支出,包括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福利费等。
4、返回废品损失,因质量原因由质检部门判定由下步工序转回的,应由本工序承担费用损失。
5、制造费用,包括公司各个生产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工资、员工福利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加工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差旅费、折旧费、运杂费、托运保管费、交通费、电话费、保险费、检定费、计量费、维护费、工装费以及其他制造费用。
第13条下列支出不得列入生产成本
1、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购入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
2、对外投资的支出。
3、被没收的财物。
4、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
5、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
第14条下列收入不得冲减生产成本
1、规定应列入营业外收入的各项收入。
2、固定资产变价收入。
3、外销材料、废次品等发生的收入。
4、按规定应直接上交财政的各种罚款收入。
5、按规定不应该冲减生产成本的其他收入。
第15条公司产品按生产作业计划归集生产成本,生产成本核算采用“逐步结转分步法”,根据工序特点,按品种分步结转半成品、产成品成本。产品成本的核算期为月份。
第16条直接材料的归集与分配
1、生产管理部门按订单或《生产任务通知单》编制《领料单》,仓库按《领料单》配送原材料,生产制造部门按《领料单》领用原材料。
2、生产车间统计人员依据直接材料的原始消耗记录,分类别按品种汇总,编制《原材料耗用明细表》,月末财务人员将仓库转出的原料领用数量与统计人员上报数据核对,并分配计入产品生产成本。
3、车间统计人员还要按产品品种明细编制《返回产品回收明细表》,作为直接材料的减项,同时计入产品原料成本,并计算出产品单耗。
第17条步骤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与生产产品相关,但不能直接归属某个产品的费用,按照一定的系数归集分配计入产品生产成本,并计算出产品单耗。
1、直接人工费的归集与分配
(1)生产车间设专人负责生产车间的考勤工作,以便于归集为生产批次产品所负担的人工费用。
(2)财务部月末根据生产部门上报的考勤簿编制《工资及福利费明细表》,列示于“生产成本―直接人工”与“制造费用―车间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的借方。将计入“生产成本―直接人工”借方的人工费按一定的系数分配计入产品成本,并计算出产品单耗。
2、工艺用辅助材料的归集与分配
与生产直接相关的辅料、耐火材料、冶金辅具、其他材料等按项目归集,按一定的系数分配计入产品生产成本,并计算出产品单耗。
3、工艺用燃料及动力的归集与分配
与生产直接相关的水、电、风、气(汽)等燃料动力按项目归集,按一定的系数分配计入产品生产成本,并计算出产品单耗。
4、制造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制造费用是指生产部门为组织管理生产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工资和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保费、租赁费、保险费、存货盘亏费(减盘盈)及其他制造费用。制造费用也要按一定的系数分配计入产品生产成本,并计算出产品单耗。
(1)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根据该部门所设考勤簿及《工资及福利费明细表》进行归集。
(2)生产部门发生的固定资产折旧费,应通过编制《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明细表》进行归集与分配。
(3)其他制造费用应通过编制《其他制造费用明细表》进行归集。
第18条返回废品损失的归集与分配
因质量原因由质检部门判定由下步工序转回的,应由本工序承担费用损失,直接冲减本期生产合格量,发生的费用损失直接计入产品生产成本。
第19条当产品完工后,按照工序要求,编制《产品生产成本计算单》。同时,编制《可比产品生产成本计算单》,与同期或基期比较。
第20条公司产品生产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
1、对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审核,确定这些费用是否符合规定的开支范围,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应计入产品生产成本的费用和应计入各项期间费用的数额。
2、应计入产品生产成本的各项费用,区分为哪些应当计入本月的产品生产成本,哪些应当由其他月份的产品生产成本负担。
3、每个月应计入产品生产成本的生产费用,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和归集,计算各种产品生产成本。
4、既有完工产品又有在产品的成本,在完工产品和期末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与归集,并计算出完工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5、完工产品的生产成本结转至产成品科目。
6、结转期间费用。
第21条生产费用计入成本的方法
1、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按各种产品实际投料或原始记录的实际耗用量直接计入。
2、各种辅助材料费用、燃料动力费、工资、固定资产折旧费、车间经费等,凡是为生产单一产品发生的,应直接计入该产品的生产成本;凡是为生产多种产品、由多种产品共同耗用而不能直接计入的,按一定系数进行分配。
第22条其他几个特殊问题核算的处理办法
1、原材料、燃料、备品备件、半成品等发生的盈亏处理
必须查明原因,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报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扣除责任者赔偿后的余额,按公司内部管理权责的划分,分别计入和冲减公司管理费用及车间经费,或按规定调整消耗量或产量。发生毁损的,应当先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最后将剩下的金额计入公司管理费和车间经费。
2、具有待摊性质和预提性质的费用处理
(1)具有待摊性质的费用,在其发生时一次性计提,然后将其纳入到有关成本项目当中。
(2)具有预提性质的费用,根据其具体使用项目在其预先提取时分别计入“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或“应付利息”当中。
3、“废品损失”的处理
(1)凡是生产中的废品,将废品扣除可回收的价值后,在原成本项目中反映。
(2)凡是销售后用户退回的.废品,均应退回原生产车间,冲减该产品当月产量。其废品损失应计入该产品的生产成本,并将废品的销售量及销售成本以红字按原数冲回产成品账户,冲减当月的销售量及销售成本。如果废品修复后入库,应增加车间的当月产量。如系上一年度销售退回的废品,只冲减当年的销售量,不冲减生产量。
第23条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编制、修订与解释,报总会计师审批。
第24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机械制造加工业进行成本核算,主要针对的是产品生产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固定费用,而企业所需的成本核算要为未来发展策略的制定提供参考,管理层需要借助对市场变化情况的具体分析对机械制造加工成本进行决策,所以,必须对成本核算的目标及对象进行明确。实际的运营过程中,机械制造加工业并未严格按照成本核算的要求进行核算管理。机械制造加工企业多元化经营和生产,但通过对成本核算的简化,对不同产品进行统一的成本核算,导致其核算目标不够清晰,没有突出重点问题。细节上看,企业的成本差异暴露无遗,如不及时对其进行处理和控制,就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对此,机械制造加工行业应重视核算目标不清晰这一重要漏洞,否则加工成本的准确性就会出现严重问题。
(二)成本核算管理标准不科学
核算标准的科学合理是促使机械制造加工企业经济效益有效提升的重要保障,这就要求必须对成本预算标准及执行标准进行明确划分与合理分配,建立合理的成本核算管理标准,才能促使机械制造加工企业成本核算工作的有效开展。我国尚且缺乏统一的成本核算标准,多数企业笼统分类核算对象并进行成本核算,未形成统一的核算标准,且无法分出制造费用中的明晰项,最终导致成本核算出现差异。另外,机械制造加工企业成本核算工作的严谨性与程序性很强,但部分工作人员为了谋取私利使成本核算职能逐渐弱化,造成了核算管理的漏洞与误差,最终的成本核算也缺乏准确性,对企业发展规划及策略决定产生严重影响。
(三)成本核算方法不科学
成本核算方法直接决定了成本核算的最终结果,大多数机械制造加工企业所运用的核算方法本身就存在问题,影响成本核算结果出现偏差。例如对产品的生产费用进行计算时,将其分配到直接与间接费用当中,而成本分工的明细化及专业化日益突出,在生产组织管理过程中,多数企业需要与其他企业共同对零件进行购买,受生产模式的影响,简单的对生产成本费用进行计算是不可行的,同时产品成本分摊也不能简单化。所以,计算分摊核算时,需要依据原始票据进行成本核算。而企业生产过程中,与其他企业合作购买的原材料所需的原始依据并不完备,这样一来,就会出现产品完工前的真空期。在没有完整发票的情况下,企业对材料的采购及加工费用进行成本核算就变得十分困难。同时虚高利润现象的出现严重影响企业的长期发展,直接影响着企业成本核算的准确性。
(一)建立信息管理平台
在信息技术的基础上对erp系进行建立,以系统化的管理思想提供管理平台,便于企业决策层及员工对决策运行手段的运用。对erp现代化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建立,进一步整合企业采购、经营、生产、物流等系统数据,对信息交流进行加强,以促使决策力的提升和成本的降低。如变更合同时,采购部门获知变更信息及时,对采购计划进行更改,使库存积压物资的利用更为合理;生产部门对生产工艺进行变更,使排产工序得以进一步优化;财务部门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避免了资金占用等严重问题的发生。此外,及时进行成本管控,对实际成本与预算进行分析,并提出有效措施解决不合理现象与管理漏洞。如下发排产工序后,车间对生产人员的工作量进行安排,一些简单产品安排在大设备上进行生产,就会出现工时成本偏离预算的漏洞和问题。此时管理人员依据erp系统及时发现这一问题,并积极作出制止行为可有效促使生产及管理成本的降低。
(二)进一步确定成本核算的对象
机械制造加工业成本核算管理工作比较复杂,由于核算方法的不合理,机械制造加工企业进行成本核算工作时,往往以一刀切的方式进行工作管理,忽略了不同核算对象的固有差异,这就影响了成本核算的精确行,机械制造加工业的成本水平也就得不到准确衡量,容易出现成本核算偏低、偏高的问题,严重影响机械制造加工企业的发展与壮大。企业进行成本核算工作时,必须对不同核算对象之间的固有差异进行明确,如明确制造成本与人工成本产生的不同差异,在成本核算的过程中,对具体的对象进行成本核算,以符合对象的原则对科学的成本核算方法进行制定,并进一步促使核算管理的加强,针对不同的核算对象运用不同的核算方法进行成本核算管理。这样一来,特定核算对象都匹配有对应的成本核算方法,且每一种核算方法都能对特定的核算对象进行准确衡量。从而有利于成本核算的精细化管理,使机械制造加工企业的发展更为稳定。
(三)成本核算标准的建立与完善
机械制造加工企业在生产和运用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的性质各异、种类繁多,针对不同性质和类别的成本核算项目,必须确保运用统一的核算标准或依据进行成本核算,这样各项成本的核算依据标准才能准确衡量不同项目的成本费用。对此,成本核算管理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必须对健全的成本核算制度及标准进行建立,同时确保核算标准的简便性与合理性。其中,核算标准的合理性是指每项成本核算的标准能够充当核算标尺成为相应成本对象的核算依据,其标准对相应成本对象的度量必须科学及合理;如每小时支付的平均工资可以被当作为人工成本的核算标准。核算标准的简便性是指所制定及运用的成本核算标准必须简单易懂;如成本核算标准比较繁杂,就会给成本核算工作带来许多麻烦,不利于核算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在进行成本核算标准的建立过程中,必须确保标准的简便与合理,这样核算人员在才容易理解和执行。
(四)合理运用成本计算方法
成本核算通过成本计算进行工作处理,其计算方法的正确与否决定着成本核算结果的准确与科学。所以,企业应当对科学合理的成本计算方法进行选择,实事求是的开展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如将企业外包成本分摊成产品的人工费用是不合理的,运用这种计算方法进行成本核算容易影响机械制造加工行业成本核算的准确性。要科学合理的进行成本核算,就必须将外包成本归于生产所产生的成本费用,而不能作为人工费用进行核算。又如以支出原始凭证作为成本计算的重要依据,而机械制造加工企业又无法及时获得已支出的原始凭证,已支出却未获得原始凭证的情况下,这些支出往往不会被纳入成本进行计算,这就违背了成本核算的客观与严谨,致使成本计算出现错误和遗漏,导致账面成本偏低,影响企业高估利润。对此,企业在成本核算工作中,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将已经产生的支出纳入到成本中进行计算,从而不断提升成本核算的有效性与准确性。
总的来说,规范成本核算制度与标准,运用合理的成本计算方法,针对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成本核算问题进行解决和处理,进一步强化企业成本核算准确性和科学性,从而为机械制造加工业的生产及经营提供良好保障。企业管理者应当重视成本核算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并借助企业内部群策群力,对科学的成本核算体系进行改善,并建立健全的成本核算方法,进一步推动机械制造加工企业的健康发展,才能使机械制造加工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第三章 管理程序
第四章 附则
第一条 目的:通过建立有效的目标成本管理体系、责任成本控制体系和动态成本管理体系,规范集团的成本管理工作。
第二条 术语与解释
(一)集团:除非特别指出,本制度中集团指河南伟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集团总部:指包括集团各职能部门在内的行政管理范围;
(三)城市公司:集团下辖的各城市公司;
第三条 适用于伟业集团所有开发项目的成本管理工作(合作开发项目可参考执行)。
第四条 项目可研阶段
(一)根据城市公司或储备中心提供的土地信息、市场调研报告,由营销中心确定拟(或已)取得地块的项目定位及产品建议书;且通过评审、审批。
(五)修订后的《项目目标成本(可研版)》,作为项目投资论证资料的一部分,和其他资料一起由城市公司提交集团组织评审,集团总裁审批;若不能满足拿地要求,由集团总裁给定一个成本限值,有关各方按此限值去重新规划和测算。
(六)若成功获取目标宗地,《项目目标成本(可研版)》将作为项目后续阶段目标成本设定的基本依据;否则由集团项目管理中心成本部存档。
(七)根据审批后的《项目目标成本(可研版)》,城市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项目团队成员一起研讨,最后成本部负责根据统一的模版要求,完成《方案设计阶段成本控制指导书》,集团总裁签发执行。
(八)根据《方案设计阶段成本控制指导书》,集团项目管理中心成本部负责完成《方案设计任务书成本控制附件》,作为《方案设计任务书》的附件。
第五条 方案设计阶段
(二)根据审核意见修订后的《项目目标成本(方案版)》由城市公司总经理审核后,作为《项目开发任务书》论证文件的一部分,和其他资料一起由城市公司提交集团组织听证,集团总裁审批;若项目目标成本(方案版)超可研版,须报集团总裁审批。
(三)根据审批后的《项目目标成本(方案版)》,集团项目管理中心总工办对方案设计阶段所做的成本控制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方案设计阶段成本执行报告》,报集团总裁审批。
第六条 施工图设计阶段
(一)在施工图设计开始前10日内,根据审批后的《项目目标成本(方案版)》,由城市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召集项目团队成员、协调集团项目管理中心开会讨论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成本限额、设计要求及成本控制的初步建议,最后由成本部负责根据统一的模版要求,形成《施工图设计阶段成本控制指导书》,经城市公司总经理审核、集团总裁审批后,作为施工图设计阶段成本控制的依据,由集团项目管理中心具体实施。
销部负责营销费用分项的编制,财务部负责管理费用、开发间接费、财务费用及税金的编制);项目目标成本各分项(执行版)编制完成后,成本部负责完成项目施工图阶段《项目目标成本(执行版)》的整理、汇总,并提报集团审批。
(三)根据审核意见修订后的《项目目标成本(执行版)》,由城市公司总经理审核,集团总裁审批后执行;若项目目标成本(执行版)超方案版,须报集团总裁审批。
(四)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项目管理中心成本部负责组织对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成本控制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施工图设计阶段成本执行报告》,经集团总裁签批。
第七条 工程实施阶段
(一)成本分解及合约规划
(二)动态成本跟踪
1、动态成本的跟踪由《合同台账》、《合同变更台账》、《项目动态成本表》(月度)》实现。
2、根据签订的各类分包合同的内容确定《合同台账》项目的分类明细,合同金额应为合同价款的真实值,如签订合同为暂定金额,在规定的时间内确定真实的合同价款后,填入合同金额表内。
3、《合同变更台账》的项目,按照《合同台账》的分类明细进行划分,同《合同台账》建立一一对应关系。
4、合同变更(包括: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差调整等内容)所产生的合同金额变化,按照相关制度要求进行审核及确认后7日内,由成本人员负责录入成本系统。
5、每月5日前,由项目成本对接负责人对本项目上个月未发生合同金额进行清理、预估,对己发生合同金额调整(如合同预算调整、合同变更调整)、费用变动情况进行确认、汇总,完成《项目动态成本表(月度)》。
6、每季度第一个月7日前,由成本部对接人负责根据《项目动态成本表(月度)》编制完成上一季度的《城市公司成本分析报告(季度)》,提报城市公司总经理审批。
7、《城市公司成本分析报告(季度)》由集团成本部统一指定模板。
(三)目标成本的超支处理与调整
1、在项目开发过程中,若发生了不可预见的事项、预测条件发生改变或因管理不善,导致成本费项即将发生或很可能发生超出目标成本时,成本部应按照要求填写《项目成本费项超支预警表》,向城市公司总经理发出预警,并按照如下程序进行超支额度的审批:
(1)在不需要突破项目目标成本总额的前提下,通过调剂项目成本的费项指标得以平衡。
(2)必须要突破项目目标成本总额的,由城市公司负责经办,报集团总裁审批,同时,由城市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项目团队对超预设目标成本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优化建议报告,与项目目标总成本(执行版)调整申请一同上报集团,总成本追加5%以下的,集团总裁审批;总成本追加5%以上的,须报董事长审批。
2、项目目标总成本(执行版)的调整条件及范围:
(1)项目开发计划调整(例如:产品形式有调整、分期开发有调整等);
(3)重大设计变更、政策性调整。
第八条 工程结算
(一)分包工程(含室外配套及零星工程)竣工验收后15日内,由城市公司工程部提供结算资料,填写《工程结算工作交接单》;成本部在收到结算资料后一个月内完成工程结算。
(二)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由城市公司工程部提供结算资料,填写《工程结算工作交接单》;成本部在收到结算资料后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结算。
(三)对项目工程结算价超合同价10%或结算价减合同价不小于10万元的,应报集团分管负责人审批。
第九条 项目决算
(一)在项目达到清盘条件后,由成本部负责提供开发建安成本数据,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营销费用由城市公司汇总形成《项目竣工成本》。
(二)城市公司财务部应将《项目竣工成本》与《项目目标成本(执行版)》进行对比分析,形成《项目成本总结与分析》,并同《项目竣工成本》报表一起书面提报集团总裁审批。
第十条 本制度由项目管理中心进行起草与修订,由各职能中心负责人进行审核,总裁批准后发布。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相关制度同时废止,相关事项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二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项目管理中心。
随着房地产市场竞争的加剧,为提高产品及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房地产企业的成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愈来愈显著。在开发建设的整个过程中(立项、规划设计、建设、结算、销售)每一个环节的成本都要进行严格的和科学的控制和管理,尤其是在立项和规划设计阶段,所以,房地产的成本管理应该是全过程的成本管理,并且不仅仅要关注财务成本,而且要关注质量、工期等隐性成本,还要考虑消费者的消费成本。
1、新项目立项时必须提交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除应具备地块基础资料、周边环境及其发展趋势、合作方背景、合作方式及条件、初步规划设计方案、开发节奏及市场定位等基础内容外,还须包括以下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详细内容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引》):
1.成本费用估算和控制目标及措施;
2.投资及效益测算、利润体现安排;
3.税务环境及其影响;
4.资金计划;
5.《竞投方案》(仅限招标、拍卖项目);
6.投资风险评估及相应的对策;
7.项目综合评价意见;
1、规划设计单位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1)能由公司内部完成的规划设计工作,应由公司内部自行完成;
2)需委托设计院进行的规划设计工作,应采取招标方式,择优确定。
2、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必须包括建造成本控制总体目标,即目标成本:详见附录1-目标成本的编制与审核),应首先上报由公司领导牵头组织的“规划设计方案听证会”审查,获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设计阶段(如单体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每一阶段都必须要求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概(预)算》,并在与上一阶段的概(预)算进行认真分析、比较的基础上,编制我方的《建造成本概(预)算》,确定各成本单项的控制目标,并以此控制下一阶段的设计。
3、施工图设计合同应具备有关钢筋、混凝土等建材用量要求的条款,并载明:设计单位的《施工图预算》原则上不得突破我方编制的《建造成本预算》。
4、设计、工程、预算人员应会同监理人员、物业管理人员组成联合小组,对施工图的技术性、安全性、周密性、经济性(包括建成后的物业管理成本、用户使用成本)等进行会审,提出明确的书面审查意见,并督促设计单位进行修正,避免或减少设计不合理甚至失误所造成的投资损失、浪费。
5、材料设备之品牌/标准、参数的选用应与工程项目的品质、技术要求相匹配,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杜绝质量超标。
6、对工程之做法应当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对规范、图集的做法进行适当调整,使之更加经济、合理。在设计规划阶段,使这种调整反映到图纸中去。
1、除垄断性质的工程项目外,其它工程的施工或作业单位,不得指定。
2、主体施工单位的选择,必须采取公开或邀请招标方式进行。
3、应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审查单位包括工程、预算、财务、设计四大专业人员。
4、应组织设计、工程、预算、财务四大专业人员联合组成招标工作小组,就招标范围、招标内容、招标条件等进行详细、具体的策划,拟订标书,开展招标活动;对投标单位应就其资质、经济实力、技术力量、以往施工项目和施工管理水平等进行现场考察,提出书面考察意见;对投标情况进行评估,提出书面评估意见。
5、同等条件下,应尽量选择企业类别或工程类别高而取费较低的单位。
6、凡一次采购量高于人民币三万元(含三万元)的材料设备、工程造价高于十万元(含十万元)的工程施工必须采用招投标方式。
7、零星工程应当在两个以上的施工单位中,综合考察其技术力量、报价等进行选择。
8、垄断性质的工程项目(如水、电、气等)应尽力进行公关协调,最大程度降低造价。
9、施工合同谈判人员至少应包括工程、预算两方面的专业人员,合同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条件,合同条款及内容概念应清晰,不得因工程紧而不签合同就开工。
10、开标后,对回标单位进行至少两轮闭门谈判,每次谈判的回复文件必须密封送达(按投标程序处理)。
11、合同签订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详见附录2:合同审批与签订规定。
12、应建立健全施工队伍档案,跟踪评估其资信、技术力量等。
13、对投标人的设备报价不能指定唯一品牌,只能约定为“某某品牌或同等品牌”。也不能指定设备配件或元件,也只能约定为“某某品牌或同等品牌”。
14、出包工程应严禁擅自转包。
现场签证(洽商及设计变更)
1.现场签证范围项目施工过程中凡是由乙方提出须经甲方现场签认的、引起工程造价变化又不属于包干合同范围的事项及合同明确需现场签证的内容均属于现场签证范围的,可以办理现场签证,包括:工程量增减、材料设备价格变化等。现场签证要反复对照合同及有关文件规定慎重处理。
2.现场签证审批权限
2.1上述金额范围是指单笔单项变更签证的总金额,不得分笔分项拆分变更签证金额,并报公司审计以备抽审。
2.2同一单体建筑物每个专业现场签证次数超过10次的,要由提案人写分析报告,报告应至少包含原因、责任人、后续是否还有签证以及减少费用的应对方案,并报公司批准。
2.3为提高效率,预算部经理、项目经理、公司领导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授权。
3.现场签证办理
3.1对现场发生需签证的工程内容,要求提案人详细列明事发原因、签证理由及合同依据。在所需签证工程内容发生前五天内(特殊情况可在事先征得项目经理同意且在所需签证工程内容发生后的当天)一式五份(加盖单位印章)及时上报。
3.2对涉及隐蔽工程或其它事后无法再现的签证,提案人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业主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和造价人员共同到现场勘查、核定。
3.3对重大的签证,要求提案人应于施工前7天上报,项目部和监理工程师在接获承包人的申请后三天内就该签证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上报公司。
3.4每月10日前,对于截止上月末已完工程但尚未确定最终审定价的签证费用预算,甲、乙双方应进行综合性核对和价格商谈,并形成核对与商谈记录清单。
4.现场签证的审批
4.1项目工程部在接到经监理工程师签署处理意见的签证单后,一般工程签证必须有监理公司、项目部现场工程师、预算部经理、工程部经理签字审核、然后报项目经理签批后方可生效。对重大的签证须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并经得分管副总经理或公司总经理批准。具体按第2条审批权限执行。
4.2承包人意见必须由现场专业工程师和项目经理签署;监理公司意见必须由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签署。
4.3原则上现场签证按量价分离要求进行,即工程量由工程部负责,价款由预算部负责。但如发现量价有重大偏离时,发现方须立即向上一级领导报告,上一级领导作出审查意见。
4.4项目部在接获承包人呈交的经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的签证单后,一般在5天内(重大签证为10天内)予以批复,并反馈予承包人。
4.5现场签证没有实施或未全部实施,监理工程师、工程部现场代表应及时注销或按实重新核定该项签证单,并及时通知造价人员。
4.6办理现场签证要填写现场签证审批单,详见附录3:现场签证审批单。
5.附则监理工程师及项目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应认真、仔细、准确、合理地对签证签署意见。尤其是要注意对于承包单位为减项的现场签证要及时办理。如项目部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发生渎职行为将给予内部处分和相应的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工程质量与监理
1、项目开工前,原则上应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具有合法资格与有效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与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和供货商无利益关系。
2、工程质量监控人员应要求监理单位密切配合,严格把关。一旦发现质量事故,必须组织有关部门详细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交事故情况报告及防患措施,明确事故责任并督促责任单位,按照质检部门认可的书面处理方案予以落实。事故报告与处理方案应一并存档备案。
3、应特别重视隐蔽工程的监理和验收。隐蔽工程的验收,必须由工程、预算人员联合施工单位、质检部门共同参加并办理书面手续。凡未经验收签证的,应要求施工单位不得隐蔽和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按顺序进行整理,存入工程技术档案。未经预算人员参与验收的隐蔽工程,在结算时不予计价。
工程进度款
1、原则上不向施工单位支付备料款。确需支付者,应不超过工程造价的15%,并在工程进度款支付到工程造价50%时开始抵扣预付备料款。
2、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当按下列程序办理:
3)预算部门整理复核工程价值量;
4)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按有关批准程序付款并登记付款台帐。
3、应要求施工单位在我方开户银行开具结算帐户,以便为我方融洽银企关系和监督工程款项的使用提供便利。
4、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工程造价80%时,原则上应停止付款,预留至少15%工程尾款和5%保修款,以便掌握最终结算主动权。
1、项目开工前,设计或工程管理部门应及时列出所需材料及设备清单,一般按照下列原则决定甲供、甲定乙供和乙供,并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加以明确:
3、实行甲供或甲定乙供的材料和设备应尽量不支付采购保管费。
4、应按工程实际进度合理安排采购数量和具体进货时间,防止积压或造成窝工现象。
5、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必须进行广泛询价,货比三家,也可在主要设备和大宗建材采购上采用招标方式。在质量、价格、供货时间均能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应比照下列条件择优确定供货单位:
1)能够实行赊销或定金较低的供货商;
2)愿意以房屋抵材料款,且接受正常楼价的供货商;
3)能够到现场安装,接受验收合格后再付款的供货商;
4)售后服务和信誉良好的供货商。
5)工程管理部门对到货的甲供材料和设备的数量、质量及规格,要当场检查验收并出具检验报告,办理验收手续,妥善保管。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退货并通知财务部拒绝付款。
6)《采购合同》中必须载明:因供货商供货不及时或质量、数量等问题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造成影响和损失的,供货商必须承担索赔责任。
7)必须建立健全材料的询价、定价、签约、进货和验收保管相分离的内部牵制制度,不得促成由一人完成材料采购全过程的行为。
8)对于乙供材料和设备,我方必须按认定的质量及选型,在预算人员控制的价格上限范围内抽取样板,进行封样,并尽量采取我方限价的措施。同时在材料和设备进场时应要求出具检验合格证。
9)材料的代用应由工程管理部门书面提出,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通过,审算部门同意,领导批准。
10)甲供材料、设备的结算必须凭供货合同、供货厂家或商检部门的检验合格证和我方工程管理部门的验收检验证明以及结算清单,经审算、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方能办理结算。
1、单项工程和项目竣工应经过自检、复查、验收三个环节才能移交。
2、设计、工程、审计、预算、销售和物业管理部门必须参加工程结构验收、装修验收及总体验收等,“移交证明书”应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物业公司同时签署。
3、凡有影响使用功能和安全及不合设计要求的结构部位、安装部位、装饰部位和设备、设施,均应限期整改直到复验合格。因施工单位原因延误工程移交,给我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要按合同追究其责任。
为了加强成本费用管理,正确归集各项成本费用,规范其核算内容和方法,努力压缩各项成本费用支出,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会计法》和新《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2.1.根据公司产品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主要采用分批法计算产品成本。
2.2.公司设置“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燃料及动力”和“制造费用”对生产成本进行总分类核算。
2.3.直接材料,核算企业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设备配件、外购半成品、包装物及其他直接材料。
2.4.直接人工:核算企业直接从事产品生产、劳务提供等人员的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报酬及其他相关支出(按薪酬总额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以及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险等)。
2.5.燃料及动力:核算企业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燃料、油料及动力费用。
2.6.制造费用:核算企业各个生产单位(分厂、车间)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生产单位管理人员的薪酬和生产单位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的折旧费,以及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机物料耗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设计制图费、试验检验费、劳动保护费、季节性停工损失、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和其他制造费用等。
2.7.制造费用设置以下项目进行费用归集和明细核算:
2.7.1.职工薪酬及附加:核算车间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辅助生产人员及勤杂人员的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报酬及其相关支出,附加是指按薪酬总额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以及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险等。
2.7.2.差旅费:核算车间人员因外出而发生的差旅费用。
2.7.3.办公费:核算车间耗用的文具、印刷、邮电、办公用品等费用。
2.7.4.水电费:核算车间日常管理中发生的水、电费用。
2.7.5.折旧费:核算车间使用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按照规定计提的折旧费。
2.7.6.修理费:车间所使用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进行日常修理所耗用的各种费用。
2.7.7.租赁费:核算车间租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金费。
2.7.8.机物料消耗:核算车间非直接用于产品、劳务的一般消耗材料,包括工艺过程中不能制定消耗定额的零星辅助材料和设备维护材料。
2.7.9.低值易耗品摊销:核算车间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的摊销费,主要包括工装、模具、仪器、办公家具等的耗损及摊销费。
2.7.10.运输费:核算车间为组织生产、装运部件、产品而发生的运输费用,包括车间自备运输车辆所发生的费用。
2.7.11.车辆使用费:核算车间使用车辆所发生的油费、通行费、停车费、洗车费等费用。
2.7.12.保险费:核算车间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进行财产保险所支付的保险费用。
2.7.13.技术资料费:核算车间为改进工艺、提高质量与劳动生产率、节约原材料而进行的小型技术改造所发生的设计费和制图等费用,包括生产设计部门的日常经费。
2.7.14.试验检验费:核算车间对材料、产品进行分析、化验、试验、检验、检测等发生的费用。
2.7.15.劳动保护费:核算车间发生的诸如工作服、工作鞋、清凉饮料以及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安全装置、卫生设备、通风装备等方面的费用和各项劳动保护装置的维护费。
2.7.16.停工损失:核算车间因季节性生产和大修理期间停工所发生的损失。
2.7.17.其他制造费用:核算车间发生的不属于以上项目的其他间接费用。
2.8.制造费用的分配采用生产工时比例分配法。
2.9.财务部月末根据车间传递过来的“产品成本计算单”将“制造费用”分配到各批完工产品中,“制造费用”科目期末无余额。
2.10.财务部应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公司发生的制造费用总额编制《销售费用明细表》及简要费用分析报告上报公司领导。
注:在产品的盘盈、盘亏和毁损的核算:
盘盈冲减管理费用;
盘亏、毁损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回收的残料价值以后,计入管理费用;
在产品因非常损失造成的毁损,扣除保险公司赔款和回收的残料价值以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3.1.销售费用是指公司在销售商品、材料和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经费。
3.2.公司设“销售费用”科目进行总分类核算,设置以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3.2.1.职工薪酬及附加:核算销售部门职工的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报酬及其相关支出,附加是指按薪酬总额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以及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险等。
3.2.2.办公费:核算销售部门发生的各种办公费用,包括通讯费、印刷复印费、图书资料费、报纸杂志费和办公用品费等。
3.2.3.折旧费:核算销售部门所用固定资产按照规定提取的折旧费。
3.2.4.修理费:核算销售部门所用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经常修理费用。
3.2.5.车辆使用费:核算销售部门使用车辆所发生的油费、通行费、停车费、洗车费等费用。
3.2.6.运输费:核算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发生的由本公司承担的运输费。
3.2.7.装卸费:核算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发生的由本公司承担的装卸费等。
3.2.8.包装费:核算销售部门在销售产品、部件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
3.2.10.销售服务费:核算销售部门发生的各项售后服务费用。
3.2.11.广告费:核算销售部门支付的用于产品广告宣传的广告费、资料费。
3.2.12.展览费:核算销售部门支付的用于产品参加各种展览所发生的费用。
3.2.13.租赁费:核算为销售产品而支付的房屋、场地租赁费。
3.2.14.差旅费:核算销售部门职工的上下班交通补贴和因公外出的各种差旅费、误餐费支出。
3.2.15.会议费:核算销售部门为开展产品销售工作而召开的各种会议发生的会议费用及销售部门参加各类产品订货会而交纳的会议费。
3.2.16.业务招待费:核算销售部门为销售产品而支付的业务招待费。
3.2.17.低值易耗品摊销:核算销售部门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的摊销费。
3.2.18.代销费:核算委托外单位代销本公司产品而发生的手续费。
3.2.19.其他销售费用:核算不能列入以上项目的销售费用。
3.3.销售费用的控制办法:原则上根据公司与销售部门每年签订的有关销售费用的计划支出总额进行控制。具体办法一般有如下三种:
3.3.1.按照商品销售收入货款回收额进行比例提成的办法;
3.3.2.按照销售费用占产品销售额的比例提成的办法;
3.3.3.实行销售费用包干控制。
3.4.销售费用应按年度、月度编制《销售费用预算表》由各部门领导及财务部门共同控制开支。必须严格掌握预算指标,实行节奖超罚。
3.5.财务部应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公司发生的销售费用总额编制《销售费用明细表》及相关分析报告上报公司领导。
4.1.管理费用是指公司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公司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公司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等。
4.2.公司设“管理费用”科目进行总分类核算,设置以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4.2.1.职工薪酬及附加:核算公司职能管理部门管理人员的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及相关支出),包括保安、消防、勤杂、长期脱科外借和学习人员的薪酬,附加是指按薪酬总额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以及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险等。
4.2.2.房产税:核算公司按规定支付的房产税。
4.2.3.城镇土地使用税:核算公司按规定支付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4.2.4.车船税:核算公司按规定支付的车船税。
4.2.5.印花税:核算公司按规定支付的印花税。
4.2.6.土地使用费:核算公司使用土地而支付的费用。
4.2.7.土地损失补偿费:核算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破坏国家不征用的土地所支付的土地损失补偿费。
4.2.8.折旧费:核算管理部门所用固定资产按照规定提取的折旧费。
4.2.9.无形资产摊销:核算企业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无形资产的摊销。某项无形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者其他资产实现的,其摊销金额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而不包括在管理费用中。
4.2.10.开办费摊销:核算开办费在一定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额。
4.2.11.上缴管理费用:核算按照各级规定上缴总公司的管理费用。
4.2.12.差旅费:核算公司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因公发生的差旅费。
4.2.13.会议费:核算公司召开各种会议发生的各项费用。
4.2.14.办公费:核算管理部门的文具、印刷、邮电、办公用品等办公费用,但不包括图纸和制图用品。
4.2.15.修理费:核算管理部门所用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经常修理费用。
4.2.16.机物料消耗:核算行政管理部门日常消耗的机物料,不含修理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消耗的物料。
4.2.17.车辆使用费:核算管理部门使用车辆所发生的油费、通行费、停车费、洗车费等费用。
4.2.18.低值易耗品摊销:核算管理部门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的摊销费。
4.2.19.董事会费:核算公司董事会及成员为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等。
4.2.20.咨询费:核算公司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科学技术、经营管理咨询所支付的费用,包括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支付的费用。
4.2.21.聘请中介机构费:指公司聘请中介机构所支付的费用,如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查账验资、资产评估等支付的费用。
4.2.22.诉讼费:核算公司因起诉或者应诉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4.2.23.排污费:核算公司按照规定缴纳的排污费。
4.2.24.运杂费:核算公司管理部门发生的运杂费。
4.2.25.检验费:核算公司质量管理部门为检验管理产品质量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产品检验费和产品质量测试费。
4.2.26.劳动保护费:核算公司管理部门发生的诸如工作服、清凉饮料等各方面的费用。
4.2.27.财产保险费:核算公司对经营管理用财产物资进行保险而发生的财务产保险费。
4.2.28.租赁费:核算公司管理部门租用办公场地所支付和分摊的租赁费。
4.2.29.水电费:核算公司管理部门耗用的水电费。
4.2.30.仓库经费:核算公司仓库发生的保管维护等费用。
4.2.31.绿化卫生费:核算公司对厂区进行绿化、卫生清理而发生的零星绿化费和卫生费。
4.2.32.技术转让费:核算公司使用非专利技术所支付的费用。
4.2.33.研究与开发费:核算公司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定制费、设备调试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试验费、研究人员薪酬、研究设备折旧、与新产品试制和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的科研试制的费用以及试制失败损失等。公司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不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也列入管理费用。
4.2.34.业务招待费:核算公司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费用,包括餐费和公共关系协调费用。
4.2.35.存货盘亏或盘盈:核算公司存货发生盘亏、毁损和报废的损失。
4.2.36.其他管理费用:核算不能列入以上项目的管理费用。
4.3.2.对不可控费用,财务部的管理重点是控制各项费用的提取基数,严格按标准提取有关费用;对于可控费用,应按照责任核算要求,将各项管理费用包干到各管理部门进行控制、考核。因此,财务部除按明细科目设立明细账外,还应按管理部门进行明细核算。
4.3.3.管理费用应按年度、月度编制《管理费用预算表》由各部门领导及财务部门共同控制开支。必须严格掌握预算指标,实行节奖超罚。
4.3.4.财务部应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公司发生的管理费用总额及各部门发生的管理费用,编制《管理费用明细表》及相关分析报告上报公司领导。
5.1.财务是指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
5.2.公司设“财务费用”科目进行总分类核算,设置以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5.2.1.利息支出:核算公司生产经营期间为筹建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利息支出。
5.2.2.利息收入:核算存入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
5.2.3.加罚息:核算公司逾期归还银行借款的加息和罚息支出。
5.2.4.银行手续费:核算公司到银行办理各种结算业务而交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5.2.5.现金折扣收入:核算公司收到的现金折扣。
5.2.6.现金折扣支出:核算公司发生的现金折扣。
5.2.7.汇兑损益:核算由于汇率变动而造成的应由当期损益负担的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
5.2.8.其他筹资费用:核算不能列入上述项目的各种财务费用。
5.3.财务费用的控制办法:
5.3.1.财务部负责财务费用的支付与管理,公司可采取与财务部门承包的办法,促使财务部门控制财务费用支出。
5.3.2.财务部应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公司发生的财务费用分项目编制《财务费用明细表》及相关分析报告上报公司领导。
6.1.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解释和修改。
6.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控制是指在施工生产中,对项目成本过程中发生的偏差进行持续的预防、督促和纠正,使项目成本费用限制在计划成本的范围内,以达到控制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工程项目成本控制通常采用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经济措施三种方式。
(一)采取组织措施控制项目成本的核心内容是落实成本责任制。通过界定项目各岗位人员在成本工作中应担负的责任,明确各业务科室所承担的降低成本指标,并加强考核工作来落实成本责任制。此项工作由项目总工和成本经理负责。
(二)采取技术措施控制项目成本的工作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
1、在施工准备阶段,做出多种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然后确定利于缩短工期、提高质量、降低成本的最佳方案。
2、在施工过程中,贯彻执行各种降低消耗、提高工效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技术措施。
3、在竣工验收阶段,注意保护成品,缩短验收时间,提高交付使用效率。
(三)采取经济措施控制项目成本,此项工作由成本经理负责。
1、抓好计划成本的贯彻实施工作,努力将实际成本控制在计划成本之内。
2、以合同的形式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经济约束。分包合同应明确规定分包工程完成后,应通过项目质检员验收,方能结算工费,出现返工返修时,浪费的材料费、机械台班费由应负责任分包单位承担。如果该单位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工返修到位,项目可安排别的单位处理,工费从原责任单位工费中扣减支出。
1、材料室主任负责将材料成本降低指标从材料采购成本、材料使用成本、库存损耗等方面进行分解,制定措施,实现各项分解后的具体指标。
2、材料采购时,做好询价工作,坚持'货比五家'的原则。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降低采购成本。平均材料费用支出应地于市场价格,具体单项材料费用支出不应高于同类产品价格。
3、严格执行定额发料制度,施工队不能超量存料,以防材料外流。
4、周转料不用时,应及时组织退场,以减少无用的租金支出。
5、做好库存物资的盘点工作,加强材料的月份核算,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
1、工费采用平米包干形式:主体结构采用平米包干;装修工程采用分项工程平米包干,或扩大形式的平米包干(即平米劳务费+辅助材料费+工机具费+中小机械费,但原则是施工队负责部分不能直接构成工程主体,直接影响工程质量)。项目同劳务队签订的劳务合同,应以北京市劳动定额为依据,由成本室、工程室、技术室负责制订,技术室对施工队的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进度进行具有明确量化指标的限定,工程室对施工队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提出要求(要求必须在合同条款中量化,并直接与施工月结算挂钩),成本室汇总并形成合同,成本室负责劳务合同的书面制订、报批及解释等,合同制定后由成本室将相关条款复印发放各科室。合同的制定必须注意整体性,加强各队的横向比较,并与经济利益相结合。技术室、工程室、材料室等部门有义务配合成本室累积平米用量数据,合同范围内不存在任何杂工。
2、特殊情况不属于各分包单位的责任范畴的零星用工,由工程经理当天填写派工单、确认工作部位及内容、成本经理确认工作量、当天验收、当天办完手续。派工单应填写派工原因、人数、工作部位及内容、任务完成起始时间。派工单必须在派工任务发生一周内,交成本室。对于单项工程用工小于10工日,工程量极难估计的工程室可与成本室协商开工天。项目人员如有违反,按其所开工天的15%至30%从当月工资内扣除。
3、各施工队的施工安排应以劳务合同为依据,各有关部门应仔细研读合同约定的施工队施工内容及其他事项,严格按照合同约束安排施工,坚决杜绝重复安排施工或交叉施工。如因施工需要,出现重复现象,工程室必须按月向成本室书面说明从何队扣除,并有被扣队现场负责人签字。如果项目人员无故或工作失误造成重复用工,由成本室按项目损失费用的15%至30%酌情从当事人每月的工资中扣除,并报项目经理审批,情节严重的项目内通报批评。
4、每月25日前相关部门把施工队当月的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验收情况报送成本室,各科室报送的资料必须有负责人签字,(技术室由总工签字、工程室由工程经理签字)整个核算过程坚决杜绝施工队参与,严禁让施工队自己报送工程量或施工进度,各种资料须填写清楚、认真,施工部位要求写清层数和轴线部位。项目人员如有违反,视情况从其当月工资中扣除50至200元。逾期未报者,施工队当月完成工作量作废,项目不再予以结算。
5、对于合同范围外的设计修改或变更洽商部分,须以有甲方、监理、设计院及项目技术人员签字的修改单或洽商单为准,凡签字不全的一律不予结算,技术交底不可作为结算依据。
6、每月工费结算时,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工程经理、材料主任、对工程量完成情况、质量情况、材料耗用情况分项考核,对施工队未履行合同要求应扣减工费的数额进行确认后,方可予以结算。
1、对塔吊、升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进行租赁使用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技术人员和机械管理员对设备进行考察,检查其各项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施工要求,确保进场设备的使用可靠性。
2、中小型机械设备应注重结合工程进度,合理调配以提高机械的使用率,尽量做到不停机不闲置。
3、机械设备不用时,应及时组织退场,以减少无用的租赁费用支出。
工程成本核算是施工企业成本管理的一个及其重要环节,为了搞好工程成本核算,必须从管理要求出发,贯彻“算管结合,算为管用”的原则。加强成本管理,降低费用开支,及时反馈,指导施工,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1、通过工程成本核算,将各项施工费用按照它的用途和一定程序,直接计入或分配计入各项工程,正确算出各项工程的实际成本,将它与预算成本进行比较,及时反馈到各相关部门,实现全过程控制。
2、及时准确的计结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从而反映人力、物力、财力的耗费,检查各项费用耗用情况和执行情况,挖掘降低工程成本的潜力,节约活劳动和物化劳动。
3、各部门协助财务部落实成本控制的实施,为修订预算定额,施工定额提供依据。
4、及时准确记录现场施工内容的数量(厚度、高度、宽度等)情况,及时发现现场实际施工与图纸的差异,依据图纸在施工规范的范围内指导施工队节约成本。
5、及时准确记录工程进度,掌握施工情况,随时指出现场施工内容。
6、及时登记出、入库票。及时分析材料耗用。及时控制,工程完工后3天内做出分项分析、分包分析、栋号分析。
7、在完成分析、反馈过程后,召开会议把分析结果公开化,从而指导、督促施工队节约成本。
8、工程竣工,相关资料齐全,5天内核算出实际成本。
9、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预算部门对单位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材料、人工费做好成本预测预控工作。
为了加强成本信息归集与管理,降低成本耗费,提高经济效益,贯彻实施“分层管理、有效控制”的管理原则,进一步细化理顺两个业务板块的成本核算工作,有效地控制成本开支,准确核算各产品成本,落实管理责任,更好地指导生产经营,并根据公司有关的定额成本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一)财务部。
1、财务部-核算中心:为公司成本费用归口核算一级单位,负责制定成本管理办法、成本核算标准,并负责产品成本的核算工作,包括业务基础数据审核确认,成本信息资料的归集入档,编制月度生产成本、归集各项目、产品明细成本。
2、财务部-仓库:仓库依据材料定额对各个项目产品及车辆的物料领用实行管控,负责物料领用、增补、代用、退回数据的录入,保证各个项目产品及车辆产品的物料实际领用及时准确录入系统。
(二)生产技术部。
1、生产技术部-工艺:工艺负责编制各个项目产品及车辆的工时定额及材料定额并提交财务部。
2、生产技术部-生产部:调度中心为公司生产成本费用统计归口职能部门;
3、生产技术部-生产班组:生产班组为成本核算主体单位,是公司成本核算二级单位,负责各个项目产品及车辆实际消耗工时统计。
(四)其他生产各职能部门(包括质量安全、维修):负责其部门辅助剂共用物料领用、费用等成本基础信息的统计生产台账并提交财务部。
(一)为生产商品而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燃料及动力费和制造费用计入制造成本。
2、直接人工: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以及职工福利费。
3、燃料及动力费: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及自制的燃料和动力。
4、制造费用:由产品承担,不能直接计入产品成本的有关费用,主要指各生产部门管理人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其他物料消耗、修理费、试制检验费、技术资料费、劳务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折旧费、劳动保护费、水电费、低值易耗品摊销、业务招待费、通讯费、保险费、租赁费及其他费用。
(二)下列各项支出不得计入成本。
1、资本性支出,即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
2、违法经营罚款和被没收财产损失。
3、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
4、灾害事故损失赔偿。
5、各种捐赠支出。
6、各种赞助支出。
7、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
成本核算工作必须在不断加强与完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前提下进行,使成本费用的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础。
(一)制度制定。
1、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财务部一级成本管理办法的流程和职责分工,制订相应管理办法并根据成本管理办法制订成本核算标准,定期在相关系统中对核算标准进行维护。
2、各生产职能部门依据本办法制定各成本信息基础资料统计台账管理制度。
3、各生产班组依据本办法建立二级成本核算管理的流程和职责分工,制定各成本信息基础资料统计台账管理制度。
(二)成本核算要求。
1、仓库统一在每月25日结账,成本费用计算期应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计入当月成本的费用要素消耗和产品产量的起止日期须与成本计算期保持一致,不得提前和延后。
2、成本核算必须坚持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应真实准确反映特定会计期间的成本水平的经营成果。
3、根据计算期内完工验收入库的产品数量、实际消耗情况计算产品的实际成本,不得以预算成本、目标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4、遵循谁受益谁承担费用的原则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对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设置成本费用台账,以审核无误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对成本项目在各成本核算与管理对象间进行分配,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5、成本核算中的各项具体方法(包括材料计价、费用分配方法、完工产品和在产品成本计算等),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三)物料管理与核算信息归集:各生产职能部门、班组按核算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归集截止至各月最后一天的当月成本信息资料,提供给财务部或财务服务中心,并应当确保所提供归集信息与实际领用一致。
1、生产部门归集统计各个项目产品及车辆的物料(包括原材料、外购件、工序间外协件,其他辅料)领用、退回、回收信息台账并提供给财务部,为原料成本核算提供审核核对依据。
2、生产调度中心归集统计各个项目产品及车辆实际生产工时信息并提供给财务部,为成本核算分配提供依据。
5、综合管理部统计归集公司月度水、电、气等能源分配表结合生产系统提报的用量分配表核定后提供给财务部,为动力成本费用核算提供依据。
(四)数据归档。
财务部完成月度成本核算后应对各类成本数据和报表进行归档管理。每年末实施成本会计系统年关账,建立新年度成本系统档案。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自生效之日起。
附件1。
认真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控制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通过预测、控制、分析和考核,挖掘降低成本潜力,提高经济效益。
1、生产部门:负责制定备品备件定额,运行材料消耗定额,检修材料消耗定额。努力提高设备健康水平,挖掘设备潜力,提出年度、季度的运行、检修、设备大中小修费用计划。
2、安保部门:负责安全保卫及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提出年度、季度消防、警卫、民兵训练等费用计划。
3、人劳部门:负责制定劳动定额,控制工资总额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范围及标准。根据属地原则,制定社会保障措施,控制社会保障支出,提出年度、季度工资及劳保费用计划。
4、物供部门:负责制定工器具消耗定额,做好节约代用、修旧利废工作。
5、办公室:负责低值易耗品、电话电信的管理工作。提出年度、季度低值易耗品购置计划及电信电话费用计划。
6、总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物和福利设施等管理工作,提出所管辖资产的年度、季度修理费用计划。
7、财务部门:是成本管理的综合部门,汇总编制成本计划;掌握成本开支范围和标准,控制成本;参与制定有关成本的各项定额;如实核算成本,并进行综合分析。
1、工资:生产管理人员及由本单位组织安排工作并支付工资的临时工等的工资及津贴、补贴;按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工资;按规定发给的超产奖、安全奖。
2、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范围和提取比例提取的费用。
3、折旧费:按应计提固定资产原值,采用平均年限法及规定的提存率提取的费用。计提折旧的依据为月初应计提固定资产原值,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照提折旧。
4、税金:按规定支付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5、保险费:参加投保的财产物资的保险费用。
6、失业保险: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和当地的保险率缴交。
7、养老保险: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和当地的保险率缴交。
8、住房公积金: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和当地的费率缴交。
9、劳动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病假人员的工资及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金等。
10、水资源费及水文测报费:按发电量和当地规定的费率缴交的费用。
11、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范围和提取比例提取的费用。
12、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范围和提取比例提取的费用。
13、土地使用费:使用土地而支付的费用。
14、物料消耗:生产运行、维护、检修、事故检修用各种材料、备品备件;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技术革新用料;车间通风、照明及消防、卫生用料;生产及管理运输车辆耗用的燃材料;生产和管理部门的房屋、建筑物、设备、仪器、仪表等维修用料。
15、修理费:固定资产发生的大、中、小修理及生产、管理用器具、非机动车辆的修理费。
16、办公费:生产及各管理部门用的文具、纸张、印刷品、清洁卫生用品、报刊杂志及电信电话费用。
17、水电费:生产及管理部门和公共场所的水电费用。
18、差旅费:职工因公出差的差旅费、市内交通费及住勤补贴和误餐费;职工探亲及上下班交通补贴。差旅费补贴应按当地财政规定标准。
19、低值易耗品摊销:生产及管理部门用的家器具、办公桌椅及不构成固定资产的仪器、仪表等。
20、劳动保护费:按规定发给职工的劳保服装用品、安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及值班被褥。
21、运输费用:生产及管理部门发生的物品搬运费;租用汽车、吊车租赁费;运输用机动车辆养路费、过桥过路费、年检费、交管费及委托外单位的小修、保养等。
22、租赁费:生产和管理部门由于生产经营需要从外单位临时租入的各种固定资产(除汽车)及工具而支付的租金。
23、业务招待费:根据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按规定的标准据实列支的费用。
24、其他费用:不属于以上各项范围应计入成本的费用。如:咨询费、诉讼费、民兵训练、警卫消防、绿化环境卫生、会议费、团体会费、独生子女保健费、党团活动费、试验检验费等。
为规范管理,使单位与单位之间有可比性,下列各项在生产成本中列支。
1、直接生产人员的工资(指工资总额)及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2、直接生产人员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及防暑降温费、值班被褥。
3、直接为生产耗用的各种材料、备品备件和低值易耗品等。
4、生产用房屋、建筑物及生产设备的修理费用。
5、固定资产折旧费。
6、因生产需要从外单位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
7、水资源费及水文测报费。
除以上各项费用外,其余都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1、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
2、设备技术改造支出。
3、对外投资的支出。
4、被罚没的财物、支付的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以及赞助、捐赠、联合办学等费用。
5、国家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如简易人身保险。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列入成本的各种费用。
1、编制成本计划必需以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及费用开支标准等为依据,在单位经理的领导下,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各归口管理部门必需通力协作,保证成本计划指标的先进性和可行性。
2、成本计划除列示数字外,还应附文字说明,主要内容是:对预计完成情况的分析,保证完成计划主要措施方案,计划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见。
3、成本计划的编制程序:年度开始前一个月,由归口管理部门按年分季编制本部门的用款计划,有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没有定额标准的,按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本着节约的精神编制;而后由财务部门综合汇总后提交经理,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年度生产计划进行成本预测,平?后于______月上报成本计划建议数(本计划不含大修理费用,大修理费用应专题上报)。
各单位接到公司下达的正式成本计划后,应将其费用按其性质分解落实到归口管理部门或个人,由其负责控制。各部门应抓好成本费用的日常控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如电话费、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等。
成本中的可控费用与非可控费用不可互相挪用,可控费用各项目之间可以互相调剂使用。
1、成本的分析应按年度和季度进行,内容包括计划、实际差异和差异原因分析,对成本升降原因作详细说明,以便修正计划或提出改进管理措施。
2、对不按成本开支范围,将福利性支出或资本性支出计入成本,以及对突破计划不分析、不追加计划的盲目开支或虚列成本的,视其性质和情节轻重扣减该单位的工资。
参股公司及联营企业参照执行。
1、水厂成本应帐目清晰,各项成本纳入微机管理,严格控制成本的支出。
3、水厂对水源站不予报销非生产费用。生产所需材料,必须由水厂材料员统一进行购买。
4、水费的收缴经核对无误后,方可上交公司财务,并记好凭证,发生问题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工资、加班的发放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7、差旅费的核销:
1)、过桥、过路费均按公司审批后的长途路单进行核算。
2)、车公里补助费按实际发生给予补助,但不能超出全年承包指标。
3)、通勤车票:水源站岗位人员均坐班车,不予报销车票,如遇没有班车时职工自行上站的,班长进行统计后给予报销;机关跑通勤人员每月核销4个往返车票;机关人员因公事发生的车票费用实报实销(不包含出租车)。
上述费用每季度核销一次。
8、保健费用按月考勤进行核准后,按季度进行发放。
9、通讯费用严格按照定额执行,超出部分在季度奖金中扣除。
10、宣传报道工作根据实际完成情况,年终水厂统一进行嘉奖。
11、水厂组织参加局、公司各项活动的参赛人员,年终水厂统一进行嘉奖。
12、年终公司对水厂的各项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水厂根据实际情况对该项工作负责人员进行嘉奖。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成本费用管理,降低成本费用水平,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成本”是指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费用。
本制度所称“费用”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除成本之外的其他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公司应当合理划分期间费用和成本的界限。期间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成本应当计入所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的成本。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相关单位。
第四条 根据成本费用的特点和经济管理对成本费用的要求,成本费用的控制应达到以下目标:
(一) 保证成本费用业务会计核算资料准确可靠;
(二) 保证成本费用业务合规合法;
(三) 保证生产费用计价、产品成本计算准确;
(四) 保证在产品安全、完整。
第五条 成本费用控制应遵循的原则
(一) 全面控制的原则。全面控制原则要求对以下三个方面实施控制。
1、全过程原则,指成本的内部控制贯穿成本形成的全过程,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
2、全方位原则,指在实施内部成本控制的过程中,一方面要精打细算、节约开支;另一方面要按照成本效益原则实现相对的成本节约。
3、全员原则,指充分调动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控制成本、关心成本的积极性,加强员工的成本意识,建立成本否决制。
(二) 经济效益原则,指因推行成本内部控制而发生的成本不应超过缺少
控制而丧失的收益。
(三) 责权利相结合原则,指实施成本内部控制必须首先落实经济责任,赋予相关人员与其责任大小、控制范围一致的权利,同时在定期考核成本绩效的基础上实行奖惩制度。
(四) 目标管理原则,指按目标管理要求把公司的目标成本层层分解,落实到各成本责任中心,分级归口管理。
(五) 例外管理原则,指在日常实施内部控制的同时,有选择地分配人力、财力、物力,抓住那些重要的、不正确的、不符合常规的关键性成本差异。
第六条 公司成本费用内部控制中的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具体包括:
(一) 成本费用定额、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二) 成本费用支出与审批;
(三) 成本费用支出与相关会计记录。
第七条 公司相关业务部门设置如下岗位:
(一) 价格管理人员,负责公司产品标准成本、结算价格的制度和维护;提高产品标准成本制定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结算价格的合理性;确保成本核算和成本考核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二) 成本费用管理人员,负责各责任中心成本费用支出的申请和分析,确保按预算控制成本费用。
(三) 责任中心负责人,负责按授权对责任中心的成本费用支出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负责组织责任中心成本费用控制工作,有效降低成本费用。
(四) 会计核算人员,负责各责任中心成本费用核算和预算控制。
(五) 财务管理人员,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核各责任中心成本费用年度预算;负责办理责任中心成本费用预算调整和追加手续;负责提供责任中心实际成本费用绩效指标和预算控制分析。
第八条 公司应当指定合格人员办理成本费用核算业务。办理成本费用核算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公司要定期通过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
第九条 公司各事业部应根据有关成本费用资料、料工费价格变动趋势、人力、物力资源状况,以及产品销售情况等,对事业部的成本费用水平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科学预测,考虑各种成本降低方案,从中选择最优成本费用方案。
第十条 公司各事业部对成本费用预测方案进行决策,针对产品设计、生产工艺、生产组织、零部件自制或外购等环节,运用价值分析、生产工序、生产批量等方法,寻找降低成本费用的有效措施。
第十一条 公司各事业部应当根据成本费用决策形成的目标建立成本费用预算制度。根据公司预算编制原则和相关管理规定及历史成本费用数据编制成本费用预算、定额和支出标准,将成本费用的指标合理分解落实至各班各组或个人,保证成本费用预算得到有效实施。
第十二条 公司各事业部成本费用预算编制程序、审批权限等按照《预算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各事业部应严格执行制造费用支出标准,采用弹性预算等方法加强对制造费用的控制。
第十三条 公司各事业部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事业部成本费用业务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成本费用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成本费用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第十四条 公司成本费用的列支必须取得合法、完整的原始凭据,避免发生“白条”入账的现象。财务部在办理成本费用支出业务时,应当根据经批准的成本费用支出申请,对发票、结算凭证等相关凭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
对不符合要求的发票或凭据,财务部不得受理。对各种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或有不真实迹象的成本费用,要坚决拒绝办理报账业务,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十五条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负责组织成本费用核算工作,定期总结成本费用开支情况,及时向公司提供成本费用分析报告。
第十六条 公司财务部组织进行成本费用的目标分解,并记录差异,及时反馈有关信息。对未列入预算的成本费用项目,如确需支出,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申请追加预算。
第十七条 公司财务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的规
定,正确核算公司成本费用,登记有关成本费用的会计账簿,编制有关成本费用的会计报表。
第十八条 公司成本费用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应以估计成本、计划成本、定额成本代替实际成本。公司按标准成本进行核算的,应按月调整为实际成本。不得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成本费用。具体成本费用的归集、分配应当遵循下列要求:
(一) 成本的确认和计量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的规定;
(三) 成本费用核算应当为公司未来决策提供有用信息;
(四) 成本费用应当分期核算;
(五) 成本费用与相应的收入应当配比;
(六) 成本费用的核算方法应当前后一致;
(七) 成本费用的归集、分配、核算应当考虑重要性原则。
第十九条 公司财务部对公司的成本费用开支情况定期进行分析,对出现的差异或异常情况要尽快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纠正。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建立成本费用考核制度,对相应的成本中心进行考核和奖惩。通过成本费用考核促进各成本中心合理控制生产成本及各种耗费。
第二十一条 由审计部门行使对成本费用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权。
第二十二条 成本费用开支监督检测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
(一) 成本费用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
(二) 成本费用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 成本费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 成本费用核算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 标准成本定额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六) 价格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七) 预算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三条 完善检查监督过程中发现的成本费用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发现重大问题应写出书面检查报告,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心成本费用控制,强化全员成本意识,严控不合理开支,增强财务约束能力,使中心财务管理工作更趋程序化、规范化、精细化和预算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心成本费用管理工作应遵循“成本效益、统一管理、监督制约、依法合规”的整体原则。
1、成本效益原则。各成本中心都应树立成本观念和成本意识,在设备采购、基本建设、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涉及资金投入方面,必须充分考虑“投入产出”平衡,避免盲目投入,重复建设、不计成本、不重效益的随意行为。
2、统一管理原则。按照财务统一管理的思路,中心及关联单位的财务管理和计划投资工作,由中心计划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与协调。各部、室成本费用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
3、监督制约原则。根据x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通过预算分解、定额包干、适度奖惩、财务x的手段,达到监督制约的效果。各部门班子成员应对部门成本费用进行监督管理。
4、依法合规的原则。中心各项财务管理活动和行为必须依据和遵照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做到依法理财,照章办事。
第三条:中心成本费用项目按x质分为变动费用和刚x费用(相对)两类。对变动费用实施定额包干管理,对刚x费用实施x约束管理。
第四条:实施x约束管理的成本费用有x总额,职工福利基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障费,劳动保护费、住房公积金、防寒取暖费、防暑降温费,保险费、绿化保洁费、水电消耗、各类税金及附加等项目。
第五条:实施定额包干管理的成本费用有差旅费、办公费、业务费、修理费、燃料动力、器材配件、运输费、电话费、业务招待费等项目。
第六条:刚x费用实施x约束管理,由计划财务部门根据全年预算批复,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具体指标,报中心批准后实施。变动费用实施定额包干管理,由计划财务部门根据全年预算批复及历年数据采取“零基预算”与“定基预算”相结合方法编制,报中心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计划财务部门在编制全年预算时,根据预算批复情况,考虑中心生产运行实际,预留部分机动经费作为中心总预备费,以应对临时x、专题x、实发x、大额x的相关经济事项。动用总预备费,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计财部门汇同其他职能部门初审后,报中心批准后方能实施。中心领导的相关费用实施单列,在定额以内使用。
第八条:对各项变动费用定额包干的具体说明。
1、差旅费:核算各部、室员工出差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部门核算指标中不含境外培训和专题x考察发生费用)凡涉及一个以上部、室员工共同出差、培训、考察时,一般按出差人数平均分摊出差费用,分别计入各自所在部、室变动费用指标内。(具体报销规定参照及。
2、办公费:核算各管理部门办公用品的耗用,以及其它应列入“办公费"科目的费用。不含业务部门的办公费用(在“业务费’’科目核算)。集中采购、仓库发放的办公用品,入库时统一计入采购部门的办公费用,月末计划财务部门根据仓库提供的出库统计表,分别计入各领料部门的变动费用指标中,并相应冲减采购部门的变动费用指标。
3、业务费:核算各业务单位开展x技术工作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在仓库领用的办公用品。
4、修理费:包含房屋修缮费和设备修理费。设备修理费包括车辆维修费、x设备维修费、通用设备维修费、有关x设备的维保费等。设备出现重大故障或房屋建筑物大修,涉及费用较大可由具体承办部门提出申请,经综合业务部门技术论x,计划财务部门平衡预算后上报中心批准,方可动用总预备费。
5、燃料动力:核算中心各部、室车辆、设备耗费的各种油耗。其中车辆在定点加油站签单加油,将定期根据车管部门提供的各车辆油耗明细计入各部、室的变动费用指标中。
6、器材配件:核算业务部门购置的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零配件和小型设备、器具。
7、运输费:核算各部、室车辆的路桥费、租赁费、停车费、养路费、以及其他力源费等。
8、电话费:核算中心支付给电讯部门的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以及专线费用。此变动费用指标下达给各部、室的为部、室实际使用的办公电话费用,其余的在预备费中核算。
第九条:,中心计划财务部门将定期与部、室核对有关变动费用指标使用情况并予以公示。对变动费用指标按时间配比超标单位,将提出预x提示。(有关表格附后)。
第十条:各部、室应指定专人为成本费用核算员。对部、室发生的成本费用登记流水账管理并定期与财务部门对账。
第十一条:为使成本费用预算控制落到实处,中心将结合变动费用指标考核情况,酌情进行适度奖惩。
1、定期按每月、每季、全年进行人工成本统计。人工成本是酒店在生产经营和提供劳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项直接和间接人工费用的总和。人工成本统计口径明确为如下内容:(1)职工工资总额和生活费;(2)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3)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及其他保险);(4)职工福利费用;(5)职工教育费用;(6)劳动保护费用;(7)工会经费;(8)招工招聘费;(9)其他。
2、在人工成本统计的基础上进行人工成本指标的分析,包括:(1)人工成本总量变动情况分析。人工成本增加绝对值=报告期人工成本总量-基期人工成本总量;人工成本增长率=报告期人工成本总量/基期人工成本总量*100%-100%。人均人工成本分析。人均人工成本=报告期人工成本总量/报告期企业增加值*100%。企业增加值是由经营利润、人工成本、税收净额三部分组成。(4)人事费用率的分析。人事费用率=报告期人工成本总量/报告期营业收入*100%。(5)人工成本的投入产出分析。人工成本的投入产出=报告期经营利润/报告期人工成本总量。
3、通过人工成本指标分析和横向比较,清楚本酒店人工成本在同行业中所处的地位,对人工成本的未来走势作出预测,对人工成本的不良趋势及时纠正,对人工成本的优良趋势加以肯定,从而影响企业的人工成本决定,及时调整人工成本政策,达到人工成本指标优质化的目标。
4、制订积极进取的人工成本战略。酒店的人工成本战略应该是:绝对人工成本(人均人工成本)至少要等于并争取略高于同行业的平均水平,以保证在吸收人才的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而相对人工成本(劳动分配率或人事费用率)至少要等于并力争尽可能低于同行业的平均水平。以实现人工成本投入后产出的最大化。人事费用率一般控制在25%左右。要运用效益制?原则控制人工成本不适当的增长,实行人工成本'两低于'办法,即:人工成本总额的增长要低于酒店经营利润总额的增长幅度,人均人工成本的增长要低于以正常营业收入计算的劳动生产率。
5、做好年度人工成本的预算工作,在预算人工费的支出的基础上制订标准人工成本,并着重于过程控制,按月、按季监测实际达到的人工成本与预算人工成本之间的差距,加以揭示和分析,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把人工成本的超支或浪费消灭在人工成本形成过程中。
成本管理不是从项目实施开始的,它贯穿于项目的始终,从最初筹划投标、确定投标价格、签订合同、施工、控制施工过程,直到最后竣工收尾,结算审计、每个环节都需要成本管理的参加,只是对最终成本的影响程度不同而已。
从过程成本管理来看,成本管理的关键源头是投标阶段,施工准备工作阶段、施工阶段直到竣工结算阶段的成本管理和控制则是施工企业节流阶段,这三个过程直接关系到建筑施工企业效益的好坏。
1做好投标阶段成本预测工作。
1、全面了解招投标文件在编制招标文件时既要评估自己的能力,还要对工程的工期、质量、技术、资金、投标额,材料单价和价差、暂估价材料等做深入细致的分析工作,同时还应对采用的定额及有关规定及包干费、投标费、钢筋调整等详细说明,工程一旦中标,要及时签订施工合同。
2、详细的成本预测工作在招投标阶段要做详细的成本预测、分析工作,由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测算出投标工程的制造成本价,在符合市场行情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因素。此外,在制造成本预测过程中,还要充分考虑工期、质量目标、技术措施等指标,通过技术评判、经济分析评价,最终确定可行的投标价。
1、合同的签订阶段在与国际市场行业逐渐接轨的建筑市场中,施工合同对于施工生产工作尤其重要,这就要求在签订合同时要在合法、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对工程信息进行详细的调研和反馈,初步制定出一个严密可行的谈判方案;并由公司专门的合同评审小组对合同的文本认真研究,逐字逐句逐条的分析评价,最终签订一份严谨、完整、清晰的合同,为今后更好地履行合同奠定基础。
2、全面履行施工合同阶段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工程承包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书等约定项目的施工范围,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全体人员进行书面的专题交底会,对工程承包合同的内容、范围、各方的责任、义务、目标成本的分解、合同的主要经济指标、合同存在的风险与履约中应注意的问题等具体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各责任区,并将目标成本控制的指标下达到每位主控人员一项目责任工程师,由各责任工程师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具体控制,对主控范围内的费用与控制指标经常进行对比,对超指标情况及时反馈并查找原因、及时调整,项目应有专兼职人员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管理和分析,使工程城本始终处于受控阶段。
3、加强合同履行过程控制与索赔管理项目在履约过程中,一方面要认真分析研究合同,正确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另一方面,要重视合同履约过程中的索赔管理,随时关注现场动态,做好索赔的各项基础工作,特别是对那些变更新增工程项目,必须有建设单位书面签认的设计图纸变更,并应及时协商确定价格,以便索要工程款。
4、加强分包、分供合同的管理在加强总承包合同管理的同时,分包、分供的管理尤其重要。施工企业应根据各企业的实际情况及积累的经验,拟订数份标准合同文本,充分体现业主的大合同及工程特点的不同具体要求,经过专业的法律顾问和公司各职能部门的评审,将所有经济业务纳入合同管理,保证合同或协议的质量,真正起到事前监控、全方位监管的作用。
3施工过程中具体成本控制。
1、分包及人工成本的控制对于企业自身专业能力无法完成的施工项目,需要采取分包方式,对于分包工程成本的控制,应本着“量人为出”的原则,以事先确定的责任成本为标底,由2家以上的分包项目进行招标,由公司招标审核小组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综合评定后确定最终分包单位。对于分包工程的结算,项目应严格按照分包合同执行,各专业分项工程都需经项目责任工程师、工程、质量部门验收合格后,由经营部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结算额,对于劳务分包单位,应选择实力强、信誉好、工人素质较高的外分包队,以减少质量成本的支出;另一方面根据经验,对于劳务分包单位,应选择实力强、信誉好、工人素质较高的外分包队,以减少质量成本的支出;另一方面,对于劳务分包,通常将一些低值易耗、中小型工具和零星材料采取一次包死的办法,同时签订材料定额消耗奖罚制度。
材料成本占整个项目成本60—70%,且涉及的范围广。材料成本控制一般涉及材料采购费用、购置成本和材料消耗成本三个方面,主要受采购费用、单价和数量三因素的影响。
2、机械费的控制施工机械配备受现场条件、工期、质量、施工方案、工程特征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需要公司专业部门和人员对机械的性能、配备情况综合管理,在满足工期、质量的前提下,力求合理配备。在施工过程中注意提高机械设备的利用率和完好率。
3、质量成本的控制质量成本是指为了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为达到质量标准而产生的一切损失费用,如何寻求质量成本和工程成本的最隹结合,难度较大,企业必须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建成质量进度控制系统,对影响质量和进度的因素进行分析和预测,减少机会成本的支出,目前制约施工企业资金回收的重要因素就是质量因素。它已经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4、其它费用的控制项目其它费用开支应严格控制在目标成本确定的范围内,由项目经理确定项目各职能部门的费用指标,对弹性比例较大的办公、差旅,招待、车辆等费用,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定期分析检查执行情况,奖罚分明。
4健全竣工决算制度。
竣工决算是成本管理的最终结果,也是企业盈利的关键。在中标价基础上确定决算价的关键就是索赔和洽商工作,这是一项系统性、全面性、经常性的工作,贯穿整个施工生产过程,项目应对日常施工中的洽商、会议纪要、函文等收集整理。
竣工决算后要附详细的原始资料和凭证,以便于公司审核。竣工决算是实施成本管理的真实体现,也是保证公司资金及时回收的关键,它应由公司至始至终监督审核完成。
成本控制是一门花钱的艺术,而不仅是节约的艺术。如何将每一分钱花得恰到好处,我们一直在不断探索。我们门店这次在公司组织的成本控制检查当中,获得了最好的评价,下面我就门店成本控制方面的一些管理经验、方法、措施进行简单的阐述,与大家一起来共同探讨、共同进步。
目标成本一直是我们关注的中心,通过目标成本的计算有利于我们在门店经营中会关注同一个目标:将符合目标功能、目标品质和目标价格的产品投放到特定的市场。因此,在产品进货、推销、运营等过程中,当目标产品、推销方案、产品运营会对产品成本产生巨大的影响时,我们就采用目标成本作为衡量标准。在目标成本计算的问题上,没有任何协商的可能。如果没有达到目标成本的产品是不会也不应该被投入大量的成本去推销、运营的。目标成本最终反映了顾客的需求,以及资金供给者对投资合理收益的期望。因此,客观上存在的目标完成压力,迫使我们去想方设法去寻求和使用有助于达到目标成本的方法。比如,当我们面临着需要增加大幅度的广告投入的时候,我们首先想到的是用目标来衡量这个投入的价值,而后再做出相应的决定。
我们认为顾客购买产品,最关心的是“性能价格比”,也就是产品功能与顾客认可价格的比值。任何给定的产品都会有多种功能,而每一种功能的增加都会使产品的价格产生一个增量,当然也会给成本方面带来一定的增量。虽然我们可以自由地选择所提供的功能,但是市场和顾客会选择价格能够反映功能的产品。所以,我们在推广产品的时候,遵循的是积极推广群众满意度高的产品,必须剔除不能为市场带来顾客的产品的成本,而同时增加那些能给我们的业绩带来大量客户的产品的成本。
如在我们门店的经营中,有两点一直要坚持的,第一点坚持仓库直接送货,而不通过商场试机,这样就有效剔除了不必要的成本增加。第二点坚持一定品类的自营比例,适当扩大效益。虽然这两点对于消费者及供货商短时间内会造成一定的误会,但只要做好善后工作,认真地为消费者及供货商着想,这些误会还是可以消除,而由此节约成本及增加利润较为可观。
增加采购人员、工艺人员、生产人员的参与、沟通、学习,这样可以基本上杜绝为了降低某项成本而引发的其他相关成本的增加这种现象的存在。因为在这种内部环境下,不允许个别部门强调某项功能的固定,而是必须从全局出发来考虑成本的控制问题。作为以盈利性为目标的企业,我们所期盼的往往是价格性能比最有竞争力,市场上最畅销的产品。我们的所有员工必须在目标成本的导向下,开发出、营销出价格性能比最优的产品,而并非是叫好不叫座的产品。
在门店我们建立商品采购进价、采购运输成本、商品持有成本、商品销售费用、信息处理成本等控制子系统等。从全面落实成本控制目标和责任,并利用现代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实施有效的即时控制和分析,一旦某项产品的成本大大的超过预期,我们就将特定的对产品成本进行及时的控制。这一方面有效地避免了损失浪费发生;另一方面也避免了以降低服务质量为前提的减少服务成本。
门店在实行全面预算管理过程中,成本预算是根据销售预算、生产预算及利润目标经综合平衡后而形成的。为了使预算编制的先进合理,确保预算完成,需要建立各项成本费用的预算标准,并落实到相关部门及责任者。同时还能够根据市场环境和企业内部变化适时作出修订。为了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应当尽可能建立弹性成本预算,并对费用预算实施定期的零基预算调整,确保成本预算发挥应有的作用。
企业在全员管理的活动中,需要按照员工的岗位责任和职责,做出相应的成本目标。在实施全员成本控制过程中,首先要划分成本控制实体,应根据企业产品的特点和职能部门、各类人员的职权范围,将企业内部划分为若干不同层次的责任实体,形成一个纵横相交的控制体系。企业的价值链活动包括基本活动和辅助活动。基本活动包括内部后勤、市场销售、外部后勤、服务等;而辅助活动则包括采购、人力资源管理和企业基础设施等。这些活动的成本控制也需要一个合理的计划与链接。我们成本的控制理念不是单纯地降低成本和片面地追求企业暂时的利益,而是以企业长远发展和市场竞争的视角,将成本控制与保证必要的产品质量联系起来,保证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
总结控制成本中的有用作法,从各种成本超支的原因中提出降低成本的因素,这些因素首先应当是那些成本降低潜力大、各方关心、可能实行的因素,包括因素提出的目的、内容、理由、根据和预期达到的经济效益。并发动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广泛的研究和讨论。对严重没有控制好成本的项目,要提出多种解决方案,然后进行各种方案的对比分析及成本比较,从中选出最优解决方案。方案实现以后,还要检查方案实现后的经济效益,衡量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成本控制目标。
经过以上措施的控制和管理,使得我们门店的经营成本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这些经验、方法希望与各位一起共同商讨,以其达到更大的效果。
随着房地产市场竞争的加剧,为提高产品及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房地产企业的成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愈来愈显著。在开发建设的整个过程中(立项、规划设计、建设、结算、销售)每一个环节的成本都要进行严格的和科学的控制和管理,尤其是在立项和规划设计阶段,所以,房地产的成本管理应该是全过程的成本管理,并且不仅仅要关注财务成本,而且要关注质量、工期等隐性成本,还要考虑消费者的消费成本。
1、新项目立项时必须提交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除应具备地块基础资料、周边环境及其发展趋势、合作方背景、合作方式及条件、初步规划设计方案、开发节奏及市场定位等基础内容外,还须包括以下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详细内容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引》):
1.成本费用估算和控制目标及措施;
2.投资及效益测算、利润体现安排;
3.税务环境及其影响;
4.资金计划;
5.《竞投方案》(仅限招标、拍卖项目);
6.投资风险评估及相应的对策;
7.项目综合评价意见;
1、规划设计单位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1)能由公司内部完成的规划设计工作,应由公司内部自行完成;
2)需委托设计院进行的规划设计工作,应采取招标方式,择优确定。
2、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必须包括建造成本控制总体目标,即目标成本:详见附录1-目标成本的编制与审核),应首先上报由公司领导牵头组织的“规划设计方案听证会”审查,获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设计阶段(如单体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每一阶段都必须要求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概(预)算》,并在与上一阶段的概(预)算进行认真分析、比较的基础上,编制我方的《建造成本概(预)算》,确定各成本单项的控制目标,并以此控制下一阶段的设计。
3、施工图设计合同应具备有关钢筋、混凝土等建材用量要求的条款,并载明:设计单位的《施工图预算》原则上不得突破我方编制的《建造成本预算》。
4、设计、工程、预算人员应会同监理人员、物业管理人员组成联合小组,对施工图的技术性、安全性、周密性、经济性(包括建成后的物业管理成本、用户使用成本)等进行会审,提出明确的书面审查意见,并督促设计单位进行修正,避免或减少设计不合理甚至失误所造成的投资损失、浪费。
5、材料设备之品牌/标准、参数的选用应与工程项目的品质、技术要求相匹配,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杜绝质量超标。
6、对工程之做法应当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对规范、图集的做法进行适当调整,使之更加经济、合理。在设计规划阶段,使这种调整反映到图纸中去。
1、除垄断性质的工程项目外,其它工程的施工或作业单位,不得指定。
2、主体施工单位的选择,必须采取公开或邀请招标方式进行。
3、应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审查单位包括工程、预算、财务、设计四大专业人员。
4、应组织设计、工程、预算、财务四大专业人员联合组成招标工作小组,就招标范围、招标内容、招标条件等进行详细、具体的策划,拟订标书,开展招标活动;对投标单位应就其资质、经济实力、技术力量、以往施工项目和施工管理水平等进行现场考察,提出书面考察意见;对投标情况进行评估,提出书面评估意见。
中国文秘资源网-您身边免费贴心的文秘专家-欢迎访问5、同等条件下,应尽量选择企业类别或工程类别高而取费较低的单位。
6、凡一次采购量高于人民币三万元(含三万元)的材料设备、工程造价高于十万元(含十万元)的工程施工必须采用招投标方式。
7、零星工程应当在两个以上的施工单位中,综合考察其技术力量、报价等进行选择。
8、垄断性质的工程项目(如水、电、气等)应尽力进行公关协调,最大程度降低造价。
9、施工合同谈判人员至少应包括工程、预算两方面的专业人员,合同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条件,合同条款及内容概念应清晰,不得因工程紧而不签合同就开工。
10、开标后,对回标单位进行至少两轮闭门谈判,每次谈判的回复文件必须密封送达(按投标程序处理)。
11、合同签订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详见附录2:合同审批与签订规定。
12、应建立健全施工队伍档案,跟踪评估其资信、技术力量等。
13、对投标人的设备报价不能指定唯一品牌,只能约定为“某某品牌或同等品牌”。也不能指定设备配件或元件,也只能约定为“某某品牌或同等品牌”。
14、出包工程应严禁擅自转包。
现场签证(洽商及设计变更)。
1.现场签证范围项目施工过程中凡是由乙方提出须经甲方现场签认的、引起工程造价变化又不属于包干合同范围的事项及合同明确需现场签证的内容均属于现场签证范围的,可以办理现场签证,包括:工程量增减、材料设备价格变化等。现场签证要反复对照合同及有关文件规定慎重处理。
2.现场签证审批权限。
2.1上述金额范围是指单笔单项变更签证的总金额,不得分笔分项拆分变更签证金额,并报公司审计以备抽审。
2.2同一单体建筑物每个专业现场签证次数超过10次的,要由提案人写分析报告,报告应至少包含原因、责任人、后续是否还有签证以及减少费用的应对方案,并报公司批准。
2.3为提高效率,预算部经理、项目经理、公司领导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授权。
3.现场签证办理。
3.1对现场发生需签证的工程内容,要求提案人详细列明事发原因、签证理由及合同依据。在所需签证工程内容发生前五天内(特殊情况可在事先征得项目经理同意且在所需签证工程内容发生后的当天)一式五份(加盖单位印章)及时上报。
3.2对涉及隐蔽工程或其它事后无法再现的签证,提案人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业主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和造价人员共同到现场勘查、核定。
3.3对重大的签证,要求提案人应于施工前7天上报,项目部和监理工程师在接获承包人的申请后三天内就该签证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上报公司。
3.4每月10日前,对于截止上月末已完工程但尚未确定最终审定价的签证费用预算,甲、乙双方应进行综合性核对和价格商谈,并形成核对与商谈记录清单。
4.现场签证的审批。
4.1项目工程部在接到经监理工程师签署处理意见的签证单后,一般工程签证必须有监理公司、项目部现场工程师、预算部经理、工程部经理签字审核、然后报项目经理签批后方可生效。对重大的签证须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并经得分管副总经理或公司总经理批准。具体按第2条审批权限执行。
4.2承包人意见必须由现场专业工程师和项目经理签署;监理公司意见必须由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签署。
中国文秘资源网-您身边免费贴心的文秘专家-欢迎访问4.3原则上现场签证按量价分离要求进行,即工程量由工程部负责,价款由预算部负责。但如发现量价有重大偏离时,发现方须立即向上一级领导报告,上一级领导作出审查意见。
4.4项目部在接获承包人呈交的经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的签证单后,一般在5天内(重大签证为10天内)予以批复,并反馈予承包人。
4.5现场签证没有实施或未全部实施,监理工程师、工程部现场代表应及时注销或按实重新核定该项签证单,并及时通知造价人员。
4.6办理现场签证要填写现场签证审批单,详见附录3:现场签证审批单。
5.附则监理工程师及项目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应认真、仔细、准确、合理地对签证签署意见。尤其是要注意对于承包单位为减项的现场签证要及时办理。如项目部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发生渎职行为将给予内部处分和相应的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工程质量与监理。
1、项目开工前,原则上应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具有合法资格与有效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与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和供货商无利益关系。
2、工程质量监控人员应要求监理单位密切配合,严格把关。一旦发现质量事故,必须组织有关部门详细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交事故情况报告及防患措施,明确事故责任并督促责任单位,按照质检部门认可的书面处理方案予以落实。事故报告与处理方案应一并存档备案。
3、应特别重视隐蔽工程的监理和验收。隐蔽工程的验收,必须由工程、预算人员联合施工单位、质检部门共同参加并办理书面手续。凡未经验收签证的,应要求施工单位不得隐蔽和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按顺序进行整理,存入工程技术档案。未经预算人员参与验收的隐蔽工程,在结算时不予计价。
工程进度款。
1、原则上不向施工单位支付备料款。确需支付者,应不超过工程造价的15%,并在工程进度款支付到工程造价50%时开始抵扣预付备料款。
2、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当按下列程序办理:
3)预算部门整理复核工程价值量;
4)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按有关批准程序付款并登记付款台帐。
3、应要求施工单位在我方开户银行开具结算帐户,以便为我方融洽银企关系和监督工程款项的使用提供便利。
4、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工程造价80%时,原则上应停止付款,预留至少15%工程尾款和5%保修款,以便掌握最终结算主动权。
1、项目开工前,设计或工程管理部门应及时列出所需材料及设备清单,一般按照下列原则决定甲供、甲定乙供和乙供,并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加以明确:
3、实行甲供或甲定乙供的材料和设备应尽量不支付采购保管费。
4、应按工程实际进度合理安排采购数量和具体进货时间,防止积压或造成窝工现象。
5、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必须进行广泛询价,货比三家,也可在主要设备和大宗建材采购上采用招标方式。在质量、价格、供货时间均能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应比照下列条件择优确定供货单位:
能够实行赊销或定金较低的供货商;
2)愿意以房屋抵材料款,且接受正常楼价的供货商;
3)能够到现场安装,接受验收合格后再付款的供货商;
4)售后服务和信誉良好的供货商。
5)工程管理部门对到货的甲供材料和设备的数量、质量及规格,要当场检查验收并出具检验报告,办理验收手续,妥善保管。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退货并通知财务部拒绝付款。
6)《采购合同》中必须载明:因供货商供货不及时或质量、数量等问题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造成影响和损失的,供货商必须承担索赔责任。
7)必须建立健全材料的询价、定价、签约、进货和验收保管相分离的内部牵制制度,不得促成由一人完成材料采购全过程的行为。
8)对于乙供材料和设备,我方必须按认定的质量及选型,在预算人员控制的价格上限范围内抽取样板,进行封样,并尽量采取我方限价的措施。同时在材料和设备进场时应要求出具检验合格证。
9)材料的代用应由工程管理部门书面提出,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通过,审算部门同意,领导批准。
10)甲供材料、设备的结算必须凭供货合同、供货厂家或商检部门的检验合格证和我方工程管理部门的验收检验证明以及结算清单,经审算、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方能办理结算。
1、单项工程和项目竣工应经过自检、复查、验收三个环节才能移交。
2、设计、工程、审计、预算、销售和物业管理部门必须参加工程结构验收、装修验收及总体验收等,“移交证明书”应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物业公司同时签署。
3、凡有影响使用功能和安全及不合设计要求的结构部位、安装部位、装饰部位和设备、设施,均应限期整改直到复验合格。因施工单位原因延误工程移交,给我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要按合同追究其责任。
4、工程移交后,应按施工合同有关条款和物业管理规定及时与施工单位签订《保修协议书》,以明确施工单位的保修范围、保修责任(包括验收后出现的质量问题的保修责任的约定)及处罚措施等。
5、采取一次性扣留保修金,应对保修事项及其费用有充分的预计,留足保修费用。
6、甲方按租售承诺先行垫付的属保修范围的费用,应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由乙方承担。
一、工程结算。
1.定义。
1.1工程结算是指合同价格的结算。
1.2合同价格应为合同价款加上按合同规定进行的合同价款调整(增加或减少)。
1.3合同价款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4合同价款调整是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按照合同约定或承发包双方协商同意需要调整(增加或减少)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调整的合同价款。主要包括:
a)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合同价款调整:如工程变更、发包人违约等等;
b)由于非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合同价款调整:承包人违约、合同缺陷等增加的合同价款。
1.5工程变更是指工程范围变更、设计变更。工程范围的变更包括新增工程和删减工程(新增工程分为附加工程和额外工程。所谓附加工程是指那些该合同项目所必不可少的工程,如果缺少了这些工程,该合同项目便不能发挥合同预期的作用。或者说,附加工程就是合同工程项目所必需的工程。所谓额外工程是指工程项目合同文件中“工作范围”中未包括的工作。缺少这些工作,原订合同工程项目仍然可以运行,并发挥效益。);设计变更是经发包人统一并发出指令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及材料等等。
中国文秘资源网-您身边免费贴心的文秘专家-欢迎访问1.6专业分包工程合同结算是指发包人直接分包的专业分包工程完工后,按专业分包工程合同条件进行的工程验收、结算。
1.7项目工程总结算是指项目工程竣工之后发包人与承包人进行的总承包合同工程竣工结算和尚未进行结算的专业分包工程合同的工程竣工结算。
2.工程结算的条件。
2.1工程质量合格或达到合同要求并按照合同要求取得验收证书是工程结算的必要条件。结算以工程计量为基础,计量必须以质量达到要求为前提。所以不是对承包商已完的工程全部结算和支付,而只结算和支付质量达到要求的部分,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部分一律不予结算和支付。
2.2一切结算均需要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
2.3变更项目必须有发包人的变更通知。没有发包方的指示承包商不得作任何变更。如果承包商没有收到指示就进行变更的话,他无理由就此变更的费用要求补偿。
2.4及时、完备的结算资料。
3.结算资料完整的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合同约定对合同价格构成影响的文件及资料:
3.2承包人履约情况:
a)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b)发包人对承包人履约情况的说明,包括:
i.双方确认的已完和未完工程项目一览表;
ii.工期或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的项目应提供相应明确责任的说明;
iii.承包人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情况(已办理反索赔的项目除外);
iv.合同约定的设备清单和工程实际使用的设备材料清单一览表。
3.3工程结算书:
(a)结算书编制说明,其内容应包括2.1-2.3条有关需要说明内容。
(b)合同价款范围内规定工程内容的结算(结算明细表、汇总表)。
(c)合同规定合同价款调整范围内(增加和/或减少)工程内容的结算。
4.工程结算的审查原则及要点工程结算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明确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按照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在承包人风险及责任范围内的工程费用支出不予调整工程价款。
4.1合同价款范围内的结算,应区分不同的发包方式和合同类型进行审查:
(c)对于未进行招投标,合同约定按照施工图预算加调整计算合同价格的工程,应依据施工图和现场实际情况、按照合同规定采用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和计价。审查重点分为工程量的计量和价格的来源与计算是否合理。
中国文秘资源网-您身边免费贴心的文秘专家-欢迎访问d)对于有甲供材料的合同,在先梳理清楚材料的工程实际消耗量和施工单位领用量之后,方进行计量和计价工作。对于超额使用的单位要追究违约责任。
4.2调整合同价款的结算:(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合同价款调整。)。
4.2.1工程变更部分工程范围变更内容,对于合同范围内已有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改变时,按工程量清单或工程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价方式进行结算;对于属于合同工程内,但工程量清单或工程定额内没有的工程项目,双方协商议定工程量计算规则和价格进行结算;对于不属于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
(1)要根据签发的变更通知单明确的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结算方式,
(2)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考原合同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价方式进行结算,
(3)如果原合同或工程定额中无相关价格,由双方协商议定工程量计算规则和价格进行结算。审查重点为变更手续是否及时、完备、变更内容是否与现场实际工程相符、工程量计算是否合理、价格来源与计算是否合理。
(a)对于设计变更内容,主要审查变更手续是否及时、完备、变更内容是否与现场实际工程相符、工程量计算是否合理、价格来源与计算是否合理。
(b)对于进度计划变更内容,应首先审查进度计划变更的手续是否及时、完备,进度计划变更的责任方是发包人还是承包人,对于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进度计划变更,由此产生的工程内容的增加或人工、机械降效等不予调整工程价款。其次审查进度计划变更的计算是否合理,应对照合同规定的工程进度计划和变更的工程进度计划,计算对工期的影响,从而计算由此产生的施工措施费用、工程内容增加费用和人工、机械降效费用等等。
(c)对于施工条件变化导致的合同价款的调整,应首先审查施工条件的变化,如不良地基、地下障碍物的处理等,是否是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如属于发包人的责任,如地质勘察错误等,应予调整工程价款。其次,因为此部分内容是施工图纸上不能反映出来的,又属于隐蔽工程,应重点审查变更手续是否及时、完备,看是否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工程价款调整的审查参考上述原则。
4.2.2由于双方违约或合同缺陷导致的合同价款调整应首先正确理解合同条款,正确划分违约责任。其次审查违约索赔是否符合合同和法律时限和程序的规定。如果符合上述规定,则应审查索赔的计算方法和基础数据是否符合规定,有否重复计算,还应剔除承包商违约、失误或不作为导致的损失。对于承包商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则应及时、合理的进行反索赔。对于双方就违约事项达不成一致意见或由于合同本身的缺陷而导致争议时,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按照合同规定提交仲裁或诉讼。
4.2.3合同价格的结算,应参照财务往来状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如参照:发包人为承包人代缴的,但未转账的各项税费;发包人直接支付给分包人,但未转账的款项;发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并交付给承包人使用,转账的款项(用以计算该材料、设备的价格);发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并交付给承包人使用,未转账的款项(即甲供材料、设备)(用以计算按照合同规定承包人节约、超额使用材料时的奖励或惩罚);以及其他对于工程结算需要的财务转账明细。
5.甲供设备和材料的结算。
5.1核对实际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是否和合同要求一致;
5.2供货单位必须提供收料单原件,且收料单数量应与现场核对,以证其真实性;
5.3所有供货必须落实货物的使用单位,并有使用单位(施工单位)的签收记录;
5.5供货单位必须提供产品证明书以证明其产地及质量,以及供货合同要求的其它资料。
1、正式发售前,应组织销售、设计、工程和预算人员拟订详细的《销售承诺事项清单》,逐项测算其建设成本,并对照原成本预算逐项审核;对配套设施,应测算其运行成本,并列入项目完全成本范围内。《销售承诺事项清单》及有关成本测算,须报公司审查通过。
2、销售过程中为增加“卖点”需增加或调整绿化、公建配套等项目时,应事先编制预算并报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3、应尽可能缩短项目开发经营周期,减少期间费用。应保证向客户承诺的交工日期,以避免赶工成本和延期赔偿;在市场和经营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注意加快项目开发节奏;应减少现房积压时间,减少利息费用等成本。
4、应按回避、竞争、平等、服务、距离、双赢、公正、团队合作的原则,正确处理与合作伙伴的关系。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成本费用管理,降低成本费用水平,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成本”是指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费用。
本制度所称“费用”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除成本之外的其他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公司应当合理划分期间费用和成本的界限。期间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成本应当计入所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的成本。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相关单位。
第四条根据成本费用的特点和经济管理对成本费用的要求,成本费用的`控制应达到以下目标:
(一)保证成本费用业务会计核算资料准确可靠;
(二)保证成本费用业务合规合法;
(三)保证生产费用计价、产品成本计算准确;
(四)保证在产品安全、完整。
第五条成本费用控制应遵循的原则。
(一)全面控制的原则。全面控制原则要求对以下三个方面实施控制。
1、全过程原则,指成本的内部控制贯穿成本形成的全过程,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
2、全方位原则,指在实施内部成本控制的过程中,一方面要精打细算、节约开支;另一方面要按照成本效益原则实现相对的成本节约。
3、全员原则,指充分调动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控制成本、关心成本的积极性,加强员工的成本意识,建立成本否决制。
(二)经济效益原则,指因推行成本内部控制而发生的成本不应超过缺少控制而丧失的收益。
(三)责权利相结合原则,指实施成本内部控制必须首先落实经济责任,赋予相关人员与其责任大小、控制范围一致的权利,同时在定期考核成本绩效的基础上实行奖惩制度。
(四)目标管理原则,指按目标管理要求把公司的目标成本层层分解,落实到各成本责任中心,分级归口管理。
(五)例外管理原则,指在日常实施内部控制的同时,有选择地分配人力、财力、物力,抓住那些重要的、不正确的、不符合常规的关键性成本差异。
第六条公司成本费用内部控制中的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具体包括:
(一)成本费用定额、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二)成本费用支出与审批;
(三)成本费用支出与相关会计记录。
第七条公司相关业务部门设置如下岗位:
(一)价格管理人员,负责公司产品标准成本、结算价格的制度和维护;提高产品标准成本制定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结算价格的合理性;确保成本核算和成本考核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二)成本费用管理人员,负责各责任中心成本费用支出的申请和分析,确保按预算控制成本费用。
(三)责任中心负责人,负责按授权对责任中心的成本费用支出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负责组织责任中心成本费用控制工作,有效降低成本费用。
(四)会计核算人员,负责各责任中心成本费用核算和预算控制。
(五)财务管理人员,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核各责任中心成本费用年度预算;负责办理责任中心成本费用预算调整和追加手续;负责提供责任中心实际成本费用绩效指标和预算控制分析。
第八条公司应当指定合格人员办理成本费用核算业务。办理成本费用核算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公司要定期通过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
第九条公司各事业部应根据有关成本费用资料、料工费价格变动趋势、人力、物力资源状况,以及产品销售情况等,对事业部的成本费用水平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科学预测,考虑各种成本降低方案,从中选择最优成本费用方案。
本文件规定质量管理体系财务资源的需求分析,控制和质量管理体系财务测量的范围、方法和结果应用及其实施。
本文件适用于企业内各部门质量成本形成过程中费用和损失的统计分析。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质量成本:为获得顾客满意的质量并对组织外部做出质量保证而发生的费用以及没有达到顾客满意的质量而造成的损失。
2.2预防成本:为预防产品不能达到顾客满意的质量所支付的费用。
2.3鉴定成本:为评定产品是否达到所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试验、检验和检查所支付的费用。
2.4内部故障成本:产品在交付前因未能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所造成的损失。
2.5外部故障成本:产品在交付后因未能达到顾客满意的质量所造成的损失。
2.6外部质量保证成本:根据顾客要求,组织向顾客提供证实质量保证能力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特殊的和附加的质量保证措施、程序、数据、证实试验和评定的费用。
2.7质量损失:由于质量不能满足顾客的要求或合理的期望,从而导致资源浪费或丧失潜在利益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2.8质量管理活动费:指为推行质量管理所支付的费用和为制定质量政策、计划、目标、编制质量手册及有关质量体系文件等一系列活动所支付的费用。质量管理咨询费、质量奖励费、质量情报费、印刷费、办公费等管理费用。
2.9质量审核及评审费:是指产品和质量管理体系评审费、会议费及有关费用,包括内审、外审费用及二方、三方的审核费用。
2.10质量培训费:为达到质量要求或产品质量的目的,提高职工的质量意识和技能,以及质量管理的业务水平进行培训支付的费用,授课人员和培训人员的有关书籍费、资料费、文具费及授课补助等费用。
2.11顾客服务费:为顾客培训使用和维护人员,进行售后服务和开展顾客满意程度的调查分析和评价等方面的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2.12其他预防费用:包括质量及可靠性组织机构的行政管理费用,以及零缺陷计划、厂房设备维护等预防性措施费用。
2.13其他鉴定费用:指鉴定产品质量进行试验所需其他费用。
2.14废品损失:报废的不合格品所造成的净损失。
2.15返工/返修损失:对不合格品进行返工、返修所造成的直接损失。
2.16停工损失:由于质量问题而引起停工,导致设备、人员、材料闲置,减少产量和影响交付所造成的直接损失。
2.17其他内部故障费用:其他与内部故障成本相关的费用,如因重新设计、资源闲置、质量事故处理费、产品降级损失等费用。
2.18索赔费:因产品质量未达到标准,在服务承诺范围内,对顾客提出的申诉进行赔偿、处理所支付的费用,包括赔偿金(罚金)、索赔处理费及差旅费。
2.19保修费:根据保修规定,为用户提供修理服务所支付的费用和保修服务人员的工资总额及提取的福利等费用。
2.20其他外部故障费用:其他与外部故障成本相关费用,如客户不满意而发生的折价损失等费用。
财务部是质量成本控制的归口责任部门。按月汇总质量成本各项指标、按季度分析,定期写出质量成本分析报告。
4.1.1质量成本统计的基本要求。
a)应严格区分质量成本中应计入产品成本和不应计入产品成本的费用;。
b)划清各型号产品之间的质量成本、划清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的界限;。
c)凡能直接计入型号产品的质量成本要直接计入;。
d)与几个型号产品有关的费用,必须采用合理的分配标准,在各个型号产品之间正确分配。
4.1.2质量成本的归集。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属于质量成本费用的各种原始凭证,由各部门的质量检验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归集质量成本的各项费用,并上报本部门财务核算人员。
各部门将归集的质量成本费用,按科目进行登记,并建立质量成本登记台帐。
4.1.4填制质量成本报表。
各部门每月根据“质量成本登记台帐”汇总,按产品类别、项目填写《月份质量成本表》、《废品损失月报表》及《废品损失原因统计表》(见附表a、b、c)。报表封面分别由各部门领导、财务核算负责人、制表人签字。
4.1.5质量成本报表汇总。
财务部每月对各部门上报的质量成本报表进行汇总,并登记“质量成本台帐”。
4.2.1各部门的质量成本分析报告的上报时间。
各部门按季度上报本部门的质量成本分析报告,时间为季度末次月6日前。
4.2.2质量成本主要指标分析。
质量成本主要指标分析为:基本指标分析、各基数的比较分析、构成分析。
a)基本指标: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生产成本、质量成本;。
b)比较分析主要指标:营业收入质量成本率、生产成本质量成本率;。
c)质量成本构成分析的主要经济指标:为各项成本(预防成本、鉴定成本、内部故障成本、外部故障成本、外部质量保证成本)占总质量成本的百分比。
4.2.3质量成本结构分析。
4.2.3.1各部门负责人应从经济角度,对本期质量成本与上年同期质量成本从变化情况、构成率等进行比较分析。
4.2.3.2财务部根据汇总后的质量成本,写出企业的质量成本分析报告,报送管理者代表审核。
4.2.3.3厂长依据质量成本分析报告,来评价产品质量的水平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做出质量改进的决策。
4.2.3.4质管部依据厂长做出的质量改进决策,会同相应责任部门制定和实施改进措施,并跟踪验证其有效性。
4.3检查与考核。
4.3.1质量成本报表情况。
4.3.1.1各部门在次月6日前报送《月份质量成本表》、《废品损失月报表》,每季末次月6日前另加报《废品损失原因统计表》及《季度质量成本分析说明》。
4.3.1.2报表内容及《季度质量成本分析说明》应认真填写。
4.3.2工作情况。财务部每月抽查质量成本工作情况。
a)建立质量成本登记台帐;。
b)正确划分质量成本报表中各明细项目;。
c)质量成本报表与质量成本登记台帐的数据应相同;。
d)质量成本合理计入产品成本,并划清各型号之间质量成本;。
e)有废品票的应计入废品损失;。
f)已发生的返工/返修损失应计入内部故障损失。
附录a月份质量成本表。
附录b废品损失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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