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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地防火安全协议书(模板19篇)

施工工地防火安全协议书(模板19篇)



施工是一个复杂而又精细的过程,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范和标准,才能顺利完成工程。以下是一些关于施工的案例分析和实用技巧,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施工防火安全协议书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铁路消防管理办法》和铁路防火安全的有关规定,为强化施工工地的防火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经甲、乙双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按照《消防法》的法律法规,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乙方施工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

二、乙方应认真执行《消防法》规定的消防管理责任,落实防火管理职责,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制定用火用电等防火安全制度并加以落实。

三、乙方要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必须使每位从业人员掌握“三懂三会”(懂得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四、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数量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五、乙方若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存在火灾隐患,甲方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如乙方未及时整改,甲方将给予信用评价考核直至提前终止施工合同。

六、乙方要严格落实防火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火灾隐患。

七、乙方要自觉接受公安部门或甲方管理职能部门的消防监督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火灾隐患和整改要求,乙方应积极落实整改。

八、由于乙方消防管理不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发生火灾事故所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访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施工合同到期后,协议自行废止。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工地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切实做好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使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符合标准,保证施工作业安全有序,真正实现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有效保护行车安全,消除事故隐患,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争创高速公路施工管理的示范单位。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告知乙方“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原则上由驻地办负责制作整套的施工安全标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xx)。乙方办理完施工审批后,开工前由路政大队指导并监督施工安全标志的设置,在设置完成后进行验收。

(2)培训乙方在施工现场设置的安全员,并对其应履行的职责和着装、设备等提出具体安全要求。

(3)甲方对乙方施工安全标志的摆放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标准即石黄管理处【20xx】24号文附件3《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图》,如发现施工安全标志摆放不规范或严重缺失,路政大队将根据现场情况开具《停工整改通知书》。若乙方未执行《停工整改通知书》,甲方有权进行清场。

(4)向乙方通报上级有关指令、恶劣天气以及突发事件等重大问题。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tgh30-20xx《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和冀石黄【20xx】24号文《石黄高速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管理规定》进行安全标志摆放和养护作业。

(2)乙方要根据工程量大小设专职安全员如干名,不得随意更换安全员,必须经过路政大队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乙方的安全员负责施工标志的摆放以及对来车方向车辆的预警和提示,如发现标志有损坏或缺失现象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汇报,并及时领取以便更新或补齐安全标志,确保安全施工。如甲方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隐患,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执法人员的整改和处理。

(3)乙方在接到甲方停工令后,未得到甲方复工令不得擅自施工。

(4)乙方要定期清理施工区域,清楚垃圾和杂物,保证施工现场的卫生和整洁。施工人员应统一着装,并严格在施工区域内施工。

(5)施工车辆应保证性能良好,严禁养护机械带故障运转或超负荷运转,不得使用报废车辆。

(7)施工材料一般不在路上堆放,如需在路上放置必须经养护部门批准,在路上堆放的原材料必须整齐,袋装水泥必须码放整齐并进行遮盖,遮盖要整齐牢固,做到防雨、防潮;对于砂石料等材料必须分类存放、堆放整齐(堆成方形或长方形)并摆放说明材料种类及规格的标识牌,必要时还应对砂石料进行遮盖。

(8)对挖除的旧水泥混凝土、沥青路面等杂物要随清并及时运走,不得堆放在作业区内,更不得扔到边沟、边坡及中央分隔带上,若发现有随意丢弃施工废料等杂物的,责令乙方清除,或罚款后由其他单位完成。

(9)乙方不得对路面、标线、护栏等沿线设施造成污染,对造成污染的单位责令其清除干净,对于不能清除的,要按照路政《路产赔补偿标准》进行赔偿。(10)乙方在施工作业面准备一台清障保畅车,预防施工区域事故车堵塞道路。

(11)乙方应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人员不得横跨、穿行高速公路,严禁上路拦截、搭乘过往车辆,不得阻碍过往车辆的正常通行。

(12)乙方无权在施工区域或路上收取任何费用,如发生过往通行车辆损坏乙方摆放标志、工具、材料等情况,必须上报所管辖区路政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二、由于乙方施工存在的各种问题所引起的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人身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三、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书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结清施工款自行终止。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工地安全施工协议书

乙方:_________。

为落实国家有关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遵照劳动部《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建设部《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关于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等文件,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甲乙双方就安全问题达成以下协议,并严格执行:

一、乙方在分包合同实施过程中,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和“谁承包,谁负责;谁检查,谁监督;谁在岗,谁落实”的原则,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层层安全管理的责任制度,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乙方须有一位主管领导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设立专职安全员。

二、乙方工作应遵守工程建设及行业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和安全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并组织实施,自行安排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监督与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三、工程承包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应及时上报甲方,并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事故责任。

四、乙方要制定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现场要配备消防器材和灭火器;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将防护用品佩带齐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及施工用房内要符合“四防”(防触电、防雷雨、防盗窃、防火)要求。

五、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有权提出有关建议和整改意见,同时有义务对乙方的安全工作提出配合与协作。

六、在执行分包协议过程中,乙方所承担的安全事故责任包括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主要包括:

1、财产损失:由于事故造成乙方财产损毁的,其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由于事故造成甲方财产损毁的,乙方应负责照价赔偿。

2、人身伤亡:由于事故造成工作人员伤亡的,乙方负责一切善后处理工作,并承担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赔偿。

3、诉讼:由于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第三人之财产损失,引起争议,产生诉讼的,除非法律有明确规定,乙方应独立应诉,并承担一切诉讼后果。

4、违约损失:由于安全事故造成工程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乙方仍不能免除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

七、乙方按本协议制定安全责任书,并严格执行,若乙方违反本协议及安全责任书规定造成事故的发生,除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5%的安全违约金,还应承担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

八、未经甲方批准,乙方擅自将本协议内全部(或部分)工作和责任转包给任何第三方,造成的各类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除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50%的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本协议自行终止。

九、本协议履行期间,协议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安全条款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随意废除,本协议作为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自各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地安全施工协议书

乙方:_________。

一、安全目标:

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电梯安装工作顺利完成。

二、甲方责任: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

2、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及公司各项安全法规、规程、标准、条例等,督促乙方实施落实。

3、加强安全管理,督促乙方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4、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冒险作业。

5、乙方违章作业,甲方发现后有权令其停工整顿。

6、乙方向甲方提出安全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认真接受,并尽快采取措施。

三、乙方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及公司各项安全法规、规程、标准、条例,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野蛮施工,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2、严格遵守本公司、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3、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向甲方提供现场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全体员工的岗位证书、操作证、身份证等复印件。

4、乙方职工的人身安全、施工设备安全、生活设施安全、机电设备安全、施工用电安全、施工防火安全及施工环境安全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电梯井道移交乙方后,井道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必须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对井道防护,作业环境进行全面跟踪巡查。

6、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伤亡事故,不论事故危及者是乙方人员还是其他人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7、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施工人员或其他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8、服从和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管理,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及时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协议书有效期:

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专项工程完工退场后失效。

五、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地安全施工协议书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聘用乙方,乙方在甲方生产及施工区域内进行工作,为保证人身及财产安全,安全施工,本着公平、公正及人道主义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安全协议:

1、经协商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有甲方帮助并保证乙方有良好的工作环境。

2、甲方提供住宿场所,乙方餐饮,由乙方自行安排,保证饮食安全,并尽量满足乙方工作人员的食宿要求。如有一些不正常的情况,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进驻工地后,需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调度,并且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做到防患于未然。所有进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做到安全第一。甲方工作人员如发现乙方工作人员不佩戴安全帽,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500元,第三次罚款1000元并清理出施工现场。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周围的施工机械及危险物体、注意落石,如有危险或不安全因素,请迅速离开并到安全地方。如遇雨季,注意防汛,注意自身安全,如有安全隐患时,一定要以人为本。安全自保、责任自负;若出现安全意外,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5、乙方施工人员及现场负责人员的安全均由乙方负责,如因有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上下班途中、夜不归宿及娱乐等原因发生的意外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不发生任何关系。

6、乙方在施工现场或宿舍不得酗酒、打架斗殴、赌博,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作息时间及规章制度,如发生意外或违法违规事件,均有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不发生任何关系。

7、乙方不容许带病工作,如有身体不适,请尽快就医,注意防暑,如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者劝其注意。反之在工作期间发生任何意外,都有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8、乙方在工作或在施工现场临时休息期间,严禁玩水、玩火以及携带一些危险物品进入施工现场,如有发生,所造成的一切财产损失及人身意外,一切均由乙方负责。

9、施工现场不准赤身上岗,必须穿戴整齐,以做到文明施工,如有发现罚款300元。

10、乙方在休息期间尽量不要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别人休息,尽量保持个人卫生及宿舍干净整洁,讲究卫生,保持身体健康。

11、此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如有争议提请当地人民法院诉讼。(后附现场施工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地安全施工协议书

乙方:_________。

为了加强承发包工程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确保期间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工程和临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自愿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协议,并作为工程外包合同的必要补充条件: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条: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二)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三)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权利;

(四)乙方在工程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工程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工程现场。

第五条: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一)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烟的区域不得吸烟;

(三)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业不得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

(六)不得在工程现场烧火;

(七)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扔任何物资、材料,堆放时不得超过支撑限重的70%;

(八)不得在高处临边一米范围内堆放活动材料;

(九)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处临边竖立放置工具和线材;

(十)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十一)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安全责任。

(二)本协议约定期间如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将相关损失赔偿款进行抵扣。

第五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

甲方: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地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_____省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管理规定》及《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乙方在_________省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安全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此协议所称施工安全范围包括施工车辆、施工人员、施工机具等设施安全。

2、乙方应确保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有效施工期间内在_________高速公路_________方向_________公里进行安全施工作业。

3、经标志核检合格的施工单位,乙方应按照《补充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向甲方提供书面申报材料,并保证提供的施工车辆及现场安全标志符合有关技术指标。保证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不符,甲方有权不予发放《车辆上路施工许可证》。

4、乙方应设有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甲方等监督单位提出的其他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问题必须积极配合,认真执行。

5、乙方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摆放方式和间距,应严格按照《_________省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现场维护。

6、乙方施工车辆应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不得违章行驶,严禁在高速公路上随意调头、逆行。确需调头、逆行时应安排一名专职安全员指挥,并设置专用的安全标志。

7、乙方施工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后,应将施工车辆停放置施工作业区内指定地点,不允许随意停靠,影响其它车辆正常通行。

8、乙方施工期间,施工车辆必须开启作业标志灯及双闪示警灯(在作业区内作业除外)。

9、乙方施工作业区应为施工车辆提供安全进、出口,并设有专人负责。施工车辆进出作业区时,应当注意观察并避让其它过往车辆。

10、乙方必须遵守高速公路中央隔离带与防护栏的使用规定,施工期间如需开启,必须按审批程序,进行逐级审批,经指挥调度中心审批后,按相应程序进行开启或使用。

11、乙方施工材料、机具、设备等应按照有关规定摆放整齐、有序,不得零乱堆放,影响道路安全畅通。

12、乙方负责施工作业区环境卫生,及时清除施工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施工废物,确保路容路貌整洁。

13、乙方施工作业区内长、大型设备进行施工作业时,应保证吊钩、传送带等悬出部分不能伸出作业区,不得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

14、乙方作业区与车道之间应按照《_________省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采取安全隔离措施。

15、乙方施工作业现场夜间不能撤离的,施工单位应按照《_________省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采取安全保障措施。

16、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在封闭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操作,应统一着施工作业服(安全员着反光背心)。施工人员不得横跨、穿行高速公路,严禁在路上拦截、搭乘其它过往车辆。

17、乙方施工车辆进出省内高速公路时,必须按照《车辆上路施工许可证》、《高速公路施工车辆通行证》中规定的有效时间及规定收费站出入,不得私自随意更改;未按照指定收费站及有效时间通行高速公路则正常缴纳通行费。

18、乙方在高速公路施工作业中,接受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的检查与监督。检查中若发现安全隐患,将无条件接受高速公路主管部门的处理。

19、乙方未按照《_________省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管理规定》及《补充规定》要求施工作业、使用中央活动护拦而引发安全责任事故,将承担一切事故责任。

20、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施工作业现场备案一份。

21、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协议签订地:

工地施工安全的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切实加强建设工程管理,确保施工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

第二条施工项目:签订时间:

第三条有效期限20xx年06月至20xx年06月。

第四条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三次不听从整改,今后不得承接我司业务。

2、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3、材料进场需要检查是否有出产合格证,同时应经甲方现场负责人或监理工程师验证后方可使用。

4、施工期间,乙方应指派专职安全员作为安全工作联系和现场安全管理。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臵施工。

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进场施工单。进场施工人员应挂牌施工。

7、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8、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日产、日清,确保施工场地卫生整洁。

9、做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做好施工临时用电;按规范要求搭设脚手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和乘客安全。

10、建立整改责任制,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整改,落实专人负责监控,确保质量安全。

11、现场工地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文明生产工作,一旦发生各类突发事故和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预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和妥善处臵。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2、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场站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6)施工过程中,因违反工程相关规定的,被相关管理机关勒令停工的。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未设臵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八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九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九条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

乙方:

日期:

施工防火安全协议书

甲方因电力工程施工需要,拟将吊车起重作业工作承包与承揽人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及安全职责,根据《民法典》、《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就吊车起重作业有关安全问题民事协议如下,供双方妥善执行:

双方声明:本协议是对甲乙双方在承揽关系的前提下对有关施工及安全事项的确定,甲方在每次起重操作过程中的“指挥”是敦促完成承揽合同的辅助内容。乙方在进行每次吊车作业前,已经充分熟识作业现场环境。

本协议中所称的甲方对乙方起重操作过程中的“指挥”,仅指具体起重过程中对待吊物品的捆绑挂钩、松钩以及使用信号旗对待吊物品进行目标导向工作。

一、吊车类型: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租赁金和结算方式。

1、计量方式:按实际工程进行计量,计时时间以机械进入甲方指定地点,并指令开始工作时,甲方指定专人计量时间;计价方式:累计签发的时间,按累计时间乘以单价进行计算,单价以中标谈判价格元/小时执行。

2、结算方式:按月结算。于每月二十日前对上一月签单进行统计结算。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吊车必须经检测检验机构监督检验合格,操作人员具备特种作业资格,并审核备案;甲方认为吊车或作业人员不能使用、胜任的,不服从工作指挥的有权拒绝或终止使用。

2、甲方有权纠正起重操作过程中的违章行为,并阻止违章操作。

3、甲方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在作业前向乙方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4、甲方在吊车作业的过程中,发现吊车存在危及安全施工的隐患时,有权中止使用,隐患排除后方可重新开工。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吊车合格。乙方所提供的吊车,各种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整、机械性能良好,经国家起重设备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并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除吊车主体以外,乙方需提供与施工现场起重作业相匹配的辅助配件。

2、吊车人员具备资格。乙方提供的吊车应配操作人员,必须操作熟练,持证上岗。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则,服从甲方责任人员的指挥,遵守施工现场有关规定,按照定做人甲方的施工需要进行施工,不得野蛮作业和违章操作,并应掌握现场的作业环境和存在的危险点。

3、保险齐全。为防止吊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乙方必须投保第三者责任险。

4、乙方负责吊车进退场运输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使吊车安全运到甲方施工现场,乙方在施工现场严格按国家标准局颁布的《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5、在施工现场,乙方应对吊车作业过程中的起重安全和吊车作业人员操作安全负责。对甲方违章指挥的,乙方有权拒绝。但乙方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拒绝施工,并应确保完成甲方交待的全部作业内容,保证施工作业质量符合甲方要求。

6、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使用机械的时间(一般提前一天);遇特殊或紧急情况随时通知,乙方应以甲方为重点,确保机械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场。因此影响甲方正常工作,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所有费用。

五、安全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监总局特种设备局颁布的《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tsgq5001-20__)》、国家标准局颁布的《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及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2、由于乙方吊车司机违章操作、操作不当或起重安全措施未落实而造成机械设备及人身伤亡事故、财产损失或影响工程进度的,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吊车在吊装过程中,因吊车倾斜、吊臂断臂、钢丝绳陈旧、过载、吊耳、卸扣、枕木等吊车设备原因造成断裂或索具不规范使用,从而导致人身伤亡事故、财产损失或影响工程的,乙方负全部责任。

4、吊装作业前,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指派专人指挥作业,双方应统一信号确保作业流畅;由于违章指挥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5、在施工期间发生人身伤亡及其他事故时,甲乙双方均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事故抢修的义务,甲方应根据国家及有关规定,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6、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此协议一式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共同执行,甲乙双方各执份,均报各自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施工防火安全协议书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工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二、在现场施工范围内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动设备。

三、钢筋加工厂、木工加工棚、水电加工棚内的电工设备,要做到一机一闸。电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保护,开关箱内禁止放其他杂物。

四、钢筋加工厂、木工加工棚、水电加工棚内的电气设备及振捣器、打夯机等电气设备要由专人操作,同时配备绝缘防护用品,以防止对人身及电动设备造成伤害。

五、电焊机要接专用的漏电保护器,要有可靠的接地保护,一次电源线不要超过5米,二次电源线不要超过30米,接线牢固,并安装防护罩,同时要有防雨、防砸、防火措施。

六、施工现场使用的手持照明灯具的电压采用36伏安全电压。

七、工作完毕要把电动设备电源切断,关闭施工照明灯具,严禁让照明灯长明。

八、食堂、生活区内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严禁长明灯现象,食堂专用配电箱内要保持清洁,禁止放其他杂物,蒸箱、热水器的金属外壳必须要有可靠接零接地保护措施。

九、以上各电(气)动设备出现故障,非专业维修人员不得拆卸,经专业人员检测无误后,方可使用。

十、各分包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以上安全用电所有要求,若有违反自愿接受甲方的经济处罚及停电处理。

十一、经济处罚乙方拒绝签字,甲方将视为乙方默认,并处两倍罚款。如乙方有异议请向上级部门提出,进行协商。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三、工人宿舍区每间宿舍设宿长,检查自己房间内灯具照明及电源使用情况,如出现问题及时报告给项目部管理人员。

甲方(盖章):北京成都新新乙方(盖章):

通州项目部。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防火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安全防火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同意特对作安全防火施工协议如下:一、乙方承包单位的工程设计、材料选用、施工方案等方面必须符合安全防火规定,并在开工前一周内将施工图纸方案、施工审批表、安全防火措施、资格证书、电焊证等报甲方审核。

二、甲方负责与消防部门联系申报,批准后通知乙方施工。

三、乙方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施工,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

四、施工现场的电器设备须由益元百货电工安装,并设置配电箱,不得随意接拉临时线路,必要的临时线要使用保护套。

五、进行动火施工时,乙方持施工单到甲方物保处办理动火许可证,并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规定和施工规定。

六、乙方对施工人员要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并严格遵守甲方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若造成施工现场发生火灾、人员伤亡等事故由乙方负责,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赔偿。

七、乙方施工中需要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符合《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易燃易爆品有专人专库保管。

八、乙方施工中不得大面积使用易燃液体。进行喷漆施工时,要有良好的通风措施,不得和其它工种交叉作业,要严禁有明火。

九、乙方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立禁烟标志和防火安全制度牌。室外施工时,要设立围挡。

十、乙方施工的堆料或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设施,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疏散楼梯间,当日垃圾必须当日进行清理。

十一、甲方负责监督检查,如甲方在检查中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未办理手续,甲方有权令乙方停止施工,并对当事人给予经济处罚。

十二、乙方施工人员进出益元百货要自觉接受保安人员的检查,走指定路线,不得在非施工区闲逛。

十三、乙方施工人员要遵守益元百货的各项管理制度违者罚款。

十四、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此协议书自开工之日起生效,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签章)(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防火安全协议书

乙方:(电梯安装施工队)。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精神。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确保施工现场生产合理安全用电,杜绝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用电规范》即〔jgj46-20__〕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即(jgj59-20__)规范以及北京市建委颁发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以及国家,北京市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和本项目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目标,经双方确认达成如下《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协议书》。

此“协议书”只适用于工程项目。

一、目标。

1.触电伤亡事故为零;。

2.杜绝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

3.达到北京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要求;。

二、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临时电源连接点;。

2.制定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和下发不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4.掌握施工现场的用电情况,做好各分包单位安全施工用电的协调工作;。

5.对违章用电和违章操作人员进行处理。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配备一名专(兼)职的临时用电管理人员,和满足施工现场施工需要并结合本项目的难易程度配备合格的临电电工。

2.乙方每日安排电工巡视检查,保证用电设备必须做好保护接零、重复接地等处于完好状态。保护零线必须为黄绿双色线,严禁使用老化及破损线和非橡套缆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定人、定措、定时间进行解决或整改。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和国家北京市以及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并确保达到北京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5.乙方单位在进场时的所有临电器材必须经过甲方检查、验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使用,并提供相应的临电器材合格证。

6.施工现场所有电气线路、配电箱、电气设备、设施,施工照明等在使用操作时必须由合格的电工来操作,严禁非电工进行操作。电工人员应在操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7.甲方的配电箱、电缆线、照明灯、开关、用电标识、运输机械、施工完成的作业面等,乙方施工时应注意成品保护,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8.乙方必须本着节约用电的原则力争节约用电,用电设备停用时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生活区宿舍内应做到人走灯灭。

9.乙方的维护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并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电工的人数必须满足施工的需要,且每班不得少与两名电工并做到一人监护,一人操作。

10.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开关箱内装置必须完好无损、装备端正、牢固可靠。

11.搬迁或移动配电箱或用电设备时必须经电工断电处理后方可进行。对临时用电设施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由电工人员处理,必要时应向有关人员报告和解决。

12.配电箱应放置平稳牢固,严禁倒放或平放,配电箱的周围应有两人同时工作的足够空间和通道,严禁在配电箱防护栏2m内堆放建筑材料及杂物,室外配电箱必须做好防雨、防咂、措施。

13.用电设备必须由三级、开关箱供电,所有固定式的用电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严禁一闸多用,电箱与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m。三级配电箱、开关箱,应由二级配电箱漏电接出。

14.三级配电开关箱380v、220v必须分开,专箱专用,严禁混用。

15.施工现场必须达到三级配电,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

16.二级箱、三级箱、开关箱漏电开关额定值与动作整定值应逐级匹配。

17.二级配电箱于三级配电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手持电动工具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5m。

18.施工现场、办公区、宿舍严禁私接乱拉电源线,严禁使用电炉等电热器具,严禁违章用电和非电工操作。电气操作人员必须经常学习关于电气方面的知识、电气操作规程,把好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关,确保施工的安全用电。

19.各种电气设备、设施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采取可靠的接零保护。所使用的保护线必须为双色(黄绿色)机械设备的保护线应应引至外边,并且应压接紧固。

20.导线上严禁搭、挂、压其他物体,不得把电源线直接绑在金属物体上或脚手架上,更不能把电源线泡在水里或拖地使用,应用绝缘s钩挂设或绝缘导线绑扎固定,高度不能低于2.4m。不能挂设的导线(电焊机一次线、其它设备导线等)必须穿绝缘管加以保护。

22.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必须采用密闭式防御灯具,碘钨灯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应做好接零保护,金属支架杆手持部位应采取绝缘措施。电源线使用护套电缆线,碘钨灯的高度室外应不低于3m,室内不低于2.4m。

23.施工现场内应使用ii、iii类手持工具。i类电动工具应淘汰。

24.宿舍内、地下室、特别潮湿的场所应使用低压照明灯具,应使用36v或36v以下的照明,行灯的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用橡套电源线,不得使用塑胶线。低压变压器应装设在电箱内,符合户外电器安装要求。

25.现场供电电缆应严格执行电缆敷设规定要求。进出建筑物或沿墙水平敷设时线路必须加以保护,并应挂好标识。

26.乙方的电气负责人必须对维护电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本单位的用电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7.本现场的供电方式应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

28.电表、二级箱及以下的配电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

29.电焊机必须配备电焊机专用箱,电焊机一、二次侧应加防护罩,电焊机一次线不应大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

四、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因乙方原因导致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持一份。

六、本协议此协议签字之日起生效,施工完成后终止。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防火安全协议书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双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确保本工程安全、文明、优质、高效完成施工建设任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依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体工程简况如下: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划开竣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的详细地点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双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必须共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各项规定。

2、施工期间,甲方指派为本工程现场项目负责人,乙方指派、为现场工作负责人、安全员。双方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

3、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电气、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等伤亡),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

4、贯彻先订安全及文明施工协议后开工的原则。甲方不得随意指派乙方人员从事与本工程无关的施工任务。

三、甲方应承担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

1、负责对乙方以下内容进行审查审查结果。

(1)、是否具有相应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有、无。

(2)、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有、无。

(3)、是否属甲方工程供方。有、无。

2、负责本工程现场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3、开工前,甲方向应组织乙方工作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并进行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完整的记录和资料。

4、凡是在甲方生产区域内的施工,甲方应监督与检查乙方遵守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情况。特别是在需要填用工作票时,甲方应要求乙方工作负责人严格执行工作票。

5、对有可能造成人员触电、高空坠落、机械伤害、中毒、窒息以及生产设备停电、火灾、爆炸等事故时,可事先要求乙方制定专项施工措施,经甲方审查批准,监督实施。

6、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应在现场监督协议中由乙方承担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到位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凡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行为,视其情节应做出:当场制止、发出违章(整改)通知单、停工整顿、直至中止施工合同的执行。

7、不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

8、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检查并督促整改,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9、在乙方发生安全、环境事故时,负责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四、乙方应承担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

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指导书、交底要求,确保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目标顺利实现。

2、开工前,乙方施工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应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勘察和安全技术交底。若有疑问应立即向甲方提出,直到明白无误。

3、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甲方颁发的安全、文明生产规定以及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工作规范,严格按“六化”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有序开展,创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环境,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4、承接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作业,必须按甲方要求制定现场专项施工措施。经甲方审查批准后执行。

5、开工前必须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不超过检验周期。

6、开工前必须对参加现场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技交底,经考试合格后上岗。严禁使用未成年人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

7、变电施工现场施工用电严格执行“三相五线制”的用电方式,线路施工现场按当地临时用电方式进行,严格“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施工用电管理,确保一机一闸,落实用电设施的安全管理责任。

8、接受甲方的安全指导、监督和管理。若发生安全、环境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向甲方工程现场项目负责人报告,不得隐瞒事故、事件真相,不得不报或迟报。

五、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甲方从工程款中预留(承包合同价款的5%)作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

保证金用于对工程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的违约扣罚。违约扣罚超出保证金的部分,在工程款中扣除。

六、其他有关的约定:

由乙方在承包施工中所造成的责任事故、人身伤害事故或对运行设备、安装设备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经济损失的,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无论本协议中“工程项目期限”与实际施工日期是否相符,本工程施工期内,本协议始终有效。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一份交安监部门),乙方执一份,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施工防火安全协议书

乙方:

乙方因施工用电需要,在甲方交纳费用的箱变下用电。本着施工安全和安全用电的原则,特订如下安全协议: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jgj46-20__《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国标gb50194-9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要求,严格遵守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规范及施工方案由专业电工人员实施,严禁违规和私拉乱接。

3、甲乙双方必须建立相应安全管理制度及检查制度。

4、乙方必须配备专职合格电工跟班负责检查、维护和管理,针对电线路、电闸箱以及用电设备定期巡视检查、保养和进行电气检测试验,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设备、机具一律禁止使用。电工持证上岗,并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电工巡查记录,严禁违章作业。非持证的电工作业人员严禁从事电工作业。

5、乙方的配电箱、电线电缆和用电设备(器具)必须是正规合格产品,满足规范要求,严禁不合格品入场。乙方施工现场内配电箱,必须保证门锁完好、牢固、防雨、防尘,箱体涂有安全色标并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平时配电箱门应保持关闭。固定式配电箱应按要求设置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与甲方配电设施要有明显区别。

6、施工现场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规范,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保护罩(冒)齐全,电器的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箱内附有电器接线图。

7、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按tn-s三相五线制和两级保护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的设置应合理、相互匹配,以达到分级、分段保护目的,漏电开关必须定期测试确保完好。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一闸多用。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电缆线路必须按规定沿附着物敷设或采用埋地方式规范敷设和验收,不得沿地面明敷设。电线、电缆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等绑在一起,严禁电源线路随意拖地、浸水。

9、凡带电或接触明电作业,至少由两人操作,必须严格按规范履行监护程序。操作人员与监护人都必须是经专业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的电工,必须掌握安全用电知识和本系统电气运行原理。

11、乙方的用电量和电量单价根据与合同项目部签订的合同确认,每月25日计量。

12、本协议内容未详尽之处,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规范执行。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附: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条款。

二、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三、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四、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2.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3.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

五、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六、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七、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八、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九、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ω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十、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十一、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

十二、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十三、发电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并列运行。

十四、发电机组并列运行时,必须装设同期装置,并在机组同步运行后在向负载供电。

十五、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做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数。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两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

十六、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

十七、配电箱上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段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

十八、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十九、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潮湿和易触及带电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二十、在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工作时应按顺序进行。停电、验电悬挂地线,操作手柄应上锁和挂标示牌。

二十一、电气设备所用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和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系统不允许一部分设备采用接零,另一部分采用接地保护。

二十二、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酒后不准操作。

二十三、定期和不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查、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认真填写检查维修记录。

甲方单位:乙方单位:

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

日期:日期:

施工防火安全协议书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

为切实加强工程项目安全文明管理力度,不断提高安全文明生产的管理水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政府相关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确保安全文明生产,保证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1.安全施工。

1.1甲方的责任。

1.1.1贯彻落实国家及政府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1.1.2依照甲、乙双方的约定,提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如交付使用前双方要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按照政府有关安全标准对乙方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等。

1.1.3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严重违章行为有权勒令停止其工作。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开具隐患通知单,限期整改;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整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1.1.4建立健全的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1.5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救援并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2乙方的责任。

1.2.1贯彻落实国家及政府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承包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乙方应完善健全自己的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建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对自单位人员全面负责。乙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甲方有权予以纠正制止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止乙方的工作。

乙方进驻工地后十四(14)天内制定工地/施工安全预防设施的详细计划书,并提交给甲方审批。甲方可以驳回、批准或修订该计划书,乙方应根据甲方意见做出修订。乙方须委任一名常驻工地的管理人员为工地/施工安全监理及甲方主任,确保该已被甲方批准的计划书得以正确执行及保证整项工程施工期内完全遵守政府部门所颁布的安全规则及避免发生任何意外。乙方应每周向甲方提交工地/施工安全报告。若甲方认为乙方在工地的安全设施或处理方法不符合要求时,可发出停工指令直至修复妥当符合安全规则。停工期内的所有间接及直接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1.2.2接受甲方的施工资质审查,并负责提供有关资料(包括单位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等)。严格按照施工资质范围施工,不得承接超资质范围的施工任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政府有关规定,不得将承包项目违法转包。

1.2.3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按照青岛市建委标准化劳务人员登记表进行劳务人员登记并签订劳动合同,进行标准化统一管理。特种工种上岗证持证率100%,如“电工、电焊工、架工、塔吊工、信号工”及普通工等工种的各种操作上岗证,收集存档、先验原件、上岗证复印证件必须乙方盖单位红章送交甲方项目部安全员处存档备查,严格按照青岛市建委关于特种工种的相关规定,做到人证相符,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1.2.4乙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制订并且提交给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及各重大施工项目安全专项实施方案,如“塔吊、脚手架、大模板、深基坑、临电”等方案要有专人管理;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好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查确认合格后监督实施。

1.2.5按照政府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活动。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帮助。

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技能和安全规定考试,合格并建立每个职工专一安全教育档案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全规定考试,并报给甲方项目部备案。

1.2.6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1.2.7工程开工前,必须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1.2.8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对甲方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在限期内及时整改。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

1.2.9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必须先整改后施工。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1.2.10对乙方承包范围的施工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b级配电箱以下部分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1.2.11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乙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并符合政府有关安全标准。使(租)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在使用前向甲方备案。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1.2.1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政府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时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甲方备案。

1.2.13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计取。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2.13.1遵守所有适用的安全规则,阻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现场;。

1.2.13.2高度重视并照料有权在现场的所有人员的安全;。

1.2.13.5在施工现场制作、张贴、悬挂广告宣传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符合政府的有关规定。如果因乙方未履行上述职责,致使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造成安全质量事故或其它政府罚款,乙方应立即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所有费用。

1.2.14乙方应按照国家及相关地区有关现场施工的消防要求于现场配备适量质量合格的灭火器、消火栓、变压器沙坑等以保证现场消防安全。所有的消防安全措施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并须达到甲方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要求。

1.2.15乙方须遵从并按照政府部门有关施工作业安全、现场安全的条例。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等重要地点附近施工时乙方应采取必要、特殊的安全防护措施以保证其雇员、现场其他人员及第三者的安全。包括该安全措施的建立及日常维护。在建筑物临边、洞口、交叉、高处等作业地点设置及维护安全防护措施,包括安全护栏、临时封闭隔断等。在进行爆破、有毒有害等高危作业时,乙方应该采取的必要、特殊的安全防护措施以保证避免发生任何意外。

1.2.16其他安全施工环境创建与保持。按工程项目当地政府安全施工要求可能增加的其他措施及费用。如在工地内各通道的安全照明;为其雇员提供和保持一切所需的安全防护衣物和设备;按政府部门要求在日间和夜间挂起旗帜、讯号和标记,保障行人的安全等。

1.2.15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代表认可后实施,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1.2.16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甲方代表,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代表认可后实施,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1.3承担事故的责任。

1.3.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3.2由于甲方责任或第三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乙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3.3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3.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要先抢救人员生命并保护现场,必须在30分钟内向甲方报告,并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迟报或者隐瞒不报生产安全事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1.3.5乙方应依法为其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

1.4安全施工处罚条例。

1.4.1乙方要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针对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培训,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书面记录,无书面记录的罚款500元。

1.4.2施工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必须要戴好安全帽,凡发现在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每人每次罚款人民币50元,该罚金由违规者所在单位支付。

1.4.3对于“四口五临边”做到“有洞必盖、有边必有栏”的防护措施,并配置醒目警告标志,无防护措施者罚款1000元,无警告标志罚款100元。

1.4.4施工用电按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电缆线必须穿管埋设或架空敷设。对易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采用绝缘保护和安全隔离措施。现场夜间施工时,施工通道保证有足够高度的夜间照明灯,现场有电工值班巡视。

1.4.5特殊工种按g35306-85,特殊技术安全部分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挂牌使用。脚手架搭、拆过程中,须有专人监护,设置一道安全警戒线,由专业架子工负责搭、拆。违者立即停工整改,并提出书面警告,罚款1000元-5000元。

1.4.6工地应配备齐全的防火器材,否则酌情给予罚款500元-1000元。

1.4.7对提出的问题要限时整改,若到期仍未整改,立即停工,并出书面警告,罚款1000元-5000元。

1.4.8发生安全事故,必须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并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按事故规程上报,否则罚款1000元。

1.4.9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发现每人每次罚50元,高空作业不戴安全带,每人每次罚款100元,穿拖鞋进入现场,每人每次罚50元,酒后进入现场,每人每次罚款100元,如儿童进入现场,当事人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2、文明施工。

2.1现场进出口位置设置必须事先得到甲方的认可,但甲方的认可不免除乙方按政府部门指令自费更改进出口的责任。出入口处必须按规定设置洗车设备,包括水枪及洗车槽等,其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所有车辆必须于洗车槽清洗后方可离开现场以确保道路清洁。

无论施工与否,直至完成整项工程的交付,乙方应在工程现场保留足够的保安员21小时保护工程、材料、施工机械等,并采取一切措施以确保未经允许之人不能进入工地范围。乙方将负责保护已完工程,雇用保安员并不意味乙方免于承担工程、材料、配件、施工机械等遭受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2.2堆场及加工场地硬化创建与保持。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需要对材料堆放及加工场地实施地面硬化措施,硬化标准及范围由甲方确定。现场临时道路、排水沟等设置应符合招标要求;由我方进行现场区域划分,乙方有义务负责所划分区域的道路、排水沟等的日常清洁工作;乙方负责地面硬化的日常维护,并在发生损坏时负责修复。

2.3施工区段范围临时围墙创建与保持。乙方应根据施工现场的需要及甲方指示,按照经甲方批准后临时围墙设计方案创建施工区段临时围墙并在发生损坏时负责修复。甲方对围墙方案批准并不代表乙方对临时围墙安全责任的减少。

2.4垃圾集中收集站设置及保持。乙方应根据施工现场及施工组织设计的需要,在施工现场设置垃圾集中收集站,并按时将建筑物室内外的垃圾清理至垃圾集中收集站后统一外运。

2.5施工垃圾清运。乙方必须清除和搬走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垃圾(包括工程变更及增加工程产生的垃圾),按甲方要求将垃圾堆于建筑物各楼层上的指定地点,再统一清运至垃圾集中收集站后外运。在任何时候垃圾清运的间隔时间不长于三(3)天。

2.6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保持工地现场施工道路的畅通与整洁,定期清扫施工道路并在有尘埃形成的地方经常洒水。施工道路及施工区入口由乙方负责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现场的清洁卫生。

2.8乙方须与现场其他分包单位积极协调、团结合作,避免发生冲突。若与其它单位发生冲突事件,所有责任由乙方与其它单位自行协商解决,甲方项目部不负任何责任。

2.9当乙方不执行或不按规定时间或期限执行甲方关于文明施工的指示,甲方被迫雇用第三人代乙方执行文明施工项目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将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

2.10文明施工处罚条例。

2.10.1建立健全门卫、外来人员出入登记、货物出入登记制度。本工地施工人员在现场必须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胸卡。施工现场未经甲方批准的人员一律不准住宿。违者罚款50元。

2.10.2在施工前严格按防汛要求,现场周围设置水沟,有系统地把地面水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后的水方能排入河道。防止泥浆、污水、废水直接流入河道。违者罚款500元-1000元,并负担由此产生的政府相关部门的罚款及责任。

2.10.3在施工道路接入市政道路前应设排水沟并加盖雨水铁箅子,排水沟两边要设沉淀池,对外出车辆设专人清洗。违者罚款500元-1000元。

2.10.4在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按规定地点堆放并及时清运,保证施工区域畅通,平坦、整洁、场地平整无积水,同时保证出入口和道路畅通,如乙方未按指定地点堆放或未及时清理垃圾,则项目部有权在书面告知后另行安排其他单位完成,相关费用另加15%管理费由乙方依法承担。

2.10.5材料堆放要求分类、集中堆放、砌体材料归类成垛,堆放整齐,碎砖料随用随清。

2.10.6积极采取各种有效的防范措施,降低施工中产生的各种噪音,以免周边居民投诉。

2.10.7施工区内要设足够的男、女厕所,定期清洁,化粪池定期抽粪,严禁将粪直接排入河道,违者罚款_____元-_____元。

2.10.8施工期间,服从市政、交警、环卫、卫生防疫站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工作。

2.10.9施工区域随便大便者,一经发现,当事人罚款50,当事人单位罚100元,发现施工现场有大便,处罚相应作业区域责任单位100元;发现小便者,当事人罚款50元,当事人单位罚50元。

2.10.11如果乙方的员工或工人、供货单位及其他业务往来单位的人员在甲方的施工工地或者其他公共场所发生群体性事件。乙方承诺必须在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问题。如果不能按时赶到现场,迟到1个小时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万元的违约金;迟到2个小时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迟到超过3小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在其期间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有关当事人罚款从当事人所在单位当月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3.公共财产的维护。

3.1乙方须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现场及其附近的所有公共财产、公共设施、邻近财产、道路、河渠、园林、建筑物、构筑物、现存市政管线设施等,避免由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或其它后果对公众造成人身或财物方面的伤害或妨碍,并承担因其疏忽对所有分包人、指定分包人及其他乙方造成损坏所需的一切修复费用,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和赔偿费用,所需的所有保护及措施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

3.2现场周围及场内需保留的市政设施如道路、电力、通讯、给水、排水、煤气、热力、化学气体等管线设施乙方应妥善加以保护,并随时进行监测,在其附近的施工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探察和技术措施费用,如设置防护棚、人工挖探孔、人工挖槽等措施。如需要改路、移位、改线、关止,应征得甲方及有关市政单位的批准,因乙方的过失而造成管线设施清理、修复;路面、道牙、人行路及园林、树木、铺装的修复;政府有关部门的罚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由此引起的其他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和赔偿费用。

3.3乙方不得擅自砍伐、损坏现场周围及场内需保留的树木,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3.4在土方开挖、支护、人工降水、地基处理及结构、外装修等施工时,乙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现场周围及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管线、道路、边坡等出现下沉、断裂、塌落、损坏等事件,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4.事故处理。

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4.2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在按上述条款执行的同时,甲方保留向责任单位追究其它责任的权利。

5.其他。

5.1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协议之规定,不断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提高职工、工人自我保护的能力,增强相互督促的思想意识,促进安全生产的正常顺利开展。

5.2双方须执行的国家、省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方面最新的规定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_____号)。

(2)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建管发[_____]_____号)。

(3)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报监标准的通知(青建管质字[_____]_____号)。

(4)关于在建筑施工现场推广使用定型化工具化安全防护用具系列产品的通知(青建管质字[_____]_____号)。

(5)关于印发《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管理规定》的通知(青建管字[_____]_____号)。

(6)关于印发《塔式起重机应急加固措施》的通知(青建管质字[_____]_____号)。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施工防火安全协议书

甲方:(下称甲方)。

乙方:(下称乙方)。

为了加强施工船舶的安全管理,明确双方各自职责,确保水上施工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签订本协议,双方须严格执行。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安全职责。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海事部门的各项安全规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健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2、甲乙双方共同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对水上施工的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用具等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人员落实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二、甲方安全职责:

1、甲方对所属船舶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以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正确处理生产和安全的关系,坚持交任务的同时交安全生产要领,不违章指挥。

三、乙方安全职责:

1、乙方船舶应持有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或船舶登记证书。施工船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配备足以保证船舶安全的合格船员。船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的适任证书。

2、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设备,和必要的消防器材,在舱面作业时必须穿好救生衣,同时应做好防冻防滑工作。船舱作业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经提醒作业人员不穿救生衣,船员应停止作业,并向施工队负责人报告,穿好救生衣好才能开始正常作业;如船员看见施工人员未穿救生衣,不停止作业造成事故,船员将承担相应责任。

3、乙方严格执行船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维修保养设备,确保安全运行,发生机损等重大意外情况须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4、施工前应先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水上施工前要及时了解作业区域内的水情、潮位、风力风向。

5、乙方应参加甲方召集的安全生产活动,提出改进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的建议。

6、对施工现场的测量标志,各类安全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负责人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7、乙方作业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当所有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发生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及时上报,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四、本责任书经签字后即生效,直至本船退场后失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未经签订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操作。

甲方代表:年月日。

乙方代表:年月日。

施工防火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内容,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执行。

协议内容:

一.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

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消防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条例和规定,以及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二.甲乙双方都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生产。

管理办法、安全工作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三.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对本单位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制。

度、安全生产技术、安全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四.甲乙双方要抓好安全教育,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必须先落实安。

全技术措施,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五.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

扩大,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六.乙方应履行以下职责,具体内容如下:

1.配备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责任人,随时检查。

安全生产情况并作好记录,如发生事故,由承包方负责。

2.施工人员进场和施工时,必须组织安全生产会议,安全。

教育宣传,讲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各种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防护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

3.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

4.对电工、电气焊、机械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坚持现。

场检查制度,禁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施工现场生活区和施工区应分离并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及防火有关规定。施工现场应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派专人负责。

6.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禁止吸烟动火。

7.乙方必须自行向员工个人配发防护用品,如安全帽、绝缘手套、防护眼镜等,强制性要求现场人员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遵守安全规定。

8.乙方对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电气设备以及在搭设、制作、

安装、使用必须确保安全。不符合安全的一律不得使用或立即停用并立即清除现场至安全地,由甲方为乙方配置的防护用品用具及安全设备物资等,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对施工现场、生活区凡有可能不安全的地方,尤其是危险。

区域必须自行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配备消防设备,并布置正规明显的安全标志和警示牌;未经甲方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拆除、移动,否则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10.乙方严禁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冒险蛮干、野蛮施工,当安。

全和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任何时候都要采取各种有效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有权制止涉及不安全的行为。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解释权归属甲方。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防火安全协议书

为保证香密园住宅小区工程的消防安全,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及有关部门颁发的消防规定、规程办法,服从行业管理,接受有关单位及保信公司的监督检查,经甲乙双方同意特签订此协议。

一、协议双方:

单位名称(单位工程总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分项工程承包方(建设单位分包给乙方的分项工程或总承包方转包给乙方的分项工程):以下简称乙方。

二、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北京市和上级单位颁发的政策、法律、规章、标准和制度,认真执行消防法和操作规程。在施工过程中不因自己的违章施工给对方施工造成施工困难和事故。双方通力协作做到安全施工,不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三、甲方对乙方的分项施工项目负责介绍施工现场基本情况,按合同的规定乙方求助甲方协助的事项,甲方应满足乙方的要求。

四、乙方施工项目应当按规定对自己的工人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教育工人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消防保卫管理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如违章施工或违章作业甲方有权处罚。炊事人员使用液化气或油料做饭应先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常规教育,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五、乙方应按规定参加总包方组织的义务消防队员培训工作。

六、乙方工人无故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或设备。

七、乙方工人进入施工现场或楼内不许吸烟。

八、乙方工人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消防领导小组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并配备看火人及消防器材后方可作业。

七、一旦发生火情,乙方保证服从甲方指挥,全力参与灭火行动。

八、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的消防设施不符合规定造成的乙方事故,甲乙双方协商按国家规定处理。

九、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因破坏甲方消防设施造成的伤亡事故,甲方不负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事故处理和上报上级单位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十、补充条款(项目部根据自身情况而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此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协议期满、人员全部退场后中止。

甲方盖章签字:乙方盖章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补充条款:。

1.任何人严禁在宿舍内做饭、使用热得快、电褥子等。

2.各队派专人每天打扫宿舍卫生。

3.工人不得在床上吸烟,在宿舍内设立烟头桶里面要有水。

4.项目部派保安人员24小时巡查宿舍,各队人员必须听从保安人员的管理。

5.各队在每日两次的班前会要宣传消防工作的重要性。

6.各队包括全体员工不得随意动用消防器材。

7.各队如果动用电气焊必须开动火证、设看火人。

以上要求如有违反处罚队长及当事人(情节严重者开除或依法处理)。

施工防火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丙方: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无锡市燃气管理条例》、《水平定向钻进管线铺设工程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为了保护厦门市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三方协商,就太湖国际社区c1地块项目达成以下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协议,本协议管辖范围仅限甲方提供相关施工图纸范围及相关施工内容,超过上述范围,三方应另行签订保护协议并另行办理燃气管线安全咨询。

第一条甲方在工程办理开工手续前,应将位于厦门市区路的。

工程的施工范围、内容、工期、相关施工设计图纸(根据需要须提供相应地下构筑物、基槽、桩基主体施工图、道路施工图及地下管线设施平、纵断面图、)、施工组织设计、顶管或定向穿越作业方案、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等资料提供给丙方,并落实专人负责与丙方联络具体事宜;甲方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二条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应指定一名工程项目联系人,该联系人负责在整个施工期间各自所辖责任范围内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和协调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收其他联系人签发的通知书或联系函;联系人如需变动的,应及时通知其他两方。

第三条丙方在甲方提供上述完整的资料后,应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施工图纸所确定的施工范围,向甲方提供该施工及影响范围内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图纸资料,和甲方预约确定现场交底的时间,并由甲方通知乙方三方共同进行现场交底。甲方应负责将该施工及影响范围内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图纸资料移交乙方,该工程项目不同阶段、不同专业的施工由不同施工单位负责的,甲方负有向其所有施工单位移交资料和交底的责任。由于周边环境发生变化等原因,图纸标注与现场可能会有一定的误差,甲方和乙方必须对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具体实际位置进行现场探测和地下物探,否则发生燃气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甲方依据已取得施工及影响范围内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图纸资料,用仪器探测或人工探挖方式勘定核实施工现场地下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实际具体位置,明确燃气管道及设施现场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甲方和乙方应在已探明的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第五条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

(一)安全保护范围:

1.低压、中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1米范围内的区域;。

2.次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2米范围内的区域;。

3.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5米范围内的区域。

(二)安全控制范围:

1.低压、中压管道的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1米至6米范围内的区域;。

2.次高压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2米至10米范围内的区域;。

3.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5米至50米范围内的区域。

第六条甲方应根据已探明的地下燃气管道情况、燃气管道保护和控制范围,组织编制相应的《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并报送丙方备案;甲方应负责向本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不同专业的所有施工单位分别送达所编制的《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并监督落实。否则由此造成事故和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施工单位不认真遵守执行《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造成事故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丙方应在收到由甲方提交的该工程《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厦门市地下燃气管线安全咨询意见书》。

第八条乙方在工程动工前,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将已制定的《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通过技术交底方式落实到相应工作层面作业班组负责人和具体作业人。

第九条甲方应在工程每个涉及燃气设施安全的分项工程动工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丙方,当工程将在燃气管道安全控制范围内施工时,乙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丙方;当工程将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施工时,乙方应提前24小时再次通知丙方。丙方在接到通知后,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市政工程(含各种地下管线施工)按不少于1次/周对施工现场的燃气管道及设施进行检查,房地产项目除基础工程及后期各种地下管线施工、绿化工程按不少于1次/周外,其它按不少于1次/月对施工现场的燃气管道及设施进行检查。若甲方动工前不告知丙方,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负全部责任,丙方有权在今后办理安全咨询时拒绝办理手续。

工程设计变更或施工作业方案发生变更需修改燃气管道保护方案时,甲方应及时函告丙方,同时,乙方应按照第八条要求落实到具体作业人;丙方在接到变更告知函后,应及时安排好检查工作,按照要求的频度进行检查。

第十条甲方对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保护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负总责,乙方负责燃气管道具体保护措施的实施及管道警示标识的保护;丙方应落实燃气管道的检查工作,做好紧急应对准备。

第十一条甲方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违反以下规定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负全部责任。

(一)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1.建造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2.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

3.进行机械开挖、爆破、起重吊装、打桩、顶进等作业。

(三)顶管和定向穿越工程,穿越作业管线位置与燃气管线和设施的净距应大于米。

(四)禁止其它严重危害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的行为。

第十二条丙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施工可能危及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运行时,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发放《违章施工停工通知单》;甲方应督促予以整改,经丙方确认危及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运行因素已经消除,乙方方可恢复施工。

第十三条丙方在检查中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危及燃气管道安全隐患时,应发放《违章整改通知单》通知甲方项目联系人,由甲方项目联系人负责督促隐患整改,甲方不得拒绝接收,若甲方拒绝接收,丙方有权在今后办理安全咨询时拒绝办理手续。

任何一方发现有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气管道及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时,应立即制止危害行为,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制止无效时,丙方有权向市(区)市政园林局、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区)建设局等单位报告,情况紧急时,可立即报110请求协助。

第十四条造成燃气管道及设施损坏后的处理方式。

如施工过程中造成燃气管道设施防腐层损坏,燃气管道设施损坏及燃气管道破裂泄漏或爆炸,乙方施工人员应立即停止施工,拨打抢修电话并通知甲、丙方联系人;丙方应立即组织应急抢修并现场取证;因甲方责任造成事故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丙方,因乙方责任造成事故损失的由甲方先赔偿丙方,甲方可向乙方追偿。若甲方拒绝赔偿,丙方有权在今后办理安全咨询时拒绝办理手续。

第十五条甲方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线与燃气管道之间的安全间距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并应确保燃气管道上的覆土深度达到《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施工期间甲方、乙方不得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裸露、悬空等破坏燃气管道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道路施工完成时必须修复相应的标志桩;若甲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甲方应负责无条件整改,并承担全部整改费用;若因此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十六条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正本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本协议内容甲、乙、丙三方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自愿按本协议执行。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工程项目联系人:工程项目联系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燃气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工程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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