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需要将一部分事务交给他人代为办理,这就需要进行授权委托。授权委托是一种有效的权力分配方式,在政府和组织管理中也有广泛应用,以下是一些相关的实际案例。
授权人:
被授权人:
我们单位因业务需要,现委托__________作为我们公司合法委托收款人,授权其代表我们单位进行代收款工作。
代理人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公司,与本公司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公司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特此委托。
授权人:
被授权人:
日期:
本人______________,是融侨馨苑小区________号楼________单元________户的业主(房产证登记人),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参加_______年融侨馨苑小区举行的所有业主大会会议,代理权限如下:代为领取、填写、签署会议的相关文件资料;代为填写、签署业主大会表决票。
本委托书为不可撤销委托,委托人一经签字,即不可撤销。
委托人(签章)。
受托人(签章)。
日期:
本人______________,是融侨馨苑小区________号楼________单元________户的业主(房产证登记人),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参加20xx年融侨馨苑小区举行的所有业主大会会议,代理权限如下:代为领取、填写、签署会议的相关文件资料;代为填写、签署业主大会表决票。
本委托书为不可撤销委托,委托人一经签字,即不可撤销。
委托人(签章)受托人(签章)。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本人,____,系北京市海淀区zz家园____号楼___单元___室业主,兹委托xx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人【以下简称“委托人”】对本次业主大会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受托人的表决行为均代表本人表决行为,本人予以认可并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
【房屋坐落】:____号楼____单元___室。
【业权面积】: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委托日期】:20xx年______月______日
【授权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zz业主大会结束为止。
【本次业主大会审议的事项如下】:
1、选举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选举产生业主大会监事会;
2、表决实行业主大会登记;
3、表决修改《zz家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4、表决修改《zz家园管理规约》;
5、表决授权增选后的业委会依照公平公开程序与具有二级以上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兹授权租户(个人/公司)代表本人(业主)就xx世纪中心号楼单元办理室内装修工程所有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业主方自行与租户进行沟通协商,并承担法律责任,与管理处无关。
本授权委托书一经本人(业主)签署并送达贵司,即构成对本人(业主)及租户具有法律约束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仅办理对应的该单元公司装修事宜期间有效。
被授权人签名/公章:
特此证明。
业主方(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受托人:(姓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
________学位等问题的争议中,本人现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作为我的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有关事宜。
__________和___先生(女士)的委托代理权限为:
代为与____________就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南区的________住宅小区项目就我本人已订购单元的房屋质量、设计及修改方案、涉及合同附表四内容的签订与修改、明确________学位、住宅小区内涉及全体业主公共利益部分的面积部分(含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和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有关权益的交涉和最终方案的确定等。
授权期限:自授权即日起至办理了房地产权证之日止。
委托人(签字)。
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受托人:(姓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
在本人与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xx住宅小区的合同、建筑标准、质量、
xx学位等问题的争议中,本人现委托xx律师、___先生(女士)作为我的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有关事宜。
xx律师和___先生(女士)的委托代理权限为:
代为与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位于xx市xx区xx南区的xx住宅小区项目就我本人已订购单元的房屋质量、设计及修改方案、涉及合同附表四内容的签订与修改、明确xx学位、住宅小区内涉及全体业主公共利益部分的面积部分(含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和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有关权益的交涉和最终方案的确定等。
授权期限:自授权即日起至办理了房地产权证之日止。
委托人(签字)
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人拥有物业的登记地址: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先生/女士。
委托人自愿委托受委托人____________先生/女士,在物业区域召开业主大会时,代理委托人行使投票表决权及其他业主权利。业主大会结束,该委托书效力自动终止。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职业、电话、身份证号并附复印件)。
受托人:广东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职业证号:
受托人:(姓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
在本人与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住宅小区的合同、建筑标准、质量、
学位等问题的争议中,本人现委托律师、先生(女士)作为我的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有关事宜。
律师和先生(女士)的委托代理权限为:
代为与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位于xx市xx区南区的住宅小区项目就我本人已订购单元的房屋质量、设计及修改方案、涉及合同附表四内容的签订与修改、明确学位、住宅小区内涉及全体业主公共利益部分的面积部分(含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和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有关权益的交涉和最终方案的确定等。
授权期限:自授权即日起至办理了房地产权证之日止。
委托人(签字)。
时间:年月日。
融侨馨苑业主委员会:
本人______________,是融侨馨苑小区________号楼________单元________户的业主(房产证登记人),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参加20xx年融侨馨苑小区举行的所有业主大会会议,代理权限如下:代为领取、填写、签署会议的相关文件资料;代为填写、签署业主大会表决票。
本委托书为不可撤销委托,委托人一经签字,即不可撤销。
委托人(签章) 受托人(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1、委托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身份证明复印件;
2、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职业、电话、身份证号并附复印件)。
受托人:广东xx信律师事务所xx律师职业证号:xxx。
受托人:(姓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
在本人与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xx住宅小区的合同、建筑标准、质量、
xx学位等问题的争议中,本人现委托xx律师、先生(女士)作为我的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有关事宜。
xx律师和xx先生(女士)的委托代理权限为:
代为与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位于xx市xx区xx南区的xx住宅小区项目就我本人已订购单元的房屋质量、设计及修改方案、涉及合同附表四内容的签订与修改、明确xx学位、住宅小区内涉及全体业主公共利益部分的面积部分(含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和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有关权益的交涉和最终方案的确定等。
授权期限:自授权即日起至办理了房地产权证之日止。
委托人(签字)。
时间:年月日。
本人,____,系北京市海淀区zz家园____号楼___单元___室业主,兹委托**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人【以下简称“委托人”】对本次业主大会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受托人的表决行为均代表本人表决行为,本人予以认可并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
【房屋坐落】:____号楼____单元___室。
【业权面积】: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委托日期】:20xx年______月______日
【授权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zz业主大会结束为止。
【本次业主大会审议的事项如下】:
1、选举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选举产生业主大会监事会;
2、表决实行业主大会登记;
3、表决修改《zz家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4、表决修改《zz家园管理规约》;
5、表决授权增选后的业委会依照公平公开程序与具有二级以上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文档为doc格式。
。
委托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住址:
职业:
电话:
身份证号:
受托人:
律师职业证号:
受托人:
性别:。
出生:年月日。
住址:
职业:
电话:
身份证号:
在本人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住宅小区的合同、建筑标准、质量、学位等问题的争议中,本人现委托律师、先生(女士)作为我的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有关事宜。
律师和先生(女士)的委托代理权限为:
代为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位于市区南区的住宅小区项目就我本人已订购单元的房屋质量、设计及修改方案、涉及合同附表四内容的签订与修改、明确学位、住宅小区内涉及全体业主公共利益部分的面积部分(含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和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有关权益的交涉和最终方案的确定等。
授权期限:自授权即日起至办理了房地产权证之日止。
委托人(签字):
时间:年月日。
x公司:
根据国家建设部及省、市关于工程建设监理实施规定的精神,为提高工程建设的综合经济效益,我单位已将贵公司承包的xxx工程,委托x公司进行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实施监理,望贵公司遵照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建设监理的规定服从监理公司的监督与管理。现将授予监理的权限通知如下:
1、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现行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要求设计人更正。
2、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监理单位可向承建单位提出要求,如果提出的要求造成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我单位的同意。
3、具有对有关的工程建设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我单位报告。
4、开停工报告报经我单位同意后,监理方可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5、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审查承建单位材料、构件和设备清单及规格、数量,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的材料、构件和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单位停止使用;施工全过程中,督促、检查承建单位严格履行合同;执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上级主管部门文件;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对不符合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单位停工整修、返工。承建单位取得监理公司复工令方可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我单位作出书面报告。
6、对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7、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权。工程进行期间,进行施工现场经济签证,现场发生经济签证时必须与我方及时沟通。
8、分析发包人与承包人所签署的合同存在的潜在因素,为发包人的风险分析和风险管理提供依据。
9、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信息传递渠道畅通,为预测工程建设的未来发展状况提供全面、及时和可靠的信息。
10、检查、督促承建单位按有关规定搞好现场文明、安全施工。
11、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监理单位协助我单位进行索赔或反索赔工作。
12、对工程施工期间的工程技术资料的审查、确认权。
13、保修期内,负责检查工程状况;鉴定质量问题责任,督促承建单位按合同要求履行保修义务。
14、监理单位或监理人有对施工单位违反工程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提出处罚建议的权利。
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xxx。
本人______________,是融侨馨苑小区________号楼________单元________户的业主(房产证登记人),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参加20xx年融侨馨苑小区举行的所有业主大会会议,代理权限如下:代为领取、填写、签署会议的相关文件资料;代为填写、签署业主大会表决票。
本委托书为不可撤销委托,委托人一经签字,即不可撤销。
委托人(签章)受托人(签章)。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附:1、委托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身份证明复印件;。
2、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xx县xx区安置房二期工程已委托xx监理有限公司实施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监理,现将建设单位授予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权力的有关事项通知你们。
一、委托监理单位:xx监理有限公司
二、总监理工程师:xxx;专业监理工程师:xxx;监理员:xxx
三、委托监理工程范围和内容:
1.监理范围:xx县xx区安置房二期工程建筑、结构、给排水、电等详见施工图所明确的建筑施工内容。
2.监理工作内容:施工阶段监理。
四、监理单位在委托的工程范围,享有以下权利: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并监督实施。
2参与工程结算的审查。
3、选择工程总承包的建议权。
4、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5、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6、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7、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8、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
人报告。
9、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10、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11、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2、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五、建设单位赋予监理工程师的权力是:
1、发现建设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2、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或者可能产生工程质量或安全隐患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单位改正。
3、对影响建设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和安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未经签字认可,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其他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要求施工单位停止使用;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凡涉及工程造价增减的隐蔽工程和工程变更及相关的工程费用,须报建设单位审核,并由建设单位代表与总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认可。
5、建议撤换不合格的承接建设工程项目的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
6、建议撤换不合格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并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7、计划进度与建设工期上的确认与否决权。
8、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与结算上的确认与否决权。
9、施工组织协调上的主持权。
在特殊情况下,如出现危及生命、工程或财产安全的紧急事件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承建单位实施解除这类危险的作业,或必须采取的其他措施。
xx公司
法人代表:
2015年6月20日
公司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前往贵处办理 转入本人账户,我公司对代理人在代理该项工程监理费往来事宜权限范围内签署的有关文件均予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请贵处予以办理为感!
委托期限:十天
xx-xxx-xxx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7日
*************公司:
根据国家建设部及省、市关于工程建设监理实施规定的精神,为提高工程建设的综合经济效益,我单位已将贵公司承包的***********工程,委托*********公司进行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实施监理,望贵公司遵照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建设监理的规定服从监理公司的监督与管理。现将授予监理的权限通知如下:
1、 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现行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要求设计人更正。
2、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监理单位可向承建单位提出要求,如果提出的要求造成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我单位的同意。
3、具有对有关的工程建设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我单位报告。
4、开停工报告报经我单位同意后,监理方可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5、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审查承建单位材料、构件和设备清单及规格、数量,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的材料、构件和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单位停止使用;施工全过程中,督促、检查承建单位严格履行合同;执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上级主管部门文件;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对不符合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单位停工整修、返工。承建单位取得监理公司复工令方可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我单位作出书面报告。
6、对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7、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权。工程进行期间,进行施工现场经济签证,现场发生经济签证时必须与我方及时沟通。
8、分析发包人与承包人所签署的合同存在的潜在因素,为发包人的风险分析和风险管理提供依据。
9、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信息传递渠道畅通,为预测工程建设的未来发展状况提供全面、及时和可靠的信息。
10、检查、督促承建单位按有关规定搞好现场文明、安全施工。
11、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监理单位协助我单位进行索赔或反索赔工作。
12、对工程施工期间的工程技术资料的审查、确认权。
13、保修期内,负责检查工程状况;鉴定质量问题责任,督促承建单位按合同要求履行保修义务。
14、监理单位或监理人有对施工单位违反工程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提出处罚建议的权利。
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
年 月 日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方抚顺市泰为实业有限公司将抚顺泰为国际汽车文化城工程2#、3#、8#~15、17#楼工程全面委托给抚顺诚信石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理工作,并已签定了监理合同。
一、 委托监理工程范围和内容:
抚顺泰为国际汽车文化城工程2#、3#、8#~15#、17#楼工程建筑、结构、给排水、电等施工图所明确的建筑施工内容。
施工各方要自觉接受项目监理部的协调与安排,接受现场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与监督。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监理部的监理工作的开展与实施,并对该监理工程项目全权负责。
二、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监理单位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并监督实施。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参与工程结算的审查。
3、选择工程总承包的建议权。
4、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7、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8、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9、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10、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11、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2、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五、建设单位赋予监理工程师的权力是:
1、发现建设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2、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或者可能产生工程质量或安全隐患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单位改正。
3、对影响建设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和安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未经签字认可,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其他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要求施工单位停止使用;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程费用,须报建设单位审核,并由建设单位代表与总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认可。
5、建议撤换不合格的承接建设工程项目的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
6、建议撤换不合格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并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7、计划进度与建设工期上的确认与否决权。
8、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与结算上的确认与否决权。
9、施工组织协调上的主持权。
在特殊情况下,如出现危及生命、工程或财产安全的紧急事件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承建单位实施解除这类危险的作业,或必须采取的其他措施。
抚顺市泰为实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2015年9月20日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现将工程授予xxxx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理工作,并授予监理人以下权利:
一、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2)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设计标准、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3)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现行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要求设计人更正。
(4)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5)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6)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7)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
(8)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9)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
二、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合同和补充协议),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执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
授权人(盖章):
授权日期:年月日
兹授权租户(个人/公司)代表本人(业主)就世纪中心号楼单元办理室内装修工程所有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业主方自行与租户进行沟通协商,并承担法律责任,与管理处无关。
本授权委托书一经本人(业主)签署并送达贵司,即构成对本人(业主)及租户具有法律约束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仅办理对应的该单元公司装修事宜期间有效。
被授权人签名/公章:
特此证明。
业主方(签名/盖章):年月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装修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
施工单位: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吉林省百家安装饰装璜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工程负责:
工程巡检:
授权委托费:大写:小写:监理类型:()面积:
技术咨询电话:
(请客户务必认真阅读,施工期间可网上留言)。
使用说明。
1﹑此合同文本只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
修监理工程,
2﹑工程委托监理方(乙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
法的营业执照,
3.监理工程工程承包方应执行工商行政部门及行业制。
的吉林统一家居。
装修合同。
4﹑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两份,
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依据建设部和吉林省建设厅与行业协会有关“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规范治理整顿家居装饰装修行业,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只接受装修客户的委托;充分发挥专业家装监理的四控两管一协调的积极作用,本着“客观公正﹑信守合同﹑严格监理﹑竭诚服务”的企业宗旨;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家装工程进行监督管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a:自签订本委托书后开工前,应及时提供甲方与施工方签定的。
施工合同。
文本、预算书、设计图纸、及材料清单各一份交乙方监理人员;以备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企业按合同及图纸的约定进行有效的监督。如以上材料甲方提供不全面,发生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
b:因装修确需拆改原建筑结构的,应向乙方出示有关部门相应的审批手续和施工方的施工补救措施及具体施工计划;未能提供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c: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监理工作,明确通知施工方在本工程中甲方给予乙方的授权。d:对于乙方记录的监理。
日记。
与验收资料甲方必须签字确认。乙方告知三次,如甲方仍未签字内容,出现任何工程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可以委托他人签字,但必须提供书面委托书方可生效。
e:如施工中遇有增项,需甲方向公司审核部申请二次增项审核。如甲方未申请审核未通知公司审核部门,视为此项增项不在乙方监理范围内,出现问题乙方将不负任何责任。
a:自本委托书签字之日起,乙方负责对甲方所选择施工企业的设计方案、施工图纸、预算书、工艺制作说明、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审核。
b:乙方负责本工程的质量、进度、费用、工期控制的监督管理。
c:负责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进场验收(按合同约定进行核对)、隐蔽工程(木工衬底、墙面基层处理)、饰面板、面漆、墙地砖铺设、中期验收、竣工验收。
d:乙方负责按照监理程序监督施工单位所购材料:墙、地砖质量等级抽检、水电路改造实际数量及质量验收、竣工验收实际工作量测量及应付工程款核算、打压试验监督。e:负责对所查验项目出现的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经业主签字认可。
f:负责向甲方提供所需技术支持,对工艺制作给予通俗易懂的讲解说明。
a:a全程监理(清工辅料)b全程监理(清工辅料+主材)。
c全日制监理(旁站)d单项监理。
b:a、b、c类清工辅料工期按甲方与施工方合同工期为准,如甲方选择的不是正规注册的装修公司,没有工期约定,委托监理合同中的工期约定将按装修面积约定为:100平米内40天,100-150平米内50天。如工程超期,经甲乙方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监理补充合同,按每日50元收取监理费。
具)。
a:甲方发现乙方监理员不积极维护甲方利益,与装饰公司、施工队、设计师、材料商有特殊亲近关系的,应在发现后积极举报,以调整监理人员;如不举报或客服回访电话敷衍了事,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自付。
b:质量评定标准为: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9,《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19和《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43--2019;对高级家庭装饰每平米造价2019元的可参照《dbj/t01—27--2019》执行。
c:甲方有如下行为者,合同自动终止:
(1)施工过程中,甲方向乙方监理人员赠送钱物,请吃请喝或给监理人员办私事;。
(2)施工过程中,甲方委托乙方监理员个人代买材料及推荐施工单位或施工工人。d:工地开工后乙方监理员应向甲方讲解乙方的服务规范、监理程序、服务宗旨以及家居装饰工地应注意的各种问题,有责任向客户汇报工地施工状况。
e:本委托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监理约定时间从工人进场施工开工之日计算。
f:保修期间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进行现场勘察,同时出具书面意见,配合业主与施工方自行协商解决。
记录作为工程证据。需要法律证据或法律帮助的应另行办理质量勘查委托或律师委托。j:施工方提供隐蔽工程图纸后,甲方再按施工合同约定向施工方交付尾款。
k:如甲方与施工方在工程过程中发生争议使合同无法正常执行,合同须解除时,乙方负责合同终结前工程质量与工程量的验收,并针对合同解除相关事宜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a:因某一方原因造成协议无法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协商如不能达成一致时,监理费按监理员实际发生日计付。
b:施工中出现因技术工艺而产生的质量事故,属乙方责任按照不合格项目赔付,最大赔付额为不合格项目总价值的比例折合已收取现场实物监理费的200%。
c:因不可抗拒因素而影响正常委托执行时本委托协议自动终结。(战争、山洪、地震、任何一方失去民事行为能力等)。
a:自本委托签订时起,甲方自动成为乙方的监督员,开工一周内甲方负责将工长的联系电话通知监理公司,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b: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c: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d:此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百家安监理公司所有。
乙方单位:
法定代表人:
甲方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xx监理有限公司、xx设计有限公司、
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监理范围:xx县xx区安置房二期工程建筑、结构、给排水、电等详见施工图所明确的建筑施工内容。
2.监理工作内容:施工阶段监理。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并监督实施。
2参与工程结算的审查。
3、选择工程总承包的建议权。
4、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5、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6、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7、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8、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9、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10、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11、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2、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1、发现建设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2、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或者可能产生工程质量或安全隐患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单位改正。
3、对影响建设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和安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未经签字认可,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其他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要求施工单位停止使用;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凡涉及工程造价增减的隐蔽工程和工程变更及相关的工程费用,须报建设单位审核,并由建设单位代表与总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认可。
5、建议撤换不合格的承接建设工程项目的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
6、建议撤换不合格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并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7、计划进度与建设工期上的确认与否决权。
8、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与结算上的确认与否决权。
9、施工组织协调上的主持权。
在特殊情况下,如出现危及生命、工程或财产安全的紧急事件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承建单位实施解除这类危险的作业,或必须采取的其他措施。
xx公司。
法人代表:
20xx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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