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情况
疫情防控期间为保证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昆仑镇政府与辖区内大型商超对接服务事项,现提供建议物资供应保障单位为新星超市南石店、昆仑店、磁村店。
二、配送流程
1.由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将物资供应保障单位分片情况、联络人名单及物资配送套餐情况发至村居。
2.以村居为单位,确定1名协调能力强、高度负责的“两委”成员作为本村居物资供应保障联络人,具体负责动态汇总群众生活物资需求情况,联系物资供应保障单位。
3.物资供应保障单位根据反馈情况及时将生活物资运送至指定地点。
4.村居安排专人接收生活物资,并将物资分发至村居群众。
三、组织保障
1.镇生活物资保障组负责全镇疫情管控期间生活物资供应的统筹调度。
2.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对所有生活必需品保供运输车辆,发放通行证,确保在昆仑镇范围内道路畅通。
3.镇生活物资保障组确保在疫情防控期间供保单位提供物资保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不得哄抬物价。
为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时的生活物资保供工作,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责任,确保本辖区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运行,根据《xx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方案》(武发改函〔2022〕1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建工作协调机制
(一)组成人员
1.成立中堡镇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协调解决本区域内疫情重点地区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满足防控工作需要。
生活物资保障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镇疫情防控办,承担具体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由协调机制成员分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协调机制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向协调机制办公室提出并及时更新备案。
(二)主要职责
2.在中堡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下,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统筹做好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场监管、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快速启动保障机制
(三)启动和中止条件
3.一旦本镇非闭环管理区域出现1例本土确诊病例,即由镇级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启动生活物资保障机制,统筹物资保障各项工作,直至本镇中风险区清零为止。
(四)监测预警制度
4.每日跟踪监测全镇及疫情相关村粮油肉蛋菜等重点生活物资价格,重点关注日涨幅或连续两日累计涨幅5%以上的品种,分析研判价格走势,及时预警提示苗头性、倾向性价格问题,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向县级指挥部及相关部门汇报。
5.跟踪监测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鸡蛋、奶类、生猪等生产和流通相关情况,及时掌握供销状况和存在问题。
(五)报告处置制度
6.各村生活物资保障机制应及时向镇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协调机制报告本村生活物资保障情况。
7.高风险区所在地粮油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供给、需求、库存、价格等动态情况实行日报制度,各地保障情况可结合实际酌情采取周报形式。
8.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协调处置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生活物资有关情况。
9.统筹调度可使用的既有资金和储备物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经费保障支持。
三、重要民生商品储备数量要求
(七)粮油方面
10.落实粮食储备规模和小包装应急成品粮油储备,要加快落实到位新增成品粮油储备。要加强监管,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掌握辖区内粮食供应情况,督促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在疫情防控期间每日报送粮油销售库存情况。
(八)猪肉方面
11.城市猪肉常规储备规模按镇村常住人口3天消费量安排。发生疫情的地要通过加强调运、投放猪肉储备等方式,切实保障市场供应。
(九)蔬菜方面
12.各村要结合当地蔬菜产销情况,因地制宜建立蔬菜应急储备库存,以满足突发情况下的调控需要。
(十)水电气方面
13.保障居民水电气正常供应。(各村两委,镇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市场供应
(十一)抓好货源生产
14.提前摸清辖区内农副产品企业的原材料和产成品库存数量、产能等基本情况,组织做好粮油菜肉蛋奶等产品相关的种养、采摘、屠宰、加工、运输、销售等生产活动,为粮油菜肉蛋奶稳定供应提供保障支持。
15.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接采购粮油、蔬菜、肉类等农产品时,严把质量安全关。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推动产地准出赋码出证,市场准入验码查证。
16.加强成品油调配,满足汽柴油(含乙醇汽油)需求。统筹使用地方政府和城镇燃气企业已建成的储气,保障民生用气需求。燃气企业要对重要场站和重点部位全面落实封闭式管理,做好一线生产人员管控和个人防护,上门换气时务必做好送气工个人防护,对预付费管道燃气用户提供必要的欠费额度,防止因无法充值导致停气,采取非接触式巡检巡查技术,减少近距离接触。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市场保供工作,坚决贯彻省市各项工作部署,认真落实“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总要求,早谋划、早行动,县商务_、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市场_等部门通力协作,各保供企业积极响应,共享信息、互通资源,全力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确保了市场平稳有序。
一是强化组织抓落实。
1月23日晚,商务_召开了局党组会,及时传达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及文件要求,成立了新冠防控期间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组,下设商超(保供)组、农贸市场组、市场网点监测组和综合保障组,分片包保联系全县商务粮食领域疫情防控和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与相关部门建立了保障农超供应稳定和运输渠道畅通联动工作机制,落实了生活必需品“绿色通行”通道。自1月25日起,商务_实行疫情防控工作例会制度,班子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坚持每晚县指挥部会后安排部署商贸企业疫情防控、生活必需品供应、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业,以及统筹社会经济发展等工作。
二是建立机制稳市场。
1月24日,由商务_牵头,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明确5家商贸企业为城区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企业,每个乡镇确定1-3家商超作为应急保供企业。每日监测掌握企业销售、库存、进货、运输、货源供应等情况,5家保供企业日均销售量:米面吨,油吨,肉类吨,蛋吨,蔬菜吨等。2月1日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对中央豪景小区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后,商务_立即协调华联悦鲜惠超市制定保供应急方案、成立保供小组,为1000多户居民提供生活必需品,总金额16万余元。总体来看,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始终保持货源供应充足,价格平稳,秩序稳定,企业购货渠道畅通。
三是创新模式保供应。
在全市率先推出“互联网+配送”消费模式,引导居民网上下单,免费配送上门,实现了线上线下结合,“无接触购物”服务。我们利用农村电商建设成果和技术力量,组织精干人员,仅用3天时间就为新百购物开发了线上小程序。据不完全统计,疫情期间全县有100多家商超参与订单配送,每日订单量一万多单,其中县乡应急保供骨干企业日均配送5000单以上,实现了城区33个备案小区、208个三无小区、近30万人口疫情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该模式有效降低了疫情传播风险,全县商贸流通领域未发生一例确诊或疑似案例。采取分类分级动态管理模式,对疫情较为严重的区域,如新村镇、王店孜乡等,指导乡镇保供企业将生活必需品供应由线下转为线上,直接配送到村、到户;在市场出现价格上涨风险时,及时在新百、华联2家保供企业推出生活必需品平价店,对猪肉、萝卜、大白菜、土豆4种产品平价或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销售。
四是产销对接助销售。
为拓宽疫情防控期间全县农产品销售渠道,保障市场供应和农产品正常销售,畅通农产品“出村进城”渠道,商务_共收集上报成规模农产品信息500条左右,涉及家庭农场、贫困户、种养殖大户等经营主体近400家,其中贫困户260多户。引导各大商超积极与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进行产销对接。在新百、华联等7家商贸企业的各商场、超市设立农产品销售专柜、直销点,帮助销售本地农产品,7家企业已销售本地农产品近400万元,帮助400多名贫困户增收。商务_联合县直工委发发出《消费扶贫倡议书》,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直接采购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初步统计,目前已参加人员有2022人,其中党员1073人,采购农产品金额计万元,带动616户贫困户增收,通过搭建的.16个供需平台,实现销售万元,惠及贫困户600多户。3月4日,在焦阳路农贸市场开展消费扶贫助销农产品活动,销售价值4万多元的荸荠、干香菇、鲜鸡蛋、精品牛肉等,均为贫困村、贫困户和具有带贫作用经营主体的农产品。
一、储备依据
自治区应对新冠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储备方案的通知》(宁疫指发〔2020〕59号)、《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重要医疗物资保供工作方案的通知》(宁疫指办发〔2020〕173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建)指标〔2020〕339号)及自治区财政厅(财政监督提示函〔2020〕9号)等文件。
二、储备类别
秋冬季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分为医疗救治物资、社会防控物资、产能储备物资三类。
三、储备方式及承储企业
按照实物储备,清单管理,资金周转的原则分以下储存方式:
1.医疗救治物资由定点救治医院按照30日内满负荷运转需求,统筹使用本单位预算资金进行实物储备;
2.按照就近原则和我区实际,委托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吴忠分公司作为红寺堡区秋冬季疫情社会防控医疗物资承储企业。
3.产能储备物资可根据实际需要采购自治区公布的产能储备企业产品。
四、储备物资数量及资金分配方案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建)指标〔2020〕339号)及自治区财政厅财政监督提示函〔2020〕9号等文件要求,该资金可用于对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医疗救治设备3个方面(不含医疗机构)实物储备的采购、轮换、管理和利息费用支出予以补助。为确保资金规范使用,保证秋冬季疫情社会防控医疗物资储备到位,按照30日内满负荷运转需求,根据《重点场所储备标准》初步测算,红寺堡区需储备社会防控物资17种(具体详见附件),价值万元。我局在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吴忠分公司支付储备金万元。剩余万元待《自治区应急医疗物资储备轮动使用办法》出台后,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该资金只作为社会防控物资储备的周转,不用于实物采购,疫情结束后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结算,剩余部分按照自治区要求执行。
一、物资配送“三化”
(一)产品标准化。主要以配送生活必需品为主(蔬菜、肉类和粮油),根据居民需求,保供企业将蔬菜肉类配搭为二至三种套餐按3日量/次进行配送。
(二)配送网格化。
1.定点:城区10个街道办事处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设置若干个物资配送站点(小区、社区(村)和网格站点)。
2.定向:相对固定保供企业,定向为城区10个街道办事处配送站点提供生活物资配送。
3.定人:由各街道办事处牵头,社区(村)具体负责,在各物资配送点组建物资接收工作小组,设负责人1名、工作人员3-5名、志愿者若干(酌情而定),负责收集报送住户需求、接收配送物资以及收付款等相关工作;保供企业安排相对固定团队与各物资接收工作小组进行对接,负责生活物资配送。
(三)供货信息化。
1.住户通过微信或电话向配送站点上报需求→配送站点统计居民需求→上报对应保供企业→保供企业配送生活物资到配送站点→物资接收工作小组人员和志愿者将物资分发到各住户(家门口)。每个配送站点应独立建立“物资配送群”,进行信息沟通、协调解决相
关事宜。
2.住户通过微信、网上平台或电话向保供企业下订单→保供企业接单后配送生活物资到配送站点→物资接收工作小组人员和志愿者将物资分发到各住户(家门口)。
二、物资配送“四严格”
(一)严格标准。特殊时期,因人力、运力紧张,保供企业原则上只能接收生活物资套餐、药品、母婴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的订购与配送,其他物资需求暂不接受。
(二)严格程序。所有物资配送应通过配送站点收货和分发,个人不得直接取货。
(三)严格时间。无特殊情况,保供企业应做到当天下单,次日配送。
(四)严格诚信。保供企业须严守诚信,保证生活物资数量和质量,不得以次充好、短斤少两;如无质量问题,住户原则上不得拒单退单。
为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应急状态下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根据省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印发的《xx省应对大规模奥密克戎疫情医疗服务保障方案》(x疫指医疗组函〔20xx〕16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的
认真汲取大规模奥密克戎疫情应急处置期间重点人群医疗服务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等深刻教训,结合前期我市5。09疫情应急处置经验,充分预估全市可能发生的大规模奥密克戎疫情暴发导致大面积区域封控管控乃至全域静态管理等极端情况,统筹防控力量,规范处置流程,指导各地做好急危重症、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需定期输血治疗、孕产妇、新生儿等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维护正常就医秩序,尽最大努力保障群众健康权益,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
二、政策依据
《_突发事件应对法》《_传染病防治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的通知》《_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的通知》《_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_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精准做好医疗机构疫情处置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三、处置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市级统筹、属地负责、分区分级、高效规范、强化感控”的原则,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完善应急状态下医疗服务管理运行机制,落实差异化医疗服务管理措施,根据不同患者医疗需求进行分类救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正常医疗服务保障工作,严禁以疫情防控为由推诿、拒收、延误患者合理的医疗救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四、组织构架
(一)成立工作专班。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状态下,各地要组织对辖区内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孕产妇、新生儿、需定期输血治疗、严重精神疾病患者等重点人群进行全面摸底统计并登记造册,于每月5日前对重点人群信息(见附件1)进行动态更新,并将重点人群数据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市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治组。
发生大规模疫情后,各地要迅速组织卫生健康、公安、街道办(乡镇)、社区(村组)、医疗机构等单位成立封管控区域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专班,在前期已建台账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重点人群的深入摸排,精准掌握相关情况包括所患疾病、就医需求、常用药品、日常接诊的医疗机构等信息,畅通救治渠道,统筹做好患者转运、车辆调度、秩序维护、物资保障等重点工作,做到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医疗服务保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二)组建两级医疗救治网络。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等实际情况,紧急建立“临时医疗点—非新冠定点医院”两级医疗救治网络。
1。临时医疗点。
统筹辖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等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封控管控区域面积、人口规模、疾病类型、交通条件等情况,依托街道党政办公室、社区(村)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建立临时医疗点,原则上每5000—10000人设置1个临时医疗点(见附件3)。
每个临时医疗点安排1名有经验的全科或内外科医生、1名护士、1辆救护车或专用车辆进行24小时驻点保障。
及时与封控区、管控区内居民建立联系,告知其就诊流程(见附件4、5),为封控区有需求的居民提供上门医疗服务,为管控区居民提供驻点医疗服务,重点开展健康咨询、健康监测、常见病慢性病诊疗和健康保健服务。
经评估确需外出就医的,按有关规定规范转运到非新冠定点医院就诊。
2。非新冠定点医院。
根据地理位置、人口分布、交通条件、专科特点、技术能力等情况,原则上指定1家救治实力强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作为封控管控区域重点人群非新冠疾病救治定点医院(见附件6),并指定1家后备定点医院,在定点医院因特殊原因无法承担职责时,履行定点医院职责,定点医院(含后备)要安排具有5年及以上临床经验的主治以上医师成立救治专班,重点保障心梗、脑卒中、创伤、中毒等急危重症以及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需定期输血治疗、孕产妇、新生儿、严重精神疾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医疗救治,必要时统筹协调市级医院相关专家团队成建制接管病区。
各地应在应急响应启动后6小时内将重点人群非新冠定点医院信息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对外公布的热线电话要确保24小时畅通,引导群众合理就医。
五、应对措施
(一)及时释放医疗救治资源
1。测算必备要素。
科学测算维持本医院最低限度运转所需的要素配置,包括必须开设的科室、必须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必须的医护人员配置、必须的后勤保障等,缩减科室和业务规模,腾出床位等医疗资源用于保障重点人群救治。
2。释放床位资源。
严把新入院患者住院指征,迅速对各病区在院患者病情进行全面评估,尽快为符合出院标准的在院患者办理出院,积极将常见病、多发病患者以及恢复期的住院患者向下转诊,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妥善做好患者后续康复服务。
3。保证人力资源。
开展大规模核酸采样等疫情防控工作,尽量减少从非新冠定点医院抽调人员,优先从中医医院、妇幼保健机构、民营医院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抽调,集中力量保障重点人群医疗服务。
4。做好物资储备。
医疗机构要做好应对极端情况下物资储备工作,至少常备维持院内工作人员和患者1周所需的生活物资储备,做好医院满负荷运转1个月的医疗物资和疫情防控物资储备。
(二)加强转运调度服务
1。加强车辆配置。
各地要在救护车的基础上,加大转运车辆配置力度,充分发动党员干部,在封控管控区外实行交通管制的区域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志愿服务车队,保障群众就医往返。
组织志愿送药队,为网上问诊、网上购药群众提供送药上门服务。
2。加强院前转运。
坚持统一调度,强化120救护车24小时应急值守,3分钟出车率达到95%。
120救护车不足时可紧急征调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在做好标准防护的基础上,120急救单元可进入封控管控区域开展急危重症患者的急救转运工作,坚决打通看病就医“最后一米”。
按照规定对转运车辆、车载设备等进行专业消毒,实行“一转运一消毒”。
3。畅通急救热线。
各地要充分预估疫情防控需求,提前储备120急救热线话务员,强化培训和管理。
根据疫情形势梯次扩容120急救热线调度坐席,及时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建立重点人群就医保障热线等其他渠道分流群众咨询诉求。
必要时,统筹电信、移动等话务员力量,确保受理能力充足,避免发生占线问题。
(三)减少人群聚集
1。实施分时段预约诊疗。
医疗机构要大力推行非急诊预约挂号、预约检查,有序引导患者分时段就诊,有效减少医疗机构人群聚集和人员流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对于择期手术患者,医疗机构应主动与患者沟通,全面了解患者意愿与病情进展情况,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建议结合疫情防控形势确定手术时间。
2。推行互联网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要发挥互联网医疗服务优势,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功能,通过应用互联网医院、“云门诊”等手段,大力推行“网上问诊、电子处方、在线结算、送药到家”模式,多途径为患者提供线上疾病复诊、健康评估、健康指导、健康宣教、就诊指导、心理疏导等服务。
3。开通就医咨询热线。
医疗机构要分别设立急诊急救专线和信息咨询热线,并做好两条线路的功能划分。
急诊急救专线仅用于120急救调度指挥,不向社会公开,避免遭到信息咨询类电话挤兑;信息咨询热线要保持24小时畅通,及时准确回应群众诉求。
医疗机构内发生疫情导致科室、病区被封管控的,要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调配,将其充实到咨询电话等从事线上医疗服务。
4。组建巡回医疗队。
在辖区大面积实行静态管理情况下,各地要根据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分布情况和人员分布情况,组织精干力量,组建巡回医疗队,深入小区、乡村,为群众提供医疗服务。
(四)加强涉疫应急处置
1。加强科学研判。
针对出现新冠感染者的医疗机构,属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组织疾控、院感、社区防控等方面专家共同研判疫情风险、管控范围、处置措施等,科学精准提出疫情封管控建议,分区域、分科室、分单元划定封管控范围,有针对性采取科学防控措施,坚决杜绝以疫情防控为由一关了之、一封了之。
2。迅速有效应对。
当医疗机构发现“红黄码”人员和阳性病例时,要按照《四川省医疗机构发现“红黄码”人员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患者应急处置指引》和《关于优化“红黄码”人员就医流程的通知》确定的工作流程进行规范处置,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3。尽快恢复正常。
医疗机构整体封管控或停诊,须经当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市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备案,原则上不超过2天。
按照“快封、快筛、快消、快解”原则,尽快恢复正常医疗秩序。
4。保障医疗连续性。
各地要制定医疗机构特别是非新冠定点医院整体封控后的应急处置预案,指定后备定点医院接续承担重点人群定点救治任务。
(五)强化院感防控
严格感控措施。
医疗机构要坚决落实院感防控“四项机制”和三级院感巡查制度,强化预检分诊“六个一”,严格执行三级医院“三通道”、二级医院“双通道”要求。
要每日关注“四川疾控健康提示”“健康广安”等信息,及时对院内所有人员,包括住院患者及陪护的7天旅居史进行排查,并按规定报告处置。
要组织开展全员院感防控、穿脱防护服等培训,全面覆盖第三方保洁、安保、维修、护工、后勤、进修学习等所有人员。
1。升级病区管控。
通过分时段、分区域、分检查室等多种方式,将住院患者和门诊患者的放射、超声、内镜等项目分开检查。
做到住院病区“四个严格”,严格病区封闭管理、严格设置过渡病房、严格病区陪护探视制度、严格落实住院患者核酸检测,禁止加床,禁止患者互串病房、陪护人员擅自外出。
2。落实闭环管理。
疫情发生地医疗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全部采取闭环管理,每天1次核酸检测,不得回家居住,避免疫情由社区输入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特别是非新冠定点医院要提前与辖区内酒店签订独家合作协议,储备足够数量的隔离房间,用作极端条件下医护人员的闭环管理,确实不具备条件的,要在院内安排独立区域安置人员休息。
实施分区收治。
医疗机构应在相对独立区域规划设置应急救治隔离病房作为重点人群患者专用收治区,要落实好专门时段、专门通道、专门区域、专门病房、专门检查设备、专门医护团队、专门保洁人员,开通救治绿色通道。
急诊、透析室、手术室、重症监护室、分娩室等重点科室“非必要不封控”。
医疗机构要制定针对上述重点科室封管控状态下在院内另一备用区域立即开启相应医疗服务的`应急预案,在采取封管控措施后,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全力保障重点科室医疗服务连续性,确保重点人群得到及时救治。
六、重点人群保障流程
坚持“追踪到人、登记在册、社区管理、上门观察、规范运转、异常就医”的原则,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监测和健康管理,并结合实际开展诊疗服务。
(一)急危重症患者。
保持院前急救和院内急诊正常开放,畅通急救绿色通道,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在核酸检测不明的情况下,要及时启动和规范使用急诊、抢救室、手术室、病房等设立的缓冲区域。
接诊医院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及时有效诊治,同步核酸采样和快速核酸检测,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推诿、拒诊或延误治疗。
临时医疗点医务人员应协调做好急危重症患者衔接和转运,缩短院前急救时间。
(二)慢性病患者。
临时医疗点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解决慢性病患者就医问题。
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作用,根据《四川省长期处方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适用病种和用药范围,视情况将符合要求的患者处方用量延长至12周,保障慢性病患者用药需求。
通过电话、微信等加强远程指导和随访,强化慢性病患者日常管理,满足日常用药和医疗咨询服务。
医联体牵头单位要加强对临时医疗点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帮扶,提高慢性病治疗管理效果。
(三)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需定期输血治疗以及其他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重症患者。
统筹协调院内医疗资源,对于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需定期输血治疗以及其他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重症患者,要提供不间断的医疗卫生服务。
在保证医疗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可适当调整治疗方案,通过增加治疗周期、口服给药等方式减少患者流动。
大规模疫情应急处置期间,各地应将血液透析患者按规定到定点医院接受门诊持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时,实施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产生的相关医药费用,纳入医保支付,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四)孕产妇、新生儿人群。
各级助产机构要根据建档建卡及在册情况,加强对孕产妇、新生儿的健康管理,主动通过线上、电话等多种形式,加强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帮助孕产妇做好自我监测和个人防护,严格做好妊娠风险评估橙色及以上、孕36周以上孕产妇的健康监测和高危专案管理。
对于临产孕产妇、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等需要急诊急救的患者,由临时医疗点的医务人员或社区干部协调闭环转运至非新冠定点医院(包括涉疫孕产妇救治专门医疗机构),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给予及时治疗,也可直接拨打120或重点人群保障热线,安排转运救治。
产儿科能力不足的由市级统筹医疗资源开展救治,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拒诊或延误治疗。
各助产机构要规范设置过渡病房、隔离分娩间等,对需要收住院但暂无核酸检测结果的,应当先收治在过渡病房,在隔离分娩间进行分娩,待确认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再转入普通病房,核酸结果阳性的应规范转运至具备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接受治疗。
对需急诊急救孕产妇和新生儿存在就诊困难的,由辖区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专班24小时值守兜底协调保障救治工作。
(五)其他重点人群。
各地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做好精神病患者、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空巢(独居)老年人等其他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充分考虑各种突发情况导致群众看病就医可能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应急预案,方案各个环节要明确到机构、明确到具体联系人。
非新冠定点医院要强化责任落实,优化资源布局,满足诊疗需求,配齐相关医务人员,配备充足的医疗物资和防疫物资,定期开展实战模拟演练,确保发生疫情时迅速发挥作用。
(二)强化协调联动。
各地要将疫情防控和各类重点人群的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协同推进,优先保障重点人群医疗服务需求,统筹做好医疗费用保障等工作。
根据辖区疫情发展变化,及时对可调用的医疗场所、人力资源、防护物资进行合理分配和优化调整。
按要求做好慢病管理、安全转运、分类救治、院感防控等重点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医疗需求。
(三)加强宣传引导。
为进一步有效防控疫情,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封控地区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物资需求,特制定我镇疫情防控封控期间必要生活物资保供分发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封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保障需求”的原则,在集中封闭期间,有序、有效集中开展配送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有效保障封控地区必要生活物资需求,全力维护封控地区安全稳定。
二、工作任务
1.明确保供企业。县级保供企业为略阳县腾兴欲购超市,镇级为庞文海果蔬店和吴桂梅蔬菜店,联系方式见附件3。
2.畅通保供渠道。确定2辆物资运输专用车,每车配备专职司机。专车司机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身份证、通行证、驾驶员行程码和健康码等,全程穿防护服,运输车辆信息见附件4。
3.明确专人负责。要求居民将所需物资情况定时上报,各村、社区安排专人负责统计(联系方式见附件2)每天12:00前上报镇党政办,由张辉上报汇总至定点保供企业略阳腾兴欲购超市。
4.明确配送流程。蔬菜、米面粮油等常规物资由蔬菜店配送至各村(社区),各村(社区)进行收货和分发;药品、奶粉等其他物资由镇党政办协调人员配送。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金家河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负责疫情防控期间封控地区必要生活物资保供分发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总体工作方案,检查各村、社区的落实情况,及时协调和处置保供工作中出现的`各项问题。各村(社区)明确专人(详情见附件2)做好物资需求统计,对接保供企业接收发放物资;党政办负责物资调运协调、联络等工作,确保必要生活物资不断档、不脱销(总负责人胡传林:xxxxxxxx);保供企业负责保质保量、准时准点完成全部配送流程,在打包、分装、配送过程中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操作(总负责人张辉:xxxxxxxx)。
2.加强人员保障,确保保供顺畅。各村(社区)要充实生活物资保供工作力量,组织下沉干部,发动党员,招募志愿者积极参与应急保供配送工作,切实解决“最后一百米”问题。要高度关注孤寡老人、重症残疾、流浪人员、外地滞留人员等特殊群体,了解他们的需求,采取“一对一”的精准服务方式提供保障。配送企业确保配送人员安全,配送人员每天进行核酸检测。
3.加强宣传引导,保障良好氛围。及时关注舆情,主动发声、及时发声、准确发声,回应社会关切,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合理消费,营造保障必要生活物资市场供应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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