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宣传、贯彻、执行《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和《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我们充分利用“爱鸟周”活动加大对我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宣传力度。从4月1日至7日,全市共出动宣传车100多台次,张贴悬挂宣传标语100多条,深入到全市200多个乡镇和100多个集贸市场进行宣传。全市共请秧歌队200多人,敲锣打鼓在主要街道进行宣传,在两旁观看的群众络绎不绝。邵阳电视台、邵阳日报、邵阳晚报等多家新闻媒体相继进行采访报道。通过宣传报道,让广大群众对爱护鸟类资源,保护野生动物有了更深的认识,让大家明白了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的生态环境,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的家园。
我市长兴县扬子鳄保护区及德清县下渚湖湿地公园已被列为国家级重点疫源疫病监测点。如长兴县扬子鳄保护区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专项资金,添置监测设备,进行24小时全天候监测。同时,安排专业人员加强巡查和值班,坚持每天在15时将全天监测情况进行汇总后上报省林业厅。德清县下诸湖湿地公园监测点也已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厅要求,专门聘请三合乡沿河村干部每天两次对该处进行巡查,并登记好巡查发现的各种情况。监测点工作人员,每天进行一次观测,做好观测记录,一旦发生异常情况立即上报。
野生动物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野生动物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构建和谐社会有着积极的作用。虽然我市的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有许多地方有待完善。今后,我们将一如继往,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
1、每年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为载体,面向全社会开展爱护野生动物的宣教活动,提高全民保护意识。
2、加强对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救护力度;扎实做好陆生野生动物和候鸟疫源疫情疫病监测与防控工作;完善长兴扬子鳄保护区、德清下渚湖湿地保护区及其他自然保护小区的建设。
3、严格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核准证的审核审批;定期进行执法检查,加强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单位的监督与管理。
20xx年,我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在省林业厅的直接指导帮助下,在市委、市政府、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我科主要做了以下五项工作。
我市的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进展快、质量好,多次受到省厅的表扬。至今年2月底,我市的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已全部完成,比省厅的要求提前一个月时间。为检验我市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水平和质量,3月29日,以省森防总站_昌站长、王明旭总工程师为首的专家和以市科技局、市林业局部分领导组成的检查组对我市的林业有害生物普查进行了验收。专家组通过听普查工作总结、阅读普查技术报告、察看标本等形式,认真地对我市的普查工作进行验收。专家组通过闭门讨论,认为我市的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成果资料齐全、数据可靠、结论准确,达到了省内领先水平。我市是第一个通过省级验收和成果鉴定的单位,也是全省第一个完成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单位。
1、宣传发动。20xx年11月29日—12月4日期间,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分成3个宣传组,采取张贴标语、悬挂宣传横幅、滤布利用新闻媒体、发放通知等方式进行野生动物保护重要性和驯养、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有关规定。宣传发动期间共在集贸市场、酒店等人群聚集区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横幅200余条、电视游字广告、公益广告1200余条次,发放整改、禁止经营、暂停驯养等各类通知300余份,宣传工作到位,效果明显。
2、调查模底。在宣传发动的同时,县城组织3个工作组、15个乡(镇)各组织1个工作组对县城和乡(镇)辖区所有野生动物经营、加工及驯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重点是野生动物繁衍地、迁徒停歇地、迁徒通道、药店、集贸市场、花鸟市场、宠物市场、驯养繁殖场、餐饮店、药店、汽车站、货运场等。总共调查以上涉及野生动物生活、驯养、经营等场所619个,从调查情况看,涉及场所有些存在经营、加工、驯养野生动物现象,但没有发现违法行为。
3、整治行动。在调查摸底的同时,20xx年11月28日上午11点开始,联合执法行动组分成3个行动小组对县城128家重点餐饮点、3个集贸市场、4个花鸟、宠物市场(店)、17间药店、1个汽车站、5个贷运站、4个驯养繁殖场计162处场所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清查行动,联合执法行动组查获野生动物南蛇3条(其中活体2条、死体1条)、工业滤布竹鼠2只(死体),收回野生动物驯养、经营利用许可证4本,劝阻、教育企图猎捕野生动物人员2起4人次,涉嫌非法加工保护树种树蔸案件已移送森林公安立案,以此同时,各乡(镇)组织行动组对辖区的涉及场所进行了集中整治行动,共清查各类场所457处,未发现非法现象。
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联合执法行动组不定期组织了4次重点突击检查行动,未发现违法行为。
通过集中整治行动和不定期突击检查,全县群众,特别是相关经营业主对保护野生动物、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有了充分认识,专行整治工作达到了目的要求。
近几年,外来有害生物的入侵,破坏了森林资源,影响了生态环境,阻碍了当地经济发展,也对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根据当前我省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现状,为保护我市的生态安全,我市统一部署,加强监测和预防工作,严防死守,坚决防止松材线虫病、红火蚁等有害生物的入侵,具体抓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1、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对有害生物的.鉴别能力,加大对外来有害生物的监测力度。针对红火蚁和加拿大一枝黄花在我省发生现状,我市紧急行动起来,对全市的草坪和公路、河岸两旁空地进行一次排查,并向各县(市、区)下发了红火蚁、一枝黄花的有关照片和资料,要求他们加强学习,掌握其特征,提高对外来有害生物的识别能力。5月份,市局专门组织有关县(市、区)森保站长到湘潭市实地察看一枝黄花的危害情况,学习湘潭市在防治外来有害生物工作中的经验,进一步加强各县(市、区)对外来有害生物的监测、识别和防治能力。
2、抓植物检疫,严防外来有害生物传入。针对松材线虫病、红火蚁等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严峻形势,我市紧急行动起来,从严把关,加大对松木制品及半成品的检疫力度,严防松材线虫病传入我市。同时,对从外地调运的草皮和花木也加大检疫力度,严防红火蚁通过草皮和花木进入我市。
1、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取难度较大。1999年12月,省厅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林计[1999]301号),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但在实际操作中,收费额度很难掌握。省厅出台的《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中无蛇类一项,故部分蛇类养殖单位在受到养殖技术和政策的双重影响下,纷纷转产或停产。
2、特别是疫源疫病监测点工作人员,一是受专业知识的限制,技术能力有所欠缺,对鸟类的具体品种、生长特性、疫病传染的主要特征等,不能做到熟练掌握。二是没有专门的检测设备,无法对疫病进行确定,导致监测点的监测功能不能完全发挥。三是由于缺乏资金,导致监控设备在数量和覆盖面上还远远不够。
多年来长期的宣传,使群众对保护野生动物的认识大大提高,但由于我县野生动物资源较少,群众直接接触的机会不多,因此,宣传工作需要常抓不懈,才能使野生动物保护融入群众的意识中。我站通过发宣传资料,下乡时主动向群众宣传等形式,长期不懈地宣传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使群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进一步提高,发现受伤野生动物主动救护,发现捕捉和贩卖野生动物的就举报。我站又通过这些生动的事实,既对当事人主动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给予表扬,又向周围群众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和防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有关知识,使群众受到的教育既生动又深刻,大大提高了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自觉性。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活动,继续贯彻落实好我县的全封山政策,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形式长效机制,并以苏区振兴发展为契机,争取国家的项目扶持,加强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提升、客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引进科学技术,促进野生动植物的产业发展,以达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双赢的目的。
**社区特困老人救助制度
街社区孤寡老人监护与救助工作制度为做好社区孤寡老人的监护与救助工作,提升社区文明形象,构建和谐社区,特制定此制度。
第一条 社会事务办负责组织成立孤寡老人救助与监护工作指导小组,专门负责孤寡老人的救助与监护工作。
第二条 城镇“三无”老人全部纳入城镇低保,符合条件的再给与分类施保。
第三条 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和“五保”对象衣、食、住、医、葬由区财政给予补助。
第四条 城镇“三无”对象自愿入住福利院、敬老院的应给予安排。
第五条 分散供养的孤寡老人可由社区指定志愿者或亲属提供供养照料,并对其供养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对不按规定进行照料的亲属,社区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可改由他人进行照料。
第七条 开展救助特困老人活动。对生活确实困难的孤寡老人,社区应优先列入助养对象。
第八条 生活确实困难而又不能列入助养对象的,可作为社区每年慰问探望的重点进行救助。
第九条 对遭遇重大疾病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极度困难的孤寡老人,在政府救助后,仍无法解决的,社区要登记备案,并上报区老龄办,协调上级有关部门进行重点救助。
第十条 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社区发动志愿者与其建立一对一帮扶关系。
第十一条 因突发灾害而导致贫困的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救助,要保障其基本生活。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相关工作人员负责执行。
保护救助野生动物简报范文(精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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