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居民利益出发,主动调处发现各类纠纷隐患,摸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争取积极措施,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使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社区和谐建设,维护了社区安定团结。
人民调解心得体会
【篇1:学习《人民调解法》心得】
观看执法培训录像学习心得体会 2011年10月27日下午县司法局组织了司法所长、科室负责人观看了司法行政系统执法培训录像,通过参加学习对于丰富我的理论知识,提高身心素养,拓展视野和思维,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下面谈谈学习心得:
根据多年的人民调解实践,深切感到,该工作是一项非常艰苦的工作,尤其是当事人今天谈妥了,回家后由于利益的驱动又反悔,所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首先要有耐心,即便是碰上胡搅蛮缠、毫不讲理的当事人,要坚持去做工作,有时候受到委屈或不公正的评价,也要学会忍耐。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要讲信誉,要诚实坦荡,不徇私情,不能凭自己的好恶进行调解。当事人最怕调解员偏听偏信,厚此薄彼,或者办事不公,戴有色眼镜看人。所以在调解时,一定要公正、公平、公开,把调解的方案完整的放在双方当事人的面前。如果一方当事人作出让步,也让在明处,让双方都明明白白。
除此之外,我认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还要不断学习,善于察言观色,掌握契机,运用各种调解技巧,促成矛盾纠纷解决。现根据自己的调解工作实践,提出以下几点调解心得:
1、调解纠纷时,首先应取得纠纷当事人的信任。要让纠纷当事人相信你是善意的,是以关心、爱护他们为出发点的,这就必须经过感情上的交流,以引起其心理上的认同,从而
对你产生感激、爱戴、依赖之情。在此基础上你就可以大胆的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做到情理相通。
2、认真分析,深入案情。对有些当事人,仅凭口头说服教育,效果并不明显。在不涉及第三人隐私、秘密的前提下,应向当事人举例介绍已结的相类似的案例,并对此案例进行认真的剖析,让当事人加深对如果不接受调解而采取诉讼结果的认识,以及对诉讼所需的人力、物力的认识,促使当事人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方式达成协议。3、对不太复杂的纠纷案件,直奔主题,在询问、调查情况告一段落,对纠纷有明确认识后,即把纠纷双方当事人召集在一起,当面锣、对面鼓,把矛盾揭开,当场解决。4、对于当事人之间情绪比较对立、调解基础较差的案件,可以将一方的调解意见单独传达给对方,进行讲法律、说道理并听取其个人意见,了解当事人真正的意图,掌握当事人心态。
5、在调解矛盾纠纷时机尚不成熟时,可缓和处理。先把纠纷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安定下来,然后再择机处理。当然,缓和处理不是把纠纷撇开不管、坐等时机到来,而是积极创造条件迎接时机的到来。但这必须是纠纷已经处在比较稳定的状态,暂缓处理才不会出大问题。
6、在尊重双方当事人的基础上,通过调解协商,引导矛盾纠纷的双方各自退让一步,达成彼此都可以接受的协议。
这种调解方法的关键是要找到协调纠纷双方的适度点。所谓适度点就是双方都可能接受调解的起码要求。即:因势、因时、因地,灵活掌握。
7、在对案情和当事人的申请意图明了之后,根据具体案情,提供几套不同的调解方案,供当事人自己选择。如果当事人限于文化水平和法律知识等因素,无法提出更好的维护自身权益的调解方法时,调解工作的关键则是要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另外,在当事人意见分歧较大的案件中,应结合案情,提出更可行更易于为双方当事人接受的方案。
8、调解不应有次数的限制,在当事人提出初步调解意见后,如果双方分歧较大,可以给当事人必要的考虑和咨询了解时间,之后再次进行调解,调解中调解点要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做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同时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9、调解工作必须树立三个理念:一是村居人民调解理念。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街道以及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根据需要可以参照本法有关规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无论如何创新,人民调解的基础仍然
是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因此,《人民调解法》本质上是一部完善规范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法律,人民调解组织具有群众性特征,其相对于政府机构来说,具有非政府性,由群众自己来解决纷争,其调解手段灵活、调解方法多样、调解结果现实。作为指导机关的司法行政部门,尤其是司法行政部门领导必须深刻领会这一法律精神,防止人民调解行政化。
二是规范纠纷调解理念。《人民调解法》规定,人民调解员调解民间纠纷,应当坚持原则,明法析理,主持公道。调解民间纠纷,应当及时、就地进行,防止矛盾激化。这就是《人民调解法》对纠纷调解规范化的要求。《人民调解法》虽然规定了调解纠纷的程序,但也是充分体现了人民调解灵活、自愿、平等、协商的群众性组织解决矛盾纠纷的根本特性,它没有繁琐、严格的程序规定;同时着重强调了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应当及时、就地进行,人民调解的业务规范化建设应着重体现这一特点。人民调解不是司法活动,因此纠纷调解的规范性并不是强调调解庭审化;调解方法灵活、多变,纠纷调解过程不能趋于程式化;人民调解员的群众性,更要杜绝人民调解行政化。
三是有限人民调解理念。《人民调解法》第一条规定,为了完善人民调解制度,规范人民调解活动,及时解决民间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一规定
明确了,人民调解的任务是调解民间纠纷。民间纠纷虽没有明确界定,但还是能与刑事案件、行政纠纷、商事纠纷等可以进行明确地区分。人民调解员不同于其他纠纷处理机构的成员,他们就是群众的一员,当中大部分没有经历过系统的纠纷处理业务和理论学习,处理纠纷有一定的局限性。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虽然需要拓展,但也不能无限制地拓展到无边无际。人民调解手段虽然有利于解决矛盾,但也不能对任何纠纷矛盾都采用人民调解手段。新时期的矛盾纠纷虽然不断上升,但是人民调解也不是解决矛盾纠纷的唯一药方。因此,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必须理性对待人民调解,深刻反思“有事找警察”现象,切忌脑袋发热,胸脯一拍,就认为人民调解无所不能、包治百病。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定位人民调解,才能使人民调解不被一些人的瞎指挥所累,才能真正发挥出人民调解的真实作用。2011年11月9日
【篇2:学习人民调解法心得】
学习人民调解法心得
3月19日,我参加区司法局组织《人民调解法》培训班,系统地学习人民调解法,了解人民调解概念、内涵和实质。充分认识到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具有群众性、自治性、民间性的基本属性和特征;充分认识到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学习人民调解法体会如下:
一、充分认识到人民调解主要三个属性
人民调解精华是法治的自治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其调解活动是我国基层民主自治的重要内容。宪法和现行有关法律关于人民调解是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属性及定位,是我国人民调解制度赖以存在的基础,也是长期以来,在党和国家法治精神的阳光普照下,人民调解工作保持生机与活力、深受人民群众欢迎的根本原因。
人民调解基础是广泛的群众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是让人民群众组织起来,自已管理自已的事情。各调解组织之间没有层级关系,与国家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没有隶属关系。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委员由群众推选产生,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需要、依照法定条件从群众中聘任其他人民调解员,所有调解员都来自群众、代表群众、服务群众。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人民调解员还可以邀请其他人员以群众身份参与调解活动。人民调解通过群
众平等协商解决自己的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之间地位平等,当事人与人民调解员之间地位平等。这都决定了人民调解拥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人民调解内在是鲜明的民间性。人民调解的范围为“民间纠纷”,既有传统上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婚姻、继承、赡养、邻里关系、小额债务、轻微侵权等常见多发的矛盾纠纷,也包括新时期土地流转、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医患纠纷、招商引资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共同的特点是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当事人有权自行处分的人身、财产权益的纠纷等。
二、掌握了人民调解工作遵循的四个准则
《人民调解法》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当事人自愿平等、不违背法律法规政策、尊重当事人权利三项原则。这三项原则是在人民调解制度发展完善过程中逐步总结形成的。实践证明,这三项原则符合人民调解群众性、自治性和民间性的基本属性与特征,是人民调解应民需、顺民意、得民心的保证,也是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不可替代优势与作用的保证。
严格遵循自愿平等原则。人民调解应当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当事人享有充分的意思自治,不受任何强迫、歧视。这一原则体现在调解活动的始终。当民间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或接受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途径,也可以拒绝调解;即使在调解进行的过程中,当事人也可以拒绝继续调解而另循其它救济途径;当事人可以接受人民调解委员会安排的调解员,也可以自主选择调解员;当事人可以接受调解员提出的调解方案,也可以自行提出调解方案;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达成书面协议还是口头协议,严格遵循不违背法律法规政策原则。人民调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是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民间纠纷的主要依据。民间纠纷的内容主要涉及当事人有权自行处分的人身、财产权益。因此,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可以依照社会公德、村规民约、公序良俗、行业惯例进行调解,从而增强公民自觉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
严格遵循尊重当事人权利原则。这里的权利,既包括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也包括当事人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解决纠纷、要求救济的程序权利。人民调解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机制,但并不是唯一机制。人民调解不能代替仲裁、行政和司法等解决纠纷的机制,也不是这些机制的前置程序或必经程序。调解的进行以纠纷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调解的启动、实施以及协议的达成等都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
严格遵循人民调解不收费规范。与人民调解三项原则一样,人民调解不收费制度也是人民调解工作必须遵循的一项基本制度。人民调解不收费是由人民调解的性质所决定的,是人民调解制度的显著特征,是人民调解工作的优良传统,是人民调解有着广泛而深厚群众基础的重要原因之一。人民调解不收费,能够使人民调解工作更加贴近群众、服务群众,使矛盾纠纷当事人愿意主动选择调解来化解矛盾纠纷,有利于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避免矛盾激化。
三、立足岗位 化解矛盾
学习《人民调解法》,作为社区治保主任,我们一要立足岗位,树立工
作责任心,在全社区开展一次以《人民调解法》为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六五”普法读本,营造良好法制宣传教育环境,不断提高社区居民法律意识和素质,形成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的社会氛围;二要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认真开展纠纷隐患的排查,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构建平安社区,和谐杨桥作出自己的贡献。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篇3:人民调解员工作心得】
人民调解员工作心得
随着我国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广大农村经济,民生均得到较大提高,因而村级人民调解员在基层民众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作为奉节县甲高镇九洞村的一名普通调解员,在努力做好人民调解员的本质工作过程中,我对人民调解制度,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性质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人民调解是基层群众民主自治的重要内容。人民调解属于民间调解,它与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不同,它是一种社会性,群众性和民间性活动。通过各种调解活动,实现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约束。
而作为人民调解制度下的人民调解员,对于农村社会生活生产活动的正常开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伴随着的是农村村民矛盾的复杂化与多样化,从普通的家庭矛盾到土地产权争端,基层农村的矛盾出现跨区域,长时间等问题,这就对基层人民调解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要作一名让群众满意的人民调解员,应该做到以下几方面:
1.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村人民调解员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而农村经济的大发展应该以国家的安定团结,繁荣富强为前提。只有国家的稳定才有农村经济的繁荣。因此,作为人民调解员,要忠于党和社会主义事业,及时了解分析和掌握影响当地社会政治稳定的重点矛盾纠纷,提出具体的工作措施,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迅速进入情况,提出可行的预防和应急应变措施。
2.敬业和勤奋的品德。重庆属于山地,广大农户居住分散,因此调解员在走访询问过程中必定要爬山涉水,追星逐月。另一方面,人民调解工作协调、劝说、服务的特点,从一个侧面决定了它的“配角”地位,是一个既不能出“风头”而
又“求人”的事,加上人民调解是一项群众性自治活动,调解人员无职无权。这就要求调解员奉行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修养,兢兢业业的工作,真正为农村民主自治作贡献。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人民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是在听取当事人陈述后,根据所掌握的证据材料,帮助当事人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在此基础上根据当事人特点和纠纷的性质、难易程度、发展变化等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向当事人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同时开展耐心细致的说服 导工作,帮助他们统一思想、提高觉悟、端正态度、消除对立情绪,因此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对人民调解员来说是非常必要的。
4.及时总结,加强交流。调解员应该及时研究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总结调解工作的实践经验,找出矛盾发展规律。同时通过各村各乡人民调解员之间的交流座谈,听取汇报,吸取经验,扩大视野,为自身工作的顺利开展积累案例经验。
甲高镇九洞村 肖文虎2010年11月17日
为进一步规范、强化人民调解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基层人民调解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一年来,我们通过调解工作的开展,给职工群众创造了稳定团结的生活环境,得到了职工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现将一年的工作总结如:
一、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处理不及时,容易导致矛盾激化,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
因此,我们选择有诚心、热心、耐心的人作为调委会成员,能够及时主动介入矛盾,及时依法调处,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健全学习记录、例会记录,以及建立档案管理
组织人民调解员集进行业务学习,主要学习法律知识及人民调解条例,以及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单位的纠纷特点分析矛盾纠纷的情况。
三、完善调解组织功能
强化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在化解基层纠纷和矛盾中所起的作用,并结合先进单位人民调解工作的实例,以及借鉴兄弟单位调委会的先进经验,交流学习,分析疑难案例,提高调解水平。
四、建立了科学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
针对当前连队矛盾纠纷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我们必须建立了一套科学的排查预警机制。
1、基层单位各类矛盾纠纷隐患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所以光靠调解员或者信息员是不能及时有效地捕捉到种种问题的萌芽,我们就广泛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积极作用,开展摸排预防工作。
2、是早发现原则。任何矛盾纠纷都有一个发生、发展、爆发的过程,如果我们能够及早发现,及时采取措施,就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稳定,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五、加大教育力度,提高连队职工群众知法用法意识。
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在连队中深入普及法律知识,注重普及职工生活,经济发展,政策、法律与、生产相关的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和怎样用法律来保护自已的合法权益等知识,在工作中坚持政务公开,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连务治理,使干部与群众之间互相理解、互相信任、相互支持,减少干群之间的矛盾。同时,广泛开展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向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加强文化道德的修养,做到遇事冷静对待,互相谦让,正确处理,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人民调解工作。
XX镇专职人民调解员聘用合同
甲、乙双方根据《_劳动合同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为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并约定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地点
1、乙方在甲方的领导下,在镇司法所具体指导下,在XX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从事专职调解员工作;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具体承担社会矛盾纠纷的接待、受理、调处、调解协议书制作、卷宗归档整理;纠纷回访;矛盾排查及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
3、完成甲方交办的与维护社会稳定有关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时间
1、乙方遵守甲方的工时制,服从甲方因工作需要作出的休息时间的调整;
2、甲方应依法保护乙方合同期内享受法定的休息、休假。
五、劳动报酬
1甲方应当按月以国家法定货币形式向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乙方工资;
2工资标准600元/月。
六、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交纳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的类型及费用分担比例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七、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甲方的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尊尊社会公德;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甲、乙双方违法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_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投诉。
八、其他事项
1、劳动合同期内,乙方住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甲方,以便联系;
2、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和镇司法所各执壹份。
甲 方:(公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名)
二○一一年 月 日
2011年3月份苏村镇调委会调解员贺洪宪同志接到仕子口村书记徐仰日电话,讲村民徐兴廷与儿子徐仰海之间发生了赡养纠纷,村干部、调解员多次调解无果,请求镇调解委员会给予出面调解。
接到信后,贺洪宪同志自己驾车马上到村,在村调解员的带领下,到当事人徐兴廷家了解情况,得知当事人徐兴廷与自己的大儿子徐仰海24年不来往,其原因是婆媳纠纷造成的。找到了症结,对当事人逐个了解谈心,做细致耐心、说服教育的工作,了解到徐兴廷及妻子从二十年前至今未给大儿子家看过一天孩子,未帮大儿子家干过一天农活,原因是两位老人给大女儿、二女儿看孩子,没有顾上儿子家的困难,婆媳多次争吵产生矛盾,24年不答腔。
找到原因后,贺洪宪对儿子徐仰海及儿媳做耐心说服工作,徐仰海对父母的赡养没有表态,儿媳讲:老的24年都不和我来往,还用我伺候吗?死了我也不管!叫他们的女儿管去吧。儿媳的态度很坚决。看到这个情况后,贺洪宪决定暂停调解。
找到当事人徐兴廷了解情况时,徐兴廷也反映与儿子家20多年不来往,他说:有些事也是当老的一碗水没端平造成的,虽然儿女不少,但我年龄大了,老伴又有病在身,也得需要照顾和花钱,做儿女的也得赡养父母,大儿子也得出钱啊!村里也给调解来,老少爷们调解多次也没调解成,俺家的事也太难办了!麻烦你们把事处理好吧。第一次的调解就这样不了了之了。贺洪宪想:我们身为镇一级的调解员,这样的家庭纠纷调解不了,谁还能再调解呢?必须把这个典型赡养纠纷案件调解完结。
虽然是一个农村家庭纠纷案件,此事解决不了,永远压在贺洪宪的心里,沉甸甸的。几天后,第二次调解开始了。这一次主要是向村干部及部分邻居了解情况,了解到徐兴廷的儿媳是一个口快心直的人,和婆婆闹纠纷,是因婆婆说话不中听伤了她的心引起的,还了解到徐仰海与自己的亲二叔徐兴奎(现在县教育局工作)关系很好,有些话还能听他二叔的。
贺洪宪针对上次了解的情况,对徐兴廷及其他家人都一一了解情况,做了工作,同时贺洪宪提出了要求,让他们每个人都反思自己,在家庭关系方面,自己还有哪部分做的不够好。贺洪宪决定让他们反思几天,过几天再来调解。
相隔十天后,贺洪宪开始了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调解,到仕子口村后是下午两点半,村干部及当事人还有徐兴奎很快都来到了村办公室,调解员贺洪宪把了解的情况及每个人存在的不足之处一一指出,讲了我国的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也有赡养老人的义务,通过批评教育及当事人的亲属徐兴奎的亲情工作,徐兴廷恳切地说:当父母的也没有当好,到今天这个地步也是我的过错,今后父子之间要和睦相处。徐仰海见父亲如此说也动情的说:今后我做小的也要好好的孝敬父母。儿媳说:我叔大老远来了,各位领导也给调解多次了,无论怎么说,当小的就要孝敬父母。今天钱我也带来了,给老的看病我应摊的钱现在就支上。以后该怎么管就怎么管,再也不能叫老人生气遭罪了。听到这里,贺洪宪的脸上不自觉的挂满了笑容,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现在这家人已经是非常和睦的一家人了,徐兴廷老人老有所养,享受到了晚年的幸福,徐仰海一家子也放下了这么多年的心理包袱,感受到从未有过的幸福快乐。
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实施人民调解工作要点以及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以深化法制教育为基础,以实行人民调解为重点,以建章立制为保障,以促进居民环境稳定为目标,主动接受居民监督,把人民调解工作做到明处,在矛盾尚未发生就杜绝萌芽。
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一如既往的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通过法制宣传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连队内各项事务。力求做到“矛盾不出连队”,让广大群众有一个安定舒适的生活环境。
一、调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强化人民调解会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会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基层人民调解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一年来,我们制定了基层人民调解会工作考核方案。该方案对调解会的建设、调解的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安置帮教的工作、依法治理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内容进行了细化。具体表现如下:
1、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处理不及时,容易导致矛盾激化,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因此,我们选择有诚心、热心、耐心的人作为调委会成员,能够及时主动介入矛盾,及时依法调处,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2、健全学习记录、例会记录,婚姻登记记录,季度工作统计以及建立档案管理,同时人民调解员实行每月一次的业务学习,主要学习法律知识及人民调解条例,以及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本辖区的纠纷特点分析矛盾纠纷的情况。
3、完善调解组织功能,强化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纠纷和矛盾中所起的作用,并结合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例,以及借鉴兄弟社区调委会的先进经验,交流学习,分析疑难案例,提高调解水平。
4、深入开展基层法律服务,面向群众,提供各种法律咨询,组织辖区居民开展一些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活动。开年至今,我们共调解各种矛盾纠纷5宗,其中3宗在我们调节员的耐心说理劝解下,当事人各方互相取得了谅解,消除了分歧,达成了和解协议,有效地缓解了矛盾,增进了家庭和睦与邻里团结。
二、积极开展“普法进万家”的活动。
为了在辖区推广学习普法知识,不断增强居民的法律观念和守法意识,教育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纠纷,逐步把处理人民内部利益矛盾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真正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的作用。我们所做具体工作如下:
1、进行普法教育,增强居民参与管理的法制意识。我们利用社区党员、干部培训、社区干部会议等,举办多场法制讲座,我们还派发普法宣传资料发到居民手中,组织居民学习不同的法律法规,从而提高了居民的法制意识。
2、我们注意利用辖区单位资源和各类设施,组织居民学习各种法律知识,为居民上普法课,普法讲座,充分发挥社区调解委员会的作用
3、在社区举办法律咨询,并结合 “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等普法活动,解答社区居民关心的法律问题。
三、做好“两劳”释放人员帮教工作。
我们根据我社区实际情况,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我们始终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这一工作方针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建立帮教小组,责任到人,做到出来一个教育一个,减少重新犯罪,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措施如下:
1、为了使帮教工作切实有效,我们对刑事释放人员进行登记注册,办理有关帮教手续以便于我们进行帮教和跟踪服务。
2、经常主动与刑释人员谈心,具体由安置员和刑释解放人员进行面对面对话,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对其生活困难的地方进行帮教,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事感人,想方设法帮助 “两劳” 释放人员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难题
优秀人民调解员事迹材料
----xx乡xx村党支部书记兼乡专职调解员xx同志
xx乡位于江苏省沭阳西北部,距县城30多公里,乡域面积平方公里,可耕地面积万亩。现辖xx、xx、xx、xx、xx个行政村,x万多人口。xx村位于xx乡东南方6公里处,全村共有878户居民,11个村民小组,人口数量近4000,总耕地面积6000余亩,社会总产值约在700万左右,全村人民平均收入4800元。近年来,随着区域性经济发展,村民、集体、企业、法人之间的各种纠纷越来越多,管理好这样的一个大村对于身为xx村党支部书记、专职调解员xx同志来说是件不容易的事。
一、扎根基层,学法用法,打好调解基础
xx,男,汉族、_党员,现年53岁,是一名在基层第一线工作了三十余年的村干部,三十多年来,先后担当xx村村委会主任、书记,乡法律服务所主任,xx村党支部书记,xx村党支部书记,2008年当选为xx村党支部书记。自当选xx村党支部书记以来,负责村里全面工作,同时对人民调解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参与调解乡里、村里各类重大矛盾纠纷,极积配合乡、村调委会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一直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利益,以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投身到农村发展、维稳工作中,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营造了和谐社会环境。为更好的做好人民调解工作,xx同志乐意担
当专职调解员,结合一直以来的工作实绩,于2011年被正式聘为乡专职调解员。为确保做好调解维稳工作,xx同志深知:纠纷减少没有法律保障是不行的,为有效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治村的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实现纠纷预防工作的关口前移,xx同志积极学习法律法规,不仅运用到依法调解工作中,在村党支部制定的两委干部定期学习法律法规和人民调解工作计划中,他通过各方渠道收集法律法规相关书籍,为村组干部的学法用法提供素材,进一步激发村组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
二、强化要求,严格自律,端正调解态度
xx同志始终不忘自己的职责,不管何时、何地,只要知道哪里有纠纷,他都会尽心尽责的在第一时间前往及时化解。就算是芝麻大小的纠纷他也从没懈怠过、厌烦过,他常说,“‘人行好事不问前程’,许多矛盾都是由一点点的小事引起的,如果调解不及时、调解不到位,就会酿成大的矛盾纠纷,甚至会走向激化,成为社会大问题,所以老百姓的事无关大小都得高度重视。”正是以这种对自己的严格要求的自律精神才造就了他事必躬亲的工作态度,也正是他对这种态度的落实让他赢得了干群的一致推崇,连续两届当选为县人大代表。
三、服务群众,不畏艰难,做好调解工作
通过以往多年的基层工作经验,xx同志深知:只有平时多和村民接触,聊聊家长里短,增进感情,把和群众关系搞好了,干群打成
一片了,调解工作才能做好。只有平时多接触,多沟通,才能随时掌握村民的心理状态,了解村民的需求,才能掌握解决村民矛盾的主动权。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深入群众和纠纷当事人中去,是提高纠纷调解成功率的重要保障。为此他在做好本村工作之余经常随着各村包村干部走访各村,加上他之前多年来辗转多村的工作足迹,使得他成了全乡老百姓间的名人,这为他调解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别人遥不可及的优势。
近几年xx村开展了两次较大规模的拆迁工作,村民安置、康居建设等进程中随时都有爆发纠纷的危险。拆迁工作顺利完成后,在康居建设过程中,包工头xxx因为资金不足导致中途拖欠地方在工地从业人员的工资,纠纷发生后在短时间内激化,村民情绪激动奋起,这一事件严重影响了康居建设的进程,与村民安置工作息息相关,稍有不慎就能导致工程的搁浅,引起更大的民怨,在报警协调未果的情况下xx同志赶到现场,一方面稳住村民情绪,另一方面联系包工头共同约谈开发商,协调资金问题。把开发商工作做到位,开发商当场调动资金,跳过包工头发放民工工资,使得矛盾在瞬间化解。事件后他时时不忘关注开发商与包工头、包工头与民工间的资金往来、发放是否到位问题,稍有疑惑就主动地与当事人沟通,从而使得接下来整个建设过程中再没出现相关问题。
一年来,xx同志购买阅读相关法律法规书籍20余册,调解大小纠纷近30件,有效防止矛盾纠纷激化3件。正因为有像xx同志这样
人民调解员,才使得我乡连续多年一直保持稳定发展的良好势头;也因有xx同志这样的调解员书记,才使得如今的xx治安稳定、邻里和谐、家庭和睦,连续几年实现上访“零”指标,村民的小日子也蒸蒸日上。
【篇1:税务所实习心得和体会】
一、实习目的与任务
伴随着改革开放发展起来的新型服务行业,从事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业务的税务师事务所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通过实习熟悉税务师事务所各种税务业务的操作流程、行业规范。通过自己的亲身实践和体验,获取新知识,巩固旧知识,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为踏入社会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实习步骤与内容
1.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或注销税务登记;
2.审查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相关说明,出具汇算清缴纳税审查报告; 3.熟悉事务所各种税务业务的操作流程,行业规范,协助工作人员完成相关业务。
4.协助事务所成员人员完成各种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实习心得与体会
初到事务所,就会发现理论知识跟实际操作相差得挺远的,这虽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但还是有点措手不及。基本对所有事务所的工作都不了解,摸不着头脑,而师傅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毕竟入门靠师傅,进修靠自己,师傅通常只会把企业的帐套给我,之后叫我参照上年报告完成今年报告,这也让我提升了自己自学能力和举一反三的能力,毕竟没有人可以一直靠别人教,自己去领悟才是重点。通过自学,渐渐掌握一些表面的规律,结合实际操作性和实践性。渐渐形成了自己的工作方式,工作效率和质量比初到事务所的事情有天壤之别。但也不能脱离理论,因为理论是基础,实操是提升,只有通过学习了理论,才能在实操上得心应手,在实操的时候理论在脑海中浮现,并形成一定框架,这样我们才是真的学习到如何去操作,才能对实际工作有更深入的了解。所以我们不能以为自己是大学生,学习了很多的理论知识就沾沾自喜,财务这方面理论终于,但实习操作更是重中之重,缺少工作经验,也是我们大学毕业生难以跨过的门坎。
在这期间进行了不少的体力劳动,搬运成捆的厚重的档案让我们这些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们体会到了新的锻炼。通过不断装订,不断犯错,到最后从排序,打孔,穿线一直到最后的粘贴,编号,最终能够将一落零散的报告底稿整理成完整的报告文件并排放整齐。就是这些看似简单不经意的工作我们这些在校的学生要是不经过锻炼是没有办法做好的,而这些工作也正式以后从业中最最基本的。贴凭证和装订凭证、发票,装订底稿报告,这些看上去虽然是零碎的手工活,但也考验我的细心和动手能力。原本自以为对office等办公软件熟悉,通过在事务所实习检验出自己的不足,实习之后对相关软件进一步熟悉和操作,通过不断反复练习,现在基本能胜任一定文秘工作,对适应社会工作有很大的作用。只有不断地去实践,才能检验出自己的不足从而不断地对自己进行补强,更好地在社会生存,获得自己的一席位。习期间,我们不仅仅是来获取工作经验,获取实践机会,我们更多的是学会如何如人相处,如何去融入工作单位,如何去融入社会,更好地以社会人的角色出现。在学校我们的角色是学生,可是我们从来都是扮演着“要我学”的角色,而不是“我要学”的角色,同理,来到事务所,我们不应该是被动去工作,我们更应该是扮演“我要做”的角色,我们应该对工作倾注自己的热情,正所谓“干一行,爱一行”,我们要在工作中找到乐趣,而不是活中浮躁无味的工作中度日如年。在繁琐的会计工作中要的是保持正常的心态,以冷静,耐心,细心的态度去面对,这样才能减少出错的几率,既能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毕竟每个人所跟的师傅不同,待遇也有一定差别,有的人要整天对着电脑,有的人要整天外勤,有的人工作量很少,有的人工作量很大。但毕竟这也是我们在社会中必须面对的情况。我们要明白在事务所,每个人有自己的职责,我们每个人都负责不同得部分,我们都只是在分工合作,完全自己的任务,并没有谁比较走运,相反,你做得多,反而学得更多。我们要端正工作态度,在实习中吃亏没有什么大不了,实习多吃点苦头,是为了更好地进入社会,更早地适应社会工作。
事务所是一个整体,而我们实习生是其中的一部分,不能因为我们只是学生,只是到事务所实习而轻视,我们更应该注重团队精神,毕竟我们是从同一个学校一起来到同一个事务所,我们要守望互助,看到同学有困难,要主动帮忙,当然我们也要注重个人能力,只有个人能力提升了,团队能力也能进一步得到提升,所以我们在平时应该互相学习,有不懂的互相学习,这样我们自己,我们的团队才能走得更高,走得更远。
风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难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从居民楼到各商业店铺,实现了排查范围的全覆盖。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们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做到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化解一起,保证矛盾纠纷不出社区,为我社区的和谐建设提供了一个良好稳定的发展环境。
20xx年1月,我从南山石场社区调到了南郊社区,环境变了,人员也变了。由于南郊社区的居民很少,大多数是老人和外来流动人口,冬季都回市里和老家过冬去了,十室九空。夏天人回来了,但大都是在种地和在建筑工地、砖厂打工,就剩十几户空巢老人,调解工作无法开展。社区调委会主任马云书记召集我们调解员开会,认真分析南郊社区的特殊情况,探索新的工作思路,寻求新的工作方法。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开展大走访活动,深入到居民家中调查了解情况,分析得出:南郊社区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矛盾:一是居民吃水难的问题;二是危旧房拆迁的问题:三是农民工欠薪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我在社区书记、主任的带领下,多次找供水方和居民沟通协调,现基本上保证了居民的生活用水。南郊社区有三个建筑工地,200多的农民工在工地干活,由于建设方资金不到位,经常拖欠农民工的工钱。农民工到社区寻求帮助,我及时地受理他们的请求,到工地上找项目负责人调查了解情况,宣传国家对农民工的策,积极协调双方的矛盾纠纷,双方达成了协议,使农民工的利益得到了保护。我是石河子市首席人民调解员,不能受南郊社区特殊工作环境所局限而忘了职责和使命,哪里有矛盾纠纷我就到哪里去调解,我先后为八一社区、八二社区、南山石场社区调解了8起纠纷。这一年来成功的调处了社区各类纠纷24起,其中书面成卷10起,口头调解6起,制止群体上访事件2起。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一)明确行调解范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责范围确定了行调解范围:我局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与行管理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所产生的行纠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与农林水职能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民事纠纷;上级机关或人民指定本机关调解的纠纷、人民调解移送的纠纷;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本机关调解的其他纠纷。
(二)坚持行调解的原则
坚持自愿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不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方式和调解结果;坚持合法性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策,不侵犯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第三人合法权益,不做无原则的'调和,不片面追求调解率;坚持中立原则。作为行调解的行机关,做到了保持中立,不偏向任何一方。
(三)加强行调解力度
强化依法行观念,大力加强行行为的规范化建设和透明化建设。以建立健全农林水行执法制度为先,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严防矛盾纠纷激化,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强化尽职尽责的服务意识
以“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对群众的来访,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移交相关责任科室限时解决,对于确实不能解决的也坚持向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我局专门设立了局长接待日,每周二安排一名副局长接待来访群众;严格落实接待登记制度,对群众的每一件来信来访事项均认真进行登记,做好记录,并交由相关责任科室限期办理,及时向来信来访群众告知办理结果,积极进行调节和疏导,力求在我局内解决争议。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每月一次排查不稳定信息上报制度,认真疏理我局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并针对性地制定了有效处置方案,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以及无理上访事件的发生。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五)切实加强综合治理协调力度
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汇总各调节机构的运转情况。针对责任关系复杂,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矛盾纠纷,我局邀请相关责任单位参与协调解决,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无法调节的,提请区领导协调有关方面共同解决。
一是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经验介绍、业务交流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二是举办调解业务培训班,由镇司法所同志讲课,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办案中的实践体会、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等;
三是撰写调解心得,每当调解一起较为复杂的纠纷后,要求参加人员总结成功的经验,查找不足;
四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半年来,我镇共举办了2次调解员工作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各村组织组级调解员上培训班2次。
通过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大大增强了我镇、村、组三级调解员处理矛盾纠纷和化解矛盾的工作能力。
(一)、加强行调解培训工作,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水平。
行调解队伍的工作能力,决定着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效率,因此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应采用定期与不定期集中培训为主,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为补充的方式来开展业务培训,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重点培训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如:房屋土地征收、社会保障、治安管理、食品安全、安全生产、消费者权益保护、劳动争议等相关知识和内容。
(二)、加大对行调解的投入,保障行调解工作有序开展。
为切实做好行调解工作,不断加大对行调解组织建设的投入力度,确保调解队伍健全。加大对工作场所的改造,做到设施完备齐全。同时加大对工作经费的投入,保证行调解工作顺利开展。
(三)、积极整合社会调解资源,充分发挥联动调解机制作用。
我镇将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开展行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的衔接联动机制,夯实行调解基础,扩大行调解范围,加大多调对接力度,充分发挥行调解工作作用,提高行调解工作效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为副组长,各行职能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司法所长为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行调解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在全镇各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明确专人为行调解信息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复杂矛盾纠纷信息的收集、汇总、反馈工作。同时落实了工作经费,解决调解场所,配备办公设施,公布调解人员名单,受理电话和相关调解方式。
(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责任考核机制。
建立健全了行调解制度,如:统计报告制度、公开执行制度、信息宣传制度、重大矛盾纠纷快报制度、责任考核制度,重点突出了责任考核制度,将工作绩效和年终考核、晋级、晋升挂钩。
(三)、精心组织协调,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近年来,一是抓好行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工作,20xx年来共开展培训班5期,培训人员200多人次,使调解员严格按《溧水县行调解工作实施细则》规范调处矛盾纠纷。二是狠抓矛盾纠纷排查工作。20xx年来,共组织矛盾纠纷排查36次,排查出矛盾隐患16起。三是狠抓矛盾纠纷的化解。20xx年司法调解衔接化解纠纷5起,再如:优德尔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职工的劳动争议纠纷等,与人民调解衔接矛盾纠纷36起,如:田友萍计生医疗事故赔偿纠纷、陈小云医患纠纷处理等。20xx年我镇共受理行矛盾纠纷71起,调处成功69起,调处成功率达。20xx年受理行矛盾纠纷24起,调处成功23起,成功率。
(一)、工作程序规范性不够。工作中的难点较多,最主要的是调解程序规范性不够,应对调解员加强程序规范性学习。
(二)、调解衔接工作仍然困难。目前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调解的衔接机制不够完善,在行部门调解过程中,缺乏时效性,因此,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交流制度等。
把平安送给每一个乡亲
——杨兴义事迹汇报材料
勤恳敬业,不畏艰难,实干创新带头人
乐天溪村位于长江西陵峡北岸,全村共有1078户,3069人,8个村民小组,辖区面积27、9平方公里。山大辽阔,人口众多,是一个移民大村,有三峡移民、葛洲坝库区移民、集镇搬迁移民等移民和失地农民1600人,生产困难的群众占全村总人口的40%,人口关系复杂,民间纠纷不断。上任初期他深知调解工作的艰难,而要在乐天溪村这样人口大村做好调解工作更是难上加难。各种问题和纠纷就象一团乱麻,缠住了村干部的手脚。但他没有退缩,通过努力,乐天溪村做到了‚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无民转刑案件、无群体性上访‛。
在他刚当选为村调解主任的第二天,就去调解一起山林权属纠纷。在走访了几个老党员和知情人后,才知晓这并非一起简单的林权纠纷,而是经五年之久久调未决的历史遗留难题。他仔细查阅了相关证据和材料30余张,有法院的判决书,有土管所、林业所、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的文件。林权归属虽已明确,但一方仍极为不服。杨兴义心想既然法院已经判决,相关部门已经调解,经过五年事态仍未平息必有其原因。他决定认真调查,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第一步,他开始调查取证,走访过去参加分山分田的老干部、老党员,弄清事情的原委。第二步:分别通过当事人了解情况,分析他们的心理。第三步,分别带当事人上山看四界,依法依规进行讲解;第四步:将双方当事人组织到一起做工作,反复说理劝导。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邻里关系和好如初。
通过长期的摸索,杨兴义总结出一套自己的调解经验:一是深挖纠纷的根源,找准毛病,对症下药进行调解;二是给双方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进行调解;三是加强普法教育、重视身边案例教育身边的人;四是以人为本,换位思考进行调解。通过不断
总结和创新,他提炼出一些处理复杂问题的方法,并成为了全镇调解队伍的领军人物,带领大家不断提升人民调解队伍的战斗力。
动之以情,触及心灵,化解矛盾于无形。
任何事物都有其内在的规律性,调解工作也不外如此。‚化解矛盾的关键是要找到开启心灵之锁的钥匙‛,他说,‚纠纷与矛盾首先是有‘心结’,要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关键是要找到开锁的钥匙,要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去做工作。‛经过多年的摸索,他认为,民间纠纷是人民内部矛盾,调解时不能只靠耐心和诚心,也不能只分个是非,判个输赢,重要的是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人心都是肉长的‛,对于一般的民事纠纷,他都尽力做到以人为本。质朴的话语,热忱的服务,情与法的融合,严格调处与灵活处理的结合,把当事人的事作为自己的事,把别人的难处当成自己的难处,都让村民们感动不已。在当地百姓眼里,杨兴义是值得托付的贴心人和代言人。
在调解工作中,他善于把握当事人的心理活动,他常说:人活的是一口气,人赌的是口气,人争的是口气,我们搞调解工作就是要顺好这口气,就要研究和掌握纠纷当事人的心理,根据其心理特征及心理活动状态,采用相应的调解方法,调解要调心,这样就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正是基于这一理念,他的调解工作好似春雨,润物无声,将矛盾化解于无形。
细致入微,以理服人,消除纠纷解铃人
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神圣而平凡的工作,平凡之中蕴藏着细微,来不得半点马虎和懈怠,否则会因小失大,酿成大祸。他在调解中总是用他那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去对待每一件纠纷,用他那细致入微的思想工作化解了一起又一起的矛盾。
除了细致,杨兴义化干戈为玉帛的秘笈就是‚公道‛。2008年腊月三十,辖区内村民谭某与妹夫X某因小事发生争吵,后吃完团圆饭后服下农药,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情发生后,死者父母要求X某以命抵命,矛盾极为强烈。杨兴义得知此事后顾不上与家人团圆,立即赶赴现场。在弄清事情的原委后,其首先采用以柔克刚的策略进行调解,但收效甚微,调解一度陷入僵局。其后他改变方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多次登门到双方家里耐心地做工作,反复解说‚家和万事兴‛、‚以和为贵‛等道理。最后,双方被他执着的精神、实实在在的道理所打动,在新年的钟声敲响之时,达成了口头协议,一场即将激化的纠纷圆满得到解决。很多矛盾难以化解源于当事人想讨个说法,杨兴义就能给当事人一说法,成为名副其实消除纠纷的解铃人。
重视普法,创新方法,防调结合促和谐
‚预防胜于治疗‛,为了减少的纠纷,他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将普法教育纳入村各项会议议事日程。经他积极争取,村委
会决定不管村里开任何会议,普法教育永远都是会议议程之一。每逢村民过红白喜事都要提起法律的话题,每调解一起纠纷都要对当事人和周围群众进行普法教育,逐渐走出了一条加强普法、防调结合的新路子。近几年来,工伤、医患、交通等赔偿纠纷日益增多,调解工作的专业性要求大幅度提升。通过加强学习、创新方法,新型纠纷的调解办法增多,近三年调处赔偿金额达487000元。
‚能为老百姓解决矛盾纠纷,我觉得人生有价值。‛多年调解工作的艰辛与付出,牺牲的是家人的温馨,换来的是一方平安、祥和。他说:‚我做的虽然都是一些小事,一些出力还不一定讨好的小事,一些经常挨骂受气的小事,但这些小事的后面,有村民的家庭和睦、邻里团结,有老百姓的安居乐业、和谐发展,为此我愿付出全部的精力、心血和智慧。我的职责就是竭尽全力化解矛盾,把平安送给每一个乡亲。‛
金坛市2009年度
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情况述职报告
金坛市司法局 2009年12月31日
一、2009年度大调解工作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建有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486个,其中市级调委会1个,镇(开发区调委会)8个,村(社区)调委会172个,企(事业)调委会287个,其它调委会18个。共有人民调解员1944名。2009年,全市各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件,调处成功件,成功率达,防止因民间纠纷引起自杀案件10件12人,防止因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9件39人,制止群众性械斗6件,制止群体性上访114件5662人。市镇两级调处中心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件,调解 件,调解成功 件,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配合与支持下,经过努力,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在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指导管理等方面有了新的发展和突破。
1、领导重视,人民调解的社会地位逐年提高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把此项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的议事日程,作为建设“平安金坛”,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制订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实施意见和工作考核机制,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年度综治考核内容。市委、市政府领导经常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定期听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汇报,对全市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提出要求。
(一)组织领导到位。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人民调解工作,以两办文件及时调整了金坛市社会矛盾纠纷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陈春洪同志任组长,副市长单骏初任副组长,公、检、法、司等16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市司法局局长丁子云为社会矛盾纠纷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二)体制衔接到位。市委、市政府按照《关于在新一轮平安江苏建设中深入推进“三大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大调解工作领导管理体制建设的意见》责成市综治委具体负责大调解管理体制的移交衔接工作。市综治委及时召集司法、信访等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召开了专题会议,明确理顺大调解领导管理体制,及时调整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组成人员,明确丁子云为中心主任,冯琴为常务副主任,调处中心下设信访接待工作、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境保护、医患纠纷和协调督办领导小组,今年3月,调处中心正式划归市司法局管理。
(三)经费保障到位。为保障大调解机制的正常运作,按照我市的实际情况,财政拨付15万元作为专项资金。经过努力,全市市镇两级调处中心已全部配齐了电脑、电话、传真、档案橱柜等设施;分设了办公室、接待科、调解科和督查科;市镇两级调处中心的经费全部列入了同级财政预算,实报实销,为全面开展大调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及时调整和整顿村、居调委会。为确保人民调解工作不脱节,我们在大调解管理体制转换的同时,及时调整、整顿基层调委会56个,使调解组织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不断巩固发展。
三是大力发展调解员和十户纠纷信息员队伍。为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消除纠纷隐患中及时、便民特点,真正做到哪里有民间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各村(居)调委会积极吸收一大批年富力强,有经验、懂法律、热心调解事业、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党员、干部、群众充当调解员和十户纠纷信息员,人民调解的队伍不断壮大。
人民调解员述职报告
金秋十月我有幸成为了人民调解员来到了
xxxx社区,来到一个新的环境一切是那样的陌生,我在这里得到了大家得帮助,首先我要感谢菜市北街社区的全体工作人员。正是他们无私的帮助使我很快的接收新的环境,在这里能更好的学习及工作。
在领导的关心和领导下,在同事们的帮助和指导下,我始终牢记自己人民调解员的身份,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调解工作。
1.民调工作是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处理不及时容易导致矛盾的激化,造成社会的不安定因素,作为调解员要及时积极的介入,及时依法调处,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中。
2.详细记录、健全档案,学习法律知识及人民调解条例,以及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结合本辖区的纠纷的特点分析纠纷矛盾的情况。加强自身的学习可以更有效的运用好法律的武器公平、公正的处理好纠纷。3.深入开展基层法律服务,面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组织辖区内居民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的活动,有效的缓解矛盾,增进家庭的和睦与邻里之间团结。4.积极开展“普法进万家”的活动,不断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教育群众运用法律的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及纠纷。把人民内部利益的矛盾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真正的发挥出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的作用。
5.牢记人民调解员的职责,做到为人正派,不索取及收受当事人的财务,公平公正的做好调解工作。
在不断的加强自身学习做好本职工作,还积极的参与到社区的各项工作中,居委会的“走户”、劳动保障的下企业,综治的站岗以及社保、医保、劳动保障各项业务办理,运用自身掌握的知识帮助社区做日常办公设备的维护工作,在走访中进一步摸清下去的基本情况,熟悉各项业务能更好的掌握好法律、法规,通过这些能为我更快、更准确、有目的开展调解工作积累经验,提供有力的支持。为社区做出应有的贡献以此回报那些在工作中帮助我的同事们,同时也为社区节约有限的办公经费。
团结身边的同事,虚心的向同事们学习,在不断的学习中完善自我,为我热爱的民调工作,为社区工作尽到我应尽的责任,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出我的力量!
xxxx社区
人民调解员
劳动争议调解是一项事关劳动者与用工单位权益的重要工作,也是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重要方面。为此,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我始终牢记自己的身份和职责,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努力做到细心、热心、耐心,攻坚克难,尽心尽责。在每一次开展调解之前,我都会认真研究分析案情,深入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双方争议的焦点,并拟定有针对性的调解方案。在具体的调解过程中,我始终坚持依法调解,确保调解的公开、公平与公正,同时根据纠纷双方的实际情况,灵活而有针。
调解劳动争议案件的几点心得体会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下午好!
刚才我们聆听了董院精彩的讲座,真是获益匪浅。而我从事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时间不长,资历尚浅、经验不足,下面请允许我将自己在调解案件中的几点粗浅的体会与大家进行交流。
调解是司法的优良传统,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纠纷处理方式之一。通过调解审结案件,对于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故自去年起,在全国劳动争议大幅上升的情况下,我市仲裁院努力探索、再次创新,内设调解庭,将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工作前移,规范案件处理工作,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最大限度地发挥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仲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首先谈谈我对调解的认识。什么是调解呢?我认为调解就是在合法的大前提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通过我们(办案人员)的斡旋、劝解,让申请人、被申请人双方消除分歧、做出让步、解决争议的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办案人员通过释法、明理等方式,让申请人自愿地放弃了一些诉讼请求,同时让被申请人主动地承担了一定的义务。从这个意义上讲,办案人员对各方开展的调解工作,类似于古代
1 的政治家向帝王所进行的游说。游说中,需要通过借鉴历史史实、分析当前形势、摆明利害关系、宣扬所得收益让帝王接受自己的思想并推行自己的主张。而游说能否成功,就在于能不能抓住被游说者的心理,能不能摸准被游说者的死穴,能不能透视被游说者想要获取的利益。成功的游说就是让被游说者感觉,一旦接受了你的建议,我将获得这样或者那样的好处;如果不听从你的建议,则意味着自讨苦吃。游说是这样,调解也是这样。双方只有在认为自己有利益可以图取或者有损失可以避免的情况下,才会心甘情愿地与对方达成调解协议。因此,在调解的过程中我们要让双方当事人从不同角度感受到,调解和判决相比,将给自己带来价值更高的利益,比如时间利益、金钱利益、名誉利益,等等。
不可否认,做好调解工作,提高调解技能,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不可能在三、五个月之内通过几个案子、几十个案子的锻炼,就由一名新手速成为一名调解高手,但是即便是像我这样从事调解工作时间不长,承办案件不多、经验不够丰富的新手,只要做到以下几点,仍然可以提高调解的成功几率。
一、克服畏难情绪,树立调解信心
如果说调解的过程就是和当事人双方斗智斗勇的一个过程,未免把调解说得过于高深莫测。但是,有些案子的调解,的确具备一定的难度,或者案件事实确实难以查清,或
2 者当事人的法律意识确实非常淡薄,或者当事人的道德素质确实让人难以恭维,或者我们办案人员本身缺乏处理此类案件必要的经验和技巧,这都给案件调解带来一定的困难。在遇到这样的困难时,还有没有调解的信心,是影响我们成功与否的关键。鼓起信心,就有成功的机会,否则只能承受失败。比如,前段时间,我处理了一个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案子,申请人认为在2008年5月1日签订了第一份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2008年12月31日止,申请人向本委提供了该份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双方又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但申请人未能提供该份劳动合同,之后申请人一直在被申请人单位工作直到2011年6月,双方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社会保险被申请人一直为申请人缴纳,本来以为是一个很简单的双倍工资案件,在开庭的时候被申请人的代理人是一名外地律师,向本委提供了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该律师认为是申请人对合同期限记错了,其实双方的劳动合同一直没有到期。这个证据对本案的影响很大,但我留意到该份劳动合同并不是我们平时使用的一张完整的劳动合同,而是由一张劳动合同和后面另附一页纸组成,并由订水钉订起来,申请人对此也提出来异议,但被申请人的律师态度很强硬,认为最后一页的合同上的签字确系申请人所签,且被申请人一直为申请人缴
3 纳了社会保险,故对于双倍工资不愿意支付也不愿意协调。当时对这个案件的调解,我有点失去了信心,因为申请人的工资金额比较高,如果计算双倍工资,金额会在4万元左右,但现在被申请人又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后来,经过领导的点拨和同事的帮助,我重拾了信心。我们注意到了一个细节,被申请人提供的劳动合同上有仲裁委的鉴证章,通过查阅之前来备案鉴证的资料,显示申请人当时的合同期限是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并不是至2011年12月31日,之后通过多次协调,这个案件终于达成调解,案后,我认真地进行了总结,我认为案子能调成,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及时树立起调解的信心,否则,很可能在双方唇枪舌剑、争执不下的时候,特别是经过面对面调解,都看不出什么实质性进展的时候因为我的放弃而以失败告终。那么,怎么样树立调解的信心呢?我推荐两种方法:一是自我鼓励,自己给自己打气。在接手一些新类型的案件时,先不要急于否定自己,认为这个我不行。相反,要敢于肯定自己,想想自己以前取得的成绩,暗示自己我肯定行;二是积极求教,请那些调解经验丰富的仲裁员讲一讲他们在调解过程中的实际感受以及实践经验,从别人成长的过程中,分享成果、点燃希望。
自信是必要的,但是光有自信还不够。要想取得成功,展开调解前必须要做到知己知彼,这就是我要谈的第二点。
4 二、重视调解准备,做到三个心中有数
如今,当事人的法律维权意识增强了,对仲裁员的要求也随之提高了,想借着仲裁院的招牌在当事人那里随便活活稀泥的招数失灵了。当事人买不买我们的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是否在展开涉及实体内容的调解前已经通过充分的准备,做到了“三个心中有数”。哪三个心中有数呢?一是对案件事实心中有数,二是对法律规定心中有数,三是对当事人的心理心中有数。查清案件事实是进行调前准备的第一步,查不清案件事实,调解工作几乎无法展开,否则就是无的之矢。倘若没有查清案件基本事实,就盲目地对当事人双方进行释法明理,一旦调解不成,开庭审理时,当事人就极可能利用之前从我们这儿获取的法律知识来恶意回避真象,陈述虚假事实,这将给案子的审理带来很大的麻烦。怎样查清案件事实呢?除了进行仔细阅卷,认真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证据之外,就是在接手案件后在开庭审理前尽量做庭前调解工作,因为在案件办理初期,大部分当事人对法律的规定并不十分清楚,讲真话的可能性比较大。调解要讲究一定的技巧,少说多听,在当事人陈述间隙,偶尔拉家常似地问当事人几个关键的问题,这看似漫不经心地提问,其实,是一个请君入瓮,防止当事人出尔反尔的过程。案件事实查清了,就等于给调解这个座标系确定了原点,在此基础上,我们才能进行调前准备的第二步,明确法律规定。法律规定是
组长,县长助理、县公安局局长贺云荣,县司法局局长刘国胜,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交警大队长孙乃勤,县司法局副局长刘天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队长助理高兆才任副组长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指导组,指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助理高兆才担任主任,郭跃平、郭清宏、韩艳云、薛江东、于完平、李勇任副主任。负责各组业务指导、案情通报、调节考核和有关工作协调。同时县调委会下设内勤室和四个调解室,设内勤1人,每个调解室设人民调解员2人,记录员1人,人民调解员均为专职调解员。全县15个乡镇也成立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
为使人民调解委员工作机制在事故处理工作中得到充分有效发挥,调委会制定出台了:指导组工作职责、指导组办公室工作职责、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责、人民调解员职责和各项工作制度,并以图板形式公布上墙,同时设立人民调解员监督台,在必须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以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的前提下,依法依理调解。
为了更好规范制作案卷文书及工作内容,调解委员会建立工作台帐,制度工作流程,调解案件实行一案一档,案卷文书包括卷宗、目录、调解申请书、案情通报、调解记录、调解协议书、粘贴纸、经济赔偿凭证、人民调解报告书。调委会成立以来,受理交通事故纠纷38起,成功调解交通事故纠纷30起,结案率达。
其中:调解重大事故纠纷3起;受伤及财损纠纷27起,调委会的成立为事故处理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20xx年,在街道综治办的正确指导下,我社区调解工作形成了以完善制度,提升队伍工作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年共调解矛盾纠纷23件,调处成功23件,调处成功率100%,建立调解卷宗20份,履行率100%。现将我社区今年的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回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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