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以来,在全市系统广大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为了让全体员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进一步凝聚全员发展活力,以更加优异的经营绩效迎接,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决战三季度
二、活动口号
誓领双工资
三、激励对象
全市系统截止20xx年6月30日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和业绩目标合同的所有在岗且正常出勤的员工。
四、活动时间
2x年7月1日—2x年9月29日。
五、活动目标
(一)个险渠道
1、完成10年期及以上期交首年保费1,700万元;
2、完成5-9年期期交首年保费700万元;
3、举绩人力1,733人。
在个险渠道期交业务指标考核中,三季度新增失效保单
等额扣减当期相应新单期交保费,其中5年期以下期交失效保单按5年期计算。
(二)银保渠道
1、完成寿险首年趸交保费7,600万元;
2、完成首年期交标保77万元;
2、完成首年期交保费560万元;;
(三)团险渠道
1、完成短险保费1,142万元;
2、完成学平险保费750万元;
3、完成企业年金新中标累计规模年度目标85%。
各项考核数据以财务口径为准,新增失效保单数据以市公司精算考核数据为准。
各市州分公司三条销售渠道分解任务目标见附件。
六、激励措施
(一) 以渠道为单元进行奖励。
销售渠道员工奖励工资=本销售渠道完成各指标权重之和*月岗位工资*2。
非销售渠道员工奖励工资=(个险渠道完成各指标权重之和*40%+银保渠道完成各指标权重之和*30%+团险渠道完成各指标权重之和*30%)*月岗位工资*2。
对每一个单项指标,90%≤完成率<100%的,按该项标准的80%计算奖励工资;80%≤完成率<90%的,按该项标准的60%计算奖励工资;完成率<80%的不计算奖励工资。
(二)设立“重点单项指标超产奖”。
个险渠道10年期以上期交新单按每超额完成计划4万元奖励1,000元;银保渠道寿险首年趸交每超额10万元奖励400元;团险渠道短期险按超额部分的计算奖励.
此项奖励由支公司奖励经理以及该渠道有功员工.
七、兑现办法
(一)本方案由市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共同考核与兑现。
(二)本方案所涉及到的岗位工资,由市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SAP系统确认的20xx年6月份各单位的岗位工资标准进行发放。由市分公司负责兑现给全体在岗员工。
(三)支公司班子成员的.奖励工资,按以下标准确定:
经理(含副经理主持工作)未分管业务线的,按非销售渠道员工标准计算,分管业务的,按所分管的销售渠道和其它销售渠道各占50%的比例计算;副经理(含经理助理),分管销售渠道的,按销售渠道员工标准计算;分管两条销售渠道的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分管一条销售渠道和运营的,分管销售占70%.
(四)分公司机关人员的奖励工资
销售线人员: 在个人干好本职工作且没有有效投诉的前提下50%与省公司下达本渠道的计划完成情况挂钩,50%与本部门分配督导任务挂钩.
非销售线人员:在个人干好本职工作且没有有效投诉的前提下50%与省公司下达市公司三条销售渠道的计划完成情况挂钩,50%与分公司下达的个人三季度销售任务挂钩.个人三季度销售任务为经办级以下人员10年期交3,000元或者5年期期交10,000元(权重50%),团体意外险1,000元(权重1,000元);经办级以上人员负责帮扶一个银邮代理网点,三季度实现趸交保费30万元以上(权重50%),10年期交3,000元或者团体意外险1,000元(权重50%)
(五)兑现奖励工资时须按规定扣除个人所得税。
(六)重点单项指标超产奖只对销售线人员奖励,奖金来未完成该单项指标任务单位按照任务缺口的权重分摊.
八、工作要求
(一)各支公司要充分认识到三季度发展的重要意义,搞好对员工的思想发动,进一步强化全员的主人翁意识和大局观念,全面营造支持、参与、服务销售一线的良好工作氛围,确保既定任务目标的圆满达成。
(二)要强化渠道之间、渠道内部各项指标之间的整体推进,确保激励的有效性。各个销售部门要守土有责、合抱成团,加强对各项指标的追踪与管控,强化周单元经营,精心组织达标,全面营造“多做贡献、提升价值”的发展氛围,确保激励项目发挥最大效应。各个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销售工作的实时指导,切实做好销售支援工作,推动一线高效运转。
(三)各支公司在本方案框架内,结合本级各项指标的发展实际,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按照分公司机关人员挂钩考核的办法制定本单位全员挂钩考核项目和目标,7月28日前书面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各支公司应遵循谨慎原则,不得扩大范围进行激励或搞变相推动,不得再追加奖励。要注意对本方案的正确宣导,不得在公司员工和销售人员队伍之间制造矛盾。
为调动全区干部群众及社会各界人士招商引资、争取资金的积极性,推动我区重点项目建设,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直接引进项目投建并投产的中介人。
二、奖励标准:
1、引进工业新建项目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按投资额的‰予以奖励。
2、引进商贸服务类项目税收当年区财政实得超过10万元的按区财政实得的5%予以奖励。
3、争取特殊专项资金奖励一事一议。
三、奖励方法:
奖励资金须在引进项目竣工投产后,由中介人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认定材料,由区发改局及相关部门确认,经区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后兑现。
四、奖励资金的申报:
引进项目奖励申报时须向区发改局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报告。
2、被引资项目法人代表对引资者的确认证明。
3、评估报告和有关证明,固定资产所有权证明,工商执照、税务登记复印件及企业纳税证明。
4、以设备投资的,应提供设备原始发货票及企业收到设备入库证明。
5、应提供的其它证明。
五、本办法所指固定资产投资指引进资金用于土地、基建、设备投资。对有特殊贡献者及本办法未尽事宜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解决。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本办法由元宝区项目办负责解释。
为增加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和归属感,充分发挥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及经济效益,公司将对表现突出或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实行奖励,以资鼓励。具体事项如下:
奖励条件
热爱本职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勇于克服困难、为业主提供高质量服务并受到业主书面表扬者。
在对外接待中,服务态度良好,言谈举止得体,为物管公司赢得荣誉者。
一贯忠于职守、工作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助人为乐,被评为_杰出员工_称号者。
保护公司财产、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或采取措施,防止或制止事故发生,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
提出合理化建议、改进管理、技术,经采纳实施后取得显着效益者。
见义勇为,做出突出事迹者。
在处理重大事件中,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和声誉者。
奖励形式
通过表扬或一次性嘉奖(视情况给予假期、旅游、一次性奖金等形式的奖励),并将事迹记录个人档案作为年终评估加分参考。
奖励程序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均按以下程序办理:
事后由当事人口述或书面形式,然后由部门直属主管草拟事迹报告。
部门主管完成报告后呈所属管理处主任审核。
管理处主任审核后再呈人事行政部审批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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