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很多学生,遇到被人欺负,敲诈时不告诉家长,老师,而是自己出面摆平,我有一个学生,平常在班里表现很好,又是小组长,打扫卫生从不用老师操心,在班里人缘也好,就是这样的一名学生,在被其他学生敲诈后,没有寻求学校、老师、家长的帮助,而是自己在社会上叫了几个人来帮忙教训敲诈着,结果造成了对方一人肠子被刀捅伤。俩人头被打伤,多人受轻伤,给学校带来了恶劣的影响,给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伤,本人自此失学在外流亡了3年之久。这个例子说明处在青春期的技校生自控能力差,遇事冲动,不考虑后果,心理承受能力差,法制和道德意识淡薄,极易陷入犯罪的深渊。因此,如果在学校教育阶段,对广大技校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使他们自身具有健康的心理、完善的个性、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也就等于在每个人的心灵上筑起一道坚固的防线。这样社会的文明与和谐才有基础,安定与团结才更有保障。
学校应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使学生身处其中,受到熏陶,潜移默化,从而提高学生对法律的认知能力。首先,学校应利用墙报,黑板开办法制宣传栏,在其中登载和张贴一些与学生有关的法律条文或案例启示,从正面宣传引导学生使其处在遵纪守法的氛围里,促使其提高法律意识。其次,对社会上大家比较关注的案例,组织学生进行讨论,例如,当你开车把人撞伤后,当班里或宿舍同学欺负你时,看到别的同学花钱大方而你家比较困难时,你会怎么办?等等。使学生从案例讨论中真正学到知识,了解法律,增强法制观念,增加对法律的敬畏之心。第四,加强课堂讲授法律常识的作用,这是提高技校生法律常识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占犯罪总数的70%——80%左右,大多数都是法盲,例如西安某大学生,2011年10月20日23时许驾车将前方同向骑电动车的一位妇女撞倒,后下车查看,发现其倒地,因怕看到其车牌号,以后找自己的麻烦,便产生杀人灭口之恶念,遂转身从车内取出一把尖刀,对受害人连捅数刀,致受害人当场死亡。本来只是一起简单的交通肇事案,结果演变为触犯刑法的杀人案,类似于发生在青少年身上的犯罪事例有很多,都是不知法,不懂法的结果。因此,应加强对在校生法律常识的学习,预防犯罪比惩罚犯罪更高明。
作为技校生,首先要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我认为这个法是对每个人行为的一种约束,包括技校生在内,它明确的告诉我们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哪些话该说,哪些话不该说,否则就违了法,那么教师在讲授时应结合生活中的例子,使学生通过学习,能做到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提高自身的文明程度,使我们的社会环境更加和谐,稳定。其次,应学习刑法常识,通过对刑法常识的学习,让学生知道什么是犯罪,犯罪与违法的区别,什么是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以及我国刑罚的运用和刑事责任年龄的认定等等。通过学习,使学生对《刑法》产生敬畏之心,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再次,技校生最终将离开学校走向社会,走向企业,那么他们还应该学习《劳动合同法》,为走向工作岗位做好铺垫。新的《劳动合同法》是2008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的,这是一部被普遍认为倾向劳动者的法律,保护劳动者是这部法的灵魂,作为一名技校生,将来的劳动者,当然有必要来学习这部法的全部内容,从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以便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使自己能体面的劳动。对即将走上工作的技校生有着不可估量的实用性。
当然,技校生需要学习的法律方面的知识还很多,但笔者认为《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劳动合同法》是学习的重点,应该认真学习。总之,技校是培养广大技术人才的基地,一方面技校要向企业输送合格的技术工人,另一方面技校也是中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是教育的主阵地,学校教育对于完善青少年品德和人格,防止他们犯罪具有积极的意义,那么,切实加强技校的法制教育,提高技校生法律意识是一项需要全社会每个人、每个教师、关心、支持和努力。通过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使技校生真正树立唯法是从、法律至上的理念,使他们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的高素质的技术工人。
关键词: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市场需求;对接
一、高校毕业生近年来的就业现状
1999年以后,我国高等教育进入了一个超常规的发展时期,高校连年大规模扩招,高校毕业生人数随之猛增。据统计,1999-2006年我国高校招生规模分别比上年增长%、%、%、%、%、%、%和%[1]。随着扩招以后的毕业生进入劳动力市场,人才逐渐由供给不足向结构性和选择性过剩转变。据统计,2003年我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万人,比上年增加了万人,200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达万人,比2004年增加了万人,200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500万人。而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680万人,在此背景下,我国高校人才培养与劳动力市场之间的矛盾更加尖锐,毕业生就业形势也更加严峻。
二、高校人才培养与劳动力市场需求之间的对接
进入21世纪,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用人单位对人才的要求也跟以往不同,在人员素质的选择上,放宽了对专业对口的限制,而更看重大学生的英语、计算机技能等综合素质。
1.专业对口观念淡化
在计划经济时期,专业对口是国家和社会配置大学毕业生资源的基本原则,伴随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逐渐拓宽了学生的专业口径,加强了基础教育,大学生学习的课程和内容的基础性和可迁移性增强。很多技能和专业知识在相近的行业或领域具有较强的可迁移性,相近或者相关专业的毕业生只要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同样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专业对口观念逐渐淡化。
2.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成为用人单位录用人才的重要标准
进入21世纪,用人单位在对毕业生的素质要求上更突出了对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创新能力的要求。许多大型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对毕业生的综合素质特别重视,参加社会实践的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对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决策的影响超过了学习成绩和是否获得奖学金,因为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生产技术和生产模式都在不断变化,这就要求劳动者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因而学习能力和自我发展的能力显得尤为重要。而且现代社会中许多工作无法靠单个的劳动者完成,而必须依靠团队完成,因此工作绩效不再仅仅取决于单个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更取决于团队成员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创新能力是时展对人才提出的新要求。同志曾多次强调,“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一个没有创新能力的民族难于屹立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大学毕业生是我国的高级专门人才,也是我国国家创新体系的新生力量,许多将成为创新体系中的骨干,所以应该具备良好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用人单位对人才的外语和计算机能力要求提高
2001年12月11日我国正式加入WTO,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正式成员,这标志着中国迈上了一个更高的国际竞争平台,我国国际投资日趋活跃,资本输出的数额迅速上涨。许多大型跨国公司如微软、戴尔、摩托罗拉等都在中国设立了分公司,有的甚至把公司总部搬到了中国大陆。国际互联网的扩张迅猛,国际信息交流迅速便捷,国与国之间的空间距离已不能成为交流与合作的主要障碍,信息交流意义上的“地球村”正在形成。在信息化、全球化的背景下,掌握外语和计算机成为高层次人才必备的素质。具有英语四六级证书、雅思、剑桥外语证书以及计算机等级证书的毕业生在劳动力市场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三、加强高校人才培养与劳动力市场对接的建议
加强高校人才培养与劳动力市场对接的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政府、高校和劳动力市场等各个方面,其任务是艰巨而复杂的。针对当前我国高校人才培养与劳动力市场之间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笔者提出以下几点改革建议。
1.依靠校友资源,探讨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发展战略
高校都有自己的校友会,校友会在各地有自己的分会和主要负责人,他们对市场需求状况比较了解,不少校友本身就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国外非常重视利用校友资源进行劳动力市场需求的调查,例如:美国的大学对校友进行定期的调查,定期询问他们毕业生的工作类型,询问他们的大学教育是否为职业作了满意的准备,并将调查结果作为各学系用来评估和修改教学大纲的依据,以便丰富各科课程,满足学生的需要[2]。目前我国高校的校友会建设还处在起步阶段,许多高校的校友会组织还很不完善,也没有对校友资源开发利用。高校应该加强校友会组织的建设,定期向校友了解本校学科专业和课程设置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以及社会对人才需求结构和对人才规格要求变化的调查。同时,定期邀请各地校友代表回母校共同探讨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发展战略,根据校友提供的信息对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变化趋势进行科学预测,进而调整学校的人才培养规模、结构和规格,使学校培养的人才能与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保持一致。
2.提高教育资源配置的市场化程度,增强高校面向市场办学意识和能力
当前我国教育资源配置的市场化程度还不高,主要表现在我国高等教育经费的获取缺乏竞争性,高校获得的经费数量主要由高校自身的层次(是重点大学还是一般大学,是本科院校还是专科院校)和规模决定,而与学校的绩效关系不大。从国外的经验看,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高等教育的拨款普遍重视与大学的绩效挂钩。例如:英国政府在其拨款机制中引入绩效指标,其主要内容包括学术单位的支出、学生及教员比例、行政支出、图书馆支出、毕业生短期失业率等。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高等教育拨款基本沿用“综合定额+专项补助”的模式,并实行“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政策。“综合定额”是由拨款机构在根据学生的不同层次、类型制定生均教育经费定额的基础上确定财政拨款的一种方式。“专项补助”是对综合定额的补充,由拨款机构考虑学校的各种特殊需要后单独作出的经费安排[3]。我国这种“综合定额+专项补助”的拨款方式的依据过于简单,仅仅以学生的数量作为拨款的政策参数,拨款的金额既不能反映学校的办学成本,也无法反映学校的办学质量,因而在这种拨款模式下,高校缺乏主动面向市场,缺乏提升人才培养市场适应性的压力和动力。
3.专业设置权下放,提高高校的办学自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在学科专业设置方面的自非常有限,通常都是由国家制定统一的专业目录,规定各专业的课程设置和培养目标,高校只是根据自身的特点向政府申报专业和招生人数,然后按国家要求制定招生计划。虽然1998年通过的《_高等教育法》规定高校专业设置与调整是高校办学自的重要内容,但是政府又在各种政策法规中对高校专业设置与调整的自进行了限制,高校的主动性难以发挥。因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对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劳动力市场需求的变化的了解都不如高校直接。
国外高校的专业设置与调整属于高校自己的事情,高校有权决定专业的设置、专业名称和课程组合,政府一般不进行干预。例如:伯克利和宾夕法尼亚大学在宗教方面的本科专业名称为“宗教研究”,而哈佛大学的相关专业名称为“比较宗教研究”。哈佛大学在生命科学领域设置生物化学和生物学两个专业,而洛杉矶分校则设有生物化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态、行为与进化、海洋生物学等10个专业[4]。
政府需转变管理方式,政府应该更主要的发挥调控作用,负责搜集社会用人信息,对长远的人才需求进行规划和预测,为高校专业设置提供指导。同时,对新建专业进行评估,对其是否人才过剩,是否满足社会长远需求进行评判,只有高校培养的人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才能实现高校培养的价值。
4.减少劳动力市场分割,促进大学生通向西部和农村
当前我国城乡之间、不同地区之间、不同行业之间存在严重的劳动力市场分割,导致不同行业之间、不同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大,阻碍了劳动力在不同劳动力市场之间自由流动。因此,减少劳动力市场分割,缩小城乡之间、不同地区之间收入差距,削减不同劳动力市场之间工作转换的成本是促进大学毕业生更多流向农村和西部的关键所在。要达到这个目的,首先要改革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现行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是与新中国成立以后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现行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虽然20世纪90年代以后非公有制单位和流动人员的档案已经由劳动力市场代为管理,这是人事档案制度改革进步的一个表现,但是目前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的档案仍然由单位管理,没有单位的同意,档案无法流动,这大大限制了人才的流动。只有通过改革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同时大力发展农村和推进西部大开发,缩小城乡差距,缩小东西部差距,才能促进大学生通向西部和农村。
总之加强高校人才培养与劳动力市场对接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高校、社会各方的协同配合,随着社会的发展,新的情况还会不断出现,这需要我们发挥创造性思维,与时俱进才能不断推进高校人才培养与劳动力市场对接,实现社会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邓岳敏.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高校人才培养与劳动力市场的对接问题研究[D].厦门大学,2007.
[2]厄内斯特·博耶.美国大学生的就读经验[M].徐芃,等,译.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238.
关键词:劳动法案例 教学模式
案例教学法在技工学校中的应用,能够使学生清晰的认识到抽象的法律概念,有助于激发学生积极的参与到教学中来,对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劳动法案例教学模式概述
案例教学法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运用该方法对案例进行解剖,能够将深奥的理论变得更加简单,强化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使学生主动的融入到学习中来。同时,也是培养学生综合实力的重要形式,改变了传统理论教学中存在的轻实践重理论现象,重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因此劳动法案例教学能将单向的知识传递转变为双向的交流,促进知识的有效反馈。
二、技工学校劳动法案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教学素材。当前,我国的劳动法教学缺乏有价值的教学素材,造成这种原因主要是由于劳动关系契约化时间相对较短,由于经验不足,导致劳动判例的个性化不明显,存在诸多问题,当前我国的司法判决书内容过于简练,在实际的运用过程中,缺乏正当性的阐述,导致在实际的运用过程中会出现机械而又俗套的判决。
(二)教师和学生在案例教学中两级化严重。当前的劳动法案例教学主要以课堂讨论为主,教师作为课堂的主导者,承担着案例筛选和问题提出的职责,教师作为课堂的主体,学生处于被动学习状态。在我国的案例法教学中,讨论会占用学生大量的课堂时间,无法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和实际解决问题能力。造成该种原因主要是由于受我国教育体制影响较大,我国的技校学生大多都是初中、高中升入过来的,对劳动法内容不理解,并且缺乏实践锻炼的机会,导致学生无法理解案例法教学的内容,在实际的学习过程中存在较多的问题,与学生的理解、分析能力不相适应,学生的学习兴趣不高,批判创新意识无法得到培养。
(三)教学内容不规范。当前案例教学法要想取得良好的实施效果,需要结合技校当前的发展情况,依据自身的条件和认识程度进行探索,但是在实际的运用过程中缺乏统一化的标准,没有统一化的标准在实施过程中会出现较多的问题,导致各项工作无法顺利开展。我们在课堂引用的案例通常是通过启动仲裁或者诉讼救济的形式,使案例获得裁决,来以判例的形式展现出来。当前在我国的技校中也缺乏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课程的建设,甚至有些学校减少开设相关课程的课时,导致技工学校的实践教学无法顺利开展,不能取得良好的实施效果,因此需要教师制定合理化的纲要和标准,确保案例教学法取得良好的实施效果。
三、技工学校劳动法案例教学模式的反思
(一)确保案例认知与选定的合理性
案例教学法的开展受案例的数量和质量影响较大,要想确保案例法教学的顺利开展,需要结合实际的教学内容,合理选择案例范围,对案例做好认识和界定。其中,狭义的案例主要是指存在权益纠纷的案例,需要对案例与判例之间的关系进行协调,将判例归纳为案例的范围内,将其作为案例教学素材来使用,充分的展现出案例教学的价值和意义。因此,为了满足案例教学的需要,需要对案例教学的范围进行拓展,将其应用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当中,对案例进行合理的搜寻和筛选,有针对性的指导学生运用劳动法理念和知识进行问题的分析和讨论,强化学生的独立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
(二)合理选择劳动法案例教学对象
要想确保案例教学法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需要正确选择教学对象,解决案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展现出案例教学法的个性化教学风格,结合学生的学习水平,对学生进行分层次教W,确保案例教学法的合理性。由于技工学校的学生在毕业之后,大多是从事实践性的工作,在就业选择的过程中,会涉及到劳动法,甚至劳动法使用不当会造成劳动纠纷事件的产生,掌握劳动法,有助于强化学生择业和维权权利,充分发挥了案例法教学的重要作用。因此,应该选择分析能力和理解能力较强的学生作为劳动法案例教学对象,将教学方法和教学风格贯穿于案例法教学的整个过程,对确保教学活动的有效开展具有重要作用。
(三)准确把握劳动案例法教学内容
第一,对劳动关系进行定位,案例教学的主要任务分为应否适用劳动法和如何适用劳动法两种。其中应否适用主要是指对劳动关系进行判定和定位,如果将其作为一种劳务关系,需要确保在劳动法规定的范围内去实施,防止由于法律适用不当造成的法律制度混淆。但是如果作为劳动关系,则需要对适用民法进行调整,需要正确适用法律规则,对社会关系进行准确定位。第二,对适用管制规范和自治规范进行合理调整。劳动法在实施过程中必须要脱离于司法框架而使用,确保劳动法在工时、工资和安全卫生方面的基准化,使劳动法向着公法化方向发展。需要将劳动契约中只能适用于劳动规范的行为进行调整,确保契约规定和选择行为是在劳动者自愿的情况下实现的。
四、结语
案例法教学是当前技工学校实践教学中一种重要的教学方法,打破了传统的教学方法,促进了案例教学法的改革,克服了以教师为主导的案例教学法的弊端。在技工学校教学中的运用,主要是结合学生的实际学习特点,对教师的教学风格和教学内容进行调整,确保多种案例教学法的正确合理运用,确保理论教学与实际教学相结合,将学生作为教学的主体,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积极主动的参与到实践教学中来,提高了学生的创新能力和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孔令仙,刘艳.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劳动法案例教学理念的改革[J].鸡西大学学报,2013,(11).
[2]张静.案例教学法在劳动法课程教学中的运用[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11,(05).
某初中为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锻炼其劳动能力,学校政教处精心策划,每周安排七年级或八年级一个班利用班会课或综合实践活动课,组织学生在教工指导下参加校园义务劳动:到食堂拣菜、切菜、洗菜,分饭分菜到桌,分发、回收、清洗盆碗;修剪草坪,拔除杂草,给花草树木喷水、施肥;清扫绿化景观带,打扫教学区外的公共区域;定期更换、更新黑板报、宣传栏;走读生在学生公寓模拟体验宿舍整理……后来,该校八年级多名家长相约到校,要求取消上述活动。他们认为,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校园义务劳动,超出学生整理课桌、打扫教室等传统意义上的“劳动责任”范围,超出一般学生的能力。学校百般解释,但家长们拒绝接受。最后,学校不得不妥协,终止了活动。
面对这场失败的校园义务劳动,政教处主任陷入了沉思:劳动教育,学校何为?
从传统的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文字表达来看,“德”与“劳”的育人重要性等量齐观。然而事实上,学校劳动教育有别于社会劳动培训,前者的侧重点是“热爱劳动、尊重劳动、崇尚劳动”正确劳动价值观的构建,后者是劳动技能的习得和提高。学前教育至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劳动教育承载着更多“德”的功能。“劳动是有神奇力量的民间教育学,给我们开辟了教育智慧的新源泉。这种源泉是书本教育理论所不知道的。我们深信,只有通过有汗水,有老茧和疲乏的劳动,人的心灵才会变得敏感、温柔。通过劳动,人才具有用心灵去认识周围世界的能力……劳动的崇高道德意义还在于,一个人能在劳动的物质成果中体现他的智慧、技艺、对事业的无私热爱和把自己的经验传授给同志的志愿……”苏霍姆林斯基这些基于教育实践的论断,精辟地归纳了劳动教育的崇高道德意义。
从教育发展史来看,劳动传承是教育的起源。无论是1949年《中国人民_共同纲领》提出“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的“五爱教育”,1982年《_宪法》提出“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五爱教育”,还是十三中全会提出的“……坚持立德树人……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都将“爱劳动”作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点之一。
在劳动内涵日益丰富的今天,政教处主任“劳动教育,学校何为”的沉思,是对达成“立德树人”教育目标的现实追问,值得全体教育人共同关注并为之“负重而为”,重建劳动教育生态,回归应有教育常态。
一、理念生根之为
“精心策划”“利用班会课或综合实践课”“不得不妥协”,案例中的这些词眼,昭示着普遍存在的教育现实:作为“五育”之一的劳动教育,已经完全丧失了自己应有的课程地位和育人地位,委身为德育智育的临时候补。小学、初中以及普通高中课程表中,不再有“劳动”二字,“劳动”隐身,说明学校教育理念的残缺。
劳动教育复苏,首先要从学校教育理念重建开始。教育者要充分认识到劳动教育在立德树人中的“神奇力量”,坚定“在我们的社会中,劳动不仅是经济的范畴,而且是道德的范畴……劳动最大的益处还在于道德和精神上的发展”(马卡连柯)的信念,向往劳动、崇尚劳动,努力将劳动教育落实在课堂上、活动中。
同时,作为育人工程社会引领者的学校,有责任、有义务把劳动教育理念传递给家庭和社会,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为契机,营造尊重平凡劳动,做普通劳动者,珍惜劳动成果的教育氛围,凝聚各方正能量,培养青少年热爱劳动的美好品德,参与劳动的主动意识,能够劳动的基本技能,促使学生主动认识并理解劳动世界,逐步树立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养成良好劳动习惯和热爱劳动人民的思想情感,为真正“成人”奠定基础。
二、课程创新之为
“到食堂拣菜、切菜、洗菜,分饭分菜到桌,分发、回收、清洗盆碗;修剪草坪、拔除杂草,给花草树木喷水、施肥……”案例中陈述的“劳动”,大多是传统意义上的狭义劳动,也许这正是家长们强烈抵制的原因。
劳动,无处不在;劳动教育,资源无限;劳动课程,丰富多样。
请企业负责人、种植大户讲述创业故事,启示学生劳动改变命运,技术始于最基本的劳作;参观工地、工厂、种植地、养殖场,让学生感受劳动创造奇迹,实现人生价值;组织诸如案例列举的狭义劳动实践,使学生享受到传统劳作对身心健康的调节功能;家校结合开展家政行动,让学生懂得劳动使家庭生活更美好、更温馨;有针对性地到行业基地参观访问和劳作体验,帮助学生建立更加清晰完整的职业印象,树立坚定的职业理想……丰富多样的课程体系,改变着劳动教育“苦脏累”的刻板印象,有利于培养青少年的劳动兴趣、劳动情感和劳动意识。
三、活动落地之为
案例中,家长们抵抗的理由是“超出学生整理课桌、打扫教室等传统意义上的‘劳动责任’范围,超出一般学生的能力。”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在这场七、八年级校园义务劳动以前,该校的劳动教育基本处于休眠状态,甚至在这班学生的学前教育、小学教育阶段,劳动教育早就退出了课程舞台。因为过去劳动教育活动长期缺位,无形推助了家长的思维定势,所以当劳动教育在今天复现时,家长接受不了,“学校百般解释,但家长们拒绝接受”。最后,“学校不得不妥协,终止了活动。”
从青少年走进校园的那一刻起,劳动教育就应该进入他们所受教育之列,早进入,低起点,慢渗透。学校要在全面理解劳动教育课程标准的基础上,以家庭情况、社区资源调研为依据,详细了解本校学生的劳动素养起点,掌握学校、家庭和社区劳动教育资源等要素,构建与本校生源实际情况相适切的劳动教育课程体系,精心规划教育内容,从学生熟知可感的地方入手,在学生能力所及的地方着力,使劳动教育落地生根,生态化持续推进。
四、评价导向之为
案例中,家长强烈抵制校园义务劳动的深层原因,是因为“劳动无用”功利思想作祟。劳动技能、劳动习惯、劳动品质并未真正纳入学生学业评价体系中,更没有与中、高考直接挂钩。事实上,小学、初中阶段的素质报告单上,“劳动评价”普遍是信手填写的“优”,高中阶段的社会实践考评单大多也是经由“上网搜索――抄录填写――找人盖章”的程序完成,劳动含量极低。
为改善这种“约定俗成”的评价模式,需建立各阶段学生劳动素养品质标准,完善劳动教育评价体系,科学运用劳动教育评价结果,促使社会、家庭、教师、学生重视劳动教育,开展劳动教育,培养有知识、有能力、能实践、善创造的新一代生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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