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公开制度
为了切实推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按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制定我校校务公开制度。
一、校务公开的资料
1.学校章程以及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具体目标公开学校的近远期发展规划、办学目标、工作计划出台前,要经过校务会议反复讨论,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计划。
2.教育教学改革方案。为适应学校的改革发展,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改革的各类改革方案,经学校校务会议研究,并组织实施。
3.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公开。学校组织制订促进学校发展的各项阶段性管理机制,在得到校务会议讨论制订以后,透过教职工反复讨论,组织实施并适时修订。
4.学校基建项目招投标、大宗物品采购供应状况公开。学校在重大基建项目和添置贵重教学设备时,务必经过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并向教职工公开招投标状况。
5.学校领导及中层干部职责分工及岗位职责公开学校管理层级管理状况和具体分工状况公开。
6.学校收费公开。学校收费工作要依据省、市有关规定,公开政策依据、项目、标准。
7.财务收支公开。财务收入指财政拨款、社会捐资、学杂费及学校其它收入。财务支出指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业务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其它费用支出。财务收支状况每年向全体教职工(或教职工代表会议)公开。
7.教师职称评定公开。职称评定工作实行指标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评审结果公开。
8.涉及教职工利益工作公开
教职工的业务考核、评优、晋级、教职工聘任、提干等公开。
9.涉及学生自身利益,办事标准公开学生评优、奖惩、费用的减免、资助、办事标准等方面公开。
10.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状况公开。涉及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公开。
三、校务公开的形式
1.召开会议。以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员工大会、校务会议、党政联席会议、村校联席会议等形式公开校务;透过召开全体学生大会、学生家长大会公开有关校务。
2.书面公告。以公告栏公告、通知、网络、家长信等形式或透过新闻媒体公开校务。
3.其它形式。以校长接待日、教学开放、班队会开放等形式公开校务。
四、校务公开的程序。需要公开的校务,应视学校具体状况,由各部门提交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凡需提交教职员(代表)大会审议透过或决定的各项议案,要事先发给教职员(或代表),让教职员了解实情,组织预审,广泛听取意见,校领导对议案进行修改完善后,再提交教代会进行审议透过,并写出会议纪要或决议。
工会是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平时注意收集教职工群众的反映、意见和推荐,学校领导要对各种意见和推荐进行认真地研究和分析,采取不一样的渠道公开做出答复或说明。
五、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
1.负责校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2.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校务公开需要处理的事情按分工由主管处室或部门进行解决。
3.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听评会。校务公开工作要纳入到学校日常管理工作之中,探索校务公开工作的新路子,使校务公开不断完善,实现校务公开工作正规化、制度化。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厂厂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的内容和程序,提高厂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加强职工民主管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与稳定,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厂务公开的原则1、遵循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2、有利于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3、有利于增加企业管理工作透明度;4、有利于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5、有利于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二、厂务公开的内容1、企业重大决策及执行情况;2、企业财务状况;3、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情况;4、党风廉政建设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5、其他应该公开的事项。三、厂务公开的时间、内容、形式、程序和负责部门。(见附页)四、厂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由厂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工共同负责。成立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厂主管领导、纪委、工会、办公室、财务部负责人组成,厂党委书记任组长,日常工作由厂工会、办公室负责。每半年检查一次厂务公开的情况。附:厂务公开的项目、责任部门、形式和程序一、企业年度发展目标,中长期发展计划公开细则。(一)主管部门:办公室(二)主管部门的责任,通过有效途径,使职工了解企业年度工作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计划情况,对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整理,对合理部分予以采纳。(三)公开内容1、计划编制的原则;2、计划的内容和计划分解、落实情况;3、计划执行结果。(四)公开的程序和形式1、企业年度工作计划,中长期发展计划由办公室提出初稿,经法人代表、总经理同意后由厂领导班子讨论决定;2、召开企业中层干部扩大会议,对上述
计划进行讨论,提出修改补充意见;
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应提交职代会或职代会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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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依法治校、规范办学,发扬领导民主作风,自觉理解群众监督,进一步树立学校良好的公众形象。根据本校实际,特制定校务公开制度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理论指导,以教育法律法规为准则,建立贴合国家法律、法规,贴合广大教职员工要求,科学、规范的校务公开制度。把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难点,教职员工关心的热点,学校廉政建设的关键点,作为校务公开的重点。及时向广大教职员工公开。以利于进一步搞好我校教育行风建设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使学校管理进一步走向制度化、科学化和民主化。
二、领导小组
1、成员
组长:洪成存
副组长:叶爱国、潘国立、戴玉珍、陈红、胡克发、李岳焕、蔡品锦、潘金豹
组员:孙光明、陈海斌、王海啸、林良爽、徐余、张再益、蔡正赣、李芝平、吴丽洁、孔令金
2、职责
(1)领导小组成员要认真执行瑞教[]212号文件精神。把校务公开摆在我校加强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和依法治校的位置上来。
(2)由校办制定校务公开实施意见和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3)确定校务公开资料、程序、范围。
(4)确定校务公开职能人。
(5)及时办理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或群众投诉的意见。
三、采购小组
1、成员
组长:胡克发
副组长:张再益
组员:林长焕周朝秀李敏徐芳周克银相关处室主任或相关学科组负责人。
2、职责
(1)保护学校、教师、学生的利益,以质为先,以价为次,多方询价,尽可能质优价廉。
(2)统一协商学校大宗物品的采购,具体操作由采购组人员及相关人员依法进行;5000元以下的由采购组员具体负责,进行依法采购。
(3)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务必及时进行采购。
四、监督小组
1、成员
组长:陈红
组员:林振宇李岳焕工会委员及教代会代表
2、职责
(1)认真执行瑞教[1999]212号文件精神。在自我的职权范围内,充分行使监督权利。
(2)理解群众投诉,并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反映。同时有权要求领导小组,在十天内作来源理意见。
(3)对职能人负责的校务公开资料实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反映。
(4)每学年一次将校务公开执行状况,向学校党支部和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反映,并提出整改意见。
五、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安全运行,保障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经行政会研究决定,成立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织成员如下:
组长:洪成存
副组长:叶爱国、潘国立、戴玉珍、陈红、胡克发、李岳焕、蔡品锦、潘金豹
成员:孙光明、陈海斌、王海啸、林良爽、徐余、张再益、蔡正赣、李芝平、吴丽洁、孔令金、高安乐、林兴管、郑广、韩伟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孔令金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一)教学安全工作小组
为加强校园学生的安全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教学安全工作小组。(分管领导戴玉珍)
组长:孙光明
副组长:魏革新
成员:高安乐、林兴管、郑广、韩伟秋及其教学干事和教研组长等相关的教学工作人员。
教学安全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早晚自修和上课点名工作,如有旷课等状况,务必按程序按层级反映和处理。
2、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必要时务必事先加强安全教育、管理,个性是体育课及活动课、实验实训课。
3、注意观察学生的言行,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正面教育。
4、加强和家长的沟通,共同教育好学生。
(二)学生安全工作小组
为加强校园学生的安全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学生安全工作小组。(分管领导叶爱国)
组长:王海啸
副组长:李芝平、吴丽洁、孔令金
成员:高安乐、林兴管、郑广、韩伟秋及其德育干事和全体班主任、学生处、安全保卫处、虞希程、潘万洪、林海等相关的安保人员。
学生安全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宣传和落实上级各部门有关饮食、消防、交通、禁毒、游泳、外出活动等安全工作,制定学生学年安全工作计划。
2、学校的学生安全管理、学生公寓安全制度的落实及安全督导工作。
3、组织学校大型活动的安全教育及事故防范措施。
4、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加强校园电子监控、报警的管理,加强夜间和节假日值班安排的安全督查工作
六、公开资料
1、学校的财务管理:
开学初上级规定的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包括集资生、住校生收费及学校按有关规定收费);学期结束时经费和代管费支出状况;全学年学校收入和支出状况;基建和学校5000元以上大型设备采购状况。
2、教师的聘任和人事调配:
学校聘任方案、程序及结果。学校人员需求信息、调入人员原则、工作程序、调配结果。
3、招生、学籍管理:
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原则、录取分数线。新学期新生录取名单。转学、旁听的条件和名单、收费标准。
4、教职工的奖金和福利:
教职工奖金分配方案、各类补贴方案、福利方案,教职工困难补助名单和金额。
5、教职员工考核、干部考核、师生评先评优:
教职工中各类校级以上先进评选名额、范围、条件和评选结果;学生中各类校级以上先进评选名额、范围、条件和评比结果。
6、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各类指标名额,评审条件、程序和评审结果。各类破格申请条件、名额、评审条件、程序和评审结果。
7、其它方面:
其它凡涉及重大、敏感的问题需要公开的均要及时公开。
七、公开监督、投诉
1、学校建立校务公开专栏,及时向师生公布校务公开资料。
2、发现违反校务公开制度事件,师生有权向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反映。监督小组有权要求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在十天内作来源理,并将意见反馈给反映者。
3、反映者本人如对投诉处理意见不服,亦能够向市教育局投诉。
4、监督小组设立投诉举报箱,广大师生对校务公开过程中违纪行为,也可透过投诉箱举报。
八、校务公开原则
校务公开要做到稳定性、逐步性、及时性、真实性、层次性。稳定性指校务公开务必以学校稳定和发展为基础,防止盲目性和随意性;逐步性指校务公开在党政统一领导下,逐步加大公开的广度和力度,防止一哄而上;及时性指公开的资料要及时;真实性指校务公开的资料不能弄虚作假,蒙骗群众;层次性指根据校务资料和广大师生关系在不一样范围内公开。
九、公开范围
1、有关教职工考核、干部考核、师生评先、评优的公开范围
(1)教职工考核办法、程序,由教代会透过向全校教职员工公开。
(2)教师、行政职员考核各项数据在考核组公开。
(3)校级以上先进教师评先条件,评比方法,评比结果在全体教师会议上公开,并在公开栏公布。
(4)教师评优条件,评比方法,评比结果在全校教师会议上公开。
(5)学生评先、评优条件、评比方法、评比程序由政教处组织班主任向全体学生公开,评比结果在校公开栏公布。
2、有关职称评审的公开范围
(1)职称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党支部会议确定组成,在全校教职员工大会公开。
(2)职称评审小组由领导小组推荐候选人名单,在教职工大会公开推选。
(3)职称评审条件、程序、指标和上级有关评审文件和规定向教职员工公开。
(4)申报人员和申报人员学历、教龄、班主任年限、教科研成绩、评先、评优状况,已取职称年限等有关状况在全校教职工大会公开。
(5)申报人员考核结果分别在考核组和校务公开栏公开。
情况通报公开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大学网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一、 为充分发挥民主,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对局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制定本制度。
二、 通报分为领导班子内部情况通报,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含离退休老同志)的政务公开。
三、 下列情况,应在领导班子内部进行通报:
(一)领导班子成员各自分管工作的进展情况,发生的重要情况、困难及处理措施;
(二)上级对领导班子成员各自分管工作的指示意见、帮助、表扬或批评;
(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拟采取的措施、步骤和需要非分管部门配合的情况;
(四)领导班子成员外出开会、出差的.时间、地点、路线、内容;
(五)接待费用开支情况;
(六)其它需要通报的情况。
四、 下列情况,需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含退休老同志)通报:
(一)关于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及干部任免,经费开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机构人事变动情况等方面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
(二)年度工作情况;
(三)重要改革措施;
(四)关系干部职工利益的住房、福利、工改、劳保等问题;
(五)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和效果;
(六)上级规定其它应公开的情况和其它需要公开的情况,
五、 通报一般采取书面和口头的形式,可以结合有关会议或年度工作报告进行。接待费用的公开,每季度一次由办公室汇总在领导班子内和政务栏内公开。
六、 属于领导班子需向本单位职工通报的情况,由局主要领导或局委托其他领导通报;领导班子成员需向本单位职工通报的情况,由本人通报。
七、 通报的材料,由办公室整理存档。
八、 通报的情况,有必要时,同时上报州局党组。
九、政务公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政务公开制度
第一条 政务公开制度指行政机关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大众公开履行行政职能的标准、要求、程序的.机关效能监察制度。
第二条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依据行政管理相对人办事方便、行政要求公开透明、行政行为接受监督的基本原则实行政务公开。
第三条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岗位工作人员(包括借调人员)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公开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形式:
一、机关工作人员的相片、名字、部门、职务、职责;
二、机构设置、行政职能、位置分布;
三、办事程序、办事权限、办事时限;
四、业务办理情况及受理科室、进度、结果;
五、业务收费依据和标准;
六、其它公开内容。
以上公开内容可根据通常做法用墙上悬挂、桌上摆放、佩带身份牌、编印办事服务指南、公示栏张贴、上网络公示以及其它公众媒体公开等形式。
第五条 局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每季度一次和每月不定期检查局属各科室、有关单位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 凡应该公示而没有公示以及公示内容不规范、不标准的,局效能监察领导小组书面责成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七条 政务公开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单位、部门、个人的年终考核考评的一项内容,并由局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检查并提出奖惩建议。
政务公开制度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确保全体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秉公执法,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把我局建设成为真正的“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满意在机关”的文明单位。
二、实施内容
(一)公开的内容:
本局的职能职责、重大决策、政策规定、收费标准及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审批权限、办事时限、办事纪律、办事结果、便民措施、执法纪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等。
(二)公开的方式:
1、局机关办公楼大厅两侧及正面墙上设橱窗,公开本局职能职责、办事纪律、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服务指南、办事时限及举报箱、举报电话等,各二级机构在进入办公场所显要的地方公开办事依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等。
2、在机关大院坪内设置一固定办事结果公布橱窗,由各办事股室、各二级机构定期公布办事结果。
3、在机关办公楼大厅设立首向制窗口。
4、在机关办公楼大厅设立收费厅、收费厅内墙上设橱窗,公开收费标准及依据。
5、各办公室内墙上挂牌公布各自职责的公开办事制度和行为规范。
6、每个工作人员办公桌上设岗位职责牌。
7、印制服务指南和各项办事须知,由首向制窗口视情发给来办事群众。
(三)公开的重点
1、对外公开的重点:①职能职责和办事依据;②收费、收税项目标准及依据;③承办人;④用地审批程序和结果;⑤造地费使用情况;⑥违法用地处理的依据程序和处理结果。
2、对内公开的重点:①招待、通讯、车辆管理等费用开支情况;②评先表彰情况;③公有住房出租出售情况;④奖金及福利分配情况;⑤工资调整情况;⑥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⑦招聘和人事分配情况。
三、实施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行政一把手担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由机关各股室、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为工作办公室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设立由纪检监察负责人为首的监督评议办公室。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
1、首向责任制。群众来局办事,第一接见人能解决的必须负责解决,不能直接解决的,应将其带到指定的办事机构或窗口找到经办人。
2、领导接待日制度。每周一为领导接待日,有疑难问题当日请示领导,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一般在5日内回复,同时公布领导值班电话。
3、挂牌上岗制度。每个工作人员办公桌上设置岗位职责牌,便于接受群众监督。
4、监督举报制度。发现本局工作人员办事违反程序或态度粗暴、语言欠文明、执法欠公平、服务欠热情等,可随时举报,政务公开监督评议办公室负责随时登记情况、调查核定。举报电话:3638271、3624242。
5、责任追究制度。本局工作人员违反政务公开规定与公务员考核、奖惩及职务晋升挂钩,轻者批评教育、重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设立“一表、二卡”。即政务公开事项申报表、政务公开检查督办卡、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登记卡。
四、监督评议
(一)加强内部监督
健全本单位工作人员行为规范、领导责任制、岗位目标考核制、奖惩激励机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监督评议办公室定期开展督查评议,主要查评公开率和实现率。
(二)加强外部监督
进一步加强与特邀监察员的联系,恳请他们广泛征集人民群众对本局政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同时每半年组织一次特邀监察员对本局的评议。
办事公开制
办事公开制
一、办事公开制是指规范透明服务为重点,按照有关规定,将机关办事依据、职责、内容、方式、程序、条件、时限、结果与纪律等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
二、办事公开制度应以不违反国家有关保密法规和纪律为原则,公开的重点为直接与群众利益相关的问题,公开的内容应简明易懂,便于落实与监督。
三、办事公开主要内容:
(一)、重大事情决策公开。有关本局制订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及中长期计划、人事变动等重大事情,须经领导班子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不得个人说了算。
(二)、重点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改项目的立项公开。凡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和技改项目的`立项,须经主管人员审核后报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一般项目行政审批由分管领导负责审批。
(三)、财务收支公开。每年收支情况要在全局会议公开。大宗经济开支须经领导班子讨论。
(四)、办事结果公开。本局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办事(重大事情),其结果要及时向领导班子公开汇报。班子成员及各股股长分管工作的情况,要定期在班子会议或全局会议公开通报,做到季度汇报,半年小结、年终总结。
(五)、群众监督公开。对以上办事公开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半年及年终要在全局会议进行通报,接受群众监督,并落实纪检组长抓好此项工作,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
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本单位职工知情权,规范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上级信息管理工作的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及管理工作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是指本事业单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以及信息管理职能、提供实施单位内部管理过程中的各项公共事项及信息,采取适当形式向社会和本系统、本机关公示的行为。
第四条 本单位信息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并遵循依法、准确、及时、公正和便民的原则。
第五条本单位应当向本系统内部公开下列事业信息:
(一)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二)单位各项工作信息管理目标完成情况;
(三)单位工作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
(四)单位体系职工年度奖惩情况;
(五)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六)单位内部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条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涉及信息发布协调、信息的公布保密、信息的公开澄清、信息公开社会监督评议、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不予公开的信息备案等详细制度。
第二章信息发布协调制度
第七条发布主动公开的单位信息,应当遵循“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单位各部门制作的信息,由制作该信息的部门负责公开;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单位获取的信息,由保存该信息的部门负责公开。其他部门不得对该信息进行发布和解释。
第八条单位多个部门联合共同起草生成的需对外公布的信息,由组织起草生成该信息的部门负责向公众公开发布,其他部门不得对该信息进行发布。
第九条单位各部门发布重大单位信息、信息数据、统计信息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明确需要审批的单位信息,应当及时报请相关业务分管领导审批,信息未经审批的不得发布。
第十条各部门拟发布的信息涉及其他单位工作内容或发布后可能对其他单位工作产生影响的,应当及时向所涉及单位发送《信息发布协调函》和拟发布信息全文,书面征求意见。被征求意见单位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回复。
第三章信息公开保密制度
第十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拟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
第十二条拟公开的单位信息均应进行保密审查。单位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应贯彻“既保证单位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又确保国家法律保护的秘密信息安全”的方针,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
第十三条单位信息保密审查,实行行政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组织协调、责任部门和专门审查人员具体实施、保密工作部门指导监督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单位必须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责任部门,指定审查人员。信息公开的审查人员负责对本单位单位信息公开的日常保密审查和送审工作;根据授权依法界定单位秘密事项,提出相关单位信息能否公开的建议;及时登录相关网站、网页检查本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发现涉密信息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中因保密问题未公开相关信息存在质疑的,可以向单位信息产生的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单位说明不予公开有关信息的依据和理由。
第十五条单位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或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不力的,由监察机关、上级领导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信息公开澄清制度
第十六条本制度所称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是指社会上传播和散布的,与事实不相符、不准确,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信息。
第十七条本单位依据行政职责承担相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义务。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应当遵循发现及时、落实责任、处置迅速、控制得当的原则。
第十八条本单位制定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预案。发现涉及职责范围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后,要立即按有关规定,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手机短信、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和渠道,及时发布准确的单位信息。
第十九条对未及时澄清本行政机关职责范围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对社会稳定、社会管理秩序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依据《_单位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信息公开社会监督评议制度
第二十条信息公开社会监督评议制度,就是在本单位上级领导的带领下,依靠社会监督,对单位工作之风进行社会监督评议,督促本单位整改存在的问题,提高信息公开效率。
第二十一条信息公开社会监督评议制度,要坚持和落实“阳光信息、透明公开、群众评议、民主监督”的原则和要求,根据单位分管领导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社会监督评议实施方案。
第二十二条社会监督评议的内容,要紧密围绕与职工切身礼仪密切相关的、职工关注的焦点问题,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二)单位信息管理人员挂牌上岗、履行职责的情况;
(三)单位工作作风、服务质量的情况;
(四)其他需要评议的情况。
第二十三条对评议意见和建议,具备整改条件的,应在接到反馈通知后1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并立即进行整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向单位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部门及群众做出说明,待条件成熟时再进行整改。对评议意见和建议,应当整改而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按《单位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追究部门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单位信息公开规定的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
第二十五条违反信息公开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种类为: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行政处分。
第二十六条违反单位信息公开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单位分管领导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对有关科部门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等工作制度的;
(二)不按照规定的方式、程序及时间和内容公布信息的;
(三)对收到的.不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举报不积极处理的;
(四)未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的;
(五)违反信息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制度的;
(六)未按时发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
第二十七条责任追究由单位领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施。
第七章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
第二十八条年度报告实行先备案后公布的制度。
第二十九条单位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根据单位所属各部门和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按要求报省单位备案。
第三十条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需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发,并加盖单位公章,于每年*月前上报单位信息公开办公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当涵盖本年度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应当具体体现以下内容:
(一)主动公开单位信息情况
(二)咨询和投诉情况
(三)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四)从事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
(五)单位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预算与实际支出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八章不予公开的信息备案制度
第三十二条不予公开的单位信息是指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单位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单位信息。
第三十三条、上报备案的审核流程是报备表在上报前,应当经本单位保密工作人员审核,并经单位主管或分管领导签发后报送。单位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应当对报备表进行审核,经审核后发现其中含有应当公开的单位信息,应当会同同级保密工作部门复审,复审后认为确实含有应当公开的单位信息,应当要求对该信息进行追加公开。
第三十四条上报备案的时间,不予公开的单位信息实行每季度一报,在每季度末最后一个工作周完成上报备案工作。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由单位信息分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由X月X日开始实施。
让惠民之“花”结出惠民之“果”
***镇推进落实“新农保”的主要做法和体会
随着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_和_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惠民利民政策,这些政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大举措,具有重大的历史性和现实性意义。“新农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加快构建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真正确保广大农民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大政策实践。近年来,***镇党委、政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认识落实党和国家惠民利民政策的重大意义和现实作用,努力学习、宣传、落实好惠民政策措施,全力以赴狠抓“新农保”政策的落地,有力确保了惠民之“花”结出惠民之“果”。
一、基本情况
***镇是***新区的农业重镇,位于***新区东南部,镇域面积平方公里,辖16个行政村和4个居委。截止11月,全镇户籍人口65635人,其中农村户籍32605人,约占***新区农村户籍人口的1/10(末,***新区农村户籍人口万人)。***镇党委、政府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认真领会、吃透“新农保”政策,始终发挥好“放大器、避震器、传送器”作用,认真做好宣传惠民政策的形式、内容、方法三篇文章,采取了一站式、便捷式、温馨式的服务措施,让全镇广大农民更加深刻地理解了“新农保”政策的内涵,更加清楚地明白了“新农保”政策的好处,更加真实地体会到党和政府对农民的关心和关爱,从而积极参合、参保,享受优惠,取得了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截至20末,劳动年龄段可缴纳农保人员20256人,已参加农保19924人,参保率达98%以上,现有新、老农保退休人员6706人。
二、主要做法
1、始终发挥好“三器”作用。
在推进“新农保”的具体工作实践中,我们始终发挥好“放大器、避震器、传送器”的作用。一是“放大器”作用。我们以解决好***新区近1/10农村户籍人口的社会保障作为首要职责,把落实“新农保”政策列入***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列入镇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进行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同时也列入村干部年终报酬的考核指标之一,并作为第一号惠民工程着力加以推进,认真组织、注重引导、加强监管。二是“避震器”作用。我们了解到,一些中青年农民认为养老问题离自己还很遥远,存在观望心理;部分农民对新农保政策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产生一定的质疑,新农保政策能否长久实施下去、参保资金是否安全、以后政策会不会改变等问题也困扰新农保的顺利开展。为此,我们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提高惠民政策宣传的有效性,打消了农民的疑惑。又如,我们发现一些老农保人员就业专项补贴落实、老农保企业退出和稳定就业岗位等工作需要进一步理顺。为此,我们及时组织召开正常缴纳农保的企业工作会议,让每家企业都了解从年起凡属企业用工的人员均应参加城保,宣传老农保企业中大龄从业人员就业补贴和涉农企业吸收本区农村户籍劳动力的相关优惠政策。通过上述努力,成功确保了惠民政策实现“软着陆”。三是“传送器”作用。我们还把惠民政策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和广大农民提出的意见、建议等向上级部门反馈,让惠民政策更加利民、更加便民。如,经过调研、论证,上级有关部门及时采纳,并成功实施,便捷的服务让农民拍手叫好。
2、认真宣传好“三篇”文章。
我们注重采取多角度、全方位、不间断的宣传发动,充分调动了全镇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使“新农保”工作在***顺利推进。一是“形式”篇。镇、村、组三级依托***门户网站、《金***》报刊以及村(党)务、组务公开栏等开辟了“新农保”政策宣传专栏,通过专题宣传和讲解,使广大农民对“新农保”政策有了直观的认识。镇层面及时编印惠民政策告村民书,力求做到用农民熟知的语言,确保农民看得懂,目前已累计发放告民书3万余份、宣传手册3万份,基本做到了人手2份。借助文艺“三下乡”平台,精心编排农民喜闻乐见的、反映“新农保”政策带给农民实惠的沪剧、独角戏、小品等文艺节目,让农民在欣赏节目的同时,也加深了对“新农保”政策的了解。二是“内容”篇。各村均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由村主任任组长、村民政干部及村民组长和党小组长任成员;各工作组积极参加镇职能部门举办的“新农保”政策专题讲座,接受系统的业务培训。各工作组成员充分发挥知根知底的优势,采取“白+黑”、“6+1”的工作模式,白天跑田头地边,夜晚串门到户,具体承担把宣传工作做到每家每户的职责,即把政策的意义讲透、政策的意图讲准、政策的内容讲清、政策的好处讲明,并进一步帮助农民释疑解惑,使农民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看到自己履行多少缴费义务,政府补贴的含金量是多少,可以享受多少养老(医疗)待遇,从而使部分将信将疑的农民彻底消除疑虑,也真正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三是“方法”篇。我们还通过算明白账,使一些等待观望的农民彻底打消了原有观念,走出了认识误区。***镇邵村村民康引官今年满60岁(四年前办理了老农保),她觉得退休后领不了多少钱,就不打算缴纳新农保的费用。村农保协办员亲自上门为她算明白账,即:“算一算现在”,你已交了4年农保,离还差11年(,农保政策允许缴费未满15年可按每年200元一次性补缴),现在只要一次性缴纳2200元,退休后每月可拿305元养老金,一年就可回本;“看一看过去”,过去没有农保,农民一到退休,都是由子女负责养老,无形中加重子女的负担;“比一比别人”,对比一下没有参加农保的老农民,自己现在参加的老农保至少可以保障退休后领取一笔退休养老金;“想一想将来”,如果参加了新农保,退休后养老金比老农保的标准只会更高。通过上述分析、对比,让老康深刻地认识到“早参保早受益、多缴费多受益”。2011年8月,康引官退休时,每月可领取514元,比以前的老农保标准竟然提高了209元。现在闲暇时,***镇农村中一些上了年纪的大爷、大婶们聊的最多的就是新农保如何好。“当了一辈子的农民,人到老年了居然领到政府发放的养老金,手里也像城里人一样有了‘工资本’,吃上了‘皇粮’,我们养老有依靠了,生活也越来越敞亮了。”农民言语间流露出的全是心中的喜悦,喜悦中满含着对党和政府的感激之情。
3、切实提供好“三式”服务。
我们始终坚持为民、利民、便民的原则,创新服务方式,规范服务程序,提升服务标准,改善服务环境,为广大农民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一是“一站式”服务。积极整合资源,建立了***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大厅,规范了办理流程,全面推行“一站式”便民服务模式,让农民只要带齐有关资料到服务大厅,即可一次性办理完毕所有事宜,形成了“统一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服务格局。二是“便捷式”服务。镇社会保障保所根据参保人员的不同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制定个性化的参保方案;同时,还与上海农商行***支行积极协商设立了便民缴费窗口,并对养老金领取等几个方面的服务流程进行了优化。三是“温馨式”服务。各村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坚持零误差,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时时处处以农民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及时提供温馨服务。如主动提供数码相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免费为参保农民照相、打印照片、复印身份证和户口本等,切实为每个参保农民节约经费开支,缩短了办理时间;又如针对部分外来媳妇无本地户口而无法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情况,积极出面与派出所协调联系,确保顺利参保;为患重大病农民坚持主动上门提供服务,认真做到了“证件齐全及时办、证件不齐帮着办、行动不便上门办”,从而基本确保了人人参保,不留死角,让符合条件的农民都享受惠民政策的好处。
三、几点体会
1、惠民政策的实施,必须以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
在推进“新农合和新农保”政策的实践中,我们认为,必须始终以群众满不满意、认不认可、接不接受为第一标准。实践也充分证明,“新农合和新农保”政策,以满足农民现实需求入手,把解决农民切身利益问题作为工作目标,把人民满意作为评判标准,赢得了农民的拥护和支持。
2、惠民政策的宣传,必须以实际效果作为第一任务。
在推进“新农合和新农保”政策中,我们认为,必须正确把握好舆论导向,采取形式多样的、切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宣传手段,才能提高宣传的有效性,才能彻底打消观望农民的顾虑,才能保证绝大部分农民能够理解政策的好处,积极参加“新农合和新农保”,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3、惠民政策的执行,必须以便民利民作为第一要求。
在推进“新农合和新农保”政策中,我们认为,必须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群众观点,采取周到细致的人性化服务,才能真正地让惠民政策的惠民效应惠及广大农民群众。
【乡镇街道范文】二
三社区为民服务大厅工作程序
一、居民到服务中心办事的程序
1、在服务大厅办事的程序
进入服务大厅——向工作人员说明自己所要办的事项——领取并填写有关表格或材料——提供自己办事所需的材料——将填写好的表格及相关材料交给相关工作人员——领取证件或由工作人员告知领取时限。
2、向便民服务监督投诉的程序
电话、书面或当面陈述诉求内容——咨询受理者的姓名、职务及承诺答复的时限向受理者询问答复意见。
二、便民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为居民服务的程序
1、为来“一站式”服务大厅办事的居民提供服务的程序
工作人员热情接待办事居民——耐心详细解答有关咨询——发放有关表格或材料——引领到相关办事窗口——热情耐心地为来访居民办理好一切事项。
2、对向便民服务大厅监督投诉的程序
工作人员热情接待监督投诉的来访居民或投诉电话——及时做好对监督投诉者的电话、书面或当面陈述内容的登记——能及时答复的及时答复——不能及时答复的,告知答复时限——调查、协调——向有关领导汇报或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向监督投诉者做出答复
【乡镇街道范文】三
20灵珠山街道办事处在管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帮扶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在帮扶工作中紧紧围绕帮扶工作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排民忧、解民难作为工作的出发点,以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基本宗旨,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实施扶贫开发、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
我处积极配合全区区领导和挂钩单位帮扶工作,落实帮扶资金,为所帮扶社区解决实际困难。在帮扶工作中,全处上下求真务实,把握重点,有始有终,帮扶工作深入人心,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年的帮扶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为扎实做好帮扶的各项工作,我处成立了由办事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站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帮扶小组。办事处领导非常重视区领导和挂钩单位帮扶对口社区的发展,办事处领导亲身到一线抓具体项目落实,并协调解决资金、物资到位问题。
1.深入一线,搞好调研
要把握发展的方向,必须要有明确的目标。区领导和挂钩单位按照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的要求,制定和完善了切实可行的帮扶规划和措施,整合资源,集中力量,针对帮扶社区困难家庭、贫困学生等问题重点加以调查了解和攻关解决。区领导和挂钩单位负责人多次深入帮扶社区实地考察,听取汇报,认真分析,并亲自协调资金解决帮扶项目,把调研工作落到实处。
2、责任明确,措施得力。
区领导和挂钩单位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挥优势、主动帮扶,把为农户办实事,办好事、为民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把帮扶工作作为已任,在充分认识居意、民情的基础上,坚持从当地实际出发,研究、论证、筛选扶贫项目,积极协调联系解决落实帮扶资金和物资。制定了帮扶措施,主要从围绕产业开发增加农民经济收入,帮助包扶社区引进技术,培训人才,提供信息、物资、资金服务等方面开展工作。
二、各方努力,共同帮扶
2010年全区对口帮扶我处集体经济薄弱社区15个,为帮扶筹集各类帮扶资金达万元,走访困难户30余家,为他们购买了面粉、大米和油等生活用品两万余元。通过对帮扶社区资金、物资等形式的真帮实促,进一步促进了社区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2010我处在管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配合完成了全年帮扶目标工作任务。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今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积极配合制定帮扶措施,为加快农村发展步伐做出积极贡献。
【乡镇街道范文】四
便民服务室工作职责
1、 协助政府办理社区公共事务。通过受理、承办、代办、转办的方式,承接政府社会保障、安全环境、医疗计生、科教文体等方面的村级事务;根据村级工作准入制度的要求,协助完成政府部门下派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2、 组织开展村级便民服务。收集村民服务需求信息,受理村民便利服务需求,及时为村民提供政策咨询、就业帮扶和权益保护、应急帮扶等服务。根据村民实际需求,与乡便民服务中心衔接形成村级服务网络。
3、 畅通村民利益诉求。负责接待村民的来电、来信、来访和咨询,及时收集村民意见和建议,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积极开展调解活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乡村和谐稳定。
4、 开展计划生育,殡葬改革和社会保障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工作,做好民政救助、合作医疗、农房建设、生育证、独生子女证、社会保险、妇女维权、就业帮扶等服务。
5、 负责审核享受低保待遇人员家庭收入及动态管理,协助确定就业困难的弱势群体帮扶对象,掌握村孤老、伤残军人、高龄、特困、残疾人、孤儿等人员情况,配合乡政府开展扶贫帮困工作。
6、 组织志愿服务。培训和管理村级志愿者队伍,拓展志愿服务项目,负责村级志愿者与志愿者服务组织的注册登记,志愿服务时间储蓄登记和证明开具、活动信息采集、协调服务资源整合。
【乡镇街道范文】五
乡村务监督委员会考核奖罚制度
一、工作考评。村务监督委员会考评每年年终组织一次,由乡纪委负责组织实施,村务监督委员会考评与年终村“两委”干部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一并进行。考评的重点是履职情况和目标完成情况。考评方法:年终由乡纪委组成考核组,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在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报告工作的基础上,由党员和村民代表对其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分设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等次。
二、结果运用。考评结果列入村务公开内容,并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补贴挂钩。对“不满意”票超过三分之一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予以诫勉;“不满意”票超过半数的,应劝其辞职。
三、奖补标准。按照村干部报酬支付的方式,各村应给予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误工补贴;政府也可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适当补贴。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离任后不再享受任何经济待遇。
四、工作纪律。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自觉接受村党组织的领导和村民、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不越权,不滥用职权。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违规违纪违法、工作不力、滥用职权的,村级党组织报乡纪委批准后,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罢免其资格。
(一)固定公开内容:
1、党员领导干部分工、主要职责和办公电话;
2、党建工作年度计划、重点任务目标及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二)定期公开内容:
1、党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征求群众意见、整改措施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2、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3、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执行情况;
4、发展党员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5、党费收缴情况。
(三)随时公开内容:
1、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2、干部调动和任免情况,主要公开调动和任免(拟任)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等;
3、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推荐情况,包括评比条件、范围、推荐形式、公示候选名单及最后确定名单情况;
4、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包括违法违纪事实和处理结果情况;
5、上级党组织和本支部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第二条 党务公开的'形式、程序和时效
(一)公开的形式:
1、通过党的会议、文件;
2、召开干部职工大会。
(二)公开的程序:
党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是先党内、后党外。对于党内重大决策、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一般采取仅限于党内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党务公开工作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审批程序。由党务工作责任人提出预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和时限,报经党组书记或总支书记或机关支部书记批准。特别重大、敏感的事项要由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把关。
2、执行程序。经批准预公开的内容由党务工作责任人再次审核后,根据批准的内容、形式、范围和时限进行公开。在决定公开全局性重大事项或与党员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应先公开初步方案,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需要进行调整的,按程序重新研究调整,然后正式公开。
3、意见反馈程序。公开期间,由党务工作责任人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建议反馈给党组织进行研究落实,并说明情况。
4、再公开程序。整理、修改后的公开事项,需经党组织审核确认后再公开。
(三)公开的时限: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原则上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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