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使得在信息系统使用和维护过程中不会造成数据丢失和泄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技术管理部及相关业务部门。
第三条管理对象
本制度管理的对象为公司各个信息系统系统管理员、数据库管理员和各个信息系统使用人员。
第二章数据安全管理
第四条数据备份要求
存放备份数据的介质必须具有明确的标识。备份数据必须异地存放,并明确落实异地备份数据的管理职责。
第五条数据物理安全
注意计算机重要信息资料和数据存储介质的存放、运输安全和保密管理,保证存储介质的物理安全。
第六条数据介质管理
任何非应用性业务数据的使用及存放数据的设备或介质的调拨、转让、废弃或销毁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逐级审批,以保证备份数据安全完整。
第七条数据恢复要求
数据恢复前,必须对原环境的数据进行备份,防止有用数据的丢失。数据恢复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数据恢复手册执行,出现问题时由技术部门进行现场技术支持。数据恢复后,必须进行验证、确认,确保数据恢复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八条数据清理规则
数据清理前必须对数据进行备份,在确认备份正确后方可进行清理操作。历次清理前的备份数据要根据备份策略进行定期保存或永久保存,并确保可以随时使用。数据清理的实施应避开业务高峰期,避免对联机业务运行造成影响。
第九条数据转存
需要长期保存的数据,数据管理部门需与相关部门制定转存方案,根据转存方案和查询使用方法要在介质有效期内进行转存,防止存储介质过期失效,通过有效的查询、使用方法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转存的数据必须有详细的文档记录。
第十条涉密数据设备管理
非本单位技术人员对本公司的设备、系统等进行维修、维护时,必须由本公司相关技术人员现场全程监督。计算机设备送外维修,须经设备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送修前,需将设备存储介质内应用软件和数据等涉经营管理的信息备份后删除,并进行登记。对修复的设备,设备维修人员应对设备进行验收、病毒检测和登记。
第八条报废设备数据管理
管理部门应对报废设备中存有的程序、数据资料进行备份后清除,并妥善处理废弃无用的资料和介质,防止泄密。
第九条计算机病毒管理
运行维护部门需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病毒的防范工作,建立本单位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经常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发现病毒及时清除。
第十条专用计算机管理
营业用计算机未经有关部门允许不准安装其它软件、不准使用来历不明的载体(包括软盘、光盘、移动硬盘等)。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20xx年6月1日起执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技术管理部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
数据中心作为主机托管的提供者,应尽力保障数据中心环境中的网络设备和服务器能够稳定、可靠地运行,从而达到高水平的管理,向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作为数据中心的客户,有责任和义务来了解数据中心的管理制度,并遵守数据中心的有关规范,从而确保数据中心的正常运作,也为保障客户系统的安全运行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基础。
一、安全保密制度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_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密规定。
(2)不得泄露有关数据中心的机密信息、数据以及文件等。
(3)不得泄露服务器客户资料如账号、密码等信息,严禁盗用其他客户的账号和IP地址。
(4)未经授权,任何人都不得进人数据中心非公开区域,不得接触和使用数据中心或其他客户的设备,不得干扰和妨碍数据中心或其他客户的正常工作。
(5)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换机房内网络及服务器等设备的安装环境,不得擅自更改网络及服务器等设备的各项参数。
(6)严禁随意挪用、变换和破坏机房内的公共设施。
(7)配合数据中心管理人员和保安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如有违反安全保密制度的情况,将视其情节轻重,根据数据中心管理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处理。如果该行为构成犯罪的,将交由公安检察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客产出入机房制度
1.进出机房的管理制度。
①严禁携带照相机、摄像机及强磁物进人机房。
②机房内严禁吸烟,不得乱扔废弃物。
③请穿鞋套进人机房,出门时,请将使用过的鞋套扔到指定的地方。
④禁止客户在机架以外的地方放置机器设备,禁止私接电源。
⑤对违反本管理规定造成的后果和损失,该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机房出人证管理规定。
①用户在签署托管合同后可至数据中心客户服务机构办理托管机房出人证,具体需要l张照片、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由证件持有者在有效期内专人使用,用于日常系统维护。注意:每个托管用户只允许办理2张机房出入证(个人用户仅限1张)。
②此证件只为数据中心客户办理。
③出人证仅供持证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④持证人若不慎将证遗失,应及时通知客服人员,重新办理。
⑤用户维护人员人事变更,应及时到客户服务部办理出人证注销、变更手续,若由于用户原因导致出入证人证不符,延误维护工作,或维护人员离职不通知数据中心而导致离职人员对服务器操作而出现的问题,责任由用户自己承担。
⑥如遇紧急情况,经数据中心主管的认可后,紧急维修人员必须提供有效证件方可进入。
⑦临时无证维护人员进入机房,须事先由客户发介绍信、证明(内容应包括:进入机房的事由、时间、人员姓名、有效证件号码和加盖公章等相关信息)至数据中心客服机构,得到批准后,方可进人。
⑧若用户出入证遗失,应携带本公司介绍信(并注明已遗失)及时到数据中心客户服务登记注销,并补办出入证。
⑨用户合同终止时,应将机房出入证退回数据中心客户服务机构,进行注销。
⑩对违反本出入证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数据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设备进出规定。
①新用户在服务器上架前,应提前24小时和业务人员确认是否已经将《数据中心托管开工单》下到IDC机房,以便机房管理人员进行相关准备工作。
②用户服务器进人机房前应去除包装箱等纸质材料,并由机房管理人员根据工单进行验收并确认,无关设备一律不得进人机房。
③原则上一台服务器只允许分配一个IP地址、一个网络端口。如有特殊情况,以合同规定为准。
④客户撤机应向客服人员提供设备清单,客服人员收到撤机清单后,依据设备清单检查用户设备(包括设备型号、数量),开具_出门条_,用户方可搬出机房。
⑤客户需搬出设备检修或更换设备时,应将印有身份证复印件及盖有公司公章的搬机申请文件交客服部,申请文件内容要求有:单位名称、设备型号、数量、搬机日期、搬设备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客服人员检查用户设备与内容一致,开具_出门条_,用户设备方可搬出机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用户基础资源信息的管理,保证测量室机线系统资源数据的完整、准确、规范、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测量专业的日常装机、拆机、移机、改线、变更服务性能、工程配合等相关基础数据变更的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已下发的测量专业各项规定与本规定有冲突之处,应以本规定为准,本管理规定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在公司网运部。
第二章基础数据管理规定
第四条机线系统资料数据的录入、修改必须由测量室A级权限专人操作,系统具体操作人员应切实做好用户帐号名及密码的保密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公开密码。一人一帐号,每人以自己的帐号登录进行操作。对引起资源数据丢失、错误等责任的追究,以记录在操作日志中的登录帐号为准。
第五条测量室其他人员或工程施工单位人员不得对系统数据进行录入和修改。
第六条测量人员必须严格按数据规范内容录入机线资料。
1、普通用户及ISDN用户录入:用户基础信息、设备号资料、局列资料、交接箱资料、分电资料。
2、ADSL用户录入:用户基础信息、设备号资料、ADSL相关资料、DSLAM端口资料、总配线架内板资料、总配线架外板资料、局列资料、交接箱资料、分电资料。
3、小灵通基站录入:用户基础信息、设备号资料、基站编号、网管编号、局列资料、交接箱资料、分电资料。
4、小交换机用户录入:用户基础信息、设备号资料、引示号资料、测试号资料,局列资料、交接箱资料、分电资料。
5、专线用户录入:局列资料、交接箱资料、分电资料。同时填写专线用户卡片及专线顺号本)
第七条对于新增用户类型或服务性能由网运部负责组织编写相应的数据规范,由运营服务支撑中心在系统中予以完善,以解决一线人员录入需求。
第八条测量员原则对无工单施工不予配合,特急情况无施工工单的,必须有有关处室批文及分公司主管局长的签字方可配合,待正式工单下发及时将相关数据录入系统。
第九条测量室竖列资源的管理。
1、测量员严格按配线架包列维护内容对竖列资源进行管理,根据包列维护周期完成所有配线架大列的核帐工作。
2、测量班长每月对班组人员所包竖列帐、实相符情况进行检查,每列核实两块保安接线排,帐、实准确率100%。
3、在对线路调区、割接、改线工程验收时,要求测量员按工程队提交的配线表资料在配线架竖列与工程人员共同进行号码核实,必须保证工程资料的准确率达到100%。
4、杜绝拆机不拆线。
5、测量员配合外线人员障改局线时,改线后按规定时限在系统中录入新局线位置并标注原局线线对的故障类型。(故障类型分类及标识:FD-断线、FE-地气、FSC-小混线、FC-混线、FMC-串电、FR-串音、FN-杂音、FINS-绝缘不良)
第十条交接箱配线资料的管理
1、测量员配合外线人员装、拆、移改工作中,对经过交接箱到分电的线路必须要求外线人员提供交接箱配线资料,对无配线资料的报竣不予配合。
2、测量员在工程验收中发现工程资料不准;配线资料不全或出现重帐现象必须责成施工人员重新核查。
3、测量员在日常维护工作中发现配线资料短缺或重帐的现象应先做记录,待外线人员到交接箱时配合查找核实并及时录入系统。
4、测量员配合外线人员障改配线时,改线后按规定时限在系统中录入新配线位置并标注原配线线对的故障类型。(故障类型分类及标识同第八条中第5项)。
第三章基础数据变更时限规定
第十一条测量室内当日发生的装机、拆机、移机、更改设备(含障碍改线)位置机线资料的录入时限≤24小时。
第十二条测量室内当日发生的改名、过户、增、删、改服务性能机线资料的录入时限≤48小时。
第十三条测量室工程调区、割接、改线资料增、删、改录入时限≤72小时。
时限说明:测量员从接到施工人员提供的已验收过的配线表(局、配线资料准确率应达到100%)至相关工程资料全部录入时止的时限≤72小时,在此期间发生的相关资料信息变动由测量室工程配合人员负责在配线表中填写资料变动情况。
第十四条测量室竖列机线资料帐、实相符率100%。
第十五条交接箱配线,机线资料帐、实相符率≥98%
第四章基础数据分级核查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通过测量员自查——测量室班长核查——各分公司管理人员检查——网运部定期抽查的分级检查方式确保用户机线资料准确。
第十七条测量室资料录入人员负责对当日内发生的数据增、删、改情况进行核实确认。
第十八条测量班长每周对本测量室内发生的资料增、删、改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确认无误后将相关资料留存(施工单及相关帐改依据表格保存期限为一年)。
第十九条测量班长每月对本测量室内发生的工程资料进行全面抽查,确认无误后将相关配线表资料留存(保存期限为一年)。
第二十条分公司专业管理人员每月对本分公司内各端局的机线资料增、删、改情况进行检查,一个端局检查一列,帐、实相符率100%。
第二十一条公司网运部不定期对各分公司测量室的机线资料增、删、改情况进行抽查,每次抽查一列,帐、实相符率100%。
第五章其他管理要求
第二十二条测量员在配合外线人员施工中,根据施工者提供的交接箱号,分配相应的交接箱局、配线位置,同时在相应的设备位置作预占处理,避免资源的重复占用。
第二十三条测量员在与外线人员进行各类配合工作中,对发现的线路故障,测量员应及时在机线系统中录入线对的障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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