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清明节是广大市民缅怀英烈、祭奠逝者、感恩先人的传统节日。为传承历史文化、弘扬传统美德,大力营造“移风易俗,文明祭祀,绿色清明,文化清明”的良好氛围,开展好“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过一个文明、绿色的清明节,区文明办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倡导文明祭祀。自觉摒弃焚烧纸钱香烛、燃放鞭炮烟花等陈规陋习,通过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讲一段往事等文明时尚的方式来怀念先人,将祭拜逝者的传统习俗以更加健康、文明的方式表达,告别祭祀陋习、倡导文明新风。
二、倡导绿色祭祀。提倡公祭悼念、家庭追思、网上祭故人、短信表深情等多样式、现代式祭扫活动,以肃穆、环保、节约、安全的文明方式缅怀逝者。树立环保意识,不要在道路、街巷等处烧香烧纸,撒冥币,鸣鞭炮,做到不污染环境、不影响他人生活,自觉维护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
三、倡导节俭祭祀。树立科学的祭祀观,不搞攀比、不讲排场、不摆阔气,做到理性祭奠、节俭祭奠。大力弘扬孝老爱亲传统美德,树立厚养薄葬的新观念,提倡对在世老人尽孝心,多关心老人,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对逝去先人,要从俭办丧事,文明祭祀,以节俭方式寄托哀思。
四、倡导安全祭祀。严格遵守有关防火规定,不违规用火,自觉做到不在山头、林地、墓地烧纸焚香、燃放鞭炮,杜绝各种不安全隐患的发生。一旦出现火险,要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为保证祭祀活动的安全有序,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确保祭祀安全。
又是一年春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清明时节是缅怀先人,寄托哀思,慎重追远的传统节日。为了做好清明节的各项服务工作,让群众过上一个文明健康、节俭环保、安全有序的节日,xx区委文明办、xx区民政局联合发出如下倡议:
1.科学、环保、文明祭扫
摒弃焚烧纸钱、冥币等愚昧落后的祭祀陋习,树立科学意识,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尚,用鲜花代替烧纸,用鞠躬代替磕头跪拜,以实际行动带动引导广大群众破除封建迷信,扩大社会影响,做到不污染环境,不在主要交通干线及路口、公共场所、社区等烧纸钱、冥币,使环保祭祀理念深入人心。
2.错峰、错时、预约祭扫
据预测,今年3月26日、27日和4月3日将是群众祭扫高峰,每日10时前为祭扫高峰时段。计划入园祭扫的市民,提前做好预约,尽量错开高峰日和高峰时段,遵守祭扫场所规定,实现错峰、错时、安全、快捷祭扫。
3.节地、生态、政府奖补
推行节地生态安葬,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采取壁葬、草坪葬、树葬、花坛葬、海葬和骨灰散撒等节地、生态葬法。
清明节即将来临,为维护当前疫情防控持续向好的局面,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祥和的祭扫环境,倡议如下:
一、慎终追远,传承传统精髓。理性选择防疫期间的纪念先人和情感表达方式,传承中华民族孝亲感恩、家风传续、关爱生命为主要内涵的优秀文化。
二、居家缅怀,延后现场祭扫。通过家庭悼念、异地追思、网络祭扫、委托祭扫等方式祭奠先人,尽量延后现场祭扫。
三、预约祭扫,避免人群聚集。在开放现场祭扫的地区通过“闽政通”或当地清明节祭扫预约平台及陵园电话进行预约,严格遵照预约时间到达,限度减少出行人数,避免人群聚集,注意出行安全和病毒防范。
四、委托代祭,注重文明简约。不组织聚集性集中祭扫、骨灰撒散,不举行联宗祭祖、家族聚餐。基层组织和受委托单位实施统一祭扫或代祭,须注意选择人员和控制数量,采取文明、简约的方式进行。
五、移风易俗,保护生态环境。勤孝敬、厚赡养,从简治丧、节地生态安葬。遵规守纪,现场祭扫不焚烧纸钱、燃放鞭炮,不损毁树草、破坏生态,倡导公序良俗。
各县(市、区)文明办:
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来临,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良好祭扫氛围,市文明办决定开展“文明祭祀绿色清明”主题活动,现将有关要求安排如下:
一、文明追思祭祀,不为疫情防控添堵。倡导通过家庭分散追思、家庭悼念、微信经典诵读、网络祭祀等形式祭祀。
二、树立文明新风,维护良好城市形象。要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安全祭祀,不在社区、道路等公共场所焚烧纸钱、摆放祭品、燃放鞭炮,不搞封建迷信祭祀活动,不妨碍和影响他人正常生产生活和社会公共秩序。
三、把文明祭祀作为弘扬好家风的重要内容。教育部门要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与弘扬好家风好家训建设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实施,寓传统文化于文明祭扫中,实现现代文明和传统文明的和谐统一。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
预计清明节期间以祭祀扫墓、踏青为主的客流依然较旺,交通拥堵及森林防火等管理压力依然较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严把关口保安全、科学调度保运力、优质服务保质量”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建立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反应迅速、应急灵敏的工作机制,确保清明节期间运输工作顺利进行。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旅游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安全_、市卫生计生局、市市场_、市民族宗教局、慈溪供电公司、市海事办相关负责人和龙山镇、掌起镇、观海卫镇、桥头镇、匡堰镇、横河镇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清明运输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安局。各相关镇也要成立对应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二、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职责分工
(一)管理时间:4月x日至4月x日共5天。其中4月x日至x日为重点管理日。
(二)管理范围:全市主要道路、墓区所涉镇域上山道路、景区道路、渡口、高速出入口及其他主要道路。
(三)责任分工
1.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对辖区清明运输和安全工作负总责,制订工作方案,落实责任领导和工作力量,主要路段、路口定人定岗,切实加强综合协调指挥和现场管理,确保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2)负责开辟和平整辖区内临时停车场地,落实专人对路边停车以及停车场点车辆停放进行引导和管理,并及时向市公安局通报道路信息。
(3)落实辖区内山塘、窑厂在4月1日至4月5日暂停作业措施,停驶工程车辆,避开道路交通高峰期。
(4)加强辖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做到发现一处及时消除一处。
(5)做好山林防火各项准备工作,承担山林灭火任务。
(6)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2.市公安局
(1)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牵头协调、检查督促清明运输和安全工作。
(2)负责维护全市主要道路特别是国省道和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安排好警力,在重点路段、重点路口定点管理;发布临时交通管制公告,设置临时交通禁令标志和告知牌;配合属地政府做好墓区周边临时停车场的车辆有序停放工作;对出现道路堵塞情况的路段,及时指挥疏导;及时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3)负责对属地政府清明运输和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
(4)加强治安巡逻和接处警工作,确保良好的治安秩序。
3.市交通运输局
(1)精心组织运力,加强营运车辆安全检查,杜绝病车上路。
(2)负责在高速出入口、主要道口设置临时指路牌。
(3)会同市公安局做好临时中转工作,按需临时开辟公交线和调运公交车。
(4)做好道路施工路段路面平整工作,保障车辆通行。
4.市城市管理局
会同市公安局做好城区道路、景点和重点区域的摊贩、停车、环境卫生等秩序管理工作。
5.市旅游局
(1)根据市公安局制订的交通安保方案,提前对相关旅行社做好清明节期间旅游车辆的交通走向指导工作。
(2)指导旅游景区制订旅游交通应急预案,增派保安值巡人员,加强景区停车场和主要道口秩序维持。
(3)协助市交通运输局在主要道路设置旅游景区等标志牌。
6.市民政局
牵头做好墓区服务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对节日期间所属墓区内各项活动的管理。
7.市海事办
加强渡口和客运船只巡查、监管,坚决取缔非法渡船载人,严厉打击“三无”船只非法运营。
8.市农业局
加强山林防火宣传,落实防火灭火措施及责任,严防森林火灾。
9.市委宣传部
营造文明祭祀、文明出行的舆论氛围,组织节日志愿者活动。
10.市安全_、市卫生计生局、市市场_、市民族宗教局、慈溪供电公司等部门及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相应针对性工作。
三、强化应急协同,提高保障能力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预测、预报、预警、监测机制,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统筹安排应急救援、应急运力组织、应急保障措施。要加强节日值班,建立24小时值班和报告制度,遇到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以及短信、“双微”、手机客户端等各类媒体平台,及时广泛发布清明节公交线路、交通管制、道路交通信息、火灾预警气象信息等有关事项,做好信息沟通和疏导服务,引导市民合理选择出行方式、时间和路线,做到有序出行。要提高服务质量,丰富便民利民各项举措,在重点区域安排服务人员和志愿者,在重点墓区配备医疗急救车辆及医务人员。要强化应急协同,清明运输和安全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努力实现“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的目标。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3月28日
各镇、碧溪新区(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苏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全市祭奠活动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政民事[20xx]3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清明期间祭扫活动的安全管理,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祭扫环境,结合我市清明工作实际,现就清明活动期间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成立清明祭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安全责任,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做到不漏人、不漏项,不留死角和盲区,全力确保清明期间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二、提升安全意识。要认真学习贯彻各级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以安全无事故为目标,加强风险防范和宣传教育培训,高标准提升服务质量,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各类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督查和社会监督,确保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安全有序。
三、加强部门联动。针对清明期间消防、交通等压力大的问题,结合本地市民祭扫的特点,积极协调消防、卫生、交通、宣传等部门,制定和完善相关部门参与的安全工作预案,加强对各类突发情况的研判和演练,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针对重要时段、重点区域(道路进出口、停车场、集中祭扫点等人员密集处)要安排专人负责协调,确保安全兜底工作落到实处。
20xx年清明节即将来临,在这缅怀先贤、祭奠逝者、慎终追远的时节,为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树立文明、绿色、低碳、安全的现代殡葬祭扫新风尚,巩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实现建成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的目标,特向社会各界及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倡导文明祭扫。通过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念一篇祭文,忆一段往事等方式来缅怀先人。
二、倡导生态祭扫。在祭扫活动中,要服从管理,做到在禁鞭区不燃放爆竹,在指定地点和安全区域焚烧纸钱,不使用难降解祭祀用品,为治污减霾贡献力量,共同维护优美整洁的城市形象。
三、倡导科学祭扫。提倡采用网上祭奠、社区公祭、家庭追思、踏青遥祭等科学、健康的祭扫形式寄托对逝者的哀思,消除因实地祭扫而造成的空间小、密度高的人车拥堵现象。
四、倡导节俭祭扫。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老人在世时勤孝敬、厚赡养,老人去世后节俭治丧,文明祭祀,做到不扰民、不讲排场、不比阔气,坚决反对奢靡之风,选择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骨灰寄存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节约土地资源,保护人居环境。
五、倡导安全祭扫。合理安排祭扫时间,避开人流、车流高峰时段,保证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进行。要自觉维护祭扫场所公共秩序,听从公墓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安排,增强安全意识,严防火灾和挤踏事故的发生。为避免交通拥堵,请广大市民朋友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树立祭扫新风。用文明缅怀、关爱他人的实际行动,成为告别陋习的先行者、文明祭扫的带头人,让我们的传统节日成为播撒文明、提升素质的窗口,为建设美丽xx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各乡镇(办)、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当前,疫情正在全球快速蔓延,国内防控虽然形势向好,但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新冠肺炎病毒传播风险仍然很大。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严防清明期间因祭扫引发疫情传播和火灾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清明祭扫是传统风俗,但病毒无情,生命至上。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切实认识到保护好个人安全健康才是对故去亲人的告慰。各乡镇(办)要利用大喇叭、明白纸等方式,提醒人们谨慎出行,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等良好习惯,以对自己和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加强殡葬服务管理。清明节期间,殡葬机构要暂停集中祭扫活动,殡仪馆、公墓和骨灰堂等暂停组织集体共祭及群体性礼葬行为;做好暂停祭扫服务的宣传、教育和耐心劝导工作;确需办理骨灰安葬业务的,要严格限制人数,严防出现扎堆聚集焚纸祭祀现象。外来人员要遵守公墓的管理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严禁进入墓园。
三、大力倡导移风易俗。要弘扬文明新风,自觉取消清明祭扫活动,防止因祭扫造成人员聚集,杜绝病毒人际传播风险。全市党员干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带头不参加现场祭扫活动,不跨省市、跨乡村进行祭扫祭祀;同时,及时转告在市外及省外亲朋,特别是境外人员,暂时不要回乡祭祀,或选择延期祭扫,以免出现交叉感染风险。
四、积极倡导祭祀新风。实地祭扫不是缅怀先人的方式,缅怀应该更注重精神内涵。民政、宣传部门要广泛宣传清明节期间暂停祭扫的必要性,确保做到家喻户晓。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移风易俗,通过家庭追思、网上祭祀等方式,讲述先人故事、书写寄语,寄托哀思、缅怀先人,传承家国情怀。要大力宣传居家焚香祭祀引发火灾的典型案例,引导城乡居民破除迷信思想,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五、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安、交通、消防、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等部门对殡葬服务市场特别是重点场所、重点对象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殡仪服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借清明之机搞封建迷活动;禁止在公墓、坟地、城市街口焚香烧纸、燃放爆竹、放孔明灯等一切野外祭祀用火行为,防止引发火灾。
六、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各乡镇(办)要全力做好宣传、监管、检查工作,对秸秆禁烧工作开展不间断巡查,严禁扎堆聚集,严防人流密集和大型公共场所活动或与祭祀相关宗族性聚会、聚餐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严肃查处,对疫情防控期间引发火灾的,依法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位友邻们:
又是一年春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一年一度的中华民族祭奠逝者、缅怀先祖的传统节日—清明节如期而至。为了树立文明、节俭祭扫的社会新风尚,用文明健康、低碳环保的祭奠方式告慰先辈先贤,共同创造美好生活、共同构建精神家园,花园社区特提出如下倡议:
一、为了我们的绿色家园,为了你我他的身心健康,为了每一个人的平安幸福,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此刻做起,从自己做起,告别陋习,文明祭祀,不要在重要交通要道、园区内、大街小巷等公共场所焚烧冥币、燃放鞭炮。
二、倡导鲜花祭祀。提倡大家在清明祭扫时不使用塑料祭祀品,采用宣读祭文、点燃蜡烛、敬献花束、花篮等文明健康的方式进行文明祭奠,用更为环保、低碳、自然的方式表达祭拜先人的传统习俗和美好愿望。
三、倡导“黄丝带”寄思。悬挂在公墓的树木上来寄托对先人的思念。黄丝带的含义是哀悼、思念、祈福、希望,请大家不要拗折花木,摈弃以往采青回家的旧俗。
四、倡导文明出行,礼让他人避免事故。清明节期间,出行祭祀的人员和车辆十分集中,人与人之间、人与车之间、车与车之间要相互礼让,避免抢道争先发生拥堵摩擦等不安全事故。鼓励错时祭奠,家长们可及早安排,在清明节前后几天开始祭奠活动,尽量避免在高峰时段集中祭奠。
五、倡导祭祀先烈。利用清明祭扫对子女进行感恩教育,缅怀先烈及先人的事迹,学习先人的优秀品质和传统,感恩现在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
继承优良传统,倡导文明祭奠,是新时代对我们提出的新要求,让我们携起手,从点滴做起,用文明祭奠的实际行动,成为告别陋习的先行者、文明祭祀的带头人。确保清明期间消防安全,同享安乐祥和的清明节。
区属各中小学:
清明节即将来临,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广大群众、师生员工文明祭扫,根据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绿色清明、文明祭祀活动方案的通知》(卫政办号)精神,决定在全区中小学中开展“绿色清明、文明祭祀”主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校要充分利用电子屏、黑板报、手抄报、宣传栏、校园广播等途径广泛宣传文明祭祀有关标语和相关内容,引导师生文明祭祀、理性祭祀,营造浓厚氛围。
(二)各校通过微信、微博、Q群等家校互动平台,向家长积极宣传“绿色清明、文明祭祀”重要意义和相关标语等内容,充分发挥家长学校的教育引导作用,引导人们文明出行、绿色祭祀、文明祭祀。
(三)各校组织开展“绿色清明、文明祭祀”主题活动。利用班会、队会、道德讲堂、学校少年宫等工作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广大未成年人踊跃参与“网上祭英烈”活动,引导学生热爱祖国、感恩父母、爱护环境,帮助家长在祭祀活动中树立文明、健康、安全的祭祀新风。
(四)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把“绿色清明、文明祭祀”主题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结合起来,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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