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比原则:
为了维护我系形象,规范个人行为,调动学生会成员积极性,提高部门工作效率。故我们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评比原则。对学生会成员以及各部门定期展开评分,表彰优秀部门及个人,对做得不够好的成员提出批评。
二、评比对象:
职教院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
三、评比时间:
每学期期末进行一次评比。
四、评比要求:
每学期初,给予每个部门及成员基准分100分,根据办公室值班、部门和委员例会、开展活动、请假等考核的分数汇总而评定。对一学期扣分达20分(含20分)的个人,扣分达30分(含30分)的部门,不能参与评优。
五、加分项:
我部门对主办或协办部门参与的活动根据《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活动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所得分数作为加分项加入参与评比部门的总分之内。
六、奖项设置
1、总分在前三名的部门为优秀部门。
2、优秀干事候选人由各部门部长推荐,由纪检部根据期末个人总分排名进行筛选。
七、惩罚项
1、对个别扣分严重的个人以及部门(包括未达到评标要求的个人和部门)给予公开张榜批评。
2、我部门为了使评优更加公平、公正、公开,决定每两周将部门及个人进行统计并公布。
第八条内部管理条例
1、学生会外联部只有例会时有等级之分,其余时间均为平等的朋友关系,有事互帮互助,团结一体。
2、严格要求自己,工作认真热情、踏实、负责,团结合作待人真诚善于请教学习,注重灵活创新。
3、部门各成员间应真诚友爱,互相帮助,团结共进。与学生会其他部门成员保持友好关系,互帮互助。
4、每次活动,部门所有人必须按时参加,要有时间观念,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在工作过程中,要负起责任,遇事不得相互推卸,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私自做决定,不得在部内产生任何矛盾,有事共同解决,团结一体。
5、每次例会,各成员要带笔和笔记本,将重要之事认真记录下,明确自己的职责和分工,不得进行其他事宜的工作。在每次外出活动时,相应负责人应认真做记录。
6、为了锻炼成员的实践能力,应变能力,协作能力和社交能力,成员可以在执行部门部长、副部长分配的任务的时,发挥自己的潜能,为外联部的发展搜集资料,献计献策,但必须得到部门成员商议及本部长、副部长的同意后,方可执行。
7、部门成员在各方面应以身作则,认真负责工作,服从部长及副部长的合理安排,对学生会及社团的各项工作应认真负责,对本部内的工作应以主人翁的精神积极推动活动的开展。部长,副部长应起模范带头作用。
8、学生会外联部拉成赞助的经费提成应用于本部门有关学习、宣传等各种活动,部门日常活动开支及对各成员努力付出,表现出色的奖励。
9、对表现出色,为本部争得荣誉,有重大贡献者,将予以奖励。
10、对于不执行本部规章制度及不符合外联部成员要求者,部长和副部长应及时与之沟通。屡教不改者,一律以辞退处理。违反协会或部门章程,给学生会和外联部的名誉和财产带来损失者,经部长、副部长讨论后,通报批评或予以辞退。
第九条对外活动管理
1、在校内外,举止文明,以礼待人。
2、外出联系工作应事先制定工作计划,且向部长或副部长说明,得到准许后方可开展工作。工作结束归校后,应及时向部长或副部长作工作汇报、总结。
3、在对外活动(如拉赞助,迎接外宾)时,必须佩带工作证,穿着整洁适当。
4、在和商家的交谈中,要礼貌用语,举止得当,态度诚恳,穿着整洁适当,文明待人。
5、平时加强与其他院校联系,把其他院校的成功的管理经验和优秀的活动引进我校学生会,为其他各职能部门提供信息支持。
6、发挥本部门特色,加强与其它部门的联系,共同搞好学生工作。
7、在对外活动中应保持大学生的人格和修养,树立健康、进取、创新的良好形象,切实维护学生会外联部的声誉,体现外联部的团队合作精神。
第六条外联部成员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对学生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批评的权利。
3、有对外联部成员提出意见、建议及批评的权利。
4、举办的外联部有关活动享有知情权。
第七条外联部成员的义务
1、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2、奋学习,刻苦钻研,锐意进取,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任务。
3、心听取学生会内外及外联部内外意见,搞好团队建设。
4、守学生会外联部管理条例。
5、力配合好其他部门的同学完成任务。
6、护外联部在校学生会及其他场合的形象。
第一条 中学学生会是在学校团领导下,学校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学生会接受政教处的管理、指导,协同学校少先队队开展工作。
第二条 主要任务
①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全校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助学生培养自学、自治、自理的能力和自尊、自强、自立、自爱的精神。
②以各种切实可行、生动活泼的形式,对学生开展德育活动,助学生进步、成才。
③做学校党政领导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在维护国家、集体利益的同时,积极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竭诚为同学服务。
④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加强校际及社会的横向联系,广交学友,共同进步。
⑤加强同学间的团结,协调各年级和各班同学间的关系。在团、政教处指导下,积极开展各项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为净化、美化校园做贡献。
⑥促进学生和教职员工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巩固良好的教学秩序,建设我校富有特色的优良校风。
1 .凡学生会成员应按排定的值日表自觉进行卫生值日。值日内容包括扫地、拖地、擦桌子等。
2.每次值日后应在值日日志上作好记录,以便查证。
3.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日,应与他人提前调换,并在记录中说明原因。
4.不论任何原因,不按时值日者,即取消评优资格。
5 .非本周值日同学,在学生会工作学习后,应自觉进行清理,将学生会打扫干净,如发现工作垃圾残留后,将由该同学负责一周的清扫工作。
6.值班时间内,值班人员不能擅自离开岗位,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7. 学生会财产一律由学生会办公室统一管理,任何人不能私自动用,需借出者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借出。借出物品应认真登记,写清借条。
8. 值日人员负责接待来访人员,遇到重要事件及时向系领导汇报。
9.值日人员认真填写值日日志。
一、总则
学生社团组织是由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的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在学校内部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组织。学校鼓励和支持社团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健康、有益的样园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帮助广大学生扩大知识视野,陶冶情操,培养能力。
二、社团组织
(一) 各社团必须在学校领导下,在学生处、校团委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 社团的名称,应根据名实相符的原则,由申报者提出,由学生处核准确定。
(三) 社团在基本任务是根据广大同学的兴趣爱好类活动,进行全校性的相关知识的宣传,增加学生的知识,提高自身的素质。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学习活动,为广大的同学提供开展活动的场所、时机和各种条件,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四) 学生社团的成立,需遵循专业性质相似或相近的原则,并有一位以上校级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对社团活动予以指导,并对重要活动予以把关。
(五) 凡在校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年龄和宗教信做错了均可自由加入某个社团。
(六) 社团成员对本社团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有选举和被选举的: 有遵守社团章程,执行本社团决议的义务:有积极参加本社团活动的义务。
(七) 各社团由社团理事会负责管理,社团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理事组成。会长、副会长、理事均通过公开选拔产生,由校团委负责监督和批复。
(八) 社团理事会成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坚持下去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热心社团工作并具有与社团性质相关的特长和才能:学习成绩良好:班主任家长支持其参与社团活动:在校期间内末受过任何处分。
三、社团组织的管理
(一) 社团的管理部门和组织建设
1 、学生处是全校所有社团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所有社团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注册,更名,合开,注销,备案,协调,支持,指导社团开展活动:帮助社团解决困难,提供条件:社团考核评比等。
2 、每个社团必须安排固定的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
(1) 社团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应积极参与,七实加强对社团工作和活动的指导:
(2) 指导单位应是学校各处室,教研组,年级组。指导老师就是热爱学生工作,有专长和责任心强的专业教师,
(3) 指导教师统一由校团委和指导单位选聘校内专任教师,专业教师或其他对该社团能够给予指导的人员担任,采取一年一聘制度,学校对选聘的指导老师计算机兼职课时量
(4) 指导老师因故无法继续担任,学校应聘请新的指导老师,并暂停学生社团活动,学生社团因故被注销,其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自动解聘。
3 、学校为学生社团活动的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场所及物质保障
4 、学校教职工指导学生社团活动列入教职工年度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考核内容。
(二) 社团的成立
1 、凡学校在籍在读学生均可发起成立学生社团:
2 、发起成立社团应有10名以上学生发起成立,其中主要发起人不少于3人 3 社团成立流程
(1) 发起成立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向学生处提交基础材料(基础材料包括申请报告,社团章程,社团负责人简历,指导老师关于推荐成立社团的报告)
(2) 学生处对其进行审核考察,审核通过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3) 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后,学生处通知申请社团主要负责人领取并填写(郴州综合职业中专学校学生社团登记注册表)一式两份,履行正式审批登记手续
(4) 申请成立的社团应在审批通进后一周内,在学生处指定时间和地点公开招募社团会员:
(5) 申请成立的社团应在审批通过后两周内,以公开会议形式宣布社团成立,并在会上公开选拔产生社团理事会,由学生处负责监督和批复。
(三) 社团换届
1、 学生社团每届理事会原则上任期一年。
2 、理事会任期届满,应在每年6月份左右进行换刷选举,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学生社团,需经学生处同意。
3 、社团理事会换届,社团理事会候选择人公开选拔由学生处负责全程监督,当选择的社团理事会成员报学生处审批通过后上岗。
4、 社团理事会候选择人产生程序及规定;
(1) 由上一届理事会成员集体讨论,提名:
(2) 由上一届理事会领取并填写社团干部候选人提名登记表,填好表后交学生处
(3) 由学生处向被提名人所在年级,班级征求意见
(4) 由学生处将无异议提名候选择人交与该社团上一届理事会主要干部共同确定正式候选人,(社团候选择人人数应多于理事会干部人数的20%)
(5) 召开社团成员大会,差额选举办
(6) 在学生处组织下召开新一届理事会干部会议,进行分式
(四) 社团成员的招募、管理
1 、各社团每学期公开招募社员一次,招募时间(原则上为开学前三周)地点等由学生处确定后通知各社团,各社团需制定详细招募社员方案报学生处审定后实施
2、 各社团需在公开招募社员前一周在指定位置张贴醒目招募广告,招募广告需经学生处审定通过后方可张贴
3 、各社团招募的社员需认真填写(郴州理式职业中专高斯贝尔分校),交学生处注册后,由各社团负责存档
4 、和社团理事会需严格按照社团章程对该社社员进行管理,社员在活动中出现违反校规校纪行为,除按照该社章程进行处理外,需移交校学生处进行严肃处理
5 无学生处的审定批准,各社团理事会不得以任何形式介绍,带领社员到校外参加任何性质的活动,学习,比赛等,也不得擅自邀请校外人员到校内参与任何形式的活动,一经发现,由学生处解散该社团,并由学生处发出通报。
(五) 社团活动管理
1 、各社团活动必须在不影响课堂学习,自息,不违反学校纪律的前提下进行,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
2 、各社团活动开展流程
(1) 各社团在开学后两周内将该期活动计划(包括活动构想,活动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聘任指导教师等)上报学生处
(2) 学生处对所有社团上报活动进得审批,拟定学校社团活动学期计划表,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3) 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一,各社团按照学校社团活动学期计划表筹备该期活动
(4) 根据社团活动学期计划表安排,在活动开展前十天,该社团理事会将活动方案(包括具体计划,指导老师安排,经费预算等)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学生处
(5) 学生处会同学处对活动方案进行审批,安排好指导教师,确定指导教师课时量,社团理事会按照批准后的方案活动,学生处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管
(6) 活动开展结束后,社团应将活动新闻稿,活动照片以及活动总结(包括活动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学生处
3 、各社团需在每次活动前一周内推出活动宣传画,经学生处审定后张贴在公告栏。各社团如需印刷材料,刊物等,需交学生处审定通过后方可印刷。
(六) 社团经费管理
1、各社团应本着勤检、节约、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开展社团活动
2、社团经费包括:会费、拔款等;
3、社团的经费一律由社团理事会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4、社团如确定需要收取会费,必须向学生处提出书面申请,但每学期只收取一次,会费不得超过30元/人
5、举行大型活动需学校拔款的社团,须提前向学生处提交活动方案及经费预算申请报告
四、学生社团的奖惩
(一)定期对全校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估,评选出校级“优秀社团”、“优秀社团活动”、优秀社团干部“。
(二)对违犯本制度的学生社团,学生处将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勒令整改和撤销等处分,并对社团负责人上报学校根据学校(学生奖惩制度)给予处分
(三)受勒令整改处分学生社团,经考核合格,学生处周章老哥重新开展社团活动,若经考核仍不合格,则解散
(四)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者,学生处有权将其解散。
1、实际会员不足10人
2、社团末按照规定进行注册
3、社团连续3个月没有,且机构瘫痪、管理混乱
4、不接受指导处室、指导老师和学生处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不及时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
5、受到大量的会员或其他人员投诉并查证属实
6、造成重大责任事故
7、社团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社团解散
五附则
1、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2、本章程解释权归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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