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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疫情筛查应急方案范文(必备10篇)

社区疫情筛查应急方案范文(必备10篇)



社区疫情筛查应急方案范文 第1篇

一、防控组织管理

(一)做好防疫形势预判。街道文化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要及时将境外疫情情况、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防控最新工作要求通报至各社区;街道社区“两委”换届领导小组和监督组分片包干做好社区“两委”换届疫情防控工作,合力做好疫情防控形势研判。

(二)加强疫情防控培训。街道文化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要在街道、社区两级换届会议上培训疫情防控要求,利用卫健工作例会对冬春季疫情防控和“两委”换届疫情防控进行培训。

(三)强化防控责任落实。各社区建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包社区负责人任组长,换届前社区“两委”干部任成员,细化防控措施、明确应急队伍、联系方式。根据街道党工委统一部署,及时调配、储备防疫物资(详见附件),并组织应急演练。

(四)做好常态预防监测。街道换届工作领导组、监督组和各社区换届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离开本市,如特需离开必须提前报备,并履行好请销假手续;必须每日做好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可疑症状,不得上岗,及时就医排查,上岗前做好个人防护。

(五)做好日常消杀防控。各社区要做好办公室、会议室、公共活动区域的环境卫生工作,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池、公共厕所等重点场所要做到每日进行清洁消毒,会议室、办公室要保持通风,会前会后要及时清洁消毒。

二、参选人员健康监测

各社区以小区、村为网格,实施网格化管理,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到人,指导网格员做好辖区内人员摸排工作,社区要建立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信息台账,对参选人员在选举前14天开展健康监测,了解掌握是否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是否有不适症状或连续3日以上健康状况异常的人员(包括: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入境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居家医学观察人员、有以上症状人员或情况未弄明白人员,不得参加现场选举和服务工作。

三、选举会场防疫相关要求

(一)选举会场设立。会场应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要求,提前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确保每日至少通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进入室内选举人员、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如疫情形势发生变化,再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设置。

(二)入口设置。原则上只设一处入口,入口处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及免洗手消毒液,在入口处设置一米线等候线。

(三)体温监测。在入口处设立体温监测点,对进入参选会场的所有人员要进行体温监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体温异常人员引导至隔离室;体温监测人员应佩戴口罩,戴手套。

(四)减少会场人员聚集。合理设置选举大会投票现场,适当增加投票点位,优化领票、写票、投票流程,实施分时、错峰投票,引导居(村)民有序进出会场并保持至少一米以上间距。严格控制唱计票现场人数,可通过选派代表参加等方式。持流动票箱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戴手套,对选举人用过的笔进行酒精消毒。

(五)开展疫情防控宣传。选举现场要设置疫情防控提示,引导群众养成1米线、勤洗手、不扎堆、使用公筷、咳嗽打喷嚏注意遮挡、坚持科学佩戴口罩等良好卫生习惯和防护习惯。

(六)做好会场用品的消毒处理。选举现场发放笔、选票等交叉使用物品时,工作人员应做好卫生消毒;工作人员清点选票时戴好医用手套或一次性手套;准备选举用笔,最好一人一用,不能一人一笔一用情况使用消毒酒精消毒5分钟。按防疫要求做好话筒、茶杯饮具(建议使用一次性纸杯)及周围环境等的消毒工作。会场周边应配备2个以上口罩回收垃圾桶,供选民丢弃口罩,选举结束后,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并清理转运。

四、开展应急处置

(一)科学设置隔离室。选举会场须设置临时隔离室,临时隔离室可设置在社区办公室,通风良好,配备水银体温计、口罩、消毒液以及相关物资。

(二)及时处置健康异常人员。选举过程中发现健康异常人员,应立即转送至临时隔离场所,上报至街道文化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联系专业医务人员,检查健康正常者(包括体温检测)可参加选举;出现异常情况者,及时向街道文化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和街道党工委报告,转诊至最近医院处理;社区密切追踪其情况,及时向街道党工委报告。

社区疫情筛查应急方案范文 第2篇

根据XX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从严从实加强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万市疫应急指办法〔20xx〕13号)文件要示,为切实做好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以赴推动农村地区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坚决打赢农村疫情防控阻击战。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力量组织

(一)在现有应对疫情工作领导机制下,镇上组建由乡镇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党员防疫工作队,着力构建“指挥部统一指挥、班子成员包片、村社具体落实”的联防联控机制。

(二)实行辖区包片责任制,班子成员包村(班子成员不在的由驻村负责人负责)、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包社、社干部负包户,各村(社区)组建由村组干部、党员、群众志愿者等至少10人以上的工作服务队。

(三)各工作服务队下辖3个小组(1、人员排查监测组,2、卡口值守劝导组,3、消杀服务保障组)开展人员排查、检测值守、宣传劝导、防疫消杀、服务保障工作,每个小组由党员带队,在保障工作力量的同时,适当控制人数。

(四)工作服务队成员要按照统筹安排、职责分工、纪律规范开展工作,佩戴口罩和统一标识,做好自身防护。

二、人员调查摸排

(一)对各村(社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村、社负责对所辖区域从XXX、XXX、XXX等重点疫区返乡人员(以下简称可疑人员),对照户口簿或身份证逐户逐人调查摸排并登记造册,每天上午前上报党政办,由所在村、社落实专人负责进行全程监管。

(二)对非重点疫区返回的其他村(居)民,要居家隔离14天,并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干咳、胸闷等症状的,要落实专人引导其到指定的医疗发热门诊就诊。

(三)群众到药店购买退烧、咳类药品实行实名登记,并由药店向当地村、社实时报告,由村、社安排医疗人员对其进行体温检测和诊断并及时上报白沙镇人民政府。

(四)如本村(社)有与确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都,则要全力配合当地政府和医疗主管部门做好转移隔离工作。

三、检测点设置

(一)乡级检测点。乡级检测点设在乡镇进出主要通道上,我镇于荆桥高速路口设置检测点。原则上每个乡镇不超过2个,乡际交界处设置1个共用检测点。检测点实行24小时轮班值守,对进出人员进行劝导,尽量不外出,确因特殊事宜进出乡镇的,必须进行体温监测、信息登记等,并按《进乡入村管理流程》分类处置。

(二)村级检测点。每个自然村原则上只设1个进村路口,安排专人对进出人员进行劝导,确因特殊事宜进出村的,按《进乡村入村管理流程》分类处置。其余路口设置安全隔离栏,隔离设施前设置“禁止通行”“掉头”等标识,标明进村路线,并加强巡查维护。对乡镇主干道途经并已设乡级检测点的,村上不再设置检测点。

社区疫情筛查应急方案范文 第3篇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小学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南》、《xx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xx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法律法规、文件和上级要求,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或疑似病例事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三、工作体系

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七个专项职能组,全面负责学校防疫工作,设置防控指导组专门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完善联防联控应急网络,建立完善的内部应急处置机制。

四、信息报送流程

发现人第一时间上报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xx);通知防控指导组和护理中心进入应急处置流程;确认情况拨打120急救电话和上报。

五、应急处置流程

可疑情况者:发现发热并伴有干咳、气促、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的为可疑情况者。

发现途径:师生入校、每天体温检测、自报和他人发现等发现途径。

(一)现场处置流程

1、校内发现发热人员

发现有可疑情况的师生,发现人立即向学校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第一时间督促其佩戴口罩,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防控指导组立即安排发热人员到学校临时隔离室,由护理中心对其进行复测,再次确认体温和症状(体育课或体育活动后学生会出现体温变化,对可疑情况者注意询问,如是此类情况,待学生身体恢复常态后进行重测)。

2、校门口发现发热人员

社区疫情筛查应急方案范文 第4篇

为指导社区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处置突发的散发病例和聚集病例,采取及时、有效地防控措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特制定本预案。

一、社区成立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建立保障机制

各社区应成立由社区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为组员的疫情应急工作小组,下设排查组、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组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社区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公安民警为主的联防联控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楼栋、家庭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二、社区疫情划分

(一)出现散发病例

社区出现散发病例,是指在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病例,尚未出现续发病例。出现散发病例后,社区应提高监测防控力度,配合市疾控中心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与管理,并做好消毒,在区卫健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疫情

聚集性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单位等)发现2例及以上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且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的可能性,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应由区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有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楼栋实施封闭管理,限制人员进出。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栋实施硬隔离。视疫情情况确定隔离范围。

三、疫点、疫区的划分

(一)疫点

如果社区出现散发病例,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二)疫区

如果出现了聚集性疫情,可根据《_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四、应急处置措施

(一)散发病例

1、病例发现与报告。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联系市120急救中心,由专人专车进行转送,将病例转送到辖区街道卫生医疗机构初步排查,有需要的送区定点留观医院诊治,诊断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后立即报告市疾控中心。

2、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等工作。

3、接触者追踪管理。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及流行病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送区定点留观医院排查、诊治。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告知社区,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所有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4、疫点消毒及保洁。做好病例所在家庭、宿舍(公寓)等疫点、公共场所、电梯(扶梯)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每日对社区办公室、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箱进行消毒。

5、疫点封锁及生活保障。按照区卫健部门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住宅、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适时适当调整工作安排,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产等措施。

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应急处置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社区疫情筛查应急方案范文 第5篇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我省养老服务机构,含社会福利院、社会福利中心、养老院、养老中心、老年公寓、乡镇敬老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托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护理站、养老驿站、农村幸福院等。

二、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处理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关系,以科学、合理、适度、管用为原则,突出重点,分类施策。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复工前评估,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止复工复产后疫情在养老服务机构范围内传播,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单位要按照《_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4号)《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第二版)》(粤防疫指办明电〔2020〕42号)要求,结合本地分级情况,组织落实复工复产相关工作。

三、职责分工

各养老服务机构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业务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提供技术指导。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机制。

养老服务机构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机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防控工作,要成立健康管理小组,并同时设立健康管理责任人,主动对接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制定并实施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划片分区,责任到人。建立机构内感染控制与隔离制度、流程并组织实施。

(二)复工前准备。

复工前要落实八项工作,简称“八个一”:为员工建立一个健康档案、做一次体温检测、提供一个口罩、设置一个隔离区和留观室、打一次电话(发现发热病人告知医疗机构)、开展一次健康教育、开展一次爱国卫生运动、开展一次人文关怀。通过公告、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多种方式向老年人及其家属发布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安排和相关疫情防控知识,在养老服务机构主要出入口张贴防控告示和放置宣传手册。强化对员工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员工复工返岗后要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减少外出。

(三)人员出入管理。

1.严格按照《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重点机构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粤防疫指办明电〔2020〕36号)有关要求,暂停来访咨询接待业务、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对确需沟通联系的,要充分利用电话、视频等信息化手段,建立便捷的线上沟通渠道,争取服务对象亲属理解支持。暂停家属为老年人送餐,老年人饮食统一由养老服务机构食堂供应。禁止快递、外卖、送药人员进入,安排专人接收家属送来的老年人生活必需品或者订购物品,消毒外包装(75%医用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后负责转交老年人。要在养老服务机构各个出入口设置专人对每位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2.养老服务机构暂停接收新的服务对象;对离院回家过年后要求返院的服务对象,要加强与家属沟通,建议在疫情解除后再返院。因家庭无人照顾等特殊情况确需返院的春节回家老年人,如果没有疑似症状、且没有在14日内在疫情高发地区逗留经历或接触史的,可返院并须在机构内隔离区(隔离室)观察14天无异常后,才能返回生活区。

3.复工返岗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14天隔离观察后才能上岗。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要求下班后尽量不外出,不得参与聚餐、聚会等聚集活动。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尽量安排工作人员在机构内居住,且尽量安排分散居住在不同房间;在外居住的工作人员上下班途中必须戴口罩,避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在居住地出现疑似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并报告养老服务机构。除外出采购或办事人员,尽量减少工作人员外出。外出采购或办事工作人员,在外出前必须做好个人防护,返回机构时须进行体温检测、手消毒,更换工作服、鞋帽、手套、口罩等。

4.养老服务机构要设立健康管理员,做好老年人及员工健康信息登记和管理工作,负责收集单位员工每日健康状况,并按要求做好上报工作。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老年人及员工,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就近送发热门诊排查治疗。

5.养老服务机构内应设置隔离观察室,配置相应防护用品(防护服、医用口罩、手套等),配备必要生活和护理服务条件;有条件的设置隔离区和消毒室。隔离室(区)应设置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有独立厕所的`单人房间,并处于养老服务机构下风向。

(四)老年人防护。

1.每日居室巡查,早晚测量入住老年人体温,并做好健康记录。对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做好血压、血糖等指标监测,规律用药,做好慢性病防控。

2.每日提醒或协助老年人做好洗漱、沐浴等个人清洁卫生,倡导老年人勤洗手;保持老年人口腔、身体、衣物、床单元及居室清洁卫生;做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排泄物和呕吐物的消毒清洗工作。

3.有条件的机构,鼓励老年人开展适宜的户外活动,加强身体锻炼,增强抵抗力。

4.养老服务机构暂停集体用餐,改为送餐至老年人居室,保证老年人充足饮水量与营养摄入。

5.开展疫情及相关防控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向老年人宣传在机构内公共活动空间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6.加强老年人心理调节,做好正面宣传教育,为居室内老年人提供电视、广播、阅读等文化娱乐服务,利用电话、网络等为老年人提供与亲属间的亲情化沟通服务,纾解焦虑恐惧情绪,引导其保持正常作息、规律生活。对在隔离区观察的老年人要给予重点关怀,必要时及时提供心理支持服务。

7.疫情防控期间,机构内的老年人原则上不外出,确因就医等特殊原因外出的,要做好防护措施,返院后须在机构内隔离区(隔离室)观察14天无异常后才能返回生活区。

(五)重点场所重点设施卫生清洁。

严格按照《养老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托老机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引(第一版)》《居家和公共场所卫生间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引(第一版)》《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公共电梯(扶梯)清洁消毒工作指引》等要求,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办公区域、老年人活动室、食堂、集体宿舍、卫生间、垃圾厢房、隔离区域等重点场所清洁消毒及空调通风系统、电梯等重点设施维护管理。

(六)减少人员聚集。

高风险防控区内的养老服务机构暂停大型集中活动、文化娱乐等聚集性活动;老年人不得组织、参与聚集活动。中风险防控区内的养老服务机构限制大型集中活动、文化娱乐、民俗聚集性活动,老年人减少聚集活动。

五、出现疫情后防控措施

机构内如出现感染病例,应按照政府部门要求及时有效地开展相关防控措施。

(一)老年人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立即将老年人转至机构内隔离区(隔离室)并通知家属,由家属或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在有效防护情况下陪同送医,确诊不属于疑似病例的,老年人须在机构内隔离区(隔离室)观察14天无异常后才能返回生活区;陪同工作人员须居家或在机构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才能复岗。

(二)老年人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的,应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相关部门,在当地卫生健康或疾控机构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开展排查,实施14天隔离观察,协助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其他处置工作。治愈后需返回养老服务机构的,应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入住;参与陪同护送的工作人员也应实施14天隔离观察。

(三)工作人员若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确诊不属于疑似病例的,须居家或在机构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才能复岗;属于疑似病例或感染确诊病例的,应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相关部门,在当地卫生健康或疾控机构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开展排查,实施集中医学观察,协助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其他处置工作。治愈后需返岗的,应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返岗。

社区疫情筛查应急方案范文 第6篇

XX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最新发布《XX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区域核酸检测实施方案试行》,将于2022年5月11日起施行。

一、检测范围

主城区

鼓楼街道、西市街道、小华山街道、平桥乡、六安高新区全域,城南镇梅花社区、东方红社区、凤凰河社区、淠滨社区、陡步河社区、宝丰村,新安镇丰泰卡地亚湾小区、江湾城小区、凤凰南北苑小区、关塘小区、关塘村、石塘小区、石塘村;

主城区以外的区域

其他乡镇驻地的街道(村、居)人员聚集区。

上述区域内停留5天及以上的人员纳入检测范围。

二、检测频次

普通人群:五天一轮(有31日的月份该月31日不检测)。

重点人群:

1、区医疗机构人员:发热门诊、隔离病区等重点科室每天一检;其他人员含住院患者及陪护两天一检,由区卫健委组织实施。

2、教育机构人员:学生每天按不少于20%比例进行抽样检测,每天需覆盖所有教学班级,每周实现全覆盖一次;教职员工五天一检。由区教体局组织实施。

3、其他重点行业人员:冷链接触人员,物流快递外卖从业人员,养老、儿童福利、殡葬机构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公共交通一线从业人员,环卫、保洁、医废处理一线从业人员,大型商超、宾馆、影院、游乐等场所从业人员两天一检,其中隔离点工作人员由隔离专班自行组织实施,其余从业人员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实行名单操作,落实就地就近参加采样或者协调属地流动台上门采样。

以上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频次按上级最新要求适时调整。

三、日常核酸检测工作内容

明确采样方式

按5天一个轮回,以应检人员身份证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进行编组,分别对应不同采样日。身份证尾号1、6的在每月1号、6号、11号、16号、21号、26号到相应采样点参加检测;尾号2、7的在每月2号、7号、12号、17号、22号、27号到相应采样点参加检测;尾号3、8的在每月3号、8号、13号、18号、23号、28号到相应采样点参加检测;尾号4、9的在每月4号、9号、14号、19号、24号、29号到相应采样点参加检测;尾号5、0的在每月5号、10号、15号、20号、25号、30号到相应采样点参加检测;尾号X的,每五天内任选一天参加检测,间隔不超过5天。采样点一般开展半天集中采样服务,时间为14:00至19:30,可根据时令变化调整采样时段,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应采样日未检者可前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其他定点场所付费补采。

日常检测均采取1:20混管采集。各采样点要引导群众有序排队等候,严格执行戴口罩、一米线、不走“回头路”等要求。

合理设置点位

由乡镇街负责在小区、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学校、集镇、机关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采样台,原则上按覆盖人口2500人设置1个采样台;要尽可能选择空旷、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场地;每个固定台设置不要相连相近,分布科学合理。在每次检测前,属地负责将条形码、采样管、防护服、转运箱等物资补充配备到位。

科学匹配队伍

由区卫健委组织医务人员参与采样。所有采样人员应经过区卫健委组织的核酸采样、感染防护培训并考核合格。由乡镇街负责信息录入、采样辅助和服务保障工作。每个采样台配备辅助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1人为乡镇街或村居工作人员。采样与信息登记人员要提前匹配,每次采样工作开始前提前到岗。

实行统收统分,规范数据统计

由区核酸检测组设置核酸检测样本分拣中心具**置:区老妇幼保健院内,九中对面,统一收集样本、统一分配至检测机构。各乡镇街安排专人专车,专司样本收集、转运,不超过2小时转运一次,及时将样本冷藏转运至区样本分拣中心,同时负责物资领取。区分拣中心接样后及时安排专人专车送达检测机构。并安排专人负责统计采、检各类数据,规范上报。

提升检测效率

区卫健委对全区核酸检测力量进行合理统筹分配,必要时,可协调市级医疗机构及第三方检测力量,以确保满足核酸检测需要。各检测机构应确保不积样、不空机,在接收样本后18小时内完成检测并报送数据,确保市民采样后24小时内能够查询到结果不出具纸质报告。各检测机构如有阳性结果,要第一时间同步报告区、市两级疫防办区、市疾控中心,严禁向其他机构和个人透漏信息。

严格质量把控

规范核酸样本采集和条形码粘贴,避免出现采样管漏液、无咽拭子或咽拭子数量不足的现象,尤其注意采样管码信息绑定,未绑定成功的不能进行采样;切实做好个人防护,防止出现交叉感染;区临床检验质控中心配合市中心加强检测质量督查,各检测机构要定期做好检测设备维护保养和环境消杀工作,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四、结果运用

区疫防办会同统计、数据管理、经信等部门和通讯运营商建立应检人员数据库(包括区域外漫入连续5天及以上的人员)。除在校期间的学生外,核酸检测范围内的人员每5天应至少完成一次核酸检测,连续5天未检测的人员,将其安康码赋为黄码(提前给予弹窗提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公共交通等要落实人员安康码查验责任,使安康码异常人员社会面活动受限。

社区疫情筛查应急方案范文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原则,实施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最广泛动员群众自我防护,最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最严格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最果断处置疫情,最有效控制疾病传播,确保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二、组织领导成立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一)人员组成组长:书记xxx、主任xxx成员:民兵营长xxx、妇女主任xxx、扶贫专干xxx、驻片民警xxx、社区卫生室医师xxx、各学校校长、各村民组负责人。

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七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卫生室。

(二)职责分工

1.综合协调组(负责人xxx,成员xxx、xxx、xxx)

(1)负责会议组织、综合材料起草及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

突发疫情防控事务。

(2)负责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方案起草、申报,负责疫情信息统一上报工作,协调联防联控机制成员单位信息报送。

(3)负责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中活禽交易、野生动物管控及疑似病例留置、确诊病例隔离等相关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律服务工作。

2.卫生医疗组(负责人xxx,成员xxx、xxx、xxx)

(1)负责组织制定疫情防控技术方案;

组织实施实施各项预防控制措施;

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的建议。

(2)负责配合党委政府组织实施学校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3)负责指导督促文化娱乐场所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必要时协助卫生院做好人员宣传、登记、观察工作;

及时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的警示信息,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

(4)负责协助卫生健康部门依法做好强制隔离等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5)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咨询组;

对确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级别以及采取相应的重要措施提出建议;

参与制定、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

3.后勤保障组(负责人xxx,成员xxx、xxx、xxx)

(1)负责组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2)负责配合组好防控物资储备。

(3)负责安排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药品、物资储备、疫情防控人员补助等所需经费,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配合部门做好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按照工伤保险政策有关规定,落实参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

(5)负责动员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捐助工作,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

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患者提供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

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4.交通管控组(负责人xxx,成员xxx、xxx、xxx)

(1)负责对乘坐公路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检疫、检验工作,防治传染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

保障疫情防控应急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医疗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运送,做好疫情区交通管理,协助交警部门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2)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人群密集场所的人员劝阻和疏散工作。

(3)协调组织对乘车的人员进行检疫、检验工作,将发现的`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及相关密切接触者移交制定的医疗卫生机构;

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医疗器械等急用物资运送,做好疫区交通管理工作。

5.治安管理组由驻片民警负责,密切关注与疫情防控有关的社会治安动态,依法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6.环境治理组(负责人xxx,成员xxx、xxx、xxx)

(1)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2)负责组织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期间可能与家禽有关的疫情防控,做好相关的检测、流行病调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3)负责活禽交易市场管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关停镇活禽交易所市场等。

(4)会同镇市场监管所做好野生动物交易管控,组织开展野生动物监测、基础调查和样品采集工作;

组织做好快速隔离、病样采集等工作。

(5)负责组织环境整治,维护环境安全。

7.新闻宣传组(负责人xxx,成员xxx、xxx、xxx)

(1)负责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做好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及时处置煽动性、谣言类不实信息。

(2)负责会同镇党政办及时发布疫情信息。

三、具体工作

(一)全面实施封闭管理

如本区升为中风险地区(处于低风险地区时,不执行封闭管理出入口限制,其他措施正常执行),所有住宅社区(村组)、单位等实施封闭式管理,落实“六个一”机制:

1.只留设一个出入口。严格社区封闭式管理,仅保留一个必要出入通道,切实减少人员流动,对于无法封闭的开放式居民点,要以网格为基础拉设警戒线,确保有效防控。

2.组建一支管理队伍。要充实社区(村组)疫情防控管理队伍,组建由街道或社区干部、网格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协警、志愿者等组成的防控小分队,互相监督和配合,共同担起责任,保障居民、业主的生命安全。

3.设置一个劝导宣传台。通过横幅标语、宣传手册、大喇叭等方式,在社区内营造浓厚的防疫防控氛围,让疫情的严峻形势及防范相关知识家喻户晓。

4.配备一套防控装备。要保障管理队伍的物资配备,确保测温枪、口罩、消毒液及喷洒设备等必要的工作物资能够得到保障。

5.形成一套管理制度。要形成24小时轮流值班、住宅社区“一日一消毒”、进出社区登记备案等工作制度,做好社区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电梯消毒等工作,确保社区有效管理。

6.组织一个督查队伍。加强对居民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调度,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住宅社区封闭式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二)认真核查人员车辆

1.社区(村组)进出口实行“无死角布防、网格化管理、小单元作战、全天候管控”,落实24小时不间断应急值守,白天值守人员不少于4人,夜间不少于2人。

2.对来往人员进行核查,对外来人员及外地返乡人员逐人填写健康登记表报备,并实施居家医学观察管理。对没有登记的外来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报告,由县区、镇街掌握去向,据情纳入相应管控机制。

3.凡不主动报告及拒绝接受检测体温、医学筛查、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4.严控社区(村组)以外人员和车辆进入,特殊情况确需进入的,一律戴口罩、测体温并由专人带进,工作队必须建立台账并及时销号。

(三)加强重点区域管理

对出现确诊病例的社区(村组),在做好“六个一”的基础上,由社区(村组)对相应住宅楼楼栋或单元进行封闭式硬隔离:

1.要摸清人员组成。以家庭为单位,对该楼栋或单元住户进行登记造册,切实摸清人员组成、人员结构、人员关系,确保登记到该楼栋或单元的所有人员。

2.要实行居家隔离。要求该楼栋或单元所有人员居家隔离,生活必备物资由属地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代为购买,定点投放,不见面送达。

3.要实时监控体温。每日对该单元住户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单元住户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送诊、及时报告。

4.要强化卫生防疫。每日至少对该区域公共部位进行两次消毒,使用频繁的部位要多轮、多次及时消毒。

(四)做好重点人群服务

1.对社区(村组)内确诊或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一律实行定点集中隔离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初筛,由集中隔离工作专班组织做好心理疏导和咨询服务。

2.对排查出的14天内有湖北、河南、浙江温州等省外和省内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人员,规范开展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3.对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隔离时间满14天、且无不适症状的,由包保干部和包保医务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后,解除隔离医学观察。

4.督促患者及时就医就诊,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驻社区(村组)工作队报告,由工作队联系医疗机构上门收治,定点诊疗,严禁自行乘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居家隔离人员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所驻社区(村组)工作队报告,由工作队联系医疗机构上门收治,确保患者第一时间得到诊治。

5.全面掌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及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老年人和婴幼儿、孕产妇基本信息。做好养老院、敬老院等场所环境消毒工作。加强孕产妇健康咨询和指导,督促家长看护孩子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五)强化生活物资保障

切实做好生活服务工作,社区(村组)人员外出实行通行证制度,实施“一户一卡”。疫情期间每户发放1张出入通行证或定期发放出入券,每2天每户可指派1名相对固定的身体素质好、抵抗力较强的家庭成员持通行证出门采购生活物品,或由所在社区(村组)提供生活必需品上门(非接触)服务。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六)严格公共场所管控

1.除涉及民生的水电气维修外,社区(村组)各类工程施工一律停工;

立即关闭社区(村组)内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

2.社区周边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实行提升一级管理,缩短营业时间,入口处应设置消毒垫,室内定期消杀,安排专人督促进出人员一律测体温、全程戴口罩,不配合的及时提醒并劝返。

3.所有药店出售退烧、咳嗽类药品,一律实行实名登记并报告相关部门。

4.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重点公共场所,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实,立即依规予以停业整顿。

(七)加强环境卫生治理

1.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严格对社区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改善环境卫生状况,特别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环境整治和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的监管,把环境卫生整治措施落实到每个社区、每个单位、每个家庭。

2.社区(村组)组织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社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

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3.加强废弃口罩处置管理,按照规范足量设置废弃口罩定点收集桶,在城乡社区、乡村原垃圾投放点设置专用废弃口罩收集桶,并在桶上张贴明确标识,引导群众定点投放,规范处置。

(八)限制人员聚集活动

社区(村组)积极开展“六小六起来”活动,严格做到不扎堆、不串门、不聚集,尽量不外出,不得在社区(村组)内聚集、聊天、串门、遛狗等。社区内一律禁止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向所驻社区(村组)工作队报告备案,对拒不听从管理劝阻甚至聚众闹事者,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九)提高全民防控意识

1.要通过“一封信”、“倡议书”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公众规范防控行为,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大型公众聚集活动,出现症状及时就诊。

2.社区(村组)通过宣传栏、标语、广播喇叭等多种形式,宣传疾病防控、生活防疫等知识和相关法规政策,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的氛围。

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畅通居民沟通渠道,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居民弘扬正气,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十)发挥党员带头作用

1.认真学习贯彻_《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组织社区(村组)内党员建立临时党支部,协助社区(村组)开展疫病防控。

2.充分发挥社区(村组)内党员、干部、老师、公职人员模范带头作用,带头管好家人和亲属,主动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引导带动群众科学防控,共同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社区(村)防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干部联系社区(村)制度,强化社区(村)包楼、包片、包户工作,责任到人、联系到户,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得到切实落实。发挥社区(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联防联控,严防死守、不留死角,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

(二)及时信息报送。各社区(村组)每日汇总社区(村组)疫情联防联控信息,报至镇防控领导小组,无病例零报告。防控过程中发现问题,社区(村)应第一时间报告街乡镇及卫生防疫部门。

(三)强化督促检查。对在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做好善后工作。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社区要做好病人及其家人的安抚工作;

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要形成详细的疫情报告,对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五)抓好舆情监控。

疫情动态需要向外发布,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镇防控指挥部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要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必须时刻保持清醒,不能掉以轻心,更不能麻痹大意、疏忽懈怠!

社区疫情筛查应急方案范文 第8篇

一、建立保障机制

各村(社区)要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流调排查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清洁消毒组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

二、实施应急措施

村(社区)如出现感染病例(含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启动新冠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参照本预案执行。

(一)散发病例

1.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引导病例到辖区内临时医学观察点或单独隔离观察间进行留观,由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初步排查,有需要的送市人民医院诊治,确诊后立即报告市疾控中心

2.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新冠肺炎相关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并对其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简称密接的密接)进行追踪登记。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要及时送市人民医院排查、诊治。

除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

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叮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告知村(社区)网格员,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并及时就医,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所有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3.在市疾控中心的指导下,按省、许昌市及我市的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楼栋宿舍(公寓)等疫点、公共场所、电梯(扶梯)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

做好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空调等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办公室食堂、宿舍、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进行消毒;各村(社区)出入口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

4.按照市卫健委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宿舍(公寓)、楼栋等防控区域封锁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

5.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6.村(社区)要全力协助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做好辖区内居民及居家隔离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明确村(社区)医务人员配合市卫健委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

每天保持与所在村(社区)负责人、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最新情况。

7.做好宣传和心理疏导工作。疫情期间要做好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和健康教育等工作。

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防控知识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村(社区)居民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二)1周内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病例

应立即报告市卫健委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由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宇、院落实施硬隔离。村(社区)内企事业单位是否因疫情停工和停工范围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现场评估研究决定。

三、响应终止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市卫建委组织专家评估后,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终止响应。

社区疫情筛查应急方案范文 第9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的有关精神,防止疫情传入我市建筑、市政、轨道交通等工程施工现场,现就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落实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精心组织,全面动员,切实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对疫情要严把输入关、预防关、应急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防止疫情在各类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发生和传播,确保广大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成立防控工作指挥体系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建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工作指挥体系,制定工作方案、应急预案,专人专责,落实防控措施,全面组织开展防控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

各施工现场要全面启动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现场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

四、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一)青节后复工拟进场外地人员

青节后复工拟进场外地市人员(含管理人员、劳务工人)到青节后,企业需安排在工地外固定场所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自我隔离,到期无发病症状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非企业安排固定场所隔离的,需持其暂居地街道办出具的已隔离证明方可进入建筑工地。

(二)春节期间未停工工地的人员

已在工地内人员,不得外出流动。对人员做好登记和健康监测,每天2次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发现高体温人员,立即采取隔离、送医等应急处置措施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外来配送材料、物资等人员

配送材料、物资的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四)加强项目内部管理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制度,各工地要迅速完成本工地全体工作人员的登记造册工作。要对进出工地的全体人员的姓名、籍贯、来去方向及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工地大门值班人员要严格登记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做好生活保障工作,生活保障物资由专人外出采买,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

五、实行报告制度

防控工作要实行紧急报告和正常情况下的零报告制度。工地发现有发烧症状、疫区输入人员等情况的,应迅速实施隔离,实行紧急报告制度,拨打120急救电话,确保在第一时间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同时将情况如实报送工程所在地的街道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正常情况下实行零报告制度,于每日12:00上报情况。市内三区的建筑工程直接报送市安监站(电话8506xxxx),市政轨道交通工程报市市政管理处(电话857xxxxxx)。各区市主管部门按照专业分别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部门。

六、加强施工现场卫生管理

各工地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施工现场、宿舍卫生及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和个人卫生防护,生活垃圾装袋清理。

七、加强值班管理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工程参建单位应明确值班制度,加强值班管理。要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

八、加强监督检查

各单位要强化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第一责任人,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确保目标责任的落实,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情况的和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社区疫情筛查应急方案范文 第10篇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进一步巩固我镇疫情防控成果,有效降低春节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带来的疫情发生和蔓延风险,保障全镇群众身体健康安全,确保及时、有序、科学、高效防控疫情,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_传染病防治法》《_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多点触发监测预警工作方案》《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鄂尔多斯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鄂尔多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达拉特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达拉特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以及国家、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相关诊疗和防控方案、规范和指南等编制。

三、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统一领导、预防为主,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分级分类、精准施策,依法科学、“人、物”同防。

四、监测预警

(一)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三级新冠肺炎监测体系。按照《达拉特旗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实施方案》《达拉特旗新冠肺炎疫情多点触发监测预警工作方案》《达拉特旗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预案》和《新冠肺炎病原学监测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监测预警工作,做好高危人群、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应检尽检”工作,全力排查风险隐患。同时,加强疫情报告,发现疑似病例后,要在1小时内进行上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误报。

(二)加强重点人员、场所、环境防控。按照全旗统一规定和要求,由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导各村开展新冠肺炎主动监测工作,并加强新冠肺炎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坚持做好“人、物”同防工作,全面做好人、货、车、环境、垃圾等重点环节的防控。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入境人员的卫生检疫及后续隔离观察等工作,强化入境人员从“国门”到“家门”的全链条管理措施,加强中高风险地区入镇人员的排查管理和防控工作。

(三)坚持多病共防。加强鼠疫、流感、禽流感、不明原因肺炎等冬春季高发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及时有效处置疫情,降低与新冠肺炎叠加流行的风险。

五、常态化防控要求

(一)压实责任。各村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自治区、市、旗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压实属地、行业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做好“人、物”同防、多病共防。

(二)做好人员队伍准备。各村要统一按照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组建流行病学调查、消杀、社区防控、康复和心理疏导等方面队伍,做好人员和技术力量储备,保证应急队伍人员充足,具备迅速扑灭疫情的能力。

(三)做好医疗物资准备。按照防控物资储备目录,建立疫情防控重要医疗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做好防护用品、药品、核酸检测试剂、消杀用品、医疗设备等储备。确保物资储备充足、供应渠道顺畅。

(四)严格发热门诊和定点医院的设置管理。各卫生院要切实落实“四早”要求,严格按照“三区两通道”等基本要求设置发热门诊,对发热门诊和常规门诊实行严格物理隔离,严格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要求,严防院内感染。加强发热门诊医护人员培训,提高责任意识。加强医疗机构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对重点人群实行“应检尽检”,按时限要求及时反馈检测结果。

(五)严格超市、集贸市场、餐饮住宿管控。落实服务人员、顾客全程佩戴口罩,落实体温监测、行程码、健康码查验等准入制度;对场所内高频次接触的部位和设施勤消毒,场所勤通风。

(七)做好进口食品管控。严格落实冷链食品仓储管理制度,对冷链食品要全面索票索证、全面核酸检测、全面预防消毒,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八)加强村级管控。发挥村“两委”动员能力,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细化操作流程,做好人员物资储备。落实“三减少、三加强”(即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减少旅途风险,加强个人防护、加强乡村网格化管理和加强定点诊治)等工作要求,严防散发病例传播扩散,严防出现聚集性疫情。

(九)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工作制度。要加强春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精准及时报告有关情况,遇有突发疫情第一时间启动预案,同步推进、无缝衔接,落实各项应对处置措施,坚决把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把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

(十)加强人员出行管理。春节期间各村要对“两委”成员外出严格管理,村“两委”工作人员要带头就地过节,引导务工人员和群众春节期间尽量就地过节,原则上非必要不外出。不得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旅游探亲。

(十一)加强聚集性活动管控。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原则上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会等活动,倡导线上团拜。严控各类灯会、室外文艺演出等大型聚集性活动,落实“谁主办、谁负责”要求。所有公共场所应在入口处设专人对进入人员开展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严格做好通风和消毒。

(十二)加强督导检查。各单位、各部门加强节前防控工作督导检查,落实“五有三严”要求,即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严格发热门诊设置管理、严肃流行病学调查、严防医院院内感染等。

六、应急处置

(一)基本原则。疫情发生后,应第一时间启动《王爱召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及时部署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1.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按照旗疫情防控指挥部划定的`管控圈立即采取行动,各村迅速组织流行病学调查,迅速查清传播链条。

2.加强密切接触者管理。各村按照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做好隔离场所防控措施落实和防护指导,落实人员健康监测和隔离点消毒管理等工作。

3.及时公开发布疫情信息。各村要依法依规报送疫情信息,规范好信息报送方式,及时将信息上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二)各村疫情应对处置

1.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启动工作组,迅速组织流行病学调查、环境消毒等工作队伍投入疫情防控,落实第一梯队集中隔离场所。

2.落实分包工作机制。按照县级领导分镇、镇干部分包村、村干部分包户的三级网格分包体系,抓好“四方责任”,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有序开展疫情应对处置。

3.严格封闭式管理。各卫生院对发现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立即转运到旗定点收治医院,做好转运过程中的`感染控制,减少传播风险。对发生病例的村采取封闭管控措施,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严格涉疫村组卡口管理,恢复查证、扫码、测温、登记措施,非本村常住人员、车辆禁止进入。

4.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对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摸清可能的感染来源,追踪、判定和按要求管理密切接触者(含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各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做好发热患者的筛查、医学追踪、预检分诊和转诊,设置备用隔离房间,对发现的可疑人员在转运前进行暂时隔离。

5.强化居家管控。实施“专人包户”制度,村“两委”和村医要做好所包联居家隔离人员的跟踪管理,坚持每日上门沟通联系和体温检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坚持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确保居家管控人员“足不出户”。各村应利用闲置房等资源设置部分集中隔离场所,对不满足居家隔离条件的重点人员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6.加强嘎查村群众网格化管理。各村全面摸排重点人群,做好人员出入管控、健康监测、健康宣教等工作。鼓励群众举报,及时发现重点人群。加强巡回督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了解、核实和报告。

7.加强环境消毒和环境卫生整治。对确诊和疑似病例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毒。对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规范,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对生活垃圾,消毒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处理。

8.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各村在春节期间禁止举办群众性庆祝庆典、聚集性展销促销等活动,确需举办的应报镇指挥部批准。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请不办”,引导本村村民尽量少摆席、少串门、少走动。

9.加强宣传教育和督导检查。通过村有线广播、流动宣传、微信群、宣传画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引导村民少外出、少聚集,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保持“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发挥村“两委”、党员和志愿者作用,建立巡逻制度,督促村民保持良好卫生习惯,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七、附则

(一)本预案由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制定,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更新、修订和补充。各村、各卫生院要根据本预案,结合本村、本院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本预案由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适用于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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