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们是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加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在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正规考试、严格审核、竞争上岗的教师。
2、上岗初期领导也多次在招聘的相关会议上清楚承诺“同工同酬”与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就此我们几年来相信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承诺和公信力,努力工作、积极进取、无怨无悔。
3、我们始终相信我们的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但现在,辛辛苦苦的工作却没有得到“同工同酬”待遇,既没有苏木乡镇补贴,工资上调也与我们无关,这使我们很伤心。我们从来没要求过提高待遇,我们相信政府不会失信于民,一定会
履行当时的承诺。
对此我们有以下两个异议:1、我们的各项保险是否和在编人员一致,包括退休后的相关工资待遇以及发放标准,请指出;2、目前在编人员在进行苏木乡镇补贴、工资调整,我们是同工同酬人员以上这些皆将我们剔除在外,为什么?请明确指出;
各位领导也都有子女,相信您的子女也是精心培养出来的优秀人才,我们同样是开发区人民的子女,普通老百姓家的子女,是从正规考试中脱颖而出的子女,也是你们的子女,请求给予我们合理公平的对待!
本诉求送至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成都百事饮料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坚决反对并购,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必须坚持并购,成都百事饮料有限公司员工认真提出以下要求
1、赔偿诉讼请求:
商务部批准并购后,必须按照n12个月(n=百事服务年限)标准赔偿成都百事饮料有限公司所有员工
需要一次赔偿,商务部批准并购之日起30天内一次支付
根据商务部批准并购之日起最近12个月的平均月收入计算
工作年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明确并购后两年不变的具体内容
以前的工资不变
2.每年3月和9月的正常加薪机制不变
目前成都百事饮料有限公司系统福利政策和人员晋升机制不变
成都百事饮料有限公司内部人员地位不变,组织结构(附件)不变,报告人不变
保持现有成都百事饮料有限公司人员工作场所不变(除非本人书面申请或同意)
保持现有成都百事饮料有限公司人员现在各职位行使的权利和责任不变
公司对员工的目标评价根据百事tu工具和并购前的KPI评价标准不变
保持公司对百事系列品牌的市场投入不变(市场投入包括广告、消费者促销、品牌表现、渠道促销等)
两年内劳动合同到期的员工,如果员工没有违反纪律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继续劳动合同。
3、对于上述两年不变的条款,合并后的公司必须发行具有法律效果的文本,合并后的公司如果有违反合同,必须在n以上12个月进行赔偿(N=合并百事MU前的工作年数和合并百事MU后的工作年数)
4、对于40岁以上的员工,必须签订无限期合同
5、成都百事饮料有限公司全体员工要求今年内与公司签订集体劳动合同
6、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应与成都百事饮料有限公司工会直接对话,无需与成都百事饮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和HR代表沟通
7、百事和联盟方明确了两年不变的细则,有相应的法律文件支持
上述诉求内容应在2011年11月30日逐一回复我们的诉求,同时提出解决各诉求的时间表。如果百事高层继续忽视员工的合理诉求,不会正面回复,成都百事饮料有限公司所有员工将继续采取下一步维权行动。
成都百事饮料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法定代表人:
诉讼请求
1、判决确认被告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行为无效,判令被告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劳动关系至少持续到哺乳期结束即至2010年10月5日;
2、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2008年12月31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被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税后月平均工资元);
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008年3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未计的加班费3000元;
4、判令被告退还扣款600元;
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原告于2008年1月25日入职被告处工作,经被告试用后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为2008年6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止,工作岗位是办公室人员。被告由于自身人事变动,新任部门主管2008年11月陆续裁员。被告于2008年11月30日得知原告已怀孕,第二天即2008年11月31日一早通知解除与的劳动合同,并要求原告与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原告认为,被告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违法,应属无效行为。于是依法向广州市番禺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原告直到2009年12月1日才收到仲裁裁决书,穗番劳仲案字〔2009〕第16XX号裁决:被申请人(即被告)广州市制衣有限公司在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天内与申诉人阳某继续履行2008年6月4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原告认为,该仲裁既已裁决被申请人提前解除劳动无效,却不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继续履行合同期间的工资是错误的。因此,原告在仲裁生效前特向贵法院起诉。
被告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实体违法和程序违法。
首先,被告违反了《劳动法》第29条及《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其次,被告提前解除合同行为程序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此规定明确: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也应当经过法定程序才可解除合同。而被告解除与原告的劳动合同没有履行这一法定程序,明显违法。实践中多数法院对单位这种程序违法行为均判决单位行为无效,单位应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解除合同至继续履行合同期间的工资。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29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被裁决撤销或者判决无效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在被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其工资标准为劳动者本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综上所述,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向贵法院起诉。
各位领导你们好:我是小区洛林郡22-4-402的业主,现就2013年10月暖气漏水问题提出具体的诉求。一. 时间段描述此次漏水事件为2013年10月14日下午,至问题初步排查完毕,时间为2014年10月25日下午。此时间段内房屋客厅及书房一直无暖气供应,但暖气费却已交付。二. 事件描述1. 事件起源13年10月14日下午接到物业电话告知房屋漏水至楼下要求速回家处理,接到物业电话后业主迅速回家进行处理,先是应物业要求将暖气阀关闭,关闭后约1小时楼下不在漏水初步判定为家里暖气漏水,后经物业公司要求再次开暖气后约半小时厨房洗菜池下方开始渗水,经与物业再次沟通后将房屋暖气关闭后不在渗水。年前经多次与物业协调后物业公司先后3批人来里进行测试及现场排查问题,后与业主进行商谈问题出题方案,物业要求砸地板砖业主允许物业砸但是当时业主要求在砸期间提供宾馆或租房屋居住,但物业拒绝提供就此问题搁置,此后物业未一直给出解决办法。2.事件初步解决14年10月经家人多次找物业沟通后才再次就22-4-402房屋漏水问题进行磋商,10月15日经与新天润房产协商,地产确给予22-4-402进行维修,并承诺在施工期间出现所有问题都有新天润房产承担。在进行确认后业主允许工人进入22-4-402进行破砖施工。三. 损毁及赔偿在14年10月15、16两日的施工将22-4-402房屋客厅两块瓷砖砸开,造成暖气管一处损毁一处受伤,但为能找到漏水点,经再次与新天润房产沟通后房产公司要求对厨房进行开挖,开挖当天起开始给业主进行伙食赔偿,经协商一致施工队2014年10月17日对22-4-402房屋的厨房进行开挖,当天下午约17时由于施工工人操作电手稿失误将原本完好的两根暖气管打坏,打漏后由于总阀门未能关闭导致水从厨浸泡至客厅及两个卧室造成家具及门框损坏及全房间无法供暖无法居住。现将赔偿金额定位100800望能提供相应的赔偿和补助。
民事起诉书是民事案件的原告,为了维护其民事权益,就有关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追究被告民事责任的一种书状。民事起诉书是依法维护民事原告合法权益的重要诉讼文书。
民事起诉书的作用在于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必须通过起诉书,把案件的事实记叙清楚,把起诉的理由和法律根据讲得明白,把起诉的目的和请求告诉人民法院,让法院了解原告对案件的看法、意见和要求,以便对案件进行审理。正因如此,民事起诉书是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或调解的依据和基础,写好民事起诉书对法院了解情况和正确处理案件是十分重要的。
民事起诉书的内容和结构由首部、正文、尾部组成。此外,还有“附项”。
一、首部。1、标题文书上部正中写“民事起诉书”。2、当事人基本情况。在原告和被告栏目内,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和住址。当事人的书写程序是:(1)原告,有几个依次写几个。原告如有代理人,就写在哪个原告的下一行。(2)后写被告,有几个依次写几个。(3)再写第三人,有几个依次写几个。原被告如果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时,就在原、被告栏内写明单位名称、地址,再写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有委托代理人的,注明委托代理人姓名、单位和职务。
二、正文。正文是民事起诉书的主要部分,包括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
1、请求事项。即诉讼请求。要简明扼要地写出请求法院解决的民事权益的争议问题,也就是案由。即请求法院依法解决原告一方要求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具体事项。如请求赔偿,偿还债务,履行合同等。
2、事实。即双方争议的具体问题,要把争议的起因、经过、现状、特别是争议的焦点,具体地写清楚。叙述案情时,必须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案件事实,叙事要明确,与争议事实有直接关系的事实,要详细叙述明白,与案件事实关系不大的,但又必须交待清楚的,可以简要概括。
3、理由。即诉讼请求的根据,主要是列举证据,说明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同时根据事实,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分析论证。
法律诉求书范文:诉 求 书XXX 、 女、28岁、中专文化。
本人自XXXX年X月XX日XX月在XXXX(前身是XXXX分公司)做XXXXX工作(据说是经过XX劳务公司派遣的派遣工),同年11月被XXXX无故解雇,没有得到任何补赏。本人在XXXX年X月又一次在XXXX工作(据说是经过XX劳务公司派遣的派遣工)依然是做XXXX工作至今。
在这近三年的工作时间里,没有社会保险(即五险),和其它福利待遇,和其他人干着同样的工作,耗费着同样的时间,却比别人拿着少很多的劳动报酬。也可以比一比,看一看:1、讲资格,子孙三代贡献于XX公司,真可谓是,献了青春献子孙。
三代人的剩余价值沉淀在XX公司。2、讲贡献,曾经多次破获 重大案件。
典型代表作 ,斜井自动摘挂钩、木场龙门吊,龙门吊经过多次搬迁,近三十个春秋的洗礼,依然发挥作用,经久不衰。3、 XXX同志,比个子身高,是公司最高女性,比素质,是XX公司的所谓“明星职工”劳务派遣工,比能力,开个运动会也就拿到了第一。
这些也就一般般了,但是经过纵比横比,依然是优秀的,名列前茅的。遗憾的是,不能与某些人共创、共进、共赢的。
依然是个国家劳动法框架外的所谓“派遣工”。除去一点廉价的工资外,没有任何福利保障的。
我们注意到,某些人的儿子,姑娘,儿媳同样在XX公司工作,同在一片蓝天下,同一个劳动法。我们想问一个为什么?为什么不能同工同酬,甚至是多劳少得呢?根据党的章程,党的先进性,依据国家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等法规条例,特向用人单位、派遣单位提出诉求:1、维护法律尊严,护法、守法。避免违法、犯法。
2、本人应得的社会保险费及福利待遇。 3、实行同工同酬,多劳多得的社会劳动分配原则。
4、望有关部门尽快给与解决答复。当时人XXX ( 代理人:XXX) 。
起诉状
原告:张文斌,男,汉族,1970年9月15日出生,汾阳市石庄镇南岭村村民,手机:139XXXX5776。
被告:李广民,男,汉族,1969年12月15日出生,汾阳市三泉镇东石村村民,手机:157XXXX3589。
起诉请求:请求通过法律途径由被告人支付原告为其装修房余款贰仟伍百元人民币。
事实与理由:2011年秋季八、九月份,原告与邻村贺红岐及其妻子受被告委托,为其装修房子四间,油漆门窗10间,工料全包,当年九月底完工被告验收无误后双方确定工料合计九千五百元人民币。做工期间被告付材料费贰仟元整,完工后被告说银行存款未到期只支付三千元整,一直到2011年12月份被告又支付贰千元整。后原告多次向被告追讨剩余款均遭到被告无理回绝,拒不付款给原告。
汾阳市人民法院
起诉人:张文斌
2013年10月14日
张**:
你于2015年3月26日反映个人安装了心脏起搏器,生活困难,要求救助。
经调查,你作为城镇低保户2014年因做了心脏病手术,并安装了心脏起搏器,花费颇多,在其报销医疗费、大病救助的基础上,镇民政所、居委会考虑到你家庭实际情况救助其500元;2014年7月份你媳妇参入了社会养老保险,其城镇低保被取消;2015年由于你们夫妻关系不和,婚姻破裂,法院判其离婚,你所属居委会考虑到其心脏病、离婚等原因,导致的家庭困难,协调镇政府、民政局按政策依照法定程序
重新给予其申请城镇低保,目前正在办理中。在此期间,镇民政所、居委会又救助其400元,帮其解决燃眉之急。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你可自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凉城县人民政府书面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查,本处理意见书即为该信访事项的终结性意见。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2013-2014年招聘教师诉求书尊敬的领导:我们是2013-2014年参加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正规考试、严格审核、竞争上岗的教师。首先感谢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以及各相关单位对我们的关爱,在这个就业艰难的时代,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没有忘记我们这些莘莘学子,为了我们能更好的就业,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在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我们没有辜负各位领导的关心和爱护在考试中脱颖而出。其次,我们在基层工作期间辛勤工作,听从上级领导的指挥,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努力做好教师工作,。现在,我们面临一个从未想象到的问题——是否真正“同工同酬”?就该问题我们提出诉求,期望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给予我们合理解决。一、诉求内容根据2013-2014年招聘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聘用期间享受与开发区在编在岗教师同工同酬、正常假期和三险一金待遇”我们应与在编人员一致,享有苏木乡镇苏木补贴、工资调整,用工合同的签订、各类保险的缴纳,以及退休之后的相关待遇。二、诉求事实与理由1、我们是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加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在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正规考试、严格审核、竞争上岗的教师。2、上岗初期领导也多次在招聘的相关会议上清楚承诺“同工同酬”与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就此我们几年来相信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承诺和公信力,努力工作、积极进取、无怨无悔。3、我们始终相信我们的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但现在,辛辛苦苦的工作却没有得到“同工同酬”待遇,既没有苏木乡镇补贴,工资上调也与我们无关,这使我们很伤心。我们从来没要求过提高待遇,我们相信政府不会失信于民,一定会履行当时的承诺。对此我们有以下两个异议:1、我们的各项保险是否和在编人员一致,包括退休后的相关工资待遇以及发放标准,请指出;2、目前在编人员在进行苏木乡镇补贴、工资调整,我们是同工同酬人员以上这些皆将我们剔除在外,为什么?请明确指出;三、期望各位领导也都有子女,相信您的子女也是精心培养出来的优秀人才,我们同样是开发区人民的子女,普通老百姓家的子女,是从正规考试中脱颖而出的子女,也是你们的子女,请求给予我们合理公平的对待!本诉求送至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诉求人:2016年5月10日
各位领导,你好。
我是小区洛林郡22-4-402的业主,现在就20xx年x月供暖漏水问题提出具体诉求。
1.时间段的说明。
这次漏水事件是20x年x月x日下午,问题初步调查结束,时间是20xx年x月x日下午。在这个时间段,家里的客厅和书房没有供暖,但是供暖费已经交了。
2.事件的说明。
1.事件的起源。
13年10月14日下午,房地产电话通知房屋漏水到楼下,要求立即回家处理,接到房地产电话后,业主立即回家处理,首先按房地产要求关闭暖气阀,关闭后约1小时楼下不漏水,初步判定为房屋暖气漏水,房地产公司再次开放暖气后约30分钟年前多次与房地产协调后,房地产公司相继三批人进行测试和现场调查,与业主商量问题的出题方案,房地产要求破坏地板砖的业主允许破坏房地产,但当时业主要求在破坏期间提供酒店和租赁住宅,但房地产拒绝提供这个问题,之后房地产没有提供解决办法。
2.事件的初步解决。
x年x月家属多次寻找房地产联系后,再次就22-4-402房屋漏水问题进行协商,x月x日与新天润房地产协商,房地产确实给予22-4-402修理,承诺施工期间发生所有问题由新天润房地产承担。确认后,业主允许工人进入22-4-402进行砖工程。
3.损坏和赔偿。
x年10月15日、16日的施工打开了22-4-402家客厅的两块瓷砖,暖气管破损受伤,但为了找到漏水点,再次与新天润房地产取得联系后,房地产公司要求挖掘厨房,挖掘当天开始向所有者进行饮食赔偿,协商后,施工队于20x年x月x日挖掘了22-4-402家厨房,当天下午约17点施工人员操作电子原稿的错误破坏了原来完整的两根暖气管,泄漏后,总阀门从厨房浸泡到客厅和两个家具目前,赔偿金额定位为100800,希望提供相应的赔偿和补助。
20xx年x月x日。
尊敬的领导人:
我们是2013-2014年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正规考试、严格审查、竞争工作的教师。
首先感谢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以及各相关单位对我们的关爱,在这个就业艰难的时代,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没有忘记我们这些莘莘学子,为了我们能更好的就业,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在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我们没有辜负领导的关心和爱在考试中脱颖而出。
其次,我们在基层工作期间勤奋工作,服从上司的指挥,勤奋工作,努力做好教师的工作。
现在,我们面临一个从未想象到的问题——是否真正“同工同酬”?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提出诉讼,期待开发区党工委、管理委员会领导合理解决。
1、我们是基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加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理委员会于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正规考试、严格审查、竞争工作的教师。
3、我们始终相信我们的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但现在,辛辛苦苦的工作却没有得到“同工同酬”待遇,既没有苏木乡镇补贴,工资上调。
与我们无关,这使我们很伤心。我们从来没要求过提高待遇,我们相信政府不会失信于民,一定会履行当时的承诺。
对此我们有以下两个异议:1、我们的各项保险是否和在编人员一致,包括退休后的相关工资待遇以及发放标准,请指出;2、目前在编人员在进行苏木乡镇补贴、工资调整,我们是同工同酬人员以上这些皆将我们剔除在外,为什么?请明确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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