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
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西游记读书笔记》
孙悟空是西游记一书中的灵魂,在吴承恩淋漓畅达的笔下、他智勇双全、性烈如火、除恶助善、不畏艰难;同时有著天不怕、地不怕、神佛也不怕的豪迈气概,使他成为反强权、坚持正义的斗士。相反的,原本应是象徵正义的唐三藏,吴承恩却对他做了无情的抨击和暗讽,人物塑造得公立十分深厚。
至于猪八戒,又是另一种典型,藉由他的插科打诨,增添了故事的`趣味、鲜活性,八戒的好吃懒做、见利忘义以及贪生好色更是世人的借镜。
而一直默默贡献己力的沙悟净,虽然每战必败,却是脚踏实地的英雄。
“话说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最近,我读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我感受良深。
《三国演义》是由罗贯中根据魏晋时代的史书与宋代的三分、元代的三国戏和罗贯中自己的思想合并在一起的小说。
《三国演义》主要记叙了三国时代的群雄争霸的故事。在这个群雄争霸的时代有许多英雄豪杰。例如:德才兼备的刘备,神机妙算的诸葛亮,有勇有谋的关羽,直爽豪迈的张飞,老当益壮的黄忠,老奸巨猾的曹操等。
对于《三国演义》我还有别的看法。在《三国演义》中罗贯中把刘备写得十分仁义,还携民渡江,依我看,就是他携民渡江是真的,他也不一定是仁义君子,只是为了取得民心,这样他就好不到哪里去。而且,刘备太喜欢哭了,简直是“哭神”。在《三国演义》中他不知哭了多少回,一遇到丧气事就哭,这样他也好不到那里去。最重要的是,刘备太依靠诸葛亮了,什么事情都交给诸葛亮。人们说刘备“三顾茅庐”是重视人才,依我看,他就是想找个依靠,找个有才能的人帮自己管理而已。
《三国演义》说曹操是奸雄,可我认为他才应该是大英雄。他很重视人才,许攸来投靠他,他连鞋子都没穿就去接待他。刘备只是依靠人才,而曹操是听取人才的意见,结合自己的才智来管理军队,他才是真正的大英雄。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
初二读书笔记边城
乍是看厌了春的妩媚,夏的妖娆,秋的无情,冬的冷酷,罢了,竟迷上了书。
不论何时,似乎都离不开书。那时大概是五六岁吧,一个甚是奇怪的萌想在我头脑闪过:
与书“作对”。这种作对可不是不读书,相反,我立志要把世界上的书全部读完!唉,世界上的书哪能读完呀,只不过是那时异想天开罢了。)那就从四大名著读起吧,作为起跑点。可我发现这并不容易,对于那是一个孩儿童来说,一大堆文言文,再加上书中的插画少之又少,看着不叫人头疼才怪呢!于是,小懒虫在我心中挠痒痒,想打退堂鼓,可又忽然想起“刚立了不久的志”,硬读下去吧。咦,虽无插画,又是文言文,但根据平时的语文素养,还有书中的注释,大体意思还是略知一二的,还挺有趣的.哩!也许那时,我就与书结缘。
小时候认识的字也少,不过100来字,所以,难免会出现什么花“奔”呀,水“许”转之类的,而书恰恰给我点出这些错误,指点迷津。啊,我与书结为了朋友!
长大后,时间自然而然不像小时候那么宽裕了。逮着周末空闲的时间,我就会毫不怠慢的去见这位老朋友。也许是怀念童年的原因吧,最近对绘本感了兴趣。瞧那充满童心的插画,活泼的语言字里行间透着无限的惬意。语言虽简短,但却精炼,富有诗意。
在书里,每一件物品包括人,都是一个曼妙的文字,一段精炼的语句,正因为如此,书让我懂得了自信,让我找回了童趣,找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更让我学会了做人。
我的生命因书而精彩。
我爱读书。我与书结缘。
低着头,我匆匆地跑进房间,啪的一声狠狠地把门关上,屋子里只剩下滴答的钟声。屋子里静悄悄的。趴在桌上看到那大雨像箭般地射下来。看那高挺的大树,绿油油的小草正抵着那倾盆大雨的冲打。又看那地上的小红花被雨水冲打得惨不可赌,犹如我今天考试失利的落魄心灵是一致的。从那朵花的身上,也从我自己的身上,我似乎看到了自己的未来,自己的理想是多么的高不可攀。我怀着满脑子的心事,疲倦地睡着了。
雨持续到第二天。
第二天,我走到了那湿漉漉的院子里。看到那依然高挺的大树,看到那挺立的小草,而我更想看的是那与我同病相邻的花。让我感到震撼的'是,这朵花又长出了一个可爱的花苞来。用手轻轻地抚摸着那渗着残花的泥土,突然我明白了一些道理。那场雨毁了这朵小红花,而这朵小红花却用它的花瓣来滋润着它的下一代。
我嘴角微微地扬了起来,看着这花。我突然想起一句诗句“落花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我明白了!我明白了!就如我这次的失败,其实不算是什么,只要能够去改正、去努力的话。下一次肯定会有更好的成果呈现在自己的面前。
这一刻,我真的明白了。
有人问欧阳修写作的秘诀是什么?
欧阳修说:“无他术,惟勤读书而多为之,自工;世人患作文字少,又懒读书,每一篇出,即求过人,如此稍有至者,疵病不必待人指摘,多作自能见之”。
这段回答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没有什么特别的办法,就是多读书多写而已,世人的弊病在于写得少、读得少,偶尔写上一篇两篇,就求能够成名成家,这是不现实的,文章的缺点其实不用别人指出,只要读得多了,自然就能发现不足。
写出了“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这样旷世名句的大文豪欧阳修的写作秘诀尽然是多读多写,可谓是大道至简。
那么这么简单的道理,为什么很多人就是做不到呢?
《微习惯》简单到不可能失败的自我管理法则,这本书出给了答案,并且给出了具体的操作手法,这是一本能将道理转化为实践的书。
但也正是他和你我一样,只是一个没有耀眼履历的普通人,所以他的思想和方法才更具有代表性和操作性。
_?盖斯认为21天是无法养成习惯的,培养习惯时,动力的作用远远没有我们想的那么强大,甚至很多时候都是失效的。
要想能够像欧阳修那样做到多读多写,最有效的策略就是——每天只做一点点。
每天只做一点点,也就是书中所推崇的微习惯,_?盖斯正是靠着微习惯练出了腹肌、博客获得了无数拥趸,最终出了书。
一、什么是微习惯?
_?盖斯在书中是这么定义微习惯的。
如果想培养一个新习惯,微习惯基本就是它经过大幅度缩减的版本——把“每天做100个俯卧撑缩减为每天1个,把每天要读50页书缩减为5页,把每天要写20xx字缩减为50字”。
微习惯的本质是强迫自己每天做微不足道的积极行为,从而达到多读多写的目的;实现重点在于“微”——不贪多求全,每天只做一点点。
为什么每天只做一点点呢?为什么不是直接就每天读50页书,写20xx个字呢?
先来看看习惯在大脑中的样子。
大脑的“沟通渠道”是由无数的神经通路构成的,这些神经通路就是习惯在身体里的样子。
一般说来,它是这么工作的,一旦某个习惯指定的神经通路被一个想法或外部信号刺激,大脑中就会有一个电荷延着整条通路放电,然后机体就会有一股想进行这项习惯(行为)的强烈欲望。
例如每天醒来后要马上洗澡,那就会有一个神经通路和这个行为关联,一醒来,这个“洗澡神经元”就会放电,然后机体就会像“僵尸”去洗澡,整个过程不需要思考和动力。
所以如果你想要建立并强化特定的神经通路(也就是习惯),机体就要做到不断的重复。
每天只做一点点的目的就是为了不断的重复,如果目标设置过大,就很难坚持下去。
例如每天要做100个俯卧撑,这对很多人来说,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开始几天可能靠意志力或动力能够坚持下来,但是,时间一长或是身体不适,就很容易中断。
但是如果把100个俯卧撑缩减为1个,那么这样坚持下来就容易多了,这几乎是一个健康人都能做到的事情,这样神经网络就建立起来了,也就是习惯养成了。
图片来源网络二、习惯养成需要多久
现在关于习惯形成所需要的时间,被引用多最多的是20xx年发表于《欧洲社会心理学杂志》上的一遍论文,该论文认为。
一个新的习惯养成总共需要12周,平均是66天。
现在各种21天养成一个习惯的培训班满天飞,其实21天是很难养成一个习惯的。
建立习惯就好像骑自行车:爬坡、到顶、下坡。刚开始,必须要用双腿最大的力量蹬自行车,之后会慢慢变得轻松,但是务必坚持蹬到山顶,否则就会退会原地,之前的所有努力将付诸东流。
例如在俯卧撑例子中,需要坚持做1个俯卧撑66天,属于爬坡阶段,这个过程最辛苦,如果是100个的话,很难说有多少人会坚持下来,67天以后就是不断的强化神经通路的过程,就是登顶阶段,只要一段时间的强化,习惯已经养成,就是下坡阶段,这个时候做一个俯卧撑已经不需要坚持了,因为它已经像吃饭睡觉一样融入了我们的生活。
图片来源网络三、微习惯养成的策略
1,选择合适的微习惯和计划。
最好能够按照目前的需求列出需要的改变的积极行为,然后再删除一些不必要的或是近期不太需要的行为,最后最好只剩下3个。
这是因为超过3个微习惯,就会变成了一项大工程,违背了微习惯的原则。
在这三个微习惯的基础上不断的进行优化,例如微习惯的执行数量,执行频率(每天还是每周),执行效果。
2,挖掘每个微习惯的内在价值
对每个微习惯进行刨根问底,采用5W的方法追溯每个微习惯的核心本质。
例如我每天写作,为什么?
因为我热爱写作,为什么?
因为我喜欢表达想法,我能够通过写作建立起与人的联系并帮助他们,并且享受这个过程,为什么这一点很重要?
因为这些事让我有活力,也很幸福,为什么?
因为写作是生活中我认为有价值并极为重要的事。
3,明确习惯依据,将其纳入日程。
习惯一旦确立,就应该将其纳入到具体中生活中。
常见的方式有两种,时间方式和行为方式。
通过时间方式,例如可以是每天或是周一、周三、周五下午六点进行写作,通过时间方式更适合于从事朝九晚五的上班族。
而对于日程比较灵活的人来说,行为方式比较好,例如每天吃完放后进行写作,每天醒来做俯卧撑。
对于使用时间方式还是行为方式,两者并没有优劣区别,这主要取决于各自的生活。
4,建立回报机制,以奖励提升成就感
当微习惯进行到某一阶段或是超额完成的时候,就适当的给予回报,例如坚持了一个月的写作,就给自己买一只心仪的刚笔,这样能够不断的刺激大脑产生内啡肽,从而不断激励完成任务。
5,记录与追踪完成情况
虽然是每天做一点点,但是在整个执行过程中,并不一定都是一帆风顺的,这就要求我们记录执行情况,并定期总结,对于完成得好的,适当给以奖励,不能完成的,及时调整策略。
6,微量开始,超额完成
微量的目的是为了每天能够坚持下去,最终形成习惯,从而达到最终目的。
每天做一个俯卧撑并不是我们的目标,我们的'目标是健康长寿,所以具体的操作策略上,我们设置每天最少一个,但是尽可能的多做。
7,服从计划安排
计划一旦开始,就要坚决执行,不要受到外界的影响和干扰,除非在定期总结的时候发现问题不断优化计划之外,计划不要轻易更改。
8,留意习惯养成的标志
如果出现下列几种情况,那么恭喜你,你的计划已经养成了。
第一,没有抵触情绪。
第二,认同你现在的行为。
第三,行动时无需考虑。
第四,常态化。
第五,做这件事很无聊。
通过以上八个步骤,每个人都能建立起良好的行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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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任何伟大成就和彪炳春秋的大业背后,都是由无数的细节构成的。
微习惯就是这样,每天只需要做看似微不足道的一点点,但是长年累月之下,万丈高楼已是拔地而起。
《重塑大脑,重塑人生》读书笔记
很喜欢看《道德经》这本书,是春秋时期老子的著作。虽然只有5000余字,但是蕴含了很多为人处事的明智方式和养身方法,是一本值得细细品味,反复研读的文化瑰宝。下面我来列举最近看过的一篇,并向大家阐述一下我的理解和感悟。
第二十七章善行无辙迹,善言无瑕谪,善数不用筹策,善闭无关键而不可开,善结无绳约而不可解。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是谓袭明。故善人者,不善人之师;不善人者,善人之资。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智大迷,是谓要妙。
真正善于做好事的人,举止高洁,做善事不留痕迹,不让人知道。因为他不需要别人知道,不需要别人表彰。在自己心里也不留下痕迹,因为不求回报。如果做了善事自己深深记在心里,那么假设被助的人在你需要帮助的时候没有伸出援助之手,你就会有失落感,甚至会有怨怼。所以假设你帮助了别人,那就尽快忘记,因为当你行善时,你的内心已经有了愉悦的感受,不要图回报,只要没有怨恨就好了。
善于说话的人,他说出来的话是没有瑕疵的,因为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而且是出于善的本心。善于计数的人是不用计算器等工具的,完全可以心算。
善于关闭的人不用锁外人却开不开门。譬如有些人不是自来熟的,他对同学同事都很客气,但是是有距离感的。因为他要对认识的人有个了解的过程,如果和自己三观一致,欣赏某人,才会打开心房与你深交。泛泛之交则看上去很礼貌,也会帮你,却会感受到心门不是向你敞开的。这样的人我很欣赏,因为他的朋友,爱人是经过仔细挑选的,也会爱得深沉。择其所爱,爱其所择。
善于结绳的人不用绳子牵绊你,你和他的联系却解不开。譬如有人很有人格魅力,有才智且有仁德,他即使不常常见到你,你也想和他亲近,与其结缘。又譬如我们中国文化——国学,它流淌了数千年,在当今社会不需要通过四书五经考功名,也有大量的国学爱好者,海内外的华人都主动要和传统文化牵绊,是因为它不朽的精神。
因此圣人善于救人,善良的人他去救,不善良的人也能救,大恶人也要度。与我亲近的人能救,与我不亲近的人也能救。相信我的人能救,不相信我的人也能救。所以他不抛弃不放弃任何人,也不抛弃不放弃任何物。譬如一个好领导者,他有能力和实力去帮助所有人,无论和他想法一样还是不一样的,都能包容、帮助他们,指导他们,并让人心悦诚服,把一个团队融合起来,激励他们发挥各自所长,把工作做好。
“是谓袭明。”这就是对于人类光明的一面的继承,是至善至美的境界。
所以善良的人,是不善良的人的老师。不善良的人,是善良的人的`借鉴。我们平时看到别人为人处事高尚又恰到好处,就要想方设法去模仿,去学习,考虑如何能做到和他一样好。当我们看到有些人在为人处事上自私自利,没有教养或者为恶。就要思考自己是不是有类似的毛病,去思考如何避免犯同样的错误,他山之石可以攻错。
对于身边的可以借鉴学习的人不去重视,不去亲近学习;对于身边做了恶事的人只是鄙视看不起,却不去思考爱惜他能带给你的宝贵经验。即使你才高八斗,学识渊博,学历高,也是个心智不成熟的看待事物迷幻不清的人。所以不要觉得看了几本书比别人多懂得一些知识就高人一等。你得到的知识是有限的,而那些为人处事恰到好处,处处能为别人立场换位思考的人,他们才是无限公司。即使没有看过啥书,也是比你高明,因为他们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
以上是我对本篇内容的理解和感悟,《道德经》共81篇,每一篇都精辟微妙,是中国道家文化的核心著作。看完这本书也许不会让你增长智慧,只是在看的过程中增加乐趣,只有融汇于为人处事才会增长智慧。如果能够把全书内容理解透彻并融入日常生活而全面不着痕迹,应该会让你有全新体验并使生命更精彩。所以绝对值得一看。
生活不会一帆风顺,我们唯有乘风破浪!
有时候我们明知生活不会一帆风顺,但是总会为了一些细微的小事而要死要活的,平白让人看了笑话,惹人非议。现如今我依旧相信办法都是人想出来的,靠着这句话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难关。我想信你们我总有一句话让你刻骨铭心,至今不忘。遇到困难时就多想想你的那句话,一切就会又不一样了。
每个人的成长不同,有的人向往阳光,可有的人却向往黑暗。有的人感谢风雨带来的磨难,有的人却无法原谅它所带来的伤害。我不知道我属于那一类,或许都有吧。我是一个没有追求的人,因为没有梦想所以黯淡无光。我的生活似乎都是随机应变,走一步看一步。我不喜欢计划,所以我的整个处事都是随机应变以不变应万变。所以过得也就是好是坏的。我的随机应变是好,可是我没有目标是坏。人总是要踏出你不想踏出的那一步的。
我们总是不顺心是因为我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所以总是不停的得到却又不停的失去。然后又后悔,又想着重新得到。所以,我们的生活总是不容易的`。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自然也就有了路。所以我们生活是要靠我们自己去走的,有句话说得好,人生没有等出来的美丽,只有走出来的辉煌。这句话是贴在我们教室后面的话,现在与你们共勉。
没有伞的孩子就只能努力的奔跑,风雨总会有停止的时候,就看你有没有信心坚持到底。当风雨离去了,生活会还你一片蓝天,赠你一道彩虹。放宽心一切不美好最终都会过去的。笑一笑,生活才能多些阳光!
世事轮回,因缘际会,一切皆有定数,不恋过往,不负流年,如此甚好!
《呼兰河传》是一篇伟大的杰作!
萧红是个心思寂寞的人,可是从她身上我又看到一股极不平凡的魅力。就像她写的《呼兰河传》,有人说它像小说,又有人说它像自传,萧红的文章就是这样,在不知不觉中令人不明其中的所以然。
《呼兰河传》不像《城南旧事》,虽然同样是写小城里的故事,可《城南旧事》给我的`感觉像是一朵含苞怒放的花,紧紧的让人读得轻快自然;但《呼兰河传》不同,它就像一盘颜料,什么赤橙黄绿青蓝紫全都混在一起,令人琢磨不透,可又别有一番韵味!
《呼兰河传》是一片美文,文章中,极有艺术感的文令人心动不已;《呼兰河传》也是一篇寂寞的小说!当时的萧红,一个人身在沦陷的香港,心中苦闷而寂寞,这种心情,通过文渗透进了我们心中。
在第二章《小城三月》中,我在不知不觉中,又看到了另一个萧红。小城的三月风景如画。瞧, “三月的原野绿了,像地衣那样绿,透在这里、那里”,好一个“这里、那里”,连一片草地都能写得如此唯美、动人!
再看看第三章《生死场》,哎,如此悲伤、凄凉,令人心痛。
《呼兰河传》是立体的、有寂寞、有美好、有悲伤、有希望。今年秋天,我读了一篇故事,这故事,没有华丽的词语做点缀;没有优美的句子做装饰;有点只是灰白的画面,可是从灰白的画面中,我分明听到了了一曲凄凉的笛声,能让我听到这笛声的恐怕只有这《呼兰河传》了!
有人曾说:“读史使人明智。”而《三国演义》是一部历史,是一部雄伟的历史。他会华丽东汉末年黄巾军起义,天下大乱,魏蜀吴三国兴起、衰亡的历史过程。
这幅美丽的画卷不仅有硝烟弥漫的战场,还有机关算尽的纷争,更不乏风花雪月的爱情。这一幅幅各不相同的画卷,向我展示了世间百态的酸甜苦辣。
《三国演义》虽然向我们演绎了一个个历史故事。但我觉得与真实历史还有一些差别。历史上的曹操虽然是个枭雄,但非常有文采。而《三国演义》却把他刻画的`太坏了。在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物之中,我最佩服的莫过于卧龙先生—诸葛亮了。
我佩服诸葛亮,不仅仅因为他足智多谋,更佩服他的为人处事和忠义。最让我着迷的地方是诸葛亮舌战群儒,智激周瑜抗曹的事情。
《三国演义》,一部丰富而深刻的巨作,仅凭我三言两语怎能道尽?如今,硝烟已散,英雄不在。曾经的刀光剑影也渐渐暗淡。浑厚的击鼓声也已远去。但《三国演义》不会随时间淡去。
《三国演义》—我心中永远的经典。
暑假的一天上午,我走进书店买书。突然,一个奇怪的名字映入了我的眼帘,它就是《会飞的教室》。谁都知道,教室怎么会飞呢?
这本书主要写孩子们在圣诞晚会上自编、自演的一场戏。全书由排演展开,通过一系列生动、感人的情节,塑造了一群聪颖、活泼、天真、可爱的少年形象。其中,有多愁善感的耶尼,才华横溢的戴马亭,冷静持重的塞巴修,胆小怕事的乌理以及魁梧好斗的马提斯,都以其鲜明、独特的形象给我们留下了难忘的印象。
书的内容,可算是一部高度浓缩的校园风景录,它所表现的'同学之情、师生之爱、朋友之谊,无不唤起我们对友情的珍惜。看了这本书后我知道这世上亲情才是人与人之间最珍贵、最重要的感情。当然也少不了友情,因为好朋友会是你永远的坚强的后盾 。
教室会飞并非现实,它只是小主人公们的想象罢了。如果我们也展开想象的翅膀,相信就一定会飞得更高更远。
刚读完这本书,我还有点儿喘不过气来,虽然主人公们一次次转危为安,但我依然为他们下一刻的安全而担忧。在一系列围绕着“法老的诅咒”展开的故事中,我同样感到恐惧,同样感到放松,同样感到勇气涌上心头,同样在人物的言语中渐渐明白许多道理。
故事得从33前讲起。那时,埃及法老阿肯那顿遭到围杀,才知谋杀他的是他的臣子和朋友——埃叶。于是,临终时,法老发出了诅咒——叛徒将活着,得不到安息,直到有一天,一个死人把他所有的武士唤醒……3300年以后,诅咒即将应验。各个神祗为了实现诅咒或毁灭诅咒都不断寻找所谓的“死人”——阿顿。也只有阿顿才能完成这个诅咒。最终,诅咒实现,被唤醒的武士们又化为尘埃,雅西尔也如愿以偿地死去了。
整个故事,我想,多数人读完后,仍不会相信“木乃伊复活”之类的事——就连我,也觉得这不过只是科幻小说罢了。或许,如大部分人所想,这的确是虚构的。也许,正如文章中说的,神祗们确实因人们的信仰而存在;而埃及,也的确是我们难以真正步入的一个国度,那样神秘。
也许当你听到《法老的诅咒》这个书名时,不禁会问,那一本《法老的.诅咒》啊?的确,有很多关于法老的丛书,但我不得不说这一本是我看过最精彩的一本书了。
主人公叫阿顿,是古埃及太阳神的意思,他的使命就是实现阿肯那顿法老对杀他的凶手埃叶的诅咒,诅咒是这样的“你将不会死,在三千年后有一个死人把我的武士唤醒,那个时候你才能够死去……”阿顿经历了荷拉斯,奥西里斯众神的追击,每次都死里逃生,他的守护天使叫萨沙,可以说每次都是她千钧一发之际救了他。最吸引我的是那两只宠物,两只拥有古埃及神灵名字的宠物,阿努比斯,一直又大又黑的短毛猎犬和巴斯苔特一只小猫咪。整个故事扣人心弦,让人心肌梗塞,好书!
想着这,我忽然为自己找到了一个解释:一个事物,当人们还怀念着他时,他不也就活在了人们的心里么?
当然,当我们随文字来到帝王谷中那座巨大的金字塔形洞穴时,发现那是怎样的荒凉衰败,又随阿顿回想起这里曾经的富丽堂皇、珠光宝气,也深深明白——一切曾生成的东西,终有一天要消逝。这或许是一个永恒不变的自然法则。而人们心中的,则是一种同样存在的物质——感受。
《骆驼祥子》是著名作家老舍的代表作品,这篇长篇小说是语言艺术的巨大成就,同时给后人予以警示。
写了中国旧社会对人的影响,描写了一个踏踏实实的人力车夫堕落为一个行尸走肉的末路鬼的过程。老舍生动形象地把祥子的堕落的过程以精致的手笔描绘了出来,用这平易、自然、纯净的文笔令人对旧社会的“吃人”现象感到毛骨悚然。
我所惊讶的是为什么一个旧社会对人的影响竟是如此巨大?当我再回头观望全文,我才发现是周围的人对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先是军阀抢走了他经多年积蓄买的车;祥子又积蓄多年准备再买车,可孙侦探却夺走了他的钱,虽然这时的祥子已经丧失了许多信心,但他仁然没有放弃自己的理想;而后来,他娶了虎妞并借了她的钱买了新车,可命运又一次让他失望了——虎妞死了,祥子不得不又卖了车为她安葬;之后小福子的死又给他带来了巨大的打击……就这样,祥子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社会里渐渐堕落,他在这样的.环境里渐渐“明白”:人仅仅踏踏实实地生活是不够的,只有那些狡猾贪婪的人可以在这个社会立足。于是祥子慢慢失去了人性,变成了一个社会的末路鬼。
的精彩之处在于对人物的细致且精湛的描写。老舍笔下的主人公祥子在文章的开头是一个朴实善良,坚忍不屈的一个人力车夫,他认为只要努力就能有回报。但在旧社会****的环境下,最终开始使他渐渐地变得软弱,变得像那些“普通人”一样吃喝嫖赌。当我们看完全文再回头看看,不经惊讶人的堕落竟是如此迅速,旧社会的可怕之处就在这里。
理想和现实总是充满了矛盾,。虽然大部分人为了自己的理想不断奋斗,但最终却不一定能够真正获得成功。当他们看到那些享受着他们所渴望的生活的人的经历时,他们便渐渐变得邪恶了。但在这样一个旧社会里,人必定会被吞没在里面,它的****使人们渐渐失去人性,个个只为自己着想,在这样一个失去正义感的社会终究会被淘汰。
这就是旧社会的可怕。它就像是一个病毒,人们虽然憎恨它,但它永远存在并且会永远地吞没所有人,而我们则应该将自己最真诚的一面展现出来,同时给予他人以忠告,才能使这个世界变得美好。人虽然是善良的,但也是邪恶的。不过人们向往美好的时候往往可以获得更美好的未来。
希望旧社会可怕的魔魇不再降临到我们的头上,让这世界多一份关心,少一点邪恶吧!
活泼、勇敢的罗拉和一家人一起由威斯康辛州的大森林坐着篷车朝西部前进,来到堪萨斯的大草原上。罗拉一家人在大草原上认识了一些邻居,他们互相帮忙,开垦荒地、建立家园。自从他们搬进小木屋后,就发生了一连串惊险、可怕又有趣的事情,例如夜晚被狼群包围、被印地安人的战吼声吵醒,更可怕的是:全家人都得了寒热病(也就是疟疾),也无法互相照顾,差就被死神召唤去呢!不过也有高兴的事,像圣诞节艾德华先生的圣诞节礼物、印地安人被赶离大草原等等。天天过着惊奇、快乐的生活。但是好日子并不长,虽然印地安人走了,可是政府却传来消息,要派把他们赶走。爸爸为了不要等到来赶他们,只好依依不舍的离开大草原。
书中最让我感动的是,罗拉一家人得了寒热病,幸亏家狗杰克找来经过门口的医生,还有邻居史考特夫妇不眠不休、不分日夜的照顾他们,才捡回一条命,正和我们所说的“远亲不如近邻”。
还有一段情节让我觉得很温馨,居住在大草原的人都认为印地安人很坏,但他们不知道有一个印地安族一直帮助着他们,那些印地安人为了阻止战争,和同族起了争执“真是为善不为人知”。如果社会中有着这种的'“坏人”,对大家来说真是大福利啊!
罗拉的故事让我想起胆小如鼠的自己,真是羡慕她可以经历那么多可怕的事还是那么的勇敢,希望能像罗拉一样无忧无虑当个天真、勇敢的小女孩,可惜我已经长大了!
初二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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