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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人员轮岗交流制度范文(33篇)

审计人员轮岗交流制度范文(33篇)



审计人员轮岗交流制度范文 第1篇

为加强我院医德医风建设,构筑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对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计科、药剂科、医械科、后勤保障部、项目办、计算机中心等重点部门负责人,实行定期轮岗。

二、对药品采购员、仓管员,医疗器械械采购员、仓管员,务物资采购员、仓管员,财务部会计、出纳,药品信息维护员等敏感岗位人员,实行定期轮岗。

三、加强对重点部门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敏感岗位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如有不良行为一经发现按规章制度严肃处理,如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重点部门负责人,原则上五年一轮岗。如经组织考察、群众测评工作表现好,忠于职守、无违法违纪行为且岗位人员轮转有困难者,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可适当延长轮转期。

五、药品管理人员、药品采购人员、医械设备采购员、物资采购员、仓库管理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实行两年一轮岗。岗位周期满后,由医院统一安排岗位调整,不服从轮岗安排者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待岗处理。

六、院领导的分工也要定期调整。

审计人员轮岗交流制度范文 第2篇

一、交流轮岗的对象和条件

1、对工作年限的限制

例:在同一职位满5~8年的人员。

2、对工作岗位的限制

1)在同一单位的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务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岗位任职满5年的。

2)在卫生执法部门的审批、主办岗位工作满6年。

3、对职级的`限制

1)在同一处室连续任正副职满5~10年的人员。

2)在职能部门任正职或副职累计满10年的人员。

4、其他

1)副科级后备干部缺乏两个以上单位工作经验的。

2)在同一单位工作满5年,本人自愿交流,并经本单位党委同意的。

二、交流轮岗的方式

1、跨部门交流

1)含义

即在同一单位不同部门或同类性质部门之间交流。

2)对象

在同一单位任职满8年或在同一单位的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务审计等岗位任职满5年的;

直属各单位人事、财务部门负责人主要在本单位不同岗位交流必要时可以在直属单位同类性质部门之间交流。

2、跨区域交流

1)含义

即不同单位的中层干部之间交流。

2)对象

处级以上干部或直属单位领导。

副科级后备干部缺乏两个以上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

3、内部交流

1)含义

即在本部门不同岗位间轮岗交流。

2)对象

在同一单位的同一岗位任职满5年的人员。

三、交流轮岗的程序

1、排查任职情况

由人事部对各单位中层干部的任职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

2、产生预备交流人选

采取个人申请(获组织批准)、单位推荐、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直接确定人选三种方式,产生预备交流人选。

3、确定预备交流岗位

在用人单位申报预备交流职位的基础上,组织人事部门将申报单位空缺的职位、预备交流人选所对应的职位统一调剂,确定预备交流职位。

4、制定方案

根据要求,结合实际,在充分沟通酝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轮岗交流工作方案,经党委研究同意后,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实施。

5、确定交流人选和岗位

双方确定交流人选和岗位:

1)组织填报志愿

根据确定的预备交流职位,书面征求预备交流人选的择岗志愿。

2)双向选择确定交流人选的岗位

结合个人意愿和用人单位意见,确定交流人选对应岗位。对双方意愿不一致的预备交流人选,组织人事部门个别征求意见,调剂安排。

领导决定交流人选和岗位:党委召开专题会议,根据摸底情况、工作需要、岗位特点及人员专长等条件,讨论决定交流人选及岗位,并予以公布。

6、任职报批

轮岗交流人员任职岗位确定后按干部任免程序和要求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予以公布任职。

7、到岗履职

任职决定公布后,轮岗交流人员应迅速将以前承担的工作进行清理,并由分管领导主持,搞好工作交接。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到岗。

四、交流轮岗的其他相关事项

1、任期管理

1)轮岗交流后,对所有局管科级领导干部重新发文任命,任期三年,距退出领导岗位年限不满3年的中层干部,其任期按实际任职年限计算。(样例3)

2、保障措施

1)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一般每2年集中组织一次。(样例1)

2)对交流的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任用。(样例1)

3)凡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应具有两个以上单位的中层岗位工作经历。(样例1)

审计人员轮岗交流制度范文 第3篇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防范财务风险,扎实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强化财务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十届州委第九轮巡察发现单位财务关键岗位人员长期不轮岗,财务内控制度不健全,单位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州委、市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打造一支忠诚、干净、廉洁、高效的会计队伍,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健全制度,深化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确保财务人员的职能作用得到更好发挥,逐步实现财务人员轮岗交流常态化、制度化。

二、基本原则

(一)人岗相适原则。在保证财务人员政治素质的基本前提下,根据与财务岗位的匹配度,尽量做到用人所长,使干部在财务工作岗位上能够各得其位,各尽其职,各施其能,形成人才资源的最佳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与“岗位”的有机结合,实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二)胜任工作原则。财务人员必须具备《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胜任本职工作的条件。

(三)对等调剂原则。实行出一进一、对等调剂,基本保持轮岗交流单位与原单位编制性质相同,单位类别相近。

(四)身份不变原则。轮岗交流财务人员的原有身份、行政级别、工资待遇不变,原则上在同类型单位之间交流。

(五)亲属回避原则。轮岗交流人员与调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财务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

(六)问题导向原则。针对内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大的单位,必须进行跨部门交流。

三、组织机构

为强化组织保障,切实推动工作落实,成立凯里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跨部门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杨波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轮岗交流工作,审核确定财务人员轮岗交流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王培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燕云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组成,具体负责财务人员轮岗交流日常工作。

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委组织部:负责办理经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轮岗交流财务人员(属公务员和参公编制)的调动手续;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事业身份轮岗财务人员岗位和职称核定,并办理经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轮岗交流财务人员(属事业编制)的调动手续;

市委编办:负责审核轮岗交流财务人员是否属调出单位在编人员,审核拟调入单位编制空缺情况;

市财政局:负责对各单位报送轮岗交流人员的信息名单进行汇总,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提出轮岗交流的初步方案,征求组织人社部门意见,报领导小组审定。

四、轮岗范围

(一)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等行政事业单位财政预算单位。

(二)具体从事会计、出纳的工作人员。参照(黔东南组通〔20xx〕4号)关于“财务审计岗、资金管理岗等关键岗位满五年的.必须进行轮岗”的精神,在会计、出纳工作岗位满五年的必须轮岗交流。

五、轮岗形式

跨部门轮岗交流。单位符合轮岗交流条件的财务人员,原则上必须跨部门交流,在特定情况下可系统调动或在同类别单位之间进行轮岗交流。同一单位会计、出纳同时符合轮岗交流条件的,原则上先轮岗交流一人,另一人在下一个会计年度内按计划依次进行轮岗交流,以保障单位财务工作的连续性。

会计、出纳的岗位原则上要求是在职在编人员,特别是随着网络的普及和会计电算化的广泛应用,增加了会计信息和财务数据的安全风险,不能聘用会计、出纳人员的单位,以及抽调借调财务人员的单位参照本方案执行,在岗年限不能超过五年。

六、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管理、防控资金风险。

1.会计与出纳岗位分设。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财务印鉴章分开保管。严禁由一人保管,负责保管印章的人员要做到人走柜锁。

3.分管领导定期检查财务工作,督促出纳、会计每月定期对账。指定不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盘点库存现金,核对银行存款余额是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在执行过程中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按“三重一大”的决策执行。

(三)建立内部审计机制。

(四)建立考核机制。财政部门、各系统主管部门应对各预算单位及系统内财务起指导监督检查工作的作用,进行一年一度的考核评价,公开监督检查结果,领导小组根据巡视巡察,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计、财政等检查结果对预算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一年一研判。

七、实施步骤

(一)清查摸底阶段。市财政局收集《单位财务管理人员信息采集表》。对市级各部门财务人员情况进行摸底,掌握财务人员相关信息并建立财务人员信息台账。

(二)审核确定阶段。跨部门轮岗交流人员,由市财政局提出方案,征求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报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从20xx年起,每年9月30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报送轮岗交流人员信息名单进行初审汇总,提出轮岗交流初步方案,征求组织人社部门意见,报领导小组审定。

(三)组织实施阶段。轮岗交流初步方案经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轮岗交流财务人员按照工作人员调动程序,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首次轮岗。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实行财务人员轮岗交流,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干部资源合理配置的现实需要,是强化用人监督的重要保障,有利于打破由于长时间在同一岗位、同一领域工作而可能形成的思维定势和利益纽带,具有防止不正之风乃至腐败问题发生的重要作用。各级各单位要把轮岗交流工作作为提高干部的素质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工作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轮岗交流范围和对象,对本单位符合轮岗交流条件的人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统筹安排,认真抓好落实。要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对在轮岗交流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要妥善解决。在轮岗交流交接之前,各单位要加强管理,保持秩序不乱,工作不断。财务人员轮岗交流后,要按规定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对以前承担的工作资料及时整理,对未完成的工作全力落实,做到交接到位,不留后遗症,确保各项工作平稳开展。对有特殊规定的管理部门,财务人员不适宜对外轮岗交流的,需报领导小组按一事一议审批办理。

(三)严格纪律、成果运用。要进一步明确财务人员轮岗工作纪律要求,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坚持在政策和原则面前人人平等,不得弄虚作假,确保轮岗交流氛围风清气正。领导小组要实行“阳光操作”,做到规则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科学运用考评结果,把考评结果与选拔任用、晋升职务职级、评优评先、追责问责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良性导向作用。同时,要做好轮岗交流人员思想工作,顾全大局,消除各种思想顾虑。凡组织决定轮岗交流的人员,必须按照财务工作有关规定办理好移交工作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新的岗位履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服从组织决定,该交流而不交流甚至作出决定后仍不服从轮岗交流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审计人员轮岗交流制度范文 第4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阳襄市《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优化我校行管教辅队伍整体结构,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整体办学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学校“四个一流”总体发展要求,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效和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增强活力和提高行管教辅服务水平为导向,体现岗位绩效和持续强化、历练的现代管理理念,在现有的岗位编制数额内,全面推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逐步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形成人尽其才、人尽其用的'新型用人机制。

二、基本原则

1、行管教辅人员结合个人实际选择岗位,学校和应聘对象实行双向聘任、双向选择;

2、在同一岗位工作满5年,年龄在50周岁以下原则上实行岗位轮换,特殊专业岗位除外。

三、聘任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历达标,具有相应的岗位执业资格。

3. 遵守教育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熟悉岗位职责职能,能适应和胜任岗位工作需要。

4. 爱岗敬业,具有让服务对象、对口单位和教师、学生、家长满意的敬业精神。

5.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聘用程序

1. 学校公布各部门的定编指数和岗位职责。

2. 个人填写“择岗意向书”。

3. 各处室负责人根据应聘个人填写的“意向书”和“聘任原则”提出聘用人员名单,交主管校长和校长办公会协调研究。

4. 校长审核,并在“择岗意向书”上签署意见后将其“意向书”返还本人。

5. 所有参与聘任人员的择岗意向报经校长宣布,并以行文形式下发、备案。

五、聘任岗位设置

行管教辅人员岗位设置(不含中层以上干部,共55人。)

(一)校办、纪委(9人)

劳资员1人;档案、保密员1人;校史资料收集、宣传文秘员2人;工作人员2人;收发员1人;司机2人。

(二)教务处(15人)

教务员2人;学籍室2人;实验室5人、招生办1人、教研、继教员1人、图书室4人。

(三)学工处(4人)

政教员2人;宿舍管理员2名。

(四)总务处(12人)

水电管理员2人,绿化管理员2人,医务室2人,总务管理员2人,会计人员4人。

(五)后勤处(4人)

食堂管理员2人,基建管理员1人,门面房管理员1人。

(六)现代教育技术处(7人)

校电视台1人,电教员1人,多媒体教室管理、校园网络管理与维护4人,竞赛及档案管理1人。

(七)保卫科(2人)工作人员2人。

(八)老干科(2人)工作人员2人。

(九)教研处、团委、工会、妇委会暂不设工作人员岗位。

六、落聘、拒聘人员相关待遇及处理方法

1.落聘的认定及政策。

(1)未被学校任何处室选聘者视为“落聘”。

(2)落聘人员无学校集体福利。1—3个月之内,可领取个人全额工资的80%;4—6个月内,可领取个人全额工资的50%(若调出本校,则从未上班的时间起停发其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超过6个月者,学校停发其全额工资,且按自动离职处理。

(3)学校同意落聘人员申请调出本单位。

2.拒聘的认定及政策。

(1)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于拒聘:本人择岗意向未得到满足,又不接受学校安排者;不符合“内退”条件而申请内退,未被批准且不上岗者;符合“内退”条件,但未被批准、又不上岗者视为拒聘。

(2)凡拒聘者,学校从拒聘下月起停发其工资和福利待遇,不与其办理调动手续。

本方案的解释权在校长办公会。

审计人员轮岗交流制度范文 第5篇

为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加强对干部的培养,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区卫生系统内开展干部轮岗交流活动。现结合实际情况,就做好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指导,确保我区卫生系统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云龙区卫生系统干部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组员由局党委委员担任。

二、对象确定

根据轮岗交流的范围、对象,对全区卫生系统干部状况进行调查摸底,经局党委会研究拟定轮岗交流对象。各有关单位(科室)认真填写《云龙区卫生系统轮岗交流干部花名册》等表格,对轮岗交流的'有关规定和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基本原则

1、局属各单位及局机关各科室都要纳入交流范围。

2、根据工作需要,听取个人意见,体现能力特长,让合适的人到合适的岗位。

3、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和局属各单位中层以上干部视工作需要进行上派、下派,交流时间不低于1年,不超过2年,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交流时间的,经局党委研究后可延长。上派、下派干部在交流期间,编制性质、身份、职级和工资福利渠道保持不变。

4、凡局机关推荐的科级后备干部人选,应首先考虑有交流到基层领导岗位锻炼的经历。

5、局及局属单位窗口科室干部原则上2年交流一次。其他岗位干部根据需要适时交流。

6、对不服从交流的,原则上不再做领导职务安排,并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7、副科级单位副职轮岗交流按照管理权限实行预审备案制度。

四、相关要求

1、干部在交流期间要积极配合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工作,有意见或建议,可向局党委或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反映。

2、参加交流的干部在新部门、新岗位要珍惜锻炼机会,加强调研和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3、各单位(科室)要严格按照干部管理办法,加强规划、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对确定轮岗交流的干部,做好思想工作,尽快办理交接事宜,并报局党委。

审计人员轮岗交流制度范文 第6篇

一、目前存在问题:

公司干部员工由于长期从事某项单一工作,岗位固化,安于现状,活力下降,不愿从事挑战性工作,进而造成岗位工作质量下降,不利于公司发现和选拨人才。

二、轮岗目的:

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各部室间员工的`交流和学习,相互借鉴部室间好的经验做法,激发员工活力、潜力和创造性,为员工创造良好的成长机会。

三、轮岗范围:

公司在职员工

四、轮岗岗位学习达标标准:

操作能力应达到轮岗学习岗位作业指导书要求,考核合格。

五、轮岗时间和员工安排:

开始时间:20xx年10月份。

每3-6个月为一个阶段,部门内人员轮岗由部门经理自行决定,跨部门轮岗由各部门提交名单,办公室汇总并提出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决定。

六、轮岗步骤:

1、各部室自行拟定轮岗人员名单和轮岗计划;

2、各部室将轮岗人员名单和轮岗计划报办公室董亮处;

3、轮岗人员每月一次工作总结,汇报其在新岗位学习心得体会,心得体会由原部门以部门为单位在次月5日前,随同本部门工作总结一起上报办公室;

4、轮岗人员考勤由轮岗所在部门考勤,工资由原部室发放;

5、轮岗人员结束一个岗位学习时,其轮岗所在部门要对其进行考评,考评结果轮岗所在部门经理签字后上交办公室,做出综合评价。

七、轮岗奖惩:

(一)轮岗部室:

要制定计划,积极参与,不断提升部门员工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轮岗时间或者不参加轮岗,轮岗情况纳入部门年度考评,年底给予奖惩。

(二)轮岗人员:

轮岗人员要积极参与,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技能。对于考评优秀者,公司给予奖励,不合格者,公司视作其不适岗,给予处理直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审计人员轮岗交流制度范文 第7篇

为深化学校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多元化发展,实现学生终身持续发展,学校决定本学期进一步深入实施拓展性课程“走班选课”教学,为保证拓展性课程“走班选课”的有序开展,特制订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实施程序

1、鼓励教师结合自己的爱好特长,开发拓展性课程,编撰课程资料,尽可能的形成校本教材,报学校审核。

2、学校审核后确定课程,制作成海报在宣传栏中宣传,向全体学生公示。

3、依据学生的学科兴趣、发展潜能、未来发展的要求、学生与家长的共识、以及教师指导意见等,引导学生通过自主选课平台自主选课。

4、学生选课报名结束后,组成新的班级,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开展拓展性课程教学。

5、制定和完善拓展性课程评价方案,每学期末对学生的拓展性课程学习情况进行总结与评价。

二、实施时间:

本方案从第6周开始实施,本学期初一、初二拓展性课程“走班选课”统一在双周周三团队课进行。

三、实施要求:

1、学生:

(1)及时到达指定教室候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不得在教室滞留,不得随意调换上课班级;

(2)上课须带笔记本,自觉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不得在上课期间做作业;积极参加课堂活动和课外实践活动。

2、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在第6周周一前去图书室选择一本教材,或去书店购买一本教材(凭发票报销),作为拓展性课程“走班选课”教材;

(2)第一次上课前组织部分学生打扫好上课教室的卫生,桌椅摆放整齐;

(3)课前认真备课,充分准备,充分尊重学生的`兴趣、潜能和未来发展的要求;上课时尽可能地做到讲练结合,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4)教案写在“走班选课”活动记载本上,要求每节课写两课时的教案,一学期写14节左右的教案;

(5)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开展课程教学,有事不能正常开课的,必须提前向学校教学处报告,作好调课安排并及时通知学生;

(6)上课期间指定一名学生做好点名工作,对无故不参加的学生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并纳入期末评价;

(7)安排学生做好上课教室电灯、门窗的开关工作,课后组织学生打扫好教室卫生。

3、班主任:

根据学生实际,加强对学生的选课指导;

审计人员轮岗交流制度范文 第8篇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贯彻科学发展观,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支教长效机制,有效开发和利用我县优质教育资源,合理调配师资,逐步缩小各学校之间师资力量、教育教学质量的差距,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特安排我校教师与邻镇学校师资进行交流。

二、基本原则

相对稳定、合理流动、相对均衡、资源共享、统筹兼顾的原则。

三、轮岗方式

全职到受援学校任职,派出学校不再安排任何工作。轮岗时间为1学年,期满回原学校工作。

四、轮岗教师

五、有关要求

(一)对派出学校的要求

1、派出学校要根据教育局的安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落实轮岗人员,将名单报送局人事股。

2、派出学校必须按规定时间派员到教育局领取轮岗报到书,保证轮岗教师按时到位工作。

3、派出学校要关心轮岗教师,为轮岗教师排忧解难,每学期中和学期末,派出学校的领导要深入轮岗教师任教学校了解轮岗教师的工作、纪律及生活情况。

4、派出学校对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教师要及时派员替换。

5、派出学校对支教教师给予适当的'交通、生活等补贴

(二)对轮岗教师的要求

1、要以大局为重,克服困难,按时到受援学校报到。

2、要遵纪守法,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团结同事,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3、支教教师必须吃住在学校,有事因病须办理请假手续。

4、要积极参加受援学校的政治业务学习、教学教研等集体活动,承担不低于受援学校教师的平均教学工作量,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严谨治学,热爱学生,尊重家长,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5、支教教师支教期间每学期末都要写出支教工作总结材料,分别报送派出学校和受援学校。

审计人员轮岗交流制度范文 第9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内部控制,防范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关键岗位是指在业务工作和经济活动开展过程中处于关键环节且涉及风险控制点,承担较高风险责任,根据有关规定应当进行重点管理和监督的工作岗位。关键岗位依据岗位职责、业务处理权限、业务流程环节、发生风险概率和可能发生的损失等因素认定。

岗位轮换是指根据风险控制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安排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调换工作岗位的一种制度安排。

第四条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工作遵循“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加强监督、落实责任”的原则。

第二章岗位轮换

第五条岗位轮换期限

(一)定期轮换。关键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三年以上工作时间达到轮换期限须实施岗位轮换。

(二)不定期轮换。组织实施机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不定期地安排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岗位轮换。

第六条岗位轮换方式

(一)股室内部轮换

(二)跨股室轮换

第七条岗位轮换流程

(一)制定轮换计划。各股室每年年初制定股室内人员的'岗位轮换计划并报办公室备案。轮换计划包括轮岗人员名单、轮换岗位、轮换方式、轮换时间等内容。

(二)宣布轮换决定。岗位轮换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轮岗人员并由其本人签收轮岗人员应按通知要求及时到新岗位任职。

(三)落实交接手续。岗位轮换按单位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并在股室负责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移交。

第八条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实行岗位轮换的人员需经分管领导批准。

第九条实行岗位轮换的人员必须符合拟任岗位的任职资格条件。

第十条实行岗位轮换的人员1年内不得回原岗位工作。

第三章管理监督

第十一条制定岗位轮换计划后,办公室负责督促股室实施岗位轮换并对人员的岗位轮换资料进行维护和管理。

第十二条对不具备轮岗条件的岗位,应由岗位所在股室负责人作出说明,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县审计局,对该岗位涉及的相关业务,参照轮岗周期,定期进行专项审计。

第十三条关键岗位人员应服从并积极配合岗位轮换,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人员要进行说服教育;对经说服教育仍拒绝服从岗位轮换决定的,报分管领导,交县组织部处理。

审计人员轮岗交流制度范文 第10篇

根据《贵州省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均衡配置的意见》(黔教人发[20xx]320号)和州、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办教师队伍现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实施教育内涵提升工程,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强化区域内统筹管理,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加快建立科学、均衡、人文、灵活的用人机制,促进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和内涵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流动、公平公正、稳妥有序、以人为本、促进发展、资源共享、统筹兼顾的原则。优化配置教师资源,实行个人申请与组织安排相结合,个人成长与教育均衡相统一,促进教师交流与保持队伍稳定相协调。

三、工作目标

每批参加交流的教师比例原则上占学校符合交流条件人员总数的5%-10%。通过交流,逐步提升办学水平,提高教育质量。

四、工作要求

1.轮岗交流教师,在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和骨干教师数量方面达到基本均衡。

2.教师轮岗交流后,组织和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其他福利在任教学校享受。教师轮岗交流时限为一年。

3.教师轮岗交流、支教期间的工作表现,作为教师教育教学业绩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到农村支教的教师,每学年绩效考核加8分。

4.对符合轮岗交流、支教条件拒不服从安排的,当年年度考核核定为不合格等次。

5.“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中、高级职务应有农村学校服务经历,服务不少于一年。”

6.夫妻双方都在本校工作的应交流一方。

7.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参加专项支教任务的教师,视为具备异校交流工作经历。

8.教师轮岗交流须在本校连续工作年满三年以上。男教师50周岁以下,女教师45周岁以下。

9.考虑到教师个人家庭实际,有下列情况的可暂缓交流:

(1)个人身体患绝症,不能满负荷工作的;

(2)当学年内有妊娠、产假期或哺乳期的;

(3)妻子(丈夫)或子女长期患病卧床不起或长期住院的。

五、组织实施

教师轮岗交流、支教由学校(园)、教育辅导站组织实施,报市教育局、黄草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备案。

六、轮岗交流学校(园)

红星路小学、云南路小学、盘江路小学、向阳路小学、湖南路小学、延安路学均为轮岗交流学校。

红星路小学与向阳路小学教师原则上不互相轮岗交流。

七、组织领导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教师轮岗交流是建立在科学规范基础上的一次重要人事制度改革,是关心、爱护和培养干部的重要举措。各学校、幼儿园一定要高度重视,要站在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学校跨越式发展的高度,加强思想教育和正面引导,把工作做深做细,确保学校队伍的'高度稳定和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顾全大局,严肃纪律。学校教师轮岗交流既是关系到学校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关系到个人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学校领导干部、教师必须处理好学校利益与个人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认真执行教师轮岗交流的纪律规定,确保轮岗交流、支教工作的顺利实施。

本意见从20xx年6月10日起施行。

审计人员轮岗交流制度范文 第11篇

为了建立健全校长教师正常流动的长效机制,增强校际交流,取长补短,相互学习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资源配置,促进学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我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国家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制度,扎实推进教育教学管理创新,着力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和学校。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校轮岗交流工作顺利展开,我校特成立了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三、基本原则:

四、坚持以集团内部交流为主的原则

坚持领衔学校与成员学校双边交流的为主的`原则。

五、工作进程:

(一)宣传动员阶段宣传动员,向广大教师传达轮岗交流相关文件精神。并制定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

1、确保人员采取个人申请和学校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根据相关标准确定轮岗交流人员。

2、调配安排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充分认识到此次轮岗的重要性。

2、严明纪律,加强管理。鼓励广大教师顾全大局,带头执行,积极引导。

审计人员轮岗交流制度范文 第12篇

第一条为了培养高素质的国家公务员队伍,增强机关活力,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勤政、廉政建设,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国家公务员实行职位轮换制度。职位轮换,又称轮岗,指在同一个工作部门内对担任领导职务和某些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有计划地调换职位任职。轮岗的重点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第三条国家公务员轮岗必须符合拟任职务所要求的任职条件,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第四条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同一职位上任职五年以上,原则上要实行轮岗,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年限。

国家公务员晋升上一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第五条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轮岗按以下办法进行:

个工作部门担任司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不同司局室之间轮岗;担任处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可以在司局室内不同处之间轮岗,也可以根据需要在不同司局室之间轮岗。

省、自治区、直辖市个工作部门担任处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同一个工作部门内部不同处室之间轮岗。

地、市个工作部门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同一个工作部门内部不同科室之间轮岗。

县乡两级个工作部门的公务员轮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个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公务员轮岗按管理权限组织实施。

第六条担任某些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的轮岗范围、年限及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个人事部门及个各部委、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国家公务员轮岗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进行离岗审计。

第八条个工作部门应在每年度末,将本年度轮岗情况,报送同级个人事部门备案。

第九条国家公务员应当服从轮岗的决定,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轮岗决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并按轮岗决定直接办理任免手续。

第十条个人事部门负责国家公务员轮岗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个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的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审计人员轮岗交流制度范文 第13篇

根据《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xx〕4号)、《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辽教发〔20xx〕159号)和《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大委发〔20xx〕21号)有关精神,为建立相对稳定、流动有序、公平合理、资源共享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区域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特制订本方案。

一、交流轮岗工作目标

以骨干校长、教师为交流重点,建立并完善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进一步扩大校长、教师交流覆盖面,科学有序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促进区域内优秀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区域优质均衡发展。

二、交流轮岗工作原则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指各区市县(含先导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为了推进义务教育区域优质均衡发展而统一组织的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校长、教师的异校流动。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科学合理。遵循义务教育规律以及校长、教师成长规律,创新管理模式,统筹规划,有序推进校长、教师合理流动。

2、公开规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程序和办法,严肃纪律,加强监督。

3、以人为本。尊重校长、教师主体地位,引导其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交流,保障其合法权益。

4、促进发展。保持和发扬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发挥骨干校长、教师引领作用,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三、交流轮岗范围和比例

(一)交流轮岗范围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校长、副校长及其他校级干部和教师(以下简称校长、教师)。

1、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9年及以上的教师(男55周岁及以下,女50周岁及以下)必须交流轮岗(个别偏远农村地区、海岛学校无交流轮岗条件的除外)。处于孕期、哺乳期或患病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轮岗的教师并在校公示后,可暂不交流轮岗;学校传统项目、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经本人、学校申请,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暂不交流轮岗,但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对于任教满9年教师较多的学校,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可有计划安排在3—5年内完成交流轮岗。

2、校长、副校长及其他校级干部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三届(每届三年)应交流轮岗,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一届的可不交流轮岗。

3、各区市县可以根据本地区师资队伍实际,通过放宽交流轮岗教师年龄等方式,扩大优质师资交流轮岗范围,加大对超编学校和超编学科教师的交流轮岗力度。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教师,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也可参加教师交流轮岗。

4、根据《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75号)要求,公费师范生服务期由10年改为6年,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公费师范生工作满两年后原则上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有计划地组织安排其赴农村学校支教交流轮岗。

(二)交流轮岗的比例

区市县每年交流轮岗校长、副校长及其他校级干部总量应不少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总量的15%。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每三年确定一次本地区义务教育优质学校、一般学校和薄弱学校,其中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数量原则上分别不超过本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总数的30%。城镇学校或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教师总数的15%,一般学校每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四、交流轮岗期限和方式

城区学校之间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要调转人事关系,形成真正意义的“人走关系动”;以城带乡交流到农村学校或农村学校之间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交流期间的人事关系可因地制宜,灵活管理,交流的时限原则上不少于2年(具体年限由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坚持组织选派与个人志愿相结合,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1、区域内校际交流。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将应交流教师指标落实到具体学校,根据学校层次、学科结构、教师队伍实际等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实施。

2、区域内划片交流。对部分地域较大的地区,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可将地域内距离相对较近的学校划定为一个“片区”。“片区”内未完成交流轮岗的,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调配其交流轮岗。

3、教育集团内交流。实施紧密型办学模式的教育集团,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可在集团内学校之间交流轮岗,主校区交流至分校区视为薄弱学校交流轮岗经历,分校区交流至主校区视为异校交流轮岗经历,交流轮岗期限不少于3年。

五、交流轮岗实施步骤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原则上在每学年开学前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交流轮岗实施步骤统一组织完成。具体的交流轮岗实施步骤如下:

1、统筹规划。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全面梳理辖区内学校师资需求和学校用人情况,统筹规划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2、制定方案。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地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明确交流轮岗的基本原则、条件、形式、程序、要求及奖惩措施等。

3、宣传动员。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交流轮岗政策的宣传,进行广泛动员部署。通过宣传,让校长、教师充分了解交流轮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参与交流轮岗的自觉性。

4、个人申报。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交交流轮岗申请。

5、审批实施。各学校结合学校教师队伍实际确定交流轮岗教师名单,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六、保障措施

1、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方案,满足教师交流到农村和薄弱学校岗位聘用的需要。探索逐步提高农村学校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推动区(市、县)域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的总体平衡。

2、在职务(职称)评聘工作中,将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作为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备条件。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含城镇学校交流、支教)、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可安排本辖区小学、初中在本校岗位结构比例内,预留部分中、高级岗位,专项用于聘任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轮岗的教师。优先任(聘)用具有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管理岗位任职经历的人员担任校级干部。

3、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参评特级教师、区市县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时,须有2所及以上学校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不得低于2年,或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有3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新任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应有在2所及以上学校工作经历,且在农村学校或相对薄弱学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

4、要加强对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针对性培训,培训工作纳入各级校长教师培训计划和项目,并予以优先安排。对积极参加交流轮岗工作并在新岗位做出突出贡献的校长教师,要在各级评优表彰工作中予以倾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确保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顺利完成。市教育督导部门将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情况纳入市政府教育督导考核,并作为认定全国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市、区)的重要指标。

2、加强宣传,积极引导。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优化师资配置的政策,引导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理解并支持交流轮岗工作,为推进交流轮岗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3、认真组织,稳步推进。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过程中,要妥善处理好校长、教师交流与学校办学特色传承的关系,优质学校交流轮岗到薄弱学校和一般学校的骨干教师数量必须多于薄弱学校和一般学校骨干教师交流出的数量,防止骨干教师“逆交流”现象发生,保护和调动各层次学校校长、教师积极性,确保交流轮岗工作稳步推进。

4、建立机制,规范管理。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常态化机制。每学年实施一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各学校要强化人文关怀,认真开好教师欢送会和欢迎会。每年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在完成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后,要将本地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人员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本方案印发后,《大连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废止。

审计人员轮岗交流制度范文 第14篇

为了加强我县农村信用社重要岗位人员的管理,做好超前预防、加强检查监督,遏制违规违纪行为和各类案件发生,防范金融风险,促进我县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上级行内控管理工作要求和市联社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信用社实际,决定从20xx年元月一日起,对全县信用社重要岗位人员实行轮岗和强制休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岗位人员的范围

信用社重要岗位人员是指信用联社会计主管、微机管理员、机关会计员、重要凭证管理员、金库管理员、经警保卫人员、票据交换员和基层经营单位的主任、信贷员、主管会计、出纳员、微机操作员、联行结算员。

二、有关规定

1、凡是在同一单位连续从事主任、会计工作满五年的,必须调离原单位;连续从事其他工作满三年(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五年)的人员,都要进行轮岗。

2、对从事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必须由联社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研究决定,有计划的安排休假,并安排好顶岗人员和交接工作,特殊情况可实行强制性休假。

3、休假人员的`安排:

①联社机关重要岗位人员休假,由联社理事长安排,在科室之间调剂顶岗;

②信用社主任休假,由联社主要领导安排,并明确临时负责人;

③信用社职工休假,由联社安排,在内部之间调剂顶岗;

④信用分社人员休假,由信用社主任调剂安排,要明确双人临柜。

4、岗位轮换及休假必须坚持先移交后离岗,先审计后上岗的原则。重要岗位人员轮岗及休假,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全部移交手续;对强制休假的人员,休假时间视实际情况需要确定,强制休假期间个人待遇不变。

5、对轮岗和强制休假期间,审计_门要及时按有关规定对其经办的工作进行全面审计,审计时间控制在七天以内。审计结束后,对审计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作出审计结论。经审计检查确有问题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涉及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代班人员在顶岗期间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负责审计人员报告。

三、管理责任

1、对不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安排轮岗未轮岗,造成员工有抵触情绪不服从安排,并有严重违规违纪或发生案件的,将撤销主任职务。

2、强制休假对象审计不及时,措施不力,导致发生案件或不按审计程序、走过场,应发现的问题未发现或反映问题避重就轻的,将追究审计人员责任。

3、对顶岗代班人员在代班期间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不按规定程序操作或监守自盗而引发责任事故和案件的,将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审计人员轮岗交流制度范文 第15篇

为推动全县教育事业协调发展,促进教师队伍合理流动,根据人事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24号)和《_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及_河南省委编办、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教职工管理的意见》(豫编办〔20xx〕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选聘部分教师到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交流轮岗,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自愿申报,择优聘用的原则;

(四)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二、交流对象

虞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一线教师。

三、学科及人数

本次交流教师150名,其中:

(一)小学(100人):语文30人、数学35人、英语18人、信息技术2人、体育5人、音乐5人、美术5人;

(二)初中(50人):语文10人、数学10人、英语6人、物理3人、化学1人、生物3人、历史3人、地理3人、道法1人、信息技术2人、体育5人、音乐1人、美术2人。

四、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_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严谨治学,为人师表;

(三)45周岁及以下(以档案年龄为准);

(四)申请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申请低学段的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申请高学段的岗位;

(六)身心健康,能适应申请岗位工作要求;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特岗教师服务期限未满3年的人员;

2.小学定向全科教师服务未满6年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近三年(20xx年、20xx年、20xx年)年度考核结果有“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6.存在其他违背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五、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及初审

由各乡镇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申请表,并进行资格初审。各乡镇要严格把关,不得弄虚作假,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凡被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除取消当事人交流资格外,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复审及面试

8月15日下午6点前以乡镇为单位将本乡镇教师申请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复印件各1份,近期小二寸标准证件照2张统一报送至县教体局干部人事股,由干部人事股组织人员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束后,按照不低于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试讲70分、答辩30分。备课时间15分钟,面试时间共10分钟(试讲时间8分钟,答辩时间2分钟)。试讲主要考察申报人员的学科专业素养、教育教学基本素养、教育教学能力、职业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等,试讲不使用多媒体,不带教具,可带试讲提纲进入面试室。答辩主要考察申报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每组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三)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交流轮岗人员,考察不合格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最终确定人员在各乡镇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交流轮岗教师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参与学校学年度综合考核,考核合格人员,统一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人员,退回原工作单位。另外,交流轮岗教师需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凡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原则上退回原工作单位,三年内不得申请交流。

(四)人员补充

各乡镇对符合条件报名的教师,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对因教师交流轮岗空缺的岗位,原则上由20xx年招聘的特岗教师、小学定向全科教师及城区轮岗支教教师进行补充。

未尽事宜由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审计人员轮岗交流制度范文 第16篇

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调整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国土资源干部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和市关于干部轮岗交流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岗位轮换

(一)对担任正、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进行有计划地轮换岗位,原则上5年进行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和缩短。

(二)干部轮岗工作方案应由局党委集体讨论决定。轮岗人员应服从组织安排,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决定的,给予批评教育,仍按轮岗任免决定直接办理任免手续。

(三)轮岗人员在离职前,要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办理交接手续,需要审计的,应当进行离岗审计。

(四)局组织人事科应当将轮岗情况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二条 干部交流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交流与培养、锻炼干部,提高工作能力相结合;

(二)交流与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相结合;

(三)交流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

(四)交流与任职回避相结合。

第三条 任同一职务已满5年的中层领导干部原则上应交流,任同一职务已满10年的中层领导干部必须交流;在同一职位工作已满10年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应予交流。

第四条 干部交流的范围主要是中层领导干部,包括各县(区)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成员,市局机关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的领导成员。

第五条 交流的对象主要是因工作需要交流的;需要通过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在同一地方同一部门同一职位上任职时间满十年的;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干部交流应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内进行。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与系统外交流。

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第六条 干部交流应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职数配备的有关规定,属工作调动的,不得超职数配备;挂职锻炼的,不占领导干部职数,同一班子中挂职干部一般不得超过2人,挂职锻炼时间不超过2年。

第七条 中层领导干部实行任期制,任期为5年。实行中层领导干部任职的最高年龄限制。即:男满57周岁、女满53周岁的正科级领导干部原则上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男满55周岁、女满51周岁的副科级领导干部原则上改任非领导职务。

第八条 干部交流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市局组织人事科组织实施。

第九条 本制度由市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局过去有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上级机关及组织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审计人员轮岗交流制度范文 第17篇

为了更好地落实岗位职责,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会计科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经5月8日处务会议研究,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决定我处会计科临柜会计实行分组轮岗、对口分类报账的管理办法(其他岗位轮岗办法以后根据情况确定),管理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一、分组办法:

财务处将全校48个报账单位按人员数及经费开支情况,划定为4个组,每个临柜报账会计对应一个组,负责本小组所有报账单位的报账工作,同时,将两个临柜报账会计组成一个互助组,解决报账工作量不均及人员临时走动缺岗问题。

二、轮岗办法:

第一次临柜报账会计对应的'小组产生,由科里组织,随机确定。以后,则按照临柜会计号与报账单位组号轮流交换确定,每半年轮流一次,临柜报账会计互助组的搭配,原则上自由选择产生、一定半年,每半年完成后可自由调换。

三、工作要求:

(1)会计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业务知识,熟悉党和国家的.财经制度和各项开支标准,进一步提高报账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2)临柜报账会计互助组成员要密切合作,互相帮助,努力做到既分工、又合作,确保报账任务完成的质量和速度。

(3)岗位责任制考核以对应报账单位任务的完成情况为基础,兼顾考虑互助合作情况。

(4)特殊情况下,临柜报账会计要服从会计科长的调动和工作任务的调剂。

四、报账单位的分组情况如下:

1、农学院、计信院、人文院、外语系、教务处、档案馆、物管处、国交处、财务处、保卫处、纪检审计、人事处、科研处

2、园林院、国土院、生物系、研究生处、图书馆、后管处、管理处、后勤司、科技园、学报、党校、宣传部、组织部、_部

3、动科院、经贸院、食品系、理学院、软件学院、学工委(学费、助学金)医院、附中、保育院、服务公司

4、工学院、职师院、军体部、成教院、校管处、老干办、校办、校领导、招就处、校建办、工会

备注:

1、xx兼管档案查询;

2、xx兼管收据的发放。

审计人员轮岗交流制度范文 第18篇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深入贯彻《关于印发兴庆区预算单位财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兴政办发〔20xx〕32号)文件精神,提高财务工作质量和水平,形成富有活力、良性循环的财务用人机制,保障财政工作高效、规范、有序运转。经政府研究,决定对兴庆区部分财务人员进行轮岗交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二、交流人员名单

根据《关于印发兴庆区预算单位财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兴政办发〔20xx〕32号)第四十三条:“对在本单位任职三年以上的财务人员,根据人员身份情况进行轮岗。财务人员的编制、组织关系、工资关系、劳动保险仍在原单位管理”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27家预算单位,27名财务人员进行轮岗交流。(在职人员9名,政府批准聘用的非在编人员11名,社区基干、网格员7名)轮岗交流人员名单如下:

(一)在编人员

(二)政府批准聘用的非在编人员

(三)社区基干、网格员

(四)教育系统

兴庆区教育系统共有51家预算单位,52名财务人员。轮岗交流工作由教育局负责,于20xx年4月底完成,并将轮岗交流名单同时报送至兴庆区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备案。

三、工作要求

1.根据《财务人员管理办法》第三章的要求,自聘、退休返聘等人员不得担任单位财务工作。各单位须在本《通知》下发7日内对自聘、退休返聘人员进行解聘;其他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行岗位调整。

2.各单位财务人员务必妥善办理交接工作,在《通知》下发7日内到岗,尽快熟悉岗位,加强学习,积极工作,不断提升自身综合能力和素质,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推动本兴庆区财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3.各相关单位负责人要树立全局意识,积极安排轮岗交流人员按期办理交接手续。对此项工作不重视、交接缓慢、未按时办理交接手续的单位负责人和不服从岗位交流的工作人员,将由兴庆区监察局进行严肃处理。

审计人员轮岗交流制度范文 第19篇

一、实行岗位轮岗轮换的作用

一是岗位轮换能使员工熟悉多项业务知识和技能,可以促使员工全面掌握信用社的各类业务知识和操作流程、操作技巧,提高员工的应用能力,使员工成为复合型多面手。二是有利于提高员工的相互约束能力,有效预防员工长期在一个岗位积酿案件的问题。三是有利于监督检查部门对内外账务、制度执行、业务操作及重点业务、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四是有利于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暴露隐患所在。五是有利于激发员工特别是大学生员工的工作创造性,提高工作活力。

二、实行岗位轮换存在的问题

(一)影响客户对信用社的信任度。由于农村信用社员工和客户在长期的业务交往中已建立起深厚信任关系,客户对信用社的认知度极高,在存款、归还贷款时只找其熟悉的客户经理,如果频繁更换人员会使客户产生不信任感,甚至会出现有钱不存、有贷不还的现象。

(二)影响业务发展。由于农村信用社现有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岗位轮换后业务操作人员全面掌握新业务还需有一个过程,对业务发展会产生不利影响。

(一)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有的员工特别是老员工长期在一个岗位适应了一种工作环境,不愿意接受新业务、新知识;有的员工如信贷员长期在一个片区工作,对所辖区域内的情况比较了解,不愿到生疏的辖区工作;有的员工不愿意接受比原来风险更大、任务更重的岗位。因此岗位轮换前必须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鼓励员工勇于接受新事物、新挑战。

(二)做好岗位培训工作。岗位培训对于做好岗位轮换工作至关重要,轮岗交流人员在对新业务、新环境、新工作不熟悉的情况下容易出现高差错率、业务脱节、操作漏洞等的`情况,因此必须建立与岗位轮换工作配套的学习培训机制,分批次、有针对性的对轮岗交流人员进行学习培训,使员工在未交流前或交流初期熟练掌握新规章、新制度、新业务流程。

(三)合理确定岗位轮换期限。在遵守岗位轮换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应充分考虑不同岗位的特殊性,合理确定期限。例如信贷人员岗位轮换不宜过于频繁,忌大面积的岗位轮换;前台柜员、后台柜员及营业部的出纳、结算、储蓄等人员的交流,也应审慎摸底,确定合理期限,将岗位轮换对业务的影响降到最低,发挥岗位轮换的最佳效果。

审计人员轮岗交流制度范文 第20篇

为推进股级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根据_分宜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科级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和正股级(中层)干部交流轮岗的意见》的通知(分办字[20xx]27号)精神,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_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干部队伍执政能力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目的,提高干部管理科学化水平,从严落实干部管理各项制度,对关键岗位干部实行重点管理,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创新意识强、工作能力优、廉洁自律好的干部团队。

二、实施范围及交流轮岗对象

实施范围:全县各级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及局机关各股室。

交流轮岗对象: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职能科室主任;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局机关各股室股长。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结合被调整分工或交流人员的专业、能力、经历、特长等综合因素,做到量才为用、人岗相适。

2、有序适度原则。从有利于干部队伍稳定,保证工作的衔接出发,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做到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数量适当、有序实施。

3、服务大局原则。严格组织纪律,坚持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

4、依法办事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制度,确保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四、交流轮岗要求

1、正股级(中层)干部在同一单位同一中层岗位任职时间连续满4年的,原则上不在原岗位继续任职,应当有计划地逐步轮岗;满6年的,必须交流轮岗。

2、正股级(中层)干部在人事、财务、基建、项目审批、资金管理、执纪执法或其他直接管理人、财、物的中层岗位任职时间连续满4年的,必须进行交流轮岗。

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原则上不同时调整正股级(中层)干部和分管该股室工作的班子成员。对个别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岗位,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交流轮岗年限。

正股级(中层)干部交流轮岗要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在单位编制限额和职数范围内进行。

五、实施程序:

1、由各单位提出本单位中层岗位工作人员的交流轮岗意见上报局党委。

2、岗位调换可以直接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调换方案,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后执行。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稳妥实施,坚决杜绝交流轮岗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确保交流轮岗制度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六、有关要求

1、确定干部交流轮岗,须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有利于工作开展的基础上,经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

2、已谈话明确即将交流轮岗的干部,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到岗。

3、凡经组织研究决定安排交流轮岗的干部,应自觉服从组织决定,尽快到岗任职。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决定者,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应予以相应的处分。

审计人员轮岗交流制度范文 第21篇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健部门人员的监督,防止其通过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制度。

一、定期轮岗交流的岗位或部门包括:

1、人事、财务(会计、出纳)、后勤、药剂、设备、信息等重点部门负责人。

2、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后勤物资等采购、保管人员。

3、其他关键岗位或人员。

二、轮岗期限:

1、重点部门负责人每三年轮岗交流。

2、采购人员等关键岗位每二年轮换岗位。

3、如有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年限,适时地进行轮岗交流。

三、具体措施:

1、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轮岗交流根据医院干部任免制度和程序,由医院集体会议研究决定。

2、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轮岗必须坚持量才适用,效能优先,择优上岗和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3、关键岗位人员轮岗由所属科室提出申请意见,并报医院主管部门或领导,最后由医院研究决定。

4、发现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应及时整改、调查处理。

5、轮岗交流人员按要求做好交接工作,党办(或人事)等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审计人员轮岗交流制度范文 第22篇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队伍管理的竞争、激励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升干部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为推动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局研究决定,在中层干部、工作人员中实行轮岗。现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要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以“加大多岗位锻炼,提升综合素质;盘活资源,优化队伍结构;激发干事创业激情,提高工作效能;打破岗位终身制,建立轮岗长效机制;促进勤政廉政,打造人民满意住房队伍”为目的,加大我局轮岗工作力度,逐步实现轮岗常态化、制度化,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工作热情,不断增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干部职工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从而促进贵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科学发展。

二、轮岗目的

1、合理配置,规避风险。通过定期轮岗制度来防止腐败,采取岗位轮换的方式可以防范管理风险或道德、法律风险。

2、多岗锻炼,培养人才。通过内部岗位轮换,缓解晋升岗位不足的压力,有效地培养出能够在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中独挡一面的复合型人才。

3、激励干部,创造宽度。轮岗可以使干部开拓视野、积累人脉资源、发现自己真正的兴趣与能力所在、锻造多方面的能力与经验,从而拓宽干部工作宽度,真正做到“把合适的人用在合适的'岗位”,也就是“以人为本”。

三、轮岗范围

此次轮岗的范围为局各科室、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在岗中层干部及职工。

四、实施程序

1、由局办公室提出交流轮岗人选和岗位;

2、征求干部交流轮岗部门分管领导意见;

3、召开局务会议讨论研究决定;

4、局分管领导与交流轮岗干部谈话,做好思想工作,提出有关要求;

5、局办公室行文办理有关手续。

五、工作纪律

1、已明确即将交流轮岗的职工,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到岗。

2、凡经组织研究决定安排交流轮岗的干部,应自觉服从组织决定,尽快到岗任职。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决定者,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应予以相应的处分。

审计人员轮岗交流制度范文 第23篇

切实加强我局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多岗位培养锻炼干部,提高中层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关于做好全县机关中层干部交流工作的通知》(建组〔20xx〕21号)的要求,结合实际,对我局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组织工作会议和县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组织决定和个人意愿相结合、交流人数与岗位数量相一致、工作能力与岗位需求相匹配的原则,健全科学规范、合理流动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机关干部多方位交流、全方位历练,促进中层干部整体素质提高,激发机关中层干部队伍活力,为全县xx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组织保证。

二、交流对象

经排查,我局机关现有中层正职x人任职都已满x年,按文件要求都应交流,分别为:xxx(组织人事科科长)、xxx(办公室主任)、xxx(综合计划科科长)、xxx(财务审计科科长)。

三、轮岗交流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1、制定轮岗交流方案(7月上旬)

根据本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排出初步名单,研究制定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实施方案,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后组织实施。

2、集体讨论决定(7月中旬)

在充分酝酿沟通的基础上,召开党委会,集体研究干部交流事项。

3、材料审批及实施(7月下旬)

将方案和交流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待通过后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4、工作总结(8月上旬)

对干部交流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形成专题材料,报县委组织部。

5、健全制度规范(长期)

建立中层干部交流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每年年初排出符合交流条件的.机关中层干部人选,科学制定年度交流计划,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四、组织领导

1、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做好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上来,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

2、精心组织实施。局将按上级的要求精心安排,规范操作,确保这次调整公开、公平、公正的轮岗交流工作环境。

3、严肃组织纪律。所有交流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轮岗交流纪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在规定期限内到岗任职。对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审计人员轮岗交流制度范文 第24篇

为了使我校岗位聘期考核和新一轮岗位聘任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_州温市委组织部州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聘期考核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温人社发〔xxxx〕186号)和《州温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意见》(温教政〔xxxx〕9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岗位聘期考核工作

(一)基本原则

1.学校自主、分类考核。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自主开展考核。充分体现不同岗位的特点和要求,分类考核,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注重公平、突出绩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重要指标,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3.强化竞争、优胜劣汰。建立竞争、择优用人机制,通过竞聘上岗,强化岗位动态管理,注重人岗匹配,让合适的人才到合适的岗位,做合适的工作,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推动事业科学发展。

(二)岗位聘期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根据我校实际,按照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等三类岗位的不同特点和各等级岗位的要求,结合平时教学考核、师德考核和学年度考核等制定量化考核标准,具体见附件《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岗位聘期考核量表》。此份考核量表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聘期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即直接确定聘期考核不合格:

1.单位学年度考核“不称职”等级者或近三年考核有两年“基本称职”等级者。

2.中学高级教师履职考核不合格者或无故不参加高级教师履职考核者。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行为,产生严重后果者。

(三)岗位聘期考核程序

1.成立聘期考核和新一轮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2.制定《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岗位聘期考核和新一轮岗位聘任方案》(审议稿),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后报市教育局审核。

3.被考核人员个人填写《州温市教育系统岗位聘期考核登记表》、《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岗位聘期考核量表》和《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岗位竞聘量化考核表》,并将汇总表在校园公告栏公示。

4.考核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标准对《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岗位聘期考核量表》进行审核,提出聘期考核的意见,并在校园公告栏公示。

5.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考核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核准,确定考核结果。

(四)岗位聘期考核结果的运用

按照强化竞争、优胜劣汰原则,将岗位聘期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要运用考核结果,结合我校新一轮岗位聘任,大力推进竞聘上岗。对聘期考核中工作业绩特别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优先晋级竞聘;对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完成聘期目标任务的,应优先竞聘原岗位;对能力水平与所聘岗位任职条件不匹配,不能胜任岗位职责,未完全达到考核要求的,予以低聘或转聘到其他岗位;对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聘期任务,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处理。低聘或转聘岗位后,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重新确定岗位和绩效工资。

二、新一轮的岗位聘任工作

(一)基本原则

专业岗位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可聘岗位职数,人员分类管理、专业对口聘任、人岗匹配,竞聘上岗、公平竞争、能上能下,达不到岗位考核要求及不能胜任本专业岗位的予以低聘或转聘岗位、岗变薪变,管理岗位及工勤岗位按本岗位规定聘任。

(二)岗位任职条件

1.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任命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任职条件的各级职员。

2.各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正高级四级岗位:按职务评审资格条件。

2)副高级七级岗位:按职务评审资格条件。

3)副高级六级岗位:受聘副高级七级岗位满3年。

4)副高级五级岗位:受聘副高级六级岗位满3年,中学高级履职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5)中级十级岗位:按职务评审条件。

6)中级九级岗位:受聘中级十级岗位满3年。

7)中级八级岗位:受聘中级九级岗位满3年。

8)初级十二级岗位:按职务初定或评审条件。

9)初级十一级岗位:受聘初级十二级岗位满3年。

3.各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中技术工岗位分三个等级,即三级、四级、五级,分别对应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三级、四级技术工岗位,须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并具有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三、聘任方法

1.岗位聘期考核和新一轮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下面简称领导小组)根据聘期考核和资历进行评分,其中聘期考核占60%,资历占40%,领导小组结合全校情况,提出各岗位任职年限,并根据评分结果综合各方面因素进行聘任。

2.竞聘的顺序为“岗位和人员双优先”。设定的岗位由原岗位聘期合格者优先聘任,在同等任现职年资条件下,竞聘量化考核得分高者优先。

3.距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申请55周岁退休)不足三年的教师,本次聘任时可按原专业技术岗位予以聘任;工作实绩突出的可优先晋级聘任;患有特殊及重大疾病的教师经市教育局核准,本次聘任时因在患病期间可暂予以照顾聘任。

4.对于学历不合格或已在非教学岗位上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除校长、分管后勤校长、总务主任外),及所在岗位工作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不相一致的教师,首次聘任时聘在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中的最低等级岗位的,经聘期考核合格,同等待遇参加竞聘上岗。

5.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聘任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

(四)可聘任岗位等级、数量

按人事局相关规定比例核算,此次可聘任岗位数具体如下:

1)管理岗位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共设20个,其中,七级岗位1个;八级岗位4个;九级岗位14个。

2)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其中五级岗位19个,六级岗位38个,七级岗位37个。

中级岗位:其中八级岗位29个,九级岗位38个,十级岗位28个。

初级岗位:其中十一级岗位16个,十二级岗位15个。

3)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

工勤技能岗位共设4个,其中技工三级1个,技工四级1个,技工五级2个。

(五)竞聘上岗程序

1.在学校公告栏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2.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3.考评。

4.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5.办理聘任手续。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聘期考核和新一轮聘任工作的顺利进行,我校特成立“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岗位聘期考核和新一轮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吕俊杰

副组长:徐兆丰、金平、厉圆光、赵庆东

成员:钱伦波(工会代表)、王昌君(高中部代表)、马学江(初中部代表)、陈春如(中澳部代表)、张文静(妇委会代表)、厉小蕾(后勤职员)、杨工力(班主任代表)、陈莉蓉(人事干部)、史素青(教研组长代表)、金森林(政教代表)、陈建国(教学代表)、周启达(综合代表)

审计人员轮岗交流制度范文 第25篇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均衡配置学校教师资源,促进我市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农村学校和边远地区薄弱学校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人2号)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贯彻科学发展观,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支教长效机制,有效开发和利用我市优质教育资源,合理调配师资,逐步缩小各学校之间师资力量、教育教学质量的差距,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

二、基本原则

相对稳定、合理流动、相对均衡、资源共享、统筹兼顾的原则。

三、支教方式

全职到受援学校任职,派出学校不再安排任何工作。支教时间为1学年,期满回原学校工作。

四、支教对象

从教职工超编的学校中,选派一名素质优良的教师安排到缺编学校支教。

五、组织机构

组长:朱xx

副组长:崔xx、曾xx、刘xx、卓xx、卓xx、林xx

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各中学、中心学校校长。

六、有关要求

(一)对派出学校的要求

1、派出学校要根据教育局的安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落实支教人员,将名单报送局人事股。

2、派出学校必须按规定时间派员到教育局领取支教报到书,保证支教教师按时到位工作。

3、派出学校要关心支教教师,为支教教师排忧解难,每学期中和学期末,派出学校的领导要深入支教教师任教学校了解支教教师的工作、纪律及生活情况。

4、派出学校对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支教人员要及时派员替换。

5。派出学校对支教教师给予适当的交通、生活等补贴

(二)对受援学校的要求

1、受援学校要根据学校实际,安排好支教教师的`各项工作,为支教教师解决实际困难。

2、受援学校要将支教教师纳入本学校教师管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每月将出勤情况一式二份分别送原单位和教育局人事股,每学期末对支教人员的思想表现、工作态度、出勤情况、教学效果等实事求是地做出鉴定,并填写《xx市轮岗支教教师鉴定表》,一式二份分别送原单位和教育局人事股存档。

3、受援学校对支教教师不按时到位,不完成工作任务,不遵守纪律等情况,要及时上报市教育局人事股。

4、受援学校领导隐瞒包庇支教教师以钱代教,一经发现核实,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三)对支教教师的要求

1、要以大局为重,克服困难,按时到受援学校报到。

2、要遵纪守法,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团结同事,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3、支教教师必须吃住在学校,有事因病须办理请假手续。

4、要积极参加受援学校的政治业务学习、教学教研等集体活动,承担不低于受援学校教师的平均教学工作量,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严谨治学,热爱学生,尊重家长,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5、支教教师支教期间每学期末都要写出支教工作总结材料,分别报送派出学校和受援学校。

七、支教管理

1、支教教师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不变,支教期间享受派出学校同级同类教师的福利待遇。支教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受援学校考核认定,并在受援学校领取。

2、支教教师在支教期间接受受援学校的管理。

3、支教期满,市教育局将派员配合受援学校对支教教师进行全面考核,并填写《xx市轮岗支教教师考核登记表》一式三份,派出学校、受援学校、市教育局各一份。

4、支教经历等同交流经历,对支教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全省全面开展教师交流时,市教育局承认其交流经历和年限,不再安排相当年限的交流。

5、凡核实有以下行为者,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支教教师擅自缺勤超过10天或一年累计超过15天以上的。

(2)支教教师以钱代教或请外人替教的。

6、对做出显著成绩的支教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并在评先评优、提拔任用与职称评聘时优先考虑。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中高级职称评审并继续支教。

7、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审计人员轮岗交流制度范文 第26篇

为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科学合理的交流轮岗制度,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资源合理配置,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寒教规范[20xx]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部署,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合理配置教师校长资源,全面提高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师校长水平,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实现城乡均衡发展,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1.科学合理。遵循义务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动员社会各方支持,创新教师管理模式,在各镇、办辖区内部和城乡之间教师校长支教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城乡教师校长双向合理流动。

2.公开规范。规范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程序和办法,各校交流轮岗方案经教职工讨论、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公开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对在交流轮岗工作中徇私舞弊、优亲厚友、打击报复的校长给予严肃处理。

3.积极稳妥。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把握工作重点和进度,循序渐进。

4.以人为本。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加大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妥善解决教师后顾之忧,引导教师、校长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交流轮岗。

5.促进发展。保持和发扬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发挥骨干教师引领作用,推进义务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三、总体目标

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不断扩大教师、校长交流轮岗覆盖面,改善师资队伍结构,优化教师、校长资源的初次配置和再次配置,推进全区优秀教师、校长资源共享,建立健全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教师、校长管理制度和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力争用2-3年时间实现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实现全区教师、校长资源均衡配置,促进教育公平和择校问题的解决,整体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推行“区管校用”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管理制度,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

四、交流轮岗对象和比例

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所有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校长(含副校长和同职级人员,下同)和教师(含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名师等,下同)原则上均应进行交流轮岗,具体情况如下:

1.校长:校长在同一学校、同一岗位任职满8年的,必须进行交流轮岗。同一学校班子成员每次交流人数一般不超过班子成员的30%。

2.教师: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且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满6年的专任教师均应交流。各学校要根据本校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每学年交流轮岗的人员,一般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优秀教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各级名师等)、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不低于交流总数的30%。

3.没有达到交流轮岗条件的`人员,个人有意愿流动的校长和教师,根据个人申请,经学校和教体局批准后可纳入统一流动。

五、交流轮岗方式

结合xx区学校实际,教师校长交流轮岗采取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方式进行。先分片区交流,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教师校长校际交流工作机制,逐步实现城乡双向交流,最终达到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具体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方法:

1.调编_流。首先实行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交流,使全区义务教育学校的人员编制数与学校实际所需人数达到基本平衡。镇、办辖区内部和跨镇、办辖区同时进行,由教体局根据各相关学校的核定人员编制数和实际在编在岗数下达交流轮岗指标数,学校负责落实。此类交流轮岗人员由区教体局会同区编办、区人社局等部门一并调整编制等人事关系。

2.镇、办辖区内部小学校际间交流。镇、办辖区内部有多所学校的,以中心小学和离镇、办集镇较近的小学与偏远学校和薄弱学校及教学点之间交流,中心小学负责组织实施。

3.农村初中学校校际间交流。以优质和薄弱学校之间交流为主。由教体局根据各校应交流人数和科目配套情况下达交流指标,学校负责落实。

4.城区初中与初中、小学与小学校际间交流。以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交流为主。由教体局根据各校应交流人数下达交流指标,学校负责落实。

5.城乡学校之间交流。主要采取分片结对、建立联盟学校等方式进行交流,分片结对和联盟学校情况由教体局划分,交流轮岗指标由教体局根据应交流轮岗人数和科目配套情况逐年下达指标,学校负责落实。

6.按照教师队伍管理的有关规定,新招聘教师原则上先分配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2年以后纳入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计划。

以上2——5类交流轮岗人员的编制等人事关系原则上不调整,交流轮岗人员名单一式三份,分别报区教体局、区编办、区人社局备案。

六、交流轮岗时间

从20xx年9月启动,20xx年全面实施,每位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时间应不少于3年。

七、实施步骤

(一)坚持试点先行,积极稳妥推进。20xx年秋季进行试点。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各学校学生数、班级数,核准各学校实际需要的教职工数,按照学校类别、区域划分进行交流,以片区交流为主,交流面达到10%;20xx年扩大推进,在全区范围内交流,交流面达到30%;20xx年全面实施,实现全区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

(二)交流轮岗工作的基本程序

1.制定交流轮岗方案。各学校要对交流轮岗对象进行排查摸底,统计掌握交流轮岗人员基本情况,根据该《实施方案》,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方便的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方案和学年度计划。

2.个人申报。凡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校长都必须申报,并填写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登记表。

3.学校推荐。学校根据《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个人申报情况和本校教师队伍实际,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交流轮岗人员,及时告知本人,并做好思想工作,按时到交流学校报到上班。

4.组织调配。校长交流轮岗由区教体局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八、保障措施

1.校长选拔。选拔新任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应有交流轮岗工作经历或农村学校工作经历,以后逐步过渡到必须具有交流轮岗工作经历。

2.职称晋升。建立导向机制,每年在空岗范围内预留一定的中、高级职称岗位,专项用于评定交流轮岗教师校长的职称。今后,中小学教师评定高一级职称时,凡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应有交流轮岗工作经历或农村学校工作经历,以后逐步过渡到必须具有交流轮岗工作经历。

3.岗位聘任。对主动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工作的教师和校长,在职称岗位聘用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参加交流轮岗的教师保留原聘教师职称岗位级别;没有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的交流轮岗教师和校长,由区教体局会同区人社局在空岗范围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等级。

4.评优评先。从20xx年起,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评选特级教师、区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时,参评人须具有交流轮岗工作经历或农村学校的工作经历。其他层次的评优评先也要在同等条件下,把交流轮岗工作经历作为优先考虑的依据。

5.培养培训。充分发挥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以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的教师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科学等紧缺学科培训,着力提高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教师的业务水平。在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名师名校长等推荐评选,以及骨干教师培训中,优先向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的优秀教师倾斜。

6.工作考核。交流轮岗教师的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由流入学校负责,流出学校做好配合工作。

7.城区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到农村学校的享受农村教师生活交通补贴。

8.区教体局纪检组对各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拒不执行交流轮岗工作安排,或虽然参加交流轮岗,但年度或学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人员,三年内不得评优评先、不得晋升职称、不得晋升岗位等级、不得提拔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城区学校交流轮岗教师校长三个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者,可申请返回原校工作。否则,三年期满将人事关系转到农村学校。

九、部门职责

义务教育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实行“市级指导、区级统筹、以校为主”的工作机制,教育、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按照率先实现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逐步统一全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编制标准、岗位结构比例、公开招聘、岗位聘任、培养培训、考核评价、工资待遇、退休教师管理和服务。用2-3年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区管校用”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管理制度,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

1.区教体局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并结合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队伍的实际情况,制定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各相关学校贯彻执行。根据学校布点调整情况和学校学生数、班级数等变化情况,合理科学的分配各校实际所需教职工编制数。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依法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负责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做好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以确保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的顺利进行。

2.区委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积极支持区教体局全力推进校长交流轮岗工作。

3.区编办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内,按照“总量控制、城乡统筹、按需配备、结构优化、动态管理”的原则,进行教职工编制的动态管理。

4.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财力保障,按照财政管理体制,为城乡交流轮岗教师和农村学校教师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以用于城区到农村交流轮岗教师和农村学校教师的生活和交通补助,按照同一镇、办辖区机关干部标准执行。

5.区人社局负责对学校教职工人事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根据交流轮岗计划,及时调整中小学校职称岗位设置方案,以适应和满足教师交流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岗位聘用的需要,调动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积极性。

审计人员轮岗交流制度范文 第27篇

一、交流轮岗的对象和条件

1、对工作年限的限制

1)在同一职位满5~8年的人员。

2、对工作岗位的限制

1)在同一单位的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务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岗位任职满5年的。

2)在卫生执法部门的审批、主办岗位工作满6年。

3、对职级的限制

1)在同一处室连续任正副职满5~10年的人员。

2)在职能部门任正职或副职累计满10年的人员。

4、其他

1)副科级后备干部缺乏两个以上单位工作经验的。/具有发展潜力,需多岗位锻炼的

2)在同一单位工作满5年,本人自愿交流,并经本单位党委同意的。

二、交流轮岗的方式

1、跨部门交流

1)含义

即在同一单位不同部门或同类性质部门之间交流。

2)对象

在同一单位任职满8年或在同一单位的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务审计等岗位任职满5年的

直属各单位人事、财务部门负责人主要在本单位不同岗位交流必要时可以在直属单位同类性质部门之间交流。

2、跨区域交流

1)含义

即不同单位的中层干部之间交流。

2)对象

处级以上干部或直属单位领导。

副科级后备干部缺乏两个以上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

3、内部交流

1)含义

即在本部门不同岗位间轮岗交流。

2)对象

在同一单位的同一岗位任职满5年的人员。

三、交流轮岗的程序

1、排查任职情况

由人事部对各单位中层干部的任职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

2、产生预备交流人选

采取个人申请(获组织批准)、单位推荐、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直接确定人选三种方式,产生预备交流人选。

3、确定预备交流岗位

在用人单位申报预备交流职位的基础上,组织人事部门将申报单位空缺的职位、预备交流人选所对应的职位统一调剂,确定预备交流职位。

4、制定方案

根据要求,结合实际,在充分沟通酝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轮岗交流工作方案,经党委研究同意后,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实施。

5、确定交流人选和岗位

双方确定交流人选和岗位:

1)组织填报志愿

根据确定的预备交流职位,书面征求预备交流人选的'择岗志愿。

2)双向选择确定交流人选的岗位

结合个人意愿和用人单位意见,确定交流人选对应岗位。对双方意愿不一致的预备交流人选,组织人事部门个别征求意见,调剂安排。

领导决定交流人选和岗位:

1)党委召开专题会议,根据摸底情况、工作需要、岗位特点及人员专长等条件,讨论决定交流人选及岗位,并予以公布。

6、任职报批

轮岗交流人员任职岗位确定后按干部任免程序和要求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予以公布任职。

7、到岗履职

任职决定公布后,轮岗交流人员应迅速将以前承担的工作进行清理,并由分管领导主持,搞好工作交接。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到岗。

四、交流轮岗的其他相关事项

1、任期管理

1)轮岗交流后,对所有局管科级领导干部重新发文任命,任期三年,距退出领导岗位年限不满3年的中层干部,其任期按实际任职年限计算。(样例3)

2、保障措施

1)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一般每2年集中组织一次。(样例1)

2)对交流的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任用。(样例1)

3)凡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应具有两个以上单位的中层岗位工作经历。(样例1)

审计人员轮岗交流制度范文 第28篇

医院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根据_、卫生厅纪检监察工作要求,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健岗位人员的监督,结合医院实际情况,重新修订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一、定期轮岗交流的`岗位

1、人事、财务、总务基建、药剂、设备、信息等重点部门负责人。

2、总务科、设备科、药学部采购员及仓库保管员,图书采购员。

3、工程管理员、卫生材料管理员。

4、财务科会计、出纳,单列核算科室(项目)的财务人员。

5、其他关键岗位。

二、轮岗期限

1、重点部门负责人每三年或根据医院实际情况适时轮岗交流。

2、采购员、会计等关键岗位每二年轮换岗位。

三、具体措施

1、重点部门负责人轮岗交流由医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2、关键岗位人员轮岗由所属科室决定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轮岗交流人员按要求做好交接工作。

4、纪委、监察室负责督促落实。

审计人员轮岗交流制度范文 第29篇

为建设一支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丰富干部的管理经验和知识,增长阅历和才干,促使干部交流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

(一)领导班子副职轮岗交流:领导班子副职分管业务工作连续满3年以上的原则上要调整交流分管工作。满4年以上的,必须轮岗交流。

(二)主任科员轮岗交流:主任科员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满4年以上的,原则上轮岗交流,任职满5年以上的,必须轮岗交流。 (三)股级干部轮岗交流:股级干部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满4年以上的,原则上轮岗交流,任职满5年以上的,必须轮岗交流。 (四)科员干部轮岗交流:年龄限制在女50周岁、男55周岁以下,在同一地(单位)连续任职满5年以上的,原则上实行轮岗交流。科员交流采取局属各股室、大队、站之间的形式。

(五)凡被轮岗交流的`中层干部应采取直系亲属回避制。

(六)干部每年交流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以内。

二、程序和方法

副局长、主任科员轮岗交流,由局党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提出方案,集体讨论批准后实施。局属各股室、大队、站的股级干部、科员干部轮岗交流,一般按下列程序和方法进行。

(一)排查任职、履职情况。机关办公室对本单位副职干部、科员干部任职情况认真进行排查,准确掌握情况。

(二)普遍征求意见。局党组集体研究拟定轮岗交流方案后,要普遍征求局属各股室负责人和职工意见,安排专人与轮岗交流对象谈话。

(三)公布调整方案。在普遍征求意见,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形成的方案,按干部管理权限批准后在本单位职工会议上公布。

三、组织领导

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组织实施。推行轮岗交流,要注重实效,保证质量,力戒形式主义和简单化。既要按规定年限轮岗交流,又要考虑到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更要严明纪律、防止和纠正借轮岗行不正之风的行为,确保轮岗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审计人员轮岗交流制度范文 第30篇

一、指导思想

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做好农村工作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完善村民自治,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总体目标

(一)农村基层民主更加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发挥作用,农村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

(二)农村基层法制更加完备,农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干部群众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至20xx年底,全镇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实现达标率100%。

三、基本标准

(一)村民自治组织健全,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村民小组能有效发挥作用;

(二)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都能依法选举或推选产生,选举程序规范,选举秩序良好,选举结果群众满意;

(三)民主决策切实落实,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重大事项都能由村民讨论决定,“四议两公开”、“一事一议”等制度能较好地发挥作用;

(四)民主管理扎实细致,村干部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村委会公章、财务账目、集体财产、用人制度等管理有序;

(五)民主监督推进有力,村干部依法接受村民监督,定期报告工作,接受群众评议,村务公开制度健全,群众满意率达到20xx法治村创建活动工作实施方案以上,没有发生因村级账目不清、村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众上访案件;

(六)法制宣传教育深入人心,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质不断增强,村干部遵纪守法,依法依章办事,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七)农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八)治保、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农村不稳定因素能够及时消除;

(九)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村民安居乐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围绕上述九条标准切实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硬件和软件建设,努力做到六有:

1、有一个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村党支部或村委会主要领导负责;

2、有一个法制课室(可与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集会场所同设);

3、有一个法制图书阅览室(或在农村文化图书阅览室设法制图书专柜);

4、有一个法制宣传栏;

5、有一个村务公开栏;

6、有一支法制宣传骨干队伍。

四、组织领导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镇委、镇政府成立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镇长段晓军任组长,政法书记张荣玲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陈建龙(党委秘书)、张丽媛(行政秘书)、苏志芳(妇女主任)张燕(团委书记)、刘永锋(司法所所长)、刘婵(综治干事)、申群山(纪检干事)担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镇 “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永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学习宣传“关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论述及《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讲话》内容。

(二)认真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组织。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村民自治组织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三)完善村民选举程序,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制度。认真执行_中央办公厅、_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xx]14号)和《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真正做到民主选举。

(四)完善民主议事程序,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决策制度。规范村级重大事务民主议事、决策的范围、程序和方法,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五)完善村民自治章程,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制订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村民自治章程等公共事务管理制度,把村级各项事务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六)完善村务公开、健全民主监督制度。继续贯切落实_中央办公厅、_办公厅《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办发[1998]9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推行民主评议干部制度。

(七)进一步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不断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按照我镇“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农村改革、稳定、发展的大局广泛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宪法、农业法、土地法、环境保护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计划生育条例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广大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能力,加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审计人员轮岗交流制度范文 第31篇

为加强对我校财务人员的培养锻炼,提高工作能力和办事效率,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人员实行关键岗位人员轮岗制度,是指在计划财务部内,对财务人员进行有计划地调换工作岗位,我校特制定本制度。

1.实行轮岗制度,要统筹兼顾工作的安排和人员的使用,既达到轮岗的目的和要求,又保证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和人员的相对稳定性。轮岗的财务人员必须具备所轮换岗位德才要求的基本条件。

2.轮岗的组织实施。资金管理人员实行定期轮岗制度,原则上每3年轮岗一次,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原因,经批准可适当提前或延期。

3.未列入定期轮岗范围和未达到规定轮岗年限的财务人员,必要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财务人员自身条件,也可进行正常的交流和调整。

4.财务人员轮岗要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对不服从轮岗决定的财务 员,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5.轮岗人员的工作交接。资金管理人员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资金业务管理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6.资金管理人员在办理移交手续前要做好以下八项工作。

⑴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⑵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⑶移交会计电算化工作的,有关电子数据应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同时系统管理员在会计交接之日更换岗位操作员。

⑷资金管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一般资金专员交接由资金主管负责监交;资金主管交接由财务部经理负责监交;财务部经理交接由总经理负责监交。

⑸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⑹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离岗者对继任者面临的问题可提出解决建议,并可协助解决。

⑺及时对轮换岗位的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使轮岗人员迅速了解工作内容及业务知识,保证工作能顺利进行。

审计人员轮岗交流制度范文 第32篇

一、轮岗对象

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校委会成员一般不列入轮岗对象,女教师在孕期、哺乳期不列入轮岗)

二、轮岗范围

中心校和四所村校

三、考核内容

(一)综合考核。(校委会成员,教师代表2人,工会委员1人)

1、政治思想、师德。(16分)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_的领导,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2分)

(2)关心集体,热心公益事情,充分发扬主人翁精神。(2分)

(3)遵守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教师职业道德,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2分)

(4)爱岗、敬业、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以身作则。(2分)

(5)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学校上级组织的有益活动家。(2分)

(6)与学生家长和睦相处,形成三结合教育的`和谐氛围。(2分)

(7)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关心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2分)

(8)团结同志,关心他人。(2分)

2、工作表现(14分)

(1)服从学校安排,能按时完成各项工作。(2分)

(2)工作努力,积极性高,有开拓创新意识。(2分)

(3)辅导学生认真,方法得当,效果明显。(2分)

(4)教学中严格坚持教学“七认真。”(2分)

(5)积极参加或组织教研、科研、继教培训。(2分)

(6)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旱退,不旷工。(2分)(每迟到、旱退一次扣1分,旷工一次扣2分,可以倒扣)

3、业务素质、工作效果。(30分)

(1)达到国家规定学历。(1分)

(2)继教达到规定学时。(1分)

(3)各项基本功达到规定等级。(2分)

(4)教学效果(26分)

以语数双科的平均分在片区内同年级的名次为准,第一名:26分,第二名:22分,第三名:18分,第四名:14分,第四名后以第四名计算。未教语数学科的以第三名计分。(教双班的平均分之和除以2)

(二)群众测评(15分)

群众根据每位教师的平时工作进行无记名投票。根据得票多少进行记分,票数最多得满分,然后依次减1分。第六名后都以9分计算。

(三)校委会考核。(25分)(给每位教师评价不低于15分)

校委会成员根据每个人的德能勤绩得分多少,从高到低排序,排队在后六位的教师,列为该年的轮岗对象。(已经在村校工作的教师,可到异地村校,轮岗至少1年,特别差的教师可待岗,新欲调到中心校工作的教师,条件之一是教学成绩连续两期排在应该年级前两位。

审计人员轮岗交流制度范文 第33篇

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健全教师校长的合理流动机制,根据旬教体发〔xx〕138号文件《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1、遵循科学合理,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稳步推进的原则。

2、遵循个人意愿与教育需求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个人申请与学校推荐,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原则。

二、范围要求。

1、轮岗范围为本校在编在岗教师。具体是: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当年8月31日),在本校连续任教满6年的专任教师(教龄计算截止当年8月31日)。

2、交流轮岗每学年安排一期,每期交流服务时间不少于2年。

3、凡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当年8月31日),拟晋升高级教师、一级教师职称的,必须有2年以上交流轮岗工作经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如本人愿意参加轮岗,可以向学校申请,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可参加轮岗)。

4、对符合交流轮岗条件但拒不接受轮岗工作安排的,由学校上报县教育体育局,调离本校。

三、工作程序。

1、动员部署。学习宣传轮岗方案,让教师明白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

2、初定人选。根据方案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确定人数,由教师自主报名和学校推荐相结合确定初步轮岗人选。学校推荐符合轮岗条件人选的先后顺序是:富余学科教师优先安排轮岗,同等条件下,年龄小教龄短的教师优先安排轮岗。

3、确定名单。学校上报初定人选,待县教体局审核确定正式轮岗人员后年,学校负责通知到人。

4、正式到岗。轮岗人员应准时到轮岗学校报到,接受流入学校安排相应岗位工作。

四、优惠条件

1、交流轮岗到外乡镇工作的教师,在交流轮岗期间,每学年由服务学校核销交通补贴1500元,交流轮岗到镇内完全小学的每学年核销交通补贴1000元。

2、交流轮岗教师在本校的住房保留。

3、交流轮岗教师职称晋升时综合考核每年加分。

4、交流轮岗教师交流期满回校后业绩突出的,优先评优、提职。

五、工作任务

交流轮岗教师必须接受服务学校的管理,自觉遵守服务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敷衍塞责、扯皮推诿。交流轮岗教师要积极参加服务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等活动,每学期听课20节以上,至少上1节示范观摩公开课,撰写交流轮岗工作经验总结1篇以上。一级及以上职称的交流轮岗教师,每学年至少要开办1次教育教学专题讲座,策划并参与组织服务学校的校本研修活动1次以上。交流轮岗服务学校在交流轮岗教师、校长工作安排上不得徇私照顾,其工作量应与服务学校同职称岗位教师等同。

六、轮岗管理

1、交流轮岗教师在交流服务期间,接受服务学校和派出学校双方共同管理,以服务学校为主。

2、交流轮岗教师在交流服务期间要认真填写交流轮岗工作日志,每学期由服务学校校长及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签字确认。期满,服务学校对交流教师的工作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鉴定,将学校班子、教师、学生共同参与的综合考评报告报备派出学校和县教体局。派出学校要把交流轮岗教师的工作日志、综合评价报告等记入教师成长档案,作为晋职、晋级、评优、评先、提干等重要依据。

3、严格交流轮岗教师考勤管理,由服务学校按《xx县教育局关于教职工考勤管理工作意见(试行)》执行。交流轮岗期间,病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教师,应中止本学年度交流工作,且不计算交流经历;因特殊情况调整,经组织同意,按实际交流轮岗服务时间计算。

4、交流轮岗教师的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由服务学校组织,将结果送派出学校进入个人档案。学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不含)以下格次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且不计算交流轮岗经历。

5、教师在交流轮岗期内,人事及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学校,各项待遇与派出学校教师相同。派出学校负责交流轮岗教师校长的职称评聘、基础性绩效工资发放;服务学校负责做好工作安排、考勤考核、绩效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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